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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具有一定理論基礎的學生塑造成為有理想、有道德、有技能的社會需求人才是學校的根本任務,要完成合格人才的培養任務,就要做好管理、教學等各項工作,做好各項服務工作。作為學校一員,筆者既承擔教學任務,又承擔辦公室日常事務。如何協調好教學與行政工作,提高服務質量,是筆者個人努力的方向和關注的重點。
(1)牢固樹立服務意識。現代教育強調:教育為人民服務,學校為學生著想。從某種角度來說也是在提示我們,應確立和形成服務意識和服務理念,并最大限度地為社會、家長、學生提供優質、周到的服務。作為一名現代教師,要清楚自身定位,自覺摒棄傳統的“教師至上”的觀念,樹立“學生至上”的觀念,自覺把自己定位為“保姆”“服務者”的角色,牢固樹立服務意識,熱心、誠心對待廣大師生。教師在關注學生學業的同時,應更為熱切地關注學生的精神成長,從細節入手,從小處抓起,真正去理解和落實“以人為本”的教育理念,切實為人的全面發展服務,讓每一位學生都在學習的過程中享受到成長的快樂。急家長之所急,想學生之所想,把我們的工作切實做到學生、家長的心坎上,盡到自己應盡的責任和義務。
(2)扎實做好服務工作。如何協調好教學與行政工作?筆者覺得可以從以下三方面著手:一是要以教學工作為重心,切實提高教學服務質量。作為一名青年教師,要認識到自身在教學經驗、駕馭課堂能力、專業素質等方面存在的不足,努力查找自身問題,花大力氣、下真功夫做好備課、上課、輔導等教學工作。同時,主動向教學經驗豐富的老教師、教學技能突出的中青年教師學習,善于總結經驗,勤于查找不足,精于提升素質,嚴于教導學生,切實提高講課水平,提高育人質量。二是要做好行政工作。對于承擔的行政管理工作,除精心、務實、嚴謹地做好工作以外,還要經常向自己提出更高的工作要求,施加壓力,自我提高,盡善盡美地完成工作任務。比如,遇到教學任務和行政工作沖突時,筆者總是給自己鼓勁,要求自己不能懈怠,抽時間,找空當,加班加點地完成工作任務。三是要協調好教學與行政事務。工作無大小,無輕重、貴賤之分,說到底,都是為了搞好服務,為了發展好學校事業。既要重視教學,又要重視行政事務。要在教學工作完成之余,保質保量地完成行政工作,做到工作中不怠工,不扯皮,不干與工作無關的事情,把有限的精力全部投入到工作中去,做到教學與行政事務“兩不誤”,切實提高服務質量。
二、不斷加強學習,努力提高自身素質
一、高校助學政策中貧困生認定工作現狀及存在的問題
貧困生認定工作是各高等院校助學政策體系中的基礎性工作,是確保資助政策體系各扶持幫助政策能否順利落實到位的重要依據和依賴,因而也是高校資助工作開展的一個前提。近些年來,國家資助力度在不斷擴大,資助的對象也不斷調整,對貧困生的認定規則和標準自然不斷發生變化。然而,值得一提的是,長期以來,作為貫穿這一工作主線的貧困生認定標準一直缺乏較為詳細的規定,對現實的操作指導性不強。這就導致在貧困生的認定過程中,出現主觀性、隨意性和不科學性的現象和情況。下面,我們就從目前貧困生認定工作的三個環節的現狀來進行分析:
首先,從確定貧困生的認定標準來看,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孤兒、殘疾學生以及殘疾家庭子女、見義勇為人員子女以及見義勇為學生、烈士子女,以及其他優撫對象子女且家庭經濟困難;單親家庭、父母年事已高或患病、喪失勞動能力等,家庭無固定經濟來源的學生;學生家庭或本人突遭不幸(如家庭遭遇自然災害,學生本人突發疾病或意外事故),超越家庭經濟承受能力的;享受城鎮和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響應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的農村家庭中只有一個子女或兩個女孩且經濟困難;其他原因造成家庭經濟困難。
其次,從困難生認定的程序來看,一般為:首先由個人提出書面申請,并在申請書后附上盡可能提供的貧困證明;二是班級調查、測評、摸底;三是輔導員組織班委評議、排隊、預審;四是系部或學院認定工作組審核、公示;最后由學校貧困生資助中心審核并建立貧困生檔案。
最后,從貧困生等級的確定條件來看,一般是:一是只要學生提供家庭所在地政府部門加蓋公章的任一形式的貧困證明或在家庭經濟調查表中有政府部門加蓋公章的低收入家庭,可初步認定為“一般困難”;在此基礎上,如果能提供三級貧困證明原件,戶口薄及其他貧困證明材料,可初步認定為“比較困難”;在此基礎上如果還能提供其他困難證明者,如監護人喪失勞動能力證明,無經濟收入證明,孤兒證明或受災證明等,可初步認定“特殊困難”。與此同時,還綜合考慮學生的表現和日常消費行為等。
二、對高校助學政策中貧困生認定工作存在的問題之完善
貧困生認定是高校做好資助工作的前提,是確保國家惠民政策落到實處的切實保障。因此,完善高校助學政策中貧困生認定工作有很強的現實意義。針對上述所存在的問題,筆者認為,可從下面幾個方面入手:
首先是建章立制,從宏觀的角度完善相關政策法規。這需要從二個層面來進行。一是從政府層面來講,應該制定并完善有關法律法規,為貧困證明的真實性提供必要的法律保障。生源地開具的貧困證明對于認定高校貧困生工作來說應該是最可行、最準確、最有效的方法。但地方民政部門沒有深入地了解學生的家庭收入、人口、日常開支等詳細情況就蓋章,使得高等院校貧困生認定工作變得異常艱難。這就需要國家制定法律法規,約束生源地行政部門工作人員不負責任地開具貧困生證明的行為。對胡亂開貧困證明的行為進行相應的處罰和追究。同時要求責任人在每一份貧困證明上簽署自己的姓名并留下聯系方式,以便學校進行調查與核實,這也對責任人起到一定的約束作用。從而保證所開出的“貧困證明”真正起到證明的作用,從而從源頭上杜絕“假貧困生”的出現。二是從高校層面來講,應該要建立和完善高校在貧困生資助工作中的相關法律法規,使高校在貧困生資助工作中真正做到法律化、制度化。對處在一線的輔導員加強思想道德修養和師德建設。提高政治覺悟和道德水平,率先垂范,嚴于律己。因為輔導員的失職而造成“假貧困生”的出現,要追究其輔導員的責任,情節嚴重者應給予紀律處分。對于參加評議小組的學生干部,清楚明白地向學生傳達國家、學校的相關資助政策,使他們按章辦事,真正做到公正公平,絕不能因為怕得罪人而讓非貧困學生“混水摸魚”。對在此項工作表現不稱職的學生干部,在評獎評優中實行一票否決制。
1.引言
西方理論較多和我國政策實踐的封閉系統,造成了部分大學學生和老師的迷惑,怎樣學和怎么教授是一個目前仍然沒有解決教學難題。公共政策分析是公共事業管理專業的核心教學課程,但受學科發展和教學觀念等的影響,在教學過程中存在著無趣、無為的問題,以及師生缺乏互動、教學內容單調、教學目標模糊,未能真正剖析公共政策的本質特點和來龍去脈的問題。我認為,公共政策分析教學的關鍵在于處理師生、理論與實踐、內部與外部關系。提升公共政策分析教學需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改進。
2.公共政策分析課程教學改革原則分析
2.1理論聯系實際的原則
政策科學是一門行動取向的學科,它是適應人類利用知識和方法改進政策制定系統而產生的,在實踐中產生,又在實踐中應用與發展,它既要指導各項政策的制定、執行、監督、評估組成的實踐活動,又要發現與解決復雜的社會問題,為實踐服務。理論聯系實踐是教學的基本原則,不僅要聯系公共政策的政府制定實踐,而且要聯系各地的管理實際,聯系政策實踐中積極方面,更要聯系消極與不足方面。尤其對政策消極方面政策,要有正確觀念,比如在分析“在公共場所全面禁煙”公共政策時,既要看到這項公共政策的時代要求和社會文明進步,又要看到其執行的難以操作,需要遵循漸近決策模型的提升完善軌跡,否則學生就會陷入政策制定與政策執行的困境與迷惑中去。
2.2學生主體的原則
在多數公共政策分析教學實踐過程中,往往忽視學生參與的主體地位,教師大部分從抽象、宏觀、理性方面去詳細分析公共政策,很多學生失去學習的熱情和動力,缺乏互動與交流。因此在公共政策分析教學過程中,學生的參與式主體教學不容忽視。為了增強教學效果,讓學生成為公共政策分析教學的主人,可以進行教師為主體的討論式教學,模擬具體公共政策分析情境教學。比如在教授公共政策制定時,可以讓學生充當政府發言人,向社會某項政策信息,課后再進行交流,建立非正式互動示范式。
2.3知識與能力同步提高原則
讓學生充分了解公共政策制定、執行、監督、評估等管理過程是公共政策分析教學的目的。因此,在教學過程中,要把傳授的知識轉變為活的知識和能力,是一大難點。傳統的灌輸式教學使得學生被迫接受知識,這樣的知識實際是死的知識,即使非素質和能力有效提高,也會產生負面作用,如學生產生逆反學習心理。因此,在公共政策分析教學過程中,要注重提高學生的學習能力,由被動學向主動學轉變,以知識為載體提高學生分析與解決實際公共政策分析問題的能力。力求大學生學了政策系統后,能夠對政策舉一反三、觸類旁通,運用所學理論知識去分析復雜的政策制定模式和執行復雜系統,為政策科學化民主化提供幫助。
3.增強公共政策教學效果的技術途徑分析
3.1構建有序的課堂教學平臺
緊密聯系改革開放和現代化的實踐,緊密聯系學生學習和生活實際,實現教育方式、途徑的立體化和多樣化。在教學過程中以此原則為指導,具體要做到如下幾個方面:首先,重視學生的教學評價機制,做到從評價規程、評價的組織制度、評價人員的行為準則和培訓制度評價檔案的管理辦法、工作制度、評價的監督日常管理管理制度等。評價制度應根據各類型高校自身的實際發展需要確定方向,通過評估制度的確立實施,使得教學評估著眼于發展性評價,形成自我調節、督導體系和自我管理的監控。其次,完善教學計劃,按照政治學與行政學專業的培養目標和要求來設置課程、制定和完善教學計劃,如增設西方宏觀經濟學、發展經濟學、地方民族政策學、西方行政學說史等補充課程。同時對課程時間也要合理安排。建議把公共政策學放到大四第一學期,因為通過前幾年的積累,學生對這門課程有學習興趣和動機,又有相當綜合的知識積累,以及足夠的心智去學好。在教學中,高校教師對每學期所設的課程都要有一個基本安排,教學內容、教學目標、教學難點、教學改革,以及教學評估機制都要以一定形式上交教研室,而教務處要采取措施對教師的教學工作進度和教學行為進行嚴格的約束和指導,采取相應的激勵機制,樹立教學典型。最后,改革傳統的筆試考試方式,提倡考試方式的多樣性和多元性,要把考試的選擇權交給任課老師和院系部門。具體對于公共政策分析的而言說,可以采取以閉卷考試為主導的方式,畢竟筆試是最公平的考試方式,也可以采取口試方式作為補充,口試方式可以使得大學生在具體考試情境中練習、鍛煉、學習和提升,進而提高語言表達能力和溝通能力,提高反應能力,也可以采取寫學年論文的方式進行公共政策方式考試,每個學期開始就預先把論文內容、規范和所要達到目標告之學生,讓學生利用實踐教學機會,去政府和公共部門調研,可以抽樣調查、訪談等方法完成論文。為了鼓勵學生的自主創新和協作意識可以鼓勵以小組形式完成論文,可以用公開發表高質量的學術論文取代考試,可以根據不同級別刊物設置相應分數,鼓勵學生在公共管理期刊上發表。由于不是每個學生都能達到發表文章水平,可以設置一定權重來衡量文章分數。
3.2構建實踐教學平臺
構建實踐教學平臺對于公共政策尤為重要,因為公共政策綜合了經濟學、政治學、社會學、法學等現代科學,需要有綜合分析能力和工具作為支撐,以及有特色的公共政策分析案例庫。首先著力構建驗證型(通過提供高度仿真的情境如視頻、案例等引導學生綜合運用所學的理論知識思考、分析,獨立作出判斷和決策)和探究型(在調查研究的基礎上,通過討論、辯論等形式進行探究,達到澄清模糊認識和錯誤認識、提高學生明辨是非能力的目的)實踐教學模式。公共政策分析是一門實踐性很強的學科。絕大多數本科生和少數民族地方院校的學生,缺乏社會實踐的把握和理解,缺乏對公共部門工作的感性認識,對學習往往茫然,缺乏動機和興趣,加上公共政策學教學最大的瓶頸在于有特色的公共政策案例分析,因而各高校要結合地方實際建立有特色的公共政策分析案例庫,如在傳授政策制定主體時候,可以具體某一地方政府某項具體的計劃作為公共政策分析的對象和范例,歸納和演繹出公共政策制定的價值取向、利益主題博弈、社會敏感度等知識內容;針對元政策國家宏觀的公共政策可以以獨特個案為著眼點,建立一個案例庫,如在分析社會保障制度政策時,以社會保障中的盲點的福利院具體運作模式分析框架,分析此項公共政策出臺的時代背景、意義、問題和對策。當然在建立案例庫后,要科學分析具在教學過程中互動的教學方法,把課堂獨人教授法、研討法、小組討論法、情景模擬法等現代有效互動教學方法結合起來,把抽象的公共政策理論寓于特色案例情境分析中,從而既提高學生的認知能力,又促進師生相互認可。
對于政策工具研究最早是在20世紀50年代中期由達爾和林德布洛姆撰寫的文章《論現代國家采取的政治——經濟技術》中提出來的。但政策工具研究興起于20世紀80年代。20世紀80年代初的時候,荷蘭的吉爾霍德委員會便得出了以下結論:政策工具知識的缺乏和不足是導致政策失敗的重要原因。所以,為了解決這個問題我們需要建立和發展一門政策工具理論并將之付諸實踐。這時期最有影響力的著作要數1983年胡德的《政府的工具》。到了20世紀90年代及本世紀初,政策工具的研究得到了迅速地發展。目前,它已成為了當代西方公共管理學和政策科學研究的一個焦點主題,同時也正在成長為一個新的學科分支。這一時期的代表作無非要數以下兩本了:一是20世紀90年代初的蓋伊·彼得斯和馮·尼斯潘主編的《公共政策工具;對公共管理工具的評價》;二是萊斯特·M·薩拉蒙主編的《政府工具——新治理指南》。其中筆者尤其要指出《公共政策工具——對公共管理工具的評價》一書,該書是1992年春在荷蘭鹿特丹大學舉行的政策工具研討會上的論文集,在眾多教材中較為全面地反映了當時政策工具研究的狀況,是一本讓我們更好地了解公共政策工具并做進一步研究的很好的參考書。
根據上文知道西方政策工具的真正興起與發展是在20世紀80年代之后,那么其原因有哪些呢?筆者借鑒了陳振民等學者的著作,將原因概述為以下四點:一是政府的管理和政策的執行是很復雜的,這就導致人們對政策執行工具的反思;二是此時西方一些福利國家相繼失敗,政府的工作效率低下,政策時常失靈,人們產生了了解政策失靈的原因和解決方案的強烈要求,而不少解決方案就存在于政策工具的理論之中;三是現代的社會科學領域的學者們開始注重理論與實踐的緊密結合,導致他們對工具性知識的更多地追求;四是政策工具是政策科學研究領域的問題之一,政策科學自身發展到一定階段,自然會將政策工具納入研究重點之一。
1.2國內政策工具的發展歷史及成果
在我國關于政策工具的研究是在本世紀初才慢慢被國內學者所重視的,所以說它在我國的起步較晚,屬于新興研究領域,自然所取得的成果也是有限的。據我國國家圖書館和北京大學圖書館藏文獻進行檢索發現,我國目前還沒有真正意義上的政策工具專著,只有一本中文版譯著,是由顧建光翻譯《公共政策工具:對公共管理工具的評價》一書所得,于2007年1月由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出版。其余的成果主要是教材和論文。對公共政策研究進行介紹的教材筆者所知道的主要有:張金馬主編的《政策科學導論》(1992年版);張國慶主偏的《現代公共政策導論》(1997版);陳振民主編的《政策科學》(1998年版);陳振民編著的《公共政策分析》(包括2002、2003年兩版);陳慶云主編的《公共政策分析》(2006);陶學榮主編的《公共政策學》(2006);郭紅玲主編的《公共政策學導論》(2007);陳潭主編的《公共政策學原理》(2008);嚴強主編的《公共政策學》(2008)等等。其中還有一本是2006年出版的由龐詩所譯的豪特利和拉米什的《公共政策研究——政策循環與政策子系統》一書,其內容也有關于政策工具的介紹。至于論文也有數篇:2003年的主要是張成福的《論政府治理工具及其選擇》;2004年的主要有陳振民的《政府工具研究與政府管理方式》;2005年的主要有盧霞的《政府工具研究的新進展》,徐程的《政府工具視角:一種審視政府治理的新途徑》,王偉昌的《新“治理”范式與政府工具研究》,儲亞萍的《論作為政府管理工具的合同》;2006年的主要有陳振民的《政府工具研究的新進展》,呂志奎的《公共政策工具的選擇——政策執行研究的新視角》,周奮進等的《政府“治理工具”的選擇與行政行政制約》,余瑤的《當代中國政府工具選擇芻議》,朱喜群的《論政府治理工具的選擇》;2007年主要有楊衛玲的《公共信息;政府治理工具箱中最有效的“軟工具”》;2008年姜國兵的《對公共政策工具五大主題的理論反思》,等等。
2政策工具的內涵
政策工具又稱為治理工具,政府工具,國內外眾多學者都對其從不同的角度做了不同的定義,表述各異。國外主要有以下一些定義:尼德漢認為工具是“公共機構可以合法獲得的統治可能性”?;舾裢柗蛘J為“工具是行動者能夠使用或潛在地加以使用,以便達成一個或更多目標的事物”。林格林將工具定義為:“致力于影響和治理社會過程的具有相似特征的一系列政策活動”。美國學者萊斯特和斯圖爾特認為政策工具是政策執行的技術。澳大利亞學者歐文·E·休斯把政府工具定義為:“政府的行為方式,以及通過某種途徑用以調節政府行為的機制”。另一個美國學者薩拉蒙則認為工具是“一個行動者能夠使用或潛在地加以使用,以便達成一個或更多目的的任何事物”。而豪利特和拉米什則指出,政策工具是政府賴以推行政策的手段,是政府在部署和貫徹政策時擁有的實際方法和手段。
國內知名學者陳振民、張成福、陶學榮、嚴強等等都對政策工具的內涵作發表了自己的看法。有的認為政策工具是實現政策目標或結果的手段;有的認為政策工具指的是政府將其實質目標轉化為具體行動的路徑和機制,是政府治理的核心,沒有政策工具,便無法實現政府的目標{有的則認為政策工具是“公共部門或社會組織為解決某一社會問題或達成一定的政策目標而采用的具體手段和方式的總稱”等等。
從以上定義我們可以看出,雖然各個學者對政策工具的定義千差萬別,但這些定義都體現了共同的基本屬性一一公共政策主體在執行政策過程中,在達成政策目標中所采取的手段、方法和途徑。結合這些定義,筆者認為政策工具是公共政策制定主體,尤其是執政黨和政府部門選擇的并具體加以運用以執行公共政策,達成政策目標,從而解決政策問題的途徑和手段。
3政策工具的分類
3.1政策工具的分類簡介
關于政策工具的分類,學者們也是由于角度不同眾說紛蕓,表述各異。綜合起來有以下一些分類結果:荷蘭經濟學家科臣(另一表述為德國經濟學家基爾申)最早試圖對政策工具加以分類。他關注的是一系列執行經濟政策從而獲得最優化結果的工具。他整理出了64種工具,但是只是列舉,并未作系統化的分類。美國政治學家羅威、達爾和林德布洛姆等人對這些工具進行了寬泛的分類,認為可以分為規制性工具和非規制性工具兩大類。薩拉蒙在前人研究的基礎之上又加上了開支性工具和非開支性工具兩種類型。胡德相比較前幾位學者來說提出了稍顯系統化的分類框架,他認為所有的政策工具無一例外的都會使用到以下四種資源中的任一種或幾種。這四種資源是信息、權威、財力和可利用的正式組織。麥克唐納和艾莫爾則根據工具所要求達到的目標將之分為四類:命令型工具、激勵型工具、能力建設型工具和系統變遷型工具。施耐德和英格拉姆等人的分類與之有些類似,他們認為政策工具可分為激勵型工具、能力建設型工具、符號與規勸型工具和學習型工具四類。著名政策分析家狄龍將政策工具分為法律工具、經濟工具和交流工具三類。這種分類方法在西方比較受推崇。另一種更新近的三分法是管制性工具、財政激勵工具和信息轉移工具。加拿大公共政策學者霍萊特和拉梅什根據政策工具的強制性程度將政策工具分為強制性工具、自愿性工具和混合性工具。此種分類方法在眾多方法中更具解釋力、更合理,在下文,筆者將對之進行詳細介紹。加拿大政策科學布魯斯.德林和理查德.菲德也是根據政策工具的強制性程度將政府工具分為自律型政策工具和全民所有型政策工具,前者強制程度最低,而后者強制程度最高。這種分類為政策工具分類體現政府與社會之間的關系做了基礎性的貢獻。歐文.E.休斯認為政府的干預都可以通過供應、補貼、生產和管制這四方面的經濟手段得以實現。林德和彼得斯則認為政策工具是多元化的,它們可以包括命令條款、財政補助、管制規定、征稅、勸戒、權威和契約。奧斯本和蓋布勒在《改革政府》一書中將政策工具比作是“政府箭袋里的箭”,并將之分為以下三類:傳統類工具、創新類工具和先鋒類工具。E·S·薩瓦斯認為政策工具有政府服務、政府間協議、契約、特許經營、補助、市場、用戶付費、志愿服務等等。
以上是西方對政策工具的大致分類情況,接下來我們看一下國內主要的分類情況。國內學者的分類總結起來主要有三種,一種是張成福在《公共管理學》中的分類,他政府介入的程度將政策工具分為政府部門直接提供財貨與服務、政府部門委托其他部門提供、簽約外包、補助或補貼、抵用券、經營特許權、政府販售特定服務、自我協助、志愿服務和市場運作。第二種是陳振民的分類,他認為政策工具可分為三大類:市場化工具、工商管理技術和社會化手段。最后一種是陶學榮的分類,他將政策工具則分為:經濟性工具、行政性工具、管理性工具、政治性工具和社會性工具五類。
3.2政策工具分類的不足和困難
(1)不足。
雖然很多學者對在政策工具分類上做出了嘗試,關于這方面的成果也不少,正如上文所述的那樣。但是我們不得不承認政策工具的分類依然存在不少問題。有的分類太過于寬泛不夠具體,從而不便操作。比如說林德布洛姆等人作出的分類。有的分類選用的是列舉法,太過于具體。最大的弊端是難以窮盡,不科學嚴謹。有的分類沒有相互區別、相互排斥。有的分類又太注重借鑒企業的分類了,從而有忽視“公共性”的嫌疑。有的分類對諸如談判、說服等非正式工具沒有加以重視。
(2)困難。
一、人力資源開發的公共政策屬性
著名學者戴維·伊斯頓從系統的角度出發,認為公共政策是政治系統權威性決定的輸出,其本質是對的“價值”作權威性的分配。[1]對于這里的價值,我們應作廣泛意義的理解:既包括層面的價值,也包括政治學、學意義上的價值;既包括物質方面的價值,也包括精神方面的價值。人力資源作為“第一資源”,其開發所涉及的面是相當廣泛的,具有豐富的,需要資源的輸入與輸出。因此,人力資源開發的過程(包括人力資源本身的配置)在本質上是一個價值分配的過程,具有明顯的公共政策屬性,“科教興國”、“人才強國”等戰略思想本身就蘊涵著豐富的公共政策涵義。當人力資源開發的主體為政府時,人力資源開發便具有了公共產品或準公共產品的屬性,因為政府投入的是納稅人的錢,最大限度地增進公共利益是其根本目的。
政府在進行人力資源開發活動時,必然會有傾向地分配相關公共資源,如誰將先獲取?獲得多少?如何獲取?等等。人力資源開發的公共政策屬性具體體現在兩個方面:一是投資于人力資源開發的資源的分配。人力資源作為第一資源,如何將一國現有的人口資源優勢轉化為強大的人力資源優勢,如何使現有的人力資源在規模、質量上進一步提高,實現體質、知識水平、技能水平等的進一步等都需要政府投入相當的公共資源,這些公共資源包括人財物、時間、精力等方面的內容。政府作為人力資源開發的主體,其政策取向是有偏好的,如優先發展基礎還是高等教育?公共資源在城市與以及區域之間如何進行有效的分配?這一系列的都涉及到政府公共政策的價值選擇。二是就人力資源本身來說,作為一種活的資源,它只有通過有效的配置和利用才能切實轉化為推動經濟社會發展的現實動力,人力資源本身是政府公共政策分配的重要資源。因此,無論從開發人力資源的角度,還是從利用人力資源的角度來看,人力資源開發本質上都是一種資源配置的過程。當人力資源開發活動與具體的組織、群體、個人相結合時,也就轉化為了利益分享與社會發展的問題,也就關涉到人力資源開發政策理念的取向問題。
二、人力資源開發的強正外部性規定了政府是人力資源開發的核心主體
人力資源開發具有很強的正外部性,作為一種投資,具有高收益、低風險的特征。人力資源開發的收益是多樣性的,社會的各方面都可能直接或間接地從人力資源開發中獲益,當人力資源開發的主體為政府時,它具有準公共產品的屬性。公共產品,簡單的來說,即一個人消費某一產品并不會損害他人對該產品的消費的產品,它不同于私人產品,如、公司提供的私人產品。公共產品與私人產品相比較,它具有以下一些明顯的特征:
1.效用的不可分割性。公共產品是為整個社會提供的,不能將其分割成若干部分或分別歸于由某一個人或組織來消費,如安全、秩序、國防等等。當然,依據受益范圍的大小,可以將公共產品劃分為全國性的和地區性的公共產品。盡管如此,公共產品的效用仍然是不可分割的,它總是向全國或某個地區的所有成員提供其效用。而私人產品的效用則具有可分割性,市場商品的效用發揮必須分割給具體的“個人”才能得以實現,并由具體的“個人”來支付相關費用。
2.消費的非排他性。公共產品的非排他性即一個人或組織對某一公共產品的消費,并不或妨礙其它的個人和集團同時消費該公共產品,也不會減少其他個人或組織消費該公共產品的數量和質量。例如,航海中的燈塔,可以為夜間航行的所有船只提供照明;而私人產品則具有排他性,當消費者為私人產品付錢之后,他人就不能享用該產品或服務所帶來的利益。
3.取得方式的非競爭性。這里的非競爭性是指公共產品的價值不會因其消費者的增加而減少,如路燈的照明,這表明公共產品的消費者無須通過市場采取競爭的方式來獲取。而私人產品的消費者一般必須通過市場采用出價競爭的方式來獲取產品的消費權,如我們的日常生活用品,在市場經濟條件下應通過市場化的運作方式來獲得。
7.提供目的的非盈利性。公共產品的提供不能以盈利為目的,它追求社會效益和社會福利的最大化;而私人產品的提供則一般是以盈利為目的的,追求的是私人市場利潤的最大化。
公共產品的以上四個特征是密切聯系的,其中最核心的是其非排他性和非競爭性,其它兩個特征是它們的延伸。在實際生活中,完全符合以上特征的純粹的公共產品比較少,如國防;而大量存在的是準公共產品。盡管如此,我們也完全可以根據公共產品的非排他性和非競爭性來區別一般的公共產品和私人產品。公共產品的特性決定了市場在提供公共產品方面是失靈的,公共產品和公共服務的提供應是政府的基本職責和政府實施公共政策的主要內容和邊界范圍,包括國家安全、社會治安、基礎教育、社會保障、公共醫療衛生服務等的提供不能以盈利為目的。
市場提供公共產品的失靈為政府干預及其職能界定提供了邊界,市場的外部性是其失靈的重要原因。外部性是指在相互聯系、相互作用的經濟主體(個體、企業或社會組織)之間,一個經濟主體的活動對其他經濟單位產生影響,而該主體又沒有根據這種影響從其他主體那里獲得相應的報酬或支付相應的補償。外部效應有外部正效應與外部負效應兩種形式,好的或積極的影響被稱為外部正效應或外部經濟(如一個人養花種草給鄰近的養蜂人帶來的好處),壞的或消極的影響則被稱為外部負效應或稱為外部不經濟(如化工廠化學物質和噪音的散布所產生的外部損耗)。當外部效應存在時,市場是無效的,無法通過市場機制的自發作用來調節以達到社會資源有效配置的目的。沃爾多對外部性問題進行了深入的分析,認為“在經濟活動產生‘外在需求’的地方,無論是受益還是損耗,由生產者滿足這些需求都是不恰當的,或者說是不可從生產者那里征收的。這樣市場結果將沒有效率。因為這些外部受益或損耗是不進入決定生產決策的的?!盵2]市場機制難以解決外部效應的問題為政府干預提供了依據,面對外部效應,政府一般是通過補貼或直接的公共部門生產來推進外部正效應的產生,并通過相關政策、措施來管制外部負效應的產生或彌補外部負效應對社會造成的損失。
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公共產品和公共服務的提供是政府的基本職責。其中,政府有效的創建公共福利系統,包括養老院、孤兒院、社會保險機構、殘疾人護理中心等;公共衛生系統,包括公共防疫系統、公共保健系統、公共醫療系統等;公共教育系統,義務教育和一些特殊教育的教育經費由政府提供;公共文化事業和娛樂休閑設施,如博物館、展覽館、館、少年宮、公益性休閑場所以及名勝古跡和古文化遺址保護等;從事基礎、前沿學科和有戰略意義研究創造的科研機構等等是政府提供公共產品和公共服務的重要內容。就人力資源開發來講,教育和健康投入是實施人力資源開發的兩種主要形式。教育是人們獲取知識和增長才干的主要途徑,馬克思曾經說過:“要改變一般的人的本性,使他獲得勞動部門的基能和技巧,成為發達的和專門的勞動力,就要有一定的教育和訓練?!盵3]健康是人力資源開發的基本環節,世界銀行在《1993年世界發展報告:投資于健康》中明確指出:“良好的健康狀況既是人類發展最根本的目標,又是加快發展的手段?!瘪R歇爾曾指出:“健康與強壯、體能、智能與道德情操……是財富的基礎。而物質財富的最根本的重要性在于這樣一種事實,即如果加以明智的運用,它可以增進人類的健康與強壯、體能、智能與道德情操。”[7]這道出了健康與財富間的密切關系。而公共教育資源與公共醫療衛生服務具有公共產品的基本屬性,這些領域靠市場是很難解決的,政府必須在這些方面發揮主要功能,為人力資源開發創造良好的基礎環境,這尤其在我國具有特殊重要的意義。我國人口基數大,充分的保障基礎教育和基本的公共醫療衛生是使我國從人口大國邁向人力資源強國基礎性條件,具有戰略意義。此外,在人力資源開發的諸多環節,政府都應提供相應的公共服務,包括政策引導、信息提供、人力資源配置與利用的宏觀調控等等,通過這些措施來糾正市場的偏差。政府在提供公共教育和公共醫療衛生服務中具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公平、有效的提供和分配公共教育、公共醫療衛生資源是有效實施人力資源開發基本保障。
三、人力資源開發的政策理念:公平與效率
政府作為人力資源開發和人力資本投資的核心主體,其活動是通過一系列的人力資源開發政策來實現的,如教育政策、公共醫療衛生政策等等。政府機制的運作不同于市場,政府作為公共權力運行的主體,政府在進行人力資源開發時,應堅持公平為先,在此前提下追求高效率,以增進和維護公共利益。而市場機制的運作所遵循的是市場,各經濟主體在進行人力資源開發時,是以效率優先為導向的,追求市場利潤的最大化。因此,政府機制的運作應重在解決公平問題,而市場機制的運作重在解決效率問題,政府作為人力資源開發的核心主體,對公共資源的分配應堅持公平為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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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2007-10-31]作者:考研
(一)公平:公共資源分配的價值前提
“公平”一詞涵義豐富,作為政府公共政策的價值取向,作為政府對公共資源進行分配的價值前提,可以將其理解為政府對公共資源進行合理性的分配。政府公共政策制定的過程從深層次上講實際上是一個價值選擇的過程,以對全的公共資源進行合理分配,有效調節各種社會利益關系和促進和諧利益格局的形成,進而實現社會的協調為目標指向。當前,我國正處于深刻的社會轉型之中,各種利益關系更為復雜,政府在公共政策的制定過程中必須綜合考量各利益相關者的利益訴求,把握社會的整體利益格局。我們可將體現公共政策公平價值優先的合理性作一般意義上的理解,即通過公共政策的運作,為公眾創造平等發展和有利于充分發揮聰明才智的政策環境。這主要包括三個方面的:一是創造機會均等的政策環境,這主要是指每個人參與社會活動的機會應是相同的,公眾對社會各種價值、資源的獲取應具有同等的機會,讓人們能夠站在同一起跑線上平等競爭,不能有歧視。二是創造規則一致的政策環境,這主要是指“在面前人人平等”,在各種社會活動中,每個人都應嚴格遵守法律、法規,各種法律、法規對每個人都具有同等的效力,依法辦事。三是創造收益適當的政策環境,這主要指所有人的勞動都是平等的,一切合法勞動和合法收入都應得到法律的平等保護。公平不是要求絕對的平等,而是強調政府在制定公共政策、進行公共資源分配時,必須同等地對待每一個人,同等對待不同階層的利益訴求。絕對平等是不可能實現的,盡管公共權力主體可以為公眾創造機會均等的政策環境,但其背后隱藏著的事實上的不平等是不可能完全消除的,因為“起點平等即使作為一種理想,也不真正意味著一個人在進入每一個競爭時在所有四個因素中?穴出身、運氣、努力和選擇?雪與其他人都平等?!盵5]而且每個人在先天素質上也是有差異的,那種絕對的平等實際上是不可能實現的。因此,堅持“公平”優先的價值并不是要求絕對平等。政府在對公共資源的進行分配時必須平等考量各群體的利益訴求,以公共利益為旨歸,有效調節各種社會利益關系,盡可能地把差異控制在一定限度內,彌補市場失靈,促進和維護社會的整體平衡。
衡量價值分配的合理性從更深的意義上講就是要看這種價值分配是否符合最大多數人的根本利益,是否不斷滿足了人們多方面的需求,是否促進了人的全面發展。公平的價值觀反映了人與人之間利益關系的一種狀態,也是衡量人與人之間利益關系的尺度,合理地分配社會價值,可以最大限度地滿足人們不斷發展的利益需要和發展需求,這種需要和需求的滿足在很大程度上是通過政府對公共資源的公平分配來實現的,是整個社會和人實現全面發展的基本條件。
(二)效率:市場經濟條件下政府進行公共資源分配的應有之義
效率作為公共政策的價值取向,主要是指資源配置的有效性。公共權力主體對公共資源在全社會范圍內進行配置時,在公平價值追求的前提下應力求高效率,尤其是對有限的公共資源的配置。公共資源配置的有效性可以從以下幾方面來理解:一是考察政策目標的實現程度,、客觀地確定政策結果并將政策結果與政策的預期目標進行比較。在其他條件相同的情況下,政策目標實現的程度越高,表明政策配置資源的有效性就越高。如對公共資源的分配,我們可以通過考察人們的文化程度、人均教育資源占有量以及社會對教育的滿意度等指標來進行考量。二是考察政策投入的產出效率。政策資源投入與政策產出之間的比率關系是反映政策配置資源有效性的重要指標,阿瑟·奧肯指出:“效率意味著從一個給定的量中獲得最大的產出。”[6]一項政策即使實現了政策目標,或是較高程度地實現了政策目標,但政策投入的資源過多,造成了政策資源的無效利用和浪費,使政策資源的應有作用沒有充分發揮出來,也不能認為這種配置是高效的。三是考察社會整體效率。通過衡量公共政策對整個社會活動產生的,我們可以從整體上考察政策配置資源的狀況,如政策的實施是否最大限度地提高了全體社會成員的生活質量,是否促進了經濟社會的良性發展和人的全面發展。經濟學家曼昆指出:“效率是資源配置使所有的社會成員得到的總的剩余最大化的性質?!盵7]社會的整體滿意度是我們考察公共政策配置資源是否有效的重要尺度。學者們通常把帕累托效率作為資源配置有效性的最高境界。對于帕累托效率,經濟政策學家尼古拉·阿克塞拉作了如下表述:“從帕累托原則的概念我們可以推出帕累托最優概念?!薄叭绻麖纳鐣顟Ba移動到其它狀態,提高社會中某一社會成員的福利不可能不使至少一個其他成員的條件惡化,那么社會狀態a就是帕累托‘最優的’?!盵8]帕累托效率為考察政策配置資源的有效性提供了重要依據,但在現實的政策實踐中,要使政策配置資源達到帕累托效率幾乎是不可能的,只是我們可以無限地去接近它。效率的標準反映了公共權力主體與公共資源之間的關系,標志著在公共政策的實踐中公共權力主體有效配置政策資源的能力和水平,并表明了公共資源的利用水平和作用發揮的程度。
人力資源開發的過程也是公共政策實踐的過程,人力資源開發政策的實施需要相應的公共資源投入,公共資源能否得到公平、有效的配置,能否提高社會的整體人力資源水平是衡量政府宏觀調控能力的重要標準。市場機制追求的是效率優先,而政府機制應以公平價值為先,以實現和維護公共利益為旨歸。在進行人力資源開發活動時,其直接目的是為了獲取更多的市場利潤,增強企業的市場競爭力;而政府作為人力資源開發的主體,是不能以盈利為目的的,其根本目標是為了提高全體社會成員的整體素質,提高整個國家人力資源水平,增強國家的國際競爭力。
四、公共財政是人力資源開發的強有力保障
人力資源開發活動是一個持續的過程,具有較強的周期性,見效慢。教育投資、基本醫療衛生等投資都是大型的社會工程,這些工作靠市場是難以解決的,只有通過政府對公共財政、公共資源的有效配置和利用才能更有效的解決。作為一項準公共產品開發活動,人力資源開發或人力資本投資不僅具有較高的預期收益,而且其收益也是多方面、多層次的,它既包括看得見的,也包括看不見的。人力資源開發所形成的人力資本具有很強的正外部性特點,如科研人員所取的攻關所表現出來的收益不僅僅是具體的個人,還有這些科研人員所在的組織;同時,科研成果在全社會范圍內的所形成的收益更是不可估量的,它可以使全社會受益,在國際上也可以提高一國的國際競爭力。因此,對于從事基礎、前沿學科和具有戰略意義的研究創造,政府在這些領域應通過公共財政為其提供良好的基礎環境和實施相應的激勵措施,積極鼓勵科研人員進行科學研究,以充分發揮人力資源的效能。
在傳統的計劃經濟體制下,我們對“財政”一詞的一般理解是:財政是個分配,以國家為分配的主體,經濟資源的配置服從于國家計劃,排斥市場機制的作用?!柏斦币辉~的涵義是與計劃經濟體制的理念相適應的,我國傳統的計劃經濟管理體制要求建立高度集中的財政管理體制,財政代替企業成為了社會投資的主體,成為了社會再生產的主要構成要素。而財政則認為“財政”應是公共部門經濟或公共經濟,現代政府不僅是一個純消費的單位,也是一個創造價值的生產部門,是與家庭部門和企業部門等相對應的一個重要經濟部門即公共經濟部門。這個部門的任務就是提供公共產品和滿足社會的公共服務需要,彌補市場失靈。我國傳統計劃經濟體制下的政府部門是社會資源配置的主體,財政作為以國家為主體的分配,在社會資源配置中居于主導地位。相應地,致使財政的職能范圍大而寬,幾乎囊括了生產、投資,乃至消費的各個方面。而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下,對資源的配置起基礎性作用的是市場,而不是政府。從計劃到市場的轉變要求政府職能的相應變革,尤其是經濟職能,要求重新界定我國財政的職能范圍。因此,借鑒有關市場失靈、公共產品與公共財政理論來認識財政的性質問題具有突出意義,即國家財政應是公共財政,它在社會資源的配置中應主要對市場機制起拾遺補缺作用,公共財政所要解決的是市場不能解決或者通過市場不能有效解決的問題,諸如提供公共產品、糾正外部效應、維持有效競爭,調節收入分配和穩定經濟秩序等等。在市場經濟條件下,政府的主要職責就是彌補“市場失靈”,這也是公共財政的主要職能范圍。我國在黨的十四大提出經濟體制改革的目標是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以后,關于公共財政改革的研究和討論逐漸興起。1998年全國財政工作會議第一次提出了建設公共財政的要求;黨的十五屆五中全會《建議》明確將建立公共財政初步框架作為“十五”時期財政改革的重要目標;黨的十六屆三中全會《決定》進一步提出了健全公共財政體制的改革目標,發展市場經濟需要相應的公共財政制度相配合已成為社會的共識。從人力資源開發的角度講,建立科學、有效、合理的公共財政體制無疑能夠為人力資源開發注入強大的動力,提供強有力的資源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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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戴維·伊斯頓.生活的系統[M].北京:華夏出版社,1999.
[2][美]查爾斯·沃爾多.市場或政府[M].北京:發展出版社,1997.
[3]馬克思,恩格斯.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56.
[4]世界銀行.1991年世界發展報告:發展面臨挑戰[M].北京: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1991.
[5]詹姆斯·M·布坎南.自由、市場與國家[M].上海:三聯書店,1989.
中圖分類號:D33/37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2-3198(2009)13-0043-02
1 政策工具的發展歷史及成果
1.1 國外政策工具的發展歷史及成果
對于政策工具研究最早是在20世紀50年代中期由達爾和林德布洛姆撰寫的文章《論現代國家采取的政治――經濟技術》中提出來的。但政策工具研究興起于20世紀80年代。20世紀80年代初的時候,荷蘭的吉爾霍德委員會便得出了以下結論:政策工具知識的缺乏和不足是導致政策失敗的重要原因。所以,為了解決這個問題我們需要建立和發展一門政策工具理論并將之付諸實踐。這時期最有影響力的著作要數1983年胡德的《政府的工具》。到了20世紀90年代及本世紀初,政策工具的研究得到了迅速地發展。目前,它已成為了當代西方公共管理學和政策科學研究的一個焦點主題,同時也正在成長為一個新的學科分支。這一時期的代表作無非要數以下兩本了:一是20世紀90年代初的蓋伊?彼得斯和馮?尼斯潘主編的《公共政策工具;對公共管理工具的評價》;二是萊斯特?M?薩拉蒙主編的《政府工具――新治理指南》。其中筆者尤其要指出《公共政策工具――對公共管理工具的評價》一書,該書是1992年春在荷蘭鹿特丹大學舉行的政策工具研討會上的論文集,在眾多教材中較為全面地反映了當時政策工具研究的狀況,是一本讓我們更好地了解公共政策工具并做進一步研究的很好的參考書。
根據上文知道西方政策工具的真正興起與發展是在20世紀80年代之后,那么其原因有哪些呢?筆者借鑒了陳振民等學者的著作,將原因概述為以下四點:一是政府的管理和政策的執行是很復雜的,這就導致人們對政策執行工具的反思;二是此時西方一些福利國家相繼失敗,政府的工作效率低下,政策時常失靈,人們產生了了解政策失靈的原因和解決方案的強烈要求,而不少解決方案就存在于政策工具的理論之中;三是現代的社會科學領域的學者們開始注重理論與實踐的緊密結合,導致他們對工具性知識的更多地追求;四是政策工具是政策科學研究領域的問題之一,政策科學自身發展到一定階段,自然會將政策工具納入研究重點之一。
1.2 國內政策工具的發展歷史及成果
在我國關于政策工具的研究是在本世紀初才慢慢被國內學者所重視的,所以說它在我國的起步較晚,屬于新興研究領域,自然所取得的成果也是有限的。據我國國家圖書館和北京大學圖書館藏文獻進行檢索發現,我國目前還沒有真正意義上的政策工具專著,只有一本中文版譯著,是由顧建光翻譯《公共政策工具:對公共管理工具的評價》一書所得,于2007年1月由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出版。其余的成果主要是教材和論文。對公共政策研究進行介紹的教材筆者所知道的主要有:張金馬主編的《政策科學導論》(1992年版);張國慶主偏的《現代公共政策導論》(1997版);陳振民主編的《政策科學》(1998年版);陳振民編著的《公共政策分析》(包括2002、2003年兩版);陳慶云主編的《公共政策分析》(2006);陶學榮主編的《公共政策學》(2006);郭紅玲主編的《公共政策學導論》(2007);陳潭主編的《公共政策學原理》(2008);嚴強主編的《公共政策學》(2008)等等。其中還有一本是2006年出版的由龐詩所譯的豪特利和拉米什的《公共政策研究――政策循環與政策子系統》一書,其內容也有關于政策工具的介紹。至于論文也有數篇:2003年的主要是張成福的《論政府治理工具及其選擇》;2004年的主要有陳振民的《政府工具研究與政府管理方式》;2005年的主要有盧霞的《政府工具研究的新進展》,徐程的《政府工具視角:一種審視政府治理的新途徑》,王偉昌的《新“治理”范式與政府工具研究》,儲亞萍的《論作為政府管理工具的合同》;2006年的主要有陳振民的《政府工具研究的新進展》,呂志奎的《公共政策工具的選擇――政策執行研究的新視角》,周奮進等的《政府“治理工具”的選擇與行政行政制約》,余瑤的《當代中國政府工具選擇芻議》,朱喜群的《論政府治理工具的選擇》;2007年主要有楊衛玲的《公共信息;政府治理工具箱中最有效的“軟工具”》;2008年姜國兵的《對公共政策工具五大主題的理論反思》,等等。
2 政策工具的內涵
政策工具又稱為治理工具,政府工具,國內外眾多學者都對其從不同的角度做了不同的定義,表述各異。國外主要有以下一些定義:尼德漢認為工具是“公共機構可以合法獲得的統治可能性”?;舾裢柗蛘J為“工具是行動者能夠使用或潛在地加以使用,以便達成一個或更多目標的事物”。林格林將工具定義為:“致力于影響和治理社會過程的具有相似特征的一系列政策活動”。美國學者萊斯特和斯圖爾特認為政策工具是政策執行的技術。澳大利亞學者歐文?E?休斯把政府工具定義為:“政府的行為方式,以及通過某種途徑用以調節政府行為的機制”。另一個美國學者薩拉蒙則認為工具是“一個行動者能夠使用或潛在地加以使用,以便達成一個或更多目的的任何事物”。而豪利特和拉米什則指出,政策工具是政府賴以推行政策的手段,是政府在部署和貫徹政策時擁有的實際方法和手段。
國內知名學者陳振民、張成福、陶學榮、嚴強等等都對政策工具的內涵作發表了自己的看法。有的認為政策工具是實現政策目標或結果的手段;有的認為政策工具指的是政府將其實質目標轉化為具體行動的路徑和機制,是政府治理的核心,沒有政策工具,便無法實現政府的目標{有的則認為政策工具是“公共部門或社會組織為解決某一社會問題或達成一定的政策目標而采用的具體手段和方式的總稱”等等。
從以上定義我們可以看出,雖然各個學者對政策工具的定義千差萬別,但這些定義都體現了共同的基本屬性一一公共政策主體在執行政策過程中,在達成政策目標中所采取的手段、方法和途徑。結合這些定義,筆者認為政策工具是公共政策制定主體,尤其是執政黨和政府部門選擇的并具體加以運用以執行公共政策,達成政策目標,從而解決政策問題的途徑和手段。
3 政策工具的分類
3.1 政策工具的分類簡介
關于政策工具的分類,學者們也是由于角度不同眾說紛蕓,表述各異。綜合起來有以下一些分類結果:荷蘭經濟學家科臣(另一表述為德國經濟學家基爾申)最早試圖對政策工具加以分類。他關注的是一系列執行經濟政策從而獲
得最優化結果的工具。他整理出了64種工具,但是只是列舉,并未作系統化的分類。美國政治學家羅威、達爾和林德布洛姆等人對這些工具進行了寬泛的分類,認為可以分為規制性工具和非規制性工具兩大類。薩拉蒙在前人研究的基礎之上又加上了開支性工具和非開支性工具兩種類型。胡德相比較前幾位學者來說提出了稍顯系統化的分類框架,他認為所有的政策工具無一例外的都會使用到以下四種資源中的任一種或幾種。這四種資源是信息、權威、財力和可利用的正式組織。麥克唐納和艾莫爾則根據工具所要求達到的目標將之分為四類:命令型工具、激勵型工具、能力建設型工具和系統變遷型工具。施耐德和英格拉姆等人的分類與之有些類似,他們認為政策工具可分為激勵型工具、能力建設型工具、符號與規勸型工具和學習型工具四類。著名政策分析家狄龍將政策工具分為法律工具、經濟工具和交流工具三類。這種分類方法在西方比較受推崇。另一種更新近的三分法是管制性工具、財政激勵工具和信息轉移工具。加拿大公共政策學者霍萊特和拉梅什根據政策工具的強制性程度將政策工具分為強制性工具、自愿性工具和混合性工具。此種分類方法在眾多方法中更具解釋力、更合理,在下文,筆者將對之進行詳細介紹。加拿大政策科學布魯斯.德林和理查德.菲德也是根據政策工具的強制性程度將政府工具分為自律型政策工具和全民所有型政策工具,前者強制程度最低,而后者強制程度最高。這種分類為政策工具分類體現政府與社會之間的關系做了基礎性的貢獻。歐文.E.休斯認為政府的干預都可以通過供應、補貼、生產和管制這四方面的經濟手段得以實現。林德和彼得斯則認為政策工具是多元化的,它們可以包括命令條款、財政補助、管制規定、征稅、勸戒、權威和契約。奧斯本和蓋布勒在《改革政府》一書中將政策工具比作是“政府箭袋里的箭”,并將之分為以下三類:傳統類工具、創新類工具和先鋒類工具。E?S?薩瓦斯認為政策工具有政府服務、政府間協議、契約、特許經營、補助、市場、用戶付費、志愿服務等等。
以上是西方對政策工具的大致分類情況,接下來我們看一下國內主要的分類情況。國內學者的分類總結起來主要有三種,一種是張成福在《公共管理學》中的分類,他政府介入的程度將政策工具分為政府部門直接提供財貨與服務、政府部門委托其他部門提供、簽約外包、補助或補貼、抵用券、經營特許權、政府販售特定服務、自我協助、志愿服務和市場運作。第二種是陳振民的分類,他認為政策工具可分為三大類:市場化工具、工商管理技術和社會化手段。最后一種是陶學榮的分類,他將政策工具則分為:經濟性工具、行政性工具、管理性工具、政治性工具和社會性工具五類。
3.2 政策工具分類的不足和困難
(1)不足。
本文從公共政策管理的視角,運用學科前沿理論,在綜合分析、評判第三部門發展現狀的基礎上,對目前第三部門的功能、困境及發展趨勢,作了比較深入的探討,提出了第三部門發展的路徑選擇,特別強調公共政策管理的作用及其體系設計。指出:第一,第三部門作為公共政策一方主體,仍需政府的監督、引導和管理;第二,政府作為公共政策決策的主體,擁有資源優勢,以及堅持公共性的政策目標和價值取向,它對暫時處于相對弱勢地位的政策對象第三部門承擔著管理的職責和義務;第三,政府對第三部門的管理應符合現實需要,即有度、有序。
本文的研究成果,無論在理論上還是在實踐層面上,都是相當有限的,存在著不足,今后將在政府與第三部門關系、第三部門的屬性、產權、運作機制和制度環境等方面進一步開拓。
關鍵詞:第三部門,政府,公共政策,管理
前言
1.1選題動機與研究價值
現代社會是一個多元、民主、法治與開放的社會,它的一個重要特征就是公共管理主體的多元化,即政府、市場、第三部門和公民共同治理社會,隨著我國改革開放不斷地走向深入、社會轉型進一步地展開,以及公共管理社會化進程的不斷推進,第三部門正在逐漸發展和壯大起來,第三部門問題研究也由此成為公共管理的重要問題和前沿問題,在我國當前社會,進一步培育和發展第三部門,還是構建以“民主法治、公平正義、誠信友愛、充滿活力、安定有序、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為主要特征的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以及以第三部門為基石的公民社會的重要內容。因此,對于21世紀的中國來說,第三部門的發展水平和規模將在很大程度上標志著中國社會文明進步和現代化的進程。
同時,處在社會轉型階段的政府,其角色定位與功能發揮也成為一個新的關注點。作為傳統公共管理的唯一主體,政府積累了大量有形的和無形的資源,基于這樣的資源優勢以及它作為權力掌握者的優勢地位,政府仍然是現代公共管理的主導力量,這也意味著政府對社會轉型負有更多的責任?!耙粋€好的和負責任的政府,應該積極主動地調整自身的定位,促進社會前進,同時有意識地營造良好的政策環境,有計劃地培育公民與第三部門的自治能力,并引導、規范社會的自治活動,從而選擇性地逐步退出直接控制的社會領域,實現政府有效治理基礎上的社會轉型?!薄?/p>
但是事實上,第三部門在繁榮發展的背后仍然存在著不少問題,總體呈現弱小態勢,真正的職能作用不能得到應有的發揮等,這些問題都跟政府管理上的不到位有著直接或間接的關系。一是政府對第三部門的管理缺失,包括信息的缺失,制度體制上的缺陷,以及管理能力的不足等,二是政府管理在實際操作中也存在很多問題。
因此,本論文以第三部門為研究對象,對于正確發揮第三部門的社會功能,預防、緩解、消除各種社會矛盾,進而保持社會安定有序,對于推進公共管理實現社會化,對于促進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與中國公民社會的構建等,無疑都是一個極富理論和現實意義的課題。
同時,政府仍然擔負著管理社會,包括對第三部門進行合理有效監管的職責,本文選擇了從政府公共政策管理的角度出發研究第三部門及其治理路徑,這對于政府實現與第三部門的互動即以政府改革中進行的角色轉換來促進第三部門的成長發育,并以第三部門的良好治理框架來推動政府加快職能的轉換,也有著重大的現實意義。
1.2基本思路與分析框架
“第三部門”的概念是美國學者列維特 (levitt)1973年首先提出來的,盡管從‘王名,賈西津.中國ngo的發展分析〔j].管理世界,2002(8):40碩士論文政府對第三部門的公共政策管理研究世界范圍來看,第三部門的產生由來已久,但是至今仍然沒有形成統一的、普遍認可的定義,各個國家在對第三部門的稱呼、內涵和外延的界定上存在著較大的差異。我國學者在這類概念上也是見仁見智,他們根據自己的見解和偏好,對此形成了以下一些稱呼:非政府組織(ngo)、非營利組織(npo)、民間組織 (civilgroup)、社會團體、志愿者組織(vo)、公民社會 (eivilsociety)、第三部門(thirdse。tor),也有稱為非政府公共組織的(汪玉凱等)。
本文的研究成果,無論在理論上還是在實踐層面上,都是相當有限的,存在著不足,今后將在政府與第三部門關系、第三部門的屬性、產權、運作機制和制度環境等方面進一步開拓。
關鍵詞:第三部門,政府,公共政策,管理
前言
1.1選題動機與研究價值
現代社會是一個多元、民主、法治與開放的社會,它的一個重要特征就是公共管理主體的多元化,即政府、市場、第三部門和公民共同治理社會,隨著我國改革開放不斷地走向深入、社會轉型進一步地展開,以及公共管理社會化進程的不斷推進,第三部門正在逐漸發展和壯大起來,第三部門問題研究也由此成為公共管理的重要問題和前沿問題,在我國當前社會,進一步培育和發展第三部門,還是構建以“民主法治、公平正義、誠信友愛、充滿活力、安定有序、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為主要特征的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以及以第三部門為基石的公民社會的重要內容。因此,對于21世紀的中國來說,第三部門的發展水平和規模將在很大程度上標志著中國社會文明進步和現代化的進程。
同時,處在社會轉型階段的政府,其角色定位與功能發揮也成為一個新的關注點。作為傳統公共管理的唯一主體,政府積累了大量有形的和無形的資源,基于這樣的資源優勢以及它作為權力掌握者的優勢地位,政府仍然是現代公共管理的主導力量,這也意味著政府對社會轉型負有更多的責任?!耙粋€好的和負責任的政府,應該積極主動地調整自身的定位,促進社會前進,同時有意識地營造良好的政策環境,有計劃地培育公民與第三部門的自治能力,并引導、規范社會的自治活動,從而選擇性地逐步退出直接控制的社會領域,實現政府有效治理基礎上的社會轉型?!薄?/p>
但是事實上,第三部門在繁榮發展的背后仍然存在著不少問題,總體呈現弱小態勢,真正的職能作用不能得到應有的發揮等,這些問題都跟政府管理上的不到位有著直接或間接的關系。一是政府對第三部門的管理缺失,包括信息的缺失,制度體制上的缺陷,以及管理能力的不足等,二是政府管理在實際操作中也存在很多問題。
因此,本論文以第三部門為研究對象,對于正確發揮第三部門的社會功能,預防、緩解、消除各種社會矛盾,進而保持社會安定有序,對于推進公共管理實現社會化,對于促進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與中國公民社會的構建等,無疑都是一個極富理論和現實意義的課題。
同時,政府仍然擔負著管理社會,包括對第三部門進行合理有效監管的職責,本文選擇了從政府公共政策管理的角度出發研究第三部門及其治理路徑,這對于政府實現與第三部門的互動即以政府改革中進行的角色轉換來促進第三部門的成長發育,并以第三部門的良好治理框架來推動政府加快職能的轉換,也有著重大的現實意義。
1.2基本思路與分析框架
“第三部門”的概念是美國學者列維特(Levitt)1973年首先提出來的,盡管從‘王名,賈西津.中國NGo的發展分析〔J].管理世界,2002(8):40碩士論文政府對第三部門的公共政策管理研究世界范圍來看,第三部門的產生由來已久,但是至今仍然沒有形成統一的、普遍認可的定義,各個國家在對第三部門的稱呼、內涵和外延的界定上存在著較大的差異。我國學者在這類概念上也是見仁見智,他們根據自己的見解和偏好,對此形成了以下一些稱呼:非政府組織(NGO)、非營利組織(NPo)、民間組織(CivilGroup)、社會團體、志愿者組織(Vo)、公民社會(eivilSociety)、第三部門(Thirdse。tor),也有稱為非政府公共組織的(汪玉凱等)。
中圖分類號:G642.0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674-9324(2013)42-0071-03
公共政策學是教育部公共管理教學指導委員會要求開設的所有公共管理類本科專業的四大平臺課程之一,首都經濟貿易大學公共管理類本科專業在城市經濟與公共管理學院開設,現有行政管理、土地資源管理、公共事業管理、城市管理等四個專業,且公共政策課程均已在上述四個專業開設。因城市經濟與公共管理學院是我校唯一擁有經濟學和管理學兩大學科交叉優勢的學院,教學研究覆蓋區域經濟和公共管理兩大學科,因此本文擬在此學科交叉背景下,針對《公共政策學》的課堂教學思路進行探討,以期為公共政策課程教學改革的進一步深化提供參考。以1887年伍德羅·威爾遜(Woddrow Wilson)提交關于行政研究的論文開始,美國公共行政學科方始建立。1951年美國政治學家勒納和拉斯維爾共同主編《政策科學:視野與方法的近期發展》一書,該書第一次對政策科學的學科性質、研究內容、發展方向作了詳盡的論述,被人們認做是公共政策學誕生的標志[1]。中國公共政策學科于20世紀80年代中期在引進西方政策科學研究成果的基礎上逐漸發展起來,目前已成為中國公共管理學科乃至整個中國社會科學研究領域極為重要且富有活力的一部分。由于在我國發展較晚,還屬于一門新興學科??偟膩砜?,公共政策教學的專業化人才缺口較大,高校教師在公共政策教學過程中偏重理論,在關注社會公共政策現實、提出政策解決方案等方面較為欠缺,從而使這門課一定程度上成為“無源之水,無本之末”[2],在課堂教學上存在諸多問題。尤其是案例教學和社會現實的結合不夠緊密。由于選擇合適的案例開展教學,有助于學生從“課堂學習”到“政策實踐”的轉變與體驗,因此案例教學也是公共政策學發源地美國的MPA、MPP教育的基本工具和方法。針對以上問題,本文試圖結合我國高校公共政策學的課堂教學情況,談談目前存在的現狀和問題。
一、當前公共政策學課堂教學主要方法
近年來,各高校《公共政策學》任課教師針對公共政策學學科的復雜性、多樣性特征,加強理論研究和探討,不斷探索新教法。以首都經濟貿易大學、濟南大學等高校行政管理本科專業公共政策課程組為例,主要采用的教學方法有[3]:
1.教材講授法。多年來公共政策學在實踐的基礎上形成了較為系統的理論體系,一般涵蓋西方公共政策學介紹、公共政策分析的基本理論模型、公共政策概念、功能、類型和公共政策系統、公共政策價值、公共政策環境、公共政策的決策體制、政策議程和制定模式、政策工具以及公共政策的執行、評估、終結等分析過程。教材講授法,一般會梳理上述基本理論。在講授中,首先介紹公共政策學的歷史起源;其次介紹公共政策所研究的理論體系;再次介紹公共政策分析過程和具體分析方法。通過教材講授,讓學生熟悉公共政策學的基本概念和發展脈絡,了解公共政策的主要理論規范和一般研究方法。
2.案例教學法。在一般理論分析的基礎上進行案例教學,是公共政策學課堂教學的重要授課方式。通過理論和實踐的結合來加深對公共政策學原理的認知,來實現對現實問題更加規范深入的分析,這是任課教師必須解決的重要課題。解決途徑之一就是案例教學法。公共政策學教材內容有大段理論闡述。雖然我國公共政策研究起步較晚,但豐富的政策發展現實使得可供用以教學的公共政策案例俯拾皆是。教師可以通過實踐案例,引導同學們用所學理論指導與分析實踐,在實踐分析中總結鮮活理論,提高公共政策實踐模擬的能力,從而不斷提升理論分析水平和公共政策視野。每堂課可以穿插一到兩個案例。一般在上一次課結尾讓學生們了解素材,然后分組、分班級或指定幾個人準備,在教師講解的基礎上引導重點發言和集體討論,其他人可以發表意見。根據教學內容逐次展開分析。逐日積累,可以整理形成案例庫。一般來說,準備的同學都能充分搜集整理相關資料,闡述時能做到邏輯清晰,觀點獨特、立場鮮明,課堂氣氛一般較為活躍。
3.時事解讀法。公共政策的重要范疇之一就是國家每次召開重要會議出臺的重要文件。一方面,處于青春期的大學生,朝氣蓬勃、對社會滿腔熱情、憂國憂民,關注時政、關注國家發展;另一方面,限于知識、閱歷、經驗,大部分學生對當前的熱點政策問題一知半解、跟風趕潮,沒有自己獨立的觀點和見解,思考問題和社會現實結合不夠緊密,容易陷入“空談誤國”的群體氛圍,急需老師引導。為讓學生及時了解和掌握國家重大方針、政策,把握時政動態,公共政策學課程組根據國家重大和主要會議精神,專門制作專題講座課件,讓學生了解前沿政策。在解讀時事政策時,任課教師還補充講解公共政策基本理論知識,用理論原理來解釋時事政策,用當前政策來驗證理論原理。
二、當前我國高校公共政策學課堂教學突出問題及創新思路
雖然可以較為深入地講解教材、較為生動地分析案例,較為鮮活地結合時事,但綜合來看,當前我國公共政策學教學存在的突出問題主要有以下兩個方面:
1.理論發展滯后實踐,難以和政策現實對接。公共政策學教學中,理論和實踐的脫節現象較為普遍。面對豐富的政策現實案例,卻常常發現難以和社會的現實政策實現無縫對接。原因在于:一是教學中的教材理論有余而實踐不足。限于我國公共政策研究的深度和公共政策學教學的歷史,雖然《公共政策學》等眾多高校的教材不斷更新引用最新的社會政策案例,輔之以專題講授和案例教學,但是理論為主、實踐為輔的根本格局沒有變,教材中大段的理論敘述和現實常有脫節現象。公共政策學的核心特征——實踐應用性沒有得到充分體現。二是理論與現實差距巨大。講解理論基本上是從科學性角度來闡述,把標準化、系統化、理想化作為常規思維來對學生進行引導教學。但是現實、實踐又是零散、復雜、多樣、豐富、變化、普遍聯系的,因此理論與實踐之間的時間差距、現實差距、情況差距都很大,難以即時跟進,超前預期。
2.教學內容方法單一,難以和社會發展同步。一方面,教學內容基本上都是介紹公共政策的概念、學科對象、性質、范圍,討論公共政策的特征、類型、功能,介紹政策主客體、環境、公共決策體制和公共政策分析方法的應用等內容,且常年不變。面對不斷變化的情況、質疑能力不斷提升的學生、政策分析不斷發展的現實,常年不變或極少改變的教學內容難以滿足不斷發展的政策現實。
另一方面,雖然近年已經改觀很多,但公共政策研究領域重規范分析、輕實證研究、重定性分析、輕定量研究的傾向仍然大量存在,特別是跨學科研究、比較研究和系統分析、統計分析和歷史分析等方法的運用較為欠缺。較為單一的教學和研究方法偏重于灌輸理論知識,使得深入、豐富的研究方法和課程教學的結合在很大程度上脫節。
從上述問題中可以看出,近年來我國高校公共政策學課堂教學仍舊沒有脫離照本宣科的窠臼,并沒有緊緊聯系豐富的政策現實實踐,從根本上進行課堂教學創新。課堂教學的主體是學生而不是教師,怎么發揮學生的主動性、積極性、創造性,從而在鮮活的政策現實中有所啟發、有所收獲,才是課堂教學的靈魂所在。
三、改變思路主要有兩個方向
1.注重交叉學科知識滲透,鍛煉政策仿真實施能力。公共政策學的研究對象和研究內容具有跨學科、邊緣性、實踐性的顯著特征,公共政策又具有復雜性、尖銳性、普遍性、專業性、變化性和發展性等特點,公共政策學的課程內容關聯政治學、經濟學、社會學、管理學、公共管理學、法學、系統分析與運籌學等學科。[4]因此,交叉、綜合、多學科知識的滲透和相互聯系教學就顯得非常必要。通過在課堂教學中滲透不同學科的知識背景和學科視角,可以使學生更好地了解公共政策的基礎理論,更加深入地把握政策對象,不斷增強公共政策的制定、實施、評估、分析等綜合創新能力。在這一方面,首都經濟貿易大學城市經濟與公共管理學院具有天然優勢。我國絕大部分政治、經濟、軍事、外交等公共政策的著力點都放在城市,且均以經濟管理為主,通過經濟管理手段推進國家進步和社會發展。因此,以經濟學和管理學為基礎的交叉學科教學具有學科優勢。在學生逐步熟悉公共政策學的基本理論框架知識的情況下,可以進行課堂仿真模擬教學,通過當前我國現實政策問題的模擬和解決,充分發揮學生的創造力和主動性,模擬現場情況,進行實時點評。
2.創新案例教學方法,還原政策發展情景脈絡。從國內來看,目前公共政策學的案例教學,或者如前所述以專題講座法形式出現,或者以典型案例形式進行,均存在著不夠系統、脫離實踐、單向講解等弊端,不能真正把公共政策學的原理應用于實踐而又能高于實踐——即通過學習理論知識來拿出解決現實政策問題的辦法。
為實現課堂教學和現實情況的無縫對接,應給同學們以公共政策實踐的機會來深入了解。這一機會可以從到公共政策制定相關部門參訪、請國家機關有關領導或相關人員講座、通過課題研究復證公共政策產生流程等三個方面著手,不斷錘煉學生的政策分析和思路創新能力。
參考文獻:
[1]陶學榮.公共政策學[M].大連:東北財經大學出版社,2006.
[2]王筱靜.2011年MPA系列講座——公共政策學的引進及其中國化[J].北京科技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11,(02).
一.前言
1959年《財政法組織法》(LOLF)確立了法國財政預算的基本框架。期間,該法令雖多次被修訂,但仍然無法適應時代的要求。2001年8月,原法國總統希拉克頒布了新《財政法組織法》,明確提出建立以結果和績效為導向的財政預算,并規定從2006年1月1日起開始執行新方法編制的預算案。該法案被認為是法國公共財政的一次重大改革,它給法國財政預算管理的各個方面都帶來了顯著變化。其最大的意義在于使法國的公共行政從傳統的官僚模式走向新公共管理模式,公共服務領域從此也開始面臨一連串的重大改革。
二.改革的背景
1.新公共管理思潮的影響
自20世紀80年代中期以來,由于技術變革、全球化、信息化和國際競爭的挑戰,許多國家的行政管理發生了重大變化。以韋伯的官僚理論為代表的、等級深嚴的傳統公共行政制度在支配整整一個世紀的漫長年代后,正轉變為公共管理的、責任的、服務的、企業化的、以市場經濟為基礎的形式。
新公共管理理論源于歐美國家,最早由英國前首相柴契爾夫人提倡推行。隨后該理論在西方國家逐漸受到重視。美國學者戴維·奧斯本在其著作《摒棄官僚制:政府再造的五項戰略》中提出了“再造政府”的理論,并強調“再造政府就是用企業化體制來取代官僚體制”。[①]戴維·奧斯本認為,在傳統模式下,政府在提供公共產品時力不從心,窘態百出工商管理論文,因此該模式應當被改革。戴維·奧斯本提倡政府在有限資源條件下,生產出更多的產品和提供更高品質的公共服務;同時,政府應當擁有一定的公共企業精神,并學習或運用企業管理的基本理念及做法,運用私人企業管理技術以及用結果指標來評估績效,讓政府更具活力及競爭力。
在戴維·奧斯等學者的推動下,新公共理論的影響日益擴大。以美國為首的西方國家,特別是西方經合組織(OECD)的會員國,相續進行了改革,提出了“績效政府”的理念。法國在這方面雖然改革起步較晚,但是也出臺了相關的法令,加快了行政改革的步伐。主要內容有:改革地方行政管理體制,取消對各地方政府的監管,擴大地方政府權力,擴大地方民主,增強地方民選機構的權利等等。
2.改善法國政府財政赤字的迫切需要
從法國國內看,法國的公共債務問題一直困擾著法國歷屆政府站。2005年,法國公共債務與國內生產總值之比已經遠遠超過了歐盟《穩定與增長公約》規定的60%的上限,達到了66.8%。同時,西方各國政府都大刀闊斧的改革政府機構、改善公共財政管理,而法國卻相對滯后,這就迫使法國政府加快了行政改革。從2000年以來,法國經濟一直處于低迷狀態,失業率上升、國內投資與需求大幅度減少,這造成了法國財政收入銳減。與此同時,為實施經濟刺激計劃,法國政府又大規模投入資金。這導致法國公共債務規模明顯擴大。
三.改革的主要內容。
與1959年以來形成的預算體制相比,新《財政法組織法》的變革之處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強化預算的績效的管理。在過去,各部門預算支出項目是分割孤立的,完全由議會根據部門需要進行撥付。在這樣的機制下,預算項目很難體現各種計劃的性質也很難明確各級行政管理者的責任。新《財政法組織法》運用績效機制來推動財政預算,重新建立了財政預算機制。新機制使得各級管理者的責任明確、國家政策連貫而緊密。該機制把財政預算分為“任務”(mission)、“項目”(programme)、“行動”(action)。“任務”是財政預算的最高級工商管理論文,體現了國家的主要公共政策以及相應的財政預算安排。同時,若干個“項目”組成了某個“任務”。“行動”又把項目的各項計劃具體化。
新《財政法組織法》規定,各級、部門必須建立下一年度的行政計劃與工作安排;同時,每項具體計劃的效果必須通過相關部門的績效考核,并把結果反映到年度績效考核報告中。
2. 項目的行政負責人責任更為明確、擁有更多的自主權。新《財政法組織法》的另一最大的亮點在于,除了不能觸動人員工資之外,只要能保證項目目標圓滿完成和提高工作效率,各行政部門項目負責人可按實際情況自由調度資金預算。同時,為了保證項目負責人的公正、廉潔,該法案還規定必須強化行政部門內部審計職能,使每個公共政策項目執行者承擔了更多的義務與責任。 3.強化了議會對財政預算的民主監督力度。新《財政法組織法》實施之后,議會是最大的受益者。它對財政預算的監控力度得到了空前的加強。這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首先,財政預算更為透明。根據新《財政法組織法》第五十條規定,當政府向議會提交國家未來四年的發展報告的時候,必須同時提供相關數據與證據的來源,以供議會調查、審議,從而提高財政預算的真實性。其次,擴大了議會對預算批準的范圍。得益于財政預算的分任務管理與績效管理機制,議會可以通過討論國家公共政策與發展策略來決定對某項任務是否賦予相關財政預算支持,從而大大提高了議會的決策者的角色。在新《財政法組織法》實施之前,議會由于缺乏必要的時間與手段,只能針對整個國家財政預算的一攬子計劃進行投票。只有約占6%的財政預算真正被議會深入討論研究。新法案實施之后,“任務”、“項目”、“行動”與它們所需要的財政預算一目了然,議會成員可以從容不迫的進行討論和投票。最后,公共政策與財政預算捆綁進行表決,提高了議會地位和權利。一方面,決算法草案的審議時間縮短、效率大大提高;另一方面,審議的宗旨不再是對財務報告進行技術和形式上的修改,而是對公共政策進行評估,并對每個項目的結果、成本和使用進行分析。
四.新《財政法組織法》對公共服務機構的影響
配合新《財政法組織法》,法國從希拉克政府到薩科齊政府,都對公共部門進行了一系列的漸進式改革。薩科齊的政府改革目前正在進行工商管理論文,無法考察其最終效果,但是其部分改革措施是值得借鑒的、同時應當承認其改革也取得了階段性成果。
1.減少了財政支出。由于公共支出明顯上升,威脅到了法國的財政與金融安全,薩科奇政府制定和實施了稱為“公共政策全面修訂” 的全面改革計劃,旨在對公共支出進行結構性削減站。這項計劃確定了很多改革目標:實現政府機構現代化;改善為公民和企業提供的服務;確保公務員能夠因為工作而得到更多的表彰;以及推廣注重效果的文化。其整體目標是用更少的資源,取得更好的成效。該計劃是法國政府全面轉型的范例,它由370項經過開支審查篩選出的舉措組成,同時,每個政府部門都必須節約開支和提升效率。
2.大幅度的減少了公務員數量與規模:法國公務員的數量從2003 年開始減少,減少的幅度逐年加大,到了2007 年,退休的公務員人數介于7萬到8萬人之間,而該年就裁減了1萬5千 個職缺。[②]如今,薩科奇政府實行每兩名公務員退休后只補充一名新公務員的政策。行政人員的開支從而大大減少。
3.對公共部門進行分類改革。現有的公共服務部門被分成三大類:一是關系到民生與社會穩定的教育、公共衛生等部門,將繼續由國家管理;二是涉及國家安全和戰略意義的領域,具有一定商業色彩的軍工、航天和核電等部門,國家將繼續控制;三是可以向私人資本開放的其它的部門,如基礎設施建設等,這些領域內國有企業壟斷將被打破,私人資本獲準進入。
4.行政部門的創新改革。主要有兩項:一是預算法采取“目標管理”原則,各行政部門將根據目標制訂預算;二是對政府各部門引入外部審計,同時對崗位任務和人員設置等深入調研并提出現代化管理建議。
5.強化公共部門的績效管理。公共部門的各項公共事務分為“任務”、“項目”、“目標”、和“指數”。“任務”是指各項社會事務,如交通、社會治安等。“項目”是指細化后的各項“任務”,如在就業“任務”中,就有增加就業的“項目”;“目標”是每個項目要達到的目的,如增加就業的“項目”中就提出要把增加就業崗位作為“目標”。最后,“指數”是指量化后的結果,主要用于評估各項措施是否富有成效。如在采取新措施后,每年新增的就業崗位的數量等等。
法國政府在推進公共部門改革中取得了一定的階段性成果。以法國內政部為例, 2005年法國道路交通事故所造成的人員傷亡人數低于5000人,與2002年相比受傷者減少了25%,而死亡率則減少了36%,創歷史之新低。與2002年相比,違法活動減少了8.2%,在公共道路上的違法活動則減少了20%。[③]
五.借鑒與啟示
法國作為西方發達國家工商管理論文,其公共部門頗具特色,它在整個國家政治經濟生活中扮演重要角色,發揮著十分關鍵作用。雖然由于政治體制和國情不同,不能引入他們的所有做法,但他們績效考核的理念、嚴格的責任機制,對推進我國事業單位績效改革有著十分重要的借鑒意義。
1.深化市場化改革,減少公共部門監管。當今世界是信息化社會,全球一體化的步伐不斷加快。在法國,公眾參與公共管理早就是一個現實。在我國,一方面,民眾借助互聯網等手段開始尋求公民參與的過程來充實公民生活,來有目標地表現公民意識,并學習表達自己對公共事務的看法。另一方面,政府行政官僚的擴張,經常造成公共部門逐漸遠離其所服務的社會大眾,忽視民眾的的真正需求,甚至引發社會沖突。在新形勢下,要解決事業單位中的績效改革問題,其基本點還是應當立足于對公共部門,包括對事業單位權利的限制和對公平性的追根問底。只有在上層建筑中確立了公平性與市場經濟的自由與充分競爭,社會才能充滿活力和創造力。沒有一個完全市場經濟的大環境,作為社會子系統和公共部門的事業單位績效改革的效果也無法保證。所以,政府、事業單位不能既當游戲的裁判又做選手,它們應當把主要精力用到保護公正與提供公共服務上來。
2. 重新認識公共部門的本質。高績效政府組織是指政府組織以績效評估體系為標準,以最低的管理成本取得最大的社會公眾對公共服務和公共產品滿足度的一種管理模式和組織形態。它強調了以社會公眾的滿意度作為產出的最終標準。法國新《財政法組織法》的根本目的是在于提高公共部門的服務質量與服務效率。為公眾更好的服務站。對于我國的事業單位,一方面,其“績效”必須最大程度地凸顯其社會公益性,并抑制、克服其可能潛在的自利性和營利性;另一方面,其“績效”還必須同時依循各自具體行業的內在要求,凸顯其獨特的公益價值。在我國,目前許多事業單位社會公益性做得不盡如人意。事業“績效”應有的內涵和標準均被嚴重異化、扭曲。所以,事業單位全面實行績效改革工商管理論文,不能不首先從理清什么是事業績效開始。我國的事業單位屬于公共部門,所以它們的績效應當是“公共、公平和責任”。
3.績效考核制度應伴隨著我國財政體制的改革。從法國經驗看,財政績效管理伴隨著政府管理理念提升,它是市場經濟條件下社會發展、政府管理模式發展到一定階段的產物。從法國2006年執行的新預算案看,最大的特點就是建立了新的結構。新結構分為“任務”、“項目”、“行動”三級。每一個級別都有相對固定的行政負責人。這就使得各部門公共政策項目負責人擁有更大的自由度和承擔更多的責任。而目前我國的財政預算與管理體制仍然沿用傳統的模式,它與事業單位甚至政府部門的績效管理體制改革無法匹配。
4.應當強化公眾與人大對事業單位績效的監督與評估作用。法國議會是新《財政法組織法》的最大受益者,其角色因為新《財政法組織法》而強化。議會有權監督各項任務的落實情況,由此可以具體知道公共支出的去向,增加了公共預算的透明度。在我國推進事業單位績效改革過程中,績效指標的如何量化,考核如何保證公平公正、具備公信力是我國目前事業單位績效改革的一個難題。由于缺乏可以借鑒引用的辦法和模式,很多地方和單位的績效考核變成了“官績效”“一言堂”。因此,績效考核需要考慮多維度考核,以使考核結果更加客觀、公正。鑒于事業單位的公益性質,公眾對公共服務的滿意度應當作為績效考核指標,讓學校、醫院所在的社區代表、各級人大代表參與到績效評價中來,提高考核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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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共政策執行的理論闡述。
公共政策執行是正常過程的時間環節,是將公共政策目標轉化為政策現實的唯一途徑。國外學者對公共政策執行的定義大致分為兩大類:一類如瓊斯等,十分關注公共政策作為行動指南的指導作用,認為政策執行的關鍵問題在于政策執行機關如何采取政策行動。政策行動堅強有力、行動方法切實可行就可以較為順利地實現政策目標,合理的政策執行行動甚至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彌補政策決定的不足;另一類如格斯頓等,則強調執行組織機構的作用,認為既定的政策是否能夠得到忠實的執行,關鍵在于政策執行機構在主觀上是否能夠充分理解政策的含義,是否愿意毫無保留地支持政策決定,在客觀上是否擁有足夠的能力和資源[ 1 ] 。
綜合以上諸種界定,中國學者寧騷在《公共政策學》一書中的觀點是“所謂公共政策執行就是正常政策執行主體為了實現公共政策目標,通過各種措施和手段作用于公共政策對象,使公共政策內容變為現實的行動過程”。
二、問題:農村合作醫療政策的困境。
在我國農村,多數農民從事著收益低下、剩余很少的農業勞動。在收入增長緩慢的前提下,農民面臨最大的風險就是疾病、養老和貧困,而疾病與養老相比,風險更大。因此,農民在社會保障體系中的第一需求是醫療保障。
目前的醫療保障基本上是農民自我保障。在醫藥價格猛漲的情形下,農民醫療費用支出急劇增加,醫療費用攀升的幅度超過了農民實際收入增長的幅度,醫療費用遠遠超出了農民個人和家庭的經濟承受能力。在農村,小病經常不看,大病看不起,一旦出現大病,則整個家庭陷入經濟困頓之中,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現象極為普遍。農民對社會醫療保障的需求很大。既然農民存在著對社會醫療保障的迫切需求,而政府原有的合作醫療體系已經解體,醫療服務的供給不復存在,那么,政府恢復和重建農村醫療保障的政策為何無法實施,達不到預期的政策目標和效果呢?[ ]
三、解釋:政策行動者的視角。
本文主要借鑒新制度經濟學的理論,認為制度或政策給博弈中的行動者提供了一種激勵機制,在一定的約束條件下改變行動者的行為傾向。好的或成功的制度與政策能夠通過激勵機制和約束條件的變化改變行動者的行為方式或傾向,從而實現政策的原有目標和預期效果。本文將根據不同的政策行動者面臨的約束條件和激勵機制,從不同的政策行動者相互博弈的視角解釋農村醫療保障這項公共政策執行困難的原因。
1. 中央政府在財政緊張的約束條件和沒有農民群體政策壓力的激勵機制下,對重建農村醫療保障制度的政策資源投入不足。
一項社會政策出臺之后,需要具有政策資源的支持才能運作和執行。一般地講,政策資源主要包括人力、財力、物力等,其中最重要的是財力的支持。目前,農村的醫保政策主要缺乏相應的資金投入,尤其是中央政府的財政投入。中央政府主張“舉辦合作醫療,要在政府的組織領導下,堅持民辦公助和自愿參加的原則?;I資以個人投入為主,集體扶持,政府適當支持。要通過宣傳教育,提高農民自我保健和互助共濟意識,動員農民積極參加。其實,中央政府對農村醫療保障制度的財政支持嚴重不足。
農村醫療保障制度作為整個社會保障的組成部分,具有公共產品的特點,即具有消費上的非競爭性和非排他性,它能促進整個農村經濟的發展和社會的持久繁榮以及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公共產品或準公共產品主要由政府組織生產和提供,政府也理應承擔起供給的責任。那么,中央政府為什么沒有為農村醫療保障這項社會政策投入配套的財政支持呢政府在財政緊張的約束條件下,用于社會保障的資源比較有限。在由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轉型、由發展中經濟向發達經濟升級的過程中,政府需要解決的公共事務很多,因此,中央政府財政能力肯定存在不足的情況,許多國家都遇到財力不足的危機。中國公共政策的制定不是政府與民眾之間的公共選擇,而主要是政府單方面供給公共政策的形式。作為醫療保障政策目標群體的農民對政策制定者———政府的力量是微弱的,他們沒有談判和制約的力量。在政府的約束機制和激勵機制中,農民缺乏進行利益表達的途徑,也很少有其它途徑可以實現群體的政策主張。
因此,政府在既有的財政資源約束條件下,肯定優先處理其它政策問題,而忽視甚至放棄在農村供給公共產品這種政府本應承擔的職能。
2. 中央政府職能部門與地方政府的政策行為同樣沒有為政策執行提供有效支持。
中央政府雖然決定”恢復和重建“農村的合作醫療制度,但是,對于資金來源,各職能部門的觀點不一,它們的政策措施是相互矛盾的。中央政府需要通過公共政策解決公共問題,但是,這些政策,尤其是各個部門出臺的政策都服務于不同的政策目標,例如民政部的規定是為了重建合作醫療的目標,而農業部的政策是為了減輕農民負擔,這兩種目標都是政府在特定時期中選擇的目標,因而發生政策措施的沖突與矛盾。
在中央政府較弱的政策激勵機制下,很難促使更多的地方政府重視農村醫療保障。由于對地方政府的考核和評價中,城市的社會保障遠比農村的社會保障重要。因此,地方政府主要將資源和精力更多地放在城市而不是農村。
3. 作為政策行動者的農民無法為建立農村醫療保障制度承擔主要責任。
由于農村的醫療保障政策缺少各級政府相應的財力支持,而社會政策又不能離開經濟資源而獲得有效執行,因此,實施農村合作醫療保障政策的重要資金來源是向農村中的廣大農民籌集。
首先,進入90年代以來,雖然中央政府采取了各種增加農民收入的政策措施,但是農民收入增加有限,而且農民的稅賦負擔卻非常沉重。因此,農民為合作醫療所交費用雖然從絕對值來看并不算高,但是它在農民的家庭年收人中所占的比例是大多數農民,尤其是廣大的中西部農民承擔不起的。?? 其次,農民不太相信建立合作醫療制度能給農民帶來很大的好處。因為根據經驗,農民認為在合作醫療制度存在不平等的待遇。農民沒有相應的措施保障基層政府從他們其身上收走的錢,能夠用于醫療保障,這些錢很可能成為基層政府又一項亂收費,最后落入干部的腰包。
根據筆者對農村醫療保障政策的相關行為者的分析,由于中央政府沒有為農村的醫療保障政策投入配套和充足的經濟資源,地方政府由于財政困難也同樣沒有能力或者沒有動力為農民建立醫療保障制度,而農民個體又因收入增長緩慢、對政策的某種不信任,導致農民沒有能力或不愿為農村醫療保障單獨”買單“。因此,我國目前的農村醫療保障政策遇到了實施的難題,很難達到政策制定者起初所訂立的為農民提供醫療保障的政策目標。[論文格式]
參考文獻
[ 1 ] 寧騷。 公共政策學[M ]. 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 2005.
[ 2 ] 宋斌文,熊宇虹,張強。 我國農民醫療保障的現狀與對策選擇[ J ]. 調研世界2003 (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