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2-27 11:09:41
序論:速發表網結合其深厚的文秘經驗,特別為您篩選了11篇履職考評報告范文。如果您需要更多原創資料,歡迎隨時與我們的客服老師聯系,希望您能從中汲取靈感和知識!
在過去的監管實踐中,由于缺少有效的監管手段、方式、方法和措施,監管部門未能建立起一整套適合高管人員履職行為監管的有效管理模式,‘重審批、輕管理”現象普遍,使監管僅僅滯留在任職資格管理上,缺乏后續行為監管措施,形成監管真空,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監管工作的效果。目前,這方面問題仍然存在。
(一)現行監管制度對銀行業金融機構高管人員履職行銀行業金融機構的健康發展。
(三)缺乏量化指標,高管人員履職行為難評價。現實工作中,監管部門對高管人員的日常監管多采取質詢、約見談話、調查走訪、現場檢查等考核的方式,但在考核評價中,采取定性東西多,定量指標少,考核內容也僅限于其分管的工作完成情況和是否存在違規違紀行為,一般情況下被考核的高管人員均能順利通過,很難全面對高管人員履職期間業務能力、管理能力、經營業績等履職行為進行綜合評價
(四)信息渠道不暢,履職行為監管出現斷層。由于對高管人員履職行為監管的相關信息多數從金融機構報送的資料中獲取,不足以全面及時反映高管人員情況,影響履職行為監管效果。同時,對高管人員的監管目前還未實行計算機信息化管理,未實現全省以至全國高管人員監管信息共享,對高管人員跨地區、跨省干部調動,造成監管信息斷層,加大了高管人員異地任職的監管成本,也使監管的連續性受到影響,給一些違規高管人員制造了可鉆空子。
(五)高管人員履職行為監管存在表面現象。目前,從省、市分局層面來看,對高管人員的監管分散在各監管處室,且普遍沒有單獨設立機構高管監管崗位,而是由其他崗位工作人員負責此項業務。由于這部分人員既要承擔非現場監管報表收集、匯總、分析和上報,還要承擔繁重的現場檢查任務,工作量相當大,難以集中力量、集中時間專心搞好履職行為監管,使這方面監管工作流于形式。
二、銀行業金融機構高管人員履職行為監管的內容和方式設想
(一)履職行為監管考核評價內容。鑒于履職行為監管的內容十分豐富,監管考評應建立一套健全的考核評價體系,對高管人員履職過程進行全方位監管,突出重點,著重考核經營績效。據此,可以將監管考評內容歸結為以下幾個方面:
1.履職期間基本素質的完備性,包括高管人員的政策理論水平、法制觀念;道德品行、行為操守、民主工作作風,是否誠信、廉潔、遵紀守法等;現代銀行經營管理知識的掌握程度和管理能力;勤政廉政情況;家庭重大事項,包括財務收支,直系親屬經商辦企業、出境學習工作情況等方面。2.履職期間內控制度的健全性,包括各項規章制度是否完備并得到有效遵守;機構設置和人員配置是否科學合理,崗位職責及培訓制度是否明確;是否明確規定各部門、各崗位的風險責任;風險管理、內部控制效果等方面。3.履職期間業務運行的合規性,包括各項政策法規是否得到貫徹落實,業務開展過程中各個程序、環節是否符合法律和制度規定;有違規經營、重大案件等方面。4.履職期間的業務經營有效性,即表現為經營績效,主要體現為是否完成了上級行下達的各項經營指標,是否取得預期結果;機構資產質量(不良資產升降)狀況,撥備提取及盈利等重要的風險和經營指標變化情況等方面。
(二)履職行為監管考核評價方式。在監管工作中,監管部門可依據監管的內容并結合被監管者的實際情況采取多種多樣的履職行為監管方式,在傳統約見談話、考試、現場檢查、質詢的基礎上,加大履職行為調查力度,對高管人員在履職期間的表現進行專項或全面了解,并作出對其任職行為的綜合評價。
1.制定考評辦法,進行量化考評。現行辦法雖規定把高管人員的任期考核納入任職資格管理的范圍,但對考核內容與考核方法均未有明細規定。要從個人品行、工作作風、管理能力、業務經營等方面,通過指標量化對銀行業金融機構實行履職行為考評,構建起包括任職資格審核、任職期間考核和任職資格取消的全方位、動態監管體系。2.堅持現場測評、監管評價和專家評審相結合??荚u工作分為現場測評、監管部門評價和專家組評審三部分分別組織評審,將定量評價與定性評價結合起來,對被考評人員分別給出稱職、基本稱職、不稱職等不同評審結論,并對基本稱職、不稱職高管人員提出改進和處理意見。3加強考核評價落實,強化履職行為后續監管。要將考評結果反饋給被考評人征求意見,充分尊重其申辯的權力,促使考評依法合規進行。對考評中發現的問題、相應的改進意見要分別送給被考評人員及其上級相應管理部門,并督促其落實整改,對未落實整改,工作無明顯改進或連續兩年被評為不稱職的,則建議有關部門予以調整或撤換。
三、加強銀行業金融機構高管人員履職行為監管的對策及建議
(一)完善對高管人員監管的法律法規體系?!躲y行業監督管理法》明確規定監管部門對銀行業金融機構的董事、高管人員實行任職資格管理,相應要制定具體管理辦法,便于操作掌握。針對目前管理現狀,一是建議盡快制定《銀行業金融機構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管理辦法》,增加和細化履職行為監管相關內容,使基層監管部門有章可循,增強基層監管部門的可操作性。二是出臺配套相關規章制度,進一步補充和完善對高管人員任職資格的審查和履職行行為監管的規定,從制度上建立起完善的監管體系。
(二)樹立以人為本理念,資格審查和履職行為監管有機結合。1.要嚴格市場準人,把好任職資格審查關,防止不合格的人員進入金融機構高級管理層。一是嚴格考試談話制度,著重考察擬任高管人員的金融政策水平;二是嚴格調查走訪制度,著重考察擬任人的思想品質和經營管理能力;三是嚴格離任審計制度,對離任審計中含糊不清的重大問題進行現場檢查;四是實行任職資格公告公示制度,把金融高管人員任職資格的審批置于社會監督之下,增強工作的透明度。2.加強履職行為監管,建立高管人員動態監管體系。一是要完善和落實各項管理制度。包括高級管理人員定期匯報制度、重要事項報告制度以及年度談話、提醒談話與誡勉談話制度,對在非現場監管及現場檢查中發現的問題或潛在隱患,對高管人員及時進行誡勉、警告、限期整改等,把金融風險消除在萌芽環節;二是嚴把考核關,明確并細化考核形式、考核內容和考核標準,定性考核與量化考評相結合,使監管部門對高管人員的考核有依據、監管有標準、處罰有尺度。任職資格管理不能等同于干部考核,但可以把于部人事制度改革中好的經驗引入對高管人員任職資格管理,使高管人員的任期考核工作能真實、準確、全面地反映被考核人的實際情況;三是嚴把評價關,對于年度評價為稱職的高管人員要建議其主管部門給予獎勵,對于評價為基本稱職和不稱職的高管人員要實行降職、勸辭和免職處理,保持高管人員監管的嚴肅性。3.要嚴格市場退出,誰撞“紅線”就處理誰,促使高管人員嚴格自我管理和約束。
(一)現行監管制度對銀行業金融機構高管人員履職行銀行業金融機構的健康發展。
(三)缺乏量化指標,高管人員履職行為難評價?,F實工作中,監管部門對高管人員的日常監管多采取質詢、約見談話、調查走訪、現場檢查等考核的方式,但在考核評價中,采取定性東西多,定量指標少,考核內容也僅限于其分管的工作完成情況和是否存在違規違紀行為,一般情況下被考核的高管人員均能順利通過,很難全面對高管人員履職期間業務能力、管理能力、經營業績等履職行為進行綜合評價
(四)信息渠道不暢,履職行為監管出現斷層。由于對高管人員履職行為監管的相關信息多數從金融機構報送的資料中獲取,不足以全面及時反映高管人員情況,影響履職行為監管效果。同時,對高管人員的監管目前還未實行計算機信息化管理,未實現全省以至全國高管人員監管信息共享,對高管人員跨地區、跨省干部調動,造成監管信息斷層,加大了高管人員異地任職的監管成本,也使監管的連續性受到影響,給一些違規高管人員制造了可鉆空子。
(五)高管人員履職行為監管存在表面現象。目前,從省、市分局層面來看,對高管人員的監管分散在各監管處室,且普遍沒有單獨設立機構高管監管崗位,而是由其他崗位工作人員負責此項業務。由于這部分人員既要承擔非現場監管報表收集、匯總、分析和上報,還要承擔繁重的現場檢查任務,工作量相當大,難以集中力量、集中時間專心搞好履職行為監管,使這方面監管工作流于形式。
二、銀行業金融機構高管人員履職行為監管的內容和方式設想
(一)履職行為監管考核評價內容。鑒于履職行為監管的內容十分豐富,監管考評應建立一套健全的考核評價體系,對高管人員履職過程進行全方位監管,突出重點,著重考核經營績效。據此,可以將監管考評內容歸結為以下幾個方面:
1.履職期間基本素質的完備性,包括高管人員的政策理論水平、法制觀念;道德品行、行為操守、民主工作作風,是否誠信、廉潔、遵紀守法等;現代銀行經營管理知識的掌握程度和管理能力;勤政廉政情況;家庭重大事項,包括財務收支,直系親屬經商辦企業、出境學習工作情況等方面。2.履職期間內控制度的健全性,包括各項規章制度是否完備并得到有效遵守;機構設置和人員配置是否科學合理,崗位職責及培訓制度是否明確;是否明確規定各部門、各崗位的風險責任;風險管理、內部控制效果等方面。3.履職期間業務運行的合規性,包括各項政策法規是否得到貫徹落實,業務開展過程中各個程序、環節是否符合法律和制度規定;有違規經營、重大案件等方面。4.履職期間的業務經營有效性,即表現為經營績效,主要體現為是否完成了上級行下達的各項經營指標,是否取得預期結果;機構資產質量(不良資產升降)狀況,撥備提取及盈利等重要的風險和經營指標變化情況等方面。
(二)履職行為監管考核評價方式。在監管工作中,監管部門可依據監管的內容并結合被監管者的實際情況采取多種多樣的履職行為監管方式,在傳統約見談話、考試、現場檢查、質詢的基礎上,加大履職行為調查力度,對高管人員在履職期間的表現進行專項或全面了解,并作出對其任職行為的綜合評價。
1.制定考評辦法,進行量化考評?,F行辦法雖規定把高管人員的任期考核納入任職資格管理的范圍,但對考核內容與考核方法均未有明細規定。要從個人品行、工作作風、管理能力、業務經營等方面,通過指標量化對銀行業金融機構實行履職行為考評,構建起包括任職資格審核、任職期間考核和任職資格取消的全方位、動態監管體系。2.堅持現場測評、監管評價和專家評審相結合??荚u工作分為現場測評、監管部門評價和專家組評審三部分分別組織評審,將定量評價與定性評價結合起來,對被考評人員分別給出稱職、基本稱職、不稱職等不同評審結論,并對基本稱職、不稱職高管人員提出改進和處理意見。3加強考核評價落實,強化履職行為后續監管。要將考評結果反饋給被考評人征求意見,充分尊重其申辯的權力,促使考評依法合規進行。對考評中發現的問題、相應的改進意見要分別送給被考評人員及其上級相應管理部門,并督促其落實整改,對未落實整改,工作無明顯改進或連續兩年被評為不稱職的,則建議有關部門予以調整或撤換。
三、加強銀行業金融機構高管人員履職行為監管的對策及建議
(一)完善對高管人員監管的法律法規體系?!躲y行業監督管理法》明確規定監管部門對銀行業金融機構的董事、高管人員實行任職資格管理,相應要制定具體管理辦法,便于操作掌握。針對目前管理現狀,一是建議盡快制定《銀行業金融機構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管理辦法》,增加和細化履職行為監管相關內容,使基層監管部門有章可循,增強基層監管部門的可操作性。二是出臺配套相關規章制度,進一步補充和完善對高管人員任職資格的審查和履職行行為監管的規定,從制度上建立起完善的監管體系。
(二)樹立以人為本理念,資格審查和履職行為監管有機結合。1.要嚴格市場準人,把好任職資格審查關,防止不合格的人員進入金融機構高級管理層。一是嚴格考試談話制度,著重考察擬任高管人員的金融政策水平;二是嚴格調查走訪制度,著重考察擬任人的思想品質和經營管理能力;三是嚴格離任審計制度,對離任審計中含糊不清的重大問題進行現場檢查;四是實行任職資格公告公示制度,把金融高管人員任職資格的審批置于社會監督之下,增強工作的透明度。2.加強履職行為監管,建立高管人員動態監管體系。一是要完善和落實各項管理制度。包括高級管理人員定期匯報制度、重要事項報告制度以及年度談話、提醒談話與誡勉談話制度,對在非現場監管及現場檢查中發現的問題或潛在隱患,對高管人員及時進行誡勉、警告、限期整改等,把金融風險消除在萌芽環節;二是嚴把考核關,明確并細化考核形式、考核內容和考核標準,定性考核與量化考評相結合,使監管部門對高管人員的考核有依據、監管有標準、處罰有尺度。任職資格管理不能等同于干部考核,但可以把于部人事制度改革中好的經驗引入對高管人員任職資格管理,使高管人員的任期考核工作能真實、準確、全面地反映被考核人的實際情況;三是嚴把評價關,對于年度評價為稱職的高管人員要建議其主管部門給予獎勵,對于評價為基本稱職和不稱職的高管人員要實行降職、勸辭和免職處理,保持高管人員監管的嚴肅性。3.要嚴格市場退出,誰撞“紅線”就處理誰,促使高管人員嚴格自我管理和約束。
(二)進一步強化監督合力。“兩官”履職評議工作量大、面廣,必須充分調動各方面的力量。一是充分發揮社會輿論監督的作用。注重提高社會公眾的參與度,通過報紙、網站、微博等傳統和新興媒體,全方位地公開“兩官”履職評議工作,公示被評議對象名單,公布監督電話和網上信箱,邀請社會各界、廣大群眾通過來電、來信等形式反映被評議對象的履職情況。二是充分發揮常委會委員、人大代表的作用。不斷擴大他們在評議活動中的參與度,積極組織他們參加法院和檢察院的公眾開放日,參加被評議對象的案件庭審旁聽,進一步了解被評議對象所處單位的工作環境及辦案情況。
(一)明確績效考評管理原則
1.戰略導向原則??冃Э荚u管理體系的建立必須立足于醫院的戰略目標要求,并能夠促使戰略目標的有效實現。
2.綜合評價原則。一方面,綜合平衡各科室的定量考核和定性評價,使不同科室間的績效表現具有一定的可比性;另一方面,將結果性的業績考評和過程性的行為能力評價進行有機結合,全面反映員工績效表現和能力素質。
3.整體績效原則。引導各科室主任(即直線管理者)根據“團隊激勵計劃 ”的原理實施員工績效評價、績效管理,強化員工團隊意識,通過提升員工個人績效從而提高科室的整體績效,乃至醫院的整體績效。
4.全面參與原則。按照“績效計劃、績效指導、績效考核、績效改進”四個環節進行動態循環的績效管理,調動科室、直線管理者和員工全面參與績效管理循環過程,提高績效管理工作的效率和效力。
(二)科室績效綜合考評體系
科室績效考評是員工績效考評管理的前提與基礎,員工績效考評管理是科室績效考評的延伸與細化,兩者具有高度關聯性、一致性。在對科室進行合理分類的基礎上,采取定量考核與定性評價相結合方法,形成科室績效綜合考評體系。
1.科室分類考評。醫院根據各科室職能定位以及與醫療業務關聯程度等,將其科室劃分為臨床科室、醫技科室、行政管理科室三大類。其中,臨床科室是承擔病人的系統診斷、治療任務,并負責收治病人住院的科室,其績效水平主要體現在收治病人數、診斷符合率、治愈率、甲級病歷率、病人滿意度等方面;醫技科室又稱為附屬科室或非臨床科室,是指配合臨床科室進行診斷、治療的科室,如檢驗、放射、藥劑、B超、心電圖、腦電圖、內窺鏡、針灸、理療、護理等,其績效水平主要體現在輔助檢查病人數、輔助檢查報告合格率、輔助檢查病人滿意度、住院病人數、住院病人滿意度等方面;行政管理科室一般負責醫院某一方面的管理、服務工作,為業務部門(臨床科室、醫技科室)工作順利開展提供支持、服務、指導等,績效水平主要體現在工作效率、其它相關關聯部門滿意度、認可度等方面。
2.定量、定性考評。科室定量考核主要采取關鍵績效指標(KPI)進行考核,即根據各科室職能定位、工作性質、管理要求等不同,分別設置可以量化的關鍵績效指標以及計分權重,通過多項指標加權計分的方法進行考核;定性評價通過360度評議實現,主要包括院領導評議、科室負責人互評、員工代表評議等,根據評議結果匯總計算定性評價得分。根據科室類別劃分,將定量考核與定性評價結果分別乘以各自權重,加總得出各科室的綜合考評得分,即XX科室綜合考評得分=定量考核得分×權重1+定性評價得分×權重2。
(三)員工績效綜合考評體系
醫院在科學、有效實施科室績效綜合考評的基礎上,積極探索開展員工績效綜合考評工作,并根據崗位性質及職責等將員工劃分為科室正職管理人員、科室副職管理人員和科室一般員工三類進行分別考評。
1.科室正職管理人員。對于科室正職來講,其應對本科室整體績效表現負責,其績效水平根據科室績效和個人履職行為能力評價共同匯總確定。科室績效直接取其所在科室的績效綜合考評結果;個人履職行為能力評價,采用100分評價制,從全局觀念、服務意識、專業能力、團隊管理、組織協調、進取意識、判斷決策、業績能力八個方面進行評議打分。個人履職行為能力評價通過醫院自行研發的“科室、員工績效考核管理系統”進行網上測評打分。根據360度測評原理,測評人有院領導、其他科室負責人、本科室副職管理人員及一般員工,并根據測評人重要程度以及與被考評人熟悉程度、關聯情況等,分別賦予一定的權重,其中屬性為上級的院領導權重50%、屬性為同級的其他科室負責人權重25%、屬性為下級的本科室副職管理人員及一般員工權重25%。
2.科室副職管理人員。對科室副職管理人員采用“績效合約”考核和個人履職行為能力評價相結合的考評方式。各科室副職管理人員與其所在科室正職管理人員作為績效合約主體簽訂績效合約,并設定關鍵績效指標進行定量考核;科室副職管理人員個人履職行為能力的評價方式方法、評價緯度、評價途徑等均與科室正職管理人員一致。(1)績效合約考核??冃Ш霞s內容主要包括績效指標、績效目標和績效周期等,每項績效指標均按照最低目標T1、基本目標T2和理想目標T3三檔設置目標值。績效合約考核得分根據績效指標的實際完成情況進行計算,每項指標滿分均為100分。其中,單項指標完成最低目標T1得60分,完成基本目標T2得80分,完成理想目標T3得100分??冃Ш霞s考核得分由單項指標得分乘以權重加權計算確定,即績效合約考核得分=∑(單項指標得分×權重)。 (2)個人履職行為能力評價。盡管在評價方式方法、評價緯度、評價途徑等方面均與科室正職管理人員一致,但測評人及權重分配有所區別,即測評人有分管院領導、本科室正職、本科室其他副職管理人員、本科室一般員工,其中屬性為上級的分管院領導30%、屬性為上級的本科室正職權重30%、屬性為同級的本科室其他副職管理人員權重20%、屬性為下級的本科室一般員工權重20%。
3.科室一般員工。醫院在員工績效考評管理方面要發揮直線管理者(科室負責人)的作用,由院人事部指導和協助各科室對一般員工實施業績貢獻與行為能力并重的個人績效考核評價。(1)業績貢獻考核。一般員工業績貢獻考核主要采用KPI(關鍵績效指標)/KTI(關鍵任務指標)考核方式進行。由于各科室崗位性質及分工不同,一般員工KPI/KTI考核指標由各科室根據一般員工所在崗位關鍵業績指標/核心工作任務自行設定。同時,還鼓勵各科室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制定相應的員工定量考核辦法,積極推進一般員工的KPI/KTI考核。(2)行為能力評價。各科室一般員工行為能力評價由人事部統一組織開展,采用100分評價制,從專業知識、責任意識、貫徹執行、忠誠敬業、積極主動、服務意識、創新能力、團隊協作八個方面進行評價打分。
二、科室、員工績效綜合考評結果應用
(一)績效工資分配
各科室副職、一般員工績效工資均采用總額“打包”方式進行分配,績效工資包核定與科室績效綜合考評得分掛鉤,不同得分設定不同績效考評系數,績效考評系數用于調整績效工資包大小??冃ЧべY包核定公式:
某科室副職績效工資包=∑(副職任職月數×副職月獎金基數)×績效考核系數
某科室員工績效工資包=∑(員工任職月數×員工月獎金基數)×績效考核系數
人事部于考評期結束后將副職、一般員工個人綜合考評結果反饋給科室正職,由其依據考評結果在核定績效工資包內提出二次考核分配意見,人事部審核后發放到個人。同時,科室正職管理人員績效工資多少掛鉤部室績效綜合考評和個人履職行為能力評價匯總結果,由人事部直接考核發放到個人。
(二)考評等次評定
首先,科室正職考評等次根據科室績效綜合考評得分、個人履職行為能力評價得分進行評定,其中科室綜合考評得分在臨床科室(14個)排名前6名的、醫技科室(7個)排名前3名的、行政管理科室(8個)排名前2名的科室正職可推薦評為A等;在臨床科室排名前7-10名的、在醫技科室排名前4-6名的、在行政管理科室排名前3-5名的科室正職可推薦評為B等。其次,科室副職考評等次,由各科室正職根據其績效合約考核和個人履職行為能力評價匯總結果等提出考評等次評定建議,報人力資源部審核后確定。最后,一般員工考評等次評定,由各科室根據行為能力評價、KPI/KTI定量考評匯總結果提出建議,其中A等、B等員工基礎比例均為一般員工總數10%,對于科室業績綜合考評得分在同一考評類別科室中排名靠前的,按照一定比例增加A等、B等員工推薦人數。若員工最終被評為A等、B等,其個人行為能力測評得分原則上均不低于80分。
(三)其它方面應用
(一)強化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企業主要負責人、實際控制人是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必須嚴格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和技術標準,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責任制,完善安全生產條件,確保安全生產。
(二)強化各級政府安全生產責任制。全面落實安全生產“一崗雙責”制度,切實履行屬地管理原則,嚴格落實各鄉(鎮、街道)行政首長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責任;全面落實政府有關部門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監管職責;健全完善安全生產履職報告、約談和點評等制度。
(三)健全完善安全生產預警通報制度
1.預警通報制度。是指縣政府安委會為有效遏制生產安全責任事故的發生,對達到預警通報情形之一的各鄉(鎮、街道)、縣直有關部門及時發出預警通報,督促其認真分析安全生產形勢,有針對性地查找工作中的薄弱環節,吸取事故教訓,采取有效措施,切實扭轉安全生產被動局面。
2.預警通報情形。鄉(鎮、街道)、縣直有關部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啟動預警通報制度,預警通報由縣政府安委會辦公室直接審定實施。
(1)轄區內發生道路交通事故一次死亡2人的,或監管領域內發生除道路交通外其它生產安全事故3—5人重傷的;
(2)發生生產安全事故,雖未造成人員傷亡,但造成較大財產損失或社會負面影響較大的;
(3)未貫徹落實上級有關安全生產重要工作部署,被市級以上督查組發現并通報的;
(4)監管領域內生產經營單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未及時掛牌督辦,或已掛牌督辦但未按要求落實整改的;
(5)行政執法部門下達責令整改指令書,屢次未監督整改到位的;
(6)縣安委會辦公室認為需要預警通報的其它情形。
3.預警通報責任。生產安全事故預警通報納入鄉(鎮、街道)、縣直有關部門年終安全生產責任制考核范圍。凡受到安全生產預警通報的鄉(鎮、街道)、縣直有關部門必須認真制定整改措施,落實整改計劃,限期整改到位。整改期限到期后5日內,應由鄉(鎮、街道)或縣直有關部門主要負責人簽發向縣政府安辦書面報送整改措施落實情況。逾期未報、未改或限期內整改不到位的,縣政府安委會將對鄉(鎮、街道)、縣直部門分管領導進行約談。
(四)健全完善事故查處掛牌督辦制度
1.各類生產安全事故查處掛牌督辦工作按照上級關于各類生產安全事故查處掛牌督辦的文件規定執行,縣安委會辦公室承擔事故掛牌督辦事項的綜合工作。縣安委辦應根據上級事故查處掛牌督辦的要求,將工作責任分解下達到事故發生屬地單位和縣直有關單位,事故發生屬地單位和縣直有關單位要按照縣安委辦的要求,按時辦結有關督辦事項,并向縣安委辦反饋。
2.掛牌督辦責任落實。承擔掛牌督辦具體事項的鄉(鎮、街道)、縣直有關部門對掛牌督辦事項工作不落實、責任追究不到位、無故拖延、敷衍塞責,由縣政府安委會通報批評,并取消當年安全生產評先評優資格。對在辦理掛牌督辦事項過程中弄虛作假、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對責任單位和責任人評優評先列入安全生產否決對象。
(五)完善安全生產約談制度
1.約談制度。是指縣政府或縣政府安委會對未履行或未正確履行安全生產職責,未及時排除、治理較大以上安全隱患,未按時完成安全生產重要工作任務,生產安全事故多發的鄉(鎮、街道)、縣直有關部門主要負責人或分管負責人進行提醒、督促、警示、誡勉談話的制度。
2.約談組織。成立縣安全生產約談領導小組,約談領導小組由縣政府縣長、分管安全生產的副縣長及縣監察局、安監局主要領導組成。約談對象由縣政府安委會發出約談通知,約談會由縣政府分管安全生產的副縣長主持。鄉(鎮、街道)、縣直有關部門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由縣政府縣長約談或委托分管安全生產的副縣長約談;鄉(鎮、街道)、縣直有關部門分管安全生產的領導由縣政府分管安全生產的副縣長或縣政府安委會辦公室負責人進行約談。
3.約談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鄉(鎮、街道)、縣直有關部門由縣政府安委會啟動約談制度:
(1)組織領導不力,未及時貫徹落實省、市、縣安全生產重大工作部署,未按時完成階段性安全生產重大專項工作任務的;
(2)對所轄地區、所管行業存在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打擊不力,情節嚴重的;
(3)被上級部門預警通報或掛牌督辦的安全事故,逾期未報、未改或未按時限要求進行整改到位的;
(4)發生1起死亡1人安全責任事故,影響社會穩定的;
(5)隱瞞事故、事故查處不力或事故處理責任追究不落實的;
(6)年度安全生產工作考核不達標,整改措施不到位的;
(7)不認真對待、不依法依規及時組織調查處理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舉報,造成群眾集體上訪或嚴重影響社會穩定的;
(8)其他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造成嚴重不良后果,縣政府認為有必要約談的。
4.責任追究。被約談對象應準時參加約談,不得委托他人。對無故不參加約談或不認真落實約談要求的被約談單位和個人由縣政府安委會通報批評,取消當年安全生產評優評先資格。因約談事項未落實或落實不到位而導致生產安全事故的,要按相關法律法規上限處理,依法依規追究被約談對象責任,并取消所在鄉(鎮、街道)或縣直有關部門當年評優評先安全生產資格。
(六)健全完善安全生產履職報告制度
1.履職報告對象:各鄉(鎮、街道)、縣直單列考核單位主要負責人。
2.履職報告主要內容:
(1)安全生產組織領導情況。主要包括宣傳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和上級安全生產重大工作部署與落實情況,研究制定實施安全生產規劃、政策和工作措施,健全完善安全生產監管監察體制機制,加強安全監管執法機構隊伍建設等情況。
(2)安全生產目標責任制落實情況。主要包括落實政府及部門安全生產“一崗雙責”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目標責任體系,組織實施和落實安全生產年度控制目標責任情況,建立情況通報、事故查處、督查督辦、考核獎懲、責任追究等制度情況。
(3)安全生產工作部署與落實情況。主要包括年度安全生產工作計劃的制定和實施情況,安全生產重大專項工作落實情況,安全監管執法、安全保障能力建設、安全標準化建設、安全生產專項整治、打非治違、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安全宣傳教育培訓和應急管理等工作任務完成情況。
(4)安全生產工作存在的問題及下步打算。
(5)其他需要報告的內容。
3.履職報告有關要求:各鄉(鎮、街道)主要負責人、縣直單列考核單位主要負責人應在次年的1月6日前書面向縣人民政府報告上年度安全生產工作履職情況,并抄送縣政府安委會辦公室備案;逾期未書面報告的,按考評獎懲規定予以扣分;經督促仍未按時限書面報告的,取消當年安全生產評先評優資格??h政府安委會將履職報告情況作為年度安全生產目標責任考評的重要內容。
二、進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產激勵約束機制
(一)完善安全生產“一票否決”制度
1.“一票否決”情形。各鄉(鎮、街道)、縣直有關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實施安全生產“一票否決”,由縣安監局提出初步意見報縣政府安委會審核,縣政府批準后執行。
(1)年度轄區內發生2起死亡1人的工礦商貿生產安全事故或發生3起死亡1人的道路交通事故(每月由縣交巡警大隊提供數據及初步意見報縣政府安委會核實后實施);
(2)在工作中,對安全生產重大問題不及時協調解決,導致發生致人死亡生產安全事故或造成嚴重負面影響的;
(3)瞞報、謊報人員死亡生產安全事故的;
(4)縣政府認為需要一票否決的其它情形。
2.“一票否決”責任。被安全生產“一票否決”的單位,取消當年各類表彰評選獎勵資格。
(二)完善安全生產獎勵制度
有效的公司法人治理是現代企業制度建設的核心,是提升企業競爭力最重要的基礎。泰州農商銀行董事會承擔了法人治理的核心角色。為提升董事會履職能力,泰州農商銀行重點突出了董事會戰略管理職能建設。
首先是戰略制訂。董事會初步形成了《泰州農商銀行2013~2017年轉型升級五年發展規劃》,確立了戰略轉型階段資產和負債的結構、質態、運營、金融增加值、核心競爭力等10個方面的總體目標,通過推進組織架構、管理模式、業務發展、服務方式等6個方面的轉型,逐步建立科學有效的現代金融企業制度。
其次是戰略實施。泰州農商銀行董事會在推進決策的貫徹執行中,重點突出三個方面的建設。一是突出董事會辦公室建設。該行董事會辦公室作為董事會及各委員會的常設秘書機構,負責董事會決策和年度目標任務的分解、落實、反饋和督查。二是突出行務會建設。董事會辦公室每月牽頭召開一次以董事長、董事會秘書、行長室以及財務總監、審計稽核部總經理參加的行務會。三是突出董事會非決策性會議制度建設。董事會按月召開非決策性會議,聽取董事會辦公室以及專門委員會工作匯報;圍繞年度工作重點和經營層及監督層的熱點、難點問題,不定期召開非決策性會議,對經營層、監督層工作進行分析與探討。
再次是能力提升。泰州農商銀行從優化董事團隊結構入手,引進在經濟、金融、國際商務等方面具有多年從業經驗和專業知識的企業高管人員,組成董事和獨立董事團隊。同時,根據各位董事的專業能力、技能和經驗等,對專門委員會委員進行合理搭配。此外,強化董事履職培訓,保證董事們始終能保持履職意識、履職能力,擁有較高的履職水平。
完善“三會一層”運行機制
泰州農商銀行成立后,通過構建“三會一層”制衡機制、強化履職評價,保障“三會一層”既各司其職又相互配合,有效提高了公司治理的執行效率和運作效果。
一是明晰“三會一層”職責邊界。在決策、管理、監督等各個環節,對公司章程和議事規則進行了進一步修訂、完善,并以《章程》和《議事規則》的形式對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及專門委員會和高級管理層的職責作出明確的規定,對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職責作出更加清晰、嚴格的界定,逐步形成了各負其責、協調共事、相互制衡的公司治理運行模式。
二是暢通“三會一層”溝通渠道。建立完善了經營管理層面向董事會的經營報告制度及重大事項報告制度,定期向董事會報送財務、風險、經營信息,不定期報送相關專題分析報告,及時報送重大事項落實情況。此外還建立了董事會調研檢查機制。
三是強化“三會一層”履職評價。從建立高管人員履職盡職考評制度入手,對高管人員實行年薪制管理辦法,將管理人員薪酬收入與管理水平、經營業績掛鉤。同時,在考核中著重增加了內部風險控制等內容,引導高管層重視資產風險、內部控制、綜合管理。
健全有力的監督機制
從健全“三會一層”監督機制入手,泰州農商銀行著力構建保障全體股東利益和促進銀行安全穩健運行的監督管理體系。
當前國有企業的業務和資產規模逐步擴大,越來越多的企業實現了集團化經營。然而,集團化在支撐國有企業進一步做大做強的同時,也給其經營管理帶來了管理難度的增加,尤其是財務管理方面。財務總監委派制就是基于集團加強對下屬企業的控制與監督而采取的手段,國有企業集團也根據需要建立了財務總監委派制度。
財務總監委派制的作用是顯著的,一是有效解決了企業集團與下屬公司的財務信息溝通問題,由委派的財務總監將集團公司的財務政策傳達給各下屬公司,反過來也將各下屬公司執行集團財務政策的情況和財務運轉信息傳遞給集團總部,在充分信息溝通的基礎上減少了企業集團與下屬公司的財務信息不對稱,而信息不對稱是發生各種財務控制不力情況的主要原因;二是提高了企業集團處理下屬公司財務問題的速度,財務總監實時的掌握著下屬公司的財務進展,可以第一時間將下屬企業的財務偏差上報集團,縮短處理時間;三是增強了企業集團對下屬公司的財務指導,財務總監深入到下屬公司內部,可以發現其財務管理的薄弱環節,企業集團就此采取必要的支持措施,促進下屬公司財務管理的規范性;最后,財務總監委派制度的建立也使國有企業集團公司治理結構不斷完善,并促進了企業集團財務管理水平的不斷提高。
一、國有企業集團財務總監委派制存在的問題
(一)財務總監的職責定位模糊
財務總監應是對國有企業集團總部負責的,在對下屬公司進行管理的同時,更重要的是監督其財務活動。而現實中一些企業集團對委派財務總監在下屬公司中的地位界定的比較模糊,一些問題沒有加以明確:一是財務總監在下屬公司財務管理中與公司的財務經理或會計主管等人員的關系,是前者領導后者,還是處于平等的地位;二是財務總監對下屬公司財務活動的干涉程度問題,其管理的權利能延伸到下屬公司業務的什么層次;三是財務總監的主要工作內容重點在哪些方面,以及該怎么做。這些問題的存在,使下屬公司和財務總監自身都對其職責產生很大的疑問,導致一些下屬公司要么將財務總監完全看做外部監督者,與其保持在合作者的關系層面,從人員及權利等方面加以防范,限制了財務總監融入下屬公司內部,要么將財務總監當作了公司的總會計師或財務主管,使財務總監成為下屬公司的財務管理者,成為下屬公司經營的助手,某些財務總監在這樣的環境下逐漸將自己定位到了下屬公司,成為其利益集團的一員而喪失了監督責任感。
(二)對財務總監的監督與制約不到位
委派財務總監既是監督者,也是被監督者,作為經濟人,也存在逆向選擇和道德風險,所以需要企業集團總部建立相應的監督與制約機制。但實際工作中,企業集團對委派財務總監的監督做得很不到位。首先,一些企業集團對委派財務總監過于信賴賦予其很大的職權,使委派財務總監在下屬公司中處于很高的管理地位,對下屬公司的日常經營與管理產生了很大的干擾。其次,雖然一些企業集團對委派財務總監采取了監督措施,但其監督主要是事后的監督,往往在年度結束時通過對下屬公司的財務審計同時對財務總監的工作進行審查,這種方式具有嚴重滯后性。再次,對財務總監履職情況進行日常監督的企業集團所采用的監督方式過于表面化,僅僅基于財務總監定期報告的數量,而對財務總監報告的質量及發現問題的及時性和重要性很少深入的研究,造成財務總監僅以完成定期報告為目標,輕視工作質量。
(三)財務總監業績的有效計量和科學考評是難題
對財務總監的績效進行計量和考評既是對其履職情況的一種公正的評價,也是對其進行獎勵和懲罰的一種重要依據。但財務總監由于其職責和工作的特殊性,其監督職責更多的是定性的成分,而財務總監也可能參與下屬公司的經營管理,也有對其經營結果大小的責任,所以要進行有效的計量和科學的考評的確是個難題。一些企業集團在這個問題上也是進退維谷,尚未建立一套合理的評價指標體系和科學的計量方法,有的單純是對其監督工作的評價,且以所在公司財務報告合規性審計為主要參考,有的則將財務總監的績效考評與所在公司的經濟利潤實現情況和資本保值增值情況聯系起來,使財務總監間接的與下屬公司產生了經濟利益關系而出現與下屬公司的合謀問題。
(四)財務總監獎勵機制效果不理想
財務總監的人事關系和薪酬等經濟關系都在集團總部,這是出于其獨立性的保障而采取的必要措施。充分的激勵是促進財務總監積極履職和承擔責任的動力,而激勵也需要全面才會有效。國有企業集團激勵機制存在的問題有:一是激勵機制以獎勵為主,缺乏必要的懲罰措施來從消極的方面形成對財務總監的鞭策;二是獎勵制度以經濟利益獎勵為主,常以獎金的形式進行,缺乏對財務總監心理需求的獎勵方式,因而很難具有持久性和實際有效性;三是激勵機制的依據不合理,在考評財務總監績效時方法或標準不科學。另外,由于財務總監與下屬公司的直接接觸,企業集團很難對下屬公司與財務總監之間的經濟交往全程的控制,一些下屬公司以福利或日常交往的手段也會對財務總監形成某種利益控制,這也是企業集團激勵制度效果未能充分體現的一個原因。
各村保潔人員在村委會領導和指導下開展工作,負責村域內環境衛生日常保潔。
(一)縣鎮村社主干道路保潔。保潔人員要做好轄區內縣鎮村社主干道路沿線可視范圍內環境衛生保潔,雜物、垃圾隨時清理,確保沿路沿線干凈、整潔。
(二)支斗農毛渠及周邊保潔。保潔人員要做好轄區內所有渠岸、渠內及周邊環境衛生保潔,雜物、垃圾隨時撿拾,雜草、灌木隨時清除,確保渠岸平整清潔、渠內暢通干凈。
(三)產業園區種養區域保潔。保潔人員要及時清理日光溫室周邊尾菜、雜草、廢棄農藥瓶化肥袋等,及時清理養殖小區周邊白色污染、雜草、枯樹等,確保園區周邊美觀整潔。
(四)門前“五包”區域保潔。保潔人員應及時督促協助主干道路沿線農戶、商鋪做好門前“五包”區域衛生清掃,杜絕門前亂堆亂放。
(五)垃圾點及周邊日常維護。保潔人員應及時撿拾、清掃、填埋垃圾點周邊飄浮垃圾、亂堆垃圾,確保垃圾點周邊無亂堆亂倒現象。
(六)市縣鎮督查整改。保潔人員對市縣鎮督查反饋的問題,要第一時間整改,并將整改前、中、后照片及時傳送給鎮環境衛生督查組。
二、定員定崗
村委會為每名保潔員劃分責任區域,明確工作范圍和時段,落實工作職責。
三、業務管理
(一)規范作業程序。保潔人員要每天對轄區內衛生進行巡查,發現垃圾、雜物要及時清理,做到日常保潔常態化、高效化。每周星期二、星期五由村委會組織保潔人員對主干道路、重點區域、衛生保潔較差路段進行集中清理、清掃。
(二)嚴格作業安全。保潔員必須穿環衛標志服上崗,且遵守交通規則,若不著裝上崗或不遵守交通規則,一旦發生意外,責任自負。
(三)建立應急機制。按照村委會統一安排,做好大風、雨雪等極端天氣的環境衛生應急處理工作,及時清理道路積雪,及時排放道路積水,及時向村委會報告被大風刮倒的枯死樹木、廣告牌等。
四、人員選聘及管理
(一)保潔人員實行聘任制,原則上一年一聘任,村委會根據保潔人員工作履職情況作出下年聘任決定。對月考核連續三個月不合格,或本人外出、身體不能勝任本工作的保潔人員可根據需要適當調整。
(二)保潔人員必須服從工作安排,遵守勞動紀律,堅守工作崗位,規范作業,盡職盡職,不斷提高工作水平,保質保量完成工作任務。
(三)村委會負責保潔員的招聘、管理、培訓和考核。
五、人員考評
(一)考評辦法。保潔人員日??荚u采取量化評分的辦法進行,考評得分由平時考評得分和督查考評得分組成,每月一考評。平時考評由村委會負責,村委會根據保潔員平時保潔情況按照《鎮保潔員量化評分表一》評分標準扣除相應分數。督查考評由鎮督查組負責,鎮督組督查發現問題按照《鎮保潔員量化評分表二》評分標準扣除相應分數。各村每月20日前對本村保潔員本月履職情況進行考評,并將考評結果與次日前上報鎮督查組。
近年來,監管機構先后頒布了一系列關于董事履職盡職要求的規定?!渡虾WC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選任與行為指引》對董事的選任與考評作出了明確規定;銀監會《銀行業金融機構從業人員職業操守指引》,對提高銀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職業道德和業務素質提出了明確要求;尤其是2010年底,銀監會了《商業銀行董事履職評價辦法》,對規范董事履職評價工作提出了明確具體的要求,提出“商業銀行董事履職評價應當充分發揮監事的作用,監事會對董事履職評價工作負最終責任”。
銀監會董事履職評價辦法頒布后,民生銀行根據董事會和監事會的不同職責,對董事履職監督評價工作進行了職責分工和界定,由監事會負責對董事履職評價的最終結果。為此,監事會把對董事履職監督評價作為重點工作之一,首先著手進行建立完善相關制度的準備,組織監事對銀監會辦法進行深入研究分析,同時廣泛走訪同業銀行監事會,交流探討履職監督工作方法;在此基礎上,結合監事會自身近年來開展的對董事履職監督工作的實踐,重新修訂完善了監事會對董事履職監督評價辦法及實施細則。新辦法主要從監督評價程序、評價方法、評價結果及運用等方面進行規范和細化,為監事會開展董事履職監督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和規范指導。
“量身定制”董事履職檔案
董事會在公司治理中處于核心層面。民生銀行董事會機構強大,高效運行,在銀行的戰略管理、風險管控、績效管理等方面發揮核心作用。由于董事人數較多,董事履職活動相對頻繁復雜,要做好對董事履職情況的監督,必須做好基礎性工作。
根據履職監督工作需要,監事會不斷探索并逐步建立完善了董事履職檔案。一是根據銀監會辦法要求,在監事會對董事履職監督實施細則中以表格形式明確了董事履職檔案的內容,主要包括董事參加董事會會議、董事會專門委員會會議和股東大會的出席情況、發表意見和表決情況,以及董事參與課題研究及調研情況等內容。二是根據董事會成員結構,即股東董事、獨立董事、執行董事的重點職責,并按照每位董事擔任董事會專門委員會委員的情況,區分并細化對各位董事的履職要求,為每位董事“量身定制”不同的履職檔案,如對獨立董事和董事會專門委員會召集人增加“到本行工作情況”等內容。三是及時整理并定期核對檔案資料。搜集整理董事履職資料的日常工作由監事會辦事機構具體負責,由相關工作人員每季度調閱各位董事履職活動記錄,包括董事參加各類會議的會議記錄、紀要,董事參加培訓情況以及獨立董事到民生銀行工作記錄等資料,整理編制董事履職檔案,并通過半年度統計、年末匯總,與董事會辦事機構和董事本人核對有關信息等環節,初步建立了較為完整的董事年度履職檔案。作為董事履職活動的真實反映,履職檔案為監事會對董事履職情況做出客觀、公正、獨立的評價打下了堅實的基礎。
主客觀結合、量化評價
為綜合評價董事年度履職情況,民生銀行監事會主要采取主、客觀評價相結合,并量化評價標準的方式,對董事年度履職情況做出綜合評價。其中,客觀評價占70%,主觀評價占30%??陀^評價主要以監事會日常監督建立的董事履職檔案為基礎,年末匯總形成董事年度履職情況表,主要包括每位董事年度參加各類會議的出席率、會議發言和提出建議情況,參加考察調研和提出專業報告情況以及獨立董事坐班情況等項目,并按照不同權重設置各項指標的分值,匯總計算出客觀評價得分。主觀評價為每年度末監事會組織董事對本人年度履職情況實行自我評價和對其他董事履職情況進行互評的方式,綜合了解董事的評價意見。監事會向每位董事發放年度履職情況測評表,要求其對本人和其他董事就董事履行忠實義務、勤勉義務的情況作出客觀公正的評價。
2010年,對董事履職情況進行量化評價的做法開始試行。經不斷改進完善,目前該套評價指標內容相對全面,評價標準比較清晰,實施效果較好,使以往局限于宏觀抽象的董事履職評價工作有了量化的評價依據和標準,監督評價真正做到了有章可循、有的放矢。
推動評價結果落到實處
民生銀行監事會通過對董事履職情況進行日常監督、年中評價和年末匯總,形成不同階段的評價結果。具體為:根據日常持續監督情況,如發現個別董事履職不夠勤勉或存在其他問題,及時向董事會和董事發出監督提示函,督促相關董事及時改進;每年上半年工作結束后,對董事半年度履職情況作出階段性評價,并向董事會和董事發出半年度董事履職情況通報,對個別履職不夠到位的董事,如存在親自出席會議較少等情況進行書面提示,督促董事予以改進,認真履行職責;年度末,監事會根據對董事年度履職的主觀和客觀評價得分,計算得出每位董事年度履職綜合得分,并根據相關標準,對董事年度履職評價結果分為“稱職”、“基本稱職”和“不稱職”三個級別。如果個別董事行為有違反法律法規或公司章程規定,以及年度履職為“基本稱職”和“不稱職”的情況,監事會將會同董事會對該董事進行誡勉談話,并提出相關整改意見或罷免建議。就監督工作實際情況來看,目前尚未出現“基本稱職”和“不稱職”的評價結果。
一是部分單位、部門和員工還停留在對傳統審計的習慣認識上,對履職績效審計的定位、性質、作用和意義知之甚少,影響了配合審計工作的積極性、主動性,削弱了審計效果;二是個別審計人員的審計理念也不夠明晰,突出表現為缺乏創造性,在實際工作中表現為較多注重合規性的查錯補漏,而忽視績效性的綜合評價;較多注重賬、表、憑證的核查,而忽視領導能力和政策水平的宏觀核評;較多注重審計數量,而忽視審計質量等。
(二)審計理論的系統性研究不夠
當前央行對于績效審計的理論研究多側重對某一專業或某一部門的管理績效審計研究,如對支付清算績效審計、經理國庫績效審計等,而未將管理績效審計與領導干部履職審計作為整體加以系統研究,因此,尚未形成連貫、系統及完整的履職績效審計理論成果。對于人民銀行績效審計的理論研究也是就事論事的多,對方法、手段、評價標準等研究得較少,因而缺乏一套行之有效的系統性理論來指導實踐。
(三)審計的法制環境不夠健全
一是法規建設滯后,沒有明確的履職績效審計條例;二是資源配置、管理利用及科學的規則不明確,領導干部履職績效管理處于自發、半自發狀態,評價體系尚未形成、審計難以考量;三是法律授權不明確,即使是2006年2月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修正)》也只規定審計機關對財務收支的真實、合法、效益進行審計,不但籠統,而且僅涉及管理績效審計中“效益”這部分,多年來的審計實踐更是只注重了“財務收支”的“真實、合法”方面,對于其他“資源”的“3E”審計很少涉及。
(四)審計標準不夠完善
審計標準是審計人員對領導干部履職效果進行衡量或評價的尺度,是審計人員分析、評價并出具審計意見的依據。1999年以后,財政部等有關部門陸續制發了《國有資本金效績評價規則》、《企業效績評價標準》等,為企業績效評價工作開展提供了有利條件。但是,對于像央行這樣的公共部門的領導干部開展績效審計,目前尚無明確標準。雖然我們在實踐中對一小部分業務評價的定量指標體系進行了探索,但評價的客觀性有待檢驗。正是由于缺乏具有針對性的制度規范和參照藍本,使履職績效審計還處在初步探索中,績效評價也難以深入。
二、解決方法
(一)轉變觀念,突出效率性和效果性評價
績效審計強調的是對領導干部及所在單位的經濟性、效率性及效果性進行的綜合評價,不局限于業務操作與管理的合規性和合法性鑒定,而是上升到對政策傳導、組織參與決策、內控建設和業務工作管理等方面效率與效果的評價,真正突出“績效”色彩。
1. 更新審計觀念,強化績效審計意識。大力推進內審文化建設,使廣大干部職工認識、了解、支持、參與績效審計,形成和諧的內部審計環境。
2. 找準評價重點,突出效率性和效果性評價。一是評價方針政策和上級行決定情況,對政策傳達是否及時到位,工作部署及貫徹措施是否科學、有效等做出評價和鑒定。二是評價組織參與決策情況,主要評價管理決策的民主性、科學性和有效性,重大事項是否有明確的議事規則,決策過程是否合規,決策結果是否符合政策要求等。三是評價內部控制的措施和效果,是否建立健全內控管理制度、實行分級授權管理、財權與事權分離、加強關鍵崗位管理等。四是評價綜合管理機制的有效性,內部管理是否科學有效,是否制訂年度、月度工作計劃,有無建立激勵機制等。五是評價業務流程,崗位設置是否符合業務分解與控制的要求,如資金核算崗與復核崗是否分離由專人負責,業務操作上是否存在風險隱患。六是評價業務工作完成情況,對業務工作的質量、效率與效果進行評價,有無出現嚴重違規、重大業務差錯等。
(二)加強領導干部績效審計的系統理論研究
一方面,管理績效審計的理論研究,應由審計機構與研究機構形成產、學、研協同機制進行系統研究,尤其是對央行這樣的公共管理部門,進行管理績效審計的方法、評價標準等系統研究,將研究結果運用到對領導干部履行職責審計中,使審計實踐具有理論指導;另一方面,內審部門及時總結領導干部績效管理審計的經驗,從經濟性、效益性、效果性三方面評價領導干部任期履行職責情況,從實踐的角度,分析總結領導干部績效審計的方式、方法、內容等,與系統理論相融合,以實踐驗證理論,促進央行領導干部績效審計的深入發展,推動央行內審的有效轉型。
(三)完善領導干部績效審計的法律法規
只有以法律、法規的形式把履職績效審計確定下來,審計人員在進行審計時才有法可依。因此,要對審計對象、目的、程序、報告基本形式等做出規定,在此基礎上形成績效審計工作指南,明確在央行開展領導干部績效審計的審計標準、原則、執業規范等,從法制的高度上定位績效審計,包括完善制度、制定準則、操作指南等,防范審計風險,控制績效審計質量,保證領導干部績效審計的順利進行。
(四)探索領導干部績效審計評價的程序、方法及標準
1. 審計評價程序和方法。在遵循領導干部履職審計程序的基礎上可采取以下方法和步驟:(1)述職和評議。由領導干部本人在本行中層以上干部會議上述職,根據述職情況,組織群眾開展評議,評議方式還包括個別談話和書面評價。(2)問卷。包括向審計對象、行內員工和行外有關機構(人員)發送問卷。(3)調查。包括行內調查和行外有關機構(人員)調查了解。(4)調閱資料。審計組調閱審計對象在本行的會議記錄、賬簿、會計報告、工作總結等資料。(5)實施檢查。查閱資料,對照制度規定檢查。(6)綜合分析。審計組對審計過程獲取的數據和資料進行整理分析,按照評價標準對審計對象進行綜合評價。(7)交換意見。(8)匯總上報。(9)向被審計單位提出整改建議及處理方法,其中,應包括換位思考后提出的切實可行的改進工作的方法,對審計結果顯示出的問題也一定要有具體的改進措施。
2. 探索領導干部績效審計評價標準。由于領導干部績效審計對象不同,不可能為所有績效審計項目預先制定統一的審計評價標準。因此,審計人員必須為每一個審計任務“量體裁衣”,根據審計項目及被審計對象的具體特點,有針對性地來制定審計評價標準。評價指標可分為全面工作評價指標和專項工作評價指標:
2004年,中國人民銀行總行為規范專業技術人員管理,修訂出臺了《中國人民銀行專業技術人員管理辦法》,對專業技術人員的資格、聘任、考核、獎懲、待遇、培訓、監督、檔案等都做了原則性的規定。在此基礎上,總行又下發了《中國人民銀行專業技術資格管理暫行規定》等四個暫行規定,上述實施辦法構成了目前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制度的原則性框架。但基層央行在具體實施和實踐中,緣于技術崗位、職能部門和專業系列之間的不同,造成事實上的專業工作內容的差異性和復雜性。實踐中如何對專業技術人員的基本條件、學識水平、專業能力、實際工作經驗等進行全面衡量、科學評價,缺乏細化的人才評價標準和評估手段。同時,專業技術人員競聘工作的操作流程也需要進一步科學規范。這樣,才能真正實現對專技人員的科學量化評判,競聘工作開展才有明確的標準導向和制度依據。
2.人才隊伍的聘任機制尚需健全
不可否認,基層央行在專業技術職務的聘任工作中仍存在業績和能力導向不甚突出、通過專技評委會的推薦依據不夠充分科學和“能上不能下”等諸多現狀,聘任機制較為薄弱,在一定程度上也制約了人才隊伍的活力。2011年央行開展工資收入改進完善工作,對提高專業技術人員的收入政策傾向明顯,聘與未聘尤其是中級職稱對專業技術人員的工資待遇影響在不斷加大。但目前總行的專業技術管理制度規定,對專業技術職務聘任采取比例限制方式,這就使得基層央行待聘人數與可聘職數的矛盾更加凸顯。例如,2014年常州中支行已具備中級專業技術資格未聘者已達16人,而可聘職數僅5個。毋庸質疑,在這種情況下,如何健全評聘機制,突出能力和業績導向,使僅有的職教用得其所就顯得尤為重要。
3.專技人員的履職貢獻度亟待提高
目前中常州支行的專業技術隊伍是較為龐大的群體,在聘專業技術人員126人,占全體在職人員的83%。但是從工作成效看,專業技術人員較之行政人員,專業職能意識不是很強。在職業履職崗位上發揮爭先進位、高效履職作用發揮的不甚顯著。而隨著央行不斷強化履職需要,對專業技術人員綜合履職素質和能力的要求也越來越高。同時,正如前面所述,目前專業技術崗位缺乏在“技術”層面的具體標準和制度,導致專業技術人員在技術層面趨于單一化、操作化,甚至普通化,不能有效地向知識型、復合型、高端型轉化。而2011年工資收入改進完善和專業技術人員待遇的明顯改善,在大力倡導專業技術人員“職務-能力-待遇-貢獻”的相對應的新形勢下,專技崗位人員其績效工資與其崗位奉獻績效似乎不是很對等,這也值得我們在實踐中加以深入探討,并找到科學的方法加以踐行。
二、關鍵核心——基層人員考評機制內涵和基本原則
1.突出崗位履職追求業績的原則
專業技術人員考核不同于行員考核,既要堅持全面考核,也要突出專業性、技術性考核特點。因此,在設立競聘量化綜合考評積分體系的工作業績指標時,必需加大工作能力和業績在考核中的權重,促使專業技術人員將關注點集中在對業績有更大驅動力的考核指標上。正確引導其在崗位職責范圍內專業性、創新性地開展工作,追求工作績效最大化。
2.定量與定性綜合考量和異中求同的原則
首先注重定量考評與定性分析相結合,通過積分形式,把民主推薦、評委評審、業績評價等方面有機結合起來。其次在科學設計指標體系時,考慮中支各類崗位情況,通過合理分配各評價指標分值權重,相對剔除不同專業崗位工作差異影響因素。引導專業技術人員在立足本職工作的基礎上,加強在信息調研、制度辦法、創新業務、創先爭優等專業方面努力取得新的業績。
3.360度考核和多維度評價的原則
我們在開展中級人員競聘中引入了360度考核和多維績效綜合評價方法:中支行副科級及以上干部的民主推薦占比20%、行領導和部門主要負責人組成的專業技術評審委員會評審占比30%、專業業績量化積分占比50%的全角度百分考核評價。綜合不同評價者的意見,有效確保整體評價結果的全面、公正。業績量化環節則在考核體系中引入自主申報評價,50分業績積分由個人根據日常已具備的條件能力和取得的實績進行對照申報,科長審核確認,分管行領導簽字把關,整個申報過程充分釋放和促進專技人員日常注重提能增效和積累業績的導向。
三、深入探索——專業技術人員競聘實踐應用及取得成效
1.實踐應用
(1)實施全過程的陽光民主公開。民主公開是充分競爭的前提,中支行在開展專業技術系列工作中做到民主公開,實施方案反復征求全行職工意見。經過多次反復討論和修改完善,統一全體思想后,經黨委集體研究才將方案付諸實施。尤其是中級競聘方案在全行公開競聘考核內容、程序、方法和考核結果,20%的民主推薦實施民主測評預告制,預先公示申報者的述職報告、個人業績量化申報表,提前公布測評表樣、評委評審參考標準,便于測評人員對競聘者進行公正負責的評價。民主推薦由全體副科級以上參加,競聘者進行競職演講,紀檢、內審全程參與,加強監督,所有投票和打分結果均在一定范圍公開。民主、陽光、公開的競聘考核實施,在全行營造了良好的競爭氛圍,推動全體專技人員努力在提能力、增績效上下功夫。
(2)創新實施競聘量化指標體系。50%的專業業績量化考評是本次職稱系列工作探索創新的關鍵,中支行設置的專業業績量化考評體系突出進行競聘者崗位業績表現競爭比較,使得專業技術人員的“績”能有效用分值進行量化。體系共設置3個評價維度,5個一級指標和16個二級指標,在整個競聘考核中占50%權重。(右下圖)維度1:“基本評價性指標”設置基本素質、業務工作能力兩項一級指標,以競聘者的教育程度、專業工作年限、應具備的基礎專業技能等作為關鍵評價要素,突出基本素質、專業經驗和工作能力的成熟度評價,包括學歷層次、崗位年限、制度制定、教育培訓等8項二級指標。維度2:“競爭性指標”設置專業工作業績、創新工作表彰兩項一級指標,以對競聘者近三年的重要工作成果、考核結果、獲得榮譽等作為關鍵評價要素,突出對專業工作業績成果的評價,體現專業技術人員工作業績的“信息、調研、推廣等成果”。指標涵蓋了“近三年主筆或參與撰寫的調查報告、工作信息(編譯)被總分行以上錄用(含網站、內部刊物),以及總分行正式推廣應用項目中的經驗或文檔”,實實在在凸顯了專業技術人員日常業績。除信息調研這項關鍵指標外,還包括:上級行交流鍛煉、業務競賽、綜合性榮譽等6項二級指標。維度3:“影響性指標”是指影響專業技術職務聘用類的指標,將專業工作中出現重大差錯或失誤造成嚴重損失、行員年度考核結果、調查等因素納入影響性指標,實行一票否決制。
(3)全方位評價創新了專技委評審方式。30%的專技委評審打破以往“純投票”,杜絕投“人情票”,創新采取多維度要素評價法,設置《中級專業技術職務競聘評委評審參考標準》,參考標準包括履行崗位職責情況、業務工作能力、學識水平、培訓表彰四個方面,列明測評細則20項。評委按照評分標準,結合專業技術人員申報材料,在綜合比較的基礎上,對每位申報人員做出“最適合聘任—90分以上、適合聘任—75至89分、較適合聘任—60至74分、不適合聘任—59分以下”的評價,并根據評價結果,在規定分數段內進行量化評分。按照競爭比選的原則,最適合聘任推薦人數要求與中支行可聘職數相一致,切實增強專家評價結果的公信力。
2.實踐成效
(1)形成了良好的競爭環境。量化綜合考評起到了明顯的標桿作用,在總積分排列前8名人員名單提交黨委進行差額選取研究決定時,考評積分起到了重要參考作用。這必然會引導專業技術人員以量化考評要求為目標,大力提升自身的綜合履職素質和專業能力。在“優勝劣汰、公平競爭”的激勵機制下,專業技術人員隊伍中產生了“鯰魚效應”,激勵專業技術人員奮發上進,不斷提高工作水平。
(2)進一步突出了選人用人導向。突破實現從常規考核向業績考核質的轉變,取得了專業技術職務考核評價績效顯性化的效果。更加突出了干什么、評什么、選什么,進一步引導專業技術人員重視能力積累和實踐貢獻,充分體現“有為才有位”、“實績定英雄”的用人導向,實現單位與個人發展的“共贏”。
(3)促進了人才隊伍的成長。隨著正向激勵機制進一步完善,促進專業技術人才不斷加強對崗位工作貢獻度,自覺通過中支行人才庫建設、信息編譯調研、創新項目、金融論壇等途徑提振履職能力。兩年來,中支行共有20多名專業技術人員踴躍參加更高層次的學歷教育。競爭優選更促進激勵專業人員圍繞量化積分目標努力進取,實現自我管理,從而有效地確立專業技術人才職業發展道路。
四、下階段努力方向和思路
1.進一步優化量化評價體系
中支行的量化評價體系是基于業績的基礎上建立起來的,對專業技術人員所處的崗位特點、業績體現方式等還無法進行更加有效的通盤考慮,一定程度上也會出現不同崗位業績量化評價結果,與其努力程度不是很完全匹配的情形。長期下去會造成有顯著業績的崗位人人爭著去,績效不明顯的崗位無人愿意去的現象。必須充分考慮崗位差異,將“隱績”也列入量化評價范圍,促使專業技術人員安心本職工作,力爭在平凡的工作崗位上做出業績。
2.努力做到按需設崗和人崗相適
中級專業技術職務職數按比例設定,與各部門業務崗位的需求不是完全相匹配,聘任的中師與其所工作的崗位需求也不一定完全相匹配,目前尚存在高能低配的現象。下階段要繼續深入研究專業技術崗位需求,將中級專業技術職務職數合理地分配到各部門,將應配備而空缺的中級專業技術崗位拿出來進行全行競聘,進一步細化崗位工作質量和業績要求,將能力、業績與崗位要求最匹配的專業技術人員聘任到相應的崗位上。從而有效地改變量化評價只看總分不看匹配度的情況,不斷地提高人崗相適度。同時,加大部門的建議權,對部門需要的中級專業技術人員應有一定的建議權,真正通過競聘崗位吸引專業人才和推動部門履職績效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