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3-01 16:3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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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有些企業在法人治理結構上極易發生“內部人”控制現象,當審計人員與管理層出現意見分歧時,容易發生購買審計意見行為。其次,有些企業對會計信息弄虛作假,經濟利益驅使其串通某些審計人員作弊,出具虛假的審計報告。再者,有些企業缺乏高質量的審計需求,在選擇會計師事務所時,只考慮審計費用,忽視會計師事務所的聲譽和執業質量。最后,當會計市場供求失衡變為買方市場時,同行間無序、不正當的惡性競爭就會變本加厲,行政干預的指定壟斷,經濟拉攏的傭金回扣日益泛濫,會計師事務所就會面臨嚴峻的考驗和巨大的沖擊。
所以,開展高質量的審計工作,離不開高效有序的審計環境。在良好的法制環境下的審計,其質量肯定要高于法制程度不高條件下的審計,而注冊會計師行業法制化的進程是一個長期的過程,需要不斷地發展和完善,需要社會各界的努力和配合,在規范審計工作、提高審計質量的過程中更離不開高素質審計人才。
二、會計師事務所人員素質與高審計質量的沖突
由于會計師事務所的業務忙季人員嚴重不足,淡季人員又無所事事,因此,許多會計師事務所都采取了忙季臨時招聘試用或兼職人員的辦法,這些人員的思想素質、業務素質和職業道德素質等方面的情況參差不齊,一定程度上會降低會計師事務所的整體業務水平,有時甚至會損害會計師事務所的整體形象。而會計師事務所的在職審計人員素質不同程度上存在如下問題:
1、思想觀念有誤區。
沒有樹立“以質量取勝”的良好思想作風,實際工作中,不注重審計質量,偷工減時,片面認為只要項目做得多就會給會計師事務所帶來巨大利益;為了節約審計成本,讓只接受過有限專業培訓,缺乏執業經驗的新手擔當重任;為了不失去客戶,對客戶管理層過于寬容,過分信賴客戶內部審計的工作;為了開拓業務,在對客戶的經營業務不夠了解的情況下接受委托,一旦客戶管理層的誠信度不夠,遲早會影響到會計師事務所的信譽,甚至會涉及官司。
2、業務水平不很高。
首先,知識面不寬。審計人員基本上都能較熟練地掌握會計、審計等專業知識及部分常用的經濟法規,對于較為特殊的行業的會計知識不太了解,真正懂得經濟學原理的人很少。其次,知識的深度不夠。實際操作能力較強,理論知識較為薄弱;國內知識較為豐富,國際準則及國際慣例等知識較為貧乏;對國際會計學界的新問題、新思路、新動向等了解不多。最后,知識的融會貫通能力較差。從發展的眼光看,注冊會計師行業的業務不應只局限在年度審計業務上,更應該擴展到財務顧問、管理咨詢等方面。除了要具備知識的廣度和深度外,還要善于把知識融會貫通、靈活地運用。
3、職業道德失水準。
會計師事務所將自身利益凌駕于實施高質量審計帶來的公眾利益之上,聽命于客戶管理當局甚至有求必應;審計人員對非常熟悉或信任的客戶不能保持適度的懷疑;當客戶以更換會計師事務所相威脅時,會計師事務所為了生存以喪失職業道德為代價迎合客戶;有些審計人員對道德和非道德行為的界限認識不清,不能堅持獨立、客觀、公正的原則,為了牟利會計師事務所采取各種不正當的手段招攬客戶,不僅會計師事務所的信譽受到整個社會的質疑,而且嚴重威脅著注冊會計師行業的生存和發展。三、全面有效提高會計師事務所的人員素質
知識經濟時代的教育已呈現出終身化的趨勢,在職審計人員素質的全面有效提高,不再是幾次短時間的培訓、輔導,而是必須要經常地、系統化地進行。
1、加強思想作風建設。
同行間競爭是不可避免的,而會計師事務所應始終堅持“以質量求信譽,以信譽求發展”。要擺正和客戶的關系,對客戶做客觀分析,項目要有取舍,對風險要做事前評估;從領導至每位員工都有明確的質量責任制,并把質量的考核與職務、工資、獎金掛鉤;配備高素質審計人員,提高社會公信力;加強專業隊伍的思想作風建設,從精神面貌、職業道德、職業紀律、管理水平、社交能力等諸多因素入手,構筑自身的文化內涵。
2、提高業務素質水平。
在人員聘用上,要嚴把進人素質關,全部要求大學本科以上的會計和審計專業學歷,不僅注重學識、經驗、業務水平,同樣注重思想作風、道德品質;要體現用人價值關,只有用足用好人才,會計師事務所才能出業績、出效益。在人員培訓上,審計人員應加強自身修養,注重業務實踐的鍛煉;會計師事務所要真正重視審計人員的后續培訓,如上崗培訓所有業務人員,及時全面地掌握必需的政策法規,執業規范、執業技能及職業道德要求;不定期舉辦國際會計師講座,與國外會計師事務所合作,學習他們先進的審計方法和風險意識;選拔一批人員到國外的會計師事務所學習;定期召開人員經驗交流會,對專業人員進行案例教育。在人員晉升上,搞好質量獎罰機制,讓加薪、晉級與其審計項目的質量評分直接掛鉤,質量分比重大于業務數量分。
3、營造誠信大環境。
當巨額的經濟利益與嚴肅的道德規范發生碰撞時,只有潛移默化的誠信教育,才能使天平傾向道德規范,誠信教育應當從全社會抓起。政府有關部門應加大宣傳力度,使企業充分認識到社會審計的目的、重要性及企業自身的會計責任,并建立健全各種配套的法律法規,嚴肅查處一批屬于會計責任的違規企業,為會計師事務所創造一個誠信的執業環境;審計人員只有不斷提高職業道德水平,按德辦事,才能真正樹立會計師事務所在社會公眾中應有的威信和形象。
會計師事務所只有以人才為起點,逐步完善人才激勵機制和競爭機制,實現人才發展的良性循環,才是提高自身執業能力最基本的有效途徑。
首先,有些企業在法人治理結構上極易發生“內部人”控制現象,當審計人員與管理層出現意見分歧時,容易發生購買審計意見行為。其次,有些企業對會計信息弄虛作假,經濟利益驅使其串通某些審計人員作弊,出具虛假的審計報告。再者,有些企業缺乏高質量的審計需求,在選擇會計師事務所時,只考慮審計費用,忽視會計師事務所的聲譽和執業質量。最后,當會計市場供求失衡變為買方市場時,同行間無序、不正當的惡性競爭就會變本加厲,行政干預的指定壟斷,經濟拉攏的傭金回扣日益泛濫,會計師事務所就會面臨嚴峻的考驗和巨大的沖擊。
所以,開展高質量的審計工作,離不開高效有序的審計環境。在良好的法制環境下的審計,其質量肯定要高于法制程度不高條件下的審計,而注冊會計師行業法制化的進程是一個長期的過程,需要不斷地發展和完善,需要社會各界的努力和配合,在規范審計工作、提高審計質量的過程中更離不開高素質審計人才。
二、會計師事務所人員素質與高審計質量的沖突
由于會計師事務所的業務忙季人員嚴重不足,淡季人員又無所事事,因此,許多會計師事務所都采取了忙季臨時招聘試用或兼職人員的辦法,這些人員的思想素質、業務素質和職業道德素質等方面的情況參差不齊,一定程度上會降低會計師事務所的整體業務水平,有時甚至會損害會計師事務所的整體形象。而會計師事務所的在職審計人員素質不同程度上存在如下問題:
1、思想觀念有誤區。
沒有樹立“以質量取勝”的良好思想作風,實際工作中,不注重審計質量,偷工減時,片面認為只要項目做得多就會給會計師事務所帶來巨大利益;為了節約審計成本,讓只接受過有限專業培訓,缺乏執業經驗的新手擔當重任;為了不失去客戶,對客戶管理層過于寬容,過分信賴客戶內部審計的工作;為了開拓業務,在對客戶的經營業務不夠了解的情況下接受委托,一旦客戶管理層的誠信度不夠,遲早會影響到會計師事務所的信譽,甚至會涉及官司。
2、業務水平不很高。
首先,知識面不寬。審計人員基本上都能較熟練地掌握會計、審計等專業知識及部分常用的經濟法規,對于較為特殊的行業的會計知識不太了解,真正懂得經濟學原理的人很少。其次,知識的深度不夠。實際操作能力較強,理論知識較為薄弱;國內知識較為豐富,國際準則及國際慣例等知識較為貧乏;對國際會計學界的新問題、新思路、新動向等了解不多。最后,知識的融會貫通能力較差。從發展的眼光看,注冊會計師行業的業務不應只局限在年度審計業務上,更應該擴展到財務顧問、管理咨詢等方面。除了要具備知識的廣度和深度外,還要善于把知識融會貫通、靈活地運用。
3、職業道德失水準。
會計師事務所將自身利益凌駕于實施高質量審計帶來的公眾利益之上,聽命于客戶管理當局甚至有求必應;審計人員對非常熟悉或信任的客戶不能保持適度的懷疑;當客戶以更換會計師事務所相威脅時,會計師事務所為了生存以喪失職業道德為代價迎合客戶;有些審計人員對道德和非道德行為的界限認識不清,不能堅持獨立、客觀、公正的原則,為了牟利會計師事務所采取各種不正當的手段招攬客戶,不僅會計師事務所的信譽受到整個社會的質疑,而且嚴重威脅著注冊會計師行業的生存和發展。
三、全面有效提高會計師事務所的人員素質
知識經濟時代的教育已呈現出終身化的趨勢,在職審計人員素質的全面有效提高,不再是幾次短時間的培訓、輔導,而是必須要經常地、系統化地進行。
1、加強思想作風建設。
同行間競爭是不可避免的,而會計師事務所應始終堅持“以質量求信譽,以信譽求發展”。要擺正和客戶的關系,對客戶做客觀分析,項目要有取舍,對風險要做事前評估;從領導至每位員工都有明確的質量責任制,并把質量的考核與職務、工資、獎金掛鉤;配備高素質審計人員,提高社會公信力;加強專業隊伍的思想作風建設,從精神面貌、職業道德、職業紀律、管理水平、社交能力等諸多因素入手,構筑自身的文化內涵。
2、提高業務素質水平。
在人員聘用上,要嚴把進人素質關,全部要求大學本科以上的會計和審計專業學歷,不僅注重學識、經驗、業務水平,同樣注重思想作風、道德品質;要體現用人價值關,只有用足用好人才,會計師事務所才能出業績、出效益。在人員培訓上,審計人員應加強自身修養,注重業務實踐的鍛煉;會計師事務所要真正重視審計人員的后續培訓,如上崗培訓所有業務人員,及時全面地掌握必需的政策法規,執業規范、執業技能及職業道德要求;不定期舉辦國際會計師講座,與國外會計師事務所合作,學習他們先進的審計方法和風險意識;選拔一批人員到國外的會計師事務所學習;定期召開人員經驗交流會,對專業人員進行案例教育。在人員晉升上,搞好質量獎罰機制,讓加薪、晉級與其審計項目的質量評分直接掛鉤,質量分比重大于業務數量分。
3、營造誠信大環境。
當巨額的經濟利益與嚴肅的道德規范發生碰撞時,只有潛移默化的誠信教育,才能使天平傾向道德規范,誠信教育應當從全社會抓起。政府有關部門應加大宣傳力度,使企業充分認識到社會審計的目的、重要性及企業自身的會計責任,并建立健全各種配套的法律法規,嚴肅查處一批屬于會計責任的違規企業,為會計師事務所創造一個誠信的執業環境;審計人員只有不斷提高職業道德水平,按德辦事,才能真正樹立會計師事務所在社會公眾中應有的威信和形象。
會計師事務所只有以人才為起點,逐步完善人才激勵機制和競爭機制,實現人才發展的良性循環,才是提高自身執業能力最基本的有效途徑。
1、臨床資料與方法
1.1一般資料
自1988年1月至1999年10月收治的ICP患者53例,平均年齡27歲;分娩孕周平均37+3W,初產婦47例,占88.68%左右;經產婦6例,占11.32%;主訴孕期出現皮膚搔癢并實驗室檢查符合診斷者46例,占86.79%;無自覺癥狀,實驗室檢查符合ICP診斷者7例,占13.21%;53例患者孕期二對半均(-)。其中陰道分娩3例(包括產鉗助娩1例),占5.66%;剖宮產分娩50例,占94.34%;自然早產6例,早產率11.32%;干預早產(因胎兒宮內窘迫)9例,占16.98%;產后出血1例(該患者合并血小板減少,中度貧血),占1.89%。
1.2主要實驗室檢查及結果(見表1和表2)表1妊娠期主要實驗室檢查及結果
檢測項目檢測例數(例)異常例數
表2產后十天內的主要實驗室檢查及結果
分析ICP患者的實驗室檢查結果:由于ICP患者肝小葉中央區毛細血管內膽汁淤積引起發病,病因尚在研究中,有學者認為與遺傳有關。由于血清膽汁酸孕期均有明顯升高,故使肝臟損害,使肝酶指標升高,如谷丙轉氨酶輕度升高以及其他相應指標變化;但是產后從所查病例中反應,血清膽汁酸、直接膽紅素、谷丙轉氨酶、谷草轉氨酶等相關指標均有明顯下降并趨向正常范圍。
1.3ICP患者的妊娠結局分析
1.3.1ICP患者分娩時羊水污染情況資料(見表3)
53例病例共58名新生兒(5例為雙胎),死胎1例(由外院轉入我院),活產新生兒57名,平均體重2759克。
表357名新生兒羊水污染情況分析
分析上表主要由于胎盤組織也有膽汁沉積,引起胎盤血流灌注不足,胎兒缺氧。
1.3.253例ICP患者分娩時新生兒(57名)Apgar評分資料(見表4)
表453例ICP患者分娩時新生兒(57名)Apgar評分資料
1.4方法
回顧性資料分析
2、臨床護理
ICP患者為高危妊娠婦女,為降低圍產兒的死亡率,整體化、動態化、個體化的臨床護理和極積有效地配合醫師治療工作,是必不可少的本職工作。
2.1針對性的心理安慰和行動上的支持幫助
2.1.1焦慮
焦慮是ICP患者首先出現的心理問題,因大多數ICP患者最早出現的癥狀是皮膚搔癢(本文皮膚搔癢者達86.79%),皮膚搔癢率明顯高于Lunzer報道的48%[4]。皮膚搔癢一般出現在孕中晚期,經常性的搔癢干擾孕婦的睡眠,使之產生焦慮(5)??梢圆捎眠呑骱媒忉尮ぷ鳎嬷袐D此癥狀一般于產后一周內消失,邊可以通過藥物治療和配合物理療法減輕癥狀,逐漸消除孕婦的焦慮心理。
2.1.2自責、自悲
從表1反應,由于ICP患者在妊娠期實驗室檢查報告出現谷丙轉氨酶升高,諸多孕婦會自責自己飲食不當心,并且會擔心是否患肝炎。同時,擔心是否會傳染給下一代、是否會傳染給親友等等,有些會產生自悲心理。此時需要護士運用豐富的理論知識向患者作好解釋工作,告知該病乃妊娠肝損,而并無傳染性,消除不必要自責和自悲,同時告之產后該病自然會緩解(通過表1和表2可以反應),增強患者的自信心。
2.1.3緊張、擔憂
由于文獻報道ICP早產的發生率可高達30-60%(1),(本文自然早產率11.32%),產時出現羊水混濁發生率為25%-43.9%(2)、(3)。(本文達50.88%),孕婦極易由于擔心胎兒的質量而產生緊張擔憂的心理。護士應針對性向孕婦和其家屬介紹成功病例,幫助其正確認識和對待自己的妊娠,同時取得家屬的配合,給予精神上的安慰,幫助孕婦降低情緒的緊張度和減輕擔憂心理。
2.2妊娠期的護理特點
2.2.1及時、準確地落實激素治療
本院對于ICP藥物治療,除給予保肝治療外,對于病情較重者給予強的松降低血雌激素和膽酸水平,以便盡快消除搔癢癥狀,改善肝功能(6),孕周較小時及時給予地塞米松肌肉注射或靜脈注射以促胎肺成熟;對于需羊膜腔注射地塞米松者,應及早進行解釋,以及做必要的準備工作。
2.2.2積極主動的母胎監護
由于ICP會造成早產,胎兒窘迫和胎死宮內等諸多的不良結局,所以目前認為加強產前監護,適時終止妊娠仍是改善ICP圍產兒預后的重要手段。作為一名護士應主動指導和了解孕婦的胎動情況,正確留取血尿標本,了解雌三醇濃度,掌握胎盤變化情況。并及時協助孕婦完成胎兒監護,B超和生物物理五項指標等監測,及時了解胎兒、胎盤情況。同時特別注意患者膽酸濃度變化,一旦異常升高變化,及時迅速的配合醫師終止妊娠,防止胎死宮內。
2.3分娩期的護理特點
2.3.1ICP患者行剖宮產術時,可根據患者的孕周和胎兒具體情況,新生兒接生者提前進入手術室進行新生兒搶救準備工作,本文由于搶救及時無一例發生新生兒死亡。
2.3.2對于準備陰道分娩的ICP患者應加強動態觀察,和持續的母兒監測,一則觀察產程進展、破膜情況和羊水顏色變化;二則加強胎心變化監測,防止發生胎兒窘迫,以便及時處理。
2.4產褥期的護理特點
2.4.1防止產后出血
由于文獻報道產后出血率高達12.6%(3)、(7),所以及時有效地使用催產素,術前預防性的維生素K110-20mg/d,這樣可以促進子宮收縮,減少并防止產后出血。由于本院采取了正確的措施,故產后出血率僅1.89%,且該患者同時合并血小板減少。
2.4.2回乳護理
根據具體情況,對于產后需回乳者,應采用大劑量維生素B6口服或麥芽煎茶飲,配合皮硝外敷1次/日,或根據具體情況增加外敷次數,但禁用苯甲酸雌二醇等雌激素類針劑注射回乳,因應用大劑量的雌激素可造成并加重可逆性膽汁淤積。
2.4.3新生兒的護理特點
會計師事務所是一典型的“人合”企業,人力資本作為一個“人合”企業的立家之本,他在審計執業過程中有什么樣的行為特征應是被重點關注的。傳統經濟學認為,有什么樣的制度,就有什么樣的行為,汪丁丁認為接下來的話就是,有什么樣的行為,就有什么樣的制度,這在新制度經濟學的研究內容中有深刻體現。具體到審計中,現行審計制度安排必然會影響與約束人力資本的載體——審計師在審計過程中的行為,相應地,審計師不僅會在既定的制度安排約束下進行追求經濟利益、規避風險的審計活動,同時會通過自己的行為影響支撐性的制度安排,使得審計制度安排發生變化,之后又對制度安排的變化做出反應,這是一個不間斷的過程。
本文中,我們只把經理級以上人員列為人力資本,因為只有經理級以上人力資本的審計行為特征才有可能影響到審計制度安排,而一般的審計人員只是承擔一些簡單的程序性工作,不能充分體現人力資本的審計行為特征及對審計制度安排的影響。同時我們把人力資本分為兩類:非合伙人——單純人力資本所有者,與合伙人——非人力資本所有者與人力資本所有者的集合體,文中有時統一以“審計師”來代替這兩類人力資本。
一:人力資本是有限理性經濟人及對審計制度安排的影響
傳統經濟學理論中,經濟人完全理性和自利性是兩個基本假設,這兩個假設的合乎邏輯的推論,是人們會合理利用掌握的信息來預估將來行為所產生結果的各種可能性,然后最大化自己的期望效用。但現實生活中,人在復雜環境和不確定因素下進行決策時,不會對自己的決策進行理性計算,也沒時間和耐心去考慮各種行為結果的概率問題,在面對復雜情景和問題時會采取捷徑或用自己掌握的一部分信息進行決策,因而決策的非理性是存在的,也就是說,人是有限理性的,不是完全理性的,這就是行為經濟學對傳統經濟學的挑戰。同樣,會計師事務所的人力資本載體——審計師也是有限理性的,同時也是一個經濟人,在現階段還沒達到“道德人”的境界,盡管他有一些并不是“經濟人”假設所能解釋的一些“道德”行為,如大多數情況下會遵守審計準則、法規進行審計,有一定的社會責任感和一些施善行為。既然審計師是有限理性的經濟人,那么在現行審計制度安排下,審計師在審計過程中不能完全理性地拒絕被審計單位的“利誘”而堅持原則,與被審單位管理當局的審計合謀有時就不可避免了。如前所述,人力資本主體可以分為兩類,參與審計合謀的人力資本主體不同,對審計制度安排的影響就不一樣,下面分單純人力資本參與的合謀和合伙人(即整個事務所)一起參與的合謀及各自對制度安排的影響。
1.單純人力資本參與的審計合謀及對審計制度安排的影響
被審單位委托會計師事務所進行審計,事務所的合伙人便會委派項目經理帶隊審計,此間有兩層委托關系:被審單位委托事務所,事務所委托項目經理,其間存在的信息不對稱變得更加嚴重。審計師是有限理性的經濟人,存在一定程度的“逆向選擇”和“機會主義”傾向,當被審單位拋出“誘餌”引誘審計師共謀時,審計師此時會進行合謀與否的決策。據行為經濟學理論,人們進行決策時,容易給高概率發生的事件賦予較高的權重,而給低概率發生的事件賦予較小的權重,于是往往將極小概率的事件看成不可能,而將極大概率發生的事件看成是確定,而極小與極大概率又取決于個體的主觀印象。審計師進行合謀與否的決策時,他會根據現實中這種“損人利己”的合謀被發現曝光的比例很小而存在一種僥幸心理,,認為合謀被發現的機率極小而將其看作不可能,同時他的有限理性不能讓他清醒地意識到合謀一旦被發現的嚴重后果,就算被發現,由于現階段對違法行為的處罰較輕,合謀的收益大于合謀的成本,審計人員的“經濟人”特性便會讓他作出合謀的決定,于是他會向信息不充分的合伙人隱瞞審計風險,與被審單位一起騙取“無保留”的審計報告。
審計人員為什么會參與審計合謀?這反映了審計制度安排的什么問題?審計人員的有限理性經濟人特征(內因)是我們無法改變的,但可以通過制度的安排(外因)來改變審計人員做決策時的考慮因素及其權重,從而減少審計合謀的發生。據行為經濟學理論,額外財富的邊際效用在人富裕時會低于貧窮時的邊際效用。審計合謀審計人員將得到的報酬就是一種額外財富,此時,即使富裕的CPA與貧窮的CPA一樣只具有有限理性,但這筆額外報酬對富裕的CPA沒有很大的邊際效用,從而沒有那么大的誘惑力而導致審計師合謀,這時被審單位就得加大“賄賂金”才有可能“打動”富裕的CPA,從而加大了被審單位的合謀成本,當“賄賂金”大到等于或大于合謀能給被審單位帶來的“利益”時,被審單位便沒有動機合謀,合謀自動中止。從這看出,提高CPA的薪酬待遇,讓他們成為富裕的CPA,可提高CPA的“免疫力”,從而減少合謀的發生。這就要求合理化事務所內部收益分配機制,提高新酬待遇,讓CPA的利益與整個事務所的利益相掛鉤,一榮俱榮,便不會出現CPA為了自己的私人利益而向合伙人撒謊,欺騙合伙人。另一方面,法律法規應加重CPA的個人審計責任,加大合謀一旦被發現的懲罰,提高CPA合謀的成本,此時被審單位若想合謀,就必須提高“賄賂金”以彌補審計師冒的高風險,從而加大了被審單位的合謀成本,合謀便不會那么容易發生。此外,相關部門要加強審計的監管,加大上市公司審計的復查力度,使審計合謀案件“曝光”機率大大增加,從而改變審計人員主觀印象中的審計合謀被發現的概率極小,起到警戒作用,讓審計人員不敢輕易合謀。
2.非人力資本與人力資本所有者共同參與的審計合謀及對審計制度安排的影響
若事務所委托的CPA足夠忠誠,他會如實將發現的問題“稟告”事務所的非人力資本與人力資本集合體——合伙人,這時,合伙人的有限理性經濟人特征便起作用了?,F行審計制度安排實質是:由被審單位管理當局聘請事務所審管理當局自己,那么,事務所面對自己的“上帝”——客戶的不當請求時,他的“經濟人”特征使得他不能斷然地拒絕這種請求,否則不但得不到“合謀金”,以后的合作關系也就終結了。同時,現時大部分事務所的組織形式為有限責任制,且注冊資本金要求低,那么事務所與被審單位的合謀一旦被發現所需承擔的只是有限責任,最多讓事務所倒閉,而不會危及到合伙人未投入到事務所的私人財產,于是合伙人的“理性經濟人”特征容易使他接受合謀,同時,他的“有限理性”不會讓他有完全的理性認清形勢,不會讓他有足夠的社會責任感從維護公眾利益出發而拒絕合謀。
審計合謀的頻繁發生,企業管理當局利益不斷上升,但這種利益的上升是以其他企業利益相關者利益受損為代價的。據吳聯生的“利益協調論”,利益相關者之間現有的利益關系一旦發生變化,便產生了新的沖突,便會破壞目前審計制度安排的基礎——審計域秩序,從而要求利益相關者達到新的納什均衡,產生新的審計域秩序,從而導致審計制度安排的變遷。“審計制度安排是一個利益相關者利益協調的過程,它因利益相關者的利益關系變化而變化”(吳聯生,《審計研究》,2003),由于審計合謀的不斷出現,目前的審計制度安排至少需要進行以下兩方面的變化:
(1)審計委托權由證監會掌管
注冊會計師對企業經營者的審計,事實上接受的不是社會公眾的委托,更不是股東或經營者的委托,而是政府的委托。因為政府的合作廣度最大,所以有權進行委托,同時政府規模有限,所以應該進行委托(吳聯生,《審計研究》,2003)。這是社會審計最根源的本質,是我們肉眼所不能直接看到的,我們目前看到的就是股東進而演變為管理當局委托CPA進行審計,從而容易導致審計合謀。既然CPA實際上接受的是政府的委托,那么在形式上,至少在第三者看來,也應該由政府進行委托。目前誰最具有優勢代表政府來執行審計委托權呢?證監會。它本身就是一個政府機構,是上市公司的監管機構,具有信息優勢,可以代表政府委托CPA,從而改變目前事務所對被審單位管理當局的依附地位,減少審計師“被逼無奈”進行合謀的發生。
(2)事務所組織形式由有限責任制逐步過渡到合伙制
目前,大多數事務所實行有限責任制,有限責任制事務所破產所造成的損失卻可能遠遠小于事務所與管理當局合謀所帶來的合謀收入,于是,事務所容易與管理當局合謀?,F在,把事務所的經濟體制從“有限責任制”轉變到“無限責任制”是很多學者所推崇的,無限責任制加大了事務所的法律責任,合謀一旦發現,合伙人可能就面臨傾家蕩產的風險,使得事務所合伙人進行合謀決策時不得不加大對合謀成本的考慮,他的“經濟理性”又會促使合伙人不會輕易進行合謀,從而有效減少了合謀的發生。
在此基礎上,王善平還提出合伙人必須是德高、足資、多才的CPA,才能有效減少審計合謀的發生。德高,從道德品行上保證合伙人不會進行審計合謀;足資從物力資本上保證合伙人不會輕易用自己足夠多的私人財產作賭注而去進行審計合謀;多才的CPA要求合伙人是審計行業的專家與行家,那么他手下的審計人員的“逆向選擇”能被合伙人識別,從而也制止了單純人力資本參與的審計合謀。
二:人力資本在審計行為中的產權特征及對審計制度安排的影響
人力資本產權是市場交易過程中人力資本所有權及其派生的使用權、支配權和收益權等一系列權利的總稱,從某種意義上說,人力資本產權是一種行為權,這組行為權利是人力資本產權主體的意志體現,以至于出現了產權殘缺時,產權的主人可以拒絕使用其人力資本為別人服務。審計師作為人力資本的載體擁有人力資本所有權,他將這種所有權與非人力資本所有者(同時也是人力資本所有者)進行合作,形成了現代意義上的獨立審計:人力資本與非人力資本的特別契約。這個公共合約即事務所又是周其仁所說“市場中的企業-一個人力資本與非人力資本的特別契約”中的特殊,它對人力資本具有更大依賴性,從而人力資本的產權特征影響更明顯。
如經濟學家周其仁所說,人力資本產權具有兩大特征:第一,人力資本天然屬于只能屬于個人;第二,人力資本的運用只可“激勵”不可“壓榨”。正是事務所包含了人力資本,其產權特征使得這個企業契約是一個“不完全契約”。受有限理性和高交易成本的限制,這個契約雙方——合伙人和單純人力資本無法在事前就可能影響雙方關系的所有未來事件達成一致,各方只有在合約的發展階段上明確或默契地對出現的新問題達成一致,在此期間,雙方的談判是連續不斷地進行的。由于事先不能明確界定所有交易條件,那么在合約的執行過程中就具有極大的隨意性與自主性,特別是人力資本產權的所有者——審計師對自身所擁有的人力資本的開發利用程度。當人力資本對自己的所得與付出滿意時,就會越干越起勁,不需監督也能自覺地努力,相反,若不滿意,他就會偷懶,省略必要的審計程序,更不會積極的創新。人力資本是需要激勵的具有創造性的能動資本,審計師同樣如此。若合伙人對其激勵不當,就有可能導致人力資本產權的“殘缺”,產權的主人——審計師就把自己的才能“關閉”起來,默默無聞,沒有創新,人力資本的經濟價值得不到充分利用甚至浪費。
理解了人力資本的產權特征,我們就不難理解“激勵理論”。人力資本是企業創造價值的主體,特別在事務所中,離開人力資本就無法繼續生存下去,只有建立合理的激勵機制,提高人力資本所有者的積極性,讓他對自己的“資本”不加保留的加以利用,進行創新,才能增加事務所的價值。其實,事務所合伙人是那個決定人力資本所有者是否打開以及打開多少智慧大門的守門人,他只要用對了激勵手段就能“控制”人力資本所有者。事務所的人力資本是事務所獲得盈余的根本來源,但是,若不對人力資本的所有者進行適當的控制,引發事務所最終風險的也會是人力資本。象畢馬威去年的銷售濫用非法避稅產品案件,差點就使得“四大”減少為“三大”,就是由于創新過度沒有節制變成了冒險。因而事務所在建立合理的激勵機制鼓勵人力資本創新同時,約束機制也是必不可少的。
參考文獻
[1]周其仁.市場里的企業:一個人力資本與非人力資本的特別合約[J].經濟研究,1996,6:71-80
[2]王善平.會計師事務所合伙人制度中的私人財產與創新能力[J],2005,
一、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中的主要障礙
(一)改革觀念存在誤區
我國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思想和認識不統一,這是改革的最大阻力。任何一次、任何組織的改革在剛開始不可能立刻帶給人們好處,甚至有時會帶給一部分人利益的較大觸動。“逐步取消事業單位的行政級別,不再按行政級別確定事業單位人員的待遇”意味著要與舊機制告別,對個人利益的觸動是造成事業單位人員在人事制度改革中抵制行為的重要方面,利益即是人們行為的根本。事業單位是擠破腦袋都愿意求的安穩,因此他們怕麻煩、怕變數,繼續“混日子”似乎是最好的選擇。這些都束縛了人們改變現狀的思想,不自覺地影響、排斥改革。
(二)改革措施不具體
我國事業單位的人事制度改革只注重喊口號、搞宣傳,但落實到具體的各個步驟和措施,就非常不具體、不清晰。僅靠國家提出的基本思路、基本線路,或者是所講的“脫鉤、分類、放權、搞活”的方針是遠不夠的,改革不僅僅是簡單的精簡人員、改動工資、改變編制,改革更是要激發事業單位的活力。所以沒有具體的措施就使事業單位的職工缺乏改革的積極性,帶著抵觸心理甚至反感、反抗改革。
(三)改革缺乏確立有效的分配激勵制度
我國事業單位的收入分配制度,包括職工勞動酬勞這類物質功能,還包括刺激員工努力工作的精神功能。一直以來,事業單位分配制度有著平均主義風格,即單位的工作人員,甚至是單位、部門之間,工作內容不論多少、難度大小、貢獻多寡,幾乎他們的工資等級級差微之甚微。這使得員工認為干多干少都一樣、認真與否都一樣、速度快慢都一樣、把事情做對做錯都一樣,喪失了工作的積極性。
(四)改革缺少對先進經驗的借鑒
各事業單位相應國家人事制度改革的號召,積極推進改革,但是這些改革仍存在探索的初步階段,只停留在局部、片面的試點進行,而且都是由各單位自主進行的,這就缺少了很多先進經驗的借鑒,這是一個弊端,致使各單位和部門走了很多彎路也未能及時解決實踐中的難題,甚至增加了不少的新題,導致口號喊的很響亮、效果很差,會給職工帶來疑惑,也會給民眾帶來失望。
二、深化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建議和對策
(一)更新觀念
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應更新改革觀念,認真對待變革。要正確認識人事制度的變革逐漸取消事業單位的行政式的級別設置,工作人員的待遇不再對人不對事來設置了,要真正筑構一套適應事業單位實際情況的工資、酬勞體系??茖W了解推行的首長負責制,領導部門的人員的上任要求采取委任、聘任、招標等靈活多樣的形式,這樣就會更加增強其積極性和責任心,挖掘和存留優秀人才,激發全體工作人員的工作熱忱和激情,加強改革的動力,提高改革效率。
(二)堅持持續性改革
堅持遞進原則、不斷深化,對于事業單位人事制度的改革是非常必要的。例如對于社會公益性事業單位,政府對其改革提出指導性意見,并對其進行監督??梢詫ζ淙蝿盏耐瓿?、領導的考核情況進行監督和評價,以此作為獎懲依據對其單位或部門的改革深化和持續進行監督和指導。又如,對于生產經營類事業單位,公共財政應不撥款給這類單位,哪怕個別部門,生產經營類的事業單位的業務所需財款,應自己想辦法解決。在人事管理方面采用企業用人和分配制度,也即轉制---取消事業編制。持續性的、漸進式的改革,不會給員工很大沖擊,慢慢會得到合理的補償,改革才能持續下去。
(三)建立形式多樣、自主靈活的分配激勵機制
收入分配機制的建立和完善是加強改革力度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改革要注重形式多樣、靈活彈性的機制的構建,例如要充實尖端技術崗位及特殊崗位的津貼辦法,對專業技術和管理人員實行“一級一薪”,定期升級績效工資。按《關于事業單位實行崗位績效工資制的指導意見》要求,要合理拉開不同崗位的分配檔次。同時,還要定期或不定期的進行考核和監督,逐步實行一流人才、一流業績、一流報酬的分配機制,從而調動員工的積極性,逐步促進各種資源合理利用。
(四)建立多層次、多形式的未聘人員安置制度
人事制度改革中不可避免的存在落聘人員、未聘人員的安置制度的問題。改革,就是要往好的方向發展,就是要去除不穩定的情況,因此要制定完善的未聘人員安置的制度,給員工以足夠的安全感和出路。首先,內部能解決的問題,堅持內部消除。實行多層次多形式的未聘人員安置制度,可以采取多種渠道,例如拓展新的產業或者崗位以吸收更多的未聘人員。其次,單位內部解決不了的,要創造條件妥善安置。例如依靠事業單位本身的地位和獲取信息的實力,為未聘人員提供更多的信息;設置未聘人員安置辦公機構,對其進行培訓、充電、提供再就業機會,為員工再就業打好知識基礎。
參考文獻:
1.劉江潁,論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制度改革,華東經濟管理2006,20(9)
2.彭爭艷,論我國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湖南師范大學碩士畢業論文,2009
【中圖分類號】G64.6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2095-3089(2015)20-00-01
人文精神培養需要宏觀設計,尤其在缺乏歷史積淀與傳統塑造的高等職業院校,宏觀設計已為文化建設的重要手段。怎樣才能將不同學科、不同專業、不同職業取向的價值訴求統一在同一緯度,加之人文關懷?這就需要宏觀設計發揮主力效能。
在文化建設中,宏觀設計是一個哲學概念。無論從“符號意識”到“清風校園”,還是從“詩意自然”到“詩意人生”,宏觀設計,即是致力于人與校園、人與人、肉與靈的相統一,并試圖通過人與其自身的對話,完成文化意境,鍛造人文精神培養的理性基礎。通俗而言,人文精神培養中的宏觀設計就是指校園文化建設的哲學視角。
行文將以寧夏司法警官職業學院校園文化建設為例,來揭示宏觀設計思想在高職院校人文精神培養中的重要性。
一、“忠誠、責任、奮斗”學院精神的哲學起點
一所高職院校,其校訓一般都涵蓋著它的辦學宗旨和育人目標,但是,由于專業技能教育育人目標的特殊性和單一性,往往導致顧此失彼,使得人文精神培養的意義并未暗含其中。作為核心位置的校訓,倘若彌補不了一所院校置于歷史的價值和對文化的觀照,便使宏觀設計失去了哲學起點,人文精神也就遠離了母體。面對這樣的困惑,寧夏司法警官職業學院在“崇德明知、尚法敦行”校訓的基礎上,提出了“忠誠、責任、奮斗”的學院精神。目的在于發揮與道德一樣具備的認識功能與調節功能,關注人生價值,表現出對人的本質、尊嚴及意義的追問。
“忠誠、責任、奮斗”的學院精神是以學院發展的人文力量為內容,以求真、求善、求美為哲學起點,進而構建理想共識。是基于宏觀設計的大手筆,對生命本質做了透視。
忠誠是真,是“不二心”,是對一個時代的理性回應。其實,一切關于人類本質問題的思考都首先是從“真”而來。高職院校培養的不只是真技術、真本事,更是真人格、真理性?!罢\者,天之道;思誠者,人之道”。教育的本質亦是為人道,為人道而誠、而忠。所以,高職院校人文精神的培養中,首當其沖的就講“真”。
再說責任,責任是善,是博愛。倘若“真”是把握人生的意義,“善”即是把握人生的價值。高職院校培養的是人的創造力,是對歷史力量的續接,期間少不了“責任”?!墩撜Z》有曰:“言忠信,行篤敬”。行是為人的使命,是人文精神的具體表現。
奮斗表達的是美,此在之美。與人從自然觀察中所得出的關于美的力量感受一樣,奮斗不息的現實表現總在表達著人之存在的倔強和無畏。就像拉奧孔群像里所展示出的那樣,史中人總有著屬于他自己獨立的智慧與把握人生命運的心靈法則。所以,美是奮斗的哲學起點。
在這里,“忠誠、責任、奮斗”的學院精神提出就屬于人文精神培養中的宏觀設計,因為它首先是哲學的,并且一再以虛線與實線并在的形式體現著人文精神培養與文化建設的方向。
很多情況下,校訓不一定會完全體現一所高職院校所具備或者應該具備的辦學精神,因為辦學精神屬于純粹的本質的意識形態,屬于文明的標桿,前進的力量。而一旦要追問到人文精神存在于高職院校教學意識中的價值的時候,就會引出所說的“學院精神”。因而,一所高職院校所需凝練和亟待凝練的學院精神,就是人文精神培養的宏觀著眼、宏觀定位、宏觀把握。
二、讓人文景觀行不言之教
人文景觀承載著高職院校教育的氣場,用通俗的語言來講,是指辦學氛圍。此處談到的依然是人文精神培養的氛圍。
寧夏司法警官職業學院著力于至真至善至美的人文景觀建設,使校園的方寸土地,都能行不言之教,以致完精神培養的環境文化。種草,需使草木生情,用春心撩撥一陣書香;掇山,需使片石多致,讓畫意喚人濠濮間想。譬如警院石的設置,雖散見于校園各處,卻又能以一貫之,期間多刻至理格言,又莫過于鑄出“警魂”二字,使石石關乎天道,字字關乎人情。
誠然,人文景觀設計的哲學還一再告訴我們,高職院校人文環境的鍛造,追求的不是文化鋪張,更不是所謂的文化堆積,而是基于人、靈魂與校園的三位一體,呈現出虛實結合、動靜結合和古今結合,以實現詩意關懷。人文景觀是樸素的,但又要充滿寓意。寓意是一個復合體,它能使凝固的環境變得流動起來,能使實體性物質存在指向精神維度,從而擺脫事物原本的意義,進而開啟人關于美和自由的想象。這亦是人文精神培養中不可缺少的感性基礎??梢韵胂蟮玫剑谝凰鄙僭⒁獾男@里,是怎樣也尋找不出人文精神培養中的宏觀設計的。所以,宏觀設計一旦運用到人文景觀設計中的時候,就一定要考慮到人文精神培養所不可缺少的寓意。
寧夏司法警官職業學院的人文景觀亦是目的于這樣的寓意,就像立于教學樓、行政樓、實訓樓、宿舍樓等樓門口的“警容鏡”,不僅在正身,更像在正心。
每一所高職院校,都應該努力讓其人文景觀行不言之教,出發點就是:應該賦予校園的每一寸土地活的靈魂,使得每一寸土地、每一個事物,都能承擔起人文精神培養的義務。因為它一開始,就負荷上了知識和正義。而且,它的開放性還表達出了以有限把握無限、以出世把握入世的人生智慧。
三、詩教在人文精神培養中的意義
多年來,我們在教育教學中提倡“教學藝術”,試圖通過發揮教師的主觀能動性來優化教學、吸引學生,但往往因此而忽視了詩教之客體性存在在人文精神培養中的宏觀設計意義。誠然,詩教也是藝術,但比較而言,它的客體性存在通常要比主體介入更顯詩意。這樣的手法同樣是藝術,或者叫“藝術中的藝術”。
中國自古就有詩教的傳統,詩教可使凝固的建筑流淌出音樂,可使流淌的音樂沁人心脾。同樣,在一個充滿詩教的校園,每一朵浮云,都帶來的是詩意。這詩可以融入校歌、?;占八行@標識當中,呈無限審美情趣。
我們都知道,校園文化一定是高職院校教育教學中不可缺少的第二課堂。大學的課堂結束了,人生的課堂卻剛剛開始。要保證課堂教學精神的延續,就要保證校園文化的啟發性和啟示意義。何以如此?便就引出了所謂的“詩教”。
寧夏司法警官職業學院在其學院標識的設計中就首先引入了詩,這是詩教的體現。詩的本質是追求和平、正義,表現出的是人類把握世界、洞悉宇宙的知性,所以,在文化建設領域,詩無疑具有著極強的感染力。因而,行至校園,需隨處烙得個“詩心”。
山水掛畫里有詩、通幽曲徑里有詩、門庭水榭里有詩,而且,詩是校園的氣韻,總在滌蕩心靈世界的一片通暢,能讓一切價值判斷都折射出自然力與真誠。
現在,寧夏司法警官職業學院著力于校園文化建設,即在當前高等職業院校人文精神培養的艱難行徑中,展開了有意義的探索,無疑是為高等職業院校人文精神培養中的宏觀設計,進行了啟發性的思考。
專業高評委辦公室需嚴格按照市專業技術人員主管部門的要求,在社會化評審中,強化專家的作用和社會的監督,并密切注意行業的動態及行業對人才的需求,根據涉及的行業特點有所創新,這是專業高評委做好高級專業技術人才開發工作的基礎。
1、創新思路,適應社會化評審。社會化評審突出了個人申報、社會評審、單位聘用,最大的特點就是把申報的自回歸給了個人。專業高評委辦公室需根據這一特點,加強和相關行業協會的溝通,密切注意行業的發展動態,注意收集行業中對人才的需求,關注行業人才的發展,特別是青年人才的狀況,積極參與通過行業協會對行業范圍內特殊專業人才的聘任工作。并通過行業協會對專業高評委進行宣傳,使行業內外充分了解專業高評委,擴大專業高評委在行業內外的影響。
2、專業高評委專家組成要充分考慮涉及行業的特點。社會化評審之后,申報單位涉及科研院所、各類不同性質、不同所有制的企業。有的是長期在生產第一線從事專業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有的是在實驗室中從事科研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所以,在組建評委庫時根據市專業技術人員主管部門的要求和社會化評審的特點,結合行業專業特點,經行業組織推薦,按要求嚴格篩選,選擇具有良好的個人素質,具有高級專業職務和一定的資歷,在行業中有一定影響、在專業上有一定造詣的,從事理論研究的教授、副教授;從事課題研究的院所研究員、副研究員和在生產一線從事項目開發、項目管理的教授級高級工程師、高級工程師等組成了評審委員會庫和專業學科組庫。
3、充分發揮專家評委的作用,形成民主氛圍。專家、評委是評審工作的主角,評審過程中專家、評委暢所欲言,充分發表自己的見解,對申報者專業上進行全方位的評審,是客觀、公平、公正開展職稱評審工作的前提。特別是對破格申報的材料,首先聽取專家的意見,以專家評鑒意見為主,行業推薦意見作為參考,真正從理論水平、業績、業務能力、創新能力上把一些確有真才實學的精英人才挑選出來,發揮他們的作用。如工程系列水產及食品專業高評委97年破格晉升的幾位中青年科技人員,在破格晉升高級工程師后,鉆研業務的積極性大增,所在單位也放手讓他們承擔省市級的科研課題,在近年為主所擔綱的項目中,其中一項獲得1998年上海市科技星火三等獎;另一項獲得1999年上海市科技進步三等獎,還有一項獲得2002年上海市科技進步一等獎。切實發揮了專業高評委為社會、為行業,選拔、推出高級專業技術人才的作用。
4、形成三級監督、四級把關的嚴格的評審程序。專業高評委由上級主管部門和市專業技術人員主管部門指導、監督評審工作,在評審過程中注重發揮各學科組專家的作用。首先,根據申報專業,由各學科組專家對申報者的論文、業績報告進行鑒定,由主要鑒定者寫出初步的鑒定意見,再在學科組會上各專家對每位申報者充分發表意見,融合整理,形成學科組鑒定意見,并進行無記名量化打分和表決。執行高評委評審時,由專業學科組組長介紹專業學科組鑒定意見、打分和表決情況,高評委委員對申報者逐個討論,自由發表意見,各學科組長做解釋,最后各委員無記名投票表決,形成表決結果。高評委通過發揮專家、委員的作用,評審過程中形成了三級監督(市專業技術人員主管部門、專業高評委上級主管部門、社會),四級把關(專業高評委辦公室、市專業技術人員主管部門、專業學科組、執行高評委)的嚴格的評審程序。
二、通過專業評委會平臺培養了一支專業技術人才隊伍
據統計,截止2007年,上海擁有大專及以上學歷的專業技術人才134.52萬人;具有中級及以上職稱的專業技術人員有萬人。其中,具有高級職稱的有13.84萬人,具有中級職稱的有萬人。通過專業評委會的選拔,形成了初、中、高三個層面的人才“金字塔”。
1、建立了一個依托專業高評委對專業技術人員進行評價的平臺。專業高評委是根據德才兼備的選拔標準,對專業技術人員的各項素質進行科學評價,按照用人單位選人的具體要求,堅持科學、客觀、公正的原則,對專業技術人員的知識水平、能力、職業能力傾向、發展潛力及業績等情況進行的科學綜合測評,它是建立在測量學、心理學、行為學、管理學、計算機技術等基礎上的一種綜合選才方法體系,通過定性與定量相結合等多種方法對專業人員各項素質進行科學化、規范化、立體化的評價。為專業技術人員水平、能力、業績等的評價提供了一個公平、公正、公開的評價平臺,為專業技術人員的評價、企、事業單位人才聘用提供科學依據,為選拔人才、使用人才、充分發揮人才作用服務。
2、培養了一支專業技術人才群體隊伍。伴隨著經濟和社會的發展,通過職稱評委會這個平臺,上海專業技術人才隊伍不斷發展壯大逐步形成了一支專業門類齊全、整體素質較高的人才群體隊伍。2004年上海市專業技術人才155.2萬人,億元,到2007年專業技術人才發展到202.99萬人,GDP增長到億元,除去歷史原因和政策因素外,人才總量和GDP呈正向發展。
2007年,上海市專業技術人才具有中級及以上職稱的有萬人,占30.3%,同比上年增加8.67萬人,增長16.4%。
三、專業高評委為高級專業技術人才在行業中發揮作用提供了動力
1、通過選拔使高級專業技術人才在行業人才隊伍中起到了輻射作用。技術創新的主體是企業,專業技術人員的主力也在企業,專業技術人員是技術創新和科技成果產業化的主力軍,專業高評委正是通過對高級專業技術人才的開發,在行業人才中形成一個輻射圈,通過一些人影響一批人,通過一批人輻射一個行業,通過行業影響一個領域,形成一個跨系統、跨所有制、跨地區的人才輻射效應,推動專業技術人員人人努力,個個積極向上,形成一個良好的尊重知識,尊重人才的格局。
2、通過選拔使高級專業技術人才在行業人才隊伍中起到了示范作用。專業高評委通過各行業聯系著各行各業的高級專業技術人才,依托專業高評委這個載體,不斷培養大批的高級專業技術人才,不斷提高人才隊伍的素質,充分發揮各類高級專業技術人才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在這一過程中高級專業人才的榜樣示范作用是促進廣大專業人才健康成長的一個行之有效的途徑,他們在專業崗位上的奮斗經歷和發展歷程,必然對廣大專業技術人員的成才,產生強烈的導向作用,會激勵更多專業人才奮發向上,健康成才,使高級專業人才影響和帶動更多專業技術人才成為適應行業發展的專才。
3、通過選拔使高級專業技術人才在行業人才隊伍中起到了帶動作用。通過發揮高級專業技術人才技術能力強、具創新精神的特點,產生“蒲公英人才現象”效應,通過選拔一個專業,培養帶動一批人才,帶動一個產業,搞好搞活一個行業;通過一批一流人才,帶動一批二流人才,以高級專業人才帶動整體人才隊伍的素質的提高,通過人才帶動行業中生產要素的高效結合,以行業的大發展促進人才的大開發。
四、上海的新一輪發展,需要更多的高級專業技術人才,這為專業高評委發揮作用提供了新的機遇
今后幾年,是上海各行業面臨實現新一輪發展的重要戰略機遇。而行業的發展需要人才的支撐,行業對高素質人才的需求為專業高評委提供了發揮作用的新機遇,社會化評審又為專業高評委發揮作用構筑了新的平臺。
1、上海經濟跨越發展,促進了行業人才的發展,為高評委發揮作用提供了空間。上海發展的戰略目標是要建成現代化國際大都市。為此,必須走“科技興市”的發展之路,這就需要大力提升企業核心競爭力、國有經濟主導競爭力、區域經濟整體競爭力和城市綜合競爭力。人才資源是構成競爭力的決定性因素,實現行業由傳統向現代跨越式發展,其核心是創新,關鍵是人才,必須由人才資源作支撐。
上?!稗k博”,為上海經濟社會跨越發展注入了新的動力和活力,拓展了上海各行業發展的新空間,為各個行業產品的創新發展,升級換代,提供了動力。同時也為各行業人才隊伍建設帶來了新的機遇和挑戰,迫切需要培養大批的高層次的新型人才,這為專業高評委發揮作用提供了新的空間。
2、適應發展,提升產品國際競爭力,將促進各行業人才質量的提升,這為專業高評委更好的發揮作用提供了條件。經濟全球化進程加快和新科技革命迅猛發展,使資源開發的重心已由物力資源開發向人力資源開發轉移,人力資源開發已成為世界各國與地區發展的戰略制高點。只有順應這一世界潮流,強化人力開發,才能不斷增強各行業的國際競爭力。
中國加入世貿組織以來的這些年,使上海進入了全方位對外開放的新時期。日趨激烈的國際競爭,從根本上說是人才競爭。
二、司法變化的表現方面
1、救濟項目、救濟數額的困惑與解決 2、史無前例地出臺地方司法制度 3、舉證責任的傾斜 4、審判公開與判決書論證判決理由 5、上級法院與下級法院相互拉動與推動 6、初步形成人身損害救濟法律制度的新模式
三、司法變化的特點
1、廣泛性與普遍性 2、突破性與試探性 3、人本主義特點 4、與道德領域的融合性 5、以我為主的觀念性與強大的趨勢性 6、與體制改革的互動性 7、專家辦案的特點 8、判例起到了重要作用
四、司法變化對相關領域的推動
1、對衛生部門的推動 2、對教育部門的推動 3、對公安部門的推動 4、對餐飲、旅游、客運等服務行業的推動 5、將推動保險業的發展 6、推動基本法的完善 7、推動司法獨立與整體排除外來干預 8、引起和推動人身平等權利在法律救濟中的實現,完善法律思想體系 9、推動和完善社會評價體系
五、局部謹慎與困惑(二)困惑 1、醫患關系是否消費關系 2、醫療事故與交通事故在救濟方面存在較大的差異 3、企業職工受損害與個體雇員受損害在救濟上有明顯不同 4、對國內、涉外的救濟仍有較大的差異
六、律師在司法變化中如何體現自身價值
人身損害的法律救濟通常包括協商救濟、行政救濟和司法救濟三種方式。其中,司法救濟由于國家強制效力最高、救濟程序最具公正性、救濟手段最全面、救濟范圍最廣泛等特點,而對其他方式的救濟具有指導和決定意義。
近些年來,尤其是近兩年多來,人身損害救濟問題在司法實踐中受到了廣泛的關注。這種關注程度在中國大陸幾千年的法制史上是從未有過的??梢哉f,在中國,正在發生著人本主義的司法變化。這種司法變化適時地,也是自然而然地順應了社會的發展,又以人們多少感覺意外的速度推動著法律思想體系乃至整個社會評價體系的完善。這種速度在具有較大合理性的同時,不可避免地帶有些許試探性。但無論如何,這兩方面的特性,在法律界看來,在相關服務行業以外的社會各界看來,都是那么的順理成章。作為律師,基于法律學人和法律服務者的雙重身份,沒有任何理由對這種司法變化無動于衷。有鑒于此,筆者擬通過本文的論述,概括性地發表實踐體會和理論觀點與大家交流,以便更好地服務于社會,服務于法治建設。
一、司法變化的引起
在人身損害救濟方面,我國原有的法律制度集中于《民法通則》及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民法通則》第119條列舉了人身損害救濟的基本范圍,其他條款規定了一些承擔賠償責任的情形和補償責任的情形。除此之外,《刑法》第36條規定:由于犯罪行為而使被害人遭受經濟損失的,應根據情況判處賠償經濟損失。 上述社會輿論的發展、部門立法和地方立法的發展和困惑,不斷將人們的視線引向司法實踐,整個社會在期待司法界能夠順應社會發展的需要,在人身損害救濟的司法制度上出現積極的變化。各地法院在這種大環境和背景下,相繼有所創新,出現了有較大影響的判例。其中,北京和湖北的變化引起較多的關注。1997年9月9日,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在全國同類案件中首次作出高額判決:8歲男孩許諾因觸電致雙臂截肢被法院一審判決獲賠206萬元;2000年5月,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終審判決省人民醫院因護理新生兒過錯賠償孿生幼兒后續治療康復費、精神損失費等損失高達290萬余元⑥。 以上人身損害救濟司法制度發展變化的軌跡顯示出了:市場經濟的發展引起社會對法律制度發展的要求、部門立法的突破性發展為社會輿論提供進一步的依據、社會輿論監督與地方性法規交織進展與困惑逐漸引起司法界對原有人身損害救濟法律制度的否定與形成新的理解的主線。
二、司法變化的表現方面
概括地講,近些年來的人身損害救濟司法變化主要表現在以下六個方面:
1、救濟項目、救濟數額的困惑與解決。救濟項目的困惑主要體現在死亡補償費與精神損害撫慰金上。
關于救濟項目。
⑴由于《民法通則》第119條等條款用列舉的方式并沒有直接規定死亡補償費的賠償,而在特別法及行政法規如《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產品質量法》、《國家賠償法》、《交通事故處理辦法》中又規定了死亡補償費(死亡賠償金)。這就使人的生命價值在損害救濟方面產生了不公平的現象,并且不公平程度非常明顯。針對這方面的困惑,各地高級人民法院制定了一些統一性的規定⑦,規定所有人身損害賠償案件,包括醫療糾紛案件,造成死亡的,均賠償死亡補償費(死亡賠償金)。
⑵精神損害撫慰金上,包括致殘的和致死的撫慰金。各地法院主要通過具體判例解決這方面的困惑。各地關于精神損害撫慰金的判例,假以媒體的報道,出現了救濟數額和適用范圍競相攀升的司法現象。在總結各地高級人民法院的相關司法制度的基礎上,最高人民法院于2001年3月出臺《關于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使精神損害撫慰金的救濟幾乎涵蓋所有較為嚴重的人身損害案件;規定精神損害的救濟數額根據受訴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等六方面因素確定。同時,最高人民法院把精神損害撫慰金在某些領域定義為殘疾賠償金和死亡賠償金。難免產生新的困惑:《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規定了殘疾者生活補助費與殘疾賠償金并用;其他法律法規如《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只規定殘疾者生活補助費(死亡補償費),是否還要另有精神損害撫慰金?對此,各地基層法院的理解至今不同。
關于救濟數額。
救濟數額的困惑亦主要體現在傷殘補助費(死亡補償費)與精神損害撫慰金上。⑴就傷殘補助費(死亡補償費)而言,按照什么標準,是居民平均生活費、職工工資、生活困難補助標準,抑或最低生活補助標準,各地司法制度并不一致。不惟如此,救濟年限也大有差異。主流司法制度在救濟年限上有參照國家賠償法的20年固定年限式(幼兒和老年人適當減少)和可能生存年限式兩種。目前,在賠償參照標準和年限上主要限于各高級人民法院轄區內的統一,不再細分到按照具體地市縣的標準。⑵在精神損害撫慰金的救濟方面,各高級人民法院司法制度的變化近兩年主要體現在限定最高額上。各地在10萬元限額的較多。
以上計算標準的各不相同,體現了司法變化從各個角度對人身權利這一最基本的私權利的關懷。與此同時,各地法院還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指示和倡導,紛紛組織相關業務法官集中學習理論知識,從理論根源上尋求解決法律適用問題的途徑,提高法官的專業水平。
2、史無前例地出臺地方司法制度。 最高人民法院于1999年10月在武漢召開全國民事案件審判質量工作座談會,會議紀要對人身損害司法救濟問題予以了原則性的指導⑨。重點仍然放在各地司法制度的制定和完善上。最高人民法院的業務指導書刊把這類地方司法變化的成果刊登在“審判工作前沿”專題下進行全國推廣。
從法律規范的種類上講,地方法院并沒有制定司法解釋的權限。然而,我國法律制度的特點又決定了地方司法在法律制度存在空白、社會問題又急需司法作出權威性評判的時候,應當有所探索。盡管這種探索在中國史無前例。
3、舉證責任的傾斜。
地方司法在制定實體救濟制度的同時,還在訴訟證據的規則方面制定統一的司法制度,注重從程序上救濟人身損害糾紛中的弱勢方。其中,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2001年10月1日起實施《關于辦理各類案件有關證據問題的規定(試行)》。該規定涵蓋民事訴訟、刑事訴訟和行政訴訟三大訴訟領域,具有典型的代表性。
4、審判公開與判決書論證判決理由。
人身損害救濟司法變化與審判公開制度變化相結合,出現了在判決書中全面論證判決理由的趨勢。這種判決理由的論證,包括具體的事實認定、證據認定、各方當事人觀點引述與概括、法律適用、價值取舍的根據等方面,把法官對事實的認識和對法律精神含義的理解等思維活動全面而清晰地展示在裁判文書里,既充滿理性的光彩又包含人性的關懷。這也是前所未有的。法律文書的規范化制作和推廣活動給人身損害救濟的司法實踐帶來了救濟文書上明顯的變化。
5、上級法院與下級法院相互拉動與推動。
這方面的司法變化主要體現在判例的價值上。下級法院的判例在許多新的領域,如醫療損害、消費損害等領域,尤其是精神損害的救濟上,推動了最高司法的發展變化,形成了司法解釋;上級法院對下級法院的拉動,主要體現在中級以上法院對基層法院的拉動上:基層法院的法官學術結構上相對薄弱,在人身損害救濟的變化上表現相對遲緩。上級法院適用新標準的判例對下級法院有著決定性的拉動作用。
關于判例的指導作用,2002年10月天津市高級人民法院頒布《關于在民商事審判中實行判例指導的若干意見》,具有典型意義。
6、初步形成人身損害救濟法律制度的新模式。
雖然全國范圍內統一的人身損害救濟法律制度尚未出臺,但各地的司法變化在最高人民法院頒布《關于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之后趨向基本統一。救濟的數額方面各地同以前相比有所接近;適用的救濟標準也接近于以居民平均生活費為依據。這給受害者在實體法律關系上、在救濟程序上提供了更多、更靈活的選擇,不必拘泥于行政救濟或其他救濟。其中,醫療損害救濟表現得尤為突出。盡管《醫療事故處理條例》實施還不滿一年,醫療損害的受害人在選擇救濟模式時還是較多地選擇司法救濟確定的模式。
三、司法變化的特點
近幾年人身損害救濟的司法變化,主要有以下八個方面的特點:
1、廣泛性與普遍性。
由于人身損害的司法救濟關系到人的最基本權利的損害救濟,受到社會關注的程度很高。各地的司法制度,包括具體判例的制度和統一規定的制度都發生了變化。
救濟項目更趨于全面。各地除了死亡補償費(死亡賠償金)等有了本地域范圍內的統一制度外,精神損害救濟有較大發展,基本涵蓋了犯罪損害以外的所有人身損害救濟領域。
2、突破性與試探性。
這方面的特點主要體現在地區差異性與允許各自為戰上。在救濟的年限上,北京地區的人身損害司法已經建立可能生存年限的救濟制度,其他地區的人身損害司法主要為固定年限的救濟制度;在計算標準上,各地分別適用人均生活費、基本生活費、職工年平均工資等,仍然存在著較大的差異。尚未形成全國的統一。
3、人本主義特點。
近年來人身損害救濟司法變化整體上更趨于人性化,注意對以生命權和健康權為核心的私權利的保護。相對于已往的國家本位、制度本位而言,人身損害救濟的司法變化最能體現法律的理性與人本主義內涵。
4、與道德領域的融合性。
社會價值取向引入判決書,是公眾道德觀念融合進司法的一個體現。對現行法律制度的適用取舍,如《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的參照與否,既體現了法律的理性又包含著道德的選擇。最高人民法院在其組織的學習活動中明確強調道德的引進⑩。
5、以我為主的觀念性與強大的趨勢性。
這次人身損害救濟的司法變化,充分體現了法律自身運動的要求。法律自身的完整性和公正性、公平性,要求具體法律制度條文前后一致、不同淵源的法律規定基本一致,要求在基本的人身權益上有充分的體現和實現。人身損害救濟制度在立法和行政存在空白時,司法責無旁貸地承擔起完善法律制度的任務,對法律法規予以補充與沖擊,展現了司法對自身的尊重與信任。一方面,證據規則自成體系且十分充實的內容體現了司法活動程序公正的特點;另一方面,對不一致于法律的法規規章,完全采取不予理睬的態度。形成了強大的、不可逆轉的司法變化趨勢。
6、與體制改革的互動性。
計劃經濟體制遺留下來的大量事業單位制度亟需改革,以適應市場經濟的發展。而現實中,包括醫療、教育在內的事業單位體制改革進展緩慢。人身損害救濟的司法變化體現了主動性與靈活性,必然對體制改革提出適應的要求并產生拉動作用。體制改革的進步也將會推動司法乃至立法的進一步變化。
7、專家辦案的特點。
不僅從判決書的論證中能夠領略到法官專家辦案的風采,而且從業務審判庭上,近年來作了分工。人身損害救濟案件有了專門的審判庭。這里的法官大都是新時代的學生出身,加以近年來的集中學習提高,具有了較高的理論水準。與已往司法體制恢復與緩慢發展時期相比,明顯形成了專家辦案的新景觀,展示了司法變化的新力量。
8、判例起到了重要作用。
這一點,在前文“上級法院與下級法院相互拉動與推動”的變化表現中已論述。
四、司法變化對相關領域的推動
1、對衛生部門的推動。
[size=4]推動醫療事故處理行政法規的修改,對醫療機構的計劃經濟體制產生沖擊。
2、對教育部門的推動。
使教育者更加自覺地關注受教育者的人身安全與生命健康,使教育者不僅向受教育者傳授學業知識,而且進行自我保護和生存能力教育,更加體現人性關愛。推動教育行為的規范化,推動教育體制的改革。
3、對公安部門的推動。
對交通人身損害行政救濟產生推動。2003年5月,湖南全國首例交警遲延作為案一審判決交警承擔賠償責任。交通人身損害行政救濟制度的發展目前尚限于精神損害救濟方面的局部地區。廣東省法院公安廳聯合發文賦予不封頂的精神撫慰救濟。
當前的司法變化已經對交通損害行政救濟的年限和程序提出了質疑。進一步的司法變化將推動其發展變化。
4、對餐飲、旅游、客運等服務行業的推動。
司法變化對它們提出了保證接受服務者人身安全等方面在服務內容、服務質量上的要求,推動其提高服務水平。
5、將推動保險業的發展。
高額的救濟判例一方面為保險業擴大了市場;另一方面將推動其改革保險制度。
6、推動基本法的完善。
一方面為基本法的修訂提供經驗,另一方面推動民法典、證據法等基本法的完善與建立。與西方法學家思想家對西方法律的創立發展起到的作用相比,中國采取成文法的體制多少限制著法學家能夠發揮的作用。近年來的人身損害救濟方面的司法變化為完善立法提供了嶄新的實驗基地和發展途徑。
7、推動司法獨立與整體排除外來干預。
司法變化體現了司法自身的價值,有利于司法獨立與整體排除外來干預,同時有利于社會機制與國家體制的完善。
8、引起和推動人身平等權利在法律救濟中的實現,完善法律思想體系。
司法變化一方面通過各地判例引出了人身權利的平等問題,另一方面,問題的解決將推動法律思想體系的形成、完善與發展。
9、推動和完善社會評價體系。
司法變化促使行政執法主體重新衡量行政侵權和行政救濟不當的代價,對依法行政產生推進作用;給普通民眾就傷害行為可能面臨的法律后果提供評價依據,使其由自發激化矛盾轉向避開與放棄糾紛,從根源上有利于社會穩定。引導人們自覺選擇法律評價。
五、局部謹慎與困惑
(一)局部謹慎:
1、刑事司法在人身損害救濟上謹小慎微。①無精神損害救濟,遺留有人身損害救濟上的國家本位痕跡:認為國家對犯罪者判刑能夠救濟受害者的精神損害。2002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是否受理刑事案件被害人提起精神損害賠償民事訴訟問題的批復》規定“對于刑事案件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為而遭受精神損失提起的附帶民事訴訟,或者在該刑事案件審結以后,被害人另行提起精神損害賠償民事訴訟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較大的變化僅僅體現在賦予民事賠償以選擇空間上:受害者可以單獨提起民事訴訟以充分實現傷殘(死亡)補償費的救濟,也可以選擇附帶民事訴訟利用侵害人量刑的壓力促使其妥協而突破現有法定標準賠償。但另一方面又恰恰質疑了附帶民事訴訟的必要程度,使附帶民事訴訟成為可有可無的程序。②醫療事故罪適用規則沒有體現變化。已往的一般做法是衛生行政管理機關下屬的醫療事故鑒定委員會鑒定認為屬于一定級別的責任事故后,公安機關才立案偵查醫療事故犯罪。按照現行的《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的規定,醫學會的事故鑒定不再區分責任事故和技術事故。對醫療責任事故的鑒定權轉移到了公安、法院,還是已經取消?沒有具體規定。
2、行政賠償中“間接損失”不賠償的制度沒有發展。
3、交通事故損害的司法救濟變化較少。①精神撫慰金沒有普遍涉及。廣東省法院公安廳聯合發文賦予不封頂的精神撫慰救濟只屬于個例。②責任認定方面基本未觸及交警的特權。
4、人身損害司法鑒定程序缺乏應有的細化。突出表現在鑒定機構人為拖延時間、貽誤救濟時機、擴大受害者損失等問題上,司法上沒有有效避免的措施。
5、殘后護理費的救濟年限未全面發展。對嚴重殘疾,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除北京地區外,通常救濟評定傷殘等級前的護理費和定殘后的生活補助費。而對于定殘后的護理費用,沒有確定的救濟年限,很多是不予救濟。
(二)困惑
1、醫患關系是否消費關系。司法對此尚無定論。事故鑒定中行政干預民事糾紛的性質依然存在。由于醫療事故鑒定采用集體表決的方式進行,鑒定人出庭接受質證的可能性與接受質證的能力成為問題。鑒定的必要性受到質疑。
2、同屬于過失事故,醫療事故與交通事故在人身損害法律救濟方面存在較大的差異。
3、勞動用工合同關系人身損害救濟方面,企業職工受損害與個體雇員受損害在救濟程序與救濟數額上有明顯不同。企業職工受損害的司法救濟以行政救濟(勞動仲裁)為前置條件。
4、對國內、涉外的救濟在項目與數額上仍有較大的差異。1991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通過《關于審理涉外海上人身傷亡案件損害賠償的具體規定(試行)》以來形成的對內對外兩套標準差別依然存在。在涉外海上人身損害司法救濟上采取的是徹底的救濟制度:從損害所導致的收入損失角度進行救濟;在其他國內人身損害司法救濟上采取的是外圍的、表面層次的救濟制度:僅從生活費上予以補助和安慰。在這方面,適用職工工資標準救濟的地區和領域屬于例外。
六、律師在司法變化中如何體現自身價值(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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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② 1991年3月15日,中央電視臺推出了現場直播“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消費者之友專題晚會。晚會現場10部熱線電話此起彼伏,很多打不進電話的人,甚至把那些有質量問題的商品帶到直播現場的門口請求曝光,消費者們的維權意識被喚醒了。
⑤ 《廣東省實施〈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辦法》(1999年8月5日廣東省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第三十一條:“經營者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或捏造事實誹謗消費者,搜查消費者的身體及其攜帶物品,侵害消費者的人格尊嚴或者侵犯消費者人身自由的,應當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并給予5萬元以上的精神賠償?!?/p>
⑥ 2000年5月22日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作出終審判決:湖北省人民醫院支付龔琦峰、龔琦凌后續治療康復費、護理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及精神損失費共計人民幣2906309.56元。
⑦ 這種統一性規定的表現形式包括高級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傷)害賠償案件若干問題的意見、規定、民事審判工作座談會紀要等。
中圖分類號:G451 文獻標識碼:A DOI:10.16400/ki.kjdkx.2015.08.022
The Difficulties and Outlet to Theory Case Teaching
in Teacher Education Curriculum
――Take Education Psychology Course for example
ZHOU Panpan
(Teacher Education College, Binzhou University, Binzhou, Shandong 256600)
Abstract Case teaching is gradually used in the field of pedagogy.The research analyses the difficulties to theory case teaching in teacher education curriculum, then puts forward three basic requirements for theoretical cases: simulation and authenticity, highly fit with theory and heuristic. The researcher tries to explore a teaching model for theory case teaching to achieve for a double win between university teachers' teaching quality and normal students' professional development.
Key words teacher education; theory case teaching; theoretical cases
實踐出真知,教育理論的提出來源于對教育實踐問題的探索,其目的是在于更好地指導教育實踐。然而當前大學教師教育課程的理論教學過程中的“照本宣科”現象導致不少學生形成一種消極認識,將“教育理論學習”與“枯燥空洞”相掛鉤,這恰恰背離了教育理論的真實初衷。為改變這一現狀,不少研究者聚焦于案例教學,期望通過在理論教學中采用真實、具體的案例縮小教育理論與實踐的差距。
1 教師教育課程案例教學的獨特性
案例教學發端于美國哈佛大學商學院,最早應用在商業、法律和醫學領域的相關培訓教學。目前國內關于案例教學的研究主要側重于管理類專業教育、應用型較強的中等職業教育、會計審計等、法學、信息技術、中小學部分學科教學、高校思想政治理論課教學以及教師教育專業相關課程的教學。許立新教授認為,案例教學為學生(即師范生或接受在職教育的教師)提供了真實的、具體的課堂教學案例讓學生分析與思考,為學生在教育理論學習和教學實踐之間架起了一座橋梁,是一種極具價值、值得借鑒的教師教育的新模式。①
筆者認為,教師教育課程的案例教學與其它專業領域相比有其獨特性。第一,教師教育課程的教學對象的自我求學生涯即獨特的案例資源。師范生在求學生涯中經歷過真實的教育實踐,也體驗過很多教育問題,師范生對案例教學中呈現的教育事實具有較高的熟悉度,這一點是商業、法律等其它領域案例教學所沒有的。第二,師范生培養中均有實習安排,師范生通過實習再次進入學前教育或基礎教育現場,以獨特的參與方式體驗或觀察自然發生的教育事實,在實習中師范生會不自覺地將體驗或觀察到的教育事實與自我求學生涯中的教育事實進行比較分析,這都是豐富而又獨特的案例原型素材。
2 教師教育課程案例教學的類型與特點
索桂芳教授在《面向基礎教育新課程的高師教育學案例教學模式的構建》中根據案例作用的不同,將案例分為教育理論案例和教育實務案例,前者主要是教育理論的運載工具,用于例證和闡明教育理論,后者主要是教育教學能力的訓練工具。②筆者認為案例的類型可以根據運用案例講授的內容特點來分類。教育理論案例主要是指在講授經典理論時所采用的案例,教育實務案例則是在講授教育教學模式、教學組織管理、教學與學習的原則策略等內容時所采用的案例。經典理論一般具有明確的代表人物、清晰的基本理念和完整的體系結構,結構性相對良好,但操作性和指導性不如教育實務。而教無定法,因此教育實務往往表現出“百家爭鳴”的現象。基于此,筆者認為教育理論和教育實務在結構性、指導性和操作性上存在差異,相應的教育理論案例和教育實務案例的選擇要求就會有差異。教育理論案例的選取要匹配所教理論良好的結構性,教育實務案例要匹配所教實務的強指導性和操作性。索桂芳教授分析案例選擇策略時也提出類似觀點,如果案例教學的目標以掌握基本原理為主,則應選擇與所學理論有密切聯系、隱含著所要學習的教育原理的理論型案例,案例要與所學理論具有高度的契合性。③以教師教育課程之一的教育心理學為例,該課程的教學內容涉及很多經典理論,如何選擇設計與理論高度契合的理論型案例是教學成功的重要前提。
3 教師教育課程理論案例教學的困境
案例教學強調案例的真實性,案例讀起來像生動有趣的故事,但故事必須是真實發生的,杜撰出來的故事即使再有趣,也不能稱之為案例。④許立新在其碩士論文《教師教育的案例教學研究》中提出,所謂案例就是敘述發生在一個真實教育情境中的、蘊含一定的教育道理、能啟發人思考的、具有一定典型性的教育故事。⑤具體到理論案例教學,筆者認為理論型案例要基于真實教育情境、同時匹配理論的理念和結構進行設計,即案例與理論的高度契合性。筆者在教育心理學理論案例教學中遵循真實性和與理論的高度契合性進行案例選擇和設計,然而在教學實踐過程中卻遭遇了兩大困境。
第一,案例的真實性和與理論的高度契合性之間存在沖突,主要體現在案例和理論的結構化水平以及兩者所涉及的教育事實范圍上存在差異。其一,真實的教育實踐情境是問題式的,結構性較差;理論來源于實踐,又高于實踐,理論是經過概括化和系統化的思維結果,體系結構相對良好。其二,案例與理論所涉及的教育事實范圍有別。教育心理學理論是基于對諸多教育事實的探索而提出的,范圍較廣;而理論案例教學中,無論案例的載體是文本資料還是視頻錄像,其展示的教育事實范圍相對有限。
第二,師范生實際理論基礎與理論案例教學對師范生理論應用能力的高要求之間存在沖突。案例與理論的高度契合性能夠優化理論案例教學的效果,但另一方面也對師范生的理論應用能力有較高的要求。筆者在教學中發現,學生原有理論水平相對薄弱,雖然可以對案例進行分析討論,但是通過案例討論進行理論升華時會出現理論表述專業性不強、理論知識相對零散、理論體系建構受限等問題。理論型案例如何設計才能兼顧案例與理論的高度契合性和師范生的實際理論基礎,這一問題促使筆者在教學中展開探索嘗試。
4 教師教育課程理論案例教學的模式探索
4.1 理論案例教學之理論型案例的基本要求
優秀的理論型案例創編是理論案例教學成功的關鍵。筆者認為優秀的理論型案例應突出三個基本要求:第一,案例具有模真性。索桂芳在研究中提出,在案例教學模式中引人的優秀的案例,往往以真實情境中的問題為研究對象,以事實和數據為根據,并將理論知識寓于案例。案例教學模式重視案例,但不止于案例,還要通過“直觀”引出對本質結構的洞察。⑥對教育本質結構的洞察并非只能通過“直觀”的教育實踐中自然發生的事實才能實現。曹正文在《把握案例教學的幾個關鍵點》一文中提出案例的模真性特點,由于教學時限的制約,案例作者往往按照自己意圖基于自然發生事實的基礎上進行創造性改編,使得案例最終呈現為一個被簡化或者優化了的客觀實際。也正是這種真實性和模擬性相結合所營造出的教學環境能極大地凸顯教學的實踐性的特點。⑦筆者認為案例的模真性是創造性改編理論型案例的前提,其中真實性要求教師在改編案例時需要以自然發生的教育事實為依據,而模擬性則是教師改編案例時創造性的真正體現。
第二,案例與理論保持高度契合性。理論的形成基于對諸多教育事實的探索研究,因此理論教學應該著眼于對更多或一類教育事實的分析,而不應局限于單一教育事實?;诖?,筆者認為理論案例教學的案例創造性改編應該保持與理論的高度契合性。教師不能僅僅按照教材提供的理論框架進行教學,應該在深度研究所教理論發展過程的基礎上,把握理論的基本理念和整體結構,據此對諸多或一類教育事實進行概括化和模擬化設計,通過創造性改編呈現簡化或優化的教育事實,原教育事實只是案例的原型素材。
第三,案例具有啟發性。教師教育課程理論案例教學的目的是啟發學習者透過教育現象洞察教育本質。理論型案例需要在保證模真性和與理論的高度契合性基礎上,啟發師范生透過案例情境中的角色、行為和事件“反觀”自我和真實的教育情境。如筆者在教育心理學課程的執教過程中基于“小馬過河”進行創造性改編講授班杜拉的自我效能理論,學生透過小馬的經歷能夠反觀自己的成長以及當代孩子成長過程中的諸多問題,取得了很好的教學效果。
4.2 理論案例教學模式的實施過程
理論案例教學中案例的選擇和設計以教師為主體,教師需要結合模真性、與理論的高度契合性和啟發性三個基本要求創造性改編案例。筆者結合班杜拉的自我效能理論案例教學說明理論案例教學的實施過程。
表1 理論案例教學模式的實施過程
第一步,領會所教理論的基本理念,確定理論型案例選擇的基本方向。
班杜拉認為“效能是一種生成的能力”,⑧自我效能的生成性這一特點突出了個體自我效能感培養的重要性和可能性這一基本理念。在真實的教育實踐中,我們每個人(包括老師和學生)都會有“小馬過河”中“小馬”的經歷,當我們接受某種學習任務后,自身之前的成敗經驗、他人的替代性經驗、言語勸說、情緒喚醒等因素都會影響到我們的自我效能感。小馬接受“磨面”這一任務后,其自我效能感發生了階段性變化:首先是遇到從來沒有渡過的河流時產生的自我設問“我是否有能力成功過河”;其次是在老黃牛的言語鼓勵下產生的自我設想“我可能成功過河”;再次是在小松鼠的言語勸說下產生的自我否定“我沒有能力成功過河”;然后是在媽媽的言語鼓勵下產生的自我期待“我相信自己有能力”并在實踐中嘗試過河;最后是成功過河后產生的自我肯定“我有能力成功過河”。可以說小馬的自我效能感是在諸多因素影響下逐漸生成和發展的過程,這與所教自我效能理論的基本理念高度契合。
第二步,建構所教理論的整體結構,對案例中模真性的教育事實合理設疑,并進一步“反觀”真實的教育問題。
首先,筆者從媽媽布置磨面任務前對小馬目前所擁有能力的評估進行設疑。從“小馬媽媽為什么鼓勵小馬獨立完成磨面的任務”。討論采用小組合作方式,學生匯報提煉如下:(1)對學生的能力進行合理評估后給予適當的任務。小馬媽媽自己有過“過河”的經歷,所以通過對小馬過河的能力進行合理評估后,給予適當的任務,充分信任,并鼓勵其獨立嘗試,增加小馬的實踐鍛煉機會,豐富其自身經驗。從教學效果來看,師范生可以就教師的設疑進行案例分析,學生做出的總結與理論的基本理念和整體結構保持較高的一致性。
其次,筆者針對老黃牛、小松鼠和媽媽在小馬過河過程中發揮的作用設計問題請學生展開討論“小馬對自己能否成功過河的判斷有什么變化,分別受哪些因素的影響?”同時筆者根據班杜拉所提出的自我效能感生成時的影響因素對案例故事進行改編設疑,引導學生自主挖掘自我效能感的影響因素:(1)如果在小松鼠之后,另外一匹跟小馬個頭差不多的小馬順利地從河的對面走過來,小馬會有什么改變?(2)如果這是一場競賽,鼓號聲、啦啦隊的加油歡呼聲此起彼伏,小馬作為參賽代表會有什么改變?從教學效果來看,學生總結出的影響因素有言語的積極鼓勵、言語的消極暗示、過程中的困難挫折、個體的成敗經驗、替代性經驗、榜樣作用、外界環境、個人的性格等,與班杜拉的理論體系高度契合。
再次,引導學生“反觀”當下家庭教育熱點問題并進行討論“有些家長過分溺愛孩子,低估孩子的能力,不放手讓孩子獨立完成某些任務,束縛孩子的發展空間,剝奪孩子自主探究和發現學習的機會。高估學生能力的家長和教師常常表現為對孩子抱有過高期望,給予難度過大的任務,使得學生失敗經驗不斷累積,如果得不到積極的引導,就會導致學生產生消極的無效能感”,并進一步提出問題“在教育教學中總會遇到像小馬一樣的學生,作為教師如何培養提升學生的自我效能感”,鼓勵學生自主提煉自我效能感培養的原則與策略。從教學效果來看,學生能夠提煉出合理評估學生能力后給予適當的任務、對榜樣和自我進行合理的比較評估、正確評估言語勸說的性質和作用、恰當利用外界環境,調控和維持積極的情緒情感等培養原則,表明學生對所教理論具備了初步的應用能力。
筆者認為,理論案例教學中教師需要把握所教理論的后續發展,對案例進行延伸設疑。班杜拉在自我效能研究的基礎上進而提出“集體效能”的概念?;诖?,筆者將案例進行了延伸性改編設疑:馬群馬拉松比賽現場,剛開始小馬們都是熱血沸騰的,跑著跑著,參加比賽的小馬中開始出現不同的聲音“太遠了吧,你看我都喘不過氣了,我堅持不下來了”,于是有小馬停了下來;“算了算了不跑了,我不行的”,又有一些小馬停下來……小馬們陸陸續續地退出了比賽,只有一匹小馬堅持到了終點。當人們為它歡呼慶祝時,才發現原來這匹小馬又聾又瞎,它根本聽不到同伴們說了什么,也看不到同伴們退出比賽。同學們有什么啟發?學生能夠結合自我成長經歷進行分析,反觀真實的教育實踐中“我能行”的自我效能感與“我們能行”的集體效能感之間的雙向激活以及“我不行”的自我無效能感與“我們不行”的集體無效能感之間的惡性影響?;诖?,筆者認為理論案例教學過程中合理設疑不僅要關注具體理論的體系,還應全面了解所教理論的后續發展,回歸實踐進行延伸性設疑,只有這樣才能夠引導學生建立系統完整的理論體系,從而更好地指導學生應用所學理論分析教育事實。
第三步,引導學生反思自己經歷過的教育事實或實習中觀察到的教育事實,結合所學理論進行分析。教師教育課程理論案例教學應該充分利用師范生這一豐富獨特的案例資源。學習理論的最終目的是應用理論,因此,理論案例教學的最后環節應該回歸真實具體的教育事實,可以是單一的教育事實,也可以是某一類型的教育事實,引導學生運用所學理論進行分析。
5 結語
教師教育課程理論案例教學可以促進高校教師和師范生的共贏發展。從教師的角度看,理論案例教學可以促使高校教師兼顧教學和科研兩項基本工作。一方面理論型案例的模真性要求教師廣泛搜集教育事實,并充分發揮教學創造性對教育事實進行改編,呈現出簡化、優化的教育事實案例的過程可以促使高校教師不斷豐富自身一線教育教學經驗;另一方面案例與理論的高度契合性和啟發性要求教師深度研究所教理論完整的發展過程,準確把握其基本理念和整體結構,對案例中的教育事實進行合理設疑,引導師范生“反觀”真實的教育實踐,促進高校教師不斷培養自己的理論研究意識和能力。從師范生的角度看,一方面通過挖掘自我求學生涯中的教育事實這一獨特的案例資源,可以培養師范生的反思意識和研究能力;另一方面理論案例教學為學生提供了觀察分析教育實踐中存在問題的專業理論視角。因此,教師教育課程理論案例教學作為兼顧高校教師教學科研質量提升和師范生專業發展的教學模式應該受到重視并推廣應用。
注釋
① 許立新.案例教學:當代中國教師教育模式的新視野[J].中小學教師培訓,2004(1):17.
②⑥索桂芳.面向基礎教育新課程的高師教育學案例教學模式的構建[J].課程?教材?教法,2007(7):72.
③ 索桂芳.面向基礎教育新課程的高師教育學案例教學模式的構建[J].課程?教材?教法,2007(7):73.
④ 鄭金洲.案例教學:教師專業發展的新途徑[J].教育理論與實踐,2002(7):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