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2-08-18 02:13:48
序論:速發表網結合其深厚的文秘經驗,特別為您篩選了11篇街道行政部日常范文。如果您需要更多原創資料,歡迎隨時與我們的客服老師聯系,希望您能從中汲取靈感和知識!
2016年,__街道行政服務大廳將繼續落實區委區政府的要求,以“幸福__”、“質量__”、“蝶變__”、“美麗__”、“便捷__”和“法治__”建設為抓手,鞏固提升行政服務的品質成效,加強服務理念在踐行中的可操作性,通過細化工作標準,探索集約窗口職責改革,提高一體化行政服務程度。
“一門”就是多門向一門集中,把目前多個辦事大廳逐步往行政服務大廳這一個大廳集中;“一窗”,就是多窗向一窗集中,把目前需要在多個窗口才能辦成一件事的情況變成在一個窗口辦理,窗口不再分部門、事項,實現一個窗口就可以辦理任何行政服務事項?!耙婚T一窗式行政服務”改革以群眾需求和便利為原點進行設計,總體目標是解決群眾在辦理行政服務事項的時候可以少跑一趟路,少跨一個門檻,少走一道程序。切實解決聯系服務群眾“最后一公里”的創新舉措,
業務量的統計分析是做好大廳知識儲備、數據挖掘的基礎,大廳將按季度統計大廳業務受理量,匯總進駐科室數據進行統計分析,對業務數據變動情況進行跟蹤、研究和反饋,提高數據的準確性和可靠性,實現業務辦理的科學化和動態化管理。
3、加強監督管理,提高服務品質。繼續加大制度建設和規范化建設力度,認真總結工作經驗,不斷完善監督體系,加強自我監督和社會監督,提高依法行政水平。進一步健全窗口建設民主評價制度,豐富民主參與管理的渠道和手段。加強窗口日常監督管理。通過電話抽查、社會監督員座談會等多種形式,拓展監督方式,改進窗口工作人員的服務水平。
4、積極開展人文關懷,努力營造文化氛圍。制定《__街道行政服務大廳窗口工作人員慰問工作方案》,積極開展人文關懷活動,對生日、結婚、生育、生病住院的在崗窗口工作人員進行慰問,堅持把硬性制度和柔性關懷相結合,增強隊伍歸屬感,打造團隊凝聚力,營造和諧溫馨的工作環境,努力建設人文大廳。積極開展豐富多彩、積極向上的文體活動,提升窗口工作人員精神面貌,激發窗口工作人員工作熱情,努力創造新型公共行政文化。
一是根據“誰執法誰普法,誰主管誰負責”的普法責任制,街道各執法部門結合本部門、本區域需求及轄區實際情況制定專項法治宣傳教育工作方案組織實施并根據日常執法工作的開展情況,形成各自的年度依法行政工作報告。通過制定方案及完成工作報告,明確行業普法的任務,讓群眾知曉有關法規,提升居民守法意識,促進執法工作開展,規范執法行為。二是堅持重大行政決策公示、聽證等制度,就民需建議的涉及市容環境類、文化教育類、社區建設管理類等重大民生事項按要求在社區家園網、電子政務網等網絡渠道,以及與社區居民代表(樓長)通過上門方式,逐戶派發問卷,并在街道和社區常設建議窗口,多種形式公布征求社會意見,切實保障廣大群眾對政府重要決策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三是保證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制定或修改的規范性文件均符合我街道的職權范圍,內容一律通過街道法制室進行合法性審核,不違反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規定,截至今年11月份為止,合計為街道各業務科室提供各類法律意見書289份;四是本年度先后制定出臺了《關于進一步規范街道各類合同簽訂流程》、《__區__街道辦事處飯堂管理規定》、《__街道辦事處請休假管理辦法》、《__街道辦事處臨聘人員季度績效考核辦法》、《__街道辦事處日常用品管理制度》、《__街道物業租賃管理操作指引》、《__街道周工作例會制度》、《清拆、清理、修整等零星小工程管理辦法》、《__區__街道辦事處臨時聘用人員勞動管理規章制度》等一批規范性文件。
一是制定完善《__街道黨工委重大問題議事規范》,費用超過五萬元的事項必須經過黨工委會議研究決定,進一步規范和完善了重大事項決策、會議議事、依法行政等工作制度,建立起較為完善的政府行政工作制度體系,保障行政決策的民主化、科學化和規范化;二是堅持重大行政決策公示、聽證等制度。通過“社區自治會”,將涉及民生的重大行政決策納入議事內容,公開征求意見,切實保障廣大群眾對政府重要決策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三是保證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街道聘請北京__律師事務所擔任法律顧問,街道重大行政決策、重要合同文本都要經過街道法制室進行合法性審查;四是在實行《清拆、清理、修整等零星小工程管理辦法》等重大行政決策前,結合街道法制室和律師顧問團隊進行了多方面的風險評估,充分考慮各種可能發生的情況,及其應對措施;五是堅持重大事項集體決策,重大行政決策提交街道黨工委會議集體研究決定;六是本年度,本街道無需要組織聽證的重大行政決策事項;七是本年度未發生任何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案件,行政、執法隊伍的整體水平得到普遍認同,沒有創設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政強制、行政收費等事項,不違法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義務。
一是加強執政執法工作的規范性,建立《__街道行政執法案卷評查制度》并調整行政執法案卷評查工作領導小組,依法履行行政執法職責,作出的行政執法行為符合法律、法規、規章規定;二是按時向區法制辦提交《__街道依法行政工作報告》,及時上報依法行政工作情況,接受區法制辦
的監督與指導;三是嚴格落實行政執法人員資格管理制度,執法主體及其職權經區政府核準界定,并向社會公示,同時杜絕合同工、臨時工等無執法資格人員上崗執法。一是加強機關工作人員法制教育。嚴格落實《__街道2015年領導干部法制學習計劃》、《__街道加強基層普法教育和推進法律進社區工作方案》,健全領導干部學法制度,多次組織中層以上領導干部參加單位領導班子會議專題學法、依法行政專題研討班、法律知識集中培訓等活動,提高機關人員特別是領導班子、行政執法人員的法律意識、法治思維,不但要執法內容合法,而且要執法程序合法;二是積極開展社區的普法宣傳活動。根據街道普法工作計劃,在“3·8”、“3·15”、“人民調解宣傳月”等時間節點,積極聯合有關科室和掛點律師,舉辦綜治、人民調解、禁毒、權益保障、婦女維權等主題宣傳活動,營造市民學法懂法用法的氛圍。截至11月底,開展各類法律宣傳活動15場,發放各類宣傳資料13000份。三是開展 “每天學點法律知識”活動,結合日常一些熱點話題、事件,收集整理相關的法律諺語、法律條文、法律小故事等,利用政府協同辦公系統每天向街道全體人員發送一條法律知識短信;四是建立法治宣傳專題的官方微信公眾號向社會大眾公開推送法律知識及宣傳轄區的一些法治活動,每周不少于三條;五是制作法治街道建設工作簡報,加強信息互通,傳播好的經驗、做法,使各相關部門竟做法治先鋒。
(一)法律進社區:為推進法治社區建設,以民生為主線,積極推行一村(社區)一法律顧問工作,街道已有8 個(居委)選聘優秀律師8名、法律援助人員10名、 人民調解員14名等各類法律工作者擔任法律顧問。要求選配的法律顧問通過深入村(社區)開展法律咨詢,現場解答群眾日常工作生活中,特別是在征地拆遷、土地權屬、婚姻家庭、上學就醫、社會保障、環境保護等方面遇到的法律問題,為基層群眾提供法律意見,滿足群眾基本的法律服務需求。
(二)法律進學校:__社區青少年普法教育基地平安科普宣傳,__街道__社區在__學校青少年普法教育基地開展“社區是我家、平安靠大家”的科普宣傳活動,現場派發了反科普宣傳和一批少兒法制書籍,同時轄區律師還給學生們開講了“法在我身邊”的法律知識趣味講座,培養青少年法律意識、增強青少年的法治精神、使青少年遠離違法活動,預防青少年受到不法侵害。從而,為營造良好的社區法制環境,進一步實現平安__建設的目的。
按照“依法依規、屬地管理,完善機制、合力應對,公開透明、回應關切,依靠科學、有效防治”的原則,分工負責、協調配合,共同落實各項防控措施,全力保護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組織機構及職責分工
(一)組織機構。街道應對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聯防聯控工作機制由黨工委書記、辦事處主任擔任召集人,成員由工作機制成員單位負責同志擔任,下設綜合協調組、疫情防控組、醫療救治組、宣傳教育組、物資保障組、督導檢查組等6個工作組。各工作組參加單位根據疫情防控形勢及時調整。
(二)工作職責和分工。街道辦事處應對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聯防聯控工作機制的主要職責是:定期會商研判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發展趨勢,研究確定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措施,制定防控工作相關政策和應對預案;統籌協調和指導各單位落實各項防控措施,并組織對防控工作落實情況進行督導檢查。
為做好相關工作,各工作組的組成與工作職責如下:
1.綜合協調組
組長單位:街道辦事處行政辦公室。
成員單位:黨建辦、轄區衛生服務中心(環城衛生服務中心、南城衛生服務中心)等。
工作職責:負責綜合協調各部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聯防聯控工作日常事務;負責起草審核重要文稿;負責聯防聯控工作機制例會的組織和重要工作的督辦;負責收集、整理、上報疫情防控工作信息;負責編寫和聯防聯控工作動態;承擔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2.疫情防控組
組長單位:轄區衛生服務中心(環城衛生服務中心、南城衛生服務中心)。
成員單位:市教育局、派出所、街道河長辦、街道民政辦、街道司法所、街道綜治辦、街道安委辦、各行政村及社區等。
工作職責:負責組織制定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預案;對全街疫情監測、報告、疫情處置等工作提供指導;加強學校的健康教育知識宣傳,落實學校疫情監控和日常檢查措施;加強宗教活動場所疫情防控,嚴控各類宗教活動;指導村(居)民委員會開展疫情排查、防治知識宣傳等工作,提醒村(居)民委員會暫不組織開展集體活動;開展城鄉環境衛生整治工作;加強對野生動物市場監管,對可能攜帶病毒的野生動物實施封控隔離,禁止轉運販賣;做好體育場館、運動等場所的疫情防控工作,嚴控賽事等相關體育活動;依法打擊阻撓防控措施實施,擾亂醫療機構處置疫情、救治患者秩序,散布疫情防控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等違法犯罪行為;根據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協助開展疫情處理工作;提出完善疫情防控工作的策略、措施建議;承擔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3.醫療救治組
組長單位:轄區衛生服務中心(環城衛生服務中心、南城衛生服務中心)。
成員單位:街道財政所、各行政村及社區等。
工作職責:負責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相關診療技術方案的執行,并組織對落實情況進行督導檢查;指導各村村醫、社區家庭醫生做好疫情醫療救治和醫療保障工作,提出完善醫療救治工作的策略、措施建議;承擔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4.宣傳教育組
組長單位:街道黨建辦公室。
成員單位:轄區衛生服務中心(環城衛生服務中心、南城衛生服務中心)、行政辦公室、各行政村及社區等。
工作職責:負責及時上報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變化信息和疫情聯防聯控工作進展,積極正確引導輿論;加強輿情監測,跟蹤輿情,及時澄清事實;負責擬定對外宣傳口徑;加強網上新聞的管理和引導;協助相關部門宣傳病毒感染的肺炎防病知識,提高人民群眾自我保護能力;及時收集、整理、報送輿情監測等相關信息;承擔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5.物資保障組
組長單位:街道行政辦公室。
成員單位:街道財政所、各行政村及社區等。
工作職責:負責統籌防控應急物質保障工作;監測與群眾基本生活密切相關的生活必需品和衛生清潔用品的市場動態及供給保障工作;及時反饋保障工作信息,及時匯總整理;承擔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6.督導檢查組
組長單位:街道黨建辦。
成員單位:街道派出所、轄區衛生服務中心、街道安委辦、街道河長辦等。
工作職責:督查、檢查各行政村及社區、各企事業單位單位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措施落實情況;督查、檢查疫情診療、醫療救治和醫療保障情況;督查、檢查各單位落實各項保障措品及保群工作進展情況;督查、檢查全街環境衛生整治工作情況;并及時的領導小組匯報。
三、工作制度
(一)工作調度制度
在應對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聯防聯控工作機制框架下,建立工作調度制度和聯絡員制度,研究防控工作中的具體問題,重大事項由街道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會議研究決定。領導小組定期召開會議調度工作進展情況;各工作組要及時通報工作進展,研究解決存在問題,切實有效推進職責范圍內各項防控工作。
(二)信息報送制度
各組長單位根據職責分工,負責收集、整理、匯總各自成員單位的信息和最新工作進展,整理匯總后報領導小組。
(三)督辦檢查制度
為保證各項防控措施落到實處,督導檢查組要建立督辦檢查制度,定期督查、檢查各行政村(社區)、各企事業單位工作開展情況,通過檢查及時發現存在的不足和需要改進的問題。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強化領導
各工作組、各單位、各科室要充分認識現階段抓好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意義,切實加強領導。
(二)抓住重點,統籌謀劃
既要緊緊圍繞每個階段防控工作的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及時采取果斷有力措施,又要統籌謀劃,提前做好各項應對準備,并根據疫情發展態勢的變化,及時調整防控策略。
(三)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一、進一步提高對加強河道保護管理工作的認識
河道是全區水利工程管理的薄弱環節,河道權屬不清,亂搭亂建、亂墾亂種等人為設障現象嚴重,影響了河道防洪,影響了地下水源的涵養。為此,必須進一步加強河道的管理保護,明確權屬和主體,切實提高工程效益,加快惠民型、生態型、和諧型水利建設,實現城鄉統籌、人水和諧發展。
二、明確河道的管理和保護范圍
依據《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辦法》第十二條、第十四條、第十五條的規定,我區三條河流,上游是無堤防河道,下游是有堤防和無堤防相結合的河道。有堤防的河段的管理范圍為兩岸堤防之間的水域、沙洲、灘地(包括可耕地)、行洪區、兩岸堤防及堤腳外側10米的護堤地,其保護范圍為河道管理范圍相連地域外200米;無堤防河段的管理范圍按照兩條岸線外側5米之間的范圍來確定,其保護范圍為河道管理范圍相連地域外150米。
在河道管理范圍內:禁止修建圍堤、阻水渠道、阻水道路;禁止種植高桿農作物、樹木(堤防防護林除外)等;禁止設置攔河漁具;禁止棄置礦渣、石渣、泥土、垃圾等;禁止堆放、傾倒、掩埋、排放污染水體的物體;禁止在河道內清洗裝貯過油類或者有毒污染物的車輛、容器等;禁止建房、放牧、開渠、打井、葬墳、曬糧、存放物料、開采地下資源、進行考古發掘以及開展集市貿易活動等。
在河道保護范圍內:禁止進行打井、鉆探、爆破、挖筑魚塘、采石、取土等危害堤防安全的活動。
涉及到河道管理的其他問題,要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三、分工負責,密切配合,切實加強河道管理
(一)考核方式。檢查考核組負責考核工作。利用明查、指定檢查和暗訪等形式,采用日巡查、周檢查、月總結、年終總評的方式進行??己私M依據考核細則,利用照相、錄像等多種形式現場進行打分,取考核組成員的平均打分進行確認,由區市容和環境衛生綜合整治辦公室存檔備查。5月份之前,各單位考核成績以全區生態環境綜合提升督導組通報為準,不再另行組織考核。
(二)成績計算??己藢嵭锌鄯种?,每月100分,全年總分1200分。當月周考核成績之和為鎮、街道、部門當月考核結果,承擔其他活動、任務的另行加減分,各鎮、街道的垃圾收集率根據當月的完成情況統一扣分。月考核成績之和為全年總成績。
(三)加分和減分項。加分和減分從當月考核結果中進行加分或扣分。
1.承擔區級以上重大活動中綜合整治工作,按時按標準完成任務,并得到上級領導好評和認可的,視所承擔的工作量酌情加1至3分。完成不力被批評或通報的,扣2分;對于上級檢查考核中反饋的問題,進行加倍扣分。
2.要認真完成區市容和環境衛生綜合整治辦公室和服務熱線要求整治的工作任務,不按時按標準完成的一次扣1分。對出現媒體曝光、對同一問題群眾第二次舉報、接轉上級領導機關批示件等問題的,扣2分。
(四)反饋通報。由區市容和環境衛生綜合整治辦公室負責將考核組每周一次的考核成績進行統計排名通報,月底將總成績、日巡查及其他活動任務成績和加分項、減分項統計匯總后進行排名,由區政府辦公室進行通報,并報送區大班子領導。
二、兌現獎懲
(一)各級各有關部門的市容和環境衛生綜合整治資金補助標準為:各鎮、街道(不含聞韶街道、雪宮街道)按轄區人口每人每年人均6元進行補助,年終總成績達到優秀等次的,按每人每年人均7元進行補助;承擔綜合整治任務的有關部門,按每年5萬元進行補助;城區街道按每年10萬元進行補助。
(二)各鎮、街道根據月考核中所扣分數計算出扣發環境衛生整治補貼金額(轄區人口總數×6元÷1200分=每分相應金額),街道、街道和13個職能部門按每分50元扣發,區政府督查室負責督促落實。
(三)每月檢查結果最后一名鎮、街道行政主要負責人要向區政府主要領導當面說明情況,分管領導,要寫出書面情況說明報區政府督查室;連續三次寫出書面情況說明的,區政府將予以通報批評,全年工作視為不合格,扣發全年環境衛生綜合整治補助資金。各職能部門因工作失職,對我區的市容和環境衛生綜合整治工作造成不良影響的,區政府將視情進行通報批評。
一、防汛工作形勢
㈠汛期天氣預測:
根據省、市防汛及氣象部門初步預測:2009年屬于氣象災害中等偏重年景,平均氣溫偏高,有出現高溫干旱的可能;降水總體接近常年,空間分布不均;入梅時間接近常年,出梅時間較常年早;臺風影響比20*年嚴重,預計有3個以上臺風影響我省。根據市水文總站中長期預報,今年我市江河水勢有超過警戒水位的可能。從時間周期上來看,我市正由枯水期向豐水期轉變,發生流域性大洪水的概率在進一步增大,應引起高度重視。
㈡防汛工作進展
三月中下旬,區林水局對各鎮、上塘街道進行了防汛大檢查。重點檢查了一批河道、水閘、堰壩、機埠、堤防等水利設施及半山的山洪易發地段,對一些啟閉設施進行了現場試車。從檢查情況看,由于各鎮、街道領導重視,水利工程設施普遍進行了改造更新,河道管理進一步規范,非工程措施得到加強,全區綜合抗災能力有了新的提高,主要表現在:
一是建立和逐步完善了以行政首長負責制為核心的防汛工作責任制,防汛工作做到了早檢查、早部署、早準備、早落實;
二是部分河道開展了綜合整治,河道行洪能力明顯提高,加之對區域排澇設施的改造,防洪排澇能力和綜合抗災能力有了提高;
三是今年防汛物資準備充分,據統計,各鎮、街道已落實草包16500條、編織袋11000條,鉛絲900公斤,另外還有木材、鋼材、鐵鏟、應急燈等物資。同時,今年已落實搶險隊伍34支,搶險人員421人,運輸車輛45臺,挖掘機7臺,推土機4臺,抽水設備103臺。
㈢存在主要問題
1、涉河在建工程影響行洪和正常的排澇。如紅旗河東段整治工程、花園橋河北段整治工程、康橋河整治工程、電廠熱水河整治工程、沿山河整治工程等施工,對河道行洪有一定的影響;而神龍橋河橋梁工程、管家漾橋梁工程截流施工,直接影響行洪,存在較大隱患??禈蚝佑捎诳禈蚵窐蛄航亓魇┕?,神龍橋河由于沈半路及上塘河整治的影響,直接造成無法正常排澇。
2、部分河道淤積嚴重,影響河道行洪。如祥符阮家橋河、永興河南段河床淤積嚴重,水草、垃圾成堆需清理。
3、河道整治的不徹底造成防洪標準下降,最為直接的就是降低了河道堤防標準。其中:北馬橋港約500米,楊店橋河約800米,康橋河約400米的河道在整治過程中出于景觀需要,雖然護岸工程已完成,卻大大降低了河堤的高程,圩區排澇能力無法保證,且堤防高度未達標準,給防汛帶來了嚴重的安全隱患。
4、部分水閘、排澇設施老化、機械設備陳舊,雖經逐年改造,但還有部分機械設備沒有更新。一些新建的水利設施尤其是防汛排澇設施尚未明確管理主體,將嚴重影響正常的運行管理。
5、偷竊現象時有發生。離村莊較遠的機埠電線、電動機容易被偷,如皋亭神龍橋機埠被偷去電動機一臺。
二、指導思想和工作目標
㈠指導思想。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牢固樹立“以人為本、民生至上”的理念,立足于抗大災、抗多災、抗長災;堅持防汛防臺抗旱并重,推進防汛抗旱“兩個轉變”;全面推進防汛排澇工程與河道綜合整治建設,著力提升防汛防臺抗旱綜合能力;科學、快速、高效地處置洪澇臺旱災害,盡最大努力減少災害損失,為共建共享生活品質之城、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維護社會和諧穩定提供更有力的水安全保障。
㈡工作目標。嚴格按照杭州市人民政府防汛防旱指揮部的“四不一正常”為防汛工作目標,即確保實現“江河不決口、水庫不垮壩、城鎮不進水、人員不死亡,杭城和重要城鎮生產生活正常”的防御目標,全力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最大程度地減少洪澇臺及次生災害損失。具體做到:全面開展基層防汛防臺體系建設,著力提升基層防汛防臺能力;加強預報預測預警,科學調度水利工程,確保重要基礎設施的防洪安全,確保半山山塘、水庫,運河、余杭塘河重要堤防等水利工程在設計標準內安全度汛,確保在建涉水工程安全度汛;確保用水安全,全力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和居民基本生活用水,千方百計滿足生產和生態用水需求。
三、工作措施
各鎮、上塘街道要按照防御流域性大洪水、強臺風、局部強降雨和嚴重干旱來做好準備,做好水毀工程設施修復和在建工程安全度汛措施落實,加快基層防汛應急能力建設和預警體系建設,全力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和生活用水安全,最大程度地減少澇臺旱災及次生災害損失。
1、加強組織領導,提升防汛防旱合力
各鎮、上塘街道要充分認識到加強防汛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緊迫性,要以開展“三個*”建設活動為契機,加強領導,明確責任,緊密協作、互相配合,進一步完善各項責任制,克服僥幸麻痹思想,把防汛工作擺上當前重要議事日程,對照目標任務抓貫徹,突出重點難點抓落實,確保防汛防臺防旱各項工作落到實處。
區林水局也將在區防汛指揮部的統一指揮和工作部署下,及時匯總各鎮、上塘街道的防汛工作情況,并及時上報區防指(辦)和區政府;同時,各鎮、上塘街道要根據情況,一旦進入主汛期或發生連續暴雨,要根據各自《防汛應急預案》,充分發揮主觀能動作用,積極做好防汛工作,團結治水、合力抗災。
2、落實隱患整改,提升工程防御能力
各鎮、上塘街道要對前一階段汛前檢查的基礎上進行再分析、再部署,要抓住主汛期前這段時間,在思想上、物資上、組織上做好“搶大險、救大災、抗長災”的準備,對防汛工作進行再檢查、再部署、再落實。
一是要針對目前情況,對管轄范圍內的防汛形勢進行全面分析,按各自工作職責,明確防御重點和難點,研究提出防御對策;
二是要進一步做好重要堤防的搶險準備,落實巡查搶險措施,尤其是存在隱患的河段要及時整改,確保整改到位;
三是要抓緊做好水閘、排澇機埠等水利排澇設備的調試檢修工作,保證水利設施的正常運行,果斷處置存在的問題。
四是對重要行洪河道在建工程,按照防汛屬地管理原則,要逐一建立聯防機制,會同建設業主與施工單位落實防汛應急預案,落實搶險隊伍、物資儲備和機械設備等度汛措施,確保安全度汛,對違法設障影響河道行洪、影響堤防安全的行為要依法予以查處。
3、增強統籌兼顧,做好防臺防旱準備
要在抓好防汛工作的同時,切實做好防臺防旱準備工作,進一步加強水資源管理和合理配置。各鎮、上塘街道在主汛期結束后要密切關注天氣變化,注意臺風和旱情情況,做好防臺和防旱各項準備,對可能出現的問題要明確處置方案,妥善處置。
1、采取“錯時上班、交叉執法、定崗定人定責”的管理方式,對陽嶺大道、章源大道、沿江路早點攤、夜宵攤點進行嚴格限時間、限地點經營,進一步規范管理。
2、加強建筑余土、渣土管理。開展以強化渣土管理為重點的專項整治,對建筑工地進行造冊登記,加強日常監管,提前介入,強化源頭監控,同時加大對亂倒亂堆建筑垃圾行為的監管和執法力度。
3、強力整治戶外廣告。對縣城區破損、有礙市容不規范大型廣告,門店招牌和橫幅、條幅等戶外廣告進行專項整治,對不規范,不符合設置規劃、破損、有礙市容、影響美觀且有安全隱患的廣告牌一律進行取締、拆除、更換。
4、著力抓好占道經營。推出“以人為本,文明規范,以疏為主,錯時管理”的方式,將馬路市場、流動攤點引導至農貿市場周邊,按照“定點、限時、便民、有序”的原則合理布置,禁止攤點占路為市,同時要求所有門店一律實行“坐店經營”,取締違章占道經營。
二、環境衛生
1、增加保潔員,延長工作時間,實現清掃、清運無縫隙對接,確定每個時間段的工作任務和要求,確保垃圾及時清掃、清運。
2、創新環境衛生清掃運行機制,章源大道、陽嶺大道相繼采取路段班組承包模式,實現“朝六晚九”持續全天候清掃保潔。
3、實行辦公室行政管理人員分路段掛點督查,及時掌握各路段的衛生狀況,對發現的問題及時處理。
4、加強對路面街道的清掃和沖洗、灑水力度,有效除塵,提升空氣質量。
三、園林綠化
1、實行所長負責制,其他管理人員分片包干督查,負責對城區綠地、樹木進行排查。
2、及時組織管護人員對城區主街道行道樹進行全面修剪,清除雜草,對斜樹、歪樹及時扶正種植。
3、加強綠地衛生的清掃保潔。
4、建立長效管理機制,實行常態化管理,加強巡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和區委“三思三創”主題教育實踐活動意見精神,結合海曙實際,以轉變政府職能、提高行政效能為核心,以推進新一輪政府機構改革、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和電子政務建設為重點,深化政務公開,完善績效考評體系,全面推進服務型政府建設。
二、主要內容:
(一)積極穩妥推進新一輪政府機構改革
根據國家和省、市關于地方機構改革的總體要求,積極穩妥推進新一輪政府機構改革,進一步調整優化政府組織結構,完善部門協作配合機制。
1、加強調研,初步形成機構改革設想。對有關部門進行實地調研,廣泛聽取各方面意見和建議,并對相關部門職能進行重新梳理,將相似或相近的職能進行統一歸類,對隨著經濟發展逐步出現或強化的職能以及隨著社會進步逐漸消失或弱化的職能進行重新界定,初步形成機構改革方案設想。(2月底前完成)
2、精簡整合,科學制定機構改革方案。按照“創新體制機制、建設服務型政府”的總體要求,堅持精簡、統一、效能的原則,轉變政府職能、理順職責關系、明確和強化責任、調整優化組織結構,積極探索實行職能有機統一的大部門體制,借鑒中央、省、市及兄弟縣(市)區政府機構改革經驗,按照規定不突破行政機構限額,進一步完善我區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經報市委、市政府審批后,全面組織實施全區政府機構改革。(9月底前基本完成)
1 2 3 4 5 6 7 83、立足實際,重新擬定政府工作部門“三定”方案。在不突破現有行政編制總數的前提下,對人員編制實行動態管理,加強人員編制的余缺調劑,嚴格按規定核定部門領導職數,重新擬定政府工作部門的“三定”方案,及時加強對新“三定”方案落實情況的督促檢查。(2012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
4、注重長效,加強機構編制日常管理。注重長效管理機制,跟蹤機構改革方案的運行情況,深入了解各部門“三定”規定的落實情況,研究分析存在的問題,并采取切實措施,完善機構編制管理相關制度,嚴格控制行政機構編制,保持“三定”規定的相對穩定,將機構改革的各項要求落到實處。對違反機構編制管理規定行為,堅決糾正,嚴肅處理,切實增強機構編制管理的有效性和權威性。
(二)進一步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
1、繼續深化職能歸并改革。
(1)對各職能部門貫徹落實《關于印發〈關于推進行政服務中心建設的意見〉的通知》(海黨辦〔〕145號)文件情況的督促檢查工作,切實理順體制機制,確保“兩集中兩到位”的改革措施落實到位,不斷減少審批事項,進一步完善“批管分離”運行機制。(3月底前完成)
(2)扎實推進垂直部門職能歸并改革工作,完成工商、公安、質監、國稅、地稅、環保等6個部門職能歸并改革,具體進度安排將積極與市審管辦聯系確定。(6月底前完成)
1 2 3 4 5 6 7 8(4)圍繞行政審批各項指標居全市前列的要求,切實提高行政審批效率。一是提高即辦件比例。會同有關職能部門把一些經常發生,手續辦理簡單,流程成熟的承諾件轉化為即辦件,在現有20件的基礎上進一步提高即辦件事項數。二是壓縮承諾件的辦理時限,縮短每一個審批事項承諾時間。力爭承諾件平均辦理時限壓縮至5天以內,所有事項的實際辦理時限壓縮到1.5天以下,比平均法定時限提速達78%以上。三是提高中心窗口直接簽批辦結率。做好新一輪窗口授權工作,使窗口授權到位,行政服務中心窗口直接簽批事項占發生事項總數的65%以上。(6月底前完成)
(5)探索試行行政審批目錄制,即未納入政府公告目錄的行政事項不得開展審評工作,不斷規范行政審批權陽光運行;探索開展iso認證。(6月底前完成可行性前期調研論證)
(6)深化網上審批與電子監察系統建設。區政府各職能部門全部實行網上審批,即資料審核、領導簽批蓋章等一律實行網上辦理。(12月底前完成)
2、不斷推進行政審批服務創新。
(1)抓好審批服務標準化建設試點工作。按照市審管辦進度安排,在賓館業、金屬加工業、機動車修理業、再生資源回收業、餐飲業、洗浴業、文化娛樂業等7個行業推進行政審批標準化建設,使我區行政審批服務標準化建設走在全市前列。
(2)擴大并聯審批范圍,完善“+6”并聯審批運行機制,發揮其在服務重大項目、重點工程以及街道招商引資中的作用。
1 2 3 4 5 6 7 8(3)強化企業服務辦公室力量,繼續做好企業服務工作,加強與81890企業服務平臺對接,確保5分鐘及時響應率、辦結率、滿意率均為100%。
(4)加大服務舉措創新力度,推行“無午休”服務制度,實行“現場服務”、“跟蹤服務”、“預約服務”、“上門服務”、開通綠色通道,不斷提高服務我區重大項目建設的能力和水平。
3、不斷加強行政服務中心建設。
(1)不斷完善考核評價體系建設。建立以“四個率”(即事項進駐率、網上審批納入率、提前辦結率和群眾滿意率)為核心指標的考核評價體系,定期公布考評結果,并以書面形式上報區委、區政府以及反饋至各個部門。(3月底前)
(2)建立健全并嚴格執行企業注冊登記環節中企業歸屬和屬地落戶管理制度。
(3)加強對分中心和街道行政事務服務中心的指導。6月底前制定好分中心管理制度,從審批業務、內部管理、規范運作等方面加強管理、檢查、 指導和考核,促進分中心規范化建設。加強街道行政事務服務中心規范化建設的指導,6月底前完成相關試點工作,年底前出臺街道行政事務服務中心規范化建設的指導意見。
(三)不斷推進電子政務建設
堅持“統一規劃、統一建設、統一管理、統一應用”原則,按照 “強度整合、高度共享、深度應用”要求,以電子政務應用為導向,以構建統一的數字海曙平臺為目標,加快區域內數字化資源整合步伐,全面推進“313”工程,即基本建成三大數據庫,搭建一個統一平臺,推進三大系統建設。
1 2 3 4 5 6 7 81、基本建成自然人庫。以社區警務e超市為基礎庫,依托區電子政務網絡平臺,依靠制度化的信息交流與共享機制,由公安分局牽頭,區計生、民政、衛生、教育、勞動、房管等部門密切配合,建立一個覆蓋戶籍、婚姻、計生、教育、健康、社保、住房等信息于一體的自然人庫。(2月底前完成)
2、基本建成法人庫。由工商部門牽頭,貿易、物業、安監、街道、公安、財政、質監、國稅、地稅等部門配合,共同做好法人庫建設。(3月底前完成)
3、基本建成地理信息庫。為避免重復建設以及系統之間的沖突,全區統一采用測繪院開發的地圖,建設好地理信息庫。同時,由區府辦牽頭,城管、教育、衛生、物業、貿易等部門配合,進一步完善擴充地理信息。(4月底前完成)
4、搭建統一平臺。由信息辦牽頭,區府辦、公安分局、工商分局配合,進一步融合地理信息、自然人、法人基礎數據庫,以共建共享的方式,統籌數據資源,逐步構建集人口、法人、空間地理等基礎數據于一體的公共平臺。
5、政府管理系統建設。今明兩年主要做好 “科技促廉”系統建設。由區紀委、信息辦共同牽頭,區府辦、發改、審管、城管、公安、建設、財政、規劃、環保等部門配合,建立一個包含行政審批、行政執法、重大政府投資項目管理、公共資源交易、資產(資金)管理、請示督查辦理等內容的電子政務系統及其電子監察和績效評估系統。力爭年底前完成請示督查辦理和重大政府投資項目實時電子監察系統的建設。
1 2 3 4 5 6 7 86、城市管理系統建設。在“數字城管”系統基礎上,進一步融合公安、交警、消防、安監、衛生、工商等部門的信息設施,建立和完善信息的采集、交換、存儲和服務平臺,打造一個具有應急管理、城市管理、安全生產監管、綜治維穩、交通管理、食品安全監管等功能于一體的“大數字城管”系統。爭取在年底前完成大數字城管項目的前期調研和項目方案。
7、社會服務系統建設。重點做好海曙e生活平臺的建設。由區府辦牽頭,相關職能部門配合,在三維地理信息庫基礎上疊加政府部門、學校、醫院、景點、公園、公交、影院、酒店以及人口、法人等信息。(5月底前完成)
8、進一步完善政府網站建設。加大信息公開力度,加快政府信息錄入更新速度,提高政府信息公開質量。完善依申請公開工作規程,做好申請受理、審查、處理、答復等各個環節的具體工作,有效保障申請人合法權益。
(四)建立健全績效考評體系(4月底前完成)
積極探索獎罰分明的激勵機制,建立健全績效考評體系,不斷提升政府執行力。
1、完善區目標管理考核制度。
(1)對考核內容進行歸類整合。執行大部門考核,力求以量化考核為主,建立分類考核標準,力求考核程序簡化,減輕基層單位負擔。
(2)調整完善部分考核內容。在目標設置、內容確定上繼續加強對區重點工作的考核,加大對民生事業、人才工作和文化建設的考核力度。
(3)實行分類考核評優。按黨群線、政府線等單位或工作相近度進行分類評優,體現類別層次差異性,更具針對性和公平性??己私Y果要作為領導班子政績評價的重要依據之一,同時與單位個體考核優秀比例掛鉤,考核優勝單位給予表彰獎勵,并可提高次年的個體考核優秀比例至20%。在安全生產、綜治、計生、黨風廉政建設方面出現重大問題以及目標管理考核中被確定為較差等次的單位,其個體考核優秀比例酌情減少。
1 2 3 4 5 6 7 82、完善公務員年度考核工作。(5月底前完成)
(1)合理分配評優資源。對區管干部和其他干部分層評選,調動普通公務員的工作積極性,強化處級領導干部隊伍建設。
(2)注重公務員考核科學性。采取領導與群眾相結合,平時與定期相結合,定性與定量相結合,公務員考核與單位目標管理考核和機關效能建設相結合的考核方法,防止年度考核對實際不稱職人員遷就照顧現象。
(3)強化考核結果運用。建立健全監督反饋制度,要求實行“五公開”(考核程序公開,考核指標條件公開,優秀等次名額公開,量化測評公開,考核結果公開),確?;鶎庸珓諉T對考核工作的知情權和監督權。將考核結果作為獎懲、培訓、辭退、職務調整、工資調整的依據,提高公務員的自我完善能力。
三、工作保障
第二條基層法律服務所是依據本辦法在鄉鎮和城市街道設立的法律服務組織,是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的執業機構。
第三條基層法律服務所依照司法部規定的業務范圍和執業要求,面向基層的政府機關、群眾自治組織、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承包經營戶、個體工商戶、合伙組織以及公民提供法律服務,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維護法律的正確實施,促進社會穩定、經濟發展和法制建設。
基層法律服務所接受縣級司法行政機關或者鄉鎮、街道司法所的委托,協助開展基層司法行政工作。
第四條基層法律服務所按照事業法人體制進行管理和運作,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基層法律服務所依法自主執業,其執業活動不受干涉,其財產權益不得侵犯。
第五條司法行政機關依照本辦法對基層法律服務所進行管理和指導。
第二章設立、變更和注銷
第六條基層法律服務所的設立、變更、注銷,實行司法行政機關核準登記制度。
核準登記由地級司法行政機關負責。對直轄市范圍內的基層法律服務所進行核準登記,由直轄市司法行政機關或其授權的司法行政機關負責。
基層法律服務所獲準設立執業,須由核準登記機關頒發《基層法律服務所執業證書》。
未經司法行政機關核準登記,任何機構不得以基層法律服務所的名義開展業務。
第七條設立基層法律服務所,應當以農村的鄉鎮行政區劃為單位設立;根據需要也可以以城市的街道行政區劃為單位設立,但在一個街道行政區劃內只能設立一個法律服務所。
轄區較大、人口較多、經濟發達的鄉鎮,可以設立二個以上的法律服務所;不具備獨自建所條件的鄉鎮,可以由二個以上的毗鄰鄉鎮聯合設立法律服務所。
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以及農、林、牧、漁場的基層法律服務所的設置,按照上述原則辦理。
第八條設立基層法律服務所,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規范的名稱和章程;
(二)有三名以上符合司法部規定條件、能夠專職從業的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
(三)有固定的執業場所和必要的開辦資金。
第九條基層法律服務所只準使用一個名稱。名稱應當由以下三部分內容依次排列組成:縣級行政區劃名稱,鄉鎮、街道行政區劃名稱,法律服務所。
第十條基層法律服務所章程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一)名稱、執業場所和組建單位;
(二)本所法定代表人(主任)的職責;
(三)執業工作制度;
(四)所務管理制度;
(五)從業人員的聘用、管理辦法;
(六)財務管理制度、分配制度;
(七)停辦清算辦法;
(八)章程修改的程序;
(九)其他需載明的事項。
章程自基層法律服務所被核準設立登記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條設立鄉鎮法律服務所,由住所地的縣級司法行政機關組建,或者在縣級司法行政機關指導下,由本轄區內的鄉鎮人民政府組建。
設立城市街道法律服務所,由街道辦事處在市、區司法行政機關指導下組建。
縣級司法行政機關或者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可以組建由地方政府核撥事業編制和事業經費的基層法律服務所。
行業主管部門、社團組織、企業事業單位不得發起組建基層法律服務所;不允許個人以自愿組合方式發起組建基層法律服務所。
第十二條設立基層法律服務所,組建單位應當提交下列文件:
(一)基層法律服務所設立申請報告;
(二)章程;
(三)從業人員的名單、簡歷和執業資格證明;
(四)執業場所使用證明和開辦資金證明;
(五)核準登記機關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由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組建的,須由縣級司法行政機關出具審核意見。
第十三條地級司法行政機關應當自收到設立申請文件之日起三十日內完成審核,以書面形式作出準予設立或者不準予設立的決定。準予設立的,由核準機關辦理設立登記。
第十四條經核準登記的基層法律服務所,由核準登記機關頒發《基層法律服務所執業證書》。
《基層法律服務所執業證書》分正本和副本。正本應當懸掛于執業場所,副本用于接受查驗。執業證書不得偽造、涂改、抵押、出租、出借。
第十五條經核準登記的基層法律服務所,憑據準予設立的批件和《基層法律服務所執業證書》,刻制公章、開立銀行帳戶、申領收費許可證。
第十六條基層法律服務所根據業務需要,可以在本鄉鎮行政區域內的大中型集貿市場、經濟開發區、旅游區或者經濟發達的行政村設立業務接待站(點)。業務接待站(點)應當有固定的場所,接待業務由本所的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承辦。
基層法律服務所設立業務接待站(點),應當報經住所地的縣級司法行政機關審查同意。
第十七條基層法律服務所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執業場所,基層法律服務所分立、合并,應當由住所地的縣級司法行政機關審查同意后報請原核準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
基層法律服務所修改章程的,應當由縣級司法行政機關審查同意后報請原核準登記機關核準。
第十八條基層法律服務所停辦,應當在完成善后清算工作后,由住所地的縣級司法行政機關收繳該所的執業證書、印章、票據、案卷及有關文件,報請原核準登記機關辦理注銷登記。
基層法律服務所經核準登記后六個月內未能開業的,或者開業后停止業務活動滿一年的,視為自行停辦,由住所地的縣級司法行政機關報請原核準登記機關辦理注銷登記。
第十九條地級司法行政機關應當按年度將本地區基層法律服務所設立、變更、注銷登記的情況報省級司法行政機關備案。
第三章工作制度
第二十條基層法律服務所應當依照本辦法建立健全各項管理制度,完善工作運行機制。
第二十一條基層法律服務所設主任一名,根據需要可以設副主任?;鶎臃煞账魅?,除應具備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執業資格外,還應當有二年以上從事基層法律服務工作或者基層司法行政工作的經歷。
第二十二條基層法律服務所主任,應當經基層法律服務所民主推薦或者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提名,由縣級司法行政機關根據實際情況實行委任或者聘任。
第二十三條基層法律服務所主任為該所的法定代表人,負責管理本所行政事務和組織開展業務工作,負責向住所地的司法行政機關和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報告工作。
第二十四條基層法律服務所應當建立所務會議制度,民主管理本所重大事務。
所務會議由本所全體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組成,行使下列職權:
(一)制定本所的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
(二)制定本所的管理規章制度;
(三)審議本所的年度工作總結報告;
(四)審議本所的年度預決算報告和重大財務開支項目;
(五)審議對本所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和輔助工作人員的獎勵和處分;
(六)其他需要提交審議的重要事項。
第二十五條基層法律服務所對在本所從業的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應當實行聘用制。
基層法律服務所聘用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應當符合司法部規定的執業條件和聘用程序,辦理執業登記,領取《法律服務工作者執業證》。
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調離、辭職或被辭退、開除的,由縣級司法行政機關收回其《法律服務工作者執業證》,報請原執業登記機關予以注銷。
第二十六條基層法律服務所應當對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加強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教育,加強業務知識和技能的培訓,加強對其執業活動的檢查、監督,建立健全崗位責任、定期考核、獎勵處分、辭職辭退等管理制度。
第二十七條基層法律服務所對有違反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司法行政機關管理規定和本所章程、制度的行為或者其他違法行為的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應當根據其情節輕重,依照有關規定,給予處分。
第二十八條基層法律服務所根據工作需要可以聘用文秘、財會、行政等輔助工作人員,參照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聘用辦法進行管理。
輔助工作人員的聘用、變更情況,應當報縣級司法行政機關備案。
第二十九條基層法律服務所組織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開展業務活動,應當遵守下列要求:
(一)嚴格執行司法部關于基層法律服務業務范圍、工作原則和服務程序的規定,建立統一收案、統一委派、疑難法律事務集體討論、重要案件報告等項制度;
(二)建立對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遵守職業道德、執業紀律和服務質量、效率的檢查、監督、考評和處分制度;
(三)自覺接受委托人和社會的監督;
(四)統一收費,公開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嚴格遵守基層法律服務收費管理制度;
(五)對符合規定條件的當事人應當履行法律援助義務;
(六)建立健全基層法律服務業務檔案管理制度。
第三十條基層法律服務所的財務管理,原則上實行自收自支、獨立核算。
實行自收自支的基層法律服務所,應當單獨設立帳戶,由專人負責財務工作,建立健全會計帳目,嚴格開支范圍和審批程序,完善財務管理制度,接受財政、審計和司法行政機關的檢查監督。
尚不具備自收自支條件的基層法律服務所,可以根據當地情況分別實行全額管理或者定額、定項補助的財務管理形式。
第三十一條基層法律服務所工作人員的報酬,應當在綜合考評的基礎上,與其業務水平、工作實績和遵守職業道德、執業紀律情況掛鉤,實行按勞分配原則。
第三十二條基層法律服務所應當根據本所收支情況和實際需要,設立事業發展、社會保障和獎勵等項基金。
第三十三條基層法律服務所應當依照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障的政策和規定,為聘用的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辦理醫療保險和養老保險。
第三十四條基層法律服務所應當積極創造條件,加強辦公用房、辦公設施、辦公裝備的建設,不斷改善執業條件,提高工作效率。
第四章檢查監督
第三十五條地級司法行政機關應當每年對基層法律服務所進行年度檢查。
對基層法律服務所的年度檢查,于每年3月31日前組織進行。具體時間安排由省級司法行政機關確定。
新設立不滿六個月的基層法律服務所,可以自下一年度起接受年度檢查。
第三十六條基層法律服務所接受年度檢查,應當提交下列文件:
(一)上年度本所工作總結報告和本年度工作計劃;
(二)上年度本所財務報表;
(三)《基層法律服務所執業證書》副本;
(四)年度檢查機關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第三十七條基層法律服務所的年度檢查,由住所地的縣級司法行政機關對其提交的文件進行初審,并在出具審查意見后報送地級司法行政機關。
地級司法行政機關審核后,對具備繼續執業條件的基層法律服務所,確定為通過年度檢查,在其《基層法律服務所執業證書》副本上加蓋年度檢查合格印章。
第三十八條地級司法行政機關在年度檢查中,對有本辦法第四十二條所列行為、尚未處理的基層法律服務所,確定為暫緩通過年度檢查,并按照本辦法第四十二條至第四十五條的規定進行處理。處理完結,補辦年度檢查。
在年度檢查中,對不符合本辦法第八條規定條件的基層法律服務所,應當在縣級司法行政機關監督下,限期整改。期滿仍不能改正的,組建單位應當予以停辦,并辦理注銷手續。
第三十九條基層法律服務所的年度檢查結果,由地級司法行政機關自年度檢查工作結束后一個月內報省級司法行政機關備案。
第四十條基層法律服務所的日常執業活動和內部管理工作,由住所地的縣級司法行政機關和所在鄉鎮、街道司法所負責指導和監督。
縣級司法行政機關和鄉鎮、街道司法所可以對基層法律服務所定期進行檢查或者發現問題隨時進行檢查,可以要求基層法律服務所報告工作、說明情況、提交有關材料?;鶎臃煞账捌鋸臉I人員不得拒絕。
第四十一條各級司法行政機關對工作成績顯著、隊伍建設良好、管理制度完善的基層法律服務所,應當定期或者適時給予表彰獎勵。對事跡特別突出的,應當依照規定程序,報請省級司法行政機關或者司法部給予記功嘉獎。
第四十二條基層法律服務所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住所地縣級司法行政機關予以警告;有違法所得的,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沒收違法所得,并由地級司法行政機關處以違法所得三倍以下的罰款,但罰款數額最高不得超過三萬元:
(一)超越業務范圍的;
(二)違反業務收費管理規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自立名目亂收費的;
(三)以貶損他人、抬高自己、虛假承諾或者支付介紹費等不正當手段爭攬業務的;
(四)偽造、涂改、抵押、出租、出借本所執業證書的;
(五)未經核準登記變更本所名稱、法定代表人、執業場所和章程,擅自分立、合并或者設立業務接待站(點)的;
(六)不按規定接受年度檢查,采用弄虛作假手段騙取通過年度檢查的;
(七)違反財務管理規定,私分、挪用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處置本所資產的;
(八)聘用不具備執業資格的人員以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名義承辦業務的;
(九)放縱、包庇本所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的違法違紀行為的;
(十)內部管理混亂,導致無法正常開展業務的;
(十一)法律、法規、規章規定應予處罰的其他行為。
第四十三條司法行政機關對基層法律服務所實施行政處罰,應當依照司法部《司法行政機關行政處罰程序規定》進行。
第四十四條基層法律服務所對行政處罰不服的,可以按照《行政復議法》和司法部有關規定申請行政復議。
第四十五條司法行政機關對基層法律服務所實施行政處罰的,應當同時追究負有管理失誤責任的該所主任的責任,嚴重者予以撤職或者解聘。
第四十六條司法行政機關對基層法律服務所實施行政處罰的同時,應當責令該所限期整改。期滿仍不能改正,不宜繼續執業的,由組建單位予以停辦,報請地級司法行政機關予以注銷。
豐澤區是1997年8月經國務院批準設立的泉州市管轄的一個新區,全區總面積126.5平方公里,轄8個街道辦事處,人口49萬人,2006年全區工業總產值為241.3億元,財政總收入11.6億元。轄區內有各類企業3000多家,主要從事輕紡服裝、包袋鞋業、機械電子,樹脂工藝等行業的生產、經營活動,還有中石化汽油庫、招商石化等單位的液化氣儲存庫、鯉城物資公司的民爆物品倉庫以及200多家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經營、使用單位,安全生產監管任務艱巨。豐澤區地處于泉州市中心市區,安全生產形勢“牽一發而動全身”,安全生產監管工作責任重大。全區安全生產基礎較為薄弱。轄區企業發展總體水平還比較低,技術裝備和管理手段還比較落后,安全保障能力較差。尤其是大量的非公有制企業和小網點生產條件簡陋,安全生產投入不足,安全設施不到位,部分企業負責人和從業人員安全生產意識不強,素質不高,還有不少企業沒有建立內部安全生產自我制約機制,安全管理工作松懈。豐澤區正處于經濟發展的關鍵時期,安全生產工作中的一些基礎性、結構性、體制性矛盾比較突出,安全生產的新情況新問題不斷出現。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與安全生產密切相關的各類企業、交通工具、街居道路不斷增加,水上作業人員、外來務工人員、機動車駕駛員不斷增多,社會生產消費活動增加,人流物流量增大,給基層安全生產監管工作增加了許多新的難度。
隨著城鄉一體化進程的加快,街道辦事處安全生產監管面臨的環境已發生了很大的變化,面臨的問題越來越突出。街道辦事處處在安全生產監管工作的最前沿,但同時又是安全生產工作中的薄弱環節。一是有責無人。街道辦事處要管安全生產,但沒有機構,沒有編制,也沒有專職人員。二是有責無權無威。街道辦事處對安全生產沒有執法權,對企業存在的安全生產隱患及違法行為只能說一說,發一張整改通知書,其它的別無他法。一些安全生產的違法行為得不到及時查處,基層的安全生產監管工作經常處于無奈狀態。
隨著改革的不斷深化和經濟的持續發展,豐澤區委、區政府對全區的安全生產提出了“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減少一般事故的發生;安全生產監管工作要與經濟社會的發展相適應;安全生產監管工作要上新臺階,不斷開創新局面”的新要求。安全生產面臨的新問題、新任務、新挑戰,加強基層安全監管工作迫在眉捷,必須引起高度重視,積極探索加強基層安全生產監管工作的新路子、新方法和新途徑。安全生產的關口在基層,安全生產的重心在基層。只有這樣,才能適應市場經濟條件下強化基層安全監管職能的客觀要求。
二、加強基層安監隊伍建設,在“前沿”筑起安全生產監管的有效防線
為確保安全生產實現“關口前移、重心下移”,解決街道辦事處和社區安全生產監管力量薄弱,安全生產監管工作不到位的問題,豐澤區委和區政府進行了專題研究,于2004年8月以區政府文件出臺了《豐澤區專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人員管理意見》,并督促區安監局負責落實。
一是嚴格把關配備專職安監員。專職安監員應具備的條件是:年齡一般在45周歲以下,高中(職專)以上文化程度;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熱心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能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熟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業務;堅持原則,作風正派,辦事公道,勤政廉潔。專職安監員的配備和錄用程序是:每個街道辦事處配備5名專職安全生產監管人員,由街道辦事處在本街道工作人員中挑選推薦,報區安監局審批;每個社區配備2名專職安監員,由社區推薦,經所在街道辦事處同意后報區安監局審批。區安監局統一培訓,經考核合格錄用。目前全區共有專職安監員192名。
二是明確基層專職安監員10項工作職責。一是負責對轄區生產經營單位的日常安全生產進行監督管理;二是督促生產經營單位依法從事安全生產和經營活動,發現事故隱患應責令立即排除;超出自己職責范圍的,應立即向有關領導報告;三是參加本街道或本社區組織的安全生產大檢查;四是配合區直有關部門進行安全生產行業專項檢查或聯檢互查工作;五是參與安全生產的宣傳、咨詢、培訓及課題調研等有關活動;六是及時向領導匯報安全生產整治情況,并積極提出意見和建議;七是對群眾舉報安全生產事故隱患的來信、來電,認真受理,及時調查核實;八是參與安全事故的搶險、排險和救助工作;九是協助做好安全事故的善后工作;十是配合做好安全事故的調查工作。區安監局組織編寫了一本包括基層專職安監員10項工作職責和15個行業、工種在內的安全生產檢查項目及其內容的《安全生產檢查手冊》,專職安監員人手一冊,為基層安監員日常履行監管職責提供方便。
三是補貼裝備到位,創造有利工作條件?;鶎訉B毎脖O員每人每月享受120元的崗位補貼,全區財政補貼全年約30萬元。結合開展創建安全生產合格街道活動,改善基層安監人員的辦公條件。
四是傳幫帶多形式提高專職安監員素質。區安監局每年對專職安監員進行一次業務培訓。平時通過以會代訓,配合有關執法部門檢查、參予事故調查等具體有效形式進行傳、幫、帶,并通過在轄區企業設立安全生產聯系點,開展企業規范化管理試點,提高基層安監員的業務能力和監管水平。
五是制定了街道和社區專職安監員考核辦法,獎懲分明。區安監局每年對專職安監員進行業務考核。專職安監員如工作不主動、不能認真履行職責的;業務素質不能適合工作要求的;對安全生產監管不力,有行為的;年度業務培訓考核不合格的;年度工作考核評為不稱職的,由所在街道辦事處提出,經區安監局同意,取消其專職安監員資格,從次月起取消崗位補貼。東海、清源等街道辦事處還專門制定了街道和社區專職安監員考核辦法,獎罰并舉,有效地促進和調動專職安監員的工作積極性。近兩年來,已有12名安監員因工作不能勝任業務、考核不合格等原因被調整,32人次不同程度被扣除崗位補貼。而75人次因成績突出,分別受到街道辦事處和區政府的表彰。
通過近兩年來的探索,實踐表明:在街道和社區設立專職安監員有利于安全生產“關口前移、重心下移”,健全了基層安全監管機制,形成區、街道、社區三級監管網絡,基層一線安監隊伍得到了鞏固和加強,在“前沿”筑起安全生產監管的有效防線,促進基層監管責任的落實,全區安全生產一直保持持續穩定。
三、啟動鄉鎮(街道)安辦委托行政執法,全面推進安全生產監管工作“關口前移、重心下移”
2006年3月份,福建省政府下發了《關于同意委托鄉鎮(街道)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機構行使部分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行政執法權的批復》,由省安監局和省政府法制辦聯合下發通知,委托鄉鎮(街道)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機構行使部分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行政執法權。2006年底,市政府下發《泉州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鄉鎮(街道)安全生產監管工作的通知》文件。今年3月底,豐澤區政府提出加強街道辦事處安全生產工作的具體意見,決定在各街道設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機構,進一步強化全區街道安全生產管理職能,推進街道安全生產工作有序開展。區安監局在原有的建設基層安監隊伍工作經驗的基礎上,經過不到1個月的緊張協調和細致周密工作有序推進,促成相關工作落實到位。4月18日,豐澤區召開各街道安全生產分管領導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辦公室主任會議,全區安全生產行政委托執法正式啟動,區安監局楊烏錫局長分別與8個街道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辦公室主任在《泉州市豐澤區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委托書》上簽字并受牌。
1、在各街道內設機構“社會事務辦公室”加掛“泉州市豐澤區××街道辦事處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辦公室”牌子(所需人員編制在各街道現有行政編制數內調劑解決),履行對本街道行政區域內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能,行使省政府閩政文[2006]106號和市政府泉政文[2006]475號文件規定的4項委托執法職能的行政執法權,業務上接受區安監局的指導。區安監局統一為各街道辦事處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辦公室制牌和刻制印章,還制定《泉州市豐澤區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委托書》,就委托雙方名稱、委托執法范圍、委托執法權限、委托和受委托雙方法律責任、委托期限、委托調整等事項一一作了明確。
2、街道安全生產執法人員保持相對穩定,對已取得委托執法資格的人員,如無特殊情況一般不予調整;同時按要求調整充實一批能力強、素質高、有執法資格的專職安監員。
3、為各街道安監辦配備一部工作用車,所需資金由區財政補助每輛3萬元,不足部分由各街道自行解決。工作用車以安全檢查為主,統一標志、統一管理。各街道辦事處為“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辦公室”提供必要的工作經費。區安監局加強對街道“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辦公室”的業務指導,并對各街道購置的安監專用車輛進行統一驗收。
4、泉秀街道辦事處安監員于5月25日安全生產檢查中,發現轄區的一家企業存在消防通道堵塞等安全隱患,對其開出《整改通知書》責令其限期整改。5月28日,組織復查發現該企業存在的隱患均未整改,未執行安全生產指令。依據《安全生產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辦法》第38條和第16條的相關規定,按照簡易程序對該企業開出警告并處500元人民幣的當場處罰決定書。
四、調研體會
豐澤區安監局能在較短時間內,使加強基層安監隊伍建設和啟動委托鄉鎮(街道)安全生產行政執法相關工作落到實處,并取得一定實效。對其實踐,體會有三:
doi : 10 . 3969 / j . issn . 1673 - 0194 . 2013 . 22. 040
[中圖分類號] D630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1673 - 0194(2013)22- 0064- 02
截止今年5月份,崇安區已實現22個部門668項行政權力在網上公開透明運行,累計運行量突破4萬件(含專網量),同時選擇有條件的街道先行先試,有序推進街道行政權力(便民服務)網上運行,將在2013年實現區、街道兩級聯網運行全覆蓋,為無錫市行政權力網上公開透明運行工作走在全省前列作出了積極貢獻,為進一步加強黨風廉政建設積累了經驗。
1 主要做法
1.1 建立健全組織領導制度
專門成立區行政權力網上公開透明運行工作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全面負責全區行政權力網上公開透明運行的綜合協調、業務指導、監督檢查和經驗推廣等工作。基本建成后,區委、區政府又在區中心增掛了“區行政權力網上公開透明運行管理辦公室”牌子,負責日常運行和管理工作,并要求各運行部門內部工作責任“四員到位”,即政策法規人員、紀檢監察人員、系統管理人員、各類業務辦理人員的工作要求、崗位責任明確落實到位,確保行政權力網上公開透明,運行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1.2 建立健全聯動推廣制度
區領導多次在關鍵節點和重點環節上,提出明確要求和目標,協調解決有關問題。區行政權力網上公開透明運行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聯動分析研究工作推進實施中的有關情況和問題,及時提出具體可行的工作部署、推進意見和問題解決方案,并采取現場指導和集中學習的方式,對相關工作人員開展信息系統業務培訓。區各職能部門積極配合,推動部門和事項的網上運行率得到了穩步提高,每年都順利通過市政府的月度檢查、季度考評和年度考核。合理選擇信息化建設基礎扎實,實際業務操作典型的廣益街道作為試點,探索推進了街道行政權力(便民服務)網上運行。
1.3 建立健全運行管理制度
先后制定出臺《崇安區行政權力網上公開透明運行管理暫行辦法》、《崇安區行政權力網上公開透明運行管理制度》、《崇安區行政權力網上公開透明運行申報行政權力事項暫停行使辦法》等一系列規范性制度,明確要求各街道、各部門,凡是屬于網上公開透明運行的行政權力事項,只要實際行使該項權力,就必須直接在網上運行,堅決杜絕網下運行、網上登記,甚至不上網登記的現象,逐步推動解決行政權力網上、網下“雙軌”運行的狀況。
1.4 建立健全監督考核制度
實施行政權力網上公開透明運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檢查,將各街道、各部門行政權力網上公開透明運行工作情況,納入機關作風與效能考核內容,充分發揮制度的約束作用。區紀檢監察部門、法制部門充分發揮電子監察系統、法制監督系統的作用,對行政權力網上運行情況進行實時監察監督,并及時通報情況,限期整改到位,切實保障權力在陽光下有序運行。
2 取得成效
2.1 權力事項標準化
全面清理審核各街道、各部門的行政權力(便民服務)事項,該廢止的廢止,該保留的保留,同時統一分類編碼、查找法律依據、明確實施主體,并報區法制部門審核確認后,按照“事項名稱、承諾時限、受理機關、監督電話、實施主體、申請材料、收費標準、法律依據、公示流程”的統一格式,編制了行政職權目錄,避免了權力公開的隨意性。目前,我區各部門共清理審核確定行政權力事項累計668項,其中行政許可81項、行政處罰508項、行政強制11項、行政征收2項和其他權力66項。
2.2 權力內容公開化
在區政府門戶網站建設相應的“網上政務大廳”,主動、全面公開了清理審核確定后的所有行政權力事項的靜態要素信息。遵循合法、及時、準確、便民的原則,將所有668項行政權力事項的運行過程、結果等動態信息也都完整公開,讓社會各界更好地了解了行政權力運行、更廣泛地參與了政府管理,受到了普遍認可和歡迎。
2.3 權力運行透明化
在梳理、固化每個行政權力行使流程的基礎上,行政權力運行崗位的廣大黨員干部做到完全按照流程在網上審核材料、填寫意見、制作文書、作出決定。整個行政權力的運行流程完全透明,企業群眾可以清楚地知道“現在辦到了哪一步,下面要辦哪一步,還有多長時間可以辦完”,有效防止了權力濫用和行使過程中的不規范行為。
2.4 權力監督自動化
將每一項行政權力運行的前提條件、時限要求等編入權力運行標準庫,實時與某項實際的權力運行狀態相比對,一旦實際狀態與標準庫不匹配,就啟動預警功能,自動提醒工作人員處理,并同步告知監察人員。應用“流程合法性檢查、材料完整性自動審查、各崗位操作痕跡自動保留”等功能,實現了全流程、全業務、全覆蓋的電子監督,努力從源頭上防治腐敗。
3 工作思考
3.1 完善制度體系
經過幾年的發展,我區在深化行政權力網上公開透明運行中加強黨風廉政建設,正從推動上網、要求運行的基礎階段,逐步向提升水平、深度應用、擴大成效的階段過渡。這些都要求我們在發揮已有制度作用的基礎上,進一步創新和完善,從黨風廉政建設的實際出發,及時制定一些新的制度,如制定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民主監督評議制度,制定健全考核獎懲結果運用制度等。
3.2 強化制度執行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執行。需通過形式多樣的學習、宣傳、教育、培訓、競賽等活動,使全體黨員干部真正領會深化行政權力網上公開透明運行、加強黨風廉政建設的制度精神,全面知曉制度內容,不斷增強制度意識,牢固樹立嚴格按制度辦事的觀念,養成自覺執行制度的習慣,切實增強黨風廉政建設的內生動力。
3.3 維護制度權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