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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衛生法學實踐教學環節安排不合理
衛生法學的教學內容以醫學和法學并重為教學特色,但在實踐教學環節的安排上,醫學與法學的比重卻有著較大差別。一方面,醫學院校對醫學專業的實踐教學十分重視,一般安排有較長時間的專業實習和臨床見習。另一方面,衛生法學的實踐教學在醫學院校中并沒有得到充分重視,與醫學專業課程的實踐教學學時設置相比較存在很大偏差,大部分醫學院校沒有開設專門的衛生法學實踐課程,僅采用一些傳統的法學實踐教學方法,此種做法并不能體現學科特色。
1.2衛生法學的實踐教學資源匱乏
目前,在衛生醫學實踐教學的場所安排方面,一些醫學院校缺乏政法類院校所必備的模擬法庭、法律診所等場所。加之,醫學院校對于醫學專業的重視程度較高,而對非臨床專業的教學在經費投入方面支持力度較低,這就注定了衛生法學在實踐教學基地的建設上不會輕易獲得學校的高投入,使得醫學院校建立的法學實習基地也僅僅是與當地公檢法機關和律師事務所進行合作。另外,就衛生法學的實踐教學師資隊伍而言,具有醫法交叉知識背景和醫法專業實踐經驗的高層次人才較少,目前衛生法學的大部分教師來自于各政法院校的法學專業,其中也不乏非法學專業背景的教師,這些因素直接影響了衛生法學的實踐教學的開展。
1.3衛生法學的實踐教學手段形式化
衛生法學實習原本是學生培養實踐技能、提高理論服務于實踐的主要教學環節,但基于就業、考研、考公務員的情況,大多數學生對待實習的態度是敷衍了事,只為獲取一紙實習證明。加之,學校和實習單位對學生缺乏有效的管理和監督,實習其實已流于形式。另外,在實踐教學中,大多數醫學院校采用案例教學,而案例教學法的運用流程為教師講授—引出案例—學生回答—教師評析的模式。在這種模式中,學生并沒有進行討論前的準備工作,在分析案例時也沒有激烈的言辭辯論,只是由教師評析案例后便宣告結束。案例教學法過于注重對法條的解釋,缺乏生動性,尤其是缺少對具體操作過程中有可能發生的各種非法條解釋問題的演練,而模擬法庭教學法是建立在已知案情基礎之上,相關的案件事實和證據材料都事先已確定,僅是審判人員、原被告、其他訴訟參與人的角色事先已擬定,而且學生早已將模擬法庭的全部過程事先演練多遍并形成了劇本,學生在模擬法庭演練時根本不會遇到真實案件中可能出現的突況,這就無法鍛煉學生的臨場應變能力,模擬法庭教學法逐漸演變成一場表演劇,致使模擬法庭的功能也逐漸在異化。
2診所法律教育的特點
診所法律教育的優勢在于著重培養法律學生的職業技能和職業道德,以真正實現法學理論與實踐的結合[3]。因此,一方面法律診所可為那些承擔不起高額訴訟費的公民提供免費法律幫助。另一方面,診所法律教育通過為社會弱者提供免費法律咨詢服務,將法學教育與法律援助融合,這不僅是一種全新的法學實踐教學模式,而且為法律援助提供了一個新的路徑。在美國福特基金會的資助下,診所法律教育目前已廣泛應用于亞洲、歐洲和澳洲等很多國家的法學教育中,國外診所法律教育對我國的法學實踐教學同樣也具有重要的借鑒意義,目前國內很多法學院校都開展了診所法律教育。法律教育的根本目的,就是既包括“訓練守法精神”,也包括“扶植法治”。診所法律教育在醫學院校衛生法學課程中的嘗試,對于那些將來走進醫療機構的學生來說意義重大。診所法律教育所處置的案件具有真實性和不確定性,尤其是涉及衛生法的現實情境總是伴隨著醫療救助的全過程,案件的復雜性、針對性、現實性較強,即便指導教師面對此情形有時也難以應付。因此,這對學生而言是一個極大的挑戰。但從另一方面看,學生通過親自案件、了解案件事實、調查取證和參與庭審,能夠快速提高他們具體問題具體分析能力、獨立辦案能力和法律邏輯推演能力。另外,診所法律教育也能完善學生的知識結構,使其以法律專業服務人員的視角觀察社會和思考社會,以醫生的視角重新審視當前的醫患關系。衛生法與社會、醫患權益與社會公正、衛生法與醫藥衛生事業等新的課程教學內容都體現了診所法律教育的價值趨向,這將有利于培養人格健全的、具備豐富法律專業知識的醫學人才。
3診所法律教育在衛生法學課程實踐教學中的應用
3.1診所法律教育與衛生法學的人才培養目標相契合
衛生法學的人才培養目標是著眼于培養“復合型、應用型人才”,即培養具有醫法交叉知識,擅長處理醫療糾紛案件的法律服務人才。這一培養目標的實現不僅要依靠課堂理論講授,更重要的是要培養學生的實踐能力。法律教育的根本目的就是要培養一種法律職業技能和法律思維方式。因此,法律教育不是單純的法律知識傳授,而是一種法律職業訓練。而傳統的法律教育只注重理論層面的講授,這種紙上談兵的做法忽視了對學生實踐能力的培養。從診所法律教育的基本要求來看,它對學生的職業能力訓練具有極大地幫助,使學生有機會接觸到真實案例,并以主體的身份去解決問題,全權負責整個案件,學生通過運用所學到的法律知識,對調查收集的證據進行獨立的分析判斷,使學生的實踐操作能力、語言溝通能力、司法文書寫作能力等都得到了較大地提高。這既克服了案例教學法易被條文化的缺陷,也解決了模擬法庭虛擬化的難題。
3.2診所法律教育的教學方式已日漸成熟
我國開始啟動診所法律教育始于2000年,當時在美國福特基金會的支持下,北京大學等7所高校開設了診所法律教育課程,2002年中山大學、四川大學等4所高校陸續開設了該課程。2002年7月28日,上述11所高校共同成立了“中國法學會法學教育研究會診所法律教育專業委員會”,該會目的在于與國內外實施診所法律教育的院校加強合作交流。截止到2013年7月18日,全國640多所法學院中已有163所加入了該專業委員會。目前,國內著名的法學院幾乎都開設了診所法律教育課程,并在不同院校中開設了各具特色、有所偏重的專業性法律診所,例如:訴訟法律診所、弱者權利保護法律診所、婦女權益保護法律診所、民事法律診所、勞動者權益保護法律診所、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律診所、公民權利保護法律診所、刑事法律診所、環境法律診所、公益法律診所、社區法律診所等。這些富有成效的法律診所可作為衛生法學課程的實踐教學場所。
3.3診所法律教育能更好地確保實踐教學的效果
衛生法學是一門具有鮮明特色的新興醫法交叉學科,目前衛生法學教學工作大多由更易獲取醫療衛生資源的醫學院校承擔。由于醫學院校向來注重醫學生的見習和專業實習工作,而醫學院校對實踐教學的重視和支持又是開展衛生法學課程實踐教學的基石。然而,鑒于衛生法學課程在醫學院校中的辦學地位,現階段醫學院校對衛生法學課程實踐教學的支持力度不夠,而診所法律教育實際上是借鑒了醫學實踐教學的模式,這更易為醫學院校所理解和認同。同時,也有利于形成一套獨特的衛生法學課程實踐教學模式。
4提高診所法律教育實踐教學質量的建議
4.1加強衛生法律診所基地建設
醫院學校,一方面可以積極申請參加“中國法學會法學教育研究會暨中國衛生法法律診所專業委員會”,進而以會員的身份接受該專業委員會的指導,以加強與其他醫學院校的合作與交流。另一方面,可以利用醫學院校教學醫院豐富的資源,加強與教學醫院醫務科等醫患服務機構的合作,建立有特色的衛生法律診所,這樣既保證了醫療糾紛案件的來源,又能發揮衛生法學的學科優勢,為社會提供法律服務。衛生法律診所在實施教學功能的同時,還具有一定的社會服務功能,因而就其設置模式來看,它可以是附設在校內的內置式,也可以是附設于校外的外置式。內置式可考慮將衛生法律診所設在模擬法庭,使其起到律師事務所的作用,學生可以在教師的指導下利用模擬法庭會見當事人,提供衛生法律咨詢,司法文書等。當學生積累起豐富的辦案經驗時,還可以代為調查取證和參加庭審,學生承辦的案件數量應以1-2件為宜。外置式可考慮加強與一些社會組織的聯系與合作,比如當地衛生局、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法院、社區基層組織、檢察院等,將衛生法律診所附設于上述機構中,以便共同構建衛生法律診所。
4.2開設衛生法律診所教育課程
鑒于衛生法律診所教育實施的現狀,醫學院校應當增設衛生法律診所教育課程,明確其課程性質、授課學時、課程學分、開課對象等??煽紤]將該課程設置為限定選修課,具體學時可參照各醫學院校的教學計劃而定。在課程時間安排方面,該課程可以考慮在大三年級的學生中開設。這主要基于兩方面的考慮:一是,受師資力量和教學成本所限,不能在所有學生中啟用診所法律教育;二是,該課程只有在學生完成了法律和醫學基礎知識的學習,并基本掌握了醫療衛生法的相關知識,才能真正地為當事人提供法律服務。另外,在課程內容設置方面,應涵蓋衛生法律診所教育的目的與意義、衛生法律診所教育的基本方法、會見當事人的基本流程、律師職業的基本技巧與策略、提供衛生法律咨詢的技巧、司法文書的寫作、案件前的準備工作、談判的策略、民事案件的策劃方案等內容。在考核方式上,應重點對學生的綜合辦案能力進行考核,不宜采用傳統且機械的紙質筆試結業考試,應當探索出一套科學的、富有人性化的、靈活多變的考核方式。
4.3多途徑解決經費問題
診所法律教育的開展需要一定的物質基礎。長期以來,衛生法學的教學經費問題是制約診所法律教育發展的最大障礙。鑒于診所法律教育需要較高投入和衛生法學課程在醫學院校辦學規模較小的現實情況,醫學院校應為診所法律教育多途徑的籌集經費。一方面可積極尋求同類型院校聯合辦學,以降低辦學成本;另一方面要積極尋求社會組織的支持,如與當地的律師事務所、衛生行政部門、附屬醫療機構、婦聯、法律援助中心、工會、消費者權益保障協會等建立聯系,通過學生的案件工作,既可推動法律援助工作在基層地區的開展,又能在鍛煉學生辦案能力的同時,獲取一定的工作報酬。
4.4加強衛生法學專業教師隊伍的建設力度
目前,在衛生法學課程的師資隊伍中,相當一部分教師只具備了法學背景或醫學背景,具有醫法交叉知識背景的教師較少,甚至有些專業教師還沒有律師執業資格證書,并缺乏處理醫療衛生糾紛案件的經驗,這些因素都制約著診所法律教育在醫學院校的開展。對此,一方面要積極鼓勵教師通過各種方式外出深造,加深對醫法交叉知識的學習,激勵教師在取得律師執業資格證書的基礎上,通過外出兼職,提高其實踐能力,使其成為教學和實踐的雙師型教師。另一方面可以采取外聘的方式,邀請一些資深的衛生法學專家、法官、檢察官和律師對學生進行指導,讓學生更多地了解社會,掌握法律流程運作技能。
2案例教學法的特點
與傳統教授型的教學方法不同,案例教學法不僅專注于“教”,更強調“學”,這就要求教學雙方角色的轉換,真正做到由學生做主體,教師退回到輔助的角色。(1)案例的主導地位。案例教學法中強調案例的主導地位,一切教學內容均是以案例為中心而展開。師生在課前均需對案例的相關內容有充分的準備,包括資料搜集,案例閱讀,初步思考等;教學過程中就案例中涉及核心問題教師應做出適當的引導,提供學生充分討論的空間;課后鼓勵學生自主學習,做出結論,由教師做出點評。由此可見,在整個教學過程中,從案例的準備、引入、講解、分析、結論,都要求師生雙方的積極參與,每個教學環節都是通過案例實現了某個教學目標。(2)啟發性及實踐性。在案例教學中,教師不會給出唯一的或是確定的答案,只在恰當的時候給出適當的啟發,這就給了學生充分思考大膽假設的空間,其根本目的在于激發學生獨立思考和探究該問題。真實案例的引用,讓學生可以將已掌握的知識融會貫通,通過理性的分析,相互間的討論,做出自己的判斷或得出自己的結論,以實現理論知識向專業實踐的轉化,這也很好地彌補了校園中的學生無法很好地接觸現實社會的缺憾。(3)教學過程中學生的主觀能動性及動態性。案例教學中,教師僅負責案例的篩選及準備,并做出適當的啟發和引導,在各個教學環節中均由學生做主體,積極地參與到實踐教學過程中,這是一個師生共同學習的過程。同時,案例教學也是一個動態教學過程,強調的是師生之間、學生與學生之間、學生與案例資料之間的交流,在小組討論和總結發言的教學環節更加強調彼此之間的相互影響和不斷交流。(4)強調學生能力的全面發展。案例教學的價值,不僅在于案例中極為豐富的信息量對學生理解分析能力的提高,以及學生對已掌握的各種知識和技巧的靈活應用,更重要的是體現了各種教學組織模式的優化過程,使學生在學識之外的能力也得到了鍛煉和提高。在案例分析的過程中,學生通過選取有用的信息,策略地分析判斷,從而使認知能力得以提高;小組討論中,學生學會了彼此交流學習及合作;在小組陳詞階段,學生體會到了小組之間的良性競爭;在教師點評的環節,學生學會了如何做出有價值的評價。在這樣一個個體行為和小組行為交叉進行的學習過程中,學生的學習積極性得到了充分的激發,提高了自身解決各種問題的能力,也學習到了珍貴的團體合作和競爭精神,人格發展更為健全。
3如何選擇適合的案例
作為整個教學過程中的核心和載體,案例的選定尤為關鍵,如何才是一個好的案例呢?筆者認為應當具備如下的幾個特點:(1)一個好的案例應該講述了一個好的故事。好的案例就是一個好的故事,應該具有吸引人的情節,但這個故事是發生于真實世界的,也是與學習者的個人經歷相關的,而不是高高在上的。這個故事也許并沒有既定的結局,卻經得起研究和學習,能提供給學習者充分的發揮空間。(2)好的案例應具有時效性。好的案例要反映當下的現實狀況,通常應發生在過去5年以內。當然,一些經典案例無論過去多少時間也是值得我們學習的,但更多的真實案例應該是與我們現在的日常生活正在發生的,這才能讓學生充分體會到此案例學習研究的必要性及價值性。(3)好的案例應與學習者息息相關。一個好的案例所涉及的場景或情節應該是學生們所熟知的,或是很有可能直接面對的,這能有效地激起學習過程中的共鳴感,更加不遺余力地參與其中。
4以《消費者法》為教學內容的教學實踐
為了更為直觀地體現案例教學法在法律英語教學中的應用,筆者以《消費者法》作為教學內容進行一次教學實踐,具體教案如下。教學內容:消費者法。學生人數:55人。教學目標:(1)讓學生充分了解消費者的合法權利。(2)培養學生在消費者權利糾紛案件中對相關法律英語語言的應用能力,包括詞匯、句型、口語表達及書面撰寫能力。(3)提高學生作為消費者的權利及義務意識,能夠做到合理保護自己的合法權利,同時主動踐行自己的當然義務。教學重難點:(1)充分了解消費者的各項權利義務。(2)如何尋求法律途徑解決消費糾紛。(3)相關英語語言應用能力的訓練。教學資料:(1)充分利用教材。(2)多媒體輔助。教學實施:(1)課前準備:學生分為8~10人一組,共6組,課前要求每小組準備兩個有關消費者維權的案例,并做出簡要的分析。教師將12個案例進行分類篩選,并選出其中最具典型性的兩個留作課堂備用。(2)課堂導入:以提問方式引入本課教學內容:Ifyouboughtanewbookinthebookstoreanddiscoveredafewmissingpages,butthebossrefusedtochangeanewforyou,whatwouldyouliketodo?1)Youacceptthelossandwillneverbuybooksthere.2)Youreasonwiththebossandinsisttoreplaceit.3)YoucomplaintoCommerceandIndustryBureau.4)Youasksev-eralfriendstohitthebossanddemandthereplacement.在學生作為選擇后,以簡單的問題引起學生對消費者權益問題的思考:1)Whatrightsdoconsumersentitledtoenjoy?2)Whatorganiza-tionsinourcountryprotecttherightsofconsumers?3)Whencon-sumers’legalrightsareviolated,whatshouldtheydo?4)Ascon-sumers,whileenjoyingrights,whatobligationsshouldcitizensper-form?(3)案例引入:案例1:暖瓶水爆炸傷人案件。案例2:旅行社虛假宣傳欺騙團友案件。(4)小組討論:要求學生就以上兩個案例做出分析討論,給出解決建議并作發言。(5)教師總結:1)點評各小組討論情況。2)總結教材要求掌握的消費者各項權利與義務及維權途徑。3)強化相關英語詞匯、句型。(6)強化練習:提供一案例,要求學生就本課學習到的法律知識和英語語言技巧做出對該案例的分析。
就拿保護生態環境和生活環境來說,學生在校期間,就應該讓他們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不隨手亂丟雜物、垃圾,以保持環境的整潔衛生。我?,F在正在加大力度整治學生在校園中隨意亂丟、邊走邊吃的現象,要求垃圾雜物必須扔進垃圾桶,進食必須在食堂、小賣部內進行。經過一段時間的督查,學生的不良行為大為改觀,校園內也干凈整潔了許多。當學生走向社會后,在旅游行業的工作中,由于現在良好行為習慣的養成,面對廣大的旅游消費者,他們不僅可以以身作則,給游客帶好頭,還可以在整個游樂過程中,督導游客保持旅游環境的生態平衡,為國家的可持續發展貢獻自己的綿薄之力。
二、掌握旅游法規的基礎知識
旅游業的主要法規依據較多,如:憲法,合同法規制度,旅行社管理法規制度,導游人員管理法規制度,旅游業務管理相關制度,旅游投訴法規制度,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律制度,旅游出入境管理法律法規制度,旅游資源保護法律制度,娛樂場所管理法規制度等等。這些法律法規對旅游業和從業人員起著嚴格的規范約束作用,學習它們就顯得尤為重要。
通過對這些法規的學習,應讓學生熟練掌握:法的本質和特征,中國的政治、經濟制度、國家機構體系,公民的基本權利、義務;合同法及基本原則,合同的訂立、履行及效力,合同的終止、解除與違約責任;旅游社的分類、設立條件、申報審批程序、經營范圍,旅游業務的經營規劃;對游客合法權益的保護,消費者的基本權利和義務,侵權應該承擔的后果;對旅行社及其分支機構的監督、檢查、管理以及質量保證金制度,出境旅游的管理;導游人員的執業、從業資格、條件,享有的權利和承擔的義務,工作中的計分、年審管理及等級考核制度,從業時的勞動合同、勞動保障和勞動爭議處理;業務管理中安全、出入境、交通、食宿、娛樂、資源等的管理制度;風景名勝區、自然保護區、文物的保護;旅游糾紛的解決途徑,旅游投訴的受理與處理。
如果我們的導游熟知旅游法律法規,就知道游客的要求不合法,也知道怎么樣去維護自己的人格尊嚴。因為根據《導游人員管理條例》的規定,導游人員進行導游活動時,其人格尊嚴應該受到尊重,其人身安全不受侵害。導游人員有權拒絕旅游者提出的侮辱其人格尊嚴或違反其職業道德的不合理要求。
三、熟悉旅游業職業道德和規范
人們的行為,不僅受法律的約束,也會受道德和規范的影響。在這方面的學習中,應讓學生熟悉:怎樣認識、改造世界,如何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和價值觀;公民道德建設的內容以及加強公民道德建設的要求;作為旅游業從業人員的正確職業意識,道德規范意識,熟悉從類的行為規范。
在我國現行的法律教育體制中,各高校采取的主要教育模式是在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課程中向學生傳授一些淺顯的法律理論知識,嚴重缺乏實踐教學環節,法律實踐能力得不到正確鍛煉,無法滿足大學生日益增長的對法律知識的渴求。針對上述情況,筆者以西安市某高校在校大學生為對象,采用無記名問卷調查的方式,就大學生法律素質的現實狀況進行了問卷調查和分析。本次問卷調查對象為高校全日制大學本科生,采取隨機抽取方式共發放1000份問卷,回收900份,其中有效問卷780份,有效回收率達到86.67%,按照性別、就讀年級、政治面貌和所在院系進行調查,滿足了問卷分析的基本要求。本問卷共分為兩部分,第一部分為被調查者的基本情況,第二部分是高校學生對法律知識和法律素質的認知程度分析。問卷根據百分比來表示問題的回答程度,最后對獲取的數據作出事實分析和價值判斷,為大學生提高法律素質和高校制定法律素質教育方案提供合理化建議。
2大學生法律素質現狀問卷情況及分析
大學生法律素質認知程度調查分析大學生法律素質的認知主要包括對法律規范、作用、體系的認知,法律按照立法程序被制定實施,成為一種由國家強制力保證實施的強大武器,維系社會關系的和諧穩定,是培養法律素質的社會基礎。從一般意義上說,法律素質的內涵應當包括法律人的職業素質和普通民眾的基本素質,它所體現的是認識和運用法律的能力,主要包含三層含義:一是在法律知識層面對相關法律規定的熟悉;二是法律意識層面尊崇敬畏法律、樹立守法意識;三是法律信仰層面將法律尊為至上行為規則,這是對法律素質要求的最高階段。當然法律素質的層次是一個漸進過程,一般要求普通民眾所具備的法律素質就是能夠熟悉并遵守法律規范。關于“當前規范人們行為的準則”選項,大學生選擇“倫理道德”(48%)超過“法律規范”(34%),其次是“家庭教育”(13%)和“風俗習慣”(3%),“”最低(2%)。由于我國數千年來深受儒道思想為主的道德倫理文化的影響,內在的道德約束對個人和社會的影響深刻,但倫理道德竟然超出法律規范達14%,此現象需要我們關注并認真思考道德和法律的內在辯證關系和法律普及教育存在的問題。即大學生對法律社會作用認知單一。我國的社會主義法律從根本上體現人民的意志,反映我國社會的發展規律,在保障社會安定和懲治犯罪上,應當而且必須依靠法律強制作用來保證實施。然而法律的社會作用不止于此,我們實行依法治國目的在于保障每個公民的合法權利,不斷提高公民的法律素質,通過高層次的法律引導來促進公民遵守法律,做合格的社會主義公民。我國已經建成完備的社會主義法律體系,針對大學生對我國現行法律體系的了解程度的問卷調查中,大學生了解我國現行法律體系的達到66%,然而不了解我國現行法律體系的人數也占有很大比例,了解和知道我國現行法律體系的學生占到98%,這是令人欣慰的。針對了解和知道我國現行法律體系的大學生,本問卷又針對憲法深入設置了幾個問題:我國的根本大法、我國憲法宣傳日、我國憲法修改次數,我國憲法規定的國體與政體等問題。從問卷調查反映的情況來看,沒讀過憲法文本的比例高達52%,完全不了解憲法的比例也高達9%,說明我國大學生對我國根本大法憲法文本內容嚴重缺乏了解和學習。從上述比較細致的調查中,不難發現,當代大學生法律素質現狀總體上是積極向上的,但也確實存在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對于大學生自身而言,自我性格缺陷和學習內容欠缺是形成這些問題的內因。而高校在法律普及教育中,教學目標教條化、教育內容陳舊化、教學方法單一化以及專業師資隊伍不穩定等問題,是大學生法律素質問題的重要外因所在。
二提高大學生法律素質的途徑
根據高校法制教育的特點,筆者認為法律素質教育必須樹立創新意識,從自身意識、教育模式、校園環境三方面著手。
1加強自身法律意識教育,實現知行統一
大學生提高法律素質,不僅要貼近現實生活掌握基礎法律知識,而且要重視自律,提高自身法律意識,這種自律的核心就是實現日常行為與法律規范的統一。一方面,日常行為活動對大學生而言是一種自律與他律的結合,而更多時候需要通過自律來實現。如果大學生自身能夠樹立正確合理的法律意識,就能規范自己的日常行為活動。筆者認為應從以下幾方面入手:加強法律基礎知識學習,用法律眼光客觀認識日常生活中的他人行為,能夠有秩序地生活;加強自我保護,學會健康守法的日常行為方式,自覺抵制各種侵權行為;通過法律學習加強自我反省,經常反思自己的日常行為,提醒和告誡自己在日常行為中要以法律為準繩,不能隨意侵犯他人的合法權益;通過自我教育,樹立正確的法律觀念和法律意識,培養良好的行為習慣。
2改革法律普及教育模式,提高教育質量
大學法律普及教育要根據各高校實際教學狀況和學生接受程度合理安排。學生可根據自己的專業性質及個人興趣選擇相關專業法律進行學習,如可根據理工科學生特點加強知識產權法律制度學習,根據經管會計專業學生特點加強商法及經濟法相關法律制度學習,以拓寬法律知識面。師資力量較強的學校還可開設法學輔修專業,讓有精力、有條件的學生接受系統的法學教育。教師在教學過程中應該豐富教學內容,結合社會熱點法律事件,從現實生活中廣泛獵取案例,進行案例評析和討論,激發和調動學生學習法律的濃厚興趣。同時采用靈活的教學方法,在老師指導下,組織學習實踐活動,如法制講座、旁聽案件、模擬法庭、法律知識競賽、法律辯論賽,讓大學生能切實體驗法律、感悟法律,內心真正接受法律、信仰法律。
普遍不高法律知識是衡量法律意識水平程度的一個重要依據,是法律意識的重要內容之一。雖然人們的法律意識水平高低與其文化程度是緊密相關的,但是我國高校的大學生整體法律知識水平卻較低。由于近年就業的壓力,我國大學生大都關注專業課的學習,而對法律基礎課認為可有可無,只是為了學分,考前突擊應付及格就行的態度去學習。在這種思想意識的支配下,大學生不可能對法律知識有充分的理解并運用到生活實踐中去。另一方面,高校的《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課學時有限,在很短的時間內要完成相當于《法律概論》的內容是完全不可能實現的。因此,讓高校大學生在這有限的課時中去獲得的法律知識自然也是有限的。
2、大學生法制觀念淡薄
欠缺法律的思維方式法律觀念是法律意識的組成部分,是衡量法律意識水平的重要依據。而法律知識水平的高低又決定了大學生在日常生活中處理事務的法律思維方式。正是由于當前大學生的法律知識的薄弱,才導致了部分大學生在自身權益受到不法侵害時不會用法律武器來維護自己的正當權益實現,對法律持懷疑、不信任的態度,甚至放棄法律武器,采用過激的方式來討回自己的“公道”,從而加大了違法犯罪的可能性。
3、高等院校學生的違法犯罪現象
呈現出逐年上升趨勢近些年較為典型的就是馬加爵事件,馬加爵為了報復同學中那些傷害他尊嚴的人,選擇報復殺人的犯罪道路。還有清華大學學生劉海洋先后兩次把摻有火堿和硫酸的飲料,傾倒在北京動物園中飼養的狗熊身上和嘴里,造成多只狗熊受傷,造成極惡劣地社會影響。劉海洋在被拘留后說,自己學了法律基礎知識,但是傷害動物他不認為是犯罪。所以,我們大學生對學習法律知識不能僅僅停留在一知半解的基礎上,更要對法律的原理,法律的精神有一個正確的認識。因此,高等院校要高度重視對大學生法律意識的教育,提高大學生的法律修養。
二、高等院校對大學生進行法律意識教育應采取的具體措施
我們知道曾經轟動一時的“藥家鑫”事件,本來就是一起平常的交通事故,但是這起交通事故卻產生了極大的反響,原來這起交通事故本身并不嚴重,而肇事者卻用刀將被撞者連捅8刀,致其喪命,更可悲的是,肇事者竟是一名大三學生。當記者問他殺人理由時,他卻說,撞得是個農民,怕以后難纏,才殺人滅口??梢?,藥家鑫自以為知法懂法,而實際上是一個法盲。就如他撞人后如果及時救人的話,也就是一個普通的民事案件,可是,他的行兇施暴觸犯的是刑法,這是兩個質的變化。高校用優質的教學條件為國家培養了一個“高級”犯罪分子,這不得不讓我們引起反思。因此,如何加強大學生法律意識,以培養具有法律修養的人才是高等院校義不容辭的責任。針對當代大學生法律意識的現狀,要加強大學生的法律意識培養,筆者認為應該做好以下幾個方面:
1、高校應注重
《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課的教學改革高校的《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課應實行以法律意識教育為中心的教學改革。這樣會使課程內容得以精練,同時也可以克服“內容多、課時少”的矛盾,有利于教師在課堂上講深、講透主要內容,從而提高課堂的教學質量,增強教學的說服力和吸引力,調動學生的學習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從而提高大學生的法律意識。
2、教師在教學手段上
應積極適用“案例教學法”案例教學是指由教師選用具有一定代表意義的司法判案成例,通過學生自己對案例的分析及教師的講解和指導,使學生掌握法學的基本原理和根本制度。這一教學方法的適用,使原來以教師為主的教學方式變成了師生互動交流,學生充分參與的平等對話。教師在教學中應貫徹理論聯系實際的原則,舉案說法、案理結合來組織教學,并組織學生進行案例分析和討論,或開展法律常識知識競賽來充分發揮學生學習法律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從而使大學生達到熟練運用法律知識,形成正確的法律意識的目的。
3、高校應開設心理健康教育來提高大學生健康的心理素質
從而培養大學生的法律修養大學生違法犯罪現象一是因為法律意識的缺乏,二是由于其心理發展不成熟。而高校設置心理健康教育的內容會使大學生掌握基本的心理衛生知識,培養穩定的情緒、堅強的意志力,樂觀向上的精神,從而能抵制各種社會上不良風氣的侵蝕,增強法律意識,樹立法制觀念。
4、高等院校應積極營造對大學生進行法律意識教育的學術環境
首先,從高校的管理上應“依法治?!?,學校治學是否“法治”的狀況會直接影響對學生法律意識教育的效果。在日常教學管理中,特別是對學生違規違紀的行為,應做到“有法可依”,為學生營造濃厚的法治氛圍,給學生樹立“有法可依,依法辦事”的榜樣,從而為培養大學生的法律意識提供一個良好的外部環境,使大學校園形成一種知法、學法、守法、用法的氛圍。
以后我國法學研究有所起步。由于我國法律的移植背景,所引借的國外法條與法學理論面臨本土化過程與問題。當時法學理論研究狀況是部門法學的研究主要關注法律規則與解釋,而法理學的研究則主要包括一些政治性和道德性的問題,并且研究水平較低,基本上處于一種靠法理學者的感性認識和經驗來對法理學研究。九十年代后期以來,我國出現了一些關注實際的法社會學研究,使法學開始注重本土的司法實際運作知識和理論,一定程度上對我國法學理論與法律實際嚴重脫離狀況有所改善,法治轉型中的一些實際問題,包括依法治國、法制建設等主題受到關注。然而,在學者研究報告中,對法學理論與法律實踐問題的總結仍然是我國法學理論與法律實踐相脫節的狀況在根本上還是沒有改觀。
二、法學理論的“無用”論
對理論“無用”的說法既來自法律實務工作者,也包括一些學者本身。法律實務者總抱怨當實踐尋求理論指導的時候,總是找不到相應的理論來解決實際中的問題。實務工作者對司法實踐中所做的理論研究能否產生有效的作用持一種懷疑的態度。有些學者直言:“中國當代法學院所提供的理論知識有許多不是法官所需要的,而法官需要的又并非法學院所能提供的?!苯陙韺W者的理論研究的確存在這樣的問題,法學教授與法官各自為營,從自己的角度來研究。對于理論“無用”的偏見,我們應謹慎看待。
導致法學理論與法律實踐脫節出于多種原因,從根本上說是因為我國的法律移植背景。由于我國法律的移植主要是翻譯,中國近現代法學在理論知識生成過程中忽略了對中國現實問題的關注,法學理論與其研究對象之間存在斷裂,法律的理論規范和社會現實之間不相適應。與其他學科相比,當代法學研究更缺少研究中國現實問題的傳統。法學的研究方法也因為法學不能深入社會,以及缺少對社會其他學科的了解等,顯得比較落后。即使是關注實際的法社會學研究,也未能從根本上改變理論與實踐相脫節的狀況。有人認為,理論研究所依據的主要是書面的資料,而不是出于對現實經驗的提煉和總結,這是發生法學理論與法律實踐相脫節的首要原因。
導致理論“無用”的原因有很多,第一,法律實務工作者要求的理論與法學學者面向實踐所做的研究存在一定距離。有實務工作者認為法學理論不能為法律實踐給出明確的答案,當實踐尋求理論指導時沒有具體理論指導,因而更加輕視法學理論,甚至對法學理論產生抵觸。甚至更有學者認為,理論只有與實踐相分離,才能保持學術獨立的品格。法學理論是以理論形式出現的,法學理論如果不高于法律實踐,那就不能稱為法學理論。雖然法學理論來自法律實踐,但并不一定都面向法律實踐。第二,理論“無用”與法律實務工作者法學理論素養不高有關,也與法學理論比較高深有關。比如,法律方法論書籍,幾乎沒有幾個法官能真正讀懂。這使部分法官懷疑理論研究的實際作用。此外,法學學者的研究也受到客觀現實條件的限制,所研究的法學理論不一定能滿足法律實踐需要,是導致法學理論“無用”的客觀原因。
上述對法學理論的批評說明:我國目前主要的問題是法學理論難以在法律實踐中發揮作用,法學理論的意義和作用受到了輕視。如果長時間這樣下去,必定導致法學理論的實踐功能被貶低,甚至把法學理論視為無用的,最近有學者呼吁法學家與法律家之間要加強溝通,將學者們的理性思維變為法官的辦案經驗。中國法學會審判理論研究會年會把人民法院推進三項重點工作理論與實踐作為主題,說明在法學理論與法律實踐的互動關系中,我國已開始關注法學理論在法律實踐中的具體運用問題。因此,從法學理論與法律實踐關系的角度,對法學理論的實踐品格給與肯定,對于改善法學理論與法律實踐脫節的情況,發揮法學理論的作用至關重要。
三、法學理論與法律實踐的互動與結合
本文認為,責任承擔機制的設計,首先要考慮學生受傷能夠獲得必要的賠償,其次在督促學校消除事故隱患的同時,避免讓學校承擔不該承擔的責任,歸責原則就是確定侵權/,!/行為人侵權損害賠償責任的一般準則。"它是在損害事實已經發生的情況下,確定侵權行為人對自己的行為所造成的損害是否需要承擔民事賠償責任的原則。"[1]按照我國侵權行為法的理論,侵權行為的歸責原則分為無過錯責任原則、公平責任原則和過錯責任原則。
(一)無過錯責任原則的排除
無過錯責任原則,是指行為人損害他人民事權益,不論其主觀上有無過錯,根據法律規定均應承擔侵權責任的歸責原則。《侵權責任法》第7 條規定,行為人損害他人民事權益,不論行為人有無過錯,法律規定應當承擔侵權責任的,依照其規定。它是一種基于法定特殊侵權行為的歸責原則,其目的在于保護受害人合法權益,有效彌補受害人因特殊侵權行為所造成的損失。這一原則的適用將嚴重地加重一方當事人的責任,各國的民事法律制度對其適用都作出了嚴格的規定?!肚謾嘭熑畏ā访鞔_規定了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致人損害的,監護人承擔無過錯責任;用人單位的工作人員因執行工作任務致人損害的,用人單位承擔無過錯責任;提供個人勞務一方因勞務致人損害的,接受勞務一方承擔無過錯責任;飼養的動物致人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承擔無過錯責任;機動車與行人、非機動車駕駛人之間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機動車一方承擔無過錯責任;因環境污染致人損害的,污染者承擔無過錯責任;高度危險責任中,從事高度危險作業者,高度危險物品的經營者、占有人承擔無過錯責任;因產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損害的,生產者承擔無過錯責任;建筑物倒塌致人損害的,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承擔無過錯責任。學生公共安全事件不屬于我國法律明確規定應適用無過錯責任的案件類型,因此不管是公立學校還是私立學校,都不能適用無過錯責任。"確立無過錯責任原則本意在于促使行為人能夠以足夠勤勉謹慎的態度對待自己的工作,盡量保障周圍群眾與環境的安全,以免對他人造成損害結果。"[2]在特殊的侵權領域,行為人的勤勉和謹慎程度不容易判斷,過錯也不容易判斷,所以確立無過錯責任原則,即只要損害結果與侵權行為之間存在因果關系,行為人就應當承擔責任。但在學生公共安全事件領域中并不存在上述困難,一般來說,完全可以通過建立完善而嚴格的制度來對學校及其教師的職責作出明確的要求,因此,無過錯責任原則對于學校而言,確實是一種過于嚴厲的責任規定。從境外關于學生公共安全事件的歸責原則來看,沒有一個國家確立無過錯責任原則,要求學校必須對學生的人身傷害承擔無限風險,各國普遍采取的觀點是學校的有限責任論。要求學校承擔過于沉重的責任,會造成學校的負擔,會使學校喪失開展與素質教育相適應的教學活動的積極性與主動性,最終將損害廣大學生的利益和我國的教育事業健康發展。無過錯責任是以保險制度為基礎,通過保險制度分配損害,法官和陪審員"只要知道哪一方面是有投有保險的事實,就會相應地影響到他們的判決。"[3]目前,我國的學校責任保險制度尚未全部建立,學校承擔無過錯責任的保險基礎上不具備,要求學校承擔無過錯責任,既不符合國際慣例,學校也無法承受。
(二)公平責任原則的適用
公平責任原則,是指在當事人雙方均無過錯,在損害事實已經發生的情況下,法律又無特別規定適用無過錯責任原則時,以公平考慮作為標準,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當事人合理地分擔損失的一種歸責原則。對于公立學校而言,也應當適用公平責任原則。但是,在賠償標準和范圍內可以適當減少。因為公立學校是國家財政撥款,而且我國的教育經費原本就不足,在很多方面都處于劣勢,如果賠償很多這勢必會造成學校己經捉襟見肘的教育經費被用在無過錯時的補償中,使教育改革和發展在物質保障上更加步履維艱,這極大地違背了教育規律,與教育改革和發展的目的大相徑庭。對于私立學校而言,其對學生的義務一般是高于法定義務的,故應按其承諾的義務承擔責任,但這不是說私立學校就不負有法定的義務,如未成年人的受傷是在其承諾義務之外的,其仍應按法定義務承擔責任,這也是學校這類公益法人所必須遵守的最低規范。學校承擔責任,最終卻由保險公司給錢,責任實際是通過保費的收取,由全社會來承擔的。所以,適當給予受害學生補償對于私立學校來說,并沒有實質的損害,不致因承擔責任而影響學校的教學、管理活動。我國一位學者認為, "公平責任可以在當事人之間合理分配損失, 維護當事人之間經濟利益的平衡, 從而促進社會的安定團結, 體現了富者對窮者救濟這一社會主義道德規范。"[4]
(三)過錯責任原則的適用
《侵權責任法》第38條規定:"無民事
行為能力人在幼兒園、學?;蛘咂渌逃龣C構學習、生活期間受到人身損害的,幼兒園、學?;蛘咂渌逃龣C構應當承擔責任,但能夠證明盡到教育、管理職責的,不承擔責任。"第39 條規定:"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在學?;蛘咂渌逃龣C構學習、生活期間受到人身損害,學?;蛘咂渌逃龣C構未盡到教育、管理職責的,應當承擔責任。"在學生公共安全事件中,對無民事行為能力學生和限制民事行為能力學生應區別對待,對無民事行為能力學生應適用過錯推定原則,實行舉證責任倒置,由幼兒園和學校來證明自己對于公共安全事件的發生沒有過錯,如果幼兒園和學校不能證明自己對損害的發生沒有過錯,則要承擔損害賠償責任。對于限制行為能力學生發生的學生公共安全事件,應適用過錯責任原則,學校存在過錯時,承擔與其過錯相適應的責任,學校沒有過錯,就不必承擔責任。過錯推定原則時過錯責任原則在實踐中的具體適用,因此,從整體上看,學生公共安全事件所采取的歸責原則是過錯責任原則。
1.學校過錯的認定標準
以過錯作為價值判斷標準,符合法律賦予學校保護學生的義務和學生的監護人委托學校對被監護人的教育、管理、保護責任規定,有利于學校履行其職責。對于學校來說,在此處,不管是公立學校還是私立學校,分析學校是否有過錯,應當從實際情況出發,具體分析。法律上的主觀過錯包括故意和過失兩種, 故意是指行為人明知自己的行為會導致危害結果的發生, 仍然希望或者放任這種結果發生的主觀心理。過失包括兩種:過于自信的過失和疏忽大意的過失。過于自信的過失是指學校已經預見到自己在安全保衛工作方面尚不到位,但卻存有僥幸心理而認為可以避免,或者認為在短期內不會發生但結果卻出現了學生公共安全事件。疏忽大意的過失是指學校應當預見本校的某些安全隱患可能導致學生會受到損害,因疏忽大意而沒有預見,結果導致學生公共安全事件的發生。在學生公共安全事件中,學校因故意而造成公共安全事件的情況比較少,大部分公共安全事件是由于學校的疏忽大意或者過于自信引起的。過錯是主觀與客觀相結合的產物,在對學校主觀方面進行確定時,有兩種不同的標準。第一種是主觀標準說,"主觀標準是指通過行為人主觀心理來判斷其有無過錯。倘若行為人主觀上無法預見自己的行為將會發生的后果,那么他對該后果不負責任;相反,倘若行為人主觀上可以預見損害結果,就要承擔相應的責任。"[5]采用主觀標準說有利有弊,雖不致加重行為人的責任,但卻會不適當地放縱行為人的某些責任。究其原因有兩個:第一,主觀標準說依賴于對每個行為人的預見能力做出科學準確的判斷,這對法官、對相關當事人來說都并非易事。每個人的認識能力是具體的,不是抽象的,是受到各自的智力狀況、各自所處的客觀環境、各自所掌握的業務技術與專業背景等因素的影響。每個人對行為后果的認識能力不同,同樣預見能力也各有差異。即便對于同一種后果,這個當事人能認識,但是對于另外的當事人就不一定會認識或預見到了。第二,主觀標準說只注重行為人個人的預見能力,并沒有考慮行為人應當預見的問題,也沒有考慮行為人是否必須深思熟慮作出合法合理的行為選擇來避免損害后果的發生,因此會導致那些應該預見而未預見其行為后果的行為人被不適當地免除責任。綜上所述,如果一些特定行為可以反映出對學生的生命和健康權利較為明顯地不注意,可是因為行為人的認識能力和預見能力迥異,如果司法實務者不可以清晰地判定該行為人是否能夠預見到其行為后果,就不能合理地認定行為人的過錯程度,也就不能讓行為人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這種行為必然會縱容該行為人已經實施的加害行為,并使受害學生本來可以依法獲得救濟的權利受到侵害,這無疑給受害學生造成"二重侵害"。由此,我們主張對學校過錯的認定應采用第二種標準--客觀標準說。"客觀標準則認為,雖然過錯是一種主觀活動,卻要通過客觀行為來判斷,因此只能依據客觀事實來認定過錯。"[6]
之所以說客觀說更符合實際,是基于兩點考慮:第一,學校絕大部分是基于過失而對學生公共安全事件承擔賠償責任,采用客觀標準檢驗這種過錯更具有可行性與操作性;第二,學校是法人,若采用主觀標準來確定法人的過錯勢必會牽涉法人的主觀意思,法人是自然人的組合體,法人的意思與個人的意思不易區分,而且個人的認識能力受到各自所處的客觀環境、各自所掌握的業務技術與專業背景等因素的影響,所以采取主觀說來判斷法人過錯難度更大。
2.學校的注意義務標準
認定學校過錯還應當以學校是否盡到相應的注意義務標準。認定學校過錯責任應當以學校是否盡到教育、管理、保護的職責為準。首先必須要明確學校職責的來源。學校對學生在校期間的人身安全負有的教育、管理、保護職責,來源于《教師法》、《未成年人保護法》、《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等法律的規定。學校是否盡到職責,應當以其是否履行了法定義務以及是否在可預見的范圍內盡到了謹慎勤勉的注意義務為認定依據。方益權教授從"合理而謹慎的人"出發,提出"良家父"或"中等偏上標準說"的注意義務是較為科學的,從而對學校的過錯進一步作出認定。筆者認為,結合學生的年齡、智力狀況來認定學校的過錯方法是切實可行的。在面對不同年齡階段的學生,學校所應承擔的善良管理人的注意義務的程度也隨之不同,要區別對待。學校對無民事行為能力學生所應盡的注意義務程度要高于限制行為能力學生,對限制民事行為能力學生的注意義務又要高于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學生。這一點在《侵權責任法》中得到了很好的體現?!肚謾嘭熑畏ā返?8條規定:"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在幼兒園、學?;蛘咂渌逃龣C構學習、生活期間受到人身損害的,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應當承擔責任,但能夠證明盡到教育、管理職責的,不承擔責任。"《侵權責任法》關于學校對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的責任承擔是規定了過錯推定原則,這主要是考慮到由于無民事行為能力學生心理和生理上的特點,難以對事故發生的情形準確地描述,如果按照"誰主張、誰舉證"的一般舉證原則來處理顯然對無民事行為能力人一方有失公正?!肚謾嘭熑畏ā返?9條規定:"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在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學習、生活期間受到人身損害,學?;蛘咂渌逃龣C構未盡到教育、管理職責的,應當承擔責任。"《侵權責任法》關于學校對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責任承擔上規定了過錯責任原則。相比無民事行為能力人來說,學校對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注意義務程度要減輕了。這類學生具有一定的辨認和控制自己行為的能力,具有額一定避免和消除相應危險的能力,所以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也就應在其所能辨認和控制的維度內承擔相適應的法律責任。這樣學校也就在相應的范圍內減輕了自身的注意義務。
四、學校的補充責任
(一)補充責任的含義及基本規則
1.補充責任的含義
《侵權責任法》第40條規定:"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在幼兒園、學?;蛘咂渌逃龣C構學習、生活期間,受到幼兒園、學?;蛘咂渌逃龣C構以外的人員人身損害的,由侵權人承擔侵權責任;幼兒園、學?;蛘咂渌逃龣C構未盡到管理職責的,承擔相應的補充責任。"《侵權責任法》明確規定了安全保障義務人--學校的補充責任。
補充責任是指"兩個以上的行為人違反法定義務,對一個受害人實施加害行為,或者不同的行為人基于不同的行為而致使受害人的權利受到同一損害,各個行為人產生同一內容的侵權責任,受害人享有的數個請求權有順序的區別,首先行使順序在先的請求權,該請求權不能實現或者不能完全實現時再行使另外的請求權的侵權責任形態。"[7]補充責任最大的特征,就是產生的數個請求權存在順序的區別,權利人必須首先行使順序在先的請求權;在行使順序在先的請求權時,第一順序的責任人不能賠償、賠償不足或者下落不明導致請求權不能滿足時,才能行使剩余的請求權,以此來保障受害人的損害賠償請求權得以順利實現。具體到學校而言,學校首先是負有安全保障責任的。安全保障責任是指經營者在經營場所對消費者、潛在的消費者或者其他進入服務場所的人的人身安全依法 承擔的保護義務,如果負有安全保障義務的責任主體沒有盡到合理限度范圍內的安保義務導致他人受到損害的,要承擔的賠償責任。安全保障責任包括獨立責任和補充責任。就學校而言,獨立責任是指學校對自己管理范圍內的各種安全設施疏于管理或者沒有最基本的安全保障措施,致使學生遭受人身損害所應當承擔的賠償責任。學校的補充責任即是指學校未盡到合理的安全保障義務,讓學生在自己管理范圍內活動的人受到第三人的侵害而產生的損害賠償責任。在補充責任中,學生的損害是第三人實施侵權行為所造成的,學校僅僅是沒有及時有效地防止和制止這種侵權行為的發生,其直接的責任主體是實施侵權行為的第三人,學校僅僅是在"能夠防止制止的范圍內"承擔責任。
2.承擔補充責任的基本規則
第一,在補充責任的形態中,即構成直接責任與補充責任的競合時,受害人應當首先向直接責任人也就是直接侵權行為人要求賠償,直接責任人應當接受受害方的請求,承擔侵權賠償責任,滿足受害人的權利要求。如果直接責任人承擔了全部賠償責任后,補充責任人的賠償責任就不存在了,受害人不可以再向其請求賠償,直接責任人也無權向其追償,因為直接責任人才是真正的侵權人。第二,受害人在直接責任人沒有賠償能力或者賠償能力不足,以至于不能行使第一順序的賠償請求權時,可以要求補充責任人賠償來保障自己的合法權益。直接責任人沒有能力賠償的范圍就是補充責任人需要賠償的責任部分。換句話說,如果直接責任人賠償能力不足,補充責任人只須承擔直接責任人不能承擔的賠償責任;如果直接責任人沒有賠償能力,補充責任人就要承擔全部賠償責任。第三,補充責任人對直接責任人享有追償的權利,這是在補充責任人承擔補充賠償責任后得到的法定的權利。補充責任人有權要求直接責任人承擔其賠償責彌補自己的損失。直接責任人應當滿足補充責任人的權利要求,一旦有履行能力之際就必須賠償補充責任人因承擔補充責任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綜上所述,補充責任人承擔責任是依據直接責任人的最終履行情況和實際履行能力。有可能是直接責任人沒有履行能力時承擔的全部賠償責任,也有可能是直接責任人賠償能力不足時的不足部分的賠償責任。當然,這也必須與補充責任人的過錯程度與應盡的注意義務程度相適應。
(二)學校承擔補充責任存在的問題
《侵權責任法》第40條規定:"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在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學習、生活期間,受到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以外的人員人身損害的,由侵權人承擔侵權責任;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未盡到管理職責的,承擔相應的補充責任。"對于"相應的"補充責任,我們究竟該如何理解呢?第一種理解為"如果學校有過錯,就應當承擔由此的補充責任。"[8]第三人也就是直接責任人若不能承擔責任或不能完全承擔責任,學校作為補充責任人就要承擔直接責任人的全部責任或者賠償不足時的不足部分責任。學校承擔補充責任后,可以向直接責任人追償。但是,學生公共安全事件中往往會存在這樣一種情況,那就是直接責任人根本就沒有能力承擔責任時,那就只能由學校全部承擔責任。學校在履行全部賠償責任后,也沒有辦法從直接責任人那里得到追償。這樣對學校而言,是顯失公平的。因為學校設立的宗旨畢竟是教書育人,傳播知識與文化,這樣必然會造成學校資金短缺以致無法正常開展教育教學活動。第二種理解是"讓學校在其過錯行為的限度內承擔補充責任"。[9]這可能會與實際損害賠償原則相違背。因為如果按照實際損害賠償的原則,那么責任人的責任應該是明確的,即損失多少,賠多少。但是承擔補充責任的基本規則,補充責任人要承擔的補充責任具有很強的不確定性,盡管法律明確規定補充責任人只承擔與其過錯相適應的補充責任,但是還會與直接責任人的承擔能力掛鉤。若直接責任人毫無賠償能力,那么學校必須在全部賠償責任的基礎上根據過錯承擔補充責任;若直接責任人有百分之三十的賠償能力,那么學校需要在剩余百分之七十的責任上根據過錯承擔補充責任;若直接責任人有百分之九十的賠償能力,那么學校只需要在剩余百分之十的責任上根據過錯承擔補充責任。
由此可見,按照這兩種理解方式去追究學校與直接責任人的責任都有一定的缺陷,那么,究竟應當如何處理學校、直接責任人對受害學生承擔的侵權責任呢?筆者認為,規定學校承擔補充責任是考慮到了直接責任人實施的行為應當承擔主要的責任和直接的責任,而學校主要是違反安全保障義務的不作為,這相對而言是次要的責任和間接的責任,這其中沒有重視過錯程度對責任承擔所起的作用。
(三)過錯輕重與原因力大小分析
在數人分擔侵權責任的情形下,共同責任如何分擔,有兩個標準,一是過錯輕重,二是原因力大小。其中過錯輕重對于共同責任的分擔起主要作用。在安全保障義務中的補充責任中,我們除了必須充分認識到承擔補充責任的依據之一--過錯外,還必須認識到學校的過錯的不同程度,因為學校的過錯程度不同,那么導致它承擔的責任也會有所區別。
1.過錯輕重
在共同責任輕重的過錯等級上,一般分為三個等級。第一等級為故意。故意所為的行為,是最重的過錯,應當承擔的責任也是最重的。在故意中,直接故意的過錯程度重于間接故意。第二等級為重大過失。因重大過失所為的行為,是中等的過錯,應當分擔的責任輕于故意但重于一般過失。當法律要求負有較高的注意標準,該行為人非但沒有遵守這種較高的注意標準,而且連較低的注意義務也未盡到,就是重大過失。第三等級為一般過失。一般過失是最輕的過失,應分擔較輕的責任份額,低于重大過失的責任份額。確定一般過失的標準,是負有較高注意義務的行為人雖未盡此義務,但未違反一般人應盡的注意義務,就是一般過失。筆者認為,在學校與第三人的侵權案件中,不存在故意的可能,沒有哪個學校會故意讓第三人進至本校內行兇傷害學生。通常情況下學校表現為重大過失或者一般過失。根據過錯輕重的大小,若學校根本沒有盡到教育、管理、保護的義務,則為重大過失;若學校盡管盡了一定的教育、管理、保護義務但沒有很好地履行,存在疏忽和遺漏,則為一般過失。在數人侵權中,過錯輕重有大有小,對侵權承擔的責任也不同。
2.原因力理論
在侵權構成多因一果的情況下,多種原因對于損害事實的發生即為共同原因。共同原因中的各個原因對于損害事實的發生起著不同作用,就產生了原因力大小的問題。何為原因力?楊立新教授認為"在構成損害結果的共同原因中,各原因對于損害結果發生或擴大所發揮的作用力。"[10]單一原因對于結果的發生,其原因力為百分之百。只有在共同原因中,考察原因力才有現實意義。
一般認為,原因力的大小取決于各個原因的性質、原因事實與損害結果的距離以及原因事實的強度。主要原因是對損害結果的或擴大發生起決定性作用,次要原因是對損害結果的發生或擴大不起決定性作用。直接原因是指沒有介入其他人的行為而直接引起結果發生或擴大。間接原因是指介入他人的行為而直接引起結果發生或擴大。間接原因的原因力低于直接原因的原因力,原因事實距損害結果遠的原因力低于原因事實距損害結果近的原因力,原因事實強度小的原因力低于原因事實強度大的原因力。在共同侵權行為中,原因行為的原因力大,行為人應承擔較多的責任;原因行為的原因力小,行為人應承擔較小的責任。直接責任人與補充責任人承擔責任在順序上有差別,就是由于直接責任人的行為是造成受害人損害的主要原因、直接原因,而補充責任人的行為是造成受害人損害的次要原因、間接原因。但如果單純地采用補充責任去處理學校與第三人的侵權責任又會存在問題,筆者認為可以將過錯輕重與原因力大小結合起來解決問題。
3.過錯輕重與原因力大小理論綜合說
學者對原因力與過錯之間有這樣的評價:"在所有的案件中,義務、因果關系和原因力的遠近性這三個問題都相互交叉。在我看來,他們不過是從三個不同的角度看同一個問題的不同角度。"[11]根據過錯輕 重和原因力大小的比較,確定雙方當事人各自應當承擔的責任份額。"第一,當加害人過錯程度大致相同時,確定各自責任的比例應根據各自行為的原因力大小。第二,當加害人過錯程度有很大差異時,根據其過錯來判斷承擔主要責任或次要責任。"[12]此時,雙方當事人各自行為的原因力起著調整衡平的作用:原因力不相等的,主要責任或次要責任的比例按照原因力大小來調整,以此來確定賠償責任;原因力相等的,按照過錯程度輕重來確定賠償責任。從《企業事業單位內部治安保衛條例》第7 條和第11 條規定看,學校應當履行的安全保障義務包括學校的管理層面和工作人員應當履行的職責內容。學校應當研究本單位的治安隱患和緊急事故處理機制;建立適應本學校的治安保衛制度和治安防范措施;確定本學校的重點保護場所和范圍;積極開展治安防范宣傳教育;在本單位范圍內進行治安防范巡邏和檢查;督促落實單位內部治安防范設施的建設和維護等等。如果學校根本沒盡到上述義務,是典型的不作為,存在重大過失,根據過錯輕重及原因力大小,學校和第三人都是直接的侵權行為人,學校也應當承擔直接賠償責任,因為學校沒有履行安全保障義務,這也是侵權行為。對此,應根據按份責任來劃分學校和第三人的責任,根據過錯的大小來劃分學校與第三人的責任,學校只在其過錯范圍內承擔相應的過錯責任。如果學校沒有很好地履行上述安全保障義務,那么學校存在一般過失。此時,第三人實施的侵權行為和學校沒有很好地履行安全保障義務都是導致受害學生損害結果發生的原因,是原因力結合產生作用。但是學校沒有很好地履行安全保障義務對損害結果的發生是間接的,起次要作用,是間接原因,也是次要原因;第三人實施的侵權行為對損害結果的發生是直接的,起主要作用,是直接原因,也是主要原因。在分擔損害責任方面,學校和第三人應當按照原因力大小,根據比例分擔各自的責任。這樣,就避免學校為第三人的侵權行為"買單",即承擔全部責任。同時,第三人實施加害行為,造成受害學生的損害結果,其行為與損害結果之間具有直接的原因力,構成侵權責任;校方由于其未合理盡到安全保障義務的行為,對于損害結果的發生具有間接的原因力,結合上述分析,應當先由第三人承擔直接責任,在第三人無力承擔責任的時候,再根據學校對自己因過錯應承擔的責任范圍內承擔補充責任。
學生公共安全事件涉及家庭、學校、社會等諸多方面的關系。隨著近年來類似血案頻頻發生,侵權損害賠償已成為司法實務界遇到的難點。學生公共安全事件地妥善處理涉及學生健康成長和學校教學模式的采納,影響深遠而重大。由于我國教育立法的滯后和學生公共安全事件研究上的邊緣化,該問題一直沒有得到妥善解決。結合我國目前的教育制度和法律現實,筆者從公立學校和私立學校加以區分,認為學校與學生之間的關系是教育、管理、保護的關系,而不是傳統意義上的監護關系。并且排除了學校在學生公共安全事件中承擔無過錯責任原則,確立學??梢赃m用公平責任原則、過錯責任原則。另外,筆者還確立了學校的過錯認定標準和所負義務的注意義務標準,結合學校的安全保障義務說明學校承擔的補充責任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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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生抽象的邏輯思維能力還不夠強,但思維活躍,興趣廣博,探索精神強。如能采用生動活潑、形式多樣的教學方法,則可以激發其興趣,調動其主觀能動性,從而使他們積極地參與到法律課的教學中,成為能夠發揮主觀能動性的主體,而不再是被動地、機械地接受知識的對象。而且,生動活潑、形式多樣的教學方法更符合初中生的接受特點,有利于學生將具體、直觀的材料和經驗同法律課的內容聯系起來,從而更好地理解一些比較抽象的概念、知識和理論。下面,我們來分析、探討法律課教學中能夠收到上述效果的幾種方法。
一、多種層次、多種形式的演講
所謂多種層次,就是從正規的演講一直到不太像演講的各個層次;所謂多種形式,就是記敘、議論、夾敘夾議、感想、心得等等。這樣的演講,雖然常常會不太像演講,但可以使更多的同學積極參與到演講活動中來,因而,對于法律課的教學來說,是有其特殊功用的。
開展演講活動,應先確定一個較大的主題范圍。主題的確定應視具體情況而定。比如,剛開始接觸法律課的時候,很多同學認為法律是法院、檢察院、公安局的事,跟自己的關系不大,反正自己不去犯罪。針對學生的錯誤觀念,不妨選擇這樣的主題:法律和公民的關系。主題確定后,可安排同學預先準備。每一節法律課開始的時候,可以請兩位同學來做演講。每個同學的演講不少于兩分鐘,不超過三分鐘。演講結束后,可先由同學組成的評比小組評一下,再由教師作簡要的歸納和引伸。比如,一個同學說,他去買了一個微風扇,沒過多久發現是偽劣產品,于是去找消費者協會,可購買時忘了開發票,結果消費者協會不予受理。教師引導說,法律是最講證據的,刑事方面是這樣,經濟方面也是這樣。要想維護自己權利和利益,就必須掌握充分的證據。通過演講活動,同學對法律課有了嶄新的認識,不僅糾正了原來的偏見,而且學到了很多與現實生活關系非常密切的法律知識,增強了法律意識。這比教師光講大道理效果要好得多。
二、討論
討論是一種很受同學歡迎的形式。演講有時會讓一些同學緊張不安,而討論則讓人放松自在,參與更積極。與演講一樣,討論也需要一個主題,但應具體一些,以便同學可以圍繞主題集中討論。主題最好是同學比較關注的、感興趣的,比如隱私權問題、青少年自我保護問題、環境保護問題等等。討論可分四五組,教師參加其中的一組。每組安排一個同學做記錄,討論結束后歸納一下,然后在班上進行交流。討論有利于同學交流看法,探討問題,同時也有利于教師了解同學的動態,做到有的放矢地正確引導。
隱私權問題是大多數同學都遇到過的,不少同學還因此和家長發生過沖突。將隱私權問題列為討論主題,同學們感興趣,容易展開討論或爭論。在討論中同學們發現,學生的隱私權受到家長不同程度的侵犯,主要形式為未經同意擅自拆信、偷看日記、偷聽電話等;而學生發現后有一種共同的心態,那就是非常反感。經過討論,同學們得出結論,既然隱私權受到法律保護,大家應有意識地維護。但是,在家長侵權時應如何維護的問題上,同學們卻展開了激烈的爭論。有的主張大吵大鬧,有的主張充分說理。通過爭論,最后大家達成了共識:首先應對家長宣傳法律知識,使其明白隱私權是受到法律保護的,然后根據法律知識和家長進行討論,以理服人。有了法律知識,有了同學的共識,一些隱私權受到侵犯后忍氣吞聲的同學也準備和家長說理了。從這個例子中我們不難發現,討論這種課堂形式的最大好處是,可以讓同學交流經驗,展開討論或爭論,最后達到共識。
三、信息、資料的交流
教師指導學生列出大綱,同學在大綱范圍內按照自己的興趣收集有關信息、資料,定期在課堂上交流。收集信息、資料有多種方式:購買多種報紙,然后將有關資料剪下,分門別類地貼起來;閱讀有關雜志圖書,將所需要的復印下來;在電腦網絡上查閱,下載信息資料。交流的時候,有的同學帶的是實物資料,有的同學帶的則是軟盤信息,介紹后供同學拷貝。通過信息、資料的交流,同學不僅開拓了視野,擴大了自己的信息資料庫,而且還學習、借鑒了其他同學收集信息資料的經驗和方法。
在課堂上進行信息資料的交流,同學們的積極性高,課堂教學效果好,而且有效地推動了學生的課外學習,使學生的自學精神得到培養,自學的方法得到提高。另外,信息資料庫的擴大也十分有利于演講活動的進一步開展,有利于組織論文寫作和課堂辯論等活動。
四、文章的交流、評論和修改
掌握了較多的信息、資料,就有了寫作的基礎。如演講、討論一樣,布置寫作時應確定一個主題范圍。主題應是較受同學歡迎且易于展開的,比如,環境保護就是一個很好的主題。文章的形式應靈活自由,不受限制;可以是調查報告、專題論文,也可以是記敘文、隨筆、感想,甚至是小品、科幻,只要是同學感興趣的,都可以。文章寫好后,可以在課堂上進行交流。對文章的長處和不足同學可進行自由的、充分的評論,并提出調整、修改的意見,最后,由教師作歸納總結。作者可綜合大家的意見對自己的文章進行一次較大的修改。如有必要,可和語文教師協商,請語文教師在作文課上指導同學進行修改,并將該文章作為語文課的一次作文。這樣做的好處是可以得到更好的寫作指導,從而提高文章的水平。好文章可以刊登在黑板報上。如有條件,還可以出一個??锌莾炐阕髌?。
五、模擬和表演
對有益于法律課教學的一些事件進行概括,提煉出必需的要素,寫出腳本,然后由同學根據腳本在課堂上進行模擬,常常可以收到意想不到的教學效果。比如,一個同學的自行車被盜,報案后,他寫了一個腳本,大致內容是這樣:失主打電話給派出所報案,警察告訴他,報案本人應該去一趟,并帶上有關的車照、發票。失主去派出所后,警察詢問了被盜的時間、地點及有關情況,記下了他的住址、電話,最后,失主將被絞斷的鋼絲鎖給警察看,警察說對調查破案可能會有幫助,將鎖留下了。通過這樣的模擬,同學們明白了報案的幾個要素:報案應該去人而不能只打個電話;口說無憑,應帶上相關的證件、憑據;應詳細提供各種有關線索。模擬生動、直觀,對于理解和記憶有很大的幫助。
小品由于其高度的藝術夸張,可以創造生動活潑的氣氛,激發學生的學習興趣。比如,下面的這個小品就產生了很好的藝術效果。主人公去寄車,拿到取車憑證后不當一回事,隨手扔了,可是取車的時候,卻發現車沒了。他到處奔波,到處受挫,最后,只好自認倒霉。不過,他還是覺得有所收獲的,那就是明白了一個道理:法律講證據。
六、辯論
辯論是一個難度很高的項目,對于初中生來,尤其是這樣。可以利用其他課堂形式先做一些準備工作,主要是資料的積累和議論文寫作能力的提高。有了一定的基礎后,確定一個辯論題目,讓辯論雙方分頭準備。由于有勝負之分,辯論雙方的斗志被激發起來,各自的支持者熱情也很高。應給予充足的準備時間,以便每一方的幾位同學能協調起來,確立己方論點,尋找充足的論據,討論出最佳的論證方式,并對對方的論點、論據和論證方式進行充分的估計,以便進行有效的反駁和應變。
旅游管理是一門實踐性很強的學科,很多課程都需要大量教學,但是目前由于課程設置、實習經費等客觀原因的制約,旅游管理課程的實踐教學內容遠遠不能滿足專業的需求,而使用論文教學可以幫助學生了解很多實際的案例,并在作者的引導之下學習如何分析這些案例,從而對旅游行業有更深入的認識和理解。
2.彌補學科的不成熟。
旅游管理的學科體系、研究方法等都不完善,還在不斷發展之中。其中有不少好的研究方法、研究思想都蘊含在大量的論文、文獻中,這些最新最好的東西都沒有納入到旅游管理的教材中來。而使用論文教學可以幫助學生了解最新的思想、方法、知識。
3.培養學生的能力。
目前,旅游管理本科教學以課堂教學為主的模式難以培養學生各方面的能力,特別是提出問題、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而更多的是教學生一些常識和有限的知識,缺乏能力的培養、方法的訓練。而使用論文教學可以幫助學生學習如何提出問題、分析問題、解決問題,學會以問題為中心去思考問題。
二“、論文教學法”在實踐中產生的問題
筆者在旅游規劃與開發這門課程試圖嘗試用每周一節的時間去引導學生讀論文,并講解論文,但是在這個過程中遇到了以下問題。
1.由于學生的慣性和惰性,容易流于形式。
長期以來,大學本科教學的主要方式是老師講,學生聽,學生已經習慣了這種很舒服的方式,因此,如果讓學生去讀論文、去鉆研一些研究方法、去討論一些思想,對他們來講是一件非常難的事情,因為他們已經有了很大的惰性和慣性,要從這種惰性和慣性中扭轉過來非常困難。而且更有甚者,部分同學對專業課程毫無興趣,對這些論文的內容顯得無動于衷。
2.由于論文比課本更加難懂,所以講解難度大。
學術論文涉及的概念、內容、方法等是學生平時基本沒有接觸過的,老師講解起來有相當難度,比如旅游的很多論文是用數學方法分析的,而相當一部分旅游管理專業的學生是文科生,所以對數學方法理解起來有相當大的難度,還有比如,旅游的很多論文涉及到民族學、社會學等其他學科的很多概念,這些對于學生理解起來都有一定的難度。
3.由于課堂的局限性,缺乏充分的交流。
學術論文是需要詳細分析、仔細品讀才能理解的,有時還需要查閱大量的文獻、專著等,還有的時候需要大量的交流、討論,只有通過這些方法才能理解論文的思想,才能進一步深化認識、升華思想,而在課堂上由于時間有限,大部分學生對老師講解的論文似懂非懂,也沒有提前做好充分吸納和質疑的準備,因此也缺乏有質量的交流。
三“、論文教學法”實施的解決方法
1.加強師生溝通,讓學生接受“論文教學法”。
首先要讓學生對“論文教學法”有比較透徹的認識和了解。學生對一些教學方法的抵觸很多時候是由于不了解老師的良苦用心造成的,他們把老師的要求當成是負擔來對待,而對其中的益處知之甚少,再加上老師平時很少和學生有交流的機會,更多的是課堂上單向交流,所以必須建立師生之間雙向溝通,讓學生愿意參與到教學活動中來。
2.引導學生更多地參與一些高級別的學術交流活動。
高校一般都有講座、學術會議等各種學術交流活動,但由于學生大部分對一些學術交流活動不了解,覺得和自己沒任何關系,因此,總體上學術交流活動主要是老師和研究生參加,本科生參加的很少。老師可以給班上的學生提出要求,讓他們去感受學術氛圍,讓專家對學生形成強大的影響力。
3.提升學生的目標效價和期望值,讓學生主動參與。
根據弗魯姆的期望理論,某一活動對個體的激勵力量取決于他所能得到結果的全部預期價值乘以他認為達成該結果的期望概率。用公式可以表示為:M=V×E,其中:M———激勵力量,是指調動一個人的積極性,激發出人的潛力的強度。V———目標效價,指達成目標后對于滿足個人需要價值的大小。E———期望值,這是指根據以往的經驗進行的主觀判斷,達成目標并能導致某種結果的概率。因此,老師應該不斷強調學習論文的目標效價和期望值,例如可以讓學生上臺講解論文,讓學生通過課程論文的形式寫論文并指導他們發表。
1.2中職學校的法律課開展的形式單一在中職學校中法律類課程的課堂教學中,很多時候教學形式是比較單一的,理論的知識都是以講授式的“照本宣科”為主。這樣的課堂組織形式顯得十分呆板,學生學習的積極性不高,而學生的積極性不高也會在一定的程度上影響到教師教學的組織、實施,這樣一來很容易造成一個惡性的循環,導致法律課程教學的效率低下,逐漸被邊緣化、形式化[1]。
1.3中職學校法律課教學中學生的知識基礎較差中職衛校以及其他中等職業學校都存在同樣的問題———學生的知識基礎較差,同時學生的學習習慣也一般不是很好,對于法律課程而言其涉及的專業基礎知識要求雖然不是特別的高,但是對于一些專業名詞、概念的理解都是需要一定的知識基礎的。而實際的教學工作中,我們不難發現對于大多數的中職學校的學生而言這些能力都是比較欠缺的。
2中職學校法律課程中應用案例教學
2.1中職法律課中案例教學的概念和形式
案例教學就是以具體的案例展開教學,教學內容的知識點、重點和難點等都是存在于案例中的,以案例中問題的發現、分析、解讀等活動作為課堂活動的主線,在問題的發現、分析、解讀中使學生獲得知識,增長見聞,培養興趣。教學首先以案例的展示開始,學生從了解案例入手開始發現其中存在的法律知識和相關問題,接著在對案例有了一定了解的基礎上對這些問題進行分析(當然這些需要教師的組織),在分析的過程對相關的法律概念、法律知識教師需要進行適當的講解和解讀,學生在對這些知識有了一定理解的基礎上可以展開討論,結合自己的觀點和思路提出針對案例問題的解決方案。在這個過程中,學生成為了知識學習的主動接收者成為了“學”的主體,而教師的“教”的環節和角色均被淡化,這也遵循了“教師主導、學生主體”的教育、教學中的師生角色定位原則。
2.2中職學校法律課應用案例教學的目的
從案例教學和概念和其在中職法律課程教學中的簡單應用形式上不難看出,案例教學和法律課教學的實際需要直接的契合度是較高的。發生在實際生活中的法律案例很多,這些案例都在各個方面上體現著一些法律知識在現實生活中實際應用的價值和意義[2]。利用案例的形式展開法律課的教學對于提高中職學校法律課的教學質量和教學效率的意義也是比較深遠的。
2.2.1豐富的法律案例充分調動了學生學習的積極性上面已經提到了在現實生活中相關的法律案例是很豐富的,豐富的教學案例也保證了教學具有很好的趣味性和生活性。這些貼近生活的教學案例能夠充分吸引學生的注意力,使得學生能夠對案例中存在的各種問題進行分析并且還能夠結合自己的聯想展開對案例中故事的改編和一些法律問題的解決。而在這個過程中學生的學習是一個潛移默化的過程,學生在不知不覺之間就學到了知識,提升了自己發現問題、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學生學習法律知識的興趣將會被充分激發,學習的積極性也會得到大大的提高。
2.2.2案例教學方法解放了授課教師在以往中職衛校等職業技術學校中,法律課堂教學是以傳統的“照本宣科”的講授型教學為主的,學生的學習積極性不高,教師的壓力和授課的情緒也會受到很大的影響[4]。而在這樣的課堂上進行授課教師的感覺是很累的,而案例教學方法的應用,教師的主要工作就是負責將案例清晰地展示給學生,偶爾在必要的時候給學生進行一定的提示和解答,教學的組織工作比較流暢而具體教學內容的講授也不需要刻意去傳達。在這樣的教學模式下,教師的工作量會在一定程度上有所減少,而更為重要的是在這樣的教學模式下學生學習積極性的提高也會給教師的情緒和心情帶來成就感和幸福感,這樣就徹底了解放了以往備受束縛的課堂教學,也解放了授課教師。
2.2.3提高課堂教學效率和學生的實際知識運用能力在案例教學中,因為教學內容和主要的知識點、問題點都是涵蓋在具體的案例中的,而這些案例都比較貼近于我們日常的實際生活。這樣生活化的教學內容可以將一些生澀難懂的法律概念、專業術語和生活中一些具體事例聯系在一起,從而塑造出一種生化化、形象化的教學和學習情境,在這樣的教學氛圍下學生的學習積極性得到最大程度發揮的同時必然會提高教學效率和質量的提升[5]。而在這個過程中,更為重要的是在學習實際案例問題分析和解決的同時學生學到的更多的是具體問題具體分析的解決問題思路,也充分將自己之所學和自己實際的生活經歷等充分聯系在一起,做到學有所用。
3中職學校法律課案例教學具體應用方法分析
中職法律課中實施案例教學是需要將多種教學手段、教學方法融入其中,通過對學生綜合能力的培養提高學生的法律意識和素養。在當下結合作者中職衛校的工作經驗和實際教學經歷,可以考慮在目前的中職法律課程教學中將任務驅動教學、多媒體實踐教學和案例教學結合起來實施、開展實際的課堂教學活動,當然不同的教學方法對學生能力的培養方面和層次有所不同,其具體如下:
二、“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課實踐教學存在的問題
1、實踐教學從“人”的角度來說,首先,部分高校對于思想政治理論課的社會實踐環節不重視,認為“基礎”課的課堂教學已經足夠了,雖然絕大部分高校按照教育部的人才培養要求制定了實踐教學計劃,但由于沒有相應的資金支持,使得實踐教學環節流于形式。其次,教師對實踐教學不重視。“基礎”課是全校各專業都要開設的一門公共政治課,只由“基礎”課老師組織協調遠遠不夠,還需要其他專業老師共同參與配合,可是很多老師都采取應付的態度,沒有認識到實踐教學的重要性。最后,學生對實踐教學不重視。由于高校與教師對實踐教學認識不夠,學生也很難認識到實踐教學的重要性,他們往往只關注書本知識的學習,造成理論與實際脫節。
2、實踐教學從“財”的角度來說,學校經費保障不足。大部分學校沒有“基礎”課實踐教學專項經費,籌資渠道不暢通、經費保障機制不健全是當前各高校遇到的主要問題。要開展好實踐教學,教師的學習、培訓、實踐基地的建設、社會考察和調研、志愿者服務等都需要學校的資金作為支持,沒有足夠的資金支持實踐教學寸步難行,甚至部分高校連最基本的路費、食宿費等相關經費都無法保障。
3、實踐教學從“物”的角度來說,教學基地有限。實踐基地是實現實踐教學與理論教學的重要橋梁,是培養學生思想道德素養和法律素養的教育形式,在大學生的成長成才過程中發揮著積極的作用。目前,高校實踐教學基地數量少,另外實踐基地實用性和應用性差,不能發揮其應有的作用,遠遠達不到實踐教學的目的。
4、實踐教學從評價角度來說,評價體系不健全??茖W的實踐教學評價體系是強化實踐教學效果、提高實踐教學質量的重要手段。當前許多高校的評價體系不健全,教師在評價時主觀隨意性較大,沒有統一的評價標準,不能給予公平公正的結果,無法讓學生主動參與到實踐教學中去。
三、“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課實踐教學基本途徑
1、加大學校的重視程度。要求與大學生實踐相關的各部門都要積極配合,最好由校領導牽頭組建一個專門的實踐教學單位,明確職能及管理細則,制定教學計劃、教學目標、教學內容以及教學方法。另外學校還要提供經費支持,這是開展實踐教學的必要條件。學校應將實踐教學經費納入到每年教學經費預算中,同時要注意??顚S?,不得挪用于其他用途,加強監督,使得實踐資金能夠最大限度地發揮作用。
2、提高教師實踐教學水平。一方面,實踐教學要求教師既要對教學內容有深刻的理解和把握又要了解學生所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這樣才能使實踐教學的開展具有針對性。另一方面,教師不僅要具備較強的理論教學能力,還要具備較強的組織協調和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這樣才能保障實踐教學的有效展開。最后,充實實踐教學教師隊伍,“基礎”課教師不能滿足實踐教學需求,要協調校內各部門的力量,整合好實踐教學人力資源,分工協作、共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