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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什么是衍生金融工具
衍生金融工具是指同時具備下列特征,并形成一個單位的金融資產及其他單位的金融負債或權益工具的合同。
一是其價值隨特定利率、金融工具價格、商品價格、匯率、價格指數、費率指數、信用等級、信用指數或其他類似變量的變動而變動;變量為非金融變量的,該變量與合同的任一方不存在特定關系;二是不要求初始凈投資,或與對市場情況變化有類似反應的其他類型合同相比,要求很少的初始凈投資;三是在未來某一日期結算。衍生金融工具包括金融遠期合同、金融期貨合同、金融互換和期權,以及具有金融遠期合同、金融期貨合同、金融互換和期權中一種或一種以上特征的工具。
三、衍生金融工具的特點
金融創新衍生出大量各種新型的金融產品和服務,衍生金融工具為風險管理和投機行為提供了支持,同時伴隨這些便利的是衍生金融工具的風險。衍生金融工具與審計相關的特點有:
(一)衍生工具構造具有復雜性
1.金融衍生工具如對遠期、期貨、期權、互換的模型建立和資產定價涉及金融研究領域。2.采用多種交易方法與組合技術,如:不同種期權的投資方式、股票指數期權、貨幣期權、期貨期權、股票與期權的組合等,使得衍生工具特性更為復雜。
(二)衍生工具設計具有靈活性
金融衍生工具在設計和創新上具有很強的靈活性,為金融市場注入了活力,通過對基礎工具和金融衍生工具的各種組合,創造出大量的特性各異的金融產品,如組合投資、程序化交易、復雜的衍生金融組合產品。
(三)衍生工具運作具有杠桿性
金融衍生工具在運作時多采用杠桿方式,即采用交納保證金的方式進入市場交易。一般只需交付少量的保證金或權力金即可簽訂遠期大額合約或互換不同的金融工具,實現以小博大。這種杠桿效應在使收益可能成倍放大的同時,投資者可能承擔的風險也成倍放大,微小的基礎金融價格也許就會帶來投資者巨大的收益或者損失,杠桿率可以達到100倍甚至更多。期貨、外匯交易的保證金和期權交易中的期權費即是這一種情況。
四、衍生金融工具審計程序
現代風險導向審計模式要求注冊會計師應當針對評估的財務報表層次重大錯報風險確定總體應對措施,并針對評估的認定層次中的重大錯報設計和實施進一步審計程序,以將審計風險降至可接受的低水平。注冊會計師應當從下列方面了解可能對衍生活動及其審計產生影響的因素:經濟環境;行業狀況;被審計單位相關情況;主要財務風險;與衍生金融工具認定相關的錯報風險;持續經營;會計處理方法;會計信息系統;內部控制。
具體應用在風險導向的衍生金融工具審計程序時,應當從以下幾個方面展開:
(一)了解具體事項,確定審計措施
1.了解企業控制環境與內部控制,收集有關衍生金融工具的交易信息和資料,分析并得出衍生金融工具的重大錯報風險。2.針對認定的重大錯報,設計風險總體應對措施與進一步審計程序。
(二)實施控制程序
1.審核被審計單位執行的政策和程序,審核有關風險的審計領域的現行內部審計資料。2.制定被審計單位的主要業務流程圖,獲得業務流程的可視分析,識別控制缺陷。
(三)實施實質性程序
注冊會計師在設計衍生金融工具的實質性程序時,應當考慮下列因素:會計處理的適當性;服務機構的參與程度;期中實施的審計程序;衍生交易是常規還是非常規交易;在財務報表其他領域實施的程序。
具體實施實質性程序時從以下方面展開:在報表日向交易方核對在途交易。檢查各衍生金融工具的合同和交易單據。驗算年末計價和損益余額調節的正確性。檢查衍生金融工具的稅收屬性,將之與整個應實施的稅務方面的審計程序相聯系。
五、衍生金融工具模型審計
由于衍生金融工具審計具有特殊性,其涉及到衍生金融工具模型的建立、數據的輸入,和結果的輸出,其中伴隨著復雜的計量和數理模型,所以在衍生金融工具審計過程中,衍生金融工具模型審計成為審計工作的基礎。審計人員必須能獨立地監督與衍生產品相關的定量技術,其目的不僅在于最小化模型風險及該風險可能導致的損失,而且還在于滿足外部監管機構的要求并給高級管理層提供全面、完整的財務信息。就衍生產品的操作而言,管理信息的質量最終取決于提供該信息的模型的健全性和有效性,以及所使用的定量技術。(一)了解和分析模型
衍生金融工具涉及的模型和數理技術非常多,有的模型用于計算債券的久期和凸性,有些模型則用于計算利率期限結構;而布萊克——斯科爾斯歐式期權定價模型則是用一個隨機過程來描述構成期權股票價格的動態變化,并根據模型的理論框架導出期權定價公式:無套利定價;還有銀行波動性模型、回歸模型或插補模型等,這些模型導出的結果常作為定價模型的輸入信息。
審計人員應該具體從以下方面了解和分析模型:
1.模型的基本理論假設、金融工具的交易方式。2.所使用的模型的假設條件是否與實際經濟現象不符以及該模型的內在的局限性。3.模型常被使用的領域(特別是使用該模型的產品和市場類型)。
(二)模型的控制測試
在實施模型控制測試前,審汁人員應該已了解下列事項:
1.模型是用來做什么,模型用于何種產品的建模。2.模型所賴以建立的理論基礎是什么,假設是什么。3.誰在使用模型,為什么要使用該模型,使用該模型的意圖是什么,涉及的風險有多大。
審計人員的關注焦點在于如何篩選和測試已由開發人員所開發的模型?;诖四康?,模型錯誤的可能發生原因,可歸納為以下三大類。一是模型不正確。亦即理論方法本身就是錯的。二是模型正確但提供的解答不正確。即理論在運用出了偏差,可能是由于所選擇的數值解決方法不當,或者是數據來源問題,而或者是數學計算中的四舍五入所致。三是編程錯誤。由于程序輸入或者數據輸入時出現差錯。
(三)模型的實質性測試
完成模型的審計測試后,應抽取使用該模型的不同業務線的實際交易樣本,對該樣本再作檢驗,進行模型的實質性測試。對選出來的交易樣本要進行獨立評估,同時還需驗證其風險數據。這一做法可以強化模型的獨立測試。具體為:
1.經交易雙方的一致確認,對交易的細節正確記錄。2.輸入參數的有效性、正確的估價。3.是否經過外部的獨立驗證。4.正確的風險數據和信用風險流程。
六、、布萊克——斯科爾斯期權定價模型審計
隨著布萊克——斯科爾斯期權定價模型的面世,芝加哥期權交易所的交易商們將該模型以及它的一些變形程序化輸入計算機應用于剛剛營業的芝加哥期權交易所。衍生工具的擴展使國際金融市場更富有效率,新的技術和新的金融工具的創造加強了市場與市場參與者的相互依賴,不僅限于一國之內還涉及他國甚至多國,使得衍生金融交易全球化與復雜化,使得衍生金融市場更有活力。
(一)模型描述
c=sN(d1)-Xe-r(T-t)N(d2)
其中
S:股票價格;X:期權執行價格;r:無風險利率;T:未來時刻T;t:當前時刻t;σ:股票波動率
(二)模型假設
布萊克斯科爾斯模型基于以下假設:
1.股票價格行為服從對數正態分布模式;2.在期權有效期內,無風險利率和金融資產收益變量是恒定的;3.市場無摩擦,即不存在稅收和交易成本,所有證券完全可分割;4.金融資產在期權有效期內無紅利及其它所得(該假設后被放棄);5.該期權是歐式期權,即在期權到期前不可實施;6.不存在無風險套利機會;7.證券交易是持續的;8.投資者能夠以無風險利率借貸。
(三)模型審計注意事項
期權定價模型審計不僅要實施衍生金融工具模型一般的審計程序,還必須特別注意期權定價模型中假定股票服從高斯過程。高斯過程中假定股價的概率分布偏度為零,峰度為3且為瘦尾的正態分布,而實證研究說明并非如此。研究發現,金融過程的偏度不為零,且峰度大于3,并且是厚尾的。而在高斯過程的瘦尾假定下的期權定價,就意味著忽略了諸如股價大跌等極端情形的概率分布,在實際操作中就會低估風險,造成嚴重后果。實施審計程序時必須注意不同衍生金融工具標的資產價格的分布是否符合期權定價模型中所假設的高斯過程。
【摘要】次貸危機爆發,衍生金融工具被指為罪魁禍首,盡管如此,衍生金融工具的發展依然成為國內各大銀行和證券機構的趨勢。由于衍生金融工具的復雜性、多樣性和不確定性增大了審計風險,增加了審計人員對衍生金融工具審計的難度。本文通過分析衍生金融工具的特點,指出了衍生金融工具審計的一般程序和其中涉及到衍生金融工具模型的特殊的審計程序。
【關鍵詞】衍生金融工具;實質性測試;審計程序;模型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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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航油事件案例分析
中國航油(新加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航油)成立于1993年,由中央直屬大型國企中國航空油料控股公司控股,總部和注冊地均位于新加坡。公司成立之初經營十分困難,一度瀕臨破產,后在總裁陳久霖的帶領下,一舉扭虧為盈,從單一的進口航油采購業務逐步擴展到國際石油貿易業務,并于2001年在新加坡交易所主板上市,成為中國首家利用海外自有資產在國外上市的中資企業。公司經營的成功為其贏來了聲譽,2002年公司被新交所評為“最具透明度的上市公司”獎,并且是唯一入選的中資公司。
中航油通過國際石油貿易、石油期貨等衍生金融工具的交易,其凈資產已經從1997年16.8萬美元增加到2004年的1.35億美元,增幅高達800倍。但2004年11月,中航油因誤判油價走勢,在石油期貨投機上虧損5.5億美元。這一事件被認為是著名的“巴林銀行悲劇”的翻版:十年前,在新加坡期貨市場上,歐洲老牌的巴林銀行因雇員違規投機操作,令公司損失13億美元并導致被一家荷蘭銀行收購。曾經在7年間實現資產增值800倍的海外國企中航油,緣何短短幾個月內就在期貨投機市場上背負5.5億美元的巨債?
2003年底,由于中航油錯誤地判斷了油價走勢,調整了交易策略,賣出了買權并買入了賣權,導致期權盤位到期時面臨虧損。為了避免虧損,中航油新加坡公司在2004年1月、6月和9月先后進行了三次挪盤,即買回期權以關閉原先盤位,同時出售期限更長、交易量更大的新期權。每次挪盤均成倍擴大了風險,該風險在油價上升時呈指數級數的擴大,直至公司不再有能力支付不斷高漲的保證金,最終導致了破產的財務困境。應該說中航油能夠在7年間實現凈資產增幅800倍,到巨虧5.5億美元,都是緣于“創新”及對衍生金融工具的使用。衍生金融工具的誕生本來是為了規避風險的保值作用,但中航油卻是毀于過度的投機。
衍生金融工具及其特征
衍生金融工具是具有衍生特征的金融工具。根據美國財務會計準則委員會(FASB)的定義:“衍生金融工具是期貨、遠期合約、互換和期權合約以及類似性質的金融工具,如利率上限與固定利率借款承諾等”。而我國一些學者認為,衍生金融工具是指價值派生于某些標的物的價格金融工具;其中,標的項目包括債券、商品、利率、匯率和某種指數等。也就是說,衍生金融工具就是在傳統的金融工具基礎上衍生出來的,通過預測股價、利率、匯率等未來行情走勢,采用支付少量保證金或權利金簽訂遠期合同或互換不同金融商品等交易形式的新興金融工具。
衍生金融工具是以風險存在為前提,并為適應風險管理的需要而產生和發展的,其交易有別于一般的金融現貨交易,是以標準合約交易和保證金交易為基本特征的,其主要功能并不是交易,而是保值或投機。主要特征有六個:杠桿性,它能以極少的資金(合約保證金)控制較多的投資資金(出貨或平倉時合約持有者應付的資金),來獲取理財的收益;虛擬性,它在合約到期時可以履行也可以不履行;依存性,它依賴于傳統的金融工具而存在,傳統金融工具的價格變動最終會影響衍生金融工具;靈活性,它可以根據用戶的不同需要設計出不同類型的衍生金融工具,以適應使用者的需求;表外交易,它通常不在企業資產負債表中反映;定價比較復雜,因對其風險的度量非常困難。
近幾年以來,衍生工具交易風波不斷,1994年1月,德國MGRM集團在美國高息籌資,投資石油期貨損失13億美元,相當于集團一半資產;1994年12月,美國加州橘郡財務長雪鐵龍以政府名義籌資,進行票據投資,最后虧損18億美元,地方政府宣布破產;同年12月,美國最富庶的奧蘭冶縣由于從事金融衍生交易失敗而虧損15億美元,不得不宣布破產;1995年2月23日,我國上海證券交易所出現“327國債期貨風波”,直接導致了國債期貨市場在我國的暫停。
盡管出現上述情況,但衍生金融工具仍獲得了巨大發展,美國《幸?!冯s志在1995年載文聲稱,國際金融市場上當時已知的金融衍生工具已有1200多種,未清償名義本金額超過20萬億美元。不僅如此,衍生工具的品種也正在創新中,目前一些大的金融機構幾乎能根據客戶的任何特殊要求“量身訂造”任何品種的衍生工具并為之創造市場,所以今后衍生工具的品種還將不斷增加。目前我國關于衍生金融工具投資的制度現狀
我國十分注意衍生金融工具交易的風險意識。對于衍生金融工具交易,我國不斷各項規章制度:國務院1998年8月的《國務院關于進一步整頓和規范期貨市場的通知》中規定:“取得境外期貨業務許可證的企業,在境外期貨市場只允許進行套期保值,不得進行投機交易。”1999年6月,以國務院令的《期貨交易管理暫行條例》第四條規定:“期貨交易必須在期貨交易所內進行。禁止不通過期貨交易所的場外期貨交易。”第四十八條規定:“國有企業從事期貨交易,限于從事套期保值業務,期貨交易總量應當與其同期現貨交易量總量相適應。”2001年10月,證監會的《國有企業境外期貨套期保值業務管理制度指導意見》第二條規定:“獲得境外期貨業務許可證的企業在境外期貨市場只能從事套期保值交易,不得進行投機交易?!?/p>
我國自2004年3月起施行了《金融機構衍生產品交易業務管理暫行辦法》,該辦法實施的范圍為在我國境內依法設立的銀行、信托投資公司、財務公司、金融租賃公司、汽車金融公司法人,以及外國銀行在中國境內的分行。目前,我國證監會共計批準中石油、中石化、中航油等27家企業可以進行衍生金融工具的交易。
企業投資衍生金融工具的風險控制策略
以上一系列事件說明,必須對衍生金融工具的投資風險加以必要的控制,不能任其作為表外業務游離于會計報表之外。如果對該項風險極大的投機行為予以適當的披露,有適當的機制予以約束,提醒管理層和所有者的高度關注,就不會發生等事態無法收拾以后的巴林銀行殘局和中航油的艱難重組。對企業衍生金融工具投資的風險控制,可以從以下幾方面入手:
制定嚴格的操作規程,禁止過度投機,完善內部治理制度,杜絕“越陷越深、無法自拔”。建立嚴格的衍生金融工具使用、授權和核準制度。企業使用衍生金融工具應由高級管理部門、董事會或相關的專門委員會如審計委員會、財務委員會授權核準,并進行合法、合規性檢查;衍生金融工具的授權、執行和記錄必須嚴格分工。如由獨立于初始交易者的負責人授權批準,由獨立于初始交易者的其他人員負責接收來自交易對方對交易的確認憑證;對交易伙伴的信譽進行評估,并采取措施控制交易伙伴的信用風險;建立健全的衍生金融工具保管制度和定期盤點核對制度;建立投機項目的投資限額制度,規定衍生金融工具投資的最高限額,將風險控制在可以接受的程度之內;嚴格限定衍生金融工具的適用范圍,除為了規避實際外貿業務中的不確定風險以外,禁止從事以投機為手段的投資行為。
(二)衍生金融工具會計確認與計量披露據統計有47.5%的上市公司在財務報表的附注“重要會計政策及會計估計”中有對衍生金融工具進行單獨披露說明。衍生金融工具初始以衍生交易合同簽訂當日的公允價值進行確認,并以其公允價值進行后續計量。公允價值為正數的衍生金融工具確認為一項資產,公允價值為負數的確認為一項負債。而其他52.5%的上市公司將衍生金融工具歸為金融工具進行統一說明。在初始確認時,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均以公允價值計量,對于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相關交易費用直接計入當期損益。
(三)衍生金融工具種類披露衍生金融工具的種類根據交易的目的、特點、基礎金融產品的不同,其分類也各不相同。根據其自身交易的方法與特點,可以分為遠期、期貨、期權和互換四大類;根據基礎金融工具的種類不同,可以劃分為股權類衍生金融工具、貨幣類衍生金融工具和利率類衍生金融工具三種;根據交易場所的不同劃分,可以分為場內交易的衍生金融工具和場外交易的衍生金融工具。從表(4)可見,2007年、2008年有45%的上市公司有對其持有的衍生金融工具進行種類的分類說明。2010年、2011年比例維持在50%,增長幅度較小。而在進行分類說明的保險金融業中83.3%的公司是上市銀行。相對而言,證券類、保險類等對衍生金融工具的分類說明披露較少。
(四)衍生金融工具持有及發行目的披露我國上市銀行持有或發行的衍生金融工具的主要目的是投機避險和套期保值。從表(5)可見,2007年至2011年僅27.5%的上市公司對其持有或發行衍生金融工具的目的進行說明,披露的比例較低。而進行說明的上市公司全部都是上市銀行。證券類、保險類等對持有發行的目的未進行披露。對衍生金融工具持有或發行目的的說明,有助于信息使用者清晰地知曉公司持有衍生金融工具的意圖,從而幫助其找到關注的重要部分,作出正確的投資決策。
(五)衍生金融工具披露形式衍生金融工具的披露形式可分為貨幣性與非貨幣性。貨幣性是指以準確的數據表現衍生金融工具合同/名義金額、公允價值及其變動情況,主要披露在“財務報表主要項目注釋”。而非貨幣性是指以文字的形式來說明衍生金融工具的確認與計量,公允價值及其變動等情況,主要披露在“重要會計政策和會計估計”。本文剔除2007年至2011年我國上市公司不進行衍生金融工具披露的企業進行統計說明。從表(6)可見,我國上市公司對衍生金融工具的信息披露還是比較充分的,注重的披露形式是貨幣性與非貨幣性結合披露的方式。2007年、2008年有70%的上市公司有對衍生金融工具進行信息披露。2009年增長至72.5%,而2010年、2011年上升至77.5%,只有9家上市公司未對衍生金融工具采取任何形式的信息披露。
(六)衍生金融工具信息披露格式由于我國對衍生金融工具信息披露尚不完善,還沒有相關的制度和規范性文件明確提出對衍生金融工具披露的格式要求,導致我國上市公司對衍生金融工具的信息披露比較零散,形式多樣,格式不一等現象。從表(7)可見,超過57.5%的上市公司會選擇在“主要會計政策和會計估計”、“財務報表項目注釋(附注)”中對衍生金融工具進行信息披露“。主要會計政策和會計估計”披露的重點是衍生金融工具的初始確認與計量、損益變動、終止確認等情況的說明。而“財務報表項目注釋(附注)”披露的重點是通過列示“衍生金融工具明細表”對持有的衍生金融工具的名義價值公允價值,與上期的變動等情況進行解釋說明。還有一些上市公司為了更全面的剖析衍生金融工具投資情況,使信息使用者更全面的了解衍生金融工具,會選擇列示衍生品投資情況表,變動超過30%以上項目及原因分析表。
(七)衍生金融工具信息披露質量公允價值作為反映衍生金融工具的重要指標,風險管理活動作為管理和監控企業風險的重要工具,其計量的準確度和披露的完整性影響衍生金融工具會計信息披露的質量。(1)公允價值的計量與披露。公允價值作為反映衍生金融工具的重要指標,公允價值能夠充分反映具有不確定性和風險的資產和負債的現時價值,能夠更準確地預測未來現金流量的金額、時間和不確定性。當計量屬性由歷史成本過渡到公允價值時,對會計信息質量本身有正面的效應。但是在金融保險業上市公司對公允價值的確定方法并不一致。衍生金融工具運用的公允價值分三個層次:第一層次采用相同資產或負債在活躍市場上的報價計量。第二層次使用估值技術計量,直接或間接的全部使用除第一層級中的資產或負債的市場報價外的其他可觀察參數。第三層次使用任何非基于可觀察市場數據的參數。從表(8)可見,我國金融保險業上市公司對公允價值的確定方法都做了具體的說明,確定方法集中表現為第二種類型的公允價值確定方法,2007年至2011年有55%以上的上市公司選擇該種確定方法。而第三種確定方法所占比例相對較少,但近年來情況好轉,所占比例增長至20%。公允價值的披露主要是公允價值的層級披露,但是本文通過統計2007年至2011年我國金融保險業上市公司的公允價值層級披露情況不容樂觀,僅有11家上市銀行根據金融工具的類別披露公允價值的層級信息。(2)風險管理政策。風險管理政策主要披露本公司所承擔的風險,以及對風險的管理和監控,特別是在衍生金融工具使用方面所面臨的主要風險。上市公司風險因素披露存在“避重就輕”的傾向問題,再加之風險監測的技術和方法的局限性,使得信息使用者有理由質疑其披露的質量的可靠性和真實性。風險管理政策的制訂,能使信息使用者更好的辨別和分析企業面臨的風險,從而提高信息披露的質量。這里的風險主要包括:信用風險;市場風險,即可觀察到的市場經濟參數影響的敞口,如利率、匯率和股票市場的波動;流動性風險,即在負債到期時沒有足夠資金支付,或者在持續經營的條件下,無法從市場上以可接受的合理價格借入無需擔?;蛏踔劣袚5馁Y金以滿足現有和預期的付款承諾;操作風險,即因未遵循系統及程序或因欺詐而產生之經濟或名譽損失。從表(9)可見,我國金融保險業上市公司對風險管理信息披露總體還是樂觀的。大多數上市公司分別從信用風險、市場風險、流動性風險、操作風險、資本管理等方面為切入點,對衍生金融工具進行定性、定量的披露。但以文字的描述性披露為主,對具體的數據分析稍有欠缺。2007年至2011年以來,對風險管理政策方面的內容披露情況有所好轉,披露的程度也在逐漸加強。
(八)衍生金融工具信息披露及時性信息披露的及時與否將直接影響報表使用者獲取信息的有用性,從而影響投資者做出正確的經濟決策。而證券市場是一個動態運作的過程,衍生金融工具作為特殊的交易產品,其本身具有不穩定的特點,所以及時披露信息非常重要。從表(10)可見,我國金融保險業上市公司的年報公布時間比較晚,比較集中在每年的3、4月份公布,而從2007年至2011年年報的公布時間來看,時間的跨度并不穩定,也沒有明顯縮短的痕跡,不利于信息使用者及時獲取所需信息,降低了信息的有用性。
二、上市公司衍生金融工具會計信息披露完善對策
(一)規范信息披露制度在借鑒國際會計準則的基礎上,充分考慮我國經濟市場的發展情況,根據我國財政部2006年頒布的企業會計準則,針對我國上市公司衍生金融工具的特點,制訂一套完整、全面、可操作性強的規范體系,規范衍生金融工具信息披露,提高衍生金融工具信息披露質量,并隨著衍生金融工具的不斷創新和發展,豐富修改現行的會計準則,從而規范會計核算,降低會計處理的風險,增強財務報告的規范性。對于現有準則下的財務報表進行改進,可以從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三張報表出發,衍生金融工具的信息披露的透明化,有利于信息使用者更全面,直觀地了解衍生金融工具對企業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以及現金流量的影響。(1)資產負債表的改進。在現有資產負債表的基礎上,可以單獨列示“衍生金融資產”“,衍生金融負債”科目,反映衍生金融工具的使用情況。另外,按照會計謹慎性的原則,根據風險程度的高低,按一定的風險系數可以適當的提取“衍生金融工具風險準備金”科目,作為衍生金融資產的抵減項目來列示。(2)利潤表的改進。為了直觀說明衍生金融工具所產生的收益和損失,可以在利潤表中“投資收益”下設置“衍生金融工具損益”科目,反映衍生金融工具給企業帶來的收益和損失情況。(3)現金流量表的改進??梢詫⒀苌鹑诠ぞ邘淼默F金流量情況歸入“投資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中,在現金流入中增設“衍生金融工具交易現金流量”,用來反映衍生金融工具交易活動產生的現金流入與現金流出相抵帶來的凈流量。
(二)統一信息披露模式基于我國衍生金融工具的發展現狀,上市公司要采用強制性披露和自愿性披露相結合的披露模式。衍生金融工具信息除了在表內進行強制披露外,在財務報表附注表外披露中還要加以補充,自愿進行披露,在“會計數據和業務摘要”中披露報告期末持有衍生金融工具情況,同時在“財務報表重要項目注釋”中增設衍生金融工具的披露。通過列示“衍生金融工具損益明細表”直觀地反映其本年增減變動和損益情況“。衍生金融工具損益明細表”需要詳細說明上市公司所在市場的每類衍生金融工具的有關情況,可以按其種類、發行或持有目的,發生日期、到期日期、名義金額、公允價值、公允價值的變動等情況進行分類說明,必要時可以通過文字說明。在“其他重要事項”中披露衍生金融工具所反映的異常波動情況,提醒信息使用者關注其可能帶來的潛在風險,使其對衍生金融工具面臨的風險作出合理的判斷和評價。
(三)確立公允價值計量操作標準公允價值作為反映衍生金融工具的重要指標,其相關性和可靠性直接影響信息的真實性。制訂詳細、規范的計量體系和披露政策至關重要。在確定公允價值時,估值技術是關鍵因素。在運用估值技術時,常規的復核和審批程序對估值技術所采用的假設和市場預期進行評估,包括檢查模型的假設條件和定價因素,以及各期間運用估值技術的一致性。盡管目前我國的相關準則中關于公允價值的規定非常多,在解決估計技術上嘗試與國際標準接軌,但是由于我國本身的市場環境還不夠成熟,完全照搬國際和美國的標準很難行之有效,這就需要財政部會計準則委員會對目前的公允價值計量體系從定性和定量兩方面結合考慮制定明確的標準,進一步規范實務操作,降低會計人員的主觀性。
在衍生金融市場高速發展的今天,關于衍生金融工具計量標準一直是會計界所關心的問題。通過一段時間的研究,以FASB與IASC為首的國際會計界認為公允價值是衍生金融工具計量標準的最佳選擇。(FAS133《衍生工具和套期活動的會計處理》中明確指出:公允價值是計量金融工具的最佳屬性,對于衍生工具而言,公允價值是唯一相關的計量屬性。IAS39《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中也提出,對金融工具更多地使用公允價值。)
以公允價值作為衍生金融工具計量標準,那么公允價值又如何確認呢?從定義上,公允價值是指在公平交易中,交易雙方在熟悉情況并自愿的基礎上進行資產交換或負責結算的金融。FASB進一步指出,活躍市場中的公開市場報價是公允價值的最好證據。但是,筆者認為公允價值的概念比較抽象,有著廣泛的外延。因此,簡單地將公允價值歸結為在活躍市場中的公開市場報價是不合理也是不正確的。只要在熟悉情況并自愿的基礎上,在交易的雙方同意下歷史成本、現行成本、現行市價、可變現凈值和未來現金流量貼現等,其中的任何一個都可以在交易中作為公允價值的具體表現。因此,相關報表編制者通過計量價格的選擇來操縱公允價值信息,使公允價值的可靠性大大降低。那么在現實的經濟活動中我們將采取哪種模式作為現實公允價值的計量模式?采取什么樣的方式來提高公允價值的可靠性與可操作性呢?
公允價值定義的前提是假定企業處于持續經營狀態,不打算或不需要清算,不打算大幅度削減其經營規模,或以不利的條件從事交易。如果交易對象存在于一個交易活躍、信息傳遞迅速、監管機制健全的市場上,那么現行市價反映了所有公開的信息?,F行市價就是公允價值的具體體現。雖然衍生金融工具的交易價值變化頻繁,同一品種衍生金融產品在不同的時間有不同的價格,但其價格是圍繞其公允價值上下波動的??傮w上它們是趨于一致的。但是,在高度發達的市場經濟中現行市價作為公允價值并不是完美無缺的。我們可以通過一些非技術性手段利用市場的弊端(根據經濟學的供給與需求關系原理,我們可以通過控制衍生金融產品的需求量與供給量達到控制衍生金融產品價格)使衍生金融產。品的價格背離公允價值。隨著金融市場的發達與衍生金融工具估價計量技術的發展,特別是市場價格不能獲得時,估價計量公允價值將發揮更廣泛的作用(估價技術參考類似資產與負債的價格或者其它的估價模型)。在存在一個高度發達的證券市場中;有一個合理的計價模型;相關數據來自發達的證券市場且可以得到可靠地認證。這些將使估價的可靠性達到可以公允地表達財務報表內容的程度。也可以避免在以現行市價作為公允價值時,通過一些非技術性手段達到操縱公允價值的目的,從而影響財務信息的可靠性。隨著市場經濟的不斷成熟和信息技術的不斷創新(尤其是電腦技術的運用),相關的信息資料可以容易、可靠、完整地得到。根據當前形勢的發展,估價計量公允價值將成為一種趨勢。所以,我們應從以下幾點做好準備:(1)繼續建設與完善我國的證券市場。(2)健全與完善監管機構與機制。(3)建立專門機構對證券市場與相關數據進行評估。(4)建立完善計算機網絡系統,運用計算機技術建立數據庫,加強數據的管理。(5)加快計價模型的研究,根據現實情況對計價模型的前提條件進行調整使其假定性更加合理以及被計量的金融工具所隱含的變量更符合使用模型的條件,提高計價模型的可操作性。
對于部分處于市場缺乏活躍性,同時又不存在來自機構或者來自模型的估價或者交易規模較小的衍生金融工具,其公允價值就不能得到可靠地計量。在這種情況下或者在現行市價無法取得的情況下,如何確定衍生金融工具的公允價值呢?研究這一問題,對我國無疑有更為現實的意義。一方面,隨著我國成功加入WTO,根據相關協議我國的金融管制將逐步放松(比如人民幣可自由兌換、外國金融機構在我國擴大業務范圍等)。另一方面,隨著世界經濟一體化的發展經濟危機破壞力大大增強金融機構及至跨國企業集團防范、分散金融風險的需要不斷加強,衍生金融工具交易將在我國的金融市場上占據重要地位;最后,衍生金融工具的發展是一個漸進的過程,它的實現完全取決于市場經濟發展的程度,我國的金融市場存在著大量的問題,這些問題的解決也不是一蹴而就的。因此,我們不能不顧我國的特殊環境,簡單地模仿發達國家的模式。針對我國經濟發展不平衡的特點和上述所提到的問題,我們應從我國的國情出發,以市場為基礎來確定我國的計量模式。如果考察對象存在于一個交易活躍、監管機制健全的市場上,我們應按前面提到的方法進行確認;如果不存在活躍的市場,我們應將采取類似前面提到的方法。
第一,對于衍生金融工具所占比例較大或對經營業績影響較大的銀行和其它機構可以采取公允價值作為衍生金融工具的計量屬性。
第二,對于一般的銀行和企業,我們應按所持有衍生金融工具的目的和意圖,在結合所持有的時間來選擇計量屬性。
1.如果企業因長期規避風險或長期套利所持有的衍生金融資產或衍生金融負債,原則上按初始確認的公允價值(即取得成本)計量,無需處理以后因公允價值變動而形成的損益。除非出現下列情況時需要調整確認損益:有證據表明企業所持有的資產可能遭受損失,例如無法按原定合約收回全部金額,這時企業可以按照預計能收回的金額的貼現額重新計量,差額應按所持有衍生金融工具的目的來進行處理。
(1)因避險目的而持有的衍生金融工具,按具體的避險目的來決定適當的會計處理:
(a)現金流量避險的衍生金融工具,其公允價值的變動不列入當期損益。
(b)公允價值避險的衍生金融工具,其公允價值的變動列入當期損益。
(c)規避國外投資匯率變動風險的衍生金融工具,其公允價值變動相當于外幣交易部分的列入折算差額,其余部分列入當期損益。
(2)因非避險目的而持有衍生金融工具的,其公允價值的變動列入當期損益。
2.如果企業持有的衍生金融資產和衍生金融負債不屬于上述目的,則按報表日的公允價值計價,因公允價值變動而引起的損益,計入當期損益。此時采用公允價值計量屬性。
由于企業持有的一項衍生金融工具,目的是為了套期保值還是為了投機目的,有時很難斷定,因此,在每一會計年度終結時,要對衍生金融工具進行分類,這就給企業帶來了操縱收益的機會,進而增加了會計監控的難度。此外在采用混合計量模式時,產生了衍生金融工具所提供的信息是否可靠、相關等令人懷疑的問題。所以,采取此種計量模式備受責難。但是,如果我們不尊重我國的國情而盲目地推行全面以公允價值作為衍生金融工具的計量屬性。那么,我們所得到的公允價值可能不公允,以市場價值或估價為基礎的公允價值不能真正反映衍生金融工具的價值,這樣不但不能解決問題,反而會帶來更多新的問題,它所帶來的危害會大于混合計量模式。我們在解決以公允價值作為計量屬性所產生的問題之前,保持混合計量模式是非常有意義的。菲力普斯指出:“會計理論變革的核心實質是試圖改變傳統會計理論強調成本的狀況,代之以價值為中心的符合邏輯的結構。”可以預計,在今后的一段時間內,我國將保持這一混合計量模式。但是我相信隨著我國的資本市場的發展,市場經濟的不斷成熟,相關的監督機構與機制的建立與完善,計量技術的日趨完善,困擾我國全面推行“公允價值”計量屬性的問題將得到解決。所以,我們應該以事實為基礎逐步地引入公允價值計量模式,待到相關市場與機制進一步完善時,全面引入公允價值計量模式。
參考文獻:
[1]美國財務會計準則[S].北京:經濟科學出版社。
[2]國際財務會計準則[S].北京:財政經濟出版社,2000.
一、引言
隨著金融市場的不斷完善和發展,衍生金融工具業務被越來越多的運用于金融活動。作為金融市場經濟發展的高級形式,衍生金融工具是規避風險的有效方法。但同時由于其極易做空且具有很強的杠桿作用,所以市場投機性也很強。正是由于衍生金融工具本身具有“雙刃劍”的性質,既能避險保值又會帶來巨大風險的現實,使得從事衍生金融工具業務的企業處在極不確定的財務狀況中。相對于人力資源會計、環境會計、社會責任會計等會計理論新領域而言,衍生金融工具會計準則的制定是比較迅速的。早在20世紀80年代,金融交易市場上先后出現了遠期利率協議、遠期交易綜合協議等新的遠期合約品種后,美國財務會計準則委員會(FASB)于1984年8月《SFAS80——期合約的會計處理》,之后衍生金融工具的會計準則理論研究和準則制定的步伐進一步加快,一系列準則相繼,到目前為止。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IASB)、美國財務會計準則委員會(FASB)、英國會計準則委員會(ASB)和中同國務院財政部等會計機構都已經頒發了關于衍生金融工具會計的相關準則,基本上形成了雖有過渡性質但也比較完備的衍生金融工具的確認、計量、披露和報告的準則體系。但通過準則的制定并不能消除企業內部會計系統利用自身特殊的地位操縱會計報告的動機,也就不能保證企業會計系統提供的衍生金融工具交易信息的可靠性。正是在這樣的背景下,有部分學者和研究人員提出,衍生金融工具會計應該作為一個獨立的財務會計分支進行研究,實現衍生金融工具會計信息的充分、可靠的報告和披露。筆者也比較贊同這一觀點。因此,本文就衍生金融工具會計的相關會計理論以及建立我國衍生金融工具會計概念框架進行探討。
二、衍生金融工具會計與傳統財務會計理論的沖突
(一)會計核算的基本前提衍生金融工具的本質是經濟合約,衍生金融工具交易具體體現為合約的簽訂和取消。這就涉及到交易各方的權利和義務必須對等。但是衍生金融工具導致的權利義務關系又不同于傳統的商品交易合約導致的權利義務關系。在假定物價水平不變的情況下,傳統的商品交易合約的任何一方在簽訂了合約但尚未履行時,本身所擁有的權利和義務是同時存在且對等的,可以無條件取消。而衍生金融工具作為合約,一經簽訂也會導致合約各方擁有權利和承擔義務,可是一方自身所擁有的權利和承擔的義務有時是對等的,有時卻并不一定對等,但是一方擁有的權利卻與另一方承擔的義務必定對等。由于衍生金融工具交易的對象是衍生金融工具合約。合約的價值取決于社會經濟運行的物價水平、利率、匯率和各種指數等的變化。合約簽訂時的預期未來變化如果與將來的實際情況出現差異,就會導致合約各方權利義務的變動,引起相關的損益。傳統的商品交易因商品的價值或價格基本穩定,可以假設物價水平不變,但現代衍生金融工具市場的情況卻不能做這樣的假定,否則就失去了衍生金融工具存在的理由。承認市場物價、匯率、利率、各種指數的變化又與傳統會計的基本前提矛盾。衍生金融工具的不確定性對會計的特殊要求,使得衍生金融工具會計不能在傳統的會計理論的基礎上進行研究和討論。
(二)會計信息質量特征會計信息質量的最主要的特征是決策相關性和可靠性。其他的一些會計信息質量特征是從相關性和可靠性中衍生和發展出來的。但相關性和可靠性有時并不能共存。需要會計人員作出權衡取舍。可靠性則是在歷史成本原則的基礎上提出來的,并作為會計報表的首要信息質量特征來反映,只有可以可靠計量的金額才能在相關的會計報表中得以列報。對于傳統財務會計可靠性的追求,使得財務會計要素得到確認的一個重要標準就是能否可靠計量。如果金額難以最終確定,就不能作為會計報表要素加以確認。與一直以來采用可靠性為信息質量特征的基礎的會計模式不同,衍生金融工具會計更注重相關性這一特征。在對衍生金融工具采用公允價值計量的基礎上,對相關性的要求較高,凡與公允價值相關的信息,都在某種程度上對決策有用。但是衍生金融工具要在會計報表中加以反映,就必須要達到相應的可靠計量的要求,這就使得衍生金融工具會計面臨相關性和可靠性的選擇。目前,以公允價值為基礎的相關會計準則的規定為會計師在進行實務操作時的職業判斷留有余地,這就要求會計師要有較高的職業判斷能力和職業道德標準,同時要承擔較高的責任。
(三)會計確認和計量衍生金融工具的交易不是在一個時點即可完成,從合約的簽訂到對沖或交割,都要經過一個或長或短的時間過程。在這一過程中,市場上的價格、利率、匯率以及各種指數等等不時地影響著衍生金融工具,因此,衍生金融工具的市場價值總是在不斷變化著,此時對交易者來說是盈利,彼時卻可能是虧損甚至是巨額虧損。顯然,這種變化在以歷史成本為計量基礎的財務會計理論下無法表現,這便要求企業采用新的計量標準。同時,由于衍生金融工具沒有初始凈投資或是初始凈投資很少,交易在未來發生,難以找到一個合適的對象來代表歷史成本,因此,公允價值作為一種計量屬性被提出來。美國財務會計準則委員會(FASB)在舉行多次聽證會以及實地調查后,于1997年8月公布了《衍生工具及套期保值活動的會計處理》一文,指出:“公允價值是金融工具最具相關性的計量屬性,也是衍生金融工具唯一相關的計量屬性。衍生金融工具應以公允價值加以計量?!痹诠蕛r值計量的模式下,衍生金融工具的未實現損益應當立即確認,并記入當期損益。一般認為,以報告日的公允價值取代衍生金融工具的歷史成本,是衍生金融工具交易的初始確認和計量的必然選擇。但如果其他資產、負債項目按歷史成本計量,金融工具按公允價值計量,又會導致報表項目的不可加性,影響對報表的理解。同時,公允價值可以表現為多種形式,包括市場價格、可變現凈值、未來現金流量的凈現值、可收回金額等,使得公允價值的計量方式和方法多變,沒有統一標準。對“公允價值”的實質和取得的途徑的研究存在分歧,導致“公允價值”計量執行的困難和人為操縱,也影響了“公允價值”計量屬性在其他財務會計要素計量上的推廣應用。
三、我國衍生金融工具會計理論和概念框架的探討
(一)衍生金融工具會計的目標筆者認為,衍生金融工具會計是反映一個主體進行衍生金融業務活動所導致的對主體財務方面現實狀況影響的會計分支,隸屬于財務會計系統的一個子系統。不管對會計本質有著怎樣的不同認識,會計是一個提供信息的系統,這是不爭的共識。因此,作為會計的其中一個分支,衍生金融工具會計的主要目的也是向社會經濟系統提供信息,包括有助于信息使用者作出決策的信息和有助于評價管理當局受托責任的信息,這就必須符合社會經濟運行的總體要求,滿足所有利益相關者的信息需要。衍生金融工具會計的總體目標,就是將進行衍生金融工具交易的主體在交易過程中所產生的、表明交易過程和結果的充分可靠的信息提供給需要者。由于一筆衍生金融工具交易在一個主體內部導致的權利和義務并不完全對稱,容易導致信息的割裂或遺漏;衍生金融工具交易具有套期保值和投機套利兩種功能,不同目的的交易實現不同的功能,結果也有所不同;衍生金融工具的投機套利功能允許進行“買空賣空”的操作,放大了交易風險,會因為未來市場參數的變化給主體帶來巨額的收益或導致巨額的損失,所以,對衍生金融工具交易的具體目標的確定比較繁雜,涉及很多問題。簡單來講,衍生金融工具會計要實現總體目標,就必須要反映主體是否進行了衍生金融工具交易;交易的性質如何;是投機套利還是套期保值;每一筆交易所導致的權利和義務如何;該項交易所采用的會計政策以及計量方法和根據是什么等。這些信息對于了解和評價一個主體的衍生金融工具交易過程和結果是必不可少的,也是衍生金融工具會計所必須反映的,也就構成了衍生金融工具會計目標的具體內容。同時衍生金融工具會計的目標的實現也涉及到對衍生金融工具交易的披露與列報問題。我國新頒發的《企業會計準則》中的第37號也對此作出了規定,要求進行衍生金融工具交易的企業在交易初始進行時就對所持有的衍生金融工具的類別和目的進行判斷,披露對金融工具所采用的會計政策、該金融工具的賬面價值、公允價值計量采用的方法和依據、該項交易涉及的風險(其中的信用風險還要求披露相應的變動額等數值信息)、相關的擔保信息、金融資產減值的詳細信息、相關的套期信息、與交易有關的收入、費用、利得或損失等信息,此外還包括一些分析性的信息。這些詳細的規定對于實現衍生金融工具會計的具體目標很有幫助,也是達到總體目標的途徑之一。
(二)衍生金融工具會計信息質量特征衍生金融工具會計的信息質量特征是建立在衍生金融工具會計這一特殊對象上提出的,在遵循原有財務會計系統所要求的會計信息質量特征以外,更加強調其中的充分性和相關性。在對衍生金融工具采用公允價值計量的基礎上,對相關性的要求較高,凡與公允價值相關的信息,都在某種程度上對決策有用。為了兼顧會計信息的相關性和可靠性,可以考慮在可靠性的基礎上,加大對企業會計信息相關性的要求。在傳統財務報告的模式上,進一步擴大相關性信息的披露和列報,特別是對于以金融工具、衍生金融工具交易為主要經濟業務的銀行以及其他金融機構而言,可以在某些情況下適當擴大“公允價值”的運用范圍。同時,考慮到企業作為主體會對會計系統進行干預,也會因為信息不對稱等原因使得會計報表的可靠性降低,所以應盡可能地要求充分披露。目前,以公允價值為基礎的相關會計準則的規定為會計師在進行實務操作時的職業判斷留有余地,這就要求會計師要有較高的職業判斷能力和職業道德標準,同時要承擔較高責任。
總體來講,上述企業從事金融衍生工具交易失敗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企業內部治理結構不合理
企業內部治理結構存在不合理現象,很難發揮正常作用。一般情況,每個從事金融衍生工具交易的企業都會具備一套完整的控制風險的內部控制系統。但經常因為人為因素而很難發揮作用。比如中航油企業內部治理結構不合理,總裁陳久霖手中權力過大,繞過交易員私自操盤,發生損失也不向上級報告,長期投機違規操作釀成苦果。
(二)過度投機
運用金融衍生工具進行保值與投機在交易上并無本質區別,套保在防止價格反向運動帶來損失的同時,也失去因正向運動帶來意外收益的可能性。而投機有時能帶來巨額利潤,誘惑企業放棄套保宗旨,或不嚴格執行套保方案,在市場方向突變或判斷失誤時造成虧損。例如1997年株洲冶煉廠在LME遭受重大損失的原因就是,它在期貨市場拋售了兩倍于自己產量的鋅,使過量的保值成為投機,后因價格暴漲而損失慘重。
(三)行情誤判
運用金融衍生工具進行套期保值的起因在于企業對需要購入或售出產品價格走勢的不確定,擔心出現不利走勢引發風險。企業因為錯誤判斷未來的行情走勢,導致損失慘重的例子比比皆是。如:2000年全球性的不景氣由美國蔓延開來,許多公司為了規避美元低迷的利率而改為操作歐洲美元期貨,然而在2001年底美國利率回升,許多公司都因錯誤的預期蒙受了莫大的損失,其中安然公司的情況尤為嚴重,這一錯誤的投資使得安然損失許多現金,并使得資金狀況出現嚴重惡化情況。2008年2月,碧桂園公司宣布發行可轉債融資,并將融資的一半金額19.5億港元作為抵押品,與美林國際訂立了一份以現金結算的公司股份掉期協議。根據協議,若最終價格高于初步價格,則公司將向美林收取款項;若最終價格低于初步價格,則美林會收取款項。由于2008年上半年,亞太地區股票市場一路下行,以2008年6月30日的收盤價計算,該股份掉期的公允價值損失約為4.428億元。
(四)外部監管失效
中國證監會作為金融期貨業的業務監管部門對企業的境外期貨交易負有監管責任,但由于企業信息披露存在問題,國內金融衍生工具監管缺乏法律、法規依據和監管經驗。在中航油連續數月進行的投機業務竟然沒有任何監管和警示,也暴露出當時國內金融衍生工具交易監管的空白。
二、企業加強防范金融衍生工具交易風險的對策
(一)健全風險管理的組織架構
首先是董事會與高管構成戰略管理層面,企業董事會與高管對風險監控負有根本性責任,負責企業方針政策和監控程序的制定、制度的頒布、風險監控機構的設立和關鍵崗位的人事任命、各部門風險限額的規劃、重大涉險事項的審批和決策,尤其要形成切實可行的風險決策制衡機制;其次是相關職能部門形成監控和執行層面,為確保決策層的風險管理戰略及方針政策的執行,風險管理委員會應下設獨立的專職機構如風險管理部,牽頭負責風險監控的具體實施,協調涉險部門如運作、財務、審計等共同構成“全面防御體系”;最后是涉險員工形成操作管理層面,金融衍生工具交易是一項系統工程,其風險縱橫交錯貫穿于系統運行的各個環節。作為金融衍生工具的操作層面,隨時處于市場嬗變的風口浪尖。應當通過企業的教育、培訓不斷提升其素質,落實責任,使之樹立清醒的風險意識,成為風險監控一線人員。(二)完善衍生金融工具信息的記錄和披露
安然公司的突然暴露出了公司的許多深層次問題,其中最嚴重、最主要的問題就是安然公司在經營過程中的財務制度不透明。金融衍生工具的風險控制需要充足可靠的相關信息,且主要是會計信息,因而運用會計方法對衍生金融工具在其交易的事中進行及時的記錄和披露就顯得特別重要。我國結合了國際財務報告準則和我國國情,2007年開始實施新的《企業會計準則》,在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列報、套期保值等方面均對上市企業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尤其是企業將衍生工具納入表內核算并按公允價值計量,相關公允價值變動計入當期損益或所有者權益,改變了長期以來衍生工具僅在表外披露的做法。企業應該遵循準則規定,及時準確地記錄金融衍生工具的公允價值,提高會計核算水平和業務披露的透明度,有效控制風險。
(三)提高金融衍生工具交易的技術水平
一是嚴格按照預定方案確定操作目標、方向和原則。金融衍生工具的交易以對沖風險為目的,堅持按預定方案確定操作目標、方向和原則是風險防范的基石。上市公司江西銅業在銅價瘋狂上漲期間堅持套保,雖然年盈利減少2.48億元,但整體仍取得豐厚利潤。二是充分做好交易前的準備工作。衍生工具市場瞬息萬變,交易前準備包括行情研判、方案制定、時機把握、資金計劃、運作周期、止溢、止損點位、了結方式、責任分工,以及建立必要的程序化交易系統等。三是做好保密措施,在國際市場進行金融衍生工具交易,隱蔽企圖已成為決定成敗的首要因素之一,由于我國企業在國外期貨交易所沒有交易席位,因此幾乎所有出海資金都要借助別人的通道,資金數量、操作意圖、建倉方向、頭寸大小和抗風險能力等核心機密極易被交易對手捕獲。針對中國經濟持續高速發展對資源性基礎商品的剛性需求,近年來國際流動資本頻頻利用“中國因素”呼風喚雨大肆炒作,演繹“逼倉中國”的事件屢屢發生。四是采取正確投資策略和技巧,制定正確策略和技巧。首先,應著眼于企業的財力,研究交易的資金需求,結合企業現金籌措能力來決定規模;其次,要考慮業務上的技術能力,立足于自己的專業人才隊伍,避免過于復雜的操作;再次,要考慮市場承受能力,盡量選擇流動性好的市場和產品進行操作;最后,還要針對市場變化靈活應變,趨利避害,捕捉戰機。
(四)加大政府外部監管
為了確保企業的安全運營和投資者的利益實現,政府部門必須從外部加強監管力度,防范金融衍生品交易的風險。首先,政府必須依法監管,政府主管部門必須保障衍生金融交易按照誠實信用和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進行。其次,金融衍生交易監管者必須不間斷地執行管制,而且必須避免管制寬容。避免管制寬容的必要性在于,如果衍生品交易商自有資本過少時,他從事道德風險和過度冒險的欲望便會增加。極端的情況是當這種機構在經濟上已經破產,而它的經理人在過度冒險和賭博中竟然毫無損失:如果冒險成功,它的風險投資得到回報,公司會走出破產的境地;如果失敗,衍生產品交易商的損失最終由政府承擔。因此,盡管管制寬容在當時看來似乎是正確的政策,但是它會產生一種導致未來金融系統不良行為的激勵。最后,政府和監管當局應當積極尋求與各國政府和監管當局的國際監管合作。金融衍生工具交易具有網絡效應,離岸金融市場的發展和國際化的加強使交易具有全球一體性。衍生交易監管的國際合作卻相對滯后,跨國衍生交易出現了監管真空。因此,加強金融衍生工具監管的國際合作,做到信息的國際流動,才能真正有效地對各國境外從事衍生品交易的公司實施有效的監督。
[論文關鍵詞]金融衍生工具交易風險對策
[論文摘要]隨著經濟的發展,我國企業面臨的經營壓力與市場競爭越來越激烈,無論是在國內市場還是國際市場,都已經無法回避國際化競爭,企業參與金融衍生工具的交易是參與國際競爭的必然選擇??刂坪捅苊饨鹑谘苌ぞ呓灰椎娘L險,是企業當前所面臨的一大課題。
[參考文獻]
金融衍生工具譯自英文規范名詞financialderivativeinstrument。漢語可譯為金融衍生工具、金融派生品、衍生金融產品等。金融衍生工具由現貨市場的標的資產(underlyingcashassets)衍生出來,標的資產的交易方式如同股票或其他金融工具。美國財務會計準則公告第119號中的定義為“一項價值由名義規定的衍生于所依據的資產或指數的業務或合約”;在我國一般解釋為由股票、債券、利率、匯率等基本金融工具基礎上派生出來的一種新的金融合約種類。金融衍生工具誕生的原動力就是風險管理。著名的巴林銀行倒閉案以及住友商社在有色金屬期貨交易中虧損高達28億美元等巨大金融風險大案等一系列金融風險事件的爆發都證明了金融衍生品市場存在巨大的風險。近年來金融衍生工具交易卻越來越從套期保值的避險功能向高投機、高風險轉化,具有下述突出特征:
(一)極大的流動性風險。金融衍生工具種類繁多,可以根據客戶所要求的時間、金額、杠桿比率、價格、風險級別等參數進行設計,讓其達到充分保值避險等目的。但是,由此也造成這些金融衍生產品難以在市場上轉讓,流動性風險極大。另一方面,由于國內的法律及各國法律的協調趕不上金融衍生工具發展的步伐,因此,某些合約及其參與者的法律地位往往不明確,其合法性難以得到保證,而要承受很大的法律風險。金融衍生工具的功能和風險是其與生俱來、相輔相成的兩個方面。任何收益都伴隨著一定的風險,衍生產品只是將風險和收益在不同偏好客戶之間重新分配,并不能消除風險。金融衍生工具在為單個經濟主體提供市場風險保護的同時,將風險轉移到另一個經濟主體身上。這樣就使得金融風險更加集中、更加隱蔽、更加碎不及防,增強了金融風險對金融體系的破壞力。
(二)風險發生的突然性和復雜性。一方面金融衍生工具交易是表外業務,不在資產負債表內體現;另一方面它具有極強的杠桿作用,這使其表面的資金流動與潛在的盈虧相差很遠。同時由于金融衍生工具交易具有高度技術性、復雜性的特點,會計核算方法和監管一般不能對金融衍生工具潛在風險進行充分的反映和有效的管理,因此,金融衍生工具風險的爆發具有突然性。金融衍生產品把基礎商品、利率、匯率、期限、合約規格等予以各種組合、分解、復合出來的金融衍生產品,日趨艱澀、精致,不但使業外人士如墮云里霧中,就是專業人士也經??床欢=陙硪幌盗薪鹑谘苌a品災難產生的一個重要原因,就是因為對金融衍生產品的特性缺乏深層了解,無法對交易過程進行有效監督和管理,運作風險在所難免。
(三)風險迅速蔓延的網絡效應。由于投資者只需投入一定的保證金,便有可能獲得數倍于保證金的相關資產的管理權,強大的杠桿效應誘使各種投機者參與投機。金融衍生工具交易既能在一夜之間使投資者獲巨額收益,也能使投資者彈指間血本無歸、傾家蕩產。金融衍生工具交易風險會通過自身的特殊機制及現代通訊傳播體系傳播擴展,導致大范圍甚至是全球性的反應,輕則引起金融市場大幅波動,重則釀成區域性或全球性的金融危機。網絡傳播效應加大了金融衍生工具的風險。
二、金融衍生工具產生風險的原因
(一)金融衍生產品市場上交易者、經紀機構與衍生交易監管者之間的信息不對稱。金融衍生市場是一個創新思想不斷涌現的市場,新的衍生產品層出不窮,這些新的產品很多是為了規避現有的金融制度和管制安排,因此衍生市場的監管難度就更大。另外,交易者對自身的行為和信用狀況的信息肯定多于監管者所擁有的信息。監管者要想使交易者吐露自己的私人信息必須支付一定的成本。經紀機構對自身的交易設施、員工素質、資信水平及服務規程等方面的情況了解得更為全面,而交易者則無法低成本地得知上述各個方面的信息。交易者不能確切知道經紀機構真實的服務質量,只能憑借經驗推知所有經紀機構的平均服務質量,并按這個平均服務質量支付傭金。最后經紀行業里只能剩下服務質量最差的經紀公司,出現了“劣幣驅逐良幣”的現象。因此必須建立一個適當的控制系統,規定交易種類、交易量和本金限額。慎重選擇使用金融衍生產品的類型。
(二)監管機構的監管缺失導致金融衍生產品的過度創新。金融衍生產品的過度創新,拉大了金融交易鏈條,助長了投機。投資銀行利用“精湛”的金融工程技術將買來的不同信用級別、不同收益率的各種證券進行分割、打包、組合,然后再經過信用評級機構的評級,最后保險公司為其提供擔保,然后再在金融市場上出售買給對沖基金、養老保險基金、財富基金等其他金融機構。以CDS(信用違約掉期)為例,CDS是一種貸款違約保險,它的出現源自于銀行轉移信貸風險的需求。CDS合約并不是在公開市場公開交易,也沒有特定的結算機構為其結算,主要是通過商業銀行和投資銀行的輔助進行交易的。在交易的過程中是不受任何機構監控,只是雙方私下締結的合同。CDS市場規模如此之大而沒有監管機構進行管制,對其交易產品也不能進行風險評估,華爾街的銀行家利用杠桿操作和金融衍生工具的放大功能進行大量套利交易。正是由于這種自由市場經濟缺乏監管才造成了歷史規模如此之大的金融危機,由此也就不難看出金融衍生工具的風險放大功能。
三、金融衍生工具的風險防范
衍生金融工具是為了規避金融市場價格風險而產生的,然而運用不當,其中也蘊涵著巨大的風險。在投資日益國際化的大背景下,如果不利用合理的金融工具對沖和規避外匯及利率風險才是最大的風險。在實際業務中面對衍生金融工具帶來的風險,相關各方面應該積極地做好對風險的防范和監管工作。
二、金融衍生品的作用
金融衍生品的產生是源自于規避逐漸放大的金融風險,但除此之外,金融衍生品還有其他兩個方面的作用。
(一)價值發現:金融衍生品的價格變動取決于標的變量的價格變動,而金融衍生品的價格發現功能有利于標的價格更加符合價值規律,有利于對現貨市場的價格進行合理的調節。現貨市場和期貨市場的價格是密切相關且一定程度上是正相關的,金融衍生品的市場供需狀況往往可以幫助現貨市場建立起均衡價格,形成能夠反映真實供求關系和商品價值的合理價格體系。
(二)風險轉移:金融衍生品交易是將現貨市場上的交易風險進行打包創造出新的衍生金融資產和衍生金融工具,最后將金融衍生品和風險重新分配轉移到其他持有金融衍生品的經濟體中。金融衍生品的出現只是減少了某部分經濟行為的風險,而將風險以新的方式重新轉移到其他經濟部分去,經濟體系的總風險并未因此而降低。
三、金融衍生品的風險
(一)市場風險
市場風險指因標的資產價格出現與預期逆向的變動而導致金融衍生工具價格出現損失的可能性。在利率市場化,匯率完全放開的金融體制下,金融衍生品交易的價格波動幅度是比較大的。因為衍生品交易基本都是大宗交易,涉及的交易數額龐大,所以交易方一旦對市場的估計出現了偏差,現貨市場價格出現了與預期反向的變動,給交易方帶來的損失往往是巨大的。
(二)信用風險
信用風險指交易對手未履行合約承諾而產生的風險,它主要表現在場外交易市場上。這種道德風險發生的可能性也比較高,因為金融衍生品交易是一種杠桿交易,在保證金的基礎上交易量被放大幾十甚至上百倍,交易出現虧損時,虧損一方可能出現違約以逃避損失。但出現信用違約的交易方一般都會被永遠取消交易資格。信用風險導致的損失取決于交易對方的資信度和投資工具價值的大小。
(三)流動性風險
流動性風險指衍生工具持有者不能以合理的價格賣出金融衍生合約,不能對頭寸進行對沖,只能等待執行最終交割的風險。這種風險導致的損失往往是被動的,金融衍生品作為創新的金融工具,其流動性風險是很大的。因為金融衍生品涉及大量資金的交易,因而擁有交易資金能力的交易主體有限,一旦市場發生大的波動,可能因為缺失交易對手而不能對衍生金融資產進行對沖。
(四)法律風險
法律風險指由于金融衍生合約在法律上無效、合約內容不符合法律規定等給衍生工具交易者帶來損失的可能性。由于各個金融機構對金融衍生品的不斷創新,各種金融衍生產品層出不窮,而相應的法律規范建設卻相對落后,使得法律風險經常存在在交易中。而且大量的金融衍生品的交易是全球化的,很多國家都參與其中,出現交易糾紛時,不能找到具體適用國家的法律,出現法律上的管轄空白情況。
四、金融衍生工具的風險防范
金融衍生工具的重要功能是為投資提供規避風險的手段,如果運用不當,卻可能產生更大的風險。尤其是當前的金融危機,更是給我們以警示,虛擬經濟的發展,衍生金融品的創新一定不能脫離實體經濟過遠,投機性的行為一定要加以規范,否則,不但不能減少交易風險,反而會影響整個金融系統的平穩和健康發展,甚至鑄成危機。
(一)加強法制建設和金融監管,為金融衍生品發展創造良好的制度環境
加快法制建設,完善涉及衍生金融工具交易的法律法規,制定針對衍生金融產品交易管理的法律用來規范交易程序和交易規則,為金融衍生品的發展創造良好的外部法律環境,使金融衍生工具交易規范合法,從而有效避免法律風險。同時,加強金融當局對金融創新的監管,對杠桿交易量過大,蘊涵大量風險的投機行為要加以嚴格的管制。只有這樣,才能讓衍生金融產品的發展和繁榮更好地為金融發展服務。
(二)強化交易方內部管理,完善自我風險控制措施
作為交易方,應該明確交易的目的一是降低風險;二是擴大非投機性盈利,但其核心依然是有效防范各種風險可能給自身帶來的損失。因此進行交易時,交易方應該根據自身抵御風險能力和自身經營目標確定交易種類和交易量,慎重選擇金融衍生產品的類型。同時,交易方應該加強內部風險控制,采取科學的計量模型對風險進行持續評估,并建立有效的風險評價防范體系和權責分明的業務授權授信制度,防范在金融衍生品交易過程中面臨的各種風險,防止投機行為,降低金融風險。
(三)建立風險預警系統,隨時監評控制風險
風險是市場交易中的一種客觀事物,不可能消失,風險都與收益成正比。交易方進行衍生金融工具交易的目的首先是為了規避風險,所以,交易方應及時對金融衍生品的風險進行監評以反映風險的大小。交易方應該根據自身經營目的,風險抵御能力大小,來進行金融衍生品的投資。同時建立起有效的關于自身資產負債的風險預警系統,重點關注衍生金融品的價值變化,根據其市場價值的變化決定加減倉,對于超過風險限額的品種應該立即平倉,以此優化資產組合結構進而分散交易風險。
(四)加強交易系統的管理,防范投機交易帶來的風險
交易所作為衍生金融品交易的平臺,應該加強完善交易制度,出現交易風險時,應及時要求交易方增加保證金比例,以防止信用風險的產生;同時應該建立嚴格的每日資金清算制度,當日交易當日軋差,借以加強對交易資金每日動向的監管,降低清算時的資產風險;交易所還應該注重對純粹投機性資金的行為控制,衍生金融品市場是防范資產價值風險的有效工具,但過度的投機行為會導致風險的成倍放大,進而導致整個市場的不穩定,所以應該對純粹的投機嚴格管制。
(五)加強國際監管和國際合作
金融衍生工具交易在世界范圍內發展很快,金融發達國家創造的金融產品很多國家都會持有,衍生金融產品的價值風險不僅僅關系某個國家,而是關系到全球金融行業的穩定和安全。如今加強對金融衍生品的國際監管和合作,已經成為國際金融界的共識,各國急需聯合起來加強對金融衍生品交易的跨國監管,以防止風險因為衍生金融工具的流通而在國家間傳遞和擴大。
參考文獻:
關鍵詞:衍生工具;金融危機;金融監管;系統風險
自20世紀90年代始,歷次金融危機中,作為資本流動重要媒介或催化劑的衍生工具扮演著特殊的作用。本文正是希望通過對20世紀80年代以來發生的金融危機,特別是東亞金融危機和最近起源于美國的金融危機中金融衍生工具作用的分析,從一個新的視角引起人們對當代金融危機形成機理的深層次思考。
一、衍生工具的出現及其作用的二重性
與20世紀80年代的債務危機相比,90年代以來金融危機中的國際私人資本流動具有全然不同的特性。以東亞金融危機為例,首先從資金流向來看,這些資本的流向不僅限于東南亞國家的官方借貸,而且流向東南亞的私人實體;其次,從信貸資本形式來看,流向東南亞的資本日趨多樣化,商業性銀行信貸的重要性大大降低;從直接的國外投資到資產組合投資、公司和政府債券及組合證券、回購協議,以及銀行發放給公眾和私人借款者的信貸,各種金融創新層出不窮。具體情形見下表:
流向發展中國家的國際私人資本構成(占私人和公眾流動資本的百分比)
這種國際資本的多樣化流動導致了一種不同的風險分配機制。與20世紀70、80年代初的銀行信貸相比,在發達的資本市場經濟中,更加多樣化的資本流動機制傾向于將風險向投資者轉移。股票和債券投資將市場風險和信貸風險轉移給國外投資者,后者將承擔利率、證券價格和匯率的變動風險。甚至由東南亞國家政府發行的以美元計價的債券也將利率風險,連同信貸風險一起,轉移給了國外投資者。這種效應潛在地降低了這些發展中國家經濟抵御因美國利率變動或美元匯率變動所帶來的相關風險的能力。
伴隨著這些新型資本流動形式的出現,衍生工具交易也發展起來,其目的部分是為了改善全球投資的風險管理。這些衍生工具主要包括:遠期外匯交易、外匯期貨交易、掉期交易、總回報掉期交易以及期權交易等等。迄今為止,全球金融衍生工具已超過100種。隨著新的金融衍生工具的不斷推出,許多金融活動已基本與生產、貿易等實際經濟活動脫鉤,金融市場交易量呈幾何級數增長,1997年僅期貨等幾種主要金融衍生工具的市場存量就高達55萬億美元,是10年前的100多倍。國際資本繼續由傳統金融領域向新生金融衍生商品市場流動。目前在全球每天逾5萬億美元的金融交易中,只有不足2%與生產、貿易活動直接相關,其余98%是以投機為目的進行的交易,只在金融體系內進行“小循環”。即使是在世界經濟增長放緩的時期,金融衍生商品市場交易仍然非?;钴S,這一領域的資金往往仍保持著驚人的增長。金融衍生品的廣泛發展,促進了資本流動這種新的結構性變化,將可能產生的投資風險從不愿承擔這些風險的投資者身上,轉移到樂于承擔這些風險的其他投資者手中,在一定程度上適應了投資者的選擇偏好。與此同時,衍生工具也產生了一些新的風險。在這個過程中,衍生工具的作用具有雙重性質:即引導資金從發達資本市場向發展中經濟流動過程中的建構性作用,以及減弱安全性監管的非穩定性作用。
(一)衍生工具促進資本流動的建構性作用
通過降低投資者與傳統的資本流動方式(如:銀行信貸、權益投資、債券、外國直接投資)相關的風險,并將其更加有效的重新組合分配,衍生工具促進了資本的流動。伴隨著衍生工具引入資本市場而來的金融創新,使得風險的傳統協議能夠重新設計,以更好地滿足這些資本工具的發行者和持有者所期望的風險環境。衍生工具的風險轉移功能在套期保值、促進資本流動方面發揮了重要的作用。
(二)刺激非生產性活動,減弱安全性監督的非穩定性作用
衍生工具的不斷擴展也引發了有關整體經濟穩定性的問題。衍生工具的運用,使得交易雙方、規則制定者與市場參與者之間的透明度降低。它們可以被用于諸如規避資本金需求、應對會計規則和信用等級評定、合理避稅之類的非生產性活動;也可用于提高與追逐高產出(當然風險也會相應提高)投資策略相關的資本市場風險可容忍水平。
在大幅度的匯率或者市場價格變動情況下,市場風險水平的變化,與開放性條件下衍生工具契約的廣泛發展有著明顯的相關聯系。一定數量的資本可以作為一種緩沖器,用于緩解市場動蕩。在此意義下,衍生工具的運用將有利于減少此類資本的運用量;但同時也會提高市場的系統性風險水平,進而動搖金融部門和整體經濟的穩定性,對金融部門和整體經濟造成嚴重沖擊。
二、衍生工具在金融危機中的作用
衍生工具的這種自相矛盾的作用,使得原本就不太成熟穩定的金融系統和經濟體系(尤其是在發展中國家)變得更加模糊和復雜起來,也使得有關的經濟管理部門在對市場進行干預和規制時,決策的難度加大,進而對金融危機的產生與發展有著不可忽視的影響。
(一)降低了經濟運轉的透明度
衍生工具從兩個方面導致了透明度問題。第一,它們扭曲了資產負債表作為量度一國的公司、央行和國民賬戶風險情況基準的內涵。第二,在現行的柜臺交易情況下,對于衍生工具缺乏足夠的披露要求和政府監督。在不存在諸如衍生工具之類的表外業務情形下,公司的資產負債便可以提供該公司的基本風險情況。利用資產與負債的到期日之間的差距可以確定公司的利率風險;二者的貨幣計價差異可以確定匯率風險;信用風險則可以由借款者、具有償付責任(如應收款項)的顧客和客戶、所持證券的發行者及其他資產的對應交易方的信用度來測度。金融衍生工具的介入使得在總體風險水平和由資產負債表所反映的風險水平之間加入了一個楔子。表外業務風險能夠顛倒、夸大或者壓縮由資產負債表所反映的風險水平。由表外業務頭寸導致的透明度的缺乏,對于那些試圖評價央行干預外匯市場能力的經濟公眾來說,是一個嚴重的問題。固定匯率體系下,央行的干預能力是關鍵性因素;在浮動匯率系統下,為了使經濟在遭受投機性沖擊或其他金融市場動蕩后仍然保持穩定,央行的干預能力同樣重要。然而,衍生工具的上述作用,卻使得央行往往只能掌握其當前外匯儲備擁有的金額,卻難能預測遠期外匯交易和互換掉期等交易條件下未來某個時期外匯儲備額度的變化。
總體風險暴露水平與資產負債表脫節的情形也可出現在一國的資產負債表(即一國的國際收支平衡表)上。按照慣例,一國的實際市場風險暴露水平可以通過其資本賬戶上外國資產和負債的到期日和記賬貨幣反映出來。衍生工具的出現和廣泛運用,使得情形已經有所不同。資產和負債(如國外信貸)的貨幣標價可以伴隨著外匯衍生工具變動;利率互換能夠改變基于資產和負債的利率風險水平;如果賦予其上的看跌期權得到實施,長期信貸可以轉變為短期信貸。甚至資本或者投資工具也可以隨衍生工具而轉型??偸找婊Q能夠使短期美元信貸(債務)呈現組合投資的形式。另外,衍生工具的保證金和抵押需求可能創造出意外的巨額外匯流動,而這一點卻不會在該國國際收支平衡表的國外負債和證券項目的數額中反映出來。結果,國際收支平衡表將不再能夠作為準確估算國家金融風險水平的依據。
衍生工具也通過其他途徑影響經濟的透明度。企業業績報告披露的欠真實性和政府監督的缺乏,極大地制約了政府和市場參與者在估計開放市場利率、單一經濟實體的頭寸額度、抵押與資本的充裕度等方面的能力。這就阻礙了對這些市場及其相關聯市場穩定性的足可信賴的估計水平形成。通過這些途徑,衍生工具的出現,使得公司很難對其交易對象的信譽度形成一個精確的估價。類似的,有關柜臺交易衍生工具的信息數據的缺乏,意味著政府規制當局無法探查和阻止即期市場和相關市場上的市場操縱行為。另外,政府規制當局無法知曉其金融部門或主要的金融部門參與者的未清償頭寸——無論是按總額還是按凈額計量的,他們將無法確切知道相對于其持有的資產而言,其金融市場的風險暴露程度。結果是政府的管理者和監督者將很難把握某些關鍵市場變量(如利率、匯率)對于經濟變動的敏感性。世界銀行前首席經濟學家斯蒂格利茨將這點恰當的表述為:“發展中經濟中衍生工具日益普遍的應用使得相關信息的充分披露,或者至少是已披露信息的合理詮釋,變得日益困難起來”。
(二)助長了對政府管理和監督的規避
衍生工具經常被投資者用來規避政府的謹慎性管理原則。如被用于多方敷衍會計規則、躲避金融機構資產負債表上的有關外匯披露的限制以及減少規定的資本持有額等。
會計規則因不同類型的資產和應收款項信譽度或信用等級的不同而有所差異。這些規則根據各種資產信用風險的不同而征收相應的資產費用;某些情形下政府規定禁止金融機構持有某些種類的資產。然而,一些類型的組合證券卻被用于規避那些禁止機構投資者(如退休基金和保險公司)持有外幣資產的規定。通過提高某些被認定為生產能力較差的金融活動的相關成本,稅收條款旨在增強規制監督。例如,可以對長期資本收益課征低于短期收益的賦稅,以便提高長期投資的回報。使用衍生工具可以將款項的支付、接收和收入在不同的期間進行轉移。這種行為可以使這些交易的利率支付呈現資本收益的形式,或者使短期資本收益呈現長期資本收益的形式。IMF、世行和OECD中的其他國家已經覺察到,衍生工具的使用旨在規避謹慎性原則規定。IMF的經濟學家DavidFolkerts—Landau指出:“本國權益市場上這種頭寸的金融限制正逐漸通過衍生工具的交易而得到規避?!?000年世行全球發展財政會議將其具體表述為:“巴西復雜的謹慎性防御系統可以通過充分發展的金融市場和柜臺交易衍生工具輕易避過?!痹贠ECD經濟部的工作底稿中,這一點被Blondal和ChristiansenBlondal類似的表述為:“金融衍生工具的蔓延,這點是監管者難以控制的,也已經嚴重貶低了對于貨幣風險謹慎性控制的作用。”
另外一個問題是衍生工具被用于提高資本風險水平的傾向。衍生工具旨在創造價格風險,從而使風險能夠在交易雙方之間進行轉移,卻不會發生像在購買或空頭出售時發生的標價和本金轉換成本。如果初始的支付被當作權益或者資本,那么,相對于資本的名義本金規模就是衍生工具的杠桿水平。這一杠桿使得投資者能夠承受的單位美元資本的風險水平,將會高于可獲得的直接資本購置以及為直接資本購置而借款所帶來的風險水平。
(三)威脅到固定匯率體系的穩定性
衍生工具的出現,在很多方面破壞了固定匯率體系的穩定性。衍生工具提供了強大的杠桿能力,降低了某些投資者的交易成本,這樣的投資者通常是市場投機者、固定匯率攻擊者或套利基金運作者,他們所持有的資金頭寸是逆固定匯率而行事的。投賭注于沖擊固定匯率方面的成本的降低,只會激勵這種行為,強化他們實施這些行為的決心。外匯市場上這種沖擊固定匯率的貨幣空頭力量越大,央行旨在捍衛釘住匯率的經濟干預或利率水平調整所需的資金規模將越大。衍生工具在外匯市場的運用意味著央行面臨著更加嚴峻的任務,以使得釘住匯率能夠在兩個市場上得以維持:即期市場、外匯的遠期或互換市場。與大多數國家央行的外匯儲備規模相比,即期市場的規模一般都是很大的;因此,鑒于總體的市場規模,央行的市場干預潛能則相對比較小,而衍生市場的規模卻是不受限制的。這些因素匯集在一起,大大地增加了央行干預成功所必需的臨界規模。
(四)在一定程度上加劇了危機的深化
當證券價格貶值或驟降之時,衍生工具(如外匯遠期和互換、總收益互換)加快了危機的進程,深化了危機的沖擊力。例如,與新興市場金融機構進行交易的衍生工具一般都包含嚴格的抵押或保證金要求。對本土證券依據LIBOR進行總體收益率互換的東南亞國家廠商通常使用美元或美國財務部債券作為抵押;抵押比率估計為本國互換本金的20%。如果互換頭寸的市值下降,東南亞國家廠商將不得不增加其抵押率,以使其提高到必要的運作水平。于是,基本的證券價格驟降(這種情形會在貶值或廣泛金融危機的初始階段發生),將要求東南亞廠商立刻追加其抵押的美元資產,其追加額與按互換頭寸現值計算的損失成比例。隨著本幣和其他資產轉換成美元以滿足其追加抵押需求,將會立即觸發外匯儲備的外流。這不僅會加快危機的步伐,而且,衍生工具的抵押或保證金要求,通過對外匯和資產價格施加進一步的下降壓力,將加速金融危機的進程,并進而加大金融部門的損失程度,將危機的影響進一步深化。
(五)提高了系統風險和感染風險
名為“Lanl£alussy報告”的國際結算銀行報告,將系統風險定義為“某一機構由于其資產流動性惡化或者出現業務疏忽(或經營失敗)導致其無力支付到期債務,進而導致其他機構的資產流動性惡化或經營失敗的風險?!鳖愃频?,感染是一個因1997年東南亞金融危機而創造的術語,它被用來描繪這樣一種傾向:一國的金融危機會對別國——有時甚至是與其互不相干的國家——的金融市場產生負面影響。它是系統風險應用于國家和國際市場層面上的概念。術語“感染”實際上是術語“龍舌蘭效應”的一個較直白、客觀的表述,后者被用來描繪1994年墨西哥比索危機的擴散效應。
金融衍生工具交易的大量出現,為經濟困難時期交易對手信用風險的迅速擴展提供了可能性。這些信用風險可能在經濟危機期間演化為交易對象事實上的債務拖欠行為。這意味著,衍生工具的應用即便是降低了市場風險,它依然可能導致信用風險的升高。例如,通過簽訂基于可變利率信貸接受者的利率互換協議,某銀行發放可變信貸利率貸款可能是為了降低短期利率變動風險及收益的變動風險。如果短期利率上升,則該銀行互換頭寸的市值也將升高,于是,上面提及的交易對象的總體信用風險也將增加,這種風險本身已經和套期保值的信貸資金聯系起來了。從這個角度上考察,衍生工具對經濟主體清償欠款能力的惡化效應加劇了。就衍生工具的運用不能降低廠商的市場風險這個層次上來說,衍生工具使得金融體系的系統風險水平提高了。
衍生工具的出現也提高了全球金融系統的風險,主要是通過如下兩種渠道發生的:第一個渠道是由于經濟的全球化和金融的自由化,衍生工具加劇了國家之間的經濟壓力和危機的擴散性。很多衍生工具涉及跨國的交易主體,所以,一國的市值的損失和信貸率的惡化將會影響到他國的交易對手。第二個感染渠道,來自金融機構針對由另一個市場所造成的某一市場低迷狀態所實施的應對行為。廠商會在其它市場上實施證券交易行為,原因之一是他們繼續追加投資,購買那些以流動性好的國家貨幣標價的資產以滿足抵押或資本需求;為了獲得這些資產,廠商將進行組合投資轉化,在其它市場上出售證券。當金融市場發生巨大波動時,這種對抵押資產的需求可能是突發的、大規模的,而這種渠道的感染將會非常迅速而猛烈。
(六)加大了危機發生后政策調整的難度
20世紀80年代債務危機后的政策調整過程是非常直截了當的。借款者主要是政府,貸款者主要是大的貨幣中心銀行。這意味著關鍵性的貸款者勢必同舟共濟共商對策,與各個債務國的單一代表性借款者,以及相關的多邊國際金融機構一起,協議對債務支付進行重組。
20世紀90年代的危機后政策調整過程就變得復雜起來。它不僅涉及到眾多不同的私人和公共債務人,以及證券發行商,亦涉及到多種投資者和不同的受影響的發展中國家交易方的求償權。采取股票、債券、組合證券形式的資本流動意味著存在數以百計的主要投資者和數以千、百萬計的次要投資者。這些求償權都因衍生工具協議而變得復雜起來。衍生工具不僅使潛在交易對象的數量進一步增加,而且產生了與未清償債務和其他債務的最初求償權擁有者相關的各種問題。而且,衍生工具的損失不同于后來的信貸支付。債務支付問題并非必然導致債務雙方中任何一方的損失。主要的信貸支付問題是短期流動性問題,這可以簡單的通過信貸支付計劃的重組得到解決。相比之下,市場利率和匯率的變化可能使衍生工具損失的發生更具突然性,使損失的累積更為迅速,以致其規模超過與美元標價可變利率銀行信貸相關的損失。
三、衍生工具與美國金融危機
與亞洲金融危機不同,此次美國金融危機的直接起因不是源于國際資本的流動,但衍生工具在其中同樣扮演了重要的角色。美國是金融自由化和金融全球化的首要推行者。它奉行多年的金融自由化、證券化過程伴隨著成千上萬的金融衍生品的產生,給20世紀的美國經濟帶來了前所未有的活力和源源不斷的現金流。不僅美國本土人樂于持有這些高回報率的金融衍生品,外國投資者甚至外國政府也樂于持有。就這樣金融衍生品在美國肆無忌憚的蔓延開來。從開始的優良資產逐漸蔓延到高風險高回報的次級貸款市場上。人的貪婪在衍生品的不斷演化過程中得到了一次又一次的驗證。次級債一次又一次的被組合而后又被分級出售,風險在整個鏈條上傳遞也在整個鏈條上蔓延。人們以為風險總是會被傳導下去,雖然自己承擔著風險但并不是全部。但可惜,這些風險一直還在金融系統之內,它們從未消失過,甚至隨著鏈條的增長而變得更加難以觀測和控制。
美國的次級貸款使得1994—2006年間美國的房屋擁有率從64%上升到69%,超過900萬的家庭在這期間擁有了自己的房屋。在利用次級房貸獲得房屋的人群里,大都是信用等級低的低收入者,但次級貸款卻給了他們購買房屋的機會。這在一方面是有著積極意義的。但另一方面也造成了次級債的高風險性。高風險要求有高回報,相比普通抵押貸款6%~8%的利率,次級房貸的利率有可能高達10%~12%,而且大部分次級抵押貸款采取可調整利率(ARM)的形式,隨著美聯儲多次上調利率,次級房貸的還款利率越來越高,最終導致違約率的不斷上升。2001—2004年間美國尚處在實行低利率政策時,次級抵押貸款成了信用條件達不到優惠級貸款要求的購房者的選擇。由于低利率時負擔較低而房價又在不斷攀升,使得購房者貸款熱情高漲,而放貸機構也因有房屋抵押同時又可獲得高額的回報因此都競相開展次級貸款業務。這樣就催生出了各種的金融衍生品。
這些新產品備受歡迎的原因在于,一方面是房價的不斷攀升,需求的不斷擴大使得人們忽略了價格風險的存在;另一方面是貸款機構風險控制不到位,競爭的加劇使貸款機構只顧極力推廣這些產品,而不注意控制違約風險且違約風險總是通過金融創新而不斷地傳遞給下一級。在利益的誘使下使得次貸市場出現了很多不規范的放貸行為,如:獵殺放貸和貸款欺詐。所謂獵殺放貸是指,貸款機構或其沒有依照美國法律的有關規定向消費者真實、詳盡地披露有關貸款條款與利率風險的復雜信息。在此類案件中,受害者往往是消費者。而貸款欺詐是指,由職業罪犯導演的騙貸犯罪,受害者一般是貸款機構。而早在1968年美國就已經以法律的形式明令禁止獵貸行為的發生了。
那么為什么有那么多的房貸機構熱衷于發放次級抵押貸款甚至不惜鋌而走險觸犯法律呢?究其原因還是巨大的利益驅動。但是將貸款發放給信用等級低的貸款者本身就是有很大風險的,為什么還要這樣做呢?這一切的答案就在美國如火如荼的資產證券化過程中產生的紛繁復雜的金融衍生品當中。
在美國次級抵押貸款市場上主要有四種金融衍生品:ABS,RMBS,CDO和CDS。首先是ABS,它是資產證券化的產物,包括各種形式的資產抵押貸款其中包括住房抵押貸款。而將ABS當中的次級抵押貸款剝離出來就形成了RMBS。RMBS滿足了次貸發放機構獲取現金流動性及降低融資成本等方面的需要。因為RMBS是具有固定期界因此可以真實性的出售,從而形成一個真實的現金流。銀行提供給客戶的次級抵押貸款,并在利益的驅動下誘使那些并不了解合同詳情或并不具備還款能力的人成為貸款人。而房貸公司又以高杠桿率從銀行舉債買下按揭貸款形成RMBS,隨后按不同級別出售給不同的風險偏好者。為了滿足不同風險偏好者的需要,RMBS并不是同一等級的,它根據現金分配規則不同又被劃分為三個等級。投資人根據各自的風險偏好選擇自己需要的等級,當然不同的等級投資回報率不同。就這樣次貸市場中又引入了新的機構投資者。這就是為什么次貸危機爆發一段時間后除了抵押貸款公司外,還會有不同性質的新的公司不斷地卷入其中的原因。養老金等需要固定收益的公司成為RMBS高等級產品的購入者,而風險投資基金則成為較高風險較高回報的低等級的RMBS的購入者。這樣RMBS就成功的將風險分散化了,風險從房貸提供者轉移到了債券購買者手中,金融風險被深化了。在房地產市場繁榮時,不會有人注意到RMBS的風險,因為住房是抵押品它隨時可以以更高的價格出售變現。但在房地產市場出現回落時,不動產的變現出現了困難,價格不斷下跌這樣抵押品的價值也在縮水從而使的RMBS的風險逐漸暴露了出來。
RMBS的產生確實滿足了不同風險偏好者的需要,這可以說是金融創新一直追求的東西,但創新并未止于此。為了進一步的擴大收益,RMBS的中間級又被重新劃分,中間級的RMBS被稱為擔保債務權證(CDO)。在RMBS的基礎上衍生出CDO需要通過資產的真實銷售來保證獲得特定資產對應的現金流,由于設計資產的真實銷售其操作周期較長。CDO的劃分方法大致與RMBS相同,也是根據現金回報分配方式來進行劃分,分為優先級,中間級和股權級,自然風險較高的被劃為最低級但回報率也最高。我們看到本身中間級的RMBS已具有較高的風險,而將它再一次的進行分拆出售,無疑CDO的低級品具有的風險已不可與正常的次貸籃子同日而語了。而人們對于高回報的追求和對風險的忽視使得創新并未止步于CDO。而是又將CDO劃分成不同的等級再次出售從而形成了CDO的平方、立方等等,不斷的延續下去。而風險也在延續的過程中不斷的提升和廣化,使得更多的金融機構和投資者成為了次貸衍生品的持有者及風險承擔者。
另外在這場次貸危機中所涉及的另一個復雜的風險轉移市場,就是信用違約互換市場。美國證券托管清算公司2008年11月4日的報告顯示,目前全球范圍內政府債券、公司債券和資產支持證券的信用違約互換產品總額達33.6萬億美元。信用違約互換在維護資本市場正常運轉的過程中起著關鍵作用。作為一種金融衍生工具,信用違約互換(cDS)是買賣雙方通過信用違約互換協議交換第三方信用風險的一種合約。信用違約互換合約的買方,是擁有資產的一方,希望通過支付一定費用,將信用風險轉移給信用違約互換的賣方;而賣方提供可能出現的違約的保護,即承擔不屬于其自身資產的信用風險,并從信用違約互換的買方獲得一定的保證金或相關利率支付。信用違約互換是一種雙邊風險交換金融合約。合約在沒有發生違約事件時到期日即告終止或發生違約事件并滿足支付條件,信用賣方完成賠付損失時即告終止。該合約可以分為兩個基本部分,一部分是信用保險費支付,另一部分對應于可能的違約付款。一份違約互換的現值就是其兩個基本部分現值的代數和,信用保險費滿足使互換合約總現值等于零。由于CDS對CDO起到了擔保的作用,從運用CDS的第一個CDO開始,購買CDO的信用風險逐漸減少,但承擔風險的主體則變得更加多樣起來。這類合約的賣方多為銀行和保險公司,放貸人向一家銀行或保險公司購買保險以規避貸款人的違約風險。而保費率與違約風險率直接掛鉤,風險越高向銀行或保險公司購買保險的保費越高。而由于受到高保費的利益驅使,很多銀行和保險公司都樂于承擔CDO的保險,這也就是為什么次貸危機發生后很多銀行和保險公司會被卷入其中的原因之一。
CDS的出現大大改善了CDO的信用評級,由于有了違約擔保CDO便更加利于銷售。這樣CDO在CDS的幫助下被不斷的創造分級出來。風險規避的投資者如養老基金選擇了低風險低回報的優先級CDO,而風險偏好的投資者如對沖基金則選擇了股權級CDO。就這樣CDS使得風險在整個金融體系內蔓延開來。在目前情況下,這些交易都是匿名方式進行的,從而使得大型金融機構不斷陷入交易陷阱。而由于交易的不透明性,美國監管部門往往無法得到有效的數據,因此也無法對整個互換市場的風險進行合理的評估。致使目前市場上對CDS的潛在風險的憂慮也極其嚴重。
在此次次貸危機中的金融衍生品雖與東亞金融危機有所不同,但同樣對金融體系和實體經濟造成了很大的破壞。由于衍生品將信用風險不斷地轉移、分散、重組,一方面實現了風險分擔隔離風險的作用,但另一方面又降低了經濟運轉的透明度,助長了對政府管理和監督的規避,在一定程度上加劇了危機的深化,提高了系統風險和感染風險。ABS和RMBS使用了貸款池的操作方法降低了經濟運轉的透明度,使得監管部門和投資者不能直觀的觀察到貸款組合的風險性。而RMBS和CDO的不斷衍生創造,使得風險從一個投資主體轉向另一個投資主體的同時,也在一定程度上加劇了系統風險和感染風險。CDO之所以被廣泛應用并不斷的分級衍生出來,主要是因為每一次分級之后都有股本級的CDO來承擔第一批的信用違約風險,而其他層級不用分擔此風險而僅僅是獲得收益而已。因此CDO備受歡迎,但持有股本級CDO的人同樣擔心信用風險問題,因此再一次的將手中的CDO進行分級創造出更高風險更高收益的股本級CDO并由其承擔第一批的違約風險。就這樣所有人都希望自己持有的是高回報低風險的金融產品,也因此CDO被不斷的衍生創造下去。最終使得整個經濟體卷入到了次貸危機當中。
一、研究背景
2008 年秋季以來,一場由美國次貸危機引發的金融危機肆虐全球。金融危機的誘因是衍生金融產品及其過度杠桿化。衍生金融工具何以成為了這場全球性金融危機的“幫兇”,留給世人不盡的反思。
本文著眼于了解衍生金融工具的會計確認和計量在我國的現狀及問題,提出合理確認和科學計量的改進策略。在此基礎上,才能更有針對性地完善與衍生金融工具相關的會計準則,加強我國金融市場體制建設,提高會計人員的金融素養。也只有深刻研究了衍生金融工具的會計確認和計量問題,才能更好地使用公允價值計量屬性,更好地與國際會計準則接軌。
二、衍生金融工具對傳統會計確認的挑戰
按照傳統的會計理論,確認一個會計要素項目,首先應符合該要素的定義,其次要滿足兩項標準:一是有關的未來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入或流出企業,二是成本或公允價值能可靠的計量??梢?,在傳統會計理論中,資產和負債的定義均立足于企業過去發生的交易或事項,并且一定會在未來期間引起企業經濟利益的流入或流出。
衍生金融工具要想作為一項會計要素被確認,要么確認為金融資產,要么確認為金融負債。然而,衍生金融工具本質上是一種合約,這種合約往往在簽訂后的未來某個期間才能交易,且交易通??缙谶M行。這就與傳統會計要素中的“交易過去發生”的原則不符。不僅如此,衍生金融工具合約的簽訂給企業帶來的權利和義務所引起的未來經濟利益的流入或流出具有極大的不確定性??梢?,衍生金融工具并不符合傳統會計理論的確認標準,換句話講在歷史成本計量下幾乎無歷史成本。
三、衍生金融工具按公允價值計量的缺陷
(一)公允價值的確定方法主觀性非常強。
企業在對衍生金融工具的公允價值進行估計時,有多種估值方法和模型可供選擇,不同企業對于同種衍生金融工具的公允價值的估計可能采用不同的計價模型或不同的參數。這一過程受估價者主觀因素的影響,降低了公允價值的可靠性及會計信息的可比性。
而采用公允價值計量,對企業公允價值的評估能力提出了較高的要求。尤其是對于不能獲得市場價值的衍生金融工具,只能采用估計的方法來確定其公允價值。目前,我國大多數企業的風險控制能力不強,信息的獲取渠道有限,因此在對衍生工具的公允價值進行估值時會存在一定的困難。
(二)公允價值計量恐成為利潤操縱手段。
我國獨立的評價機構尚不健全,該類金融工具的公允價值在很大程度上依賴于會計人員的職業判斷,這在一定程度上提供了利潤操縱的空間。部分企業出于維護自身形象,存在利用衍生金融工具公允價值變動利得或損失操縱利潤的情況。
四、衍生金融工具合理確認與科學計量的會計環境建設
(一)衍生金融工具會計準則的制定與建設。
會計準則是對所有會計行為的最低要求,也是最基本的規范。要合理確認和計量衍生金融工具的基本會計環境條件就是會計準則的制定與建設。
我國2006年頒布的會計準則把基礎金融工具和衍生金融工具合并設置一個會計準則,來進行會計計量,沒有完全反應出衍生金融工具和基礎金融工具在風險上的差異。隨著我國衍生金融工具越來越多的出現,可以考慮制定衍生金融工具會計準則,對衍生金融工具確認條件做出單獨明確的規定。
首先是設立衍生金融資產和衍生金融負債的會計科目,對其單獨反映。衍生金融工具的風險和性質都明顯不同于基礎金融工具,所以單獨設立會計科目能夠更直接更準確地反映其風險和性質,也更易被報表使用者理解。
初始確認時,借鑒國際會汁準則按照衍生金融工具的風險與報酬是否“實質上已經全部轉移”來判定是否應該確認。另外,隨著新的衍生金融工具的出現,可以對新的衍生金融工具實行特殊的計量方法,如資產證券化等問題的計量。監管部門也應盡快制定并公布一個具體指南,對于公允價值的定性和定量給予一個明確標準,使公允價值這個標準不會出現太大的差異。
(二)衍生金融工具市場環境的改進與完善。
1.金融市場制度的改進
公允價值的本質是一個面向市場、強調公平的會計計量屬性。正因為如此,建立在公平交易基礎上的公允價值才能為市場上大多數交易者所接受,將其運用于會計核算中,才能具有相關性,滿足會計信息使用者的要求。然而,在我國現有的金融市場條件下,公允價值很難保證其“公允性”。為了解決不存在活躍市場的衍生金融工具公允價值確定的問題,應當努力規范金融市場,建立活躍的市場經濟體制,使其公允價值更加容易取得。這些制度建設需要國家相關政策的扶植,并在實踐中保證這些政策得以順利實施。
2.金融估值技術的完善
首先,應該引導我國金融機構和專業評價公司建立衍生金融工具的估值作業流程,將估值作業流程規范化、標準化。
其次,對不同企業采用的估價模型要進行統一規定,以減少主觀操作的可能。例如,對于評估不存在公開市價甚至不在公開市場交易的衍生金融工具,統一采用現金流量折現法來確定公允價值。
3.金融會計復合型人才
科學地計量衍生金融工具,離不開會計人員的職業判斷。只有具備了豐富的金融知識,會計人員才能洞悉每項衍生金融工具的實質,才能更好地進行職業判斷。因此,金融會計復合人才是保障有關衍生金融工具的會計準則正確執行,衍生金融工具科學計量的必要條件。
參考文獻:
一、引言
始發于美國次級貸款的金融危機,不僅對全球金融穩定與實體經濟產生了重要影響,也對金融工具的潛在風險再次敲響了警鐘:當金融工具潛藏的風險達到一定程度時,坍塌的不僅是個別公司的金融資產,還會殃及到全球財務金融系統。然而,隨著金融全球化浪潮的不斷推進,金融工具創新層出不窮,融資證券化趨勢大大加強金融論文,因此,如何加強金融工具的管理,不僅是當前應對公允價值會計順周期效應的需要,更是值得我們長期關注的課題。經濟、金融環境的變化直接關系到會計的確認、計量和報告。金融工具的創新影響著金融工具的表內確認條件,而金融工具的表內確認是建立在對其進行合理分類的基礎之上的,只有科學合理的分類,才能對金融工具進行合理的確認與計量,才能進行有效的資產管理。
事實上,IASB一直致力于簡化和完善金融工具會計準則,使之能夠被廣大會計工作者所理解,規范運用到實際操作中去,金融危機的爆發更促使金融工具準則的修改迅速提上日程。2008年以來,G20和FSB一再呼吁IASB和各國會計準則制定機構改進金融工具準則、降低金融工具會計準則的復雜性,以提高復雜金融產品市場和交易的透明度;2009年4月2日,G20倫敦峰會明確要求會計準則制定機構在2009年底之前在降低金融工具準則復雜性方面采取行動;2009年7月,IASB征求意見稿《金融工具:分類和計量》,其目標是建立金融資產和金融負債分類和計量的原則金融論文,為財務報表使用者估計未來現金流量的金額、時間和不確定性提供相關和決策有用的信息。2009年11月12日,IASB頒布國際財務報告準則IFRS 9《金融工具:分類和計量》以取代IAS 39中的相應部分,該準則最晚將于2013年開始執行。
二、IFRS 9關于金融工具分類的概述
IFRS 9將金融工具按計量屬性分類為以公允價值計量的金融工具和以攤余成本計量的金融工具期刊網。一般情況下(除非商業模式變化),不允許金融工具在公允價值計量和攤余成本計量之間進行重分類。
1.金融工具分類原則
在初始確認時,主體應當根據后續計量是以攤余成本還是公允價值為基礎,對金融資產和金融負債進行分類。如果一項金融資產同時滿足以下兩個條件,應當以攤余成本計量(除非指定為以公允價值計量):(1)該金融工具只具有基本的貸款特征;(2)該金融工具以合同收益率為基礎進行管理。不滿足上述兩項條件的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應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公允價值變動在當期損益或其他綜合收益中列示。根據這一規定,所有對權益工具的投資都必須以公允價值計量。
同時,對以攤余成本計量的金融工具,保留了公允價值選擇權。在初始確認時,主體可以選擇將應適用攤余成本計量的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指定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將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但前提是,這種指定可以消除或顯著減少計量和確認的不一致性,即以不同計量基礎計量資產/負債或者確認利得/損失而產生的“會計錯配”。
2.公允價值變動損益的處理
根據現行IAS39的規定,如果對權益工具的投資沒有在活躍市場上的報價或其公允價值無法可靠計量,則可以成本計量。IFRS 9取消了這一規定金融論文,代之以允許報告主體在初始確認時進行選擇。主體可選擇將權益工具(為交易目的持有以外)的公允價值變動在后續計量中計入當期損益還是其他綜合收益。一經選擇,后續不得改變。如果選擇計入其他綜合收益,在該工具終止確認時,其已經列示在其他綜合收益中的累計價值變動不轉入當期損益,即沒有“循環”規定,因此這些對權益工具的投資不需計提減值。
3.嵌入衍生工具會計處理的簡化
包含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工具應作為一個整體,按照以公允價值計量的金融工具和以攤余成本計量的金融工具進行分類。如果嵌入衍生工具必須與主合同分離,主體應按相同分類原則對衍生工具進行處理。
三、IAS 39和IFRS9的比較分析
作為替代IAS 39的相應部分,IFRS 9不僅降低了現有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原則的復雜性,也避免了會計原則的內在不一致。
第一,IFRS 9在分類層次上做了簡化處理,而該種簡化實質上更應該說是一種回歸期刊網。在IAS 39金融資產的四分類中,交易性金融資產是以“完全公允價值”來計量的,其公允價值變動直接在損益表中體現,故對損益表的影響很大。而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實質上是以“變異的公允價值”來計量,其以資產負債表為緩沖器來減少公允價值對損益波動的影響,這使得在計量日公允價值的變動會改變資產負債結構金融論文,但不影響損益表[1]。在IFRS9中,將這兩類統一歸類為“以公允價值計量的金融工具”,即兩者均采用公允價值計量,但不同的是其公允價值變動損益的處理――前者仍在當期損益中體現,而后者則在其他綜合收益中體現,且在其終止確認時,已經列示在其他綜合收益中的累計價值變動不得轉入當期損益。
IAS 39中原先劃分的持有至到期投資、貸款和應收款項,在IFRS 9中統一歸類為“以攤余成本計量的金融工具”。但比較而言,IFRS 9中是否具備基本貸款特征和基于合同收益率管理的分類判定標準更具客觀性。貸款的基本特征即是該金融工具要償還本金和支付利息;基于合同收益率管理則是主體的商業模式在持有或發行金融工具時產生合同現金流,因此,合同收益率依賴于管理層在實際中如何管理金融工具而不是管理層的持有目的[2],從而降低了盈余管理的空間。
總之,相對于IAS 39復雜的分類,IFRS 9僅將金融工具分為以公允價值計量和以攤余成本計量,這不僅提高了準則的可比性和一致性,也使得會計實務工作更簡便化,金融工具的信息披露更具理解性。
第二金融論文,公允價值損益的處理減少了盈余管理的空間。在IAS 39中,不是為交易而持有的權益性投資往往列作“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其在資產負債表日發生的公允價值變動通過“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科目計入所有者權益,待處置時再計入損益。因此,管理層在需要時可通過處置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方法來進行盈余管理;而IFRS 9中新增了FV-OCI模式,允許不是為交易而持有的權益投資將公允價值變動損益計入其他綜合收益(即FV-OCI)。這使得公允價值變動損益在發生時既不先在資本公積中列示,也不計入當期損益,從而減少了管理層盈余管理的空間,也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因公允價值變動風險而帶來的利潤波動,使得財務報表數據能更忠實于企業實際經營成果。
第三,嵌入衍生工具的統一分類計量降低了確認的復雜性。在IAS 39中,主合同的非衍生工具和嵌入的衍生工具采用混合計量的方式,不僅增加了確認的復雜性,而且使得會計原則產生了內在的不一致。IFRS 9中將主合同的非衍生工具和嵌入的衍生工具采用同一種計量方式,避免了混合計量,降低了確認的復雜性。以可轉換公司債券為例,作為典型的嵌入衍生工具金融論文,其同時具有債券、期權的投資性質,根據IAS 39的規定,應當將其拆分進行分別確認和計量;而根據IFRS 9的規定,由于可轉債不具有貸款的基本特征,故可作為一個整體以公允價值計量,不需拆分處理,從而大大降低了確認的復雜性。
四、IFRS 9對我國金融工具準則實現趨同的挑戰
金融工具分類與計量是金融工具準則中的最為基礎和核心的部分。IFRS 9的頒布是對金融工具準則的改進――它以計量屬性為切入點,再次強調公允價值的重要性;而FV-OCI模式的引入降低了利用公允價值變動損益進行盈余管理的空間,也使得其對當期利潤的影響更符合實際經營狀況期刊網。IFRS9不僅提升了會計準則的一致性和可比性,也進一步穩固與完善了會計信息系統。然而,其在分類標準上的過于簡化以及減值準備計提的大大減少會對企業財務狀況的穩定性和決策有用性造成多大的影響,仍是我們需要進一步關注的問題。
我國自實施新會計準則以來,不少學者對我國上市公司金融工具分類的行為特征進行研究。從總體實施情況看來,主要呈現兩大特點。其一,非金融企業所持金融工具品種單一,而金融企業所持金融工具種類較多[3];其二,交易性金融資產與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所占的份額遠遠高出持有至到期投資金融論文,且出于盈余管理的需要,當公司持有兩類金融資產較多時,更傾向于將其持有的金融資產劃分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4]。IFRS9完全實施后,我國相應的會計準則也必將與之趨同。筆者相信,實現趨同后,我國企業通過進一步規范化金融工具的分類、合理化公允價值的取得,能更好地進行金融工具風險管理,而交易信息披露的透明度也能得到提高,上述問題在一定程度上能夠得到解決。然而,如何實現趨同也是我們需要面對的現實問題。IFRS9中FV-OCI模式的運用,不僅對證券監管機構綜合收益監管指標的引進指明了方向,更是對我國財務報告中“綜合收益”概念的適時引入、上市公司綜合收益表的編制提出了迫切的要求。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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