時間:2023-03-02 15:0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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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各級建設銀行為本行客戶出具人民幣信用擔保函,必須嚴格按照(88)建總辦字第38號文印發《中國人民建設銀行關于開辦信用保證業務的規定(試行)》執行。開具保函前,必須與客戶簽訂“建設銀行出具保函協議書”,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并將保證金從有關帳戶轉入“結算保證金存款戶”后,建設銀行方可簽具保函。建設銀行與客戶簽訂的“出具保函協議書”須經省、自治區、直轄市分行或計劃單列市分行批準同意,保證額度超過5000萬元的,須報經總行批準同意。引進國外設備結算信用證項下的人民幣保函,需經省、自治區、直轄市分行或計劃單列市分行簽章確認。
外匯擔保應嚴格執行總行制訂的《中國人民建設銀行外匯擔保辦法》和《中國人民建設銀行外匯擔保業務內部管理規程》和廈門國際業務工作座談會有關從嚴外匯擔保管理的要求,并嚴格按照規定的條件、程序、權限出具外匯擔保函。未經國家外匯管理局或當地分局批準經營外匯擔保業務的分行,不得對外出具任何形式的外匯擔保函、擔保意向書和承諾書;經批準經營外匯擔保業務的分行,不得將外匯擔保權限下放,對外出具各類外匯保函金額總和不得超過其外匯資本金的十倍,單項保函金額超過200萬美元的,應報經總行批準。各行原則上不為外國機構或外資企業開具保函,也不向國內機構、企業提供外匯反擔保。
二、各級建設銀行為本行客戶出具資金證明(或驗資證明),必須認真審查其資信情況,并嚴格按照其資信情況開具資金證明,資金證明只證明客戶的注冊資本金和實收資本金以及在我行開立的帳戶等情況,并為其真實性負責,資金證明中不得有溢美之詞和資金證明無關的內容,也不承擔任何保證的義務和連帶責任。
各地區、部門和企事業單位按規定交存建設銀行的自籌基建資金,凡專戶存入,并存足或能夠存足半年以上的,各行都可向各級計劃部門提供自籌基建資金存款證明。除上述情況外,各行不得為客戶提供存款情況證明。客戶執意要求提供存款情況證明的,必須將其存款專戶存儲后,建設銀行方可提供存款證明。存款證明應明確存款的種類、期限和數額(或余額)。并注明其有效期,客戶在存款證明的有效期限內,存款不得隨意動用。存款證明必須與實際存款數額相符,不得開空頭證明,存款證明必須寫明臺頭,防止重復使用。存款證明只證實其存款的真實性和可靠性,不涉及建設銀行的承付責任。
三、開展建筑安裝企業信用等級評定工作的建設銀行,向社會信用等級評定公告和向企業頒發信用等級證書,一般應以信用等級評定委員會或咨詢公司名義。各行一般不得以建設銀行名義對外。
四、建設銀行為客戶出具保函和各種資信證明,必須建立嚴格的責任制和實行審批制度。此項工作一律由各行業務部門辦理。由財會部門審查會簽。業務部門對其出具的保函和各種資信證明負直接責任,財會部門對委托單位資金和存款的真實性負責。所有保函和資信證明都必須經行長審核批準。縣級支行以下的辦事處、營業所等機構一律不得出具擔保函和各種資信證明。
建設銀行出具的保函和資信證明一律使用行章,不得使用業務公章或部門公章。
建設銀行出具的保函和各種資信證明都應逐項登記和編號,并隨時檢查執行情況,期滿或保證業務已經履行完畢,應逐項注銷。
一、各級建設銀行為本行客戶出具人民幣信用擔保函,必須嚴格按照(88)建總辦字第38號文印發《中國人民建設銀行關于開辦信用保證業務的規定(試行)》執行。開具保函前,必須與客戶簽訂“建設銀行出具保函協議書”,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并將保證金從有關帳戶轉入“結算保證金存款戶”后,建設銀行方可簽具保函。建設銀行與客戶簽訂的“出具保函協議書”須經省、自治區、直轄市分行或計劃單列市分行批準同意,保證額度超過5000萬元的,須報經總行批準同意。引進國外設備結算信用證項下的人民幣保函,需經省、自治區、直轄市分行或單列市分行簽章確認。
外匯擔保應嚴格執行總行制訂的《中國人民建設銀行外匯擔保辦法》和《中國人民建設銀行外匯擔保業務內部管理規程》和廈門國際業務工作座談會有關從嚴外匯擔保管理的要求,并嚴格按照規定的條件、程序、權限出具外匯擔保函。未經國家外匯管理局或當地分局批準經營外匯擔保業務的分行,不得對外出具任何形式的外匯擔保函、擔保意向書和承諾書;經批準經營外匯擔保業務的分行,不得將外匯擔保權限下放,對外出具各類外匯保函金額總和不得超過其外匯資本金的十倍,單項保函金額超過200萬美元的,應報經總行批準。各行原則上不為外國機構或外資企業開具保函,也不向國內機構、企業提供外匯反擔保。
二、各級建設銀行為本行客戶出具資金證明(或驗資證明),必須認真審查其資信情況,并嚴格按照其資信情況開具資金證明,資金證明只證明客戶的注冊資本金和實收資本金以及在我行開立的帳戶等情況,并為其真實性負責,資金證明中不得有溢美之詞和資金證明無關的內容,也不承擔任何保證的義務和連帶責任。
各地區、部門和企事業單位按規定交存建設銀行的自籌基建資金,凡專戶存入,并存足或能夠存足半年以上的,各行都可向各級部門提供自籌基建資金存款證明。除上述情況外,各行不得為客戶提供存款情況證明??蛻魣桃庖筇峁┐婵钋闆r證明的,必須將其存款專戶存儲后,建設銀行方可提供存款證明。存款證明應明確存款的種類、期限和數額(或余額)。并注明其有效期,客戶在存款證明的有效期限內,存款不得隨意動用。存款證明必須與實際存款數額相符,不得開空頭證明,存款證明必須寫明臺頭,防止重復使用。存款證明只證實其存款的真實性和可靠性,不涉及建設銀行的承付責任。
三、開展建筑安裝企業信用等級評定工作的建設銀行,向社會信用等級評定公告和向企業頒發信用等級證書,一般應以信用等級評定委員會或咨詢公司名義。各行一般不得以建設銀行名義對外。
四、建設銀行為客戶出具保函和各種資信證明,必須建立嚴格的責任制和實行審批制度。此項工作一律由各行業務部門辦理。由財會部門審查會簽。業務部門對其出具的保函和各種資信證明負直接責任,財會部門對委托單位資金和存款的真實性負責。所有保函和資信證明都必須經行長審核批準??h級支行以下的辦事處、營業所等機構一律不得出具擔保函和各種資信證明。
建設銀行出具的保函和資信證明一律使用行章,不得使用業務公章或部門公章。
建設銀行出具的保函和各種資信證明都應逐項登記和編號,并隨時檢查執行情況,期滿或保證業務已經履行完畢,應逐項注銷。
2、資信條件:信用度良好,沒有不良信用記錄;
3、收入條件:具有穩定的收入來源,能夠保證每月按時還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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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用信用證(standby L/C)是依照第三方(申請人)的請求,由開證行向另一方(受益人)開立的,規定在申請人不履行有關合同時,開證行承擔第一性付款責任的一種信用證。它是現代銀行用來代替保函的一種流行方式,實質上就是一種擔保書,最早產生于19世紀中葉的美國,一產生就呈現出一種比較快的發展速度,在國際貿易中的應用越來越廣泛。但是這種方式在實際操作的過程中,產生了一系列的風險,如果不知道如何規避,就會面臨很大的損失。
備用信用證的當事人主要有四個,開證申請人、開證行、通知行和受益人。開證申請人是向開證行提出申請開立備用證的人,它可以是出口商,也可以是進口商;開證行是受開證申請人的請求開立備用證的銀行,備用證一經開立就不能撤銷,并且對開證行有強制性的約束力,一旦開證申請人沒有按規定履行合同,開證行在受益人提交了相關證明的前提下必須對受益人進行賠償;通知行是接受開證行的委托,傳遞備用證給受益人的銀行,通知行有義務審核備用證的表面真實性;受益人是開證行要保障的這個人,它可以是進口方,也可以是出口方。備用信用證的這些當事人,在操作的過程中,都有可能面臨風險,都需要學會采取適當的方式去規避或減少風險。
一、備用信用證的風險
(一)開證申請人面臨的風險
在實務中,開證申請人面臨的風險主要來自于受益人,如果受益人資信不佳,隨便編造理由向開證行提示付款,甚至用假冒的偽造的違約證明向開證行提示,而根據備用證的跟單行,銀行只負責審核單據的表面一致性,那么此時開證申請人的利益就不能保障了。
(二)開證行面臨的風險
開證行面臨的風險主要是指欺詐風險,如果開證申請人和受益人兩人合謀,通過訂立虛假合同來騙取銀行的資金,那銀行的損失就大了。對于銀行來講,開立備用證面臨欺詐風險的可能性要遠遠大于開立一般的信用證,因為備用證和信用證要求受益人提交的單據是不同的,信用證一般要求受益人提交匯票、發票、提單、保險單等,但是備用證只需要提供匯票和違約證明,如果是開立信用證,銀行尚且可以通過控制物權憑證來避免風險,但是備用證就不行了。此外,如果開證行已經對受益人的索償進行了賠付,再去要求開證申請人付款時,此時開證申請人已經破產、倒閉或無力支付,在沒有反擔保或任何抵押的情況下,銀行也將面臨損失。
(三)通知行面臨的風險
通知行有審核備用證表面一致性的義務,開證行的資信、密押和文件中的自相矛盾的條款,通知行也是要審核的,而如果一時疏忽未發現其中的不妥之處,也有可能陷入到糾紛之中。
(四)受益人面臨的風險
如果開證行資信不佳,那么受益人雖然按要求提供了相關的單據,也有可能得不到賠付;如果備用證中規定提交的單據,受益人根本就得不到或很難得到,而此時受益人一時疏忽沒有審核出來,那么受益人就陷入到極其被動的境地。如果是融資備用證,受益人作為融資銀行,開立了透支賬戶給開證申請人之后,如果出現偽造備用證、軟條款等問題,貸款收不回,將面臨很大的損失。
二、備用信用證的風險防范
(一)開證申請人的風險防范措施
開證申請人在申請開立備用證之前就應該認真仔細調查受益人的資信,可以選用銀行或知名的資信調查機構來進行調查,并且盡量開立延期付款備用證,這樣一旦受益人欺詐,申請人還有足夠的時間執行“禁制令”,規定讓受益人提交的單據一定要嚴格、嚴謹、清晰,避免因條款描述不清而陷入糾紛。
(二)開證行的風險防范措施
開證行在開立備用證之前必須嚴格審核開證申請人和受益人的資信情況,必要時,要求提供一定的擔保;對受益人提交的單據可以提出一定的要求,可以規定除了要提交匯票和違約證明外,還需提供無利害關系的第三出具的證明。此外,雖然說備用證具有獨立性,一經開立就獨立于合同而存在,但是作為開證行,為了不至于陷入欺詐,最好時時關注開證申請人和受益人之間合同履行的進展。
(三)通知行的風險防范措施
通知行要做的就是要仔細、仔細、再仔細,仔細審核信用的真實性,認真核對密押,對提交過來的單據要認真審核其真實性和有效性;如果作為議付行,還要仔細審核開證行的資信情況,防止對受益人議付后,從開證行那里得不到償付。
(四)受益人的L險防范措施
受益人在接受備用證時,要調查開證行和開證申請人的資信情況,尤其是融資備用證,一定要確定備用證的真實性;要認真審核備用信用證的各項條款,尤其是需要提交的單據和證明,如果不容易得到,就要提出修改。此外,對備用證中的軟條款,也要尤其關注,仔細審核,一旦發現,立即要求修改。
參考文獻
作為已婚人,申請貸款買車需要一些條件,例如,年齡要在18歲到65歲之間,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證件和居住證明等,除此之外,您還要您還要準備一些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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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于申請貸款買車主要一般遵循以下流程:首先向銀行提出申請:選擇好想要購買的車輛后,進行汽車消費貸款的申請、資信情況調查表的書寫,并連同個人情況的相關證明一并提交貸款銀行。其次,.銀行進行貸前調查和審批:銀行在受理借款申請后,對借款人和保證人的資信情況進行調查,對符合貸款條件的,銀行會及時通知借款人填寫各種表格。合同簽定:通知借款人簽訂借款合同、擔保合同、抵押合同,并辦理抵押登記和保險等手續。發放貸款:銀行發放貸款,由銀行直接轉到汽車商的賬戶中。辦理提車手續:借款人將首付款交給汽車商,并憑存折和銀行開具的提車單辦理提車手續。
(來源:文章屋網 )
其身份證號碼為:。
其平均月收入為人民幣(大寫)元。
此證明僅供該職工申請貸款或該職工為其他個人申請貸款作第三方保證時使用。
單位(蓋章):
年月日
銀行貸款收入證明范本二
中國建設銀行
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 支行
調查內容:
(一)申請人職務 職稱 文化程度 ;
(二)申請人在貴單位工作年限: 年,連續工齡 年;
(三)申請人實際月綜合收入(稅后) 元(大寫 );
(四)申請人工資帳戶的賬號(建行) ;
(五)申請人身份證號碼 ;
(六)申請人單位電話 家庭電話 手機電話 ;
(七)申請人家庭地址 ;
(八)申請人人事勞資關系
長期 合同制 簽訂的合同期限 年
(九)申請人是否有違規違紀行為處分
(十)貴單位性質
國家機關 事業單位 全民企業 集體企業
私營企業 合資企業 獨資企業 其他類型
(十一) 單位人事勞資部門聯系電話:
單位經辦人員簽字:
單位公章或人事勞資部門蓋章
年 月 日
特別提示:該資信調查函加蓋單位公章或單位人事勞資部門印章后生效,出具單位對資信調查函信息的完整性、準確性負責
銀行貸款收入證明范本三
深發
職業、收入證明
茲有 同志,性別 ,身份證號碼(軍官證、護照)號碼: ,自 年 月 日至今一直在我單位工作,與我單位簽訂了勞動合同,合同期限為 ,工資證明《貸款工資證明格式》。目前在 部門擔任 職務,稅后月工資、薪金所得為人民幣(大寫) 元,月住房公積金的單位繳存部分為人民幣(大寫) 元,月住房補貼為人民幣(大寫) 元。
特持證明。
單位公章(或人事勞資章)
年 月 日
1、單位名稱:
2、單位地址:
3、聯系電話: 郵政編碼:
4、人事(勞資)部門負責人姓名:
銀行貸款收入證明范本四
北京農村商業銀行
茲因 先生/女士(證件種類: 證件號: )
為我單位正式員工,現任 職務(學歷: 、職稱: )。該同志辦公聯系電話: ,家庭電話: ,移動電話: 。
該同志自 年 月 日至今在我單位工作,在我單位工作年限為 年,
現固定收入為(大寫)人民幣 元,其他年收入為(大寫)人民幣 元。
現婚姻狀況為: (以婚、未婚、離婚、喪偶)。
經核實上述情況真實無誤,我單位已完全知此證明所產生的法律效力,并對此證明的真實性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單位(或人力資源、勞資管理部門)公章:
負責人:
(1)借款人貸前咨詢。 填寫居民住房抵押申請書,并提交銀行下列證明材料:借示人所在單位出具的借款人固定經濟收入證明;借款擔保人的營業執照和法人證明等資信證明文件;借款人具有法律效力的身份證明;符合法律規定的有關住房所有權證件或本人有權支配住房的證明;抵押房產的估價報告書、鑒定書和保險單據;購建住房的合同、協議或其他證明文件;貸款銀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或材料。
(2)銀行對借款人的貸款申請、購房合同、協議及有關材料進行審查。
(3)借款人將抵押房產的產權證書及保險單或有價證券交銀行收押。
(4)借貸雙方擔保人簽訂住房抵押貸款合同并進行公證。
(5)貸款合同簽訂并經公證后,銀行對借貸人的存款和貸款通過轉帳方式劃入購房合同或協議指定的售房單位或建房單位。
一、個人住房信貸風險的表現形式
1.選擇項目的風險。一種情況是個人住房貸款所選擇的房地產開發項目本身存在嚴重問題,具體來說又包括如下情況:一是規劃報建手續瑕疵。如因土地出讓金未交而未領《國有土地使用證》等,這些房地產項目極容易在購房戶和開發商之間產生集體糾紛,現實中這種糾紛往往造成購房戶集體拒付個人住房貸款,對這種項目發放個人住房貸款將給銀行帶來極大的風險;二是該房地產開發項目事先未做好市場分析,市場定位不明確導致該項目本身根本就沒有市場前途; 三是開發商自有資金不足,或者開發商缺乏經驗,沒有高素質的人員組成的管理隊伍等,出現以上兩種情況都有可能造成“爛尾”或不能如期交房,如果銀行不慎選擇了這樣的項目開展個人住房貸款業務,則該貸款從開始就面臨成為壞賬的可能。還有一種情況是個人住房貸款針對的商品房類型不同面臨的風險有較大差別,一般來說以投資為目的的客戶的違約風險大于以自我居住為目的的購房戶的風險,商業房大于住宅,而住宅中易于成為投資品種的小戶型和酒店式公寓大于一般住宅。
2.開發商引發的風險。一是開發商的欺詐行為。一些開發商利用當前法制不健全的空隙和一些工作人員執行制度不嚴的機會,以其關聯企業或有特殊關系的個人名義“購買”其開發的房產,用以籌措資金,甚至偽造購房人詐騙銀行資金,行按揭貸款之名,作套取乃至詐騙銀行資金之實,一旦資金到手,就挪作它用,甚至攜款潛逃。二是開發商將購房款入賬后,由于經營不善,導致樓盤爛尾,或因經濟、地價、建筑材料、施工技術、自籌資金等情況的影響造成不能按時交樓,由此引發購房人停還銀行借款,使銀行被迫陷入糾紛。三是由于開發商所建樓房存在質量缺陷,不符合合同要求等原因,購房人以開發商違約為由要求解除購房協議不再履行按揭貸款協議。四是開發商所開發樓盤沒有取得合法使用權或偽造使用權證,無法取得房產證或開發商違法預售等原因,導致銀行風險等。
3.借款人引發的風險。一是借款人由于家庭、工作、收入、健康等因素的變化,不能按期或無力償還貸款,被迫放棄所購房屋從而給商業銀行利益帶來損失。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勞動用工制度的改革、職工工作頻繁變動、企業經營狀況不斷改變等,都會影響借款人收入的穩定,影響還款計劃的順利執行;同時,由于目前商業銀行無法對借款人的財務狀況進行持續有效的監督,對樓市的預測也相當困難,較難對借款人資信的真實狀況做出準確判斷。雖然借款合同訂立時,信貸資產表面上是安全的,擔保也靠得住,但隨著借款人資信狀況的變化,尤其是房地產產權登記制度的不完善、不健全,私下的房產交易盛行,使銀行貸款擔保失效或懸空,造成商業銀行的信貸風險。二是購房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失蹤,繼承人或財產代管人不再或不愿繼續履行協議。三是購房人存在欺詐行為,故意提供虛假證明材料如個人收入證明、營業執照等。四是由于不可預見的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借款人喪失履行合同的能力,而形成貸款風險。
4.假按揭造成的風險。一是開發商通過個人虛假購房套取貸款。開發商以其親屬、內部員工、關聯企業員工甚至民工的名義按揭購房,套取銀行貸款用于自身資金周轉,并負責按月償還貸款。二是開發商虛構購房行為或偽造相關手續套取貸款。通過偽造借款人身份證或購房合同向銀行申請按揭貸款,或以偽造的產權證明作抵押進行虛假按揭。三是開發商與購房人或銀行員工串通套取貸款。(1)開發商為解決部分購房人首付款不足問題,盡快達成交易,在售房合同中將房屋實際價格提高一定比例,再向購房人出具首付款收據,在沒有真實首付款的情況下套取按揭貸款。(2)開發商與購房者相互串通,以高于同地段的房價進行購房交易,通過購房者套取銀行信貸資金,并分期向購房者歸還超出真實房價的貸款本息。(3)開發商與銀行員工勾結,向虛擬借款人或沒有真實購房行為的借款人發放按揭貸款。
二、個人住房貸款風險變化的原因分析
1.銀行管理不善,形成不良貸款。一是銀行內控制度不完善,貸款管理力度不夠。由于個人住房貸款業務近幾年才開辦,開展時間不長,加之部分貸款到期,一些銀行規章制度尚不建全,相應的配套管理措施跟不上,形成貸款不良。二是信貸人員重貸輕管的現象普遍存在。有些信貸人員對于逾期期數較短的貸款認為既沒有必要也沒有精力催收,向借款人發出了拖欠銀行貸款也沒人管的錯誤信號,不利于貸款的按期回收。三是個人資信評估制度不健全,還款能力難以控制。在涉及個人還款能力評估時,雖然銀行要求借款人出具本人及配偶的工資、收入證明,但其真實性、有效性及還款意愿的好壞,只能主觀被動地去評定,缺乏統一的標準格式和制約措施,過分依賴第二還款來源,忽視了第一還款來源的合規性。
2.購房人違約,形成不良貸款。一是購房者由于投資方式的失敗拖欠銀行貸款。近年來,由于房價的上漲,購房者對市場的估計不夠,采取以租養貸等方式進行投資,受各種因素的影響造成無力償還貸款,這種情況多在“第二套住房”借款人中出現。二是購房者由于收入水平下降,無力償還貸款。個人住房貸款屬于中長期信貸,其還款期限通常要持續20年左右,在這段時間中個人資信狀況面臨著巨大的不確定性,由于個人支付能力的下降導致信用缺失的情況很容易發生,使銀行的貸款形成不良。
3.潛在風險。商業銀行一向把個人住房貸款當作一種低風險業務來發展,只看重利潤,而忽視了潛在風險。潛在風險主要體現在兩方面:一是個人住房貸款市場的不規范,銀行之間的無序競爭,造成放寬對貸款的審批條件,增大銀行的貸款風險。二是個人住房貸款因整個社會信用體系的不健全,造成很多不必要的紛爭,潛在著不確定的風險。
三、防范個人住房信貸風險的對策
1.加強項目前期評估工作。通過項目的前期評估工作,嚴格客戶的準入標準,可以選擇市場前景好的項目給予貸款支持,從而避免項目選擇風險、銷售價格不實風險,和開發商惡意套現風險。個人住房貸款前期評估工作包括的基本內容有:通過對按揭項目的建設條件評價、市場前景分析、開發商素質和業績評價、項目的財務盈虧平衡分析和風險分析,可以判斷項目是否具備給予按揭支持的條件,從而擇優挑選好項目。
2.加大力度嚴防假按揭。擬提供貸款支持的按揭住房的期房價格進行市場評估,經銀行確認后,確定合理的貸款成數。對期房價格的正確市場評估,以避免開發商高價銷售策略給銀行帶來的風險。同時,通過評估還可以部分避免開發商的惡意套現風險。因為即使開發商組織假的購房者辦理了按揭手續,套取了銀行現金,但個人住房貸款畢竟擁有了合法有效、足值的抵押擔保品――住房抵押,在開發商僅能獲抵押住房的公允市場價格的七成貸款的情況下(銀行還可以根據按揭住房在建項目的形象進度,預留開發商對購房者的保證金,以保證在建項目的資金需求),開發商終究會想方設法按月代替虛假的購房者歸還貸款,否則銀行一旦處分抵押住房,加上銀行預留的保證金,應該可以使貸款風險降到最低,而開發商則得不償失。對期房價格的市場價格評估,還可以避免抵押住房的資本價值風險。
3.建立完善的個人信用評級制度。建立獨立、公正、權威的資信評級中介機構。該機構應由人民銀行進行業務指導,能夠調閱各商業銀行的電腦網絡資料,出具的資信評級結論在各商業銀行通用,適用于一切個人消費信貸領域,并可進行實時跟蹤,一旦發現不良信用記錄,隨時調整其個人信用等級,對近三年信用良好的個人,可以按操作規程調高其個人資信等級。建立個人存款實名制和個人財產申報制度。通過這兩項制度的建立,可以掌握個人真實收入和財產,評價個人的還款能力。實行個人信用實碼制和計算機聯網查詢系統。個人信用實碼制就是將可證明、解釋和查詢的個人信用資料都存儲在該編碼下。當個人需要向有關方面提供自己的信用情況時,個人資信評級機構通過個人信用實碼可以查詢所需資料,從而評定信用等級。建立個人銀行賬戶。將目前個人收支以現金為主,改為以個人銀行賬戶轉賬收支為主,個人只有零星的現金收支。這樣,銀行對個人的貨幣化資產、不動產等非貨幣資產(通過轉賬和稅收確認),個人收入和到期償付能力就可以全面掌握并進行評估。
(1)支付結算系統與聯行往來往來系統自動化程度不高,系統不具有統一性和協調性。遲滯了商業銀行的資金清算速度。
從商業銀行支付結算系統功能分析,商業銀行支付結算是為商品的流通結算提供結算渠道,它以客戶為中心形成收款人與收款人開戶行、付款人與付款人開戶行之間的資金往來關系。
通過兩個層次的結算結構,將商業銀行支付結算系統與聯行往來系統“嫁接”完成本為一體的異地支付結算,實則是割裂了整體的異地支付結算系統?,F行商業銀行與客戶、中央銀行與商業銀行兩個層次的結算系統不具有統一性和協調性。這種做法的缺陷是按照手工操作的模式,移植在現代化的通訊手段上,形成結算業務數據與核對業務數據的雙重發送。而且部分票據還使用信函傳遞,大大降低了聯行業務監督的時效性,也不利于商業銀行的資金清算速度的提高和業務數據的共享,形成票據滿天飛局面,同一結算業務往返傳遞所需的票據近十張,甚至超過十張。浪費了人力、物力,降低了系統的工作效率。同時,通過結算系統外傳遞票據速度慢,易丟失,保密性差,給不法分子提供的作案機會多。同時,也為商業銀行延壓資金的劃撥時限提供了借口。
(2)支付結算系統沒有把人員的管理和權限有機結合起來,在整體上實現對從業人員操作權限的控制和操作風險的防范。
票據一經簽發形同鈔票,對于持有人形成資產,對于債務人形成真實的債務,按照現代商業銀行的經營思想,商業匯票可以充當資金融通的工具,成為商業銀行貼現與再貼現金融工具,但是回首我國票據法頒布以來,商業銀行票據信用業務的開展狀況,不難看出,商業銀行除對國內企業商品交易所使用的銀行承兌票據開展了票據貼現業務外,商業承兌票據的貼現與流通難于開展,這其中一個重要的原因,除商業承兌票據信譽度低于其它票據外,商業承兌票據自身所應具備的信息,如業務的背景、票據的真偽的鑒定、企業的背景等各種環境要素信息不暢,也成為制約票據流通的重要因素。因此,強化票據的開發管理,嚴格支付結算系統各工作環節的權限管理,從源頭上杜絕沒有商品交易背景的票據開發,對于我國商業信用業務的開展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和深遠的歷史意義,同時也成為商業銀行加強內部牽制制度建設,防范商業銀行票據操作風險的重要舉措。
(3)支付結算系統沒有企業的資信評估與支付結算風險的防范有機結合起來,實現數據共享。
創造良好的資金結算環境,杜絕虛假票據的產生,成為商業銀行防范金融風險的重要手段。在計算機網絡被商業銀行廣泛使用的今天,各工商企業的資信狀況和企業形象,不應成為其開戶的商業銀行的獨家財產,而應成為商業銀行領域內辦理相關業務的經辦人員判斷業務風險程度的共享資源。在支付結算過程中,按照業務風險防范需要,企業開戶銀行通過建立工商企業資信檔案,全程控制商品購銷合同的簽定、票據的簽發、企業債務結算的進度,以及債務票據結算的歷史,通過計算機網絡,根據權限有限開放這些信息,將是推動工商企業形象建設和商業票據流通、融資、貼現業務開展的前提。也是我國銀行系統防范金融風險的需要。筆者認為,當前我國商業銀行商業票據貼現與票據流通發展緩慢的制約因素是票據的背景信息不暢,同時也成為產生票據糾紛的重要因素。因此,在金融結算系統內,有限開放企業資信信息和票據背景信息,并將企業的資信評估納入支付結算系統建設之列意義重大,同時也會成為推進企業資信建設的加速器,也是商業銀行實時防范金融風險,拓寬商業票據流通范圍和貼現范圍,推進和監督商業信用的重要保證。
(4)支付結算系統沒有把重要憑證管理納入其中,銀行內部重要往來憑證的管理停留于折角驗印和密押的檢驗上,與先進的計算機網絡所能提供的內部牽制相差甚遠。
在支付結算系統中,重要憑證是指能夠構成債權債務關系的各種空白傳票,是企業重要的支付工具和信用工具。按照來源可以分為二類:一是外來憑證,主要是三票:支票、匯票和本票,即銀行受理業務時客戶提供的支付工具。二是內部憑證,這是銀行提供支付結算服務所產生或使用的憑證,如各種支付結算方式所產生的借貸方憑證。落后的憑證管理手段,使不法分子有機可承,商業銀行辦理票據貼現業務的風險防不勝防,商業銀行獲取這些憑證信息的渠道閉塞,不能從源頭上證明這些憑證的合法性和是否具有真實的交易背景,企業負債資信狀況無從查找,也妨礙了商業銀行的對外授信業務,不乏分子在結算渠道上無法得到遏制和信用懲罰,商業銀行的內部牽制成為一紙空文。
(5)支付結算系統沒有把會計核算系統納入其中,使商業銀行的工作效率大大降低。
會計核算是清算銀行與客戶之間,銀行與銀行之間債權債務的重要手段,我國銀行系統的電子化和現代化,必須把會計核算系統納入自動處理體系之內,這樣既減輕了會計人員的工作量,提高核算的精度,也加快了資金的清算速度。在中央銀行總體調控金融行為的工作中,可以做到足不出戶既實現對商業銀行賬務的監督,即使該功能沒有充分發揮,其威懾力也可想而知,將會計核算納入支付結算系統迫在眉睫。
實踐證明,近來我國商業銀行系統連爆大案,與落后的銀行系統密不可分。在計算機網絡普及的時代,我國電子銀行系統只是實現了部分業務功能的改造和通訊硬件手段的現代化,整個銀行系統業務軟件系統的改造還有很長的路要走,業務軟件系統具有強烈的升級換代需求。解放思想,創新銀行支付結算體系,實現商業銀行的支付結算與銀行聯行往來的有機結合,成為目前中央銀行解決金融操作風險,遏制大案要案發生的重要舉措。
2我國銀行支付結算系統發展對策
2.1升級我國銀行支付結算系統和電子聯行往來系統,實行流程再造
重新設計支付結算和聯行往來的軟件系統,根據金融電子化的要求,重新組織票據的傳遞流程、業務的組織、會計的核算、人員的管理、權限的設定等工作,健全銀行信息共享、企業資信查詢、票據查詢等體系。支付結算和聯行往來系統的生機換代可以吸收當前電子銀行系統已經取得的成果,對應該納入而尚未納入電子銀行系統的各種子系統重新設計,為了節約成本,這一工作的開展可以由中央銀行牽頭實施,商業銀行上線出資的做法,筆者認為這一新系統可以有以下子系統構成:
(1)業務處理系統,再造三票即支票、匯票和本票和三種結算方式即匯兌、委托收款、托收承付的處理流程,按照計算機網絡的處理的特點重新設計業務系統。
(2)會計核算系統,整合商業銀行會計核算系統,統一管理銀行對外服務業務所使用的會計業務,重構商業銀行電子化賬務處理體系。
(3)資金清算系統,完成同城票據交換結算和聯行往來結算以及存款帳戶異地存取結算。實現結算業務在系統內部上下級之間,橫向業務與中央銀行之間的結算功能。
(4)信息管理系統,為銀行業務的經營管理提供必要的管理信息,主要包括會計報表、企業資信管理、票據保證信息管理、票據信息查詢等經營管理所需要的管理信息。
(5)事后管理系統,完成支付結算所必須的事后檢查處理,必要時可講該部分內容并入業務處理系統,在流程再造時重塑內部牽制制度。
(6)憑證管理系統,主要對內外重要憑證進行有效管理,包括憑證印制注冊、請領發放以及憑證狀態的查詢。
(7)其它管理系統,主要是未包含在上述系統之內需要追加的各種管理措施,如人員管理、權限管理、入網機構管理等。
通過流程再造,增強系統的開放擴充功能,強化銀行內部牽制制度,加強對金融風險的防范功能,促進商業信用的發展,為商業信用時代的到來提供凈化經濟環境保證。
2.2商業信用制度的完善——開展票據創新
商業信用制度的完善有賴商業票據自身信譽的提高,票據聯保制度也是提高商業票據信譽的一個重要方面。為了防范金融風險,銀行對企業簽發的大額商業票據,可實行企業聯保機制,既允許其它企業為票據簽發企業所簽發的票據出質、出保,完善票據保證的立法規定,保證債權人的經濟利益,并經司法機構公證。票據的保證情況載行企業資信查詢數據庫中,為了推進商業票據的流通,還可允許企業簽發附息商業票據,以保證債權人的權益。在此基礎上,由商業銀行提供承兌、授信、貼現為主的多種方式資金融通,以促進商業信用的健康發展。
2.3實行支付結算票據債務備案制度,以央行為中心,通過立法形式,建立區域企業資信評估制度
商業銀行是提供中介服務的金融機構,除了疏通支付結算的結算渠道和信息渠道之外,建立工商企業的信用檔案,也是支付結算完善的重要舉措。每個工商企業開戶的商業銀行應為其工商企業建立資信檔案,對企業的基本狀況、近期的財務報表、使用結算工具對外產生的債務及其償還情況應以立法的形式,納入支付結算網絡范圍之內,通過設定權限,在辦理業務的金融機構之間任意查詢,并根據一定標準為企業進行資信評級。商業銀行可以在支付結算涉及的關系銀行之間公開企業的資信狀況和企業票據債務發生及結算進度情況以及對票據的拒付情況,由于涉及面廣泛,信息暢通,企業無理拒付票據將影響其資信狀況,從而產生推動工商企業自身形象建設的內在動力,凈化經濟環境,減少金融風險。
信用證(LETTEROFCREDIT)是建立在銀行信用基礎上的結算方式,在國際貿易結算中占有相當的比重。但是,因為信用證業務自身的復雜性和獨立于合同的抽象性增加了風險防范的難度,了解并規避信用證結匯風險,對從事國際貿易的相關人員意義重大。
一、常見的信用證欺詐使用的手段
1.進口方設置客檢條款。信用證中規定“貨物出運前須經買方檢驗并出具質量證明(AQUALITYCERTIFICATESHOULDBEISSUEDBYTHEAPPLICANTBEFORESHIPMENT)”,即通常所說的“客檢證明”。在實際操作中,如果買方拖延時間遲遲不出具質量證明,出口商就無法在規定的時限交單,開證銀行并不會追究到底是哪一方導致單據延誤,大部分開證行會站在進口商的角度和立場上對單據做出處理,不利于出口商。當前國際市場商品交易價格波動非常平凡,一些惡意的進口商就會在信用證中設置客檢條款規避價格下降的風險。
2.正本提單之一徑交進口方。隨著運輸業的快速發展,貨物的運輸速度加快,而信用證項下單據的處理往往需要較長的時間,進口方為了盡早提貨,往往在信用證條款中要求賣方將三份正本提單中的一份于直接快遞給買方,余下的兩份提單與其他所需單據一起送銀行議付。(1/3OFTHEORIGINALB/LSHOULDBECOURIEREDTOTHEAPPLICANTWITHINXXDAYSAFTERSHIPMENT,ANDTHELEFT2/3OFTHEORIGINALB/LSHOULDBEPRESENTEDTOTHEISSUINGBANKWITHOTHERDOCUMENTS.)根據慣例,不論一套海運提單有幾份正本,收貨人只要提交其中的一份有效正本,船公司或其就可以給予放貨,并不要求遞交全套的正本提單,而且不管收貨人是否已給付貨款,正本提單提前出手無疑增加了出口商的風險。
3.進口方要求單據認證。開證申請人要求對我方遞交的某些單證需經過認證,例如,一些來證要求我方所遞交的某些單據必須由進口國大使館或領事館認證,就是在手續齊備、單據無誤的情況下,辦理使館認證大約需兩周時間,拖延了單據備妥的時間,就會造成過期交單。如果這類單據出錯,修改困難,而且費用較高,等到修改后的單據遞交到銀行,往往已經過了交單期。例如,2007年,中東一家貿易企業向無錫市一家進出口企業開立信用證,單據要求中需要承運人提交船公司證明,且該證明必須經過出口國當地的阿聯酋商會進行認證。(THEORIGINALCERTIFICATEISSUEDBYTHECARRIERSHOULDBECERTIFIEDBYAJOINTARABFOREIGNCHAMBEROFCOMMERCEINTHEEXPORTINGCOUNTRY.)在實際操作中,在規定期限內辦理該認證非常困難,除了需要提前辦理,還需要提交包括承運人營業執照在內的諸多文件。對于承運人,尤其是知名的大型船公司而言,要向其索取營業執照用于辦理裝船人的商事認證幾乎是不可能的。
二、信用證結匯風險的規避
1.加強信用證單據的審核。鑒于信用證業務表面性的特點,避免不符點出現的關鍵在于嚴格按照國際慣例要求制單和審單,UCP600規定,開證銀行對受益人履行付款的條件是單單一致,單證一致和單內一致,只要符合要求,開證行就沒有拒付的理由,從而保證了結匯的安全性。單證的審核是指對已經繕制、備妥的單據,對照信用證的有關內容進行及時檢查和核對,發現問題,及時更正,以達到安全收匯的目的??傮w上講,信用證審單要嚴格檢查規定的單證是否齊全,包括單據的正副本份數,而且保證審核的每張單據細節必須與信用證一致,且單據和單據之間沒有矛盾,保證交開證行的單據符合信用證的要求。
2.開證行資信的審核。信用證的付款是以開征銀行的信用作為保障的,開證銀行的信用直接影響到受益人收匯的安全性,出口商要盡量爭取找一家資信較好的銀行,如今我們可以很方便的在網絡上查找到世界排名前100位的銀行名稱,對照收到的信用證,就可以大致了解開證行的資信情況了,查證銀行信譽還可以查閱中國駐該國的大使館的官方網站或請通知行協助。如果開證行資信不可靠時出口方也可以通過保兌的方法降低風險,信用證加具保兌后,有兩家銀行對信用證負第一性的付款責任,需要注意的是,保兌只有在單據無瑕疵而開證行不履行責任的情形下才由保兌銀行承擔付款責任,出口商仍然要保證單據的正確性。
3.信用證軟條款的規避。關于軟條款,受益人應該確保制單結匯不受買方的制約,單證應該由出口商自己繕制,或由出口商官方機構,或貨運公司等第三方機構出具。如果收到包含軟條款的信用證,則要據理力爭,讓客戶取消該條款。對于“客檢證明”,通常的處理辦法是力爭使客戶同意由我國的官方商檢機構來實行商品的檢驗,我國的商檢機構在國際上的知名度和權威性都很高,進口方對其檢驗結果都愿意承認。如果進口方一定要求的單據認證,要盡量要求信用證中開立選擇性的認證條款,開證行除了接受本國使館或商會的認證外,還可以接受國際商會的認證。這樣,受益人就可以將需要認證的單據送交當地的國際商會——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進行認證。不僅可以相對的簡化認證手續,降低認證費用,更是取得了交單時間上的寬裕。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在信用證結算過程中出現問題,出口商應該謹慎地分析問題所在,積極尋找妥善解決的方法,最低程度地減少損失。根據UCP600的規定,應先由開證行征詢買方意見,看是否有信用證照舊履行的可行性。如果買方不接受不符點,受益人擁有對單據的處置權,貨權依然掌握在出口方手中,受益人可以根據實際情況處理貨物也可以與買方及時溝通,在價格上適當讓步,盡量避免因單據不符遭退單的損失。綜上所述,雖然信用證以銀行信用為基礎,但出口企業也應增強風險防范意識,預防在先,有效地防止信用證結算風險,出現問題及時地妥善處理,以避免不必要的損失。
信用證(LETTEROFCREDIT)是建立在銀行信用基礎上的結算方式,在國際貿易結算中占有相當的比重。但是,因為信用證業務自身的復雜性和獨立于合同的抽象性增加了風險防范的難度,了解并規避信用證結匯風險,對從事國際貿易的相關人員意義重大。
一、常見的信用證欺詐使用的手段
1.進口方設置客檢條款。信用證中規定“貨物出運前須經買方檢驗并出具質量證明(AQUALITYCERTIFICATESHOULDBEISSUEDBYTHEAPPLICANTBEFORESHIPMENT)”,即通常所說的“客檢證明”。在實際操作中,如果買方拖延時間遲遲不出具質量證明,出口商就無法在規定的時限交單,開證銀行并不會追究到底是哪一方導致單據延誤,大部分開證行會站在進口商的角度和立場上對單據做出處理,不利于出口商。當前國際市場商品交易價格波動非常平凡,一些惡意的進口商就會在信用證中設置客檢條款規避價格下降的風險。
2.正本提單之一徑交進口方。隨著運輸業的快速發展,貨物的運輸速度加快,而信用證項下單據的處理往往需要較長的時間,進口方為了盡早提貨,往往在信用證條款中要求賣方將三份正本提單中的一份于直接快遞給買方,余下的兩份提單與其他所需單據一起送銀行議付。(1/3OFTHEORIGINALB/LSHOULDBECOURIEREDTOTHEAPPLICANTWITHINXXDAYSAFTERSHIPMENT,ANDTHELEFT2/3OFTHEORIGINALB/LSHOULDBEPRESENTEDTOTHEISSUINGBANKWITHOTHERDOCUMENTS.)根據慣例,不論一套海運提單有幾份正本,收貨人只要提交其中的一份有效正本,船公司或其就可以給予放貨,并不要求遞交全套的正本提單,而且不管收貨人是否已給付貨款,正本提單提前出手無疑增加了出口商的風險。
3.進口方要求單據認證。開證申請人要求對我方遞交的某些單證需經過認證,例如,一些來證要求我方所遞交的某些單據必須由進口國大使館或領事館認證,就是在手續齊備、單據無誤的情況下,辦理使館認證大約需兩周時間,拖延了單據備妥的時間,就會造成過期交單。如果這類單據出錯,修改困難,而且費用較高,等到修改后的單據遞交到銀行,往往已經過了交單期。例如,2007年,中東一家貿易企業向無錫市一家進出口企業開立信用證,單據要求中需要承運人提交船公司證明,且該證明必須經過出口國當地的阿聯酋商會進行認證。(THEORIGINALCERTIFICATEISSUEDBYTHECARRIERSHOULDBECERTIFIEDBYAJOINTARABFOREIGNCHAMBEROFCOMMERCEINTHEEXPORTINGCOUNTRY.)在實際操作中,在規定期限內辦理該認證非常困難,除了需要提前辦理,還需要提交包括承運人營業執照在內的諸多文件。對于承運人,尤其是知名的大型船公司而言,要向其索取營業執照用于辦理裝船人的商事認證幾乎是不可能的。
二、信用證結匯風險的規避
1.加強信用證單據的審核。鑒于信用證業務表面性的特點,避免不符點出現的關鍵在于嚴格按照國際慣例要求制單和審單,UCP600規定,開證銀行對受益人履行付款的條件是單單一致,單證一致和單內一致,只要符合要求,開證行就沒有拒付的理由,從而保證了結匯的安全性。單證的審核是指對已經繕制、備妥的單據,對照信用證的有關內容進行及時檢查和核對,發現問題,及時更正,以達到安全收匯的目的??傮w上講,信用證審單要嚴格檢查規定的單證是否齊全,包括單據的正副本份數,而且保證審核的每張單據細節必須與信用證一致,且單據和單據之間沒有矛盾,保證交開證行的單據符合信用證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