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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圖分類號]D92[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009-5349(2011)07-0016-01
一、安全保障義務的含義
(一)安全保障義務的概念
關于安全保障義務有很多不同的稱法,包括安全保障義務、安全關照義務、公共安全注意義務等,稱法雖然不同,但是內涵基本上一致。我國安全保障義務這一概念,是來自于德國的社會活動安全注意義務或一般安全注意義務的理論。安全保障義務在國內被定義為行為人基于誠實信用原則產生的,對與其有特殊關系的不特定的社會公眾負有的在一定范圍內保護相對人人身和財產安全的義務。
(二)安全保障義務的主要特征
第一,安全保障義務屬于作為義務。安全保障義務要求義務主體以積極的作為來保護相對人的安全,義務主體應當憑借自己基本的判斷能力和預見能力,通過自己的能力或者借助一些手段有效地防止危險的發生,或者縮小危險的范圍。在行為人應當作為而沒有作為的情況下,就必須承擔違反安全保障義務責任。第二,安全保障義務的限定性。經營者或者其他社會活動的組織者所負有的義務在時間、空間和對象上都存在一定的限制。安全保障義務主體因其從事經營活動和其他社會活動而與他人存在密切關系的存續時間是對時間的要求;在空間上的要求是,安全保障義務的主體從事經營活動或者其他社會活動的場所;對象上的要求是,在特定的時間內進入安全保障義務主體從事經營活動和其他社會活動場所的相對人。
(三)違反安全保障義務的侵權行為
負有安全保障義務的人,因為違反義務,直接或間接損害他人的人身或者財產權益,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這種行為就是我們所說的違反安全保障義務的侵權行為。
違反安全保障義務侵權責任的特征是:第一,行為人是對相對人負有安全保障義務的人,相對人指的是進入到行為人的經營場所或者參與到行為人組織的群眾性活動之中的人。第二,行為人對于受安全保障義務保護的相對人違反安全保障義務。第三,受安全保障義務保護的相對人遭受了人身或財產損害。第四,違反安全保障義務的行為人應當承擔侵權損害賠償責任。
二、違反安全保障義務侵權責任的主體及安全保障義務的來源
(一)安全保障義務的主體范圍
1.責任主體的確定。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的司法解釋第6條規定,負有安全保障義務的主體應當是經營者和其他社會活動的組織者?!肚謾嘭熑畏ā返?7條改變了這樣的規定,將違反安全保障義務的責任主體范圍界定為“賓館、商場、銀行、車站、公園、娛樂場所等公共場所的管理人或者群眾性活動的組織者”。這個范圍比原來司法解釋規定的范圍窄,不利于保護受保護人的利益,在司法實踐中可以適當擴大。
2.權利主體的確定。受到安全保障義務保護的人,就是安全保障義務的權利主體?!肚謾嘭熑畏ā返?7條規定為“他人”,沒有規定具體的范圍。事實上,安全保障義務的權利主體應當是受安全保障義務保護的人。按照一般推論,既然義務主體是公共場所的管理人或者群眾性活動的組織者,那么權利主體就一定是進入公共場所的人和群眾性活動的參與者。如果僅僅這樣理解,就會限制權利主體的范圍。
(二)安全保障義務的來源
安全保障義務的來源主要分為兩種:一種是來自于法律的直接規定,這是安全保障義務最直接的來源。例如,我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經營者應當保證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符合保障人身安全、財產安全的要求?!贝送?,具有侵權行為法性質的相關法律、行政法規還對賓館、公共浴室、博物館等場所接待顧客或者向公眾開放部分的安全保障義務問題作出了直接或者間接的規定;另一種是來自于約定。約定的義務來源是指當事人之間基于雙方的約定合意而產生的義務,并不是來自于法律的規定。例如,訂立旅客運輸合同,旅客的人身安全保障義務就是合同的主義務,當事人必須履行這種義務。安全保障義務存在與否的關鍵在于造成和維持了一種危險狀況,我們可以這樣描述造成和維持這種危險狀況的人的安全保障義務:只要防范措施是必要的,并且對他來說并非苛求,那么他就要采取這樣的防范措施,避免造成他人的損害。安全保障義務的設置為保護消費者的人身和財產安全增加了一道屏障,也對經營者的服務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它的價值是顯而易見的。
【參考文獻】
[1](德)馬克西米利安(著),齊曉琨(譯).侵權行為法.法律出版社,2004年,第5版.
[2]楊立新.民商理論爭議問題.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8年版.
無論是以上哪種原因導致的機器故障,都是引起“上海寶鋼醫院失火事件”的源頭。因此,按照法律相關規定,醫院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這是無可厚非的事實,醫院相關責任人難辭其咎。
《侵權責任法》第37條規定:“賓館、商場、銀行、車站、娛樂場所等公共場所的管理人或者群眾性活動的組織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因第三人的行為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第三人承擔侵權責任;管理人或者組織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的,承擔相應的補充責任。”
安全保障義務的分類
一是硬件方面的安全保障義務,安全保障義務人應保證其所使用、控制的場所的建筑物、運輸工具、服務設施、消防設施及其他配套設施安全可靠,不存在危及人身或財產安全的隱患。
二是軟件方面的安全保障義務,就是配備數量足夠、合格的安全保障人員,而且所配置人員應恪盡職守,盡到勤勉、謹慎的注意義務,積極履行照顧、保護義務,為權利人提供與其活動相適應的預防外來侵害的保障,保護其人身和財產安全。
違反安全保障義務的侵權責任構成要件
我國學者主流觀點為侵權責任構成三要件說,即損害事實、過錯行為和因果關系。因此,違反安全保障義務的責任構成要件也應以三要件說為宜,即被保護人受到人身或財產的損害,負有安全保障義務的行為人存在過錯而未盡到合理的積極注意義務,未盡安全保障義務的行為與被保護人的人身或財產的損害之間具有因果關系。
上海寶鋼醫院失火事件引發的反思
主管領導應該盡到風險預見義務
2,酒店內部服務盡然有序,各部門工作穩妥開展。
3,酒店不存在較為明顯的安全隱患,酒店安全部門應對突發事件處置能力強。
XX年酒店安全保障工作計劃如下:
第一,開展定期的酒店安全保障工作培訓。定期開展安全工作培訓,培訓酒店安全保障部門的工作能力,讓每一名安全工作人員切實具備保障安全的工作能力。
第二,加強酒店的治安秩序管理工作。定期開展酒店治安秩序檢查工作,對于存在的問題嚴肅糾正。
第三,定期查出違規行為。
第四,加強酒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定期開展酒店消防管道檢查工作,對于存在隱患的部分加強整改力度。
酒店安全保障工作注意點:
第一,加強酒店安全重要區域的排查與監視工作。
第二,定期培訓對于客人傷害、死亡等事故的處理能力。
第三,定期加強客人報失工作的培訓。
【關鍵詞】
電力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建設;探討研究
所謂的電力信息系統,主要的內容包括信息網絡、應用系統、網絡服務系統、存儲與備份系統、安全系統、輔助系統等。除此以外,上述系統的附屬設備也在電力信息系統的行列內。本系統所涉及的技術,大致有數據加密技術、防火墻、入侵檢測技術、網絡掃描技術,以及訪問控制技術等。雖然安全架構在設計上出現問題與管理方面出現問題,是引發信息系統安全問題的主要因素,但還是有其他因素存在。因此,在電力信息系統安全保障體系的建設,要考慮電網運行安全方面以外,還要經過信息安全系統的的建設、信息安全管理的建設和信息安全策略的建設三個階段。
一、電力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存在的問題
隨著科學技術的不斷發展,計算機技術也在不斷進步,黑客是擺在我們面前不可忽視的問題。因此電力系統在正常運行的情況下,就很容易受到黑客的攻擊,造成病毒的侵入,所以對電力信息的安全保障體系的建設予以加強,變得迫在眉睫?,F如今,電力信息安全存在的主要問題,大致包括信息安全意識薄弱、信息安全運作機制不完善、信息安全保障工作沒有常態化、系統安全設計不足,以及短板現象顯著等。在大多數電力企業中,信息安全問題常常被忽視,有的甚至處于不防御狀態。信息安全運作機制不完善,在不完善的業務連續性計劃,不規范的信息文檔和測試數據的管理中,有所體現。那么,怎么樣去應對這些問題呢?使這些問題能夠迎刃而解呢?主要從信息安全管理和信息安全技術兩方面入手。其中,信息安全評估、建立安全管理組織、信息安全運行管理、安全策略規劃和安全監督審計等,均屬于信息安全管理范疇。而信息安全技術大致包括通用信息安全技術手段,也就是安全服務,比如訪問管理、防惡意代碼、身份認證和審核跟蹤等等。
二、電力信息安全保障體系的策略與管理
結合當前形勢與公司實際,要不斷進行管理的創新與技術的實踐。從管理層面講,要對組織機構、系統運行維護、規章制度、相關工作人員教育等進行全面控制和管理;而從技術的層面出發,做到防護物理、主機系統、網絡、數據應用等等各方面的安全性,同時在安全可靠前提下,建設一套高效、先進、實用的信息安全保障體系,支撐助力生產專業化與管理現代化,保障電力信息的安全性。制定電力信息安全策略,應該保證在國家信息安全等級保護政策的前提下進行,本著提升電力企業整體防篡改、防泄密、防攻擊等綜合能力的原則,進行策略的制定。電力信息安全的運行,在保證對基礎環境、主營業務系統、軟硬件平臺等等運行維護的同時,還要確保運維技術規范、運維流程和定檢等標準或機制的建立。另外,訪問控制和身份認證,可以將主機系統、安全設備、應用系統,網絡設備等的身份認證,進行統一管理。審計和監控,也可提高信息的安全性,對問題發生時的反應速度,也能夠得以提升,對安全問題的發生,起到了有效的預防。在電力管理信息大區網絡內部,還應建立能夠對病毒進行預防、隔離、檢測和清除的機制。這樣,可以大大降低未知病毒的入侵率。
三、結論
總而言之,加強電力信息安全保障體系的建設,是新時期電力工作者熱衷研究的一大科題,更是今后的工作方向。在電力信息系統安全保障體系建設的過程中,我們必須要以“堅持實事求是、以人為本”的方針為原則,系統性的分析影響電力信息系統運行安全與管理的因素,結合如今電力信息系統安全保障的實際情況,以最佳的建設原則與思路,對電力信息系統安全保障體系進行完善,為電力企業的健康長遠發展做出突出的貢獻。
作者:唐勇 單位:國網四川省電力公司電力科學研究院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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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綜合治理信息安全的戰略背景
IT管理技術發展歷程,從被動管理轉向主動管理,從服務導向轉向業務價值。在科學的IT管理方法論方面形成了一系列標準:諸如ITIL/ITSM以流程為中心的IT管理行業標準;ISO20000ITIL 的國際標準; COBIT面向IT審計的IT管理標準;COSO企業內部控制框架,面向內部控制;ISO17799:信息安全管理國際標準。當前有很多非常好的綜合性標準與規范可以參考,其中非常有名的就是ISO/IEC27000系列標準。ISO/IEC 27001通過PDCA過程,指導企業如何建立可持續改進的體系。
目前企業IT運維管理現狀。需求變化:IT本身快速變更;管理目標多角度變換并存。資源不足:IT 復雜性成長快于人員成長;IT 人員持續流動。業務影響:難以判斷事件對業務的影響和處理事件的優先級。信息孤島:IT 資源多樣性的,不能進行事件的關聯分析,缺少統一的健康視圖。IT網絡與信息系統運維存在監測盲點,缺少主動預警和事件分析機制。
如何把此項復雜的工程進行細化與落地,建立信息安全保障框架?在企業有限的IT資源(包括人員、系統等)等的前提下,IT運營面臨嚴峻的挑戰,企業多半缺乏信息系統應用開發能力,在很大程度上依賴于產品開發商的支持,為此,要想實現從混亂到清晰、從被動到主動、從應付到實現價值取向的服務思想,自主加外包的混合運維方式無疑是一種好的服務方式。
2 建立和實施信息安全保障體系思路和方法
針對IT管理問題和價值取向的服務方式,借鑒PDCA工作循環原理和標準化體系建設方法,從建立安全目標和組織體系、制度體系和技術體系等三個主要層面構建實施信息安全保障體系,以規范引導人、以標準流程引導人,以業績激勵人,從而促被動變主動,堅持持續改善,促進工作效率,促進安全保障。
2.1 建立和推行目標管理
體系建設應以目標管理為先導、循序漸進,按頂層布局、中層發力、底層推動內容設計與構建,為此,借鑒當前IT運維管理目標演進方式,確立各階段建設目標。
基礎架構建設階段(SMB),手工維護階段。主要實現IT基礎架構建設。
網絡和系統監控(NSM)階段,重視自動化監控階段。主要實現IT設備維護和管理。
IT服務管理(ITSM)階段,重視流程管理階段。主要實現IT服務流程管理。
業務服務管理(BSM)階段,重視用戶服務質量與滿意度。主要實現IT與業務融合管理。
從IT投入和業務價值來看,前三個階段是間接業務價值,第四階段才是直接業務價值。
根據ITIL這個IT服務管理的方法論,先是搭建一個框架,借用工具的配合促進落地。如圖1、IT運維管理系統參考模型。
從安全目標出發,結合IT運維管理系統參考模型,每個階段的工作向著實現直接業務價值,不斷消除或減輕對性能的約束,促進IT產品或服務滿足確定的規范,實現企業效益最大化。服務好用屬性通過最終的績效和檢驗結果監視測量價值成分。如圖2。
2.2 規劃融合信息安全保障體系
通過從組織體系、制度體系、技術體系層面建立和實施縱深防御體系,實現穩健的信息安全保障狀態。
①組織體系:通過企業中高層的支持實現業務驅動和共同推動信息安全體系建設。當然,需要提出的問題,組織有可能要依賴長期可靠的合作伙伴:通過長期可靠的合作關系,快速引進外部專業資源和先進技術,可以幫助企業推動信息安全建設工作。為了幫助組織內外信息系統人員更好地遵守行業規范及法律要求,企業實施IT網絡與信息系統安全運維體系標準,組織應做到定期對全體員工進行信息安全相關教育,包括:技能、職責和意識,通過相關審核,證明組織具備實施體系的意識和能力。
②制度體系:企業IT網絡與信息系統安全運維系統建設的范圍包括機房安全、數據安全、網絡安全、服務器安全、業務應用安全、終端安全等。為此,企業應明確內部運維和外部協同的內容及其標準規范,包括績效標準。建立實施IT網絡與信息系統安全運維體系標準,首先把高效的信息安全做法固化下來形成規則制度或標準,成為組織中信息安全行為準則。保證事前預防、事中監控和事后審計等安全措施的得到有效執行與落實。
③技術體系:一般來說,網絡設備技術體系可以按照從上到下信息所流經的設備來部署工具。即從數據安全、終端安全、應用安全、操作系統與數據庫安全、網絡安全、物理安全六個方面來選擇不同的安全工具。按照“適度防御”原則,綜合采用各種安全工具進行組合,形成企業“適用的”安全技術防線。適時根據風險評估的結果,采取相應措施,降低風險。
其中,需要采用1~2種綜合管理的工具來幫助把所有的安全監控工具進行統一管控。例如SOC是給企業日常維護管理者使用,ITRM作為綜合風險呈現,是給企業風險或安全管理層使用。
④體系運行和監控:體系的日常運行和監控就是從信息的生命周期進行流程控制,即在信息的創建、使用、存儲、傳遞、更改、銷毀等各個階段進行安全控制。之前不能忽視在信息創建開發安全階段的一個細化控制手段。在運行體系建設中,往往需要結合流程分析來關注信息的生命周期安全。運行過程中還有一個應急管理,包括災備中心建設、業務連續性計劃、應急響應等等都有相應的標準與理論支持。特別是BS25999標準的頒布,給如何建立一套完善的應急體系提供了參考。
3 企業建立和實施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實踐
面對網絡系統互連,網絡技術與設備的安全管理規范的完善這個復雜而且浩大的工程,井岡山卷煙廠不僅依靠個體分散的技術措施或者管理防護,而且結合國家、社會和個人的力量構建綜合保障體系。
①依據ISO9000、ISO14000和OHSAS18000標準,國家計算機網絡和信息安全相關法律法規,參考當前科學的IT管理方法論方面形成了一系列標準,結合YC/T384煙草企業安全生產標準等,識別這些與信息安全相關的法律法規及其它要求,將信息安全保障體系(框架)融合到企業質量、環境和職業健康安全(以下簡稱為三標)綜合管理體系。
②確定信息安全管理目標并分步實施企業三年信息化發展規劃。自2012年開始,企業對照YC/T384煙草企業安全生產標準要求,在梳理和評價2000年以來企業多個企業信息化三年實施規劃實踐環境以后,制訂了新的三年信息安全管理目標和建設規劃,將目標和規劃分解到各年度實施,并納入到企業年度三標綜合管理體系建設目標和管理績效考核。
③建立信息安全管理組織和工作標準,同時納入三標綜合管理體系管理考核。從體系結構上促成企業作業層、管理層(中間層)和決策層的信息化,實現企業的物資(服務)流、資金流和信息流的一體化,及時、準確和完整地傳遞企業的經營數據,保證企業的經營管理。利用信息化改進管理,形成企業信息安全文化,促進員工接受、理解和主動配合,不斷提升全員的信息安全意識和技能,從而使信息安全管理真正落到實處。
④建立和實施信息安全保障體系文件標準。根據國家信息安全相關的法律法規及其它要求,結合行業和企業的特點和發展趨勢,規范管理流程和模式。網絡與信息系統建設“立足長遠、分步實施、突出重點”,做到“統一規劃、統一標準、統一平臺、統一編碼”,同步實施信息系統等級保護制度,促進企業與信息系統項目合作單位、地方通訊和公安等部門的社會化合作主要方式。企業內部各項工作實現規范化、信息化,做到一切工作都按照程序辦,同時,事事處于相互制衡的環境之下、人人處于監督管理之中,從而形成職責明確、運轉協調、相互制衡的工作機制,為企業內部信息安全監管提供強有力的保障。
每款新車型要接受超過百次的碰撞測試
除了按照相關機構,如EuroNCAP 和IIHS的要求對汽車進行安全測試以外,沃爾沃汽車為保證自己生產的汽車在碰撞中擁有最佳表現,還讓該中心對沃爾沃車型進行額外的碰撞測試。在整個研發過程中,每一款新的沃爾沃車型要接受不少于100-120次的碰撞試驗。
沃爾沃汽車安全中心高級經理馬格努斯?克羅斯托姆說:“為確保我們的汽車擁有世界級的安全標準,我們必須驗證我們設計的安全系統是否能夠在不同時速、不同事故狀況下保護每一位乘員。我們的安全中心有能力模擬各種現實的事故狀況,這是我們與眾不同的優勢?!?/p>
實景再現
作為研發和測試活動的一部分,沃爾沃汽車安全中心的實驗室還需要重建真實的事故現場。馬格努斯?克羅斯托姆說:“我們先分析真實的交通事故,然后在實驗室里進行情景再現,并測試新的安全系統。這樣就能改進汽車的安全性,使汽車在現實交通狀況中更安全?!?/p>
實驗室時常需要面對來自市場的要求和改進安全系統的挑戰。因此與研究機構緊密合作就顯得尤為重要。舉例來說,在1996年籌劃建立這個安全中心時就考慮到了兼容性(即大型汽車和小型汽車的碰撞)會是未來研究的重要方向。事實證明沃爾沃的預見是正確的。而最近幾年,其他類型的測試也變得重要起來。其中包括在城市交通高峰期越來越頻繁的汽車追尾碰撞,以及轉彎時經常出現的夾角側面撞擊。
測試的前期和后期工作
一次碰撞測試需要用五天時間才能完成。頭三天需要準備測試車、安裝傳感器。為防止在拍攝過程中車身反光影響成像,還要給汽車刷上無光橙色涂料。同時還要準備碰撞測試假人。準備工作必須在實際測試的前一天完成,包括安裝成套儀器和攝像機。為確保測試設備的充分利用,平均每天可以做兩次碰撞測試。馬格努斯?克羅斯托姆說:“雖然我們能在1小時內得到儀器的測試數據,但還是需要人工檢查汽車和假人的狀況。我們的分析師會在24小時內把初步的測試報告送到車型項目組那里,更詳細的分析結果會在兩周后送達。”
大力推進農業基礎設施建設,著力發展農業生產力。加強農村防洪減災工程建設。強化海堤加固建設,加快病險水庫除險加固,基本消除水庫工程運行安全隱患,啟動實施病險水閘除險加固建設,實現95%以上大中型水庫和水閘正常運行。推進農村除澇工程建設,糧食主產區排澇基本達到5~10年一遇標準。
改善農村水利設施。切實加大公共財政對農田水利基礎設施的支持力度,整合各級政府財政支農資金,逐步擴大農田水利補助專項資金規模,推進農村水利基礎設施建設。認真抓好農業尤其是糧食主產區的水毀水利工程修復,田間排灌工程、小型灌區、非灌區抗旱水源工程等小型水利基礎設施建設。以大中型灌區續建配套與節水改造為重點,完善農田排灌體系,推廣和普及噴、微灌等節水灌溉技術。加強標準化渠道建設,搞好渠道防滲。加強農村小型水利基礎設施的建設與管理,鼓勵民間資金投資興建小型水庫、小山塘、山地蓄水池等山地水利工程項目,以增加調洪和供水為中心,加大蓄水工程建設力度,逐步建立有效保障農田水利基礎設施的長效機制,實現全省初級水利化。
因此,必須千方百計增強糧食安全保障能力,堅持立足國內實現糧食基本自給的方針不動搖,深入貫徹落實中央強農惠農富農政策,重點要抓好以下措施。
強化糧食綜合生產能力建設是基礎。要堅持實行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堅決守住18億畝的耕地紅線,確保基本農田總量不減少、質量不下降。進一步創新投入機制,拓展投入渠道,建立農業投入穩定增長長效機制。加大力度推進農業基礎設施建設,加強小型農田水利設施建設,加快推進大型灌區、中低產田改造以及高標準農田建設。建立健全農業抗災減災體系,增強農業抗災減災應變能力。加快轉變農業發展方式,大力發展現代農業,全面提高農業綜合生產能力、抗風險能力和市場競爭能力。
所謂安全保障義務,是指賓館、商場、銀行、車站、娛樂場所等公共場所的管理人或者群眾性活動的組織者,所負有的在合理限度范圍內保護他人人身和財產安全的義務。理解安全保障義務,須注意以下問題:
1.安全保障義務人的范圍。合理確定安全保障義務人的范圍,既要以人為本,對社會生活中可能發生危險的場所或者活動,要求行為人履行必要的防范損害發生的義務,充分保護廣大人民群眾的人身和財產安全;又要考慮我國國情,從促進社會和諧穩定的目的出發,不能盲目地擴大安全保障義務人的范圍,避免引發過多社會糾紛;同時還要處理好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的侵權行為與其他侵權行為之間的關系,避免或者減少相關法律規定間的沖突或者競合?!捌渌鐣顒印被蛘摺捌渌_啟或者持續危險者”的表述過于模糊,范圍不明確,在司法實踐中容易引起歧義和爭議。“土地利益占有人”的概念難以涵蓋一些因行為產生的安全保障義務,與本法第十一章物件致人損害中的有關內容也會重合。經反復研究,綜合考慮,侵權責任法明確安全保障義務人為下面兩類人:
第一,賓館、商場、銀行、車站、娛樂場所等公共場所的管理人。公共場所包括以公眾為對象進行商業性經營的場所,也包括對公眾提供服務的場所。比如我國《侵權責任法》第三十七條列舉的賓館、商場、銀行、車站、娛樂場所等,除了我國《侵權責任法》第三十七條列舉的這些場所外,機場、碼頭、公園、餐廳等也都屬于公共場所。
第二,群眾性活動的組織者。群眾性活動是指法人或者其他組織面向社會公眾舉辦的參加人數較多的活動,比如體育比賽活動,演唱會、音樂會等文藝演出活動,展覽、展銷等活動,游園、燈會、廟會、花會、焰火晚會等活動,人才招聘會、現場開獎的彩票銷售等活動。
2.保護對象的范圍。安全保障義務所保護的對象與安全保障義務人之間應存在某種關系,但是否要在法律中作出明確規定有不同意見。在法律中明確哪些人屬于保護對象較為困難,因此,本法對安全保障義務的保護對象規定為“他人”,沒有明確具體的范圍,實踐中哪些人屬于保護對象應根據具體情況判斷。
3.安全保障義務的內容和判斷標準。安全保障義務的目的是為了保護他人的人身和財產安全,其主要內容是作為,即要求義務人必須采取一定的行為來維護他人的人身或者財產免受侵害。這種義務的具體內容既可能基于法律的明確規定,也可能基于合同義務,也可能基于誠實信用原則而產生。由于安全保障義務人的范圍很廣,涉及多個行業、多類主體,不同義務人對不同保護對象所負有的安全保障義務是不同的,在法律中無法明確其具體內容。對于實踐中需要確定義務人應當負有的具體安全保障義務的內容,進而判斷安全保障義務人是否已經盡到安全保障義務的,可以參考該安全保障義務人所在行業的普遍情況、所在地區的具體條件、所組織活動的規模等各種因素,從侵權行為的性質和力度、義務人的保安能力以及發生侵權行為前后所采取的防范、制止侵權行為的狀況等方面,根據實際情況綜合判斷。
二、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的侵權責任
根據安全保障義務的內容不同,可以將安全保障義務分為兩類:一是防止他人遭受義務人侵害的安全保障義務。這是指安全保障義務人負有不因自己的行為而直接使得他人的人身或者財產受到侵害的義務。比如,賓館負有不因自己提供的服務或者設施存在危險而使前來住宿的客人受傷的安全保障義務。二是防止他人遭受第三人侵害的安全保障義務。這是指安全保障義務人負有的不因自己的不作為而使他人的人身或者財產遭受自己之外的第三人侵害的義務。比如,賓館對在本賓館住宿的旅客負有使其人身或者財產安全免受第三人侵害的義務。他們之間的區別主要是造成損害后果的直接侵害人不同,未盡到前一類義務造成他人損害的,其直接加害人就是安全保障義務人,沒有第三人的介入;未盡到后一類義務的并不必然導致他人的損害,只有當這種未盡到義務的行為與第三人的侵權行為相互結合時才導致了他人的損害。我國《侵權責任法》第三十七條規定根據所未盡到的義務種類的不同,規定了安全保障義務人不同的侵權責任。
1.安全保障義務人未盡到防止他人遭受義務人侵害的安全保障義務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根據我國《侵權責任法》第三十七條第一款的規定,賓館、商場、銀行、車站、娛樂場所等公共場所的管理人或者群眾性活動的組織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造成他人損害的,如果損害結果的發生沒有第三人的介入,安全保障義務人就應當自己承擔全部侵權責任。比如,顧客到餐廳吃飯,由于餐廳的地板有油漬導致顧客摔倒受傷的,餐廳就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2.安全保障義務人未盡到防止他人遭受第三人侵害的安全保障義務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補充責任。
所謂安全保障義務,具體是指特定民事主體依法應承擔的在一定場所范圍內保障處于該范圍內人員的人身、財產免受損害的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規定:“安全保障義務的主體是從事住宿、餐飲、娛樂等經營活動或者其他社會活動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p>
一、違反安全保障義務的法律責任的性質
對于安全保障義務人違反安全保障義務所要承擔的法律責任的性質,學界有三種觀點:(1)屬于違約責任;(2)屬于侵權責任;(3)屬于違約責任與侵權責任的競合。
本文認為,安全保障義務人違反安全保障義務需要承擔的法律責任的性質,須按照安全保障義務人與相對人的具體關系以及安全保障義務來源的不同具體情況具體分析:
1.在締約過失的情況下,由于安全保障義務人與相對人之間建立了不同于普通人之間的信賴關系,從而使安全保障義務人對相對人存在一定范圍內的安全保障義務,安全保障義務人因為締約上的過失而違反安全保障義務,造成相對人信賴利益的損失,符合締約過失責任的法律特征。但是,由于安全保障義務人與相對人之間并未建立合同關系,故不屬于違約責任。
2.在安全保障義務人違反合同義務,從而導致相對人的人身或財產收到損害的情況下,應該視具體情況分析安全保障義務人承擔法律責任的性質。(1)當安全保障義務合同以給付義務為內容時,分兩種情況:第一,當合同明確約定合同的給付義務為一方通過自己的行為對他方的人身或財產承擔安全保障義務時,如在合同中約定對財產承擔安全保障義務的保管合同以及對人身承擔安全保障義務的警備合同、安保合同等。在此情況下,安全保障義務根據合同約定而成為負有安全保障義務的當事人必須承擔的給付義務,如違反安全保障義務,則由于負有安全保障義務的安全保障義務人違反安全保障義務,其行為僅侵害了相對人的履行利益,并未侵害履行利益之外的固有利益,當事人僅承擔違約責任,而非違約責任與侵權責任的競合。第二,當安全保障義務雖屬于給付義務的內容,但該義務需要實現和保護的是履行利益之外的固有利益時,安全保障義務人的違約責任與侵權責任競合。(2)當安全保障義務為保護性附隨義務時:保護性的附隨義務的旨在于保障合同當事人的固有利益不受侵害。安全保障義務人違反保護性的附隨義務即侵害相對人的固有利益,應該構成侵權。同時,附隨義務亦屬合同義務的范疇,所以違反保護性的附隨義務亦屬違約。因此,理論上講,違反保護性的附隨義務承擔的法律責任應該構成違約責任與侵權責任的競合,相對人可以選擇追究安全保障義務人的違約責任或侵權責任。根據合同法理論,基于違約的損害賠償是以損害的可預見性為基礎的,而在訂立合同時,相對人對違反保護性的附隨義務所造成的損害能夠預見到的內容是難以確定的,因此要求安全保障義務人承擔違約責任在實際操作中存有很大的法律障礙。③但在通常情況下,受害人在要求安全保障義務人承擔侵權責任時往往受到來自舉證責任的阻力,主要原因是因為過錯責任是一般侵權責任的歸責原則,而為保護相對人,安全保障義務人違反安全保障義務承擔侵權責任的歸責原則采過錯推定原則,以便大大降低相對人舉證責任的難度。因此,綜上所述,安全保障義務人違反保護性附隨義務時承擔侵權責任有利于保護相對人。但是,相對人也可選擇安全保障義務人承擔違約責任。
3.當安全保障義務人因違反具有保護第三人效力的合同而承擔的違反安全保障義務的法律責任時,須視情況不同具體分析。安全保障義務人對于合同第三人承擔保護性義務是因為第三人與債權人的特殊關系。當安全保障義務人違反源自于對第三人具有保護效力的合同的安全保障義務時,有兩種不同的情形:一是安全保障義務人的給付行為侵害導第三人的人身或財產利益,從而使相對人的履行利益不能實現,并同時侵害了該特定第三人的利益,此時,安全保障義務人需要對相對人承擔違約責任,而對于特定第三人來說,應承擔侵權責任;二是安全保障義務人違反安全保障義務的行為在侵害第三人同時侵害相對人的固有利益,則對相對人構成加害給付,構成違約行為與侵權行為的競合。
二、違反安全保障義務的法律責任的歸責原則安全保障義務人違反安全保障義務的情況下應該承擔法律責任的歸責原則主要有以下爭論:(1)采無過錯責任原則;(2)過錯責任原則;(3)過錯推定原則。
本文認為,安全保障義務人因違反安全保障義務所承擔法律責任應根據法律責任的性質的不同適用不同的歸責原則,具體而言,過錯推定原則適用于安全保障義務人承擔侵權責任的情形,嚴格責任適用于安全保障義務人承擔違約責任的情形。
1.在安全保障義務人違反安全保障義務,被追究侵權責任的情況下,安全保障義務人應該承擔過錯推定責任。(1)安全保障義務人因違反安全保障義務而侵害相對人的合法權益時,只有在有過錯的情形下才承擔責任。綜合考慮到保護受害人和社會經濟的平衡,只要求安全保障義務人對有過錯的違反安全保障義務的行為承擔法律責任,會使安全保障義務人可以根據法律規定,合同約定,行業慣例及誠實信用原則預見到自己的合理經營風險,從而加以有效的適度的預防與控制,既維護了相對人的合法權益,又促進了相關行業的健康發展,從而使法律制度平衡社會利益的目的和功能得以有效實現。我國《侵權責任法》也規定安全保障義務人只對有過錯的行為承擔侵權責任。(2)安全保障義務人違反安全保障義務的行為是否存在過錯的舉證責任應分配給安全保障義務人,而非相對人。通常情況下,安全保障義務人與相對人相比處于強勢地位。在違反安全保障義務的情形下,安全保障義務人的過錯程度對一般相對人來承擔舉證責任是有違公平的。
綜上,本文認為對安全保障義務人違反安全保障義務的侵權行為應該采過錯推定原則。但是,適用過錯推定原則應該以法律法規有規定為原則,但是我國現行法律法規并無明確規定。
2.當安全保障義務人違反安全保障義務被追究違約責任時,安全保障義務人應該承擔嚴格責任。有學者提出,對于安全保障義務人違反安全保障義務所應承擔違約責任的情形應該采過錯推定原則,本文認為并不妥當。首先,從《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條:“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钡囊幎梢钥闯?我國嚴格責任原則適用于合同當事人違約承擔違約責任的情況下,所以因違反安全保障義務而致違約應適用此原則;其次,安全保障義務人在沒有法定抗辯事由的情況下,無論其是否有過錯,都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三、違反安全保障義務的法律責任的類型
當安全保障義務人違反安全保障義務承擔侵權責任時,造成損害的原因的不同,安全保障義務人應承擔的侵權責任也不同,主要有直接責任和補充責任兩種不同的責任形式。
1對不同結構的地質條件下礦井資源開采的硬件設施研究的實際價值
國內能源資源中礦產資源占比較大,在經濟結構中也占有同樣重要的比重和經濟地位,近年來礦產資源開采面臨的處境是淺層礦物儲量急劇減少,一味開采將會破壞自然環境的地質結構和生態平衡。由國家能源部門統計數據可知,開采深度大于600米的礦井數量急劇增加,按照這種發展趨勢將在2050年達到1500米左右,這表明礦物開采過程變得越來越難。但慶幸的是當前國內深層礦物儲藏量豐富,但對其探明量和深層地質條件下的開采沒有進行有效的利用。由于礦產資源屬于不可再生資源,其儲量有限,盲目開采使得資源儲量急劇減少[1]。
2礦井開采的地質環境因素分析
影響礦井有效安全開采的地質條件是多種多樣的,主要包括礦層的結構、巖層構造、易燃易爆氣體分布、壓力、溫度差異等條件,上述因素對礦產資源的安全開采都發揮著重要的影響作用,但影響其安全開采的決定性因素還是礦區的巖層的構造以及礦區的生產環境。
2.1地質構造
斷層和陷落柱通常是地質構造復雜環境最主要的兩個方面。在實際的礦產資源開采過程中,斷層這一過程具有很大的風險潛伏性和危害性,如果在開采過程中遇到特殊情況即地質斷層時,則會給開采帶來巨大的經濟損失,更有甚者嚴重威脅到工作人員的生命財產安全[2]。
2.2陷落柱
陷落柱通過改變礦層地質構造,進而使得礦物的儲量急劇減少,因此對礦物開采的有效安全進行造成危害。陷落柱場多見于大面積的石灰石巖層構造,通常是通過地下水的長期侵蝕造成的巖石溶蝕過程,因此早期的洞穴由此出現。由于地層表面物質重量的增加且地層下部結構的顯著變化,使得洞穴之上的礦層下沉,間接大規模破壞了礦層結構。通常在實際礦物開采中,沒有人會為規避陷落柱的影響而避開原來的開采路線,大多都是用頂板防止陷落柱給礦物開采帶來影響。原方案對頂板和巷道的一系列的優化處理無疑阻礙了礦產資源的有效開發與利用[3]。
2.3水文以及地質條件的影響
我們通常所講的水文地質可以狹義的理解為自然環境中地球表層下部水資源的空間分布與運動。我們再礦山開采的操作過程中往往會存在含水巖層與礦層相鄰近的特殊情況,大多數含水層分布于礦層上部,中間是厚度較小的砂礫層。一旦操作不小心將會使得砂礫層斷裂,造成含水層下沉,導致礦井被積水破壞,必須通過抽水的方式解決這些問題,造成了巨大的經濟損失。必須對這一開采過程進行細致科學的研究和處理,進而消除這種隱患。
3地質結構相對復雜地區礦井開采新技術的研究與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