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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慎重挑選所用教材,充分準備好課堂教案及講義
針對該課程所出的教材版本很多,但部分教材的版本過久,很多涉及的法規內容要么已過時,要么不夠清楚,所以筆者經過慎重對比后選用了每年在教材內容上都會有所改進且重新印刷出版的,由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韓玉靈主編的《旅游法教程》一書作為該課程的教材,至今已有四屆的旅游管理專業的學生使用,效果良好。在選用了合適的教材和遵循教學大綱內容的基礎上,有針對性的制作出最新的課堂教案和講義,因為在課堂上45分鐘的學習里不可能把教材的內容逐字逐句地學習,這就要通過教案和講義來實現對書本內容的精華呈現。教案是教師課堂上教學內容的邏輯安排,而講義就是教師課堂教學的全部內容,所以在編寫的時候一定要注意內容安排的合理性,多引入典型案例來幫助學生對教學重點和難點的理解掌握,杜絕照本宣科的發生,這樣才能真正有效的提高學生的學習積極性。
3針對所選用教材的特點合理安排教學進度
高?!堵糜?a href="http://www.yiliaode.com/haowen/21020.html" target="_blank">政策與法規》課程一般學習一個學期,為期18周,平均每周3課時,在這短短的54課時里要想把這門課程的內容面面俱到對授課教師來說是個不小的挑戰,所以這就要求在教學進度的安排上要有所側重。以筆者所選用的教材為例,前七章的內容對于旅游管理專業的學生來說就是必須重點掌握的專業知識,如第一、二章節的內容就是對中國以及世界的旅游法制建設及法律關系的認識了解;而第三、四章節的內容是對旅游消費者相關法律制度的了解,對學生來說不管是將來要從事旅游管理這個行業,還是只作為一名普通的消費者,這一章節的內容是非常實用的;之后的第五、六、七章節的內容是對旅行社、導游及領隊人員法律制度的學習,這一部分內容的學習直接影響到帶團實際操作中解決問題的能力。筆者認為以上前七章的學習應占用至少十周的課時量,而之后的章節學習起來就比較容易理解掌握,如關于旅游資源、旅游景區章節的內容都較簡單。
一.項目化課程體系
項目教學法是通過實施完整的項目而進行的教學活動,教學的目的是將課堂教學中理論與實踐教學有機地結合起來,充分發掘學生的創造潛能,提高學生解決實際問題的綜合能力。這種教學方法使教學目的更加明確,課堂更加活躍,教學主體互動增強,教學效果更加明顯。
筆者從事高職教育的教學工作,經過長期的《旅游政策與法規》課程的教學和研究中,發現將項目教學法運用于課程可以更好整合課程的教學資源,突出課程教學主線,簡化繁雜和臃腫的教學內容,使教學思路更加清晰。
本課程采用的教材為浙江省旅游局主編的《旅游政策與法規》,共分為十四章,采用項目教學法后,筆者將已有的十四章分為五個項目:一、國家政策;二、法律基礎知識;三、旅游法規制度;四、其他旅游法律規定;五、浙江省旅游管理法規制度。
五個項目各自的子任務分為:項目一(國家政策)包含:任務1——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任務2——我國的基本國策,任務3——外交政策與旅游文明公約;項目二(法律基礎知識)包含:任務1——憲法法律制度,任務2——民事法律制度,任務3——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律制度;項目三(旅游法規制度)包含:任務1——旅行社條例及其實施細則,任務2——導游人員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任務3——中國公民出國旅游管理辦法;項目四(其他旅游法律規定)包含:任務1——旅游飯店管理法規制度,任務2——旅游安全管理法規制度,任務3——旅游者出入境管理法律、法規制度,任務4——旅游資源管理法律、法規制度,任務5——旅游交通管理法律制度;項目五(浙江省旅游管理法規制度)包含:任務——浙江省旅游管理法規制度。
二.教學模式設計與創新
高職教育體現“以就業為導向,以服務為宗旨”的職業教育目標,要求教學內容符合社會崗位的需求。結合本課程在專業學習中的地位和就業崗位對其的需求,本課程的項目化教學在教學模式設計上,體現如下的特點:
(一)教學過程突出“能力本位”的理念。改變過去重理論的單一教學模式,在本課程的項目化教學中,每個項目和任務都有其明確的知識目標和能力目標,每單元注重課堂知識的教授和能力的訓練,變教師為主導、教授為主攻的傳統思路轉以學生為主體、能力發展為根本的方向。突出能力目標,建立合適的項目任務訓練學生的能力,提升學生的學習主動性,增強學生的實踐能力。
(二)形成各項目,建立各子任務。形成課程項目主導,以項目激發學生的學習積極性,改變過去《旅游政策與法規》課程嚴密的章節邏輯性,形成當前主題突出的項目任務(五個大項目十五個子任務),增強學生對職業的理解,使理論的抽象變為崗位需求(導游等工作崗位)的具體。教師與學生角色由以前的單向交流轉變為現在的雙向溝通。項目化教學的學習過程其實就是解決問題的過程,也是學生能力逐步提升的過程,可以直接反映學生的學習效果,因此,與傳統的教學模式不一樣,項目化教學效果的評價注重過程性和階段性反饋。
(三)強化實訓地點。本課程過去的教學地點比較單一,以課堂為主,項目化教學前提下,要求課堂與實訓地點充分結合,并且要淡化兩點的界限,每個項目都體現出了能力的訓練,而這要借助于我們已有的教室、旅行社和導游實訓室、校外實踐基地,比如:我們有一個實踐環節是“法律宣傳實訓”,結合上半年的“3.15”和下半年的“12.4全國法制宣傳日”,在當地的社區和廣場進行以小組為單位的“法律宣傳實訓”,將自己的法律理論知識,轉化為實踐能力,學以致用,為廣大市民進行法律知識的宣傳和咨詢。課程教學中同時要積極與校外企業、校外專家一起開發本課程,幫助本課程的深層建設。
三.教學方法多樣
以項目教學為主線,課程采用案例分析、分組討論、角色扮演等教學方法,充分發揮學生主體積極性,提高學習有效性。主要有:
(一) 小組教學法
把授課班級的學生分成6-10人為一學習小組,有專人負責,結合課程的課堂學習、案例收集整理、實訓實習開展有針對性的學習。
(二)案例教學
全程融入當前旅行社企業的經典案例和熱點案例。把案例搬進課堂的同時,結合課程教學的理論知識與實際發生的案例進行教學分析、比較、剖析,使案例分析法生動、形象,具有極強的時代感,充分利用現有的資源達到課堂教學與實踐的結合,使學生從中得到深刻的體會和領悟。
(三)情景模擬教學
以調動學生積極性為核心,以模擬實踐教學為主線,采用校內實訓室、校外實訓基地,模擬行業工作崗位的活動場景,以學生自由收集經典案例和材料等形式,把所學的知識融化、演繹為專業內涵,轉化成學生們在今后工作崗位中能夠應用和實踐的能力。
(四)項目導向教學
設計教學項目,突出實踐性和可操作性,課堂運用中,將項目以子任務的方式展開,強調由簡轉難,實現教、學、做一體化,在項目導向過程中,始終突出學生主體參與,綜合運用上述小組、案例、情景模擬等多種方法,提升學生的能力。
四.運用現代技術方法
本課程在教學中運用多媒體技術教學。借助多媒體、網絡、旅行社和導游實訓室、旅游俱樂部和校外實訓基地,在上課過程中,運用PPT和旅游從業人員的工作道具,使內容直觀生動形象,可以增大講課的容量,也可以突破只講理論邏輯的傳統思路,有利于構建全新的現代學習環境。
五.幾點思考
今后,本課程實施項目教學法在以下幾點上要更加突出:(1)繼續探索更加合理的項目化課程體系,建立時代和崗位所需的合適的項目任務。(2)整合師資隊伍,形成項目課程開發團隊。(3)加強課程實踐地點的建設,實現課堂和實訓地點的一體化教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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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土地管理法》第十九條所稱“土地管理部門”是指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人民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權的批準權限與原批準用地的審批權限相同。人民政府對用地單位已經撤銷或者遷移的;公路、鐵路、機場、礦場等經核準報廢的,其土地使用權的收回,是一種行政處理決定。無償收回土地使用權時,其地上建筑物、附著物可酌情予以補償。對未經原批準機關同意,連續二年未使用的,不按批準的用途使用的土地使用權的收回,屬于行政處罰。其地上建筑物、附著物以及征地費等不予補償或返還。收回土地使用權的決定由市、縣土地管理部門依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的批準文件下達。公路、鐵路、機場、礦場等的報廢,應由其主管部門核準,土地管理部門依據其主管部門核準報廢的決定,報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批準后,收回土地使用權。
二、《土地管理法》第二十五條所稱“耕地”,是指用于種植農作物的土地。
一. 旅游政策法規課程教學的客觀問題
作為高職院校旅游管理專業教育中的重要課程,旅游政策法規是其專業必修課程之一。然而該門課程在教學的實施和推進上,卻存在相當的問題,具體體現在如下方面:
(一)學生的法律基礎知識欠缺。
作為旅游管理專業的學生,學生在專業能力上及特長上往往側重于旅游專業知識。他們可以擁有出眾的口才以吸引游客,許多也掌握了豐富景點知識及特點,可以很好地與游客分享。這些能力足夠他們成為一名出色的導游了。然而法律知識對他們而言是一門全新的學科,缺乏系統的知識結構,重新學習也需要大量的時間,繁忙的工作也為他們的再學習帶來了困難。
(二)學生缺乏學習法律知識的興趣
學生之所以選擇旅游專業,是出于對這項工作的熱愛,法律知識的學習對他們而言,就好比文科生遇見了有機化學,學習難度大,基礎薄弱,同時學員客觀上也很難樹立其對法律知識學習的興趣,因而該課程首先便為老師的引導方法提出了一個難題。
(三)法律知識用途窄,容易遺忘
作為導游專業的學生,在客觀的導游工作實踐當中,多數精力往往集中在如何處理與游客之間的矛盾,如何安排行程、照料游客生活,真正遇到的需要動用法律知識的情況則居于少數,故學員很難切實使用到其在課堂內所學到的法律知識,從而造成知識的遺忘,難以行程系統的法律知識基礎和觀念。
二. 如何處理旅游政策法規課程教學的問題
(一)明確教學目的,培養學員的基本職業素質。
旅游法規課程以培養熟練掌握旅游專業知識,同時又系統掌握法律理念的綜合性人才為教學目的,培養學生良好的職業素養、技能和系統的法律意識及基礎。鼓勵其努力工作、誠心經營,在遇到各類法律糾紛的時候,能夠及時運用所學的旅游專業知識,綜合必要的法律知識,妥善靈活地處理問題。所以,在教學過程當中,教師不僅僅應當重視國家政策和法律法規知識的教授,同時更應當培養學生在掌握一定旅游專業知識的基礎上,靈活運用各類法規如旅行社法規、導游人員管理法規、旅游飯店管理法規等等,通過此雙向能力的培養,使學員充分掌握旅游行業的操作規則,在預見常見的旅游法律糾紛的時候,能夠熟練冷靜地運用法律知識,妥善地解決矛盾。
(二)精心備課,注重教材內容的系統和精練
老師教課的主要參考資料是講義,每節課的講義就是老師當次課時所要教授的主要內容,因此,老師需要通過有限的講義內容以及課時時間,系統地培養學生的相關能力。因此教材的選擇很重要。合適的教材,能為老師的教學帶來事半功倍的效果。就目前而言,社會上存在許多不同版本高職旅游政策法規課程的教材,客觀上,老師應當在教材和講義的選擇上起到主導性的作用。不能盲目依靠教材,而是要根據學生的客觀情況,靈活地選擇、添加和打造授課內容,從而滿足不同類型學院的客觀需要。國外很多名校的大學講師,在教材的選用上,都沒有固定的教材,而是發展了一套屬于自己的獨特的講義,輔以有效的參考資料。對于國內該課程的教師而言,在我國目前旅游政策法規體系仍不夠完備的情況下,更不能夠一味地依靠教材,而是應當充分發揮自己的只能,多動腦筋,多考慮學生的實際情況,因材施教,靈活地編制講義和選擇教材,從而實現教材作為教學工具的良好作用。
(三)精心編排該專業的教學模式
據筆者的相關調查,目前國內的大多數高職院校,對旅游法律法規課程的開設并不是非常充足,然而客觀上教學任務又較重,因而老師在相關教學模式如課程的編排、課時的管理以及相關的教授方法上,都要有所講究,從而實現資源的優化配置,在最有效地時間里,精準而優質地完成教學任務。
就目前國內大多數高職院校該課程的編排情況來看,主要涉及旅游政策法規概述以及與之相關聯的法規,還有旅游相關部門法規等三大內容。老師如果要在有限的課時內涵蓋該三個廣泛的內容,則應當進行相關側重,根據學生的特點,靈活地打造教學模式。如:對于旅游管理專業的學員,主要講解旅游合同法規、消費者權益保護、旅行社管理法規等方面的內容,對于酒店管理專業的學生,則側重講解旅游飯店合同法規、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旅游飯店管理法規等等內容,在課時的編排上,做到精練、科學,有的放矢,從而使學生受到系統的培養和訓練。
三. 結論
總而言之,旅游業在我國仍然屬于朝陽產業,產業體制仍然不夠成熟。該行業內仍然存在諸多短板和不足之處。同時我國大多數人群當中仍然存在法律意識淡薄以及法律知識缺陷的客觀情況。該背景,不僅對我國高職院校的旅游法律課程提出了普及要求,同時也是對我國旅游業從業人員的一個嚴峻考驗。因此,各高職院校應當切實重視自己的客觀責任,切實履行自己的教學任務,培養專業知識與法律知識雙項全能的優秀旅游業從業人員。
參考文獻:
《旅游政策與法規》是一門應用性、綜合性非常強,涉及很多學科類別的課程,主要講授改革開放以來國家頒布的有關旅游行業的法律、法規,涉及我國旅游業的宏觀管理體制、合同法規范、旅游經營管理法制等內容,目的是培養學生運用旅游法律法規分析、解決旅游管理和經營中遇到的法律問題的能力,在旅游專業課中占據著重要的地位,成為每個高職旅游類專業必須開設的課程之一。從理論角度講,《旅游法規》課程建設具有良好的發展基礎,但實際上,該課程在高職旅游類專業課程體系中生存艱難。
一、旅游法規在高職旅游專業教育中的重要性
1.旅游業快速發展,依法治旅成為必要。
改革開放后,中國旅游業呈現出持續快速發展的態勢,已經成為中國國民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國內旅游、出入境旅游需求全面旺盛,旅游業全面發展。隨著我國旅游業迅猛發展,旅游法制建設也得到了較快的發展,1985年《旅行社管理暫行條例》的頒布標志著我國的旅游產業發展步入了法制化軌道,此后直至今日陸續有140余部旅游法律法規或規范性文件相繼出臺,如《導游人員管理條例》、《旅館業治安管理辦法》等,幾乎涉及了旅游業的方方面面,基本上已經建立起旅游法體系?!耙婪ㄖ温?,依法興旅”已經成為各級主部門和旅游業業內人士的共識。
2.旅游業侵權事件頻發,需要具備旅游法規知識的專業人員。
我國旅游業蓬勃發展的同時,一些不協調的現象也常常出現,如違規經營、侵犯旅游者權益事件屢有發生,旅游者投訴率逐年上升,已經成為制約旅游業發展的重要因素。在國內旅游方面,旅游需求旺盛與供給不足或者供非所求等多種因素所引發的旅游誠信危機在一定程度上制約著我國旅游產業的健康成長;國際方面,入境旅游、出境旅游的突飛猛進,使旅游的國際性明顯增強,各國旅游政策法規存在差異,如何應對協調,維護旅游者的合法權益,這需要我們的旅游從業人員了解國家的基本方針政策,熟悉旅游相關法律法規,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自覺地依法辦事、規范經營。作為旅游人才重要輸出基地的旅游高職院校,應積極改進旅游法規課程的教學模式,努力提高旅游專業學生思想政治水平與政策法規素質,培養合格人才。
二、旅游法規在高職旅游專業教育中存在的問題
1.在高職旅游課程體系中設置混亂。
在高職旅游院校,旅游專業被細分為許多具體的專業,如旅游管理、旅游市場營銷、旅游外語、導游專業等。在這些細分專業中都設有《旅游法規》或者《旅游政策法規》課程,但是細看各個專業課程體系中《旅游法規》課程的設置,卻發現在教學安排上存在明顯差異?!堵糜畏ㄒ帯飞婕拔覈糜螛I的宏觀管理體制、合同法規范、旅游經營管理法制、導游人員管理等內容,需要學生在對旅游業有了基本的了解,具備了必要的專業知識后再進行學習。但是在實際的教學過程中,有的學校并沒有考慮到這些因素,而是將《旅游法規》課程安排在了第一學期。這個時期,學生對旅游業的印象還停留在表象的一知半解的階段,對旅游業中可能涉及的法規政策更是一無所知。學生在學習的過程中完全沒有相應的知識做儲備,只能將其作為一門艱難的課程硬記下來。這門課的學習對于他們未來的發展并沒有起到預期中的效果。而有的專業則將旅游法規課程安排在了最后一個學期――在學生實習回來之后。學生在實習過程中,是最有可能運用到旅游法規相應知識的階段,可是由于沒有學習過,學生對旅游業中的相應法規、導游人員管理條例沒有了解,以致在實習過程出現了違規違法的行為,如未經旅行社委派私自接團,或者將導游證外借他人等。
2.旅游法規教材選用參差不齊,內容寬泛枯燥。
目前旅游法規教材主要有《旅游政策與法規》、《旅游法教程》、《旅游法規》、《旅游法規常識》、《旅游政策法規與職業道德》等。這些教材可分為兩類:一類是導游考試教材,如《旅游政策法規與職業道德》等;一類是供本科院校使用的教材,如《旅游法教程》、《旅游法規》等。輔教材僅有《旅游法規案例精選與解析》、《旅游法學案例》及為數不多的幾種導游考試習題集。相對于旅游專業學生的差異性與旅游法規的復雜性,符合高職院校培養人才目標、符合高職旅游院校學生特點的教材可以說比較缺乏,教學參考書更是鳳毛麟角。這種狀況的存在,使得旅游法規教學在源頭上就先天不足,嚴重影響了教學質量。同時在旅游基本法缺失的情況下,《旅游法規》課程多為通用性法律條文及單行法規聚合而成,過于側重于法學理論闡述,內容欠全面,觀點陳舊,部分名詞解釋不清,缺少全面而又典型的案例分析,實際操作性不強,很多教材的內容甚至是截取通用性法律的一部分條款,直接將其搬上課本,枯燥難懂,缺乏有力的內在邏輯性線索,且多數旅游法規僅以條例或暫行條例、規范甚至于行業規范、通知、標準、政策性文件等形式出現,其法律效力較低。有些教材所引用的法規甚至已經是停用的,教材并沒有及時地更新,這使得課程內容滯后,無法滿足旅游專業學生發展的需要。
3.學生學習缺乏主動性,法律教師缺乏,教學模式單一。
旅游法規課程是旅游專業學生的必修課程,但是由于課程本身所具有的一些法學性,非法學專業的學生極容易產生厭學心理。高職院校的生源素質水平差異大、基礎不平衡,對教材內容的理解、把握、分析能力具有一定差異性,對學習本來就存有一定的畏懼心理,旅游法規自身又存在枯燥、難以理解等特點,學生往往感到法規是難以逾越的障礙,失去學習的興趣和主動性。很多學生在課上基本不聽教師講解,或借機聊天、或看雜志、或聽音樂,而在最后考試時,才發現自己連最基本的知識都無法理解。因此,讓學生從心里接受課程學習是很值得考慮的問題。教師是課堂的另外一個主體,教師自身的專業知識、學術素養對學生會產生很大的影響。可是在目前旅游高職院校,擔任旅游法規課程的絕大部分教師不是法律專業出身,更多的是由旅游管理方向的教師來承當,甚至有些教師從來沒有接觸過旅游法規。這就導致一個問題:教師對教材有些內容也是一知半解,在給學生講解的過程中,無法將知識講解透徹,學生就更加難以理解了。同時,目前在高職課程講解中,還是采取教師講授為主,部分可結合案例、討論等傳統措施,不符合旅游職業學校學生求新、求變的學習心理,教學模式比較單一。
三、高職旅游專業旅游法規教學策略
1.明確課程目標,合理安排課程。
我國旅游業面臨著優化產業結構、轉變增長方式、提升發展質量和水平的艱巨任務,這對旅游從業人員的職業素質提出了新的要求。高職院校培養人才的目標,是為國家和地方經濟發展培養適應生產、建設、管理、服務第一線需要的應用型高素質人才。培養“實用型”人才,學生在掌握理論知識的基礎上,又具備較強的技術應用能力。因此,在專業課的教學和安排上要符合這一目標。旅游法規是旅游管理專業必修的專業基礎課,目的是培養學生運用旅游法律法規分析、解決旅游經營管理中遇到的法律問題的能力。旅游法規課程存在的目的不僅僅在于使學生在理論上明晰諸多旅游法規存在的目的與意義,更在于引導學生運用相關內容解決實際問題。為了達到這個目的,首先要使學生對旅游業的現狀,以及相關的基礎知識有所了解,這樣在課程教學中才能做到有的放矢,更切合學生的需求。因此建議將旅游法規教程安排在第三或者第四學期,這樣更符合高職旅游專業學生的學習特點,才能獲得預期中的效果。
2.精選教材,適當補充理論材料。
高職旅游專業旅游法規教材建設應切合實際,結合素質教育的要求和旅游行業自身的發展需要,與時俱進,體現時代脈搏和創新意識。目前高職院校提倡“雙證書”的教學模式,即學生不僅要有學歷證書,至少還要有國家勞動人事部門認定的職業資格證書或專業技術等級證書?!半p證書”是實用型人才的知識、技能、能力和素質的體現和證明。對于旅游專業學生而言,導游證的取得顯得尤為重要。因此高職院校旅游法規使用教材應以導游考試教材為主,它能更好地幫助學生了解考試的主要內容和方向,調動學生的學習積極性,使學生學習目的更加明確、動力更強。同時補充相關材料,因“材”施教。我國尚無完整獨立的旅游法規,旅游法教材很難做到系統性。在教學中,應分析學生差距,及時補充法律基礎知識、基本概念,彌補學生法規常識欠缺引發的看不懂、學不明白的問題;適當補充、串講部分法規、條例全文,及時補充新修訂、新的法規條文,解決系統性差、整體印象模糊問題。
3.采用多樣教學方法,調動學生積極性,提高教師專業素養。
任何一種方法都只能有效地解決一些問題,不可能解決所有問題。在教學方法的選擇上,應堅持多元化原則,根據理論學科和應用學科的不同、教學內容的不同,選擇適合本學科性質和特點的方法。選擇性地采取多媒體、討論、辯論、案例分析、情境教學等方式,增加教學的靈活性,激發學生興趣,提高學習效果。采用小組討論的形式,以學生自主探究與合作,教師組織、引導的方式進行,并配以適當的練習加以鞏固。通過對典型案例的剖析、講解,能使干枯的“法條”鮮活起來,并能啟發學生獨立思考,幫助學生活學活用法律知識,培養學生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從理論到實踐,從知識到覺悟,可以充分調動學生的積極性、參與性。對于教師而言,教師可以通過進修、培訓等多種途徑獲得法律、旅游兩個專業的專業知識。教師只有既懂法律又懂旅游,才能站在一定高度分析教學內容,給予學生正確指導。也可以從行政管理部門、企業聘請富有實際經驗的人員擔任實踐指導教師,或者聘請企業界專家彌補在職教師實踐經驗不足的弱點,更好地將旅游法規這門課程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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趨勢。
一、高等院?!堵糜握叻ㄒ帯氛n程教學現狀
(一)教學內容與培養目標脫節
高等院校旅游管理專業的學生今后所從事的工作,主要不是法律研究或者擔當律師等,而大多是和旅游行業有關的職業,如旅行社工作、導游員、酒店服務或是旅游教育等工作。有鑒于此,目前大多數高等院校旅游管理專業的培養目標基本都是要求具有旅游管理專業知識,具備服務、商務、公關、營銷、管理等業務能力適應經濟與社會發展需要,能在各級旅游管理部門、旅游企事業單位、旅游院校從事經營管理教學的高素質、復合型人才。而《旅游政策法規的》教學內容大多涵蓋面太廣,沒有完全立足于旅游業自身的發展,過于面面俱到。同時其中的很多教學內容可操作性不強,這樣不利于提高學生的法律素質和基本技能。以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的《旅游法教程》(第三版)一書為例,全書共有十六個章節,涉及到旅游與旅游法制建設、旅游法律關系、旅游保險、旅游交通、食品安全以及飯店、旅行社、旅游景區管理、導游與領隊人員等法律法規,同時還包括有關市場規制的反壟斷、反不正當競爭、稅收、價格等法律制度,如此寬泛和專業的法律內容,容易使學生感到枯燥乏味。
(二)學生普遍學習興趣不高
高等院校旅游管理專業在大學一年級時雖然開設了《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但這種思品政治類的通識課程中所涉及的法律知識和專業課程《旅游政策與法規》所要求的法學基礎知識是兩個不同的層次的,而且彼此之間也缺乏銜接。這樣導致這些非法學專業的學生在理解旅游政策法規的一些法律條款、進行法理分析時確實存在相當的困難,自然學習興趣不高,教學效果也不理想。
(三)教師缺乏法學專業背景
高等院校旅游管理專業的專業課程主要是旅游學、旅游市場營銷、旅游心理學、旅行社管理、導游業務、餐飲管理、客房管理等等。教師們的專業方向大多也是旅游管理專業或是酒店管理專業還有就是旅游資源規劃與開發。因為涉及到法律的課程就是《旅游政策法規》,學院沒有必要為了這一兩門課專門聘請法學專業的老師,也基本沒有法學專業的人員來應聘旅游管理專業的教師崗位。這就導致只有旅游管理專業的教師來講授《旅游政策法規》這門課,雖然說旅游涉及的范圍很廣,但要上好這門課還是需要非常專業的法學知識才能結合旅游政策法規和本專業的教學目標融會貫通、深入淺出、全面把握好這門課,否則老師都不是能很好解釋清楚相關的法律條款,學生更是如墜云里,一頭霧水。
(四)教學模式傳統缺乏創新
與旅游管理專業其他課程不同的是,《旅游政策法規》涉及到旅游業六大構成要素即,食、住、行、游、購、娛各個方面的法律知識,學習這些法律知識必須要先解釋清楚法律條款,才談得上運用它們解決旅游活動中的實際問題。這一課程內容和特點決定了該課程以傳統的教學模式為主,即講授式。雖然有些部分可結合案例、分組討論、集體辯論等措施,并采用多媒體等現代教學手段,但仍無法滿足旅游管理專業學生求新、求異、求變的學習心理。
二、高等院校《旅游政策法規》課程教學改革探討
(一)根據高校培養目標,設計教學內容
教學內容是實現教育目的的主要途徑,是教學的具體體現,是培養高質量優秀人才的基本保證。高等院校旅游管理專業的學生,將來主要是以旅游為業,這就決定了旅游管理專業學生無需全面、系統學習和掌握法律知識,而應當是結合旅游專業,有選擇地重點學習旅游政策法規律的相關知識。例如,旅游保險法律制度、價格法律制度、稅收法律制度等內容就沒有必要作為教師講授時必講的內容,可以安排學生自行學習了解,如有疑問可以請教老師解惑。這樣既使學生掌握了現行旅游法律的規定,又可以使對法律知識有興趣的學生得到了擴展,這種多層次的教學內容安排值得一試。
同時對于必講的現行的旅游法律法規知識,筆者認為可以采用模塊設置的方式進行教學內容的安排。即按照旅游業的六大構成要素,食、住、行、游、購、娛設置六大模塊,再加上旅游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律制度、旅游反不正當競爭法律制度和旅游糾紛解決法律制度,一共九個模塊來進行教學。總之,構建《旅游政策法規》教學內容的基本原則是,以旅游者為中心,旅游業的三大支柱旅行社、旅游飯店和旅游景點為支點,旅游者的旅游行程作為串連線,搭建《旅游政策法規》的教材內容。
(二)以“學生為主體”的教學方法
教學方法的恰當運用可以更好的實現教學目標,完成教學任務,同時也可以調動學生學習的積極性和主動性,使學生對課程感興趣,提高學習的效果。
1、角色扮演教學法
角色扮演教學法是根據教學內容的需要,讓學生或教師在模擬情
景中扮演特定的角色,按照教學過程進行演練,解決實際問題,完成教學任務的教學方法。本課程中有很多內容可以設計場景扮演角色,以課堂表演的形式展現。如旅行社的設立、導游證的申領、旅游合同的訂立、旅游消費者權益保護、旅游投訴、旅游糾紛等內容,可以由教師和學生共同設計場景,然后讓學生分別扮演申請設立旅行社的個人,導游員,旅行社工作人員和游客,旅游者,旅游行政管理人員,工商、公安等行政管理人員這些相關角色,模擬處理問題的整個流程,加深學生對于相關知識的了解和熟悉。
2、案件教學法
案例教學法是一種以案例為基礎的教學法。教師于教學中扮演著設計者和激勵者的角色,鼓勵學生積極參與討論,是一種相當有效的教學模式。案例教學是旅游法規實踐互動式教學重要的組成部分,也是高等院校旅游管理專業培養學生法律素養的重要途徑。在案例的選擇上既要考慮其典型性,又要考慮其時效性和實用性。如:每年國家旅游局公布的十大旅游案例就可以引用。還有一些影響比較大,引起行業關注的真實事件或情景也可以引用。
同時,案例教學法還可以配合角色扮演使情景再現,如導游小張在一次帶團過程中,兜售物品,索要小費而受到旅游行政主管部門的懲罰,同時還牽累了旅行社,可以組織學生分別扮演游客、導游、旅行社經理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門的工作人員,將導游小張與旅游行政管理部門工作人員的爭論過程、旅行社經理的自我辯解以及處罰的法律依據、處罰結果真實地展現在學生面前,加深了學生對相應規定的印象,也提高了學生對法律法規知識的靈活運用能力。
3、圖表展示教學法
所謂圖表展示教學法就是把一些需要識記的知識點通過圖表的形式總結歸納,以達到一目了然的效果。本課程的很多的法律條款都是知識點,對于這些知識點光靠死記硬背很難達到良好的效果,在教學中,筆者就發現學生剛剛才背下的法規條款,下節課一提問就已經忘了一大半了,或是記憶的不清楚。所以,筆者認為如果利用圖表的方式來讓學生記憶知識點,既一目了然,有直觀的映像,也可以對知識點有宏觀的把握,便于記憶掌握。在本課程中可以設計成圖表形式的知識點,如導游人員的職責及行為規范,領隊人員的職責,特別是導游人員的計分管理制度,可以利用圖表分別就扣10分的情形歸納列出,扣8分的情形歸納列出,扣6分的情形歸納列出等以此類推。其他的還有如,旅游法律關系的主體、客體和內容,旅游安全事故處理,旅游出入境主要證件及申辦程序,旅游消費者的權益類型。
本課程可以運用的教學方法還有很多,無論運用哪種方法都應該本著因材施法,因材施教,以學生為主體的原則,教師自己則要從知識的傳授者轉變成為一個引導者或者指
導者。
(三)有針對性的增加教師培訓進修項目
教師的培訓進修是繼續教育的一種形式,繼續教育是面向學校教育之后所有社會成員的教育活動,是終身學習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繼續教育是一種特殊形式的教育,在高校而言,主要是對專業技術人員的知識和技能進行更新、補充、拓展和提高,進一步完善知識結構,提高創造力和專業技術水平。目前在高等院校面向教師的進修培訓機會還是很多的,一般來說,平均每年有兩次去外省高校學習進修的機會,在本省完成的也不少。但進修的內容一部分是針對語言能力的提高,如筆者所在學校貴州師范大學安排教師去西安外國語學院培訓外語。一部分是教學技能及創新能力方面的培訓,還有一部分是專業講座培訓。而針對教師專業技術知識的培訓進修并不多,所以,筆者認為學校層面可以考慮根據教師所教授課程來為廣大教師提供培訓進修機會,這樣起碼可以幫助教師迅速提高教學水平。
對于教授《旅游政策法規》的教師而言,可以通過這種有針對性的培訓進修完善和補充法學知識的不足,更好的完成教學任務。
(四)知識和能力并重的考核評價方式
在高等院校旅游管理專業培養目標中《旅游政策法規》是一門專業必修課,因此大多數院校對于本課程的考核方法多以閉卷考試為主,因此顯得比較單一,存在重結果、重知識、輕能力的弊端。其實在教學中本課程也有很強的實踐性環節,同時培養學生運用法學知識解決旅游活動中的實際問題也是教學培養目標的要求之一。所以在對本課程的考核中應將理論知識和實踐能力相結合進行,使學生在平時的學習中,既注重專業理論知識的學習,也重視實踐能力的培養。
因此,本課程應本著平時成績和期末卷面成績并重的考核原則,來設置考核方式。可以取消單一的期末考試方式,建立“運用知識與學習知識相結合”的考核體系,即課程總成績=平時成績(含出勤、作業)×10%+課堂評價(含分組討論、案例分析、教師提問等活動中的表現)×30%+期末卷面成績×60%。
關鍵詞:農業旅游旅游管理策略
農業旅游管理是一項綜合的系統工程,其根本保障在于建立起一套科學規范的管理機制,在政府部門、旅游經營者、游客和農業旅游區的當地農民之間形成一個協調統一的整體,處理好旅游資源開發、保護與經濟發展之間的關系。
1國內農業旅游管理的現狀及存在的問題分析
1.1缺乏內部整合機制。農業旅游目前仍在一定程度上處于淺層次開發、各自為陣、分散經營狀態,尚未建立內部整合機制。對于各種基礎設施、服務設施建設和旅游項目的開發以及整體營銷宣傳等公益活動,大多數農戶認為不能得到短期經濟效益,不愿投資共建,往往各自為政,自行建設,造成資金浪費和資源重復,阻礙了整體經濟效益的提高。
1.2缺乏合理規劃與管理。對于分散型農業旅游“農家樂”區,一堵堵圍墻、一道道籬笆已成為農業觀光旅游的一大障礙。對于集中開發的農業旅游“農家樂”區,普遍存在的問題是:城市化、商業化和人工化等“三化”現象嚴重,建筑物密度大、無特色,與周圍的鄉土環境不協調,與城市環境反差不大,游客缺乏鄉土環境體驗的真實感受。
1.3缺乏健全的旅游管理體制和管理機構。不管是分散型農業旅游區,還是集中型的農業旅游區,農業、國土、水利、工商、稅務、規劃等多個部門都能插手管理,存在旅游管理的多頭管理、條塊分割、職能交叉、管理重復、政出多門等諸多問題。同時,由于缺乏具有權威性的旅游行政管理機構,旅游管理力度不能深入,即使是一個很小的問題,農業旅游管理機構有時也會因級別低、管理權有限而無法解決。
1.4缺乏科學有效的管理。旅游開發經營中由于缺乏生態意識,重基礎設施建設,輕生態環境營造,往往一開發便造成環境的破壞。因此,農業旅游始終不同程度存在臟、亂、差現象,加上缺乏規范化管理,旅游從業人員未經系統的專業培訓,服務人員服務水平低,飲食衛生難以保證,整體接待水平低下。
1.5缺乏健全的法律法規。有關農業旅游的法律法規仍然不很健全,比如對于發展“農家樂”形式的農業觀光旅游,現有的法律法規顯得條款粗、規定不到位且不易操作。
2國內農業旅游的管理目標與管理理念
2.1旅游管理目標。應建立健全與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的、與國際慣例接軌的旅游綜合管理體制,為游客提供真實的旅游體驗,實現農業旅游管理的現代化和標準化,推動農業旅游區的社會、經濟與環境可持續發展。
2.2旅游管理理念
2.2.1生態管理理念:農業旅游吸引游客的最大特色應在于“生態”二字,因此在旅游管理中要努力營造和諧的自然生態環境和人文生態環境,要把管理體系中的各種要素看作是具有生態性的個體,各種因素相互關聯、相互依賴、缺一不可。
2.2.2全面質量理念:農業旅游是一個完整的整體,旅游管理的好壞體現在方方面面,因此農業旅游區的所有旅游從業人員都應有全面質量的理念,自覺或不自覺地把自己納入到農業旅游管理中去。
2.2.3服務至上理念:農業旅游的旅游產品盡管是以農業生態體驗為主,但其核心內容仍然是服務,因此其服務過程中的管理尤顯重要,這就要求在日常管理中要培育“游客至上、服務第一”的服務理念,進行旅游服務的標準化、規范化管理。
3國內農業旅游的管理難點與重點
3.1旅游管理難點
3.1.1管理對象復雜,既包括旅游管理人員和旅游服務人員,又包括游客和當地農民,特別對農業旅游區中由農民轉化過來的旅游從業人員的管理是整個管理工作的一大難點。
3.1.2管理范圍廣,有的沒有明顯的地域界限,涉及旅游交通、通訊、供水、供電、休閑娛樂、餐飲與住宿等各個方面。
3.2旅游管理重點。農業旅游的最大賣點應在“生態”上,因此,其旅游管理應在“生態”上做文章,管理范圍應先重點放在農業旅游規劃園區內,注重旅游市場秩序、旅游公共安全、旅游環境衛生和旅游環境保護的管理。
4.1建立健全農業旅游行政管理體系。農業旅游區一般涉及多個行政村(鎮),管理工作強度大,應將一般管理權統一集中到一個管理機構,從而有利于整頓開發秩序、規范開發行為、提高服務質量。因此宜建立農業旅游區管理委員會,對農業旅游區進行直接管理,并能相對獨立地開展工作,當然所設立的旅游發展管理委員會還要接受上一級旅游管理部門旅游局的領導。
農業旅游區旅游發展管理委員會的負責人應由地方政府主要領導擔任,成員為旅游、農業、林業、水利、文物、文化、宗教、環保、工商、稅務、交通、建設、物價、財政、招商等部門負責人。對農業旅游區來說,該機構的主要職能就是就農業旅游發展中的發展戰略、總體規劃、方針政策、重大項目、重要旅游活動等進行研究和決策,并協調好旅游與其他產業及相關部門之間的關系。該機構是一個非常設機構,主要通過舉行定期或不定期會議的形式開展工作。
地方政府主管部門如旅游局應建立健全辦公室、規劃統計科、飯店餐飲科、財務科、人事教育科等職能科室。
4.2實施“政府主導,農戶參與”的發展戰略,共同推動農業旅游區內的生態環境建設。農業旅游管理是一個涉及面廣、內容復雜的系統上程,必須實施“政府主導、農戶參與”的發展戰略,實現旅游向科學有序的規?;较虬l展。因此,農業旅游管委會必須做好總體規劃與開發模式研究,要把對各項建設項日的環境影響評價放在首位,重點抓好以下工作:①實施旅游環境監控,包括對旅游環境狀況監測、旅游環境容量控制以及旅游活動對環境影響的評價,保證農業旅游區環境的可持續發展;②實施環境治理工作,盡快改變目前傳統農業旅游所造成的旅游資源耗損與環境惡化狀況,對農業旅游區環境的污染源進行整治,營造良好的旅游大環境;③推廣無公害栽培技術、生態農業技術、病蟲害綜合防治措施和生物防治法,大力提倡使用農家有機肥料和高效低殘留農藥及生物農藥;④開展生態恢復和生態治理工作,建立多層次的群落結構,實現最大面積的立體復合型結構,
形成穩定平衡的農業生態系統,同時加強綠化工程、生態恢復工程,體現出布局的合理性、設計的藝術性,形成有特色的景觀格局,從而更有利于農業生態觀光旅游的發展。
4.3健全旅游法律法規體系
4.3.1制定并不斷完善和農業旅游區相配套的系列法律法規。主要包括:①在國家法律法規的基礎上清理不適應的旅游法規,廢止或修改過時或與事實不符的法規。②針對農業旅游區的旅游開發,應盡快出臺相應的法律法規,健全法規體系,完善實施管理細則,加強市場引導,強化服務意識,全面落實行業管理規范。在明確管理責任的前提下,旅游管理部門必須切實履行管理職能,對旅游開發項目的立項、建設和經營進行全程監管,保證其沿著健康的軌跡發展。同時必須進一步強化服務意識,對從事旅游開發和經營合作的企業或個人進行業務指導和培訓,落實旅游行業管理規范,確保產品與服務質量,塑造良好的旅游市場形象。③協調與其他法律部門包括涉及游客權益較多的民法、商法的內容
4.3.2制定符合農業旅游區旅游發展的農業生態旅游產業政策。作為法律法規的補充,農業生態旅游發展的產業政策應包括三方面的內容:①基本內容,如農業生態旅游產業結構政策、組織政策等;②特殊內容,如農業生態旅游市場開發政策、旅游產品政策和旅游技術政策等;③保障內容,即上述各項政策在實施過程中所采取的相應的手段和保障體系,如實施保障體系、旅游體制保障體系等。
農業生態旅游發展的產業政策應體現出政府的優惠政策和措施,從規劃設計、手續辦理、費稅收取、資金籌措、土地使用權屬和農民就業轉型、農家利益分配等方面加大政策的力度,如不收管理費、經營1~3年不收稅費、強化安全問題、土地承包30年不變等,以吸引更多的農戶與外來投資商參與農業生態觀光旅游。
一、旅游法的重點
與以往旅游業中的相關法規規章相比,旅游法的出臺和施行,更加規范了旅游活動,也最大限度地制約了不合理現象。具體體現在:對旅行社、旅游者、旅游從業人員合法權益的保護措施更全、對不合法現象的監督力度更強、處罰面更廣、處罰力度更大。從培養新時期合格的旅游從業人員的角度出發,作為旅游教育工作者的任務更加重大,更應該引導旅游從業人員正確認識旅游業的發展,樹立正確執業意識和心態,以形成和諧共進的旅游發展環境。
二、旅游法對旅游教育工作的影響
1.對旅游教育工作者的影響
旅游法是旅游類專業的一門重要學科,也是每一位旅游從業人員進入行業前的必修課,它是全體旅游從業人員的正確就業和處事的指南針,也是社會了解旅游行業的一面鏡子。因此,對于旅游相關法律法規的學習非常重要,而作為旅游教育工作者在承襲這一教育特殊點同時,樹立正確的教育理念也是至關重要的。今年10月1日正式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旅游法》,它打破了原有的法律法規構成框架,使廣大的旅游從業人員需要重新梳理自身的法律法規知識,重新認識和改變原有的思維模式和行為模式,而這將直接影響到即將進入旅游業的新旅游從業者們。因此,為培養更符合新形勢下的從業者們,廣大旅游教育工作者需要重新轉變教育理念,調整教育思路,甚至改革教育方法和手段,讓旅游法普及到每位旅游從業人員。
教育理念:作為旅游教育工作者,要有旅游教育為行業服務的本質這樣的意識,在具體的教學過程中,要強調法律意識的重要性,正確引導學生認識旅游法的本質,并依憲法和法律為基礎的前提下,從事規范旅游工作,從而形成政府、旅游企業、從業人員、旅游者共同認可的旅游環境。
教學內容:原有的旅游法規課程的知識框架是:國家政策、法律知識、旅游法規知識,而在加入了旅游法之后,原有旅游法規知識中《旅行社條例》、《導游人員管理條例》等內容中的合法權益、處罰手段等內容必須以旅游法為基準,因此,知識框架可以更改為:國家政策、法律知識、旅游法律法規知識。
教育方法和手段:旅游教育工作者在課堂教學時,要采取合理的教育方法和手段,如項目教學法、小組教學法、案例教學法。從法律的嚴肅性上,重新梳理各項目知識構成;從課程考核層面,重新定位小組教學法的效果;從法律的依據方面,重新采納最新和熱點案例進行效果分析。為確保教學法的實現效果,要進行合理的主導式和多元化教學法組合研究,如在“旅游法”這部分內容的教學中,可體現熱點(購物)案例教學法為主導,結合旅游俱樂部小組教學法、案例項目化教學法共同結合的教學手段,以使課堂教學更加活躍和有效。
2.對旅游教育環境的影響
當前,由于旅游活動中存在一些不和諧現象,使游客對旅游業的認知偏面,如果旅游業得不到有效解決和對話,這種偏面性直接會影響旅游從業人員的工作情緒狀態,并使得即將進入旅游業的新從業人員也對旅游的認知存在了偏面性,這對于旅游教育環境是相當不利的。然而,眾多的不合法現象,不僅僅損害了旅游者的合法權益,同時也使得導游和其他從業人員形象受損,從而使社會對旅游業的認同度越來越低。在這樣一種尷尬的境地和時期,國家出臺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旅游法》無疑是一種對行業的規范和支持,更是一種鞭策,有則改之,無則加勉。在全行業人的共同努力下,重塑旅游環境,指日可待,同時,社會和旅游者必將認同旅游業的發展,相信旅游業的良性發展,并終將會達到一種和諧發展的境地。
3.對導游資格證培訓的影響
隨著旅游法的實施,作為旅游業的重要上崗證之一的“全國導游資格證”,它的筆試課目中的《旅游政策與法規》課程必須作出相應的考試大綱和內容的調整。因此,旅游教育工作者在導游資格考證的培訓工作中也需要轉變思路,重新思考法律法規內容的替換和重組,注意培訓側重點,強調對考生們認知旅游法的地位和作用,構建旅游法的主要內容和實質。并在培訓中增強學生的法律意識,以使他們能夠從從業之初,就嚴格樹立法律意識,并做到依法辦事,有法可據,從而使每一位旅游教育對象都能真正維護法律的尊嚴。
三、幾點思考
作為一名旅游教育工作者,認真學習旅游法,全面掌握旅游法的實質和內容,并著重應做好以下工作:重新梳理教學內容;引導教育工作對象樹立正確的從業觀;為構建和諧的旅游教育環境服務。
參考文獻:
[1]中華人民共和國旅游法,2013年
[2]浙江省旅游局.旅游政策與法規[M].北京:中國旅游出版社,2007.161-163
[3]浙江省旅游局.旅游政策與法規[M].北京:中國旅游出版社,2011.108-113
【中圖分類號】G【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0450-9889(2014)07B-0070-02
政策法規知識是導游人員的工作方針,旅客在旅游過程中出現問題時,導游人員要以國家的政策和有關法律、法規予以正確處理。導游人員自身的言行更要符合國家政策法規的要求。因此,熟練地掌握和靈活地運用政策法規知識,對將來從事導游工作的中職旅游專業學生來說是非常重要的?;诖?,本文以廣東省陽春市中等職業技術學校為例,探討案例教學法在中職旅游專業政策法規教學中的運用。
一、中職旅游專業政策法規課程教學現狀
廣東省陽春市中等職業技術學校旅游專業政策法規課程使用的是廣東省導游人員考評委員會辦公室2011年編寫的教材。該課程是以旅游活動領域中各種法律關系為研究對象,以法學理論為基礎;以現行旅游法律法規為核心,將法學理論與旅游實踐相結合的應用性課程。該課程探討了旅行社管理、導游人員管理、旅游安全與保險、旅游交通與出入境管理、旅游住宿與食品、旅游資源、旅游消費者權益保護、旅游合同諸方面所涉及的法律問題。由于政策法規課程中法律條文較多,教學內容相對單調、枯燥,傳統的教學方法大多是教師講,學生聽,過多抽象的法律條文的講述常使學生感到枯燥乏味,容易產生消極厭學情緒,缺乏學習熱情,導致課堂教學效果欠佳,因此,必須找到適合政策法規課程的行之有效的教學方法。
案例教學法指利用以真實的事件為基礎所撰寫的案例進行課堂教學的過程,是利用案例作為教學媒介,培養學生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一種新型教學方法。即教師根據教學目的和內容的要求,組織學生對典型案例進行調查、閱讀、分析、討論和交流,學習掌握知識,加深對基本概念和基本原理的理解,同時,培養學生學習的主動性和積極性,提高學生綜合素質。案例教學法具有以下四個特點:第一,以學生為中心。第二,注重學生的全面發展。第三,提供真實的案例。第四,注重學生思辨和推理過程。從案例教學法的內涵和特點可發現,在中職旅游專業政策法規教學中采用案例教學法是必要的也是可行的。
二、案例教學法在旅游專業政策法規教學中的具體應用
(一)課前準備階段
任何一次教學活動的開展都不應是隨意的。為了確保教學的規范,以及保證教學效率,在課前,教師應精心地做好準備。
1.確定教學目標。案例教學中,首先要落實具體的教學目標,只有明確了教學目標,教師對案例的收集、選擇、組織才有依據。具體的教學目標也為學生在課堂上的學習和談論提供了方向。
2.精心設計案例。案例是實施案例教學的關鍵。因此,在明確教學目標之后,教師就應編寫和選擇符合學生特點的教學案例。教學用的案例既要與教學目標相匹配,與學生已有的知識基礎和經驗積累相銜接,還應是教師能把握得了、學生易于接受的案例。
案例的編寫是課堂實施案例教學的基礎和前提。需要注意的是,編寫的每一個案例都必須是帶有問題的,沒有問題的案例是沒有用的。下面是筆者在講授“旅客航空運輸管理”這個內容時編寫的一個教學案例:
一次狀況不斷的旅行
陽春中職“超人氣”組合一行人準備選擇坐飛機去哈爾濱旅行。A帶了女生化妝用的修眉剪,B帶了陽江的一套名牌刀具。C據說帶了給黑龍江一個網友的當地特產,但拒絕接受安全檢查。D的機票是其媽媽幫買的,機票上是媽媽的名字。到了機場E發現自己的機票丟失了,怎么也找不到。F帶了40公斤的東西(包括滑雪用的雜七雜八的東西)。由于大霧,飛機的起飛時間由原定于上午九點推遲到下午三點。
經過千辛萬苦,這一行人終于登上了飛機。其中D不知通過何方法竟然登上了飛機。飛機起飛時,空姐吩咐乘客系好安全帶,A沒聽,因為A是標榜自由不受束縛的,結果飛機在起飛過程中,受氣流影響顛簸,A被撞傷;B雖系安全帶但在飛機顛簸過程中也被撞傷。同時,機上一人據說有心臟病,飛機發生劇烈顛簸使該客人摔倒,病發身亡。C本人頭部被撞傷,無顏見網友,倍感心情低落。據說C還為自己的行李辦理了托運,其中有專為其網友帶的廣東產的煲湯瓦罐,因為顛簸而破裂。D隨身帶的筆記本電腦在這次顛簸中也被摔壞。
這個案例涉及禁運規定、旅客運輸憑證、行李運輸憑證、承運人對旅客的責任、承運人對旅客隨身攜帶和托運的行李的責任、承運人對延誤旅客和行李運輸的責任、國內航空運輸承運人的賠償責任等七個旅客航空運輸法律規定。
3.設計教案。準備好了教學案例,教師應根據教材內容、教學要求以及所準備的案例來設計教案。
(二)課堂實施階段
1.呈現案例。教師在教學過程中應注意呈現案例的時間。什么時間呈現案例能獲得最佳教學效果,取決于教師對教材、學生、教學環境的認識,取決于教師的教學思想水平和藝術風格,取決于教師的素質。常用的呈現方式有:(1)給每一個學生發放一份文字案例;(2)生動形象地描繪案例中的內容;(3)利用多媒體技術呈現案例;(4)利用即時的刺激或環境制造真實的案例或學生自己表演案例。
2.學生分析和討論案例。案例討論是案例教學法的中心環節。教師將案例交給學生,讓學生明確學習要求和需要解決的問題,引導學生分析和討論案例,最終達到教學目的。分析討論案例可分小組進行,分析結束后每組選派代表發言。在這一過程中,教師的任務是組織與引導學生,教師充當討論的配角。教師應善于創造良好的討論氣氛和環境,學生的位置可打亂,由學生自己主持,教師在討論中不宜過多地表達自己的觀點,以免使學生產生依賴心理。如果小組成員之間觀點不一致,或者學生的分析判斷有錯誤,教師可采取啟發提問的方式,使學生意識到問題所在。
3.教師總結歸納。在學生的分析討論結束之后,教師應對案例分析和討論的全過程進行歸納與評價。對學生的各種觀點進行正確評價,對討論中的重點和難點進行補充,說出教師本人對案例的看法。最后,教師系統介紹相關法律法規在旅游實踐中的應用,傳授給學生系統化的知識。通過總結,幫助學生思考問題,以提高案例教學的質量。
三、在旅游專業政策法規教學中應用案例教學法應注意的問題
在案例教學法的實施過程中,應注意以下問題:第一,案例教學法不能完全替代系統的理論學習和講授。第二,教師應擺正自己的位置。成功的案例教學中,教師實際扮演組織者、參與者、幫助者多種角色,這樣才能充分發揮案例教學的優勢。第三,教師應不斷提高案例教學水平,建立和完善案例教學庫。
總之,在中職旅游專業政策法規教學中采用案例教學法是行之有效的。案例教學法的實施使學生由被動聽講者變為主動的學習參與者,由被動接受變為主動思考,訓練學生綜合運用所學知識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激發學生學習的興趣和求知的欲望,提高學生的綜合素質。
【參考文獻】
一、《旅游政策法規》課程教學現狀
(一)旅游業快速發展對人才要求高,教學難度大
國家旅游局統計顯示,2015年,我國國內旅游突破40億人次,旅游收入過4萬億元人民幣,出境旅游1.2億人次。中國國內旅游、出境旅游人次和國內消費、境外旅游消費均列世界第一,我國旅游就業人數占總就業人數10.2%。旅游從業人員不僅需要具備旅游專業知識和技能,還必須掌握相應的法律知識,才能確保旅游活動順利開展。因此,對教學提出了很高的要求。
(二)《旅游法》施行后,教材更新慢
中國首部旅游法已于2013年10月1日起正式實施。這不僅使國家規范旅游市場秩序有法可依,更是中國旅游發展史上的一個重要里程碑。中國旅游業全面進入了有法可依、依法治旅的新時代。但現行教材存在著嚴重滯后性,很多教材內容沒有及時更新,目前使用的教材針對本科生的比較多,適合職業院校學生的非常少。因此,要求教師在教學過程中及時補充《旅游法》的相關內容,做好教學知識的更新。
(三)法律基礎知識缺乏,學生存在畏懼心理
職業院校旅游管理專業的學生普遍缺乏法律基礎知識,《旅游法》頒布以后,行政性指令較多,理論性強,內容抽象、對于非法學專業的學生而言存在一定的難度,加上職業院校生源素質水平差異大、基礎不平衡,對教材內容的理解、把握、分析能力具有一定差異性,過多的法律條文和沉甸甸的教科書讓學生對本課程產生畏懼心理,導致失去學習的興趣和主動性。
(四)教學模式單一,教學方法有待革新
目前在職業院校中,擔任該課程的教師并非法律專業出身,而是由旅游管理專業的教師來承當。有的教師對教材部分內容也是一知半解,在給學生講解的過程中,無法將知識講解透徹,學生就更加難以理解了。同時,目前在職業院校課程講解中,還是采取教師講授為主,不符合旅游職業學校學生求新、求變的學習心理,教學模式比較單一。
二、《旅游政策法規》課程改革重點
(一)明確教學目的,注重培養學生的職業素質
職業院校旨在培養理論基礎扎實、專業知識面廣、動手能力強、綜合素質高的管理服務人才,不僅要注重學生專業能力的培養,還應該提升學生的職業素質。教學目的應以學生就業為指導,以行業的需求為出發點,培養學生的職業能力,滿足旅游業的迅速發展對高素質技術技能人才的需求。通過課程的學習,學生了解和掌握有關旅游業的政策、法律法規條文,并能夠理論聯系實際,提高學生在專業領域中運用黨和國家政策、旅游法律的能力,真正成為名副其實的旅游業應用型人才。
(二)精心準備講義,加強教材建設
近年來旅游相關法律法規已進行了很多修訂,尤其是《旅游法》頒布以后,教材更是滯后于現行法規,這就要求教師在教學過程中要隨時關注行業最新動態,及時補充新的法律法規內容。如《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有新的變化――新《消法》規定有關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存在欺詐行為的懲罰性賠償,增加賠償的金額由“一倍”提高到“三倍”。但仍然有一些教材沒能及時更新,教師不能生搬硬套,照本宣科。教師應該認真學習《旅游法》相關內容,做好教學知識的更新,精心準備講義,把《旅游法》融入到日常的教育教學中去。
(三)改進教學方法,調動學生學習積極性
在教學方法的選擇上,應改變教師講學生聽的傳統教學方法,采取根據課程內容和學生特點,靈活運用案例分析法、分組討論法、角色扮演法、情景模擬法等教學方法,啟發引導學生積極思考、樂于實踐,提高教與學效果。
對于教師而言,可以通過進修、培訓等多種途徑獲得法律方面的專業知識。教師只有既懂法律又懂旅游,才能站在一定高度分析教學內容,給予學生正確指導。
(四)采用網絡課程教學,提高教學效果
一、地方旅游管理條例基本情況
地方旅游管理條例是指省級人大常委會或人大通過和頒布的、目前仍在使用的地方性旅游法規,是地方旅游法律體系中的“憲法”,起到重要的統領作用,也是地方旅游法律環境評價的重要指標之一。其頒布與否、頒布時間、主要內容的規定、修訂狀況等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地方旅游業發展及旅游法律環境的成熟程度。
二、地方旅游法律體系現狀分析
1.框架構成有一定出入。就旅游法律體系主體框架而言,各地基本形成,不同地區旅游法律體系框架的豐富程度有比較大的出入。地方旅游管理條例出臺,并不意味著地方旅游法律體系的完善。在我國,大多數省、自治區、直轄市旅游法律體系都不夠完善,地方旅游立法在旅游業許多相關領域仍是盲點。從旅游業發展起步的時間和速度的角度分析,越是起步早、發展快的地區,旅游法律體系越是完善;相反旅游業后發展地區,盡管旅游業發展速度較快,但相應的法律法規沒有及時制定,旅游法律體系存在較大缺欠,這也是旅游業后發展地區存在的較為普遍的現象。
2.旅游資源類法規比較豐富。旅游資源是旅游業發展的基礎和條件,各地旅游法律體系均就各類旅游資源的開發、利用、管理、保護等問題,制定了相關法規或政策性文件,形成一定的規模、體系。首先,在各地旅游法律體系中,旅游資源保護類法規文件的類別、數量與地方旅游資源特色優勢基本吻合,也反映了地方旅游法律體系的差異。其次,各地區旅游資源類法規頒布的時間較早,足見各地對旅游資源開發、保護及管理的重視程度。其中一些地方在該立法領域還有所突破。
3.法規頒布、實施的時間存在明顯的時間差,直接反映了各地旅游法律體系的成熟狀況。法律滯后是不容回避的客觀存在,但滯后的程度卻會大大影響其作用的發揮。這也意味著一些省份雖然旅游法規文件絕大部分頒布于2000年以前,但在旅游業快速發展的客觀實際面前,也會存在滯后的問題,在內容方面需要不斷修訂、補充和完善。
三、對地方旅游法律環境的認識通過大量的考察和對地方旅游法律環境的比較分析,我們得出以下幾點認識
1.地方旅游法律環境成熟度存在較大差異。這種差異與各地旅游業起步的時間、各地宏觀經濟社會、人文環境背景等的不同有著密不可分的關系。首先,各地旅游法律體系完善程度存在較大差異。其次,從各地旅游法律體系內容本身比較也存在著差異。然而研究結果表明,目前這種內容上的差異性并不明顯,各地旅游業發展的特色優勢沒有得到很好地彰顯。因此對于地方旅游法律體系的差異性必須辨證地看待,形式上的差異將會隨著旅游業的發展、旅游法律環境的逐漸成熟趨于弱化;而內容上的差異則是客觀必然,應作為地方旅游立法的一個重要原則和地方旅游法律體系評價的一個主要內容。
2.地方旅游法律效力的發揮存在很大的局限性。這是許多地方旅游法律體系存在的較為明顯的共性問題。一些旅游業起步早、發展快的地區,因旅游立法時間早,有一定立法經驗,許多法規條例經過了一段時間的適用、修訂,逐步完成了由效力層次較低的政策性文件向效力層次較高的法規性文件的過渡。而一些旅游業后發展地區,旅游法律體系中旅游政策性文件仍占有相當大的比例。就法律效力而言,立法起點低,將直接影響其作用的發揮和在行業領域內調整的力度及其權威性。這一轉變過程還需要相當一段時間。
3.地方旅游立法、旅游執法透明度不夠。透明度原則是《服務貿易總協議》中的基本原則。在我國無論是地方旅游立法,還是旅游執法,對旅游企業、旅游者而言,其透明度都遠遠不夠。雖然這一現狀與目前我國非制度化的政務公開的形式和尺度有關,但不可否認的是旅游活動中更多的是涉及旅游活動參加者的權利、義務、責任等問題,“法律作為一種行為指南,如果不為人知而且無法為人所知,那么就會變成為空話”。因此,必須加大地方旅游立法和執法的透明度,推進規范的網上政務公開和信息,健全公開透明的旅游公眾信息服務渠道。
4.地方旅游法律嚴重滯后。旅游業由于旅游活動參加者之間各種經濟法律關系的復雜性、交叉性,旅游產品有別于普通商品的特殊性以及行業管理的多樣性等原因,造成制定旅游法律法規的各種因素常常呈現出活躍和不斷變化的狀態,這使得旅游法律滯后性特點表現得尤為突出,且具有一定的普遍性。從地方旅游業發展實踐來看,這種法律本身的滯后性又會因各種主、客觀原因而被加強,導致更多地方旅游法規效力、調整規范的力度減弱。因此,作為地方旅游立法機構和相關部門,應根據旅游業本身動態性和不穩定發展的特性,適時制定新的地方旅游法規、條例,修訂、完善以往的旅游法規、條例,從較大的程度上克服法律的滯后性。沒有必要因固守“法律的滯后性”而付出不必要的“穩定性”代價。
我國旅游業發展僅有20幾年的時間,在地方旅游法律環境建設方面已經取得了不小的成績,對旅游業的健康發展發揮了積極的推動作用。然而我們也必須正視其中存在的各種間題,端正認識,尋求解決的對策和途徑,以便更大限度地發揮地方旅游法規的規范和調整作用。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