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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深化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完善群防群治工作格局
1.落實各級政府消防安全責任。繼續將消防工作納入平安建設、政府綜合目標管理、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考評體系和政務督查內容。適時對各縣區政府及市直有關單位貫徹國發〔20*〕15號文件、豫政〔20*〕52號文件和汴政〔20*〕71號文件情況進行督查。實行消防工作行政首長問責制,對發生重大、特別重大亡人火災事故或兩起以上亡人較大火災事故的,消防工作評先實行一票否決,并嚴肅追究相關領導和責任人的責任。
2.落實職能部門消防安全責任。堅持防火安全委員會成員每季度聯席會議制度,及時溝通信息,研究解決消防工作重大問題。完善《*市有關部門消防安全責任分解意見》,明確管理職責,落實監管責任。工商、文化、衛生、安監、建設、房管、教育、旅游、質監等行政審批部門要依法將消防行政審批作為重要內容,并落實信息交流和聯合執法工作機制。
3.落實社會單位消防安全責任。進一步深化貫徹落實公安部61號令,實施“社會單位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工程。各社會單位落實全員消防安全培訓,特殊工種人員100%持證上崗。年內市、縣(區)級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全部達到“三會一標”建設標準,派出所列管的重點單位80%達到標準。在全市公眾聚集場所、易燃易爆等單位推行火災公眾責任保險。
4.實施“網格化”消防安全管理模式。加強“第四級”消防安全管理,推行以鄉鎮、街道辦事處為基本單元的“網格化”管理新模式,建立健全消防領導組織,整合鄉鎮、辦事處消防資源,完善鄉鎮、辦事處火災隱患排查、消防宣傳教育、部門聯動、聯戶聯防、考評獎懲等工作機制。
二、強化火災事故防控手段,全力維護火災形勢穩定
5.深入開展消防安全專項治理。適時組織開展“三合一”場所、人員密集場所、易燃易爆單位、高層建筑、地下空間、古建筑和假冒偽劣消防產品等消防安全專項治理。嚴格落實省政府、省公安廳“雙九條”、“硬七條”和公安部消防局“一條高壓線”、“三條鐵規”,澄清火災隱患總量,控制火災隱患增量,減少火災隱患存量。尤其是對省防火安全委員會通報的3處重大火災隱患,實施掛牌督辦,確保9月底以前全部整改銷案。
6.突出抓好奧運消防安保工作。深入開展以“人人參與消防,共筑平安奧運”為主題的奧運消防宣傳工作。在全市范圍內集中開展消防安全專項行動,嚴懲違法違規行為,大力整治火災隱患,確保奧運期間全市消防安全萬無一失。
7.積極推廣消防技術防范措施。在人員密集場所積極推廣使用獨立式火災探測報警裝置和安全控制與報警逃生門鎖系統等技術防范設施。積極推廣應用城市消防遠程監控系統,重點推動人員密集場所和易燃易爆單位納入監控網絡。
8.改進消防行政管理。加大消防監督檢查頻次,落實每日一查、“錯時”檢查等消防勤務制度。建立消防安全便民服務專線和網上平臺,受理火災隱患和執法監督舉報,提供消防安全法律和技術服務。開辟“消防綠色通道”,全面推行消防行政審批即辦快結制度,提升執法效率。實施陽光執法,實行執法過程和執法結果公開制度。
三、加強公共消防設施建設,提高抗御火災整體能力
9.保障消防事業經費投入。全面落實消防業務經費保障標準,各縣區業務經費增長比例不低于15%。公安合同制消防隊、消防文職人員經費納入政府財政預算;城市公共消防設施及消防裝備建設經費不低于城市維護費(城鄉社區事務費)總額的6-8%。
10.加快消防隊站和供水設施建設。認真落實城鎮消防規劃及年度計劃,年內建成金明區、鼓樓區2個消防站,完成汴西新區戰勤保障中隊征地工作。市區新增市政消火栓100個,各縣新增市政消火栓不少于20個。
11.加強消防裝備建設。年內*縣、通許縣、蘭考縣、杞縣分別購置一臺舉高類消防車。市區購置2臺高噴車,*縣購置一臺搶險救援車,尉氏縣購置1臺10噸水罐車。市區建成空氣呼吸器充氣室、維修站、監測站,各縣消防大隊建成空氣呼吸器充氣室。所有執勤中隊建成一個特勤班,按部頒標準配齊特勤器材。
12.提升消防部隊滅火救援能力。依托消防部隊,建立*市搶險救援中心。針對高層建筑、超大規模建筑、地下工程、石油化工等特殊火災,以及爆炸、危險化學品泄漏等災害事故,修訂完善各類重大災害事故數字化應急救援預案,強化專勤訓練和實戰演練,提高快速反應和現場處置能力。
四、夯實公共消防安全基礎,推動消防工作社會化進程
(二)全力推動各部門履行管理和監督職責。各行業主管和職能部門要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住建、商務、文廣、教育、衛生、民政、宗教等部門要切實加強建筑工地、賓館、飯店、商場、市場、學校、醫院、公共娛樂場所、社會福利機構、烈士紀念設施、旅游景區(點)、博物館、文物保護單位等消防安全管理,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嚴格落實各項消防安全措施。公安機關及其消防部門要嚴格履行職責,每半年對消防安全形勢進行分析研判和綜合評估,及時報告縣人民政府,提出解決問題的意見和建議。同時,要加大執法力度,依法查處消防違法行為,對嚴重危及公眾生命安全的要依法從嚴查處;公安派出所和社區(農村)警務室要加強日常消防監督檢查,開展消防安全宣傳,及時督促整改火災隱患和消防違法行為。
(三)全面落實社會單位消防安全主體責任。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法定代表人是本單位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要依法履行法定職責,保障必要的消防投入,切實提高檢查消除火災隱患、組織撲救初起火災、組織人員疏散逃生和消防宣傳教育培訓的能力。各部門、各單位要建立消防安全自我評估機制,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每季度、其他單位每半年自行或委托有資質的機構對本單位進行一次消防安全檢查評估,做到安全自查、隱患自除、責任自負。要建立建筑消防設施日常維護保養制度,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全面檢測,確保消防設施完好有效。要嚴格落實消防控制室管理和應急程序規定,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二、完善消防安全管理體制,加大源頭管控力度
(一)加強消防安全源頭管控。各建設工程行政審批部門要嚴格依法把好行政許可關,建設、設計、施工、監理單位及執業人員要嚴格遵守消防法律法規,嚴禁擅自降低消防安全標準。凡不符合法定審批條件或達不到消防安全標準的,規劃、住建、房地產管理部門不得核發建設工程相關許可證照,安全監管部門不得核發相關安全生產許可證照,教育、民政、人社、衛生、文廣、文物、等部門不得批準開辦學校、幼兒園、托兒所、社會福利機構、人力資源市場、醫院、博物館和公共娛樂場所等人員密集場所;旅游部門不予評定為星級賓館、A級景區;工商部門不得核發《營業執照》,對各類邊勘測、邊設計、邊施工的工程,規劃、住建、安監、消防部門要建立聯合監督和執法機制,嚴厲查處違法行為,確保不產生先天性消防安全隱患。
(二)加強和改進消防安全管理。要逐步推行社會單位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對容易造成群死群傷火災的人員密集場所、易燃易爆單位和高層、地下公共建筑等高危單位,實行“戶籍化”管理,建立基礎臺帳和數據庫;各主管部門要實施更加嚴格的消防安全監管,督促其按要求配備急救和防護用品,落實人防、物防、技防措施,提高自防自救能力。從2012年開始,要建立火災高危單位消防安全評估制度,由具有資質的機構定期開展評估,評估結果向社會公開,作為單位信用評級的重要參考依據?;馂母呶挝粦攨⒓踊馂墓娯熑伪kU。規劃、住建、公安部門要推動落實建設工程消防設計、施工質量和消防審核驗收責任制,聯合建立建設、設計、施工、監理單位重大消防安全違法行為“黑名單”制度。
(三)推進社會消防安全“防火墻”工程建設??h消防安全委員會在4月中旬要完成對2012年社會單位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達標驗收工作的安排部署,確保年底前全縣屬于人員密集場所的一般單位“四個能力”建設全部達標。年內,70%以上的街道、鄉鎮、社區、行政村要實行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
三、加大監督執法力度,整治和消除各類火災隱患
(一)強化火災隱患排查整治。要建立常態化火災隱患排查整治機制,在進一步鞏固“清剿火患”戰役成果的基礎上,縣公安消防大隊、公安派出所要組織開展高層和地下建筑、人員密集場所、易燃易爆單位、城鄉結合部、縣城區老街區、集生產儲存居住為一體的“三合一”場所、“城中村”、“棚戶區”、出租屋等薄弱環節的消防安全治理,對存在影響公共消防安全的區域性火災隱患的,要制定并組織實施整治工作規劃,及時督促消除火災隱患;對存在嚴重威脅公共消防安全隱患的單位和場所,要督促限期改造、搬遷、或采取責令停產、停用等措施加以整改。要嚴格落實重大火災隱患立案銷案、專家論證、掛牌督辦和公告制度。
(二)建立并完善火災隱患舉報投訴制度。要建立火災隱患舉報投訴中心,完善火災隱患舉報投訴全過程工作機制,明確火災隱患舉報范圍和獎勵措施,集中開展宣傳,引導群眾通過正確渠道舉報火災隱患,邀請社會群眾對舉報投訴查處情況進行監督,最大限度地調動社會各方力量加強火災防控,及時發現和消除火災隱患。
四、加強綜合治理,夯實城鄉消防安全基礎
(一)加強城鄉消防規劃和基礎設施建設。2012年,要啟動消防規劃的修訂工作,并與城市總體規劃同步完成。年底前,要完成全縣建制鄉鎮消防規劃的編制,并對各村的消防安全布局、公共消防設施建設提出規劃指導意見,50%的村莊完成消防規劃的編制或在總體規劃中明確消防規劃的內容;20%的村莊完善消防基礎設施,設有自來水管網的村莊應安裝4—6個消火栓,沒有給水管網的村莊要利用河流、水塘、水庫、水井、水渠等天然水源設置不少于2處消防取水設施;沒有給水管網且天然水源缺乏的村莊,要結合農村節水灌溉和人畜飲水工程統一規劃,設置不小于100立方米的消防水池。村莊內主要道路寬度不應小于4米;道路、橋梁應能保證消防車通行。
(二)積極發展消防公益事業和社會消防力量。要引導社會力量參與和支持消防公益事業,推動建立常態化的消防公益事業表彰獎勵機制,積極開展地方活動。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大力發展鄉鎮政府專職消防隊。專職、志愿、義務消防隊等非現役消防隊伍要配備必要的裝備器材,開展相應的業務訓練和滅火實戰演練,不斷提升戰斗力。繼續探索發展和規范消防文員隊伍建設。要確保非現役消防員工資待遇與當地經濟社會發展和所從事的高危險職業相適應,將非現役消防員按規定納入當地社會保險體系;對因公傷亡的非現役消防員,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落實各項工傷保險待遇,參照有關規定評功、評烈。
五、進一步加強消防業務經費保障,努力提升防滅火和應急救援能力
(一)增強消防部隊經費保障??h財政局要按照財政部《地方消防經費管理辦法》(財防〔〕330號)的要求建立并完善經費保障機制,將地方消防經費納入本級財政預算予以保障,制定落實消防經費最低保障標準。縣公安消防部門要結合自身隊伍建設需要,積極爭取和整合各種社會資源資金,爭取國家有關政策支持項目資金。積極整合社會資源,充分利用好國家相關部門的專項配套資金。年內將官兵醫療費用、執勤補助、地方性生活補貼和合同制消防員工資等納入保障范圍,按要求落實專項匹配經費。
(二)強化消防部隊裝備配備。依據新修訂的《城市消防站建設標準》,啟動新一輪裝備達標活動,確保18項基本個人防護裝備和32項特種個人防護裝備、攻堅組裝備、應急救援裝備配備全部達到標準,補充完善特勤裝備,并逐步更新配備帶后場接受裝置的呼救器,全面提高部隊的防護能力和作戰能力。
(三)全面推進應急救援工作。縣人民政府將綜合應急救援隊伍納入縣政府目標績效管理范疇,將應急救援建設的重要事項列入政府督辦內容。推動完善應急救援指揮體制、機制,初步建立跨縣級區域內的響應機制。做實縣級綜合應急救援隊伍,年內綜合應急救援大隊人員、裝備達標,制定災害事故處置預案和跨區域應急救援預案,加強與環境保護等部門的應急聯動機制建設,積極參與市政府組織開展的實戰性演練。
六、堅持以人為本,增強社會公眾消防安全意識
(一)強化農村和社區消防工作。夯實農村消防組織建設、消防設施建設、群防群治工作和消防隊伍建設基礎。農村、社區要建立健全消防組織;村(居)民委員會要確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居民住宅區物業管理單位要落實消防管理責任;村莊要實行消防安全多戶聯防制度;各鄉鎮人民政府要以黨支部、社會治安積極分子、民兵預備役人員等先進組織為依托,結合當地經濟發展和消防工作需要,依法建立專職、志愿、義務消防隊,充分發揮其防火、滅火、處置突發性事故中的有力作用;公安派出所和社區(農村)警務室要對轄區消防工作加強日常監督檢查,對于已建的老建筑群、無物業(公司管理)的建筑應加強社區消防責任落實,采取多種方式新建或維修公共消防設施,確定社區消防安全管理人,提高社區防控火災的功能。
(二)強化社會消防宣傳教育。深入貫徹落實《全民消防安全宣傳教育綱要(—2015年)》,部署開展家庭社區、學校、人員密集場所、農村、單位“六個一標準”消防宣傳教育,組織宣貫工作專項檢查。在火災多發季節、重大節日以及“119”消防宣傳日期間,廣播、電視、報刊、電信、網絡等媒體要大力開展提示性、知識性宣傳,倡導單位自行組織開展消防逃生自救演練,鼓勵家庭自備逃生自救器材,熟練掌握使用方法;督促影劇院、網吧、商場、市場、醫院等開展提示性宣傳,推進城市消防標識化建設。公安消防部門要指導全縣專職消防隊開展經常性消防宣傳教育工作,充分發揮職能作用。
二、工作任務
(一)全面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
一是落實組織領導責任。各鎮(街道、開發區)要將消防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制定“十二五”消防事業發展規劃,將公共消防設施建設、消防宣傳教育、多種形式消防隊伍建設、重大火災隱患整改等納入政府任期工作目標,保障消防工作與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各鎮(街道、開發區)要充分發揮消防安全委員會作用,每半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研究解決消防工作重大問題。針對消防安全突出問題,適時組織開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對影響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災隱患繼續實施政府掛牌督辦制度。進一步明確消防安全責任制,完善消防監督管理制度,建立市場調節和社會服務機制,加大消防執法力度,著力保障和改善民生。
二是落實消防監管責任。建立健全政府部門信息溝通和聯合執法機制,公安、消防、安監、監察、住建、工商、質監等部門要認真履行消防職責,對涉及消防安全的行政許可事項嚴格把關,形成工作合力。各行業系統主管部門要將消防工作納入本行業系統管理內容,落實消防工作責任,開展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和消防知識教育培訓。
三是落實消防基礎設施建設責任。要將公共消防設施建設納入城市建設總體規劃,將公共消防設施建設經費納入基本建設投資計劃和財政預算,并確保落實。對公共消防設施不能滿足滅火應急救援需要的,要及時增建、改建、配置或者進行技術改造。落實公共消火栓的維護資金和養護責任,確保完整好用。商業區、舊城區人員密集場所、易燃易爆場所和居民稠密區周邊市政消火栓不足的,要于年底前補建到位;凡舊城拆遷改造或新城區開發,要同步規劃建設市政消火栓、消防站。進一步健全區應急救援隊伍建設體系,加強應急救援裝備和基地建設,區應急救援大隊車輛器材裝備達到《縣級綜合性(消防)應急救援隊裝備配備標準》。繼續大力發展壯大合同制消防員隊伍,新建、翻建城市消防站按標準配齊合同制消防員。
四是要落實檢查考評責任。各鄉鎮(街道、開發區)要將消防工作納入議事日程,逐級簽訂消防工作目標責任書,定期組織考評驗收,并對履行消防安全職責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各行業、系統每年要對本行業、系統消防工作進行一次考評。要嚴格責任追究,凡發生重特大消防安全事故的,都要倒查責任,追根尋源,做到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過、事故隱患不整改不放過、有關責任人員不追究不放過。
(二)全面改善社會單位消防安全狀況
一是繼續深化社會單位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各級各部門各單位要按照職責分工,進一步加強組織領導,逐級細化分解工作任務,深入推進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著力提高單位“檢查消除火災隱患能力、組織撲救初起火災能力、組織人員疏散逃生能力和消防宣傳教育能力”。年內,所有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和“九小場所”中的人員密集場所全部達到“四個能力”建設標準。指導社會單位積極開展以“六化”(組織制度規范化、標準懸掛統一化、設施器材標識化、重點部位警示化、培訓演練經常化、檢查巡查常態化)為核心的消防安全標準化建設,不斷提升單位消防安全管理水平。積極推行社會單位消防安全分類管理,建立消防安全自我評價制度,實行消防安全等級與企業信譽等級認證、保險費率掛鉤聯動。
二是集中開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結合正在開展的“四防一整治”專項行動,積極部署開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做好季節性火災預防工作和“兩節”、“兩會”、建黨90周年慶祝等重要會議、重大活動消防安全保衛工作。要集中開展人員密集場所、易燃易爆單位、高層和地下建筑、在建工程工地特別是節能綜合改造工程施工現場等火災高發易發單位和場所的消防安全專項整治活動,督促單位落實消防安全主體責任,認真落實各項消防安全規章制度,切實提高自防自救能力。公安消防大隊要充分發揮職能作用,會同有關部門開展專項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公安派出所要對轄區“九小場所”和居民住宅區逐一進行消防安全大排查;各村(居)要動員廣大群眾積極參與火災隱患排查工作,鼓勵舉報身邊的火災隱患,形成專群結合、全民參與的工作格局。在層層排查的基礎上,篩選出存有較大火災隱患單位,實施政府掛牌督辦。
(三)著力夯實農村、社區火災防控基礎
一是健全基層消防組織管理體系。上半年,全區各鎮(街道、開發區)要依托綜治辦、安監站成立消防安全管理辦公室等工作機構,履行消防管理職能,健全并落實消防組織領導、消防宣傳教育、消防安全巡查、消防設施管理、消防隊伍建設等工作制度。年內,各行政村、城市社區要落實消防安全專(兼)職管理人員,5000人以上的大、中型社區要成立社區消防工作組,有條件的應確定1名專職消防安全管理員,負責日常消防安全工作,確保基層消防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形成“組織健全、責任明確、力量整合、條塊結合、管理到位”的基層消防工作格局。
二是加強消防設施建設。城市社區要完善公共消防設施建設并加強維護保養,確保正常運行;每個社區要設置公共消防器材配置點,配足配齊滅火器材,保證撲救初起火災的需要。農村公共消防設施建設要納入新農村建設總體規劃,與農村公共基礎設施同步建設。鎮政府(開發區管委會)駐地消火栓建設應達到規劃要求;鄉村消防車通道應保持暢通,已通市政管網的村莊應當安裝消火栓,充分利用天然水源設立消防車取水平臺。
三是推進消防力量建設。各鎮(街道、開發區)要根據轄區實際,采取政府籌辦、政企聯辦、村企共建等模式,因地制宜建設多種形式消防隊伍。要依托公安派出所治安巡防隊伍、企業安保(消防)隊伍或志愿者隊伍,建立農村、社區專(兼)職或志愿消防隊伍,配備消防機動泵、消防水帶、滅火器等消防設施和器材。農村、社區要建立群眾參加的志愿消防隊,承擔防火巡查、消防宣傳教育和撲救初起火災的職能。年內,所有鎮(街道、開發區)達到“一鎮、一隊、一車”的標準;50%的農村、社區要建成專職或志愿消防隊伍,切實提高農村社區處置火災事故的能力。
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以建國六十周年大慶和第十一屆全運會消防安全保衛為主線,以減少一般火災、防范重特大火災、杜絕群死群傷火災事故為目標,進一步提升消防工作社會化水平和社會防控火災能力,最大限度地保障國家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為全區經濟社會發展創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環境。
二、重點工作及要求
(一)層層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
各級、各部門、各單位要認真貫徹落實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以下簡稱新《消防法》),研究制定具體的貫徹意見和措施,全面推進新《消防法》的順利實施。認真貫徹落實《山東省消防安全責任制實施辦法》等法規,細化量化消防工作任務指標,層層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嚴格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各級要將消防工作納入政府目標責任考核和領導干部政績考核內容,健全和落實消防工作部署、督查、考核、獎懲制度。進一步完善各級消防安全委員會制度,明確政府各部門消防工作責任,建立健全政府部門消防工作信息溝通和聯動執法機制。著力抓好鄉鎮(街道)、農村、社區等基層組織消防工作責任制的落實,積極探索在鄉鎮政府設立消防安全辦公室等形式,進一步健全完善基層消防監管體系,切實抓好基層消防工作的目標考核和績效考核,確保基層組織履行消防職責到位。
(二)加強消防基礎設施建設
各鄉鎮、街道、開發區要結合當地產業布局、功能劃分及相關專業規劃的調查,進一步完善消防安全規劃布局。年內完成重點鄉鎮消防規劃編制工作。財政、建設、公安、規劃等部門要各負其責,加強協作,認真開展好新一輪城市消防規劃編修工作。各級要將公共消防設施建設納入總體規劃,發改、財政、建設、規劃等部門要將公共消防設施建設經費納入基本建設投資計劃和財政預算,并確保落實。按照“快補舊帳,不欠新帳”的要求,加快城市消防站、市政消火栓等公共消防設施建設步伐,確保達到國家標準。市政消火栓完好有效率達到95%以上。依托農村社區服務中心,深入推進公共消防服務向農村延伸。加強農村消防隊伍建設,采取政府投資、政企聯辦、村企共建等模式,在鄉鎮建設多種形式的消防隊伍,在村莊建立志愿或義務消防隊。結合農村基礎設施建設,搞好農村消防規劃和消防車道、消火栓等公共消防設施及滅火救援設施器材建設,初步在全區形成城鄉一體化的火災防控體系。
(三)強化消防安全專項治理
以建國六十周年大慶和第十一屆全運會消防安全保衛為主線,從3月份至10月份,在全區范圍內分三個階段組織開展“全警全力、平安全運”火災隱患集中整治一、二、三號行動,全面深入細致地排查整治各類火災隱患。繼續深入開展以人員密集場所、易燃易爆單位、“九小場所”和“三合一”建筑為重點的消防安全專項治理和火災隱患排查整治行動,進一步健全完善政府部門執法聯動機制、火災隱患整改責任機制和重大火災隱患舉報、通報、公示、掛牌督辦機制,切實加大對火災隱患的整治力度。在全區人員密集場所積極推行推閂式門鎖系統、城市消防遠程監控系統、錯時檢查等物防、技防、人防措施,確保人員密集場所消防安全。加強消防設施和消防產品監督管理,嚴厲打擊制假販假、違法經營消防產品等行為。
(四)優化消防安全監督管理
繼續推行以“六化”為核心、以“標識化”、“可視化”為載體、以“123”(即一暢兩知三能)工程為重點的社會單位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按照分級分類管理的要求,由消防大隊及公安派出所分級組織實施對消防安全重點單位、“九小場所”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的監督指導,并組織專項檢查驗收。上半年,完成對全區所有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的分類評價,并逐步向其他社會單位推開;年底前,完成對全區50%“九小場所”的分類評價。積極探索建立消防安全等級公告、消防安全星級掛牌、消防安全等級與企業信譽等級認證、保險費率掛鉤聯動機制,逐步形成“重點突出、監管有序”的消防安全監管模式,切實推動消防安全監管工作的科學化、規范化。
(五)深化消防安全宣傳教育
(一)落實政府部門消防工作責任。各區縣政府全面負責本地區消防工作,政府主要負責人為第一責任人,分管負責人為主要責任人,其他負責人應認真落實消防安全“一崗雙責”制度。各職能部門應依法履行消防監管職責,將消防安全與本行業、系統工作一并部署、考評,完善部門信息溝通和聯合執法機制,形成橫向互通、上下聯動的消防工作協作機制和責任體系。建立“全民”消防工作機制,整合社會各方資源,積極規范和發展公益消防組織、消防技術服務機構等社會組織。
(二)加強消防規劃編制和實施。將消防規劃納入城鄉總體規劃,同步編制、同步審批、同步實施??傮w規劃中沒有消防規劃專篇的,規劃、住建部門不予審批??傮w規劃中確定的消防站位置和用地,規劃部門應嚴格予以控制。主城區超過本區消防隊保護半徑的大型商業街區、高層建筑密集區規劃建設時要同步考慮規劃建設“微型消防站”。供水部門應根據城市建設進度,建設消防給水管道和供水設施,并加強各類供水設施的維護保養。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挪用、擠占公共消防設施建設用地。
(三)筑牢基層火災防控基礎。各區縣要推進“消防之友”俱樂部建設,對社區消防監管工作站提檔升級。深入開展農村、社區消防安全達標創建活動。鄉鎮人民政府和街道辦事處應建立消防安全管理機構,明確1—3名消防專兼職人員,有條件的地方建立消防工作專門機構,成立消防安全委員會,搭建消防工作溝通交流平臺。全市鄉鎮、街道及行政村、社區全部實行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鄉村主要道路應當滿足消防車通行需要。
(四)加強建設工程消防源頭管理。本市行政審批部門對涉及消防安全的事項,凡不符合法定審批條件的,公安消防部門嚴禁擅自降低消防安全標準進行審核驗收,并建立重大消防安全違法行為“黑名單”制度;規劃、住建部門不得核發建設工程相關許可證照;安監部門不得核發相關安全生產許可證照;教育、民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衛生、文廣新、人防等部門不得批準開辦學校、幼兒園、托兒所、社會福利機構、人力資源市場、醫院、博物館和公共娛樂等人員密集場所;旅游園林部門對不符合消防安全條件的賓館、景區,在限期改正、消除隱患之前,不得評定為星級賓館、A級景區。
(五)加強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各區縣政府每年針對轄區火災易發、高發和頻發的區域、場所和行業開展消防安全專項治理,持續加大公眾聚集場所、易燃易爆單位、高層和地下建筑整治力度,解決消防安全突出問題。對存在影響公共消防安全的“城中村”等區域性火災隱患要納入城鄉改造、綜合治理范疇,實行掛牌督辦,及時督促消除火災隱患。要嚴格落實重大火災隱患立案銷案、專家論證、掛牌督辦和公告制度,各區縣政府在接到報請掛牌督辦、停產停業整改報告后,要在7日內作出決定,并督促整改。要建立火災隱患舉報投訴中心,及時查處受理的火災隱患。
(六)完善地方消防經費保障機制。貫徹落實財政部《地方消防經費管理辦法》,各級財政應將同級武警消防部隊作為預算單位,并將地方消防經費納入同級財政預算予以保障。將政府專職消防隊伍的建設經費、招聘的合同制消防員、文職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福利待遇等所需經費,按照現行財政管理體制納入相應的經費渠道予以保障,對因公傷亡的非現役消防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落實各項撫恤待遇。提高經費保障標準,保證消防經費投入與地方財政收入同步增長。
(七)健全消防工作量化考評機制。各區縣政府、各職能部門要研究建立與率先基本實現現代化相適應的消防安全指標體系,對消防工作實行目標管理,將消防工作任務具體量化,納入任期責任目標考評、年度責任目標考評、政績考評、政務督查和社會管理綜合治理的重要內容。嚴格督查考評,將督查考評結果作為評先評優和領導干部政績考核的重要依據。各區縣政府要加大街道、鄉鎮消防安全工作考核力度,每年11月底前將本地區消防工作落實情況向市政府專題報告。市政府每年組織對各區縣政府、有關職能部門和單位年度消防工作完成情況進行考核。
(八)健全消防工作表彰獎勵機制。設立政府消防安全專項基金,對熱心消防公益事業、舉報投訴火災隱患和消防違法行為、主動報告火警和撲救火災的單位及個人應給予表彰獎勵。鼓勵社會各方力量參與消防慈善捐贈,有關部門對捐贈的社會單位和個人支持落實相應的稅收減免政策。
二、落實單位場所消防監管責任
(九)加強行業系統消防安全監管。公安、商務、教育、衛生、文廣新、民政、旅游園林等部門應加強賓館、飯店、商場、市場、學校、醫院、公共娛樂場所、博物館、文物保護單位、社會福利機構、烈士紀念設施、旅游景區景點等單位場所的消防安全監管,督促其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嚴格落實各項防范措施。安監、工商、質監、交通運輸、鐵路、公安等部門應加強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壓力容器的安全監管,依法嚴厲打擊違法違規生產、運輸、經營危險化學品和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
(十)加強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監管。住建、公安消防等部門依法加強對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檢查,督促施工單位落實《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技術規范》,合理劃分臨時辦公、生活、生產、儲存、作業等功能區,設置符合規定的臨時消防設施、消防車道,嚴格動火管理,定期進行消防安全檢查巡查,組織滅火和應急疏散演練,確保消防安全。
(十一)加強高危單位消防安全監管。安監、住建、人防、公安等部門對易燃易爆單位、高層建筑、地下公共建筑、人員密集場所等火災高危單位應實施更加嚴格的消防安全監管,督促其采用先進適用的消防技術,落實人防、物防、技防措施,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十二)加強假冒偽劣消防產品監管。質監部門對生產、經營假冒偽劣消防產品的,應依法取消其相關產品市場準入資格;工商部門應依照《消防法》和《產品質量法》有關規定吊銷其營業執照;公安消防部門對使用不合格消防產品的,應依法從嚴查處;公安經偵部門對銷售金額5萬元以上或者未銷售貨值金額達15萬元的,應依法從嚴查處。
三、落實單位消防安全主體責任
(十三)加強消防安全自我管理。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法定代表人是本單位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應建立單位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動態考核機制,按照公安消防部門部署,開展消防安全“四個能力”達標創建活動。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每季度、其他單位每半年自行或委托有資質的機構對本單位進行一次消防安全檢查評估。消防安全重點單位要逐步建立專兼職消防隊伍。易燃易爆、高層、地下公共建筑、人員密集場所等火災高危單位應按要求配備急救和防護用品,按照《市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實施辦法》,投?;馂墓娯熑伪kU。商業步行街、集貿市場等公共場所和住宅區應保證消防車通道暢通。負責建設工程消防設計、施工質量的單位應建立終身負責制。建設、設計、施工、監理單位及執業人員應嚴格遵守消防法律法規,嚴禁擅自降低消防安全標準。
(十四)加強消防設施維護管理。單位應認真落實《建筑消防設施的維護管理》各項規定,建立建筑消防設施日常維護保養制度,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全面檢測,確保消防設施完好有效。設有自動消防設施的單位應與城市消防安全遠程監控系統聯網。嚴格落實消防控制室管理和應急程序規定,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埋壓、圈占、損壞公共消防設施。
(十五)嚴格建設工程施工行為自律。實施新建、改建、擴建工程單位外保溫材料一律不得使用易燃材料,嚴格限制使用可燃材料,并符合新修訂的國家《建筑設計防火規范》的要求。實施建筑室內裝修單位所用裝飾裝修材料必須符合國家、行業標準和消防安全要求。屬于公共建筑的單位在營業、使用期間不得進行外保溫材料施工作業。負責居住建筑節能改造的單位作業期間應撤離居住人員,嚴格分離用火用焊作業與保溫施工作業。各類建設工程施工單位嚴禁在施工建筑內安排人員住宿。
四、加強滅火應急救援基礎建設
(十六)加強消防站和救援中心建設。各區縣政府要認真貫徹落實《市“十二五”消防事業發展規劃》,每年制定年度實施計劃,多渠道推進消防站建設。六合區、高淳縣、溧水縣完成消防應急救援中心建設任務。新建消防站要按照《城市消防站建設標準》的要求,一次性配齊所需的消防裝備,并按照每站30人配備合同制消防員。
(十七)加強多種形式消防隊伍建設。貫徹落實《省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多種形式消防隊伍建設的意見》,2015年前,消防站數量未達到國家標準的縣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鎮,年均接(處)警超過300次的消防隊轄區;建成區面積超過5平方公里或者居住人口達5萬人以上的鎮;易燃易爆危險品生產經營單位和勞動密集型企業密集的鎮;全國和省級重點鎮、歷史文化名鎮;省級以上經濟技術開發區、高新技術開發區、旅游度假區、風景名勝區全部建成政府專職消防隊。
(十八)加強消防水源設施建設。2015年前,全市增補市政消火栓4616個;各行政村消防水源建有率,目標值達到90%。新建開發區、工業園區的消防水源設施建設應嚴格執行國家標準,與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共同規劃,統一實施。在玄武湖、內秦淮河流域、長江流域等處設置一定數量的消防取水平臺(碼頭)。
五、深化社會消防宣傳教育培訓
(十九)深化消防宣傳教育。貫徹國家八部委聯合下發的《全民消防安全宣傳教育綱要》。各區縣應對年度消防安全教育工作進行專題部署,將消防宣傳經費列入本級財政預算,組織開展宣傳教育活動。依托消防隊(站)、博物館、文化館、公園、學校,建成1個以上功能設施齊全、同時容納50人以上參觀的消防科普教育場館,并積極申報“全國消防科普教育基地”。積極推進消防志愿者俱樂部、高校消防志愿者聯盟等民間社團建設,吸收經濟、科教、黨政等社會各界熱心消防事業的代表人士參與,搭建交流互動平臺。
(二十)加強部門分工協作。公安部門應根據消防安全形勢需要,研究制定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工作重點。教育部門應分級實施消防安全教育,指導各區縣培育2所“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學?!保笇е行W每年開展不少于1次的全員應急疏散演練。民政部門應指導居(村)委會協調物業服務企業每年至少組織居民開展1次滅火應急疏散演練。衛生部門應指導醫療衛生機構做好傷員救治和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工作。文廣新部門應指導新聞媒體積極開展消防安全宣傳,安排專門時段、版塊刊播消防公益廣告,利用互動電視等媒介,針對性地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安監部門應將消防法律法規納入注冊安全工程師和特種作業人員考試內容。
(二十一)開展消防安全培訓。貫徹落實《社會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大綱(試行)》,將消防安全知識納入領導干部、公務員在職培訓和社會再就業培訓內容。支持社會力量開展消防培訓,積極培養社會消防專業人才。公安消防部門應加強對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員和消防設計、施工、監理人員及保安、電(氣)焊工、消防技術服務機構從業人員的消防安全培訓。
六、創新社會消防安全管理機制
(二十二)建立符合地方實際的消防規章體系。市政府法制部門要牽頭組織調研建設工程防火設計、公共消防設施建設、消防產品質量監督和市場準入、社會消防技術服務、滅火救援等方面的先進經驗,制定《市消防監督重點單位名錄管理規定》、《市消防公益基金管理辦法》、《市消防技術服務機構管理辦法》、《市多種形式消防隊伍建設管理辦法》等符合地方實際的消防規章和技術標準。
(二十三)建立消防安全評估申報制度。公安消防部門要建立消防安全評估制度,每半年對消防安全形勢進行分析研判和綜合評估,及時報告當地政府。建立火災高危單位消防安全評估制度,將評估結果作為單位信用評級的重要參考依據。實行單位消防責任人管理人變更、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定期開展消防安全評價“三項申報”制度。
(二十四)建立消防從業人員職業資格制度。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公安消防部門要探索建立注冊消防工程師、消防職業經理人等制度,推進社會消防從業人員職業化建設。加強消防行業特有工種職業技能鑒定工作,試行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員等取得職業資格持證上崗制度。
(二十五)建立單位和個人消防安全信用體系。金融系統、有關行業要將單位和個人消防安全信息納入社會信用體系,將火災隱患、火災事故、消防違法行為等不良記錄納入單位和個人信用重要內容,增強社會各方做好消防工作的自覺性。
(二十六)推動消防科學技術創新研發。鼓勵企業、科研機構以消防工作實際需求為導向,重點開展新型防火、滅火和應急救援關鍵技術及新型防火材料、新型滅火劑、新型消防裝備的技術研發。推廣應用消防安全新技術、新產品、新裝備,以科技手段為降低火災風險提供有力支撐。
2014年,各旅游行業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工作要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十八屆二中、三中全會和關于安全生產的重要指示精神,貫徹執行《安全法》、《消防法》等安全生產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按照省、市旅游局以及市政府關于安全生產的工作部署,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工作方針,進一步夯實安全基礎,強化依法治理,強化依法監管,強化組織領導,強化責任落實,強化宣傳培訓,進一步提升我市旅游行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和應急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和杜絕各類旅游行業安全責任事故,促進我市旅游行業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
二、工作重點
(一)強化主體責任,落實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責任制。
1、強化監管部門主體責任,按照“一崗雙責”和“管生產必管安全”原則,進一步落實旅游監管部門責任,把安全生產工作與業務工作同部署、同實施、同檢查,切實做到制度落實,經費落實,組織落實,責任落實,人員到位,確保旅游企業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管理目標任務圓滿完成。
2.強化旅游行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按照“屬地管理”原則,落實企業法人代表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和“一崗雙責”制度,健全完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層層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確保旅游行業安全工作有制度、有計劃、有投入、有責任、有落實,安全管理工作目標明確,措施得力,保障有方。
(二)突出監管重點,強化安全監管和隱患排查治理。
1、繼續深入開展旅游行業“安全生產年”和“責任落實年”活動,全面履行安全職責向社會告知承諾制度,明確企業和員工之間安全生產職責告知與應知責任。
2、加強重點環節、重點部位及重要時段節點的旅游安全監管,組織開展安全生產、食品衛生、道路交通、電梯整治、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和“清剿火患”戰役等專項治理行動。(1)各旅行社(分社)要強化租用旅游車輛管理,嚴格執行旅游租車合同制度和團隊行前、行中安全提示制度,堅決杜絕使用無資質車輛運營;加強對安全隱患排查、道路交通、食品衛生、安全疏散通道以及對外租賃房產等方面的安全管理;做好旅行社責任險統保和旅游意外險宣傳服務工作;(2)各星級飯店要進一步開展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和“清剿火患”活動,加強對安全隱患排查、食品衛生、安全疏散通道、集經營生產住宿“三合一”場所、監控室、蓄水池、電梯以及對外租賃房產等方面的安全管理;(3)各景區要強化對道路、游路、防護欄、警示標志、森林防火、游客野外用火以及對外租賃房產等重點部位的安全管理,確保游客安全。
3、加強特種設備、特殊崗位的日常管理,配備特種設備、特殊崗位安全管理員,健全管理制度和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特種設備、特殊崗位從業人員100%持證上崗,并做好完整運行記錄和安全檢查記錄。
4、在旅游黃金周、高峰期、暑期、汛期、節慶活動等重點時段開展安全生產檢查,加強日常巡查和重點檢查相結合,強化安全隱患排查治理,落實安全生產隱患整改定人員、定時間、定措施的“三定”原則,做到整改措施、責任、資金、時限、預案“五到位”;堅決不留死角、不留盲區、不走過場,對查出的問題實行“零容忍”,切實落實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的各項措施。
5、健全完善安全生產考核制度,落實責任追究制度,對不履行或不認真履行安全職責,對重大安全隱患整改不力的,造成安全生產責任事故的,依法依紀追究領導和有關人員責任。
(三)強化應急管理,提升應急處置和救援能力。
1、加強安全應急協作機制建設,與消防、安監、質監、交通、衛生、氣象、保險等部門在旅游突發事件的信息收集、預警防范、應急處置、保險保障等方面要加強聯系和合作,提高部門企業協同處置能力。
2、健全旅游行業應急預案體系建設,各旅游行業要繼續修訂完善旅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負責落實安全生產、消防、食品衛生、防汛、防恐、防地質災害、維穩等各種安全預案,一旦出現險情,及時做好應急響應,迅速按預案線路組織撤離并疏散游客到安全地帶;建立旅游應急預案備案制度,開展對各種安全預案的應急演練。
3、強化安全應急管理機制建設,加強隊伍建設,完善24小時值班值守和領導帶班制度、信息報告、處置等應急管理制度,做好旅游企業安全風險評估及旅游突發事件監測與預警、旅游突發事件的信息工作,開展旅游目的地安全風險評估和安全風險提示。
4、進一步加大對安全管理的投入,添置和更新安全生產所需的設備設施,加強應急裝備物資儲備,提高安全應急救援水平。
(四)夯實安全基礎,提升旅游安全意識和技能。
1、繼續深入開展旅游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已達標的旅游企業要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管理,落實責任,鞏固和提升安全生產標準化達標創建成果。
2、開展旅游安全宣傳,要通過各種媒體、LED屏幕、宣傳欄、印發宣傳材料等形式宣傳旅游安全法律法規和安全生產知識;充分利用開展“安全生產月”、警示教育等活動載體和旅游團行前說明會、旅游行車中安全提示等方式開展旅游安全宣傳,營造“關注安全、平安出游”的宣傳輿論氛圍。
3、開展旅游從業人員安全教育培訓,制定培訓計劃,落實安全教育培訓制度,提升旅游從業人員安全意識和技能。
4、加強安全生產檔案資料管理,做好組織機構、職責分工、管理制度、責任書、文件通知、會議記錄、宣傳培訓記錄、檢查記錄、整改通知、圖片等基本檔案資料歸檔,及時報送安全生產有關統計信息報表。
5、各旅游行業要把安全生產與旅游標準化建設有機結合,在星級飯店星級復核和旅行社服務質量信用等級評定工作,嚴格實行旅游安全一票否決制,把旅游安全工作作為提升旅游服務質量的首要任務督導落實。
三、關于消防安全工作
2014年,各旅游行業消防安全工作要貫徹執行《消防法》等消防安全法律法規,堅持“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安全工作方針,加強組織領導,落實消防安全主體責任,健全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加強火災防控,排查治理火災隱患,有效遏制重特大火災事故,確保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一)提高認識,增強做好消防工作的責任感。各旅游行業要認真貫徹落實關于安全生產的重要指示精神,堅持“管行業必須管安全”和“屬地管理”的原則,按照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要求,加強組織領導,提高思想認識,增強責任意識,完善“一崗雙責”制度,認真研究火災特點和影響火災形勢穩定的突出問題,制定防火工作方案,及時進行部署,將防火工作落到實處。
(二)突出重點,繼續深入排查整治火災隱患。各旅游行業要繼續深入開展單位消防“四個能力”建設和“清剿火患”戰役活動,按照“隱患不除,整改不止”的要求,繼續加大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力度。
1、各旅行社要加強對租用旅游車輛資質、道路交通安全的管理,嚴厲查處“黑車”行為,確保交通安全。
2、各星級飯店要繼續深入開展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和“清剿火患”活動,加強火災隱患排查、安全疏散通道、集經營生產住宿“三合一”場所、監控室、水泵房、電梯以及對外租賃房產的管理,加強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提高自我管理能力。
3、各景區要把消防安全納入規劃和開發建設,加強道路交通、游路、防護欄、警示標志、游客野外用火、森林防火等重點部位區域的安全管理,提高火災防控能力。
4、各旅游行業建筑室內外及裝修裝飾工程施工現場要加強消防安全管理,使用材料必須符合消防安全要求,不得使用易燃等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材料。
5、對占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或者在人員密集場所門窗上設置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障礙物要立即清除;對消防設施損壞、不能正常運行的設備要及時修繕和更新。
6、市旅游部門將會同消防、安監等部門開展聯合執法整治,一旦發現存在嚴重火災隱患的將提請市政府實施掛牌督辦。
(三)加強宣傳,營造關注消防安全輿論氛圍。各旅游行業要把消防安全納入旅游宣傳教育培訓計劃中,充分利用LED屏、宣傳欄、行前會等形式,加大消防安全的宣傳力度,不斷改進宣傳教育培訓方式,向旅游從業人員及服務對象反復宣傳培訓防火、滅火和逃生自救常識,提高消防安全意識和能力;對火災隱患和消防違法行為將及時曝光,以營造良好的消防安全輿論氛圍。
二、工作目標
在鞏固已有放心消費創建成果基礎上,通過努力,建立更加科學合理的放心消費創建目標管理機制、責任落實機制和評價考核體系,促進市場秩序更加規范,消費環境更加和諧,誠信體系建設更加完善。
——放心消費創建理念更加深入人心。消費者對安全健康、科學理性的消費觀和消費知識廣泛認知。通過第三方民意調查,對創建活動的知曉率達到85%以上、認同度達到90%以上。
——“百千萬工程”推進更加有力。到“十二五”期末,在全市培育打造10家在全國具有較高知名度的放心消費創建誠信品牌企業;建立100個放心消費創建示范街(區),每個鄉(鎮)街道有一條示范街(區);形成780家以上省、市級放心消費創建工作先進示范企業、行業和單位。
——消費維權環境進一步優化。對消費者有效投訴處理率要達到100%、處理滿意率達到90%以上。培育建設放心消費保險行業示范單位10個、放心消費快遞行業示范單位10個,實現“四街一店”的創建目標。
——市場監管與執法合力進一步增強。部門分工明確、密切配合的協作機制更加完善,源頭治理、打防結合、共同推進市場整治的聯動效果更加明顯,年內各成員單位開展消費環境專項整治次數不少于2次。全年無重特大消費責任事故發生。
三、主要任務
(一)推進“百千萬”工程,營造安全放心的消費環境
1.深化示范行業創建。圍繞誠信體系建設和百姓關注的重點、熱點消費領域,進一步擴大行業創建工作覆蓋面,力爭使與民生相關的重點行業參創率達到80%以上。重點抓好保險行業創建工作,進一步規范保險行業秩序。大力推進電子商務網絡放心消費安全建設工作,借助信息化管理手段,加大對銷售網絡的電子臺賬監管力度,全面提升放心消費創建工作的信息化監管與運用水平。
2.深化示范企業創建。開展“百家誠信經營放心消費”模范店建設,加大誠信品牌規模骨干企業培育力度,建立完善培育計劃和重點企業培育名錄,加強跟蹤指導,健全培育檔案和信用記錄。結合往年省、市級先進示范單位“回頭看”,建立健全檢查考核、定期復核和摘牌退出等機制,繼續發揮好企業在創建工作中的主體作用,確保創建質量和社會公信力。
3.深化示范街(區)創建。按照“鞏固成果、提升質量,有序拓展、打造精品、因地制宜、形成特色”的創建原則和省、市任務分解方案,積極整合區域內創建工作資源和力量,實現鄉鎮一級放心消費示范街創建覆蓋率達到70%以上,努力做到創建一片區域、提升一批行業、做優一群企業,改善一方環境,確實讓放心消費創建成果惠及廣大百姓。
(二)強化市場監管,建立規范有序的市場秩序
1.加大對重點領域市場的整治力度。按照“源頭治理,打防結合”的要求,切實抓好與百姓生活密切相關的重點行業、重點市場和重點消費領域不規范行為治理工作。突出對公共服務業、房地產及電視購物、網絡購物、個性化定制、預付費式消費、金融消費等新型服務業態的監管與違法違規問題整治,嚴厲打擊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違法行為。
2.加大對重要商品質量的監管力度。以食品、藥品、種子農藥、家用電器、裝飾裝修材料、交通工具、服裝和婦女兒童老年用品等為重點,實施商(產)品質量安全跟蹤監測,擴大檢測范圍和抽查批次,加強對檢測結果的分析運用,依法向社會及時公布抽查檢驗結果,指導消費者科學理性消費。
3.加大對市場信用體系建設的推進力度。進一步健全企業和各類市場主體信用分類分級監管機制,不斷完善企業信用基礎數據庫和黑名單管理、經營異常管理、警示管理等監管制度。加快推進并運用市場主體信用公示系統,建立聯動監管信息共享平臺和工作機制。充分發揮行業組織、市場開辦單位等自治自律作用,完善征信系統建設,使違法違規企業和市場主體“一處失信、處處受限”。
(三)加強維權體系建設,建立便捷高效的維權機制
1.暢通維權渠道。進一步完善消費維權司法援助、公益訴訟、訴調對接和區域協作聯動等工作機制,發揮街道、社區、志愿者和基層維權服務站、企業內部投訴機構等作用,實現一般消費糾紛調解和投訴處理“不出門店、不出社區、不出村組”,提高消費糾紛快速處理與和解效率,提升服務效能。
2.創新維權機制。不斷完善消費糾紛調處與社會大調解工作對接機制,全面推動市、縣、鄉(鎮)三級消費糾紛“訴調對接”機制雙向化。積極探索建立消費維權司法援助和區域協作聯動機制,充分發揮消費維權救助資金和公益律師團的作用,對本地區的行業權案例支持消費者提起個案訴,努力建立合法規范、程序到位、便民快捷的維權新機制,實現消費糾紛和解率、消費投訴處結率、消費者滿意率的大幅提升。
3.提升維權效能。進一步建立健全各級、各類消費者權益保護機構,加大對生產經營和服務企業拒不履行、不兌現服務承諾,隱瞞、欺騙、誤導消費者行為的公開曝光和查處力度。充分借助媒體力量加強監督,建立重大典型案例向社會定期曝光制度。全面推進消費維權規范化建設,廣泛開展消費維權滿意工程建設,圍繞自身職能,加強對本地區、本部門和行業系統消費維權工作的指導檢查,進一步建立完善消費維權工作評價考核體系,促進消費維權效能和服務水平的全面提升。
四、保障措施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引,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貫徹落實黨的五中全會和市委三屆八次全委會以及縣兩會精神,緊緊圍繞全縣安全生產“基礎攻堅年”總體部署,深入推進構筑社會消防安全“防火墻”工程,扎實開展消防安全“大宣教大排查大整治大執法大練兵”行動,大力提升社會防控火災能力,嚴格控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傷惡性火災事故的發生,為“十二五”開局、建黨周年、“平安”創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環境。
二、工作目標
——消防安全形勢持續向好。努力減少一般火災事故,有效控制較大以上火災事故,堅決預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災事故,全年亡人火災死亡人數控制在人口總數的10萬分之0.19以內,即全縣年消防安全亡人指標不能超過2人。
——單位消防主體責任有效落實。鞏固單位“四個能力”建設成果,完善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等級評定制度,年內除2010年達標外的所有消防安全重點單位、人員密集場所一般單位“四個能力”建設全部達標。
——城鄉消防安全基礎全面加強。加強和規范鄉鎮(街道)消防安全管理辦公室建設,配備與監管任務相適應的消防專管人員;推動農村消防工作與新農村建設同步建設發展;完成《縣城鄉消防規劃》;創建2-5個“消防安全示范社區”;推動鄉鎮政府專職消防力量和合同制消防員編配建設。
——全民消防安全意識穩步提高。實施“全民消防宣傳教育計劃”、“家庭消防安全計劃”,開展“網上消防安全自查活動”、“聘任社區消防宣傳員”開展消防宣傳活動。力爭公民消防知識知曉率和消防安全感知率達到60%以上。
——公共消防基礎設施日趨完善。全縣已有10個鎮完成消防規劃,鄉鎮新建街道已建設完成了消防設施;其余鄉鎮將按照“防火墻”工程三年規劃要求,按照年度進度目標加強消防設施設備和裝備建設。配置53米舉高消防車1臺,完成渤海消防站征地和設計工作,各鄉鎮要進一步完善多種形式消防隊伍裝備建設,落實人員編制,市政局(含自來水公司)要結合縣城發展進程,推動縣城市政消防取水設施建設。
三、工作措施
(一)深入推動“防火墻”工程,完善社會化消防工作體系。
1.推動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充分利用二級防火安全委員會平臺,建立健全季度考核、抽查督導機制,督促各鄉鎮政府、縣政府有關職能部門落實消防工作責任和履行消防法定職責。探索制定符合實際的城市消防安全評價體系,組織對全縣消防安全狀況進行評價。以縣政府名義制定出臺《深入推進“十二五”消防工作發展意見》,督促各鄉鎮制定實施“十二五”消防發展規劃。
2.加強消防基層基礎建設。進一步規范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辦公室建設,配備與監管任務相適應的消防專管人員,實行全員培訓、持證上崗,全面提升履職能力。貫徹實施《城鄉社區消防安全管理規范》,開展“城鄉消防安全示范社區”創建活動,評選2個“示范社區”申報市級示范社區,評出5個縣級消防安全“示范社區”??h公安局(消防大隊)和農委要推動農村消防工作與新農村建設同步建設發展。打造城鄉統籌消防工作示范社區,召開現場會在全縣推廣。加快《自治縣城鄉消防規劃》編制;已完成消防規劃的鄉鎮,要根據建設需要加強消防規劃修編工作;未完成消防規劃編制工作的建制鎮,年內必須完成消防規劃編制工作。
3.提高單位“四個能力”。開展單位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回頭看、回頭查”,促進達標單位“提檔升級”。推動行業主管部門加大對本行業、本系統“四個能力”建設工作的行政監管,分行業和區域召開推進會。推行消防安全重點單位自查自評,定期申報評級,與公安消防部門嚴格等級考核、隨機抽查復核相結合的工作模式,力爭所有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和人員密集場所一般單位年內達標。督促單位責任人、管理人依法履職,嚴格落實建筑消防設施維護保養、消防控制室專業人員持證上崗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4.推進社會消防管理創新。培育和扶持消防管理,推動消防設施檢測、維護保養、安全評價等規范發展,加強消防行業特有工種職業技能鑒定。逐步建立單位消防安全社會信用體系,穩步推廣火災公眾責任保險投保工作。建立火災隱患舉報投訴機制,發動全民關注消防安全、整改火災隱患。
5.提高消防執法公信力。深化“執政為民、服務發展”成果,按照“立警為公、執法為民”要求,積極開展“大走訪”開門評警活動。依托“陽光警務”監督查詢系統和消防社會公眾服務信息平臺,推進消防政務公開。在依法嚴格查處消防安全隱患和違法行為的同時,注重公正、文明、理性、平和執法,切實提升消防執法公信力,讓人民群眾安心、放心。
(二)強力整治消防安全隱患,提升城鄉抗御火災整體水平。
1.強化消防安全監管工作。進一步落實行業主管部門消防監管職責,強化消防執法聯動機制。加強消防安全源頭管控,采取技術措施強化重點工程和特殊建筑的消防安全監管,加大對違法設計、施工行為的查處力度。施行《重慶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規定》,提升建筑施工消防管理水平。加強建筑消防設施監督管理,對消防產品生產、流通、使用領域實行全方位管控,切實提高消防產品質量。
2.大力整治消防安全隱患。嚴格按照“網格式”排查、“谷歌式”定位、“層級式”分解、“反抽式”核查等方式,以高層地下建筑、人員密集場所、易燃易爆單位、“九小場所”、“三合一”場所、在建工程施工工地等為重點,以建筑消防設施設置運行情況和建筑使用性質及裝修情況、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等為主要內容,切實加大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力度,嚴厲查處消防違法違章行為。攻堅整治中小學校舍火災隱患,確保年內完成全部火災隱患整改任務。結合季節火災特點、火災防控薄弱環節,適時部署開展消防安全專項整治行動。
3.全力做好消防安保工作。提前謀劃,提早介入,扎實做好建黨90周年各項慶典活動以及各類大型群眾性活動的消防安全保衛工作,確保不發生較大影響火災事故。加大對經常性警衛任務涉及地點、場所消防安全檢查,嚴格執行警衛任務標準要求,按照“點、線、面結合,人員、裝備、預案落實”原則,優化細化方案,確保萬無一失。
(三)開展消防大宣傳大培訓,提升公眾消防安全整體素質。
1.開展全民消防宣傳教育。大力推進消防宣傳“五進”工作,增強消防宣傳的針對性和實效性。推動實施“全民消防宣傳教育計劃”,加強提示性消防宣傳;開展“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學?!?、“全國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創建活動,聘任“社區消防宣傳員”,通報消防安全重大情況,集中宣傳防火和逃生自救常識;強化媒體消防宣傳,推動各類媒體開展經常性消防常識宣傳;開展“網上消防安全自查活動”,評選“優秀社區消防宣傳員”、“熱心消防宣傳工作企業家”;電視臺和報要主動協調縣公安消防大隊開展消防公益宣傳,確保公民消防知識知曉率和消防安全感知率達到60%以上。
2.加強消防安全培訓。貫徹落實《社會消防培訓大綱》,推動全縣中小學校、職業教育學校、特殊學校將消防安全知識納入入學教育,推動縣社會勞動保障局、就業服務中心將消防安全知識納入就業人員就業前培訓內容,縣黨校要將消防安全知識納入黨政領導干部培訓內容,納入鄉鎮長、村干部消防安全培訓內容,開展保安隊伍消防技能培訓。加強社會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及管理人、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員等消防安全培訓。年內,縣政府將組織對鄉鎮長、街道辦主任、職能部門領導干部,村居“兩委”負責人開展集中消防安全培訓不少于1次;對消防安全重點單位責任人、管理人、專兼職消防人員進行集中消防安全培訓不少于1次,督促消防安全重點單位開展消防逃生演練不少于1次。
(四)加強滅火及應急救援工作,提高災害事故處置水平。
1.加強專業消防力量建設。加強戰訓基礎工作,深入開展“六熟悉”,強化模擬化訓練,加強高層建筑等三維預案制定及室內消防設施熟悉、運用;進一步規范執勤、滅火救援秩序;建立滅火救援現場逃生避險標志、標識系統。
2.強化綜合應急救援建設。建立區域應急救援協作機制,提高協同作戰能力。推進綜合應急救援隊伍建設,提高對水上、?;?、抗洪、交通災害事故專業處置能力,加強應急救援支隊裝備建設,提升跨區域應急救援聯動水平。加強全縣綜合應急救援隊伍訓練督導,抓好大型應急和綜合應急救援隊伍訓練,年內舉行大型綜合演練,提升協同救援能力。
3.鞏固發展多種形式消防力量。深入落實公安部等七部門《關于深化多種形式消防隊伍建設發展的指導意見》,加快發展政府合同制專職消防隊伍。探索消防監督檢查文員協作機制,督促石油、化工等大型企業建立與生產、經營規模相適應的專職消防隊,舉辦多種形式消防隊伍業務競賽,提高聯勤、聯戰、聯訓水平。
4.推進消防裝備和設施建設。政府將為縣公安消防大隊配齊配強滅火救援攻堅器材裝備,淘汰更新超期服役裝備。完成消防裝備建設規劃評估論證,加強戰勤保障裝備、應急物資儲備建設。
(五)加快消防站建設步伐。按照國家《城市消防站建設標準》,加快龍潭渤海消防站建設前期準備工作,解決現有消防站不足的狀況?!笆濉逼陂g,根據《自治縣人民政府關于構筑社會消防安全“防火墻”工程》三年規劃要求,結合縣域經濟發展消防安全形勢需要,計劃年完成龍潭渤海消防站建設征地和方案設計工作,為2012年成功修建打下基礎,確保目標任務的完成。
一、進一步明確消防工作的指導思想、工作原則和工作目標
(一)指導思想。全縣消防工作要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按照建設平安、和諧的要求,深入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省消防條例》等法律法規,全面落實“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努力構建“政府統一領導、部門依法監管、單位全面負責、群眾積極參與”的消防工作格局,全面提高我縣城鄉消防工作水平。
(二)工作原則。堅持協調安全發展,有效統籌消防工作與經濟社會發展的關系;堅持城鄉統籌,大力加強農村消防工作;堅持依法治火,嚴格落實消防法律法規、技術規范和消防工作責任制;堅持預防為主,不斷改善城鄉防火安全條件;堅持科技先行,依靠科技進步不斷提升防火、滅火和救援能力;堅持以人為本,全面提高居民消防安全素質,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三)工作目標。到年,全縣各鄉鎮政府和縣級各部門的消防工作責任得到進一步落實,重視公共消防安全,推動消防工作與經濟社會協調發展的良性導向機制進一步完善;公共消防設施建設與城鄉建設同步實施,盡快還清“舊帳”、確保不欠“新帳”;建立起一支快速反應、專業高效的消防應急力量;構建起科學完善的火災防范體系,消防工作社會化水平顯著提升,城鄉防控火災的能力全面提高。
二、全面落實消防工作責任制,依法履行職責
(四)各鄉鎮政府和縣級有關部門要依法履行消防工作職責。各鄉鎮人民政府要認真履行《消防法》規定的職責,將消防工作納入鄉鎮經濟社會發展規劃,使消防工作與經濟社會協調發展。要將消防事業發展規劃、公共消防設施建設、地方消防力量建設、火災隱患整治、消防宣傳教育、消防經費投入等納入鄉鎮政府和行業部門消防安全責任書的內容,每年簽訂一次責任書。要健全政府分管領導負責的防火委員會,建立健全公安消防機構和鄉鎮政府及縣級有關部門之間消防工作抄報、通報制度,互相通報發現的火災隱患、消防違法行為以及其他消防工作重要情況。
(五)各行業系統要依法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責任。縣有關行業和企業主管部門要認真抓好本行業、本系統以及本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督促所屬或歸口管理的單位認真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嚴格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防火責任制,配備消防安全職業管理人員,完善消防安全防范手段和措施,加強對員工的消防安全培訓,定期組織開展消防安全檢查,預防和處理本行業、本系統、本單位危害公共消防安全的行為。發現火災隱患的,應立即責令整改;發現違反消防法規的行為,要及時報告并積極配合公安消防機構依法查處。教育、民政、交通、文化、衛生、旅游、建設、公安、工商、安監、質監等行政主管部門要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工作領導機制和責任制,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嚴格依法審批涉及消防安全的項目,制訂消防安全管理辦法,定期組織檢查,及時排查和整改火災隱患。
(六)各單位要依法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各單位要進一步落實公安部《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強化消防安全責任主體意識,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組織,落實崗位消防安全職責、消防安全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配齊并維護保養好消防器材設施,定期進行消防安全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切實提高單位自身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七)加大對消防業務經費的投入。消防業務經費是維系消防部隊建設與發展和完成各項急、難、險、重任務的經濟基礎??h政府將根據國家、省市有關標準,進一步加大消防業務費保障力度,將消防業務經費納入同級財政一級預算,年內達到《標準》規定的基數標準的70%,三年內全部達到《標準》規定的基數標準。同時,加大應急搶險救援專業力量建設的投入。公安消防機構在政府統一領導下,除完成火災撲救任務外,要積極參加以搶救人員生命為主的危險化學品泄漏、道路交通事故、地震及其次生災害、建筑坍塌、重大安全生產事故、空難、爆炸、恐怖事件和群眾遇險事件等突發公共事件的救援工作。重視加強公安消防機構應急搶險救援能力建設,有計劃地專項解決公安消防部門應急搶險救援裝備和設施建設經費。
三、加強消防基礎設施和隊伍建設,提升抗御火災的能力
(八)加強城鎮消防規劃和城市消防基礎設施建設。結合我縣城市發展和消防專項規劃修訂情況,將城鎮消防規劃、公共消防設施裝備、消防力量建設以及社會消防教育培訓、涉及城鎮消防安全布局的重大火災隱患整治等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對規劃消防站點用地進行控制和預留。要按照消防規劃確定的目標任務,制訂年度實施計劃,加快城鎮公共消防設施建設,對公共消防設施不能滿足滅火應急救援需要的,要及時新增、改建或進行技術改造。在縣城改造建設中,對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通道,要做到統一規劃,同步建設。年內完成6個消火栓補建任務,并修復已損壞或無法使用的9個消火栓。期間,全縣消防裝備建設要在達到國家《城市消防站建設標準》方面有所突破,抓緊解決消防安全布局不合理、城區市政消火栓欠賬、消防車通道堵塞等問題。要高度重視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中消防規劃的編制和落實工作,加快農村消防基礎設施建設。
(九)加強消防裝備建設。將公安消防機構作為處置突發公共災害事故的主要力量,加快器材裝備由數量型向質量型轉變,由功能單一型向多功能型轉變,并積極推廣應用先進實用的消防新技術、新成果,為增強社會防控火災能力和提高公安消防機構滅火救援戰斗力提供科技支撐,形成結構合理、技術先進、保障有力的消防裝備體系。年內,購置一臺水罐消防車,配齊消防員8種個人基本防護裝備;年底前,全部配齊消防員11種個人基本防護裝備和特種防護裝備,確保公共消防設施和消防裝備能夠滿足消防隊撲救現代火災和處置特種災害事故的攻堅作戰能力。
(十)鞏固發展多種形式消防隊伍。堅持“現役為主、多種力量、因地制宜、保障安全”的消防隊伍發展思路。期間,根據我縣消防工作需要,在充分發揮消防現役隊伍主導作用的基礎上,采取多種形式,調動社會力量的積極性,加強消防隊伍建設。年內解決專職消防隊的營房及管理機構存在的問題,通過規范的管理和系統訓練提高隊伍的整體戰斗力。在城鎮工業企事業集中區,積極探索發展企事業單位專(兼)職消防人員的新途徑,實現由企事業單位聯合建立專(兼)職消防隊伍。大力發展城鄉義務消防組織或志愿消防隊,提高社會層面的自防自救能力。各鄉鎮要普遍建立以當地公安派出所為依托的保安消防隊或志愿消防隊。
(十一)加快消防工作信息化進程。堅持科技強警戰略,進一步加大對消防信息化建設的投入,緊緊依托公安金盾工程和消防通信指揮系統,加快消防部隊遠程教育系統、遠程視頻系統和遠程指揮調度平臺建設,積極推廣應用消防遠程教育、部隊教育管理、重點單位信息、消防監督和滅火救援信息系統等應用軟件,提高消防監督管理和滅火救援信息的收集、處理、傳輸、共享能力。
(十二)大力推進小城鎮和農村消防工作。要建立健全農村消防安全管理機制,將農村消防基礎設施建設納入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總體規劃,將農村消防安全管理納入農村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體系建設、和諧村鎮建設和平安建設活動。結合大力發展農村公共事業、促進城鎮化健康發展,加強村鎮消防規劃和消防基礎設施建設,將消防安全布局、消防水源、消防通道、消防設施與村容村貌改造、鄉村道路、人畜飲水工程、能源建設等農村公共基礎設施建設同步實施,努力從根本上改善農村消防安全條件。建立適合農村特點的滅火救援體系,強化政府對農村消防的公共服務職能,按照《省農村消防建設標準》的規定,在農村建立多種形式的專(兼)職消防隊伍,構建農村消防組織網絡,切實提高抗御火災能力。農業、林業、建設、民政、教育、文化等部門和公安消防機構要按照各自職責,大力組織和支持農村消防建設。要加大對農村消防的投入,保障必要的工作經費,不得因消防工作增加農民負擔。
四、加大排查整治力度,著力消除火災隱患
(十三)堅決整治嚴重威脅公共安全的各類隱患。各鄉鎮政府和有關部門要認真分析消防安全形勢,以大型企業、易燃易爆單位、人員密集場所和“城中村”等為重點定期組織開展消防安全檢查,及時發現并消除各類火災隱患。對不符合城鎮消防安全布局要求的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生產、儲存場所等重大火災危險源要限期搬遷。對無法保證消防安全的場所和設施,要責令停止使用。要結合縣城總體規劃的調整和實施,優先安排“城中村”、易燃建筑密集區的拆遷改造。
(十四)嚴格依法辦理涉及消防安全的行政審批。對不符合城鎮消防安全布局要求的建設項目,建設部門不得核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對建筑工程消防設計未經審核合格的,建設部門不得核發施工許可證,房地產管理部門不得核發商品房銷售許可證;對按照國家標準需要進行消防設計的建筑工程竣工驗收資料中沒有消防驗收合格文件的,房地產管理部門不得頒發房屋權屬證書。對消防安全條件未獲得公安消防部門審查通過,擬開辦的學校、幼兒園、托兒所、養老院、福利院、醫療機構以及文化、體育等公共場所,教育、民政、衛生、文化、體育等部門不得批準。對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危險物品生產、儲存、運輸和建筑施工等企業,安監、建設等部門不得頒發安全生產許可證。對未經消防安全檢查合格而擅自經營的歌舞廳、影劇院、賓館、飯店、商場、集貿市場等公眾聚集的場所,或者未依法獲得批準而擅自從事大型活動集會、焰火晚會、燈會等具有火災危險性的大型活動的,公安消防等有關部門要及時依法采取相應的行政強制措施并依法給予行政處罰;對原已取得批準文件但不再具備法律法規、技術規范規定的消防安全條件的,必須撤銷批準文件。對容易引發火災事故的電氣、燃氣等設備,應標明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注意事項,質監部門應制定標準對其防火性能提出要求。
(十五)嚴格落實重大火災隱患立銷案和掛牌督辦制度。各鄉鎮人民政府及公安消防等部門要建立健全消防監督檢查機制,依法督促有關單位及時整改和消除重大火災隱患。公安消防部門對檢查發現和群眾舉報、投訴并經認定的重大火災隱患,要立案并抄報有關主管部門,明確整改責任,責令限期整改。各鄉鎮政府要及時向縣政府報告重大火災隱患整改情況,對未按期整改完畢的,縣政府將備案督辦。對嚴重威脅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災隱患,公安消防部門要依法報請縣政府決定責令停產停業。對自身確無能力整改的嚴重威脅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災隱患,有關單位要及時報請本行業或本系統管理部門和鄉鎮政府確定整改措施,并認真落實。
(十六)積極推進火災公眾責任保險。積極發展火災公眾責任保險,是完善消防安全監管和建設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舉措,有利于充分發揮保險的經濟補償和輔助社會管理功能,提高社會的火災風險管理水平,也有利于預防和化解社會矛盾,減輕政府災后救助負擔。因此,各鄉鎮、各部門要按照“政府引導、多方參與、齊抓共管、商業運作”的原則,以商場市場、賓館飯店、歌舞娛樂場所等公眾聚集場所和易燃易爆化學危險品場所為重點,積極推進火災公眾責任保險。
(十七)加強消防產品質量和建筑內部裝修材料監督管理。公安消防機構和安監、質監、工商等部門要建立聯合執法工作機制,加大消防產品市場整頓規范力度,提高消防企業的標準化水平和消防產品質量,禁止生產、銷售、使用未取得市場準入證書的消防產品,嚴厲打擊制售假冒偽劣消防產品的違法行為。公安消防機構要進一步強化公共場所室內裝修裝飾材料燃燒性能的監督管理,建設部門要加強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消防監督,督促施工單位落實消防安全責任。
五、加強消防宣傳教育,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識
(十八)切實抓好消防安全宣傳工作。要繼續推進消防宣傳進社區、進家庭、進學校、進企業、進農村活動。宣傳、文化、廣電等部門要把消防公益宣傳教育列入工作計劃,司法、科技、安監等部門要把消防常識教育納入普法、科普和崗位教育、日常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的內容。年內,在縣城合理位置完成消防安全公益廣告牌一塊。消防、人勞等部門要加強消防專業技術人員培訓,實行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保安、建筑消防設施施工安裝和維修保養、消防設備操作控制、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操作等特殊崗位從業人員培訓考核和職業資格鑒定管理制度。年內歌舞廳、影劇院、賓館、飯店、網吧、商場、超市等部分人員密集場所相關崗位要落實聘用消防執業人員的規定;年底前,80%以上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相關崗位必須是消防執業人員。教育、人勞等部門要把消防安全知識納入幼兒園、中小學校素質教育和各類職業教育內容。要定期宣傳普及消防知識和技能。大型企事業單位、營業性人員密集場所要設立消防宣傳教育陣地,對本單位職工定期進行教育培訓。
(十九)切實尊重和維護公民的消防安全權益。要切實采取措施保障公民對火災危險的知情、監督、投訴、舉報等權利,充分調動社會各界和公眾參與消防工作的積極性、主動性。各鄉鎮人民政府和各公安派出所要結合重要季節、重大節日以及重大活動,及時向社會公布本地區的重大火災隱患及整改情況;公安消防部門要公布舉報電話、信箱或者電子郵件地址,認真受理并及時依法處理公民對火災隱患和消防違法行為的投訴、舉報;工會、共青團、婦聯、殘聯、消費者權益保護組織等要切實承擔起依法維護相關人員消防安全權益的責任。存在重大火災隱患的生產經營場所和為公眾服務的場所,要采取公告、廣播、設置警示牌等方式告知公民火災危險和保護生命財產安全的方法。
六、建立健全考評機制,嚴格責任追究制度
三、建立健全農村消防組織,加強農村消防基礎設施建設。各鄉鎮要充分發揮已建成的鄉鎮保安聯防消防隊作用,做好政策傾斜,加大資金投入,保證各聯防消防隊有資金保障、人員落實、訓練有素、戰斗力強,要大力開展“消防志愿者聯戶創安”活動,積極探索實踐“十戶聯?!?、“廠廠聯防”、“廠村聯防”等消防工作機制。各鄉鎮、村要把民宅及企業的安全布局、消防道路、消防水源的建設納入鄉鎮、村建設發展規劃。要加強以手抬式消防泵、消防水源、義務消防隊為主要內容的農村基礎消防設施建設和水源道路建設,改善農村消防安全條件。在推進小城鎮建設以及進行農村電網改造和引水工程建設時,要一并考慮消防水源等基礎設施的建設。
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是推進我鄉消防事業發展的重要基礎工程,各村(居)、企事業單位要提高認識,從以下幾方面抓好落實。一是繼續將消防工作納入2013年政府全鄉總體工作目標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之中,建立鄉、村、組三級消防安全責任制網絡體系,完善考評機制,嚴格落實獎懲措施,推動各項消防工作的圓滿完成。二是充分發揮鄉防火安全委員會的作用,定期分析研究消防工作形勢,制定推進消防工作發展的措施。各村(居)、企事業單位要認真履行職責,切實加強對單位消防安全工作的檢查和指導,認真貫徹落實各項消防法律法規,及時消除火災隱患。三是各單位、部門要大力規范和加強消防安全管理,堅持檢查巡查和隱患整改制度,規范完善檔案管理,加強設施器材的維護保養,全面提高單位消防安全自我管理水平。四是要建立、完善、落實消防安全責任追究制度,啟動責任倒查制,實行發生亡人火災、重特大火災事故責任倒查、消防工作目標任務完不成責任倒查、重大火災隱患不及時消除責任倒查等多項倒查機制,切實推動年度消防工作目標任務的完成。
二、加大消防經費投入,加快公共消防設施建設步伐,提高全社會抗御火災的整體能力
按照“政府負責、落實規劃、健全設施、加強管理”的指導思想,加快解決消防基礎設施建設步伐。今年鄉政府準備建立多種形式消防隊,并配備必要消防器材。
三、切實加強農村消防工作,強力推進全鄉多種形式消防隊伍建設
要將消防工作納入全鄉發展規劃,11個行政村(居)要全面建立消防組織,制定防火公約,開展消防宣傳,組織季節性消防檢查,配備滅火器材,并結合村村通工程,打通消防通道今年年底前。
四、深入開展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工作
推動重大火災隱患整改,預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災事故的發生,推動我鄉內的火災隱患的排查整治,力求通過消防的排查,有效的遏制有較大影響力的火災在我鄉發生。一是建立完善火災隱患舉報、公示輿論監督等長效機制,大力整治火災隱患,實現排查一起,整改一起。二是集中開展“三合一”、“二合一”場所、建筑消防設施、消防產品、易燃易爆場所專項治理活動,加大對“五小場所”和衛生院、場鎮等人員密集場所的監督力度,確保我鄉有一個良好的消防安全環境。
五、大力開展消防宣傳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