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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對象
采用整群抽樣方法,選取南通市某化工園區的60家化工企業為調查對象。
1.2方法及內容
制定統一的調查方案,采用問卷調查的方法,由調查員向企業職業衛生管理人員、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或相關管理人員以詢問方式進行調查。調查員進行統一培訓,調查問卷經預調查后進行相應的修改,以達到質量控制的目的。
調查問卷共分4個部分:企業基本情況、生產或使用的化學品情況、應急管理情況和應急救援設施情況。企業基本情況包括企業經濟類型,規模,是否發生過化學中毒事故,中毒的毒物及原因等。生產或使用的化學品情況包括化學品種類,年使用量及最大儲存量,儲存形式,可能接觸人數等。應急管理情況包括應急救援機構及職責,應急預案制定及演練情況,應急經費投入,應急救援培訓等。應急救援設施包括中和、堵漏工具,醫務室配備,急救藥品及急救器材配備等。
2結果
2.1基本情況
在調查的60家企業中,國有企業2家,占3.3%;私營企業41家,占68.3%;外資企業13家,占21.7%,其他4家,占6.7%。大型企業1家,占1.7%,中型企業9家,占15%,小型企業50家,占83.3%。該園區共存在化學物90多種,其中主要的危險化學品有氯、甲苯、二甲苯、甲醇、氟及化合物、三氯氧磷、氨等。11.7%(7家)的企業發生過急性化學中毒事故8起,中毒32例,引起中毒的主要毒物有氯、甲苯、腈類化合物等。
2.2應急管理情況
60家企業均成立了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組建了應急救援隊伍并配備了兼職應急救援人員。96.7%(58家)的企業建立了應急救援預案,但只有78.3%(47家)的企業建立了化學品專項應急救援預案;僅有53.3%(32家)的企業進行了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演練,并能進行總結評估。78.3%(47家)的企業設有專項應急資金。有95%(57家)的企業進行了應急防護用品的使用培訓,但只有61.7%(37家)的企業進行了現場醫療應急救援的培訓。
2.3應急救援防護設施設備情況
91.7%(55家)的企業配備了堵漏、圍堵、中和、稀釋等控制毒物泄漏的設施和設備,如圍堰、應急噴淋裝置、應急堿池等。只有2個企業設置了醫務室,配置了醫護人員。僅有36.7%(22家)的企業和附近醫院簽訂了應急救援協議,68.3%(41家)的企業能在10 min內趕到附近醫院,而簽訂協議的醫院均為鄉鎮醫院,綜合救治能力較弱。35.0%(21家)的企業配備了必要的應急救援藥品。所有的企業都設置了洗眼噴淋器等應急救護器材以及防化服、正壓式空氣呼吸器等個人防護用品,但部分企業應急器材配置數量不能滿足要求,部分器材不能有效使用。
3討論
本次調查結果表明,該化工園區中化工企業以中、小企業為主,主要為私營企業。被調查的企業中11.7%發生過化學中毒事故,其中中型企業2家,小型企業5家。說明這些企業急性化學中毒應急綜合能力不強,不能有效控制事故發生。大型企業在應急救援能力上要比中、小性企業強,中、小型企業可以借鑒大型企業在應急管理上的經驗,并結合企業自身特點,吸取發生化學中毒事故企業的經驗和教訓,防止再次發生類似事故。
在應急管理方面,盡管所有的企業均建立了應急救援預案,但由于只有78.3%的企業建立化學中毒事故專項預案,且進行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演練的企業也比較少(僅占53.3%)。因此,一旦發生化學物泄漏等事故,企業不能有效組織救援活動。園區僅有78.3%的企業設有專項應急資金,應急資金是應急設施配置、人員培訓等活動開展的重要保障,因此要增加專項應急資金的投入。園區95%的企業進行了應急防護用品使用的培訓,但現場醫療急救方面的培訓僅為61.7%,一旦發生事故,由于救援人員缺乏必要的醫療常識和急救知識,可能造成盲目施救或缺乏初步急救,造成人員傷亡的擴大\[2\]。
在應急救援設施的配置方面,園區企業醫務室設置數量少,僅有不足半數的企業與醫院簽訂應急救援協議,應急救援藥品的種類和數量也不能滿足要求,一旦發生事故不能及時趕到有救治能力的醫院,企業的應急器材防護裝備也存在數量不足的情況。
急性化學中毒事故一旦發生,企業第一時間開展有效自救是減少傷亡的關鍵。針對上述企業應急救援能力調查結果,該園區應采取相應的對策措施,提高化學事故應急救援水平,減少事故造成的傷亡。
企業要制訂完善的應急救援預案,尤其是針對化學中毒事故的專項預案,明確各應急人員的職責,辨識可能發生的事故類型,對本單位應急人力、物力、設施工具等應急資源是否能滿足事故救援需要進行確認,制定應急行動程序。應急救援預案是企業科學開展應急救援工作的指導性文件\[3\]。一旦事故發生,根據預先制定的方法和程序可以做出快速有效的反應,能縮小事故危害范圍,減少傷亡。同時,應急救援預案制定以后需經常進行演練,一方面是檢驗應急救援預案的可行性,經過演練評估不斷修正計劃中不完善之處;另一方面,定期的有計劃的演練可以使應急人員熟悉應急程序,遇事不慌,能正確快速反應。
企業應急救援資金是應急救援工作的重要保障。無論是應急救援人員的培訓,還是應急救援設施、設備的配置都需要資金投入,企業設置合理數量的應急資金,保障專款專用,是順利開展應急工作的前提。
在應急救援行動中,及時、有序、有效地實施現場急救和安全轉運傷員是降低傷亡率,減少事故損失的關鍵\[4\]。企業應重視現場應急醫療,包括對受化學毒物污染人員的清潔凈化,初步的現場急救以及應急救援藥品的使用。企業應派人員接受相關的培訓,掌握一定的急救技術,在等待救護車轉運病人之前采取正確的急救措施,減少傷亡。
企業還應根據自身可能發生突發事故的特點,配備相應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藥品等,數量要滿足救援要求。
企業自身應急救援能力是應急救援體系中的重要一環,應進一步加強中小企業應急救援能力建設。
4參考文獻
[1]尹仕偉,單利玲,楊繼紅.2006―2011年南通市職業病病例分析\[J\].工業衛生與職業病,2012,38(6):369-371.
[2]陸春花,單利玲,楊澤云.南通市2005―2012年急性職業中毒事故分析\[J\].職業衛生與應急救援,2013,31(6):308-309.
(一)編制目的
有效應對突發事件,規范和加強企業安全生產管理,預防和減少因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和社會安全事件造成的損失,增強職工的公共安全和防范風險的意識,提高全社會的避險抗災能力,保護職工生命安全,維護企業安全、公共安全、環境安全和社會秩序。
(二)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等法律、法規和《福建省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__集團《安全管理制度》等有關規定,制定本預案。
(三)適用范圍
1.較大安全生產事故;
2.較大自然災害;
3.較大公共衛生事件;
4.較大社會安全事件;
5.其他突發應急事件。
(四)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安全第一
把保障職工群眾的生命財產和身體健康放在首位,切實加強職工和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防護。以人為本,構建和諧,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環境危害。
2.統一領導,分工負責
公司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負責本公司的突發應急事件的應急管理和應急處置工作,公司其他部門根據分工各司其職。
3.依靠科學,依法規范
遵循科學原理,依靠科學進步,依照法律法規,增強應急救援能力。依法規范應急救援工作,確保應急預案的科學性、權威性和可操作性。
4.預防為主,平戰結合
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堅持應急與預防相結合。及時掌握各種信息,做好應對突發事件的思想準備、預案準備、物質準備和經費準備,加強培訓演練,做到常備不懈。
二、組織機構及部門職責
(一)組織機構
1.公司應急預案領導小組成員和分工:
組長:__x總負責,第一時間報告突發事件,調查處理,完成災后恢復和總結。
副組長:__x調動人力物力,協調各方工作,防災減災。
成員:__x安全生產、自然災害及公共衛生事件防災措施監管,監督整改。
__x搜集信息,修訂預案。及時匯報聯絡,提供交通工具和后勤、醫務保障。
__x籌集、管理應急物資器材,確保應急物器材資供應。
__x負責應急小分隊,實施現場救援和治安。適時進行預案演練。
__x掌握思想動態,做好職工群眾工作。應對社會安全事件,處理善后,維護安定和諧。
2.應急小分隊
隊長:__x
成員:____________
(二)部門職責
(1)應急預案領導小組:
在各級人民政府和公司領導下開展工作,負責統一指導、協調突發事件應急救援工作,決定應急預案的啟動和終止,負責應急救援重大事項的決策、善后處理和工作總結。必要時協調當地人民政府、武警部隊和消防部隊參加應急救援工作。
(2)應急小分隊:
聽從應急領導小組長調遣,保持聯絡。隨時準備趕赴應急現場,實施救援和治安。平時組織必要的應急演練。
(3)各分廠:
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一方面進行生產活動,一方面提供盡可能多的人力,聽從指揮,投入應急救援工作。必要時全員投入應急救援工作。
(4)綜合管理部:
負責應急預案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及時通報突發事件,保持通信暢通,落實交通工具和后勤、醫務保障,做好災情評估。掌握思想動向,化解矛盾。表彰先進,查處失職和違紀行為。
(5)生產運行規劃部:
負責安全生產事故、自然災害和公共衛生事件的防災措施監管,督促隱患整改。保證動力、照明運行安全。配合做好災情評估。
(6)物資公司:
負責籌集、管理應急物資器材,確保應急物器材資供應。
(7)人力資源部:
負責參加工傷保險職工待遇的支付工作,協調應急救援工作中傷亡的從業人員的撫恤、補償、賠償工作。配合做好安撫穩定和善后處理工作。
(8)
財務部:負責必要的應急資金準備,從事突發事件受災情況統計報告編制,處理財產保險理賠事宜。
(9)其他部門:
協助綜合管理部,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三、現場緊急處置
1.突發事件發生后,公司第一時間上報災情、啟動應急救援預案、聯系當地救援力量。組織職工開展自救、互救。根據危害程度,疏散、撤離、安置可能受到事故波及的人員,實施醫療救護、衛生防疫及其他保障措施。
2.迅速控制危險源,保護現場。及時標明危險區域,封鎖危險場所,劃定警戒區,實行交通管制及其他控制措施。
3.立即調用救援物資和安全防護裝備,搶修被破壞的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電、供熱等公共設施。
4.采取防止發生次生、衍生事件的必要措施。
5.社會安全事件發生時,應及時聯系政府部門,強制隔離相互對抗或者以暴力行為參與沖突的當事人,迅速采取措施,控制事態發展。對特定區域內的建筑物、交通工具、設備設施以及燃料、燃氣、電力、水的供應進行控制。必要時封鎖有關場所、道路,查看現場人員的身份證件,限制有關公共場所內的活動。依法采取措施,盡快恢復生產秩序和社會秩序。
四、應急結束
當突發事件現場得以控制,環境合乎有關部門標準,導致次生、衍生事故隱患消除后,經應急預案領導小組確認和批準,現場應急處置工作結束,應急救援隊伍撤離現場。
五、后期處置
1.善后處理:
善后處理包括傷員救治、遇難人員親屬的安撫、撫恤、補償、救援費用支付、災后恢復生產或重建、污染物收集、清理與處理等事項。消除突發事件產生的后果和影響,確保企業穩定。
2.清點工作:
應急救援工作結束后,應認真核對參加應急救援人數,清點救援裝備、器材。
3.救災報告:
核算救災費用,整理應急救援記錄、圖紙、音像資料等,編寫救災報告。
4.總結報告:
突發事件應急救援結束后15天內,對應急救援工作進行總結,并書面報告集團和當地人民政府。報告內容包括:事件基本情況,接報后救援過程,救援組織指揮和應急預案執行情況,救援工作采取的主要措施和搶險或處置效果,救援工作的經驗教訓及建議等。
六、保障措施
(一)通信與信息保障
1.應急預案領導小組聯絡方式:
地點:公司綜合管理部(辦公大樓二樓)
電話:
傳真:
3.應急小分隊聯絡方式:
地點:公司門衛一號崗
電話:
(二)應急支援與保障
應急預案領導小組成員及各責任部門根據具體分工,提供救援物資裝備、應急隊伍、交通運輸、醫療衛生、環境治安及經費保障。
(三)宣傳培訓和演習
1.公眾信息交流
向職工說明本企業生產作業特性、危險性和可能存在的危害,廣泛宣傳應急救援有關法律法規和各類突發事件的預防、避免、避災、自救、互救的常識。
2.培訓
對職工和專兼職救援隊伍進行應急救援培訓,應急小分隊要加強日常戰備訓練,確保戰斗力。
2.演習
根據企業生產實際和可能存在的危險情況,定期組織應急救援演練,防患于未然。
(四)獎勵與責任
1.公司對在應急救援工作中有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進行表彰和獎勵。
2.職工參加應急救援工作或者協助維護社會秩序期間的工資待遇和福利待遇不變。
3.在應急救援工作中受傷、致殘或者死亡的職工,按國家有關部門規定給予醫療、補償、撫恤。救援工作中為搶救他人或搶救國家財產英勇犧牲的,報請地方人民政府批準后,追認為烈士。
4.對不服從調遣、臨陣脫逃、謊報情況的,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行政處分或經濟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五)監督檢查
1、更進一步發揮監管系統的作用。繼續以“市安全生產綜合監管系統”的完善應用為工作重點,在前期試行的《市安全生產綜合監管系統管理辦法》基礎上,進行修訂并下發,更進一步推進安全生產監管工作科學化、規范化和制度化。一是各級安監人員,要充分利用監管系統,研究、指導日常工作;二是市局將對監管系統中的相關內容進行升級、完善。修訂“企業隱患排查表”的相關內容,更新、完善“企業基本信息”,重新分級上傳“重大危險源”,完成地圖定位等。增加“隱患排查”未整改項的提醒功能,督促企業按期完成整改;三是分別完善監管系統與省局“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系統”、“省安全生產執法檢查信息系統”、“省安全生產應急資源數據庫”三系統的聯網,便于監管系統與省局各系統的互通。
2、對視頻監控系統安裝工作進行檢查驗收。依照修訂下發的《市安全生產綜合監管系統視頻信息管理辦法》進行檢查驗收,使監管系統視頻信息管理規范化、制度化、常態化。重點檢查工作完成、視頻運行、保障機制等,從技術和管理上確保各類企業視頻設施正常運行,視頻信息安全保存,對日常安全管理和事故后查找線索提供技術支撐。
3、切實抓好企業隱患排查自報表的審查、培訓工作。一是按照《市安全生產綜合監管系統管理辦法》的要求,認真落實安全隱患排查月報表填報內容審查制度,指定專人負責,抓好審查,提高監管系統的信息錄入質量,確保審查率達到100%。杜絕拒報、遲報、瞞報,逐步減少錯報現象;二是落實《企業隱患排查月報表》培訓制度,定期組織錯報和新調整崗位錄入人員培訓,規范企業填報人員行為,解決自查不實、排查不細、填報不規范等問題,逐步降低錯報率。
4、加大對拒報、遲報、錯報“隱患排查月報表”企業的處罰力度。對未按規定要求認真填報“隱患排查月報表”的相關企業,要按照分級管理的原則,依法進行嚴厲處罰。
(二)深化應急預案管理,大力提升應急救援演練水平
1、加大應急預案編制、修訂、備案工作力度。一是按照國家安監總局《關于印發安全監管部門應急預案框架指南的通知》的要求,編制、完善安全監管部門應急預案,抓好應急預案體系建設。二是要加大對重大危險源預案的管理,做到每一重大危險源都有預案,且可靠、實用。三是對各級安監部門、企業編制工作完成情況、編制質量情況、應急演練落實等情況進行檢查驗收。
2、按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演練指南》(AQ9007-2011)要求,大力提升應急救援演練水平。一是各區縣局年內至少組織一次高質量、綜合型的事故應急救援演練(包括出動消防車、120救護車等),并組織相關企業觀摩、學習。二是各企業從實際出發,有計劃地組織開展救援演練,對演練情況要總結分析,及時發現問題,不斷改進應急救援工作。危化品、非煤礦山企業要針對生產事故易發環節,年內至少組織開展一次救援演練。相關企業可根據生產工藝的特點,模擬事故狀態下,員工自救、互救和逃生的演練。三是各級安監部門可采取突擊抽查的方式,擬定題目,要求企業組織救援演練,以檢驗其日常演練水平。四是積極會同魯中?;窇本仍行暮汪斨械V山應急救援中心對企業開展應急救援技術服務。
3、加強應急救援檢查。按照國家總局、省局要求,組織相關人員,加大“兩節兩會”、安全生產月、汛期、冬季等期間,應急救援措施的檢查力度,避免和遏制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重點對企業應急救援器材設施配備情況、應急救援演練情況進行檢查,存在問題的及時下達整改指令,督促企業盡快整改。
(三)多管齊下,增強事故應急處置能力
1、更進一步發揮監管系統的作用。繼續以“市安全生產綜合監管系統”的完善應用為工作重點,在前期試行的《市安全生產綜合監管系統管理辦法》基礎上,進行修訂并下發,更進一步推進安全生產監管工作科學化、規范化和制度化。
一是各級安監人員,要充分利用監管系統,研究、指導日常工作;
二是市局將對監管系統中的相關內容進行升級、完善。修訂“企業隱患排查表”的相關內容,更新、完善“企業基本信息”,重新分級上傳“重大危險源”,完成地圖定位等。增加“隱患排查”未整改項的提醒功能,督促企業按期完成整改;
三是分別完善監管系統與省局“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系統”、“省安全生產執法檢查信息系統”、“省安全生產應急資源數據庫”三系統的聯網,便于監管系統與省局各系統的互通。
2、對視頻監控系統安裝工作進行檢查驗收。依照修訂下發的《市安全生產綜合監管系統視頻信息管理辦法》進行檢查驗收,使監管系統視頻信息管理規范化、制度化、常態化。重點檢查工作完成、視頻運行、保障機制等,從技術和管理上確保各類企業視頻設施正常運行,視頻信息安全保存,對日常安全管理和事故后查找線索提供技術支撐。
3、切實抓好企業隱患排查自報表的審查、培訓工作。
一是按照《市安全生產綜合監管系統管理辦法》的要求,認真落實安全隱患排查月報表填報內容審查制度,指定專人負責,抓好審查,提高監管系統的信息錄入質量,確保審查率達到100%。杜絕拒報、遲報、瞞報,逐步減少錯報現象;
二是落實《企業隱患排查月報表》培訓制度,定期組織錯報和新調整崗位錄入人員培訓,規范企業填報人員行為,解決自查不實、排查不細、填報不規范等問題,逐步降低錯報率。
4、加大對拒報、遲報、錯報“隱患排查月報表”企業的處罰力度。對未按規定要求認真填報“隱患排查月報表”的相關企業,要按照分級管理的原則,依法進行嚴厲處罰。
(二)深化應急預案管理,大力提升應急救援演練水平
1、加大應急預案編制、修訂、備案工作力度。
一是按照國家安監總局《關于印發安全監管部門應急預案框架指南的通知》的要求,編制、完善安全監管部門應急預案,抓好應急預案體系建設。
二是要加大對重大危險源預案的管理,做到每一重大危險源都有預案,且可靠、實用。
三是對各級安監部門、企業編制工作完成情況、編制質量情況、應急演練落實等情況進行檢查驗收。
2、按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演練指南》要求,大力提升應急救援演練水平。
一是各區縣局年內至少組織一次高質量、綜合型的事故應急救援演練(包括出動消防車、120救護車等),并組織相關企業觀摩、學習。
二是各企業從實際出發,有計劃地組織開展救援演練,對演練情況要總結分析,及時發現問題,不斷改進應急救援工作。?;贰⒎敲旱V山企業要針對生產事故易發環節,年內至少組織開展一次救援演練。相關企業可根據生產工藝的特點,模擬事故狀態下,員工自救、互救和逃生的演練。
三是各級安監部門可采取突擊抽查的方式,擬定題目,要求企業組織救援演練,以檢驗其日常演練水平。
四是積極會同魯中?;窇本仍行暮汪斨械V山應急救援中心對企業開展應急救援技術服務。
3、加強應急救援檢查。按照國家總局、省局要求,組織相關人員,加大“兩節兩會”、安全生產月、汛期、冬季等期間,應急救援措施的檢查力度,避免和遏制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重點對企業應急救援器材設施配備情況、應急救援演練情況進行檢查,存在問題的及時下達整改指令,督促企業盡快整改。
(三)多管齊下,增強事故應急處置能力
本預案所稱安全事故,是指在本單位電梯使用中發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人身安全和財物損失的事故,事故類別包括:
(一)電梯困人故障;
(二)由于剪切、墜落等原因造成的人身傷亡事故;
(三)由于觸電等原因造成的人身傷亡事故;
二、應急救援組織機構
(一)成立電梯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以下簡稱救援指揮部)??傊笓]由總經理擔任;副總指揮由分管安全的特種設備管理員擔任;各相關部門負責人為指揮部成員,參與現場搶險救援工作。
(二)設立現場救援組,由各安裝、維修班組人員兼職組成。組長由分管安全的特種設備管理員擔任,負責組織現場具體搶險救援工作;在指揮長到達現場之前,負責指揮現場搶險救援工作
三、應急救援組織的職責
(一) 指揮部職責
(1)組織有關部門按照應急救援預案迅速開展搶救工作,防止事故的進一步擴大,力爭把事故損失降到最低程度;
(2)根據事故發生狀態,統一布置應急救援預案的實施工作,并對應急處理工作中發生的爭議采取緊急處理措施;
(3)根據預案實施過程中發生的變化和問題,及時對預案進行修改和完善;
(4)緊急調用各類物資、人員、設備;
(5)當事故有危及周邊單位和人員的險情時,組織人員和物資疏散工作;
(6)配合上級有關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7)做好穩定秩序和傷亡人員的善后及安撫工作。
(二)現場總指揮的主要職責:
(1)負責召集各參與搶險救援部門的現場負責人研究現場救援方案,制定具體救援措施,明確各部門的職責分工;
(2)負責指揮現場應急救援工作。
三)副總指揮的職責:
負責組織實施具體搶險救援措施工作。
(四)現場救援組的職責:
(1)搶救現場傷員;
(2)保證現場救援通道的暢通。
四、應急救援的培訓與演練
(一) 培訓
按計劃組織工程技術人員、安裝、維修人員進行有效的培訓,從而具備完成其應急任務所需的知識和技能。
(1)每年進行一次培訓;
(2)新加入的人員及時培訓;
主要培訓以下內容:
(1)困人解救
(2)井道內作業;
(3)轎頂作業
(4)底坑作業
(5)廳層作業
(6)機房作業
(7)更換和割短鋼絲繩
(8)扶梯桁架作業
(9)施工用電常識
(10)墜落保護
(11)電動工具的安全使用;
(12)對危險源的突顯特性辯識;
(13)事故報警;
(14)緊急情況下人員的安全疏散;
(15)現場搶救的基本知識。
(二) 演練
應急預案和應急計劃確立后,按計劃組織工程技術人員、安裝、維修人員經過有效的培訓,單位工程技術人員、安裝、維修人員每年演練一次。每次演練結束,及時作出總結,對存有一定差距的在日后的工作中加以提高。
五、事故報告和現場保護
(一)本單位的xx部是事故報告的指定機構,聯系人:xxx,電話:xxxxxxx,xx部接到報告后及時向總指揮報告,總指揮根據有關法規及時、如實地向縣質量技術監督局和其他有關部門報告。
(二)嚴格保護事故現場
六、 應急處理
(一)接報事故后5分鐘內必須完成以下工作:
(1)立即報告公司主要領導,由總經理批準,立即啟動本應急救援預案,按照各自的職責和工作程序執行本預案。當總指揮不在時,由副總指揮負責組織指揮應急搶險救援工作。
(2)指揮部根據事故或險情情況,立即組織或指令事故發生地組織調集應急搶救人員、車輛、設備。組織搶救力量,迅速趕赴現場。
(3)立即組織或通知就近網點,組織調集應急搶救人員、車輛、設備。組織搶救力量,做好增援準備。
(二)應急處理措施:
(1)搶救方案根據現場實際發生事故情況,制定搶救方案,迅速投入開展搶救行動。
(2)傷員搶救立即與急救中心和醫院聯系,請求出動急救車輛并做好急救準備,確保傷員得到及時醫治。
(3)事故現場取證救助行動中,安排人員同時做好事故調查取證工作,以利于事故處理,防止證據遺失。
(4)在救助行動中,救助人員應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配齊安全設施和防護工具,加強自我保護,確保搶救行動過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
七、應急總結與獎懲
應急救援工作結束后,指揮部組織相關部門認真進行總結、分析,吸取事故事件的教訓,及時進行整改,對有關單位和人員進行獎懲。
規范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應急管理和應急響應程序,及時有效地實施應急救援工作,最大程度地減少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維護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和社會穩定。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和《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等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制定本預案。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下列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應對工作:
(1)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蹤),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者100人以上中毒(重傷),或者需要緊急轉移安置10萬人以上,或者直接經濟損失1億元以上的特別重大安全生產事故災難。
(2)超出省(區、市)人民政府應急處置能力,或者跨省級行政區、跨多個領域(行業和部門)的安全生產事故災難。
(3)需要國務院安全生產委員會(以下簡稱國務院安委會)處置的安全生產事故災難。
1.4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最大程度地預防和減少安全生產事故災難造成的人員傷亡作為首要任務。切實加強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防護。充分發揮人的主觀能動性,充分發揮專業救援力量的骨干作用和人民群眾的基礎作用。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國務院統一領導和國務院安委會組織協調下,各?。▍^、市)人民政府和國務院有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和權限,負責有關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應急管理和應急處置工作。企業要認真履行安全生產責任主體的職責,建立安全生產應急預案和應急機制。
(3)條塊結合,屬地為主。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現場應急處置的領導和指揮以地方人民政府為主,實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行政首長負責制。有關部門應當與地方人民政府密切配合,充分發揮指導和協調作用。
(4)依靠科學,依法規范。采用先進技術,充分發揮專家作用,實行科學民主決策。采用先進的救援裝備和技術,增強應急救援能力。依法規范應急救援工作,確保應急預案的科學性、權威性和可操作性。
(5)預防為主,平戰結合。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堅持事故災難應急與預防工作相結合。做好預防、預測、預警和預報工作,做好常態下的風險評估、物資儲備、隊伍建設、完善裝備、預案演練等工作。
2組織體系及相關機構職責
2.1組織體系
全國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組織體系由國務院安委會、國務院有關部門、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領導機構、綜合協調指揮機構、專業協調指揮機構、應急支持保障部門、應急救援隊伍和生產經營單位組成。
國家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領導機構為國務院安委會,綜合協調指揮機構為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國家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中心具體承擔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管理工作,專業協調指揮機構為國務院有關部門管理的專業領域應急救援指揮機構。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的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機構由地方政府確定。
應急救援隊伍主要包括消防部隊、專業應急救援隊伍、生產經營單位的應急救援隊伍、社會力量、志愿者隊伍及有關國際救援力量等。
國務院安委會各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履行本部門的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和保障方面的職責,負責制訂、管理并實施有關應急預案。
2.2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及職責
現場應急救援指揮以屬地為主,事發地?。▍^、市)人民政府成立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指揮所有參與應急救援的隊伍和人員,及時向國務院報告事故災難事態發展及救援情況,同時抄送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
涉及多個領域、跨省級行政區或影響特別重大的事故災難,根據需要由國務院安委會或者國務院有關部門組織成立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應急救援協調指揮工作。
3預警預防機制
3.1事故災難監控與信息報告
國務院有關部門和省(區、市)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重大危險源的監控,對可能引發特別重大事故的險情,或者其他災害、災難可能引發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重要信息應及時上報。
特別重大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發生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報告單位負責人,單位負責人接到報告后,應當立即報告當地人民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中央企業在上報當地政府的同時應當上報企業總部。當地人民政府接到報告后應當立即報告上級政府,國務院有關部門、單位、中央企業和事故災難發生地的?。▍^、市)人民政府應當在接到報告后2小時內,向國務院報告,同時抄送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
自然災害、公共衛生和社會安全方面的突發事件可能引發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信息,有關各級、各類應急指揮機構均應及時通報同級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指揮機構應當及時分析處理,并按照分級管理的程序逐級上報,緊急情況下,可越級上報。
發生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有關部門、單位要及時、主動向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國務院有關部門提供與事故應急救援有關的資料。事故災難發生地安全監管部門提供事故前監督檢查的有關資料,為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國務院有關部門研究制訂救援方案提供參考。
3.2預警行動
各級、各部門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機構接到可能導致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信息后,按照應急預案及時研究確定應對方案,并通知有關部門、單位采取相應行動預防事故發生。
4應急響應
4.1分級響應
Ⅰ級應急響應行動(具體標準見1.3)由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或國務院有關部門組織實施。當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或國務院有關部門進行Ⅰ級應急響應行動時,事發地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按照相應的預案全力以赴組織救援,并及時向國務院及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國務院有關部門報告救援工作進展情況。
Ⅱ級及以下應急響應行動的組織實施由省級人民政府決定。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根據事故災難或險情的嚴重程度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超出其應急救援處置能力時,及時報請上一級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啟動上一級應急預案實施救援。
4.1.1國務院有關部門的響應
Ⅰ級響應時,國務院有關部門啟動并實施本部門相關的應急預案,組織應急救援,并及時向國務院及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報告救援工作進展情況。需要其他部門應急力量支援時,及時提出請求。
根據發生的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類別,國務院有關部門按照其職責和預案進行響應。
4.1.2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的響應
(1)及時向國務院報告安全生產事故災難基本情況、事態發展和救援進展情況。
(2)開通與事故災難發生地的省級應急救援指揮機構、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相關專業應急救援指揮機構的通信聯系,隨時掌握事態發展情況。
(3)根據有關部門和專家的建議,通知相關應急救援指揮機構隨時待命,為地方或專業應急救援指揮機構提供技術支持。
(4)派出有關人員和專家趕赴現場參加、指導現場應急救援,必要時協調專業應急力量增援。
(5)對可能或者已經引發自然災害、公共衛生和社會安全突發事件的,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要及時上報國務院,同時負責通報相關領域的應急救援指揮機構。
(6)組織協調特別重大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工作。
(7)協調落實其他有關事項。
4.2指揮和協調
進入Ⅰ級響應后,國務院有關部門及其專業應急救援指揮機構立即按照預案組織相關應急救援力量,配合地方政府組織實施應急救援。
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根據事故災難的情況開展應急救援協調工作。通知有關部門及其應急機構、救援隊伍和事發地毗鄰省(區、市)人民政府應急救援指揮機構,相關機構按照各自應急預案提供增援或保障。有關應急隊伍在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統一指揮下,密切配合,共同實施搶險救援和緊急處置行動。
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現場應急救援的指揮,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成立前,事發單位和先期到達的應急救援隊伍必須迅速、有效地實施先期處置,事故災難發生地人民政府負責協調,全力控制事故災難發展態勢,防止次生、衍生和耦合事故(事件)發生,果斷控制或切斷事故災害鏈。
中央企業發生事故災難時,其總部應全力調動相關資源,有效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4.3緊急處置
現場處置主要依靠本行政區域內的應急處置力量。事故災難發生后,發生事故的單位和當地人民政府按照應急預案迅速采取措施。
根據事態發展變化情況,出現急劇惡化的特殊險情時,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在充分考慮專家和有關方面意見的基礎上,依法及時采取緊急處置措施。
4.4醫療衛生救助
事發地衛生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組織開展緊急醫療救護和現場衛生處置工作。
衛生部或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根據地方人民政府的請求,及時協調有關專業醫療救護機構和??漆t院派出有關專家、提供特種藥品和特種救治裝備進行支援。
事故災難發生地疾病控制中心根據事故類型,按照專業規程進行現場防疫工作。
4.5應急人員的安全防護
現場應急救援人員應根據需要攜帶相應的專業防護裝備,采取安全防護措施,嚴格執行應急救援人員進入和離開事故現場的相關規定。
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根據需要具體協調、調集相應的安全防護裝備。
4.6群眾的安全防護
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組織群眾的安全防護工作,主要工作內容如下:
(1)企業應當與當地政府、社區建立應急互動機制,確定保護群眾安全需要采取的防護措施。
(2)決定應急狀態下群眾疏散、轉移和安置的方式、范圍、路線、程序。
(3)指定有關部門負責實施疏散、轉移。
(4)啟用應急避難場所。
(5)開展醫療防疫和疾病控制工作。
(6)負責治安管理。
4.7社會力量的動員與參與
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組織調動本行政區域社會力量參與應急救援工作。
超出事發地省級人民政府處置能力時,省級人民政府向國務院申請本行政區域外的社會力量支援,國務院辦公廳協調有關省級人民政府、國務院有關部門組織社會力量進行支援。
4.8現場檢測與評估
根據需要,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成立事故現場檢測、鑒定與評估小組,綜合分析和評價檢測數據,查找事故原因,評估事故發展趨勢,預測事故后果,為制訂現場搶救方案和事故調查提供參考。檢測與評估報告要及時上報。
4.9信息
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會同有關部門具體負責特別重大安全生產事故災難信息的工作。
4.10應急結束
當遇險人員全部得救,事故現場得以控制,環境符合有關標準,導致次生、衍生事故隱患消除后,經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確認和批準,現場應急處置工作結束,應急救援隊伍撤離現場。由事故發生地省級人民政府宣布應急結束。
5后期處置
5.1善后處置
省級人民政府會同相關部門(單位)負責組織特別重大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善后處置工作,包括人員安置、補償,征用物資補償,災后重建,污染物收集、清理與處理等事項。盡快消除事故影響,妥善安置和慰問受害及受影響人員,保證社會穩定,盡快恢復正常秩序。
5.2保險
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發生后,保險機構及時開展應急救援人員保險受理和受災人員保險理賠工作。
5.3事故災難調查報告、經驗教訓總結及改進建議
特別重大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由國務院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組成調查組進行調查;必要時,國務院直接組成調查組或者授權有關部門組成調查組。
安全生產事故災難善后處置工作結束后,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分析總結應急救援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應急救援工作的建議,完成應急救援總結報告并及時上報。
6保障措施
6.1通信與信息保障
建立健全國家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綜合信息網絡系統和重大安全生產事故災難信息報告系統;建立完善救援力量和資源信息數據庫;規范信息獲取、分析、、報送格式和程序,保證應急機構之間的信息資源共享,為應急決策提供相關信息支持。
有關部門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和省級應急救援指揮機構負責本部門、本地區相關信息收集、分析和處理,定期向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報送有關信息,重要信息和變更信息要及時報送,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負責收集、分析和處理全國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有關信息。
6.2應急支援與保障
6.2.1救援裝備保障
各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和企業根據實際情況和需要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裝備。專業應急救援指揮機構應當掌握本專業的特種救援裝備情況,各專業隊伍按規程配備救援裝備。
6.2.2應急隊伍保障
礦山、危險化學品、交通運輸等行業或領域的企業應當依法組建和完善救援隊伍。各級、各行業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機構負責檢查并掌握相關應急救援力量的建設和準備情況。
6.2.3交通運輸保障
發生特別重大安全生產事故災難后,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或有關部門根據救援需要及時協調民航、交通和鐵路等行政主管部門提供交通運輸保障。地方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對事故現場進行道路交通管制,根據需要開設應急救援特別通道,道路受損時應迅速組織搶修,確保救災物資、器材和人員運送及時到位,滿足應急處置工作需要。
6.2.4醫療衛生保障
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急救醫療服務網絡的建設,配備相應的醫療救治藥物、技術、設備和人員,提高醫療衛生機構應對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救治能力。
6.2.5物資保障
國務院有關部門和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企業,應當建立應急救援設施、設備、救治藥品和醫療器械等儲備制度,儲備必要的應急物資和裝備。
各專業應急救援機構根據實際情況,負責監督應急物資的儲備情況、掌握應急物資的生產加工能力儲備情況。
6.2.6資金保障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做好事故應急救援必要的資金準備。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資金首先由事故責任單位承擔,事故責任單位暫時無力承擔的,由當地政府協調解決。國家處置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所需工作經費按照《財政應急保障預案》的規定解決。
6.2.7社會動員保障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根據需要動員和組織社會力量參與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應急救援。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協調調用事發地以外的有關社會應急力量參與增援時,地方人民政府要為其提供各種必要保障。
6.2.8應急避難場所保障
直轄市、省會城市和大城市人民政府負責提供特別重大事故災難發生時人員避難需要的場所。
6.3技術儲備與保障
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成立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專家組,為應急救援提供技術支持和保障。要充分利用安全生產技術支撐體系的專家和機構,研究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重大問題,開發應急技術和裝備。
6.4宣傳、培訓和演習
6.4.1公眾信息交流
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和有關部門組織應急法律法規和事故預防、避險、避災、自救、互救常識的宣傳工作,各種媒體提供相關支持。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結合本地實際,負責本地相關宣傳、教育工作,提高全民的危機意識。
企業與所在地政府、社區建立互動機制,向周邊群眾宣傳相關應急知識。
6.4.2培訓
有關部門組織各級應急管理機構以及專業救援隊伍的相關人員進行上崗前培訓和業務培訓。
有關部門、單位可根據自身實際情況,做好兼職應急救援隊伍的培訓,積極組織社會志愿者的培訓,提高公眾自救、互救能力。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將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管理內容列入行政干部培訓的課程。
6.4.3演習
各專業應急機構每年至少組織一次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演習。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每兩年至少組織一次聯合演習。各企事業單位應當根據自身特點,定期組織本單位的應急救援演習。演習結束后應及時進行總結。
6.5監督檢查
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對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實施的全過程進行監督檢查。
7附則
7.1預案管理與更新
隨著應急救援相關法律法規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門職責或應急資源發生變化,以及實施過程中發現存在問題或出現新的情況,應及時修訂完善本預案。
本預案有關數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7.2獎勵與責任追究
7.2.1獎勵
在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表現之一的單位和個人,應依據有關規定給予獎勵:
(1)出色完成應急處置任務,成績顯著的。
(2)防止或搶救事故災難有功,使國家、集體和人民群眾的財產免受損失或者減少損失的。
(3)對應急救援工作提出重大建議,實施效果顯著的。
(4)有其他特殊貢獻的。
7.2.2責任追究
在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按照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對有關責任人員視情節和危害后果,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機關給予行政處分;其中,對國家公務員和國家行政機關任命的其他人員,分別由任免機關或者監察機關給予行政處分;屬于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不按照規定制訂事故應急預案,拒絕履行應急準備義務的。
(2)不按照規定報告、通報事故災難真實情況的。
(3)拒不執行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不服從命令和指揮,或者在應急響應時臨陣脫逃的。
(4)盜竊、挪用、貪污應急工作資金或者物資的。
(5)阻礙應急工作人員依法執行任務或者進行破壞活動的。
(6)散布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的。
(7)有其他危害應急工作行為的。
7.3國際溝通與協作
規范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應急管理和應急響應程序,及時有效地實施應急救援工作,最大程度地減少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維護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和社會穩定。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和《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等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制定本預案。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下列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應對工作:
(1)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蹤),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者100人以上中毒(重傷),或者需要緊急轉移安置10萬人以上,或者直接經濟損失1億元以上的特別重大安全生產事故災難。
(2)超出省(區、市)人民政府應急處置能力,或者跨省級行政區、跨多個領域(行業和部門)的安全生產事故災難。
(3)需要國務院安全生產委員會(以下簡稱國務院安委會)處置的安全生產事故災難。
1.4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最大程度地預防和減少安全生產事故災難造成的人員傷亡作為首要任務。切實加強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防護。充分發揮人的主觀能動性,充分發揮專業救援力量的骨干作用和人民群眾的基礎作用。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國務院統一領導和國務院安委會組織協調下,各省(區、市)人民政府和國務院有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和權限,負責有關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應急管理和應急處置工作。企業要認真履行安全生產責任主體的職責,建立安全生產應急預案和應急機制。
(3)條塊結合,屬地為主。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現場應急處置的領導和指揮以地方人民政府為主,實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行政首長負責制。有關部門應當與地方人民政府密切配合,充分發揮指導和協調作用。
(4)依靠科學,依法規范。采用先進技術,充分發揮專家作用,實行科學民主決策。采用先進的救援裝備和技術,增強應急救援能力。依法規范應急救援工作,確保應急預案的科學性、權威性和可操作性。
(5)預防為主,平戰結合。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堅持事故災難應急與預防工作相結合。做好預防、預測、預警和預報工作,做好常態下的風險評估、物資儲備、隊伍建設、完善裝備、預案演練等工作。
2組織體系及相關機構職責
2.1組織體系
全國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組織體系由國務院安委會、國務院有關部門、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領導機構、綜合協調指揮機構、專業協調指揮機構、應急支持保障部門、應急救援隊伍和生產經營單位組成。
國家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領導機構為國務院安委會,綜合協調指揮機構為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國家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中心具體承擔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管理工作,專業協調指揮機構為國務院有關部門管理的專業領域應急救援指揮機構。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的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機構由地方政府確定。
應急救援隊伍主要包括消防部隊、專業應急救援隊伍、生產經營單位的應急救援隊伍、社會力量、志愿者隊伍及有關國際救援力量等。
國務院安委會各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履行本部門的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和保障方面的職責,負責制訂、管理并實施有關應急預案。
2.2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及職責
現場應急救援指揮以屬地為主,事發地?。▍^、市)人民政府成立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F場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指揮所有參與應急救援的隊伍和人員,及時向國務院報告事故災難事態發展及救援情況,同時抄送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
涉及多個領域、跨省級行政區或影響特別重大的事故災難,根據需要由國務院安委會或者國務院有關部門組織成立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應急救援協調指揮工作。
3預警預防機制
3.1事故災難監控與信息報告
國務院有關部門和?。▍^、市)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重大危險源的監控,對可能引發特別重大事故的險情,或者其他災害、災難可能引發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重要信息應及時上報。
特別重大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發生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報告單位負責人,單位負責人接到報告后,應當立即報告當地人民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中央企業在上報當地政府的同時應當上報企業總部。當地人民政府接到報告后應當立即報告上級政府,國務院有關部門、單位、中央企業和事故災難發生地的?。▍^、市)人民政府應當在接到報告后2小時內,向國務院報告,同時抄送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
自然災害、公共衛生和社會安全方面的突發事件可能引發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信息,有關各級、各類應急指揮機構均應及時通報同級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指揮機構應當及時分析處理,并按照分級管理的程序逐級上報,緊急情況下,可越級上報。
發生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有關部門、單位要及時、主動向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國務院有關部門提供與事故應急救援有關的資料。事故災難發生地安全監管部門提供事故前監督檢查的有關資料,為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國務院有關部門研究制訂救援方案提供參考。
3.2預警行動
各級、各部門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機構接到可能導致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信息后,按照應急預案及時研究確定應對方案,并通知有關部門、單位采取相應行動預防事故發生。
4應急響應
4.1分級響應
Ⅰ級應急響應行動(具體標準見1.3)由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或國務院有關部門組織實施。當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或國務院有關部門進行Ⅰ級應急響應行動時,事發地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按照相應的預案全力以赴組織救援,并及時向國務院及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國務院有關部門報告救援工作進展情況。
Ⅱ級及以下應急響應行動的組織實施由省級人民政府決定。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根據事故災難或險情的嚴重程度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超出其應急救援處置能力時,及時報請上一級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啟動上一級應急預案實施救援。
4.1.1國務院有關部門的響應
Ⅰ級響應時,國務院有關部門啟動并實施本部門相關的應急預案,組織應急救援,并及時向國務院及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報告救援工作進展情況。需要其他部門應急力量支援時,及時提出請求。
根據發生的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類別,國務院有關部門按照其職責和預案進行響應。
4.1.2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的響應
(1)及時向國務院報告安全生產事故災難基本情況、事態發展和救援進展情況。
(2)開通與事故災難發生地的省級應急救援指揮機構、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相關專業應急救援指揮機構的通信聯系,隨時掌握事態發展情況。
(3)根據有關部門和專家的建議,通知相關應急救援指揮機構隨時待命,為地方或專業應急救援指揮機構提供技術支持。
(4)派出有關人員和專家趕赴現場參加、指導現場應急救援,必要時協調專業應急力量增援。
(5)對可能或者已經引發自然災害、公共衛生和社會安全突發事件的,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要及時上報國務院,同時負責通報相關領域的應急救援指揮機構。
(6)組織協調特別重大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工作。
(7)協調落實其他有關事項。
4.2指揮和協調
進入Ⅰ級響應后,國務院有關部門及其專業應急救援指揮機構立即按照預案組織相關應急救援力量,配合地方政府組織實施應急救援。
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根據事故災難的情況開展應急救援協調工作。通知有關部門及其應急機構、救援隊伍和事發地毗鄰?。▍^、市)人民政府應急救援指揮機構,相關機構按照各自應急預案提供增援或保障。有關應急隊伍在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統一指揮下,密切配合,共同實施搶險救援和緊急處置行動。
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現場應急救援的指揮,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成立前,事發單位和先期到達的應急救援隊伍必須迅速、有效地實施先期處置,事故災難發生地人民政府負責協調,全力控制事故災難發展態勢,防止次生、衍生和耦合事故(事件)發生,果斷控制或切斷事故災害鏈。
中央企業發生事故災難時,其總部應全力調動相關資源,有效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4.3緊急處置
現場處置主要依靠本行政區域內的應急處置力量。事故災難發生后,發生事故的單位和當地人民政府按照應急預案迅速采取措施。
根據事態發展變化情況,出現急劇惡化的特殊險情時,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在充分考慮專家和有關方面意見的基礎上,依法及時采取緊急處置措施。
4.4醫療衛生救助
事發地衛生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組織開展緊急醫療救護和現場衛生處置工作。
衛生部或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根據地方人民政府的請求,及時協調有關專業醫療救護機構和專科醫院派出有關專家、提供特種藥品和特種救治裝備進行支援。
事故災難發生地疾病控制中心根據事故類型,按照專業規程進行現場防疫工作。
4.5應急人員的安全防護
現場應急救援人員應根據需要攜帶相應的專業防護裝備,采取安全防護措施,嚴格執行應急救援人員進入和離開事故現場的相關規定。
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根據需要具體協調、調集相應的安全防護裝備。
4.6群眾的安全防護
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組織群眾的安全防護工作,主要工作內容如下:
(1)企業應當與當地政府、社區建立應急互動機制,確定保護群眾安全需要采取的防護措施。
(2)決定應急狀態下群眾疏散、轉移和安置的方式、范圍、路線、程序。
(3)指定有關部門負責實施疏散、轉移。
(4)啟用應急避難場所。
(5)開展醫療防疫和疾病控制工作。
(6)負責治安管理。
4.7社會力量的動員與參與
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組織調動本行政區域社會力量參與應急救援工作。
超出事發地省級人民政府處置能力時,省級人民政府向國務院申請本行政區域外的社會力量支援,國務院辦公廳協調有關省級人民政府、國務院有關部門組織社會力量進行支援。
4.8現場檢測與評估
根據需要,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成立事故現場檢測、鑒定與評估小組,綜合分析和評價檢測數據,查找事故原因,評估事故發展趨勢,預測事故后果,為制訂現場搶救方案和事故調查提供參考。檢測與評估報告要及時上報。
4.9信息
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會同有關部門具體負責特別重大安全生產事故災難信息的工作。
4.10應急結束
當遇險人員全部得救,事故現場得以控制,環境符合有關標準,導致次生、衍生事故隱患消除后,經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確認和批準,現場應急處置工作結束,應急救援隊伍撤離現場。由事故發生地省級人民政府宣布應急結束。
5后期處置
5.1善后處置
省級人民政府會同相關部門(單位)負責組織特別重大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善后處置工作,包括人員安置、補償,征用物資補償,災后重建,污染物收集、清理與處理等事項。盡快消除事故影響,妥善安置和慰問受害及受影響人員,保證社會穩定,盡快恢復正常秩序。
5.2保險
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發生后,保險機構及時開展應急救援人員保險受理和受災人員保險理賠工作。
5.3事故災難調查報告、經驗教訓總結及改進建議
特別重大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由國務院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組成調查組進行調查;必要時,國務院直接組成調查組或者授權有關部門組成調查組。
安全生產事故災難善后處置工作結束后,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分析總結應急救援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應急救援工作的建議,完成應急救援總結報告并及時上報。
6保障措施
6.1通信與信息保障
建立健全國家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綜合信息網絡系統和重大安全生產事故災難信息報告系統;建立完善救援力量和資源信息數據庫;規范信息獲取、分析、、報送格式和程序,保證應急機構之間的信息資源共享,為應急決策提供相關信息支持。
有關部門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和省級應急救援指揮機構負責本部門、本地區相關信息收集、分析和處理,定期向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報送有關信息,重要信息和變更信息要及時報送,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負責收集、分析和處理全國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有關信息。
6.2應急支援與保障
6.2.1救援裝備保障
各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和企業根據實際情況和需要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裝備。專業應急救援指揮機構應當掌握本專業的特種救援裝備情況,各專業隊伍按規程配備救援裝備。
6.2.2應急隊伍保障
礦山、危險化學品、交通運輸等行業或領域的企業應當依法組建和完善救援隊伍。各級、各行業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機構負責檢查并掌握相關應急救援力量的建設和準備情況。
6.2.3交通運輸保障
發生特別重大安全生產事故災難后,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或有關部門根據救援需要及時協調民航、交通和鐵路等行政主管部門提供交通運輸保障。地方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對事故現場進行道路交通管制,根據需要開設應急救援特別通道,道路受損時應迅速組織搶修,確保救災物資、器材和人員運送及時到位,滿足應急處置工作需要。
6.2.4醫療衛生保障
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急救醫療服務網絡的建設,配備相應的醫療救治藥物、技術、設備和人員,提高醫療衛生機構應對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救治能力。
6.2.5物資保障
國務院有關部門和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企業,應當建立應急救援設施、設備、救治藥品和醫療器械等儲備制度,儲備必要的應急物資和裝備。
各專業應急救援機構根據實際情況,負責監督應急物資的儲備情況、掌握應急物資的生產加工能力儲備情況。
6.2.6資金保障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做好事故應急救援必要的資金準備。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資金首先由事故責任單位承擔,事故責任單位暫時無力承擔的,由當地政府協調解決。國家處置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所需工作經費按照《財政應急保障預案》的規定解決。
6.2.7社會動員保障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根據需要動員和組織社會力量參與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應急救援。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協調調用事發地以外的有關社會應急力量參與增援時,地方人民政府要為其提供各種必要保障。
6.2.8應急避難場所保障
直轄市、省會城市和大城市人民政府負責提供特別重大事故災難發生時人員避難需要的場所。
6.3技術儲備與保障
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成立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專家組,為應急救援提供技術支持和保障。要充分利用安全生產技術支撐體系的專家和機構,研究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重大問題,開發應急技術和裝備。
6.4宣傳、培訓和演習
6.4.1公眾信息交流
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和有關部門組織應急法律法規和事故預防、避險、避災、自救、互救常識的宣傳工作,各種媒體提供相關支持。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結合本地實際,負責本地相關宣傳、教育工作,提高全民的危機意識。
企業與所在地政府、社區建立互動機制,向周邊群眾宣傳相關應急知識。
6.4.2培訓
有關部門組織各級應急管理機構以及專業救援隊伍的相關人員進行上崗前培訓和業務培訓。
有關部門、單位可根據自身實際情況,做好兼職應急救援隊伍的培訓,積極組織社會志愿者的培訓,提高公眾自救、互救能力。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將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管理內容列入行政干部培訓的課程。
6.4.3演習
各專業應急機構每年至少組織一次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演習。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每兩年至少組織一次聯合演習。各企事業單位應當根據自身特點,定期組織本單位的應急救援演習。演習結束后應及時進行總結。
6.5監督檢查
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對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實施的全過程進行監督檢查。
7附則
7.1預案管理與更新
隨著應急救援相關法律法規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門職責或應急資源發生變化,以及實施過程中發現存在問題或出現新的情況,應及時修訂完善本預案。
本預案有關數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7.2獎勵與責任追究
7.2.1獎勵
在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表現之一的單位和個人,應依據有關規定給予獎勵:
(1)出色完成應急處置任務,成績顯著的。
(2)防止或搶救事故災難有功,使國家、集體和人民群眾的財產免受損失或者減少損失的。
(3)對應急救援工作提出重大建議,實施效果顯著的。
(4)有其他特殊貢獻的。
7.2.2責任追究
在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按照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對有關責任人員視情節和危害后果,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機關給予行政處分;其中,對國家公務員和國家行政機關任命的其他人員,分別由任免機關或者監察機關給予行政處分;屬于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不按照規定制訂事故應急預案,拒絕履行應急準備義務的。
(2)不按照規定報告、通報事故災難真實情況的。
(3)拒不執行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不服從命令和指揮,或者在應急響應時臨陣脫逃的。
(4)盜竊、挪用、貪污應急工作資金或者物資的。
(5)阻礙應急工作人員依法執行任務或者進行破壞活動的。
(6)散布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的。
(7)有其他危害應急工作行為的。
7.3國際溝通與協作
規范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應急管理和應急響應程序,及時有效地實施應急救援工作,最大程度地減少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維護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和社會穩定。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和《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等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制定本預案。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下列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應對工作:
(1)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蹤),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者100人以上中毒(重傷),或者需要緊急轉移安置10萬人以上,或者直接經濟損失1億元以上的特別重大安全生產事故災難。
(2)超出省(區、市)人民政府應急處置能力,或者跨省級行政區、跨多個領域(行業和部門)的安全生產事故災難。
(3)需要國務院安全生產委員會(以下簡稱國務院安委會)處置的安全生產事故災難。
1.4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最大程度地預防和減少安全生產事故災難造成的人員傷亡作為首要任務。切實加強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防護。充分發揮人的主觀能動性,充分發揮專業救援力量的骨干作用和人民群眾的基礎作用。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國務院統一領導和國務院安委會組織協調下,各?。▍^、市)人民政府和國務院有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和權限,負責有關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應急管理和應急處置工作。企業要認真履行安全生產責任主體的職責,建立安全生產應急預案和應急機制。
(3)條塊結合,屬地為主。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現場應急處置的領導和指揮以地方人民政府為主,實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行政首長負責制。有關部門應當與地方人民政府密切配合,充分發揮指導和協調作用。
(4)依靠科學,依法規范。采用先進技術,充分發揮專家作用,實行科學民主決策。采用先進的救援裝備和技術,增強應急救援能力。依法規范應急救援工作,確保應急預案的科學性、權威性和可操作性。
(5)預防為主,平戰結合。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堅持事故災難應急與預防工作相結合。做好預防、預測、預警和預報工作,做好常態下的風險評估、物資儲備、隊伍建設、完善裝備、預案演練等工作。
2組織體系及相關機構職責
2.1組織體系
全國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組織體系由國務院安委會、國務院有關部門、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領導機構、綜合協調指揮機構、專業協調指揮機構、應急支持保障部門、應急救援隊伍和生產經營單位組成。
國家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領導機構為國務院安委會,綜合協調指揮機構為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國家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中心具體承擔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管理工作,專業協調指揮機構為國務院有關部門管理的專業領域應急救援指揮機構。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的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機構由地方政府確定。
應急救援隊伍主要包括消防部隊、專業應急救援隊伍、生產經營單位的應急救援隊伍、社會力量、志愿者隊伍及有關國際救援力量等。
國務院安委會各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履行本部門的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和保障方面的職責,負責制訂、管理并實施有關應急預案。
2.2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及職責
現場應急救援指揮以屬地為主,事發地?。▍^、市)人民政府成立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F場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指揮所有參與應急救援的隊伍和人員,及時向國務院報告事故災難事態發展及救援情況,同時抄送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
涉及多個領域、跨省級行政區或影響特別重大的事故災難,根據需要由國務院安委會或者國務院有關部門組織成立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應急救援協調指揮工作。
3預警預防機制
3.1事故災難監控與信息報告
國務院有關部門和?。▍^、市)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重大危險源的監控,對可能引發特別重大事故的險情,或者其他災害、災難可能引發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重要信息應及時上報。
特別重大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發生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報告單位負責人,單位負責人接到報告后,應當立即報告當地人民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中央企業在上報當地政府的同時應當上報企業總部。當地人民政府接到報告后應當立即報告上級政府,國務院有關部門、單位、中央企業和事故災難發生地的省(區、市)人民政府應當在接到報告后2小時內,向國務院報告,同時抄送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
自然災害、公共衛生和社會安全方面的突發事件可能引發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信息,有關各級、各類應急指揮機構均應及時通報同級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指揮機構應當及時分析處理,并按照分級管理的程序逐級上報,緊急情況下,可越級上報。
發生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有關部門、單位要及時、主動向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國務院有關部門提供與事故應急救援有關的資料。事故災難發生地安全監管部門提供事故前監督檢查的有關資料,為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國務院有關部門研究制訂救援方案提供參考。
3.2預警行動
各級、各部門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機構接到可能導致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信息后,按照應急預案及時研究確定應對方案,并通知有關部門、單位采取相應行動預防事故發生。
4應急響應
4.1分級響應
Ⅰ級應急響應行動(具體標準見1.3)由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或國務院有關部門組織實施。當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或國務院有關部門進行Ⅰ級應急響應行動時,事發地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按照相應的預案全力以赴組織救援,并及時向國務院及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國務院有關部門報告救援工作進展情況。
Ⅱ級及以下應急響應行動的組織實施由省級人民政府決定。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根據事故災難或險情的嚴重程度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超出其應急救援處置能力時,及時報請上一級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啟動上一級應急預案實施救援。
4.1.1國務院有關部門的響應
Ⅰ級響應時,國務院有關部門啟動并實施本部門相關的應急預案,組織應急救援,并及時向國務院及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報告救援工作進展情況。需要其他部門應急力量支援時,及時提出請求。
根據發生的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類別,國務院有關部門按照其職責和預案進行響應。
4.1.2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的響應
(1)及時向國務院報告安全生產事故災難基本情況、事態發展和救援進展情況。
(2)開通與事故災難發生地的省級應急救援指揮機構、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相關專業應急救援指揮機構的通信聯系,隨時掌握事態發展情況。
(3)根據有關部門和專家的建議,通知相關應急救援指揮機構隨時待命,為地方或專業應急救援指揮機構提供技術支持。
(4)派出有關人員和專家趕赴現場參加、指導現場應急救援,必要時協調專業應急力量增援。
(5)對可能或者已經引發自然災害、公共衛生和社會安全突發事件的,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要及時上報國務院,同時負責通報相關領域的應急救援指揮機構。
(6)組織協調特別重大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工作。
(7)協調落實其他有關事項。
4.2指揮和協調
進入Ⅰ級響應后,國務院有關部門及其專業應急救援指揮機構立即按照預案組織相關應急救援力量,配合地方政府組織實施應急救援。
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根據事故災難的情況開展應急救援協調工作。通知有關部門及其應急機構、救援隊伍和事發地毗鄰省(區、市)人民政府應急救援指揮機構,相關機構按照各自應急預案提供增援或保障。有關應急隊伍在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統一指揮下,密切配合,共同實施搶險救援和緊急處置行動。
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現場應急救援的指揮,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成立前,事發單位和先期到達的應急救援隊伍必須迅速、有效地實施先期處置,事故災難發生地人民政府負責協調,全力控制事故災難發展態勢,防止次生、衍生和耦合事故(事件)發生,果斷控制或切斷事故災害鏈。
中央企業發生事故災難時,其總部應全力調動相關資源,有效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4.3緊急處置
現場處置主要依靠本行政區域內的應急處置力量。事故災難發生后,發生事故的單位和當地人民政府按照應急預案迅速采取措施。
根據事態發展變化情況,出現急劇惡化的特殊險情時,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在充分考慮專家和有關方面意見的基礎上,依法及時采取緊急處置措施。
4.4醫療衛生救助
事發地衛生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組織開展緊急醫療救護和現場衛生處置工作。
衛生部或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根據地方人民政府的請求,及時協調有關專業醫療救護機構和專科醫院派出有關專家、提供特種藥品和特種救治裝備進行支援。
事故災難發生地疾病控制中心根據事故類型,按照專業規程進行現場防疫工作。
4.5應急人員的安全防護
現場應急救援人員應根據需要攜帶相應的專業防護裝備,采取安全防護措施,嚴格執行應急救援人員進入和離開事故現場的相關規定。
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根據需要具體協調、調集相應的安全防護裝備。
4.6群眾的安全防護
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組織群眾的安全防護工作,主要工作內容如下:
(1)企業應當與當地政府、社區建立應急互動機制,確定保護群眾安全需要采取的防護措施。
(2)決定應急狀態下群眾疏散、轉移和安置的方式、范圍、路線、程序。
(3)指定有關部門負責實施疏散、轉移。
(4)啟用應急避難場所。
(5)開展醫療防疫和疾病控制工作。
(6)負責治安管理。
4.7社會力量的動員與參與
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組織調動本行政區域社會力量參與應急救援工作。
超出事發地省級人民政府處置能力時,省級人民政府向國務院申請本行政區域外的社會力量支援,國務院辦公廳協調有關省級人民政府、國務院有關部門組織社會力量進行支援。
4.8現場檢測與評估
根據需要,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成立事故現場檢測、鑒定與評估小組,綜合分析和評價檢測數據,查找事故原因,評估事故發展趨勢,預測事故后果,為制訂現場搶救方案和事故調查提供參考。檢測與評估報告要及時上報。
4.9信息
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會同有關部門具體負責特別重大安全生產事故災難信息的工作。
4.10應急結束
當遇險人員全部得救,事故現場得以控制,環境符合有關標準,導致次生、衍生事故隱患消除后,經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確認和批準,現場應急處置工作結束,應急救援隊伍撤離現場。由事故發生地省級人民政府宣布應急結束。
5后期處置
5.1善后處置
省級人民政府會同相關部門(單位)負責組織特別重大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善后處置工作,包括人員安置、補償,征用物資補償,災后重建,污染物收集、清理與處理等事項。盡快消除事故影響,妥善安置和慰問受害及受影響人員,保證社會穩定,盡快恢復正常秩序。
5.2保險
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發生后,保險機構及時開展應急救援人員保險受理和受災人員保險理賠工作。
5.3事故災難調查報告、經驗教訓總結及改進建議
特別重大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由國務院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組成調查組進行調查;必要時,國務院直接組成調查組或者授權有關部門組成調查組。
安全生產事故災難善后處置工作結束后,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分析總結應急救援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應急救援工作的建議,完成應急救援總結報告并及時上報。
6保障措施
6.1通信與信息保障
建立健全國家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綜合信息網絡系統和重大安全生產事故災難信息報告系統;建立完善救援力量和資源信息數據庫;規范信息獲取、分析、、報送格式和程序,保證應急機構之間的信息資源共享,為應急決策提供相關信息支持。
有關部門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和省級應急救援指揮機構負責本部門、本地區相關信息收集、分析和處理,定期向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報送有關信息,重要信息和變更信息要及時報送,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負責收集、分析和處理全國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有關信息。
6.2應急支援與保障
6.2.1救援裝備保障
各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和企業根據實際情況和需要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裝備。專業應急救援指揮機構應當掌握本專業的特種救援裝備情況,各專業隊伍按規程配備救援裝備。
6.2.2應急隊伍保障
礦山、危險化學品、交通運輸等行業或領域的企業應當依法組建和完善救援隊伍。各級、各行業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機構負責檢查并掌握相關應急救援力量的建設和準備情況。
6.2.3交通運輸保障
發生特別重大安全生產事故災難后,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或有關部門根據救援需要及時協調民航、交通和鐵路等行政主管部門提供交通運輸保障。地方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對事故現場進行道路交通管制,根據需要開設應急救援特別通道,道路受損時應迅速組織搶修,確保救災物資、器材和人員運送及時到位,滿足應急處置工作需要。
6.2.4醫療衛生保障
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急救醫療服務網絡的建設,配備相應的醫療救治藥物、技術、設備和人員,提高醫療衛生機構應對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救治能力。
6.2.5物資保障
國務院有關部門和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企業,應當建立應急救援設施、設備、救治藥品和醫療器械等儲備制度,儲備必要的應急物資和裝備。
各專業應急救援機構根據實際情況,負責監督應急物資的儲備情況、掌握應急物資的生產加工能力儲備情況。
6.2.6資金保障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做好事故應急救援必要的資金準備。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資金首先由事故責任單位承擔,事故責任單位暫時無力承擔的,由當地政府協調解決。國家處置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所需工作經費按照《財政應急保障預案》的規定解決。
6.2.7社會動員保障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根據需要動員和組織社會力量參與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應急救援。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協調調用事發地以外的有關社會應急力量參與增援時,地方人民政府要為其提供各種必要保障。
6.2.8應急避難場所保障
直轄市、省會城市和大城市人民政府負責提供特別重大事故災難發生時人員避難需要的場所。
6.3技術儲備與保障
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成立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專家組,為應急救援提供技術支持和保障。要充分利用安全生產技術支撐體系的專家和機構,研究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重大問題,開發應急技術和裝備。
6.4宣傳、培訓和演習
6.4.1公眾信息交流
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和有關部門組織應急法律法規和事故預防、避險、避災、自救、互救常識的宣傳工作,各種媒體提供相關支持。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結合本地實際,負責本地相關宣傳、教育工作,提高全民的危機意識。
企業與所在地政府、社區建立互動機制,向周邊群眾宣傳相關應急知識。
6.4.2培訓
有關部門組織各級應急管理機構以及專業救援隊伍的相關人員進行上崗前培訓和業務培訓。
有關部門、單位可根據自身實際情況,做好兼職應急救援隊伍的培訓,積極組織社會志愿者的培訓,提高公眾自救、互救能力。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將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管理內容列入行政干部培訓的課程。
6.4.3演習
各專業應急機構每年至少組織一次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演習。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每兩年至少組織一次聯合演習。各企事業單位應當根據自身特點,定期組織本單位的應急救援演習。演習結束后應及時進行總結。
6.5監督檢查
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對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實施的全過程進行監督檢查。
7附則
7.1預案管理與更新
隨著應急救援相關法律法規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門職責或應急資源發生變化,以及實施過程中發現存在問題或出現新的情況,應及時修訂完善本預案。超級秘書網
本預案有關數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7.2獎勵與責任追究
7.2.1獎勵
在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表現之一的單位和個人,應依據有關規定給予獎勵:
(1)出色完成應急處置任務,成績顯著的。
(2)防止或搶救事故災難有功,使國家、集體和人民群眾的財產免受損失或者減少損失的。
(3)對應急救援工作提出重大建議,實施效果顯著的。
(4)有其他特殊貢獻的。
7.2.2責任追究
在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按照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對有關責任人員視情節和危害后果,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機關給予行政處分;其中,對國家公務員和國家行政機關任命的其他人員,分別由任免機關或者監察機關給予行政處分;屬于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不按照規定制訂事故應急預案,拒絕履行應急準備義務的。
(2)不按照規定報告、通報事故災難真實情況的。
(3)拒不執行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不服從命令和指揮,或者在應急響應時臨陣脫逃的。
(4)盜竊、挪用、貪污應急工作資金或者物資的。
(5)阻礙應急工作人員依法執行任務或者進行破壞活動的。
(6)散布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的。
(7)有其他危害應急工作行為的。
7.3國際溝通與協作
引言:
我國是世界產煤大國。煤炭產量居世界首位,我國也是煤礦事故多發國;據權威部門統計,全國煤礦(包括我國重點煤礦、國營煤礦、鄉鎮煤礦、個體煤礦等)年死亡人數占全世界煤礦事故年死亡人數的三分之二以上,僅次于交通運輸事故,列第二位,因此必須對煤礦安全生產工作給予充分和高度重視。對煤礦救護自身來講,提高抗災水平和能力,提高救災效果,歷來是業務范圍之內經常研究的課題。煤礦救護隊應當經??偨Y日常管理及救災實戰經驗,不斷的探討提高救災效果的途徑與對策,克服不利因素,發揚有利因素,使煤礦救護隊的救災水平和救災效果日益完善與提高。應急救援裝備是礦山救援隊伍搞好煤礦安全技術工作、處理突發性事故時所必不可少的武器。配備精良先進的技術裝備是促進煤礦安全及救援工作的基礎和不可或缺的手段,也是提高救援實戰力的重要途徑。
礦山救護及應急救援是一項龐大、復雜的系統工程,需要建立強有力的全國性的管理系統。其主要職責是組織、指導和協調礦山救護工作,履行礦山救護及其應急救援行業管理的職能。
一、礦山救護組織結構
1、國家礦山救援指揮中心
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成立礦山救援指揮中心,作為國家礦山救護及其應急救援委員會的辦事機構,負責組織、指導和協調全國礦山救護及應急救援的日常工作;組織研究制定有關礦山救護的工作條例、技術規程、方針政策;組織開展礦山救護技術的國際交流等;組織指導礦山救護的技術培訓和救護隊的質量審查認證,以及對安全產品的性能檢測和生產廠家的質量保證體系的檢查。礦山救援指揮中心配備具有實戰經驗的指揮員,具備技術支持能力。
當礦山發生重大(復雜)災變事故,需要得到礦山救援指揮中心技術支持時,礦山救援指揮中心可協調全國救援力量,協助制定救災方案,提出技術意見,并對復雜事故的調查分析取證提供足夠的技術支持。
國家礦山救援指揮中心的建立,將有效地對礦山的災險救護提供保障,并能更好地促進以預防為主的礦山安全生產。
2、省級礦山救援指揮中心
在省級煤礦安全監察機構或省負責煤礦安全監察的部門設立省級礦山救援指揮中心,負責組織、指導和協調所轄區域的礦山救護及其應急救援工作。省級礦山救援指揮中心,業務上將接受國家局礦山救援指揮中心的領導。
3、區域救護大隊
區域救護大隊是區域內礦山搶險救災技術支持中心。具有救護專家、救護設備和演習訓練中心。為保證有較強的戰斗力,區域救護大隊必須擁有3個以上的救護中隊,每個救護中隊應不少于4個救護小隊,每個救護小隊至少由9名隊員組成。區域救護大隊的現有隸屬關系不變、資金渠道不變,但要由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利用技術改造資金對其進行重點裝備,提高技術水平和作戰能力。在礦山重大(復雜)事故應急救援時,應接受國家局救援指揮中心的協調和指揮。
區域救護大隊的主要任務是:制定區域內的各礦救災方案,協調使用大型救災設備和出動人員,實施區域力量協調搶救;培訓礦山救護隊指戰員;參與礦山救護隊技術裝備的開發和試驗;必要時執行跨區域的應急救援任務。
4、礦山救護隊
各礦山救護隊的設置,將充分利用現有的救護資源,暫時維持目前現有的管理體制和資金渠道,但要根據周邊各礦的分布特點,擴大服務范圍。
二、礦山應急救護支持體系
1,技術支持
礦山應急救援工作具有技術強、難度大和情況復雜多變、處理困難等特點,一旦發生爆炸或火災等災變事故,往往需要動用數支礦山救護隊。為了保證礦山應急救援的有效、順利進行,必須建立應急救援技術支持體系。根據煤礦應急救援組織結構,它將分級設立、分級運作,統一指揮、統一協調,形成強有力的技術支撐。
國家局礦山救援指揮中心的技術支持職能,將由各職能處室履行。主要是對重大惡性事故、極復雜災變事故的救護及其應急救援提供技術支持。
區域救護大隊是區域內礦山應急救援技術支持中心。可利用國家的重點資金支持,來提高其技術水平、裝備水平和作戰能力,能夠對本區域的應急救援提供支持和保障。必要時,在國家局礦山救援指揮中心的協調和指導下,可提供跨區域的應急救援技術支持和幫助。
為了促進礦山救護技術的發展和技術進步,促進礦山應急救援整體水平的提高,在組建國家礦山救援指揮中心的同時還將組建國家礦山救護技術實驗中心和國家礦山救護技術培訓中心。
2、裝備保障
為保證礦山應急救援的及時、有效,和具備對重大、復雜災變事故的應急處理能力,必須建立礦山救護及其應急救援裝備保障體系,以形成全方位應急救援裝備的支持和保障。
國家局礦山救援指揮中心將配備先進、具備較高技術含量的救災技術裝備,為重大、復雜事故的搶險救災提供可靠的裝備支持。
區域救護大隊除按礦山救護大隊進行裝備外,還應根據區域內礦山災害特點,配備較先進和關鍵性的救災技術裝備,一旦發生較大災變事故,即可迅速投入使用,并對其他礦山救護隊也能形成有力的裝備支持。區域救護大隊是我國礦山應急救援的中堅力量,要不斷加快加強技術裝備和更新改造的步伐,要具有與其作用和地位相稱的裝備水平。
黨的十以來,、總理站在全局和戰略高度,對安全生產工作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特別提出了發展絕不能以犧牲人的生命為代價的“紅線”思想、應急處置能力是國家治理能力重要組成部分的科學論斷,為加強應急管理工作注入了強大精神動力、提供了科學理論指導。
(一)深化宣貫工作,進一步統一思想、凝聚共識。要采取舉辦培訓班、組織專題研究、編發學習教材等方式,把學習貫徹活動引向深入,推動應急管理工作全面落實。堅持輿論導向,組織安全生產監管監察系統、行業管理部門和有關企業負責同志,撰寫發表學習體會文章。開展面向企業和廣大從業人員的宣傳教育,強化應急意識,落實主體責任,注重把應急管理工作納入安全生產工作的全局中籌劃部署、組織實施。加強應急管理宣傳隊伍建設,建立應急管理網評員和評論員制度,充分利用各類媒體營造全社會關心、支持、參與應急管理工作的氛圍。
(二)開展警示教育,牢固樹立紅線意識、底線思維。堅持把別人的事故當成自己的事故來對待、把過去的事故當成今天的事故來對待、把小事故當成大事故來對待、把隱患當成事故來對待,編印近年發生的一些典型生產安全事故案例,深刻剖析和吸取因處置不當造成次生衍生事故的教訓,認真查找在應急管理方面存在的問題,不斷改進安全生產應急準備工作。制作宣傳警示教育資料,采取多種形式,突出重點對象,廣泛組織實施,確保應急處置警示教育效果。
(三)強化理論創新,積極引領應急管理工作向前發展。加強應急管理基礎理論和應用理論研究,探索新形勢下做好應急管理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新措施。積極構建具有我國特色的應急管理理論體系,有重點地確立一批理論研究創新課題,集中力量攻關,形成研究成果,指導工作實踐。加大與黨校、行政學院等高校及科研院所合作,為理論創新提供智力和人才支撐。國家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中心(以下簡稱應急指揮中心)將匯聚各方面理論創新成果,并適時召開研討交流會,推動應急管理理論創新工作深入開展。
二、認真落實新修訂的《安全生產法》,加快推進應急管理工作法治化進程
深入學習貫徹新修訂的《安全生產法》,努力建設與之相適應的應急管理工作法規政策標準,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全面提高應急管理工作法治化水平。
(一)積極推動以《安全生產應急管理條例》為重點的法規制度建設工作。堅持用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教訓指導《安全生產應急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立法實踐,搞好頂層設計,細化法律制度,進一步明確應急管理工作在安全生產法制建設中的地位和作用;在國務院法制辦公室指導下修改完善條例,適時組織現地調研,召開專家論證會議,做好立法審議保障工作。研究制定應急管理工作規章和標準建設框架。指導山東省、寧夏回族自治區安全監管監察部門選擇1-2個不同領域的重點企業開展安全生產應急管理標準化建設試點。研究制定全國高危行業、重點區域、重點領域的生產安全風險評估指標體系和辦法。
(二)深入開展應急管理工作執法檢查。創新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執法檢查實踐,加強屬地監管,強化執法監督,規范執法內容,加大懲處力度,推動應急管理工作規范化、制度化、常態化。開展以規章制度建立、應急預案管理、應急培訓演練、隊伍建設、應急裝備配備、應急救援資產監管等為重點的執法檢查工作。建立完善企業應急管理違法違規信息庫,公開向社會曝光一批非法違法典型案例,形成有力震懾。年內,應急指揮中心研究制定應急管理工作執法指導意見,組織部分地區開展1-2次應急管理工作互查互檢活動,推動執法檢查落實。
(三)深化應急管理專項整治行動。針對煤礦、危險化學品、油氣管網等重點行業領域和化工園區、工業園區、開發園區在應急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持續開展以“六打六治”為主要內容的打非治違專項整治行動。深入貫徹落實煤礦安全“雙七條”規定,積極參與全國煤礦隱患大排查活動,督促煤礦按標準配備和更新應急救援裝備,實現所有煤礦應急管理措施全覆蓋。按照“四不兩直”要求,建立國家、地區、行業領域協同聯動機制,籌劃組織應急管理工作督導檢查、暗查暗訪活動,保持持續推進的有利態勢。
三、加大改革創新力度,進一步強化和拓展應急管理工作職能
緊緊圍繞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深化安全生產監管體制改革的總體布局,推動應急管理工作創新發展,轉變思想觀念,強化職能建設,充分發揮安全生產應急管理機構的組織協調和綜合監管作用,積極適應安全生產工作新常態。
(一)深化應急管理工作改革創新。堅持在省、市、縣、鄉鎮(街道)、行政村安全生產責任體系“五級五覆蓋”框架內建立和完善應急管理工作責任體系,加大應急管理工作在安全生產工作中的考核權重。在地方安全生產領域改革體制內加強省級、地市級應急管理機構建設,推動應急管理工作向基層延伸??偨Y推廣廣東大亞灣化工園區應急管理創新試點工作經驗,圍繞提高指揮協調、救援處置和應急保障能力,完善化工園區、工業園區、開發園區應急管理工作模式,強化統一領導,優化資源配置,深化協調聯動,探索建設市場化、專業化應急服務新模式。
(二)編制“十三五”安全生產應急管理規劃。抓好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十二五”規劃落實工作,并對其實施情況全面總結評估。堅持把應急管理工作納入安全生產總體規劃中統籌謀劃、同步推進、協調發展,認真編制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十三五”規劃,明確目標任務、重點工程和重大政策措施。組織中央企業研究提出具有示范引領作用和戰略發展意義的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建設項目,編制完成中央企業安全生產保障能力建設“十三五”規劃。
(三)推動應急管理工作“三同時”建設。認真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應急產業發展的通知精神,圍繞提高安全生產監測預警、預防防護、處置救援、應急服務能力,完善礦山、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場所應急設施設備配置標準和各類應急救援基地、隊伍的裝備配置標準,推動安全生產應急設施設備裝備與建設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應急指揮中心將協調各地區、各部門、各單位研究制定安全生產應急管理“三同時”建設的落實措施,確保各項建設有序推進。
四、大力開展應急知識和技能培訓,全面推動應急管理工作進基層、進企業、進班組
堅持重防范、抓治本,創新培訓思路,豐富培訓內容,大力提高應急管理人員的指揮能力、應急救援隊伍的實戰能力、企業一線員工的應急避險和自救互救能力,實現重點行業領域應急知識和技能培訓全覆蓋。
(一)推動應急管理人員分層級培訓。按照分級負責、分類實施、全員培訓的原則,加強省、市、縣、鄉鎮(街道)和行政村應急管理人員崗位培訓工作,普及應急知識,提升應急能力。加強煤礦、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培訓和考核規章制定工作,進一步規范培訓目標、內容、標準和方法。應急指揮中心將分期組織省級和重點地市級應急管理機構負責人進行培訓;根據工作需要,組織部分應急管理工作人員赴國外參加專項培訓。
(二)深化應急救援隊伍專業培訓。依法加強各類應急救援隊伍專業培訓,突出礦山、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隊伍指戰員培訓,提高應急救援隊伍專業技術能力。充分發揮國家級應急救援基地的功能和作用,廣泛運用模擬仿真、實戰化演練等新技術改進培訓手段、創新培訓方式、提高培訓質量。應急指揮中心將按照《礦山救護規程》的要求組織開展礦山應急救援隊伍培訓工作,并對省級礦山應急救援管理機構、礦山救援大隊的培訓情況進行督導檢查。
(三)加強應急知識普及和面向企業一線員工的應急技能培訓。大力開展生產安全應急知識普及工作,開展形式多樣的應急知識競賽活動,提高全民應急意識。依法推動企業落實對從業人員的應急技能培訓要求,突出重點崗位和班組、車間等一線從業人員的應急處置技能培訓,熟練掌握應急處置措施,提高對生產安全事故先期處置和自救互救能力。
五、加強應急預案管理,強化應急演練工作,不斷增強應急準備的針對性和實效性
進一步強化應急預案“平時牽引應急準備、戰時指導應急救援”功能,優化預案編制,嚴格管理制度,推進實戰化演練,真正把應急預案落實工作抓細、抓實、抓到位。
(一)加強應急預案管理。嚴格規范應急預案分級屬地監管和行業管理責任,著力增強應急預案的針對性、實用性和可操作性,實現政府和企業、以及行業領域間應急預案的有機銜接,確保應急預案專業、簡明、標準、實用。總結推廣中石化集團天津分公司、神華集團神東公司應急預案優化工作經驗。推動礦山、危險化學品和油氣管網行業領域完成預案優化工作,實現重點崗位、重點人員應急處置卡全覆蓋。修訂頒發《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研究制定《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評審規范》。
(二)抓好應急預案落實。大力推動應急預案向應急實踐轉化工作,認真落實應急預案所明確的指揮機構、責任分工、救援隊伍、裝備器材和應急物資儲備等措施,建立應急預案定期培訓制度,并及時根據應急救援工作需要修訂和完善應急預案。推動將應急預案工作納入中央企業安全生產業績考核范圍。舉辦應急預案培訓班,提高應急預案管理人員業務能力。
(三)組織實施以基層為重點的實戰化應急演練活動。堅持面向基層、貼近實戰、注重實效抓好應急演練,切實發揮應急演練在檢驗預案、磨合機制、完善準備、鍛煉隊伍中的作用。研究制定應急演練規章制度,建立政府和企業應急演練定期上報機制,推動企業實現應急演練制度化、經?;?、全員化。加強應急演練基礎研究,推動開展由第三方評估應急演練工作。結合“安全生產月”活動,廣泛開展示范性應急演練工作。
六、狠抓應急處置能力建設,確保有效應對生產安全事故與災難
堅持科學施救、安全施救,優化隊伍布局,強化科技支撐,落實應急處置制度,完善應急保障機制,全面提升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能力。
(一)完善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隊伍體系。按照專兼結合、優勢互補、功能綜合的要求,完善以專業救援隊伍為主、社會救援力量參與的應急救援體系。加強對鐵路、高壓電網、糧食倉儲和遠洋油氣開采等領域的應急救援隊伍建設指導,突出油氣輸送管道應急保障體系和長江流域及內河危險化學品運輸安全保障能力建設,建立事故災難心理輔導專家志愿者隊伍。加快推進國家化學品事故應急體系建設。應急指揮中心將會同安徽省安全監管部門組織開展依托社會志愿者和相關資源建設應急救援隊伍的試點工作。
根據可能發生的事故后果的影響范圍、地點及應急方式,建立事故應急救援體系。我國事故應急救援體系將事故應急預案分成六個級別:
(1)I級(企業級);
(2)I(級(縣、市/社區級);(3)III級(地區/市級);
(4)IV級(省級);
(5)V級(區域級);(6)VI級(國家級)。
二、應急預案的文件體系
應急預案要形成完整的文件體系,以使其作用得到充分發揮,成為應急行動的有效工具。一個完整的應急預案是包括總預案、程序、說明書、記錄的一個四級文件體系。
1.一級文件—總預案
在總預案中作總體上的描述及必要說明??傤A案包括法律法規及技術標準、指導思想及適用性、危險分析、應急能力評估、預案的評估與維護等。
2.二級文件—程序
它說明某個行動的目的和范圍。程序內容十分具體,比如該做什么、由誰去做、什么時間和什么地點等等。它的目的是為應急行動提供指南。一般包括基本要素、預防程序、準備程序、基本應急程序、專項應急響應程序。程序的編制力求格式簡潔明了,多以文字敘述、流程圖表相組合的方式表現。
3.三級文件—說明書
對程序中的特定任務及某些行動細節進行說明,供應急組織內部人員或其他個人使用。
4.四級文件—對應急行動的記錄
包括在應急行動期間所做的通信記錄、每一步應急行動的記錄等。詳細的應急記錄便于應急事件結束后對應急預案進行評審。
三、應急預案的要素
應急救援預案是一個開放、復雜和龐大的系統,應急預案的設計和組織實施應遵循體系要素構成和持續改進的指導思想。應急預案體系可以由6個一級和15個二級要素構成。
1.方針原則2.應急策劃
(1)危害辨識與風險評價;
(2)能力與資源;
(3)法律法規要求。
2.應急準備
(1)組織機構及其職責;
(2)應急設備、設施與物資;
(3)應急人員培訓和預案演練;
(4)通告程序和報警系統建立;
(5)日常公共教育。
3.應急響應
(1)現場指揮與控制;
(2)通告、報警:
(3)事態監測;
(4)保護措施:人員疏散、警戒與治安、搶險搶修、醫療救護與衛生服務、應急人員安全防護;
(5)對外進行信息;
(6)資源管理。
4.事故后的恢復程序
5..預案評審與評審改進(或應急預案的維護)其中核心要素也是基本要素為:
(1)危害辨識與風險評價;
(2)能力與資源;
(3)組織機構及其職責;
(4)應急設備與設施;
(5)培訓與演練;
(6)通告程序和報警系統;
(7)保護措施程序:
(8)信息與公眾教育;
(9)事故后的恢復程序;
(10)預案評審與評審改進(或應急預案的維護)。
四、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程序
1.企業應急救援預案的編制原則
(1)應根據本單位危險源的特點編制,要有較強的針對性;
(2)救援措施、避險要領應簡潔明了,有較強的可操作性;
(3)企事業單位應急救援預案的編制應遵循企業自救與社會救援相結合的原則。
2.應急救援預案的主要內容
(1)危險源辨識及評價結果;
(2)事故類型及可能造成的危害分析;
(3)事故應急救援及緊急避險措施;
(4)事故應急救援組織指揮機構、救援隊伍及職責分工;
(5)事故應急救援器材、裝備;
(6)需請求社會救援的事項;
(7)事故應急預案演練的考核評價標準;
(8)事故應急預案管理制度。
3.應急預案制定的基本程序及要求
應急預案的制定是針對各項事故應急措施(含信息)、程序和行動計劃的文件化過程。預案的制定應按如下程序及要求進行。
(1)危險及其發展過程分析。主要分析特大生產安全事故的危險特征、觸發條件、觸發后事故演變過程等。通過辨識危險因素和危險部位,確定危險(危害)類型。
(2)事故類型與危害分析。事故類型與危害分析是在危險源評估的基礎上對其可能發生的危害類型進行分析認定,從而科學地預測可能發生事故的類型及事故產生危害的大小。根據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和危害空間范圍不同,需要做應急預案的區域范圍分為場內應急和場區周圍,引起周圍人員傷亡或財產損失的,就必須編制場外應急預案。由于場外應急涉及到周圍的單位和人群,通常需要政府負責協調。
(3)制定應急措施。根據不同的事故類別、事故危害等,研究制定相應的應對措施。對可能發生無法直接施救,或可產生較大災害的事故要給予特別關注,制定緊急疏散等應急措施,防止盲目施救,導致傷亡擴大??赡苁艿接绊懙膯T工和承包方、其他可能受到影響的相關方根據危險源危險及其發展情況、企業生產工藝情況、地理環境情況等,分別按場內應急和場外應急編制應急預案。應急預案的核心內容是所采取的技術措施和組織措施。編制的預案需組織專家評審,并經修改完善后報上級部門審批。在制定計劃過程中,應讓熟悉設施的工人,包括相應的安全小組共同參與。
(4)根據事故應急措施需要,制定應急救援裝備、器材配置方案。主要包括需配置的搶險器材設備、人員防護裝備、通信設備、救護器材設備的種類和數量等。
(5)制定應急救援組織指揮機構和應急救援隊伍方案,并明確職責分工。保證事故應急救援組織指揮機構在發生事故時能根據事故狀況實施有效的協調指揮;應急救援隊伍能夠實施有效的應急搶險、排險、救援、救護等工作。
(6)分析確定需社會救援的事項。為了在發生重、特大事故時能夠及時得到有效的社會救援支持,應依據可能發生的事故類型及危害,分析確定需要社會救援的事項,納人預案管理。
(7)制定有關人員培訓內容和預案演練考核標準。為使應急指揮人員和救援隊伍掌握應急指揮與救援要領,危險崗位工作人員掌握事故狀態下應急搶險或避險逃生的要領,應研究制定相關培訓內容和預案演練考核標準。企業應讓熟悉設施的工人參加應急計劃的演習和操練,與設施無關的人,如高級應急官員、政府相關人員,也應作為觀察員監督整個演練過程。每一次演練后,應核對該計劃是否被全面執行,并發現不足和缺陷。企業應在必要的時候修改應急計劃,以適應現場設施和危險物的變化。這些修改應通知所有與應急計劃有關的人員。
(g)形成預案。在上述工作的基礎上,經過專家評審和領導審批后,作為執行性文件在企業內執行。
4.預案措施的落實與管理
應急救援預案確定后,企事業單位的主要負責人要組織預案措施的落實工作。5.預案演練
預案演練是保證一旦發生事故,預案可以有效發揮作用的重要環節。演練的主要內容:
(1)事故報告與接報。包括第一時間的事故現場人員或事故發現人員的報告;事故單位接報響應;事故單位向當地政府及其應急保障系統報告,請求外圍應急救援支援及其接報響應。
(2)事故發生后第一時間的現場應急搶險或避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