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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條政府統計部門布置的下列調查表不屬于本規定的管理范圍:
(一)系統內有關機構、人員情況的調查表;
(二)以自愿為原則、相互間提供交流資料的調查表;
(三)按照平等、自愿原則填報的社會調查表。
第四條政府統計部門依照法定權限和程序布置的并屬于本規定管理范圍內的統計調查表,必須在右上角標明表號、制表機關、批準或者備案機關、批準或者備案文號、有效期限等法定標識。
第五條政府統計部門發往基層單位的全面定期統計調查表,必須嚴格限制,不得重復調查。凡通過抽樣調查、重點調查、行政記錄能取得統計數據的,不得制發全面定期統計調查表。
擬發往基層單位新的統計調查表除特殊情況外,應當事先試點或者征求有關地方、部門和基層單位的意見,進行可行性論證。
第六條政府統計部門必須以行文或召開會議形式向統計調查對象布置并通知統計調查對象領取統計調查表,同時提供該調查表及書面填報說明,明確表述調查目的、調查對象、統計范圍、調查方法、調查頻率、指標解釋、報送渠道、聯系人、聯系電話、時間要求等。
第七條統計調查對象領取統計調查表,政府統計部門必須采取適當方式予以記錄。需要催領的,政府統計部門應當制發《統計調查表催領通知書》(見附件1)。
第八條統計調查對象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當理由不能根據政府統計部門的要求領取統計調查表的,政府統計部門應當采取以下形式向統計調查對象送達:
(一)直接送達。直接交給統計調查對象,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負責收件的人在送達回證上簽名或蓋章;
(二)郵寄送達。通過郵局特快專遞或掛號信郵寄送達,應當附有送達回證,并保留特快專遞或掛號信憑證。特快專遞或掛號信回執上注明的收件日期與送達回證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不一致的,或者送達回證沒有寄回的,以掛號信回執上注明的收件日期為送達日期;
(三)委托送達。以書面或口頭形式委托有關單位或他人代為送達的,以統計調查對象在送達回證上簽收的日期為送達日期;
(四)電子郵件送達。通過電子郵件送達,應當在電子郵件上附有送達回證,以統計調查對象在送達回證上簽收的日期為送達日期。
第九條政府統計部門向統計調查對象直接送達統計調查表,統計調查對象拒絕接受的,送達人應當邀請有關基層組織的代表到場,說明情況,在送達回證上記明拒收事由、日期,由送達人和見證人簽名或蓋章。統計調查對象和見證人都不愿在送達回證上簽名或蓋章的,由兩名或者兩名以上的送達人在送達回證上記明情況,把統計調查表留在統計調查對象住所,即視為送達。
第十條統計調查對象未在制度規定期限內報送統計調查表的,政府統計部門應當在期限屆滿之日起,向其制發《統計調查表催報單》,限期報送該統計調查表。
政府統計部門制發《統計調查表催報單》按下列程序進行:
(一)負責專業統計工作的機構指派人員到本部門負責統計法制工作的機構領取并填寫《統計調查表催報單》;
(二)負責統計法制工作的機構對填寫的《統計調查表催報單》進行審核,經審核無誤后,并報本部門分管該專業統計工作或統計法制工作的領導簽發;
(三)負責專業統計工作的機構指派人員依照民事訴訟法有關送達的規定將加蓋政府統計部門印章的《統計調查表催報單》送達到被催報單位。
統計調查對象在催報單限定期限內未報送該統計調查表的,政府統計部門依法按拒報統計資料查處。
第十一條政府統計部門以任何形式接收統計調查對象報送的統計調查表,都應當對填報內容的完整性、真實性進行初審,對符合要求的,予以接收;不符合要求的,責成其整改。
第十二條統計調查對象報送統計調查表的日期按以下不同情況確定:
(一)直接送達的,以送達到統計調查對象當日為報送日期;
(二)郵寄送達的,以統計調查對象所在地郵戳為報送日期;
(三)電訊送達的,以接到電訊信息的第一時間為報送日期;
(四)電子郵件送達的,以數據電文的發送時間為報送日期。
第十三條統計調查對象遲報統計調查表的,政府統計部門應當填寫《統計調查表遲報登記單》(見附件2),予以批評教育;構成屢次遲報的,應當依法查處。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對外貿易快速增長,去年我國對外貿易總量超過14000億美元,同比增長超過23.2%。其中,出口7620億美元,增長28.4%,實現貿易順差110.1億美元。目前,中國已經超過日本,成為繼美、德之后的第三大貿易國。平穩而且快速增長的出口貿易,為我國經濟發展做出了重要貢獻。
一、我國出口貿易結構的主要特點
1.從出口商品結構上看,我國工業制成品在出口中的比例不斷上升,但高技術產品的比重仍然偏低。改革開放后,工業制成品在我國出口中的比例逐步上升,技術含量較高的高新技術產品一直是拉動中國對外貿易出口快速增長的主要商品。2005年我國工業制成品出口總額達7,129.6億美元,同比增長29.0%,占出口總額的93.6%,成為我國出口的主導產品。高技術產品出口額為2,182.5億美元,同比增長31.8%,僅占出口總額的比重的28.6%。據世貿組織(WTO)統計,早在2000年,世界前十大出口國和地區的產品平均高新科技含量已達40%。與發達國家相比,我國高新技術產品在工業制成品中所占比重偏低。
2.從貿易方式上看,加工貿易仍然是我國產品出口的主要貿易方式,但出口效益不高。我國出口效益不高,這種低效益是由于我國出口大部分為加工貿易出口。近年來,加工貿易一直占我國出口總額的一半以上。2005年加工貿易額為4,164.8億美元,占出口總額的54.7%。我國出口規模的擴大主要是靠大量低附加值的初級加工制成品的出口,出口商品中技術含量高和附加值高的產品的比重偏低,特別是機電產品出口額與發達國家相比還有很大差距。
3.從出口貿易國別結構來看,出口市場過于集中。2005年,我國前四位出口市場是美國、歐盟、中國香港地區和日本,其總和達到了出口總值的67.6%。其中,美國占21.4%,歐盟占18.9%,中國香港地區占16.3%,日本占11%。由于香港主要以轉口貿易為主,其中又以轉口到美國、歐盟和日本為主,因此,我國的主要出口市場集中在美國、歐盟和日本。
4.從出口主體類型來看,私營企業上升較快,外資企業仍占主體。2005年,我國私營企業的出口激增,同比增加62.1%,但只占出口總額14.7%;外資企業同比增加31.2%,占出口總額的58.3%。從高新技術產品的出口來看,外資企業占88%,部分行業的核心技術和產品被外資企業所壟斷,我國高新技術產品的出口對外資企業的依賴程度相當高。
二、我國出口貿易結構的問題
1.出口商品結構還是比較低級,沒有擺脫依靠低成本競爭的老路。雖然工業制成品出口的比例已占有絕對的優勢,但是高技術產品的比例仍然偏低。我國工業制成品主要依靠大量的資源投入和低廉的價格優勢來擴大市場。這不但會導致能源浪費、環境破壞、不利于可持續發展等問題,同時隨著我國勞動力等成本的上升,低級的產品結構將在國際貿易中處于不利的地位。
2.加工貿易仍以初級形式為主,高技術高附加值的產品比重偏低。加工的多為勞動密集型產品,產品的加工過程短,加工深度不高,產業關聯性偏低,產品附加值偏低。這表明,我國承擔的只是這種高技術產品增值鏈條中附加價值較低的加工組裝環節,我國在高技術產業的國際分工體系中還處于較低層次。
3.出口市場過于集中,貿易風險較大。出口市場主要集中在美國、歐盟和日本三大地區。出口市場過于集中,將帶來東道國貿易失衡、加大國內就業壓力等問題,是引發貿易摩擦的重要原因。
4.外資企業的出口份額占主體,一定程度上擠占了我國民族企業的發展空間。外商直接投資帶來了技術進步,但主要是一般技術進步,而不是先進技術進步。外資企業壟斷核心技術,主導了我國高技術產品的出口??鐕髽I到我國投資辦廠,主要是利用我國的成本優勢和巨大的市場,憑借著品牌優勢和技術優勢,擠占了我國民族企業的利潤和生存空間。
三、優化我國出口貿易結構的對策
1.充分發揮我國的勞動力優勢,發展勞動密集型產業,有助于解決我國經濟發展過程中的資金缺乏問題和勞動力過剩的問題。同時,加快產業結構調整和升級,大力發展高新技術產業,提高產品的附加值和高技術含量,增強我國產品的國際競爭力。新晨
2.實施產業結構調整,促進加工貿易的轉型升級。吸引跨國公司把高技術水平、更大增值含量的加工制造環節轉移到我國,提高管理水平,引導加工貿易企業加強企業配套,逐步從代加工向設計和自創品牌發展;引導加工企業根多采用國產料件,延伸產業鏈條;加強對加工貿易的產業指導政策,嚴格控制高耗能、高污染產品的加工貿易。
3.實施“市場多元化戰略”,保護和鞏固已有市場,積極開辟新的海外市場。我國與東南亞、非洲、南美、中亞等地的國家經濟互補性較強,具有了技術、資源方面一定的比較優勢,而我國現代化所需的能源、原材料等正式這些國家的優勢所在。因此在這些國家實施有效的海外投資帶動戰略,既有利于擴大我國的出口市場,減低外貿風險,實現“邊際產業”的國外轉移,又有利于利用海外資源滿足國內生產需要。
4.合理引進FDI,提高民族企業的技術水平。引導FDI從勞動密集型產業向技術型、知識含量高和資本密集型領域轉變。從注重數量轉向注重使用的質量,并合理制定優惠政策引導外商投資在地區結構、行業結構和單位面積投資密度的優化。通過FDI的“溢出”效應,提高行業技術水平,帶動民族企業的發展。
參考文獻:
(二)結合國家《服務業統計基本規范與職責分工》及改革要求,深入基層開展調查研究,及時了解、反映我州服務業統計制度方法改革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
二、繼續加強統計調查項目的審批及其管理
(一)進一步做好州局地方統計調查項目向省統計局報批的相關工作,規范各專業科室的統計調查行為。
(二)強化和監督縣級地方統計調查項目的審批及執行情況,確保在完成國家、省調查任務的同時,積極為地方黨、政領導機關服務。
(三)繼續做好省部門統計調查項目的審批及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幫助指導部門提高依法開展統計工作的能力。
(四)檢查指導縣級統計機構做好本級有關部門統計調查項目的審批管理工作,規范各項審批制度和程序。
三、認真做好統計標準的管理及推廣運用
(一)認真做好年《統計用區劃代碼和城鄉劃分代碼庫》的更新、維護、上報、管理及質量檢查工作。并按照上級統計局的要求,積極為民政、城鄉建設、公安、財政、國土資源、農業等部門提供服務。
(二)繼續做好《省統計上使用的單位臨時代碼》的發放、管理、上報備案及督促檢查工作。
(三)做好其他統計標準的宣傳和推廣運用等工作。
四、加強隊伍建設,努力提高設計管理人員素質,規范統計調查活動
(一)加大對設計管理人員業務培訓力度,圍繞“企業一套表”的試點及全面實施,組織開展“企業一套表”相關培訓,提高其人員統計業務素質,服務統計“四大工程”的建設。
(二)繼續做好“統計用區劃代碼與城鄉劃分”的業務、數據處理培訓工作。
第三條固定資產投資項目開工和竣工統計登記的主管機關是縣以上人民政府統計部門。
凡符合本實施辦法第二條規定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不論其經濟類型、隸屬關系、規模大小,均應向建設項目所在地人民政府統計部門辦理開工和竣工統計登記手續。
濟南鐵路局、省黃河河務局系統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以及跨地區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在山東省統計局辦理開工統計登記和竣工統計登記。
第四條符合本實施辦法第二條規定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建設單位在領取施工許可證之前,必須到統計部門辦理開工統計登記;建設項目全部建成投產并完成竣工驗收后,建設單位應在一個月內到統計部門辦理竣工統計登記。
第五條建設單位到統計部門辦理開工統計登記,需攜帶建設項目投資計劃、批準文件、項目預算等材料,并填寫《固定資產投資項目開工統計登記表》,經審查后發給《固定資產投資項目開竣工統計登記證》。
《固定資產投資項目開工統計登記表》一式二份,經統計部門審查蓋章后,一份由統計部門存檔,一份由建設單位留存。
第六條建設單位辦理竣工統計登記,需攜帶《固定資產投資項目開竣工統計登記證》和項目竣工驗收報告書、驗收鑒定書及其他主要驗收資料,經統計部門審查后,填寫《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竣工統計登記表》。
《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竣工統計登記表》一式二份,經統計部門審查蓋章后,一份由統計部門存檔,一份由建設單位留存。
第七條建設單位辦理開工統計登記后,應同時指定專人負責投資統計工作,由統計部門負責向其宣講固定資產投資統計報表制度,并發放投資統計基層報表、統計臺賬及有關業務資料。
從事投資統計的人員,必須取得統計從業資格證書后方可從事統計工作。
項目投資統計人員必須嚴格執行國家統計報表制度,按時向統計部門報送固定資產投資統計報表。統計人員如有調動,應當及時選配合適人員接替,統計工作不得中斷。
第八條《固定資產投資項目開竣工統計登記證》是建設項目已辦理開工統計登記和竣工統計登記的有效證件,各級人民政府統計部門有權隨時對其進行查驗。
建設單位要加強對《固定資產投資項目開竣工統計登記證》的管理,一旦丟失,應立即到統計部門補辦。
第二條凡在本省行政區域內的基本調查單位,均應依照本實施辦法辦理統計登記,領取《統計管理登記證》。
本辦法所稱基本調查單位是指除農村承包經營戶以外的所有單位,具體包括法人單位及其所屬的產業活動單位、個體工商戶。
第三條法人單位包括企業法人、事業單位法人、機關法人、社會團體法人和其他法人。
(一)企業法人:指經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準登記注冊,領取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頒發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中華人民共和國法人營業執照》的企業;
(二)事業單位法人:指經各級機構編制部門或有關業務主管部門批準成立的各類事業單位及各級民政部門批準成立的具有法人資格的民辦非企業單位;
(三)機關法人:指依法成立,且有獨立經費的各類國家權力機關、行政機關、司法機關和政黨機關。同時還包括各派。
(四)社會團體法人:指經各級業務主管部門審查同意,并在民政部門登記注冊的各類社會團體;
(五)其他法人:指除上述以外的其他符合法人條件的法人單位。如村委會、居委會。
第四條產業活動單位是指具備以下條件的單位:
(一)在一個場所從事一種或主要從事一種社會經濟活動;
(二)相對獨立組織生產、經營或業務活動;
(三)能夠掌握收入和支出的會計核算資料。
第五條個體工商戶是指經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準登記注冊,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的個體工商業經營戶。
第六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統計機構是統計管理登記的主管機關。
(一)省統計局是全省統計登記工作的主管機關,負責全省統計登記工作的組織領導、綜合協調和監督檢查,并負責應當由省統計局直接登記的基本調查單位的登記工作。
(二)市(地)、縣級人民政府統計機構是本行政區域內統計登記工作的管理機關和登記機關,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有關統計登記的具體實施與管理。
第七條統計登記實行在地登記原則,即所有基本調查單位,不論其經濟類型、隸屬關系、級別規格如何,均應按現行統計管理體制在其所在地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統計機構辦理統計登記。但國家統計制度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二章注冊登記
第八條凡新建或遷入單位,必須在主管部門或審批機關批準之日起三十日內,持批準證件到當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統計機構辦理統計注冊登記,領取《統計管理登記證》。
本《辦法》之前成立的基本調查單位,尚未辦理統計注冊登記的,應在當地統計登記主管機關規定的限期內補辦登記手續。
第九條辦理統計注冊登記應持有下列有效證件:
(一)企業法人應持有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頒發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二)事業單位應當持有機構編制部門或有關業務主管部門批準成立的文件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
(三)機關法人應當持有該機關依法批準建立的有效文件;
(四)社會團體法人應當持有民政部門頒發的《社會團體登記證書》;
(五)民辦非企業單位應當持有民政部門頒發的《民辦非企業單位(法人)登記證書》或《民辦非企業單位(合伙)登記證書》、《民辦非企業單位(個體)登記證書》;
(六)法人單位所屬的經營性產業活動單位及個體工商戶,應當持有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頒發的《營業執照》或《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執照》;
(七)其他能證明具備登記條件的有關文件、資料。
第十條辦理統計注冊登記的程序:
(一)申請:申請統計登記的單位填寫《統計管理登記申報表》,與有關證明(證件)一并提交統計登記主管機關;
(二)審查:統計登記主管機關對提交的《統計管理登記申報表》及有關證件的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和完整性進行審查,并核實有關登記事項;
(三)核準發證:經過審查和核實后做出核準登記或者不予核準登記的決定,并及時通知申請單位;對核準登記的單位頒發《統計管理登記證》;
(四)統計登記機關應當依照統計法律法規和統計制度的規定,據此與基本調查單位確立統計資料的報送關系。
第十一條《統計管理登記申報表》的表式由省統計局統一印制,內容包括統計登記事項、統計登記單位簽章和統計登記機關簽章三部分。
統計登記的事項主要包括:單位名稱、單位詳細地址、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行業類別、批準或登記注冊機關、登記注冊類型、隸屬關系、從業人數、企業資產情況、企業主要經濟指標等。
以上登記項目,均應按照國家統計局規定的有關統計分類標準及國家統一代碼填寫。
第十二條《統計管理登記證》由省統計局統一印制,縣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統計機構依照本《辦法》第七條規定的權限頒發。
《統計管理登記證》的編碼由省統計局統一分配,各級統計登記機關在分配的區段內按照由小到大的順序編填,不得間隔、重復。一個單位只能擁有一個代碼。
第三章變更登記和注銷登記
第十三條統計登記單位發生下列變更情況之一者,應在變更后三十日內,到統計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一)單位名稱變更;
(二)單位代碼變更(指臨時代碼變為法定代碼);
(三)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變更;
(四)單位地址變更;
(五)單位行業類別變更;
(六)單位注冊類型變更;
(七)單位隸屬關系變更。
第十四條統計登記單位申請變更登記時,應提交下列有效證件或文件:
(一)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簽署的變更登記申請書;
(二)該單位主管部門或審批部門審查同意的文件;
(三)統計登記機關頒發的《統計管理登記證》;
(四)其他有關文件、證件。
第十五條已辦理統計注冊登記的單位如破產、解散、撤銷或被兼并,應在批準、決定或清算結束之日起三十日內,持有關證件或文件到原統計登記機關申請辦理注銷登記。
遷往外地的單位,應當在批準之日起三十日內,到原統計登記機關申請辦理統計注銷登記,并在遷入地辦理統計注冊登記。
第十六條統計登記單位申請注銷登記時,應當提交下列有效證件或文件:
(一)法定代表人、單位負責人或清算組負責人簽署的注銷登記申請書;
(二)原主管部門或審批部門審查批準的文件;
(三)其他有關文件、證件。
第十七條統計登記主管機關核準注銷登記,應出具注銷登記證明,同時收回《統計管理登記證》。
第四章登記管理與監督檢查
第十八條統計管理登記實行年度檢驗制度。基本調查單位應在規定時間內,持有關證件和《統計管理登記證》到統計登記機關辦理年檢手續。
年度檢驗的時間為每年的10月10日至12月10日。具體時間由各級統計登記機關確定。
第十九條《統計管理登記證》自頒發之日起五年內有效,有效期滿后30日內,統計登記單位應到統計登記主管機關申請換發,或由省統計局決定統一換發。
換發證件的程序與注冊登記相同。
第二十條《統計管理登記證》如丟失或損壞,應及時申請補發。
第二十一條各級統計登記主管機關應建立統計登記臺帳,及時記錄統計登記情況,并據此建立統計注冊登記、變更登記和注銷登記數據庫,編報“年度統計登記情況綜合表”,更新維護“基本單位名錄庫”。
第二十二條辦理注冊登記、變更登記收取一定的工本費,收費標準依照省財政廳、省物價局的有關規定執行。注銷登記、年度檢驗不收費。
(一)調查目的:
反映規模以下工業的基本總量,為國民經濟核算提供基礎數據。
(二)調查范圍:
年產品銷售收入500萬元以下的非國有工業企業和全部個體經營工業單位。
(三)調查內容:
包括500萬元以下的非國有工業企業的基本情況,如:企業詳細名稱、地址、企業法人代碼、登記注冊類型、人員及生產經營狀況等;個體經營工業單位的基本情況、人員及生產經營狀況等。
(四)調查方式:
采用抽樣調查方法。根據國民經濟核算要求,將規模以下工業總體劃分成兩個子總體,即年銷售收入500萬元以下的非國有工業企業和全部個體經營工業單位。對調查總體中有企業名錄庫的部分采用目錄抽樣,沒有企業名錄庫的部分采用整群抽樣。
(五)調查頻率:
規模以下工業抽樣調查制度分為年報和定期報表。
二、企業集團統計報表制度
(一)調查目的:
全面反映企業集團發展情況,為國家組織與指導企業集團工作提供科學依據與咨詢建議,滿足國家宏觀管理需要。
(二)統計范圍:
1.由國務院批準的國家試點企業集團;
2.由國務院主管部門批準的企業集團;
3.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的企業集團。
4.中央企業工作委員會管理的企業集團;
5.年營業收入和資產總計均在5億元以上的其他各類企業集團。
企業集團內部統計范圍包括企業集團的母公司、在中國境內和境外的全資子公司、絕對控股子公司和相對控股子公司。
(三)調查內容:
包括統計報表和調查問卷兩部分。統計報表內容分為五類:一是反映企業集團概況和母公司情況的基本屬性指標;二是反映企業集團財務狀況的指標;三是反映企業集團勞動工資的指標;四是反映特定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的業務指標;五是反映企業集團成員企業基本情況的主要指標。調查問卷的內容主要是反映企業集團不能用統計指標量化的改革和發展情況與問題。
(四)報送渠道與方式:
國務院批準的國家試點企業集團,由母公司統一編制報表,直接上報國家統計局企業調查隊;國務院有關部門和各省(區、市)人民政府批準的企業集團,中央企工委管理企業集團中的非國家試點企業集團,以及年營業收入和資產總計均在5億元以上的其他各類企業集團,統一由母公司編制報表,直接上報企業集團所在?。▍^、市)統計局企業調查隊,再由各省(區、市)企業調查隊審核、錄入后,以電子郵件遠程傳輸方式上報國家統計局企業調查總隊。
(五)調查頻率:
企業集團統計報表制度分為年報和半年報。
三、重點企業建立現代企業制度跟蹤監測統計報表制度
(一)調查目的:
系統反映和深入研究我國重點企業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發展情況。
(二)統計范圍:
1.國家重點企業(包括520戶和重組為集團公司的原512戶國家重點企業);
2.中央企業工作委員會管理的企業;
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及主管部門確定的重點企業;
4.國務院確定的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原百戶試點企業;
5.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及主管部門確定的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原試點企業;
6.國家試點企業集團的母公司(即核心企業)。
(三)調查內容:
包括統計報表和調查問卷兩部分。統計報表的內容分為四類:一是反映企業概況的基本屬性指標;二是反映企業財務狀況的指標;三是反映企業勞動工資的指標;四是反映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的業務指標。調查問卷的內容主要是反映企業改革與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有關情況和問題。
(四)報送渠道與方式:
被調查企業直接報送所在省(區、市)的企業調查隊,各省(區、市)的企業調查隊負責審核、錄入,并以OPENMAIL或遠程傳輸方式上報國家統計局企業調查總隊。
(五)調查頻率:
重點企業建立現代企業制度跟蹤監測統計報表制度分為年報和半年報。
四、全國企業景氣調查方案
(一)調查目的:
編制景氣指數;及時、準確反映宏觀經濟運行和企業生產經營狀況,為各級黨政領導宏觀管理和決策提供參考依據;及時反映企業的要求和建議,為企業生產經營服務。
(二)調查范圍:
包括工業,建筑業,交通運輸、倉儲及郵電通信業,批發和零售貿易、餐飲業,房地產業,社會服務業。
(三)調查對象:
上述調查范圍內被抽中的法人企業及其負責人以及依照法人單位進行統計的產業活動單位及其負責人。
(四)調查內容:
1.企業基本情況,包括法人單位名稱、法人單位代碼、法定代表人、聯系電話、詳細地址、企業規模、所在行業代碼、上年主營業務收入等;
承擔國有資產統計任務的各市國資監管機構、省屬企業、省級有關主管部門及以上單位參加年度國有資產統計報表、企業財務決算報表和財務快報等工作的人員。
二、評比條件及要求
(一)參加評比的單位必須具備以下條件和要求:
1.加強組織領導,落實工作責任。參評單位重視報表統計工作,加強領導,精心組織,認真制定報表工作方案,明確工作職責,規范工作程序,及時溝通信息,全面落實各項報表任務。
2.嚴格工作規范,統一工作要求。參評單位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會計法規、會計制度及財務制度,嚴格按照國務院國資委和省國資委下發的有關文件規定的報表編報范圍、編報口徑、編報要求編制年度國有資產統計報表、企業財務決算報表和財務快報,不存在信息嚴重失真及虛報、瞞報和有意漏報行為。上報的各類報表齊全、并按有關文件要求、格式和參數上報報表和數據軟盤。
3.加強數據審核,保證報表質量。參評單位認真做好報表的填報、錄入、匯總、上報及數據質量審核等工作,要求數據全面、完整、真實和準確。開展報表數據核查工作,糾正企業財務管理和國有資產統計中存在的問題。
4.按時匯總上報,確保工作進度。按照統一的時間和要求,從大局出發,按時完成報表的匯總和上報工作。
5.注重報表分析,體現自身特色。認真做好報表的分析工作,撰寫分析報告,分析材料富有特色,能為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和國有經濟結構調整提供依據。
負責國有資產統計的單位由于未按規定時間上報或上報的數據存在重大差錯、遺漏等情況影響全省數據匯總、分析和上報的,取消先進單位評比資格。
(二)參加評比的個人必須具備以下條件和要求:
1.認真執行黨和國家的各項方針政策,嚴格遵守黨紀國法,廉潔奉公;
2.認真執行國家有關會計法規、會計制度及財務制度和省國資委下發的相關報表文件規定,無虛報、瞞報和有意漏報行為;
3.負責或從事年度國有資產統計報表、企業財務決算報表和財務快報等工作,按照規定的時間和要求完成各項任務;
4.在國有資產統計工作中,嚴守國家秘密和企業商業秘密。
參加國有資產統計的工作人員由于個人工作態度消極怠慢,無故不按時上報報表或憑空捏造報表影響全省數據匯總、分析和上報的,取消先進個人評比資格。
三、評比內容及標準
(一)先進單位評比內容及標準
1.年度國有資產統計(企業財務決算)報表。市級國資監管機構和省級有關部門主要評比年度國有資產統計報表;省屬企業主要評比企業財務決算報表。評比內容包括年度國有資產統計(企業財務決算)報表的組織落實工作、報表數據質量、數據分析利用、數據核查工作等四個方面,總分為100分。具體評比標準見附件1。
2.企業財務快報。評比內容包括快報材料報送及時性、快報主要指標完整準確性、分析說明材料全面合理性等三個方面,總分為160分,每月快報工作為10分,每季度快報分析工作另加10分。具體評比標準見附件2。
3.其他工作。省國資委統計評價與分配處布置的臨時統計任務。此項工作為加分因素,每完成一項任務加3分,最高加10分。
(二)先進個人評比內容及標準
先進個人評比內容主要為報表工作人員在年度國有資產統計報表和企業財務決算報表、財務快報工作中的表現。具體評比標準見附件3。
四、獎項設置及評比辦法
結合全省國有資產統計工作的實際情況,獎項設置年度國有資產統計(企業財務決算)報表先進單位、企業財務快報先進單位和國有資產統計先進個人等三種獎項。
(一)年度國有資產統計(企業財務決算)報表先進單位。評比對象為各市國資監管機構、各省屬企業、省級有關主管部門。由省國資委統計評價與分配處按照年度國有資產統計(企業財務決算)報表先進單位的評比條件和計分標準,對參加評比單位的企業國有資產統計報表或企業財務決算報表工作進行打分,依據打分結果,經綜合平衡后評選出“年度國有資產統計(企業財務決算)報表先進單位”。
(二)企業財務快報先進單位。評比對象為各市國資監管機構、省屬監管企業。由省國資委統計評價與分配處按照企業財務快報工作先進單位的評比條件和評比標準,對參評單位的財務快報工作的完成情況、填報質量和分析內容等進行打分,依據打分結果,經綜合平衡后評選出“企業財務快報先進單位”。
(三)國有資產統計工作先進個人。評比對象為各市國資監管機構、各省屬企業、省級有關部門參加年度國有資產統計報表和企業財務決算報表、財務快報工作的人員。先進個人評比采用各單位推薦和省國資委評定結合的辦法產生,各市國資監管機構限推薦1名先進個人,省屬企業限推薦1名先進個人,由省國資委根據先進個人評比條件和標準進行審核,按比例評定先進個人。省級有關部門先進個人由省國資委結合非監管企業國有資產統計報表的完成情況和先進個人的評比條件和標準綜合平衡后評定先進個人。
五、其他事項
第三條《國家統計調查證》由國家統計局統一印制,分級核發和管理。
第四條下列調查人員,發給《國家統計調查證》:
(一)納入國家編制管理的農村社會經濟調查隊、城市社會經濟調查隊、企業調查隊的調查人員及其聘用期在一年以上的調查人員;
(二)承擔國家統計調查任務的地方調查隊的調查人員及其聘用期在一年以上的調查人員。
第五條下列調查人員,發給臨時《國家統計調查證》:
(一)農村社會經濟調查隊、城市社會經濟調查隊、企業調查隊聘用期不滿一年的調查人員;
(二)承擔國家統計調查任務的地方統計調查隊聘用期不滿一年的調查人員;
(三)參加抽樣調查及其他全國一次性調查的人員。
第六條屬于第四條第一項及第五條第一項規定的調查人員,在辦理《國家統計調查證》時,須先由本人所在單位填寫申報表,由國家統計局有關調查總隊審批、核發。
第七條屬于第四條第二項及第五條第二項、第三項規定的調查人員,在辦理《國家統計調查證》時,由本人所在單位向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調查隊提交下述材料:
(一)申報表;
(二)上一級統計局或調查隊的初步審核意見。省、自治區、直轄市統計局或調查隊在收到以上材料后,應認真審核。經審核合格的,報國家統計局有關司、隊審批、核發。
第八條各項全國性普查的普查員,應發給普查員證。普查員證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統計機構統一核發、管理。
第九條經過批準使用的《國家統計調查證》,應在顯著位置標明下列內容:
(一)發證機關及其編號;
(二)調查范圍、調查內容、有效期限;
(三)本人所在單位名稱及其發證日期。
第十條經批準取得《國家統計調查證》的調查人員的職責是:
(一)宣傳、貫徹統計法律、法規和規章;
(二)依法獨立行使統計調查、統計報告、統計監督的職權,不受侵犯;
(三)要求有關統計調查對象依法準確、及時提供統計資料;
(四)檢查統計資料的準確性,依法要求改正不確實的統計資料;
(五)對在調查中獲得的調查對象的個人隱私和商業秘密,負有保密義務。
第十一條調查人員應妥善保管《國家統計調查證》,不得涂改、轉借、故意毀損或用作與統計調查無關的活動。
第十二條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持證者須交回《國家統計調查證》:
(一)《國家統計調查證》的有效期限屆滿的;
(二)調離統計系統的;
(三)已辦理離、退休手續的。
第十三條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由發證單位收繳《國家統計調查證》,并視情節輕重對責任人員進行批評教育或者給予行政處分:
(一)涂改、轉借、故意毀損《國家統計調查證》的;
(二)超過規定的調查范圍、調查內容和有效期限使用《國家統計調查證》的;
(三)利用《國家統計調查證》從事與統計調查無關的活動的。
第十四條《國家統計調查證》遺失、被盜的,本人需作出書面檢查,及時報發證單位備案,并按原辦理程序補辦手續。發證單位應公開聲明作廢?!秶医y計調查證》非故意毀損的,應按原申辦程序,重新補辦。
統計工作涉及到供、產、銷,人、財、物,生產、經營、分配等多環節、多領域。通過統計信息,可以了解到企業的機構、人員、資產、負債、生產發展情況、產品質量狀況,以及科研開發、經營銷售、財務盈虧等方面的情況,還可以預測未來、企業的規劃和結構、企業的發展速度、效益與效率等。就企業統計本身而言一般具有兩個特點:一是數量性。即通過數字揭示企業在特定時間內生產經營的數量特征,對企業在一定時期內的發展情況進行定性乃至定量分析,從而做出正確的決策。二是綜合性。統計人員收集到的統計信息從整體上看,涉及企業的原料入廠、加工及產品銷售等各個方面;也涉及其他與其相關的各個領域和環節。所以,統計工作既可以反映企業在某一時點的現狀,特定時期內的動態,也可以反映企業的規模、結構、速度、收益與效率等諸多數量特征質量特性。
企業統計工作的重要性有目共睹,但因各種原因,部分中小企業統計數據的虛假成分比較高。造成這種情況的原因主要有:一是各級統計部門與中小企業的統計重點不統一,部分中小企業往往采取虛報數字以應付各種檢查;二是部分中小企業為了保密或某些既得利益,不愿如實提供統計資料,統計數據的隨意性較大且缺少依據;三是企業內部不重視,統計專職人員配備不夠或專業素養比較低,無法適應新時期的企業統計工作。因此,建立有效的統計制度,充分發揮統計制度的有效職能,是保證企業有效統計的基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規定:“企業事業組織根據統計任務的需要設立統計機構,或者在有關機構中設置統計人員,并指定統計負責人?!笔紫龋O立綜合統計部門并明確其職責,使其保持相對獨立性,保證統計崗位及時、全面的掌握企業生產、經營動態。根據企業情況設計報表形式,并制定本企業的統計指標體系及統計信息的報送要求。充分考慮企業經營與管理的需要,考慮企業面向市場、參與競爭的需要,把政府統計部門、企業主管部門的要求同本企業的實際相結合,提出完整的指標體系并分解到各個生產管理部門,明確其報送或提供信息的時間、內容及方式,明確各部門的統計責任;收集、審核、匯總、提供各種統計信息,并對各基層單位層層上報的信息進行審核后加以匯總;搜集分析相關企業的生產經營情況,提出有參考價值的各種統計信息。利用各種統計信息進行綜合分析研究,對企業在某一方面或多方面的發展前景進行預測,將分析結果形式統計分析報告,為企業經營決策提供參考依據。
其次,明確各職能部門的統計職責。在現代企業中,對企業發展至關重要的統計信息決不僅限于計劃統計部門內部。明確各部門工作職責中相應的統計責任,要求其按統一確定的口徑、范圍及時間提供相應的統計資料及分析報告,充分發揮各個部門的信息匯總職能。將統計信息自下而上的單向運行變為上下左右之間的多向運行,滿足其綜合對比及分析研究的需要。
健全統計報表制度,加強統計分析職能。引入考核機制,將基層的統計質量納入考核,以獲取更準確的統計數據。對于統計報表制度,一般企業一直沿用國家統計報表制度中對統計報表的內容要求,這主要是因為國家基層報表制度所要求企業填報的內容,包括了企業的基本情況,企業主營業務的生產經營,財務報表、員工及工資變動,能源和原材料消耗,科技開發及附營業務情況。指標體系雖然已經比較簡要地反映出企業產供銷、人財物、投入與產出的基本情況,但對企業深入分析研究生產經營中的問題,還不夠準確。建立有效的統計制度,滿足企業的發展要求,是保證統計工作順利開展的前提。
如今,世界經濟一體化已成為了全球經濟的發展趨勢,各個企業間的競爭何其激烈,企業要想在競爭中立于不敗之地,就必須充分了解本企業的實際情況,而這一切離不開統計部門收集、整理的數字信息,建立健全統計制度,提高統計數據的分析職能,才能保證企業在競爭中處于有利地位。
論文摘要:以中小企業統計制度建立的過程為背景,深入淺出地介紹了統計工作對企業的重要性,通過建立統計制度,實施有效統計,使統計、數據準確可靠,為企業的經營決策提供依據,使企業的經濟效益最大化。
一、關于“單軌制”
即建立在街鄉基礎上的政府統計部門終極在地統計。當今發達國家的統計管理體制主要有兩種模式:一是由政府統計部門負責如人口、資源等一些基本國情的統計,而經濟發展情況特別是一些行業經營狀況的統計往往由業務主管部門負責,如美國、日本等;二是主要國情國力、經濟及社會發展情況的統計均由政府統計部門負責,其機構健全人員充足,其他部門基本不搞統計,如澳大利亞、加拿大、德國等。我國目前的狀況是介于二者之間,但有些政府統計部門在做的事情,業務主管部門也在做。數據既不完整又交叉重復,基層負擔沉重。
我們應該選擇哪一種模式呢?我認為無疑應選擇后者。因為在中國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下,政府需要對經濟及社會發展進行宏觀調控,需要沒有部門利益的統計部門提供客觀、公正、全面的統計信息。否則,統計數據有可能成為某些部門反映政績的工具,統計的整體功能難以發揮,數據質量也會受到影響。實際上,隨著經濟管理體制改革的深入,一些業務主管部門的職能正在弱化,很多下屬企業劃歸在地管理,也難以再行使統計職能。
實行終極在地統計,要解決三個問題。首先,明確極少數業務上垂直領導、財務上統一核算且經營范圍相對單一獨立、專業性較強的部門,可實行部門統計,全國及地區性數字以部門統計為準;其次,對絕大多數反映社會經濟發展基本情況、滿足領導和各界需要的統計工作,要逐步從雙軌制向單軌制過渡,主要依靠政府統計部門采集、加工、整理、提供統計資料,部門統計以滿足自身管理需要為目的,且范圍僅限于本系統內;第三,在政府統計系統,將統計對象按基本單位概念分解到街鄉,由基層統計部門按地域進行統計,逐級上報,既避免重和漏,又能完整反映地域經濟總況。那么,街鄉統計機構能否承受最基礎的工作任務呢?我以為有兩個前提:一是堅持一套表的唯一性;二是按企業規模區別對待。這將在下面加以論述。
二、關于“一套表”
即反映各行業特點和宏觀微觀兩個層次管理需要的基本單位一套表制度。目前的基層單位一套表僅限于政府綜合統計部門執行,且還有部分對企業的調查如工業品出廠價格、施工價格、景氣調查等沒有納入。因此,完善健全規范一套表,應從以下三個方面入手。
1、完善政府統計部門的一套表。首先,要對現行的行業報表制度再進行細分,將服務業統計制度適當分解,并反映新興行業、文化產業、知識經濟的特點;其次,對不同行業的企業按規模區別對待,將一定規模以下企業的表式適當簡化形成簡表,有些行業甚至可設計一張表;第三,減少過時指標,不斷增加反映企業發展變化如重組轉制、多種經營、高新技術程度的指標;第四,將政府統計部門對基本單位進行的其他調查統統納入一套表制度,必要時可增設新的指標群,限定部分企業填報。
2、本著先易后難的原則,逐步將政府統計制度與部門統計制度合并。第一步,取消一些業務主管部門跨系統甚至跨行業的行業統計職能,將其統計報表納入國家統計部門的基層表制度,如旅游、利用外資、城市公用事業等。只要精心設計,其業務管理所需的主要內容完全可在一套表中反映。第二步,將各業務主管部門系統內的報表與政府統計部門的報表合并成名符其實的一套表。可在滿足政府綜合統計需要的基礎上,在各指標群間留出一定空間,以滿足部門、企業從自身管理需要增設一些指標。
3、以一套表制度為基礎,設計制訂不同行業企業的統計臺帳。使其既能與制度表式、指標相銜接,提高數據質量;又能滿足企業自身管理需要,成為提高管理水平的一個重要手段。
采取了以上的改革措施,國家統計報表制度基層表可能由“七加一”套變成十幾套甚至更多,報表表式、指標群及指標也會增加。但對基層單位而言,統計報表將只有一套,且沒有指標間的重復。不同規模企業填報不同部分報表和指標,政府統計部門和業務主管部門各取所需,匯總出各種不同分組的綜合資料。
三、關于“目錄抽樣法”
即建立以周期性普查為基礎、以目錄抽樣法為主體的調查方法體系。通過普查,取得全面、詳細的國情國力資料;通過目錄抽樣方法,取得日常的主要的或監控性的統計數據。
首先,要完善健全周期性普查制度。一是要特別突出基本單位普查的地位,使其發揮龍頭作用,且基普已有的內容,其他專業普查應以此為準或不再調查;二是要完善第三產業普查的內容,既要反映總的規模速度,更要反映結構和不同行業的特點;三是建立建筑業普查制度,填補空白,使國家普查制度覆蓋國民經濟各個行業,統計數據能夠配套使用。
其次,要大力推行目錄抽樣方法。一是要確定合理的規模界限,確保規模以上的企業能覆蓋經濟總量的絕大部分,反映經濟發展趨勢;確保規模以下企業占企業數的多數,減輕企業和基層統計部門負擔。二是對規模以上企業建立超級匯總制度,政府統計部門掌握對主要數據的控制力,并可進行各種加工分析。三是在完善目前的小型批發零售貿易餐飲業和工業等專業抽樣調查的基礎上,將抽樣范圍逐步向其他領域拓展延伸。此外,要在多種調查方法綜合運用方面力爭有所突破,彌補抽樣調查的不足。
四、關于“計算機網絡化”
即政府統計部門之間實現統計信息的網上傳輸(包括上報與反饋)。21世紀之初,國家統計信息工程“九五”規劃將告完成。在此基礎上,要繼續加強統計信息化建設,努力實現國家、?。ㄊ小⒆灾螀^)、地市、縣四級政府統計機構計算機網絡系統的有效聯接;建成完整配套的數據庫系統,并使之充分發揮作用。通過系統建設,使各級統計站點不僅能夠根據自身需要對統計信息進行深度加工處理,還能使信息沿現代化網絡系統快速傳遞,既可以及時滿足上一級統計部門的工作需要,也可以向下一級統計部門反饋綜合信息,并可以進行橫向資料交換,還可以在網上公眾需要的統計信息。要借助網絡系統強化基本單位名錄庫的更新維護工作,力爭實現即時的更新與維護,使其成為統一的動態的活庫,能在統計管理和統計服務中充分發揮作用。
五、關于“按工作流程設置的統計機構”
中小企業在經濟社會的繁榮與發展中具有重要的戰略地位,作為反映中小企業整體運行狀況和單個企業生產經營情況的統計工作,其重要性不言而喻。統計部門作為企業的核心部分,是企業發展不可或缺的數據來源地,經濟的高速發展對企業的統計工作提到了新的高度。要求各企業的統計部門必須建立健全有效的統計制度,廣泛運用高新技術實現統計的信息、咨詢和監督三大職能,發揮統計在企業發展中的信息、預警及決策支持作用。
統計工作涉及到供、產、銷,人、財、物,生產、經營、分配等多環節、多領域。通過統計信息,可以了解到企業的機構、人員、資產、負債、生產發展情況、產品質量狀況,以及科研開發、經營銷售、財務盈虧等方面的情況,還可以預測未來、企業的規劃和結構、企業的發展速度、效益與效率等。就企業統計本身而言一般具有兩個特點:一是數量性。即通過數字揭示企業在特定時間內生產經營的數量特征,對企業在一定時期內的發展情況進行定性乃至定量分析,從而做出正確的決策。二是綜合性。統計人員收集到的統計信息從整體上看,涉及企業的原料入廠、加工及產品銷售等各個方面;也涉及其他與其相關的各個領域和環節。所以,統計工作既可以反映企業在某一時點的現狀,特定時期內的動態,也可以反映企業的規模、結構、速度、收益與效率等諸多數量特征質量特性。
企業統計工作的重要性有目共睹,但因各種原因,部分中小企業統計數據的虛假成分比較高。造成這種情況的原因主要有:一是各級統計部門與中小企業的統計重點不統一,部分中小企業往往采取虛報數字以應付各種檢查;二是部分中小企業為了保密或某些既得利益,不愿如實提供統計資料,統計數據的隨意性較大且缺少依據;三是企業內部不重視,統計專職人員配備不夠或專業素養比較低,無法適應新時期的企業統計工作。因此,建立有效的統計制度,充分發揮統計制度的有效職能,是保證企業有效統計的基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規定:“企業事業組織根據統計任務的需要設立統計機構,或者在有關機構中設置統計人員,并指定統計負責人?!?首先,設立綜合統計部門并明確其職責,使其保持相對獨立性,保證統計崗位及時、全面的掌握企業生產、經營動態。根據企業情況設計報表形式,并制定本企業的統計指標體系及統計信息的報送要求。充分考慮企業經營與管理的需要,考慮企業面向市場、參與競爭的需要,把政府統計部門、企業主管部門的要求同本企業的實際相結合,提出完整的指標體系并分解到各個生產管理部門,明確其報送或提供信息的時間、內容及方式,明確各部門的統計責任;收集、審核、匯總、提供各種統計信息,并對各基層單位層層上報的信息進行審核后加以匯總;搜集分析相關企業的生產經營情況,提出有參考價值的各種統計信息。利用各種統計信息進行綜合分析研究,對企業在某一方面或多方面的發展前景進行預測,將分析結果形式統計分析報告,為企業經營決策提供參考依據。
其次,明確各職能部門的統計職責。在現代企業中,對企業發展至關重要的統計信息決不僅限于計劃統計部門內部。明確各部門工作職責中相應的統計責任,要求其按統一確定的口徑、范圍及時間提供相應的統計資料及分析報告,充分發揮各個部門的信息匯總職能。將統計信息自下而上的單向運行變為上下左右之間的多向運行,滿足其綜合對比及分析研究的需要。
健全統計報表制度,加強統計分析職能。引入考核機制,將基層的統計質量納入考核,以獲取更準確的統計數據。對于統計報表制度,一般企業一直沿用國家統計報表制度中對統計報表的內容要求,這主要是因為國家基層報表制度所要求企業填報的內容,包括了企業的基本情況,企業主營業務的生產經營,財務報表、員工及工資變動,能源和原材料消耗,科技開發及附營業務情況。指標體系雖然已經比較簡要地反映出企業產供銷、人財物、投入與產出的基本情況,但對企業深入分析研究生產經營中的問題,還不夠準確。建立有效的統計制度,滿足企業的發展要求,是保證統計工作順利開展的前提。
如今,世界經濟一體化已成為了全球經濟的發展趨勢,各個企業間的競爭何其激烈,企業要想在競爭中立于不敗之地,就必須充分了解本企業的實際情況,而這一切離不開統計部門收集、整理的數字信息,建立健全統計制度,提高統計數據的分析職能,才能保證企業在競爭中處于有利地位。
作者單位:石油大學(華東) 山東石大科技集團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