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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旅游業密切相關的規定是2008年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中第五條第二款。明確以全部價款減除可扣除的費用之后作為營業額,適用稅率為5%。旅游業相關稅收政策存在以下不足。1.旅游涉稅政策單一,但影響行業稅負因素較多。旅游涉稅政策主要就是營業稅暫行條例,缺少對整個行業上下游及周邊服務行業一起考慮的綜合性政策。與旅游相配套的包括吃、住、行、娛、購等各行業,而這些相關行業稅負的疊加也將間接帶動我國旅游業的稅負上升。對以門票收入、收入繳納營業稅的企業,因自身業務開展而發生的費用無法在流轉稅環節扣除,存在重復征稅的可能性。2.旅游稅收優惠政策較少。對于旅游消費者而言,在境外旅行購物時,一般都會考慮購物的免稅或退稅政策,而在國內旅游購物稅收政策較少,僅為海南省離島免稅政策和上海在世博會期間的世博園區相關政策。對于旅游服務的開發和提供者而言,可以享受到的旅游行業稅收優惠政策也十分有限。
(二)交通運輸業稅收政策及其不足
目前,對交通運輸業已實施征收營業稅向征收增值稅改革,稅率從營業稅3%變為增值稅11%(小規模納稅人3%),交通運輸業稅收政策不足在于以下兩點:1.交通運輸相關產業稅收優惠政策較少。稅收政策對于交通工具裝備制造、國際運輸服務公司背后的支持或輔助等行業的扶持有限。例如研發費用中,用于營業稅項目的原材料消耗進項稅額不能扣除;還有對基于互聯網商務而迅速發展起來的物流業,其相應的倉儲廠房可享受土地使用稅、房產稅優惠等較少。2.船舶登記政策、船員優惠政策力度較小。船舶購置往往金額巨大,購進時的關稅、進口增值稅等稅收成本較高,對中方所有者的“方便旗”船舶進行單獨發文的稅收減免力度較小。此外,中方船舶往往青睞于雇傭中籍船員,但我國對于中籍船員的個人所得稅方面的稅收優惠政策較少。
(三)與企業走出去的稅收政策待完善
與企業走出去密切相關的稅收政策主要是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三條,及在財稅[2009]125號文件中詳細規定了關于企業境外所得稅收抵免有關問題。此外,盡管已與一百一十多個國家簽署稅收協定,但也有尚需完善之處。一是需要用實物及配套服務等形式出資進行對外投資的企業,若不具備出口經營權則不能享受增值稅免抵退政策。二是對于境外不具有獨立納稅地位的分支機構取得的各項境外所得,無論是否匯回中國境內,均應計入該企業所屬納稅年度的境外應納稅所得額,這使得企業在應對不可預見的經營風險時,容易遇到資金瓶頸。三是對于國家鼓勵支持、或戰略需要、以及具有明顯貿易創造效應的被投資企業,其經營產品(如礦石、原油等)或服務的進口沒有對應的關稅、增值稅減免。
二、提升服務貿易相關行業國際競爭力的政策建議
按照十八屆三中全會決策部署,推進金融、教育、文化、醫療等服務業領域有序開放,放開育幼養老、建筑設計、會計審計、商貿物流、電子商務等服務業領域外資準入限制。加快培育參與和引領國際經濟合作競爭新優勢,提升我國服務貿易競爭力,需要完善相關稅收政策以營造良好的政策環境。
(一)加快推進“營改增”步伐,使增值稅進一步擴圍到服務貿易相關領域
對服務業課征增值稅是國際較為通行的做法。目前,我國服務貿易項目中的旅游、建筑、保險、金融尚處于應納營業稅范圍。今后,對已經適用增值稅的服務項目中,需要在退稅政策方面予以創新,探索適用于生產業的免抵退稅政策;對于尚未達到條件擴圍入增值稅范圍的如金融、保險等服務應當考慮給予跨境服務減免營業稅;探索不限于技術性離岸服務外包的增值稅免稅政策。
(二)構筑有助于服務業產業鏈上下游發展的稅收政策體系
從有助于服務業發展出發,針對服務業產業鏈各環節,構筑和完善相關的稅收政策。比如:促進旅游業發展,可參考扶持高新技術企業的優惠政策,對符合條件的企業實施企業所得稅稅率為15%的優惠政策;給予旅游業企業在品牌推廣、服務提升等方面研發支出予以加計扣除。重視如旅游、船運、航空等行業從業人員的培養,給予特定職業或崗位個人所得稅優惠。為激發旅客購物需求,除機場免稅購物以外,可在部分城市試點境外游客購物退稅政策,并考慮在合適的旅游景點推廣。
1.傳統貿易發動機命題的提出
1937年英國學者羅伯特遜提出“對外貿易是經濟增長的發動機”的命題,其主要著眼點在于闡述后進國家可以通過對外貿易尤其是出口增長來帶動本國經濟的增長。后來美籍愛莎尼亞學者納克斯通過分析19世紀英國與新殖民地區國家如美國、加拿大、澳大利亞、新西蘭等國家的經濟發展的原因后,在20世紀50年代對這一學說進行了補充和發展,他認為:19世紀的英國(即他所認為的中心國家)的經濟增長,通過外貿帶動了加拿大、澳大利亞、新西蘭(即他所認為的國家)的經濟增長,外貿起到經濟增長發動機的關鍵因素,是中心國家經濟增長使得對初級產品需求的擴大,這樣,初級產品的生產國即國家就成為國際分工格局的受益者,其初級產品的出口迅速增加,而高度的出口增長率會通過一系列的動態轉換過程,把出口部門的經濟增長傳遞到國內其它各個經濟部門,從而帶動國民經濟的全面增長。
傳統的發動機理論把先進國家描繪成了后進國家的“恩人”。它構成了符合西方偏見的發達國家與落后國家經濟關系的框架,受到一些西方學者的推崇。
2.現代貿易發動機理論的質疑
從發展經濟學家中產生的現代貿易發動機理論,從發展中國家的角度出發,不但認為發展中國家的貿易增長同它們自身的經濟增長密切相關,更著重強調它們的出口增長受制于發達國家的經濟增長。
現代貿易發動機理論的代表人物美國經濟學家威廉·劉易斯在1979年12月接受諾貝爾經濟學獎的演說中就指出:“發達國家控制欠發達國家經濟增長速度的主要環節是貿易,當發達國家經濟增長較快時,它們的進口增長速度也加快,而欠發達國家就出口得多?!彼€根據統計得出,欠發達國家初級產品出口增長正好是根據發達國家生產增長率所能預測的2/3,不多也不少。
而以普雷維什和辛格為主要代表的一些拉丁美洲經濟學家從分析貿易條件(指出口價格指數與進口價格指數之比)惡化的角度展開了“中心——論”。他們認為,當今的國際經濟體制是以發達資本主義國家作為中心,控制著由發展中國家組成的地帶,國家只能順應中心國家的發展,這種依附關系在國際貿易方面則表現為發展中國家貿易非但不是經濟增長的發動機,反而是造成發展中國家經濟不發達的原因,普雷維什還進一步指出發達國家通過貿易對發展中國家的剝削和掠奪。
3.納克斯的自我否定
對于傳統命題的質疑從未停止過。歐文·克拉維斯也曾指出:19世紀經濟取得成功的國家幾乎都不是以出口主導型增長為其標志,而經濟發展不成功的國家在19世紀倒有過相當大的出口擴展,其規模不亞于一些溫帶地區國家在20世紀50至60年代的出口擴展。他認為,應該把貿易擴展形容為成功的經濟增長的侍女,而不是經濟增長的自主發動機。也有人認為,對于島國或小國,貿易可能起到發動機的作用,但對于幅員遼闊的大國,外貿對其經濟增長一般只起著相當程度的作用,而非發動機的作用。
而豐富和發展了發動機學說的納克斯本人后來也改變了看法,他認為,對外貿易是經濟增長的發動機的觀點只適用于19世紀英國與新殖民地區經濟的發展狀況,到了20世紀,發達國家的經濟增長并未導致對初級產品的需求的大幅度增加,這是因為發達國家工業結構由以輕工業為主轉向以重工業為主,生產制造對原材料尤其是初級產品的需求下降,再加上發達國家經濟增長中勞務所占的比重不斷上升,對原材料的需求落后于生產的增加,以及發達國家對工業原材料的節約使用,發達國家農業保護主義蔓延等各種因素造成的,因而發達國家的經濟增長并未通過初級產品需求的增加而帶動發展中國家經濟成長。這一觀點,基于實際條件的變化,實際上否定了“對外貿易是經濟增長的發動機”這一命題。
4.再度流行的發動機理論又面臨詰難。
20世紀60年代以來,隨著日本、亞洲“四小龍”等亞洲國家和地區通過實行出口導向型戰略實現了本地區經濟的持續快速增長,并且先后步入新興工業化國家的行列,“外貿是經濟增長的發動機”這一理論再度流行。經濟學家邁耳在《經濟發展中的主要問題》一書中指出,對外貿易尤其是出口的高速增長可以給發展中國家帶來以下幾個方面的利益:(1)出口擴大意味著進口能力的提高,進口中的資本貨物對經濟落后國家的經濟發展具有決定性的意義,資本貨物的進口不僅取得國際分工的利益,而且可以提高國內的技術水平,縮小與發達國家的差距;(2)對外貿易的發展使國內的投資流向越來越集中在有比較優勢的領域,促進生產的專業化,從而提高勞動生產率;(3)出口的擴大克服了國內市場狹小的局限性,生產規??梢圆粩鄶U大,從而獲得規模經濟效益,增強國際競爭能力;(4)出口的擴大,特別是加工制成品的擴大,會增加對向出口部門提供物資投入的部門的需求,這些部門轉而向其他供給部門增加需求,如此循環往復下去,不僅帶動所有部門的發展,而且會大大地促進國內統一市場的形成,這一點對經濟運行機制不健全的國家尤為重要;(5)出口的不斷擴大鼓勵外資的流入,這不僅有助于解決國內投資不足的難題,而且能吸收先進技術和管理經驗,這對普遍缺乏資本的落后國家日益重要;(6)世界市場的激烈競爭會促使國內出口產業以及相關產業提高效率、降低成本、提高質量,從而促進國內產業的發展。
相比傳統的貿易發動機理論,邁耳的論述顯得更為完善。進入80年代以后,泰國、馬來西亞、印尼、菲律賓等國家相繼效仿日、韓等國,大力發展出口產業,并且取得成功,成為東南亞經濟圈的“四小虎”,然而1997年一場金融風暴席卷了整個東南亞地區,導致這一地區出現了近年來最嚴重的金融危機,出口導向型經濟的脆弱性暴露無遺,貿易發動機理論再次面臨詰難。
二、貿易發動機的實現條件——從爭論中得到的啟示
不管是傳統的、現代的、還是再度流行的貿易發動機理論,它們的共同點都是孤立地論述對外貿易的作用,忽視了對貿易發動機實現條件的分析。貿易作為經濟增長發動機的原理不會變,但貿易對經濟增長作用效果如何,則完全取決于發動機的實現條件被滿足的程度。
1.穩定的出口市場是貿易發動機啟動的外部條件
對于19世紀新殖民地區的國家,國際貿易作為經濟成長的發動機,首先依賴于穩定的出口市場,這是發動機啟動的條件。新技術革命趨勢出現以后,發達國家對發展中國家初級產品的進口需求呈現減弱的趨勢,這就使發達國家對發展中國家那種“帶動兼控制”的作用強度降低。對于當展中國家來說,新發展起來的制造業面臨的是激烈的國際競爭,進入發達國家市場的困難遠遠超過當年率先工業化的國家沖破自然經濟壁壘的困難,傳統制成品的生產出口受到發達國家更高科技的競爭優勢的壓力,大量依靠低工資的生產出口又受到各種貿易壁壘的抵御,而且,整個世界經濟并非一直處于繁榮而保持較高需求的,這樣出口市場并不是有保證的,這些原因都使得發動機的啟動比以往困難得多。
日本及“四小龍”的出口導向戰略之所以成功也得益于良好的外部環境,從50年代起美國出于政治目的采取的對外政策是以犧牲一定的經濟利益為代價的,對東亞各國,美國一直保持其國內市場尤其是勞動密集型產品的進口市場的相對開放狀態,另一方面戰后經濟高速發展的大環境(1950—1974年資本主義的黃金時期)也使國際市場保持了長期穩定的需求,東亞各國抓住這一機遇,成功地啟動了經濟。然而,發展中國家出口相似的勞動密集型產品也會導致國際市場需求相對不足,當東盟四國效仿日本及“四小龍”先后加入出口導向行列后,東歐、拉美等發展中國家也都在加快向出口導向轉化的步伐。對東盟四國而言,出口市場越來越沒有保障,勞動密集型產品的出口市場日趨擁擠,這必然會加速東盟四國貿易條件的惡化,其出口導向戰略遭受重創也就在所難免了。而對于當年獲得發展的新殖民地區國家和60年代取得成功的日本、韓國,貿易發動機啟動的外部條件是相同的,即保證貿易發展的穩定的出口市場。
2.貿易動力的轉換是貿易發動機持續運轉的內部動力
按照傳統的貿易理論,貿易增長的動力來自于自然稟賦的比較優勢,這樣就會合乎邏輯地推出隨著這種比較優勢帶來的邊際增長收益下降,貿易增長會逐漸減緩,發動機將無法持續運轉的觀點。東盟四國便是一個明證,在經歷了十來年的出口高速增長期后,出口增長開始下滑,而導致出口增長率大幅度下降的原因,就是因為1996—1997年起國際市場電子產品的過剩,出口增長率大幅度下降的一個直接后果就是外貿逆差增加。所以香港有影響的怡富證券公司報告指出“東南亞各國的對外貿易已從經濟的推動者變成拖地區后腿的因素”。
建立在自然稟賦的比較優勢上的貿易增長動力會隨著自然資源或勞動力資源優勢的逐步喪失而減弱,貿易增長到了一定時期就面臨著貿易動力轉換的問題。貿易增長動力轉換主要有兩個途徑,一是比較優勢的高級化,即比較優勢由自然稟賦上升到技術、管理和營銷網絡等后天稟賦,二是建立起競爭優勢,這種優勢體現在三個層次上:技術優勢、規模優勢和創新優勢。實現貿易持續增長的關鍵是貿易動力的轉換,創造新的比較優勢。
在現實經濟生活中,發展中國家的貿易發展往往表現出另一種形態:“貧困化”增長,即隨著建立在原有比較優勢上的出口的增長貿易條件不斷惡化,這事實上是由于貿易增長動力沒有隨著貿易增長階段變化而相應轉換造成的。
3.貿易對經濟發展的作用在于促進其結構轉型
貿易的基礎是現行的價格結構,價格結構的基礎是比較優勢結構,但這兩個結構只有形成貿易和強化現有分工的功能,而沒有使產業結構優化和轉換的功能。
從發展中國家的長遠利益看,對外貿易的發展應有助于國民經濟及貿易結構的轉型能力,當這一條件不被滿足時,則會付出經濟結構僵化,有增長而無發展的代價。所以不能為貿易而貿易,發展出口的最終目的是促進國民經濟的發展和產業結構的優化和升級,而產業結構的優化和轉換能量來自于技術進步、要素積累以及產業政策所造就的優惠的價格條件。在這里貿易動力的轉換與產業結構的優化是內在統一的。
4.資本要素積累和技術進步是結構轉型的關鍵
實現貿易和產業結構轉型的關鍵在于生產要素的積累和技術進步。對于勞動力相對豐裕的發展中國家而言,要素積累的核心是資本要素的積累。在平衡的國際收支上,商品出口的順差與資本要素流動的逆差是并存的,商品出口實現的國際價值用來“購買”本國短缺的生產要素、資本以及與資本相伴隨的技術與管理,而降價出口、虧損出口則不利于出口部門的發展和資本要素的積累。
在經濟結構的轉型和發展過程中,技術進步仍然是基礎。一旦貿易與技術進步兩者間形成良性互動關系,那么必然會對經濟增長形成更大刺激。盡管技術進步不論發生在任何部門對經濟總是有積極作用的,但當技術進步發生在出口部門時,它可能會大大提高本國該產品的出口優勢,為本國創造一種新的出口產品,擴大貿易利益,所以發展中國家的技術進步應當特別注重于出口部門和有潛在出口可能的產品上,以形成貿易與技術進步的良性循環,貿易靠技術進步創造更大的生產能力和出口產品的比較優勢,出口又為技術的進步創造更多的可能性即資金來源。
如果出口的擴大不能導致技術的進步和生產要素的積累,并進而形成出口增長與要素積累和技術進步的良性互動關系,出口發動機的作用就會大打折扣,而如果出口部門的發展是相對孤立的,或者出口部門是一些低檔次的產業部門,而非高附加值、深加工的制造業,那么出口產業對其它產業的帶動力就很小,出口作為經濟增長發動機的作用就不會很明顯。
總之,作為經濟成長的總體來說,出口是諸動力中的一種,不是唯一的發動機,外部市場可以利用到何種程度,國家貿易政策在何種程度上促進貿易動力的轉換,以及貿易與資本積累、技術進步是否形成良性循環,都直接關系到貿易作為經濟成長發動機的作用效果。
三、開放還是保護?出口導向還是大國經濟?——并非貿易政策的本質所在
一、突破之一:非完全競爭市場和規模經濟條件下的貿易行為
1.規模經濟效應的非常數性。規模收益用于微觀經濟學分析廠商的生產函數始于20世紀30年代。顯然,國際經濟學在這一方面落后了許多,一直停留在完全自由競爭和規模收益不變的分析基礎之上。戰后國際貿易發展現實顯然無法得到傳統貿易理論的合理詮釋。現實生活中的許多產品是以規模報酬遞增生產的,并且生產這些產品的行業(如汽車業、半導體業、計算機業等)構成了國民經濟的支柱。產品生產的規模經濟可分為外部經濟效應和內部經濟效應兩部分。外部規模經濟效應是指廠商水平上的規模報酬不變,而社會的遞增性報酬以外部經濟的形式體現的情況,因而這種廠商及其產業能夠產生巨大的外部經濟,促進相關產業的發展和出口的擴展。這種外部經濟效應往往并不能為各廠商同時同等程度地享受,廠商與行業間的競爭行為因而受影響。但更重要的是廠商內部規模經濟效應,即廠商水平上的規模經濟。在其他條件不變的情形下,一個較大的公司能夠更好地克服生產不可分割性,使生產能力得到更充分的利用。同時,由于某些一般管理費用并不會隨生產規模而變化,因此其每單位成本會隨著生產增加而下降。如果規模經濟持續存在,則平均成本總大于邊際成本,如果以邊際成本定價就意味著損失,因此,內
部規模經濟不可避免地與競爭均衡發生了矛盾。因而,傳統貿易理論無法解釋發達國家之間與產業內、公司內的貿易成為國際貿易主流這一現實。到了20世紀80年代,以克魯格曼為首的一批經濟學家才試圖突破這一理論與現狀的隔膜,將規模經濟引入貿易分析,提出了依靠政府支持,通過獲得規模經濟效益,達到擴大出口、搶奪競爭對手市場份額的戰略性貿易政策理論。
2.市場的非完全競爭性。由微觀經濟學可知,廠商這一層次上的規模經濟的存在意味著價格行為與非負的利潤不一致,因而市場不可能是完全競爭的。對于不完全競爭的市場結構,西方經濟學迄今沒有一個一般性的結論。但是,畢竟放棄了傳統貿易理論最不現實的假設,即世界市場是完全競爭的。戰略性貿易政策理論分析了以下可能的三種市場結構:(1)可競爭市場(伯蘭特假定這與無代價和無限制地進入和退出相結合);(2)古諾雙寡頭國際競爭模型(即均衡產量水平由兩個廠商反應曲線的交叉點所決定);(3)壟斷競爭。盡管一般性不完全競爭理論沒有產生,但是,在各種不同的市場結構下,在實證和規范兩個方面有關貿易的一些重要結論都有效,也是可行的。
二、突破之二:技術對貿易的內生變量性質
傳統貿易理論早就注意到技術進步的作用,但是,直到20世紀80年代后期國際貿易理論才把技術變化、不完全競爭、規模經濟結合起來進行研究。
克魯格曼等人認為企業內部存在著動態的規模經濟。技術的改變是企業獲得動態規模經濟的最重要形式,從而把技術作為內生變量促進了國際貿易的發展。技術變化包括兩種情形,其一是技術創新(Innovation),其二是邊干邊學(Learningbydoing)。
技術創新是通過研究與開發(R&D)活動來獲得的。R&D所產生的技術創新改變了企業的生產函數,降低了邊際生產成本。在生產過程中,同樣的要素投入能帶來更多更好的產出,其表現為:(1)要素生產率的提高;(2)產品質量的提高和新產品的開發。這樣,企業的邊際生產成本就會不斷下降,從而能在國際市場上占有更大的市場份額。另一方面,技術進步能從學習曲線(LearningCarve)的角度闡述動態的規模經濟。假定邊際成本是累積產量的減函數,累積產量越多,生產經驗、銷售經驗和管理經驗越豐富,邊際成本就逐漸降低,這就是邊干邊學。一般而言,作為先進技術的擁有者并非有意轉讓或傳播其技術,而是在貿易、投資或其他經濟行為中自然地輸出了技術,即所謂的“技術外溢”。亞那戈娃(Yanagawa)分析了通過直接或間接的途徑傳播技術及其影響的國際技術外溢,克魯格曼和盧卡斯(Lucas)分別討論了國內技術外溢的問題,而格羅斯曼和赫爾普曼則系統研究了行業間和同行業內部技術的外溢及其作用。戰略性貿易政策理論重點強調了規模經濟效應是擴展國際貿易的動因之一,而技術進步是企業動態規模經濟效應的來源之一。技術進步與國際貿易的擴展存在一種互動關系,貿易不僅通過國際市場的競爭及各國
努力來開發新技術新產品,也通過國際技術外溢給各國互相啟發的機會。技術開發不再是個別國家的行為,不再是外生的經濟變量,而是直接推動貿易發展的內生變量。
三、突破之三:對政府干預作用的重新定位
傳統貿易理論的主流觀點認為:政府干預導致資源配置扭曲,造成國民福利下降,如關稅及非關稅壁壘限制進口,政府對出口實施補貼等,都會造成國民福利的凈損失。只有推行自由貿易政策,才是“雙贏”。當然,主流觀點并不反對在出現市場失靈如外部性問題、壟斷、信息不對稱、道德風險時,政府可以有目的、有選擇地干預,目的是消除“反競爭”(Anticompetitive)現象,保證市場競爭自由有序正常地進行。但總體上強調的還是自由主義思想。當然,在自由貿易的喧囂聲里,還有幾聲應推行政府干預的呼聲,但其勢單力弱。其中最有影響的是“幼稚產業保護論”,始作俑者是李斯特。保護的目的是為了尋求一個良好的生存、成長環境,免受外國同行企業的競爭壓力。但這一學說并無完善、系統的理論證明。
戰略性貿易政策理論則認為:在規模經濟和不完全競爭條件下,一國政府可以借助R&D補貼、生產補貼、出口補貼、進口征稅、保護國內市場等政策手段,扶持本國戰略性產業的成長,增強其國際競爭能力,帶動相關產業的發展,從而謀取規模經濟之利,搶占國際競爭對手的市場份額,轉移其壟斷利潤,提高自身的福利水平。因此,實施戰略性貿易政策,政府起著關鍵的作用,必須有一個盡可能信息完備、決策獨立、干預有力的政府。理所當然,在戰略性貿易政策理論中,政府的干預作用被提升到前所未有的地位。具體說來,有如下幾個方面的解釋:
1.政府干預是實現規模經濟的最優途徑。
在非完全競爭及規模經濟條件下,國際貿易中壟斷利潤普遍存在,一個企業的壟斷實力越強,獲得的壟斷利潤就越多。國家干預可以將國外企業的利潤轉移到國內企業。為此,對于各貿易國來說,如何擴大本國產品在國際市場上的市場份額,并進而通過擴大生產規模降低生產成本,就成為取得市場競爭優勢的關鍵??科髽I自身去積累和成長,在強手如林、技術突飛猛進的今天,且若又是后起國家的企業,要成為國際市場上的真正挑戰者,顯然困難。而借助政府力量作為“第一推動力”,選擇有發展前景的產業在一定時期內給予扶助,使其盡快擴大規模,獲得規模經濟收益,降低成本便是最直接、最有效、最迅速的途徑了。
2.政府干預是“以進口保護促進出口”模型實施的基礎。
“以進口保護促進出口”(英文簡寫IPAEP)是克魯格曼1984年提出來的重要理論。該理論有兩個假設前提:一是市場由寡頭壟斷,并可有效分割;二是存在規模經濟效應。當本國企業處于追隨者地位,生產規模遠沒有達到規模經濟的要求,邊際生產成本很高時,這時本國政府通過貿易保護,全部或局部地封閉本國市場,阻止國外產品進入國內市場。隨著國內市場需求的逐漸擴大,這類產業的規模經濟收益便會出現,生產成本得以降低。同時,國外競爭對手由于市場份額的縮小而達不到規模經濟,邊際成本上升。此消彼漲,國內企業就可能占有國外市場更大的份額。而銷售額的擴大又進一步降低了邊際生產成本,提高了企業的國際競爭力。這樣,以政府干預為后盾,IPAEP理論的實施便達到保護國內市場,擴大國外市場的目的。戰后,在日本、韓國、中國臺灣的經濟發展中,汽車、電器、計算機設備等的發展就經歷了這樣一個過程。
3.政府干預作用內生化是比較優勢形成的關鍵因素。
將政府干預作用作為比較優勢內生為國際貿易理論的一個變量,是戰略性貿易政策理論的一大進步無庸置疑,而比較優勢依然是國際貿易的基礎。一方面技術變量已成為現代企業和國家相對比較優勢形成的關鍵變量。而技術變量的提升不管是來自于“邊干邊學”,還是R&D,都與法律、投資激勵等形成的經濟環境密切相關,都需要通過政府的支持,即取決于政府的干預情況。另一方面,在經濟全球化過程中,資源稟賦的內涵發生了變化,相對于“自然資源”而言,“創造型資源”(如信息、知識資本、創新、制度、技術等)的作用越來越重要。企業以及一個國家越來越依靠于這類資源來獲得比較優勢,因而政府干預也被內生為區位因素,成為直接影響這種“創造型資源”比較優勢形成的關鍵變量之一。
四、突破之四:利潤轉移理論
傳統貿易理論主張自由貿易政策,通過國際分工和專業化生產來進行國際貿易,使參與國雙方的福利水平都提高,實現“雙贏”。但是,戰略性貿易政策理論卻提出了利潤轉移的論點,即把壟斷利潤從外國公司轉移給國內,從而在犧牲外國福利的情況下增加本國福利。利潤轉移理論顯然與傳統貿易理論能增進雙方福利水平的論點不一致,它的基本前提是國際競爭都具有寡頭競爭的性質。
戰略性貿易政策理論揭示了利潤轉移理論的三種類型。第一種類型是關稅的利潤轉移效應。布蘭德和斯賓瑟提出的“新幼稚產業保護”模型,假設一家國外寡頭壟斷企業獨家向國內市場提供某種商品,正在享受壟斷利潤,且存在潛在進入的情況,那么,征收關稅便能抽取外國寡頭廠商的壟斷利潤。因為,外國寡頭廠商會吸收部分關稅來決定“目標價格”,以阻止潛在進入。否則,國內企業的進入將不可避免。特殊情形下,外國公司甚至會將關稅全部吸收。國內既不會發生扭曲,又可以獲得全部租金。稅收收入就是轉移了該廠商的壟斷利潤。該模型突破了傳統最優關稅理論關于只有大國才有可能用關稅來改善其貿易條件的限制,認為即使是貿易小國也同樣可以通過征收關稅來改善國民福利。
第二種類型是“以進口保護促進出口”手段的利潤轉移效應。該觀點來自于20世紀80年代逐步成型的“新幼稚產業保護論”,認為一個有戰略意義的行業在受保護的國內市場里能迅速成長而達到規模經濟的要求,從而相對于外國廠商具有規模上的競爭優勢,使其能夠增加在國內市場和沒有保護的外國市場的份額,從而把利潤從外國廠商轉移到本國廠商,使本國福利增加。
第三種類型是出口補貼的利潤轉移效應。布蘭德和斯賓瑟于1985年提出古諾雙寡頭國際競爭模型,認為向在第三國市場上同外國競爭者進行古諾雙寡頭博弈的國內廠商提供補貼,可以幫助國內廠商擴大國際市場份額,增加國內福利。古諾博弈的特征是,均衡產量水平由兩個廠商反應曲線的交叉點所決定。通過補貼降低國內廠商的邊際成本,使廠商有更高的反應曲線,獲得更大的國際市場份額??傊隹谘a貼降低了非完全競爭產業的壟斷扭曲程度,增進的本國和消費國的總收益大于另一生產國的損失。
五、簡要評價
戰略性貿易政策理論在理論和實踐兩方面都已成功地描述了當今國際貿易的發展現象。一種經濟理論在放寬假設賴以存在的前提條件之后,是否依然有效往往是檢驗該理論優劣的最好方法。戰略性貿易政策理論之所以對現實世界能提出合理的解釋,也是因為放松了傳統貿易理論最根本也是最不現實的假設,即世界市場是完全競爭的,從而確定現實的研究方向。但是,由于一個系統性完整的一般性不完全競爭理論(涉及信息經濟學、博弈論等)并沒有建立起來,以其為基礎的戰略性貿易政策理論并沒有上升到替代傳統貿易理論的高度,相反,還有許多缺陷和不足,因而受到了傳統理論的批判,如:對競爭行為和公司數量過于敏感,將商品的價格納入一般均衡的經濟系統而內生地決定,以鄰為壑的利潤轉移政策,完備信息需要,資源配置的紊亂以及政府的尋租行為,等等。
其實,戰略性貿易政策理論并不是對傳統貿易理論的全盤否定,而是在繼承的基礎上有所突破和發展。傳統貿易理論的完全競爭和不變規模經濟可以看成是戰略性貿易政策理論的一個特例,它的比較優勢原則仍是世之公理。戰略性貿易政策理論對此的認識向前邁了一大步,認為資源稟賦的相對差異是比較優勢的來源之一,但更重要的是規模經濟優勢帶來的比較優勢。而規模經濟優勢明顯地在很大程度上取決于政府的干預。事實上,傳統貿易理論與戰略性貿易政策理論爭論的實質就是干預主義與自由主義的爭論,自由主義認為政府的干預只會產生經濟扭曲,經濟問題只能靠市場解決;而干預主義認為扭曲來自于市場失靈,必須通過政府干預進行糾正。戰略性貿易政策理論的問世,強調了政府行為的重要性,擺脫了純粹自由主義的陰影。事實上,戰略性貿易政策理論的始作俑者就是最市場化的美國,而日本和韓國鋼鐵、汽車、計算機產業的壯大發展,“波音-空中客車”的博弈佐證了該理論在實踐上的成功?;蛟S,在不久的將來,戰略性貿易政策理論會產生重大的理論發展,進而代替傳統貿易理論。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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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統的貿易理論告訴我們,國際貿易產生的原因在于交易國之間的差異,以及勞動生產率、生產技術的差異(李嘉圖的比較利益學說),或是要素稟賦的差異(赫克歇爾——俄林模型),并由此決定貿易格局。這對于解釋南—北貿易較為有效。然而,當今世界貿易的將近一半是在要素稟賦比較相似的工業化國家之間進行的,而且發達國家之間的制成品貿易占整個世界貿易總額的比例超過2/3,傳統貿易理論對此不能提供令人信服的解釋。
1979~1980年前后,克魯格曼、蘭開斯特、迪克西特和諾曼幾乎同時獨立地發表了關于規模經濟、不完全競爭市場條件下國際貿易的論文,成為國際貿易理論發展的一個重要里程碑。在這些模型里,不完全競爭不再被看作例外,而被視為世界經濟中大量存在的普遍現象。建立在規模收益和不完全競爭基礎上的新理論,一方面賦予“貿易獲益”定理的證明以新的內容,強化了自由貿易優于閉關自守的傳統結論。因為除了傳統理論所揭示的比較利益以外,進行國際貿易還能促進規模經濟,使本國消費者獲得以較低的價格享受同一商品不同種類的選擇機會。另一方面,對完全競爭市場結構和常數規模經濟的背離使市場本身運行處于一種“次優”的境地。這種次優的境地并不能保證潛在的收益一定能實現,所以適當的政策干預或許有可能改進市場的運行,從而使自由貿易政策失去其最優的地位,也為一些情況下的適度干預和保護提供了某種理論上的支持,出現了所謂的“戰略性貿易政策(StrategicTradePolicy)”理論。
(二)戰略性貿易政策的博弈理論基礎
戰略性的貿易和產業政策中的“戰略”兩字,是從博弈論中引用過來的,所以對戰略性貿易政策的全面認識,也離不開對其博弈理論基礎的考察。進行戰略性的政策干預,就是要把市場競爭處理成一場競賽或博弈(Game)。由于不完全競爭和規模經濟的存在,市場份額對各國廠商變得更為重要,市場競爭變成了一場少數幾家企業之間的博弈:誰能占領市場,誰就能獲得超額利潤。在這場博弈中,政府能夠通過補貼、關稅、配額等各種政策工具來幫助本國企業在國際競爭中獲勝。這樣,貿易政策通過影響本國廠商及其外國競爭對手的決策行為而產生了轉移“經濟租(Rent)”和擴大本國企業市場份額,從而提高本國福利水平的效果。政府政策起到了寡頭競爭模型中的戰略的作用,從而被稱之為“戰略性貿易政策”。這一思想在以下的一個簡單例子中表現得很清楚。
假定美國和歐盟各有一個企業,波音和空中客車公司,它們有相同的生產150架噴氣式客機的技術能力。如果兩個公司都生產并在國際市場上銷售噴氣式客機,這種噴氣式客機的市場就是一個雙寡頭壟斷的市場。假定波音和空中客車公司分別只有兩種戰略選擇:生產或者不生產。考慮到該行業中規模經濟的存在和市場容量,國際市場只能容納一個生產者,此時該生產者享受壟斷利潤,即經濟租。如果兩個生產者都進入,則它們都會遭受損失。因為飛機制造業中所需的固定資產投資巨大,所以這一假定應該是合理的。下表是這一簡單博弈模型的利潤矩陣。
表1無歐盟補貼時的利潤矩陣
空中客車公司
生產不生產
波音生產-5,-5100,0
公司不生產0,1000,0
矩陣有4個單元,分別表示波音和空中客車采取不同的戰略組合,每個單元內的第一個數字代表波音公司的利潤,第二個數字代表空中客車公司的利潤。假定在沒有政府干預的情況下,波音公司由于歷史原因而先于空中客車公司生產并占領了150架的客機市場。此時的均衡結果是右上方的單元(100,0),即波音公司生產并獲得100的利潤,空中客車公司不生產,利潤為零。若空中客車公司硬要擠入市場,結果則是兩敗俱傷,波音公司和空中客車公司都虧損5,即左上方單元所示。由于-5<0,空中客車公司在投入生產前已認識到會虧損5,所以不會進入競爭。
現在假定歐盟希望通過積極的干預來改變美國壟斷的局面,即歐盟采取戰略性貿易政策從而影響市場均衡點。不論波音公司采取什么戰略,歐盟都補貼空中客車公司10。政府的介入完全改變了這場博弈的起始條件,此時的利潤矩陣如下表。
表2歐盟進行補貼時的利潤矩陣
空中客車公司
生產不生產
波音生產-5,5100,0
公司不生產0,1100,0
在新的情況下,空中客車公司只要生產就有利潤,而不管波音公司是否生產,因為5>0,所以在歐盟補貼的情況下,空中客車公司顯然愿意生產。形勢變得對波音公司不利:如果堅持生產,則虧損5;如果停止生產,則損失為0,因為-5<0,博弈的結果是波音公司被迫停產以避免損失。此時市場均衡是左下方的單元(0,110):波音公司不生產,空中客車公司生產并獨占世界市場。這一簡單例子的令人吃驚的結果是:10的補貼給空中客車公司帶來110的利潤,其中100純粹是從波音公司轉移過來的超額利潤,或稱經濟租。從歐盟角度看,其福利水平凈增了100。由該例子得出,在某種市場結構下,積極的政府干預有可能提高一國的福利水平,當然不可避免地損傷他國的利益。
、戰略性貿易政策理論的實踐
戰略性貿易政策在實踐中比較成功的范例當屬日本和韓國。政府的干預政策在幫助這兩個國家的私人企業,乃至整個產業的發展壯大方面起了重要的作用。實際上,也是日、韓等國實踐的成功,使戰略性貿易政策理論本身受到了更大的關注。
從世界范圍來看,近年來取得成功、發展較快的行業,如鋼鐵、汽車、電子等,在很大程度上得到了政府的積極支持與資助。積極的貿易政策加快了經濟增長與對外貿易的相互作用過程。特別是日本政府,這種戰略性產業政策與貿易政策的成效更為顯著。50~60年代,日本政府利用外匯供應和低息貸款,加之進口限制和關稅保護,支持發展了重化工業,特別是鋼鐵、汽車工業,從而將工業重心從勞動密集型的輕紡工業轉變為資本、技術密集型的重化工業。就汽車工業而言,50年代日本的汽車質量差、成本高。為了幫助汽車工業,日本政府不僅限制外國汽車的進口,而且通過日本發展銀行為其提供優惠貸款。其他促進出口的措施還包括設備加速折舊、出口補貼、出口貸款、特殊優惠稅收條款等。由于受到進口限制的保護而免于外國競爭,汽車工業得到了加強并在60年代中期變得具有國際競爭力。70年代中期日本政府又對半導體等知識、技術密集型產業的研究開發加以資助,并鼓勵政府和工業部門聯合研究開發新技術,從而使日本企業在80年代控制了世界芯片市場。
事實上,包括極力主張自由貿易的美國在內的許多發達國家的政府,都越來越重視那些具有戰略意義、充滿希望的高科技部門,如半導體、飛機和生物技術部門等,實行有利的貿易政策保證它們在現在和未來的競爭中處于優勢地位。例如,美國高科技產品的生產和出口在很大程度上歸因于三個重要的政府干預:美國政府通過那些接受大量補貼具有生產技術能力的大學研究部門而對許多產業提供巨大的R&D補貼,例如斯坦福大學附近的“硅谷”。再者,政府公開資助的防御和空間研究為美國企業提供了受保護的市場,例如通過國防預算對波音公司資助了大量的R&D費用。另外,美國進出口銀行的一項重要任務是為非常成功的高技術產業,比如飛機產業,提供直接的出口補貼。
三、戰略性貿易政策理論對發展中國的借鑒意義
在世界貿易總額中,發達國家之間的貿易所占比重最大,戰略性貿易政策理論的誕生最先也是為了解釋發達國家之間的日益增長的貿易現象。但這并不意味著其貿易政策的研究成果對發展中國家與發達國家之間的貿易以及對廣大發展中國家之間的貿易就沒有借鑒意義。在世界制成品出口總額中,發展中國家的份額在過去30多年中一直在上升,尤其是新興工業化國家和地區的表現更為突出。這表明不同國家和地區的貿易和產業政策無疑對其經濟發展有重要的影響。從理論上講,許多制成品的世界市場具有不完全競爭和規模經濟的性質,所以戰略性貿易政策對發展中國家發展貿易和制定貿易政策有著積極的意義,對于經濟迅速發展并迅速走向國際競爭市場的中國來說也不例外。
近年來世界經濟發展中的一個趨勢是對外直接投資,即跨國公司的發展。1970~1989年,全球國內生產總值增長了400%,總出口增長速度為總產出增長速度的20倍,國外直接投資增長了1400%以上。而東亞地區包括中國,又是各大跨國公司關注的焦點。如果跨國公司在中國投資設廠進行生產,那么由于跨國公司在技術、管理、資金等方面有優勢,生產成本會比國內同行業廠家低,當兩家企業在中國市場以同一價格出售同質產品時,跨國公司會獲得較高的利潤。這種情況目前并不罕見,甚至在某些行業中使中國企業舉步維艱。根據戰略性貿易政策理論,經濟租的存在為適當的政策干預提供了機會。不僅如此,從國內市場直至世界市場工業品的競爭而言,的確有許多行業只有走向規模經濟與壟斷,才能取得優勢。因此我國在某些戰略性產業方面應發展較大經濟規模的企業集團或大跨國公司和大型國際經濟貿易公司,以在中國市場和世界市場上進行競爭。
(一)產品市場1.供給假定本國是一小國開放經濟,本國有m+1個生產部門,生產m+1種可貿易產品,以第1種產品X0為計價單位,產品X0僅使用勞動要素以規模收益不變技術進行生產,投入產出系數是1。勞動供給足夠保證產品X0的供給,勞動力在本國可以自由流動但是不能跨國界流動。
(二)政治市場貿易政策的制定過程包括兩個階段:第一階段,給定其他利益集團的捐獻計劃和政策的預期決策規則,每個利益集團決定對每個投票人的捐資額度,以最大化集團成員的聯合福利;第二階段,根據利益集團的捐獻額,投票人按多數制進行投票以最大化捐獻額和社會福利的加權值。接下來,我們將通過逆向歸納法求解均衡貿易政策。
二、結論
加工貿易管理涉及海關、質檢、外匯、稅務、外經貿等多個部門,部門間政策的協調一致對于加工貿易的健康發展至關重要。但是,在實踐中,由于各部門分別制定政策,缺乏正式的跨部門政策協調機制,因此,部門間的政策不一致、不配套的情況時有發生,嚴重影響了加工貿易監管部門的工作效率和企業的運作。例如,由于退稅不及時,加工貿易“一日游”現象日趨嚴重,降低了企業運行效率,提高了企業運行成本,削弱了企業的國際競爭力。如果發揮現有保稅區的功能,可以替代香港的中轉作用,境外“一日游”將大大減少。但是,海關與稅務部門對保稅區的規定是不配套的,海關認為貨物運到保稅區視同出口,但稅務部門認為只有貨物離境才能享受出口退稅。稅務部門的這一規定,不僅使加工貿易境內“一日游”取代境外“一日游”成為不可能,而且也大大阻礙了保稅區建立國際采購中心、發展國際物流業務。實際上,稅務部門關于退稅的規定,在保稅區和出口加工區就存在差別,國內貨物進入出口加工區可以享受出口退稅。
在對加工貿易企業的問卷調查中,企業將“稅務、外匯、海關部門規定不配套”視為現行加工貿易政策與管理中存在的第一位問題(參見表1)。
(二)深加工結轉政策不統一
深加工結轉政策不統一已成為現行加工貿易政策的焦點問題。深加工結轉政策涉及面廣,據調查,山東約25%,江蘇、浙江約40%,福建、廣東約60%的加工貿易進口料件需要深加工結轉后再出口(《關于研究加工貿易深加工結轉有關問題的會議紀要》)。據海關統計,2000年深圳市80%的加工貿易企業涉及深加工結轉,結轉進出口值占同期加工貿易進出口值的20%;蘇州市21%的加工貿易企業涉及深加工結轉,結轉進出口值占同期加工貿易進出口值的12%。
《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家經貿委等部門關于進一步完善加工貿易銀行保證金臺帳制度意見的通知》規定,對深加工結轉業務,國家有關部門視同進出口貿易實行保稅監管。但是,稅務部門認為,保稅貨物深加工結轉屬于國內銷售行為,根據《增值稅暫行條例》,應該征收增值稅,出口時再予退稅;如果使用國產料件加工成半成品后結轉,不能退稅。根據國務院有關規定,自2001年1月1日始,所有企業的間接出口應統一執行中間環節征稅,出口環節退稅的政策。顯然,稅務部門的政策與國務院辦公廳文件規定并不一致。
對加工貿易企業深加工結轉貨物實行“免、抵、退”政策,改變了以往的深加工結轉貨物保稅政策,在出口退稅手續繁瑣、周期長的問題仍沒解決的情況下,這種政策變化將直接打擊加工貿易企業國內加長國內產業鏈的積極性。這種政策上的不一致造成了具體執行政策中的混亂,不同地區的作法存在明顯的差別,大部分地區沒有征稅,有些地區采取掛帳,有些地區給予免稅。
(三)一些政策違背了鼓勵加工貿易加長國內產業鏈的方向
加工貿易發展的方向是三個:即上規模、上檔次和提高附加價值。滿足第一個目標,需要結合我國的比較優勢,營造一個適合加工貿易發展的總體制度環境。針對第二個目標,則需要吸引技術水平更高的企業來華從事加工貿易,鼓勵加工貿易企業進行技術開發與產品升級。提高附加價值則需要鼓勵加工貿易企業加長國內產業鏈,分別向上游零部件產業上溯和向下游物流業延伸,其中,最為重要的是鼓勵其提高國內采購率。提高附加價值不僅關系到我國從加工貿易中可能得到多少實際經濟利益,而且可以使加工貿易從“無根工業”變成根植于我國的產業,關系到我國經濟的長期發展。
但是,近年來加工貿易政策的調整中,各個部門往往從本部門管理方便的角度出發,較多地關注了如何防止不法企業利用加工貿易政策“走私”、“騙退稅”,忽視了鼓勵企業提高國內采購率,有的政策客觀上甚至不利于鼓勵企業提高國內采購率。例如:
出口退稅按計劃而不是按出口實績進行,導致欠退稅越來越多,加大了企業財務負擔,阻礙了加工貿易國內采購的積極性,是加工貿易中間投入品境外“一日游”的重要原因之一。
長期實行的對來料加工國內采購不退稅政策,降低了來料加工國內采購的積極性。1994年稅制改革以前,增值稅率很低,來料加工貿易與進料加工貿易國內增值率大體相當,來料加工國內增值率為23.1%,比進料加工貿易國內增值率高出2.22個百分點。2001年,來料加工貿易國內增值率為46.32%,進料加工貿易國內增值率則已經達到61.58%,來料加工貿易的國內增值率已經比進料加工貿易低15.26個百分點。從來料加工和進料加工國內增值率變化的對比中可以看出,退稅政策對加工貿易的國內采購具有重要的影響。
盡管我國政府近年來一直強調提高加工貿易的國內采購率,但因為我國現行政策中存在不少與鼓勵加工貿易提高國內采購率目標相矛盾的規定,加工貿易企業感覺現行政策與政府宣傳的目標不盡一致,從調查結果看,企業認為“鼓勵國內采購政策不明顯”是現行加工貿易政策位列第四位的問題。
之所以出現政策調整方向與長期政策目標不一致的問題,從本質上講,暴露出我國現行政策制定機制的弊端。各個部門在制定政策時,往往從本部門的目標與管理出發,例如,海關關心的是如何加強監管力度防止走私,稅務部門關心的是如何防止稅收流失,對于如何鼓勵加工貿易加長國內產業鏈從而提高其對國民經濟貢獻這個根本的政策目標,卻考慮得較少。因此,部門的有關政策雖然有利于局部目標的實現,但卻有損于宏觀目標的實現,政策的機會成本相當高。要保證具體的政策規定有利于實現宏觀目標,就必須有超越部門之上的強有力政策協調機制。這正是目前我國政策制定機制中的一個重大缺陷。
(四)加工貿易中的一些政策與管理手段不適應加工貿易發展的需要
隨著經濟全球化的不斷深化,國際上對我國產業轉移的速度與力度均大大加強,我國加工貿易出現了一些新的變化,但現行政策與管理手段未能針對加工貿易的新變化做出適當的調整,在實際運作中政策與管理不適應的矛盾日益突出。
傳統管理方法遠遠不能滿足以IT產業為代表的新興產業加工貿易發展的需要。90年代中期以來,以臺灣對大陸投資為導因,境外大量IT產業轉移到我國,從事出口加工貿易活動。目前,IT產品已經成為我國出口的第
一大類商品。IT產業是一個國際分工非常明顯的行業,其運作具有“采購全球化、訂單電子化、生產零庫存”的特點,這就大大縮短了從采購到交貨的周期,對于貨物通關效率提出了比傳統產品高得多的要求。但是,我國對加工貿易的管理依然采取80年代初的合同、手冊管理辦法,不能適應IT產業加工貿易的要求。例如,IT產品加工貿易只有電子訂單,沒有合同,為了適應加工貿易需要經外貿部門審批合同的規定,企業只好人為地編造一個毫無意義的合同;IT產品對通關效率提出了很高的要求,由于我國通關效率不高,不少跨國公司將其高端產品的加工貿易放在中國境外進行,國內只能開展低端IT產品的加工貿易,這不利于實現我國提高加工貿易檔次的政策目標。蘇州和深圳已經開始了改革這種監管模式的嘗試。蘇州海關對關區內的四家IT企業進行了聯網管理。這些企業的特點是料件繁多,用手冊管理困難大。具體的監管程序是外經貿局對加工貿易企業實行總量備案,海關與被監管企業實行聯網,海關直接從指定的數據庫提取數據,抽查核對產品單耗,定期查驗庫存,查驗時間與企業盤點一致,最后進行核算核銷,對差異進行核銷。深圳實行的是聯網保稅工廠的方式,即利用網絡和電子攝像技術對整個企業實行全封閉的監管,整個工廠相當于一個保稅區。與蘇州海關的做法相比,這種方式在防范結轉過程中的走私、“飛料”方面效果更明顯,但投入較大,一般的企業可能無法負擔。無論哪種方式,對大型加工貿易企業實行聯網監管是今后加工貿易管理發展的方向。目前需要注意的是,要盡快統一思想,在全國范圍內推廣比較一致的做法,避免因地區間差異造成不必要的效率損失。
現行政策與管理規定不適應在華建立采購與配送業務中心的要求。隨著加工貿易的快速發展,中國形成了巨大的制造業能力,成為國際市場上勞動密集型制成品重要的出口基地,因此,不少大型跨國公司計劃在華建立采購配送中心,同時發展物流業務。但是,由于我國在保稅區退稅政策、保稅區(倉庫)監管等方面的規定不能適應這種要求,大大阻礙了加工貿易向下游產業的延伸。
(五)某些新的政策調整脫離了加工貿易企業發展的現實,政策效果低于預期
以出口加工區政策為例。出口加工區是國際上不少國家采用的加工貿易管理方式,而且成效卓著。我國參照國際經驗建立出口加工區,有利于提高對加工貿易的管理水平與效率。但是,出口加工區政策出臺以來,實際運作效率并不理想,不少出口加工區入區企業很少。究其原因,就在于出口加工區有關規定脫離了加工貿易發展的實際。
加工貿易企業遷入出口加工區的愿望比較低。從課題組的調查結果可以看出(參見表2),86%的受調查企業不準備在出口加工區投資,準備將現有工廠搬入出口加工區的只占2.6%。
現有加工貿易企業之所以不愿搬入出口加工區,具有多方面的原因(參見表3)。對于現有企業而言,搬遷成本高昂,58%的受調查的企業將此作為不搬入出口加工區的原因。另外,31%的受調查企業因不了解出口加工區政策而拒絕做出搬入的決定。除這兩項原因之外,某些具體的規定由于不適應企業發展的需要,成為阻礙企業入區的原因。目前,越來越多的加工貿易企業都不再是“大進大出”的100%出口企業,兼顧國內國外兩個市場已經成為主流。出口加工區的管理政策,對于“大進大出”型的企業而言,監管效率大大提高,但對于與國內產業與市場有密切聯系的加工貿易企業,則存在諸多不便。例如,出口加工區企業可以不實行手冊管理,但區外的深加工結轉企業必須用手冊,區內企業沒手冊就無法與區外的企業做生意。對于部分產品內銷的加工貿易企業,出口加工區外的加工貿易企業內銷,只需按進口零部件稅率補交進口零部件的關稅和增值稅。但區內加工貿易企業內銷產品時,補交關稅時適用成品關稅稅率,在大部分情況下,成品的關稅水平高于零部件,由此將加大區內企業內銷的成本,削弱其在國內市場上的競爭力??傊?出口加工區的有關規定,實質上削弱了區內企業與國內市場的聯系,這對于大多數已經兼顧內外兩個市場的企業而言,是沒有吸引力的,而且,區內企業與國內市場聯系的削弱,與加長加工貿易產業鏈的發展目標也是不符合的。這就決定了出口加工區只適合那些新建的100%出口型的加工貿易企業,而且國內采購不能太多,對于這樣的企業,區內監管效率方面是存在一定優勢的。對于其他加工貿易企業,絕大部分仍然將留在區外,因此,出口加工區政策只能有利于加工貿易增量部分的合理布局,不能改變目前已經存在的加工貿易“放養”現象。如果將出口加工區政策定位于給“大進大出”的100%出口型企業創造一個監管效率更高的局部小環境,出口加工區政策將是成功的,如果定位于以此改變加工貿易“放養”的狀態,加強對加工貿易的監管,則注定是不會取得明顯效果的。
二、我國加工貿易政策未來調整的方向
政策是對現實的反映,必須與時俱進,才能促進發展。加工貿易政策應該從我國加工貿易發展的現狀出發,在規范管理的基礎上,促進加工貿易充分發揮其技術升級、產業升級和加長產業鏈的潛力。為此,加工貿易政策應該重點在以下幾個方面進行調整:
(一)對來料加工貿易出口的國內采購實行出口退稅政策
2001年,來料加工貿易進口額為289億美元,占全部加工貿易進口額的30.7%。受現行來料加工國內采購不退稅政策的影響,來料加工貿易國內增值率比進料加工貿易國內增值率低15個百分點。如果對來料加工貿易出口的國內采購實行退稅,將有力地促進來料加工貿易企業擴大使用國內料件,帶動國內上游產業的出口,加長加工貿易的國內產業鏈。按來料加工出口的國內采購率達到進料加工貿易國內采購率計算,2001年來料加工國內采購值約可增加44億美元,而且,隨著來料加工貿易出口的逐年增長,其國內采購值也將逐年增長。但需要強調的是,加工貿易國內價值鏈的延長與監管成本和風險的增加成正比,因此在采取措施促進加工貿易國內價值鏈延長的同時,要研究進一步提高監管效率的辦法。
(二)完善深加工結轉政策
深加工結轉涉及面廣,情況非常復雜。深加工結轉政策實質上涉及兩個問題,一是進口料件在國內加工后轉廠時,是否繼續實行保稅監管的政策,另一個問題則是對深加工過程中所采用的國產料件是否退稅。由于這兩個問題高度的復雜性,不同部門對深加工結轉政策調整存在不同意見。
對于第一個問題,經貿主管部門傾向于維持現行的保(免)稅政策;財稅部門則主張實行“免、抵、退”政策;監管部門結合了上述兩種政策選擇,主張對部分優秀、守法、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導向的企業,繼續實行保稅監管的政策,對其他企業加工貿易深加工結轉則實行“先征后退”的政策。
對于第二個問題,各部門分歧更大,經貿主管部門認為應該對深加工結轉企業使用國產原材料逐環節采取“免、抵、退”政策,即對加工貿易企業使用的國產原材料在結轉時給予退稅,由海關對結轉產品(其中含國產原材料成分)進行保稅監管;財稅部門認為逐環節采取“免、抵、退”政策稅收風險過大,操作困難;監管部門則認為如對國產材料進行保稅監管,將進一步加大監管能力不足的矛盾。
結合各部門的意見,課題組認為,對于深加工結轉政策,應該統籌考慮,分步實施,短期內為了避免對加工貿易產生過大沖擊,應該總體上保持現行政策的穩定性,只作局部性改進,中長期則應該按照鼓勵加工貿易提高國內采購率和附加值的原則,以及提高監管效率的原則,對現行政策進行根本調整。為了合理引導企業,確實落實吳儀同志“優化存量、控制增量,規范經營,提高水平”的指示精神,政策設計方案一經確定,就應該公布政策調整的內容和實施的時間表。
具體而言,短期內(例如3年內):
———對加工貿易深加工結轉仍維持現行政策,即對結轉環節視同出口,免征增值稅,由海關對結轉進口料件繼續實行保稅監管。
———對深加工結轉環節所采用的國產料件維持不征不退的辦法,增值稅進入產品成本。
———對銷售給出口加工區、保稅區企業視為出口,即深加工結轉產品出口到出口加工區和保稅區可以當作出口辦理核銷手續;國產品進入出口加工區和保稅區可以給予出口退稅。
———出口加工區和保稅區銷售給區外企業的產品視為進口,用于加工貿易的可以實行保稅監管。這樣,至少可以用“境內一日游”替代“境外一日游”,節省加工貿易成本,同時,增加了出口加工區和保稅區對企業的吸引力,引導企業逐漸進入區內。
———對易于管理的大宗原材料商品參照鋼材“以產頂進”做法,在生產企業銷售給加工出口企業時視同出口并辦理增值稅退稅。
中長期(3年后):
保留短期政策的后三條,除此之外,另進行如下調整:
———對加工貿易深加工結轉實行分類管理。出口加工區、保稅區內企業和區外實行電子聯網監管的加工貿易企業,其深加工結轉實行保稅監管。其他加工貿易企業產品可出口到境外或出口加工區、保稅區,如要進行深加工結轉,海關對第一環節結轉企業按加工貿易內銷規定辦理。其他環節結轉,則視同國內銷售,按規定向稅務部門照章納稅。轉入企業將其作為國產料件,享受“免、抵、退”政策。這樣,海關只需對出口加工區、保稅區內企業和電子聯網企業的深加工實行聯網監管,監管效率將大大提高。
———對深加工結轉所用的國產料件實行“免、抵、退”政策。
———取消現行不符合WTO有關規則的各級政府的出口獎勵政策,所結余資金用于對出口退稅不及時造成的企業利息損失進行補償。這樣,即使退稅有時滯,企業也不會承受過大的財務損失,實質上保證了及時退稅。
———足額退稅,將出口退稅率提高到與增值稅征收稅率相同,保證出口產品國內增值稅的零稅率。
(三)促進加工貿易技術進步
———對高新技術產品實行更加高效的管理制度?,F行的手冊、合同管理辦法,比較適合上下游企業關系穩定、價格變化慢的傳統產品加工貿易的管理,但不適應國際市場價格瞬息萬變、生產配套企業眾多的電子產品的加工貿易。因此,要適應電子信息產品等高新技術產品“采購全球化、訂單電子化、生產零庫存”的特點,改革現行的合同、手冊管理辦法,取消不必要的合同審批環節,探索電子手冊管理辦法,提高監管效率。
———提高通關效率。上海海關實施的“大通關”試點,為提高口岸管理部門管理效率、降低企業運營成本摸索了很多好的經驗。有關部門應該盡快加以總結,向全國各個口岸推廣。
———加強各監管部門工作的配合,提高監管效率。
———加工貿易的發展為在其基礎上進行技術開發提供了有力的制造平臺,國家應加強對技術、品牌等知識產權的保護力度,促進R&D活動的開展。
(四)促進加工貿易向下游采購、配送領域延伸
現在有6種不同的電子商務媒體:電話、傳真、電視、電子支付和貨幣轉帳系統、電子數據交換和互聯網。但是互聯網處于支配地位,在國際服務傳輸方面其它手段無法與之比擬。從國際貿易多邊規則及國內經濟政策方面,這樣的媒介提出了與其它媒介不同的問題。在何種程度上國家可以規范互聯網上的貿易,稅收如何,以何種方式在相同產品方面對本國供應者以優惠,這些問題取決于WTO成員是否同意采用規則。WTO指出了這種可能性,原則上,互聯網上數字產品的貿易將視為產品、服務或其它事務。什么樣的產品特點將決定這種貿易是受GATT規則、GATS或者兩者綜合或其它新協議的影響?現在,對于在互聯網上定貨及支付,但交貨仍是傳統方式的產品視為貨物貿易,運用GATT規則。當產品在互聯網上交貨時則產生歸類問題,產品在互聯網上交貨時,是否可以以服務對待還是被視為貨物貿易。
一種極端的情況是,將所有在互聯網上的傳輸產品視為貨物,應用GATT規則。在這種情況下,對傳輸不征收關稅,現在就是這樣,等同于WTO成員承諾對互聯網交易完全實行自由貿易。這是因為國民待遇是WTO的一般原則。在國民待遇原則下,成員方在國內稅收上,將放棄對互聯網進口的歧視。此外,不征收關稅將使互聯網進口關稅為零?,F在,沒有人愿意接受這樣的建議。成員方在烏拉圭回合及以后所做的承諾,是建立在假定大多數的這些交易是服務,而不是產品貿易的基礎上。另一種極端情況是,同時放棄GATT和GATS,采納新的互聯網貿易規則。但是沒有人贊同這樣的觀點,為電子商務建立新的規則沒有實際意義?;ヂ摼W服務,包括互聯網服務提供商及電話線路傳輸流動早就受GATS及基本電訊協定的管理。所有經互聯網的電子傳輸,在貨物貿易或服務貿易上都有其對應物,所以GATT及GATS中亦均有必要的規章措施。
實際上可以將GATS應用于所有的互聯網貿易,或將GATT應用于有相對應實物的貿易,而將GATS應用于所有的其它電子貿易。為了平衡,將所有的電子傳輸定義為服務的意義將更大。問題是當電子傳輸跨越兩國邊界時,一般不存在相應的實物貿易,但是如通過電子傳輸的書或光盤等最終形成商品時,這樣不能否認跨界傳輸沒有實際的實物。在多數情況下,電子傳輸下的商品不能轉變成實物貿易,例如,收貨者可以將書存為數字形式,在屏幕上閱讀,音樂在計算機上播放就屬于這種情況。
即使如此,這依然不能成為建議將所有的電子貿易歸類為服務貿易的理由。從這一點上看,需要制定一個全面性的定義,其優勢在于可以使產生爭端的可能降到最低,這種爭端可能產生于一些國家將某些傳輸定義為無形貿易,而有些國家歸類于服務。在一種綜合性的定義下,在關于互聯網貿易的爭端上,工作小組將不得不首先決定爭端的目標是貨物還是服務,來決定是否運用GATT或GATS規則來估價爭端。采用全面性的定義將自動解決這一問題。
全面性的定義要首先考慮關稅,關稅可以應用于以實物進口的產品,但對電子傳輸的產品則不能。只要電子傳輸的成本低于實物交付,關稅對后者不構成問題。電子傳輸比實物交付的成本低得多,這種變化相當于一國的貿易條件的改善,進而改善福利。但是對于許多國家來說,尤其對發展中國家,這是不可能的。在這些國家,大多數消費者沒有計算機或不能接觸互聯網。
如果電子商務歸類于貨物貿易,不征收關稅是有意義的,但現狀及美國建議將這種狀況持續下去則存在疑問。目前,對電子提供的外國服務關稅唯一可行的改變辦法是,對其征收相對于國內提供的相同服務較高的稅收。只要一國尚未承諾對外國服務以國民待遇,則對外國提供的服務征以較高稅收是可以的?,F在對電子傳輸不征收關稅以及美國建議持久下去,不能避免一國對進口服務征收的增值稅,或稅收水平高于國內提供的服務。只有成員方承諾給予進口服務以國民待遇后,才不會出現歧視待遇。但是這樣的話,現行的不征收關稅以及美國的建議不會產生其它影響。在這兩種情況下,禁止征收關稅都是沒有意義的。
在效率上,GATT和GATS不同在于,前者不允許使用配額,而后者則可以。如果成員方對電子貿易產品運用GATS規則,一國將限制通過互聯網傳輸的CD的數量,如何限制現在不太清楚。但是假若這樣做,貿易將轉為以實物形式,這是一種次優的交付方式。如果這種方式變得可行,其結果將次于在GATT規則下的結果。
模式1抑或模式2
GATS是全球服務貿易規則,這些規則的目的是在透明及逐步自由化的條件下擴展貿易。GATS納入WTO幾年來,其服務分類的規則不足以處理快速發展的電子交易的發展。在電子服務的歸類上存在模糊地帶,并且各成員在電子服務所做的市場準入承諾上也存在模糊之處,實際上很難確定這些市場準入承諾是針對電子服務的。
GATS第一條的分析框架允許成員根據服務交付的4種方式來確定市場準入承諾。即:1、模式1(跨境消費);2、模式2(國外消費);3、模式3(商業存在);4、模式4(自然人的流動)。從GATS的分類角度,有必要決定這樣的電子服務交付是跨國界的(模式1)或國外消費(模式2),或不在GATS現有分類中的其它模式。歸類變得非常重要,因為它決定了對服務提供者保證何種程度的市場準入水平。因此,互聯網不僅使模式1和模式2的區分越來越重要,同時也提出了電子服務是否在GATS框架內的問題。
1998年5月25日,WTO建立了一個全面的工作計劃來檢查所有與電子商務有關的貿易相關問題。似乎存在一個一致,GATS涵蓋了可能是與新的電子商務相關。但未列入現有承諾計劃中的電子服務。但是在哪種模式中包含電子服務則不那么一致。將通常的模式1和模式2運用于電子服務時存在困難,是因為電子服務更多的是跨國界交易,更像是國外消費式的交易。
現行的市場準入承諾水平說明,在許多服務類別中,大多數國家同意不對模式2限制(即在模式2中不作承諾),保留對模式1限制的權利(模式1中所列的非約束)。在這樣的承諾水平下,電子服務的模式2歸類意味著許多WTO成員將發現不會對電子服務加以市場準入的限制。因此,隨著越來越多的服務通過電子交付,成員將發現市場準入的承諾超出了原來承諾的范圍。雖然一些人認為這樣的市場準入擴展是一個好的進展,并且與在GATS第19條規定的自由化談判一致,但是電子商務的自由化待遇將會出現問題,原因有兩個:
第一,這將改變各成員方在烏拉圭回合隨后準入談判中的承諾。這些承諾至少在理論上是一種優勢互補的結果,即一方用在市場準入上的承諾以交換其它方利益。將電子服務納入模式2中,相當于在不進一步談判的情況下改變各成員方之間已經達成的交易。這似乎與GATS要求成功談判的原則相悖,即“為了在互利的基礎上提高所有參加者的利益,達到權利和義務的平衡?!比绻鞒蓡T將電子服務歸類于模式2而做出新的市場準入承諾,這樣的減讓將帶來一些成員方相似的承諾,這些成員方因為現有的承諾而不必提供新的市場準入,或這些成員方認為從電子商務的自由化中得到的利益不成比例。
模式2的電子服務歸類存在問題的原因是,在模式2下,國家不做出承諾,因為相信自己沒有能力控制國外交付及消費服務的供給。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對通過互聯網進行交易規范的情況下,所有在模式2下做出承諾的成員方將在電子服務方面做出承諾,這一點是不明確的。所以將電子服務歸類于模式2將導致GATS承諾的重新談判。
第二,如果將電子服務歸類于模式1,服務方面電子貿易的潛在利益可能消失,因為這些服務可能被另一種模式所代替,在這種模式下,成員方比在模式2下所做的“非”承諾較少。在模式回下缺乏非承諾意味著WTO成員將有能力對電子服務設置障礙。因此,電子服務提供者發現不能進入市場,消費者得不到電子服務。
在GATS對電子服務的歸類問題上,不但要為電子服務留出發展的空間,而且不能改變現有的對GATS的承諾以及不修改GATS協議,這一兩難問題是無法解決的。
能否永久免稅
目前,WTO成員同意電子傳輸產品暫時免稅,但有的國家建議使免稅持久下去具有法律效力。
WTO的決定有兩個要素,第一是只包括電子傳輸;由電子手段定貨,而通過正常渠道進口產品不包括在內。盡管所有類型的產品可以在電子網絡上刊登廣告和購買,但是電子交付的產品是有限的。只有最終產品是數字化的信息,方可以通過電子化,尤其是通過互聯網傳輸。許多服務可以以這種方式提供。一些信息及娛樂產品,如書籍、軟件、音像制品,體現了數字化信息的特點,可以通過互聯網提供。此類傳送方式不征收關稅,而對其它的則征收關稅實際等同于優惠貿易協定。在這樣的規定下,存在著正的貿易創造及負的貿易轉移。當免稅劣于征稅,但這樣做只是為了避稅時,則產生貿易轉移。盡管電子交付是最有效的交付手段,但在有些情況下則并非如此。例如,在目前的技術水平下,從互聯網上下載電影或音樂的成本很高,高于以實物形式得到的成本。進口國家貿易轉移的福利成本相當于放棄關稅收入,這也是發展中國家最為關注的。但是現在難以預測出對現在免稅的產品征稅將得到的收入是多少,估計將實物貿易變成電子渠道導致的收入結果的變化將很小。
第二是僅包括關稅,沒有提及其它方面的限制。如果同意將所有電子交付的產品看作是貨物,則沒有什么問題,在這方面GATT禁止其它的貿易限制措施。但是,大量的電子交付產品,實際的或潛在的,無疑是服務貿易,由GATS管轄。GATS協定允許國家來決定是否承諾市場準入,即不施加配額和國民待遇。目前,許多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成員方,對電子商務可行的許多服務部門未做出承諾。在這些部門,決定給予免稅待遇實際上也無效,因為各國仍然采用歧視性的內部稅收,或更糟的是,可能使用配額。
建議免稅的原理在于,對于種類有限的電子傳輸的媒體產品,可保證以后的貿易不受限制,只要同意這樣的產品應視為商品。建議的弱點是未考慮服務的貿易制度,服務主要是通過電子傳輸的產品。
保證電子商務免稅的最好途徑是,在GATS下的市場準入(排除數量限制)及國民待遇(排除任何形式的歧視性稅收)上談判一個充分自由的承諾。這會產生另一個問題,即現在距離這一目標有多遠?實際上通過電子傳輸的服務才是主要關注之處,如商業,娛樂和金融服務。當分析與電子商務相關的承諾時,集中于跨境供給(模式1),盡管與模型2也有關系。在分析對不同部門供給模型的承諾水平時,可以區分三個等級的自由化承諾;一是保證非限制性準入的充分承諾;二是部分承諾,即準入是有條件的,限制性的;三是針對相應模式的非限制性準入,即無承諾,對市場準入不做保證。
面臨的重要任務
WTO面臨著一個重要任務是,建立一個電子商務可以生存和發展的可預測的環境,并使這一新的國際貿易形式的發展不僅給所有國家的消費者帶來利益,并且有利于各成員和世界經濟的增長。
世界范圍國際貿易政策演變一般分為5個階段:
(1)資本主義原始積累時期重商主義思想是當時保護主義的理論基礎。
(2)自由競爭資本主義時期自由貿易政策占主導地位,但是同一時期后起的德國和美國,則在漢密爾頓和李斯特的保護貿易思想影響下,基于他們特定的對外競爭條件,主張運用貿易政策保護國內的幼稚產業,特別是制造業的發展。
(3)壟斷資本主義時期1929年爆發的世界性經濟危機,成為超保護貿易政策的催化劑。
(4)戰后世界貿易自由化傾向時期各主要資本主義國家掀起了一股貿易自由化浪潮,但是戰后的貿易自由化傾向與自由競爭時期的貿易自由主義有所不同,并不強調全面的貿易自由,而是一種有保留的貿易自由,它并不完全排斥貿易保護政策。
(5)關貿總協定(GATT)條件下新保護主義時期1973年的能源危機、貨幣危機、債務危機、高失業率,給發達國家經濟以沉重的打擊,使各國貿易政策開始脫離過去自由放任的思潮,轉向以管理為主要手段的貿易保護主義,引發了全球性的保護貿易浪潮。
從歷史上國際貿易政策演變的幾個階段不難看出,國家貿易政策的本質是保護性的。主要4點:一是在GATT前的各國貿易政策無多邊貿易協議的束縛,各國制定的對外貿易政策完全依據本國利益,這樣極易產生貿易保護的做法;二是歷史上盡管若干次保護貿易政策和自由貿易政策相互交替,但保護性的貿易政策在時間上占主導地位;三是保護性是貫穿國際貿易政策歷史演變的一條“紅線”,即使歷史上自由化占主導的時期也仍然有貿易保護的影子;四是20世紀50年代倡導自由貿易,并訂立了關稅和貿易總協定(GATT),以約束各國的保護措施,但貿易政策的保護本性沒有因為貿易政策的國際協調而改變。2002年3月,美國對鋼鐵啟動201條款,對來自歐盟、日本、韓國、俄羅斯、中國的鋼材進口征收關稅最高達30%,就是典型的例子。
2對保護性貿易政策的理論解釋
2.1國家間貿易得益分配不均,是產生保護貿易的主要淵源
徐建斌、尹翔碩在“貿易條件惡化與比較優勢戰略的有效性”一文中指出:發展中國家貿易條件的持續惡化和自由貿易下南北收入差距的擴大,使得人們不得不反思基于比較優勢的貿易戰略的有效性。并用擴展后的李嘉圖模型,對發展中國家的貿易條件惡化現象和南北收入差距的擴大做模型化分析,得出:國家之間的自由貿易雖然確實對貿易雙方都有好處,但貿易雙方因自由貿易得到的好處是不均等的。一般來說,發達國家在與發展中國家的自由貿易中,發達國家得到的好處比發展中國家得到的好處要多。這樣,發展中國家想追趕發達國家,實現本國復興的愿望就很難實現。于是,國家之間在對貿易利益的爭奪過程中,必然會出現保護貿易政策的實行[1]。而且歷史證明,沒有一個國家是一直極力鼓吹貿易自由化的國家,在實現工業化之前也采取了高關稅的保護政策。GATT對發展中國家的例外條款、普惠制(GSP)等一系列的糾正貿易利益分配不公的措施,充分說明了國家間貿易得益分配不均是產生保護貿易的主要淵源。但是,為什么作為發達國家的美國在20世紀70年代出現了新貿易保護主義呢?
2.2國家內部各行業因自由貿易帶來貿易利益的分配不公,是造成貿易保護的又一壓力
為了解釋這個現象,以美國的鋼鐵產業為例。作為發達國家的美國,在自由貿易中其得到的利益應該要大于發展中國家得到的貿易利益。那么為什么美國布什政府還要揮舞201條款的大棒,不惜引發一場世界性的鋼鐵大戰呢?原因很簡單:那就是美國各行業在自由貿易體系中得到的利益不均等,甚至有些部門是負的利益。資料顯示,由于在自由貿易下的國際鋼鐵供應商的競爭,1990~1999年,美國鋼鐵制造工業每年有大約5000人失去工作;1999~2001年,美國總共有18家鋼鐵公司破產,有23500多工人失業[2]。按照國際貿易的比較成本說和要素稟賦論,像美國之類資本量較多的國家,應生產資本密集型產品然后進行交換,以獲取國際分工的好處?,F在的問題出在美國出于國內政治和社會的考慮,既要生產并出口資本密集型產品,又要維持勞動密集型產品的生產,使這些產品的生產已經失去了比較優勢,熊掌與魚都要。畢竟美國的鋼鐵業曾經是他的支柱產業,并有60萬的鋼鐵工人,將他們轉變到知識技術密集型產業去就業,是需要時間、非常困難的。出于國內政治壓力,布什政府權衡各方利弊,最終決定啟用201條款提高關稅。可見貿易利益對國內各行業的不同影響也會導致貿易保護主義的壓力。
2.3貿易政策國際協調不能改變貿易政策的保護性質
貿易政策的國際協調,促進了貿易政策的國際趨同化。自二戰以來,雙邊貿易政策的協調,區域性的政策協調,尤其是致力于國際貿易體制的多邊貿易政策的協調,使各國貿易政策趨于統一,體現了全球經濟關系的秩序化,給各參加國帶來了巨大的利益。但無論是哪種協調,貿易政策的本質始終具有保護性,即貿易政策的目的——保護本國市場,擴大本國產品的出口市場,促進本國產業結構的改善,積累資本或資金,維護本國對外的經濟、政治關系,沒有根本改變。就拿WTO這一多邊貿易的最高成就來說,仍然改變不了各個國家貿易政策的保護本性。
(1)自由貿易是個謊言WTO規則的制定,形式上是通過多邊貿易談判回合(MTN)的協商產生,實質上依據國家貿易實力決定分量,由于歷史原因和貿易實力,基本上是美國一手把持。貿易談判(貿易自由化)只是攫取利益的手段,使國家利益最大化(貿易保護)才是貿易談判的實質。
(2)WTO的例外條款和規則,為國家的保護貿易政策的實施提供了可能和依據由于貿易政策的根本目的是利己的,即在最大范圍內保護本國利益,同時最大程度地攫取他國利益。因此,國家貿易政策的目的(在沒有一個足夠有約束力的國際組織的約束條件下),決定了這種例外條款和規則就會必然成為貿易保護的依據。
(3)在WTO下仍有一些公開的高度保護的行業農業、紡織業,便是各主要發達資本主義國家公開的保護產業。但這些產業恰恰是發展中國家具有比較優勢的產業,是發達國家中相對比較劣勢的產業。
3WTO條件下國家貿易政策保護性的表現
3.1“公開型”的貿易保護
“公開型”的貿易保護,是指在關貿總協定和WTO下的貿易,以及投資自由化的談判過程中還未涉及的領域,或是還未完全展開和達成協議的談
判的領域,再加上談判達成協議后還沒有履行的承諾,以及協議中的一些規則的例外而引起的保護措施。還未涉及的領域,指某些國家為了維護本國的利益暫時把某些行業的自由化擱置起來不予談判;還未完全展開和達成協議的談判的領域,是指某些“敏感行業”,國家的比較優勢相差懸殊,如果完全放開會導致本國產業的“嚴重損害”,故在多邊談判中暫時將這些行業的自由化程度放低、放慢;談判后還沒有履行的承諾,指根據承諾減讓表現在還未兌現的部分;談判達成的協議規則的例外,是指協議中一般都是作了自由化的規定的,但無論哪項協議,都是由一些規則和規則的例外拼湊起來的,這些規則的例外實際上就是承認這些方面的適當保護。這些保護都是公開的,這實際上也是國際在多邊貿易談判中實力較量的結果。
一般認為,在WTO下的多邊貿易談判中的“敏感行業”,是自由化較緩慢和最不徹底的行業。如農業、紡織業、服務貿易領域,一直是各主要發達國家“公開型”的貿易保護的領域。
在WTO條件下發達資本主義國家的“公開型”貿易保護的手段有兩種:一是運用高關稅限制進口;二是利用各種各樣的非關稅壁壘。國內的價格支持就是常見的公開型保護措施之一。國內支持的名目繁多,例如國內補貼、價格管理、出口補貼和綠箱(GreenBox)政策等等。
3.2“隱蔽型”的貿易保護
在WTO框架下,除了“公開型”貿易保護外,還有十分重要的“隱蔽型”貿易保護?!半[蔽型”的貿易保護是與“公開型”的貿易保護相對應的,以“反傾銷壁壘”為代表,還包括“技術壁壘”、“綠色壁壘”等。這類壁壘的特點是它們往往本著人類的共同利益的原則制定出來的,一般包括了“公平原則”、“保護生態和人類健康”等原則,這些原則本意確實是好的,但現實情況則是它往往會成為某些國家(特別是發達國家)制定保護貿易政策的依據。事實上這種“隱蔽型”的貿易保護措施,現在已經成了發達國家保護國內產業的主要工具。
“隱蔽型”的貿易保護的手段包括兩類:一是征收高額關稅,如加征高額反傾銷稅、反補貼稅;二是禁止進口甚至就地銷毀,這主要是不符合國家的檢驗檢疫標準、環保標準等而采取的措施。
4構建中國符合WTO規則的保護性貿易政策措施
4.1制定符合中國利益的貿易法律體系的必然性
中國是個發展中國家,國際分工處于不利的地位,貿易利益相對較小。無論是過去還是在現在的WTO條件下,各國的貿易政策的本質是保護性的,不能幻想WTO會真正無私地給中國一個穩定的、自由的貿易環境。WTO下的保護更具進攻性、系統化、法律化,更加難以對付。
加入WTO后的中國,首先,在保護國內市場方面應該好好地向發達國家學習,制定出中國的一套有利于中國利益的貿易法律體系,已成為當務之急。
其次,對中國國內各產業來講,加入WTO對它們的影響也是各不相同的。作為中國這樣一個發展中的社會主義大國,協調好各個階級、階層的利益,維護社會的穩定比什么都重要。如果我們一味地強調入世承諾,而忽視各個利益集團的利益協調,必將產生嚴重的政治后果。而要協調入世對各行業帶來的利益不對等也必須依靠國家的力量,制定相應的行政法律措施,在WTO框架下采取適當保護措施,而且這也是各個國家普遍采取的對策。
4.2制定符合中國利益的貿易政策體系的可能性
首先,WTO規則的例外給各個國家制定國家的貿易保護政策提供了合法的依據。因此中國加入WTO后,是有可能制定符合中國利益的保護貿易政策的。
其次,WTO中的很多協議和規則并不十分嚴密,存在漏洞。這使得國家可以根據這些存在漏洞的協議制定本國的很容易成為保護措施的貿易法律,如反傾銷協議的模糊性漏洞,就成為各個國家貿易保護的工具。中國也可以利用這些協議的不完善來制定符合中國利益的貿易法律法規。
第三,新型的貿易保護手段(如動植物衛生檢驗檢疫標準、綠色壁壘、技術標準壁壘等),我們的技術水平差并不意味著就不能利用技術手段,也可以利用別的優勢建立起中國特有的壁壘。前些年中國肉雞產業受到外國的極大沖擊,當時就有人提出要對肉雞的進口采取一些限制措施。例如,可以根據規定每只肉雞的雞毛渣平均不能多于500根,因為中國采用的是人工拔毛,剩下的雞毛渣比美國等發達國家用機器拔毛后剩下的雞毛渣要少,這樣的規定對我們是有利的。
總之,WTO不是一個貿易自由化的天堂,相反,它允許“合法”地保護,而且它使貿易保護更加系統化、法律化。
4.3按WTO的原則和“例外”條款構造中國“隱蔽型、新型”的非關稅壁壘體系
在WTO條件下,關稅手段和“傳統”的非關稅保護措施,是要受到限制并最終要取消的,于是各國紛紛轉向“新型”(“隱蔽型”)的非關稅壁壘。加入WTO后的中國也必須順應這一趨勢,按WTO的原則和“例外”條款構造中國“隱蔽型、新型”的非關稅壁壘體系。
(1)以加強和提高反傾銷、反補貼的能力建設的核心在利用“新型”的非關稅壁壘(NTB)作為保護措施方面,發達國家早已具有相當高的水平,側重點早已轉向以反傾銷為代表的“新型”的、隱蔽性強的NTB。根據中國加入WTO法律文件,進口許可證、進口配額和進口招標這3種傳統NTB的大部分已在中國正式加入WTO之日取消,剩余部分也將在2004或2005年1月1日取消。因此,在利用NTB方面應以加強反傾銷能力建設為核心。從1994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中對反傾銷的規定,到1997年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傾銷和反補貼條例》,再到最近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傾銷條例》,應該說,中國在反傾銷立法方面的工作已經初見成效。但是,中國的反傾銷隊伍還有待加強。
反補貼也是比較新型的非關稅壁壘,也成為各發達國家保護國內產業的一個重要手段。美國、加拿大、澳大利亞等發達國家,在1989~1993年期間發起的反補貼案數目占全球反補貼總數的比重高達93.2%。中國最近也頒布了《反補貼條例》,但是,至今中國的反補貼尚無實際操作經驗,專業人才缺乏的問題也較為突出。
(2)積極穩妥地建立中國技術性壁壘體系一是制定和完善技術標準。雖然目前中國的整體科技實力還比較落后,但即使只能在個別領域制定出本國特有的、并且是國際領先的技術標準,也將極大地增強中國保護本國市場的能力。另外,WTO允許各國根據本國特點(如地理條件、消費習慣等)制定與別國不同的技術標準,對這一點我們也可以加以利用。二是制定和完善衛生和植物檢疫措施(SPS)。雖然GATT中SPS協議鼓勵各締約國將自己的SPS措施同已有的國際標準或指導原則接軌,但它同時也存在漏洞。由于其技術上的復雜性,這是一種隱蔽性相當強的非關稅壁壘。三是建構綠色貿易壁壘體系,又稱環保壁壘。即以環境保護為理由限制外國產品的進口。中國也完全可以利用ISO14000來抬高國內市場的進入門檻。
需要指出的是,在WTO條件下在必要時候適當地保護本國產業,任務是艱巨和復雜的,這是一項系統工程,不能說制定了幾部法律或法規就可以有效保護了。它需要國家各個部門相互配合,不僅需要制定法律,也需要培養人才;不僅要制定保護性的對外貿易政策,更需要將它與國內產業政策結合起來考慮。>
在工業經濟時代,尤其是20世紀50年代~60年代,發展中國家經濟主要依靠農業,民族工業基礎薄弱,沒有形成完整的工業體系,經濟結構呈現出單一化、畸形化的特征。發達國家的工業化則獲得了較充分地發展,國內市場日趨飽和,急需向海外擴張其原料和銷售市常于是,發達國家大力提倡自由貿易。自由貿易在原則上要求國際貿易建立在比較優勢的基礎之上,因此,發達國家可以將其工業制成品銷往廣大的落后國家,以實現其經濟擴張;而落后國家只能生產出口初級產品和勞動密集型產品,經濟結構無法得到改善和提升,經濟發展將始終停留在落后的水平上。在這種不對稱的經濟發展要求下,發達國家往往會倚仗強勢,大力推行帝國主義和殖民主義,剝削和掠奪落后國家的經濟資源,摧殘和扼殺其新興工業。在這種不公平的國際經濟秩序中,發展中國家的經濟獨立和發展利益將無法得到根本的保障。面對特殊的歷史背景,發展經濟學家在20世紀60年代提出了保護民族工業的思路和口號。保護貿易政策的提出得到了廣大發展中國家的認可,成為其在工業化初步發展階段中的必然選擇。
通過對本國民族工業進行保護,民族工業的建立和發展獲得了一定的空間。生產力水平獲得實質性的提高。保護貿易政策使落后國家固有的、靜態的、結構水平低的比較優勢轉化為創新的、動態的、結構水平較高的比較優勢,這體現了在特定歷史條件下保護貿易政策具有一定的合理性。
2.實施貿易保護政策須具備的社會歷史條件
貿易保護有利也有弊,因而實施貿易保護就有一個成本和收益的比較問題。貿易保護所須付出的成本和代價包括:一是減少眼前的貿易機會和貿易中的比較利益;二是容易形成行業中的低效率。要使貿易保護政策得以有效實施就應該使其保護成本降至最低,使其利大于弊。因此,實施保護貿易政策應該具備以下兩個社會歷史條件:一是經濟全球化的物質基礎尚沒有形成。在此歷史條件下,由于國際貿易會受到地域和時空的局限,比較利益無法得到充分地體現,因而可以從客觀上降低貿易保護的成本。在工業經濟時代,由于信息技術較落后,經濟全球化的物質基礎尚沒有形成,落后國家采取貿易保護所損失的比較利益也是較為有限的。而通過貿易保護能夠使落后國家獲得產業結構的升級和生產力水平的提高,這種長遠利益會彌補并超過近期保護所付出的代價。這體現了落后國家在其工業化初步發展階段選擇貿易保護的合理性。二是工業落后,國內生產力水平低下。貿易保護政策主要是為了保護生產力水平極其落后的國家建立和發展民族工業,在這點上貿易保護的收益是大于成本的,然而隨著該國經濟發展水平的不斷提高,貿易保護的邊際收益會不斷下降而邊際成本則會不斷上升。這是因為貿易保護難免會導致國內行業的低效率、市場信號的扭曲等負面效應。當一國經濟發展到一定程度時,貿易保護所造成的經濟運行的低效率將會極大地阻礙經濟發展和結構升級。此時,該國采取貿易保護的邊際成本將大于邊際收益。
3.貿易保護使許多國家民族經濟得到振興
戰后許多發展中國家正是通過貿易保護而使傳統的經濟結構獲得了明顯的改善,主要表現為:(1)國內生產總值中工業的比重在上升;(2)工業生產總值中制造業的比重在上升;(3)制造業中重化工業和機電工業的比重在上升。這幾個“上升”表明了發展中國家工業化進程的合理化和經濟結構的多樣化。多樣化的經濟結構使發展中國家擺脫了歷史上對發達國家過分依賴的狀態,增強了獨立自主發展民族經濟的自信心。如韓國、墨西哥、巴西等新興工業化國家,早期曾經只有勞動力和自然資源上的比較優勢,后來卻通過推行適度的貿易保護政策扶植起了一批競爭力較強的資本、技術和知識密集型新興產業,成為當今世界經濟格局中的一股新興力量。
二、采取自由貿易政策是知識經濟時展中國家經濟發展的捷徑
1.知識經濟時展中國家繼續實施貿易保護的理由和社會條件已漸漸失去
當今世界的經濟發展格局已經發生了根本性的改變:過去由于發達國家單方面海外擴張的要求而導致其對發展中國家的瘋狂掠奪和剝削,形成不公平的國際經濟秩序。如今發展中國家和發達國家形成相互依存、共同發展的新的世界經濟發展格局。這種轉變使得發展中國家繼續采取貿易保護的理由不復存在。同時,發展中國家工業的迅速發展及生產力水平的極大提高,信息高科技的出現及經濟全球化物質基礎的形成,都令貿易保護賴以存在的社會歷史條件日漸消失。
在知識經濟時代,貿易保護的邊際成本已開始超過其邊際收益,這表現在貿易保護的負面效應日益突出。其一,對國內市場的保護抑制了企業的積極進取精神,使經濟發展產生高成本和低效率。國內企業感受不到來自進口產品的競爭,這使其失去技術創新和管理創新的動力,形成企業的低素質和生產的低效率。其二,貿易保護造成市場信號扭曲,導致資源配置不合理。推行貿易保護政策的政府對經濟運行的干預較強,這會使市場信號出現扭曲,使產品價格不能正確反映一國資源的稀缺程度,從而導致資源使用上的浪費和產業結構上的傾斜。其三,在知識經濟和經濟全球化的時代,采取貿易保護將會損失更多的比較利益。經濟全球化大大降低了國際貿易的比較成本,使國際貿易中的比較利益獲得了最為充分的體現。在這種情況下,如果一國仍然采取貿易保護將意味著損失比以往任何時候都要大得多的貿易機會和比較利益。
2.知識經濟時代,自由貿易政策更有利于發展中國家的經濟發展
1)采取自由貿易有利于降低生產經營的成本。由于當代信息高科技的飛速發展,信息傳遞已經變得十分便捷,一國的企業可以即時地獲得世界市場的信息,可以將生產和貿易的各個環節分布到世界市場任何一個有利可圖的地方,實現全球化的經營管理,從而大大降低市場交易費用和生產經營成本。發展中國家只有采取自由貿易政策,才能融入經濟全球化當中,獲得經濟全球化所帶來的好處。
2)采取自由貿易有利于發展中國家形成后發優勢,實現經濟趕超。在自由貿易中,擁有先進技術的出口方為了貿易的需要而不得不把與貿易內容有關的技術、性能、特點和某些參數向進口方介紹,這樣,就發生了“技術外溢”。這使得進口方的技術在低成本下得以較快的提高,這個過程是通過“干中學”來完成的。顯然,“技術外溢”和“干中學”對于落后國家形成后發優勢,實現經濟趕超具有極其重要的意義。
3)采取自由貿易政策,有利于吸引國際投資,從而為國內產業結構的升級提供充足的資本來源,保證經濟的持續增長。對于一個采取貿易保護的相對封閉的經濟來說,產業結構調整效應通常會導致較長時期的經濟低迷。由于物質資本資源在產業間轉移困難,需求擴張的產業不能形成足夠的資本存量,無法吸納從傳統產業中游離出來的失業人口。同時,傳統產業由于市場萎縮的約束,物質資本過剩卻難以轉移,不斷地形成新的失業人口。相反,在一個采取自由貿易的開放經濟中情況完全不是這樣。物質資本資源在產業間轉移困難的問題在開放的經濟中將不會成為產業結構調整或升級過程的重大障礙,因為國際間資本資源的平行轉移會取代孤立經濟的資本資源的跨產業轉移,成為產業結構調整過程中物質資本資源及其物化的知識資源運動轉移的主要方式。所以對于一個發展中國家來說,采取自由貿易政策,吸引國際資本的直接投資,有利于其產業結構的升級。
3.知識經濟時代自由貿易能夠加速發展中國家實現經濟趕超
同以前相比,在知識經濟時代,發展中國家同發達國家的經濟結構日益趨近:經濟結構多元化,工業化程度較高,信息科技發展迅速。在這種條件下,與發達國家進行自由貿易能夠加速發展中國家的經濟增長和加速實現經濟趕超。以下的理論模型可以說明自由貿易是怎樣幫助發展中國家加速經濟增長,實現經濟趕超的。
假設兩國都是多元化經濟結構,工業體系較完善,都步入了現代經濟增長,且兩國間不存在要素流動。假定,只有兩種產品,一種是消費品,一種是資本品,并且前者是勞動密集型產品,后者是資本密集型產品;只有兩種生產要素即資本和勞動;不考慮技術及其變動的影響。由赫克歇爾—俄林定理可知,發展中國家在最初階段專門生產勞動密集型消費品,而發達國家則同時生產消費品和資本品。這樣,兩國間的貿易格局將是發展中國家向發達國家出口消費品,同時從發達國家進口資本品。將發展中國家的(消費品)產出、資本和勞動投入分別記為Y、K和L,可將總量生產函數表述如下:
Y=F(K,L)(1)
假定生產函數是新古典類型的,并且是一次齊次的。人均生產函數形式可表達如下:
y=f(k)(2)
(2)式滿足Inada條件
附圖
產品市場是競爭性的。企業將在產品及要素價格給定的條件下最大化利潤:
dY/d≤r/p(3)
dY/dL≤w/p(4)
r是實際租率,w是實際工資,p是以投資品價格作為尺度的消費品。P是外生給定的和始終保持不變的。
用人均生產函數的形式,上述條件可以寫為:
dY/dK=dy/dk≤r/p(5)
dY/dL=y(k)-(dy/dk)k≤w/p(6)
將工資對租率的比率記為Ω,可將靜態效率條件記為:
Ω=(dY/dL)/(dy/dk)=y/(dy/dk)-k(7)
產品市場均衡條件可以表達為投資與儲蓄間的均等:
I=p(F(K,L)-C)(8)
上式中,I是總投資,C是總消費。
假定貿易處于平衡,匯率是固定的。因此有:
M=pX(9)
上式中,M是總進口,X是總出口。為方便起見,我們將匯率規范化為1。
發展中國家完全專業化于消費品的生產意味著:
I=M=pX(10)
將上式代入儲蓄—均衡條件,我們得到:
X=Y(K,L)-C(11)
到此為止,我們完成了對模型靜態部分的描述。讓我們轉向模型的動態部分。我們有基本的資本積累恒等式:
I=dK/dt+δK(12)
上式中,δ是折舊率。
將上式代入基本的儲蓄—投資均衡條件,得到下列的基本增長方程:
dK/dt=p(F(K,L)-C)-δK(13)
此外,由方程(11),我們有:
dK/dt=pX-δK(14)
假定勞動力的增長率為外生給定的:
dL/dt=nL(15)
上式中,L是勞動投入,n是勞動力增長率。運用人均形式,基本增長方程可以寫為:
dk/dt=p(y(k)-c)-(n+δ)k(16)
上式中,c是人均消費。
由于投資品完全來自進口,有:
dk/dt=px-(n+δ)k(17)
上式中,x是人均出口。
比較這一方程與無貿易條件下的新古典基本增長方程,我們可以看出僅有的差別在于后一方程中的(y-c)為前一方程中的p(y-c)所代替[3]。在該模型中,發展中國家的增長快于它處于封閉狀態時相對于發達國家的增長。這意味著貿易加速了發展中國家的經濟趕超。因此,我們得出的結論是:當發展中國家與發達國家在都已步入了現代經濟增長的情況下,自由貿易可以加速發展中國家的經濟發展,有利于其實現經濟趕超。
4.知識經濟時代采取貿易保護容易導致產業升級緩慢和危機的發生
韓國政府從上世紀60年代起就制定了一系列的保護措施,竭力扶持汽車工業的發展,到上世紀90年代,韓國已經建立起了頗具規模的汽車工業。但此時政府依然不放松對汽車產業的保護和扶持,最終導致汽車產業的市場根基薄弱。一場危機過后,現代集團已在戴姆勒—克萊斯勒帳下聽令,大宇集團成了福特公司的囊中之物。日本的制造業企業很早已走入國際市場,置身于激烈的國際競爭之中,并造就了大批世界一流的制造業企業;但日本的其他產業,尤其是金融、保險等服務行業則處于政府的保護之下,長期落后于國際先進水平,創新乏力,不能為制造業提供新的投資項目和金融工具,使制造業中的大量剩余資本只能涌入有限的房地產和證券投機領域,這成為日本經濟在20世紀80年生嚴重泡沫經濟的根本原因。20世紀90年代泡沫破滅后日本進入持續蕭條期。與此相反,20世紀90年代以后,臺灣鼓勵中小企業在國際競爭中發展,因此臺灣經濟的整體狀況比較健康,產業升級較為順利,雖遭受東南亞危機沖擊,經濟仍能正常運轉,這在電腦硬件設備制造領域中表現得尤為明顯。而今,在世界電腦硬件制造業中,臺灣企業的生產能力已占居重要地位。
三、推動自由貿易是當今我國對外貿易政策的正確選擇
1.保護貿易政策已越來越不適應我國經濟發展的要求
改革開放20年來,中國工業經濟增長迅速,年均實際增長率達11.72%,第二產業在國內總產值中的比重從1990年的41.6%上升到1999年的49.3%。我國工業發展不僅規模相當可觀,而且門類齊全,體系完整?!熬盼濉逼陂g,我國工業發展也已上升到較高階段,一般加工工業在制造業中的比重相對穩定或有所下降,而技術相對密集產業的比重有所上升,尤其是技術密集度高和具有高新技術產業特征的醫藥制造業、電氣機械及器材制造業、電子及通信設備制造業的比重明顯上升,其中電子及通信設備行業的比重升幅很大,1999年的比重已高達8%[7]。技術密集型產業和高新技術產業的迅速增長帶動了工業結構的升級。
自1978年以來,我國外貿也有了長足的發展。1999年的進出口總額相當于1978年的17.5倍。1979年~1999年的出口與進口的年均增長速度分別達15.3%和13.8%。從1980年到1998年,我國外貿出口占世界貿易出口的份額由0.9%上升到3.4%,世界排名由1980年的第26位上升到2000年的第7位。伴隨著我國外貿出口的迅速增長,外貿出口的產品結構不斷優化,工業制成品比重顯著提高。我國制成品出口的份額由1980年的54%上升到1999年的89.8%,對出口總額增長貢獻率達到97.0%。在工業制成品中又以機電產品出口為主。1998年機電產品出口達665.4億美元,占出口總額的比重達36.2%,連續4年成為中國第一大類出口商品[7]。
由于我國工業與外貿的迅速發展,出口商品結構的不斷優化,同20世紀70年代~80年代相比,我國經濟發展的大環境已經發生了根本性的改變,因而在一定意義上可以說保護貿易政策已基本完成了其保護落后民族工業的歷史使命,保護貿易政策逐漸失去了其當初存在的社會經濟背景,不再適應我國社會經濟繼續發展的要求
2.保護貿易政策的邊際成本日益遞增,消極作用日益增強
1)保護貿易政策造成長期以來我國價格信號扭曲。一方面,價格信號扭曲造成我國產業結構和需求結構脫節。由于限制了進口,這就為一些落后的企業提供了寬松的生存空間,市場的優勝劣汰作用不能有效發揮。長期如此,市場就出現有效供給不足和無效供給過剩。產業結構與需求結構的嚴重脫節,這也是造成我國目前通貨緊縮的重要原因之一。另一方面,價格信號扭曲使我國資源和產業的比較優勢無法得到準確地反映。保護貿易政策造成國內和國際兩個市場的產品都存在人為的價格扭曲,而且兩個市場是脫節的,造成我國資源和產業的比較優勢無法在國際市場上得到準確地反映。我國的經濟難以在世界經濟體系中確定自己的市場分工和產業結構定位。市場配置資源的功能無法有效地實現,造成大量社會資源的浪費。
2)貿易保護政策造成我國企業技術落后和生產的低效率。表1反映了20世紀80年代初我國工業勞動生產率低于發達工業國的歷史狀況。這是由于改革開放前我國長期采取貿易保護政策的結果。改革開放以后盡管情況已大為改觀,但是由于貿易保護在相當程度上依然存在著,我國企業科技水平的進步就仍然大大滯后于較發達國家。這可以從我國出口商品結構長期處于較低層次反映出來。長期以來,我國出口商品技術含量低,大多數出口制成品是附加值低、加工程度低的勞動密集型產品。到20世紀90年代,我國出口商品列前幾位的主要集中在服裝、家用電器、通訊設備、玩具、鋼材等勞動密集型產品。1998年我國出口總額1837.57億美元,其中紡織品出口額404.92億美元,占出口總額1/4,而光學、計量、檢驗、醫療、精密儀器和設備的出口額僅為65.64億美元,占出口總額的1/30。1999年我國高新技術產品出口占出口比重的13%,是發達國家的1/3。我國的技術進步對經濟發展貢獻僅為30%,是發達國家的一半[7]。
表120世紀80年代初中國和主要發達國家工業勞動生產率比較
國家工業
勞動力(百萬)產值(百萬美元)人均產值(美元)
美國50.31048224.320839
加拿大4.993960.019175
前西德19.5300416.815405
日本31.6446405.414126
荷蘭4.445015.010238
英國15.4145632.09457
意大利16.9141136.08351
中國83.5123583.51480
資料來源:世界銀行:《1985年世界發展報告》,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
3.經濟全球化加速發展,中國只有融入其中才能提高效益,促進發展
20世紀90年代是人類從工業化向信息化、從一國經濟向經濟全球化加速轉化的10年。經濟全球化是建立在信息革命基礎之上的,信息革命使得世界各地的生產、貿易及其他各種經濟聯系可以突破地域和時空的限制。經濟的信息化和網絡化還使全球資本市場連為一體。大量不受各國管理當局和國際組織控制的“無國籍”資本,遵循流動性、收益性和安全性的原則在國際上自由轉移,推動著生產要素在世界各地的迅速流動。經濟全球化可以突破單個國家市場規模和資源稟賦等方面的限制,在全球范圍進行資源的優化配置,從而帶來更高的效益。因此,我國必須融入經濟全球化的進程,以加速我國的經濟發展。
4.知識經濟時代我國產業結構面臨進一步升級,對外國資本和技術的需求量將不斷上升,這就要求我國擴大對外開放,推動自由貿易
當人類社會步入知識經濟時代,我國產業結構將面臨著進一步的升級。產業結構升級的過程中由于物質資本在產業間的轉移需要高昂的成本,從而導致新經濟的建立缺乏足夠的資本存量,傳統產業的物質資本存量卻大量過剩。因此,我國就應該擴大對外開放,推動自由貿易,充分吸收外國的資本、技術和管理經驗,只有這樣才會加速我國產業結構的調整,帶動我國經濟步入新的增長平臺。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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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一些發展中國家也在借鑒和運用戰略貿易政策。筆者認為,發展中國家在對戰略貿易政策的理解和運用上存在誤區,因為經濟發展水平和原發性自主創新能力決定產業政策和貿易政策,戰略貿易政策形成的基礎和定位的基點是在高新技術產業具有強大技術創新能力和國際競爭力的發達國家,由于發達國家與發展中國家經濟發展階段和發展水平上存在很大差距,合作創新和模仿創新是發展中國家科技進步的主要方式。因此,發達國家的戰略貿易政策對絕大多數發展中國家并不適用。以下對發達國家與發展中國家應采取的戰略貿易政策進行研究和對比分析。
一、國家戰略貿易政策的導向
發達國家的戰略貿易政策導向是:通過國家支持和政府介入,綜合運用貿易政策和產業政策,幫助企業率先進入和開發新產業,構筑先發優勢和規模經濟,通過成本領先優勢搶占市場份額,扼殺潛在的和成長中的競爭對手,形成國家資助下的高新技術產業創新優勢,借助國家競爭力確立本國大企業在新興產業開發方面的國際領先和主導地位,搶占世界高科技領域的制高點。例如,美國自90年代初就開始制定和推出“國家出口發展戰略”,其內容包括財政和金融措施、產業部門支持、特定市場準入、技術性支持等各個方面,而確定為優先支持的領域均為美國具有比較優勢的產業,其目的正如美國貿易代表佐立克所說:“是保持美國在世界貿易自由化進程中的領導地位”。
發展中國家應采取的戰略貿易政策導向是:充分利用經濟全球化和發達國家在高新技術產業實施“空心化”戰略(研發機構在本國,生產向海外勞動力價廉的地區轉移)帶來的有利發展機遇,通過政府介入和國家財政支持,形成最有利于國際加工業集聚和發展的戰略“凹地”,吸引發達國家的資金、技術等各種生產要素流入“凹地”,融入高新技術產業鏈中勞動密集度相對較高的環節,通過國際化生產的外溢效應,帶動當地經濟的發展,分享當代科技創新的成果和擴散效應。
這種政策目標的確定是因為發展中國家在新產業開發和技術創新方面與發達國家相比處于“不對稱競爭”的地位:由于缺乏高新技術領域的國際競爭力,企業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產品很少,產業發展主要沿襲產業技術梯度轉移的模式,技術發展也是以跟蹤、引進、模仿為主,無論在基礎研究、戰略高技術研究、還是在新產業開發研究領域都滯后于發達國家十幾年到幾十年,本國獨立完整的高新技術產品開發體系尚未形成。在這種非對稱競爭的情況下,即使發展中國家仿效發達國家資助本國企業進行R&D投資,也很難從創新能力和新產業開發能力上擊敗發達國家的競爭對手。因此,只能將戰略貿易政策的目標定位由“競爭”轉向“合作”,借助跨國公司的力量,進入全球配套市場,在較短的時間內,縮小在高新技術領域與發達國家的差距以往的國際經驗證明:大量引進國際資本是發展中國家實現產業技術升級最迅速、最直接、最有效的途徑。
以我國高新技術產品出口情況為例實證分析:據外經貿部統計,2000年我國外商投資企業高新技術產品出口298.22億美元,比上年增長58.9%,占全國高新技術產品出口總額的比重由上年的76%攀升到80.51%.這說明我國在高新技術領域的自主開發能力相當薄弱,外商投資企業是我國高新技術產品出口的主要力量,而且從其增長軌跡看,90年代以來,一直保持高于全國外貿出口平均增幅的發展態勢。2001年,我國高新技術產品出口464.6億美元,比上年增長25.4%,高于全國平均出口增幅18.6個百分點,在全國新增出口總量中,高新技術產品占55.5%.如果離開“外資”,我國高新技術產品出口不足現有規模的1/5而技術貿易逆差將高達500億美元。從企業的創新能力來看,據外經貿部調查統計,外商投資高新技術企業申請的專利數占我國高新技術產業申請數的2/3以上。再從我國高新技術產品的出口構成分析,2001年,計算機和電子、通信技術類高新技術產品出口約占高新技術產品出口總額的90%,而這類產品絕大部分是由外商投資企業生產的。由此可見,我國的戰略貿易政策導向(尤其在高新技術產品貿易領域)只能是“合作”。經濟的“融合度”決定經濟發展水平的“差異度”,只有不斷提升我國經濟與世界經濟的“融合度”才能逐步縮小與世界經濟發展水平的差距。
二、戰略貿易政策的實施
從發達國家情況分析,在生產力諸要素構成中,資本要素相對充裕,因此發達國家資本的邊際生產力低于發展中國家資本的邊際生產力。在資本可以自由流動的情況下,發達國家存在輸出資本,使資本的邊際生產力趨向均等化的傾向。根據聯合國貿發組織的估計,2000年發展中國家接受外國直接投資金額高達2400億美元,2001年,受世界經濟增長放緩和“9.11”事件對投資者信心打擊的影響,降至2250億美元,但仍占全球外國直接投資總額的25%.例如,美國的國家貿易政策中非常注重“全球資源的置換效應”,即用美國的投資、知識產權、技術裝備與世界其他地區的生產要素進行置換和組合,以實現美國經濟從“后工業化經濟”向“智能和創造型”經濟演進。這種以全球資源置換為內核的對外投資方式績效十分顯著,1998年,美國海外分支機構的銷售額高達2.4萬億美元,是美國同期外貿出口的25倍。
發展中國家戰略貿易政策實施的關鍵是通過國家財力和政府的經貿政策,改善本國的投資軟硬環境,營造一個有利于國際生產要素流人的戰略“凹地”,吸引發達國家處于成熟期的加工業或高新技術產業鏈中勞動密集度相對較高的“環節”,形成國際化生產加工基地。并通過不斷改善加工貿易條件,拓展加工貿易業務,最終成為跨國公司國際化生產體系中一個不可或缺的“加工鏈”。據《商業周刊》最近統計,全球5.3萬家跨國公司內部和相互貿易占世界貿易總額的60%以上。因此,融入跨國公司的國際生產體系,大力發展產業內加工貿易應成為我國對外貿易今后發展的基本取向。從我國的經濟增長和對外貿易方式分析,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經濟保持著年均8%的增長速度,已連續9年成為世界上吸收國際直接投資最多的發展中國家,平均每年都有400億美元以上的國際資金流入。作為“世界工廠”,加工貿易逐步成長為我國對外貿易的主要方式。2001年,我國加工貿易出口1474.5億美元,占外貿出口總額的55.4%,加工貿易進口939.8億美元,占外貿進口總額的38.6%,其中高新技術產品的進料加工和來料加工裝配貿易約占我國高新技術產品出口總額的90%.這表明我國出口產品的生產方式仍以加工裝配為主,對外貿易規模的擴大在很大程度上取決于參與國際分工合作的程度和自身的加工水平,加工貿易是現階段以及今后一個時期我國高新技術產品出口的主要方式。我國沿海地區制造業發達、人才集中、勞動力素質較高、技資環境較好,如何構建和形成這樣一個戰略“凹地”,主動吸納國際生產要素的流入,應成為我國制定和實施戰略貿易政策的切入點。
發展中國家戰略貿易政策實施的首要前提是如何構建對國際加工業最具吸引力的戰略“凹地”,而戰略“凹地”的構成要素取決于外國公司選擇海外投資的標準和主要促成因素,以及各國在吸引國際投資方面的相對優勢。從發展中國家和經濟轉型國家近年來經濟政策的導向看,各國日益意識到吸引外國直接投資對發展本國經濟的重要性,在吸引外資的政策取向上更加趨向促進投資、保護投資者的利益、放寬對投資領域的限制以及放松外匯管制,各國都在致力于為投資者創造更加有利、更具吸引力的政策環境。因此,作為國際化的加工貿易戰略“凹地”一定要具備國際大環境中的政策優勢和環境優勢,要為吸引國際直接投資創造優越的政策條件和投資環境。各國的實踐表明,只有當一個國家致力于不斷改善基礎設施、教育體系,提供透明的、可預見性的政策、法律環境,并且中央政府與地方當局之間能夠政令暢通、協調一致、高效運作,才能對國際投資形成強大的集聚效應。
三、對策措施
外商選擇來華投資的最主要決定因素首先是成本,其次是市場,第三是環境。以下就這三個核心因素以及我國在這方面存在的問題和應采取的對策措施進行分析和探討。
1.成本因素
在產品成本構成要素中,我國最具競爭力(也是外商最看中)的是勞動力成本。勞動力競爭優勢包括三層含義:
一是,在可用性基礎上的勞動力資源充裕和價格低廉,即較容易雇傭到大批熟練的產業工人;
二是,具備一大批比較優秀的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其薪水與國際同類人員相比又非常低;
三是,與其他發展中國家相比,我國勞動力的可塑性很強,表現在文化基礎知識較好,渴望學習、刻苦鉆研,而且吃苦耐勞、便于管理。
但另一方面,我國勞動力資源的整體素質還有待進一步提高。而在未來的國際貿易中,人力資源要素將逐步取代自然資源要素的主導地位,成為構成貿易條件的決定性因素。因此,我國的人力資源優勢絕不能僅僅建立在價廉的基礎上,因為勞動力的絕對成本優勢終將隨經濟發展水平的提高而逐步喪失,而勞動力的相對成本優勢(勞動力創造的價值與其成本的比較)是我國可以長期依托的支點。我國應加快普及高等教育的步伐,加大教育投資的力度,為現代加工貿易的運作提供厚實的智力支撐,主動迎合國際跨國公司目前正在積極推行的人才本土化戰略。同時要加強人力資源的國際合作,通過國外高技術勞務的引進,與國內低成本的勞動力相結合,形成人力資源方面的組合效應和互補優勢。
2.市場因素
市場是構成外商來華投資的第二大要素。目前,外商最大的不滿在于市場體系的發育程度不完善:
一是,在某些市場的準入方面存在明顯的經濟成分歧視,限制和排斥外資企業,即使對外商部分開放的領域,還存在地域、企業數量和股權比例等方面的限制;
二是,市場約束機制不完善,外商普遍感到中國法律的聚焦點是大公司、大企業,而對小企業缺乏約束力。如對小企業侵犯知識產權、盜用國際名牌商標、偷稅漏稅等行為很少有人問津,使企業在市場競爭中處于不公平的地位;
三是,市場供給體系不完善,外資企業生產所需的原材料、零部件進口受高關稅的約束,影響了產品成本和在世界市場的競爭力;
四是,資本市場的發育很不成熟。風險投資的發展依賴于證券市場的發展,高科技與風險投資是一對“孿生子”,缺少風險投資的孵化,高科技產業就很難成長和擴張。從我國情況看,由于受各項政策法規的限制,一方面我國風險投資尚未完全對外資開放,尤其是國內二板市場尚末啟動,中小型高科技企業國內上市很困難,運用證券市場資本運作實現高科技企業戰略擴張的策略難以實施,再加上風險投資成功后的退出機制很不流暢等因素的影響,嚴重制約了國際風險資本的進入;另一方面,國內私人資本市場一直處于“地下運作”。據中國人民銀行的調查報告顯示,僅北京、上海、深圳三市就有3600多家公司從事私人資金運作,這類公司控制的資金高達7000多億元,其主要功能是從事股票市場的投機。如何清除金融限制方面的政策法規障礙,使龐大的私人資本合法地“浮出水面”,同時,加快出臺和完善風險投資基金和風險投資公司運作的法律法規,建立符合國際慣例的風險投資管理體系,加快二板市場的出臺,吸引國外風險資本,清除影響風險投資進入和退出的體制障礙,引導國際資本投向我國高科技產業,對培育資本市場和發展高新技術產業將會產生巨大影響。
3.環境因素
在投資硬環境方面,外商認為我國東部地區在硬件設施(運輸、通訊、電力等)方面已有重大改善,目前最突出的問題是工業整體配套能力很差,上下游產業和相關產業的配套能力均很弱,缺乏支撐現代加工業發展的完善的工業整體環境,即使沿海經濟相對發達的地區,跨國公司在當地的平均采購水平僅20%左右。從目前吸引外資的新動態分析,外商在投資地區的選擇上越來越注重產品價值鏈的銜接和增值,即投資區的整體工業配套水平,包括加工配套、人力資源配套,以及同行企業和相關企業的集聚效應,在我國沿海部分工業整體配套水平較高的地區已出現大規模的區域性外資集聚現象。例如,緊鄰上海的蘇州市吸引外資約占江蘇全省利用外資總量的一半。
因此,在改善投資硬環境方面不僅要具有能承載現代化加工業的一流的基礎設施,還要具備高速便捷、立體化的大交通網絡,覆蓋面廣的數字化、寬帶化、智能化的信息高速傳輸平臺。在國家建設資金短缺的情況下,更應加大基礎設施領域與國際跨國公司的戰略性合作,擴大BOT、項目融資、基礎設施經營權轉讓等方式的利用外資,加快出臺相應的政策和管理辦法。同時,要注重不斷提高加工水平,增強配套能力,支持國內企業與外商投資企業發展配套產業,在較小的協作半徑內形成很強的產品乃至產業配套功能。此外,要創建高品位的文化生活環境,注重經濟社會發展與生態環境的協調。在吸引外資過程中許多地方重視生產環境建設,忽視生活環境建設,這是東西方文化差異的一個表現:東方人強調“艱苦創業”,而西方人非常注重生活環境和質量。例如,在長江三角洲利用外資較多的地方,經常會出現外企白領階層“江浙上班,回滬住宿”這種東方人很難理解的現象。因此,在構建國際化加工貿易戰略“凹地”過程中要注重生活和生態環境建設,如休閑娛樂設施的建設,國際學校和國際醫院的建設,注重防治污染,加強水資源、山體資源的保護,擴大綠化覆蓋面,提高生活環境的質量和品位。
國際投資對軟環境的要求主要表現在一國有穩定的政治、發達的經濟發展水平(或快速、持續的經濟增長條件)、完善的法律體系以及沒有地理文化上的進入障礙。外商對中國的投資軟環境總體評價較好,認為我國在投資軟環境方面的國際競爭優勢主要表現在經濟高增長、低通貨膨脹、人民幣幣值穩定;優惠的稅收政策(所得稅減免、進口技術設備減免稅、境內技術轉讓免征營業稅和所得稅等等);投資成本低,特別是土地使用費低和建設費用低;當地政府的大力扶持,以及政治經濟環境的相對穩定。在投資軟環境方面外商反映的突出問題:一是,法制不健全,經濟糾紛的執法難度很大;二是,經濟貿易政策方面存在隨意性、復雜性,尤其是不可預見性,使外商很難了解和把握;三是,我國稅收政策與國際不接軌,仍存在較大差異和一些不合理因素。如我國企業所得稅率和個人所得稅率與國際相比都很高,出口退稅不到位,依然采用國際上僅少數落后國家采用的生產型增值稅(購進的固定資產不能抵扣稅,制約投資),以及在稅收政策上重稅率、輕稅基等等;四是,政府部門辦事程序復雜,環節多、效率低。
在改善投資軟環境方面,要注意創造以下條件:
1.具備完善的與國際接軌的法律框架和經濟貿易管理體制
加入世貿組織后,我國外貿管理體制變化的最主要特征是從政策性管理轉向法律框架下的規范化和可預見性管理。加入世貿組織就要求政府在管理經濟貿易的法律制度方面符合WTO的各項規則,從自主制定各項規則向逐步采取世貿規則轉變,使涉外經濟貿易政策和法規簡潔、統一、連貫和透明。只有在穩定的、與國際一致的法律框架下才有可能吸引國際跨國公司的中長期戰略性投資。
在經濟和貿易管理體制上與國際接軌,一是,要更新行政管理的觀念和方式,逐步轉向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二是,調整行政管理的職能,減少部門之間的職能交叉,上下之間的職能重疊,壓縮政府對經濟領域的管理面和干預面;三是,調整和壓縮行政管理權限,減化繁瑣的管理程序和制約開放型經濟發展的各類審批手續,積極推進貿易和投資的自由化。
2.建立國際化的高速物流通道
我國的貿易順差除了持續增大以外,另外還有可觀察到的顯著的“集中”特點:第一個“集中”是指中國貿易順差主要集中在歐美地區。預計今年中國對美國貿易順差將超過1000億美元,對歐盟貿易順差將超過630億美元。與此同時,中國貿易逆差主要集中在日本、韓國和東盟地區。第二個“集中”是指中國貿易順差主要集中在加工貿易領域,加工貿易順差遠遠高于一般貿易順差。一般是附加值極低。第三個“集中”是指中國貿易順差主要集中在民營企業和外資企業。外資企業成為中國貿易順差的主力軍,也反映出我國貿易順差快速增長的政策因素。
二.巨額貿易順差對我國經濟的負面影響
首先,使我國貿易環境更趨緊張。貿易順差的急劇擴大,容易引起我國貿易伙伴國的不滿,進一步激化貿易爭端。特別是基于戰略利益考慮的貿易摩擦增多。同時,貿易保護的手段也在不斷翻新。其次是推高外儲,造成流動性過剩。第三通脹壓力上升。第四,人民幣升值壓力繼續增大。在中國貿易順差屢屢創出歷史新高的同時,美國的貿易赤字問題絲毫沒有得到好轉,據公布的美國4月份貿易數據顯示,當月美國貿易赤字上升至634億美元,與中國的逆差也上升了13.4%達到644億美元,市場人士表示,這些數據很可能再度刺激美國政治家的神經,從而使一度降溫的人民幣問題再度升溫。
三.我國的對外貿易順差近期可預測的發展趨勢
近年我國外貿將保持穩定增長,但貿易順差的規模超過去年的可能性不大。1000億美元的貿易順差僅相當于日本上世紀80年代中期的水平,為什么會導致如此多的人立即發表如此多的悲觀論調?為什么中國有錢不敢賺?基本可以得出的結論有兩個:
第一個結論是,我們認為中國國際貿易的基本格局已經有了靜悄悄的變化。進口方面未來將進入一個穩定期,順差的多少將主要取決于出口的波動。值得注意的是,隨著近年中國經濟的發展和投資力度的增長,中國的進口,除非政府未來推出明確的鼓勵政策,否則將會維持穩定狀態。我們現在已經可以清楚地看到,今天的中國是世界主要商品的供應國而不是需求國。而外商投資增加導致的進口增長,因國內配套能力的加強,今后也很難大幅轉化為進口增長。
第二個結論是,2006年中國的出口增長速度比今年有所減少。這方面有內因和外因兩種因素在發揮作用。外因是各國對華采取的貿易保護主義活動,將會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中國出口的增長。而外商投資的高峰期已過,外資拉動的出口增長也趨穩定;內因是中國經濟增長正在處于不穩定周期內,高油價使得中國出口企業的成本大幅上升,資金也因宏觀調控而產生了一定程度的收緊。而人民幣的升值趨勢顯然又抑制了出口產品的競爭力,這些原因都將導致中國的出口會出現一定程度的緊縮。
四.解決我國對外貿易順差的政策建議
第一,保持對外貿易穩定協調增長,需要從提高我國的國際競爭力出發,加強外貿促進體系建設。要完善出口退稅等財稅政策,加大政策性金融扶持力度;要建立和完善公共信息服務體系,解決企業信息不暢問題;要培育我們自己的跨國公司,提高企業利用兩個市場、兩種資源和開展跨國經營的能力;要有針對性地支持中小企業和非公有制企業參與外貿經營,積極開拓國際市場。
第二,實現外貿增長方式轉變,實質上就是我國從貿易大國向貿易強國邁進的過程,改變我國目前在國際分工價值鏈中的低端地位,使我國在經濟全球化繼續深化條件下獲取盡可能多的利益,抓住世界產業結構調整轉移的機遇,將自身的比較優勢與國際產業轉移有效地結合在一起。這才是解決我國巨額貿易順差的根本途徑和有效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