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3-01 16:32:57
序論:速發表網結合其深厚的文秘經驗,特別為您篩選了11篇企業所得稅稅收籌劃范文。如果您需要更多原創資料,歡迎隨時與我們的客服老師聯系,希望您能從中汲取靈感和知識!
稅收籌劃是納稅義務人在稅法允許的范圍內,從多種納稅方案中進行科學合理的事前選擇和規劃,利用稅法給予的對自己有利的可能選擇與優惠政策,選出合適的稅收方法,從而使本身稅負得以延緩或減輕的一種行為。企業所得稅是我國的主體稅種,稅收籌劃的關鍵是降低應稅收入,盡可能地擴大準予扣除項目的金額,從而降低應納稅所得額,最終達到降低企業所得稅的目的。因此,對企業來說,它具有很大的稅收籌劃空間,本文就企業所得稅的稅收籌劃作一粗淺探討。
一、納稅義務人構成的稅收籌劃
母公司在設立下屬公司時,選擇設立子公司還是分公司對企業所得稅負會產生影響。由于子公司是獨立法人,如果盈利,其利潤不能并入母公司利潤,應當作為獨立的納稅義務人單獨交納企業所得稅。當子公司所在地稅率較低時,子公司可以少納企業所得稅,使公司整體稅負較低。而分公司不是獨立法人,只能將其利潤并入母公司交納企業所得稅,無論其所在地稅負高低,均不能增減公司的整體稅負。
二、計稅依據的稅收籌劃
企業所得稅的計稅依據是應納稅所得額。由于會計核算方法和稅收核算方法的不一致,應當對會計利潤進行調整,確定應納稅所得額。稅收籌劃應在非違法的前提下,盡可能地擴大準予扣除項目的金額。
不同資本結構對扣除金額的影響。企業的資本主要由兩部分構成;一是股權資本;二是債權資本。由于對股權資本和債權資本采取不同的稅收政策,從而影響企業所得稅。如果接受股權投資,按規定,只能在稅后向投資人分配利潤,不能抵扣納稅所得;如果接受債權投資,則利息費用中,部分可以資本化,部分可以費用化。費用化部分的利息費用可在稅前扣除,直接減少納稅所得。資本化部分的利息費用可以通過提取折舊、分期攤銷的方法,逐漸地在以后年度稅前扣除。
例如:甲公司需追加100萬元資金,用于生產經營需要。有兩種方案可供選擇:方案一,增發股票100萬元;方案二,發行債券100萬元,年利率10%。假定年末甲公司新增利潤50萬元,按凈利潤的20%向投資者分配利潤,所得稅率33%,不考慮增發股票發生的相關費用。企業應交所得稅和向投資者分配利潤的計算如下:
方案一應交企業所得稅=503%=16.5(萬元)
應向投資者分配利潤:(50-16.5)0%=6.7(萬元)
方案二應向債權人支付利息:1000%=10(萬元)
應交所得稅:(50-10)3%=13.2(萬元)
通過以上計算分析,吸收債權資本比吸收股權資本的稅負要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列》第九十五條規定:企業為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照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按照研究開發費用的50%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150%攤銷。稅收籌劃如果用好這條政策,既可以加快企業更新換代的速度,增強企業的競爭力,又可以多列稅前扣除,降低企業稅負。
不同租賃方式對扣除金額的影響。經營租賃和融資租賃是進行稅收籌劃應考慮的兩種租賃方式。由于采用經營租賃方式其租賃費可以在稅前直接扣除,而采用融資租賃方式其租賃費是分期支付的,只能分期扣除。因此,企業可以根據需要,選擇稅負較低的經營租賃方式。
利息償還方式對扣除金額的影響。利息償還方式有兩種,一種是分期付息方式,另一種是到期一次償還的方式。選擇分期付息的方式可以提前扣除利息費用,對企業較為有利。而到期一次支付利息,由于當期沒有可扣除的利息費用,導致當期企業的所得稅負增加。
三、彌補虧損的稅收籌劃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十八條企業納稅年度發生的虧損,準予向以后年度結轉,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彌補,但結轉年限最長不得超過五年。稅收籌劃時可利用這一補虧政策,在用稅前利潤彌補虧損的五年期限到期前,利用稅法允許的資產計價和攤銷的選擇權多列稅前扣除金額,繼續形成企業虧損,從而延長稅前補虧這一優惠政策的期限。例如某公司1991~2000年度盈虧情況如下表,所得稅率33%。
表1 單位:萬元
按規定,該公司1991、1992、1993年度的虧損可以在稅前彌補,但只能彌補至1998年,而且1998年的利潤只能彌補1993年度發生的虧損(60萬),彌補虧損后的余額應計征所得稅3.3萬元(70~60)3%,1999年度雖仍然存在著尚未彌補的虧損53.3萬元(-240+190-3.3),但不能稅前彌補,只能稅后彌補。10年間企業所得稅合計為59.4萬元(3.3+803%+903%)。如果該公司采用合法措施延長虧損期限,見下表
表2 單位:萬元
兩表比較可以看出10年的盈虧總額不變,仍為120萬元,但虧損期延長至94年,補虧期限延長至99年,99年度企業應交所得稅:(80-20)3%=19.8萬元,2000年度應交所得稅=903%= 29.7萬元,企業只交兩年的所得稅,稅負總額降低了8.9萬元(59.4~49.5)。
四、利用稅收優惠政策的稅收籌劃
選擇有利的地區或行業享受稅收減免。由于稅收政策對不同區域有不同的稅收優惠,企業在投資時可以相應選擇低稅負地區進行投資。例如,《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列》第二十九條,“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機關對本民族自治地方的企業應繳納的企業所得稅中屬于地方分享的部分,可以決定減征或者免征。自治州、自治縣決定減征或者免征的,須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第八十七條“從事國家重點扶持的公共基礎設施項目投資經營的所得,國家重點扶持的公共基礎設施項目,是指《公共基礎設施項目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規定的港口碼頭、機場、鐵路、公路、城市公共交通、電力、水利等項目?!弊皂椖咳〉玫谝还P生產經營收入所屬納稅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業所得稅,第四年至第六年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
關鍵詞:新企業所得稅稅收籌劃策略
Key words: New enterprise income tax Tax revenue preparation Strategy
一、稅收籌劃概述
稅收籌劃是指納稅人在符合國家法律及稅收法規的前提下,按照稅收政策法規導向,事前選擇稅收利益最大化納稅方案處理自己的生產、經營和投資、理財活動的一種財務籌劃行為。
稅收籌劃具有一下特性:(1)合法性,稅收籌劃是在法律法規許可的范圍內進行的納稅最優方案選擇,它符合國家政策法規,符合國家立法意圖。(2)事前籌劃性,稅收籌劃發生在納稅義務發生前,它是指納稅人在投資、經營、生產決策過程中進行的抉擇,通過有計劃的設計、規劃來使得企業稅負最輕,以實現稅后利益最大化。(3)風險性,稅收籌劃的風險性是指納稅人在開展稅收籌劃時,由于各種不確定因素的存在,使稅收籌劃結果偏離預期目標的可能性以及由此造成的損失,具體的又包括違法違規風險,片面性風險,成本偏高風險等。(4)目的性,企業進行稅收籌劃是為了獲得稅收利益,使得企業稅后利潤最大化或企業價值最大化。
二、新企業所得稅的變化
(1)內外資企業所得稅合并,確立以法人為主體的納稅主體制度
《新企業所得稅法》規定企業所得稅的納稅義務人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組織”, 不再區分內資企業和外資企業,而采用“登記注冊地標注”和“實際管理機構地標準”,并將納稅人進一步劃分為居民納稅務人和非居民納稅義務人,他們分別負無限納稅義務和有限納稅義務。《新企稅》實行法人所得稅的模式,取消了原內資企業所得稅法中以獨立核算為納稅人界定標準的規定。
(2)基本稅率的改變
《新企稅》將企業所得稅基本稅率定為25%,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稅率為20%,國家需要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非居民企業在中國境內未設立機構或場所的, 或者雖設立機構、場所但取得的所得與其所設機構、場所沒有實際聯系的, 應當就其來源于中國境內的所得繳納的企業所得稅, 適用于20%的預提稅率。新企稅比原來有更多的稅收優惠政策,整體稅負有明顯下降趨勢。
(3)統一稅前扣除標準
對于原來內外資不同的稅前扣除標準予以統一,《新企稅》在工資薪金、業務招待費等費用支出的扣除上都較原來有所改變,只要是企業實際發生的與取得收入有關的或者合理的支出, 包括成本、費用、稅金、損失和其他支出, 準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4)稅收優惠范圍和方式的轉變
新《企業所得稅法》優惠的重點發生了變化, 將稅收優惠由原來的區域優惠為主定為“產業優惠為主、區域優惠為輔”, 明確規定對重點扶持和鼓勵發展的產業和項目給與稅收優惠。優惠方式上, 除了對特定產業實施的稅收優惠外, 無論哪個行業, 只要是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 安置 殘疾人員及國際鼓勵安置的其他就業人員所支付的工資等都可以享受到加計扣 除、抵扣應納稅所得額、減計收入、稅額抵免等多種形式的稅收優惠。
(5)加速折舊優惠擴大到所有企業
原加速折舊法只適用于外資企業,《新稅法》則將這一優惠擴大到所有企業,并且明確了加速折舊的適用情況和可以采取的具體折舊方法。
三、新企業所得稅法對企業稅收籌劃的影響
(1)把握國家政策導向,充分利用新的稅收優惠政策
《新企稅》增加了對環境保護、節能節水項目和設備以及技術轉讓所得等項目的稅收優惠,小型微利企業減按20%征收所得稅,國家對需要重點扶持的高新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征稅。企業可以根據對自身經營規模和盈利水平的預測情況進行權衡,將有限的盈利水平控制在限額以下,以期適用較低的稅率。對于小型微利企業應注意把握新企業所得稅實施細則對小型微利企業的認定條件,掌握企業所得稅率臨界點的應用。
(2)充分利用稅前扣除除項目標準的有利變化
《新企稅》中規定企業發生的合理的工資薪金支出準予扣除。因此,企業根據自身的經營狀況,重新制定新的工資分配方案,合理加大職工工資支出,相應的職工福利費、職工工會經費和職工教育經費的稅前扣除限額也都會加大。特別是職工教育經費超過當年工資薪金總額2.5%的部分準予在以后納稅年度結轉扣除,實際上是可以全額在稅前抵扣的。
(3)合理選擇折舊方法
固定資產計提折舊會減少利潤, 從而使應納稅所得額減少, 進一步減少當期應納所得稅。折舊的這種能夠減少稅負的作用即“稅收擋板”。無論固定資產折舊方法如何,整體會計期間內的折舊抵稅金額的總和是相同的, 假設稅率不變, 但是在期間內前后不同時段內的折舊抵稅金額不一樣, 并由此而影響到所得稅應納稅額。企業在納稅籌劃時應選擇折舊抵稅金額現值最大的折舊方法,也就是說應盡可能利用國家給予的優惠政策, 采取加速折舊的方式。
總之,稅收籌劃是一門專業性和操作性都很強的技術,企業應根據政策的變化適時做出策略調整,為實現企業價值做大化而努力。
參考文獻:
關鍵詞 企業所得稅 稅收籌劃 稅率 應納稅所得額
稅收籌劃是指納稅人在不違反國家法律及稅收法規規定的前提下,根據稅收利益最大化的原則,選擇合理的納稅方案對籌資、投資、經營等活動進行的旨在減輕稅負的財務謀劃和對策,是市場經濟的必然產物。在當前蓬勃發展的市場環境下,我國企業所具有的理財環境以及決策權力也得到了較大程度的改善,并因為其自身稅收機制的提升使其稅收籌劃工作成為了企業日常開展財務決策過程中非常重要的一項內容。合理的稅收籌劃,能夠使企業減輕所得稅稅負,充分享受現有的稅收優惠照顧,降低企業財務成本和籌資成本,控制企業財務風險,提升企業的核心競爭力。
一、企業所得稅稅收籌劃的意義
(一)有助于提高納稅人的納稅意識
社會經濟發展到一定水平、一定規模,企業開始重視稅收籌劃,稅收籌劃與納稅意識的增強一般具有客觀一致性和同步性的關系。企業進行稅收籌劃的初衷的確是為了少繳稅或緩繳稅,但企業的這種安排采取的是合法或不違法的形式,企業對經營、投資、籌資活動進行稅收籌劃正是利用國家的稅收調控杠桿取得成效的有力證明。也就是說,進行稅收籌劃或稅收籌劃搞得好的企業可以為企業帶來更多的合法收益,因此,納稅人就更愿意選擇合法的稅收籌劃,而摒棄違法的偷稅、逃稅和避稅等行為,有助于納稅人提高納稅意識。
(二)有利于企業降低稅收成本,優化企業稅負
企業作為我國目前市場經濟環境下的重要納稅人,想要獲得自身利益最大化,就需要能夠在保證總收入的基礎上,盡量降低總支出。而稅務的支出就是企業的其中一項日常經營支出,如果其數值減少,則會直接縮減企業當期的現金流流出,從而減少企業的現金約束,進而增加企業的經濟效益,實現企業的財務管理目標。也就是說,合理的稅收籌劃不僅能夠提高企業自身資金利潤率,還有利于企業資金配置,優化稅收負擔結構,同時為企業的償債能力提供了更高的保障。
(三)有利于國家貫徹宏觀調控政策,促進經濟增長
從長遠和整體看,稅收籌劃不僅不會減少國家的稅收收入總量,甚至可能增加國家的稅收收入總量。因為國家在制定稅法時,為了體現產業政策或其他特定政策目標,發揮稅收在宏觀經濟管理方面的調控引導作用,有意地使稅負在不同產業、不同區域之間有所區別,這就為納稅人提供了優化納稅方案的種種機會。企業進行有效的稅收籌劃,其結果既可減輕納稅人的負擔,又可促進落后產業或地區的發展,創造出更多稅源,擴大稅基,從而增加國家收入。另外,實施稅收籌劃也有利于國家外匯收入的增加。隨著我國對外開放的不斷深化,對外經濟活動日益廣泛,我國在國外的投資也急劇增加。目前我國海外企業不僅數目多、規模大,而且遍布世界各地,存在著巨大的稅收籌劃潛力。如果這些海外企業都能自覺地或委托一些相關合法機構進行稅收籌劃,減少國外稅收款支出,無疑可以為我國增加一筆相當可觀的外匯收入。
二、企業如何進行有效的所得稅稅收籌劃
在企業生產經營過程中,無論從內部財務管理政策的選擇還是外部經營環境來看,企業均可以采用不同的企業所得稅稅收籌劃方法,下面將通過稅率和應納稅所得額兩大重要納稅因素來提出有效的稅收籌劃方法:
(一)降低所得稅稅率的納稅籌劃
在稅基固定的基礎上,想要減少稅收負擔,則要通過降低稅率來達到減稅目標。A. 企業可以通過選擇低稅率行業進行投資來實現減稅。目前我國的高新技術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征收,比正常少繳10%。為了鼓勵和支持發展第三產業的鄉村推廣站、林業站、福利生產企業,均可享受減征或免征企業所得稅。在我國投資交通運輸業、機械制造、電子工業等生產性外商投資企業可享受免征2年,減半征收3年的稅收優惠政策。B. 不同納稅人的規模征稅率不同。新的稅制下,年應納稅所得額低于20萬元(含20萬元)小型微利企業不僅可減半征收,還享受20%的低稅率;對年應納稅所得額超過20萬元,不超過30萬元的小型微利企業,減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C. 企業還可選擇低稅率地區進行投資和納稅。國家出臺了廣泛不同地區的稅收優惠政策,這對中小企業具有重要的節稅作用。為了促進西部地區產業結構調整和特色產業發展,國務院對西部12個省的鼓勵類產業減按15%的低稅率繳納所得稅,給納稅人提供了更多的投資選擇和利潤空間。
(二)降低應納稅所得額的納稅籌劃
應納稅所得額是企業所得稅的計稅依據,是企業每一個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不征稅收入、免稅收入、各項扣除以及允許彌補的以前年度虧損后的余額。應納稅所得額的正確計算直接關系到國家財政收入和企業的稅收負擔,并且同成本、費用核算關系密切。因此,通過多角度、多思路和不同方式來減少應納稅所得額的各種納稅籌劃策略也是實現減少稅負的重要途徑。A.利用收入確認時間不同進行納稅籌劃。不同銷售結算方式確認的收入時間不同,不同的收入確認時間影響當期的應納稅所得額。通常采取現銷方式的,結算方式是直接收款,收入確認時間是收到銷貨款或拿到相關憑據并把提貨單交給客戶的當天;賒銷方式收入確認時間為合同約定收款時間;訂貨方式收入確認時間是貨物交付完畢當天。企業可通過選擇不同的結算方式來控制當期的總收入,特別是通過推遲確認臨近年終時所發生的銷售收入時間來減少當期的應納稅收入,從而減少應納稅所得額,實現少繳稅目的。B.企業還可以通過增加抵扣項目來減少應納稅所得額,如國家最新出臺的關于加速折舊的政策也是企業稅收籌劃的關注目標。企業可通過縮短年限或變更折舊方法來提高資產折舊速度,即企業當年的確認的折舊額會隨著增加,應納稅收入的抵扣額增加,應納稅所得額就會減少,從而縮減應納稅額,達到籌劃目的。C.企業還可以通過選擇不同的存貨計價法來進行稅收籌劃。具體地說,在每個會計年度的末期根據企業經濟運行的狀況作出正確判斷,選擇下一年度對企業節稅有利的計價方法。一般情況下,在通貨緊縮時,表現為物價水平、材料價格下跌的趨勢,這時最好采取先進先出法,增加當期成本,從而減少當期所得稅稅額。企業存貨計價方法一旦選擇很難變更,即使變更也應按照會計準則的要求,在會計報表中注明變更內容,最終實現合法合理稅收籌劃。
三、企業所得稅納稅籌劃過程中應該注意的問題
(一)分析實施納稅籌劃過程中存在的風險
納稅籌劃有助于實現納稅人財務利益的最大化,減少納稅人稅收成本(節稅功能),其實也就是國家稅收法律存在著稅收漏洞,納稅人通過學習專業的財稅知識,針對稅收漏洞獲得了合法的避稅機會。從另一方面來講,與稅收漏洞共同存在的就是稅收陷阱,納稅人一旦落入陷阱,就有可能多繳稅,甚至出現偷稅漏稅等不法行為,因此納稅籌劃具有風險性。納稅人在實施納稅籌劃過程中,必須正面地全方位分析風險,合理避開納稅陷阱,嚴格控制稅收籌劃的各個環節,做到不涉及稅收違法犯罪行為。
(二)提高企業稅務籌劃人的專業素質,培養優秀的稅務會計師
企業所得稅是我國的第二大稅種,具有很強的復雜性和技術性,它作為企業稅負的一個主體稅種,可以說占據了企業利潤的很大一部分,長久以來所得稅一直是企業稅收籌劃的核心所在。從稅收籌劃理論的角度出發,稅種的復雜性越高,稅收籌劃的空間才會越大,因此,對納稅籌劃人專業素質要求就更高。企業要定期對財稅人員進行培訓,或者供員工赴海外進修等機會,培養出一支專業化、職業化的高素質稅務會計師團隊。只有這樣在進行稅收籌劃時企業除了保證具有一定的收益外,還能夠有效地規避稅收籌劃風險。
參考文獻:
[1] 蓋地.避稅與特別納稅調整[J].財務與會計導刊,2009(2).
2008年我國企業所得稅制度進行了重大改革,建立起了內外資企業統一的企業所得稅制度。為了適應市場經濟的新發展,創造一個各類企業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我國企業所得稅取消了內外資企業在實際稅率、稅前扣除標準以及稅收優惠等方面的一些差異,頒布了新《企業所得稅》,統一規范了企業所得稅的稅率;統一規范了企業所得稅的扣除標準和扣除范圍,統一規范了企業所得稅的稅收優惠政策。
(一)劃分兩類納稅人
新的《企業所得稅法》通過借鑒國際上的通行做法,還根據地域管轄權和居民管轄權將企業所得稅的納稅人劃分為居民企業和非居民企業,并分別確定了不同的納稅義務:居民企業應該承擔無限納稅義務,就來源于我國境內、境外的全部所得納稅;非居民企業承擔有限納稅義務,僅就來源于我國境內的所得納稅。
(二)實行差別稅率
新《企業所得稅法》還根據企業生產經營不同以及國家經濟社會發展戰略將企業所得稅稅率劃分為三類:基本稅率25%、低稅率20%和優惠稅率15%。其中小型微利企業實行20%的低稅率,國家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實行15%優惠稅率。
(三)稅基的確定
統一后的企業所得稅法,在降低稅率的同時,堅持寬稅基、便于管理的原則。本次企業所得稅改革體現了稅法與財務制度相分離的趨勢。統一后的企業所得稅的稅基的確定也體現了稅法和財務會計之間政策性差異。同時企業所得稅優惠應傾向于產業優惠為主,并逐步由降低稅率、稅額減免等直接減稅向加速折舊、稅前扣除、投資抵免等間接減稅轉變。
二、企業所得稅稅收籌劃現狀
(一)中小企業稅收籌劃意識淡薄
目前我國中小企業節稅的意識有,但是真正稅收籌劃的意識很低。大多都是通過一些不合法或者不合規定的行為來降低稅負,但是這種偷稅漏稅的行為是違法行為。隨著企業的做大做強以及稅收征管制度的不斷完善,企業偷稅漏稅的代價也越來越大,所以中小企業要從偷稅漏稅的思路中轉換到稅收籌劃的合法路徑上來。
(二)中小企業稅務專業人員少
目前我國職業教育制度中雖然有注冊稅務師考試制度,但是取得資格的相關人員不多,能夠在稅務師事務所專門從事稅收籌劃的人員也比較少。中小企業的專門會計人員大多具有專科學歷,還不能完全勝任稅收籌劃的工作要求。再加上我國中小企業行業種類繁多,管理上不夠規范,機構設置不完善,甚至部分小企業未設置專門的財務部,從外部聘任兼職會計,總體上財務人員業務水平較低,不能深入領會國家的稅收政策,缺乏進行稅收籌劃的專業人才。另外中小企業實力欠缺,條件和環境都無法與國有企業、外資企業相比,在人才市場上得不到認可,難以引進真正的專業人才,而且現有的人員也經常處于流動之中,穩定性比較差。
(三)中小企業與征收機構溝通少
在我國,中小企業與稅務機關之間缺乏正常的溝通交流,大多企業財務經理認為只要按時繳納稅負,平時只需接受稅務機關的監督檢查,稅務機關說什么就是什么,不需要與稅務機關就企業會計政策、會計估計的調整以及稅收相關法律的更新進行溝通。其實這種觀點是不正確的,近年來,我國稅收監管力度逐漸加強,但是由于現有的關于稅收方面的法律、法規、條例和通知、文件繁多,即使是專業的財務人員,要想完全領會稅法精神,也存在一定的難度。
(四)稅收征管上還存在問題
目前國稅部門在對企業所得稅的管理方面,仍然面臨著比較嚴峻的形勢,呈現出三個“不對稱”的局面,即征管基礎與日益增長的管理任務不對稱,征管手段與日益嚴峻的管理形勢不對稱,征管力量與日益規范的管理需求不對稱。并且在戶籍管理、稅源控制、管理手段、納稅核算和征管力度等方面還存在嚴重問題。
三、新企業所得稅稅收籌劃思路
新企業所得稅制度下,企業所得稅稅收籌劃主要新增了兩個方面的籌劃:企業所得稅納稅主體的籌劃和設備購置抵免的稅收籌劃。
(一)選擇合適的組織形式
新稅法規定個人獨資企業和合伙企業不繳納企業所得稅,按照規定征收個人所得稅。但是個人所得稅和企業所得稅的計算扣除標準不同,以及稅收優惠不同,那么兩種所得稅下的稅負就存在差異,這樣我們就可以進行相應稅收籌劃,以達到節稅的目的。新企業所得稅在稅率選擇上較個人所得稅也較單一,但是從實際情況來看,企業所得稅的扣除項目以及扣除標準都要比個人所得稅中的一些扣除標準高,這樣如果企業的扣除項目較多,費用高,我們就可以選擇公司制的形式,從而繳納企業所得稅。另外,新企業所得稅制度規定繳納企業所得稅是按照法人單位來繳納,不是獨立法人的分支機構以及分公司要匯總繳納企業所得稅。所以,設立分公司還是子公司對于企業的稅收負擔有很大影響。
(二)選擇合適的投資方式
新稅法規定企業所得稅的納稅人分為兩類:居民納稅人和非居民納稅人。那么,作為不經常在國內發生業務的企業或者只在國內發生一些簡單的投資業務的企業,就可以通過改變企業國籍的形式來降低稅負。在所得稅負低的國家或者地區注冊公司,然后到國內從事一部分投資活動,這樣總體上來講,可以降低企業稅收負擔。但是,采用這種企業所得稅的籌劃方案的,應該結合注冊地的政治環境、法律制度、經濟制度以及稅收制度進行分析,否則注冊地的一些投資制度可以會對投資作出一些限制,這樣可能就得不償失了。
(三)合理利用稅率差異
新企業所得稅的稅率實際上有三檔:25%、20%和15%,分別對應于普通企業、小型微利企業和國家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稅率差異導致了稅收籌劃的空間,所以,從企業規模以及行業性質上可以進行一定籌劃,尤其是小規模企業。如果企業的營業收入或者銷售收入不高,剛好在30多萬,那么我們就可以通過增加費用或者適當減少當年收入的形式來降低企業銷售收入,從而使企業滿足小型微利企業條件,降低企業所得稅稅率。如果企業是生物制藥等特殊行業的高端企業,那么企業就可以提高高新技術產品的生產和銷售毛利,從而達到高新技術企業的標準,進而申請認定為國家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這樣就可以將企業所得稅稅率降低為15%。
(四)充分利用扣除標準
新企業所得稅的扣除項目類別很多,扣除標準和范圍也比較寬泛,這樣就增加了稅收籌劃的空間。企業可以按照這些扣除項目,把握好這些新規定,從而降低企業稅收負擔。如原企業所得稅規定,企業研發費用可以據實扣除,對研發費用年增長幅度超過10%的,可以按其實際發生額的50%抵扣當年應納稅所得額。新稅法取消了研發費用年增長幅度超過10%這一限制條件,規定企業研發費用可以按其實際發生額的150%抵扣當年應納稅所得額。但是,值得注意的是新稅法還區分了研發費用是否形成無形資產,如果形成了無形資產的,則應該按照無形資產金額的150%在不低于10年的期限內進行攤銷,所以企業在實際生產經營過程中,應該正確的劃分研發費用,這樣有利于企業進行節稅。
(五)合理利用稅收優惠政策
新稅法在企業所得稅稅收優惠方面,優惠范圍比較廣泛,針對不同的行業特點和規模或者購進設備情況都可以進行稅收籌劃。第一,選擇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行業和技術進行投資。新稅法規定國家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按照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創業投資企業采取股權投資方式投資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術企業2年以上的,可以按其對中小高新技術企業投資額的70%抵扣該創業投資企業的應納稅所得額。第二,選擇合適的機器設備進行技術升級。新稅法規定企業購進環境保護、節能節水、安全生產等專用設備的,該專用設備的投資額的10%可以從企業當年的應納稅額中地面,當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個納稅年度結轉抵免。第三,優化企業人員構成比例。新稅法規定企業安排的殘疾職工,按實際支付給殘疾職工工資100%加計扣除。企業安排國際鼓勵安置的其他就業人員,可以按實際支付給該職工工資的50%加計扣除。在實際生產經營過程中,企業要結合自身情況以及所在行業特征,綜合利用國家稅收優惠政策,一方面可以提高扣除標準,達到節稅的目的;另一方面,可以加快企業的技術升級或者造福社會。
參考文獻:
一、企業創立階段的納稅籌劃
(一)對企業性質的稅收籌劃
企業的領導者、決策者最大限度地減少稅金支出,增加企業利潤,首先必須選定合理的企業組織形式,從而避開不利于自身發展的納稅條款。公司企業與合伙企業兩者納稅區別在于:公司的營業利潤在企業環節課征企業所得稅,稅后利潤以股息的形式分配給投資者,投資者又繳納一次個人所得稅;而合伙企業的營業利潤不交企業所得稅,只繳納各個合伙人分得收益的個人所得稅。對于規模龐大,管理水平要求高的大企業,一般采用公司企業,但對于規模不大的企業采用合伙企業形式比較適合。
(二)子公司和分公司的納稅籌劃
公司在擴大規模進行再投資時,選擇設立子公司還是分公司對企業所得稅稅負會產生影響。子公司作為獨立法人可以享受注冊地眾多稅收優惠政策,承擔全面納稅義務;分公司不是獨立法人,只能將其利潤或虧損并入母公司交納企業所得稅,部分地承擔納稅義務。對于初創階段長時間無法盈利的企業,一般設置為分公司,這樣可以利用公司擴張成本抵減總公司的利潤,從而減輕稅負。但對于扭虧為盈快速的行業,則可以設置子公司,這樣可以享受稅法中的優惠待遇,在優惠期內的盈利無需納稅。因此,在設立企業時,要考慮好各種組織形式的利弊,做好所得稅的稅收籌劃,才能決定是設立公司企業還是設立合伙企業,是設立子公司還是設立分公司。
(三)注冊地點的籌劃
在注冊地點籌劃中,首先是對區域間稅收差別待遇的把握。七大具有稅收優惠政策的區域都可以成為注冊地點籌劃的考慮對象。1.經濟特區;2.經濟技術開發區;3.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4.保稅區;5.沿海經濟開放區;6.“老、少、邊、窮”地區;7.旅游度假區。但在利用區域稅收政策選擇注冊地點時還必須考慮企業自身的特點,依據自身條件“對號入座”,盡量使自己向優惠條件靠攏。
二、對企業所得稅稅率的稅收籌劃
企業所得稅稅率有三檔:年應納稅所得額在3萬元(含3萬元)以下的企業,稅率為18%;年應納稅所得額在10萬元(含10萬元)以下至3萬元的企業,稅率為27%;年應納稅所得額在10萬元以上的企業,稅率為33%。因此,僅從稅率因素考慮,在進行該稅種的稅收籌劃時,就存在著稅收籌劃的空間。例如,假定某企業12月30日測算的年應納稅所得額為100100元,則若該企業不進行稅收籌劃,其企業所得稅的應納稅額=100100×33%=33033元。如果該企業進行了稅收籌劃,12月31日,支付稅務咨詢費100元,則該企業應納稅所得額=100100-100=-100000元,則應納稅額=100000×27%=27000元,通過比較我們發現,通過稅收籌劃,支付費用成本僅為100元,卻獲得節稅收益為:33033-27000=6033元,顯然,對企業所得稅稅率進行稅收籌劃的空間是相當大的。
三、對企業利用稅收優惠政策的稅收籌劃
稅收優惠是稅制設計的基本要素,國家為了實現稅收調節功能,一般在稅種設計時,都設有稅收優惠條款,企業如果充分利用稅收優惠條款,就可享受節稅效益,企業所得稅的優惠政策許多都是以扣除項目或可抵減應稅所得制定的,準確掌握這些政策,用好、用足稅收優惠政策本身就是稅收籌劃的過程。例如,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聯合頒布的《技術改造國產設備投資抵免企業所得稅暫行辦法》明確規定,凡在我國境內投資于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技術改造項目的企業,其項目所需國產設備投資的40%可以從企業技術改造項目設備購置當年比前一年新增的企業所得稅中抵免。這是自實施新稅制以來國家制定的對企業所得稅納稅影響很大的一項稅收優惠政策。企業應當及時抓住這一機遇,進行必要的技術改造和技術創新,促進產品的更新換代,增強產品的市場競爭能力。但選擇稅收優惠作為稅收籌劃突破口時,應注意兩個問題:一是納稅人不得曲解稅收優惠條款,濫用稅收優惠,以欺騙手段騙取稅收優惠;二是納稅人應充分了解稅收優惠條款,并按規定程序進行申請,避免因程序不當而失去應有權益。
四、對企業資本結構決策利用稅收優惠政策的稅收籌劃
企業籌資決策的一個基本依據就是資金成本,不同渠道來源的資金獲得成本各不相同。如股票的籌資成本為發放的股息和紅利,債券和銀行借款的籌資成本為利息。稅法規定:股息支付不得作為費用列支,只能在交納所得稅后的收益中分配;而利息支付則可作為費用列支,在計算應稅所得中允許扣除。因此,企業在籌資時,要充分考慮利息的抵稅作用和財務杠桿的作用,選擇最佳的資本結構。
五、對企業費用、財產損失列支方法的稅收籌劃
企業可以在不違反稅法和財務制度的前提下,通過對各項費用充分合理的列支,對各項可能發生的損失進行充分的估計,縮小稅基,減少應納稅所得。進行費用列支應注意以下幾點:1.已發生的費用及時核銷入賬;2.對于能夠合理預計發生額的費用、損失應采用預提方法計入費用;3.適當縮短以后年度需要分攤列支的費用、損失的攤銷期;4.對于限額列支的費用,如業務招待費、廣告費、宣傳費及公益救濟性捐贈等;5對于固定資產報廢、毀損、變價處理及時進行清理,發生的損失及時向有關部門申報,獲批準后列入財產損失進行稅前扣除。
六、對企業銷售方式的稅收籌劃
影響銷售收入的因素是銷售方式和銷售收入實現時間。銷售方式的籌劃與銷售收入實現時間相結合。銷售收入的實現時間又很大程度決定了企業納稅義務發生的時間,納稅義務發生的早晚又為利用稅收屏障、減輕稅負提供了籌劃機會。對一般企業來說,主要的收入是銷售商品的收入,因此推遲銷售商品的收入的實現是稅收籌劃的重點。在銷售方式的籌劃中,有以下一些基本原則:1.未收到貨款不開發票;2.盡量避免采用托收承付與委托收款結算方式,防止墊付稅款;3.在賒銷方式或分期收款結算方式中,避免墊付稅款;4.盡可能采用支票、銀行本票和匯兌結算方式銷售產品;5.多用折扣銷售刺激市場,少用銷售折扣刺激市場。企業可以通過銷售方式的選擇,推遲銷售收入的實現。從而延遲繳納企業所得稅。同時企業要綜合運用各種銷售方式,使企業既能延遲繳納企業所得稅,又能使貨款安全地回籠。
七、對會計處理方法選擇的稅收籌劃
(一)存貨計價方法的選擇對納稅籌劃的影響
期末存貨的計價的高低,對當期的利潤影響很大。存貨發出計價方法的不同,會形成不同的期末成本,從而得出不同的企業利潤,進而影響所得稅的數額。我國稅法規定,存貨發出的計價方法主要有先進先出法、后進先出法、加權平均法、移動平均法、毛利率法和個別計價法等。
1.在實行比例稅率條件下,如果物價持續上漲,采用后進先出法可以使企業期末存貨的成本降低,本期銷貨成本提高,從而降低應納稅所得額,達到減少所得稅的目的;反之,如果物價持續下降,采用先進先出法,可以使企業期末存貨的成本降低,本期銷貨成本提高,從而降低應納稅所得額,也達到了少繳納企業所得稅(遞延性)的目的;而在物價上下波動時,采用加權平均法或移動平均法可使企業應納稅所得額較為均衡,避免高估利潤,多繳納所得稅,以實現稅收籌劃的目的。
2.在實行累進稅率條件下,選擇加權平均法或移動加權平均法對企業發出和領用存貨進行計價,可以使企業獲得較輕的稅收負擔。因為采用平均法對存貨進行計價,企業各期計入產品成本的材料等存貨的價格比較均衡,不會時高時低。使企業產品成本不致發生較大變化,使各期利潤比較均衡,不至于因為利潤忽高的會計期間套用過高稅率,加重企業稅收負擔,影響企業稅后收益。
3.如果企業正處于所得稅的免稅期,意味著企業在該期間內獲得的利潤越多,其得到的免稅額也就越多,這樣,企業就可以通過選擇先進先出法計算材料費用,以減少材料費用的當期攤入,擴大當期利潤;相反,如果企業正處于征稅期,其實現利潤越多,則繳納所得稅越多,那么,企業就可以選擇后進先出法,將加大當期的材料費用攤人,以達到減少當期利潤,減輕企業稅負。會計處理方法中采用何種存貨計價方法既是事前企業稅收籌劃,也是企業所采用的一種會計政策,應堅持謹慎性、可靠性和一貫性原則。
(二)固定資產折舊方法的選擇對納稅籌劃的影響
折舊是指在固定資產使用經濟壽命期內,按照確定的方法對應計折舊額進行的系統分攤。折舊作為成本的重要組成部分,有著“稅收擋板”的效用。按我國現行會計制度規定,企業常用的折舊方法有兩大類:一是直線法(平均年限法、工作量法);二是曲線法(年數總和法、雙倍余額遞減法),曲線法為加速折舊法。運用不同的折舊方法計算出的折舊額在量上是不相等的,因而分攤到各期生產成本中的固定資產成本也不同。因此,折舊的計算和提取必將影響到成本的大小,進而影響到企業的利潤水平,最終影響企業的稅負輕重。由于在折舊方法上存有差異,為企業進行納稅籌劃提供了可能。在利用固定資產折舊方法的選擇進行納稅籌劃時,應考慮以下幾個方面的問題:
1.考慮不同稅制的影響。一般來說,在比例稅制下,如果各年的所得稅稅率不變,則宜選擇加速折舊法對企業較為有利。但是,如果未來所得稅稅率越來越高,則應選擇平均年限法較為有利,可以使企業利潤避免忽高忽低,保持在一個相對穩定的狀態,減少企業的納稅。
2.考慮通貨膨脹因素的影響。按我國現行會計制度規定,對企業擁有的資產實行按歷史成本計價原則。這樣,如果存在通貨膨脹,則企業按歷史成本所收回的資金的實際購買力將大大貶值,無法按現行的市價進行固定資產的重置。但是,在存在通貨膨脹的情況下如果企業采用加速折舊方法,既可以使企業縮短回收期;又可以使企業的折舊速度加快,有利于提高前期的折舊成本,取得延緩納稅的好處,從而相對增加企業的投資收益(延緩納稅額與延緩期間企業投資收益率的乘積)。
3.考慮折舊年限因素的影響。新的財務制度及稅法對固定資產的預計使用年限和預計凈殘值沒有做出具體的規定,都留有一定的彈性期間和比例,只要求企業根據固定資產的性質和消耗方式,合理確定固定資產的預計使用年限和預計凈殘值,只要是“合理的”即可。一般情況下,在創辦初期且享有減免稅優惠待遇時,企業可以通過延長固定資產折舊年限,將計提的折舊遞延到減免稅期滿后計入成本,從而獲得節稅的好處。而對一般性企業,即處于正常生產經營期且未享有稅收優惠待遇的企業來說,縮短固定資產折舊年限,往往可以加速固定資產成本的回收,使企業后期成本費用前移,前期利潤后移,從而獲得延期納稅的好處。
4.考慮資金時間 價值因素的影響。從賬面上看,在固定資產價值一定的情況下,無論企業采用何種折舊方法,也無論折舊年限多長,計算提取的折舊總額都是一致的。但由于資金受時間價值因素的影響,企業會因為選擇的折舊方法不同,而獲得不同的資金時間價值收益和承擔不同的稅負水平。由于資金會隨著時間的推移而增值,因此,不同時間點上的同一單位資金的價值含量是不等的。這樣―來,企業在比較各種不同的折舊方法所帶來的稅收收益時,就需要采用動態的方法來分析。先將企業在折舊年限內計算提取的折舊按當時資本市場的利率進行貼現后,計算出各種折舊方法下,在規定折舊年限內計算提取的折舊費用的現值總和及稅收抵減額現值總和,再比較各種折舊方法下的折舊現值總和及稅收抵減額現值總和;在不違背稅法的前提下,選擇能給企業帶來最大稅收抵減現值的折舊方法來計提固定資產折舊。需要注意的是:采用加速折舊法應與企業的產業政策相匹配,同時要事先取得相關稅務機關的批準。
企業在進行生產經營活動時必須考慮自身的經濟利益,而合理、合法降低企業稅收負擔是提高競爭力的一個重要手段。企業納稅籌劃貫穿于企業生產、經營等決策的全過程,其中企業所得稅由于涉及的政策較多、內容及程序復雜,納稅籌劃工作就顯得尤為重要。近幾年,隨著集團化企業的不斷發展,稅收環境的日漸改善,企業的稅務籌劃也在不斷發展。特別是2008年1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以后,在諸多方面規定的改變使企業所得稅的籌劃面臨一些新的變化和挑戰。筆者就稅收籌劃談一點看法,以期拋磚引玉。
一、稅收籌劃的含義
稅收籌劃并沒有明確的定義,綜合各家之言,可以將其定義為:稅收籌劃是指納稅人在法律許可的范圍內,通過對經營、投資、理財等事項的精心謀劃和安排,以充分利用稅法所提供的優惠政策或可選擇性條款,從而獲得最大節稅利益的一種理財行為。該定義包含三個含義:
(一)合法性
合法性是稅收籌劃的本質特征,也是稅收籌劃區別于偷稅、逃稅、避稅的基本標志。
(二)計劃性
計劃性又稱籌劃性,在經濟活動中,企業進行稅收籌劃的時間應該是涉稅義務發生之前的決策醞釀環節,而不是涉稅義務發生履行環節;企業實施稅務籌劃方案需要調整的是具體涉稅行為,而不是具體涉稅行為發生以后更改合同和發票。
(三)目的性
目的性是指納稅人要取得稅收收益。汾西礦業集團在購買專用生產設備的時候,一方面滿足安全生產的技術指標,另一方面盡可能滿足國家關于《安全生產專用設備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2008年版)》的通知(財稅〔2008〕118號)、《關于公布節能節水專用設備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2008年版)和環境保護專用設備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2008年版)的通知》(財稅〔2008〕115號)的規定,使企業最大限度地享受國家稅收優惠政策。
二、稅收籌劃的方法
稅收籌劃是一項專業性極強的納稅技巧與稅負控制技術,面對各種不同的情況必須有不同的籌劃方案,但卻不排除其內在存有一定的規律性。
三、進行籌劃的主要涉稅項目
(一)工資薪金籌劃
《企業所得稅法》規定企業實際發生的合理的職工工資薪金,準予在稅前扣除,即工資從限額扣除轉變為全額扣除。當然,相應的工會經費、職工福利費和職工教育經費的扣除限額也提高了。企業發生的職工教育經費支出,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25%的部分,準予扣除;超過部分,準予在以后納稅年度結轉扣除,這意味著職工教育經費可全額扣除。企業在國家核準的工資范圍中,盡可能以工資薪金的形式進行列支并且發放,避免不合理支出,以此作為工資薪金類稅收籌劃的基本思想。
(二)“三新”研發費
《所得稅法》第三十條規定:企業的下列支出,可以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加計扣除:(一)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秾嵤l例》第九十五條規定:企業所得稅法第三十條第(一)項所稱研究開發費用的加計扣除,是指企業為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照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按照研究開發費用的50%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150%攤銷。
汾西礦業集團在歷年來的生產經營中,始終把握“科技是第一生產力”這一理念,集團公司各級領導始終要求企業加大技術力量,加大技術投入。新稅法實施的兩年來,集團公司把技術開發項目納入每年的計劃預算管理,每年年初上報本年度研發項目計劃,集團公司進行審查論證;經審查論證后報山西焦煤技術中心,并報省經委審核立項。在項目研發過程中以財務部門為龍頭積極協調技術部門、地測部門、通風部門等共同參與,加強整個集團的節稅意識,全體上下密切配合、協調一致,對每筆實際發生的費用,按照是否符合稅法規定的范圍進行歸集,并將符合規定的研發費用進行科學、合理、全面、及時的歸集,為集團公司每年研發費能夠享受稅收優惠政策,提前做好各項資料及數據的準備工作。集團公司在研發項目期間組織專門的技術人員不定期進行現場審核,以督促其上報的研發項目按時進入規定的研發過程,同時對其發生的相應費用,是否能夠按照集團公司制定的規定進行歸集,發現問題督促其及時解決。對研發完畢的項目成果進行驗收,驗收合格的向整個集團的其他公司進行推廣,符合申報專利要求的及時向國家申報。集團公司所屬單位礦井的開采逐漸向深部擴展,巷道斷面逐漸增大,原巖應力與構造應力不斷升高,相應地采掘工程圍巖應力表現更為突出,在淺部呈現出應巖變形破壞特征的工程巖體,進入深部后轉化為高應力軟巖。礦井深部巷道地質條件復雜,圍巖應力分布與礦壓顯現異常,致使巷道不僅在采掘影響期間圍巖急劇變形,而且在應力分布趨向穩定后仍保持快速流變等。深部軟巖巷道圍巖穩定性控制已成為當今地下工程中最為復雜的難題之一,嚴重制約著礦井的高產、高效、低耗及安全性生產水平和長期可持續發展。研究本項目能夠解決汾西及其它礦區相似巷道的支護難題,將促進巷道支護技術水平的提高,直接改善礦井生產和安全條件,為礦井生產和安全服務。
為了徹底而系統地解決這一難題,汾西礦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技術中心及曙光煤礦與
通過《高地應力巷道支護技術研究》課題的研究和試驗,基本上解決了曙光煤礦高地應力、圍巖破碎煤巷支護問題,可有效控制巷道頂底板和兩幫的強烈變形,巷道斷面收縮率大大降低,大大減少巷道的維修和返修次數,很好地滿足了現場使用的要求,《高地應力巷道支護技術研究》課題的研究和試驗在技術上取得了成功,同時也取得了顯著的社會經濟效益。
集團公司2008年度歸集研發項目21項,抵免企業所得稅880萬元;2009年度歸集研發項目34項,抵免企業所得稅1 100萬元。
(三)專用設備購置
《所得稅法》第三十四條規定:企業購置用于環境保護、節能節水、安全生產等專用設備的投資額,可以按一定比例實行稅額抵免?!秾嵤l例》第一百條規定:企業所得稅法第三十四條所稱稅額抵免,是指企業購置并實際使用《環境保護專用設備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節能節水專用設備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和《安全生產專用設備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規定的環境保護、節能節水、安全生產等專用設備的,該專用設備的投資額的10%可以從企業當年的應納稅額中抵免;當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個納稅年度結轉抵免。
近年來,隨著煤炭行業事故頻繁發生,國家對煤炭行業的生產安全十分重視,汾西礦業集團對企業安全生產也作為當前的首要工作,安全生產支出在建設項目預算中也大幅度的提高。財務部門經過對國家政策仔細研讀,在專業技術結構的幫助下,從采購設備廠家的選擇開始,對是否具備合格的煤礦礦用產品安全標志證書、防爆證、設備說明書等相關資料,對是否符合稅收優惠政策規定的范圍,作為重要的選擇指標之一,在這樣的工作指導思路下,集團公司大部分專用設備的支出均符合稅法規定的要求。集團公司既對安全生產進行了投入,同時這些投入又享受了稅收優惠。
2008年專用設備投資抵免企業所得稅的投資額是指購買專用設備發票價稅合計價格,但不包括按有關規定退還的增值稅稅款以及設備運輸、安裝和調試等費用;自2009年1月1日起,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購進固定資產發生的進項稅額可從其銷項稅額中抵扣。因此,自2009年1月1日起,納稅人購進并實際使用如增值稅進項稅額允許抵扣,其專用設備投資額不再包括增值稅進項稅額。
集團公司2009年度采購的一套安全設備井下人員定位系統(kj251-f8型人員管理分站)生產廠家是煤炭科學研究總院重慶研究院。經調查,該廠家擁有經安標國家礦用產品安全標志中心頒發的礦用產品安全標志證書和經國家安全生產重慶礦用設備檢測檢驗中心頒發的防爆合格證,且均為有效證件。其生產的kj251-f8型人員管理分站防爆形式為礦用本質安全型,防爆標志為exibi。kj251-f8型人員管理分站以32位單片計算機為主要部件的智能化設備,具有無線數據采集、存儲、處理、顯示、斷電控制、紅外遙控及遠距離通訊等功能。該設備通過對遠距離移動、靜止目標進行非接觸式信息采集處理,實現對人、車、物在不同狀態(移動、靜止)下的自動識別,從而實現目標的自動化管理,主要應用于煤礦井下有瓦斯或煤塵爆炸的危險場所。
該設備采用全新的嵌入式微處理器和嵌入式軟件進行設計,具體本質安全型設計、環境適應性強、可同時采集8臺讀卡器、便于網絡連接等性能優點;該設備能很好地與現有煤礦監控系統兼容,完全可以滿足煤礦井下人員監測與跟蹤管理的自動化和信息化管理要求。該設備符合財稅〔2008〕118號“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公布《安全生產專用設備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2008年版)》的通知”有關規定條件,屬于安全生產專用設備。集團公司于2009年8月20日購進該設備,價稅合計金額為 855 523元,其中:按有關規定抵免、退還的增值稅稅款以及設備運輸、安裝和調試等費用124 306.77元,最終確認投資額為 731 216.23元,符合國家所規定的各項政策,抵免企業所得稅額73 121.62元。
集團公司2008年度購置專用設備抵免企業所得稅850萬元,2009年度購置專用設備抵免企業所得稅1 200萬元。
(四)安置殘疾職工支出
《所得稅法》第三十條規定:企業的下列支出,可以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加計扣除:㈡安置殘疾人員及國家鼓勵安置的其他就業人員所支付的工資?!秾嵤l例》第九十六條規定:企業所得稅法第三十條第㈡項所稱企業安置殘疾人員所支付的工資的加計扣除,是指企業安置殘疾人員的,在按照支付給殘疾職工工資據實扣除的基礎上,按照支付給殘疾職工工資的100%加計扣除。殘疾人員的范圍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的有關規定。汾西礦業集團作為山西省內一家大型的國有企業,除了完成正常的生產經營任務以外,還承擔著一系列社會職能。集團公司想政府所想,急政府所急,積極安置社會上需安置的殘疾人員,將這些殘疾人員安排在其力所能及的崗位進行工作,這樣一來既分擔了政府部門的工作壓力,也解決了這部分人員的生活問題。而發生的這部分人員工資的支出,也能享受到稅收優惠政策,為集團公司節約了企業所得稅款,從而達到了企業與政府雙贏的目的,為促進社會的和諧發展起到了積極的作用。
四、滯延納稅時間
(一)從企業銷售收入的確認時間上進行稅收籌劃
納稅人如果能夠推遲應納稅所得的實現,則可以使本期應納稅所得減少,從而推遲或減少所得稅的繳納。企業的收入主要是銷售商品的收入,因此推遲銷售商品收入的實現是稅收籌劃的重點。我國稅法規定,直接收款銷售以收到貨款或取得索取貨款的憑證, 并將提貨單交給買方的當天作為收入確認時間;分期收款銷售商品以合同約定的收款日期為收入確認時間;而訂貨銷售和分期預收貨款銷售則在交付貨物時確認收入實現;委托代銷商品銷售在受托方寄回代銷清單時確認收入。這樣企業可以通過銷售方式的選擇,推遲銷售收入的實現,從而延遲繳納企業所得稅,增加企業資金周轉的空間。
(二)從企業固定資產折舊上進行稅收籌劃
固定資產折舊費是繳納所得稅前準予扣除的項目,折舊費越大,應納稅所得額就越少。固定資產的折舊費取決于三個因素:折舊方法的選擇、折舊年限的確定和凈殘值的估計。固定資產的折舊方法主要有平均年限法、工作量法和加速折舊法(包括雙倍余額遞減法、年數總和法)。在這三種方法中,加速折舊法可以使前期多提折舊,后期少提折舊。這樣,在稅率不變的情況下,企業前期的應納稅所得額就會減少,而后期的應納稅所得額就會增加,使企業前期少繳納所得稅,后期多繳納所得稅。即企業的一部分所得稅繳納時間后移,由于資金存在時間價值,這樣因增加前期折舊額,把稅款推遲到后期繳納,相當于依法從國家取得了一筆無息貸款。在折舊方法確定之后,首先,應估計折舊年限。稅法對于固定資產的折舊年限有一定規定,但是其規定的年限是有一定彈性的。在稅率不變的前提下,企業可盡量選擇較短的折舊年限,從而使企業前期折舊多,獲得延期納稅的好處。其次,應估計凈殘值。我國稅法規定,固定資產在計算折舊前,應當估計殘值,從固定資產原值中減除,殘值比例由企業自行確定;由于情況特殊,需調整殘值比例的,應報稅務機關備案。當然,在企業的生產經營過程中,隨著國家稅法的不斷改進及會計政策的修訂,企業所得稅稅收籌劃的空間及角度也在不斷地發生變化。作為所得稅的納稅人只要不違反國家稅法的規定,可以盡最大努力去籌劃,以減少稅收負擔,延緩企業資金壓力,進一步提高企業的經濟效益,以豐富壯大國家的稅源。
汾西礦業集團在制定固定資產管理辦法時,積極參考會計及稅法相應規定,在選擇折舊方法和折舊年限時,既考慮資產的實際使用情況也兼顧稅法對資產的相應規定,使企業盡早回籠資金,發展再生產,充分發揮其資金的時間價值,極力在有限的資金情況下創造企業價值的最大化。
(三)合理預繳
按照稅法規定,企業分月或者分季預繳企業所得稅,年終匯算清繳。預繳是保證稅款及時、均衡入庫的一種手段,但是企業的實際收入和費用列支要到一個會計年度結束后才能完整準確地計算出來。稅法中并沒有明確規定預繳所得稅時預繳多少的具體標準,國家稅務總局也規定,企業在預繳中少繳的稅款不作為偷稅處理,因此企業經營者可以在這里進行稅收籌劃,預繳時在合理范圍內少預繳,待年終匯算清繳才補繳少繳的稅款,這樣企業就可以獲取一筆無息借款。
汾西礦業集團通過科學、合理的方法為企業降低了稅收成本,提升了企業的管理水平和經營效率,在今后的工作中仍然需要不斷鉆研,實現企業價值最大化的目標。
結束語
2008年始新的《企業所得稅法》、《企業所得稅法暫行條例》的實施,使企業面臨新的稅收環境。如何在新環境下進行合適的稅收籌劃,以達到降低稅負,合理避稅,已成為當前稅收籌劃工作一個重要的研究領域。在稅收籌劃中,一個重要的前提就是合理合法,在這個前提下,進行稅收籌劃工作必須結合企業的實際情況,并保持相對的靈活性,隨時根據稅法的變動制定調整籌劃方案,保證合理避稅和降低稅負,以增加企業的價值。
【參考文獻】
[1]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s].2007.
[2]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s].2007.
[3] 翟繼光,孔霞.企業納稅籌劃實用技巧[s].立信會計出版社,2008(5).
[4] 翟繼光,劉淼.輕松掌握最新企業所得稅政策[s].立信會計出版社,2008.
[5] 王亞卓.新稅法下納稅申報與納稅籌劃操作實務[s].電子工業出版社,2008(7).
[6] 王萍. 關于新企業所得稅納稅籌劃的一些思考[j] .會計師,2008.
[7] 丁瑩 新企業所得稅中扣除項目的納稅籌劃研究——跨世紀(學術版),2009.
[8] 劉文,符剛.基于新企業所得稅法的納稅籌劃分析[j].內江科技,2008.
[9] 丁慧杰 新稅法下的企業所得稅納稅籌劃研究 [j].財經界(學術),2009(10).
[10] 文鹿麗.王龍康.淺談新稅法下企業所得稅納稅籌劃方法 [j].渤海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09.
企業稅負率的計算是指在企業的生產經營過程中,企業應繳納的稅款與企業的實際銷售收入的比值,以制藥企業進行分析,企業所繳納的稅款主要為增值稅及企業所得稅,其中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占據了較大部分。近幾年來,我國政府對稅收制度不斷完善,相繼出臺了增值稅從收入型轉為消費型、全面營改增等一系列重大稅收改革政策,企業的稅負率隨之有了一定的變化,這就對企業的經濟效益造成了一定的影響。
一、制藥企業稅收籌劃的可行性的分析
(一)制藥企業的稅收籌劃空間大
從理論上分析,不同規模的企業都可以進行合理合法的稅收籌劃,但是對于規模較小的企業,企業的經營業務有限并且比較簡單,因此企業的納稅有限,企業的利潤空間有一定的局限,稅收籌劃也就顯得不那么重要。而制藥企業,大多數屬于中型及以上規模的高新技術企業,根據目前我國制藥企業的發展情況和高新技術企業稅收優惠政策來看,稅收籌劃具有較大的提升空間。
(二)制藥企業新藥品利潤普遍偏高
制藥企業的長期發展離不開新藥品的研發和銷售,一種具有廣闊開發前景的新藥品為企業的發展注入了新鮮血液的同時,往往能大大的促進企業發展。從醫藥行業藥品價格及成本的數據分析,新藥品往往具有較大的利潤,但是醫藥行業的傳統藥品的利潤則比較低,甚至會出現利潤率為負的情況。因此,對醫藥行業進行稅收籌劃是非常有必要的,合理的稅收籌劃不僅增加醫藥企業的效益,還能促進企業的健康發展。由于新舊藥品對制藥企業的所得稅及增值稅的影響較大,因此,在生產能力不變的情況下,企業應協調處理新藥品與舊藥品的生產與銷售。但是,制藥企業的稅收籌劃應從企業的整體發展角度考慮,例如,制藥企業的自身發展情況及藥品的市場發展情況,不僅僅是降低企業的稅收。
(三)制藥企業研發資金比重較大
根據國家鼓勵研究開發的相關政策規定分析,制藥企業進行新藥品的研究開發活動所產生的技術開發費用,在100%扣除的基礎上,依據研發開發費的50%加計扣除。一般情況下,制藥企業進行藥品的研發需要經過藥品理論、立項到研發、臨床試驗這幾個階段,整個過程耗時長、資金投入大。因此,制藥企業進行稅收籌劃時可以合理利用研發費加計扣除優惠政策。
二、對企業稅收籌劃工作的建議
(一)制藥企業所得稅稅收籌劃
1、利用企業組織形式開展稅收籌劃
在我國市場經濟的大環境下,企業之間的競爭越來越激烈,制藥企業要想在市場中穩步發展,需要不斷加大業務宣傳力度,開發新的市場,擴大市場占有率。在企業發展初期,可以將企業劃分為多個小型的分公司,這樣可以降低自己的納稅比率,進而減輕企業的稅負壓力。制藥企業應與可以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企業進行產業鏈合作,這樣可以在盡可能降低增值稅稅負的同時,合法合規的取得企業所得稅成本費用稅前扣除憑證。
2、利用固定資產折舊進行籌劃
制藥企業擁有較多的固定資產,對制藥企業利用固定資產進行稅收籌劃具有重要的意義。企業成本中的較大部分為固定資產的折舊,在企業收入不變的情況下,折舊額越小,則繳納的稅額越多。因此,企業要及時了解我國的稅收優惠政策,根據企業發展的實際情況,盡量避免在稅收優惠期限內加速折舊。在生產設備選采購方面,綜合考慮設備成本、設備可帶來人力成本節約和加速折舊政策,盡可能降低企業成本負擔。另外,考慮到物價變動等因素,當物價處于持續上漲的情況時,可以采用加速折舊的方法。
3、利用費用扣除標準和銷售方式進行稅收籌劃
企業的費用支出是影響企業應納稅所得額的重要因素,因此,在國家法律法規的范圍內,企業應盡可能的列支當期費用,獲得較多的稅收利益,減少當期應繳納的所得稅。例如企業依據法律法規提取并使用的用于環境保護及生態恢復等方面的專項資金,以及合理的工資薪金支出等,企業可以充分使用這部分費用,進而降低企業所得稅稅負。
企業在銷售方面應加強稅收籌劃,可以根據稅法關于收入確認的有關規定,采用有利的銷售方式,例如采取分期收款銷售方式在合同中約定收款日期,在一定程度延緩企業的稅金繳納時點。
(二)提高企業稅務會計的綜合素質
目前,我國對醫藥企業的監管力度逐漸加強,對醫藥企業的要求也越來越高,在這種環境下,提高企業稅務會計的綜合素質是非常有必要的。企業可以定期開展培訓及再教育活動的安排,并加強對稅務會計的考核力度,使得工作人員可以較好掌握關于稅務法規等專業知識,使其努力成為集財務、法務、金融等專業知識于一體的復合型人才。另外,企業應制定完善的監督機制與獎懲機制,提高員工工作的積極性,企業應緊跟時代的步伐,在國家法律法規的指導下,確保稅務籌劃高效運行。
(三)加強與稅務機關的聯系
為了促進醫藥企業稅收籌劃工作的順利開展,企業應與稅務機關建立良好的關系,使得企業的稅收籌劃得到稅務機關的認可,進而提高企業稅收籌劃工作的效率。這樣制藥企業可以及時了解稅收政策,確保稅務籌劃方案的可行性。
三、結束語
基于制藥企業的特殊性,依據我國的法律法規,在認真分析企業發展的稅收情況后,筆者認為對制藥企業的稅收籌劃是非常有必要的,同時對企業的發展具有重要的意義。合理的稅收籌劃可以有效的減輕制藥企業的稅收負擔,使得企業可以獲得更大的經濟效益,促進企業的健康穩步發展。
參考文獻:
一、新《企業所得稅法》變革的主要內容
(一)統一規范稅前扣除標準
新稅法的公平性還體現在對稅前扣除政策的統一上。即對原企業所得稅制度下內外資企業不同的扣除辦法和標準予以統一。新《企業所得稅法》取消了計稅工資制度,成本費用扣除方面又有新的變動。只要是企業實際發生的與取得收入有關的或者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費用、稅金、損失和其他支出,準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二)稅收優惠的范圍與方式的轉變
新《企業所得稅法》優惠的重點發生了變化,將稅收優惠定為“產業優惠為主、區域優惠為輔”。優惠方式上,除了對特定產業實施的稅收優惠外,無論哪個行業,只要是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安置殘疾人員及國際鼓勵安置的其他就業人員所支付的工資等都可以享受到加計扣除、抵扣應納稅所得額、減計收入、稅額抵免等多種形式的稅收優惠。
(三)新稅法基本稅率的改變
新的所得稅法將對內、外資兩種類型企業所得稅率統一設為25%,使得各類企業承擔相同稅負,實現公平競爭。一是標準稅率為25%;二是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稅率為20%;三是國家需要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四是非居民企業在中國境內未設立機構或場所的,或者雖設立機構、場所但取得的所得與其所設機構、場所沒有實際聯系的,應當就其來源于中國境內的所得繳納的企業所得稅,適用于20%的預提稅率。新稅法實施后,標準稅率為25%,但同時規定了許多優惠稅率。這些都是稅收籌劃的重要空間。
二、建立企業新所得稅稅收籌劃的一般原則
(一)可行性原則
稅收籌劃工作要根據納稅人的客觀條件來進行量體裁衣。另外,稅收籌劃的可行性還應該具體表現為“程序流暢”,即在稅收籌劃方案的整個執行過程中,無論是會計憑證的獲取、會計賬項的調整,還是納稅申報表的最終完成,都應該是順利、流暢的,不應該因為受到阻礙而無法進行或付出額外代價。
(二)有效性原則
對納稅人有關交易行為所進行的稅收籌劃。一定要達到預期的經濟目的,同時優化稅收、節約稅款。另外,有效原則還要求所進行的稅收籌劃必須與企業的戰略目標相匹配。不是為了籌劃而籌劃,當稅收目標與企業目標發生沖突時,應以企業目的作為首要選擇。這樣也易于被稅務主管部門所認可。
(三)合法性原則
合法性原則要求企業在進行稅收籌劃時必須遵守國家的各項法律、法規。具體表現在:第一,企業的稅收籌劃只能在稅收法律許可的范圍內進行。第二,企業稅收籌劃不能違背國家財務會計法規及其他經濟法規。第三,企業稅收籌劃必須密切關注國家法律、法規環境的變更。
(四)成本效益原則
企業在選擇稅收籌劃方案時,不能一味地考慮稅收成本的降低,而忽略因該籌劃方案的實施引發的其他費用的增加或收入的減少,必須綜合考慮采取該稅收籌劃方案是否能給企業帶來絕對的收益。即必須遵循成本效益原則,才能保證稅收籌劃目標的實現。
三、確定新企業所得稅稅收籌劃的基本步驟
(一)搜集和準備有關資料
進行企業所得稅稅收籌劃的納稅義務人,必須準備相關資料以備參考。特別是最新稅收法規資料、最新會計準則、會計法規資料、政府機關其他相關政策;最新專業刊物;生效期內的內部資料等。
(二)制定稅收籌劃計劃
稅收籌劃者或部門的主要任務是根據納稅人的要求和情況制定盡可能詳細的、考慮各種因素的納稅計劃。稅收籌劃者應該首先制定供自己參考的內參計劃。包括將來要向納稅人提供的內容和只作為自己參考的內容如:1,案例分析2,可行性分析3,稅務計算4-各因素變動分析5,敏感性分析等。
(三)稅收籌劃計劃的選擇和實施
一項稅務事項的稅收籌劃方案制定人可能不只一個,稅收籌劃者為一個納稅人或一項稅務事件,制定出的稅收籌劃方案因此也往往不止一個,這樣,在方案制定出來以后,就要對稅收籌劃方案進行篩選,選出最優方案。篩選時主要考慮以下因素:1,選擇節稅更多或可得到最大財務利益的籌劃方案;2,選擇節稅成本更低的籌劃方案;3,選擇執行更便利的籌劃方案。
四、新稅法下企業所得稅籌劃策略
(一)選擇固定資產折舊計算方法
企業對固定資產的折舊核算是企業成本分攤的過程,即將固定資產的取得成本按合理而系統的方法,在它的估計有效使用期間內進行攤配。
從企業稅負來看,在累進稅率的情況下,采用直線攤銷法使企業承擔的稅負最輕。而快速折舊法較差。這是因為直線攤銷法使折舊平均攤人成本,有效地遏制某一年內利潤過于集中。適用較高稅率,而別的年份利潤又驟減。相反,加速折舊法把利潤集中在后幾年,必然導致后幾年承擔較高稅率的稅負。但在比例稅率的情況下,采用加速折舊法,對企業更為有利。因為加速折舊法可使固定資產成本在使用期限內加快得到補償,企業前期利潤少。納稅少:后期利潤多,納稅較多,從而起到延期納稅的作用。但是,在具體選擇折舊計算方法時應首先遵守稅法和財務制度的有關規定。
(二)選擇費用分攤方法
企業在生產經營中發生的主要費用包括財務費用、管理費用和產品銷售費用。這些費用的多少將會直接影響成本的大小。同樣,不同的費用分攤方式也會擴大或縮小企業成本,從而影響企業利潤水平,因此企業可以選擇有利的方法來計算成本。但是,采用何種費用攤銷方法,必須符合稅法和會計制度的有關規定,否則,稅務機關將會對企業的利潤予以調整,并按調整后的利潤計算并征收應納稅額。
(三)選擇就業人員
現行稅法中有一些鼓勵安置待業人員的所得稅優惠政策,比如新辦的勞動就業服務企業,當年安置城鎮待業人員超過企業從業人員總數60%的,經主管稅務機關審核批準,可免征所得稅3年。企業免稅期滿后。當年新安置待業人員占企業原從業人員總數30%以上的,經主管稅務機關審核批準,可減半征收所得稅2年。
因此,企業可以根據自身的情況,在適當的崗位上安置相應的上列人員,以期達到減免征收所得稅的目的。
(四)從投資上來講
1、選擇投資地區
雖然與之前的所有稅優惠政策相比,新企業所得稅法更注重產業性目標,但由于所得稅過渡優惠政策的存在,稅收負擔仍有地域上的區別。因此企業在擴大經營對外投資時,可根據不同的稅收政策。相應選擇低稅負地區進行投資。
2、選擇投資項目
國家稅收政策在對企業從事農、林、牧、漁、國家重點扶持公共基礎設施項目以及符合條件的環境保護、節能節水項目所得都有優惠政策。因此企業在選擇投資項目時,可以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相應的選擇這些項目進行投資。
(五)選擇材料計價方法
材料是企業產品的重要組成部分。材料價格又是生產成本的重要組成部分,那么。材料價格波動必然影響產品成本變動。因此,企業材料費用如何計人成本,將直接影響當期成本值的大小,并且通過成本影響利潤,進而影響所得稅額的大小。目前,按我國財務制度規定。企業材料費用計入成本的計價方法有先進先出法、加權平均法、移動平均法、個別計價法、后進先出法。而不同的計價方法對企業成本、利潤及納稅影響甚大。因此,采用何種計算方法既是企業財務管理的重要步驟,也是稅收籌劃的重要內容。
1、利用折舊年限進行稅務籌劃??s短折舊年限有利于加速成本收回,可以使后期成本費用前移,從而使前期會計利潤發生后移,在稅率穩定的情況下,企業可以遞延繳納所得稅,相當于向國家取得了一筆無息貸款。而固定資產的有效使用年限本身是一個預計值,財務制度對固定資產折舊年限也只規定了一個范圍,使折舊年限的確定存在人為因素的影響,為稅務籌劃提供了可能性。稅法對于固定資產折舊年限的規定包含一定彈性,在稅率不變的前提下,企業可以盡量選擇較短的折舊年限,達到延期納稅的目的;其中,對于凈殘值的估算也會影響到所得稅交付。稅法規定,固定資產在計算折舊前,應估算殘值,從固定資產原值中減除,殘值比例在原值的5%以內,由企業自行確定;由于情況特殊,需調整殘值比例的,應報稅務機關備案。因此,在稅率不變的前提下,盡量低估殘值可使企業的折舊總額增加,各期折舊額隨之增加,降低企業折舊期內所得稅交付額。
2、利用折舊方法進行稅務籌劃。常用的固定資產折舊方法有直線法、工時法、產量法和加速折舊法等。稅法規定,固定資產的折舊方法,按財政部的分行業財務制度的規定執行,在此范圍內,企業具有部分選擇權。
在各種方法中,運用雙倍余額遞減法計算折舊時,應納稅額的現值最少,年數總和法次之,而運用直線法(即直線法、產量法)計算折舊時,應納稅額的現值最多。用不同的折舊方法計算出的折舊額在量上不一致,分攤到各期生產成本中去的固定資產成本也存在差異。企業當期需要利潤時,可采用平均年限法,企業當期不需要利潤時,可采用加速折舊法。雖然折舊總量不變,但年度之間的差別就是可以利用的空間,為稅務籌劃提供了可能??偟膩碚f,運用加速折舊法(即雙倍余額遞減法、年數總和法),開始的年份可以少納稅,把較多的稅額延遲到以后的年份繳納,相當于企業在初始的年份內從政府取得了一筆無息貸款。
在實踐中,對于符合財務制度規定,在國民經濟中具有重要地位和技術進步較快的電子生產企業、船舶工業企業、生產"母機"的機械企業、飛機制造企業、汽車制造企業、化工生產企業和醫藥生產企業以及其他經財政部批準的特殊行業的企業,其機器設備應盡量采用雙倍余額遞減法或年數總和法;對于企業專業車隊的客、貨汽車、大型設備,如果它們的前期工作量大,后期工作量少,則應盡量采用工作量法,從而達到前期少繳稅,后期多繳稅的
目的。
二、利用存貨計價方法進行所得稅籌劃。我國現行稅制規定:使用實際成本對存貨進行收發核算包括先進先出法、后進先出法、加權平均法、移動平均法等,納稅人可以任選一種,計價方法一經選用,不得隨意改變。選擇不同的存貨計價方法將會導致不同的會計利潤和存貨估價,在實行比例稅率環境下,對存貨計價方法進行選擇,必須充分考慮市場物價變化趨勢因素的影響。通常在物價持續上漲的情況下,選擇后進先出法計價,可以使期末存貨成本降低,本期銷貨成本提高,企業應納所得稅額相對減少,從而達到減輕企業所得稅負擔的目的;反之,在物價持續下降的情況下,則應選擇先進先出法計價來減輕企業的所得稅負擔。而在物價上下波動的情況下,最好采用加權平均法或移動加權平均法,以避免企業各期應納所得稅額上下波動,減少資金安排的難度,以實現稅收籌劃的目的。
低值易耗品屬于特殊存貨,計價方法與普通存貨不同。稅法規定低值易耗品可以一次扣除或分期攤銷:一次攤銷是在領用低值易耗品時,一次性攤銷其成本;而分期攤銷是在領用時先攤銷一部分成本,再在以后分次攤銷剩余的成本。兩者相比,一次攤銷法前期攤銷的費用較多,后期較少,從而使企業前期納稅少,后期納稅多,相當于獲得了一筆無息貸款。
三、利用壞賬損失會計處理方法進行所得稅籌劃。對于壞賬的處理,稅法規定納稅人按財政部規定提取的壞賬準備和商品折價準備金,準許在應稅所得額中扣除;不建立壞賬準備金的納稅人發生的壞賬損失,經主管稅務機關核定后按當期實際發生數扣除。不同的壞賬處理方法對企業的應稅所得額的影響不同:一般情況下,選擇備抵法比直接沖銷法可以使企業獲得更多的稅收收益。企業選擇備抵法處理壞賬損失,可以增加其當期扣除項目,降低當期應稅所得額,減輕企業的所得稅負擔。即便兩種方法計算的應稅所得額相等,也會因為備抵法將企業部分利潤后移,達到延遲納稅和增加企業運營資金的目的。
四、利用其他資產攤銷的選擇進行所得稅籌劃。按稅法和財務制度的規定,無形資產、遞延資產、開辦費的攤銷期限具有一定的可選擇空間,企業可以根據具體情況選擇最有利的攤銷期限,將無形資產、遞延資產攤入成本費用中。在企業創辦初期且享有減免稅優惠待遇時,企業可通過延長無形資產、遞延資產攤銷期限,將資產攤銷額遞延到減免稅期滿后計入企業成本、費用中,以獲取“節稅”收益。處于正常生產經營期的一般性企業,則宜選擇較短的攤銷期限。一方面加速無形資產和遞延資產成本的回收,抑減企業未來的不確定性風險;另一方面使企業后期成本、費用前移,前期利潤后移,以獲取延期納稅的好處。比如,稅法規定,企業籌建期發生的開辦費應從開始生產經營月份的次月起,在不短于五年的期限內分期攤銷,但未強制要求按平均法攤銷。因此,企業可以在免稅期間或虧損年度盡量少攤銷一些,盈利年度多攤銷一些,達到延緩納稅的效果。
引言
在稅收制度和稅收系統不斷完善的背景下,科學合理的稅收籌劃工作顯得特別重要,特別是對于中小型企業所得稅的籌劃工作來講。企業所得稅屬于在企業運行期間特別重要的一項稅種,不管是企業收入、成本還是費用等,均包含了所得稅。基于此,企業應強化所得稅稅收籌劃工作,遵循有關的稅收政策要求,結合實際情況制定出完善的稅收籌劃計劃,從而降低風險出現的概率,減少成本輸出。
一、企業稅收現狀
稅收對于我國的經濟發展有著重大的推動作用,企業一方面應當自覺擔負起納稅人的責任和義務,另一方面也應當對稅法進行深入了解,了解稅法中需要履行的義務以及稅法賦予自身的權利。因此,納稅人有權利通過合法的途徑來優化自身的納稅方案,以達到降低納稅壓力的目的。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獲取收益的同時產生對國家納稅的義務,對于企業而言納稅標志著一部分資金的流出。由于需要進行納稅而流出的資金,是能夠代表企業收益的經濟重要指標。由此,企業想要擴大自身發展需要就要足夠關注稅后的支出以及納稅所需成本。現階段我國的稅率以及扣稅的方法并沒能達成一致,各項對于納稅的優惠政策沒有能夠做到連接順暢,使得整個納稅市場以及納稅相關的計算問題變得復雜起來。在這樣復雜的背景下,企業的所得稅籌劃工作的開展成為一個務必要完成的財務工作。在企業的開發過程中,財務人員必須要熟悉了解這些稅種實行的暫行條例及國家和地區相關的稅收政策,再結合自身的實際情況,才可以開展稅務籌劃工作。同時,中小型企業資金相對缺乏,中小型企業在企業所得稅的納稅過程中,如果沒有進行合理的稅收籌劃,則會使企業相當一部分流動資金沒法投入進行再生產,從而使得企業難以為繼。在中小型企業開發成本中,稅金所占的比例也在增加,所以能否有效地通過稅收籌劃來節約成本,直接關系到中小型企業的生存和發展。合理地對中小型企業進行企業所得稅納稅籌劃,變得尤為重要。
二、企業所得稅稅收籌劃期間遵循的基本原則
(1)遵循依法籌劃的基本原則。中小型企業稅務籌劃工作的實施應當在符合法律要求的基礎上實施,不管是哪種稅收籌劃工作,都不能和稅法規定范圍相分離,禁止非法轉移財產,不然,是無法達到緩解負稅目的。(2)遵循事前籌劃的基本原則。應當在涉稅業務實施之前開展稅收籌劃活動,結合以往經驗和業務開展情況對預期收入和費用加以分析,制定出完善的稅收籌劃計劃。假設企業完成任務以后才制定相關方案,那么就會有極大的滯后性。(3)遵循專業性籌劃的基本原則。稅務籌劃在我國發展時間較短,企業對其的認識程度不高,而且稅收籌劃還具備綜合性的特征,本身包含了企業管理、財務會計以及稅收繳納等多項內容,這就要求引進專業性能力強并且經驗豐富的人員對方案加以制定和籌劃,以此更好的應對稅務風險問題。(4)遵循整體規劃的基本原則。企業實施稅收籌劃工作的目標是為了提升企業經濟效益,將整體價值體現出來。而在稅收籌劃期間需要明確注意,不可以過度為了降低稅負而對中小型企業正常經營活動產生不良的影響,應做好中小型企業業務活動的分析工作,合理劃分增值稅、所得稅以及消費稅等不同稅種,明確其中的聯系,實現整體負稅降低。
三、企業所得稅納稅籌劃的特征
一是選取相應的會計政策。會計政策是企業在推進會計核算工作中遵照的會計準則、原則、會計處理方法。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就是基于會計利潤,在調整差異項目金額的情況下完成計算獲得的。如果是沒有在企業所得稅法當中直接規定和要求的內容,都需要依照會計準則要求完成計算。對于企業來說,選擇的會計政策有很多,但是所選擇的政策不同,最終核算到的結果不同,給企業稅收負擔的大小也不同。二是利用時間價值和納稅期限。推遲繳納所得稅會比相同數額流轉稅推遲繳納具備更高水平的時間價值。在足夠長的時間范圍之內,資產均會轉化成為費用,所以在忽視其他要素的條件之下,資產處理方法的差異性并不會影響所得稅額總額,不過卻會影響到其前后期分布。因為支出所得稅稅款屬于強制性現金支出,兼顧時間價值中小型企業應該在納稅籌劃當中選取所得稅稅款支出現值最低的方案。三是有效利用稅收優惠。就目前而言,企業所得稅稅收優惠主要有三種形式:稅基是減免、稅率式減免以及稅額式減免。中小型企業在納稅籌劃環節要立足實際,最大化運用適用性的稅收優惠,同時還需要做好這些優惠政策間的有效搭配,以免影響到籌劃效果。
四、中小型企業企業所得稅稅收籌劃措施
(一)合理分攤費用根據經濟用途不同可以將費用劃分為兩種類型:(1)生產經營成本費用,即企業對產品進行生產和提供勞務所發生的人工費用、材料費用和制造費用。(2)生產經營期間發生的費用,如:管理、銷售和財務費用。在對這些費用進行分攤時,可采用方法有實際分攤法、不規則分攤法和平均分攤法,其中實際分攤法需要結合營業收入加以確認;不規則分攤法需要結合營業需求進行分攤,并且執行過程中可以體現為不同產品和同一產品;平均分攤需要結合每個產品成本,按照規定時間內發生的費用進行均攤,所采用分攤方法不同,企業應納稅額也會發生極大變化,實際執行過程中還要聯系企業實際采取相適應的費用分攤方法。
(二)項目分期開發、交付的納稅籌劃由于項目在開發前期一般是無利潤或是虧損的,不需要交納企業所得稅。而在項目開發的中后期,特別是項目完工交付業主后,隨著財務結轉主營業務收入,賬面也會出現利潤,需要交納相應的企業所得稅。如果前期沒有對整體開發的分期及節點進行籌劃,項目銷售、交房時間集中在某一年度的話,按照企業會計準則、企業所得稅法規定,項目應在開發產品完工并交付業主年度確認已實現的收入,則整個項目開發的利潤都會集中在該會計年度確認,從而導致企業集中交納巨額的企業所得稅。在竣工交付階段,項目同時也面臨著支付施工方工程款結算款及金融機構的還本付息,資金壓力往往也很高,導致項目資金缺口較大。而后面的會計年度因業主交付及賠付產生的虧損也往往無法得到有效彌補,導致虧損的浪費,無法有效實現稅收杠桿的作用。因此,建議在項目開發前期就對整個項目進行整體籌劃,將其分期開發且在不同年度分期交付,這樣不僅可以避免稅收杠桿的損失,也能相應遞延交納企業所得稅的時間,項目整體的資金流也會處于良性循環狀態。
(三)根據應稅收入確定納稅方式(1)結合不同收入情況對籌劃進行界定;在企業生產運行期間的整體收入額內,明確說明不征稅收入不會構成稅收。所謂不征稅收入,首先,表現為財政方面的撥款,遵循基本要求獲取的政府基金和事業型費用。其次,將免稅收入當成應稅收入的一種,不過免除稅收。比如國債利息的收入和居民企業股息以及紅利等收益相符,當企業選擇對境外進行投資的時候,可以應用股票以及國債等方式投資,而企業內包含有閑置性資金的時候,還可以采取購買國債的方法增加免稅收入。(2)采取不同類型的銷售方式實施企業籌劃工作;中小型企業產品包含多方面籌劃方式,涉及現金銷售、企業代銷和預售銷售等,不同類型的銷售方式與之對應的資金收入時間不一樣。在銷售產品期間,企業能夠自由選擇銷售產品以及銷售方式,因為銷售時間過程不一樣,與之對應的時間段資金也不相同,最終導致稅收政策不一樣。所以,企業能夠應用不一樣的銷售方式進行所得稅籌劃。
一、稅收籌劃的基本理論
(1)稅收籌劃的概念。通過中外各位專家對稅收籌劃的定義可以得知其共同認可稅收籌劃的部分:目的是減輕稅負;事前規劃;遵守法律法規,分歧集中在籌劃人和允許運行的范圍。納稅人作為行政行為的相對方,處于弱勢地位,新稅法應當限制行政主體的權力,保護相對方的利益。如此看來,首先,稅收籌劃的主體應為納稅人。其次,稅收籌劃為企業財務的重要組成部分,應遵從企業價值最大化或股東財富最大化的目標。第三,納稅籌劃所采取的手段應是法律規章沒有明確禁止的行為,按照“法無明文不為罪”的原則,稅收籌劃所采取的一系列行為都應是得到承認和允許的行為。至此,通過查閱資料,經稅收籌劃定義為:納稅人在法律許可的范圍內,為了實現企業價值最大化或股東財富最大化的目標而委托進行生產、經營、投資等經濟行為的事先設計和運籌的過程。(2)進行稅收籌劃的意義。所得稅的提前籌劃可降低稅收成本、增大稅后利潤、增強資金流動性和利用率。細致的納稅籌劃可以規范其決策行為,使企業的經營、投資行為更為合理;籌劃促使企業節約支出、減少浪費,提高企業經管水平,增強企業競爭力。納稅人根據稅率和稅基對納稅方案擇優選擇,根據國家各種稅收優惠政策對投資進行調整,在國家經濟杠桿的調控下走向生產合理布局的道路。在整體和長遠上,國家的稅收也會同步增長。
二、中小企業進行籌劃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1)所得稅籌劃的必要性。一是,據統計,我國中小企業占全國企業總數的90%以上,在國民經濟中發揮著舉足輕重的作用。改革開放以來,中小企業吸納就業人員、推動經濟發展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成為了推動行業發展的主體。二是,入世之后,外企不斷涌進中國市場,外企的進入使競爭更加激烈和殘酷。中小企業面臨著國內國外大小企業的雙重競爭,由于規模小稅負相對重,想要進行競爭,就必須通過稅收籌劃控制稅收成本的比例。三是,根據全國企業所得稅稅源資料顯示,內資企業在稅源來源中占25%左右,外資企業占了15%左右,內資企業比外資企業高出了將近10%的稅負,中小企業稅負負擔明顯過重。四是,中國市場的不斷開放使中小企業擴大市場變得異常艱難,中小企業要想增強競爭力只能從內部著手,加強內部管理、減少成本來實現利潤最大化。(2)所得稅籌劃的可行性。一是,中小企業規模小、組織構造簡單等優勢,可以使企業在沒有超出正常經營范圍內節約稅收成本進行稅收籌劃的空間相對也較大,進行稅收籌劃具有可行性。二是,計劃經濟下把納稅看作是企業對國家應有的貢獻,片面強調稅收的強制性、無償性和固有性,突出了國家的權威忽視了納稅主體的合法權利。三是,但凡重視稅收籌劃,這個國家一般都會有比較完善而又相對穩定的稅收制度,這主要是因為稅收的環境影響企業的納稅方案質量。有關稅收的法律和法規,都是對當事人雙方行為的規范,規定當事人雙方如何讓在給定的空間內爭取到最大的經濟利益。隨著我國在1994年進行稅收制度改革,我國的稅收體制也一直在不斷的完善著,這也為中小企業的稅收籌劃活動提供了制度上的保護。四是,政府為了調整產業結構、刺激國民經濟增長,會實施差別稅收政策,這些存有差別的稅收政策給納稅人進行稅收籌劃和減輕稅負創造了極大的可能和機會。
三、新所得稅法與舊法的不同
(1)企業進行居民和非居民之分,明晰了納稅的主體。新企業所得稅法拋棄了舊法形式重于實質的作法,將企業劃分為“居民企業”和“非居民企業”,一律采用“登記注冊地標準”和“實際管理機構地標準”,更加注重實質;而舊的企業所得稅法把納稅主體分為內資和外資,內資以獨立核算單位為納稅人,外資以法人為納稅人,舊法只做形式的區分,實質上并沒有區分法人和非法人,納稅的對象容易混亂。(2)實行更具國際競爭力的稅率。新所得稅法實行內資外資一致的稅率25%,小型微利企業為20%。我國實行的25%的稅率,雖然屬于國際中等水平,但也保證了企業的競爭力并吸引了不少的外資。新企業所得稅法實行的小型微利企業20%低率,為中小企業與大企業的平等競爭創造了條件。(3)建立以產業為導向的稅收優惠制度。舊企業所得稅法的優惠政策以區域優惠為主,而新法將其變為以產業優惠為主、區域優惠為輔并兼顧社會進步的優惠格局。新法不僅完善了稅收政策,還明確了產業以及區域的導向;通過給予高新技術的優惠照顧,促進了產業結構的調整,產業也不斷的在升級。
四、中小企業在新所得稅法下的稅收籌劃方法
(1)企業組織形式選擇。一是,公司與非公司的選擇。在新企業所得稅法下,我們國家對公司和非公司制企業實行有差別的稅率,如果選擇公司制企業,就要承擔雙重的納稅義務,繳納完企業所得后還要繳納股東個人所得稅。但是如果選擇的是非公司企業制,那就只需繳納個人所得稅即可。由于公司制企業承擔的責任重于非公司制企業,所以企業應該選擇合適的組織形式,減少稅負,達到節稅目的。二是,子公司與分公司的選擇。新企業所得稅法對子公司和分公司在有關納稅上的規定,差異巨大。若為控股型的子公司,因其母公司與子公司各自有其獨立的法人資格,因此母公司不必承擔子公司欠下的債務,所以子公司的虧損就不能抵充掉母公司的利潤,也就自然不能減輕公司的稅負;如果選擇了分公司,它雖然擁有自己的名字但不具備法人資格,沒有自己獨立的財產,所以經營的所有后果都由它的母公司承擔,這樣是可以抵充總公司的利潤,可以減輕公司的稅負負擔。(2)不征稅收入的籌劃。那種不屬于由經營帶來的經濟利益,納稅人也不負納稅義務的收入即為不征稅收入。新企業所得稅法規定了四種不征稅收入:財政撥款、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其他不征稅收入。所以,企業應該努力獲取更多的國家財政補助之類的資金支持,從而減少稅收支出。(3)扣除項目的籌劃。一是,新企業所得稅法對企業公益性捐贈扣除比例進行了統一規定,規定不超過年利潤總額的12%的公益支出準予扣除。中小企業可利用公益性捐贈的稅前扣除比例提高參與社會公益事業,也能減稅。二是,舊法中內資企業實行計稅工資制度,如果內資企業提高了職工的工資,就會繳納更多的企業所得稅,這樣的規定極大的打擊了企業改善職工福利的積極性。新所得稅法取消了內資企業計稅工資制度,對于企業發生的合理的工資薪金支出,準予扣除。三是,新稅法把廣告費用和宣傳費用進行了合并,規定不超過當年銷售收入的15%就可以扣除,并且超過部分還可以在以后納稅年度扣除。
五、結語
中國市場經濟體制建立并不斷完善,我國在加入WTO后稅收項目也與國際標準逐步接軌,稅收籌劃的發展事態良好。但就目前而言,我國針對中小企業稅收籌劃的研究還比較少。不論我國現階段中小企業稅收籌劃進行到何種階段,提高企業的競爭力始終具有重大意義,這就要求我國的中小企業根據經濟變化不斷調整企業所得稅的籌劃計劃,實現企業的目標。稅收籌劃的核心是企業所得稅,因所得稅具有高度的復雜性和技術性,外加本人的知識水平實在有限,不能對中小企業依新企業所得稅法進行稅收籌劃進行更廣更深的研究,這需要后續的政策的出臺來幫助進行更深入的了解。
參 考 文 獻
[1]王險峰.新企業所得稅法下企業所得稅納稅籌劃[J].商業會
計.2007(10)
[2]楊壽康.新企業所得稅法的幾大特點及其對我國經濟發展的影
響[J].集團經濟研究 .2007(13)
[3]牛達.企業所得稅法新舊法條要點對照[J].財會月刊.2007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