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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量化計分的意見
探索人民銀行領導干部履行職責審計(以下簡稱履職審計)評價量化方法,對于進一步改進和加強履職審計工作,充分發揮履職審計的作用,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促進履職審計工作的規范化
履職審計評價是整個履職審計工作的重點、難點、焦點,如果能采用一種用分數“說話”的評價機制,必將有力地促進整個履職審計工作的規范化,具體體現為三個方面:一是量化計分能夠避免審計者的主觀隨意性,使不同的審計者對同一問題評價按照量化計分的方法得出的結論具有一致性。二是量化計分給被審計人用分數“說話”,人人平等的感受,減少被審計人與審計人之間磨擦。三是量化計分的評價統一了管理層、審計人和被審計人評價的標準,審計結論具有公允性。
(二)有效地為黨委和組織、人事部門管理和使用干部提供直觀的決策參考依據
履職審計的最終目的,是考察被審計人在任期內履職情況,并以此給被審計人一個直觀的、明確的結論。這也是黨委和組織、人事部門最為關注的。如果通過履職審計,不能為黨委正確使用干部提供直觀明了的決策參考依據,就會降低黨委對履職審計的關注度,履職審計就難以充分發揮作用,甚至會“穿新鞋走老路”(相對于離任審計),失去其本來意義。
(三)有助于提高審計質量,降低和防范審計風險
履職審計評價結論與被審計人的榮辱升遷密切相關,備受被審計人的關注,加上履職審計正處于探索之中,因此,存在較大的審計風險。只有尋找一種客觀的評價方法,客觀地進行審計評價,公正、公允地出具審計評價意見,才能最大限度地降低和防范審計風險。
(四)有助于領導干部勤政廉政、忠實履責
履職審計評價量化的方法來量化政績,使領導干部任期的履職情況直觀明了地反映出來,有助于領導干部全面、客觀地了解自己,從而有效地克服重形式、輕實質,虛作假為、飄浮的工作作風,忠實履行自己的職責。同時,能促進領導干部廉潔自律,自覺遵守財經法紀和規章制度。
二、量化計分的原則
實行履職審計評價量化計分,必須堅持以下幾項原則:
(一)重要性原則
任何事情都要抓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履職審計也應突出重點,抓住關鍵。特別是設置審計評價指標和分值時,要重點突出,不能平均分配,對于一些重點問題、關鍵問題分值分配應適當傾斜。
(二)客觀性原則
客觀性原則要求審計人員進行履職審計評價時,摒棄個人好惡、杜絕感情用事,以審計的事實為依據,不附加任何主觀成份,不使自己的結論依附或屈從于持反對意見的人的影響和壓力,按照客觀事實的本來面貌對被審計領導干部履行職責情況作出符合客觀實際的審計評價。
(三)謹慎性原則
履職審計評價應堅持:審計評價緊緊圍繞被審計人履職情況進行,與被審計人職責不相關的事項不評價;審計評價應在審計范圍內進行,審計未涉及或者不屬于審計范圍的事項不評價;審計評價應按照查明的事實進行,審計證據不充分的事項不評價;審計評價應按照內部審計準則和法規制度進行,責任不清或者沒有評價依據的事項不評價。
(四)歷史性原則
履職審計實務需要針對已發生的情況,對被審計領導的履職責任進行責任認定和評價,要求審計人員必須堅持歷史性原則,歷史性的問題應放在歷史的環境和條件下去考察。如果脫離當時、當地的經濟環境和歷史條件,就會導致審計結論失去客觀性、公正性。堅持歷史性原則,就要正確區別“四個責任”:現任領導責任和前任領導責任、主面責任和客觀責任、故意違紀責任和預違紀責任、個人責任和集體責任。
三、量化評價的基本要求
履職審計評價量化計分的基本要求,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根據履職審計辦法和內部審計準則進行審計和評價
《中國人民銀行領導干部履行職責審計辦法》是履職審計的行為規范,內部審計準則是衡量審計工作質量的基本尺度。履職審計評價量化計分所依據數據和資料必須是真實、全面、可靠的,而嚴格按照《中國人民銀行領導干部履行職責審計辦法》和內部審計準則進行審計,是確保審計質量和審計評價依據的數據資料真實可靠的關鍵。
(二)合理設置評價指標和分值
履職審計評價量化計分的核心是科學、合理地確定履職審計評價指標體系和各項指標的分值。各級行可根據審計對象和審計內容的不同,結合本單位的實際情況,科學、合理地確定評價指標和各項指標的分值,可以單位領導、部門負責人、所屬企、事業單位負責人的情況分類別設置,毋需一概而論。
(三)綜合評分,確保評價結論客觀公正
為謹慎起見,在對被審計的領導干部進行打分時,開有分管行領導、內審部門負責人及審計組全體人員參加的審計評價會議,審計組匯報審計情況,提出對每項審計評價指標扣分、加分的初步意見,會議成員各自發表意見,集體打分,減少人為因素的影響。通過集體打分,綜合評定分值以保證審計評價結論的公正性、公允性和合理性,最大限度地規避審計風險。
(四)按分值劃分檔次,進行綜合評價
綜合評價按百分制進行考核,根據評價內容分項確定分數,依據審計結果確定得分,按照得分多少分履行職責好、履行職責較好、基本履行職責、失職四個檔次進行綜合評價。
90分(含90分)以上的,為履行職責好;
80分(含80分)至89分的,為履行職責較好;
60分(含60分)至79分的,為基本履行職責;
60分以下的,為失職。
綜合評價要特別關注一些特殊情況:對于領導干部履職審計中發現的領導干部本人失職、瀆職行為或其他違反法律、法規的行為,應當給予行政處分的,均評價為不稱職,內審部門還應當按有關規定提出行政處分建議,移交紀檢監察部門;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四、評價的內容和計分方法
根據《中國人民銀行領導干部履行職責審計辦法》的規定,被審計領導干部的履職責任認定為三類,按輕重依次為:一是領導責任;二是主管責任;三是直接責任。因此,在設置評價指標及其分值時,對每一項指標分值的設定應以領導干部所承擔的領導責任和主管責任為基礎進行設定,同時對其所承擔的直接責任事項進行加分和扣分。對特殊問題作出特別規定,如提供的資料或賬目不齊全,或提供虛假賬目和資料的,從其所得總分中酌情扣分。
領導干部履職審計評價具體內容和計分辦法
(一)金融法規、方針政策、上級行決定貫徹落實情況(20分)
1、未及時轉發或傳達上級行的有關文件,扣1-2分;
2、未嚴格執行上級行的有關決定,扣1-2分;
3、未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具體的貫徹落實措施,扣1-2分;
4、所制定的措施、辦法有與法律法規和上級行的規定相沖突的情況,扣1-3分;
5、貫徹和落實上級行精神取得明顯成效,被上級行通報表揚的,加3-5分。
(二)組織參與決策的情況(30分)
1、重大事項未實行集體研究決策,扣1-5分;
2、未建立明確的議事規則和決策程序,扣1-3分;
3、決策過程有關記錄材料不完整、不規范、不真實,扣1-5分;
4、決策失誤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嚴重不良后果的,扣5分。
(三)內部控制管理情況(30分)
1、本單位、部門崗位職責、工作制度、業務流程及應急處置預案等不健全,扣1-2分;
2、各項審核、審批權限不明確,扣1-2分;
3、崗位職責分工和不相容職責分離制度執行不嚴格,扣1-3分;
4、內控機制不健全,扣5分;
5、對發現的問題糾正和處理不及時,扣3分;
6、內部管理方法有創意,得到上級行肯定并在系統內推廣的,加3-5分。
(四)履行業務管理職責情況(20分)
1、未嚴格履行有關審核、審批職責,扣1-2分;
2、未按規定開展調查研究,扣1-5分;
3、對重大突發事件未及時報告并妥善處置,扣5分;
4、本單位、部門及所管理的單位各項主要業務出現重大業務差錯,扣5分;
5、對嚴重或突出的風險問題未及時處理或報告,扣5分。
以上四項總分100分,對負有領導責任和主管責任的按上述標準計分,對負有直接責任的按上述標準的2倍扣分。每個分項得分最少為0分,最多得該項滿分。
文章編號:1003-4625(2010)02-0094-03 中圖分類號:F832.31 文獻標識碼:A
績效審計,又稱“3E”審計,是指審計人員采用現代技術方法,對項目或活動的經濟性、效率性和效果性進行客觀、系統地獨立檢查、評價。并提出切實可行的建議,為有關方面決策提供信息的活動。人民銀行作為我國的中央銀行,其法定職能的履行情況和內部經營管理的經濟性、效率性和效果性,也是各利益相關者十分關注的問題。因此,適時開展績效審計符合審計工作的發展方向,績效審計也必將成為人民銀行內審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
一、央行開展績效審計的必要性
(一)開展績效審計是促進有效履行央行職責的需要。人民銀行承擔著制定和執行貨幣政策、維護金融穩定及提供金融服務三大職能,對促進經濟金融健康協調發展發揮著重要作用,人民銀行作為非營利性組織,行使的是管理職能,其行使管理職能的有效性取決于其管理行為的效果和效率。譬如,貨幣政策執行效果的好壞主要看執行貨幣政策的社會效益;金融服務不僅要看服務數量、服務質量,更要注重服務效果;傳統合規性審計僅停留在是否合法、合規的層面上,無法全面反映其履職情況,這就要求人民銀行通過開展績效審計,不僅要對財務、資金的合規性、真實性進行檢查,還要對貨幣信貸、金融服務等業務的績效情況進行評價,以督促央行高效履職。
(二)開展績效審計是內部審計轉型與發展的需要。內部審計作為內部控制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已經滲透到內部管理的各方面,其根本目的是提供組織自身的“免疫力”,保證其安全健康。因此,內部審計在業務合規性基礎上,承擔起推動內部控制建設、強化風險管理的重要職責,傳統的合規性審計已無法滿足其要求,只有積極推進內部審計轉型,探索開展績效審計,加強對風險、效益的重點關注,才能使內審工作更加符合業務發展的需要。
(三)開展績效審計是有效發揮審計監督作用的需要。對人民銀行分支行來說,其工作目標是既定的,可以運用的資源一般來說也是既定的,本單位資源配置的效率如何、履行職責的效果如何,是當前人民銀行各級行黨委重點關注的內容,而績效審計正是在傳統合規性審計解決“對不對”的問題基礎上,解決了“好不好”的問題,即達到既定的目標是否做到資源投入更少、既定的資源投入是否做到產出更高、資源投入是否達到了最好的效果。與此同時,近年來,隨著人民銀行內部管理的不斷加強,內控制度日趨完善,業務操作日趨規范,違規現象日趨減少,內部審計的監督職能客觀上要求向績效審計發展,以充分發揮內部審計的高層次監督作用。
二、央行績效審計的現狀
近年來,人民銀行內審部門對績效審計進行了不斷探索和實踐,取得了積極效果,積累了一定經驗。但總體看,目前對績效審計的認知和實踐仍是初步的。一是觀念更新不夠,習慣于合規性審計,跳不出合規性審計工作方式、方法的束縛,導致績效審計難以取得實質性突破。二是對績效審計的需求不足,重視程度不夠。部分領導層未充分認識到審計監督對工作績效的強化功能,導致領導層、管理層對績效審計缺乏必要的需求,推動績效審計發展的原動力不足。三是缺少理論指導和規范性的標準。當前,關于政府部門績效審計的理論研究在國外相對成型,在國內還僅僅處于起步階段,對于政府部門的績效審計,國家尚沒有一個明確的審計規范,既沒有績效審計指標評價標準,也沒有績效審計準則等可操作性指導文件。四是審計人員素質和結構尚不能有效適應績效審計需要。績效審計既要對工作內容的合規性和合法性進行評價,更要對工作手段和效率情況進行評判,需要更多的借鑒和吸收現代經營管理技術,綜合運用查賬技術和管理技術,進行科學嚴謹的對比分析,目前,轄區各行審計人員的知識結構、專業素質、工作能力等方面與開展績效審計的要求還有較大差距。
三、央行開展績效審計的要素分析
(一)審計目標
審計目標是審計活動的既定方向和要達到的預定結果,人民銀行績效審計可以分為總體目標和具體目標??傮w目標是:按照“堅持探索、重在結合、不斷總結、逐步推進”的思路推進績效審計,達到進一步豐富和完善“三個體系”,強化內部管理,提高管理水平,促進轄區人民銀行全面、規范、高效履職,不斷提升履職成效的總體目標。具體目標是:通過建立適合人民銀行實際的績效審計方法體系,堅持監督與服務并重,督促被審計單位或部門全面履行職責,推動各項業務合法、合規,力促各項工作過程的高效、創新,提高各項工作成效,確保人民銀行人力、資金、物資、信息資源等使用的經濟性和履行中央銀行職責的效率和效果。
(二)基本原則
人民銀行開展績效審計應在遵循獨立、客觀等內部審計基本準則的原則下,重點應遵循以下原則:一是全面性原則??冃徲嫹秶鷳ū粚弻ο笕抗ぷ骱凸ぷ魅^程,根據被審對象工作的經濟性、效率性、效果性,綜合評價被審計對象的工作情況。二是先進性原則??冃徲嬙u價標準在被評價領域中代表了較優秀的水平,要用最先進尺度衡量被審計對象的具體工作。
(三)審計立項
在審計對象的選擇上,既可以對一個行、一個部門進行綜合性績效評估,也可以對某個有具體績效屬性的項目和工作進行績效審計。具體來講,選擇績效審計項目應把握如下要求:一是重要性。選擇項目要重點圍繞人民銀行的主要職責、黨委關注或群眾關心的熱點內容。二是時效性。選擇項目要把握審計介入的時機,既不能在問題還沒有顯露出來時介入,也不能在問題積重難返時介入。三是適用性。選擇項目要充分考慮部門或專業的特點,按照審計目標仔細甄別,深入調查,把握好績效審計的內容。
(四)審計內容
人民銀行績效審計核心內容是履行職能過程中資源利用的經濟性、行政管理的效率性和行政活動的效果性,開展中應當立足“履職全面性、合規性”,注重履職過程,強化履職效果。
立足“履職全面性、合規性”,一是看審計對象該做的是否都做了,即是否按照上級行或本行黨委的工作部署及本部門、本崗位的職責要求全面履職;二是看履行職責是否合法、合規。履職全面性、合規性是績效審計的基礎,對于缺乏統一標準和具體規定的宏觀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可將審計依據拓寬為上級行的工作部署、講話要求、崗位職責、考核辦法等。
注重“履職過程”,即履職過程中是否能夠結合實際創新工作、積極有為,其主要特點是體現履職規
范、高效、創新,履職過程是取得良好效果的保障。
強化“履職效果”,是指履職效果如何,即所履職取得的管理效果、政策效應、社會效益及其他影響等是否達到了預期效果,這是衡量被審計對象工作績效最重要的標志。
(五)審計方法
績效審計的方法多種多樣,而每個績效審計項目又都各具特點,要根據審計項目的具體情況靈活運用各種方法?,F階段適合于人民銀行績效審計的方法主要包括:
1、審核。審核是指審計人員采用適當的抽樣方法從被審計資料中抽取一定數量的樣本進行檢查,并以此得出審計結論的過程。審核可以采用統計抽樣方法,也可以采用非統計抽樣方法,或兩種方法結合使用,要注意多選取能夠反映被審計對象業務辦理情況、工作完成情況的資料。
2、比較分析。比較分析是將被審計對象的實際情況與一定的參照物或標準進行分析、比較,以發現其不足或優勢的方法,可以分為縱向比較和橫向比較,要保證參照物或標準的適當性、先進性和動態性。
3、調查問卷。調查問卷方法是為了從比較分散的群體中獲取對某一事項的意見和評價,問卷設計應該合理、分層次,同時要考慮被調查對象的實際情況,有目的、有選擇地發放問卷,以保證問卷調查的真實性與可靠性。
4、座談了解。座談可以運用于審計過程中的每個階段,座談的方式多種多樣,可以同時與多入座談,也可與一人單獨座談;座談之前,審計人員要對座談內容、提問方式和問題要點等都要進行周密的設計。
5、實地觀察。對部分沒有特定審計載體供審計人員檢查的審計事項,如工作人員是否按時上下班、工作時間有無恪盡職守、工作紀律和效率如何等,均可通過實地突擊觀察的方法作出績效評價。
(六)審計報告
績效審計結束后,應當形成恰當的審計結論和建議,并出具審計報告。績效審計報告應包括對被審計對象績效情況的總體評價和意見建議兩大部分,總體評價包括最終的評價等級、履職評價(主要包括履職的全面性、業務的合規性)、過程評價(主要包括履職過程高效性、創新性)、效果評價(包括正向和反向),該部分重點描述需要肯定的亮點、需要指出的不足及原因分析。
四、央行績效審計評價指標
(一)績效審計標準設定??冃徲嬙u價標準是績效審計評價的前提,績效審計指標的確立要根據不同類別的業務分別設立指標體系,遵循以下標準:
1、政策性標準。政策性標準是指標準化工作的原則和一些具體做法的統一規定;可通過收集、分析與被審計部門或項目相關的法律法規和制度,選擇合適的規定作為評價標準。
2、專業性標準。即是否完成了上級行業務主管部門下達的工作任務,是否實現項目所制定的預期目標等??赏ㄟ^收集上級行主管部門和本行黨委下發的有關工作指引、工作要點、領導講話等資料,選擇其中對被審計事項的相關要求和安排作為評價標準的參考。
3、專家(領導)意見。對有些標準不健全或尚未建立評價標準體系的部門或項目,可邀請該項業務專家(領導)進行評估,其意見、建議作為評價標準。
4、歷史標準。對被審計單位過去一段時期數據進行統計分析,從而形成對比分析標準。
5、群眾評議。通過座談和問卷調查等方式,了解與被審計單位相關人員對被審計單位的評議,將其作為評價標準的參考。
績效審計的評價標準要體現出先進性的要求,要用最高標準衡量被審計對象的各個業務環節。
(二)績效審計評價方法。充分考慮人民銀行履行央行職責的特殊性,以是否有利于充分履行央行職責、是否有利于防范風險和提高管理水平、是否有利于維護人民銀行聲譽和整體形象作為績效審計評價的總體思路,績效審計評價指標由履職及合規、工作過程、工作效果三部分構成。審計評價采取百分制方式,其中履職及合規占比70%(70分),工作過程占比20%(20分);工作效果占比10%(10分)。對履職及合規計分采取扣分制,對工作過程和工作效果評估計分采取加分方式,分別不能超過所占比重的分數。
(三)績效審計結果評價設定。根據得出的績效審計評價計分,審計組對被審計單位或部門給予績效審計評價A、B、C、D四個級次。各個級次的標準是:
A級,綜合評價計分值在90分以上。這類單位或部門,能夠科學地配置并充分利用公務資源,內部控制嚴密,管理規范,崗位職責履行充分、高效,業務工作的開展具有開拓性和前瞻性,工作效果明顯。
B級,綜合評價計分值在76-89分。這類單位或部門,能夠合理地配置和利用公務資源,內部控制有效,管理規范,業務工作按部就班。雖然在履行職責的過程中還存在著一些缺陷和弱點,但對崗位職責的履行產生負面影響較小。
C級,綜合評價計分值在60-75分。這類單位或部門,能夠較合理地配置和利用公務資源,內部控制比較有效,管理比較規范。雖然在履行職責的過程中仍然存在著一些缺陷和弱點,但對崗位職責的履行未產生明顯的負面影響。
(一)ERP環境準備
1.制定目標。建立以會計管理系統為核心的中國人民銀行管理信息系統,通過對履職活動全過程的控制,實現提高中央銀行履職效率和效益的目標。
2.制定規劃。在全行范圍內,對信息系統相關的部門進行一次全面的業務流程、管理方法和制度執行情況的調研。采用集中控制模式,構建最佳財務業務一體化流程,利用信息對執法檢查、調研、培訓、出差、工資、采購等履職形成的業務流、資金流等進行控制,協同各個部門有序、高效的運作。
(二)ERP資源配置
1.ERP應用架構配置。中國人民銀行辦公自動化系統支持實時集中應用結構,根據中央銀行分支行管理和規模的需要配置客戶端,通過網絡將各個部門連接在一起,實現信息集成和信息共享。
2.軟件功能配置。中國人民銀行會計信息自動化管理系統,作為中國人民銀行辦公自動化系統的子系統。在子系統中建立兩大模塊,貨幣計量類會計信息和非貨幣計量類會計信息,有效實現財事分離,根據權限級別設置會計事務申請、審批、辦理、查詢等功能菜單。
(三)ERP環境下的會計業務流程
中央銀行原有的會計管理模式和會計事務處理只由會計財務部門“獨攬”的格局已經成為制約中央銀行大會計管理制度深化的主要因素。因此,必須站在ERP環境下,利用信息技術不斷改變和完善業務流程,努力實現“信息集成,集中管理”,充分發揮網絡和信息技術的優勢,支持事前報告、事中控制、事后分析。
(四)ERP環境下中央銀行會計管理的設計與方式
為充分發揮中央銀行會計部門對全行的會計事務管理職能,我們將會計信息分為兩類,一類為貨幣計量信息,另一類為非貨幣計量信息。其中非貨幣計量信息細分為與貨幣計量信息存在對應關系的非貨幣計量信息和不存在對應關系的非貨幣計量信息,不存在對應關系的非貨幣計量信息主要用于會計管理,存在對應關系的非貨幣計量信息主要用于財務管理。
1.會計管理。
(1)在線業務處理監視。將會計、營業、事后、國庫、貨幣金銀等會計業務核算部門的核算系統與擬建ERP環境下的管理系統連接,只開通在線業務處理監視功能,實行操作員在擬建ERP環境下的管理系統備案。有效管理操作員崗位變動、及其職責履行情況。
(2)重大會計事項管理。將會計、營業、事后、國庫、貨幣金銀等會計業務核算部門的會計主管坐班日志納入ERP環境下的管理系統。此外將會計業務部門的重大會計事項全部納入擬建成的會計信息自動化管理系統,重大會計事項(非貨幣計量信息)應包括:內外部對賬、會計人員崗位變動、重要物品、憑證、印、押等管理、錯賬沖正、內外部監督檢查情況等,以有效實現重要會計信息的共享。
2.財務管理。
按照ERP環境下會計管理,很多會計控制方法是依據控制準則進行的,結構化控制準則越多,實施剛性控制的時機越多,控制效率和質量就越高,根據ERP系統中的控制準則實施剛性控制。
二、引入ERP管理系統的預期效果
(一)有效解決
會計部門管理地位不明確,管理職能行使難的問題通過會計信息管理自動化系統將會計規則的技術化處理,有效解決中央銀行分支行會計部既負責日常核算又承擔會計管理職能,既當運動員又為裁判員,監督管理職能難以發揮的問題。央銀行分支行會計部門任務重、頭緒多、人員緊缺的現狀,實現對其他部門的會計業務管理信息化。
(二)為橫向會計管理提供技術工具
會計信息管理自動化系統可以解決當前人民銀行各核算部門因在日常工作部署、業務考核中以條條為主,而存在的業務壁壘問題。
(三)可以充分利用會計管理資源
通過會計信息管理自動化系統的建設運行,特別是非貨幣計量信息在有關部門的共享,可以實現使會計管理資源得到充分利用。
盡職監督工作制度執行、落實不到位。首先,學習培訓不到位。隨著科技水平、同業競爭、實際業務發展的需要,電子銀行業務系統、產品、流程變化較快,新業務、新產品層出不窮,文件更新較快、合同文本較多。但在基層行由于職責分工不清,培訓、學習不到位,加之無獨立的電子銀行業務管理部門,業務監督從屬于多個部門,導致文件流轉不順暢,如某分行在實施企業網銀業務檢查過程中,發現企業網銀協議就有2006、2009、2012三個合同本在網點同時使用。其次,履職監督不到位,《實施細則》第三十二條規定“現場檢查周期、頻率及覆蓋面為:縣(市)級支行電子銀行業務主管部門每季度至少對轄內網點機構開展一次電子銀行業務現場檢查,檢查數量不低于所轄網點機構數的50%。二級分行電子銀行部門每半年至少對支行電子銀行部門開展一次現場檢查,檢查數量不低于所轄支行機構數的50%。”而在實際執行過程中,一是基層支行分管電子銀行業務的個人金融部屬于前臺業務部門,日常工作側重于營銷和計劃任務的分解、統計和調度,對電子銀行業務盡職監督疏于管理,同時也未按照盡職監督要求,設立專職盡職監督人員,盡職監督職責無法落實,同時也未向同級內控部門報送監督計劃,牽頭相關部門對電子銀行業務開展監督;運營部門現場監管未將電子銀行業務作為必查事項,致使電子銀行業務成為監督、監管的盲區。二是同級內控合規部門、上級行涉及電子銀行業務監督的部門也未履行再監督職責、對每季未上報盡職監督報告也未過問、督促和落實。三是獎懲考核不到位,上級行電子銀行業務部門和本行相關部門考核未將盡職監督工作考評作為職能部門的考評事項,獎懲考核不到位。(四)盡職監督工作協調、溝通不到位。《實施細則》第四十二條規定“各級行電子銀行部門要與內控合規部門之間建立日常信息溝通機制,及時相互反饋盡職監督工作中發現的重要可疑信息、重大問題及整改情況。”在實行監督過程中,電子銀行部門、運營監管部門、內控合規部門缺乏相互信息交流、缺乏相互配合,相關數據、文件、信息不能相互借鑒利用。
改進盡職監督工作的措施
(一)糾正認識上的偏差.正確理解盡職監督管理工作。盡職監督管理是指各職能部門按照職能定位,對下級行分支機構的對口部門及其經營管理活動進行內部監督的行為,本質上屬于管理范疇,是企業董事會、監事會、高管層和全體員工共同實施、旨在實現控制目標的過程;是相關職能部門應當履行的內部控制職責,是職能部門的自我控制和自我約束的要求,也是對條線和同級職能部門監督的要求;是各部門對本條線的機構和員工所進行的內部監管。因此,一方面要認識到盡職監督工作不是某一部門單獨的事情;另一方面要充分認識到盡職監督管理工作是“三道防線”的重要組成部分,有著其他工作無法替代的作用,相較其他部門的監督而言,主管部門對本條線業務情況更熟悉,更便于掌握分管業務中存在的隱患,實施風險管控更具有專業性和針對性。
金融監管職責弱化。2003年銀監會分設后,由于各種各樣的原因,基層人民銀行在履職方面存在模糊認識,認為銀行監管職責劃轉到銀監部門后,人民銀行不再承擔金融監管職責,特別是一段時期以來,人民銀行自上而下對金融管理職責沒有進行安排部署,導致基層人民銀行不論在思想認識上還是在履職實踐中都存在強調金融服務、弱化金融管理的傾向。金融管理職責“空心化”導致人民銀行在金融機構心目中的地位降低,金融機構不重視、不配合人民銀行工作的問題時有發生,降低了基層人民銀行履職效能。
金融管理職責的弱化本質上反映了基層人民銀行依法履職不到位?!吨袊嗣胥y行法》規定了9項直接監督檢查權、1項建議監督檢查權和1項全面監督檢查權。國務院制定的人民銀行新“三定”方案,進一步擴展和明確了人民銀行對金融機構、金融市場的監督檢查權。同時,作為國務院組成部門,相比銀監會、證監會和保監會等專項監管部門,人民銀行天然負有對整體金融業的行政管理職責。因此,強化金融管理職責是當前形勢下人民銀行特別是基層人民銀行依法履職的重要內容。
貨幣政策傳導機制不暢。當前,貨幣政策實施效果與政策預期有較大差別,主要原因在于傳導機制不暢,使貨幣政策信號的傳導隨著傳導路徑的加長而層層削弱,時滯較長,極大地影響了貨幣政策的傳導效果。
從人民銀行自身的角度分析。一是貨幣政策全國“一盤棋”與區域發展不平衡的矛盾弱化了對區域經濟結構調整的作用。目前我國的國民經濟發展很不均衡,貨幣信貸政策在全國范圍內的高度統一不能實現與區域經濟發展的有機結合,沒有考慮區域經濟發展的不同因素,人民銀行基層行難以根據當地的經濟發展狀況和經濟結構特點進行必要和及時的調整,弱化了貨幣信貸政策對經濟結構調整的作用。二是貨幣政策工具種類和運用權限在基層人民銀行層層削減,使貨幣政策工具的作用越來越弱。從貨幣政策工具的運用權限來看,人民銀行總行具有再貸款、再貼現、法定存款準備金、公開市場業務操作、利率制定和窗口指導等所有政策工具的操作權限;中心支行雖然名義上也具有再貸款、再貼現和窗口指導的權限,但是再貸款僅限于支農再貸款,窗口指導的效果也大打折扣,真正可以運用的再貼現工具卻受規模約束;而縣支行則基本限于“軟約束”的窗口指導形式,大大影響了貨幣政策的傳導效果。
從商業銀行層面分析。貨幣政策傳導至商業銀行后,在商業銀行內部還要經歷一個再次傳輸的過程。在從商業銀行總行向分支機構傳導的過程中,由于商業銀行的集權管理、營銷策略、發展目標更加側重于自身,基層商業銀行受各種考核指標的利益驅使,也往往更專注于其上級行對貨幣政策的解讀與反應,而“忽視”當地人民銀行的窗口指導,在一定程度上導致貨幣政策信號被扭曲和削弱。
貨幣政策、財政政策和產業政策協調不緊密,相關配套措施跟不上也是影響貨幣政策實施效果的一個重要因素。2009年,我國出臺了4萬億元投資計劃,取得了明顯效果,但也給普通百姓帶來了迅速竄升的高房價和相對縮水的購買力,“馬太效應”更加明顯。當前,中國宏觀經濟面臨兩重約束,一是資產泡沫和通脹壓力;二是2009年“4萬億元投資+近10萬億元信貸”刺激政策的“后遺癥”開始顯現,從2009年上半年的流動性釋放信號已轉變為2011年的穩健貨幣政策。
金融穩定職能定位缺失。《中國人民銀行法》雖然從法律上明確了人民銀行維護金融穩定的職能,但也僅在第二條、第三十四條進行了簡單的表述,基層人民銀行開展金融穩定工作如何定位,沒有嚴格的制度規范依據,基本是上級安排什么干什么,主要存在著“四難”現象。
信息難共享。開展金融穩定工作,需要加強與地方政府有關部門如財政局、稅務局、工商局、統計局、發改局、環保局、商務局等經濟主管部門的溝通聯系,及時了解不同行業的相關信息。然而需要人民銀行采集哪些信息、如何采集等沒有具體規定,相關部門之間的配合缺乏相應的機制,加大了基層人民銀行履行金融穩定職能的難度。
資料難采集。風險監測是人民銀行基層行在金融穩定工作方面的重點工作,監管職能分離后,各金融機構向人行報送報表和資料相對很少,盡管可以發文或以“指導意見”等方式要求報送,但對于遲報、漏報或不報行為缺乏剛性約束,導致基層人民銀行對轄區金融運行情況缺乏全局性、完整性的判斷,更無法有效發現風險和防范風險。
技術難監控?;鶎尤嗣胥y行處于防范和化解金融風險的最前沿,是轄區金融風險的直接監測者,但目前人民銀行自上而下沒有形成一套完整的風險監測、預警機制,基層人民銀行只能憑借以往的監管經驗對風險狀況、程度進行粗略的判斷、識別。這種落后的工作方式難以適應日益發展的現代化技術手段和形勢要求。
檢查難落實?!吨袊嗣胥y行法》第三十三條規定:“中國人民銀行根據執行貨幣政策和維護金融穩定的需要,可以建議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對銀行業金融機構進行檢查監督。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應當自收到建議之日起三十日內予以回復。”實際操作中,這條規定很難落實,在縣級人民銀行更不可行,大大降低了維護金融穩定工作的效率。
提高基層人民銀行履職能力的建議
以“兩管理兩綜合”為抓手,大力強化基層人民銀行金融監管職責
開展新設銀行機構管理工作。為及時掌握新設銀行業機構開業情況,指導其完善制度建設,順利接入人民銀行有關業務系統,作為基層人民銀行,應該開展新設銀行機構管理工作。制訂相應的管理辦法和實施細則,要求擬新設立的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向當地央行進行籌建與開業申報。明確規定經檢查驗收、技能考核合格的,方可接入人民銀行有關業務系統辦理業務。
建議由人民銀行法律事務部門,負責新設銀行業金融機構籌建與開業的申報受理和綜合協調等工作;人民銀行有關職能部門,負責對金融機構籌建與開業申報材料進行審查,組織檢查驗收、業務技能考核,辦理接入人民銀行業務系統和有關業務等工作。
健全重大事項報告管理工作。為保障金融穩定運行,基層人民銀行應該建立重大事項報告管理制度,要求金融機構對于不同的重大事項應該按照不同的時間要求和標準向當地人民銀行及時報送。通過金融機構重大事項報告制度,可以進一步加強開業后的持續管理,在人民銀行法定職責范圍內,對報告事項進行審查或分析研究,及時處置發現的可能影響金融穩定的重大風險,有效監測和預防了轄內金融風險。
加強綜合執法檢查工作。作為基層人民銀行,應該把有效提升基層人民銀行依法履行管理與服務職能作為新的課題,整合監管力量,成立綜合執法檢查工作領導小組,每年組織所有具有執法職能的部門對金融機構統一進行綜合執法檢查。為最大限度減少檢查過程中可能出現的問題,綜合檢查應該做到方案、隊伍、內容、時間、文書、流程、標準和處罰八項統一,有效保證現場檢查和行政處罰工作合法、規范、高效進行。通過執法檢查和行政處罰,可以有效地規范金融機構的經營管理,疏通貨幣政策傳導渠道,為基層人民銀行有效履行央行職能創造有利條件。
開展金融機構綜合評價工作。作為對整個金融業都具有行政管理職責的部門,人民銀行可以對金融機構執行有關金融法律法規和人民銀行(含國家外匯管理局)政策措施、管理規定情況進行全面評估,確定評價等級,并分級采取相應管理和服務措施。綜合評價的內容應該包括人民銀行履職涉及到的各項工作;評價結果可以在合適的范圍內予以通報,并抄送給當地政府和其上級行。開展綜合評價工作是人民銀行強化履職效能、擴大履職影響,促進金融機構依法合規經營,促進法律法規貫徹執行的重要舉措。
在時機成熟時,還可以在基層人民銀行增設管理檢查部門,專門行使對金融機構管理檢查職能,承擔“兩管理兩綜合”的工作。明確《中國人民銀行法》等金融法律法規賦予基層人民銀行的業務執行監督檢查職責納入管理檢查部門,既可以提高監督管理效果,又可以減少監管成本,從根本上改變以往人民銀行監督管理職責由多個職能部門行使、各自為戰的局面,避免了多頭檢查和重復檢查。
總之,“兩管理兩綜合”不僅有利于規范商業銀行業務操作,而且有利于提高人民銀行履職的權威性和效能。但從依法履職要求看,還存在一些問題。針對這些問題,提出以下建議:一是建議完善“兩管理兩綜合”的有關法律依據。目前,除綜合執法檢查外,其他三項工作的執行依據多是規范性文件,法律效力不是很高。為此,建議總行以規章的形式對“兩綜合兩管理”工作進行定位,對工作的內容、程序以及相關罰則等做出統一規定。二是建議加強法規清理。2003年以前制定的部分法規、規章的一些條文明顯過時,執法檢查中對問題如何定性以及如何進行處罰時,基層人民銀行只能有選擇地使用相關法律依據,很不方便,建議總行能夠對法規、規章進行修訂規范。三是建議多開展綜合執法檢查。相對于專項檢查而言,綜合執法檢查在行政處罰方面的罰款金額更大,更能引起金融機構的重視;同時綜合執法檢查能夠整合檢查資源,在部分檢查專業間實現檢查信息共享。
以開展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為契機,切實提高基層人民銀行金融服務水平
進一步完善金融消費者保護的法律法規。法律法規是金融消費者維護其權利的最重要制度保障。要盡快修改或制訂新的法律法規,明確金融消費者的概念,改變立法對金融消費者權利保護的不足之處。一是修改《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引入金融消費者概念,設立專門章節規定其權利義務,提高對金融消費者的適用性。二是在條件成熟時,制訂專門的金融消費者保護規范,強化監督和保護。三是制訂《個人信息保密法》和《征信法》,明確個人信息特別是金融信息的收集和使用范圍,加大對違法使用個人信息的懲罰力度,禁止個人金融信息被用于法律規定以外的其他目的。四是頒布《金融機構破產條例》、《存款保險條例》,明確對金融消費者財產權的保護和限制范圍,既實現對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的有效保護,又可防范金融機構的道德風險。五是要進一步修改《商業銀行法》、《證券法》、《保險法》等法律,進一步增加和完善對金融投資者權利保護的內容。
建立專門的金融消費者保護機構。建議仿效美國做法,在人民銀行內部設立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中心,負責金融消費者權益的保護工作。并且建立相應的制度,進一步明確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中心的主要職能、受案范圍和工作流程。
理清思路,找準定位,認真履行基層人民銀行金融穩定職能
金融穩定事關經濟增長和社會穩定大局,基層人民銀行肩負著執行貨幣政策、防范和化解系統性金融風險、維護金融穩定的重任。因此,必須建立與各部門的協調合作機制,實現信息共享和工作互動,推動縣域經濟金融的協調健康發展。加強與地方政府各職能部門的聯系和溝通,找準貨幣政策與金融穩定的結合點,在貨幣政策傳導過程中促進金融穩定。建立健全符合基層實際的金融穩定工作機制,在風險防化過程中保障金融穩定。
銀行干部個人述職報告范文參考一
我是xx銀行會計xx年xx月從學校畢業分配到xx銀行工作,現任xx銀行出會計一職.下面我將任職一年以來的工作情況向各位領導和同志們述職,請予評議.
一、加強學習,更新觀念,努力提高自身素質。
優質文明服務是金融行業永恒的話題,但如何落實行動上,徹底改變我行社會形象,營業室全體人員確實動了一番腦筋。一是擺正位置,靠服務贏得客戶,靠客戶吸收存款,靠存款保住飯碗。消除了思想上的松懈和不足,徹底更新了觀念,以客戶滿意為標準,自覺規范自己的行為,認真落實我行各項服務措施。
二是把業務技術和熟練程度作為衡量服務水平尺度,苦練基本功,加快業務辦理的速度,避免失誤,把握質量。雖然我們營業室盡心盡力的搞服務,但是,因各種因素,營業室的服務質量仍是不盡人意。三是努力學習新業務知識大力拓展業務營業室的業務領域,創造良好的發展環境。對于我本人來講,盡力做到了“三個服務”。
一是給客戶服好務,由于我主要任務是分管前臺,柜員幾乎每天都有不好處理的業務和客戶介紹給我,本著“客戶就是上帝”的意識,每次我都能圓滿的讓客戶滿意而歸,有一些較難處理的事情,我都是帶著禮物主動上門,最終看到的都是客戶滿意的笑臉。
就這樣,有的客戶甚至已經和我交上了朋友,也成為了建行的忠實客戶。二是給本營業室的柜員服好務,不論柜員業務、設備出現了問題,我都能主動解決,柜員身體不適、家庭不順心,我都能主動關心和幫助。三是給各網點服好務,因營業室是全行業務的中心樞紐,我和各網點的業務聯系也較為頻繁,工作中不論網點因設備問題或業務問題找到我,我都能積極為他們聯系或者親自上門想方設法的幫助他們解決。
二、勤奮務實,真抓實干,全力搞好銀行工作
今年,可以說是我行產品的營銷年,今年以來我行新的金融產品層出不窮,我本人也抓緊時間在最短的時間內領會新業務,掌握新技能,把我行的產品營銷作為今年的重點,大力宣傳和營銷我行產品,同時指導、協助其他網點開展新業務的推銷活動,努力發展中間業務。截止到年底,由我主持辦理的基金業務有十余種,金額近200余萬元,記帳式和電子國債200余萬元,在市行排名中名列前茅。我還在行里的安排下對全行柜員就網上銀行、CALLCENTER系統、貸記卡業務、VIP客戶等新業務進行了多次授課。
三、身先士卒,發揮了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
過去的一年是建設銀行重大改革的一年,在xx年中,我本人除認真學習與改革相關的文件精神,作好心理準備外,還積極主動的和營業室的同志們談改革,探討改革的必要性,加強同志們對我行改革的信心,端正同志們對改革的態度。日常工作中,自己身先士卒,加班加點工作多干,主動關心幫助他人,發現問題及時匯報,主動解決。盡的努力體現出一個黨員、一個中層干部應起到的帶頭作用。
四、存在的不足和下一步打算。
現在存在的問題主要是理論水平還有待提高,是應急處理水平還不夠,只有不斷地加強理論學習,積極吸取先進經驗,廣泛聽取意見,才能不斷地提高自己,完善自我,也才能更好地履行自身工作職責。本文來自一枝筆寫作網
下一步,我將在銀行的領導下,加強自己黨性修養,以更飽滿的熱忱,端正的工作姿態,以社會主義榮辱觀為準繩,認真鉆究業務知識,加強團結,努力工作,把我的工作提高到一個新的高度。
銀行干部個人述職報告范文參考二
20xx對我們國家來說是很不尋常、很不平凡的一年,祖國在冰雪中挺立,在震蕩中堅強。20xx年也是經濟金融形勢復雜多變,不穩定不確定因素明顯增多的一年。我國經濟運行中的困難增加,經濟下行壓力加大,企業經營困難增多,金融領域潛在風險增加。
欣喜的是,中國xxx銀行股改方案獲得國務院的批準,終于讓我們踏上了建設股份制商業銀行的新征程。
一年來,在分行黨委特別是分管行長的高度重視、正確領導和大力支持下,在省分行垂直業務部門的幫助下,在各位同事的配合下,我按照上級行及本行領導賦予會計結算部的工作職責,團結和帶領我部員工恪盡職守,努力工作,圓滿完成了全年各項工作任務?,F將一年來的主要工作情況匯報如下:
一、認真貫徹落實會計基礎管理工作會議精神,狠抓會計內控建設。
為從根本上解決困繞我行的基礎管理差,內部控制力弱的問題,我行于年初召開了高規格的會計基礎工作會議。會議認真查找了我行會計基礎管理方面問題,深入分析了問題存在的原因,提出了提高我行會計內控管理水平的具體措施。
會后不久,會計結算部正式單設。作為會計結算部的負責人,我把貫徹落實會計基礎管理工作會議精神作為首要任務和工作切入點,并從以下幾個方面開展了工作:
1、以抓《xxxx銀行xxx省分行會計內控管理盡職指引》和在會計基礎管理工作會議上簽訂的《會計基礎管理及內控建設責任書》的落實為契機,把各級行的行長、分管行長、會計部門(職能所在部門)負責人、會計主管、監管員以及人事、監察等相關職能納入會計內控管理組織體系,大家各司其職、齊抓共管、相互制約、相互監督、一體考核,讓會計內控管理關系更清晰,會計內控管理層次得到提升。
2、堅持按季組織開展監管檢查工作,促進會計內控管理水平逐步提高。會計監管是內控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和操作風險的重要防線。對這一塊工作的重視我一刻也沒有放松過,盡管面臨這樣或那樣的困難,我還是堅持按計劃、按程序每季度對各縣支行各經營機構組織開展一次認真細致的檢查。做到每次檢查都有方案、有通知、有記錄、有整改、對責任人有處理。監管的內容也嚴格按照會計監管制度的規定和案件專項治理的要求逐條細化,不敢有絲毫的馬虎。
從已經結束的前三季度監管來看,累計查出問題273個次,絕大部分問題已得到整改或改善,處理或建議處理責任人96人次,其中扣發考核性工資44人次,扣款金額7750元,向州分行員工違規行為積分管理辦法領導小組辦公室提請積分建議52人次。我把實質重于形式作為監管的重要原則,通過持續、認真細致的監管,我們的會計內控管理水平有了明顯的進步。
3、堅持值班制度,提高預警信息核銷的及時性和真實性,充分發揮會計監控系統的監督作用。州分行會計結算部分設后,我對會計監管系統的在線值班非常重視,明確責任到人并嚴格執行值班員每日在線值班監控預警信息,督促網點機構會計主管按時核銷預警信息。對督辦信息及時分配給包片監管員進行核實回復。節假日輪流值班,值班員輪班或休假交接時,通過“值班交接”功能進行交接。值班工作的加強,直接促進了我行預警信息核銷效率的提高,更重要的是對會計人員產生了一種持續的強大的監督和震懾作用。
4、注重提高會計主管的業務素質與履職能力。會計主管履職到位與否,是會計內控好壞的關鍵一環,20xx年,我認真貫徹落實會計主管委派制,倡導提高會計主管待遇,加大考核力度,提高會計主管履職能力。20xx年,我督促對在同一機構履職滿一年的會計主管進行輪換調整,全州九個營業機構共輪換會計主管六名,新委派會計主管三名,增派會計副主管兩名。我按月組織召開由分管行領導、直管網點會計主管、會計結算部人員、網點負責人等人員參加的會計主管例會,分析內控形勢,學習新的文件精神,研究解決管理中存在的實際問題。以會代訓,提高會計主管的業務素質與履職能力。
二、深入學習實踐報告科學發展觀,認真組織部門員工和業務條線參加《員工行為守則》教育檢查活動。
1、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是適應新形勢,完成新任務,實現新發展的需要,對于推動我行業務經營又好又快發展具有極其重要的歷史意義和現實意義。通過認真的思考、學習和實踐,我認為我行會計工作要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讓會計工作上水平,為我行經營改革發展大局做出應有的貢獻,著重應做好以下幾點:
(1)、堅持全面、協調發展,突出工作重點。會計工作落實科學發展觀,必須堅持全面協調發展的方針。對我行會計結算工作來講,所謂“全面”,就是要全面履行會計核算和會計監督職能,全面提高會計質量和會計工作水平,將凡是有經濟活動的地方都要納入會計的視野;所謂“協調”,就是要使會計工作。
全行整體利益和改革發展的大局相適應,使會計核算和會計監督兩方面相互促進,協調發展。
(2)、堅持可持續發展,構建風險防控長效機制。會計工作要實現可持續發展,構建風險防控長效機制,必須堅持精細化管理和執行力建設。要堅決貫徹“內控優先”的理念,特別是在案件防控工作中,要“警鐘長鳴”。人員管理要常抓不懈。要通過強化培訓、完善“技防”措施、加大獎懲力度等多種手段,提高相關人員的風險識別能力。要強化問責,不斷健全完善考核激勵機制。
2、認真組織部門員工和業務條線參加《員工行為守則》教育檢查活動。農業銀行每位員工的服務和言行舉止直接體現農行的社會形象和社會聲譽。總行制定專門的守則來統一規范全行員工的行為準則,弘揚良好的職業操守,倡導按規則為人做事的風氣,是做好各項工作、推動全行改革發展非常重要的基礎和保障。
學習好、領會好、遵守好《守則》,將有助于規范全行服務標準,提升全行金融服務水平;有助于防范合規風險和本文來源:公務員在線xx操作風險;有利于推動全行合規文化建設。為達到規范行為、培育文化、弘揚正氣、改善形象的目的,我按照怒江州分行開展《中國農業銀行員工行為守則》教育檢查活動實施方案的部署,積極組織我部員工和業務條線積極參加學習教育、檢查評價和總結驗收各階段的活動。
銀行干部個人述職報告范文參考三
20XX年是我在XX支行擔任會計主管的第一年。在這一年中,我從一個完全沒有接觸對公業務的個人客戶經理,迅速的轉變成為一名會計主管,除積極學習相關業務知識,努力工作之外,能夠認真履行工作職責,較好的完成了各項工作任務,現將一年來的工作情況述職如下:
一、認真貫徹落實會計基礎管理精神,狠抓會計內控建設。
1、堅持按月開展自查工作,促進會計內控管理水平逐步提高。自查是內控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和操作風險的重要防線。對這一塊工作的重視我一刻也沒有放松過,盡管面臨這樣或那樣的困難,我還是堅持按計劃、按程序每月對支行全部網點開展一次認真細致的檢查。做到每次檢查都有方案、無通知、有記錄、有整改、對責任人有處理、有通報。
監管的內容也嚴格按照會計監管制度的規定和案件專項治理的要求逐條細化,不敢有絲毫的馬虎。把實質重于形式作為自查的重要原則,通過持續、認真細致的自查,支行的會計內控管理比以往年度水平有了明顯的進步。
2、建立全面的崗位責任制,把崗位職責落實到每一個崗位、每一個員工,做到每一項工作有人管,每一個工作有人抓,防止出現相互推托、工作脫節的現象,按照崗位責任制進行嚴格考核,使我支行內控制度得到了進一步完善。
二、認真貫徹和執行各項會計、出納制度及操作規程,發現問題,及時整改,促進會計出納工作基礎規范化水平的提高
1、在工作中,我始終堅持以“提高柜面服務質量”為目標,從工作制度、員工素質入手,高標準,嚴要求,苦練業務技能,強化管理考核。一年來,我認真貫徹和執行總行各項會計、出納制度及操作規程,發現問題,及時整改。比如:對掛失業務、全國支票、匯兌業務等關鍵業務進行了規范,改變了以往登記簿登記不規范、資料不全的問題,對于發生的交換差錯事故及時整改,防止了各類差錯隱患的再次發生。
2、在工作中,我堅持日常及時制度檢查和事后稽核通報,加強內控管理。各項會計出納制度是員工做好本職工作的基本依據和行為準則,在制度的貫徹落實上,我注重雙管齊下、標本兼治。一是充分發揮日常內控的監督和規范,利用實時監督和監控檢查的機會,使我支行內控工作制度化、規范化。
二是正確處理好事后稽核發現的問題。首先按照我行各類文件的相關規定,對臨柜會計出納業務進行即時、定期、不定期的監督和審核,其次做好和事后稽核的溝通工作,正確處理好事后稽核中心發現的相關差錯,及時做好事后稽核差錯的分析反饋工作,及時給予出錯柜員通報,查找問題原因,及時落實整改。從各個環節加強對柜面業務的管理,提高了我支行的內控機制。
3、注重提高自身的業務素質與履職能力。會計主管履職到位與否,是會計內控好壞的關鍵一環。由于我之前的崗位是個人客戶經理,因此,如此之大的角色轉換對我的業務要求非常高,如果自己不對會計業務有一定的了解,就無法對支行的會計風險進行把控,因此,我堅持學習業務,虛心向老員工請教,積極與直管領導,主管行長進行溝通,通過自己的努力,熟悉業務,進入角色。
三、加大力度強化風險管理。
1、對公賬戶對賬工作方面
在過去的一年中,營業部高度重視對賬工作。在一、二、三季度對賬工作中,營業部重點賬戶對賬率達到了100%,完成了分行對賬工作要求。
2、定期組織案防例會,強化員工風險意識
營業部按月組織全行案件防控工作會議,并定期傳達總分行業務風險文件制度;定期配合綜合部開展員工行為專項自查、互查工作;按照分行要求建立聲譽風險防控體系,并定期組織演練。
3、加強晨會學習,堵截柜面風險
在每日晨會中,營業部開辟了風險防控工作專欄,組織進行每日風險提示工作。重點對突發事件處理、柜面風險防控、案件防控動態、操作風險防范等工作環節進行逐個剖析,在員工思想上構筑了牢固的風險防范平臺。在過去的一年中,營業部有兩人共兩次次堵截了柜面詐騙案件,培訓效果明顯。
4、突發事件處理工作方面
按照分行文件制度要求,營業部梳理并建立了多項突發事件處理預案,如防搶劫處理預案、防火預案、聲譽風險處理預案、理財產品應急處理預案等,并定期配合支行綜合部組織全行范圍的突發事件模擬演練工作。通過上述演練工作,進一步強化了員工突發事件處理能力,為在今后的工作中更好的處理突發事件打下了堅實的基礎。
四、存在的問題
業務指標方面
1、20XX年支行營業部的中間業務相對偏低??偨Y原因,主要存在以下幾方面問題。首先,支行的地理位置比較偏僻,客戶的結構也較為單一,部門沒有人手能夠外出營銷;其次部門經理工作監督存在疏漏,在產品培訓及員工輔導工作上存在不足;最后,員工主動營銷意識薄弱、營銷能力有所欠缺,產品營銷工作無論從員工營銷開口率還是營銷成功率上均為達到預期的效果。
2、存款業務方面,支行的存款90%來自于海關的存款,因此海關收稅的高低嚴重影響支行的存款業務,而個人客戶的數量又較少,來行辦理業務的客戶絕大多數都為老客戶,所以營業部存款余額增長乏力。
4、對公網銀對賬工作推進遲緩
20XX年,營業部對企業賬戶簽約管理工作重視度較高,全員幾乎都參與到銀企對賬工作中,但是有極個別企業老總在國外治病,無法回國,造成支行的3季度對賬率未達到雙百。
基礎管理方面
20XX年支行發生一筆重大差錯,原因是在我休假期間,支行員工手工修改重空號碼,造成嚴重的串號使用憑證。原因有以下幾方面:
①我對員工的管理不夠嚴格。
②員工的風險意識太差,我沒有盡到相應的風險管理責任。
柜面服務方面
員工主動服務意識有待提高,柜面服務規范性有待加強。集中體現在,營業大堂人員主動服務意識不足,更多時候員工仍是被動接受客戶咨詢,提供被動服務;柜面規范服務的持續性不足,部分員工不能保證工作日全時段的規范化服務。
工作執行力方面
在過去的一年中,我在工作執行力上尚存差距,集中體現在:
1、工作計劃性需加強,部分工作計劃考慮不夠充分;
2、制度落實不到位,部分業務流程為按照制度要求落到實處,檢查監督力度不足;
3、對員工的風險教育需進一步加強。五、20XX年工作目標
1、加大員工的技能、服務培訓力度
部門將以分行五崗位考試要求為模板、以支行服務檢查要求為基準,定期、持續開展員工操作技能及服務培訓工作,并按月進行評比。同時,加強檢查落實工作,全面提升營業網點服務核算水平。
2、加強業務知識學習,全面降低差錯率
部門需加強員工培訓工作,來滿足支行日新月異的業務對新員工的要求。同時,加大核算質量的考核力度,制定支行13年新的考核辦法,聯合全部網點,共同考核,賞罰分明,并與年度考核掛鉤。最終實現審計檢查及分行會計部差錯考核雙達標的目標。
3、加強風險培訓
由于20XX年的重大差錯,使我認識到,對于新員工來講,風險意識需要日日灌輸,天天培訓,13年部門將大力加強風險方面的考核,一旦發現有可能出現風險的錯誤操作,支行將嚴肅處理,絕不姑息。
以中國人民銀行牽頭進行主導的征信業,作為央行履職的一個新窗口,逐漸得到了社會各界以及民眾的廣泛關注。征信業作為信用信息服務行業,規范其健康發展對于支持中小企業的融資具有重要的作用。商業銀行可借助中小企業信用信息資源,尤其是小微企業所有人信息資源,簡化中小企業貸款調查手續,在企業的歷史交易、信用記錄等情況的調查上節省時間。特別是針對小微企業可依托信息資源,開發評分模型,發展批量化評價、審批,將提高審貸效率,降低交易成本,擴大信貸業務規模。
此次《條例》的出臺,也體現了央行一直以來倡導的,信用作為個人身份標識以及社會資產等積極面的基礎價值體現:一是信用要作為一種資格與能力,成為進入市場的入場券;二是信用要構成一種資本與財富,發揮商譽的品牌效應;三是信用也應成為社會公眾可以共享的信息資訊,發揮社會的監督輿論作用。這些一直以來被人們所追尋的信用原則,在《條例》中也得到了體現,這將為央行開展下一步的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奠定扎實的基礎。
二、《條例》對央行開展征信工作的指導意義
(一)在國家層面上,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程達到了新的戰略高度
社會信用體系是市場經濟體制中的重要制度安排。建設社會信用體系是完善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保持國民經濟持續穩定增長、防范金融風險、改善金融生態環境的客觀需要。在當前市場經濟活動中,逃廢債務、拖欠貸款、偷逃騙稅、商業欺詐、非法集資等現象時有發生,對社會經濟秩序和金融生態環境造成了不良影響。加快建設社會信用體系,對于防范和懲治失信行為,促進金融生態環境建設,維護正常社會經濟秩序,保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推進政府部門依法履職,都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因此,信用體系的崩潰與瓦解將對經濟生活造成巨大的損害,對社會生活帶來災難性后果。對經濟學中最難回答的“公平”問題,其最合理的認定來自社會認同,而認同感的培育是建立在互信的基礎上的。缺乏認同感的社會對經濟的破壞是不可估量的,而效率最大化作為經濟行為的終極目標,其超常實現的基礎在于道德,其核心正是誠信。因此倡導誠信,懲治背信,重建信用道德規范與建設信用法律體系,已是刻不容緩的問題。
此次《條例》的出臺,標志著國家對信用體系建設工作的高度關注,也意味著我國征信業進入了新的法規時代,是央行開展征信工作,推進農村信用體系建設,培育中小企業信用環境,全面構建社會信用體系框架的新契機。
(二)在制度層面上,強化了基層央行開展征信工作的法律依據
一直以來,基層央行開展征信工作賴以的依據并不多,大多是內部的管理辦法,并沒有對外效力較高的法律、法規文件。這在依法履職以及推進征信工作的開展上使基層央行的工作缺乏底氣。此次《條例》明確:“中國人民銀行(以下稱國務院征信業監督管理部門)及其派出機構依法對征信業進行監督管理??h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和國務院有關部門依法推進本地區、本行業的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培育征信市場,推動征信業發展?!边@是再一次對央行開展征信工作的職責進行了明確,并且在下一步的工作中,為基層央行依法行政、依法履職提供了堅實的法律后盾。
(三)在個人信息保護層面上,進一步加大了對個人信息的保護
加大對個人信息的保護,是此次《條例》的一個亮點。一直以來,為確保納入到人民銀行全國統一的企業和個人征信系統的信息安全,人民銀行嚴格遵守信用信息管理制度,按照授權查詢、限定用途、保障安全、違規處罰等規定,保證征信系統的運行安全。對涉及國家安全、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人民銀行負有保密義務,不向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提供,若出現泄密事件,還將依法追究泄密者的法律責任。但由于我國目前沒有系統的個人信息的保護法律,在日常的信息采集、信息加工、信息保管環節上還是欠缺制度的支撐和明確的規定。以農村信用體系建設過程中采集的農戶信息為例,由于采集面過廣、采集量過大,很多個人信息在采集過程中并沒有得到明確的授權、采集后沒有使用的信息也未進行適當的處理,給農戶帶來了一些疑慮。
因此,在《條例》中,《條例》對個人征信業務實行嚴格管理,在市場準入、信息采集及查詢范圍、不良信息提供、異議和投訴、保障信息的準確和安全等各個環節進行了具體的規定。管理部門可以依法對征信業務及相關活動中的個人信用信息保護實行常態化管理,信息主體可以依法維護自身權益,市場主體可以依法采集和使用個人信用信息,有效防止信用信息泄露、不正當使用等違法事件的發生。在這個基礎上人民銀行作為中央銀行將貫徹“依法行政”的理念,合法管理信用信息,保證信用信息源的合法權益,并力爭在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過程中,實現信用信息“零異議、零爭議、零復議、零訴訟”的目標實現。這也將進一步確保我們的信用體系建設工作能夠推得更深、推得更廣。
三、基層央行在《條例》頒布后應該考量的問題
(一)在縣支行設立征信中心或征信綜合服務部門的必要性
前面已經對征信工作的必要性進行了說明,那么縣支行對征信工作的關注度是否應該提高呢?以晉寧縣支行為例,自開展信用體系建設工作以來,支行就積極與政府部門協商溝通,經過與縣金融辦等部門的研究,在人行晉寧縣支行設立了晉寧縣征信中心。設立征信中心的目的主要有三個:一是對日常的征信工作進行整合。支行將貸款卡管理、個人信用報告查詢以及農村信用體系建設、中小企業信用體系試驗區建設等一系列工作分配到征信中心,形成了全行征信工作“一道門、一個口、一盤棋”的綜合框架。二是進行人力資源的統籌安排。隨著晉寧縣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的逐步推進,信用意識作為“誠信晉寧”主打的精神價值得到了廣大群眾的支持,貸款卡、個人信用報告的含金量日益增加,政府各部門對信用工作的態度有了更積極的轉變。這也加大了支行征信的工作量,為了提供更及時、高效的征信服務,支行設立征信中心,積極向政府部門建議:以支行主管,政府部門聘請人員的方式,充實征信中心的工作人員。2012年晉寧縣政府以金融辦的名義通過合同形式為征信中心招聘了工作人員,所有人員費用由晉寧縣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領導小組負責安排。人員的到位,為開展各項工作提供了必要條件。三是打開了便民服務的窗口。過去,支行的征信業務由綜合業務科處理,由于辦公室較為狹窄,來支行辦理的群眾經常擁堵在支行的樓道內,接肘擦肩、秩序混亂,由于人數過多耽誤了部分群眾的時間,導致工作人員與群眾經常發生口角。有了征信中心后,支行統一受理征信業務,集中處理工作,提升了工作效率,減少了群眾的等待時間。目前,征信中心對外的貸款卡業務、個人信用報告查詢已經做到了“零等待”,大大便利了群眾,受到了政府部門及群眾的好評。
因此,在《條例》頒布后,建議相關部門,提高對征信工作的關注,以縣為單位,有條件的可以設立征信中心;條件不完善的可以先設立征信綜合服務部門。以提升工作效率、更好服務群眾為初衷,也為下一步推開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設立必要的硬件。
(二)對信用查詢進行收費是降低工作成本的必由之路
過去,我國曾將對行政許可收費進行了較為徹底的清理,行政許可項目的收費均有明確的規定。目前,在基層央行對信用查詢是免費的。在《條例》中對個人或企業信用查詢是否能夠收費的問題并沒有進行明確。僅規定了:“信息主體可以向征信機構查詢自身信息。個人信息主體有權每年兩次免費獲取本人的信用報告?!庇捎诓荒軌蚴召M,且沒有專項的資金撥備,每年信用查詢支出的費用是較大的。以晉寧縣2012年為例,由于縣域部門工作人員購買公務員小區的房產,要求出具個人信用報告,近4000余人,前來支行查詢個人信用報告。僅紙張、硒鼓的支出費用就超過5000元,還不包括人工、辦公用品等一些雜項的支出費用。這對于縣支行而言,還是一筆不小的開支。
根據目前的情況看,《條例》頒布后,央行還將出臺相關的事實細則,希望在細則中對能否收取一定的工本費的問題進行明確,以緩解基層央行在征信工作上過高的費用支出。
(三)信用系信息的整合與使用問題是開展征信工作的關鍵
記者:請問周行長,人民銀行昆明中支是如何保證此次綜合執法檢查工作能夠按照既定的方案展開,在既確保檢查質量的同時,又能取得預期的效果,為此都做了哪些工作?
周行長:綜合執法檢查是推進人民銀行“兩管理、兩綜合”工作的重要環節和抓手,是實現“兩管理、兩綜合”工作連續性和有效性的重要保證,對轄區金融體系的健全和穩定發展,皆有重要的現實和指導意義。同時此次檢查是銀監分設以來,人民銀行昆明中支組織的業務最全、機構最廣、人員最多的一次現場檢查。依據綜合執法檢查實施方案的要求,人民銀行昆明中心支行結合轄區實際,采取多項措施全力抓好綜合執法檢查工作,確保檢查工作的順利實施。
首先,為全面落實和完成此次綜合執法檢查任務,人民銀行昆明中支黨委高度重視,把綜合執法檢查納入2011年度重點工作和重大舉措來抓,專門召開黨委會、行長辦公會研究部署此項工作,要求各部門、各州市積極參與和配合,并對綜合執法檢查工作提出了六個方面的具體要求。據此,人民銀行昆明中支成立了綜合執法檢查領導小組,統一領導全省的檢查工作。各州市人行也積極響應,均成立了由行長任組長的綜合執法檢查領導小組。其次,此次綜合執法檢查采取“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和“兩級聯動、同步進行、交叉檢查”的方式進行。為確保檢查取得預期成效,提升檢查技能,人民銀行昆明中支在加強業務培訓方面做了大量的前期工作,為現場檢查的順利推進奠定了堅實的基礎。并在全省的綜合執法檢查中,實行了七個方面檢查標準的統一,各檢查組嚴格遵循法律法規和統一的操作流程,人民銀行昆明中支和各州市人行在方案制定、現場檢查、處理處罰等環節都嚴格依法行政。同時在準備工作中多次強調檢查結果,要求綜合執法人員檢查人員遵守廉政紀律,從被查單位反饋的情況表明,全省人民銀行系統的檢查人員嚴格遵守廉政紀律,沒有一例不良反映,有效維護了央行形象。第三,在統籌協調,加強溝通方面,建立了以縱橫兩線為依托的檢查信息傳遞、反饋和互動的暢通渠道,確保了綜合執法檢查工作務實高效的開展。第四,在州市層面的綜合執法檢查的方法上,探索了異地交叉檢查的新模式,來實施綜合執法檢查工作,實踐表明,州市人行異地交叉檢查,實現了檢查權與處罰權的分離,是一次有益的嘗試和實踐,有效發揮了綜合執法檢查的最佳成效。
記者:請周行長介紹一下,人民銀行昆明中支的綜合執法檢查工作開展的具體情況?
周行長:人民銀行昆明中支在充分調研、論證的基礎上,統一部署了全省綜合執法檢查工作。年初向全省印發了綜合執法檢查實施方案。并從人民銀行昆明中支機關、各州市人行、昆明各縣(市)人行抽調341人組成19個檢查組,于2011年5月6日開始,對全省銀行業金融機構338個網點進行檢查,內容涉及貨幣信貸、金融統計、支付結算、貨幣金銀、國庫、征信管理、反洗錢、外匯八項業務,昆明地區還開展了金融信息安全調查。據統計,人民銀行昆明中支在綜合執法大檢查工作期間,全省19個檢查組共開展進場會談182場次,調閱資料46354份,詢問證人1900人次,調取證據11942件,離場會談173場次,歸檔文書182份,形成《事實認定書》、《檢查意見書》等400份,查出問題2281個。出具法律意見書110份,下達《行政處罰意見告知書》、《行政處罰決定書》220份。共對110個銀行金融機構罰款258.7萬元,其中:支付結算業務96.2萬元、征信管理63萬元、反洗錢42萬元、國庫35.2萬元、金融統計18.5萬元、貨幣金銀業務3.8萬元。給予警告161家次,約見談話128次,通報39次,風險提示41次。提出整改意見2281條。昆明地區金融信息安全調查發現風險點352個,風險提示22份。
記者:請周行長談一下,此次人民銀行昆明中支的綜合執法檢查工作,對云南省銀行業金融機構,當前的經營管理和今后的發展有何裨益?
周行長:綜合執法檢查只是眾多促進云南金融業健康發展方式中的一種,檢查不是最終的目的。人民銀行昆明中支擬以此為契機,通過依法檢查、合規處罰等方式,切實促進轄區銀行業金融機構,進一步夯實各項基礎工作,確保云南經濟金融的健康發展。從全省反饋的情況來看,本次綜合執法檢查工作,對促進基層央行實現在地方黨政有地位、在金融系統有威信、在人民群眾中有口碑等方面,都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和正向的作用。
人民銀行昆明中支組織的綜合執法檢查,強化了人民銀行對商業銀行在政策執行上和業務發展方面的指導,促進央行政策的有效落實,督促金融機構增強執行央行政策的自覺性和主動性。通過檢查,各銀行業金融機構進一步認清了人民銀行的金融管理和服務職能,進一步提高了執行和落實央行政策和制度的重要性和嚴肅性,更好地服從人民銀行的協調管理,為銀行業金融機構加強合規經營奠定了思想基礎;金融機構以此次檢查為契機,針對發現問題“促整改、促規范”,進一步優化系統流程,強化內部監督檢查,加強了內控管理考核,全面提升了系統業務操作規范性、制度執行力和經營管理水平。
各銀行業金融機構高度重視人民銀行昆明中支組織的綜合執法檢查工作,紛紛成立了以主要負責人為首的領導小組,從檢查取證到后續整改等各個環節積極配合人民銀行的檢查工作,在現場檢查期間就針對相關問題進行了整改,并表示要把本次執法檢查中存在的問題在所轄機構開展一次全面的自查和培訓,夯實執行制度的基礎,確保經得住人民銀行檢查。據統計,整改期間,共計有125個被查金融機構進行了多種形式的內部處理,對主管領導和相關責任人經濟處罰63.6萬元,解聘高管1人,行政處分112人次,通報批評個人68人次,通報批評機構網點20個,內部績效考核扣分72人次,扣減績效3人次,誡勉談話8人次,責令書面檢查3人次。
通過檢查發現,該營業網點的日常工作繁忙,工作量較大,臨柜人員在日常工作中不能做到對自行業務進行認真核對,營業經理履職時盡職不到位,造成差錯率增高,并且營業經理對柜員的日常業務培訓以及自身學習得不到正常堅持,從檢查情況看,柜員因不注意細節或不細心、屢查屢犯造成的差錯較多,通過跟蹤檢查上期問題,發現該行對存在的問題整改力度不夠,如柜員日終軋帳制度的執行以及保險柜大小不符合要求使現金管理未能得到有效的改變;同業存款專用賬戶支取現金無人民銀行審批的現金管理卡。對使用原子印章作為單位結算賬戶預留印鑒的,整改步伐較慢。
在此次月度檢查中,檢查督導員能積極和被查網點溝通交流,對柜員出現的操作問題和業務誤區、肓區,耐心的進行輔導,幫助柜員規范業務處理,正確認識錯誤的危害性;對檢查中發現的漏簽章、漏登記、漏報備等問題進行現場輔導整改,達到“查深、查細和查輔結合”的預期目的。
二、存在問題
1、分管行長、業務主管對網點核算、內控方面的檢查記錄、網點負責人工作日志的記載項目不全、內容簡單,檢查中未發現有問題提出記錄。營業經理工作日志記載對日常工作中的問題、重大事項、以及自身不可解決的問題也無記錄。
2、日終軋帳,未核打當日經辦的業務憑證,造成柜員有丟失憑證現象。(屢查屢犯項)
三、整改建議
本次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要求網點營業經理逐條認真落實整改,運行督導員對整改情況進行復查,對能整改未整改問題加倍扣分,針對檢查存在的問題提出以下整改建議。
1、通過本次檢查,該網點對日常使用的庫存現金登記簿、掛失登記簿、柜面空白重要憑證登記簿等未能做到妥善保管,希望該網點的柜員管理工作從日常小事認認真真的做起,這樣才能帶動全方位工作的從嚴管理。
2、對以上檢查發現的問題,營業經理要在日常的工作中加強監督、監控,對以往檢查提出的問題要盡快解決,對問題的整改匯報要有具體內容、數字、整改的進程,對履查履犯的問題管轄行要認真對照省行《違反規章制度處罰規定》條例進行經濟處罰,對檢查問題的整改報告在次月15日前上報,并將經濟處罰單復印件附在整改報告后。
假幣犯罪不但破壞了社會信用原則,也給國民經濟的健康發展帶來了嚴重的危害。反假貨幣工作是一項民生工程,開展反假貨幣工作績效審計,可以有力地促進并提高反假貨幣工作水平和防范堵截假幣能力,切實維護和保障廣大人民幣持有者合法權益,維護國家貨幣信譽,而對反假貨幣績效審計評價指標的研究在國內審計領域基本上還是一項空白。為此,根據反假貨幣工作的特點,以某央行中心支行為研究對象,設計出一整套反假貨幣績效審計指標體系,并取得了實踐成果。
一、反假貨幣績效審計評價指標設計
審計評價指標由三級指標構成。其中:一級指標4個,分別組織協調與配合、技術培訓與宣傳、業務運行與實施、工作成果與評價。二級指標10個,三級指標12個,具體參看表1。
二、審計評價方法
審計評價以定性分析和定量評價相結合的方式,以定量分析為主,輔之以定性分析,客觀、公正、真實地評價反映被審計對象的工作績效為目標。審計評價采取百分制方式,并設定了相應的評價標準。
根據得出的審計評價計分,對審計對象給予審計評價好、較好、一般、差四個級次。各個級次的標準是:好,評價計分值在90分以上。較好,綜合評價計分值在76~89分。一般,綜合評價分值在60~75分。差,綜合評價計分值在60分以下。
三、實際運用
(一)審計評價指標體系操作性強,審計項目成功實施
依托反假貨幣績效審計評價指標體系,對某市中心支行開展的反假貨幣工作實施了審計。結果表明,該套審計評價指標體系操作性強,審計結論得到被審計部門和系統內領導的高度重視。單位行領導對審計報告進行了批示,對中心支行下一步反假貨幣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根據審計報告整理編寫的審計案例在人民銀行濟南分行內審轉型工作會上進行展示,同時被人民銀行濟南分行評為轉型成果二等獎。
關鍵詞:
反假貨幣管理績效;審計評價指標及評價標準;研究
假幣犯罪不但破壞了社會信用原則,也給國民經濟的健康發展帶來了嚴重的危害。反假貨幣工作是一項民生工程,開展反假貨幣工作績效審計,可以有力地促進并提高反假貨幣工作水平和防范堵截假幣能力,切實維護和保障廣大人民幣持有者合法權益,維護國家貨幣信譽,而對反假貨幣績效審計評價指標的研究在國內審計領域基本上還是一項空白。為此,根據反假貨幣工作的特點,以某央行中心支行為研究對象,設計出一整套反假貨幣績效審計指標體系,并取得了實踐成果。
一、反假貨幣績效審計評價指標設計
審計評價指標由三級指標構成。其中:一級指標4個,分別組織協調與配合、技術培訓與宣傳、業務運行與實施、工作成果與評價。二級指標10個,三級指標12個。
二、審計評價方法
審計評價以定性分析和定量評價相結合的方式,以定量分析為主,輔之以定性分析,客觀、公正、真實地評價反映被審計對象的工作績效為目標。審計評價采取百分制方式,并設定了相應的評價標準。根據得出的審計評價計分,對審計對象給予審計評價好、較好、一般、差四個級次。各個級次的標準是:好,評價計分值在90分以上。較好,綜合評價計分值在76~89分。一般,綜合評價分值在60~75分。差,綜合評價計分值在60分以下。
三、實際運用
(一)審計評價指標體系操作性強,審計項目成功實施
依托反假貨幣績效審計評價指標體系,對某市中心支行開展的反假貨幣工作實施了審計。結果表明,該套審計評價指標體系操作性強,審計結論得到被審計部門和系統內領導的高度重視。單位行領導對審計報告進行了批示,對中心支行下一步反假貨幣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根據審計報告整理編寫的審計案例在人民銀行濟南分行內審轉型工作會上進行展示,同時被人民銀行濟南分行評為轉型成果二等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