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2-08-06 07:1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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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報要求
1.符合考核認定條件的工程設計人員只能通過一個聘用單位提出申請。
2.推薦單位和有關主管機構必須嚴格按照人事部、建設部和交通部國人部發〔20**〕18號文件中對申報材料的規定進行申請、審查和復審。
3.對于工作調動且在新的勘察設計單位工作不滿1年者,應由原單位出具業績證明和職業道德證明。證明應由原單位人事(干部)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并加蓋單位公章。
4.各市和省直有關部門主管機構應將本地區或本部門的申報材料意見函、申報人員審核情況記錄表(附表2)、申報人員個人申報材料審查一覽表(附表1)(以上附表均需報送電子文檔)認真匯總,連同申報材料一同上報。申報材料一式三份。
5.申報人員及其單位提供的所有材料和證明文件必須齊全有效、準確無誤,并且與申報表相符。獲獎人員必須提供發獎單位認可的獲獎項目的主要設計人員排名表。
二、申報程序
1.申請人填寫注冊申請表并通過聘用單位按程序申報;
2.聘用單位在個人的書面申報材料上簽署意見,并簽字蓋章,按隸屬關系將申請材料上報:省直屬甲、乙級勘察設計單位的申報材料報由其上級主管部門核實;中直駐皖甲級勘察設計單位的申報材料由本單位核實;其余單位的申報材料由所在地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實。核實后,將申報材料匯總,并出具意見函。于20**年7月15-20日內報**省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管理委員會辦公室。
三、工作進度安排
1.為了保證工作進度,各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各有關部門主管機構應于20**年7月15日—20日期間將經審核同意推薦的申報考核認定人員材料及電子文檔報送**省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管理委員會辦公室。
2.省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管理委員會辦公室組織專家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核。
3.省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管理委員會對審核后的申報材料進行復合,提出意見,并整理匯總上報道路專業委員會。
四、有關問題說明
(一)、執業領域問題
根據《勘察設計注冊土木工程師(道路工程)制度暫行規定》第二條的規定,勘察設計注冊土木工程師(道路工程)的執業領域包括公路、城市道路、林區、廠礦及其他專用道路工程專業設計及相關業務。申報資料中凡涉及上述4個專業方向,并符合國人部發[20**]18號文附表2規定的業績證明文件均視為有效。
(二)、新舊專業范圍問題
道路工程涉及面廣,各院校專業設置龐雜。申報人員所學專業未列入國人部發[20**]18號文附表1中,但與本專業或相關專業相近的,申報時須提供其畢業院校出具的在校學習專業基礎課和專業課的“課程設置表”,經所在單位核實并提出符合“本專業”、“相近專業”的意見,通過各地有關部門初審后,報道路工程專業管理委員會審查確認。
(三)、考核認定范圍和單位資質問題
申報人員須受聘于一個具有建設工程勘察設計資質的單位?!犊辈煸O計注冊土木工程師(道路工程)資格考核認定辦法》中要求的單位資質條件包括各類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甲、乙級資質,不特指道路工程類設計資質。
申報單位須為具有建設工程勘察設計資質的獨立法人單位,內設機構和無獨立法人資格的分支機構(分院、所)不得單獨推薦申報。
(四)、累計從事道路工程專業設計工作年限問題
1、累計從事道路工程專業設計工作年限是指道路工程專業技術人員在工程設計單位從事道路工程設計和技術管理相關業務時間的總和,其截止日期為20**年12月31日,按滿周年累計計算。
2、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并從事道路工程專業設計工作后,又取得本專業研究生學歷的,其本專業研究生學習時間可作為道路工程專業設計工作年限計算。
(五)、項目負責人和技術負責人問題
1、道路工程項目負責人和技術負責人系指道路工程項目負責人(經理)和設計負責人(經理),以及工程建設項目中道路工程專業的專業負責人、設計人、審核人和審定人,但不包括工程咨詢項目的項目負責人和技術負責人。
2、道路工程專業設計獲獎項目的主要技術負責人包括獲獎證書上的人員或原始申報表上的人員。
(六)、工程業績問題
1、道路工程專業設計項目規模按《工程設計資質分級標準》(建設[**]22號)確定。
2、申報人員應提供本人簽字的每個大、中型項目的主要設計文件或圖紙圖簽的復印件一張。
(七)、獲獎項目問題
1、全國優秀工程設計獎和省、部級道路工程專業優秀工程設計獎包括設計獎和標準設計獎。
2、道路工程專業省、部級科技進步獎是指由省級人民政府或其授權的機構(省級獎評審委員會)、國務院各部門頒發的與道路工程專業相關的科技進步獎。
3、獲獎證書上的所有人員均可視為主要技術負責人,不在獲獎名單內的不予認定。對已獲獎而未頒發個人獲獎證書的獲獎項目,申報人員須提供該項目申報獎項時的原始申報表,優秀工程設計獎還應提供由申報人簽字的主要設計文件或設計圖紙一張。
(八)、離、退休人員的考核認定問題
1、已達到離、退休年齡但未辦理離、退休手續的在崗、在編人員或已辦理離、退休手續但受本單位返聘的人員,由本單位負責推薦申報考核認定。
2、已辦理離、退休手續,并受聘于其他具有建設工程勘察設計資質單位的人員,由現聘用單位推薦申報考核認定。
(九)、高等院校在職教師申報考核認定問題
⒈《專業技術職稱評審表》原件1份(A4紙型);
⒉《專業技術職稱評審簡表》原件一式3份(A4紙型);
⒊使用“山東省衛生系列職稱評審信息管理系統”打印的《申報評審衛生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信息核對表》原件2份(A4紙型),其中1份裝入呈報人檔案,另外一份由呈報單位集中裝訂成冊;
⒋反映本人任現職以來專業技術水平、能力、業績的業務工作總結1份(經單位審核后,由單位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代表性著作(限提交2部)、論文(限提交4篇)原件;代表性科研課題、科研成果或發明專利(限提交5項),其中,科研課題已立項或通過成果鑒定的應提交科研課題立項書或項目鑒定表原件,提交非標準原件的,課題承擔人一頁應有立項或鑒定部門的公章,科研成果獲獎的應同時提交鑒定、獲獎證書及獲獎公報(或光榮冊)原件;任現職以來獲得的行政獎勵、榮譽稱號及專業學術團體兼職等證書、證明原件,每項不超過3件;
⒌學歷或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學歷(學位)證書丟失的,可提交本人檔案中“畢業生登記表”復印件,復印件應經單位人事部門審核蓋章、單位主管人事的負責人簽字、主管部門審核蓋章,上報材料時須同時攜帶呈報人的人事檔案備查。學歷證書復印件由呈報部門集中裝訂成冊;
⒍現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原件及加蓋公章的專業技術職稱評審表復印件,單位聘任文件或聘書原件;
⒎2010年度外語成績的使用按照省人事廳《關于2010年度全國職稱外語等級onclick=tagshow(event)href="tag.php?name=%BF%BC%CA%D4">考試成績使用標準有關問題的通知》(魯人辦發[2010]151號)要求執行。申報材料需提供有效期內的職稱外語考試合格證書或成績單原件,符合不參加職稱外語考試條件或放寬外語成績要求的專業技術人員,須提交《專業技術人員申報專業技術職務資格免于職稱外語考試審核表》或《專業技術人員申報專業技術職務資格放寬外語成績要求審核表》及相關證明材料原件;
⒏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合格證(成績單)或有效免考證明原件;
⒐《“六公開”監督卡》1份;
⒑從事專業有行業資格準入要求的須提交相關資格證書原件,其中申報onclick=tagshow(event)href="tag.php?name=%C1%D9%B4%B2">臨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還須提交反映個人最高學識水平的原始病歷2份(不得拆裝,并由所在單位審核蓋章);
⒒設區的市級以上zhengfu舉辦的醫療衛生機構onclick=tagshow(event)href="tag.php?name=%D2%BD%C9%FA">醫生晉升副主任onclick=tagshow(event)href="tag.php?name=%D2%BD%CA%A6">醫師的,須到農村縣(市)、鄉醫療衛生機構或城市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服務累計滿1年,并提交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出具的衛生支農相關證明材料原件;
⒓繼續醫學教育、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等合格者可提交有關證書原件;
⒔有關援外、援疆、等證明材料原件;
⒕改系列申報衛生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指同級別)的,須呈報《改系列申報專業技術職稱評審表》一式4份、原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原件及專業技術職稱評審表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以及其他正常晉升須提交的材料。改系列申報高一級別衛生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還須提交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的書面推薦報告、衛生專業技術職務聘任滿1年聘書原件。改系列申報,須具備相應專業執業資格。
㈡申報人所在單位、主管部門、呈報部門應履行的手續及要求:
⒈各地各部門(單位)登錄衛生廳網站onclick=tagshow(event)href="tag.php?name=%CF%C2%D4%D8">下載“山東省衛生系列高級職稱評審信息系統”及相應使用說明、填報要求等;
⒉所在單位、主管部門、呈報部門對申報材料要認真審查,嚴格把關,并在申報材料的相應意見欄中簽署推薦意見,負責人簽字,加蓋單位印章;
⒊對于申報破格晉升的材料,所在單位及呈報部門應按照破格申報條件認真審核。符合破格申報條件的,所在單位出具破格晉升推薦報告一式2份,由呈報部門核準簽署意見,加蓋印章;
⒋需委托代為評審的,按分級管理的原則,由相應的人事主管部門出具委托函;
⒌申報材料必須手續完備,內容齊全,字跡清晰,不得涂改、漏頁、缺頁,盡量采用打印,并按要求裝入統一印制的評審材料袋內,實際材料件數與材料目錄必須相符。評審材料袋封面上要清晰注明各種材料名稱及數量、呈報部門、申報人姓名、工作單位、擬晉升職務、二級專業名稱、材料分類(正常晉升、破年晉升、破學晉升、雙破晉升、改系列晉升、改系列高一級晉升),材料箱規格為65×45×20cm;
⒍使用“山東省衛生系列職稱評審信息管理系統”打印“呈報人員花名冊”一式2份(加蓋單位公章),將呈報人員《申報評審衛生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信息核對表》及呈報人有效學歷復印件各集中裝訂成冊,與送審報告1份一并呈報(按前述要求蓋章);
⒎評審收費按照省物價局等三部門《關于調整專業技術職務評審費收費標準的通知》(魯價費發[]235號)的規定執行。
三、有關表格填寫要求
㈠申報表格中的項目不能漏填,無需填寫或沒有的填“無”,不能置空。
㈡申報材料中的“單位”、“呈報單位”一律使用法定全稱?!八鶑氖聦I”須按衛生專業技術職務試行條例中規定的專業名稱填寫,如沒有明確規定的,據實填寫規范名稱。
㈢“學歷”應填報國家承認的學歷。有效學歷應填報與申報專業相關或相近的學歷(后學歷須滿三年)。獲得國民教育學歷的,分別填寫為“研究生、大本、大專、中專、高中及以下”,1970-1977年恢復高考制度以前入學的高等院校畢業生學歷填寫“大學普通班”;2010-2011年入學并取得“山東省干部教育驗印專用章”驗印的學業證書,填寫“省業余大學、大專”。
㈣“聘任時間及年限”中“聘任時間”填寫第一次受聘現專業技術職務的時間,“年限”則填寫聘任累計年限,年限計算到申報當年的年底。
㈤“任現職以來各年度考核結果”欄應按實際考核確定的等次填寫。
㈥“科研課題、成果”欄的填寫:
⒈要填寫受聘現職以來的課題、成果和獎項;
⒉同一成果的不同獎項只填寫最高獎項;
⒊“時間”填寫證書落款時間,×年×月;
⒋“位次”填寫:成果、受獎等系個人獨立完成的填寫“獨立”;與他人合作完成的,采用申報人位次/合作人數的填法,如:申報人為第1位完成人,系3人合作完成的,填寫:1/3,依此類推。主要完成人指前5位人員。
㈦“著作”欄的填寫:
⒈要有選擇性地提供任現職以來最能反映本人業務能力和學術水平的代表作。要按代表水平由高到低依次遞減的順序填寫,并在報刊呈報材料及要求
㈠申報人須提供的評審材料類別、數量:
⒈《專業技術職稱評審表》原件1份(A4紙型);
⒉《專業技術職稱評審簡表》原件一式3份(A4紙型);
⒊使用“山東省衛生系列職稱評審信息管理系統”打印的《申報評審衛生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信息核對表》原件2份(A4紙型),其中1份裝入呈報人檔案,另外一份由呈報單位集中裝訂成冊;
⒋反映本人任現職以來專業技術水平、能力、業績的業務工作總結1份(經單位審核后,由單位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代表性著作(限提交2部)、論文(限提交4篇)原件;代表性科研課題、科研成果或發明專利(限提交5項),其中,科研課題已立項或通過成果鑒定的應提交科研課題立項書或項目鑒定表原件,提交非標準原件的,課題承擔人一頁應有立項或鑒定部門的公章,科研成果獲獎的應同時提交鑒定、獲獎證書及獲獎公報(或光榮冊)原件;任現職以來獲得的行政獎勵、榮譽稱號及專業學術團體兼職等證書、證明原件,每項不超過3件;
⒌學歷或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學歷(學位)證書丟失的,可提交本人檔案中“畢業生登記表”復印件,復印件應經單位人事部門審核蓋章、單位主管人事的負責人簽字、主管部門審核蓋章,上報材料時須同時攜帶呈報人的人事檔案備查。學歷證書復印件由呈報部門集中裝訂成冊;
⒍現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原件及加蓋公章的專業技術職稱評審表復印件,單位聘任文件或聘書原件;
⒎2010年度外語成績的使用按照省人事廳《關于2010年度全國職稱外語等級onclick=tagshow(event)href="tag.php?name=%BF%BC%CA%D4">考試成績使用標準有關問題的通知》(魯人辦發[2010]151號)要求執行。申報材料需提供有效期內的職稱外語考試合格證書或成績單原件,符合不參加職稱外語考試條件或放寬外語成績要求的專業技術人員,須提交《專業技術人員申報專業技術職務資格免于職稱外語考試審核表》或《專業技術人員申報專業技術職務資格放寬外語成績要求審核表》及相關證明材料原件;
⒏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合格證(成績單)或有效免考證明原件;
⒐《“六公開”監督卡》1份;
⒑從事專業有行業資格準入要求的須提交相關資格證書原件,其中申報onclick=tagshow(event)href="tag.php?name=%C1%D9%B4%B2">臨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還須提交反映個人最高學識水平的原始病歷2份(不得拆裝,并由所在單位審核蓋章);
⒒設區的市級以上zhengfu舉辦的醫療衛生機構onclick=tagshow(event)href="tag.php?name=%D2%BD%C9%FA">醫生晉升副主任onclick=tagshow(event)href="tag.php?name=%D2%BD%CA%A6">醫師的,須到農村縣(市)、鄉醫療衛生機構或城市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服務累計滿1年,并提交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出具的衛生支農相關證明材料原件;
⒓繼續醫學教育、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等合格者可提交有關證書原件;
⒔有關援外、援疆、等證明材料原件;
⒕改系列申報衛生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指同級別)的,須呈報《改系列申報專業技術職稱評審表》一式4份、原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原件及專業技術職稱評審表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以及其他正常晉升須提交的材料。改系列申報高一級別衛生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還須提交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的書面推薦報告、衛生專業技術職務聘任滿1年聘書原件。改系列申報,須具備相應專業執業資格。
㈡申報人所在單位、主管部門、呈報部門應履行的手續及要求:
⒈各地各部門(單位)登錄衛生廳網站onclick=tagshow(event)href="tag.php?name=%CF%C2%D4%D8">下載“山東省衛生系列高級職稱評審信息系統”及相應使用說明、填報要求等;
⒉所在單位、主管部門、呈報部門對申報材料要認真審查,嚴格把關,并在申報材料的相應意見欄中簽署推薦意見,負責人簽字,加蓋單位印章;
⒊對于申報破格晉升的材料,所在單位及呈報部門應按照破格申報條件認真審核。符合破格申報條件的,所在單位出具破格晉升推薦報告一式2份,由呈報部門核準簽署意見,加蓋印章;
⒋需委托代為評審的,按分級管理的原則,由相應的人事主管部門出具委托函;
⒌申報材料必須手續完備,內容齊全,字跡清晰,不得涂改、漏頁、缺頁,盡量采用打印,并按要求裝入統一印制的評審材料袋內,實際材料件數與材料目錄必須相符。評審材料袋封面上要清晰注明各種材料名稱及數量、呈報部門、申報人姓名、工作單位、擬晉升職務、二級專業名稱、材料分類(正常晉升、破年晉升、破學晉升、雙破晉升、改系列晉升、改系列高一級晉升),材料箱規格為65×45×20cm;
⒍使用“山東省衛生系列職稱評審信息管理系統”打印“呈報人員花名冊”一式2份(加蓋單位公章),將呈報人員《申報評審衛生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信息核對表》及呈報人有效學歷復印件各集中裝訂成冊,與送審報告1份一并呈報(按前述要求蓋章);
⒎評審收費按照省物價局等三部門《關于調整專業技術職務評審費收費標準的通知》(魯價費發[]235號)的規定執行。
三、有關表格填寫要求
㈠申報表格中的項目不能漏填,無需填寫或沒有的填“無”,不能置空。
㈡申報材料中的“單位”、“呈報單位”一律使用法定全稱?!八鶑氖聦I”須按衛生專業技術職務試行條例中規定的專業名稱填寫,如沒有明確規定的,據實填寫規范名稱。
㈢“學歷”應填報國家承認的學歷。有效學歷應填報與申報專業相關或相近的學歷(后學歷須滿三年)。獲得國民教育學歷的,分別填寫為“研究生、大本、大專、中專、高中及以下”,1970-1977年恢復高考制度以前入學的高等院校畢業生學歷填寫“大學普通班”;2010-2011年入學并取得“山東省干部教育驗印專用章”驗印的學業證書,填寫“省業余大學、大?!?。
㈣“聘任時間及年限”中“聘任時間”填寫第一次受聘現專業技術職務的時間,“年限”則填寫聘任累計年限,年限計算到申報當年的年底。
㈤“任現職以來各年度考核結果”欄應按實際考核確定的等次填寫。
㈥“科研課題、成果”欄的填寫:
⒈要填寫受聘現職以來的課題、成果和獎項;
⒉同一成果的不同獎項只填寫最高獎項;
⒊“時間”填寫證書落款時間,×年×月;
⒋“位次”填寫:成果、受獎等系個人獨立完成的填寫“獨立”;與他人合作完成的,采用申報人位次/合作人數的填法,如:申報人為第1位完成人,系3人合作完成的,填寫:1/3,依此類推。主要完成人指前5位人員。
㈦“論文、著作”欄的填寫:
⒈要有選擇性地提供任現職以來最能反映本人業務能力和學術水平的代表作。要按代表水平由高到低依次遞減的順序填寫,并在報刊封面上依此順序編號排列。一項內容不得在以上兩欄中重復填寫;
⒉必須是發表在具有全國統一刊號(CN、ISSN)報刊上的論文,公開出版的具有統一書號(ISBN)的著作;
⒊“時間”填寫報刊或著作的出版時間:×年×月;
⒋“題目”的填寫,先注明“論文”、“著作”,然后寫文章名稱。如“論文:《×onclick=tagshow(event)href="tag.php?name=%D2%A9%CE%EF">藥物onclick=tagshow(event)href="tag.php?name=%D6%CE%C1%C6">治療×病的臨床效果分析》”;
⒌“報刊或出版社”填寫報刊或出版社的法定全稱。
㈧《申報評審衛生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信息核對表》中的“傾斜項目”,系指依據上級有關政策在職稱評審工作中可以適當傾斜照顧的項目,如“”、“援疆”、“援外”、“衛生支農”等。
一、申報范圍
凡符合《國家科學技術獎勵條例》規定的農業科技項目、農業科學技術工作者、外國人或者外國組織,無論是否已獲過獎(國家獎除外),均可自愿申報。連續兩年參加國家科學技術獎勵項目評審未予授獎的,如再次申報國家科學技術獎勵項目須隔一年。除部屬三院外,其余每個單位申報項目一般不超過2項。
二、申報材料
申報國家科學技術獎勵推薦項目需提交國家科學技術獎勵推薦書主件一式12份及裝訂成冊的推薦書主件和附件全套詳細資料復印件1份(此次請勿提供全套詳細資料原件和電子件,主要完成人情況表暫時不需本人簽名)。申報國家科學技術進步獎科普類項目需提交推薦書12份和科普作品1份。
三、申報時間
我部受理申報材料截止時間為*年12月31日。
四、推薦書的填寫要求
請按照國家科學技術獎勵各獎種推薦書后面的填寫說明認真填寫推薦書。
(一)申報國家最高科學技術獎的,在“被推薦人的主要科學技術成就和貢獻”一欄,應詳實、準確、客觀地填寫被推薦人從開始工作起至今為止,為我國科學技術事業發展所做的創造性工作,在學科發展、推動行業技術進步等方面做出的卓越貢獻?!爸饕目茖W發現、技術發明或技術創新要點”一欄內容是“被推薦人的主要科學技術成就和貢獻”一欄內容在科學技術創新方面的歸納與提煉,應簡明、扼要表述以被推薦人為主完成的科學發現、技術發明或技術創新要點。
(二)申報國家自然科學獎項目應當同時填寫中文和英文推薦書。相關論文、專著截止推薦時間應公開發表1年以上。我國公民在與外國公民或者組織合作研究中取得的成果推薦國家自然科學獎,提交的主要論文、論著同時署國內和國外單位名稱且我方學者為非通訊作者的,應當由與我方合作的外國學者(通訊作者)或者外國單位出具證明,分別說明我方學者和外國學者的學術貢獻。
(三)申報國家技術發明獎的項目,應當提供獲得發明專利權、計算機軟件著作權、集成電路布圖設計權、植物新品種權以及其他權益的證明材料,同時應詳細注明授權項目名稱、知識產權類別、國別、申請號、授權號等。對于符合國家技術發明獎授獎范圍,但專利法中規定不授予專利權的公益類成果,應當出具規范的項目查新報告。請按照國家科學技術獎勵工作辦公室的“推薦國家技術發明獎項目查新報告”樣本的格式提交查新報告。
(四)申報國家科學技術進步獎的項目應當根據項目的不同特點按相應類別申報填寫:
1.技術開發類項目:突出關鍵技術或者系統集成的創新性、市場競爭力、成果轉化程度、所取得的經濟效益,以及對行業技術進步和產業結構優化升級的作用;
2.社會公益類項目:突出關鍵技術或者系統集成的創新性、推廣應用程度、所取得的社會效益,以及對科技發展和社會進步的意義;
3.重大工程類項目:突出團結協作、聯合攻關,關鍵技術或者系統集成的創新性,技術難度和工程復雜程度,所取得的經濟效益或者社會效益,以及對推動本領域科技發展,對經濟建設、社會發展和國家安全的戰略意義;
要求圖文并茂,包括企業外景、生產流水線、主要申報產品以及企業形象展示、領導關懷等相關圖片及介紹。
企業六個方面的證實材料
圍繞下面六個方面要求依次收集、撰寫,要求突出重點,提供相應證實材料原件或復印件、掃描件。
(一)知名度和滿意度
1、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
2、注冊商標復印件(須提供完整的注冊復印件,包括續展注冊或變更等情況的有關證明復印件。續展的商標,另需提供首次注冊復印件)。
3、獲馳名商標或著名商標證書復印件。
4、產品獲中國名牌產品、國家免檢產品或曾獲國家級、省級有關質量獎項證書復印件。
5、獲出口商品免檢企業稱號、國家重點培育和發展的出口品牌證書復印件。
6、產品獲市(省)名牌產品稱號復印件。
7、產品曾獲國家、市或行業其它有關產品質量、科技、新產品以及有影響的重大國際性、區域性展覽等榮譽稱號的復印件。
8、企業近三年(*年、*年全年完成數以及*年全年預計數)產品出口創匯地區、數量、產量、產值匯總表(數據由海關或外貿管理部門出具)。
9、企業開展顧客滿意度工程情況,包括開展的第三方或企業專題性顧客滿意度調查情況及相關數據和材料。
(二)產品質量水平
1、省級以上標準化專業機構提供的產品標準是否有效或對標準水平評價、評估的相關證明的復印件。
2、申報產品采用標準復印件(封面與首頁)。
3、產品獲采標證書復印件。
4、產品鑒定時專家對產品質量水平的評價意見(復印件)。
5、產品實物質量水平達到國際、國內或本行業先進水平的有關權威檢測機構(市級、部級、國家級檢測機構)的檢測報告副本或復印件(封面與結論頁)。
6、獲產品合格認證證書(自愿性認證)復印件。
7、產品通過“CE”、“UL”等認證證書復印件。
8.其他基本證書(包括:3C認證證書、食品安全市場準入證書(QS)、生產許可證證書、計量器具許可證證書、出口質量許可證證書、出口食品衛生注冊登記管理證書等)。
(三)創新能力
1、企業近三年(*年、*年全年完成數以及*年全年預計數)新產品產值率匯總表。
2、企業近三年(*年、*年全年完成數以及*年全年預計數)新產品開展費用與銷售總額比例匯總表。
3、科技成果鑒定報告復印件(封面與結論頁)。
4、新產品產品證書、新產品鑒定報告(封面與結論頁)復印件。
5、企業獲市高新技術生產企業認定證書復印件。
6、企業獲國家級、市級技術中心證書復印件。
7、產品鑒定時專家對產品采用高新技術評價的有關意見證明。
8、專利證書復印件。
(四)質量管理體系
1、企業質量管理體系建設及運行情況。
2、獲質量管理體系認證證書復印件。
3、獲其它管理體系認證(包括:環境管理體系認證、職業安全和衛生管理體系認證、HACCP認證、市級以上計量體系確認等)證書復印件。
4、(未獲質量管理體系認證企業提供)有關質量認證和“貫標”方面工作開展情況說明資料。
(五)規模經濟與發展后勁
1、企業名牌戰略規劃及有關的計劃情況。
2、企業貫徹GB/T19580-*《卓越績效評價準則》國家標準的工作計劃。
3、企業“十五”技術進步投資及實施情況。
4、同行業企業產量、產值、出口創匯前十名排名表(含本企業)(數據由有關政府部門或行業協會出具)。
5、企業在新三年內列入國家、市有關重大項目或工程計劃以及投入與發展情況。
6、企業其它有關發展規劃等相應資料。
7、企業近三年綜合經營效益指標完成情況(*年、*年全年完成數以及*年全年預計數)(納稅額由有關稅務部門出具)。
其中:
A、工業成本費用利潤率(%)
利潤總額
即按:=--------------X100%公式計算;
成本費用總額
B、總資產貢獻率(%)
利潤總額+稅金總額+利息支出
即按:=--------------------------×100%公式計算
平均資產總額
(六)企業形象
1、獲全國“五一”勞動獎章稱號復印件。
2、企業獲得有關質量金獎、質量管理等方面稱號和榮譽證書的復印件。
3、企業獲各級文明單位(市級、局級、區級)稱號復印件。
4、獲市級以上或行業其它有關企業整體獎章稱號復印件。
5、企業近三年(*年、*年全年完成數以及*年全年預計數)用于廣告宣傳方面費用匯總表。
二、申報材料的裝訂要求
1、所有申報材料(包括《申請表》以及證實材料)一律按標準A4紙(210mmx297mm)規格裝訂(沿長邊裝訂),且雙面打印。
申報材料不采用硬皮材質裝訂。
2、申報材料的封面,必須寫上“*年上海名牌申報材料”字樣,并在其下標注申報類別:即產品類還是服務類,原推薦名牌企業還需注明是擴項還是擴牌。同時,還必須寫上申報企業、商標、產品或服務名稱。
具體的封面設計版式等由申報企業自行決定。
3、裝訂順序原則上按本附件規定的內容與要求進行編排(見下“三、申報材料的裝訂順序建議”)。
4、頁碼用阿拉伯數字連續編頁,并位于頁腳的外側。
5、提供的有關證實材料復印件或圖形掃描件,請在保證內容清楚的前提下緊湊排版(例如條件許可,兩份證書可放在一頁上)。
6、一式二份,《申請表》封面的“申報企業名稱”欄必須蓋紅印章。
三、申報材料的裝訂順序建議
A、申報材料封面
B、申報材料目錄
C、企業外景、生產流水線、主要申報產品以及企業形象展示、領導關懷等相關圖片及介紹
D、企業概況及申報上海名牌產品綜述
E、《二六年上海名牌推薦申請表》
(《申請表》封面、告知書、填表說明和要求、表1~表6、表9)
F、六個方面的證實材料
請按本附件的“一、證實材料內容”要求,提供原件或復印件、掃描件,并以六個方面內容順序裝訂。
除上述證實材料外,企業可以少量補充與申報產品有關的材料。
為鼓勵學生奮發學習,促進學生德、智、體、美等各方面全面發展,根據《xxx學生獎學金評比發放辦法(修訂)》,學校于2021年3月進行2020-2021學年度第一學期在校生獎學金評定工作,現將有關安排通知如下:
一、評選范圍
學籍在我校的全體中專階段在讀學生(不含外阜生源)
二、評選原則
⑴各類獎項評定需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
⑵每個集體和個人只能獲得一種獎項,不能重復獲獎;
⑶凡是本學期有不及格課程或違紀受到學校警告及以上處分的學生原則上不能參與個人獎項的評選。
三、獎項設置及名額
獎項設置分為先進集體獎和優秀學生獎
⑴先進集體獎:
①先進班集體名額7個(2020級3個、2018級2個、2019級2個);
②先進文明宿舍名額12個;
⑵優秀學生獎:
①優秀個人名額不超過各班人數5%(30人以下班級為1名,30及以上班級2名);
②優秀學生干部名額不超過各班人數的5%(30人以下班級為1名,30及以上班級2名);
③學生會優秀干部名額不超過學生會人數的5%;
④學習進步獎各班結合實際評選,名額不限。
四、評選標準
按照《xxx先進集體和優秀學生評選制度》執行
五、工作要求
⑴集體和個人申報獎項需按要求填寫《xxx2020-2021學年度第一學期先進集體(優秀學生)申報表》;
⑵申報材料需簽署班級意見、班主任核實意見、各年級同意推薦后,由年級收齊后統一上交學生工作部進行初評,申報截止時間為2021年4月12日;
⑶各班級應嚴格按照學校評優評先工作規定,準備各類獎項申請材料在規定時間內申報,逾期不予受理;
⑷各年級主任、班主任及相關負責人要應高度重視此項工作,嚴格審核集體、個人所報材料真實性,對在評優過程中存在弄虛作假的集體和個人,學生工作部將取消該集體或者個人評優資格,并予以全校通報批評,對經事后舉報查實的違規行為,將追回其所頒發的獎金和榮譽證書,并進行相應的違紀處罰。
聯系人:
電話:
附件1:xxx2020-2021學年度第一學期先進集體申報表
附件2:xxx2020-2021學年度第一學期優秀學生申報表
(二)申報專業:建筑材料、建筑學、城鄉規劃、結構、暖通、電氣、給水排水、燃氣、巖土、風景園林、建筑智能化、材料檢測、樁基檢測、房屋安全鑒定、城市照明、道路與橋梁、工程監理、質量監督、工程造價、咨詢、招投標、建設工程管理、測量、隧道工程等。
二、申報條件
(一)政治素質、職業道德要求
遵守國家法律和法規,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符合規定的學歷、資歷要求,年度考核均為合格(稱職)以上。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在規定的年限上延遲申報。
1.年度考核基本合格(基本稱職)及以下或受警告處分者,延遲1年以上。
2.受記過以上處分者延遲2年以上。
3.重大工程質量、安全事故的主要負責人,延遲3年以上。
4.偽造學歷、資歷,偽造申報材料,剽竊他人成果等弄虛作假者,延遲4年以上。
(二)學歷、資歷要求
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獲得本專業或相關專業以下學歷(學位),經考核合格,可初定建設工程工程師(建筑師、城市規劃師)資格:
(1)博士研究生學歷(博士學位)。
(2)碩士研究生學歷(碩士學位),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3年以上或我取得非本專業??埔陨蠈W歷、取得助理工程師資格后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5年,參加市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組織的專業測試或答辯成績合格。
2.大學本科學歷(學士學位)或大學專科學歷(本專業),取得助理工程師資格后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4年以上。
3.在企業工作,取得本專業(相關專業)本科學歷、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5年,或取得本專業(相關專業))??茖W歷、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8年,或取得本專業(相關專業)中專學歷、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15年,非本人原因至今未取得助工資格的,可由本人申請、單位或人事機構核實后直接申報。
4.非本專業??埔陨蠈W歷、取得助理工程師資格后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5年,或非本專業中專學歷、取得助理工程師資格后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10年,參加市建筑工程主管部門組織的專業測試或答辯成績合格。
5.取得助理工程師資格后,業績顯著(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市(區)級科技進步(及相應獎項,下同)二等獎1項以上獲獎項目的主要完成人(以個人獎勵證書為準)。
(2)省優秀設計(及相應獎項,下同)三等獎1項以上,或市(廳)級優秀設計二等獎1項以上,獲獎項目的主要完成人(以個人獎勵證書為準)。
(3)省優質工程獎1項以上,或市優質工程獎2項以上獲獎項目的主要完成人(以個人獎勵證書為準)。
(4)取得1項以上發明專利或2項以上實用新型專利,并轉化為生產力,取得較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5)市(區)級以上的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優秀科技工作者.
(三)繼續教育要求
按照《省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條例》的相關規定,取得市人社部門2012-2015年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4門公需科目合格證;未參加公需科目學習人員,可登錄“市專業技術人員服務網”或“市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網“進行網上學習、考試。
(四)計算機應用能力要求
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計算機專業大學??埔陨蠈W歷。
2.取得省專業技術人員信息化素質培訓考核合格證,或取得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核)規定科目[必須完成三個科目(模塊)的考試,其中“中文Windows操作系統”和“計算機網絡應用基礎”為必考科目(模塊),其他科目(模塊)可任選的合格證(職稱計算機成績長期有效)。
3.參加全國計算機軟件專業技術資格(水平)考試,成績合格。
4.截止申報專業技術資格的上一年年底,男滿55周歲、女滿50周歲的專業技術人員須參加省統一組織的職稱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成績不作合格要求(提供人事考試部門出具的成績證明)。
三、評審條件
(一)專業技術工作經歷要求:
符合規定的學歷,資歷或取得相關專業的職業資格后,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從事城鄉規劃的工程技術人員,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作為主要完成人,承擔縣(局)級以上城鄉規劃類科研項目1項以上,并通過鑒定;作為參與完成人,參與縣(局)級以上城鄉規劃類科研項目2項以上,并通過鑒定。
(2)參與承擔完成市(區)級以上城鎮體系規劃(區域規劃)、城市總體規劃1項以上,或縣級以上城市詳細規劃、近期建設規劃、專項規劃等3項以上,或主持(組織)并完成鄉鎮、村莊的各類規劃5項以上。
(3)參與編制市(廳)級以上的標準、規范、規程,并已頒布實施(以相關部門確認、頒布實施的文件為準)。
2.從事工程(建筑、結構、巖土工程、裝飾裝潢、風景園林、城市道路與交通、給水排水、城市燃氣、供熱通風與空調、電氣、建筑智能化、材料檢測、建筑材料等)設計(設計審查)、科研的工程技術人員,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作為主要完成人,完成縣(局)級以上科研項目1項以上,并通過鑒定;作為參與完成人,參與完成縣(局)級以上科研項目2項以上,并通過鑒定.
(2)作為主要完成人,完成1項市(區)級重點工程或中型工程,或2項小型工程或丙級巖土工程的單體設計(總圖設計或同類項目的審核與設計交底工作);作為參與完成人,參與并完成2項市(區)級重點工程或中型工程,或3項小型工程或丙級巖土工程的單體設計(總圖設計或同類項目的審核與設計交底工作)。
(3)作為主要完成人,開發具有較高水平的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新材料1項以上,或推廣應用具有較高水平的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新材料2項以上;作為參與完成人,參與開發具有較高水平的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新材料2項以上,或推廣應用具有較高水平的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新材料4項以上。
(4)獨立解決了本專業范圍內1個以上比較復雜的技術問題;作為參與人,參與解決了本專業范圍內2個以上比較復雜的技術問題。
(5)參加編制市(廳)級以上的標準、規范、規程或標準圖集,并已頒布實施。
(6)作為完成人,獨立完成5個類別以上的專項檢測項目(除見證取樣類檢測外的)和備案類檢測項目檢測工作,或2項大型、5項中型、10項小型以上工程項目質量檢測方案(含樁基檢測、主體結構檢測等)的制定并全過程實施。
3.從事工程(結構、巖土工程、風景園林、城市道路與交通、給水排水、城市燃氣、供熱通風與空調、電氣、建筑智能化等)施工、維護維修或技術改造的工程技術人員,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作為主要完成人,完成縣(局)級以上科研項目1項以上,并通過鑒定;
作為參與完成人,參與縣(局)級以上科研項目2項以上,并通過鑒定。
(2)作為主要完成人,完成1項以上市(區)級重點工程或中型工程,或2項以上小型工程或丙級巖土工程,或2項以上技術改造項目的施工;作為參與完成人,參與并完成2項以上市(區)級重點工程或中型工程,或3項以上小型工程或丙級巖土工程,或3項以上技術改造項目的施工。
(3)作為主要完成人,開發具有較高水平的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新材料1項以上,或推廣應用具有較高水平的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新材料2項以上;作為參與完成人,開發具有較高水平的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新材料2項以上,或推廣應用具有較高水平的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新材料3項以上。
(4)參與編制市(廳)級以上的技術標準、規范、規程或標準圖集,并已頒布實施。
(5)參與完成已頒布實施的省級以上施工工法,取得效益(以相關部門確認、頒布實施的文件為準)。
4.建設投資管理、施工、中介咨詢(含質量監督、工程監理、安全鑒定、工程造價、咨詢、招投標等)及建設管理單位中,從事建設工程科技管理的工程技術人員,有職業(崗位或職業水平認證)資格要求的,必須具有該職業(崗位或職業水平認證)資格,并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作為主要完成人,完成縣(局)級以上工程科研項目,承擔其中1項二級課題(專題或專項)實施方案和技術報告編寫,并通過鑒定;作為參與完成人,參與完成縣(局)級以上工程科研項目,參與其中2項二級課題(專題或專項)實施方案和技術報告編寫,并通過鑒定。
(2)作為主要完成人,完成1項以上市(區)級重點工程或中型工程,或2項以上小型工程、丙級巖土工程、技術改造項目的全過程的科技管理;作為參與完成人,參與完成2項以上市(區)級重點工程或中型工程,或3項以上小型工程、丙級巖土工程、技術改造項目全過程的科技管理。
(3)從事房屋安全鑒定的工程技術人員,承擔并完成1項以上的危險房屋鑒定,或民用建筑可靠性鑒定,或工業建筑可靠性鑒定,或抗震鑒定,或火災鑒定項目;參與完成2項以上的危險房屋鑒定,或民用建筑可靠性鑒定,或工業建筑可靠性鑒定,或抗震鑒定,或火災鑒定項目。
(4)從事建設工程抗震管理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參與并完成1項以上中型工程、2項以上小型工程的設計或建設管理工作,或獨立完成1個中心地震避難場所或2個固定地震避難場所的設計或建設管理工作。
(5)解決了建設工程管理中疑難問題,提出了2條以上創新管理的政策、措施或建議。
(6)參加編制市(廳)級以上的技術標準、規范、規程或標準圖集、并已頒布實施。
7.參與完成已頒布實施的省級以上施工工法,取得效益(以有關部門、頒布實施的文件為準)。
(二)業績、成果要求
符合規定學習、資歷,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縣(局)級科技進步三等獎以上獲獎項目的主要完成人(以個人獎勵證書為準)。
2.市(區)級以上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和優秀科技工作者。
3.在專業技術管理崗位取得顯著成績,2次以上受到市(區)級以上行業主管部門表彰者。
4.市(廳)級以上優秀設計和勘探方案獲獎項目的主要完成人。
5.市(廳)級以上優質工程1項以上的主要完成人,或市(廳)級以上優質工程2項以上的參與完成人。
6.作為主要完成人,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新材料1項以上,成果達到行業先進水平,或成功地推廣應用具有較高水平的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新材料2項以上,并取得較大的社會、經濟效益;作為參與完成人,參與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新材料2項以上,成果達到行業先進水平,或參與推廣應用具有較高水平的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新材料3項以上,并取得較大的社會、經濟效益。
7.解決建設工程管理中復雜的疑難問題2項以上,或在處理工程質量、安全事故或工程隱患中措施得當、效果顯著,或提出了2條以上創新管理的政策、措施,取得的效果得到市(區)級以上政府主管部門認可或推廣。
8.作為主要完成人,取得1項以上建設工程領域的發明專利或2項以上實用新型專利;作為參與完成人,取得2項以上建設工程領域的發明專利或3項以上實用新型專利,且已實施并轉化為生產力,取得較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在本條(一)(二)(三)(四)(五)款涉及的獲獎項目中起重要作用的科技管理人員,須有獲獎單位和本單位的證明。
(三)論文、著作要求
符合規定的學歷、資歷,發表、出版、撰寫本專業有一定水平的論文(第一作者)、著作(主要編著者)、專業文章等,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出版本專業著作1部(本人撰寫2萬字以上)以上。
2.在市級以上期刊發表或在市級以上學術會議交流有學術價值的論文2篇以上。
3.為解決較復雜的技術問題而撰寫的有一定水平的專項研究報告、技術分析、技術總結、立項研究(論證)報告2篇以上。
四、報送材料內容和要求
(一)材料內容
1.《專業技術資格評審申報表》一式2份。
2.“市申報建設專業中級資格人員情況簡介表”(用A3紙打?。┮皇?份。
3.“市申報建設專業中級資格人員情況一覽表”(用A3紙打印,一人填寫1份)。
4.《個人申報專業技術資格誠信承諾書》
5.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和聘書的原件及復印件。仍從事專業技術工作退休人員的單位聘用合同。
6.省專業技術人員信息化素質培訓考核合格證,或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合格證,或計算機專業大專學歷(含以上)證書。
7.2014年、2015年度《專業技術人員年度考核表》
8.《繼續教育證書》原件、參加繼續教育的有效證明材料。取得注冊執業資格的人員,需提交執業資格證書及注冊登記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9.反映主要工作經歷、業績的專業技術工作總結和證明材料
10.專業技術論文或專(編、譯)著原件及復印件。
(二)材料要求
1.“專業技術資格評審申報表”封面上的“申報評審專業(學科)”欄填寫的內容應與一覽表、簡介表的“專業類別”一致,報送材料內容要與申報評審的專業(學科)一致。表格用A3紙正反面打印,用騎馬釘式從中間裝訂。
2.學歷、資歷、工作經歷和業績成果等均截止到2015年12月31日。
3.技術工作總結要全面、客觀地反映本人任現職以來的技術工作情況、技術學術水平。要求分為五部分:個人簡歷;參加繼續教育情況及目前的學識水平;主要工作業績及獲獎情況;論文、論著、譯著等情況。
4.業績證明材料包括反映專業能力和業績的項目建議書、設計圖的圖簽(含項目名稱、規模、日期以及申報者在該項目中的作用、地位等)、施工合同、技術交底資料、施工組織設計方案、反映確保工程質量和施工安全技術措施的相關材料、項目(課題)鑒定報告、竣工驗收資料、預決算書及審計報告、監理實施細則、分項或隱蔽工程驗收證明、招投標文件、房屋鑒定資料、獎勵證書、專利證書、成果鑒定報告等。
5.論文、論著。在季刊雜志發表的論文、論著須附封面、目錄、前言、有關編審人員的說明、出版刊號,以及申報人參與編寫章節的全文、申報人撰寫的文章全文等復印件,復印件應由單位蓋章。
6.報送的紙質材料除本文第三條1、2、3項外,均須按檔案目錄順序裝訂成一冊(膠裝),裝訂成冊的材料必須有反映材料內容及頁碼序號的目錄。各單位人事部門負責對報送材料要認真把關,審核人必須在提供的復印件上簽字并加蓋審核人所在單位公章。
7.申報材料須經公示程序。申報人所在單位或人事機構要將申報者的學歷、資歷、業績成果及考核結果在一定范圍進行公示(時間7個工作日),以便接受社會監督。
8.申報材料全部打印,申報手續要完備齊全,材料裝訂要規范。凡不符合要求的申報材料將不予受理。
五、報送程序、時間
各單位將申報人員的材料匯總后報市建管局綜合科報送材料截止時間:2016年5月20日。
報送材料地址:市建筑工程管理局405室。
聯系人:
(一)市范圍內依法設立的法人單位(企業、科研單位、大專院校、行業協會等)可申請財政扶持資金補助(獎勵)。
(二)申請財政扶持資金補助(獎勵)的項目完成時間應為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間,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主導或參與國際標準、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的制(修)訂,且標準于2010年;
2.牽頭制定實質性采用國際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內容的聯盟標準;
3.承擔全國專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或分技術委員會秘書處或工作組組長單位;
4.承擔省專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秘書處單位;
5.參與WTO/TBT通報評議,主導意見和建議被通報方采納;
6.獲得國家、省、市“標準創新貢獻獎”;
7.創建標準化良好行為通過確認達到AAAA、AAA、AA級;
8.通過SA8000、GAP認證。
二、申報材料
申請單位應按申報項目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請表(通過SA8000、GAP認證的申請表見附件1,其他項目的申請表見附件2。申請表中“項目名稱”填寫格式見附件3);
(二)營業執照、法人登記證或主管部門批準成立的文件(復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
(四)組織機構代碼證書(復印件);
(五)申請國際標準制(修)訂財政扶持資金補助的單位,應提交由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出具的參與制(修)訂相關國際標準的有效證明材料和向標準制定機構提交的被采納的提案材料等。申請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制(修)訂財政扶持資金補助的單位,應提交已正式的標準文本,主導制(修)訂標準的單位還應提交相應的標準立項計劃;
(六)申請牽頭制定聯盟標準財政扶持資金補助的單位,應提交經備案的聯盟標準文本、聯盟標準采標證明材料以及聯盟標準實施情況報告;
(七)申請全國專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分技術委員會秘書處或工作組財政扶持資金補助的單位,應提交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批準成立該組織的文件。申請省專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秘書處財政扶持資金補助的單位,應提交省質監局批準成立該組織的文件;
(八)申請WTO/TBT通報評議財政扶持資金補助的單位,應提交參與WTO/TBT通報評議且主導意見和建議被通報方采納的相關證明材料;
(九)申請“標準創新貢獻獎”財政扶持資金補助的單位,應提交相應獎項的公布文件;
(十)申請創建標準化良好行為財政扶持資金補助的單位,應提交獲得的確認證書(提供原件);
(十一)申請SA8000、GAP認證財政扶持資金補助的單位,應提交獲得的認證證書(提供原件);
(十二)其他相關材料。
一、資助對象
本項目資助 40周歲以下青年藝術人才的創作活動。鼓勵藝術探索和創新,激發創作活力,推出創作新人,培育后備人才。創作的作品應是:反映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的藝術作品;表現人民的偉大實踐、時代的進步要求,彰顯信仰之美、崇高之美,有筋骨、有道德、有溫度,為人民喜聞樂見的藝術作品;追求真、善、美,具有較高審美價值、藝術品位和藝術個性,內涵豐厚、形象鮮活、筆觸生動、旋律優美,思想性、藝術性、觀賞性相統一的藝術作品。
二、資助范圍
(一)戲劇編劇創作人才;(二)曲藝文本創作人才;(三)音樂作曲創作人才;(四)舞蹈、舞劇編導人才;(五)美術、書法、攝影創作人才;(六)工藝美術創作人才。
申報項目應是在獲得藝術基金立項資
助后實施,且能夠在 2016年12月31日前
按要求完成結項驗收的項目。
三、資助額度
藝術基金通過定額資助的方式對立項
資助項目予以資助。(一)戲劇編劇創作人才項目為 20萬元;(二)曲藝文本創作人才項目為 10萬元;(三)音樂作曲創作人才項目為 10萬元;(四)舞蹈、舞劇編導人才項目為 10
萬元;(五)美術創作人才項目中的中國畫創
作人才項目為 10萬元,油畫、雕塑創作人才項目為 20萬元,版畫創作人才項目為 15萬元,水彩(粉)畫創作人才項目為 10萬元,書法 (含篆刻 )創作人才項目為 10萬元,攝影創作人才項目為 15萬元;
(六)工藝美術創作人才項目為 15萬元。
四、資助方式
(一)藝術基金對立項資助項目,將先期撥付資助資金總額的 50%;項目完成并驗收合格后,撥付剩余 50%的資助資金。資助資金主要用于創作采風、資料收集、材料購置和作品錄音錄像、包裝運輸、展覽演出、結集出版等與創作有關的支出。
(二)藝術基金將從驗收合格的項目中,組織專家評審出重點資助項目,擇優支持。對美術、書法、攝影和工藝美術作品將擇優收藏;對戲劇劇本、曲藝文本和音樂作曲以及舞蹈、舞劇編導作品將擇優推薦給藝術單位或機構組織排演,并支持其繼續申報藝術基金的其他資助項目。
五、申報條件
(一)本項目的申報主體為個人。申報項目的個人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內地(大陸)戶籍;
2.年齡不超過
40周歲(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
由本人工作單位出具推薦意見,或者由所在領域不少于 3位具有副高級及以上職稱的專家或知名人士出具推薦意見。
(二)已獲得“國家藝術基金 2014年度美術、書法、攝影創作人才資助項目”立項資助的申報主體,在資助項目結項驗收前,不得再次申報本項目。
六、申報時間
本項目從 2015年3月1日起開始申報,至5月1日截止申報。國家藝術基金管理中心在申報期內受理項目申報,并提供相關咨詢服務,逾期不予受理。
七、申報程序
(一)申報主體在規定的申報受理期內,登錄國家藝術基金網站( http:// ),通過“國家藝術基金網上申報管理系統”,按要求填寫《國家藝術基金(一般項目) 2015年度青年藝術創作人才資助項目申報表》,上傳申報材料,并將申報表和申報材料郵寄到管理中心。
(二)管理中心將組織有關部門和專家對申報項目進行核查。符合相關規定的予以受理;不符合相關規定以及提供申報材料不全的,不予受理并將通知申報主體。
(三)對申報主體寄送的申報材料,管理中心按規定管理和使用,且不退還,請自行備份底稿。
八、申報材料
(一)《國家藝術基金(一般項目) 2015年度青年藝術創作人才資助項目申報表》;
(二)申報主體本人的身份證或軍官
證復印件;
(三)申報主體曾在本領域獲得專業
獎項或參加過展覽、演出活動的,須提供
獲獎、參展、參演證書清單及復印件;
(四)申報戲劇編劇和曲藝文本創作
人才項目,須提供申報主體本人主要作品
2―3部和申報項目的創作構思、故事梗概;
(五)申報音樂作曲創作人才項目,須
提供申報主體本人主要作品 2―3部的樂
譜、音頻、視頻文件和申報項目的藝術構
思、完整或部分音樂小樣的樂譜及音頻、
視頻文件;
(六)申報舞蹈、舞劇編導人才項目,
須提供申報主體本人主要作品 2―3部的
音頻、視頻文件和申報項目的創作構思;
(七)申報美術、書法、攝影和工藝
美術創作人才項目,須提供申報主體本人
主要作品的照片 5―10幅和申報項目的構
思草圖、初稿復印件或作品小樣的照片;
(八)申報材料在網絡提交后,須下載、
打印并郵寄 1份到管理中心。申報材料為
文字材料的,要求統一用 A3紙雙面印制,
中縫裝訂,在指定位置親筆簽名。申報材
料中的照片,尺幅應為 8―10寸,夾在文
字材料內,不要裝訂在一起。申報材料為
圖片和音頻、視頻文件的,須將電子文件
存放在 U盤中一并郵寄;
(九)申報材料應于 2015年 5月1日前郵寄給國家藝術基金管理中心評審部(以郵戳或交寄單為準)。郵寄地址:北京
市東城區青龍胡同 1號歌華大廈 A座16層,
郵編: 100007,聯系電話: 400-025-9525。
九、簽約實施
(一)確定申報項目為立項資助項目后,管理中心將與申報主體簽訂《國家藝術基金資助項目協議書》。《國家藝術基金(一般項目) 2015年度青年藝術創作人才資助項目申報表》作為協議書附件,具有同等約束力。
(二)申報項目立項后,申報主體應同意按照藝術基金安排,參加藝術基金組織的出版、展覽、演出等公益性活動。
十、監督驗收
(一) 2015年度青年藝術創作人才資助項目應于 2016年12月底前完成結項驗收。如確需延期完成,必須于 2016年10月底前以書面形式向管理中心申請,獲得批準后方可延期。
(二)管理中心將按照《國家藝術基金資助項目監督管理若干規定》,對資助項目實施情況進行監督,并組織專家對資助項目進行結項驗收。
(三)申報主體要保證申報項目在申報及后續實施過程中均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識產權及其他合法權益。如有侵犯,申報主體應依法承擔全部責任。
(四)申報主體有以下情形的,管理中心有權對該項目重新審核,并依據其嚴重程度分別或同時采取暫緩撥款、終止撥款、追回部分或全部資助款項、撤銷對該項目的資助以及三年內暫停申報主體申報資格等相應措施,并依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1.
申報主體在項目實施過程中,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識產權及其他合法權益;
2.
項目實施內容、經費支出、結項成果等與《國家藝術基金資助項目協議書》的約定存在重大差異;
3.
申報主體存在其他弄虛作假、挪用資助資金、違反《國家藝術基金資助項目協議書》等情形;
4.申報主體有其他嚴重違法違紀行為。
十一、其他
(一)資助項目在結項驗收前,未經管理中心書面同意,實施主體不得自行安排資助項目作品的出版、展覽、演出或出售資助項目的作品。結項驗收合格后,方可開展上述活動并且應在相關材料顯著位置注明該項目為“國家藝術基金資助項目”。
(二)資助項目結項驗收時,申報主體應按要求提交完整的成果材料。
(三)經藝術基金評審確定的征集收藏作品,申報主體應同意由藝術基金按公益性原則收藏,并按公益性原則支付費用,頒發收藏證書。未經藝術基金征集收藏的作品,申報主體可在資助項目結項驗收后自行處置。
1.1科技項目立項階段管理
在科技項目立項階段,必須做好科技項目的篩選和頂層設計,堅持科技項目服從并服務于國家、單位學科發展戰略;確??萍汲晒膶嵱眯?。在公平、公正、公開的環境下,發揮科研人員的作用,積極參與立項活動,并做好科技項目儲備??萍柬椖苛㈨椛暾埞ぷ髁麟S著社會、市場的需求,科研院所研究的內容和類型越來越復雜。主要分為科技研究,應用研究兩個部分;側重點也有所不同,主要分為技術攻關、技術現場試驗、高技術科業化以及科技平臺建設等,有區分、有交叉。項目申請材料完成后,按照工作流程,單位組織申報材料的初審活動,技術專家必須認真、公正,確保申報材料符合本單位的研究方向和定位、符合項目上級主管部門的成果要求和科研技術的先進性。審查的重點包括:項目的目的、意義、重要性、必要性、創新性,對學科的發展、國內外技術現狀和發展趨勢的探討,研究的方向、內容、技術路線和經費預算、預期成果等。進行全面審查后并提出修改建議??萍脊芾砣藛T對編寫的申請材料按照申請指南等進行形式審查。做到詳細了解項目主管單位對項目的立項政策導向及相關信息,仔細閱讀、理解申報通知,如《項目申報指南》和《項目申請書填寫說明》等技術文件,同時查閱國內外相關領域的最新動態,結合科研院所自身需求,盡量做到有的放矢,提高科技項目立項的成功率。
1.2堅持項目實施階段的質量管理
當申報的科技項目獲得批準立項后,各項目組按照任務書、設計的要求,開展項目實施活動。為確保項目研究工作的質量,實現項目的預期目標,必須實行三級質量檢查,即:自查、互查、單位組織抽查。建立項目工作進展情況的定期報告、質量檢查、年度的技術總結評估制度,年度部門成果交流、原始資料檢查制度??萍脊芾聿课煌ㄟ^這些管理制度,及時協調解決項目進行過程中出現的問題,矛盾,為項目正常運作創造良好環境,為按時完成項目結題起到保證作用。科技項目野外、原始資料質量抽查工作流程如圖3所示。
1.3加強科技項目結題階段的管理
根據項目進展實施時間的安排,科研項目進入結題階段。項目結題質量,能反映科研項目水平、項目管理的能力和本單位科研水平。能為以后項目的延續研究和申報奠定基礎。因此,研究管理部門和單位要高度重視項目的成果審查工作。根據工作流程,科研管理部門要組織項目成果初審,邀請相關的專業技術專家對照項目任務書或設計書對項目的完成情況和原始資料進行認真檢查。包括:技術路線、任務目標、實驗數據等,并提出整改意見和建議。對需要更為深層次研究的項目,提出繼續申報下次課題建議。推動科研項目的延伸和管理水平??萍柬椖拷Y題工作流程如圖4所示。科研管理人員在這個過程中,了解項目基本情況和項目評審的基本過程,積極配合上級主管部門對項目進行評審工作。
2.其它工作管理流程
2.1科研協作合同管理流程
在科技項目整個過程中,外協是一個重要過程。外協包括:科研、實驗測試、工程、施工、購買軟件、設備加工等。必須有一個完善的合理的合同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合同管理流程分為合同書的簽訂和外撥經費用的過程??萍脊芾聿块T不僅要了解國家的法律法規,還要了解科技研究的工作過程,有為單位、科研人員負責的工作態度,按要求組織好合同的簽訂活動。合同管理流程如圖5所示。
2.2科技獎項申報工作流程
科技獎項的申報是科技項目成果的重要體現。一方面可以充分調動科研人員積極性和創新能力,推動科技項目出成果、出人才、出效益。另一方面加快科技成果轉化,整合和集成重要科技成果,擴大科技成果的應用前景。每年國家、省、部、局、院和專業協會開展各類的科技獎申報工作,科研院所應遵循“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確保申報質量。研獎項申報的科技獎項申報工作流程如圖6所示。
由國務院部委認定或批準為國家級研發機構。
(二)扶持標準
1、凡對被認定為國家實驗室、國家工程實驗室、國家重點實驗室、國家工程研究中心、國家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國家級企業技術中心、國家質檢中心等研發機構,區財政專項資金一次性資助300萬元。
2、獨立法人或企業內設的國家級研發機構得到上級資金資助,上級資助資金在200萬元以上的,由區、鎮(含街道及相關園區)兩級財政按財力分配比例追加匹配資金200萬元;上級資助資金在200萬以下的,由區、鎮(含街道及相關園區)兩級財政按財力分配比例予以1:1追加匹配資金;同一機構同時獲得國家財政資助和市級財政資助的,按就高不就低原則匹配。
3、對特別重大項目資助需要超過以上標準的,需一事一議。
(三)申報材料
1、國務院部委批準認定的相關證明復印件;
2、上級撥款憑證;
3、企業營業執照、上年度納稅證明復印件。
二、鼓勵發展外資研發機構
(一)申請條件
1、注冊資金在5000萬美元以上或世界500強等外資企業直接設立的研發機構;
2、在經營期內,企業注冊資本未減少;
3、由市主管部門認定或批準。
(二)扶持標準
1、對注冊資金1000萬美元以上或一次性增加注冊資金1000萬美元以上的外資研發機構,由區、鎮(含街道及相關園區)兩級財政按財力分配比例資助300—500萬元人民幣。
2、對注冊資金不足1000萬美元或一次性增加注冊資金不足1000萬美元的外資研發機構,由區、鎮(含街道及相關園區)兩級財政按財力分配比例資助100萬元人民幣。
3、對特別重大項目資助需要超過以上標準的,需一事一議。
(三)申報材料
1、市主管部門批準認定的相關證明復印件;
2、企業營業執照、上年度納稅證明復印件。
三、鼓勵培育省(市)級研發機構
(一)申請條件
由市主管部門批準認定為市級企業技術中心或市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
(二)扶持標準
1、由區、鎮(含街道及相關園區)兩級財政按財力分配比例一次性給予市扶持資金30%的匹配扶持,最高資助不超過300萬元。
2、對新落戶本區的國內?。ㄊ校┘壯邪l機構,參照本市技術中心補貼標準由區、鎮(含街道及相關園區)兩級財政按財力分配比例給予相應扶持。
(三)申報材料
1、市主管部門批準認定的相關證明復印件;
2、上級撥款憑證;
3、企業營業執照、上年度納稅證明復印件。
四、積極扶持區級研發機構
(一)申請條件
企業通過區科委、區經委等部門按相關認定標準每年12月份組織的專家評審,被認定為區級企業技術研究中心。
(二)扶持標準
由區、鎮(含街道及相關園區)兩級財政按財力分配比例一次性給予30萬元資助。
(三)申報材料
1、區科委、區經委批準認定的相關證明復印件;
2、企業營業執照、上年度納稅證明復印件。
五、鼓勵承擔市級以上重大科技項目
(一)申請條件
申報的課題(項目)獲得國家重大科技計劃(含863計劃、973計劃、科技攻關計劃、重點新產品計劃、星火計劃、火炬計劃、創新基金等)項目以及市重大產業科技攻關計劃(含市科教興市重大產業科技攻關、重大科技攻關、重點科技攻關、科技小巨人工程計劃、重點新產品計劃、火炬計劃、創新資金、農業成果轉化等)項目立項或資助的。
(二)扶持標準
1、申報的課題(項目)得到上級部門立項資助并要求匹配的,根據上級財政實際到帳金額由區、鎮(含街道及相關園區)兩級財政按財力分配比例給予同步匹配。
2、申報的課題(項目)得到國家主管部門立項的,按上級資助總額的5—10%由區、鎮(含街道及相關園區)兩級財政按財力分配比例予以匹配,每項匹配資金總額最高不超過100萬元。資助金額超過100萬元的,需一事一議。
3、申報的課題(項目)得到市主管部門立項的,按上級資助總額的5—10%由區、鎮(含街道及相關園區)兩級財政按財力分配比例予以匹配,每項匹配資金總額最高不超過50萬元。資助金額超過50萬元的,需一事一議。
(三)申報材料
1、企業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復印件;
2、項目合同書(或證書)、上級撥款憑證復印件。
六、鼓勵加強技術研發
(一)申請條件
1、項目單位有承擔項目的資金、技術力量及設施設備;
2、項目單位應有專利、版權等自主知識產權,或在項目完成后可以形成自主知識產權。
(二)扶持標準
1、重大項目:符合區主導產業(含航天航空、現代裝備、電子信息、生物醫藥、新能源、新材料等專業領域)的自主創新項目。項目經專家評審綜合評分在80分以上,區財政專項資金給予50-80萬元的資助;對項目產值達到2000萬元以上、且專家評審綜合評分在90分以上,區財政專項資金給予80—100萬元資助;超過以上標準的特別重大項目,需報區政府一事一議。
2、技術創新項目:推動我區以企業為主體、對提高區域高新技術產業的競爭能力、促進我區產業領域技術創新有重大推動作用的研發項目或產學研合作項目。對專家評審綜合評分在70分以上的項目,區財政專項資金資助15-20萬元;對專家綜合評分在60分以上的項目,區財政專項資金資助8-12萬元。
3、科學研究項目:為推動經濟發展,促進社會事業進步開展的研究課題,主要包括農業科技攻關、農業技術研究、公共衛生、信息技術、環境保護、水環境治理等研究課題。項目經專家評審通過后,區財政專項資金給予6-10萬元的資助。
4、決策咨詢項目(軟課題):根據區經濟、科技和社會發展情況,結合高新技術產業發展和國際大都市新城建設的重點、難點和緊迫問題,開展調研與咨詢研究的重大課題。項目經專家評審通過后,區財政專項資金給予6-10萬元的資助。
(三)申報材料
1、企業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上一年度財務報表復印件(資產負債表、損益表);
2、項目計劃任務書、有關項目查新報告、自主知識產權的證明材料(如專利證書、版權證書、著作權證書)等;已經完成的科研、技術攻關項目的有關成果證明材料復印件。
(四)其他事項
項目資助資金分兩次撥付,在下達項目時先撥付80%,項目到期時,企業提交驗收申請,區科委組織專家驗收合格后,撥付其余資金;如項目成果被認定為市高新技術成果轉化項目,可免于驗收。上年度應完成而未完成項目或未通過驗收的單位,下一年度申報不予受理。
七、鼓勵共享儀器設施設備
(一)申請條件
1、所使用的儀器設備屬于區域內高校、科研院所以及市研發公共服務平臺成員單位;
2、所使用的儀器設備是企業開展該項技術創新的必要設施,購置原值在20萬元人民幣以上而企業確實未購置。
(二)扶持標準
區財政專項資金資助項目研發和測試等發生費用總額的50%,每個項目最多可資助10萬元,同一企業一年最高不超過20萬元。
(三)申報材料
1、區內企業與區域內高校、科研院所、市研發公共服務平臺成員單位簽訂的使用儀器設備的協議書或合同、儀器設備原值證明,以及發生相關費用的憑證復印件;如使用市研發公共服務平臺成員單位的儀器設備,還需提供成員單位加盟市研發公共服務平臺的相關證明和該儀器設備在市研發公共服務平臺的編號復印件;
2、企業營業執照、上年度納稅證明復印件。
八、資助企業設立博士后工作站
(一)申請條件
已經國家有關部門批準在該企業設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二)扶持標準
對設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企業,區財政專項資金根據工作站建設進度,在建立初期和建設中期分別給予20萬元、30萬元的扶持。
(三)申報材料
1、企業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建立初期
(1)企業工商執照及稅務登記證書復印件;
(2)國家有關部門批準建立企業博士后工作站的批文復印件。
2、企業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建設中期
(1)企業博士后工作人員進站證明及有關協議復印件;
(2)工作站科研成果及自主知識產權相關證明復印件。
九、資助進站博士后科研
(一)申請條件
1、博士后進入本區企業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或經區博士后創新實踐基地辦理相關登記手續進入實踐基地,工作一年以上。
2、博士后主持的科研項目被市級以上有關部門立項。
(二)扶持標準
區財政專項資金給予每人10萬元的一次性科研資助。
(三)申報材料
1、企業博士后科研工作人員進站證明及有關協議復印件;
2、科研項目被市級以上部門立項的相關證明(在博士后創新實踐基地辦理登記手續的博士后出具區博士后創新實踐基地項目立項書)復印件;
3、博士后科研人員學歷、學位證明等復印件。
十、鼓勵培育科技小巨人企業
(一)申請條件
1、經市有關部門認定為市科技小巨人企業和市科技小巨人培育企業;
2、經區有關部門認定為區科技小巨人企業(即市科技小巨人培育企業)和區科技小巨人培育企業。
(二)扶持標準
1、對市科技小巨人企業和市科技小巨人培育企業,按市相關要求由區、鎮(含街道及相關園區)兩級財政按財力分配比例予以1:1匹配。
2、對區科技小巨人培育企業,由區、鎮(含街道及相關園區)兩級財政按財力分配比例資助,總額不超過30萬元。
(三)申報材料
1、市、區兩級科技小巨人企業評定相關證明和上級撥款憑證復印件;
2、企業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上年度納稅證明復印件。
十一、資助專利申請的費
(一)申請條件
1、申報資助的專利已被國家知識產權局受理,且沒有署名權和專利權的權屬糾紛;
2、申請主體為專利的第一申請人(包括職務發明和非職務發明)。
(二)扶持標準
區財政專項資金對每項發明專利資助2500元,實用新型專利資助800元,外觀設計專利資助400元。
(三)申報材料
1、國家知識產權局出具的專利申請受理通知書復印件;
2、市專利機構開具的費發票復印件;
3、企業營業執照、上年度納稅證明,或個人本區戶籍證明復印件。
十二、資助申請國外發明專利
(一)申請條件
1、申報資助的專利已被其他國家知識產權局受理或授權,且沒有署名權和專利權的權屬糾紛;
2、申請主體為專利的第一申請人。
(二)扶持標準
1、每獲得一個國家專利申請的,受理后資助15000元,獲得授權后區財政專項資金資助15000元。
2、在香港或澳門申請發明專利的,受理后資助5000元,獲得授權后區財政專項資金資助5000元。
3、每項發明專利最多資助3個國家或組織的申請。
(三)申報材料
1、國家主管部門批準的涉外專利機構出具的國外或港澳發明專利申請費用結算賬單和發票復印件;
2、國外專利部門申請受理或授權的相關證明材料及中文譯件復印件;
3、企業營業執照、上年度納稅證明復印件。
十三、獎勵發明專利授權
(一)申請條件
1、申報資助的專利已經被國家知識產權局授權,且沒有署名權和專利權的權屬糾紛;
2、申請主體為專利的第一申請人(包括職務發明和非職務發明)。
(二)扶持標準
每獲得一項發明專利授權后,區財政專項資金給予3000元的一次性獎勵。
(三)申報材料
1、授權的專利證書復印件;
2、企業營業執照、上年度納稅證明,或個人本區戶籍證明復印件。
十四、資助市知識產權示范企業
(一)申請條件
市政府有關部門認定為市知識產權示范企業。
(二)扶持標準
區財政專項資金一次性給予市扶持資金50%的匹配資助。
(三)申報材料
1、市政府主管部門認定的相關證明復印件;
2、企業營業執照、上年度納稅證明復印件。
十五、資助專利示范、試點、培育企業
(一)申請條件
被列為市專利示范、試點、培育企業的區內企業。
(二)扶持標準
獲得市專利示范、試點、培育企業的企業,區財政專項資金給予10萬、8萬、6萬元的一次性資助。
(三)申報材料
1、市政府主管部門認定的相關證明復印件;
2、企業營業執照、上年度納稅證明復印件。
十六、資助企業制定和實施專利戰略
(一)申請條件
被列為市企業專利戰略制定試點項目的承擔單位。
(二)扶持標準
區財政專項資金根據市財政資助金額一次性給予100%匹配。
(三)申報材料
1、市政府主管部門認定的相關證明復印件;
2、企業營業執照、上年度納稅證明復印件。
十七、鼓勵制定國家技術標準
(一)申請條件
企事業單位參與制定的國家技術標準(含國際標準、行業標準)經批準并。
(二)扶持標準
企事業單位參與制定的國家技術標準后,區財政專項資金對第一起草者一次性獎勵20萬元;對非第一起草者一次性獎勵5萬元。
(三)申報材料
1、經批準并的國家技術標準文本復印件;
2、企業營業執照、上年度納稅證明復印件。
十八、鼓勵軟件企業和軟件產品登記
(一)申請條件
由市政府有關部門批準,企業被認定為軟件企業或產品獲得軟件產品登記證書。
(二)扶持標準
1、對經市主管部門認定的軟件企業,區財政專項資金一次性資助1萬元。
2、對經市主管部門認定獲得軟件產品登記證書的企業,區財政專項資金一次性資助5000元。
(三)申報材料
1、市主管部門認定或批準的證明材料復印件;
2、企業營業執照、上年度納稅證明復印件。
十九、鼓勵加快自主品牌建設
(一)申請條件
獲得“中國世界名牌產品”、“中國名牌產品”、“中國馳名商標”、“市名牌產品”、“市著名商標”等榮譽稱號。
(二)扶持標準
1、獲得“中國世界名牌產品”、“中國名牌產品”、“中國馳名商標”等榮譽稱號的企業,視其對社會及地方的貢獻情況,區、鎮(含街道和相關園區)兩級按財力分配比例一次性獎勵30~60萬元。
2、對獲得“市名牌產品”、“市著名商標”等榮譽稱號的企業,視其對社會及地方的貢獻情況,區、鎮(含街道和相關園區)兩級按財力分配比例一次性獎勵10~30萬元。
3、同年獲得同一產品系列榮譽稱號的,按就高原則補貼;同年獲得兩個產品系列榮譽稱號的,其中一項減半補貼。
(三)申報材料
1、企業品牌獲獎證書復印件;
2、企業營業執照、上年度納稅證明復印件。
二十、獎勵發明專利轉讓
(一)申請條件
1、申請主體必須是注冊納稅在本區的企業;
2、授權的發明專利已轉讓。
(二)扶持標準
1、對在區外轉讓的發明專利權人,由區、鎮(含街道及相關園區)兩級財政按財力分配比例一次性獎勵其技術轉讓所得總額的1%,最高不超過10萬元。
2、對在區內轉讓的發明專利權人,由區、鎮(含街道及相關園區)兩級財政按財力分配比例一次性獎勵其技術轉讓所得總額的1.5-3%。其中,轉讓金在500萬元以下的項目,給予3%的資助;在500—1000萬元之間的項目給予2-3%的資助;在1000萬元以上的項目,給予1.5-2%的資助;此項資助最高不超過20萬元。
(三)申報材料
1、國家知識產權局出具的登記簿副本、專利證書(原件及復印件)、轉讓合同及該項納稅單復印件;
2、企業營業執照、上年度納稅證明,或個人本區戶籍證明復印件。
二十一、獎勵發明專利實施
(一)申請條件
申請主體必須是對已授權的發明專利實施產業化企業。
(二)扶持標準
1、企業實施經轉讓的發明專利,由區、鎮(含街道及相關園區)兩級財政按財力分配比例可按企業已支付轉讓金的1.5-3%給予一次性獎勵,最高不超過20萬元。
2、企業實施自有發明專利,由區、鎮(含街道及相關園區)兩級財政按財力分配比例可按實際產生的經濟效益一次性獎勵10-20萬元。
(三)申報材料
1、發明專利當年年費發票、專利證書復印件;
2、專利轉讓合同以及經稅務部門認可的新產品銷售清單、納稅核定單復印件;
3、企業營業執照、上年度納稅證明復印件。
二十二、鼓勵高端制造業發展
(一)申請條件
經認定,屬航天航空、現代裝備、電子信息、新材料、新能源、平板顯示等高端制造業領域內的重點企業,且企業對提升區域經濟實力有較大貢獻,或者列入市、區重點推進的重大產業新建項目。
(二)扶持標準
1、對企業新建產業投資項目,根據項目前期建設投資情況,給予一年期貸款基準利率50%的貼息,單個項目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
2、對企業實施技術改造的項目,根據項目實際投資額給予一年期貸款基準利率50%的貼息,單個項目最高不超過500萬元。
3、對投資大、建設周期長、特別重大的新建產業項目,根據實際情況,可給予項目投資100%的貼息,貼息期最長不超過3年。
4、以上貼息均由區、鎮(含街道及相關園區)兩級按財力分配比例予以資助。
(三)申報材料
1、企業營業執照、上年度納稅證明復印件;
2、項目簡介和實際發生額相關證明復印件。
二十三、鼓勵智力密集型服務業發展
(一)申請條件
1、符合《產業發展重點支持目錄(2008)》(滬府辦發〔2008〕41號)前十類;
2、對提升區域經濟實力有實際貢獻。
(二)扶持標準
對企業自主申報扶持項目(交通補貼、房租補貼、人才補貼),經有關部門聯合評審后,確定年度扶持的企業(項目)數量,由區、鎮(含街道及相關園區)兩級財政按財力分配比例資助每個項目20—50萬元的。超過50萬元的項目一事一議。
(三)申報材料
1、企業營業執照、上年度納稅證明復印件;
3、企業的書面介紹及相關項目發生費用證明復印件。
二十四、鼓勵智力密集型服務業載體建設
(一)申請條件
1、獲得市現代服務業集聚區、生產業功能區和創意產業園區稱號的園區;
2、列入區“三點一線”發展架構的現代服務業集聚區(點);
3、區政府同意設立的其他現代服務業集聚區、生產業功能區、創意產業園區和物流園區。
(二)扶持標準
1、獲得市現代服務業集聚區和生產業功能區稱號的園區,根據市服務業發展引導資金,由區、鎮(含街道及相關園區)兩級財政按財力分配比例給予1:1的匹配。
2、符合申請條件的功能區(集聚區、園區),由區、鎮(含街道及相關園區)兩級財政按財力分配比例給予規劃制作費用最高不超過總額的50%、金額不超過80萬元的補貼。
(三)申報材料
1、申請配套資金扶持的,需提供市撥付集聚區(功能區)引導資金相關證明復印件;
2、申請集聚區(功能區、創意產業園區和物流園區)規劃制作、咨詢論證、平臺建設扶持的,需提供有關集聚區設立的證明以及相關經費投入的證明復印件。
二十五、鼓勵引進企業總部(一)
(一)申請條件
1、經市主管部門認定的外資地區總部;
2、在經營期內,企業注冊資本未減少。
(二)扶持標準
1、參照市對外資總部扶持標準(見《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市商務委等八部門關于<市鼓勵跨國公司設立地區總部的規定>若干實施意見的通知》),由區、鎮(含街道及相關園區)兩級按財力分配比例給予市本級財政扶持資金100%的匹配。
2、對特別重大的項目,報區政府一事一議。
(三)申報材料
1、經市有關部門認定為外資地區總部的相關證明及撥款憑證復印件;
2、企業營業執照、上年度納稅證明復印件。
二十六、鼓勵引進企業總部(二)
(一)申請條件
1、內資企業總部或地區總部是指在本區設立的以投資或授權形式,對多個區域內的企業、機構行使管理、采購、營銷、結算、投資決策和研發服務職能。其中地區總部在管理區域內投資或者授權管理的企業不少于5個。
2、內資企業總部總資產達到20億或凈資產達到6億元;地區總部注冊資金5000萬元以上且資助期內年均營業額在5億元以上。
(二)扶持標準
1、參照對外資地區總部扶持標準,由區、鎮(含街道及相關園區)兩級按財力分配比例給予資助。
2、對特別重大的項目,報區政府一事一議。
(三)申報材料
1、申報企業書面材料(公司概況、業務范圍、銷售收入及納稅等情況介紹);
2、企業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復印件,及公司章程、驗資報告;
3、申報企業近期(1年以內)經審計的資產負債表及損益表復印件;
4、申報企業投資或者授權管理企業的營業執照復印件及驗資報告,主要投資者委托申報企業進行授權管理的委托書復印件。
二十七、鼓勵企業技術改造節能降耗(一)
(一)申請條件
1、年綜合能耗在5000-10000噸標準煤的企業和部分年綜合能耗在2000-5000噸標準煤的能耗超標企業;
2、項目實施單位必需具備完善的能源計量、統計和管理體系。
(二)扶持標準
對于符合條件的重點用能企業開展能源審計工作,在審計項目完成通過驗收后,區財政專項資金資助5萬元。
(三)申報材料
1、國家和本市、本區有關部門的項目立項文件復印件;
2、企業營業執照、上年度納稅證明復印件。
二十八、鼓勵技術改造節能降耗(二)
(一)申請條件
1、單個項目年節能量在200噸(含200噸)標準煤以上的節能技改項目;
2、項目實施單位具備完善的能源計量、統計和管理體系。
(二)扶持標準
1、根據節能技術改造項目所取得的實際節能量(年節約每噸標準煤獎勵300元),由區、鎮(含街道及相關園區)兩級財政按財力分配比例給予單個項目獎勵,最高不超過50萬元;
2、獲得市主管部門節能技改獎勵的項目,由區、鎮(含街道及相關園區)兩級財政按財力分配比例根據市有關要求配套獎勵。
(三)申報材料
1、國家和本市、本區有關部門的項目立項文件復印件;
2、企業營業執照、上年度納稅證明復印件。
二十九、鼓勵技術改造節能降耗(三)
(一)申請條件
1、企業年耗能在500噸標準煤以上;
2、參加培訓的人員應具有大專以上學歷,中級以上技術職稱,具備一定的節能管理或工程經驗。
(二)扶持標準
區財政專項資金按每人1500-2000元的培訓費用標準補貼給企業。
(三)申報材料
1、企業營業執照、上年度納稅證明復印件;
2、企業培訓節能工程師發生費用的相關憑證復印件。
三十、鼓勵產業結構調整騰出空間發展優勢產業
(一)申請條件
1、列入年度市重點推進的簽約項目;
2、列入年度區推進的簽約項目。
(二)扶持標準
1、對于列入市重點推進的項目,區財政專項資金按市核撥的專項扶持資金給予1:1匹配;
2、區推進項目參照當年度市專項扶持資金標準給予專項扶持。
(三)申報材料
1、企業調整方案;
2、企業營業執照、上年度納稅證明復印件;
3、上一年度能耗表(區統計局蓋章)復印件;
4、列入區推進項目的相關證明復印件。
三十一、鼓勵申報高新技術企業
(一)申請條件
企業申報高新技術企業并經市高新技術企業認定辦公室受理。
(二)扶持標準
對企業申請認定高新技術企業發生的相關費用,區財政專項資金一次性補貼5萬元。
(三)申報材料
1、市高新技術企業認定辦公室受理單復印件;
2、企業營業執照、上年度納稅證明復印件。
三十二、支持企業債券融資
(一)申請條件
1、成功發行企業債券或短期融資券的企業;
2、已列入區中小企業債券融資備選企業,進入企業債券和短期融資券發行準備階段,并已支付有關發行費用。
(二)扶持標準
對企業發行企業債券或短期融資券所承擔的擔保費、評級費、審計費予以50%的補貼。
(三)申報材料
1、上級主管部門批準發行企業債券或短期融資券相關證明復印件;
2、區有關部門出具債券融資備選企業相關證明復印件;
3、企業與中介機構簽署的有關合同及支付相關費用憑證復印件;
4、企業營業執照、上年度納稅證明復印件。
三十三、鼓勵企業上市
(一)申請條件
1、已列入區中小企業上市培育企業,進入上市階段的;
2、引進成功上市或借殼上市的企業。
(二)扶持標準
1、對由有限公司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取得股份有限公司營業執照,且已在證監局輔導備案的企業,區財政專項資金一次性補貼50萬元;對已通過證監局輔導驗收,且申報材料經證監會正式受理的企業,區財政專項資金再一次性補貼100萬元。
2、對擬上市企業因上市原因而籌措的銀行貸款的擬上市企業,由區、鎮(含街道及相關園區)兩級按財力分配比例按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貸款基準利率計算的一年期利息予以50%的補貼,最高不超過150萬元。
3、對實行借“殼”上市并將其工商注冊和稅務登記遷至本區內的公司,區財政專項資金一次性獎勵100萬元。
(三)申報材料
1、改制后的股份制企業營業執照、上年度納稅證明復印件;
2、企業輔導備案公告復印件;
3、證監會正式受理、證券交易所上市等相關證明材料復印件;
4、企業銀行貸款合同復印件。
三十四、支持青年創新創業(一)
(一)申請條件
1、以從事高新技術的開發、生產與經營為主業;
2、企業主要負責人為35周歲以下的創業青年。
(二)扶持標準
區財政專項資金根據“YBC—紫竹專項基金”今后三年扶持項目給予相應支持(由YBC—紫竹專項基金辦公室負責日常管理和運作)。
(三)申報材料
1、企業營業執照、稅務證復印件;
2、“YBC”項目計劃任務書。
三十五、支持留學生創新創業(二)
(一)申請條件
1、留學回國人員回國未滿5年,且在本區注冊興辦研發型、實體型企業未滿3年,從事自主知識產權技術開發;
2、申報主體是留學回國人員創辦的企業,所資助款項用于企業科研項目的孵化和產業化。
(二)扶持標準
區財政專項資金一次性資助5-10萬元。
(三)申報材料
1、企業工商執照及上年度納稅證明復印件;
2、留學人員身份、戶籍、學歷、學位證明等復印件。
三十六、鼓勵引進創業風險投資
(一)申請條件
創業投資企業對注冊納稅在本區企業或企業自主創新項目進行風險投資,資金實際到位。
(二)扶持標準
1、對成功引進世界著名投資公司風險投資的項目,引導基金可按其實際到位資金跟進投資;
2、引導基金還可以通過參股方式,吸引社會資本共同發起設立創業投資企業;
3、對風險投資公司投資本區企業的,區財政專項資金根據其實際到位資金按銀行同期貸款利息數給予補貼,其中對區內投資公司投資給予100%的貼息,對區外投資公司投資給予50%貼息,貼息期最長不超過三年。
(三)申報材料
1、創業投資機構與區內企業簽訂風險投資的合同或協議復印件;
2、企業營業執照、上年度納稅證明以及風險投資機構實際到位資金的相關憑證復印件。
三十七、鼓勵科技中介機構服務(一)
(一)申請條件
科技中介機構為注冊納稅在本區的企事業單位科技項目開展技術擴散(如技術產權交易所、技術市場等)、成果轉化(如生產力促進中心等)等提供了切實有效的專業化服務。
(二)扶持標準
1、對注冊納稅在區內的科技中介機構,區財政專項資金根據其服務項目的中介費用最高給予20%的獎勵;
2、對注冊納稅在區外的科技中介機構,區財政專項資金根據其服務項目的中介費用最高給予10%的獎勵。
(三)申報材料
1、科技中介機構的營業執照、上年度納稅證明復印件;
2、與區內企事業單位簽訂的科技中介服務項目合同書、中介費用的相關憑證復印件。
三十八、鼓勵科技中介機構服務(二)
(一)申請條件
1、辦公地點在莘閔園區、863()軟件孵化基地、滄源科技園、紫竹大學生創業中心、漕河涇創新創業園、吳涇科技園等孵化器內;
2、科技中介機構為區內企事業單位開展科技中介服務(包括技術擴散、成果轉化、科技評估、創新決策與管理咨詢等)的業務收入占其年度業務總收入的20%以上。
(二)扶持標準
科技中介機構租賃指定孵化器的自用辦公用房,按孵化器同期房租標準,租用面積在100平方米以內,區財政專項資金當年度給予50%的房租補貼;租用面積在100平米以上的,按100平方米的標準核算。
(三)申報材料
1、企業營業執照、上年度納稅證明復印件;
2、為本區企事業單位開展科技中介服務的項目合同書以及相關服務費用憑證復印件;
3、與指定孵化器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書以及交納房租費用的相關證明復印件。
三十九、加強孵化器建設(一)
(一)申請條件
1、具備獨立法人資格,能提供3000平方米以上的孵化物理空間,并配備通訊、網絡與辦公等方面的共享設施;
2、管理規范,可為企業提供商務、資金、信息、咨詢、市場、技術開發與交流等多方面的服務;
3、在該機構提供的場地內的在孵企業達30家以上。
(二)扶持標準
1、對孵化器建立專業技術實驗室、技術測試等共性技術平臺、為入孵企業技術創新和新產品開發提供專項技術服務等,區財政專項資金給予項目總費用10%—30%的支持,同一項目最高不超過30萬元。
2、對孵化器構建科技創新服務平臺,為企業提供管理、金融、法律等服務發生的費用,區財政專項資金給予10%--20%的相應補貼,同一項目每年最多不超過10萬元。
(三)申報材料
孵化器公益性項目和重點支持項目的計劃任務書及其相關費用憑證復印件。
四十、加強孵化器建設(二)
(一)申請條件
1、辦公地點在莘閔園區、863()軟件孵化基地、滄源科技園、紫竹大學生創業中心、漕河涇創新創業園、吳涇科技園等孵化器內;
2、企業注冊資本200萬元以下,營業時間不滿3年。
(二)扶持標準
企業租賃指定孵化器的辦公用房,按孵化器同期房租標準,租用面積在100平方米以內,當年度區財政專項資金給予50%的房租補貼;租用面積在100平米以上的,按100平方米的標準給予50%的房租補貼。
(三)申報材料
1、企業的營業執照、及當年度納稅證明復印件;
2、與指定孵化器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書以及交納房租費用的相關證明復印件。
四十一、獎勵獲得市級以上科學技術獎
(一)申請條件
科技項目獲得國家級、市級科學技術獎。
(二)扶持標準
1、對注冊、納稅在本區的企事業單位的獲獎項目,區財政專項資金按上級獎勵金額給予100%的匹配獎勵。
2、對經營地在本區的企事業單位的獲獎項目,區財政專項資金根據其對地方的貢獻情況給予50%的匹配獎勵。
3、對獲得國家級、市級最高科學技術獎的個人,區財政專項資金根據上級獎勵金額分別給予10%的匹配獎勵。
(三)申報材料
1、項目單位工商營業執照、上年度納稅證明復印件;
2、項目獲獎批文或獲獎證書、上級資金撥款憑證復印件。
四十二、獎勵區科技成果獎
(一)申請條件
項目經區科技成果獎評審委員會按有關要求評定為區科技成果獎一、二和三等獎。
(二)扶持標準
1、對獲得區科技成果獎一等獎,區財政專項資金獎勵3萬元。
2、對獲得區科技成果獎二等獎,區財政專項資金獎勵2萬元。
3、對獲得區科技成果獎三等獎,區財政專項資金獎勵1萬元。
(三)申報材料
區科學技術成果獎獲獎憑證復印件。
四十三、資助兩院(中國科學院、中國工程院)院士購房
(一)申請條件
在本區企業簽約服務兩年以上。
(二)扶持標準
院士在本區購買自住商品房,區財政專項資金一次性資助房款總額的20%,但最高不超過50萬元。
(三)申報材料
1、院士與本區企業簽訂的工作協議復印件;
2、院士的專家證明復印件;
3、院士購房合同(房產證)與購房發票復印件。
四十四、為研發機構高級人才子女就讀提供優質服務
(一)申報條件
1、監護人為受聘于區內研發機構的高級技術人員和高級管理人員。
2、監護人持本市戶口(含藍印戶口,下同)或市居住證。
3、符合接受義務教育的適齡兒童。
(二)相關標準
1、受惠對象享有本區同齡戶籍學生同等優惠待遇。
2、選擇本區民辦學校的,由區教育考試中心推薦,同等條件下優先予以解決。
3、選擇本區公辦學校的,由區教育考試中心按就近入學的原則安排入學或根據家長要求,提供適當的公辦學校給予選擇。
4、研發機構高級人才子女在校期間的評優、獎勵等與其他學生享受同等待遇。
(三)申報材料
1、入讀小學需提供監護人及子女的本市戶口或居住證、預防接種卡、購(租)房合同、研發機構高級人才證明及聘用證明復印件。
2、入讀中學需提供監護人及子女的本市戶口或居住證、畢業生材料(畢業生登記表、預防接種卡、體育合格登記表、體質健康卡、小學畢業證書)、購(租)房合同、研發機構高級人才證明及聘用證明復印件。
3、轉學需提供監護人及子女的本市戶口或居住證、學籍檔案(轉學證明、學籍卡、預防接種卡、體育合格登記表、體質健康卡),購(租)房合同、研發機構高級人才證明及聘用證明復印件。
四十五、為研發機構高級人才醫療衛生提供優質服務
(一)申報條件
高級技術人員和高級管理人員受聘于區內研發機構一年以上。
(二)服務方式
1、研發機構高級人才所在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提供適宜的社區衛生服務,建立個人電子健康檔案,定期開展健康服務咨詢和特定項目的體檢,提供常備、常用藥物的使用指導及個性化的就醫指導及疾病的預防和管理。
2、區域醫療中心為研發機構高級人才提供專家級的“健康衛士”服務,區內二級甲等醫院具有高級職稱的專家與研發機構高級人才結對,根據研發機構高級人才及其直系家屬的需要及時提供優質便捷的醫療指導和服務。
3、研發機構的高級人才直系家屬到醫院就診,醫院給予優先掛號、優先檢查、優先化驗、優先收費、優先配藥、優先住院的“六優先”服務。
(三)申報材料
1、研發機構高級人才證明及聘用證明復印件;
2、企業申請材料及上年度納稅證明復印件。
四十六、為研發機構高級人才家屬就業提供優質服務
(一)申報條件
1、受聘于本區研發機構的高級技術人員和高級管理人員的親屬;
2、具有本市戶籍或居住證、在勞動年齡段、有勞動能力并有就業愿望。
(二)服務方式
1、對有市場就業能力的優先積極推薦實現就業。
2、對就業條件差難以通過市場就業,且家庭生活特別困難,需要接受就業援助的本市戶籍人員進行托底安置。
3、對需要了解各項勞動保障政策以及其他相關事項的安排專人進行職業指導。
4、需要參加政府補貼培訓的提供指導并對本市戶籍人員辦理職業培訓帳戶卡。
5、個人想創業的提供專家咨詢、輔導。
6、其它就業服務方面的按有關規定提供幫助。
(三)申報材料
1、研發機構高級人才證明及聘用證明復印件;
2、企業申請材料及上年度納稅證明復印件。
四十七、加強政府采購支持
(一)申請條件
1、已列入國家政府采購目錄;
2、已被授予“中國名牌產品”、“名牌產品”稱號;
3、列入《市專利新產品認定目錄》名單;
4、已被市有關部門認定為市重點新產品;
5、企業已實施的被市有關部門確定為高新技術成果轉化項目的主要產品;
6、已被國家或市重大工程項目中采購使用的企業產品。
符合以上條件之一即可申請。
(二)扶持方式
1、梳理本區自主創新產品目錄,列入自主創新產品采購計劃,加強自主創新產品采購管理。
2、對符合條件的企業產品,區招管辦通過組織產品推介、優先采購、合同優惠等形式予以支持。
(三)申報材料
1、企業產品被市有關方面認定的相關證明復印件;
2、企業營業執照、上年度納稅證明復印件。
四十八、附則
(一)申報對象
本操作辦法適用于注冊和納稅在本區的企事業單位,以及區
域內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單位或個人。
(二)操作流程
1、申報對象在區政府網站或區科技網(下載表格,按本操作辦法要求準備書面申報材料;
2、區科委在區證照辦理中心服務窗口統一接收各項申請材料;
3、區科委根據各項目操作辦法的主管部門分工情況,分別送達主管部門在區證照辦理中心的窗口,各主管部門同時做好受理登記。未在區證照辦理中心設窗口的主管單位,需指定人員到區科委窗口接收材料并做好受理登記;
3、各主管部門審核批準后,把符合條件的單位名單及享受政策扶持的標準函送區財政局;
4、區財政局按相關要求做好資金劃撥,每月將《區科技政策扶持獎勵申請表》及對應的專項資金撥款單反饋給區證照辦理中心的區科委服務窗口。
(三)受理時間
一、總體要求
(一)服務我市經濟社會發展大局。主動圍繞“堅定不移走以生態優先綠色發展為導向的高質量發展新路子要求”,支持各行業做好人才評價。聚焦重點領域,發揮人才評價的先導作用,對業績突出的專業技術人才、引進人才、扶貧攻堅和鄉村振興一線專業技術人才、非公有制領域專業技術人才、疫情防控一線醫療衛生專業技術人才實施傾斜措施。
(二)繼續深化職稱制度改革。自治區正在組織新一輪職稱評審條件修訂工作,對于已完成評審條件修訂工作并正式下發的職稱系列(專業),可按新修訂的評審條件執行。
(三)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各旗縣區、主管部門和單位要對現行的專業技術人才職稱申報評審政策措施進行全面系統梳理評估,查找出不利于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妨礙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政策措施,積極穩慎地進行調整,鞏固發展民族團結大局。
(四)突出思想政治和品德評價。堅持把政治合格、德才兼備、以德為先放在專業技術人才評價的首位,用人單位可通過個人述職、考核測評、民意調查等方式綜合考察專業技術人才的思想政治、職業操守和從業行為,促進優秀人才脫穎而出。
(五)拓寬各類人才職業發展空間。在更多領域貫通高技能人才和專業技術人才職業發展通道,有效銜接職稱和職業資格,促進人才融合發展,激發人才創新創造活力。
二、申報評審范圍
(一)我市所屬各類企事業單位從事專業技術工作,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聘用)合同(建立勞動關系)的專業技術人才。
(二)在我市就業的港澳臺專業技術人才,以及持有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證、外國人永久居留證或各地頒發的海外高層次人才居住證的外籍人員。
(三)符合申報評審條件的高技能人才。
(四)公務員(含列入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離退休人員不得申報評審或考核認定職稱。
三、申報評審時間
(一)材料截止時間。職稱申報評審的學歷、資歷年限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論文、獎項和榮譽等各項業績成果、繼續教育審驗卡截止到申報時間。申報工作結束后,不再補報相關材料(申報材料目錄見附件)。
(二)進度安排。市直部門和單位(含自主評審單位)要及時做好組織申報工作,按規定的時間進行報送(見附件時間安排表)。各旗縣區在6月20日前完成高級職稱組織申報工作,自評地區和單位在8月30日前完成評審和公示,11月31日前完成核準備案工作,原則上不得跨年度評審。
四、申報評審渠道
(一)為規范職稱申報評審及推進電子證書工作,所有申報職稱的專業技術人員必須首先在內蒙古人才信息庫(nmgrck.cn)中注冊,下載《專業技術資格評審表》和《專業技術資格送審表》,并完成線下填寫申報工作。申報材料按照隸屬關系及相關要求申報。
(二)申報人員,由所在單位將材料經主管部門審核后,報同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審核匯總。
(三)中央和其他省區駐包頭單位專業技術人才,在我市參加評審的,須經本單位同意并由中央單位人力資源部門或其他省(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出具委托函,經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同意后,可進行申報評審。
(五)非公有制領域專業技術人才,按照屬地原則,由本人向所在單位提出申請,經單位審核把關后,可通過以下任一單位(部門)推薦報送。
1.存放檔案的人才交流服務機構。
2.工作單位所在地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
3.工商聯、行業協會、商會、學會等社會組織。
4.有條件的旗縣區可以在非公有制專業技術人才密集的創業孵化基地、高新技術開發區、科技園區等地設立職稱申報受理服務點。
5.包頭市考務中心社會化服務科
五、政策規定
(一)完善評價標準
1.各單位在開展職稱評審時,要體現深化職稱制度改革精神,克服“唯論文、唯學歷、唯資歷、唯獎項”等傾向,突出品德、能力和業績評價導向,注重考察各類人才的專業性、創新性和實際貢獻。
2.繼續設置論文條件的系列(專業),推行代表作制度,重點考察研究成果、業績貢獻及作品創作質量,淡化論文數量要求。其人員范圍是:盟市及以上單位工作的專業技術人才,在評定自治區高校、黨校、社科、衛生、農牧林業科研、會計、經濟、統計、審計、新聞、出版、檔案、圖書、文博系列副高級以上職稱、正高級工程師職稱。
不再將論文作為限制性條件的系列(專業),側重考察實際工作業績,探索以專利成果、項目報告、工作總結、工程方案、設計文件、教案、病歷等成果替代論文要求。其人員范圍是:上述人員范圍以外的系列高級及以上職稱;各系列中級及以下職稱;在旗縣(市、區)及以下基層一線工作的專業技術人才。
3.對職稱外語和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不作統一要求。確需評價外語和計算機應用能力水平的,由用人單位或評審機構自主確定。
4. 繼續教育有關要求按照《關于開展2021年包頭市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網絡學習的通知》(包人社辦字〔2020〕227號)執行。
(二)創新評價方式
1.實行考評結合。衛生、經濟、會計、審計、統計等系列高級職稱,實行考評結合的評價方式。其他系列待條件成熟后逐步推行。
2.實行以考代評。計算機、外語翻譯職稱,衛生、經濟、會計、審計、統計、出版、通信等系列中初級職稱,按國家統一安排實行以考代評,不再進行相應的評審或認定。
3.實行面試答辯、量化評審。中小學教師職稱采取講課說課、面試答辯、量化評審、專家評議、民主測評等多種評價方式,對中小學教師的業績、能力進行有效評價。自主評審地區、單位根據實際情況,逐步推行面試答辯、量化評審的評價方式,提高評價的科學性和針對性。
4.推行網上申報評審。自治區經濟系列正高級經濟師、統計系列高級統計師等部分系列職稱評審,實行網上申報、網上評審。
(三)繼續下放評審權限
1.下放高職院校、包頭廣播電視大學高校教師系列中、初級職稱自主評審權;
2.下放中專(技校)、市委黨校教師系列中、初級職稱自主評審權;
3.下放農牧業科學研究院農牧系列中、初級職稱自主評審權;
4.向旗縣區下放中、初級職稱評審權及考核認定。
自治區將內蒙古建筑職業技術學院等15所骨干示范高職院校高校教師正高級職稱自主評審權下放到學校,由學校自主開展評審。將中等職業學校教師副高級職稱評審權下放到盟市,由盟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教育部門組建高級職稱評審委員會組織評審。
(四)破格申報條件
1.破格申報正高級職稱。獲得下列獎項和榮譽之一的專業技術人才,經單位推薦,可直接破格申報正高級職稱??荚u結合系列,國家沒有明確規定的可不參加考試,直接參加評審:
(1)全國杰出專業技術人才;
(2)享受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人員;
(3)國家百千萬人才工程人選、國家突出貢獻專家、國家其他人才計劃入選者;
(4)自治區杰出人才獎獲得者;
(5)自治區突出貢獻專家(含原“自治區深入工農牧業生產第一線做出突出貢獻的科技人員”);
(6)自治區草原英才工程引進人選;
(7)自治區321人才工程一層次人選;
(8)科技成果國家級獎額定獲獎人員,或科技成果自治區(省部)級一等獎額定獲獎人員。
2.破格申報高一級職稱。獲得下列獎項和榮譽之一的專業技術人才,經單位推薦,可破格申報高一級職稱。其中考評結合系列,需按要求參加考試并達到規定的合格標準,方可參加評審:
(1)在旗縣(市、區)及以下地區工作,獲自治區科技成果二、三等獎的額定獲獎人員,或者自治區行業一等獎(含原盟市科技科技成果一等獎)兩項以上的額定獲獎人員;
(2)自治區青年創新人才獎獲得者;
(3)自治區321人才工程二層次人選;
(4)自治區草原英才工程青年創新創業人才培養計劃一層次人選。
3.暢通職稱評審綠色通道。我市引進的高層次人才和自治區重點行業、重點領域急需緊缺人才,可放寬資歷、年限等條件限制,采取網上申報、網上評審、一事一議、一人一策的方式,由自治區人事人才公共服務中心負責組織相關專家進行評審。各申報單位要對申報人員條件及申報材料進行嚴格把關。
4.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人員)、軍隊轉業干部調入(調整、安置)到企事業單位工作后,5年內初次申報職稱,可不受職稱任職資格限制,比照同等條件人員參評相應職稱。其中考評結合系列,需按要求參加考試并達到規定的合格標準,方可參加評審。
5.上述通過破格申報條件取得職稱的人員,原則上只享受一次政策優惠。
(五)有效銜接事業單位職稱評聘
1.對于不實行崗位管理的單位,以及經濟、會計、統計、審計、檔案、圖書、翻譯、計算機等通用性強、廣泛分布在各社會組織的職稱系列和新興職業,可實行評聘分開。
2.對于全面實行崗位管理、專業技術人才學術技術水平與崗位職責密切相關的事業單位,一般應在崗位結構比例內開展職稱評聘。
(1)中小學教師職稱評審,嚴格在核定的崗位結構比例內進行。不再開展中小學教師專業技術水平評價工作。
(2)其他事業單位申報職稱評審,原則上按照單位正高級、高級、中級崗位空崗數推薦申報。確需超崗位職數評審的,申報總數應控制在已設正高級、高級、中級崗位數的5%以內(正高級、高級、中級分別計算)。申報比例以各級主管部門為單位統一衡量。
(3)符合“(四)破格申報條件”的人員不受崗位數額(比例)限制參加評審。
(4)為有效銜接事業單位評聘管理,對參評人員受聘時間不做硬性要求,由各盟市、各行業主管部門自行確定。
(5)“定向評價、定向使用”的基層衛生專業高級職稱申報評審過程中,基層衛生高級申報和衛生系列社會化評審申報要一并計算申報名額。
(六)實施鞏固脫貧攻堅成果、助力鄉村振興一線基層專業技術人才職稱傾斜政策
1.對在旗縣區及以下基層農牧區工作的專業技術人才,側重考察其實際工作業績,不作論文、科研成果要求。對蘇木鄉鎮專業技術人才不要求繼續教育學時。
2.打破學歷專業限制。在旗縣區從事專業工作滿30年的優秀專業技術人才和在蘇木鄉鎮從事專業工作滿20年的專業技術人才,不受學歷、專業的限制,在業績成果等其他條件符合的情況下,破格參加高一級職稱評聘。
3.在蘇木鄉鎮事業單位專業技術崗位工作滿2年的本科畢業生和滿4年的大專畢業生,經考核合格,可直接參加中級專業技術職稱評審。全日制大學專科、本科、碩士研究生畢業后在旗縣(市、區)及以下基層單位從事專業技術工作的,可在規定的考核認定年限基礎上提前1年認定相應專業技術資格。
4.經組織選派到蘇木鄉鎮開展技術咨詢、培訓教育等為鞏固脫貧攻堅成果、助力鄉村振興提供技術服務的專業技術人才,重點評價其實際工作業績。
5.城市中小學教師、醫生在晉升高級職稱時,原則上要有一年以上的農村牧區基層工作服務經歷,鼓勵引導更多專業技術人才到基層服務。
(七)實施非公有制領域專業技術人才職稱傾斜政策
1.非公有制領域專業技術人才可不受職稱逐級申報要求的限制,直接申報相應專業職稱。大學本科畢業且從事專業技術工作滿5年或大學??飘厴I且從事專業技術工作滿8年的專業技術人才,符合相關中級職稱業績成果條件,可以直接申報中級職稱;大學本科畢業且從事專業技術工作滿12年的專業技術人才,符合相關副高級職稱業績成果條件,可以直接申報副高級職稱(考評結合專業需按要求參加考試并達到規定的合格標準,方可參加評審)。
2.對非公有制領域專業技術人才的論文和繼續教育不作硬性要求。
3.經批準離崗創業或到非公有制領域兼職的高校、科研院所、醫療機構等企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才,在批準的年限內可在原單位按規定正常申報職稱,其創業或兼職期間的工作業績可作為職稱評審依據。
(八)繼續實施疫情防控一線醫療衛生專業技術人才職稱傾斜政策
職稱申報評審時,同等條件下向疫情防控一線工作的專業技術人才傾斜。將抗疫表現作為職稱評審的重要內容,注重在疫情防控一線的工作實績。在疫情防控一線工作的醫療衛生專業技術人才,可提前一年申報評審高一級職稱或參加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援鄂醫療衛生人員和收治確診病患定點醫院直接參與醫療救治的一線醫務人員,在高級職稱評審中,可不受單位崗位職數限制,免除自治區專業實踐技能考試,提前一年參加職稱評審。其中做出突出貢獻、獲得省部級以上表彰獎勵且滿足職稱評審業績成果條件的,可不受現有職稱取得年限限制,直接申報高一級職稱評審。具體人員范圍由衛生行業主管部門確定。
(九)高技能人才職稱評審
進一步加強高技能人才與專業技術人才職業發展貫通,將貫通領域擴大為工程、農業、工藝美術、文物博物、實驗技術、藝術、體育、技工院校教師等職稱系列。具體評審辦法另行印發。
(十)促進職稱制度和職業資格制度的有效銜接
按照《關于在部分領域建立專業技術類職業資格與職稱對應關系的通知》(內人社發〔2019〕20號)以及《2020年關于更新公布專業技術類職業資格與職稱對應關系表的說明》,有關專業技術類職業資格可認定其具備相應系列和層級的職稱資格,用人單位可根據崗位需要進行聘任,并可作為申報高一級職稱的條件。
(十一)轉系列評審
專業技術人才因工作崗位變動需參加轉系列(專業)評審時,按照“先轉后評”原則,在新工作崗位工作滿1年以上,經考核符合相應職稱條件的,可轉評新系列(專業)同等級的職稱;轉系列滿1年后,符合相應職稱條件的,可申報新系列(專業)高一級職稱評審。轉系列人員參加晉升的,過去的資歷連續計算,相關的業績成果予以認可。
(十二)考核認定
1.在站博士后獲得中國博士后科學基金資助或主持省部級以上科研項目,出站后繼續留在企業的可直接認定副高級職稱(國家規定需考試的專業,需按要求參加考試并達到合格標準,再進行認定)。
2.全日制高等院校畢業生,從事本專業或相近專業技術工作(以考代評專業除外),經考核合格,可按照職稱管理權限,直接申請認定相應的職稱,不需要進行評審。其中,大學??飘厴I、工作滿3年的可認定助理級;大學本科畢業、工作滿1年的可認定助理級;碩士研究生畢業、工作滿2年的可認定中級;博士研究生畢業,可直接認定中級。
(十三)中小學正高級教師職稱評審工作另行安排。
六、資格審核要求
(一)單位審核。申報人所在單位要認真審查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和時效性,將所有申報人員的《專業技術資格送審表》在本單位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后上報,上報材料包括公示情況。
(二)主管部門復核。各級主管部門按規定程序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核,材料真實,符合申報條件予以報送;申報材料不完整、不規范,不符合規定條件的,應當及時一次告知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申報人員逾期未補充完整的,視為放棄申報。
(三)由主管部門按規定的時限統一報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審核。
各旗縣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市直主管部門在上報材料前,要將本地區、本部門各系列申報人員花名冊在相關門戶網站上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后上報,上報材料包括公示情況。
(三)自評旗縣區和單位評審結束后,通過各自門戶網站公示評審結果,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
七、評審組織要求
(一)評委會核準備案
自治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負責對全區組建的高評委會和自治區直屬單位組建的中級評委會實行核準備案。各盟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負責對本地區組建的中初級評委會實行核準備案。未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同意組建的評委會不得開展職稱評審,所發職稱信息和頒發證書一律無效。
(二)完善專家評委庫
自評旗縣區和單位要充實完善中初級級職稱評委庫,并及時報送包頭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積極吸納學術造詣深、作風正派、辦事公道、能認真履行職責的專家,增加經驗豐富的基層一線專家以及非公有制組織專家的比例,對專家評委實行跟蹤考核、動態管理、隨機抽選。
(三)報送評審實施方案
自評旗縣區和單位要認真做好組織申報和申報材料的審核、整理、匯總工作,制定詳盡的評審實施方案(內容須包括申報情況、評審時間、地點、評委會組建情況、評審工作程序、采取措施等情況;另附申報人員花名冊、送審表、評委推薦名單等)。在開評一周前向包頭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備案同意后方可開展評審工作。
(四)評審工作要求
1.堅持以品德、能力、業績為導向,高標準、嚴要求,嚴格按照評審條件進行評審。控制評審質量,做到好中選優,確保評審的社會公信力,切實發揮職稱評審的指揮棒作用。
2.嚴格按照評審權限開展工作,不得超范圍、跨專業受理或評審職稱,不得違反規定降低評審標準和申報條件,不得違反評審程序。
3.遵守評審工作進度要求,確有困難不能按期評審的,要提前提交書面延期申請,同時抓緊做好評審各項準備工作。
4.明確評委會工作人員和評審專家責任,不得干涉專家評審,強化評審考核,建立倒查追責機制。
5.加強封閉式入圍評審管理,保證評審工作不受外界干擾;實行評委輪換制度,保證三分之一以上的評委實行輪換,已經連續三年擔任職稱評審工作的評委,原則上不再擔任本年度的評委;自主評審須保證一定數量的非本單位同行專家評委參加;邀請紀檢監察部門對職稱評審全過程進行監督,確保評審的公平公正。
6.對在旗縣、蘇木鄉鎮中小學、衛生、農牧業、林業、水利、烏蘭牧騎等基層崗位工作的專業技術人才,在評委會評審時,可單獨設組、單獨評審、單獨確定通過率。
(五)職稱評審結果核準備案和發證
1.各旗縣區、自評單位在評審(工作)工作結束10日內,將《中初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通過人員花名冊》、公示期間舉報事項處理情況及正式核準備案報告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核準備案。同時,將評審數據上傳職稱管理系統(nmgrck.cn/zcps/login/index.shtml)。
2.報自治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通過后,制發職稱電子證書。評審通過人員登錄內蒙古人才信息庫查詢打印個人職稱電子證書。
3.從中央單位、外省市和軍隊通過組織調動、轉業安置或個人自主來我市工作的專業技術人才,其在區外(軍隊)通過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授權的評委會評審取得的專業技術資格證書需要換證的,按照職稱管理權限,由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核準并統一換發職稱電子證書。
八、其他事項
(一)加強監督管理
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負責本地區職稱評審綜合管理、協調落實和監督檢查。會同有關單位,采取隨機抽查、巡查、復查等方式,加強對職稱評審全過程的監督管理,對不能正確行使評審權、不能確保評審質量,有違紀違規行為的地區、部門和單位,按照有關規定限期予以糾正,并在全市范圍內進行通報。不能按期糾正的,責令停止評審工作,直至取消評審資格,追究相應責任。
(二)嚴肅評審紀律
1.申報人所在單位要嚴格審核申報材料,對把關不嚴、違反規定程序的,視其情節輕重,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2.對未履行公示程序的評審結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一律不予核準備案。
3.對公示期間舉報反映的問題,各地區、部門和單位要認真組織核實,并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4.對未按計劃進度完成年度評審任務的,造成嚴重后果的,將按有關規定處理。
(三)建立職稱申報評審誠信檔案和失信黑名單制度
完善誠信承諾和失信懲戒機制。申報評審職稱須簽署《職稱申報誠信承諾書》,評審工作結束后,與《專業技術資格評審表》一并歸檔備案。實行學術造假“一票否決制”,對通過弄虛作假、學術不端、暗箱操作等違紀違規行為取得的職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予以撤銷,并將人員信息記入失信黑名單,從次年起,三年內不允許職稱申報評審。
(四)優化服務水平
1.實行“一次告知、一次申報受理”。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評審委員會辦事機構和用人單位要加大政策宣傳力度,在本單位門戶網站公布職稱政策相關文件和咨詢電話,在辦公場地醒目位置張貼紙質的職稱申報相關工作要求,制印《職稱申報評審一次性告知書》,認真履行一次告知、一次申報受理義務。經辦人員要熟練掌握職稱工作相關政策要求和工作流程,認真審核及時接收申報材料,提供高效便捷服務。
2.健全職稱信息化服務體系。各地區、部門和單位要做好歷年職稱評審信息數據采集整理,抓緊時間整理上報。依托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職稱評審信息系統,加快推進信息系統建設和應用,在實現職稱評審信息區內互聯互通的基礎上,逐步實現跨省區互聯互通,不斷提升職稱評審信息化管理服務水平和公共服務能力。
(五)嚴格評審收費管理
各地區、部門和單位要嚴格按照《發展計劃委員會、財政廳對自治區人事廳關于調整專業技術資格評審費與證書工本費標準的批復》(內計費字〔2001〕1202號)和《關于調整專業技術資格評審與證書收費及支出的通知》(內人發〔2001〕124號)規定收取評審費用,不得另行加收費用。
(六)嚴格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管理
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的2021年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工作計劃,嚴格落實監管責任,保障考試安全,做好考試服務,及時公布考試成績和發放合格證書。嚴肅考試工作紀律,加大對違紀違規行為的處理力度,維護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公平、公正。
職稱制度改革事關全局,各地區、部門和單位要高度重視,加強領導,準確領會文件精神,嚴格職稱評審紀律,精心組織,抓好落實。要切實增強職稱評審工作透明度,主動接受組織和社會監督,努力營造職稱制度改革的良好社會氛圍。
此前的有關文件(含各職稱系列評審條件)規定,凡與本安排意見不一致的,按照本意見執行。
附件1:職稱評審材料目錄單.docx
附件2:2021年申報人員數目統計表(事業在編).xls.xls.xls
附件3:2021年申報人員數目統計表(事業非在編).xls.xls.xls
附件4:22021年非中小學教師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申報材料審核時間安排表.xls
附件5:2021年中小學教師系列和非中小學中初級專業技術資格申報材料審核時間安排表.xls
附件6:包頭市2021年申報專業技術資格花名冊.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