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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明威小說中語言的直觀是指作者在表達內容時并沒有進行隱晦的設計和復雜的表述,而是盡可能通過語言來真實再現當時的場景和主人公的活動。當作者讀到這些文字時,能夠第一時間在腦海中浮現出作者所要表達的場景,并且自己就化身為小說中的文字,親自去經歷小說中的坎坷,親自去感受小說中的情感。直觀化的語言給了讀者更多體驗的空間,也給了讀者更多思考的空間。如在海明威的代表作《老人與?!分?,主人公桑提亞哥回憶從前和一位黑人掰手腕掰了一宿的情景時寫道:“整整一天一夜,他們把手肘放在桌子上一條由粉筆畫成的線上雙手緊緊相握胳膊被拉直向上……他和黑人的指甲縫里滲出血來卻仍然直勾勾地盯著對方的眼睛以至于忽略了屋子進進出出來觀戰的賭徒。”整個句子一氣呵成,中間沒有一句標點符號,當讀者一口氣地讀完這些文字時,其中的緊張、刺激甚至疲憊都能感同身受,直觀化的語言省掉了作者描寫比賽氣氛、選手心理等文字,而更加突出了讀者的思考與體驗。直觀化的語言并非一定要使用長句子,如《老人與海》中描寫老人捕到的大馬林魚拖著自己和小船游了一天一夜時寫道:“他一次又一次想把它拉回來,但每次都失敗,也許這一次能成功,拉呀,手不聽使喚了,勉強站穩后,繼續堅持。腿啊,為了我繼續堅持下去吧,頭啊,為了我繼續堅持下去吧,你從沒暈倒過,這一次我一定要把魚抓過來?!焙喍叹珶挼木渥诱鎸嵉卦佻F了老人與大魚搏斗一晝夜后,筋疲力盡卻堅忍不拔的情境。讀者讀完這段文字后無不激動得手心出汗,因為直觀化的語言使讀者如同和老人一樣,經歷了一晝夜的戰斗。再如上文提到的《白象似的群山》在描寫姑娘為了讓男青年不要再說的時候竟然接連用了7個“求求你”,姑娘的忐忑和厭煩躍然紙上,比任何修飾都起作用。海明威通過直觀化的語言,將復雜的心理變化處理得清晰、細致,在提高了小說的可讀性的同時,也為自己獨特的語言藝術添了濃重的一筆。
口語化的語言藝術
毫無疑問,從語言的發展角度來看,先有口語,然后才出現了書面語,后經過發展形成了各自的語言系統。雖然書面語在行文上更加規范、規律,但正是由于其統一性和規范性,使得讀者在讀了一段時間后會產生思想的僵化,失去興趣。而口語由于更加貼近人們思維表達的方式,所以更能刺激大腦中的語言細胞,使人更易興奮。這或許可以理解為什么人們看一本學術著作比看電視更容易疲倦和困乏的現象。海明威的小說對美國口語進行了加工,形成了其獨具一格的語言藝術。在海明威的小說中,我們很難看到類似一個學問家的長篇大論、旁征博引,而是以清新、簡潔、具有人物性格特點的口語來完成對故事的真實再現。這一則因為海明威小說中的主人公多為生活在最底層的勞動人民,口語化的語言更貼近人物的真實生活;二則在海明威眼中,清晰、直接的口語比繁瑣冗長的書面語更能貼近人們的思想。所以,在海明威的小說中我們一方面能夠看到如上文所述的通過單詞“and”所連接的長句,另一方面便是不受拘束地使用一些人們口語中常用的粗話。如在他的小說《弗朗西斯•麥康伯短暫的幸福生活》中,當妻子回來后,麥康伯問妻子去哪里了,妻子欺騙他說去外面透透氣時,麥康伯脫口而出“你干的好事,真該死”。一句簡單的口語將男主人公的性格表現得淋漓盡致,也讓讀者在體會到男主人公的憤怒和暴躁之后能夠發出會心的一笑,寫得太貼近生活了,太親切了。這就是口語的魅力。在表現人們說話的感情力量時,口語的優勢是書面語無法企及的。類似這種口語化的表達在海明威的小說中隨處可見,本文在此不再一一舉例。
可視化的語言藝術
正如前文所述,海明威并不是哲學家,也不是藝術家,所以在他的小說中我們看不到如同哲學家一樣對生活的深刻思考,也看不到如同藝術家一樣對生活的抽象表達,而是看到關于對生活最準確的表達和對事情最精細的刻畫。正因為如此,海明威的小說才被人們推崇為是可視化的語言藝術。無可爭議,小說是一種文學藝術,通過小說,作者向讀者傳達他對生活的思考和感悟,但對于如何傳達這種思考和感悟,不同的文學家有不同的看法。我們可以看到尼采對生活入木三分的深刻剖析,也可以看到莎士比亞對生活天馬行空的描繪。但這些作品在帶給讀者啟迪和教育的同時,也限制了讀者的思考和感悟。而海明威的小說卻淡化了對讀者的教育和指導,將他所要表達的思考和感悟化作一幅幅可視化的場景畫面展現在讀者面前,讓讀者在讀完之后自己去感悟,去體會,去思考。人們對情感的獲得是通過感官對外部事物的感知,并經過思考而獲得的。雖然有些經驗和感覺可以通過別人的直接傳遞來獲得,但其效果就弱很多。所以人們常說要想知道梨子的味道必須親自嘗一嘗。海明威的小說最大限度地對客觀事物進行了描繪,而且語言精準,從而給讀者真實、強烈的視覺沖擊,以至于很多經典的片段都無法用電影手段完整、真實地再現到熒屏上。如在海明威的小說《乞力馬扎羅的雪上》中,一棵含羞樹的樹蔭里面有一個男人正躺在一張帆布床上,他抬頭投過樹蔭向陽光照耀的平原望去,看到了三只大鳥慵懶地蜷伏著,轉過來看到另外一些鳥在天空中展翅翱翔,急速掠過時投下了疾速異動的影子。這樣一段文字即使單獨地拿出來看也是一幅寧靜的田園畫面。而放在整個小說中,讀者可以更加連貫地在腦海中閃過故事的畫面。至于其中的感覺,海明威從來不會告訴讀者應該是什么樣的感覺,而是讓讀者自己去體會。就像一個高超的烹飪大師,他不需要夸耀自己所做菜肴的優點,而只需要用心做好,將菜端到消費者的面前。再如,海明威的短篇小說《雨中的貓》中寫道:“由青銅器鑄成的紀念碑,在雨中閃閃發光。天空下著雨。雨水打在棕櫚樹上滴了下來。石子鋪的路面上積聚著一灘灘的積水。夾雜著雨水的海水洶涌地沖了過來,又順著海灘滑了回去,稍過一會兒便再一次滾滾而來。”這段描寫中的紀念碑、棕櫚樹、積水和雨水、海水動靜結合組成了鮮明、豐富的景物色彩。而這段描寫也從此被封為小說中經典的描寫雨中海濱的文字之一。這些看似簡單的描寫實際上是作者高超語言駕馭能力的體現,海濱的雨景我們隨處可見,但能形成文字并讓人讀過之后如同身臨其境的并不多,能讓人回味無窮的更是只有海明威級別的語言大師才能完成的壯舉。
含蓄的語言藝術
建筑藝術論文參考文獻:
[1]孫巍巍,劉松茯.建筑技術屬性的拓展——從原生態技術到藝術技術[J].華中建筑,2007,25(1):148-150.
[2]張蔚."無為順道"與中國古建筑技術和藝術的發展[J].華中建筑,2010,28(12):134-136.
[3]周耀,王鶴,張建奎等.論建筑技術和藝術對早期玻璃幕墻的影響[J].沈陽建筑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08,10(4):385-389.
[4]熊星.建筑藝術與建筑技術的矛盾統一——關于建筑藝術與建筑技術教學及學科設置問題初探[C].//第十屆全國建筑技術學術研討會論文集26卷.2004:112-113.
[5]高靜,劉加平,戶擁軍等.地域建筑文化的三種技術表現[J].西安建筑科技大學學報(自然科學版),2005,37(2):200-203.
建筑藝術論文參考文獻:
[1][法]維克多·雨果:《巴黎圣母院》,北京人民文學出版社,1994年版。
[2][法]安德烈·莫洛亞:《雨果傳》,人民文學出版社,1989年版。
[3]陸樓法、陸憶征:《驚濤駭浪中的浪漫詩章:雨果傳》,世界圖書出版公司上海分公司,1994年版。
[4]張永和:《作文本》,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2003年版。
[5][英]羅賓·米德爾頓、戴維·沃特金:《新古典主義與世紀建筑》,中國建筑工業出版社,1999年版。
建筑藝術論文參考文獻:
[1]潘谷西《中國建筑史》,中國建筑工業出版社,2009.
[2]李澤厚《美的歷程》,天津社會科學院出版社,2001.8
[3]梁思成《中國建筑史》,百花文藝出版社,2005
[4]柳肅《古建筑設計》,華中科技大學出版社,2009.2
[5]田永復《中國仿古建筑構造》,化學工業出版社,2009.8
[6]杰弗里余丁《向藝術致敬--中美視覺藝術管理》,知識產權出版社,2008.3
[1]189美國人本主義心理學家馬斯洛認為:每個人一生下來就有一種高級的潛在的需要,即自我實現的需要,而審美需要即是其中的一種。而且當人的其他非審美需要得到相當的滿足之后,那種整合的審美需要才能逐漸被主體意識到,從而化為人們追求美的積極動力,藝術創作與藝術欣賞活動便隨之產生。但是由于藝術趣味的差異性,又使藝術創作或藝術欣賞活動因個體的差異而不同。一個人的藝術趣味決定了其藝術創作或欣賞活動的方向,同時藝術趣味的健康或病態、進步或落后亦決定了其藝術創作或欣賞活動的優劣,因而,藝術趣味是藝術領域中的一個重要范疇。
《當代世界美學藝術辭典》中對于藝術趣味的定義如下:“藝術趣味使之人以相應的方式欣賞和評價藝術作品的能力”。藝術趣味是個人(社會)藝術經驗的概括,主要是在藝術的直接影響下形成的,但是不能認為藝術趣味只是派生與藝術客體的品質和與藝術客體接近的強度。在藝術趣味的形成和確立上,許多東西取決于一個人本身的生物心理特點:藝術感知能力,對于這一方面的過分強調唯心主義美學得出藝術趣味的本性以個人的天賦特性為基礎的結論。按照馬克思列寧主義美學的觀點,藝術趣味的感性基礎是受客觀因素制約的。按伏爾泰的說法,藝術趣味是一種特殊的“對藝術中的美和丑的敏感”。藝術趣味的形成取決于許多因素,除了藝術經驗外,還有個人的年齡、生理心理特點以及個人一定的社會群體屬性和階級屬性、專業知識和生活經驗、興趣和需要的不同等。藝術史上常有某些藝術家由于思想和藝術立場的不同而不能接受其他藝術家創作的情況,列夫托爾斯泰曾否定莎士比亞的創作,斯塔索夫對布留洛夫的回話持批判態度,柴科夫斯基否定勃拉姆斯的音樂。這并不等于說列夫托爾斯泰等人的藝術趣味不高,而是在他們高度發展的趣味中存有某些片面的成分。趣味的多樣性對藝術趣味中的個人判斷與集體判斷之間的相互關系也有影響,千百年來,唯心主義美學在這個問題上形成了“從少數人出發”的觀點,這種觀點把貴族“藝術行家”的個人主見同“大眾”的意見加以對立。但也有與此完全不同的觀點,即以“多數”表決的方式機械地解決藝術作品價值的問題。但是,無論哪一種觀點都不能真正決定趣味判斷的高低,真正的高低只能取決于對趣味水平客觀的判斷,但是要為真正客觀的藝術趣味而斗爭,必須始終注重講求論爭的文化修養,必須以尊重的態度對待論爭者的趣味人格。
通過以上對藝術趣味的分析,可以看出,藝術趣味具有以下特點:
首先,藝術趣味具有差異性,這種差異性即表現為主體個性的差異和時代、民族、階級的差異。
主體的個性特征,由先天與后天,生理與社會等多種因素的復雜影響所造成,因而是千差萬別的,而這種差異性又給藝術趣味打上了深刻的印記,使藝術趣味也呈現出個性的差異,這主要體現在形象感知的差異和內容領悟的差異兩方面。主體各感覺器官敏感程度的不同以及感官功能發展的不平衡是引起形象感知差異的主要生理原因,此外還有復雜的心理原因,如知覺不同,分析型和綜合型以及介于二者之間的分析綜合型對于事物的感知會有不同的結果,即由于生理心理上感知的差異,造成了個體形象感知的差異。再者,由于不同的主體對具體美感對象的態度、關系不同,感受時主體的選擇方向、敏感程度、注意程度以及記憶聯想的具體內容亦會有很大差別,因而其感受時的領悟和情感反應也就各不相同。同時主體對于某一藝術門類的形成、技巧和手法的熟悉程度,也直接影響到對藝術作品的體驗和領悟的深度。
藝術趣味除了其存在主體個性特征的差異,不同時代,民族和階級的藝術趣味也存在很大的差異性。特定時代的人們,由于受到時代特定的實踐內容和社會思想的影響和制約,會形成特定時代的審美思想,并在這種審美理想的指導和規范下,形成具有時代特征的藝術趣味。不同的民族由于其生活習慣、思想文化傳統和心理、情感等方面的差異,使不同民族間的文化心理各相歧異,其藝術趣味也就隨之不同。由于階級是建立在一定的經濟基礎之上的,不同的階級,以其經濟利益為基礎,再結合不同的民族和時代特色,便形成自成一體的政治、思想、倫理和道德觀念,同時亦形成了不同的審美理想和藝術趣味。
其次,藝術趣味除了其存在差異性外,亦存在著共同普遍性。藝術趣味欣賞的主體是人,人是不能脫離社會關系而獨立存在的,做為一定生產關系、階級關系、家庭關系及宗教關系等諸多社會關系的承擔者,其藝術趣味就不能不包含和體現著其特定時代、民族和階級的共同審美要求和趨向。正如黑格爾所說;“真正不朽的藝術作品當然是一切時代和一切民族所共賞的”,也就是說藝術趣味的共同性不僅存在于特定的時代、民族和階級中,不同的時代、民族和階級亦存在著共同的藝術趣味。當然藝術趣味的差異性和共同性并非截然分開,二者相互滲透,同中有異,異中有同。
既然藝術趣味存在著差異性和共同性,這就要求我們在培養和優化藝術趣味時要看到二者的區別和聯系,既要注意其差異性,又不能忽視其共同性。在優化藝術趣味的具體措施方面,有以下幾點體會:
第一、要優化藝術趣味首先要培養和提高欣賞者的藝術感知能力。人們在欣賞藝術作品時,必須以直接感知的方法去感知對象的色彩、線條、形狀、聲音等。現代心理學研究結果表明,人們感知所得信息總和的85%以上來自視聽感官,正如馬克思所講的“感受形式美的眼睛”和“感受音樂美的耳朵”。知覺則是在感官的基礎上對事物整體和綜合的把握,它是一種積極的心理活動,人們只有具有敏銳的藝術感知能力,才能對藝術作品具有較強的感受能力,才能真正領略到藝術美感,從而進一步激發人們的審美需要和審美期待,并形成健康濃厚的藝術趣味。同時藝術感知能力的提高和審美欣賞水平的提高,使人們避免停留在庸俗或低級趣味的作品之上,而是轉向典雅藝術,從而使藝術趣味得以優化。
從中國現有的學術話語和實踐話語來看,規范思路和實證思路是相關的兩個主要思路。規范思路積極主張從技術上研究法律論證以及積極推進法律論證的一般意義,積極主張司法實踐應該朝向“充分陳述法律理由”的目標不斷改革。[2]實證思路從現實上認為法律理由是在實際制度環境中體現意義的,指出法律理由對在不同制度環境中的法律論證而言自然會有不同的現實譜系,人為的改革努力,并不能夠解決不同環境中的實際法律論證問題。[3]實證思路雖然強調實際的制度現狀以及制度制約,但是并未因此否認 “法律論證理由應當充分”這一理想。[4]換言之,就最終追求而言兩種思路是一致的,它們都在希望中國司法中的法律論證有朝一日可以實現標準的、理想的 “充分”乃至“令人信服”。
在我看來,這兩種思路雖然都有涉及但是都未深入探討一個問題:“法律論證理由充分”從法律論證機制本身來看將會遭遇什么問題?這個問題十分重要。如果對其不能加以必要的深入澄清,那么,對法律論證真正意義的理解就會有所折扣。我將結合新近出現的一份刑事終審裁定書,[5]并且以其作為基本的材料來源和敘事平臺,分析相關的問題,從而論證一個也許看似消極實則有益的觀點:在司法中應該作出法律論證,但是這種法律論證不應追求“充分”。我將分析表明,即使在當下中國司法可以作出所謂的充分法律論證的條件下,[6]要求“使之充分”,依然可能不是一個令人期待的目標。
首先需要附帶說明幾個問題。
第一,通常認為,從司法角度來說,訴訟案件就其法律解決而言可以分為兩類,其一是沒有爭議的案件,比如一方起訴而另方承認或者沒有任何抗辯,而且法官之間對案件沒有爭議;其二是有爭議的案件,比如雙方各執一詞,彼此提出針鋒相對的觀點和理由。在第二類案件中,一般認為,通過相互爭論或者法律論證這個通道將會出現兩種結果。第一種結果是爭議得到解決,于是,爭議案件轉變成了沒有爭議的案件,比如一方通過庭審、辯論或者閱讀裁判理由發現自己是不對的,或者認為對方更有道理,從而承認、接受對方主張以及裁判結果。第二種結果是爭議無法得到解決,換言之通過互相爭論或者法律論證這個通道雙方之中沒有一方接受他方的主張,或者達成妥協。
可以看出,“法律論證理由應當充分”的制度建設期待,主要是以第二類案件情形作為現實基礎的并以其作為目標。因為,這種情況似乎可以展示法律論證的話語權威,展示其所表達的邏輯知識力量或者說服力量,直至表明充分的法律論證如何可以摧毀不應存在的爭議結構,或者,直至展示法律裁判的中立的正當性,如果爭議對立是無法解決的。針對第一類案件也即沒有爭議的案件,法律論證應該是沒有實際意義的,而且可能是多此一舉的。[7]
因此,我將集中考察基于第二類案件情形而呈現的法律論證問題。本文所討論的終審裁定書,也屬于基于第二類案件而產生的裁判文書,更準確地來說是第二類案件中的第二種情況。[8]
第二,本文涉及的“充分”,應該是指除運用細節的明確法律規定(包括法律原則)以及運用一般形式邏輯推理加以論證這兩種方式之外的、對其他輔助論證資源的大量使用直至不斷使用。[9]而輔助論證資源主要包括:(1)說理方法;[10](2)經驗常識;(3)法律原理。[11]如果僅僅適用明確的法律規定和法律原則,以及一般形式邏輯推理,以論證自己的法律觀點,應當認為,這與“充分與否”是沒有關系的。當僅僅閱讀“明確法律規定與法律原則”和僅僅閱讀 “形式邏輯推理”的時候,閱讀者在絕大多數情況下只會發覺這是“這么規定的”,這是“本來如此的”,不會發覺這是“很有道理的”。而“很有道理”才是“充分”這一概念的另外語匯表達方式。不難理解,如果期待促使一個法律論證“很有道理”,也就必須竭盡思考所能而去不斷地使用說理方法、經驗常識和法律原理等。其實,這也是人們主張法律論證充分的主要內容。[12]我們也可以從另一角度來說,“充分”一詞隱含了“量增”的指涉。至于“法律論證”的含義,在本文中是指僅僅運用細節的法律規定(包括法律原則)以及運用一般形式邏輯對法律枝節觀點進行論證,從而支持法律基本觀點論證的推演活動。對單純的法律論證,是可以使用“嚴密”一詞加以描述的。“嚴密”一詞通常沒有“量增”的指涉。
因此,我將主要圍繞說理方法、經驗常識、法律原理,來論證“應該提出法律論證,但是不應使之充分”這一觀點。
第三,眾所周知,司法中的法律論證,包括隱蔽的和公開的。法官個人的某些思考、合議庭的某些討論,又如中國法院審判委員會的某些討論,其中的法律論證如果并不見諸文字,則是隱蔽的。如果以裁判文書方式公布出來,則是公開的。當然另有所謂審判秘密的“內部文件”(比如合議庭筆錄)所包含的法律論證,也可說是隱蔽的法律論證。司法裁判文書表現出來的法律論證盡管是公開的,但是,其既可能表達文書形成之前的論證過程,也可能沒有表達,或者沒有完全表達。本文忽略這些區別。因為,本文所討論的觀點及內容對隱蔽的和公開的法律論證都是有意義的。就此而言,在另外一個方面來看,盡管本文觀點也許可以視為在某種意義上恢復了西方羅馬法傳統中曾經有過的一個古老觀念,也即司法裁判文書不應提供裁判理由的說明論證,然而,本文觀點僅僅是在某種意義上恢復的。我的觀點在主要方面與之有別。首先,我認為應該提出法律論證,只是不應使之充分。其次,我認為不論在公開的司法裁判文書中,還是在“內部”的司法討論過程中,都需要盡力不使之充分。這是從根本上嘗試以另一視角重新審查法律論證的“充分”。
第四,本文所依據的基本材料是一份終審裁定書。對法律實踐生產出來的文本進行分析,對本文閱讀者來說,容易造成“筆者是在支持某方、反對另方的法律立場”的印象,而且,許多相關的另外作者作出的分析的出發點也的確是如此。[13]然而,表明支持或者反對哪方立場,不是本文的論證目標?;谶@點,我將盡量不去從“我認為”的角度去概括各方的所謂爭論焦點,以及所謂爭論關鍵和誰對誰錯。我不是作為一名具體法律實踐者來考察這一文本生成過程的,以及其內容究竟是如何的。因此,我將會盡量避免像法律實踐參與者那樣提出自己的“概括意見”,盡管這從敘述方法上來說是十分困難的。[14]
另外需要補充的是,這一裁定書所包含的意在“充分”的諸如“說理方式”、“經驗常識”和“法律原理”等其他論證資源,在當下中國法院許多追求法律論證充分的裁判文書中當然包括“內部”的司法討論中,也是被較為普遍使用的,[15]而且,這一裁定書是由某省高級法院作出的。因此,這一裁定書具有一定的范例意義,可以表征中國司法追求法律論證充分的主要傾向。這也是本文以其作為基本材料來源和敘事平臺的緣由所在。
一
不久以前,某高級法院作出終審裁定,裁定某法官玩忽職守罪名并不成立,維持一審原判,駁回檢察機關抗訴。
案件源自一起民事糾紛的審判。民事糾紛審判的大致情形是這樣的,某原告起訴若干被告,主張被告應當還債。某基層法院立案,決定適用簡易程序,并排定某法官獨任審判。原告據以主張的主要證據是“借據”,其中有若干被告的署名。在案件審理過程中,被告之一聲稱“借據署名”是在原告脅迫下簽署的,彼此之間實際上不存在借貸關系。原告否認脅迫。獨任法官詢問被告是否向公安機關報案,被告聲稱沒有。根據民事訴訟“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獨任法官作出被告敗訴的判決。判決之后被告沒有上訴,案件隨后進入執行程序。在執行程序啟動之際,被告之中兩人在法院附近服毒自殺。再后公安機關開始介入,原告承認被告是在脅迫之下簽署借據的。這起民事判決遂被認為是有問題的。當地一機構(市政法委)與被告親屬簽訂協議,補償被告23萬。檢察機關認為獨任法官在審理這起民事案件中玩忽職守,并且造成嚴重后果,提起刑事訴訟。
在刑事訴訟中,一審法院認為:獨任法官對當事人自殺是不可能預見的,沒有主觀上的過失,在民事案件審理過程中履行了法官的基本職責,而且當事人自殺與獨任法官的相關行為沒有刑法上的因果關系,屬于意外事件,因此該獨任法官的玩忽職守罪名不成立。
檢察機關認為一審判決是錯誤的,提起抗訴。在二審中,某市檢察機關提出如下法律論證[16]:
其一,該法官的行為屬于沒有正確履行職責、極其不負責任的玩忽職守行為。理由有三。第一(R1)[17],刑事訴訟法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犯罪事實或犯罪嫌疑人,均有權利也有義務向司法機關報案或舉報;1998年最高法院《關于在審理經濟糾紛案件中涉及經濟犯罪嫌疑若干問題的規定》規定:人民法院審理經濟糾紛案件,經審理認為不屬經濟糾紛而有經濟犯罪嫌疑的,應當裁定駁回起訴,將有關材料移送公安機關或檢察機關。在被告之一已經提出“借據”是在原告脅迫下寫下的,原告有刑事犯罪的重大嫌疑的情況下,該法官沒有履行上述規定的職責義務。第二(R2),在庭審中該法官有不著制服等不規范的行為。第三(R3),該法官沒有按照主管領導批示將處理意見報告領導后再作判決,這是極其不負責任的表現。
其二,該法官玩忽職守行為與自殺事件之間存在刑法上的因果關系。理由有二。第一(R4),該法官玩忽職守行為并不必然導致自殺事件出現,但是的確是引起自殺出現的唯一原因。玩忽職守行為可能引起一個或多個不特定的危害后果,只要出現一個并且達到追究刑事責任標準的,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第二(R5),作為司法工作人員,該法官應當知道自己不認真履行職責,導致案件錯判,將會出現包括自殺事件在內的嚴重后果。不論由于應當預見而未預見,還是由于輕信能夠避免,該法官都有主觀上的過失,應當追究刑事責任。
某省檢察機關作為支持抗訴一方,提出如下法律論證:
第一(R6),民事訴訟“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是針對一般民事案件的規定,當民事案件涉及刑事犯罪的時候,應當以例外方式遵循刑事訴訟法和上述最高法院的規定。該法官沒有履行這一職責義務。
第二(R7),該法官在法院工作時間長達16年,其工作經驗應當使其預見當事人在被迫寫下借據、法庭草率判決后只能以死抗爭的后果。
第三(R8),該法官的行為最終導致國家損失23萬。當事人自殺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為消除影響,不論基于何種性質、通過何種程序、經過何類主體,國家均因此付出這筆補償。該法官的玩忽職守行為與這一后果存在必然的聯系。
針對檢察機關一方的法律論證,辯護人提出了自己的法律論證:
首先(R9),民事訴訟法要求法官公平對待當事人的舉證,不能僅僅因為一方的口頭抗辯,即認為另外一方有刑事犯罪嫌疑。該法官依據“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審理案件,履行了法官的基本職責。
其次(R10),該法官在庭審中沒有不負責任的表現,沒有排除利害關系的證據證明“不負責任”。
再次(R11),沒有排除利害關系的證據證明該法官在審判中未請示主管法院領導。
最后(R12),該法官行為與當事人自殺沒有刑法上的因果關系。當事人在民事訴訟過程中,有運用種種法律救濟方式的機會,但是當事人沒有選擇各種法律救濟而是選擇自殺。這是任何人當然包括該法官無法預見的,也是無法阻止的。
作為被告人的該名法官自己補充指出:
第一(R13),在當事人提出“脅迫”抗辯的時候,自己詢問了當事人是否向公安機關報案,并且詢問了原告是否曾經“脅迫被告”,這是履行民事審判法官職責的表現。檢察機關對民事訴訟的機制缺乏了解;
第二(R14),不能僅僅因為一方口頭抗辯,便認為“發現犯罪事實或犯罪嫌疑人”;
第三(R15),如果僅僅因為一方口頭抗辯終止民事訴訟,對另外一方是不公平的,同時將使民事訴訟制度陷于混亂,這才是不履行法官的職責;
第四(R16),被告放棄了所有法律賦予的訴訟救濟權利,采取自殺,其責任不能歸咎于法官;
第五(R17),事后新證據證明判決結果與客觀事實不符,根據最高法院的規定,判決不能認為屬于錯案,因而也不存在錯案追究的問題。
從雙方的法律論證可以發現,這件案件是有很大爭議的,而且是罪名成立與否的根本性爭議。我們先看法院是怎樣表述最終裁定結果的。終審裁定書稱:
被告人作為司法工作人員,在民事訴訟中依照法定程序履行獨任法官的職責,按照民事訴訟證據規則認定案件事實并作出判決,其行為不屬不負責任或不正確履行職責的玩忽職守行為??陀^上出現的自殺結果與其職務行為之間沒有刑法上的必然因果關系,其行為不構成玩忽職守罪。原審法院根據已經查明的事實、證據和法律規定,作出被告人無罪的判決,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適用法律準確,審判程序合法。檢察機關抗訴理由不成立。經本院審判委員會討論決定,依照刑事訴訟法以及最高法院關于執行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之規定,裁定駁回抗訴,維持原判。
依照目前較為普遍的司法改革觀念以及最高法院相關的改革要求,如果終審裁定書所表達的裁定意見僅僅如此,那么,這屬于沒有提出法律論證理由的一份裁定意見,其中更加無從談到法律論證是否充分,而且,這是中國以往司法裁判最為普遍的也是最為需要改變的情形之一??赡芤驗檫@一現實,所以我們看到終審裁定書的裁定意見并非僅僅如此。
二
終審裁定書論證了裁定理由。其首先歸納了雙方爭論的焦點。其中有三。第一,兩點事實認定的問題。第二,被告人是否存在玩忽職守行為。第三,自殺事件及其他損失與被告人的職務行為是否存在必然聯系。[18]
針對兩點事實認定的問題,二審法院提出如下法律論證:
(R18)關于該法官是否在民事庭審中是否存在著裝不規范等問題,作為控方的檢察機關提出了一些人的證言,這些證言是由與自殺者有關系的若干人提出的,而且是在自殺事件發生之后提出的,因此,這些證言是有利于一些當事人的證言,不足采信。作為辯方的該名法官,提供了當時開庭的筆錄及書記員的證言,表明該法官的庭審行為是規范的。兩相對照,檢察機關的指控證據不足。
(R19)關于該法官是否請示主管法院領導問題,檢察機關提出了主管法院領導的證言和該領導接待當事人的“接待筆錄”。該領導稱已對該法官說“此案需要請示”?!敖哟P錄”上寫“請先告知判決結果后簽發判決書”。但是該法官稱,該領導說“此案只能這樣判決”并表示該法官自己可以簽發判決書。鑒于不能證明“接待筆錄”已為該法官所看到,故檢察機關的指控證據不足。
值得注意的是,二審法院在終審裁定書中沒有提到一個問題:就事實而言主管法院領導與該法官在這起民事判決中的法院內部工作關系究竟是如何展現的。在一審中,控辯雙方以及一審判決都認為這是一個重要的事實認定問題。[19]因為,控方認為,如果主管法院領導的確有如該法官所說的那樣,“權力下放、自己簽發”,那么,在判決是錯誤判決的情況下,主管法院領導似乎是有責任的。反之,如果主管法院領導已說“需要請示”,該法官不經請示自主簽發判決,那么,錯誤判決的問題似乎應由該法官負責。當然,一審辯方和一審法院,都曾提到獨任法官在民事訴訟中有權獨立審判,不論是否請示主管法院領導。[20]
進而值得注意的是,二審法院與一審辯方和一審法院類似,在提到部分對抗證據也即R18、R19的認定之后,還作出了新的闡述:
(R20)根據法院組織法、民事訴訟法和最高法院關于落實法院審判組織權限的有關解釋,合議庭或獨任法官有權作出判決,對重大疑難案件可提請院長提交審判委員會討論決定。在實際審判工作中,向院長、庭長匯報并聽取意見,屬于法院內部匯報請示及溝通的一種方式。合議庭或獨任法官有權決定是否報告以及是否需要請示院長、庭長。除經法定程序由審判委員會決定,院長、庭長不能改變合議庭或獨任法官的意見。合議庭或獨任法官審理非重大疑難案件后直接作出判決,是正確履行職責的行為。檢察機關以該法官沒有聽取領導意見自行下判,作為指控不正確履行職責的一個理由,缺乏法律依據。
換言之,在二審法院看來,似乎一審各方注意甚至自己提到的“就事實而言主管法院領導與該法官在這起民事判決中的法院內部工作關系究竟是如何展現的”問題,不是一個問題。即使證據可以證實該法官自己簽發判決,該法官依然是正確履行職責。當然,我們可以迅速提出一個問題(Q1)[21]:既然獨任法官可以獨立判決,那么,二審法院評判控辯雙方在“主管法院領導”問題上證據如何,其意義是什么?我在后面討論這個問題。
再看二審法院對焦點二的法律論證。對焦點二中的第一個問題,即“被告人沒有執行刑事訴訟法和最高法院《規定》是否失職”的問題,二審法院指出:
首先(R21),法院在民事訴訟中地位中立,審判人員對訴訟雙方均應平等對待,保障其各項訴訟權利。雙方舉證權利義務平等,無法證明自己主張必須承擔舉證不能的敗訴結果。因此,法官在民事訴訟中遵循“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是正確履行職責,體現司法公正。原告以借據舉證,被告承認借據署名,故原告舉證有效。被告辯稱受到脅迫,原告否認,被告沒有其他相關證據,也無報案資料證據,故被告舉證無效。該法官認定借貸關系成立,不采納被告抗辯意見并無不當。該法官并無失職行為。
其次(R22),最高法院《關于在審理經濟糾紛案件中涉及經濟犯罪嫌疑若干問題的規定》的相關規定,是針對經濟糾紛案件中經濟犯罪而言的。被告提出的抗辯涉及暴力犯罪而非經濟犯罪,故檢察機關引用該規定與本案無關。同時,該《規定》所說“經審理認為”,顯然是指依照民事訴訟證據制度,從舉證質證中,發現相關證據證明案件涉嫌經濟犯罪,才能決定移送刑事審查,并非如同檢察機關理解,只要一方提出涉嫌經濟犯罪,就必須移送。否則,民事訴訟中任何舉證不能的一方都可能以對方涉嫌犯罪為抗辯理由終結民事訴訟,民事訴訟制度將無存在必要。
再次(R23),雖然刑事訴訟法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后將如何,但是,根據我國刑事訴訟“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未經法院審判任何人不得被認定有罪”的基本原則,“發現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的前提必須是相當充分的證據佐證。借款糾紛一案中,被告提出 “受到脅迫”,但無證據證明,也未提供報案證據,因此屬于“沒有相當充分證據佐證”。在這種情況下,如果法院終結民事訴訟,移送刑事偵查機關不但于法無據,而且本身就是失職,沒有體現司法公正。
所以,檢察機關指控該法官違背法定職責,其理由不能成立。
在這里,我們可以再次迅速提出一個類似的疑問(Q2):在陳述R22時,既然檢察機關提出的最高法院《規定》之內容與本案是無關的,那么,為什么還要闡述《規定》之內容的真正含義?我們可以看出,二審法院在此論證是種“讓步說理”,即“即使可以適用這一《規定》之內容,檢察機關的理由依然無效”。為什么二審法院可以這樣論證?既然這一《規定》與本案無關,在裁定中不去論及這一《規定》的相關內容也就是自然而然的。這種讓步說理,仿佛意味著“就算你在這里是對的,你在那里還是錯的”。
對焦點二中的第二個問題,即“被告人是否盡職盡責、其行為是否導致錯誤判決”,二審法院指出:
其一,被告人沒有不負責任、不正確履行職責的行為。理由有四。第一(R24),該法官確認了“借據”署名,詢問了被告是否報案以及為何沒有報案,并且庭審后傳訊了被指為脅迫者之一的張某,所以,該法官“較認真地審查了證據、負責任地對待被告方的抗辯意見”。第二(R25),原告“借據”為直接證據。被告無法對“脅迫”舉證,而且沒有報案,尤其在該法官兩次提示后仍未報案。盡管如此,該法官依然在庭審后向原告進行了調查,以期證實被告抗辯意見是否真實。經過開庭和調查,均無證據推翻原告的直接證據。該法官確認原告證據,符合民事訴訟“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第三(R26),一方在書證面前提出異議但因舉證不能而敗訴的案件通常(注意“通常”兩字——本文作者注)是權利義務關系明確而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原告與被告借款糾紛一案,借款關系、債權人、債務人明確,借款用途、借款金額清楚,借款期限確定,被告確認借條署名,辯稱被脅迫而無證據支持,故適用簡易程序沒有不當。該法官在案件雖有爭議,但按照當時證據能排除合理懷疑下,作出獨任判決,符合民事訴訟證據分析判斷的一般原則,不足以認定屬于嚴重不負責任行為。第四(R27),該法官在判決書中全面客觀反映了案件糾紛以及對立主張情況,清晰表達了判決理由,符合民事訴訟的基本原則,判決有理有據。
針對本文所討論的終審裁定書的法律論證而言,也許有朝一日會出現“人們所說”的沒有爭議的情況。這是可能的,盡管從目前看來不大可能,因為,我們畢竟起碼看到裁定書明確標出“經本院審判委員會討論”的字眼,這是明顯的“運用‘集體’應對外來某方壓力”的一種有效策略,也是暗示外在爭論持續存在的修辭象征。而且,我們的確看到了不少人還在爭論著。[34]自然,這一情形不是我所關心的核心,我所關心的核心在于回應困難。我們依然從這份裁定書入手。
第一,我們需要注意一點,也即我們通常是在什么意義上使用“沒有爭議”、“一致意見”這類陳述的。在我看來,這類陳述的使用,總是隱約地指向特定群體、特定場合、特定時間的。換言之,人們所說的“沒有爭議”和“一致意見”,是在特定群體、特定場合、特定時間內顯示意義的。在條件限定的情況下,的確有如“人們所說”的,曾經出現過“沒有爭議”或者“一致意見”。但是,同時也是我們需要注意的是,針對一個源自有爭議案件的法律論證,我們如何可以想象所有人在所有時刻產生“沒有爭議”、“一致意見”?相反的意見或者爭議,總是可能的,而且有時又是我們未曾覺察的。于是,問題在于什么主體、什么場合、什么時間出現 “沒有爭議”或者“一致意見”。就這份裁定書而言。我相信而且某些人也會同樣相信,其中所提到的該法官和辯護人,以及二審法院里的某些法官當然包括審判委員會里的某些“重要法官”,對裁定書中法律論證的“充分”是沒有意見的。在他們之間可以看到“沒有爭議”或者“一致意見”。然而同時,這才是重要的也是顯而易見的,其中另外一些主體比如控方以及二審法院的“異議”法官,依然可能持有不同意見。這意味著,在特定主體之間是可以看到“沒有爭議”的,在另外一些主體之間是可以發現“爭議”的。而且,所有這些是在特定時間及特定場合內呈現的。之所以提到特定時間和特定場合,這又是因為并不能夠排除在此時間之前之后以及在另外場合,贊同者變成了不贊同者,還有不贊同者變成了贊同者。此案中的辯護人就一定始終而且將來也都贊同裁定書的“充分”論證?控方就一定始終而且在將來也都對其加以拒絕?顯然,這是不一定的。因此,從較大范圍來看,第一,我們要問“在誰之間沒有爭議”,第二,“什么時候沒有爭議”,第三,“什么條件下沒有爭議”,以及反之“在誰之間存在爭議”,“什么時候出現爭議”,“什么條件下產生爭議”。
此外,公開化的裁判文書是要進入社會的,其閱讀者當然并不限于具體訴訟結構中控方、辯方和二審法院。作為佩雷爾曼“一般聽眾”[35]概念的社會閱讀者,是潛在地不斷增加的。至少現在我們已經看到,這份裁定書自公布后通過網絡已經走入社會,越來越多的社會閱讀者加入了閱讀行列,或贊同或反對地加以討論。社會閱讀者的角色復雜,以及數量的不斷增加,意味著本文前面提到的說理方式、經驗常識和法律原理的“多樣化”和“地方性”的進一步的加入,盡管,在這種“多樣化”和“地方性”不斷加入的同時,也在出現著新的特定群體、場合、時間的“沒有爭議”或者“一致意見”。[36]因此,不僅從更大范圍而且從動態角度來說,我們都能而且更能發現人們不經意使用的“沒有爭議”及“一致意見”等陳述究竟是在什么意義上使用的。
也是因為這個理由,本文所主張的“不應充分論證”,其沒有而且也不可能徹底否定特定群體、特定時間和特定條件的“沒有爭議”或者“一致意見”所呈現的經驗事實,而是直指經由潛在變動而帶來的可能的“對立意見”,同時提醒對前一經驗事實保持必要的清晰認識。誰能否定本文多次提到的“多樣化”和“地方性”在動態的社會中完全可能帶來新的“疑問招惹”、“話語紛爭”?[37]
第二,即使針對特定群體、特定時間和特定條件下出現的“沒有爭議”或者“一致意見”,我們也是可以追究其中一個問題的。在我看來,沒有爭議,主要是因為原有爭議據以作為自身基礎的說理方法、經驗常識和法律原理,可以出現幾方之間的暫時“融合”,[38]準確來說是特定主體、時間、場合、條件中的幾方“融合”,而這種“融合”的根本原因又在于一方在說理方法、經驗常識和法律原理上運用自己的“知識相對豐富”,得以暫時戰勝對方的“知識相對有限”,從而實現暫時“說服”對方或使對方暫時“失去”論辯能力。這是“沒有爭議”這一過程發生的基本機制。
顯然,如果情況的確如此,那么首先我們可以發現,這種“知識相對豐富”暫時戰勝“知識相對有限”,其所解決的問題是理解上的“是否很有道理”,而不是純粹的法律事實問題以及純粹的法律規定問題的“多少”,所以,其無法像連續不斷地確定具體事實一樣,更為準確來說像“1+1=2所以2+2=4是必然的”一樣,給予人們以確定不移的認定信息,從而不斷增加無法抗拒的接受份量。就此而言,暫時“說服”以及使對方暫時“失去”論辯能力,其所帶來的暫時“融合”沒有并且也不可能直接增加“科學、實證、邏輯”意義上的法律理解。我們再回到裁定書。在閱讀這份裁定書的過程中,我們接受二審法院的R37、R38(假定接受),和我們接受二審法院的R35,是不同的。前者沒有增加我們的“科學、實證、邏輯”意義上的法律理解,后者則增加了。通過前者,我們只是發覺自己被帶到了一個思路上,發覺“比較可信”,從而比較相信一個看法:因為民事訴訟中一方敗訴后采取極端行為是極為罕見的,而且因為流露極端行為情緒和傾向才有可能使人預見,所以,民事訴訟中應當預見極端行為是有基本前提的。與此相異,通過后者也即R35,我們確鑿無疑地知道了根據最高法院以及相關的具體法律規定,如果在判決之后出現了新的證據從而使判決與事實不符,那么該判決不屬錯案。在這個意義上,所謂“很有道理”或者“充分”所帶來的“沒有爭議”,不是牢固結實的,而是軟性易變的,其和運用明確法律規定(包括法律原理)和一般形式邏輯所帶來的“沒有爭議”,不可同日而語。
接著我們可以發現,“知識相對”這一概念,也許正是我們理解“沒有爭議”或者“一致意見”何以是在特定群體、特定時間和特定條件下出現的關鍵概念。換言之,因為在說理方法、經驗常識和法律原理上,“知識相對豐富”或者“知識相對有限”必定是存在的,所以,我們才能看到乃至才能談論特定群體、特定時間和特定條件下出現的 “沒有爭議”或者“一致意見”。
第三,更為重要的是,即使我們看到一個特定情形下的“一致意見”、“沒有爭議”,發現這是“令人欣慰”的,對于一個當下具有爭議的案件,我們也是無法斷定“使得法律論證充分”在將來其作用對此案件究竟是保持爭議,還是催生爭議,還是消除爭議。對本文提到的裁定書中的法律論證,當下就是有爭議的,而問題的重要同時在于,我們怎能依據過去可能出現過的特定情形中的“沒有爭議”,來斷定這份裁定書引發的法律論證“充分”注定可以消除爭議?因此,探討“一致意見”以及“沒有爭議”的機制,探討法律論證是否應當充分,也意味著我們必須關注未來時態的理解問題。只要社會存在著說理方式、經驗常識、法理認識的“多樣化”和“地方性”,那么,并不存在一種邏輯可以證明:過去具有的“一致意見”或者“沒有爭議”,在將來完全可以帶來沒有爭議的皆大歡喜;也不存在一種邏輯可以證明:過去較多的“一致意見”或者“沒有爭議”(假定其的確較多),將來可以帶來較多的“一致意見”或者“沒有爭議”,而非相反,亦即更多的意見紛爭。何況,它們本身無一不是處在特定情形之中的。
概括來說,通過“‘很有道理’或者‘充分’的法律論證有時實現了沒有爭議”這一經驗,來設想并主張推進法律論證的充分,也許不是恰當的思路。[39]
七
除了上節提到的基本困難,本文必須面對另外一個基本困難:縱然說理方式、經驗常識和法律原理的使用,并不一定終結人們可能產生的爭議,但是,它們至少可以表明法院裁判的正當性,表明法院裁判是理性的、有根有據的。[40]這意味著,這種爭論的開放不會削弱反會增加法院裁判正當性的社會認同。[41]這是強烈支持法律論證應當充分的關鍵理由之二。
這里涉及兩個問題。其一,通過“充分”的努力,能否表明法院的法律論證是理性的?其二,法院裁判正當性的社會認同與這種“充分”努力的相互關系是怎樣的?
先論其一。我不否認,通過所謂充分的法律論證,有時的確可以使人認為“法院裁判是理性的”、“是有根有據的”,而且“還是具有正當性的”。在有些情況下,充分的陳述裁判理由,的確為法院贏得了“并非任意”、“并非專斷”、“理性審理”直至“司法公正”的贊譽。[42]但是,表現法院裁判是理性的、有根有據的一個基本前提是,法院在不斷努力“充分”的過程中的確表現了難以指摘的“道理呈現”,至少是暫時的難以質疑的“道理呈現”。眾所周知,僅僅講出某些道理,僅僅說明某些根由,僅僅陳述某些理據,并不足以讓一種法律論證變成通常理解的“理性”或者“有根有據”。如果這些通過法律論證體現出來的道理、根由、依據遭遇了有力的反駁,或者,更為嚴重的是,經過反駁,人們認為反駁表達出來的道理、根由、依據才是“真正的”或者“可以接受”的,或者至少是“比較可以接受”的,那么,誰會認為曾經闡述出來而又遭遇反駁的道理、根由、依據是理性的、有根有據的?這意味著,準確來說,當人們提到法院裁判正當性的社會認同,要求法院裁判的理性和有根有據的時候,人們不僅在希望法院應當講出一些道理、根由、依據,而且更為重要的是在希望這些內容是無法辯駁的、不可動搖的。于是,進一步的問題就是法院裁判能否通過這種“充分”的努力,實現無法辯駁、不可動搖。在我看來,并且通過前面幾節的分析已經表明,這種“充分”的努力至少時常是頗為難以實現這一“理想”的,雖然不能認為毫無可能。
因此,可以指出,通過“充分”的努力,時常難以表明法院的法律論證是理性的。[43]
此外,我們還需小心翼翼地分辨這種“理性”以及“有根有據”其在法律語境中的性質。通過前面的分析,我們至少可以發現,類似本文討論的裁定書中的“說理方式”、“經驗常識”和“法律原理”,其帶有對話意識、說服一方的策略,甚至帶有“化解對立”的積極預期[44].這種對話意識、說服一方的策略,以及 “化解對立”的積極預期,就一般社會政治生活意義而言是極為寶貴的也是應該竭力發揚的。但是,這不是我們將其推入司法領域尤其是法院裁判理由生產機制的一個理由。[45]因為,所有這些意識、策略和預期,其所體現的理性是種“政治理性”,在法律語境中更準確地來講是種“立法理性”。在政治領域中,在立法過程中,我們必須具有起碼民主的對話意識、相互說服的設想,以及“化解對立”的寬容愿望。這是現代政治生活以及立法運作的基本要求,畢竟,社會時常沒有確定不移的唯一正確的公共理想。與此不同,司法固然是在解決糾紛爭議,然而司法終究不是解決政治立法問題。司法至少不應是對話、相互說服、希望化解對立的過程,而是依法裁判的過程。司法是在依據某個標準(至少理想上是如此)解決相關的社會問題,盡管對此標準人們可能有時具有不同的理解甚至相反的理解直至發生爭議。[46]這是司法的特性所在。因此,司法也就需要有別于政治理性或者立法理性的某種理性。我們再看本文提到的裁定書,其中R30,尤其是我們反復提到的R22后半部分、R37和R38的理性探討。通過這些“理性探討”,我們可以發現,二審法院是在運用對話技術、說服修辭、克服對立等策略并且是在無形之中建構新的標準,這是運用政治理性或說立法理性的明顯表現。我們暫且不說是否應當允許司法活動運用立法理性方式去解決案件糾紛,[47]我們起碼可以認為,這種“理性”的司法活動是種錯位的理性表達,其不大符合司法運作的基本目標。我們至少可以認為,司法運用的理性應當是符合司法目的的自恰理性,也即司法理性。[48]其與相互印照的“有根有據”應當是司法的“有根有據”,而不是政治、立法的“有根有據”。而且,我們不要忘記了,在對話、說服、化解對立的過程中,還有一個“知識相對豐富”馴服“知識相對有限”的問題,以及與此相關的“沒有增加確定法律信息從而逐步令人確鑿無疑”的問題。司法是不應當這樣展開的。
在這個意義上,即使認為通過“充分”的努力可以表明法院裁判的理性,這種理性,依然是可疑的甚至不是我們期待的標準意義上的司法理性。
再論其二:法院裁判正當性的社會認同與這種“充分”的努力,其相互關系是怎樣的?
首先,我們可以注意,中國當代相當一部分主張法院應當充分說明自己裁判理由的學術文本,都在提到英語國家重要法官的“充分”法律論證寫作,并且時常有意或者無意地以其作為中國制度變革的藍本模式,盡管,這些學術文本時常也提示了司法制度的基本區別。[49]在我看來,在觀察英語國家的法官法律論證寫作的時候,尤其是在“這種充分判決是否帶來裁判正當性的社會認同”問題上,人們有時帶有了部分的浪漫想象,也即仿佛這些國家的法官“充分”的法律論證寫作與 “法院裁判正當性的社會認同”有著某種內在聯系,[50]因而在中國實現“法律論證充分”是可以帶來同樣效果的。
實際上,這些國家的法官“充分”的法律論證與“法院裁判正當性的社會認同”的聯系,并非像人們想象得那樣聯系緊密或者那么樂觀。相反,我們倒是可以輕松地發現,在英語國家,一份“頗為充分”的裁判文書出現后引起人們爭議是司空見慣的。旁觀者經??吹降目峙虏皇恰耙恢峦瞥纭?,而是“不斷討論”,或贊同或反對。而所有這些 “不斷討論”又在相當程度上影響了法院裁判正當性的社會認同,甚至法院的“公正形象”。關于“負面影響”這點,我們可以注意為什么在英語國家尤其是美國,經由法律推論從而對法院裁判正當性提出深度懷疑的現實主義法學理論、批判法學理論和狹義的后現代法學理論,首先得以產生,并且迅速蔓延;[51]以及在這些國家以律師作為標志的法律專業人士最為關心論辯修辭、對立判例、勝訴技巧,從而時?!澳暋狈ㄔ嚎赡茏鞒龅墓门羞@種行業現象竟然如此普遍;[52] 以及在這些國家關于法庭辯論、展示律師技藝、暗示法律推論的重要,從而批判法院裁判正當性的大眾文化運作,比起大陸國家而言可說大行其道。[53]此外,我們可以注意英語國家的“繁榮”的法學學術生產,尤其是美國的。在美國的法學學術文本當然包括一般媒體表現出來的文本中,人們可以看到大量的對復雜裁判論說的不斷爭論,出現了許多對法院的批評。其實,一個現象是值得注意的,也即英語國家針對法院裁判所從事的法學學術生產,時常多于大陸國家。其中原因固然是復雜的,但是有一點則是可以加以分析的。這點就是英語國家的法學學術生產時常瞄向了“裁判論說”。我們可以注意許多英語法學學術著作,時常研究討論法院的裁判論說,從中引出法律理論的研究。[54]一個較為典型的輔的例子說明,就是英語國家的法學教材時常備有大量的司法實踐裁判論說的舉要及分析。應當認為,針對法院裁判的學術生產主要是從兩個方面展開的,其一是裁判結果,其二是裁判論說。裁判結果自然可以成為學術生產的一個刺激來源,而且學術生產者可以從多重角度對其展開分析研究,這也是大陸國家法學學術生產所從事的一個重要工作。但是,對裁判結果和裁判論說進行雙重研究,顯然不同于僅僅對裁判結果作出研究?!皟蓚€對象”和“一個對象”的區別不是決定性的,然而肯定是重要的。深入來說,裁判論說特別是“充分”的裁判論說更為涉及或者直接涉及說理、常識、法理,所以,其為法學學術生產提供了更為廣闊更為直接的刺激需求,因為,學術生產常與“推論”有著天然關聯。這從一個方面說明了為什么英語國家的相關法學學術生產多于大陸國家。當然,法學學術生產的多少并不必然說明法院裁判社會認同的問題,因為,社會公眾可以而且的確時常不去理會法學學術生產。然而,其在一定程度上是可以說明這個問題的。因為,如后面將要提到的,一般社會聽眾是有可能從對裁判結果的關注轉入對裁判論說的關注的。于是,源于爭議案件的裁判論說其所引發的法學學術生產的復雜,通過媒體傳播方式以及法律教育方式,總會滲入社會意見的生產,使其變得較為復雜,從而較為可能影響裁判結果的社會認同。進而言之,針對法院裁判論說而出現的學術生產的多少,其可以從側面說明裁判論說的“充分”對法院裁判社會認同的完全可能出現的反向刺激。另外可以作為補充說明的是,在其他許多國家尤其歐洲大陸國家,并不“充分”的裁判文書反倒時常同樣可以獲得法院裁判正當性的社會認同,而且,那里人們對法院裁判的反應一般來說是比較平靜的,除了一些極個別的情況。[55]
所有這些現象的原因,也許正是在于,在開始階段,廣義的社會聽眾通常更為直接關注裁判結果,對裁判論說通常并不在意,然而,當案件本身就已進入爭議視線,尤其是當這些聽眾開始進入爭議的時候,對裁判結果的關注就容易(起碼較為容易)慢慢轉入對裁判論說的關注,于是,在這里也是在這時,與其說社會聽眾更為關注裁判結果,不如說社會聽眾更為關注裁判論說,一定要對裁判論說提出若干個“何以如此”的質問,從而當法院提出裁判論說并且面對多樣化、地方性的質疑而乏力自圓其說的時候,社會聽眾也就容易出現對法院裁判的懷疑甚至不予理解。這里的轉化時常是自然而然的。就此來說,法院裁判正當性的社會認同的緣由是復雜的,同時,“充分”的法律論證和社會認同的背離關系比起兩者之間所產生的合謀關系,可能是更易出現的。也是在這個意義上,我們在參考外國裁判理由“充分”的意義的時候,更為重要的是深入地理解判決理由“充分”的內在結構之中可能包含著我們并不希望的某種負面機制。這種負面機制是具有共性的。
其次,認為裁判論說充分與法院裁判的社會認同存在著某種內在關聯,有時和人們認為“思考理性”與公正有著內在關聯,是相互聯系的。人們容易認為,越是增加“思考理性”,越是容易實現公正或者達成公正共識。而公正實現了,或者公正共識出現了,法院裁判的社會認同也就自然而然的不是問題了。[56]但是,盡管我們可以假定甚至認定公正實現和公正共識的出現,是法院裁判的社會認同的一個基本條件,然而,實現公正和公正共識的出現,顯然并不一定是“思考理性”運作的結果,有時也許與“思考理性”是根本無關的,更為極端者,有時甚至越是增加“思考理性”,越有可能無法實現公正,越有可能引發“公正共識”的分裂,至少,“思考理性”的增加既有可能引發“公正共識”的實現也有可能引發“公正共識”的缺席。經驗有時說明,一些公正的實現以及公正共識的出現,是歷史變遷的自然產物、人們直覺的產物、人們妥協的產物,甚至是人們斗爭的產物。更何況“何為思考理性”其本身也是可以爭的,“何為公正”以及“何為公正共識”其本身又是可以爭論的。在法律語境中,訴訟以及司法審判制度的普遍存在,已經反向說明了利益紛爭總是普遍存在的,[57]而利益紛爭的普遍存在足以說明社會理解的多樣性和地方性是普遍的,而所有這些,又從根基上動搖著“思考理性和公正”的可能勾連。這樣,我們就有理由至少認為“思考理性”不是容易而是較為可能不易走向公正。在法律語境中,實現公正以及公正共識的達成,也許更為依賴“思考理性”之外的其他種類的實用智識資源。
在這個意義上,我們也就可以理解,與其對“充分”的法律論證激起振奮的期待,不如對其保持慎重的對待?!俺浞帧钡牟门姓撜f的解放,可能是較為容易削弱對法院裁判的社會認同的,至少是不易增加對法院裁判的社會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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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張心心.淺談徐曉林古箏作品的音樂風格及對古箏藝術刻展的影響[J].大眾文藝:學術版,2013(22):157-158.
[2]李菲.明月紅弦聲停處別有深情幾萬重——淺析徐曉林古箏音樂創作特色[J].人民音樂,2015(4):213-125.
[3]李春穎.淺析歷史感悟中的古箏藝術發展與融合——以《臨安遺恨》為例[J].音樂時空,2015(20):50-51.
[4]汪莎.詩意的棲息——評陶一陌古箏曲《自在云端》的音樂創作[J].人民音樂,2013(11):124-126.
[5]鮑曉媛.儒家音樂思想在古箏作品中的體現——兼談社會思想語境對音樂文化發展的影響[J].黃河之聲,2013(12):23-24.
[6]廖文珺.高山流水覓知音——古箏藝術傳統與創新的思考[J].音樂創作,2015(8):132-133.
[7]陳滿欣.論古箏演奏的繼承與創新——談現代古箏藝術的發展[J].新世紀劇壇,2011(1):1001-1002.
[8]陸晶.“翰雅杯”首屆中國古箏藝術傳統流派及民間風格作品演奏(成都)邀請賽綜述[J].音樂探索,2014(3):130-133.
[9]葛雪婷.古箏演奏形式與技術發展——觀“八面風·古箏室內樂新作品音樂會”有感[J].藝海,2013(8):155-156.
[10]許育燕.音隨心動——淺議古箏演與奏之間的影響與聯系[J].北方音樂,2014(15):94-95.
[11]符麗琴.箏鳴爭鳴國樂飄香——多元音樂文化影響下的當代古箏音樂創作[J].北方音樂,2015(7).
古箏論文參考文獻:
[1]袁靜芳.民族器樂(修訂版)[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
[2]陳安華.從箏的沿革看“世界箏”的趨向[J].星海音樂學報,1987,(02).
[3]李慶豐.箏統天下,風格各異——山東、河南、潮州、客家箏派演奏方法之比[J].黃鐘(中國·武漢音樂學院學報),2008,(02).
[4]毛特.民族音樂的改良創新和工業設計[J].樂器,2008,(01).
[5]侯方.感受聽覺藝術中的視覺[J].人民音樂,2004,(10).
古箏論文參考文獻:
[1]楊妍,趙雪暉.高校古箏教學中古箏演奏與賞析的心理境因初探[J].長春教育學院學報,2013,05:92-93.
[2]吳珊珊.獨立學院古箏實踐教學方法探索[J].音樂時空,2015,01:153-154.
[3]趙星.箏樂演奏的靈魂之美——論古箏左手做韻技法之一“顫音”[J].大眾文藝,2010,(05).
音樂表演專業的發展主要是從課程設置、實習基地建設、畢業音樂會、教師教學觀摩音樂會和教師音樂會、學生專業比賽等幾個方面進行改革建設的。
一、課程設置
圍繞學校的辦學定位和應用型人才培養目標,按照本科人才培養方案的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結合調研結果以及本專業崗位的社會市場需求,以實踐式課堂與舞臺相結合為主要教學模式,從2015級開始對人才培養方案進行修訂。
在課程設置方面減少部分不適應發展的理論課程,調整部分實踐課,新開設部分實踐課,探索新的教學途徑,不斷提高教學的實用性和科學性,促進對技能型、實用型人才培養。根據學校的人才培養方案修訂指導意見、調研反饋結果以及崗位能力的要求,對2015級音樂表演專業本科人才培養方案做出了以下調整:
精簡課程,刪掉或者整合部分理論課,減少學時學分。如刪復調課,整合曲式與作品分析課和歌曲寫作課為曲式分析與歌曲寫作課,將舞蹈方向的樂理和視唱練耳課整合成樂理視唱課等。
優化課程,增加特色課程,總體課程結構更加合理。將原有的舞臺表演藝術課升級,并更名為作品排演課。夯實理論基礎,增加少量課程,如聲樂作品賞析、器樂作品賞析、音樂論文寫作等。
技能性課程比重增大,實踐性學分比重明顯增加。
通過開設的課程或者在課程內容中體現,如民族特色課程有原生態藝術表演,作品排演,壯、苗族舞蹈,瑤、彝族舞蹈等,紅色課程有紅色歌謠賞析等。
通過畢業演出檢驗學習成果,演出內容部分體現出民族性的特色和革命性的特色。
二、完善基地建設
為加快音樂與舞蹈學院轉型發展,提高音樂表演專業應用型人才培養質量,提高學生的實踐能力,豐富舞臺表演和演唱能力,熟悉舞臺表演的流程,了解舞臺設備的使用等,2014年百色學院與百色市民族文化傳承中心簽訂了合作協議,在原有共建教學實踐基地的基礎上進一步深化合作。本著優勢互補、資源共享、互惠雙贏、共同發展的原則,甲乙雙方建立長期緊密的合作,分別從合作辦學,共同育人,合作就業,共同發展提升合作水平。其中,合作辦學作為繼續深化教學實踐基地的建設,聘請相關業務骨干為客座教授或者實踐指導老師,對比賽、演出等進行指導,共同參與音樂表演應用型人才培養的過程;共同育人作為選拔一定的優秀學生可以參加藝術實踐活動,同時,根據實踐經驗及時調整人才培養方案,嘗試新的教學改革,逐步豐富與合作單位的合作內容,提高合作水平,不斷完善應用型人才培養的成果;合作就業作為錄用我院優秀本科畢業生,實現雙方互利共贏;共同發展可以舉辦專場音樂會、舞蹈專場、特色文藝演出等,還可以進行各種類型、各個層次的演出、作品創作,同時進行非物質文化遺產宣傳、民族文化傳承與保護等方面開展合作,為服務地方和發揚民族文化做出貢獻。
通過近年與百色市民族文化傳承中心的合作以及大量的舞臺藝術實踐,使得音樂與舞蹈學院取得了豐碩的成果。音樂表演專業學生的藝術視野更加寬廣,藝術審美和舞臺演出層次得以不斷提高,人才培養質量較以往有較大提升。由于學習歌舞團的不少原創節目或經歌舞團教師指導過的參賽節目,在各類比賽中都獲得了較好的成績,學生們的舞臺實踐能力也有了較大提高。總結的經驗告訴我們,今后必須繼續保持互利共贏的合作思想和指導原則,繼續發揮各自優勢,實現互補和資源共享,繼續加強雙方人員往來和溝通,建立形成一套更加牢固順暢的合作機制,把課堂教學與藝術實踐有機結合起來,挖掘優秀的民族資源,培養更多優秀的藝術人才。
三、改變畢業論文的形式
將畢業論文以論文答辯和寫作的模式,改成論文寫作和音樂會并存。音樂表演專業的畢業論文(設計)是應用型人才培養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衡量教學水平、學生畢業與進行學位資格認證的重要依據。音樂表演專業的畢業論文(設計)有其專業特殊性和特殊要求,為更好地體現這一專業特色,促進學生業務學習,在經過前期充分調研的基礎上,決定音樂表演畢業論文(設計)以畢業音樂會(舞蹈專場)形式為主,論文撰寫(理論研究)形式為輔的方式進行。音樂表演的畢業論文(設計)采用舉辦畢業音樂會(舞蹈專場)或撰寫畢業論文(理論研究)的形式進行。
畢業音樂會(或畢業舞蹈專場)具有專業學術性質,是學生表演水平及組織排演能力的重要體現。在完成過程中,要充分體現專業人才培養目標的要求,既要遵循科學研究的一般規律,又要符合本科教學的基本要求,體現思想性、創造性、學術性、專業性與藝術性的特點,注意突出紅色、民族和邊疆的獨特資源優勢和應用型人才辦學特色的要求。圍繞選定曲目(劇目)、指導、中期檢查、評分、答辯等環節,制定明確的規范和標準,指導教師要了解與檢查籌備畢業音樂會(或畢業舞蹈專場)工作的實施情況,組織質量檢查活動,做好畢業音樂會(或畢業舞蹈專場)工作的總結等。并要符合如下要求:
(一)應設置一定的準入條件
根據專業主修學生第五、第六學期專業課的平均成績劃線,后15%的學生不具備開音樂會(舞蹈專場)的資格,只能以論文撰寫(理論研究)的方式作為畢業和取得學位的重要條件。
(二)學生自主原則
學生舉辦畢業音樂會(舞蹈專場),要綜合運用所掌握基本知識和表演技能,在指導教師的指導下,獨立自主地策劃、組織、統籌、排演一場具有專業性質的畢業音樂會(或舞蹈專場)。整個過程中,指導教師給予必要指導,但主要以學生為主。
四、建立教學觀摩音樂會制度和教師音樂會制度
在各項改革的內容中,教師教學觀摩音樂會是屬于從教師的層面自己進行改革,提倡教師每年舉辦一次教師教學觀摩會,形成長效機制,以此不斷改進教學方式、方法,提高教風、學風,形成學術氛圍濃郁的良好教學環境。觀摩音樂主要是提高教師對于教學的積極性和主動性,是對自己近段教學集中的展示和檢驗,是能較客觀的體現出教和學的成果,同時也是一次教師與教師之間,教師與學生之間相互學習交流的良好機會。具體改革內容如下:
(一)規范音樂會的內容和形式
對于音樂會的曲目要求、演唱水平、海報節目單制作、服裝裝扮等各個方面,教師要嚴格把關,精心設計。
(二)實行獎勵性政策
鼓勵教師舉辦教學觀摩音樂會、教師音樂會等形式的音樂會。對于超過每年舉辦一次的教師,每次給予一定的物質獎勵。
(三)音樂會后總結
音樂會后教研室對音樂會中間出現的問題和值得大家學習的方面都要及時進行總結,不斷在改進中提高音樂會的水平。
通過改革觀摩音樂會、教師音樂會,教師和學生都收獲了知識,也發現了問題,同時達到了教學相長的教學目的,提高了教師的教學水平和學生的專業水平,增強了學生學習的主動性,豐富了學生的舞臺經驗。
五、設置專業比賽項目
百色學院音樂與舞蹈學院目前的能夠參加的唯一聲樂或者舞蹈比賽項目就只有學校一年一次的校園文化藝術節中的歌手比賽或者舞蹈比賽。但這兩個比賽形式都是在全院的范圍內進行的業余比賽,就是說對于學習歌唱和舞蹈專業的同學要同其他學院的業余選手進行比賽,這樣跟其他學院的同學就沒有可比性?;谶@樣的考慮,建議二級學院在院內舉辦專業性較強的比賽項目。
具體比賽規則如下:
(一)每年舉辦一屆聲樂類和舞蹈類專業比賽
爭取由學院團委舉辦,提高比賽規格,擴大比賽影響,將比賽與紅色合唱團一起打造成學院的精品項目、特色項目,為百色學院實施紅色經典藝術教育示范基地添磚加瓦。
(二)由各教研室制定科學嚴謹的比賽規則
聲樂和舞蹈教研室進行充分的論證和討論之后決定改變以往比賽不夠嚴謹和規范的行為,制定出具有專業性和科學性的比賽規則。
網頁設計論文參考文獻:
[1]胡崧.HTML從入門到精通[M].北京:中國青年出版社,2007.
[2]知新文化.HTML完全手冊與速查辭典[M].北京:科學出版社,2007.
[3]楊選輝.網頁設計與制作教程[M].北京:清華大學出版社,2009.
[4]王誠君,劉振華,郭竑暉,高中山.Dreamweaver8網頁設計應用教程[M].北京:清華大學出版社,2007.
[5]李光明,曹蕾,余輝.中文Dreamweaver8網頁設計與實訓教程[M].北京:冶金工業出版社,2006.
[6]周德華,許銘霖.新編網頁設計教程[M].北京:冶金工業出版社,2006.
[7]趙銘建,趙慧,喬孟麗,康梅娟.網頁設計與制作[M].東營:中國石油大學出版社,2007.
[8]趙祖蔭,王云翔,胡耀芳.網頁設計與制作教程[M].北京:清華大學出版社,2008.
[9]陳季.Flash基礎與實例教程[M].北京:北京希望電子出版社,2005.
[10]丁海祥.計算機平面設計實訓[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
[11]曹雁青,楊聰.Photoshop經典作品賞析[M].北京:北京海洋智慧圖書有限公司,2002.
[12]張怒濤.Photoshop平面設計圖像處理技法[M].北京:清華大學出版社,2003.
[13]陳笑.Dreamweaver8,PhotoshopCS2,Flash8網頁制作實用教程[M].北京:清華大學出版社,2006.
[14]孫強,李曉娜,黃艷.JavaScript從入門到精通[M].北京:清華大學出版社,2008.
[15]劉智勇.JavaScript開發技術大全[M].北京:清華大學出版社,2009.
[16]陳會安.JavaScript基礎與實例教程[M].北京:中國電力出版社,2007.
[17]常永英.ASP.NET程序設計教程(C#版)[M].北京:機械工業出版社,2009.
[18]肖金秀,馮沃輝,陳少涌.ASP.NET程序設計教程[M].北京:冶金工業出版社,2003.
[19]金旭亮.ASP.NET程序設計教程[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9.
[20]劉培文,韓小祥.ASP.NET程序設計教程[M].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9.
網頁設計論文參考文獻:
[1]安穎蓮,李秀,姚瑞霞,田榮牌.《網頁設計與制作》課程教學設計與實踐.中國教育信息化,2007(17).
[2]沈志剛,于曉霞.“模塊項目化”教學法在網頁設計與制作課程中的應用.福建電腦,2009(5).
[3]周娟.高職網頁設計與制作課程教學的幾點改進.電腦知識與技術,2009(26).
[4]蔡北勤.模塊化基礎上的工作過程系統化教學模式探討.交通職業教育,2007(6).
[5],馮永華.課堂教學變革的反思與重建———“慕課”背景下課堂教學變革的思考[J].教師教育學報,2014,11(3):53-63.
[6]孫曉娟.基于“慕課”的高職課程改革及教學評價的研究[J].中國管理信息化,2016,1(4):236-237.
[7]張琳.高職網頁設計課程的教學生態模式研究[J].教育現代化,2015,4(10):99-101.
[8]鄭偉、薛嵐.高職院校圖形類專業實踐教學研究[J].科技資訊,2010(12):248-248.
[9]鄭偉.高職院校非圖形類專業《網頁設計與制作》課程教學改革的探討[J].福建電腦,2011,27(1):205-206.
[10]鄭偉、薛嵐.高職院校圖形類專業《網頁設計與制作》課程建設改革的探討[J].藝術科技,2013,26(3):283-283.
[11]李榮剛.視覺傳達專業中的網頁設計課程探索[J].美術學刊,2012,(10).
[12]何磊孫志宜.視覺傳達設計專業課程教學改革與創新[J].合肥師范學院學報,2015,(1)33期
[13]魏坤.視覺傳達設計專業發展現狀與教學對策——以漢江大學設計學院為例[J].中國藝術,2013,(4).
[14]戴士弘.職業教育課程教學改革[M].北京:清華大學出版社,2007:13-15
[15]梁景紅.網站設計與網頁配色[M].北京,人民郵電出版社,2008,(52).
網頁設計論文參考文獻:
[1]王寅田.基于Hadoop的交通物流大數據處理系統設計與實現[D].上海交通大學2014
[2]滕勇.基于WMI的電信營業終端管理系統的設計與實現[D].上海交通大學2013
[3]劉暢.模型驅動的飛機座艙顯示控制應用軟件開發方法研究與實現[D].上海交通大學2014
[4]李巖.可調整時間自動機可達性算法的研究與實現[D].上海交通大學2014
[5]余啟鴻.物流企業信用評級技術研究及系統實現[D].上海交通大學2014
[6]張明銳.基于AOP的座艙顯示應用軟件框架研究與實現[D].上海交通大學2014
[7]浦杰.券商門戶系統統一通訊平臺的研究和實現[D].上海交通大學2012
[8]陸志林.基于jBPM和SSH的電子政務開發平臺的研究和實現[D].上海交通大學2012
[9]鄭琦.基于OCM模型的在線計費系統開發及應用[D].上海交通大學2007
(4)淺談曾子文章中豐富的教育內容 曾祥芹
(7)論君子——《論語》串讀 吳永福
(9)淺議基于行業需求的普通話水平測試培訓策略 言嵐
(11)初中語文教材中情感因素整合的創新 郜暘
(13)《大學語文》魯迅專題授課的幾點收獲與思考 陳亞萍 段朝霞
(15)基于職業語文能力培養的技工院??谡Z教學探索 張麗
(18)品,《老王》教學的簡約風格——余映潮老師執教《老王》 曹月芹
(21)淺談中職學生語文應用能力的培養 魏婉棉
(23)專題教學法在大學語文課堂的創新性研究 陳露 張晨
(25)從莫言獲獎感悟:讓語文理性的回歸 王云雨
(27)教科書運用存在的問題及其對策研究 程鑫
(29)語文有效課堂之我見 向箭銳
(32)關注大學語文教學的應用性 莫云
(34)敢問農村語文教師素養提高之路在何方 蘇紅平
備教導航
(36)高中語文教材中人文精神的探究 張俊珍
(38)《魏公子列傳》教學思路及說明 王冰雪
(40)淺談如何幫助學生理解李清照詩詞的豪放風骨 胡亞玲
(42)由“同行”說開去——簡論古漢語多音字讀音與意義的關系 楊輝
(44)《阿長與〈山海經〉》一文線索設置藝術探微 文建設
(45)由一堂課管窺當前的高中文言文教學 鐘水長
(47)“一個”阿q的“種種”角色 李曉奎
(49)探尋閱讀教學問題設計的出發點——以四堂《在沙漠中心》異構課為例 張寰宇
(53)構建詩意課堂的幾點思索與嘗試 楊麗娜
(55)從《散步》五則課例中淺析語文課的有效拓展 朱媛
(57)依據語感特性 培養語感能力 周莉
(58)我教學生這樣背誦《阿房宮賦》 羅珺
(60)“獨立寒秋”之“獨立”賞析 蔡恒
(61)多少愁恨如春水 滿紙血淚就華章——對李煜《虞美人》的品讀與思考 袁安彬
(63)語文教學幽默藝術芻議 張婷
(64)“別”有一番趣味在心頭——《西江月》一詞中的“別”字賞析 朱文玉
(66)談語文多媒體課件的制作藝術 周雪梅
(68)淺談審美教育在語文教學中的作用 余滿倉
(69)論高中語文課堂文本拓展教學的有效性原則——以蘇教版高中必修教材為例 吳玉南
(71)淺談中學語文教師如何把握教材 吳少桂
(73)
詩詞色彩美之賞析
(74)《金岳霖先生》一文的細節析疑 劉紅麗
(76)淺說古詩中酒意象及其文化的賞析 楊揚
(77)讓語文課堂源于生活,回歸生活 應寨鈴
(79)課堂提問藝術?a href="baidu.com" target="_blank" class="keylink">陳?簡迎春
(81)淺析詩歌中的“想象·誦讀·品評” 吳建方
(83)淺談如何培養七年級學生學習文言文的興趣 嵇素貞
(85)讓課堂成為美的發源地 張灼花
(87)詩美的積淀與選擇 鄧春濃
(88)親其師,方能信其道——打造語文和諧課堂 史俊英
(90)小組合作學習下的初中文言文教學初探 包永杰
(91)讓學生的主體地位回歸語文課堂 房穎
(93)論如何上好新職業素質培養環境下的語文課 魏勁松
(95)讓對話提升語文課堂教學的有效性 鄭云龍
(97)有效課堂教學之我見 楊金平
(98)教師是語文課改的關鍵因素 劉肅善 何永國
(100)課堂教學不惟模式,惟高效 蒲仲慧
(101)有效課堂教學之根本 李福偉
(103)做個輕松高效的語文教師 王存法
(105)淺析莫言諾獎演說三個故事的寓意 劉俊林
(107)淺談賞識教育在語文課堂練習中的應用 王燕玲
(108)讓語文教學充滿人文關懷 吳玉梅
(110)語文課堂要有“語文味” 安東升
(111)淺談農村中學校本教研中語文公開課評課活動 祁輝君
(113)語文教師動起來才能造就靈活課堂 吉守金
閱讀教學
(115)農村地區初中語文閱讀教學現狀及對策研究 崔文龍
(117)中職語文課外閱讀再審視 鮑源泉
(119)從“讀書人是幸福人”論當代學生的讀書 王海安
(121)例說論述類文本的教學維度 駱漢忠
(123)新課程背景下課外閱讀平臺構建的現實追求 李杏珠
(126)以蘇教版中《雷雨》(節選)為例談戲劇文本的閱讀 袁書春
(127)重視農村初中生語文閱讀習慣的培養 李興存
(129)閱讀·悅讀·躍讀——也談課外閱讀 胡志峰
寫作教學
(131)試論初中作文中語言陌生化的應用 金冠芬
(133)提高農村中學生寫作素質之我見 黃榮光
(134)作文:追求真實的生活感受 易風云
(136)對初中作文教學中存在問題的突破思考 張建輝
(138)作文教學個性化與學生作文個性化的實踐研究 彭一晗
(13
39)寫作,需要讓學生自由表達 石建善 劉玉秀
(141)記敘文的“模式化定型” 付永東
(142)向教材學教法 向經典學技巧——從教材古代議論文中學習寫作技巧 夏炯
(144)中學語文作文教學探析 徐萍
(146)引領學生抒寫個性化作文 黃新霞
(147)淺談如何指導中學生寫好作文 王國
教材課程
(149)黃金時代漸逝 無限感傷縈懷——蘇教版現代散文選讀《送考》主題重解 魏靜
(152)“速”當作“迅速,快速”解——蘇洵《六國論》“速”字含義辨正 湯振洪
(153)挖掘資源豐富課堂 研究拓展深化教學——普通高中校本課程資源開發的研究 陳蓉
考試與素質教育研究
(155)談文言文閱讀之虛詞復習 潘秋霞
(158)淺析高考文學作品閱讀命題規律及解題方法 張山姍
(159)畢業班語文復習的困惑及對策 劉穎
無
(f0002)杏壇學人風采 無
(4)淺談曾子文章中豐富的教育內容 曾祥芹
(7)論君子——《論語》串讀 吳永福
(9)淺議基于行業需求的普通話水平測試培訓策略 言嵐
(11)初中語文教材中情感因素整合的創新 郜??br> (13)《大學語文》魯迅專題授課的幾點收獲與思考 陳亞萍 段朝霞
(15)基于職業語文能力培養的技工院校口語教學探索 張麗
(18)品,《老王》教學的簡約風格——余映潮老師執教《老王》 曹月芹
(21)淺談中職學生語文應用能力的培養 魏婉棉
(23)專題教學法在大學語文課堂的創新性研究 陳露 張晨
(25)從莫言獲獎感悟:讓語文理性的回歸 王云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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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敢問農村語文教師素養提高之路在何方 蘇紅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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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淺談如何幫助學生理解李清照詩詞的豪放風骨 胡亞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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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阿長與〈山海經〉》一文線索設置藝術探微 文建設
(45)由一堂課管窺當前的高中文言文教學 鐘水長
(47)“一個”阿q的“種種”角色 李曉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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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構建詩意課堂的幾點思索與嘗試 楊麗娜
(55)從《散步》五則課例中淺析語文課的有效拓展 朱媛
(57)依據語感特性 培養語感能力 周莉
(58)我教學生這樣背誦《阿房宮賦》 羅?
(60)“獨立寒秋”之“獨立”賞析 蔡恒
(61)多少愁恨如春水 滿紙血淚就華章——對李煜《虞美人》的品讀與思考 袁安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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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別”有一番趣味在心頭——《西江月》一詞中的“別”字賞析 朱文玉
(66)談語文多媒體課件的制作藝術 周雪梅
(68)淺談審美教育在語文教學中的作用 余滿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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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淺析詩歌中的“想象·誦讀·品評” 吳建方
(83)淺談如何培養七年級學生學習文言文的興趣 嵇素貞
(85)讓課堂成為美的發源地 張灼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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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親其師,方能信其道——打造語文和諧課堂 史俊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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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淺談農村中學校本教研中語文公開課評課活動 祁輝君
(113)語文教師動起來才能造就靈活課堂 吉守金
閱讀教學
(115)農村地區初中語文閱讀教學現狀及對策研究 崔文龍
(117)中職語文課外閱讀再審視 鮑源泉
(119)從“讀書人是幸福人”論當代學生的讀書 王海安
(121)例說論述類文本的教學維度 駱漢忠
(123)新課程背景下課外閱讀平臺構建的現實追求 李杏珠
(126)以蘇教版中《雷雨》(節選)為例談戲劇文本的閱讀 袁書春
(127)重視農村初中生語文閱讀習慣的培養 李興存
(129)閱讀·悅讀·躍讀——也談課外閱讀 胡志峰
寫作教學
(131)試論初中作文中語言陌生化的應用 金冠芬
(133)提高農村中學生寫作素質之我見 黃榮光
(134)作文:追求真實的生活感受 易風云
(136)對初中作文教學中存在問題的突破思考 張建輝
(138)作文教學個性化與學生作文個性化的實踐研究 彭一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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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寫作,需要讓學生自由表達 石建善 劉玉秀
(141)記敘文的“模式化定型” 付永東
(142)向教材學教法 向經典學技巧——從教材古代議論文中學習寫作技巧 夏炯
(144)中學語文作文教學探析 徐萍
(146)引領學生抒寫個性化作文 黃新霞
(147)淺談如何指導中學生寫好作文 王國
教材課程
(149)黃金時代漸逝 無限感傷縈懷——蘇教版現代散文選讀《送考》主題重解 魏靜
(152)“速”當作“迅速,快速”解——蘇洵《六國論》“速”字含義辨正 湯振洪
(153)挖掘資源豐富課堂 研究拓展深化教學——普通高中校本課程資源開發的研究 陳蓉
考試與素質教育研究
(155)談文言文閱讀之虛詞復習 潘秋霞
(158)淺析高考文學作品閱讀命題規律及解題方法 張山姍
(159)畢業班語文復習的困惑及對策 劉穎
無
(f0002)杏壇學人風采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