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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停止住房實物分配,新購、建職工住房,除1999年1月1日前批準規劃報建、1999年12月31日前竣工的公有住房可按照《國務院關于深化城鎮住房制度改革的決定》(國發〔1994〕43號)規定的成本價向職工出售外,其余經濟適用住房實行政府限價向職工出售、并按規定標準向購房職工發放貨幣化補貼,或采取職工集資合作的方式興建。
(二)對現有公房,除調劑一部分騰空舊房作為廉租住房或周轉房外,可售公房要按照國發〔1994〕43號文規定的成本價向職工出售,一律停止標準價售房。各市、縣都要嚴格執行售房政策和價格標準,不得違反規定增加優惠折扣項目或提高折扣幅度。
(三)職工租住的公有住房,除因房改政策規定暫不宜出售的外,要按照國家房改政策要求和租金改革規劃逐年提高租金標準,爭取2000年住房租金達到占當地(指市、縣,下同)雙職工家庭平均工資的15%。
職工租住政策規定暫不宜出售的公有住房,租金標準達到當地當年雙職工家庭平均工資的8%后,不再提高。
在逐年提高租金標準的同時,要考慮職工的承受能力,對離休老干部、經濟困難的職工家庭戶以及經民政部門確定的社會救濟戶、享受國家撫恤的烈士遺屬和孤老優撫戶,可適當減免住房租金,提供廉租住房,具體辦法由市、縣人民政府制定。
要按規定搞好住房租金計收工作,租金收入納入單位住房基金,實行專戶管理。
二、逐步實行住房貨幣化分配
(四)停止實物分配住房后,逐步實行住房貨幣化分配。住房貨幣化分配包括逐步提高職工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和按規定向職工發放住房補貼。
(五)房價收入比(即建筑面積為60平方米的成套經濟適用住房的平均價與當地雙職工家庭年平均工資之比)在4倍以上,且財政、單位原有住房建設資金可轉化為住房補貼的地區,可向未享受政府住房優惠或資助的職工(指未按房改政策購買公有住房或經濟適用住房,也未參加集資合作建房,或僅享受住房租金補貼、住房租金減免而未享受政府其他形式住房資助的職工。下同)發放住房補貼。發放住房補貼可以采取職工購買自住住房(包括購買經濟適用住房和商品住房,但按房改政策購買公有住房或參加集資合作建房除外)時一次性發放方式,也可以采取按月發放方式,由單位根據實際情況自行選擇,職工個人只能享受其中一種。
(六)住房補貼額為每平方米補貼標準與應補貼面積的乘積。每平方米補貼標準按不高于當地新建經濟適用住房平均價格與平均每平方米建安工程費之差測定。經濟適用住房平均價格按保本微利原則,根據當年經濟適用住房建設的征地和拆遷補償費、勘察設計和前期工程費、建安工程費、住宅小區基礎設施建設費(含小區非營業性配套公建費)、管理費、貸款利息、稅金和3%以下的利潤等8項因素計算。由當地人民政府每年測算審核,并報經省人民政府批準后公布實行。
職工購買經濟適用住房,在本人應享受控制標準之內的面積實行政府限價,并可按規定標準給予購房補貼;超標面積部分實行市場價,不給予購房補貼。2000年以后,根據社會經濟發展狀況,在進一步完善住房貨幣化分配的前提下,逐步過渡到由職工個人自行解決住房,加快住房社會化、商品化的步伐。
購房補貼資金可從單位住房基金中支付。地方財政建立住房補貼基金,列入預算內管理,用于支付經費來源屬財政撥款的行政事業單位中單位住房基金不足的職工購房補貼。企業和自收自支事業單位的職工購房補貼由單位自籌解決。
補貼資金在職工購買住房時直接劃入售房單位,用以支付購房款,不得由職工提現或挪作他用。
(七)有條件采取按月發放住房補貼方式的單位,具體分配方案報房改部門核準。按月發放的住房補貼按住房公積金的管理辦法,由住房資金管理機構統一管理,專款專用。
(八)貫徹國務院的《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262號),全面實行住房公積金制度。各市、縣財政預算內單位,應全面普及住房公積金制度。自收自支的事業單位和各類企業,包括國有和集體企業、股份制企業、外資及港澳臺投資企業、聯營企業、私營企業都要加緊推行住房公積金制度,保障勞動者的合法權益。經濟條件好的單位應逐步提高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經濟困難的單位,可適當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先入軌后提高。工資收入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職工,由單位辦理一定期限的緩繳手續。
三、積極促進居民住宅業的發展
(九)國務院決定把海南作為全國盤活房地產試點地區。在處置海南積壓房地產期間,??谑小⑷齺喪?、瓊山市要按照《海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嚴格控制??谑?、三亞市、瓊山市新建商品房有關問題的通知》(瓊府〔1999〕6號)的有關規定,嚴格控制新建商品房,其他市、縣可根據本地的社會經濟發展狀況和中低收入職工的住房需求情況,根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市建設總體規劃,編制經濟適用住房建設計劃,納入地方經濟發展計劃,以行政劃撥方式提供經濟適用住房建設用地,按照統一規劃,統一建設,分步實施,以銷定建,逐步完善的辦法建設經濟適用住房小區。經濟適用住房小區實行政府限價銷售。具體銷售價格根據經濟適用住房的實際建設成本和3%以下的控制利潤以及地段差價調節等因素確定,由經濟適用住房主管部門會同物價等部門共同核定,并報當地人民政府審定執行。要加強領導,落實銀行貸款,多渠道籌集建設資金,加快工程建設,樹立住宅小區的樣板項目,發揮示范作用。
(十)經濟適用住房建設實行招標投標制度,用競爭方式確定開發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面向社會銷售的經濟適用住房小區建設,政府主管部門要與開發建設單位簽訂合同,約定建筑標準、質量等級、工程造價、竣工日期、工程監理等,并對購房者資格進行審核。開發建設單位應嚴格執行合同,保證住房質量。工程竣工后主管部門要抓緊辦理房地產權屬登記手續,做到建好一幢,完稅一幢,辦證一幢。住房交付使用時,開發建設單位須向購房戶提供《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并按合同約定抓緊辦理購房戶房地產權證。
(十一)單位可以在符合城鎮發展規劃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并妥善解決配套建設的前提下,利用自有土地組織職工集資合作建房。本單位職工集資合作建房所用的自有土地,原屬劃撥的,仍保留劃撥使用權性質,申請用地變更登記,免收土地出讓金。職工參加單位集資合作建房,個人出資額原則上不得低于建安工程費。單位集資合作建房只能出售給本單位、本系統職工,不準對外銷售。建房竣工交付使用后,經房改部門核定產權比例,房產部門給予辦理房產權屬登記手續。
(十二)要按照《海南省城鎮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規定》(省政府令第57號)要求,落實經濟適用住房建設的優惠政策,取消各種沒有法律、法規依據的攤派、集資和收費;對經有批準權限部門批準的各種行政性收費,已經免征的,繼續免征,未免征的,減半征收;小區內經營性配套費用不得攤入住房成本,供水、供電、供氣、電信設施等配套費用逐步通過調整公用事業價格的辦法解決。
(十三)根據居民的實際需求,有計劃地將部分產權明確、無借貸糾紛或其他訴訟事項的現存商品住宅,轉化為經濟適用住房,允許單位按規定購房并按房改政策向職工出售,或按經濟適用住房有關政策給購房職工發放住房補貼。房地產開發企業銷售這部分住房應繳而未繳的稅費,經經濟適用房主管部門核準后,可按經濟適用住房有關政策辦理。
(十四)加強售后房屋維修、管理服務。職工購買的住房,室內各項維修開支由購房人負擔。已售公有住房從售房收入中按規定比例提取共同部位、共用設施的維修基金;維修基金不足支付共同部位、共用設施維修費用的,由有關購房戶共同分擔。新建住宅小區實行社會化、專業化新型物業管理,成立業主管委會,擇優選聘物業管理企業,由物業管理企業按與業主管委會簽訂的合同做好物業管理和服務。合同應約定服務期限,合同期滿后通過競爭方式重新選聘。物業管理企業要采取各種措施提高效益,減少收費,提高服務質量,為居民創造良好的生活環境。
(十五)支持居民在統一規劃的住宅區內,購買宅基地自建低層獨立式住宅,逐步提高居民的居住水平。
四、發展住房金融,拓寬住房融資渠道
(十六)省和各市、縣都要建立健全房改資金管理機構和管理制度,進一步加強對住房公積金等住房資金的管理,接受財政、審計等部門的監督,確保住房資金專用于住房建設、住房維修和購房補貼。
(十七)房改資金管理機構要與銀行、保險部門互相配合,積極開展住房公積金政策性個人住房抵押貸款業務,支持參加住房公積金的職工購、建或大修自住房。
(十八)積極爭取商業銀行、保險機構的支持,開展商業性個人住房抵押貸款業務,或者住房公積金政策性貸款與銀行商業性貸款相組合,保證貸款安全,適當擴大貸款比例,延長貸款期限,更有效地提高職工購、建房支付能力。
(十九)經濟適用住房建設堅持以個人出資為主的投資體制。新建經濟適用房小區要堅持住房預售,根據需求確定建設規模,同時要發動職工集資合作建房。以預售房款和職工集資款作為建房的主要資金來源,以住房基金和銀行貸款配套支持,確保較高的建設資金到位率,促進工程順利建設。
五、培育和規范職工已購公有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交易市場
(二十)在認真查處房改過程中違紀違法行為的基礎上,逐步建立職工已購公有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和普通商品房統一的住房交易市場。職工已購公有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除原房屋買賣協議中有限制上市交易約定的,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得上市交易的情形外,在取得房屋所有權證后可依法上市交易。職工擁有全部產權的,可依法進行房屋買賣、產權交換和租賃;擁有部分產權的,經產權共有單位書面同意,可依法進行房屋買賣和租賃,按現行房改政策規定補足成本價款取得全部產權后,也可依法進行房屋產權交換。
(二十一)職工已購公有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上市交易,按房屋所在城市房地產轉讓或房屋租賃的程序辦理交易手續,并照章繳納稅費。
其中,職工擁有部分產權的住房出售或租賃,必須經產權共有單位同意,且在同等價格條件下產權共有單位有優先購買權或承租權。出售或租賃的收益在繳納交易稅費后的余額,按原定產權比例在產權共有人之間進行分配。產權共有單位所得的收益納入單位住房基金管理。
(二十二)職工已購公有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上市交易中所得收益,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計算住房出售應納稅所得額時,原購房支付的總房價款列為其中的減除項目。
(二十三)職工已購公有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上市交易后,不得再按房改政策規定購、建公有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或享受政府其他住房資助。
六、推進企業的住房制度改革
(二十四)要切實解決國有企業和國有資產管理改革中的職工住房問題,進一步深化企業住房制度改革。
未改制的國有企業在國有資產委托運營或授權管理中,未列入委托或授權資產的公有住房,可按照出售公有住房的政策規定向職工出售;已列入委托或授權資產的公有住房,經委托方和被委托方,或授權方和被授權方協商同意,修訂協議,也可按照出售公有住房的政策規定向職工出售。售房收入納入產權單位的單位住房基金管理。
國有企業在改制重組中,已從企業總資產中作為非經營性資產剝離的公有住房,可按出售公有住房的政策規定向職工出售,售房收入納入改制重組后的企業的單位住房基金管理。
(二十五)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合作制企業的職工住房,未作價入股的,可參照出售公有住房的政策規定向職工出售,售房收入納入單位住房基金管理。已作價入股的職工住房,可由公司或股份合作制企業遵循資本保全原則,制定具體售房方案,提請股東會或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其中股份有限公司還須經證券管理部門審批同意),報房改部門辦理。為保全資本金(或股本金),可適當上浮售房價格,售房中給予職工的折扣優惠可支用公益金彌補。售房收入要按規定提留住宅共用部位和共同設備維修基金,并劃歸單位住房基金專戶管理,其余的作為資本金(或股本金)回收。
(二十六)鼓勵有條件的企業主要通過提高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和發放住房補貼等方式,實行住房貨幣化分配。
七、加強領導,嚴肅紀律,確保房改工作順利推進
(一)指導思想:穩步推進住房商品化、社會化,逐步建立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和我省實際情況的城鎮住房新制度;加快住房建設,更好地解決城鎮居民的住房問題。大力發展住宅產業,使其盡快成為新的經濟增長點,并帶動相關產業的發展。
(二)改革目標:停止住房實物分配,逐步實行住房分配貨幣化;建立和完善以經濟適用住房為主的多層次城鎮住房供應體系;發展住房金融,培育和規范住房交易市場。
(三)基本原則:在國家和全省統一政策、目標的指導下,市(地)、縣分別決策,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堅持國家、單位和個人合理負擔;堅持“新房新制度,老房老辦法”,平穩過渡,綜合配套。
二、停止住房實物分配,逐步實行住房分配貨幣化
(四)自1998年9月1日起,全省停止住房實物分配,同時有步驟地推行住房分配貨幣化,停止住房實物分配后,新建的經濟適用住房只售不租。對1998年年底竣工并交付使用的公有住房及此前已立項建設的住房,各地既可執行陜政發〔1997〕44號文件,也可按照本意見規定的新辦法出售。
(五)停止住房實物分配后,我省實行住房貨幣分配的方式是推行住房公積金制度。住房公積金的具體補貼比例由各市(縣)人民政府根據本地區經濟適用住房平均價格、職工平均工資水平等有關因素確定。
(六)職工購房資金來源主要有:職工工資,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
(七)國有企業和實行企業化管理的事業單位,根據本意見的基本原則和主要精神,也要執行在規定期限內停止住房實物分配,實行住房分配貨幣化的政策。各級政府要對駐地企業的房改工作實行分類指導。
(八)住房建筑面積控制標準為:一般干部職工60~80平方米,科級80~100平方米,縣處級100~120平方米,廳局級120~140平方米。
以上住房面積標準僅適用于進入停止住房實物分配,實行住房分配貨幣化新體制的干部職工。對于1998年年底前已按當時房改和清房政策購買了公有住房的干部職工,不再執行新的面積控制標準。對于1998年年底前已竣工尚未出售的公有住房及此前已立項建設的住房,干部職工按陜政發〔1997〕44號文件規定購買時,住房面積標準仍按陜辦發〔1996〕7號文件執行;干部職工按本意見規定購買時,應按新的面積標準執行。
(九)行政事業單位建立住房公積金的資金主要來源于:各級財政每年用于職工住房建設及維修且可轉化的資金;存量公有住房出售回收資金;單位的其它收入。過去,在財政預算中沒有列入住房建設資金的市(地)、縣,可以在財力允許的情況下,適當安排一些資金,專項用于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
(十)全面推行和不斷完善住房公積金制度。到1999年年底,未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的單位,干部職工個人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的繳交率應不低于5%,有條件的地區和單位可適當提高。要盡快建立健全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帳戶,進一步提高住房公積金的歸集率。按照“房委會決策,中心運作,銀行專戶,財政監督”的原則,加強對住房公積金的管理和監督工作。
三、建立和完善以經濟適用住房為主的住房供應體系
(十一)對不同收入家庭實行不同的住房供應政策。高收入家庭購買、租賃市場價商品住房;中低收入家庭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最低收入家庭租賃由政府和單位提供的廉租房。
(十二)中低、最低收入家庭的劃分標準由市(縣)人民政府依據本地職工家庭工資、住房面積和經濟適用住房價格等因素測定,每年公布一次。
(十三)調整住房投資結構,重點發展經濟適用住房(安居工程)。新的經濟適用住房出售價格實行政府指導價,按保本微利的原則確定。其中經濟適用住房的成本包括征地和拆遷補償費、勘察設計和前期工程費、建安工程費、住宅小區基礎設施建設費(含小區非營業性配套公建費)、管理費、貸款利息和稅金等7項因素,利潤控制在3%以下。要采取有效措施,取消各種不合理收費,特別是降低征地和拆遷補償費,切實降低經濟適用住房建設成本,使經濟適用住房價格與中低收入家庭的承受能力相適應,促進居民購買住房。
(十四)廉租住房是各市(縣)人民政府及單位為最低收入家庭提供的社會保障性住房,主要從騰空的舊公有住房中調劑解決,也可由政府和單位出資興建一些廉租房小區。廉租住房的租金標準由市(縣)人民政府制定,每年公布一次。
(十五)購買經濟適用住房和承租廉租住房實行申請、審批制度。具體辦法由市(縣)人民政府制定。
四、繼續推進現有公有住房改革,培育和規范住房交易市場
(十六)按照《陜西省人民政府關于貫徹執行〈國務院關于深化城鎮住房制度改革的決定〉的通知》(陜政發〔1994〕59號)規定,繼續推進租金改革,到2000年公有住房的租金原則上要達到職工家庭平均工資的15%。租金改革要與提高職工工資相結合。租金提高后,對家庭確有困難的下崗和離退休職工、民政部門確認的社會救濟對象和非在職的優撫對象等,各市(縣)可根據實際情況制定減、免政策。
(十七)各市(縣)要嚴格按照陜政發(1997)44號文件規定,進一步搞好現有公有住房的出售工作,規范出售價格。出售現有公有住房,一律實行成本價,不再實行標準價。要保留一定數量的公有住房供最低收入家庭廉價租賃。
校園內不能分割及封閉管理的住房不得出售,教師公寓等周轉用房不得出售。
(十八)各市(地)、縣要在清房工作總結驗收的基礎上,抓緊解決遺留問題,按陜監發(1998)7號文件的要求,督促指導各部門、各單位做好個人住房合格證發放,并全面建立個人住房檔案。為了保證住房交易的合法、有序進行,對已購公有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上市交易實行準入制度。完成清房任務的市(縣),已制訂規范的市場交易準則并報省政府批準后,可以開放已購公有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的交易市場。
(十九)已購公有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進入市場交易前,須按規定向有關部門辦理登記核準手續。交易所得按照國家及省政府有關規定須繳納相關稅費、土地出讓金等。凡將已購公有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進入市場出售的住房戶,不能再次申請購買經濟適用住房。
五、采取扶持政策,加快經濟適用住房建設
(二十)經濟適用住房建設應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市總體規劃,堅持合理利用土地、節約用地的原則。經濟適用住房建設用地應在建設用地年度計劃中統籌安排,并采取行政劃撥方式供應。
(二十一)嚴格控制經濟適用住房設計和建設標準,努力降低征地、拆遷費用,理順城市建設配套資金來源,停止征收商業網點建設費,不再無償劃撥經營性公建設施。經濟適用住房建設中的各項收費及其標準,嚴格按照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建設部、國土資源部、中國人民銀行《關于進一步加快經濟適用住房(安居工程)建設有關問題的通知》(計投資〔1998〕1474號)的規定執行。
(二十二)經濟適用住房建設要實行招投標制度、住房質量保證書制度、住房設備及部件的質量賠償制度和住宅小區竣工驗收制度。加強對開發建設企業的成本管理和質量監督,控制住房建設成本,提高住房工程質量。堅決杜絕經濟適用住房建設中各個環節可能發生的一切不正之風。一經發現,由各級監察部門會同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查處。
(二十三)經濟適用住房建設要注重節約能源,節約原材料。要加快住宅產業現代化的步伐,積極推廣性能好、價格合理的新材料和住宅部件,逐步建立標準化、集約化、系列化的住宅部件、配件的生產供應方式。
(二十四)在符合城市總體規劃和堅持節約用地的前提下,對具有合法土地使用權的企事業單位可繼續發展集資建房和合作建房,多渠道加快經濟適用住房建設。
六、積極支持發展住房金融
(二十五)調整住房公積金使用方向,主要用于職工個人購買、建造、大修理自住住房貸款。擴大個人住房貸款的發放范圍,所有商業銀行在所有城鎮均可發放個人住房貸款。取消對個人住房貸款的規模限制,適當放寬個人住房貸款的貸款期限。
(二十六)發展住房公積金貸款與商業銀行貸款相結合的組合住房貸款業務。住房資金管理機構和商業銀行,要采取得力措施縮短貸款周期,提高服務效率和水平。
(二十七)對經濟適用住房開發建設貸款,實行指導性計劃管理。商業銀行在資產負債比例管理要求內,優先發放經濟適用住房開發建設貸款。
(二十八)完善住房產權抵押登記制度,發展住房貸款保險,防范貸款風險,保證貸款安全。
七、切實加強住房物業管理
(二十九)加快改革現行的住房維修、管理體制,建立業主自治與物業管理企業專業管理相結合的社會化、專業化、市場化的物業管理體制。
(三十)加強公有住房售后維修管理,建立住房共用部位、設施專項維修資金,并健全業主對專項維修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督制度。維修資金可以從經濟適用住房銷售收入中提取1%~2%。有條件的市(縣)可從市政公用設施配套費中予以適當補助。具體辦法由市(縣)人民政府制定。
(三十一)物業管理企業要加強內部管理,向用戶提供質價相符的服務,切實減輕住房負擔。物業管理要引入競爭機制,促進管理水平的提高。各市(縣)人民政府的房產行政主管部門和工商管理部門要加強對物業管理企業的指導和監管。
八、加強領導,統籌安排,保證改革的順利實施
(三十二)各市(地)、縣要切實加強對房改工作的領導,根據國務院《通知》精神和本《意見》規定,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停止住房實物分配、實行住房分配貨幣化實施方案。地級市、地區所在市、楊凌示范區和省直機關的實施方案報省政府批準后實施,縣級人民政府的實施方案報市人民政府或地區行署批準后實施,同時報省政府備案。
(三十三)各級建設、房改、計劃、財政、土地、稅務、物價和人民銀行要根據本意見精神,加快制定住房建設計劃、經濟適用住房用地供應辦法、住房面積標準調整、個人抵押貸款辦法、廉租房承租辦法、物業管理辦法及已購公有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市場準開、準入實施辦法等配套文件。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新聞發言人尹成基日前表示,2009年加強職稱制度框架體系研究,加快制定出臺深化職稱制度改革的意見。
尹成基說,2009年要積極推進職稱制度分類改革試點,開展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試點工作,加快推進工程師職稱制度改革。
據尹成基介紹,2008年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會同教育部制定深化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的意見,決定在東、中、西部地區各選擇一個地級市開展試點。還會同有關部門全面開展各類職業資格清理規范工作,組織實施40多項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
尹成基還說,2009年還要加強高層次創新型人才隊伍建設。開展海外高層次人才引進工作,完善吸引高層次留學人才政策體系,全面實施留學人員回國創業啟動支持計劃。加強對高層次人才的宏觀管理,改革和完善有關專家制度,推進高層次創新型人才選拔培養工作。
二、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的突出問題
1.中小學教師職稱評審條件偏離教學
教學是學校工作的重中之重,學校內的一切工作都在為教師的教學活動而服務。在職稱評定的過程中,中小學教師的教學能力和水平應該作為一項重要的參考內容,而不是注重教學內容以外的條件。比如,將教師的科研成果列入職稱評定的范圍內,受自身條件的限制,大量教師采取非正常的渠道“生產”自己的科研論文。這樣的做法不僅無利于教師自身的發展,同時給教育學術領域帶來不好的影響。另外,教師的教齡也被作為參考內容,這時最容易出現拼資格的現象。此外,各種無關緊要的榮譽證書也成為職稱評定的額外條件。仔細思考,這些非重要的條件往往將優秀的教師限制在職稱評定之外。
2.職稱評定限額帶來教師之間的的病態競爭
中小學教師職稱評定是為了更好地激發教師工作的熱情,激勵教師不斷學習,提高自己。所以,職稱評定應該給每位優秀教師提供表現自己的機會,而不應該限定名額。但是,現行的職稱評定劃定指標,限定名額,眾多教師為了爭奪有限的名額而“各顯身手”,必然形成一種不健康的競爭趨勢。一些有條件獲得職稱的教師都會想盡各種方式來獲得名額,這樣的風氣滋生了一些腐敗行為。另一方面,這種劃定指標或名額限定的方式,對于發揮和調動中小學教師的積極性、創造性極其不利。因為在職稱評定的競爭過程中,那些善于使用手段的教師更有機會獲得高級教師的職稱,而同等條件,甚至比他們更努力、更優秀的教師因為缺乏有效的“途徑”而與職稱失之交臂。如果這樣的事實不斷演變,那些在職稱評定中失敗的教師,就有可能在工作中產生消極的態度,無法專心工作,阻礙自身專業化發展道路。
3.中小學教師職稱評定標準不科學
中小學教師職稱評定對于一線教師來說是一次獲得認可、自我提高的機會,因此,教師職稱評定過程的公平性顯得尤為重要。但是,教師職稱的評定應該由誰來評才不失公平,這個問題目前沒有一個明確的答案。中小學教師的職稱評定需要一個比較權威的組織對參評教師的各方面進行審核,運用公平合理的方法,對參評教師的實際教學工作進行認真考察,建立個人評定檔案,整個評審過程應是公開透明的。然而,因學科重要性的不同,在職稱評定中也會差別對待。比如,中小學校的小學科教師與主科教師相比,評職過程就會相對滯后,在很多情況下,小學科教師晚三、五年才能獲得相應的職稱,在評定中級以上職稱時,尤為明顯。無論是外出培訓的機會或是學校中所占地位,小學科教師都很難與主科教師相提并論[3]。另外,目前的中小學教師職稱評定標準主要關注的是教師的學歷、資歷、工作成績以及是否有學術研究成果等,如果簡單地將這些項目進行量化,而忽略了教師的道德素質、教學效果、日常工作表現等方面的定性考核,那么中小學的職稱評定就有失公允。職稱評定的標準極易把中小學教師引向不正確的發展道路,影響教師的教學質量,打擊教師們的工作熱情。
4.鄉村教師職稱結構不合理
鄉村教師晉升機會與城鎮教師相比往往不盡人意,這是個極其普遍的問題,尤其在高級職稱指標方面,鄉村學校的名額更為緊缺?,F實中,小學校的中高級職稱教師都很少,各級別的職稱數量由本?,F有職工總人數和相應級別職稱人數確定,如果學校超過了固定數額,不會再得到多余的名額。另外,鄉村學校中教師人數本就不多,所以那些達到中高級職稱評定標準的教師也遲遲得不到分配指標。同時,職稱指標是人事部門根據由省至鄉的順序逐級分配的,城鎮學校、重點學校往往多于鄉村學校,而且在下放的過程中職稱指標容易被截留與挪用[5]。2007年,人事部、教育部聯合的《關于義務教育學校崗位設置管理的指導意見》明確提出,無論農村學校還是城鎮學校,在崗位結構比例上都應該保持平衡狀態而不能產生明顯差異。但是事實上,城鄉教師之間職稱結構分配依然存在很大差距。
三、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的解決策略
1.創新職稱評審機制,實施評聘相統一
中小學教師職稱評定制度應全面反映教師的整體業績水平,讓優秀教師得到社會和業內認可。針對由誰來評審更公正這個問題,可以建立同行教育專家評審機制,改革之前陳舊的評審委員會組織,制定新的評審工作程序和評審規則,包括說課講課、面試答辯、專家評審等多種評價方式,以盡可能專業的水平、專業的視角對中小學教師的實際能力進行評價。也可以邀請經驗豐富的一線教師參加職稱評審過程,突出同行專家、一線教師在評審中的突出作用。當然也可以拓展職稱評價人員范圍。在選擇教師職稱評審人員時,進一步打破戶籍、地域、身份、人事關系等制約,邀請外地專家或全國性的專家評審團隊。另外,為增強評審結果的可信度和說服力,加強職稱評審監督。完善評審專家遴選機制,加強評審專家庫建設,積極吸納高校、科研機構的評審資源,實行動態管理。健全職稱評審委員會工作程序和評審規則,嚴肅評審紀律,明確評審委員會工作人員和評審專家責任,強化評審考核,建立倒查追責機制。可推行最終結果的公示制度,并且在評審開始前開展公正、廉潔教育。最后,為發揮中小學教師職稱評審的實際效用,教師職稱的評審過程可以與事業單位崗位實際的聘用要求進行結合,即采取“評聘結合”的方式,促進職稱制度與用人制度的有效銜接。用人單位結合用人需求,根據職稱評價結果合理使用教師資源,實現職稱評價結果與教師聘用、考核、晉升等用人制度的銜接。學校內的評聘工作將根據單位崗位實際的需求數量來開展,整個資格評審過程既與理論專業要求相結合,又符合實際的崗位聘用需求,實現職稱評審、崗位管理和聘用制度三者之間的協調發展,避免教師人才資源的浪費,實現中小學教師職務聘任和崗位聘用的統一。
2.發揮職稱評審的激勵性作用,促進公平競爭
無論是政策制定還是教師職稱評審,都應該以人為本,以教師自身發展為目標,充分發揮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的激勵性,在公平競爭的模式下進行職稱評定過程。因此,我們應努力做到三個方面:第一,針對人數眾多、涉及面廣的中小學教師職稱評審,建議使用標準參照式的評定方式,因為與常模參照式的限額評定方式相比,前者更易將教師的注意力引到自身方面,以標準條件為參照反思自己的優點與不足,成為促進教師專業發展的自覺動力,而常模參照式評定則容易讓教師產生對比心理及不健康情緒。為了確保教師職稱評定對中小學教師的長期激勵作用,可以考慮將職稱評定與教師日常工作考核制度結合起來。第二,應適當刪除目前實際職稱評定中非重要的附加條件,注重中小學教師的教學工作實效。比如,教師日常教學的表現、所教學科的教學總結與反思、師德素養、精神風貌、師生互動的成果等內容。這些標準不僅能讓教師感受到教學工作中的成就感,更有利于進一步提高教學質量。第三,為了保持教師職稱制度激勵作用的長效性,避免教師產生一勞永逸的懶惰心理,根據目前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的實際規定,職稱制度產生的激勵性效果在10年左右的時間。因此,如何避免職稱評定激勵作用的閃電效應,是教育管理者進一步思考的問題。
3.完善中小學教師職稱評定標準
新的中小學教師職稱評定標準,應符合素質教育的要求,遵從課程改革的號召,追求中小學教師隊伍的持續、健康發展,改變過去過分注重教齡、等的傾向。首先,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對中小學教師職稱評定的考察,堅持把教師的品德修養放在教師職稱評價的首位,重點考察教師的職業道德。學校完全通過個人述職、考核測評、師生調查等方式全面考察教師的職業操守和教學行為,強化教學育人責任,堅守道德底線。其次,探索建立職稱申報評審誠信檔案和失信黑名單制度,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針對教師職稱評定中的不公平現象可以建立誠信承諾和失信懲戒機制,實行學術造假“一票否決制”,對通過弄虛作假、暗箱操作等違紀違規行為取得的職稱,一律予以撤銷。最后,將目光聚集在一線的教育教學工作,評價實際的工作業績和真實的教學水平。改變應試模式下教育教學方式,鉆研新的教學方式,引導青年教師以立德樹人為根本,將素質教育的豐富內涵內化在教育教學過程中。在教師專業技術評價標準方面,應努力保持城鄉之間教師評審的平衡狀態,對基層的、農村地區的教師實行一定的傾斜政策,重點關注對實踐教學經歷的考核。因為與城鎮教師相比較,農村中小學教師享受不到同等良好的教育教學資源和成長環境,應該給他們更多的機會[5]。
4.全面實施鄉村教師支持計劃
為深入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為讓每一個鄉村的孩子接受與城鎮孩子同等教育水平,對偏遠、窮困、人口稀薄等地區的教師隊伍建設給予更多的支持,慢慢減小城鎮、鄉村地區間的師資水平差距,國務院在2015年內相繼了《鄉村教師支持計劃(2015-2020年)》和《關于深化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號召各地及有關部門全面落實對鄉村教師的特別支持計劃,確保通過制度使鄉村教師得到同樣公平的待遇,使整個農村教育事業獲得較好的發展[6]。雖然我國教師職稱評聘制度目前還不盡完善,但是也不能完全否定它的實際作用。在中小學教師職稱評審中鄉村教師和薄弱地區的教師在整個教師職稱比例中明顯處于弱勢地位,我們應實現不同地區教育的相對公平,在職稱評審制度中,可以適當向鄉村地區和薄弱地區給予照顧。比如,城鎮教師晉升為高級職稱的標準中要求必須有鄉村或薄弱地區的任教經驗,這樣不僅突出了薄弱地區教育事業的重要性,又能夠促進區域間的師資力量合理地流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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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張健.中國教育年鑒(1985-1986)[M].長沙:湖南教育出版社,1988.
[3] 蔡群青,夏海鷹.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探究[J].教育探索,2016(5).
[4] 丁山,杜桂娥.我國鄉村中小學教師職稱評定問題探析[J].時代教育,2016(4).
聲音
職稱制度迎30年首次變革,人社部部長解讀新變化
2009年,全國城鎮新增就業1102萬人,為全年目標的122%。164萬就業困難人員實現了就業,高校畢業生就業率也達到了87%。
雖然2009年就業實現既定計劃,但人社部表示,由于我國就業環境沒有根本性變化,今年就業壓力仍然很大。尤其是2010年應屆高校畢業生達到630萬人,將給就業帶來巨大壓力。
1479人:香港優秀人才入境計劃收獲豐
據香港入境事務處公布,截至2009年底,“優秀人才入境計劃”共收到3868份申請,1479名申請人成功獲分配名額?!皟炐闳瞬湃刖秤媱潯庇?006年6月推出。依據該計劃,世界各地的優秀人才毋需先獲本地雇主聘任,便可申請到香港定居。在1479名“優才”中,通過“綜合計分制”和“成就計分制”途徑入境的分別有1372名和107名。以“綜合計分”入境的“優才”主要來自金融和會計服務、資訊科技及電訊、商業及貿易三個界別;而以“成就計分”獲準在港定居的申請人則主要來自體育運動和藝術文化兩個界別。
1775萬: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規模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新聞發言人尹成基在新聞會上介紹2010年工作安排時表示,今年將組織開展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試點。尹成基說,2010年將穩步推進職稱制度改革。開展全國職稱調查工作,研究制定深化職稱制度改革的意見。組織開展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試點,研究提出工程師制度改革意見。完成44項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考試規模達到1775萬科次。
37%:大學生欠發達地區就業增幅
江蘇省2009年高校畢業生有45.9萬人,比2008年增加3萬人,截至2009年12月31日,高校畢業生初次就業率達到92.72%。其中,到蘇北五市就業的大學生增幅達37%,而到蘇南就業的人數與去年同期基本持平。這表明,欠發達地區正成為大學生就業的熱土。
14288元:銷售總監最高月薪
“銷售總監最高月薪:14288元;人力資源總監最高月薪:10404元……”打開浙江義烏政府網,點擊該市最近的《2010義烏市緊缺人才導向目錄及義烏市人才薪酬指導價白皮書》,各類緊缺人才月薪指導價一目了然。目前義烏市基礎性人才基本能夠滿足,緊缺的是現代服務業人才、高級管理人才、科技創新型人才、人文社科人才、高技能人才等中高級人才。近年來,義烏市通過組團外出招聘的方式,引進了眾多中高級人才。
192個:北京為大學生村官專設公考職位
1.完善學前教育發展機制,規范學前教育改革發展,推進學前教育普及發展。2020年計劃投入資金2400萬元。續建鎮雙語幼兒園;投入資金2205萬元,續建24所鄉村幼兒園。
2.統籌義務教育資源均衡配置,促進縣域內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加強薄弱學校改造。投入資金225萬元,續建縣中學教學輔助用房、學生宿舍、廁所;投入224萬元,續建中心校學生宿舍、食堂;投入170萬元。續建赤土中心校教學輔助用房;投入110萬元,續建中心校教學輔助用房。
3.推進教師資源配置改革。加大教師培訓力度,精心組織各級各類培訓提高培訓實效,引導教師專業化提升。積極與市對接,組織縣中小學骨干教師10人次以上到市優質中小學跟班觀摩教學,帶班實習;組織開展教育管理、教學專業人才培訓4期100人次以上,推動幫受雙方教學交流學習等。根據國家、省、州對培訓的要求,2020年計劃完成教師國培、省培、州培、縣培300人次。開展校長教師輪崗。
4.推進智慧教育“123”模式建設,縮短數字鴻溝。持續開展遠程網絡教學,加力推廣智慧教育云平臺,加快資源引進與開發,利用多種媒體手段向邊遠農牧區輸送教育資源。投入80萬元,為金珠鎮牧區重點寄宿制學校采購一體機。
5.構建完善學生資助體系,全面保障公平受教育機會。緊緊圍繞脫貧攻堅目標,實施中職和高校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大中專學生資助政策。一是在線申請特別資助;對升入高職、??祁A科、??啤⒈究祁A科、一般本科到重本的非義務教育階段貧困家庭學生資助,升學當年每人一次性資助500,1000、2000、3000、4000、5000元;從2016年秋季學期起,對全州建檔立卡貧困戶家庭新入學的全日制本??茖W生(含高職、??啤⒈究疲?,按照每生每學年4000元的標準給予資助,連續資助直到學業結束。2020年計劃資助中職生200人、大專以上80人,資助金額42萬元。二是支持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申請大學生生源地助學貸款。2020年計劃完成生源地助學貸款60人,貸款金額42萬元。三是推動教育扶貧基金發揮作用,對貧困家庭學生開展資助,確保解決貧困學生在享受有關資助政策外的就學困難問題。2020年計劃資助300名學前幼兒、義務教育、中職以上學生,撥付資金50萬元。
二、推進人才培養機制改革
6.推進訂單定向培養緊缺專業人才計劃。繼續實施訂單定向培養緊缺專業人才計劃,完成2020年度定向招錄任務。目前州上尚未下達指標。
7.深化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根據《省深化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實施意見》,結合我縣實際,進一步推進中小學職稱制度改革,促使教師由“單位人”轉為“系統人”,充分調動教師工作積極性。有序推動事業改革,按期完成事業改革的各項工作。
三、推進考試招生制度改革
8.深化高中階段統一考試招生制度改革。深化高中階段教育學校招生考試改革,建立統一網上報名,統一考試,統一招生為主、自主招生為輔的考試招生制度。抓好初中招生工作,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則,做好網課班招生工作。目前正在籌備初中畢業考試的各項準備工作。
四、推進辦學體制改革
(一)中小學教師職稱評定價值的偏離
教師職稱評定的價值在實際的實施過程中“變味”了。對中小學教師來說,職稱評定不光與其利益掛鉤,更是教師在一所學校地位的體現?,F實中,教師高級職稱指標比較少,論資排輩熬年限、職稱評定限指標、職評考核重材料造成了人們對職稱評定激勵作用的質疑。職稱評定矛盾過于集中,部分教師一旦職稱到手,再無進取心,工作也沒有動力了。教師評定職稱需要參加各種考試并交付相關的報名費,這個費用對教師來說是不小的開支。教師職稱評定的過程是一體化的,并有嚴格的評定過程和監督措施,但是實際情況往往事與愿違。這些現象值得我們去反思:為什么教師職稱評定的價值會產生偏離?筆者認為,是教師之間的利益博弈所導致的。
(二)中小學教師職稱評定機制的滯后性
在職稱評定的過程中,很多教師都發出了質疑的聲音:誰來評定?怎么評定?目前這些方面都比較含糊,導致職稱評定過程的不公平現象屢屢發生。因此,應該有個比較正規的權威組織全面評定教師,包括靜態的資料評審和動態的實地考察。評審方法要科學,建立教師評審電子檔案,審核的過程要公平、公正、公開,由政府授權的社會中介組織按評審的程序進行,實行公開評審,結果采取公告的形式?!霸诮處熉毞Q評定的時候,我們盡力避免一刀切,變一把尺子為多把尺子?!盵1]對參評教師的評議應采取定性和定量相結合的辦法進行。
(三)中小學教師職稱評定標準的片面性
我們對教師的職稱評定應該是全方位的掃描。教師職稱評定應該是教師職業道德水平、教育教學能力、教育教學效果的綜合評定。在正確處理論文和職稱評定的關系基礎上,中小學教師職稱評定應該以教學能力、教學效果、學生管理能力為主,許多音、體、美教師在職稱評定時往往得不到同等對待,職稱評定缺乏全面性和科學性,如“硬件(學歷、教齡、工資、論文)考慮得多,考慮軟件(工作表現、教學效果、工作實績)少”[2]。學校應優先推薦教育教學業績突出的教師晉升職稱,完善評定標準,把師德作為評聘教師職稱的首要條件。同時,重視教育教學工作的實績和實踐經歷,樹立正確的用人導向,在評審中推行全員答辯、講課說課、專家評議等多種評定方式,將面試答辯、講課說課綜合成績作為職稱評定的重要參考因素。
二、中小學教師職稱改革現象的社會學分析
教師是人類靈魂的工程師——我們常常這樣形容教師。在很長一段時間里,整個社會賦予了教師群體崇高的精神符號特征,但卻往往無法在社會地位與收入水平上給予教師更好的保障。我們要對這一關系到中小學教師切身利益以及教育未來發展的職稱制度進行更多的思考。
(一)教師地位提高的社會學分析
《關于深化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試點的指導意見》指出:建立統一的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并設置正高級職稱;職稱系列依次為三級教師、二級教師、一級教師、高級教師和正高級教師。過去,中學和小學是兩個不同系列;現在,中學和小學統一為一個系列,打破了中小學教師之間的隔閡,拓展了教師職業發展空間,實現了中小學教師之間的流動。過去,中學教師職稱和小學教師職稱截然分開的時候,工資待遇也相應較低,中小學教師的社會地位也不高,小學教師評小學職稱,晉升到相當于中學一級的小學高級后就基本到頂了,只能永遠定格在中級職稱;現在,小學教師也能評正高級職稱,中小學教師也能評“教授”了,讓很多中小學教師眼前一亮。這些政策的制定,讓中小學教師都感覺到自己的地位得到了提升。
教師的地位取決于多種因素,既有工資、待遇、福利、住房、晉級等經濟性因素, 也有工作環境、社會聲望、威信、榮譽、尊重等非經濟因素。國外社會學家休森認為,人們評價教師職業的社會地位標準主要有三個:社會聲望、財富和權威。中小學教師之所以格外關注教師職稱評定,是因為晉升高級職稱的教師每年收入將會相應增加,教師在學校的聲望也會相應提高,其多年來的付出也將得到精神價值的體現。眾所周知,中小學教師的社會貢獻大、勞動強度大,這次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是對中小學教師勞動價值的尊重,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教師的職業滿意度。隨著中小學設置正高級職稱,中小學教師在基礎教育發展的道路上,專業權威得到了進一步肯定。因此,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的改革大大提高了中小學教師的職業地位。
(二)教師權益保障的社會學分析
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試點的指導意見提出:建立以同行專家評審為基礎的業內評價機制,健全工作程序和評審規則,建立評審專家責任制,全面推行評價結果公示制度,按照注重師德素養、教育教學工作實績和一線實踐經歷的要求,完善教師專業技術水平評價標準條件。但在實踐中,中小學教師職稱評定出現了不公平和不規范現象,損害了一部分教師的利益。
在社會學家布迪厄看來,社會世界是由大量具有相對自主性的場域構成的,社會科學真正的研究對象應該是場域。[2]教師職稱評定也是行動者進行“投資”、爭奪“資本”,以實現其“利益”的競爭場域。在中小學出現了兩種截然相反的場域:一方面是很多獲得高級職稱的教師后期激勵不足,出現了職業倦怠現象,不再鉆研業務,而是消極等待退休;與其形成鮮明對比的是青年教師為了晉升高一級職稱而參加激烈的教師職稱晉升的競爭,因為教師職稱的評定不光是教師社會地位的體現,更是與教師的利益掛鉤,所以在職稱評定的過程中,出現了教師弄虛作假的現象,導致中小學教師職稱評定價值取向的偏離。誰來確保職稱評定的公平?誰來保障教師的權益?教育主管部門要保證評定的公正與透明度,應依靠中小學一線教師來評定教師的能力和水平,讓評定不與教師實際情況脫軌,突顯評價的客觀性。對評定結果有異議,教師應通過合法的申訴渠道去解決;對于違法的職稱評定行為,應提訟。切實保障教師的合法權益。
總之,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要堅持以人為本的原則,遵循中小學教師成長的規律,客觀、公正、科學地評價中小學教師的能力和水平,充分調動廣大教師教書育人的積極性,重視教師的師德、業績和貢獻,維護中小學教師職稱評定的公平性。它有助于造就一支高素質、專業化的教師隊伍,為推進基礎教育改革與發展提供強有力的人才支持,促進中小學教師全面發展,促進基礎教育改革的均衡發展。
教師系列專業技術職務競爭推薦工作是深化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的重要內容,要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堅持任人唯賢、德才兼備的原則,堅持注重師德、能力、業績和貢獻的原則,按照按需設崗、按崗聘用、科學評價,向一線教師傾斜的要求,優化專業技術人員結構,充分調動廣大專業技術人員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推動我市教育事業持續快速健康發展。
二、范圍
1.取得中小學教師系列高、中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未聘任的在編在職人員。
2.在編在職的專業技術人員中,已參加中小學教師專業技術職務資格過渡,符合《市深化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試點教師水平評價標準》規定的晉升高一級專業技術職務資格條件的人員。
三、競聘條件
參加競聘人員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愛崗敬業,忠于職守,勤奮工作,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2.具備相應專業技術職務崗位的任職條件和要求;
3.現聘任期內各年度考核均在合格以上;
4.身體健康,具備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四、基本程序和方法
這次專業技術職務競爭推薦工作分為三個階段:
(一)準備階段
1.做好宣傳發動。各單位要召開全體專業技術人員動員大會,學習有關文件,統一思想認識,讓全體專業技術人員充分了解專業技術職務競聘推薦政策,積極支持參與專業技術職務競爭推薦工作。
2.成立工作組織。各單位要成立競聘推薦委員會,負責專業技術職務競聘推薦的組織實施工作。競聘推薦委員會主任由單位主要領導擔任,成員要有廣泛代表性,總人數不少于7人,其中在專業技術崗位專職從事專業技術工作的人員不少于三分之二。競聘推薦委員會成員要由全體教職工通過民主選舉產生。同時,成立監督委員會(或設立監督員),負責專業技術職務競爭推薦工作的全程監督。競聘監督委員會成員(或競聘監督員)不能與競聘推薦委員會成員交叉兼任。競聘推薦委員會和競聘監督委員會實行回避制度。
(二)實施階段
1.制定競聘方案。各單位制定實施方案,主要內容包括推薦范圍、競爭推薦崗位、崗位條件、競爭推薦程序及辦法、時間安排等有關事項。實施方案須經教職工全體大會表決通過,且通過率必須在85%以上。報市教育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備案,經批準后由單位組織實施。
2.公布競聘方案。
3.個人報名。各單位按照競爭推薦工作實施方案,由符合條件的人員個人報名。
4.資格審查。競聘推薦委員會依據競爭推薦資格條件,對報名者進行審查,對符合條件的人員進行公示。
5.民主測評。組織單位全體教職工對參加競爭人員的德、能、勤、績進行推薦并打分。對于群眾基礎差,威信低,贊成票不過半數者,取消競爭資格。
6.考核評分。由競聘推薦委員會參照《專業技術職務競爭推薦計分指導標準》(附件1),結合本單位實際對參加競聘人員的工作業績、學識水平、資歷及教科研成果等情況進行量化計分。
7.擬定人選。由競聘推薦委員會根據考核評分情況,按崗位排出名次,依名次從高到底確定人選。
8.公示和聘任備案。各單位對計分結果及確定人選進行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
對競爭推薦結果公示無異議的,已取得相應專業技術職務資格的填寫聘任備案表,經教育局審核后,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未取得相應專業技術職務資格的,按照《市深化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試點教師職稱評審辦法(試行)》的有關規定,填報相關申報評審材料,經教育、人事部門審核后,報相應評審委員會辦事機構進行評審。
公示期間,凡被舉報在專業技術職務競爭推薦工作中有弄虛作假行為或違規行為且核查屬實的,取消當事人的競聘資格,并追究相應單位主要負責人和有關人員責任。
9.簽訂合同,頒發聘書。學校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由校長與被聘任的教師簽訂聘任合同,頒發聘書,聘期為3年。簽訂合同后,各單位應持有關聘任備案表,經教育局審核后,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為受聘人員辦理相應工資待遇的審批手續。其他待遇由各單位負責落實。
(三)總結階段
各單位在專業技術職務競爭推薦工作結束后,對整個工作進行總結。對政策規定、工作程序及工作情況等作出客觀評價,對存在的問題與不足提出解決辦法,形成書面材料上報教育、人社部門。
五、聘期管理
1.專業技術崗位競聘上崗實行聘期管理。聘期應根據每個崗位的工作需要、專業特點和要求合理確定。五級及以下專業技術崗位每個聘期為3年,四級及以上專業技術崗位一個聘期為5年。聘用時間一般應滿一個聘期。
2.有下列情形之一,聘用單位競聘推薦委員會確認并研究同意,經不少于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可簽訂至退休的合同:
(1)在同一專業技術職務層次上被連續聘用滿10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均為合格以上,本人申明不再晉升高一級職務和不再競聘高一等級崗位的,可簽訂至退休的合同。
(2)合同期滿時距法定退休年齡不滿3年,且年度考核均為合格以上,本人申明不再晉升高一級職務和不再競聘高一等級崗位的,可簽訂至退休的合同。
3.加強聘期和聘后管理。建立健全考核制度,各單位應根據人員聘用制度的有關規定對聘任的專業技術人員工作情況進行年度考核,必要時還可以增加聘期考核。專業技術人員一個聘期結束后,單位應結合考核結果并依據本意見規定及時組織重新競聘、續聘、解聘或者調整崗位。
六、組織領導
為加強專業技術職務競爭推薦工作的組織領導,市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市教育局共同成立專業技術職務競爭推薦工作指導委員會,負責對此項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并對工作過程中有爭議的問題進行裁決。專業技術崗位競爭推薦工作指導委員會下設辦公室,具體負責有關政策的咨詢解釋等工作。
據教育部統計,截至2015年,全國各級各類學校共有專任教師1539萬人。來自國家衛生計生委的數據顯示,2015年末,全國衛生人員總數達1069.4萬人。
1.招聘: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轉變
2016年7月6日,人社部印發《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十三五”規劃綱要》,明確了深化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的主要措施。
“十三五”期間,國家將完善聘用制度,加強聘用合同管理,建立符合不同行業、專業和崗位特點的公開招聘制度,實現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轉變。
2017年,人社部門將研究出臺事業單位考核、競聘上崗規定,制定監督、培訓相關配套政策,進一步完善公開招聘制度,制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
2.工資:定期調整基本工資標準
“十三五”期間,國家將落實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工資標準正常調整機制,定期調整基本工資標準,逐步提高基本工資占工資收入的比重。同時,國家將推進事業單位實施績效工資,完善公立醫院薪酬制度,研究建立高層次人才收入分配激勵機制。
穩步提高醫務人T薪酬水平。目前,公立醫院薪酬制度改革試點已經啟動,允許醫療衛生機構突破現行事業單位工資調控水平,允許醫療服務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規定提取各項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員獎勵,建立動態調整機制,穩步提高醫務人員薪酬水平,調動醫務人員積極性。
教師平均工資不低于公務員。按照《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國家將不斷改善教師的工作、學習和生活條件,依法保證教師平均工資水平不低于或者高于國家公務員的平均工資水平,并逐步提高。落實教師績效工資。
對長期在農村基層和艱苦邊遠地區工作的教師,在工資、職務(職稱)等方面實行傾斜政策,完善津貼補貼標準。建設農村艱苦邊遠地區學校教師周轉宿舍。
3.管理:身份管理向崗位管理轉變
“十三五”期間,國家將建立健全以《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為核心的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法規體系,制定配套政策規章,完善激勵約束和監督制度。
健全崗位管理制度,研究制定不同類型事業單位崗位結構比例和最高等級的調整辦法,開展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一級崗位組織實施工作,完成事業單位管理崗位職員等級晉升制度推行工作,實現身份管理向崗位管理轉變。
探索高校、公立醫院等不納入編制管理后的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辦法,進一步釋放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才活力。
4.職稱:克服唯學歷、唯資歷、唯論文 的傾向
對于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職稱具有不可代替的作用。按照中辦、國辦印發的《關于深化職稱制度改革的意見》,國家將建立科學化、規范化、社會化的職稱制度。
以品德、能力、業績為導向,完善評價標準,創新評價方式,克服唯學歷、唯資歷、唯論文的傾向,科學客觀公正評價專業技術人才,讓專業技術人才有更多時間和精力深耕專業,讓作出貢獻的人才有成就感和獲得感。
探索建立職稱申報評審誠信檔案和失信黑名單制度,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完善誠信承諾和失信懲戒機制,實行學術造假“一票否決制”,對通過弄虛作假、暗箱操作等違紀違規行為取得的職稱,一律予以撤銷。
合理設置職稱評審中的論文和科研成果條件,不將論文作為評價應用型人才的限制性條件。對在艱苦邊遠地區和基層一線工作的專業技術人才,淡化或不作論文要求;對實踐性、操作性強,研究屬性不明顯的職稱系列,可不作論文要求。
對職稱外語和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不作統一要求。對在艱苦邊遠地區和基層一線工作的專業技術人才,以及對外語和計算機水平要求不高的職稱系列和崗位,不作職稱外語和計算機應用能力要求。
高校、科研院所、醫療機構等企事業單位中經批準離崗創業或兼職的專業技術人才,3年內可在原單位按規定正常申報職稱,其創業或兼職期間工作業績作為職稱評審的依據。
推動高校、醫院、科研院所、大型企業和其他人才智力密集的企事業單位按照管理權限自主開展職稱評審。
5.創業:鼓勵科研人員創新創業
今年3月10日,人社部印發《關于支持和鼓勵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創新創業的指導意見》,鼓勵高校、科研院所的專技人員創新創業,明確了四種情形和具體政策措施:
支持和鼓勵事業單位選派專技人員到企業掛職或者參與項目合作,期間與原單位在崗人員同等享有相關權利,并可以依協議取得成果轉讓、開發收益。
為什么要強調這“四個有利于”?因為改革已進入攻堅階段和深水區,司法、財稅、戶籍制度、考試招生、農村土地、公立醫院、科技體制……這些以前難碰、難啃的“硬骨頭”正在陸續被砸開。
對于我們執政黨而言,奮力推進全面深化改革,就是要讓國家更富強、更繁榮,讓人民生活更美滿、更幸福。這既體現了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也充滿了為民謀福祉的勇氣和擔當。
“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們的奮斗目標。”
于是,從2013年啟動全面深化改革至今,我們黨勇立改革潮頭,抓難點、補短板,抓試點、求突破,抓督察、促落實,抓宣傳、聚共識,在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生態文明建設以及黨的建設各個方面,啃“硬骨頭”,破“中梗阻”,積極解決改革“最先一公里”和“最后一公里”的難題。
簡政放權,“一帶一路”,“自貿區”,“中國制造”……在這些名詞的背后,涉及民生方方面面。
而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標準提高10%、加大棚戶區和城鄉危房改造力度、發展全民健身……這些具體的改革舉措更是對準了民生痛點。
在全面深化改革中“突出重點”,則是中央深改組多次會議強調的一個關鍵詞:“突出重點,對準焦距,找準穴位,擊中要害,推出一批能叫得響、立得住、群眾認可的硬招實招”;“把各領域具有四梁八柱性質的改革明確標注出來,排出優先序,重點推進,發揮好支撐作用”;“既抓重要領域、重要任務、重要試點,又抓關鍵主體、關鍵環節、關鍵節點,以重點帶動全局”。在中央深改組第三十次會議上明確提出的“四個有利于”要求,不但指明了深化改革的方向,還進一步完善了改革的方法論。這個方法論其中最重要的一條就是“以重點帶動全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