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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i : 10 . 3969 / j . issn . 1673 - 0194 . 2014 . 23. 020
[中圖分類號] F275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1673 - 0194(2014)23- 0032- 02
稅務籌劃的主要方法有稅負比較法、凈利潤法和凈現金流量法。
(1)稅負比較法。指通過計算不同稅務籌劃方案的稅負金額進行比較,綜合稅負較小的為較好方案。優點是直觀、簡單,通過企業繳納稅額的大小直接可以判斷,缺點是往往以偏概全,造成籌劃錯誤,因為影響企業經濟利益的因素通常不只是稅負因素。
(2)凈利潤法。指通過計算不同稅務籌劃方案的凈利潤金額進行比較,凈利潤較大的為較好方案。優點是考慮因素比較全面,不容易造成以偏概全的錯誤,缺點是計算量比較大,過程比較繁瑣。
(3)凈現金流量法。指通過計算不同稅務籌劃方案的凈現金流量進行比較,凈現金流量較大的為較好方案。優點是考慮資金時間價值,適合籌劃方案影響時間較長的情形,且考慮因素比較全面,不容易造成以偏概全的錯誤,缺點是理解和計算都具有一定難度。
2 典型案例分析
華誠致信有限公司主要業務為財稅管理咨詢和文化用品銷售,為增值稅納稅人,預計年營業額為30萬元,年購進商品金額預計為20萬元,都是從一般納稅人處采購商品,可以抵扣17%的進項稅額。由于企業主要從事財稅咨詢類工作,具有較高的會計核算水平,因此企業可以自由選擇成為一般納稅人或小規模納稅人。請判斷該企業選擇何種納稅人身份比較合適。以上金額均為不含稅金額。為簡化問題,僅考慮增值稅,不考慮城建稅、教育費附加等其他稅費。
(1)如果用稅負比較法分析,則:
選用一般納稅人需要繳納增值稅=30×17%-20×17%=1.7萬元
選用小規模納稅人需要繳納增值稅=30×3%=0.9萬元
后者繳納增值稅低于前者,應該選擇小規模納稅人身份。
(2)如果用凈利潤法,則:
選用一般納稅人時利潤總額=30-20=10萬元
選用小規模納稅人時利潤總額=30-20×(1+17%)=6.6萬元
因為小規模納稅人不能抵扣進項稅額,故進項稅額計入采購成本。
前者利潤高于后者,應該選擇一般納稅人身份。
(3)如果用凈現金流量法,則:
選用一般納稅人時凈現金流量=現金流入量-現金流出量=30×(1+17%)-20×(1+17%)-1.7=10萬元
選用小規模納稅人時凈現金流量=現金流入量-現金流出量=30×(1+3%)-20×(1+17%)-0.9=6.6萬元
可以看出,使用凈利潤法和凈現金流量法得到的結果是完全一致的,也是正確結果,而使用稅負比較法卻得出相反的結果。采用稅負比較法錯誤的關鍵原因是影響企業經濟利益的因素除了稅負因素外還有其他因素,而稅負比較法只是考慮了稅負因素從而造成以偏概全,這也是初級稅務籌劃人員最容易犯的錯誤。首先,含稅收入不同。雖然不含稅收入都是30萬元,但一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的稅率不同,因而折算為含稅收入后是不同的,也意味著企業現金流入量是不同的。其次,營業成本是不同的。雖然不含稅和含稅購進金額都是相同的,但一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的營業成本卻不同,前者的營業成本為20萬元,后者的營業成本為23.4萬元,這將直接導致企業利潤不同。因此除了增值稅因素以外,含稅收入、營業成本等其他因素也對企業經濟利益產生了影響。
3 稅務籌劃方法的具體適用條件
3.1 涉及增值稅的稅務籌劃
凈現金流量=現金流入量-現金流出量=含稅收入-含稅購進成本-增值稅-城建稅及附加-其他支出=含稅收入-含稅購進成本-增值稅-城建稅及附加-其他支出
由于增值稅是價外稅,因此存在含稅收入與不含稅收入、含稅購進成本與不含稅購進成本之分。城建稅和教育費附加,是以繳納的增值稅額為基礎計算的,與增值稅額相比很小。若不考慮權責發生制與收付實現制之間的差異,以及假設不含稅購進成本等于營業成本,則利潤額等于凈現金流量。從上述公式可以看出,涉及增值稅的稅務籌劃在僅僅考慮增值稅稅負大小時,其前提條件應該是不同方案下的含稅收入和含稅購進成本都是相同的。結合上述案例分析,作為一般納稅人身份時的含稅收入為35.1萬元,而作為小規模納稅人身份時的含稅收入為30.9萬元,由于兩種身份下的含稅收入是不同的,因此不能采用稅負比較法進行判斷。
3.2 涉及營業稅的稅務籌劃(消費稅原理相同)
凈現金流量=現金流入量-現金流出量=營業收入-購進成本-營業稅-城建稅及附加-其他支出=營業收入-購進成本-營業稅-城建稅及附加-其他支出
營業稅是價內稅,因此不存在含稅收入與不含稅收入、含稅購進成本與不含稅購進成本之分。城建稅和教育費附加,是以繳納的營業稅額為基礎計算出的,與營業稅額相比很小。另外若不考慮權責發生制和收付實現制之間的差異,以及假設購進成本等于營業成本,則利潤額也等于凈現金流量。從上述公式可以看出,涉及營業稅或消費稅的稅務籌劃在僅僅考慮稅負大小時,其前提條件應該是不同方案下的營業收入和購進成本都是相同的。
總的來說,在進行流轉稅稅務籌劃時,使用凈利潤法和凈現金流量法在一般情況下都是適用的,但當稅務籌劃方案對企業影響時間較長,一般在一年以上時,則需要考慮資金的時間價值,此時使用凈現金流量法進行分析會較好。另外稅務籌劃是否可行,除了考慮企業有形收益和有形成本外,更要考慮無形收益和無形成本,需要定量和定性綜合分析。
我國稅務籌劃的興起和發展,是納稅人觀念更新的產物,也是適應市場經濟的需要以及同國際接軌的體現。在競爭日趨激烈的現代經濟社會中,隨著企業的發展壯大和利潤的增加,經營、投資、理財、分配活動必然越來越復雜,每一個時期都需要規劃,稅務籌劃的重要性也愈加明顯。
所謂稅務籌劃,是指企業在國家法律允許的范圍內,對國家提供的多種納稅方案,根據企業自身的情況在法律許可的范圍內本著合理降低納稅人的稅收負擔進行選擇,從而使企業的利益達到最大化。稅務籌劃在減輕稅收負擔、獲取資金時間價值、實現涉稅零風險、追求經濟效益最大化和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等方面具有重要意義。
一、針對企業所在地的稅收優惠政策開展適合的稅務籌劃
企業所得稅納稅額度的一個重要因素就是企業所在地的稅率。企業要想有效地降低納稅額度,就要充分考慮到國家對某些產業項目和產品出臺的稅收優惠政策。企業積極跟隨國家的稅收優惠調整產業結構,享受優惠政策,這種籌劃方式就是稅率籌劃。所以在稅基一定的情況下,有效地掌握稅率籌劃的方法能夠降低企業納稅額度,企業可以根據這個原則,根據自身情況選擇低稅率行業投資來達到降低納稅額度的目的。
(一)通過轉移定價進行稅務籌劃?,F在有些大型集團公司都在通過轉移定價的方式進行稅務籌劃,通過轉移定價進行稅務籌劃是指在有經濟聯系的企業之間以非正常的價格進行交易,這樣做的目的是為了均攤利潤或者轉移利潤,從而實現企業利潤最大化的目的。這種轉移定價的行為在母子公司和總分公司之間運用非常普遍,一般是通過對人力物資、無形資產等的互惠均攤等途徑實現。
(二)籌劃低稅率,降低納稅額度。為了國內經濟都能夠均衡快速的發展,我國政府對于一些特殊行業地區等都制定了一系列的優惠稅收政策來引導投資人的投資方向。在我國實行的企業所得稅法當中,也規定了比如國家重點扶持項目等公共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環境保護項目、節能節水項目的納稅優惠政策,有的政策規定前幾年免征所得稅,從第幾年到第幾年減半征收等優惠政策,企業如果可以根據自身情況合理利用這些低稅率項目發展生產,就能夠達到減輕稅收負擔的作用。
(三)對應納稅額的籌劃措施。企業可以通過直接減少應納稅額度的方式來減輕企業的負稅壓力或者接觸納稅義務,國家的宏觀經濟政策中制定了一系列的減免稅額的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比如企業如果購置并使用符合規定的環保節能設備等,可以按設備投資額的10%抵免當前的企業所得稅納稅額度,而且如果抵免額度不及設備投資10%的,還可以把剩余份額轉移到下年度結算。企業應當積極響應國家的宏觀調控政策,置辦符合標準的機器設備,不但可以改善企業的生產力水平和企業管理水平,還可以有效地降低所得稅繳納額度,是一個一舉兩得的好辦法,但要注意的是結轉期不得超過5個納稅年度。
二、針對不同的內部核算方法開展適合的稅務籌劃
(一)存貨計價方法的選擇。不同的計價方法,對結轉當期銷售成本的數額會有所不同,期末存貨的大小,與銷貨成本的高低成反比,從而影響企業當期應納稅利潤數額的確定,主要表現在以下四個方面:①期末存貨如果計價過低,當期利潤可能因此而相應減少;②期末存貨計價過高,當期利潤可能因此而相應增加;③期初存貨計價過低,當期利潤可能因此而相應增加;④期初存貨如果計價過高,當期利潤可能因此而相應減少。企業應根據自身所處的不同納稅期以及盈虧的不同情況選擇不同的存貨計價方法,使得成本費用的抵稅效應得到最充分的發揮。如,先進先出法適用于市場價格普遍處于下降趨勢,可使期末存貨價值較低,增加當期銷貨成本,減少當期應納稅所得額,延緩納稅時間在企業普遍感到流動資金緊張時,延緩納稅無疑是從國家獲取一筆無息貸款,有利于企業資金周轉在通貨膨脹情況下,先進先出法會虛增利潤,增加企業的稅收負擔,則不宜采用。
(二)固定資產折舊方法的選擇。最常用的折舊方法有直線法、工作量法、年數總和法和雙倍余額遞減法等。運用不同的折舊方法計算出來的折舊額在量上不一致,分攤各期的成本也存在差異,影響各期營業成本和利潤。這一差異為稅務籌劃提供了可能。企業在選擇折舊方法時應盡量使本期成本最大化。在稅率穩定時,盡量使用符合稅法要求允許使用雙倍余額遞減法、年數總和法折舊方法的固定資產,以使企業前期會計利潤發生后移,使所得稅繳納延遲,從而節約財務利息。
(三)利用費用扣除標準的選擇。費用列支是應納稅所得額的遞減因素在稅法允許的范圍內,應盡可能多地列支當期費用,減少應繳納的所得稅,合法遞延納稅時間來獲得稅收利益。允許據實全部扣除的費用可以全部得到補償,可使企業合理減少利潤,企業應將這些費用列足用夠。對于稅法有比例限額的費用應盡量不要超過限額,限額以內的部分充分列支;超額的部分,稅法不允許在稅前扣除,要并入利潤納稅。因此,要注意各項費用的節稅點的控制。
企業進行納稅籌劃的手段多種多樣,企業可以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選擇適合的方法進行稅務籌劃工作,但是所構想的稅務籌劃方案是否符合國家規定還是要根據稅務機關對納稅人籌劃方案的審查而定。符合國家法律規定是企業進行稅務籌劃的最高標準和最基本原則,所以不管企業稅務籌劃的方法多么高明,如果一旦被稅務機關認定為違法,那么稅務籌劃不僅不能實行,連同企業也會被稅務機關處以重罰,付出沉重代價。所以那種不顧實際情況,為了避稅而避稅的做法,只是一廂情愿而已,任何籌劃方式都要以法律允許為原則,否則結果肯定會適得其反。
[中圖分類號]F275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5-6432(2012)31-0094-02
隨著我國市場經濟的不斷發展,稅收已經普及到經濟社會的各個領域,作為企業納稅人都有減輕稅負的動機,以最小的投入獲取比較好的產出,這是企業進行稅務籌劃的主要出發點。本文主要就中小企業的稅務籌劃進行了分析,對中小企業稅收籌劃的目標以及優化中小企業稅收籌劃的方法給予了分析,以期提升我國中小企業的稅收籌劃水平。
1 稅務籌劃的概念
稅務籌劃又被稱作是納稅籌劃,其本質是納稅人為了維護自己的權益,在法律范圍內,通過對理財活動、經營活動的事先活動與安排以達到減少納稅額度的目的,是通過納稅合理規避從而達到利益最大化的一種經濟行為。稅務籌劃的主要特點是它是一項事前行為,具有一定的預見性、長期性以及合法性等特點。
稅務籌劃產生的主要原因是經濟利益的最大化,這是資本的本質所必需的。稅務是企業日常的一種支出行為,作為企業肯定希望越少越好,減輕企業的稅務是企業最為直接的稅務籌劃動力。
2 中小企業進行稅務籌劃的現狀分析
隨著稅務籌劃在很多大型跨國公司企業的普遍使用,已經使得國內很多中小企業對于稅務籌劃越來越重視。但在進行稅務籌劃過程中,也要樹立起風險意識,從而避免出現偷稅漏稅,難以實現稅務籌劃的問題。稅務籌劃在西方已有很長的歷史,而在中國很多中小企業卻才剛開始進行稅務籌劃方面的嘗試。
減輕稅務負擔是中小企業進行稅務籌劃的主要目標。企業作為納稅人,最大化的減少納稅額度,追求自身經濟利益是其永恒的目標。中小企業需要自我發展,通過生產經營活動獲取經濟利益,從而保證企業的健康發展。要實現企業經濟利益的最大化,一方面靠收入擴大,而另一方面則靠的是成本降低。稅務成本可以看做是企業的一項開支,企業減輕稅務有利于實現經濟利益的最大化。
3 我國中小企業稅務籌劃的常用方法
3.1 事前稅務籌劃
企業稅務籌劃的事前籌劃是在進行投資新項目或者是企業成立之初所進行的稅務籌劃。進行事前籌劃側重對稅務的預見性,主要需要了解企業的成產經營的情況、資金的構成以及企業產品和人員情況,當然最重要是要了解企業可能享受到的一些稅務優惠以及企業可能涉及的一些稅種。如對于印花稅的籌劃,很多企業認為印花稅的金額小,對印花稅不夠重視。印花稅是按照基本公積和實收資本的額度來進行收取的。所以企業在注冊其公司的時候,只要可以達到公司法規定的最低額度就達到了籌劃的目的,既可以減少印花稅的稅額,還可以降低負有限責任的風險。
固定資產的折舊方面,一般企業會盡可能的采取加速折舊法。這樣可以使企業在固定資產的投資盡快收回,從而降低資產投資的風險;在進行增值稅籌劃的時候,進行稅額的入賬時間和數額直接影響到了當期的納稅額。這就要求企業在支付貨款的時候盡早取得進項稅發票。以便使得進項稅額可以足額扣除。對于有進出口權的企業應該盡力擴大出口的銷售額,出口的部分有可能享受“免抵退”或者零稅率的國家政策,可以增加企業的稅后收益。在進行企業員工的個人所得稅籌劃時,企業應該將員工的工資與獎金進行各個月份的平均發放,以避免出現超過額定限額而增加不必要的稅額。
3.2 事中稅務籌劃
事中的稅務籌劃發生在企業生產經營的過程中,隨著市場的變化,企業經營方面也會發生各種調整,此時同樣涉及稅務籌劃,此時的稅務籌劃主要是對事前的稅務籌劃進行補救性措施以減少稅負,此時需重點注意成本的籌劃,在會計計算方法上,對于可以享受優惠政策的與不能享受稅務優惠的產品區別開,不能混合進行銷售成本計算。對外投資方面,如果不需要控股的,要考慮投資的比率。低于20%的可采用成本法,成本法不需要按期調整,所以可以遞延納稅。
4 中小企業在進行稅務籌劃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方面中小企業的管理層對稅務籌劃不夠重視,對稅務籌劃以及稅務籌劃的作用認識不足,這為中小企業進行籌劃增加了很多不確定性和風險。另一方面,國家稅務政策的變化也是企業進行稅務籌劃的風險之一,由于稅務籌劃主要發生在事前,中途如遇國家稅務政策的調整,很容易使原先合法的稅務措施變得違法。另外企業對自身稅務籌劃的目的不夠明確也是導致企業稅務籌劃產生風險的重要方面。
5 改進中小企業稅務籌劃的對策分析
5.1 正確認識中小企業稅務籌劃的目標
稅務籌劃的目標是在一定的條件下,進而追求稅后利潤的最大化,從而實現企業的利益最大化和企業財務目標。作為中小企業,稅務籌劃的目標是減少稅務,實現經濟利益最大化,因此中小企業在進行稅務籌劃的過程中,一定要樹立起來風險意識。認真分析各種風險可能產生的不利因素,從而采取積極有效的預防措施,從而避免陷入偷稅漏稅,觸犯國家法律,達到實現中小企業進行稅務籌劃的最終目標。
5.2 選擇有效的稅務籌劃方法
稅務籌劃是在稅法允許的范疇之內,以實現稅后利潤最大化作為目標。那么中小企業首先要做的就是要選選擇低稅負的方案。一般選擇低稅負的方案可以選擇稅基最小、適用稅率最小以及減稅最大化等內容。另外可以進行投資地區的選擇,不同地區的稅率政策會有所不同,企業在進行對外投資的時候,需要考慮適合投資區域的稅務政策的內容。最后,在稅法所允許的范疇內,應該選擇遞延納稅,從而有利于企業資金的合理使用。遞延納稅一般包含申請延緩納稅以及遞延稅基兩個方面。另外在會計準則的范疇內實現低稅負的最優方案,如選擇在費用的分攤方法以及固定資產折舊的計提方法等方面做出最優選擇。
5.3 注重籌劃人才的培養建設
企業稅務籌劃是一項高層次的系統工程和理財活動,這就要求稅務籌劃人員不僅僅要具備會計方面的知識,還需要具備金融、投資等方面的專業知識。中小企業由于受制于規模等方面的限制,人才隊伍不夠健全,很多工作不能獨立完成,這種情況下,可以請稅務籌劃的專家來進行企業的稅務籌劃,以此來提高企業稅務籌劃的規范性與合理性。同時企業自身也要加強企業會計人員培養,從而提升自己籌劃隊伍的建設水平。
5.4 優化企業稅務籌劃的環境
中小企業應該正確樹立依法納稅的理念,這個是進行稅務籌劃的先決條件。同時要依法進行財會會計憑證,賬冊報表的設立,這是企業進行稅務籌劃的前提條件,因此中小企業首先要規范會計基礎工作,為進行稅務籌劃打下牢靠的基礎環境。另外企業在進行稅務籌劃的過程中,要注意遵循成本效益的原則,以保證企業稅務籌劃目標能夠實現。在進行稅務籌劃時,只有充分的考慮到了稅務籌劃的成本,這一項稅務籌劃的方案才是合理和可接受的,只有當稅務籌劃的成本低于所得的收益的時候,這項稅務籌劃的方案才是可以被接受的。一項成功的稅務籌劃方案必然是多種方法合理優化的結果,其選擇的標準是在企業稅負相對小的情況下,實現企業整體利益的最大化。
6 結 論
總之,稅務籌劃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涉及面極廣,是一個理論與實踐并重的專門領域。稅務籌劃對企業的健康發展和國民經濟的繁榮都具有積極的意義,理應引起企業和國家的高度重視,希望廣大企業在正確引導、正確使用這項經濟手段的過程中,更加合理地減少稅負,避免風險,使企業更好地贏利。
參考文獻:
[1]靳麗萍.稅務籌劃在科技型企業財務管理中的應用[J].山西財稅,2009(12).
稅收是國家財政收入的主要來源。依法治稅是依法治國的主要內容之一。由于稅收具有無償性、固定性和強制性的特點。納稅人往往會通過各種手段如:節稅、避稅、偷逃稅等來減輕自己的稅負,實現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其結果卻大相徑庭。所以,要怎樣進行合理的稅務籌劃,是當今企業面臨的重要問題。稅務籌劃是指在符合立法精神的前提下,納稅人利用稅法的特定條款和規定,并借助一定的方法和技術,通過對尚未發生或已發生的應稅行為進行合理的籌劃和安排,從而實現降低納稅成本和納稅風險的活動。
一、企業開展稅務籌劃的必然性及現實意義
(一)市場經濟條件下,稅務籌劃是納稅人的必然選擇
市場經濟的特征之一就是競爭,企業要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立于不敗之地,必須對企業的生產經營進行全方位、多層次的運籌,其中國家與企業之間的利益分配關系即國家要依法征稅,企業要依法納稅,是企業經營籌劃的重點。其原因在于:
1.由于稅收具有無償性的特點,稅款支付是資金的凈流出,企業的稅后利潤與稅額互為增減。因而,無論納稅多么正當合理,怎樣“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對企業來講畢竟是既得收益的一種喪失。如何在不違反稅法而又充分利用稅收的各種優惠政策條件下,預先調整企業的經營行為,以達到合法地節約稅負支出,對企業的生產經營成果影響舉足輕重。
2.隨著改革開放的加深,大量外資涌入,由于外資企業大都有著強烈的稅務籌劃意識和能力,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我國企業為維護自身權益,增強競爭力而進行稅收籌劃的需求。
3.隨著稅收征管制度的不斷完善,國家對偷、漏稅等行為的打擊力度增強。如果采用偷、騙、欠等違法手段來減少應納稅款,納稅人不但要承擔稅法制裁的風險,而且還將影響企業的聲譽,對企業正常的生產經營產生負面影響。企業不得不轉而用合法又合理的手段來實現在不觸犯稅法的情況下稅負最小化。稅務籌劃,成為納稅人的必然選擇。
(二)現行稅制為企業稅務籌劃提供了廣闊的空間
在我國現階段所實行的復稅制中,稅收政策差別普遍存在:既有體現政策引導的激勵性稅收政策(如出口退稅)、限制性稅收政策(如特殊消費品的高消費稅);又有體現特定減免的照顧性稅收政策(如自然災害減免等)以及涉外活動中的維權性稅收政策(如稅收抵免及關稅的互惠)等。而且由于立法技術上的原因,企業在繳納稅種的選擇上并不是唯一的,即便同一個稅種,其稅制要素的規定也不單一,不同的處理方法將形成不同的納稅方案。由稅收政策的這些差別所帶來的選擇性,為我國企業理財活動中開展稅務籌劃提供了較為廣闊的空間。
(三)開展稅務籌劃是市場經濟下企業的一項合法權益
對企業來說,依法納稅是其應盡的義務,而通過合法途徑進行稅收籌劃以達到減輕稅負的目的,維護自身的資產、收益,亦是其應當享受的最重要、最正當的權利。鼓勵企業依法納稅、遵守稅法的最明智的辦法是讓企業充分享受其應有的權利,包括稅務籌劃。
(四)企業開展稅務籌劃對財務管理意義重大
企業開展稅務籌劃是以符合稅收政策導向為前提的,不僅有利于正確發揮稅收杠桿的調節作用,而且對于在市場經濟中追求效益最大化的我國企業而言,在財務管理活動中開展稅務籌劃工作,尤其具有深遠的現實意義。
其一,有利于提高企業財務管理水平,增強企業競爭力。資金、成本和利潤是企業經營管理和會計管理的三要素。稅收籌劃作為企業理財的一個重要領域,是圍繞資金運動展開的,目的是使企業整體利益最大化。首先,企業在進行各項財務決策之前,進行細致合理的稅收籌劃有利于規范其行為,制定出正確的決策,使整個企業的經營、投資行為合理、合法,財務活動健康有序運行,經營活動實現良性循環;其次,籌劃活動有利于促使企業精打細算、節約支出、減少浪費,從而提高經營管理水平和企業經濟效益;第三,稅收籌劃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稅收的法規、政策在一定時期內有其一定的適用性、相對的規范性和嚴密性。企業要達到合法“節稅”的目的,必須依靠加強自身的經營管理、財務核算和財務管理,只有如此,才能使籌劃的方案得到最好實現。因此,開展稅務籌劃也有利于規范企業會計核算行為,加強財務核算尤其是成本核算和財務管理,促進企業加強經營管理。
其二,有助于企業財務管理目標的實現。企業是以營利為目標的組織,追求稅后利潤成為企業財務管理所追求的目標。企業增加利潤的方式有兩種:一是提高效益;二是減輕稅負。稅務籌劃正是在減輕稅負、追求稅后利潤的動機下產生的,通過企業成功的稅務籌劃,可以在投資一定的情況下,為企業帶來不少“節稅”效果,更好地實現財務管理的目標。此外,節稅籌劃,有助于企業在資金調度上受益,無形中增加了企業的資金來源,使企業資金調度更加靈活。
二、新企業所得稅法下的納稅籌劃
(一)根據企業類型的籌劃
要充分利用企業類型進行稅務籌劃,如處于小型微利企業臨界點的企業應盡量往小型微利企業界定標準靠攏,以使用20%的稅率。對于現有將高新技術僅作為部門核算的公司,應將高新技術業務剝離出來,建立獨立的高新技術企業以適用新的優惠稅率。另外,設立創業投資企業,可享受70%投資款低免應納稅所得額的優惠政策。
(二)利用稅收優惠進行納稅籌劃
稅收優惠是指稅法對某些納稅人和征稅對象給與鼓勵進行稅務籌劃,是最常規也是最合法籌劃方法,具有很大的籌劃空間。首先,積極進行創業投資企業的認定。企業應充分把握新稅法實施細則中的對創業投資企業的認定條件,及時進行相關調整,享受稅收優惠照顧。其次,企業購置用于環境保護、節能節水、安全生產等專用設備的投資額,應把握住專用設備的認定并留存證明,以便享受稅額抵免的優惠。再次,進行國家重點扶持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實現15%低優惠稅率。最后,企業綜合利用資源,生產符合國家產業政策規定的產品所取得收入,可以在計算納稅所得額時減計收入。
(三)企業注冊地選擇的籌劃
新稅法規定,居民企業以企業登記注冊地為納稅地點,居民企業設立不具有法人資格的營業機構的,應當匯總計算并繳納企業所得稅。根據國務院實施西部大開發有關文件精神,西部的開發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至少在規定期限內還將繼續執行。此外,新稅法對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內的高新技術企業,以及經濟特區和上海浦東新區減按15%的稅率征收所得稅。新的稅法對其給予了一定的過渡性優惠政策。因此,新辦企業可以利用這些優惠政策,在這些地區注冊設立國家需要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享受過渡性優惠,或在西部大開發地區成立國家鼓勵發展的企業,繼續享受所得稅優惠。
(四)利用稅前扣除項目的籌劃
稅前扣除主要是指成本、費用的扣除。新稅法規定:企業實際發生的與取得收入有關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費用、稅金、損失和其它支出,準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企業發生的公益性捐贈支出,在年度利潤總額12%以內的部分,準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企業需要準確把握稅法的規定,建立完善的財務管理制度,才能順利實現成本費用的最大化扣除。同時,新稅法規定以公司法人為基本納稅單位,不具備法人資格的機構不是獨立納稅人。企業把設立在各地的子公司改變成分子公司,使其失去獨立納稅資格,就可以由總公司匯總繳納企業所得稅,達到以虧抵盈總體少繳的籌劃目的。
稅收籌劃是一門綜合性較強、專業性要求較高的學科與技術行為,是在稅法規定范圍內,通過對經營、投資、理財等活動的事先籌劃和安排,盡可能的獲得“節約稅收支付”的稅收利益,要求籌劃人員不僅要具有豐富的執業經驗,還要掌握眾多的理論知識。要推進稅收籌劃在我國的發展,政府部門要進一步規范稅收法律法規,正確引導宣傳稅收籌劃工作,企業要充分稅收籌劃在企業生產經營活動中的重要意義,同時政府與稅務機關還應注重對稅收籌劃專業人才的培養和稅務機構的規范與扶持。
參考文獻:
[1]計金標.財政與稅收[M].北京:經濟科學出版社,2000.
[2]蓋地.稅務會計與納稅籌劃[M].大連:東北財大出版社,2001.
隨著我國經濟的不斷發展和綜合國力的不斷提升,我國的中小企業如雨后春筍般迅猛成長,進一步促進了我國經濟的持續發展。稅收是國家用來調控宏觀經濟的重要手段,而企業的目的在于贏利,因而中小企業需要最大限度的降低稅務成本,實現自己最大的經濟效益。稅務籌劃正是這種既讓企業履行納稅的義務的又能享受應有的權利的節稅行為。
一、中小企業進行稅務籌劃的主要策略
(一)降低納稅額
降低納稅額可根據稅收優惠政策進行稅務籌劃,如企業所得稅對境外已繳納稅額的扣除政策,消費稅和增值稅在出口銷售時要按照相應的政策退稅。
(二)選用低稅率
目前我國征收的各種稅收中,稅率存在各種高低不同的情況,如營業稅適用于3%或者5%的稅率,增值稅適用于17%和13%的稅率,這給中小企業稅務籌劃提供了更為廣泛的空間。
(三)縮減計稅依據
納稅額是根據計稅依據進行繳納的,如計稅依據減少,納稅額就會相應減少,因而稅務籌劃可從減少應稅收入或者增加可扣除費用兩方面入手。
二、中小企業進行稅務籌劃的主要內容和方法
如何進行稅務籌劃是中小企業降低稅負成本的關鍵,中小企業進行稅務籌劃的主要內容和方法包括以下幾方面:
(一)增值稅稅務籌劃
增值稅稅務籌劃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第一,對納稅人身份進行籌劃,納稅人可分為小規模納稅人和一般納稅人,這兩種納稅人由于實行不同的稅收計算和繳納辦法,而各有其優勢。一般納稅人的優勢在于:可以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額,而小規模納稅人不能抵扣;銷售貨物時可以向對方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小規模納稅人則不可以(雖可申請稅務機關代開,但抵扣率很低)。小規模納稅人的優勢在于:不能抵扣的增值稅進項稅額將直接計入產品成本,最終可以起到抵減企業所得稅的作用;銷售貨物不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即不必由對方負擔銷售價格17%或13%的增值稅銷項稅額,因此銷售價格相對較低。
因此當企業的不含稅增值率低于17.65%時,一般納稅人稅負低于小規模納稅人,企業應選擇一般納稅人;但如果該企業取得的進項稅額較少,不含稅增值率大于17.65%,也就是產品的增值額很高,那么一般納稅人稅負高于小規模納稅人,則企業應選擇小規模納稅人。
在實際經營決策中,企業為了減輕稅負,實現由小規模納稅人向一般納稅人轉換,必然會增加會計成本。例如增設會計賬薄、培養或聘請有能力的會計人員等。另一方面也要考慮企業銷售貨物中使用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問題。如果企業片面追求降低稅負而不申請一般納稅人,有可能產生因不能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而影響企業銷售額。因此,在納稅人身份選擇的稅務籌劃中,企業應盡可能把降低稅負與不影響銷售結合在一起綜合考慮,中小企業可以根據實際需要選擇納稅人的身份,從而降低稅負。
第二、企業投資方向及地點。我國現行稅法對投資方向不同的企業制定了不同的稅收政策。如現行稅法規定:對糧食,食用植物油等適用13%的低稅率;部分新墻體材料產品按增值稅應納稅額減半征收。出口產品退稅等規定。
(二)所得稅稅務籌劃
企業所得稅的稅務籌劃主要分為中小企業籌建和投資過程中的稅務籌劃、融資過程中的稅務籌劃、經營過程中的稅務籌劃。第一,籌建和投資過程中的稅務籌劃。要選擇有利的投資地區,如高新技術開發區內的企業有著15%的低稅率優惠;要選擇有利的投資行業,如新的《企業所得稅法》新增加了非贏利公益組織等機構的優惠政策,中小企業要充分考慮所選行業的優惠條件;選擇合適的企業組織形式,如我國目前有限責任公司要雙重征稅,合伙制企業和公司制企業實行差別稅制,因而在中小企業組建時要選擇合適的形式以降低稅負。第二,融資過程中的稅務籌劃。融資過程中包括租賃經營的稅負、向外借款的稅負、自我積累的稅負等,中小企業要根據自身的特點和風險承擔能力,綜合考慮資金的成本、收益等進行稅收籌劃,實現公司整體利益的最大化。第三,經營過程中的稅務籌劃。一是利用折舊方法和折舊年限進行稅務籌劃,其中折舊年限取決于公司固定資產使用年限,折舊方法可由會計人員自行選擇,使固定資產的折舊有了很多人為因素,從而為稅務籌劃提供了較為廣闊的空間;二是利用存貨計價方法進行籌劃,存貨實際成本的計算方法可以通過加權平均法、先進先出法等,不同的計價方法可引起銷售成本的不同,中小企業要選擇一種合適的計價方法,從而使應繳納的納稅所得額最小。
(三)營業稅稅務籌劃
營業稅的稅務籌劃主要包括應稅項目定價的籌劃和營業行為的籌劃。在應稅項目定價籌劃中,由于消費稅、增值稅規定的應稅項目與營業稅規定的應稅項目不同,且營業稅征稅項目主要是服務業,價格也都是明碼標價的,而在具體的貨物銷售中,可經過買賣雙方議價來確定最終價格,這就為中小企業在申報營業稅時少納稅提供了可能。在營業行為的籌劃中,如現實中多個企業合作建房,由于存在“以物易物交換”和“雙方共同組建一個聯營房”兩種方式的不同,最終導致繳納的營業稅不同,因而中小企業要選擇合適的營業行為以降低稅負。
三、中小企業進行稅務籌劃的主要方法舉例
(一)形式轉化籌劃法
形式轉化主要是在投資環節中轉化投資的形式,這能夠為企業帶來一定的收益。例如:2011年,A、B兩個企業共同投資創立了一個合作企業C,A企業有兩種投資方案,一是將已使用的2010年買進的機器設備以1000萬元的作價作為注冊資本投入,通過商標權作價1000萬元轉入投資的企業C。二是通過商標權作價1000萬元進行注冊資本的投入,將已使用的2010年買進的機器設備進行1000萬元的作價轉入投資的企業C。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股權轉讓有關營業稅問題的通知》規定2003年1月1日以后對不動產或無形資產投資入股進行投資利潤的分配,且共同承擔投資風險的企業行為,不征收營業稅?!敦斦俊叶悇湛偩株P于全國實施增值稅轉型改革若干問題的通知》中規定,自2009年1月1日以后銷售自己使用過的2009年以后自制或購進的固定資產,要按照適當的稅率進行征收增值稅。根據以上規定,第一種方案中轉讓需要繳納營業稅=1000×5%=50萬元,繳納教育費、城建稅附加=50×(3%+7%)=5萬元,注冊資本不需要交稅;第二種方案中轉讓需要繳納增值稅=1000×17%=170萬元,繳納教育費、城建稅附加=170×(3%+7%)=17萬元,注冊資本不需要繳納營業稅。第二種方案比第一種方案多繳納187-55=132萬元。
(二)組織形式籌劃法
企業在組建時不同的組織形式所涉及的稅種也不同,從而造成納稅額的不同。如某牛奶有限公司想要投資建設一個原料加工企業,該有限公司需要繳納的所得稅為1000萬元,使用的所得稅稅率為25%,但是該原料加工企業在創立初期因為經營和技術問題面臨巨大虧損,每年的虧損額為100萬元,且已投入大量的科研費和設備費。如設立的是子公司,那么虧損的100萬元可在以后每年的利潤中抵減;如果設立的是分公司,虧損額可以合并抵減該有限公司當年繳納的所得額,從而可以少繳納所得稅100×25%=25萬元。
四、結束語
稅務籌劃是在稅法允許的范圍內根據政府稅收政策導向為前提,充分利用稅法對稅收的各種優惠對企業的財務活動進行科學有效安排和規劃,從而減輕稅負的一種行為,它的目標是減輕企業的稅務,從而保證企業經濟效益的最大化。中小企業在進行稅務籌劃時要主要有稅額、稅率以及稅據三種策略,內容包括增值稅、所得稅和營業稅的稅務籌劃,可根據企業形式轉化、資本結構、組織形式等選擇有效的稅務籌劃方式,以減輕企業稅負。
參考文獻:
(二)收入類涉稅項目 不同結算方式下,小企業會計準則與稅法對銷售商品收入確認實現的時間一致,但增值稅法規定納稅義務發生時間較注重銷售額實現的法律標準,對于預收貨款方式銷售、支付手續費方式委托代銷幾種方式納稅義務發生時間與準則可能不一致。企業所得稅、增值稅、營業稅視同銷售行為都是稅法上要作為銷售確認收入計繳稅金而在小微企業會計上不作為銷售核算產生差異。銷售額和折扣額在同一張發票上分別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余額作為銷售額計算增值稅,稅法與準則中政府補助產生永久性差異。免稅收入包括國債利息收入以及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和非營利組織的收入等需要納稅調整。減計收入和減免征稅收方面,從事農、林、牧、漁業項目的所得、國家重點扶持的公共基礎設施項目投資經營的所得、符合條件的環境保護、節能節水項目的所得、技術轉讓所得有差異。長期債權投資方面,國債利息收入、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作為不征稅收入處理。
(三)扣除類涉稅項目 小微企業的職工薪酬可以稅前扣除,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強調“實際支付的”、“合理”的工資薪金支出可扣。小微企業發生的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業務招待費、企業發生的符合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公益性捐贈、利息支出等會計和稅法都會產生差異。小微企業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以及安置殘疾人員及國家鼓勵安置的其他就業人員所支付的工資可以加計扣除,需要納稅調整。
二、小微企業稅務籌劃方法
(一)利用稅收優惠政策籌劃 稅收優惠政策是指稅法對小微企業給予鼓勵和照顧的一系列特殊規定,是國家為鼓勵小微企業發展特別制訂的優惠條款,以達到從稅收方面進行扶持的目的。如《國務院關于進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業健康發展的意見》(國發[2012]14號),落實支持小型微型企業發展的各項稅收優惠政策。國家為了扶持小微企業發展,先后出臺了一系列稅收優惠政策。如自2012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對年應納稅所得額低于6萬元(含6萬元)查賬征收的小型微利企業,其所得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自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小型和微型企業免征稅務部門收取的稅務發票工本費。自2011年11月1日起至2014年10月31日止,對金融機構與小型、微型企業簽訂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稅等。
小微企業要認真研究國家扶持小微企業的相關稅收優惠政策,特別是要搞清楚相關稅收優惠政策主要內涵、享受優惠政策必須具備的條件等。小微企業利用稅收優惠政策進行稅務籌劃,符合國家的宏觀政策和稅法的立法意圖,稅務籌劃風險小。
(二)利用稅收征收方式籌劃 企業所得稅征收方式分為查賬征收與核定征收兩種。就征收方式本身而言,兩者很難說孰優孰劣,相比而言,查賬征收更能準確反映納稅人的真實情況,核定征收的稅負通常要高于查賬征收。從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嚴格按照稅收征管法確定企業所得稅核定征收范圍的通知》(國稅發[2005]64號)和《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核定征收企業所得稅暫行辦法〉的通知》(國稅發〔2000〕38號)的規定可以看出,國家稅務總局制定政策的初衷,是促使企業由核定征收向查賬征收轉變。
近年來隨著我國市場經濟的深入,各地小微企業的數量急劇增加,經濟事項也日益復雜,但是稅務部門的征管成本沒有增長,加之部分小微企業的內部管理尤其是會計核算不規范,賬證不全,甚至不能準確核算收入、成本、費用,并按期履行納稅申報義務,于是核定征收成為部分小微企業的主要征收方式。但是國稅發[2000]38號文《核定征收企業所得稅暫行辦法》第十六條明確規定:納稅人實行核定征收方式的,不得享受企業所得稅各項優惠政策。因此小微企業要提高納稅意識和管理水平,具備查賬征收條件的,要及時申請改為查賬征收。從稅務籌劃角度出發,小微企業究竟選擇查賬征收還是核定征收,關鍵是看小微企業的利潤率與核定應稅所得率誰高,如果利潤率高,實行核定征收小微企業就可以少繳稅,這樣的小微企業可以維持現狀,不必急于改為查賬征收。如果小微企業的利潤率低于核定應稅所得率,建議這類小微企業按規定做好會計核算工作,爭取查賬征收對企業有利。
(三)利用會計政策選擇籌劃 《小企業會計準則》第八十八條規定,“會計政策是指小企業在會計確認、計量和報告中所采用的原則、基礎和會計處理方法”。會計政策選擇,指小微企業在允許的會計原則、基礎和會計處理方法中作出指定或選擇。小微企業利用會計政策選擇進行稅務籌劃,就是在不違反現有稅收法規的前提下,對小微企業涉稅事項的會計處理方法、原則進行事先謀劃,選擇納稅支付金額最少的方案作為最優會計政策。由于《小企業會計準則》已經與稅法較大程度的協調,如資產實際損失的確定參照企業所得稅法中有關認定標準,長期股權投資全部采用成本法核算,固定資產折舊最低年限以及后續支出的會計處理方法規定與所得稅法一致,對常見的銷售方式明確規定了收入確認的時點等等。因此,小微企業基于稅務籌劃的會計政策選擇空間并不大,主要包括:(1)發出存貨計價方法選擇。小企業會計準則規定,小微企業應當采用先進先出法、加權平均法(含月末一次加權平均和移動平均)或者個別計價法確定發出存貨的實際成本。先進先出法可以隨時結轉存貨發出成本,在物價持續下跌時,本期發出存貨成本偏高,期末存貨成本偏低,在不考慮其他因素情況下,利潤和應納稅所得額最低,具有節稅效果。月末一次加權平均法較為簡便,但由于平時無法從賬上提供發出和結存存貨的單價及金額,計算出的存貨成本與現行成本有一定的差距,不利于存貨成本的日常管理與控制。移動平均法由于需要頻繁地計算移動單位平均成本,使存貨核算相當繁瑣,收發貨較頻繁的小微企業不適用。對于不能替代使用的存貨、為特定項目專門購入的存貨、為特定項目制造的存貨以及提供的勞務這四種存貨,小企業會計準則規定只能采用個別計價法確定發出存貨的成本。(2)固定資產折舊、生產性生物資產折舊和無形資產推銷年限的確定?!吨腥A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六十條、第六十四條、第六十七條分別規定了固定資產、生產性生物資產計算折舊的最低年限、無形資產最短攤銷期,而小企業會計準則第三十條、第三十七條、第四十一條,分別規定了小企業應當根據固定資產、生產性生物資產的性質和使用情況,并考慮稅法的規定,合理確定固定資產、生產性生物資產的使用壽命和預計凈殘值。有關法律規定或合同約定了無形資產使用年限的,可以按照規定或約定的使用年限分期攤銷。小微企業不能可靠估計無形資產使用壽命的,攤銷期不得低于10年。按照《小企業會計準則》小微企業在確定固定資產折舊、生產性生物資產折舊和無形資產推銷年限時只要等于或長于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規定的最短年限,發生的折舊和攤銷費用均可稅前扣除。但是小微企業基于稅務籌劃考慮,在固定資產折舊、生產性生物資產折舊和無形資產推銷年限的確定問題上,可以就使用稅法規定的最低年限進行折舊和攤銷,從而使小微企業的生產經營期間折舊和無形資產攤銷費用最大,應納稅所得額最小。(3)費用列支問題的選擇。企業所得稅法規定小微企業的費用應當按照實際發生額或者“據實列支”的原則予以確認和計量。小企業會計準則規定,小企業的費用應當在發生時按照其發生額計入當期損益。小微企業基于稅務籌劃,對費用列支問題應考慮以下幾點:第一,對實際發生的合理的支出全部可以稅前扣除的費用,如合理的工資薪金支出,按規定的范圍和標準為職工繳納的“五險一金”和補充養老、補充醫療保險費,合理的不需要資本化的借款費用,合理的勞動保護支出等,應及時入賬列入費用,增加當期的扣除金額。第二,對于實際發生的一定數量標準范圍內的支出可以稅前扣除的費用,如職工福利費、工會經費、職工教育經費、業務招待費、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公益性捐贈支出等。應準確掌握其允許列支的限額標準,爭取以限額的上限列支,避免把不屬于此類費用列入此類科目多納所得稅,也不要將屬于此類費用的項目列入其他項目。第三,在盈利年度應選擇加速成本費用分攤的方法,充分發揮成本費用的抵稅作用。
(四)利用稅法的特定條款籌劃 由于會計準則和稅法分別遵循不同的原則,服務于不同的目的,對收益、費用或損失的確認時間和范圍也不一致,從而導致稅前會計利潤與應稅所得兩者之間存在差異是必然的。小微企業稅務籌劃前應充分領會稅法精神,可以利用稅法的一些特定條款籌劃。(1)專賬管理分別核算及時真實申報方可享受加計扣除。企業所得稅法第三十條第(一)項規定,企業的研究開發費用可以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加計扣除。國家稅務總局國稅發〔2008〕116號文規定,企業必須設立專門的研發機構從事研發項目,未設立專門的研發機構或研發機構同時承擔生產經營任務的,應對研發費用和生產經營費用分開核算,準確、合理的計算各項研究開發費用支出,劃分不清的不得加計扣除。國稅發〔2008〕116號文還規定企業必須對研究開發費用實行專賬管理,按照規定項目準確歸集填寫年度可加計扣除的各項研究開發費用實際發生金額。一個納稅年度內進行多個研發活動,應按照不同開發項目分項目歸集可加計扣除的研發費用額,并分項目、分類(自行開發、委托開發、合作開發、集中開發)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加計扣除備案事宜。并應于年度匯算清繳所得稅申報時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相應資料。申報的研發費用不真實或者資料不齊全的,不享受加計扣除。(2)少列支的不予調整。國家稅務總局2012年第15號公告第八條規定,企業依據財務會計制度規定并實際在財務會計處理上已確認的支出,凡沒有超過《企業所得稅法》和有關稅收法規規定的稅前扣除范圍和標準的,可按企業實際會計處理確認的支出,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計算其應納稅所得額。如小微企業向銀行借款100萬元,年利率5%,期限2年,到期一次還本付息。假如會計上第1年確認了費用5萬元(雖然沒實際支付),則這部分利息費用可以在第一年匯算清繳時全額扣除。若會計上將10萬元(含第1年5萬元)利息一次計入第2年費用,則第一年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就會少扣除5萬元費用。(3)取得特定票據才能作為公益性捐贈扣除。國家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民政部財稅[2008]160號文規定,小微企業必須取得省級以上(含省級)財政部門印制并加蓋接受捐贈單位印章的公益性捐贈票據,或加蓋接受捐贈單位印章的《非稅收入一般繳款書》收據聯,方可按規定進行稅前扣除。
三、小微企業稅務籌劃完善建議
小微企業要認真研究稅收優惠條款,不能濫用稅收優惠政策,或以欺騙手段騙取稅收優惠。小微企業稅務籌劃應當遵循合法性(籌劃不僅符合稅法的規定,還應符合政府的政策導向)、整體性(綜合考慮本企業稅負與客戶、供應商、投融資合作方等各方的稅負)、超前性(各項經營、投資和籌資等活動需事先安排,與時俱進)、目的性(減輕稅收負擔、追求稅收利益的最大化)、成本風險性(籌劃有成本、有風險)原則。規范小微企業會計基礎工作,不管本期是否發生經濟業務,按時納稅申報至關重要。樹立依法納稅的理念和正確的納稅觀,注重平時的科學管理與籌劃,遵循稅法規定,切勿偷稅、漏稅,弄巧成拙。
一、稅務籌劃的基本特征表現
(一)合法性:于企業,其行為不僅在形式上合法,在實質上也順應了政府的立法意圖;于稅務機關,應該依法征稅,保護和鼓勵稅務籌劃。
(二)事先性:稅務籌劃是在企業的納稅義務尚未發生之前,對將可能面臨的稅收待遇所做的一種策劃與安排。
(三)時效性:我國稅制建設還很不完善,稅收政策變化快,因此企業必須預測并隨時掌握會計、稅務等相關政策法規的變化,因時制宜,制定或修改相應的納稅策略。
二、稅務籌劃的基本原理
(一)根據收益效應分類,可分為:
1、絕對收益籌劃原理,是指使納稅人的納稅總額絕對減少,從而取得絕對收益的原理。2、相對收益籌劃原理,是指納稅人一定時期的納稅總額并沒有減少,但某些納稅期的納稅義務遞延到以后的納稅期實現,取得了遞延納稅額的時間價值,從而取得了相對收益。
(二)根據著力點分類,可分為:
1、稅基籌劃原理,是指納稅人通過縮小稅基來減輕稅收負擔甚至免除納稅義務的原理。
2、稅率籌劃原理,是指納稅人通過降低使用稅率的方式來減輕稅收負擔的原理。
3、稅額籌劃原理,是指納稅人通過直接減少應納稅額的方式來減輕稅收負擔或解除納稅義務的原理,常常與稅收優惠中的減免稅和退稅相聯系。
三、稅務籌劃的方法
稅務籌劃的方法很多,而且實踐中也是多種方法結合起來使用。
(一)利用稅收優惠政策。稅收優惠政策是指稅法對某些納稅人和征稅對象給予鼓勵和照顧的一種特殊規定。 從稅制構成要素的角度探討,利用稅收優惠進行稅務籌劃主要有利用免稅、減稅、稅率差異、分劈技術、稅收扣除、稅收抵免、退稅等方法。
(二)納稅期的遞延,有遞延項目最多化和遞延期最長化,在合理和合法的情況下,企業盡量爭取納稅遞延期的最長化和更多的項目延期納稅,以減少納稅額。
(三)利用轉讓定價籌劃法。轉讓定價籌劃法主要是通過關聯企業不符合營業常規的交易形式進行的稅務籌劃。為了保證其有效性,籌劃時應注意:一是進行成本效益分析,二是考慮價格的波動應在一定的范圍內,三是納稅人可以運用多種方法進行全方位、系統的籌劃安排。
(四)利用會計處理方法籌劃法
1、存貨計價方法的選擇對納稅籌劃的影響
(1)在實行比例稅率條件下,對存貨計價方法進行選擇,必須充分考慮市場物價變化趨勢因素的影響。當材料價格不斷上漲或下降時,合理的采用計價方法,可降低期末存貨成本,從而使企業計算所納所得稅額的基數相對降低,從而達到減輕企業所得稅負擔,增加稅后利潤;當物價上下波動時,企業則應選擇加權平均法或移動加權平均法對存貨進行計價,可以避免因銷貨成本的波動,而影響各期利潤的均衡性,進而造成企業各期應納所得稅額上下波動,增加企業安排資金的難度。(2)在實行累進稅率條件下,選擇加權平均法或移動加權平均法對企業發出和領用存貨進行計價,可以使企業獲得較輕的稅收負擔。采用平均法對存貨進行計價,企業產品成本不會發生較大變化,各期利潤比較均衡,不至于因為利潤忽高的會計期間套用過高稅率,加重企業稅收負擔,影響企業稅后收益。(3)在企業正處于所得稅的免稅期時,可以通過選擇先進先出法計算材料費用,以減少材料費用的當期攤入,擴大當期利潤;相反,如果企業正處于征稅期,那么,就可以選擇后進先出法,將加大當期的材料費用攤人,以達到減少當期利潤,減輕企業稅負。
2、固定資產折舊方法的選擇對納稅籌劃的影響
(1)不同稅制的影響。一般來說,在比例稅制下,如果各年的所得稅稅率不變,則宜選擇加速折舊法對企業較為有利。但是如果未來所得稅稅率越來越高,則應選擇平均年限法較為有利。而在累進稅制下,則適宜采用平均年限法,可以使企業的利潤避免忽高忽低,保持在一個相對穩定的狀態,減少企業的納稅。(2)通貨膨脹因素的影響。在存在通貨膨脹的情況下如果企業采用加速折舊方法,既可以使企業縮短回收期;又可以使企業的折舊速度加快,有利于提高前期的折舊成本,取得延緩納稅的好處,從而相對增加企業的投資收益。3)折舊年限因素的影響。根據新的會計制度及稅法,企業可根據自己的具體情況,選擇對企業有利的固定資產折舊年限計提折舊,以此來達到節稅及企業的其他理財目的。對處于正常生產經營期且未享有稅收優惠待遇的企業來說,縮短固定資,產折舊年限,往往可以加速固定資產成本的回收,使企業后期成本費用前移,前期利潤移,從而獲得延期納稅的好處。4)資金時間價值因素的影響。由于資金受時間價值因素的影響,企業會因為選擇的折舊方法不同,而獲得不同的資金時間價值收益和承擔不同的稅負水平。企業在比較各種不同的折舊方法所帶來的稅收收益時, 就需要采用動態的方法來分析。在不違背稅法的前提下,選擇能給企業帶來最大稅收抵減現值的折舊方法來計提固定資產折舊。
3、債券溢折價的攤銷方法選擇對納稅籌劃的影響
當企業在折價購入債券的情況下,宜選擇實際利率法進行核算,前幾年的折價攤銷額少于直線法的攤銷額,前幾年的投資收益也就小于直線法的投資收益,公司前期繳納的稅款也就相應的較直線法少,從而取得延緩納稅收益。相反,應選擇直線法來攤銷,對企業更為有利。
合理的稅務籌劃減輕了企業沉重的基本負擔,增強了企業的競爭力,更好的有利于財務管理目標的實現,最大限度的實現了企業利潤效益最大化。同時,合理的稅務籌劃客觀的促進我國稅收制度的完善,促進國家稅收體系的改進。
參考文獻:
近年來,伴隨著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不斷發展,有關收稅籌劃的概念也隨之興起,逐漸成為企業發展中的重要組成部分。尤其在我國加入WTO之后,越來越多的投資經營者對稅收籌劃的重要性有所認識。而高新技術企業作為推動我國經濟迅速增長的主要力量,在生產經營過程之中如果無法正確處理好納稅問題,那么則會導致企業背負沉重的稅負壓力,無法促進企業得到創新發展。那么如何利用高新技術企業的稅收優惠政策,結合高新技術企業的主要特征為企業的發展制定一套符合實際要求的稅務籌劃方案,是現階段每一家高新技術企業所面臨的難題之一。
一、高新技術企業的主要特點
所謂高新技術企業主要是指進行各類高新技術研究、生產以及開發的經濟實體,具體而言,高新技術企業是連續開發與研究高端技術的一種轉化活動,在此基礎上開展各種經營活動。高新技術企業自身特點主要包括以下幾點:
(一)高新技術企業是知識密集型企業
一般而言,高新技術企業所開展的各種活動均屬于智力活動型,往往對人才需求量比較大,需要人才利用技能以及知識推動企業的發展,促進生產經營的有序性。在高新技術企業中所生產研究的產品均具有一定的附加值以及技術含量,所以高新技術企業需要高水平、高素養、高能力的人才加入。
(二)高新技術企業是競爭激烈型企業
在高新技術企業的發展過程之中只有具備高收益性才能夠促進自身的發展,現如今社會的快速發展導致高新技術行業競爭激烈,尤其是人才方面競爭激烈,只有具備高素質與高技能人員才能給高新技術企業帶來新的產品,因此高新技術企業具備競爭激烈性。
(三)高新技術企業是高風險、高投資、高收入企業
從本質上而言我國高新技術企業在產品開發上具有不確定性,并且產品成功的概率非常小,需要不斷進行研究與實驗,會花費大量的資金與成本。此外,高新技術企業所開發與研究的產品具有非常短的生命周期,并且具備比較高的附加值,這在一定程度上會帶給高新技術企業發展動力,實現跨越式發展,所以高新技術企業具備高風險、高投資、高收入的基本特點。
(四)高新技術企業是市場創造性企業
高新技術企業所研發出的產品能夠滿足市場需求,并且依據產品的基本特性以及創新性在市場中可以占據相應的比例與份額,并且也會獲得高額的利潤。原本比較小型的高新技術企業能夠實現在短時間內完成大型高新技術企業的轉變。
二、現階段高新技術企業稅務籌劃之中所存在的問題
(一)高新技術企業缺乏稅收法制
從目前我國稅收現狀分析,稅收環境問題成為了制約高新技術企業稅務籌劃活動有序開展的主要因素之一。比如,現階段為了大力扶植高新技術產業,國家對高新技術企業實施免稅期的稅收政策,該政策具有一定的激勵作用,但是由于高新技術企業屬于高風險、高收益的產業,往往需要長期投資,所以國家針對高新技術企業所開展的免稅期政策并無法推動高新技術企業的有效發展,反而會導致高新技術產業無法針對自己發展現狀,無法開展合理的稅務籌劃政策。
(二)高新技術企業財稅核算環節過于薄弱
從整體角度分析,高新技術企業財稅核算環節比較薄弱,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其一財稅管理人員基本素養欠缺,無法對企業的財務信息進行準確核算,導致高新技術企業財稅問題面臨非常大的風險;其二是高新技術企業缺乏完善的財稅核算內部控制體系,無法進行合理稅收籌劃,無法有效規避風險。高新技術企業發展過程中會面臨比較大的財稅核算業務,也會涉及到退稅、申請減稅等問題,因此需要高新技術企業針對稅務進行規劃。
(三)高新技術企業缺乏稅務籌劃意識
現如今我國稅收征收政策中有部分內容是針對高新技術企業所開展的,尤其是部分營業稅政策、所得稅政策以及增值稅政策,我國部分高新技術企業在對稅務籌劃工作中缺乏籌劃意識,往往將過多的精力放在手續審核或者企業融資方面,并且利用稅務籌劃空間聘請相關稅務顧問針對性的進行稅務籌劃,從而無法享受國家對高新技術產業所提出的各項優惠政策,也無法為企業的財稅核算帶來良好的發展前景。除此之外,部分高新技術企業在組織機構調整之后便開展稅務籌劃工作,但是卻忽略了組織機構調整之前的稅務籌劃工作。
(四)高新技術企業稅務籌劃水平過低
之所以導致高新技術企業稅務籌劃水平過低的原因包括兩點:其一,從財務角度分析,稅務籌劃是一項涉及到企業全面發展的專業性活動,如果無法全面掌握稅務籌劃的基本原理,那么則無法保證稅務籌劃的全面性與準確性。高新技術企業所經營內容比較復雜,越來越多的企業管理者將大量的時間以及精力花費到企業經營狀況之上,導致對稅務籌劃認識程度過淺。其二,在我國高新技術企業財務管理活動之中,由于缺乏具備專業知識的稅務籌劃人員,所以企業在稅務籌劃活動中所開展的力度有限,嚴重消弱了高新技術企業在市場之中的競爭力,減少高新技術產業的經濟效益。
(五)高新技術企業缺乏財務管理
高新技術企業財務管理作為稅務籌劃的關鍵內容對企業的發展起到重要的推動作用,但是從當前高新技術企業發展現狀分析,其財務管理呈現出混亂性。首先,高新技術企業財務管理存在不規范現象,比如會計處理流程不規范,會計處理不夠正確等,這一系列的問題會導致高新技術企業稅務籌劃活動難以開展。其次,與其它企業相比較,高新技術企業具有一定的特殊性,這種特殊性會導致企業在發展過程中設計到涉稅業務,只有高素質、高技能會計人才才能正確處理涉稅業務,才能開展合理的稅務籌劃活動,如果財務會計人員素質欠缺,無法進行正確財務核算,則無法合理實施稅務籌劃。除此之外,高新技術企業財務核算控制體系不夠健全,會在一定程度上導致財務風險的出現。
(六)高新技術企業并購重組時容易出現漏洞
近幾年高新技術企業所開展的并合分立對企業自身發展有著非常重要的作用,并且國家也頒布相應的法律法規對企業實施并合分立,但是從現階段分析,高新技術企業在開展資產重組或者并合分立的時候能夠產生非常大的籌劃空間,但是卻沒有開展納稅籌劃工作,部分高新技術企業僅僅對并合分立或者資產重組對企業財務所造成的影響進行重視,但是卻忽略了并合分立或者資產重組對企業稅務所造成的影響,無法利用國家稅收政策為企業稅務籌劃提供發展空間。
三、高新技術企業納稅籌劃的幾種方式探究
(一)積極利用稅前扣除項目減少納稅所得額
其一,合理列支工資等費用,高新技術企業需要制定比較完善、規范的薪金制度,并且要對實際所發放的工資、薪金采取代扣代繳的業務,還要對企業所發放的研發人員的工資、薪金等費用計入研究開發費用之中,享受加計扣除的優惠政策,企業需要建立明細賬并進行單獨核算,讓職工培訓費用進行全額扣除。其二,對于研究開發的費用需要進行專賬管理[5]。其中企業必須要對研究開發費用實施專賬管理,并且要對研究開發費用的實際金額進行分析,在進行匯算之后向上級部門進行申報。另外企業還要利用加速折舊所得到的優勢與好處,采取雙倍余額遞減法、年數總和法等加速折舊方法,這樣不僅可以增加稅前扣除費用,獲得延期納稅的好處,并且能夠提前收回資金。
(二)人員錄用和人工費用的納稅籌劃
在嚴格按照新企業所得稅法的規定得知,高新技術企業在對人員進行錄用的時候,需要結合自身企業的發展特點,并且要針對性的開展分析,比如像哪類崗位比較適合安置國家鼓勵就業的人員,錄用人員的培訓成本、工薪問題以及勞動生產率之間存在哪些差異,相關單位要積極做好勞動合同的簽署工作。除此之外,在根據新企業所得稅法規定,企業需要積極摒棄計稅工資制度,可以將比較合理的工資在進行所得稅之前進行扣除,這種措施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職工工薪所得稅的重復性,并且能夠減少納稅籌劃的風險。但是值得注意的一點是企業在將工資薪金在所得稅之前進行扣除的時候,需要對同行業正常工資水平進行分析與考慮,避免產生不合理商業目的的稅收費,導致整個稅務機關需要按照合理的方法進行調整,致使整個后果不容樂觀。
(三)積極利用研發費用的加計扣除實施納稅籌劃
從整體角度分析,高新技術企業資金支出有80%以上是應用到新技術、新工藝以及新產品的研發之中。在依據稅法規定得知,企業在積極開發新工藝、新產品的時候所產生的研究開發費用,如果沒有形成無形資產計入到當期損益,在嚴格按照據實扣除的相關內容中,需要根據研發費用的50%進行加計扣除。對于形成無形資產的,需要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150%進行分攤。因此,企業在積極開發新技術、新產品的時候的支出需要與企業的其它支出進行劃分界限,實施單獨核算,這樣一來才能進一步實現加計扣除。
(四)廣告業務宣傳費用的納稅籌劃
在根據新企業所得稅稅法條例中得知,廣告費作為高新技術企業的重要組成部分,需要按照15%的比例進行扣除,外商投資企業以及外國企業不能對廣告費用進行無條件進行扣除。另外,對于業務宣傳費用以及廣告費用需要在規定的時間內將已經超過扣除的部分積極轉移到以后年度進行扣除,所以在進行納稅籌劃的時候,可以不用再去考慮委托廣告公司所制定的廣告宣傳途徑,高新技術企業需要在進行納稅的時候符合相關的廣告費用,并且要支出憑證,據實在稅前列支。
(五)業務招待費的納稅籌劃
業務招待費用同樣作為高新技術企業的關鍵內容,是是是納稅籌劃的重點因素,企業在實施納稅籌劃的時候,需要對會務費用、差旅費用與業務招待費用進行區別。其中業務招待費用主要是指納稅人為業務以及經營支付相應的酬勞費用。另外企業在對業務招待費用進行核算的時候,避免將會議費用、差旅費用納入其中。近幾年,伴隨著我國社會經濟的不斷發展,高新技術企業在對業務招待費用進行納稅籌劃的時候,需要注意兩方面,其一是對業務招待費用進行記錄,其二是要將業務招待費用積極納入到費用列支的限度之中。
(六)延期納稅
延期納稅的方法主要包括兩種,一是根據稅法的相關規定,要將實現的利潤積極準入到低稅負的子公司內,并且不予進行分配,此外還要積極降低母公司納稅所得額,從而實現延期納稅的基本母的。二是在預繳企業所得稅的時候,需要按照納稅期限的實際數進行預繳。其中對于繳稅困難的,可以按照上一年度應納稅所得金額的四分之一,如果預繳方法確定,那么則無法進行隨意修改,納稅人可以對高新技術企業的利潤實際情況進行預測,如果預測今年的效益要優于去年,那么可以按照去年所得額的比例進行繳納。
四、結束語
自我國社會經濟得到快速發展以來,企業逐漸成為了推動社會經濟的關鍵因素,而高新技術企業在發展過程中與普通企業呈現出區別與不同,對構建和諧社會、穩定社會、繁榮社會做出重大貢獻。其中,高新技術企業稅務籌劃是關系到自身發展的關鍵因素,是實現高新技術企業創新發展的基礎載體,但是由于受到諸多因素的影響,高新技術企業在發展過程中會呈現出諸多弊端,針對于此,筆者結合對高新技術企業納稅籌劃的理解與認識,從稅務環節出發,對稅務籌劃中的弊端與不足進行探究,提出六點建議,實現高新技術企業經濟利益的有效化與最大化。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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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新稅法的實施,企業所得稅的納稅籌劃思路和方法都發生了很大變化。在我國加大基建投資規模、拉動內需的歷史性機遇面前,施工企業作為納稅的主導產業之一,合理地進行納稅籌劃,對于提高企業盈利水平、增強競爭力以有利應對金融危機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稅務籌劃是在不違反國家稅收法律的前提下,納稅人通過對企業經營、投資和理財活動進行調整,以達到減輕企業稅負,獲取最大經濟利益的一種企業管理行為。稅務籌劃不同于偷漏稅行為,主要就在于其是遵守了國家相關稅收法規的前提下的合法行為。
一、企業稅務籌劃重要性
(一)有助于提高企業經營管理水平與經濟效益效益是企業經營活動的出發點和歸宿點,企業效益的取得中非常重要的一環是進行科學的決策。為作好科學決策,企業必須關注稅收因素。通過進行稅務籌劃,有利于幫助企業投資者分析稅負輕重,做出正確、合理、科學的經營、投資決策,以提高投資效益,減少經營風險,獲得最佳效益。而企業進行稅務籌劃就必須建立健全規范的財務制度和會計核算形式,增強企業投資、經營、理財的預測和決策能力,這有利于提高企業的經營管理水平和經濟效益。
(二)有助于企業更加靈活地調度資金企業可以根據稅收政策規定,實施合理的稅務籌劃,使其經營活動當期享受盈虧互抵之優惠,在納稅期間減少納稅金額;企業還可以通過合法手段,如加速折舊、壞賬備抵、提取退休金準備等會計方法,使其享受賦稅延期待遇,相當于企業獲得了一筆無息貸款,從而使企業能更加靈活地調度資金。
(三)有助于加快依法納稅進程稅收待遇在不同納稅人、不同征稅對象、不同地域之間的差異性,為納稅人事先做出稅務籌劃提供了客觀上的可能性。稅務籌劃是企業的一項理性經濟行為,稅務籌劃擇優的結果必然是以企業有稅負能力為前提。在生產經營活動已經充分考慮了稅收負擔并合理安排履行納稅義務的時間,這樣,企業不會因稅負過重而甘愿冒被法律制裁的風險,在客觀上大大減少了稅收違法犯罪行為的發生。同時,由于稅務籌劃是企業在稅法許可范圍內的一種對稅收法規的自覺遵從和選擇,因此有助于企業自覺遵守稅法,增強納稅意識,積極履行納稅義務,從而加快我國依法治稅的進程。
(四)有助于實現國家宏觀調控稅收兼有經濟調節和法律約束兩項功能。國家為了實現整個國民經濟的協調穩定和高速發展,必然要利用稅收這一經濟杠桿,通過制定不同的經濟政策來調整經濟結構,使之趨于合理。正是由于企業自身具有強烈的節稅欲望,才使國家能夠利用稅收杠桿來調整納稅人的經濟活動,從而實現稅收對經濟的宏觀調控作用。
二、電力施工企業稅務籌劃方法淺析
(一)營業稅的納稅籌劃
營業稅是施工企業納稅最大的稅種,在整個工程核算過程中,有重要的影響,連同附加稅一起,將近4%的比例。盡管營業稅的比重較大,但是與收入關系緊密,似乎沒有籌劃可言,但是,經過分析發現,也有一些方面的優惠可以利用。一是施工產值的構成中,有時包含設備產值,而設備產值并不構成施工產值,只是作為一個名目列在施工中,那么這部分的產值就不能進行納稅,應從合同造價中分劈出去。二是設備代辦費、設備保管費、看管費用、倒運費用等,從建設單位取得這些費用后,應扣除發生的相應費用后的凈值納稅,而不應是取得的全額費用納稅。三是代扣分包單位的稅款,可以降低企業成本。在實際操作中,我們可以與地方稅務局商談發票事宜,由于總包單位將整個合同的收入進行了納稅,分包單位就不應再進行納稅,那么作為總承包單位就必須代扣稅金,負責給分包單位提供發票,使企業降低稅負,這樣一個大的施工項目下來,可以節約稅金幾百萬元。四是與建設單位簽定零星合同時,可以采取其他不同的合同方式,例如,委托加工類合同,可以簽定分包合同,降低納稅對象的稅率。
(二)個人所得稅問題
1、利用計稅依據及稅率的稅收籌劃(利用起征點進行籌劃)。個人所得稅中對工資等項目課稅均有一定的起征點,并且是累進稅率,納稅人應盡量避免一次取得大額收入,在合法的前提下節稅。
2、利用公積金進行稅收籌劃。按照公積金有關文件規定,職工個人與其所在單位,各依職工月工資總額的同一比例,按月繳存住房公積金。職工個人每月繳存額等于職工每月工資總額乘以個人繳存率,單位每月繳存額等于該職工每月工資總額乘以單位繳存率,兩筆資金全部存入個人賬戶,歸職工個人所有。
三、企業所得稅的納稅籌劃
企業所得稅的計稅依據為應納稅所得額,應納稅額是應納稅所得額乘以稅率得出的,應納稅所得額的確定是正確計算納稅的關鍵,也是實施納稅籌劃的核心,要取得節稅的效果,重要的是降低應納稅所得額,而應納稅所得額的關鍵在于合法地放大成本、費用,或者放大本期的成本、費用。另一個方面,扣除的費用分限制性費用和非限制性費用,那么就應該控制限制性費用,減少納稅調增額。
對電力施工企業來使,本身利潤率就比較低,如果再不考慮納稅環節進行籌劃,就會大大調增應納稅所得額,那樣使企業增加了負擔,限制了擴大再生產的后勁。一是對開具發票的管理。日常經濟活動中,開發票有很多節稅因素,尤其對于施工企業而言,諸如會議招待、外出培訓等費用較多。有必要進行籌劃。二是可以根據已完工作量,預提部分分包人工費。施工企業普遍存在,先進行施工,然后結算的現象,可能這種結算很滯后,有時可能要拖幾個月,這樣就有了跨年度的問題,如果當年收入全部記入,而成本沒有完全統計,那么施工企業必然要多納稅,這時我們可以按對應的收入,預提部分費用,降低應納稅所得額。當然我們預提費用應有充分的依據。三是盡量降低預交所得稅,因為所得稅是按季度預交,年末匯算清繳的,那么在實際工作中,要嚴肅對待預交所得稅,不要認為交了也無所謂,而放松平時的會計核算,造成年底多繳退稅的現象,容易引起稅務部門的重視。
四、延期納稅
延期納稅可以把現金留在企業,用于周轉和投資,從而節約籌資成本,有利于企業經營。在利潤總額較高的年份,延期納稅可降低企業所得稅的邊際稅率。同時,由于資金具有時間價值,納稅人得到的延期稅收收益等于延期繳納的所得稅乘以市場利率。
總之,依法納稅是每個企業應盡的義務,稅務籌劃更是現代企業管理的需要。在電力施工企業不斷發展的過程中,稅務籌劃的任務很重,廣大財務工作者應該義不容辭地承擔起這項責任,為企業的發展壯大貢獻自己的力量。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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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孫瑞標,繆慧頻,劉麗堅.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政策與納稅申報實務[M].北京:中國商業出版社,2006.
一、將職工的工資、薪酬所得合理地轉化為勞務報酬
所謂職工的工資、薪酬所得,顧名思義,就是職工在單位中任職或者受雇而應該得到的各項報酬,是職工從事非獨立性勞務活動的收入。相對來說,勞務報酬就是職工獨立地從事各種技藝、提供各項勞務所取得的報酬。職工的工資、薪酬所得和勞務報酬之間具備以下的不同之處:職工的工資、薪酬所得必須是在某一單位受雇傭才能得到的,而勞務報酬可以是臨時性的。由此看來,要做好職工薪酬個人所得稅稅務籌劃,可以把職工的工資、薪酬所得合理地轉化為勞務報酬所得。
通常,在職工的工資、薪酬所得較少的情況下,為了降低繳納的個人所得稅,就應該根據職工的工資、薪酬所得進行繳稅;相反,在職工的工資、薪酬所得較高的情況下,為了降低繳納的個人所得稅,就應該根據勞務報酬所得進行繳稅。通過合理地計算,就可以將職工的工資、薪酬所得合理地轉化為勞務報酬,從而減輕企業的稅收負擔,提高職工的收入水平。
二、將職工的部分工資、薪酬所得合理地轉化為經營性費用
根據相關的法律法規,我國職工薪酬個人所得稅是在2011年9月1日起調整后,現2012年現在實行的7級超額累進個人所得稅稅率。當職工的收入扣除個稅免征額3500元的標準后達到某一檔次,就套用該檔次的適用稅率計算納稅。當收入扣除個稅免征額3500元的標準后累進到一定程度,新增薪酬帶給職工的可支配現金將會逐步減少。倘若把職工現金收入轉化為職工必須的福利,納入企業經營性費用,可以達到職工消費需求,而經營性費用不征收職工個人所得稅,也可在計算企業所得額中扣除,減少企業所得稅,減少企業和職工的納稅成本,提高職工的收入水平,并且能夠實現企業的利潤最大化。
例如,倘若某企業在2012年1月招聘了一個職工,月薪是6000元,因為該企業沒有提供居住條件且該企業附近無居民房出租,該職工只能與人在市內合租一套住房,每月支付房租1000元,上下班交通花費400元,工作用餐花費400元,共支出1800元,按照個人所得稅計算器進行計算,該職工繳納薪酬個人所得稅稅后每月實際可用收入為5855-1800=4055元。
倘若該企業為該職工提供企業統一租用的集體宿舍,廠部有專車安排接送居住在集體宿舍的職工上下班,并開辦食堂解決職工工作用餐,該企業發放給該職工的月工資由6000元調減至4200元,則稅務籌劃后,按照個人所得稅計算器進行計算,該職工繳納薪酬個人所得稅稅后每月實際可用收入為4179元。
稅務籌劃前后相比,該職工每月節稅4179-4055=124元,全年節稅1488元,公司統一租用的集體宿舍租賃費和廠部專車發生的費用按稅法規定允許全額計入經營費用,職工在食堂用餐費支出在不超過職工薪酬所得14%內據實在管理費用——福利費科目列支,企業少交了企業所得稅而職工又得到了實惠。從總體上看來,該企業薪酬發放總數不變,而該職工稅后可支配收入增加了124元,全年增加了1488元。因此,個人獲得的這些福利可以作為工資、薪酬的代替物,既保證了職工的實際工資,且由于這些代替物的發放降低了名義工資額,個人薪酬應納稅額得以降低,既方便了新招聘職工的生活又方便了企業統一管理。
三、實施獎金均衡發放的籌劃
根據2012年個人所得稅稅率表,職工的工資、薪酬所得越多,那么,適用的稅率就會越高。倘若職工的獎金一次性發放,那么,就會繳納較多的稅款,倘若采用分攤發放的方式來進行職工薪酬個人所得稅稅務籌劃,也就是說,將職工的獎金分為幾個月分攤發放,那么,職工將會繳納更少的工資、薪酬個人所得稅而得到更多的實際收益。按照相關的法律法規的規定,倘若是按月發放獎金,應該將發放的獎金數額與當月的薪酬合并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倘若是一次性發放獎金,按照稅法規定是不能將數月發放的獎金數額平均到每月與工資合并計算來繳納個人所得稅的,而是單獨作為一個月的工資、薪酬來進行個人所得稅的計算(倘若納稅人取得獎金當月的工資、薪金所得不足個稅免征額3500元的,可將獎金收入減除“當月工資與3500元的差額”后的余額作為應納稅所得額),通過這種計算方式,可以發現,獎金發放高的月份適用較高的稅率,當月繳納稅額自然也就較高;而獎金低的月份適用較低的稅率,當月繳納稅額自然也就較低,甚至低于個稅免征額3500元,就沒有必要繳納職工個人所得稅。
四、結束語
綜上所述,本文總結了幾種職工薪酬個人所得稅進行稅務籌劃的方法。在今后的工作中,為了更好地做好職工薪酬個人所得稅稅務籌劃工作,就一定要遵循稅務籌劃的不違法性的原則,科學合理地設計職工薪酬個人所得稅稅務籌劃方案,保證企業和職工的稅負能夠得到合理合法地減輕,最終推動企業的持續、健康發展。
參考文獻:
個人所得稅稅改后,從 2011 年 9 月 1 日起,新《個人所得稅法》將全面實施。
二、 國家稅務政策及各種獎金的計稅方法:
1、《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等計算征收個人所得稅方法問題 通知》(國稅發[2005]9 號文件)規定:對半年獎、季度獎、加班獎、先進獎、考勤獎等全年一次性獎金以外的其他各種名目獎金,一律與當月工資、薪金收入合并,按稅法規定繳納 個人所得稅。
例 1: 某職工孫某,每月取得基本工資 2500 元,2011 年 10 月取得半年度先進職工獎 1000 元,當月還取得三季度獎 5000 元,每月正常取得加班獎 300 元,考勤獎 200 元
計算:孫某 10 月份應納個人所得稅為:
(2500+1000+5000+300+200-3500)×20%-555=545
2、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等計算征收個人所得稅方法問題通知》(國稅發[2005]9 號文件)規定:對年終加薪、實行年薪制和績效工資辦法的單位根據考核情況兌現的年薪和績效工資等全年一次性獎金,按收入全額分 攤至 12 個月的數額定適用稅率,再按規定方法計算應繳稅額。即:先將職工當月內取得的全年一次性獎金及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計算應納稅額:
應納稅額=職工當月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根據今年 9 月新修訂的個人所得稅法對于全年一次性獎金的計稅方式沒有做出調整, 計稅方法分兩種情況:
①、月工資超過 3500 元,全年一次性獎金除以 12 個月,按照得出的數額找出所對應的稅率,然后用獎金全額×稅率-速算扣除數,就是最終需要繳納的稅款額。
個稅應納額=全年一次性獎金×稅率-速算扣除數
②、個人月工資不足 3500 元,這時需要將工資與全年一次性獎金相加后,減去 3500元,得出的數額,再除以 12 個月,找出對應的稅率,然后用這一數額×稅率-速算扣除數, 得出需要繳納的稅款額。
全年一次性獎金應稅金額=全年一次性獎金-(3500-月工資) 個稅應納額=全年一次性獎金應稅金額×稅率-速算扣除率
③、對于發放第十三個月工資同時發放全年一次性獎金的個稅處理,將所發的第十三個 月工資與全年一次性獎金合并除以 12 個月,找出對應稅率,然后用這一數額×稅率-速算扣除數。
全年一次性獎金應稅金額=全年一次性獎金+第十三個月工資 個稅應納額=全年一次性獎金應稅金額×稅率-速算扣除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