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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造型生動多變,求全求滿
民間剪紙的造型特點在于追求形象的完整美滿,構圖的充實豐富。在造型手法上,物象的表現追求圓滿、完美的內在本質。如人物剪紙的造型十分講究完整與圓滿,民間藝人遵循互不遮擋的法則,在表現人物或動物形象時,無論正面還是側面,都盡可能地將手腳、五官齊全地呈現于畫面,這樣就出現了“面面觀”的現象,民間藝術中是忌諱出現半張臉的,認為不完整不美觀。植物花草的表現同樣是這樣,如果只有干、莖、葉、花或果,雖然我們的確看到的是這樣,但在剪紙中若只有這些就不完整,植物有根很重要,植物的根雖然長在土里但仍需被完完全全地表現出來,剪紙的造型觀念認為沒有根花草就是死的,就是不圓滿的。如果表現的是葫蘆、石榴這樣多籽的果實,則表現時必須將果實剖開,露出內部的籽。剪紙圖案以二度空間作為形象思維的基礎,物象多是以平面化形象出現,不表現體積空間和透視比例。在造型中始終貫串著追求十全十美的理念,抓住對象最主要的形態特征和外部輪廓,去繁求簡,省略煩瑣的細節,遵循以少勝多的原則;變化的形式多種多樣,表現的手法也更加自由生動。民間剪紙中還有一種常見的造型手法,如老虎肚子里有小老虎,鴛鴦里的小鴛鴦,公雞腹中吞下的五毒等圖案;各種動物身上也要裝飾多種多樣的圖案,如鹿身上裝飾梅花表示梅花鹿,魚身上裝飾蓮花圖案表示魚戲蓮葉等,這種“大形套小形”的裝飾手法是互滲的復合造型,包括共用形、異形同構等?;B復合所表現的是跳脫于形象本體之外的、主觀創造的理想化的形象,可以表現為形象的互滲和精神的互滲。形象互滲將不同形象的局部特征進行組合拼接而組成了新的形象。這種方法將人的主觀意識夸大,忽略和弱化物象的自然形態,所創造的形象跳脫于自然之外,而是心中之形。如《蛤蟆娃》中的蛙身人頭或龍、鳳、麒麟等各種本不存在于真實世界的神獸形象,都是采用這種方法創造的。精神互滲則是以某一種形象為基礎,將另一種形象或形態的精神氣質體現在這個形象的輪廓中,使其呈現一種全新的精神面貌。如剪紙中有一種形象叫作“伴娃虎”就是將兒童的天真稚氣滲入老虎的形象中,這一形象完全擺脫了老虎兇猛矯健的既有形態?;B復合的造型是再造的新形象,反映出民間藝術家們豐富的想象力和無窮的創造力,同時承載著美好的祝愿在傳承發展著。剪紙藝術的造型手法是千百年來集體創造意識和傳承性藝術勞動積累起來的豐富的藝術經驗。作者多采用抽象、夸張、變形、象征等手法,用常見的花鳥魚蟲、人物器皿、生活場景來表達人人皆知的象征主題。這種意象的創造,不拘泥于自然形態,不受現實空間束縛,使得被賦予了吉祥意味的意象造型成為人民群眾喜聞樂見的藝術形式。
三、情境交融,意蘊豐富
在剪紙的創作過程中,通過對作品形象進行藝術加工,達到完整圓滿的效果,寓美好之意于藝術形象中,將意象共同構成優美的意境,使觀者不僅直觀地看到作品本身表現的完美形態,而且能體會畫面之外的意象之美。如《春江花月夜》這幅剪紙作品中,畫面描繪了人們蕩舟江面的美景并引發聯想:夕陽西下月亮升起,春江兩岸層巒疊嶂,花枝異影,水面波心蕩月,槳櫓添聲,人們駕著輕舟在江中漫游,是何等的詩情畫意。優秀的剪紙作品是融意境與形象于一體的,不僅有形的意境之美,而且蘊含著無形的生動意蘊。民間剪紙通常采用諧音表意、指事會意等手法,通過類比、聯想、象征、隱喻等手段創造形象,表達美好的愿望和渴求,引起觀者的共鳴。諧音表意是通過畫面中形象的讀音所產生的諧音來表達美好祝福的意圖。如“雞”與“吉”諧音,構成了“室上大吉”,“蝠”與“?!敝C音,蝙蝠的形象就成了福運的象征,并以蝙蝠為中心形成了數量繁多的洪福類吉祥圖案,“鹿”與“祿”諧音,與蝙蝠、靈芝共同組成的圖案叫作“福祿壽”,類似的還有雙柿子與如意寓意事事如意,喜鵲登梅花寓意喜上眉梢等。指事會意是指將人們的美好愿望與某些事物的形象聯系起來,賦予這些形象以吉祥的意味,即是采用隱喻的手法體現美好的追求。如龜鶴、靈芝等象征長壽,鴛鴦象征愛情,蓮蓬石榴象征多子,梅蘭竹菊代表四季平安,象征君子高潔的情操等。人們看到這些形象就會聯想到它們所代表的美好寓意,這種含蓄優美的表達方式,使民間剪紙的意象更加豐富多彩。
流行語外,還會有圖片和各種符號。表意風格短小犀利、一語中的,不避隱諱、不留情面,甚至有的口無遮攔、尖酸刻薄??谡Z化是民間表達最鮮明的特征,是在線網絡文學批評“在場”的標志。網絡文學批評結構比較松散,以交流暢曉為基準,會出現口語交流的弊端,使行文缺乏嚴密的邏輯推理。此外,有的網絡文學批評體現出語言粗俗的特點,有些人甚至進行人身攻擊。網絡的自由使得大眾有了話語的掌控權和言論宣泄的突破口,肆無忌憚的宣泄成了草根表達的特色。通俗化的批評話語為僵滯的文學批評注入了新的言說方式,使文學批評情感更真實,批評實踐更貼近民意。從另一個角度看,網絡文學批評在民間淪為一種個人宣泄的工具,弱化了文學批評的理論本質,某種程度上影響了網絡文學批評的形象,也使權力解放和言論自由等價值被導向偏差的境地。
2.批評范式
網絡文學批評沒有文體、章法和風格的限制,隨性與不羈是它最鮮明的范式。以點評式的批評為主,往往隨感而發、短小精悍,不拐彎抹角、引經據典,全憑評論者性情所致隨意成文,不會通過抽象的闡釋和嚴謹的演繹論證出一個結論,更不會探討文章布局、表達技巧等諸多問題。它只是個人才情和性情的展現,帶有感悟性的人生體認,如有網友對安妮寶貝的評論:“安妮寶貝的書給我最明顯的感覺就是頹敗,失落,茫然,又一無反顧地向前飄零。人們在渴望一份長久的感情,但沒有任何一種感情叫他們停下彷徨的腳步。他們經過一些人,偶爾停駐下來觀望,而后失望地離去,心隱隱地作痛。放肆地喝著酒,憂愁地吸著煙,貌似的瀟灑,實在的無奈,等等?!边@類批評保持了批評者逼真而鮮活的閱讀感覺和心靈體驗。另外,網絡文學批評常常只針對某一個人的某一具體文章而不帶有普遍涵蓋意義,因此無法將某一批評模式某一流派的批評方法運用其中。例如“灌水”這種評論往往緊隨作品其后,通常用“贊”或“頂”等某一個字就表達了對文章的喜愛和支持,注重當事時的感悟,而這種感悟也僅對此篇文章有效。“板磚”式批評都是單純針對某一作品的情節、人物塑造等方面進行評論,沒有固定的論式,全憑批評主體個人的喜好決定。批評者一般不會對一類文學現象進行批評,更不會表達晦澀生硬的文學理論,不代表任何學派,不屬于任何群體,只是具有鮮明的個體傾向性,突出強化自我和自我感受,自覺地去中心化而注重現實性和時效性。網絡文學批評沒有固定的批評范式和系統,是其作為民間批評的典型表現。不成系統、散漫自由的批評不受條條框框的限制,不受在現實生活中社會角色的束縛,最大限度地體現批評應有的活力和自由。
3.娛樂性
民間對于文學的關注總是從趣味和“切身相關性”出發的。來自民間的網絡文學批評的娛樂性是顯而易見的。第一,閱讀和批判淺嘗輒止。有些人并沒詳盡地閱讀作品,只是走馬觀花地瀏覽后就從直覺出發只言片語地給作品下評論;即便是態度端正的批評者,在網絡閱讀環境下也沒有充足的時間和耐心去認真地撰寫完整的評論文章。第二,游戲的態度。有些批評主體以好玩、游戲的態度對待批評,沒有鮮明的目的,隨心所欲,或調侃或冷嘲熱諷,甚至是惡搞,多半從個人的主觀喜好出發,斷然判定作品的優劣得失。批評對這樣的批評主體友來說,不過是生活的調味劑和消遣品而已,有時僅僅是一時間的情感沖動和宣泄,雖偶爾會有一些思想的火花,給人耳目一新之感但情緒化過重,缺乏對文本的理智、客觀的深入分析,經典與權威在這里被消解。
4.批評姿態
網絡文學批評的通俗性、游戲性、娛樂性、隨意性和批評姿態的民間性無一不顯示出與民眾混同而與精英文學相對抗的姿態。它因貼近民意、表達民聲而易引起共鳴,使受眾接受程度遠高于傳統文學批評,這是一種和民眾站在同一高度的批評姿態。從批評的意圖上看,有些人的批評僅是為了宣泄,是長久以來被邊緣化、被壓抑、被忽視的一種反抗。他們批評的目的就是為了挑戰精英、消解權威,充分釋放自我精神體認。這是民間文化對長期占統治地位的所謂主流批評的某種不敬和逆反,從中尋求一種精神上的愉悅和快慰。有些人批評的動機僅僅是為了吸引眼球,為了追求更高的點擊率,以驚世駭俗的夸張形式與姿態引得他人的關注,從而造成與所評論文本的背離而更多凸顯個人化的特性,并且喜歡用比較絕對的、帶有攻擊性的字眼去否定作品,不冷靜、不客觀、不全面的姿態使其難以形成精英批評所具有的批評力度和氣勢,缺少批評的說服力。網絡文學批評以獨樹一幟、隨性而倔強的姿態迅猛占據了各大網絡批評平臺,但力量微弱。
二、網絡文學批評中透顯的民間意識
(一)網絡文學批評的自省精神
網絡文學批評充分展現了批評主體的自覺性和自發性,透顯著深刻而積極的民間意識,使文學批評的自由精神、自省精神、現實關懷和自我意識在民間得到不斷深化。網絡文學批評活動是在網絡空間里進行的具有一定民主、自由精神的活動。每個寫作主體主動、積極地在網絡空間進行自由、平等的交流,這是民間對自由精神的認同和渴求的體現。在傳統批評中,批評家擁有絕對的話語權和文化意識,大眾在被動接受過程表現出消極、麻木和躲避,而網絡文學和網絡文學批評對精英權力的消解使大眾有機會參與一切文學活動,網絡空間的民眾可以自信地對任何類型的文學作品進行批評,大膽地提出自己的看法,展現自我的審美趣味和欣賞水平,不去理會社會主流或經營理念、批評標準、文學界限等,已經意識到文學批評可以是人人可為之的精神活動、人人都有權擁有的精神訴求,這既是一種文學批評的民間自省,也是大眾自我意識和自我精神的自省。同時,它體現了人們內在的逆反心理和人們追求角色認同的心理需要。民眾意識到批評是把文學當作精神的家園看待的,找到精神家園的感覺能夠激發人的生命能量,這種體驗使人認識到文學批評其實是在面對自我和生命本身。此時,批評的書寫從客體的認知轉變成主體的表達,因而每一次批評都是自我的不斷豐富和發現的過程。這種原生狀態的批評所具有的民間精神與獨立個性是在真正實踐一種大眾批評,帶著清醒的大眾本位意識推動文學批評大眾化。
(二)圖案表現的題材多樣。剪紙藝術來源于生活,因此剪紙的圖案大多是生活的反映,譬如:一帆風順、三陽開泰、四季平安等,這是勞動人民對生活的祈福;松鶴延年、壽比南山、八仙祝壽等,是對長輩的美好祝愿等等。這都是勞動人民的生活中常見的事物,圍繞著人們對生活的期盼,剪紙圖案的表現形式由此展開,既有鮮明的圖案,有包含深刻的寓意,反映了人們對于美好生活的向往和期盼,期望人民的生活可以風調雨順,和睦幸福??梢?,剪紙圖案的題材來源于生活,又反映于生活。
(三)剪紙藝術的用途。剪紙有形式多樣的圖案樣式,有廣泛的表現形式,且剪紙本身包含著深刻的寓意,可以作為裝飾品,直接張貼在門窗上或墻壁上;可以作為刺繡的底樣,用于衣服或床具上;亦可用于印染,作為藍印花布的印版將其用于衣料、被面上。剪紙藝術的表現形式多種多樣,且始終貫穿于人民的生活之中,豐富了人民的精神生活。
二、中國民間剪紙藝術的創新
中國民間剪紙藝術歷史悠久深遠,帶著勞動人民的智慧結晶一直流傳至今,古老傳統的剪紙藝術相較于現如今的信息化時代,較為落后,因此,這就需要對剪紙藝術進行改造創新,使其與時俱進。
二、民間藝術對文人畫的影響
民間藝術滲透到了文人畫中,這是不能夠否認的,從版畫等繪畫的形式具有屬于自己獨特魅力,在文人畫中,起到了非常深遠的影響。在和民間藝人的合作中,將風格和民間審美結合在一起,將帶有木版韻味的話譜開始流行,促使文人畫家也受到了繪畫的影響,開始與民間藝術結合。在明清木刻版畫中,文人畫十分具有藝術魅力,其影響最大的是民間藝術的刻板畫、瓷器繪畫等。伴隨著商品經濟的不斷發展,市民階級不斷進步,所以,小說等俗文學開始出現,在明代中晚期的江南一帶,印刻十分興盛,戲曲小說連官府都在大量的進行印刻。由于大量的插圖類書籍開始進入,所以很多商人開始請文人畫家進行插圖創作,陳老蓮、蕭云從等人十分出名。老蓮曾經創作的《水滸葉子》等插圖是當時最流行的作品,這也是典型的文人畫家和民間刻工一起完成的藝術作品,是中國版畫史上的寶貴財富。除此之外,還有許多的優秀作品,如《九歌》等。
三、文人畫藝術與民間藝術的互滲性
民間藝術的基礎性和“母體性”都十分重要,在中國藝術的發展過程中,民間藝術和文人畫藝術的交流影響方向,主要是在明清時代,是其文人畫家和民間文化的融合,在色彩等運用上更加的突出只有,對于民間藝術中色彩的吸收十分明顯。直接將清末上海畫派各大畫家色彩濃厚的風格表達出來,甚至還汲取了西方的畫風,采用了鮮明的紅和率綠對比;做到了畫面感很強。其實所有的藝術之間都是相互聯系相互影響的,文人畫家在民間藝術中汲取優點,促使文人畫走向了一個全新的局面。其實民間藝術也收到了文人畫藝術的影響很深,我將其總結為如下幾個方面:
1.在明清時期中,能夠看到與之前構造具有差異性的青花瓷繪作品,其中都汲取了民間藝術,最具有代表的就是龍鳳花草圖案,其采用的題材是以山水、花鳥、人物,通過瓷繪的創作出來,將筆墨的效果和趣味表達得淋漓盡致,將文人的藝術氣息和民間藝術味道都包含了,是將兩種形式結合在一起的畫風。
2.我國古代的雕版印刷術的產生衍生了民間木板畫,特別是到了明清末代的時候,是這種藝術形式發展的巔峰,獲得了大量勞動人民的喜歡,所以當時的畫作坊遍布全國。里面有很多的作品還是出自于文人畫藝術的影響,有的還是文人畫家親自操作,將“雅化”帶到民間木板年畫中。例如天津楊柳青、蘇州桃花塢年畫風格與山東濰坊、河南朱仙鎮、河北武強的木板年畫,其畫風突出,采用了強烈的色彩對比,但是去細致。
民間文學藝術是人類珍貴的文化遺產,論文是各民族、種族、種群等群體集體智慧的結晶。目前,民間文學藝術被任意使用、破壞的情況時有發生,有些瀕臨失傳,因此,民間文學藝術形式亟待法律保護。根據我國著作權法,對民間文學藝術作品的保護由國務院另行規定,由于“民間文學藝術”的諸多問題尚處于理論探討階段,至今仍未出臺行政法規進行規制,使相關人的利益無從保護。所以有必要對民間文學藝術的涵義、特征、主客體、權利內容等進行探討,為其法律保護奠定理論基礎。
一、民間文學藝術的涵義
群眾集體1:3頭創作、口頭流傳,并不斷地集體修改、加工的文學,是民間文學[1]。民間藝術則是勞動人民直接創造的或廣泛流傳于民間的藝術。包括民間音樂、民間舞蹈、民間工藝、民間美術等[2]。創作者的集體性或群眾性、藝術形式的繼承性和漸進性是兩者的鮮明特征。所以,民間文學藝術是指由社會群體集體創作,或群體中具有傳統技藝、反映該群體傳統特征的個人創作并被群體認可,由該群體世代相傳并不斷發展的體現該群體生活歷史、風俗習慣、環境地貌、心理特征的文學和藝術形式。
二、民間文學藝術的特征
(一)主體的群體性
民間文學藝術的主體往往表現為一個或幾個民族、種群,是一個或幾個地域所共有的文化現象,它是該民族、種群、地域的某個個體或是群體集體創作并在歷史發展過程中,世代相傳,每一歷史單元的人們在上一單元流傳下來的民間藝術的基礎上不斷加工、修改,融入本代人的智慧、創作構思。就某一歷史單元而言,它對上一單元流傳下來的藝術形式的修改、加工,用現代版權法的觀點來看,即是一種演繹、整理的過程。正是經過這種不斷的整理、演繹,而形成本歷史單元對前文化現象的繼承,即整個前文化現象的沉積。由于民間文學藝術具有明顯的地域特色,反映了該地域、民族、群體特有的精神風貌,它是該群體對外的象征,所以民間文學藝術的權利主體毫無疑問地當屬產生這一藝術的群體。
(二)時間上的延續性
民間文學藝術是經世代相傳而逐步形成的,每一歷史單元的人們在對其繼承的基礎上,融入本代人的獨立意識,使其具有本歷史單元特有的文化風格,這是一種再創造的過程,而相對于后歷史單元而言,它便成為徹頭徹尾的前文化現象。所以在民間文學藝術發展的過程當中,其延續性表現的十分突出,這一藝術形式,是永遠難以終結的,除非將其拋棄。
(三)藝術成型的漸進性
民間文學藝術并非一朝一夕形成的,它須經過數代人在生產、生活實踐中,大量積累、總結,同時又與某一時代特有的制度、環境、氣候等密切相關,所以它的成型是漸進的、漫長的,從而藝術價值也是無與倫比的。
(四)法律保護的交叉性
由于民間文學藝術的特殊性,使其法律保護具有了多樣性,畢業論文僅僅依靠某一形式的法律保護,根本無法滿足其需要。
(五)藝術形式的多樣性
民間文學藝術具有多種藝術形式,它不同于版權法所保護的僅以一種藝術形式體現的口述、音樂、舞蹈、美術等作品,它包含了這些藝術表現形式。’
(六)具有濃厚的地域特色
民間文學藝術扎根于勞動人民之中,根源于勞動人民的生存空間、生活環境,當地的一草一木、一山一水,都可能滲透于民間藝術之中,脫離了這種地域環境,也就無所謂民間文學藝術,特有的地域風格培育了當地人相同或相似的審美情趣、心理特征、生活方式,當他們把這種文化底蘊宣泄于藝術創造之中,也就有了民間文學藝術的地域性。
(七)創作的隨意性
民間文學藝術的創作,不局限于一定的形式,創作群體往往在生產、生活中即興發揮,創作者的主旨并不是完成藝術,而是表達內心的感受,這就使得其藝術形式不拘一格。
(八)繼承之外的創新性
民間文學藝術“在人類社會發展的歷史長河中,經長期的傳述⋯⋯不斷創新和進步⋯⋯而且這種創新和進步并非刻意所追求”[3]。
三、民間文學藝術的主體、客體、權利內容
(一)民間文學藝術的主體:目前學術界主要有國家、民族等群體、國家民族雙層主體等幾種觀點。
1.國家:持這種觀點的學者,認為版權主體應為特定的個體,民間文學藝術的主體具有不特定性,不便于以類同于現代版權作者的身份去認定,因而不得以向國家“求救”。
此外,將民間文學藝術的權利主體分為事實主體、法律主體。碩士論文“群體或民族⋯⋯是民間文學藝術作品事實上的權利主體。”[4]“國家應當作為民間文學藝術原生作品法律上的所有權和著作權主體?!盵5]此種觀點實質上是確定國家作為權利主體。在法制社會中,對權利進行保護時,不會去考慮誰是法律上的主體、誰是事實上的主體。法律所要保護的就是法律明文規定的權利主體。所以這種事實與法律主體之分僅是理論上的劃分,在實踐中對于所謂的“事實主體”而言,并無多大利益。
2.群體(民族、種群、種族等):持此種觀點的學者,是從藝術原創性的角度出發,認為民間文學藝術是群體成員個體或集體創作、繼承、發展的產物,它蘊含著本群體的集體智慧和獨創性,是本群體生活和生產的反映,與國家或其他群體并無密切關系,因而它的權利主體無疑應為群體。
3.國家和群體兩個層面的權利主體:“民間文學藝術表達的原始主體也可相應地在獨立國家和民族地區兩個層面上進行區分?!盵6]持此觀點的學者,基于四點考慮:①民間文學藝術作為一種集大成的文化現象,它的藝術價值、經濟價值非常之大,這使得它具有了易受侵害性和破壞性,這也就是近年來如此多的外國人前來觀摩、欣賞、采風的原因所在。國際文化交流的頻繁,國家站出來與群體同作為主體,可能會更有利于民間文學藝術的保護。②群體作為民間文學藝術的單一權利主體,可能存在兩種傾向:一是保護意識淡?。阂驗槊耖g文學藝術在當地流傳多年,人人得自由使用,在人們的觀念中根本沒有形成這是一種權利客體的概念,所以也未形成一種保護意識。二是民間文學藝術的文化利用和開發的程度不夠:國家作為另一主體。可能會促進其經濟、文化價值的發揮,以防形成壟斷。③“考慮到劃分公有領域的標準。也即民間文化在何種層面上應該受到保護,在何種層面上應當自由利用的問題。”[7]民間文學藝術作為弱勢文化與主流文化、中華文化與西方文化的交流地位是否平等?這是作者從文化交流的地位問題上所作的分析,這里更多地涉及到什么是公有領域的問題,將在下文著重論述。④國際上對民間文學藝術進行保護的國家僅為少數,而我國文化歷史悠久,有著璀璨的民間文學藝術寶庫,少數民族等群體面對來自國外的文化“掠奪”,自然顯得勢單力薄,這里似乎也凸現了國家作為主體的有益性。
4.國家作為民間文學藝術主體的弊端
(1)若國家作為權利主體,欲使用人向國家授權機關(學者多建議為文化部)申請使用,是行政許可,還是民事法律關系?如侵害人對民間文學藝術進行侵害,文化部代表權利人——國家向司法部門侵害人,由于文化部(權利行使主體)屬于行政機關,那么這時的訴訟是什么性質?民事訴訟?還是行政訴訟?
(2)如權利主體是國家,即所有權歸屬國家,就像土地、森林、河流等自然資源一樣,由國家壟斷所有。自然資源是自然界的恩賜,它具有有限性,國家出于整體利益出發,將其劃歸國有,以利于共享及合理開發使用。但民間文學藝術可以說與國家這一抽象主體并無關系,它是特定人群的智力成果。在經過若干年的流傳、加工、發展、升華而形成的代表區域特色、文化、心理、習慣、風俗、的藝術成就,所以它的所有權絕不能從群體上升到國家。如果僅以“保護”、“發揚”為旗號,將其收歸國有,這便是一種文化霸權、財富掠奪。民間文學藝術雖受生存環境、自然環境的影響,但它更多的融入人類特有的思想內容,它的創造性,絕非自然的原生力量能與其媲美。
(3)如果權利主體是國家,那么對于民間文學藝術的原生境人則是一種難以接受的突變,成為一種對原權利人(群體)權利的限制而派生的使用權。而且此時既然權利主體是國家,權利屬性是公權,那么作為權利人的相對方使用人應是一視同仁的,都須經過批準,都須付費,否則法律將有失公平,然而這對于民間文學藝術的故土簡直不可思議。基于以上原因,民間文學藝術的權利主體應當僅為群體,問題是這個“群體”該如何認定?是一個民族地方、一個村、一個地區等?這里我們首先要研究民間文學藝術的生長環境,民間文學藝術具有濃郁的地方特色,有學者認為民間文學藝術在民間跨區域流傳,也許不同民族、不同區域具有同一民間藝術表現形式,如果是這樣可源引“最密切聯系原則”,將具有相同或相似文化特征的區域群體視為該民間文化的權利主體。學術界同意群體作為權利主體的學者,多認為該群體中的每一成員均可成為權利行使主體,但由于群體中的個體成員眾多,受自身觀念、意識等條件限制,難以較為妥當的行使權利。所以鑒于群體行使權利的不便性,可成立“民間文學藝術保護委員會”,推選出德高望重的民間藝人組成非官方組織,由該組織作為行使主體行使權利。
(二)民間文學藝術的客體:民間文學藝術不外乎包含以下幾種藝術形式
1.口頭藝術形式:包括神話、傳說、民間故事、諺語、謎語等。由于這類藝術形式以口頭方式表達。與現代版權法保護的口述作品同屬語言形式,它的獨創性也體現在這種言語表達之中,所以完全可以以類似于口述作品的方式,對其給予版權法的保護。
2.聲音藝術形式:如民樂、民歌等民間文學藝術,這種藝術形式與版權法中的音樂作品并無多大差別,醫學論文都是聲音彼此之間的協調、劃分、結合以及對立矛盾的解決,聲音量的不同、時間的長短和節奏是該形式的內在根據[8]。所以可以借助于音樂作品的保護方式予以保護。
3.動作藝術形式:對于這種藝術形式,也有學者稱為形體表達或行為表達,如民間舞蹈、民間戲劇、民間曲藝等,均是通過連續的動作、表情、節奏等形體動作的組合來表達其藝術魅力,與現代版權法所規范的舞蹈作品、戲劇作品、以及曲藝作品極為相似,所以可以給予版權保護。
至于民間體育活動、民間游戲,如賽龍舟、朝鮮族的蕩秋千等,起初表現為勞動人民在生產之余的一種娛樂活動,但隨著不斷發展、總結,對其技術要求和精度越來越高,現代雜技中多有高難度的蕩秋千等藝術形式,所以我國著作權法給予保護的雜技作品有很多地方與民間體育活動相似,國內也有學者對雜技作品是否屬于民間文學藝術有所討論,因而從這點看出,民間體育活動可以以類似于雜技作品的方式予以保護。
4.造型藝術形式:如民間工藝、民間美術、民間雕塑、民間建筑以及民居、民間服飾、民間裝飾等,這類民間文學藝術在外表甚至措詞上均與版權法中的美術、雕塑、建筑等藝術作品極其相似。現代版權法對這類作品僅僅保護其藝術造型、藝術圖案,即結構、形式,而其具體的制作工藝、技術手段等在所不問。所以民間文學藝術的造型藝術形式可以與其類同保護。但這種藝術形式,畢竟有著不同于版權法所保護的建筑等藝術作品。它往往從內至外都透露著極高的價值。它所表現的作為實物部分的物以及制作手段、技術構思、工藝手法往往才是最具吸引、最具魅力的地方,然而僅僅保護造型圖案的版權法自然無能為力,所以必須通過其他法律給予綜合保護。如民居、壁畫(如敦煌壁畫)等,除版權法保護其造型外,實物部分交由其他法律如文物法的保護。<貴州省民族民間文化保護條例>已有所規定:民間工藝如竹編、蠟染、木雕、民間服飾、民間裝飾等,對于其精湛的藝術構思和高超的工藝技巧(現代版權法將此歸入屬于思想內容),可以予以專利、技術秘密的保護。
對于少數民族地區特有的一些民間樂器如苗族的六管蘆笙,其更類似于實用工藝品。雖然我國著作權法未將實用工藝品列入法條,但<保護文學藝術作品伯爾尼公約>第二條、第七條將其納入保護范圍,世界已有國家承認實用藝術品既可享受工業設計和模型權的保護,也可享受著作權的保護,即雙重保護。所以民間樂器等民間藝術以類似兩者之間實用工藝品的方式加以保護會更為有利。
5.綜合藝術形式:如祭禮(如民間祭祀活動)、宗教儀式、節日慶典活動(如火把節、潑水節)、民間游藝活動等,這種藝術形式往往集言語、聲音、動作、藝術造型于一體,人們在這些活動中載歌載舞,這類富有民俗涵義的藝術形式,往往成為一個或幾個民族、種群的代表、標志、象征。如果僅將其理解為習慣風俗不加以保護,實為對傳統文化遺產的一種輕視。鑒于目前尚無相關法律給予保護的情況,應就其各個部分分別予以類似口述作品、音樂作品、舞蹈作品、曲藝戲劇作品、美術作品等的法律保護。
通過以上幾種藝術形式的列舉,我們可以得出民間文學藝術大體包括三大類:即“傳統工藝”、“文學藝術”、“民風民俗”[9]。
此處存在一個問題即公有領域的問題,哪些藝術形式進入公有領域,可以自由使用?我認為諸如白蛇傳、花木蘭、牛郎織女等在我國廣為流傳,可謂家喻戶曉、人人皆知的民間文學藝術形式可以視為進入公有領域,自由使用,但這類藝術形式相對于境外,則尚未進入公有領域,如被侵害,由國家作為主體進行保護,須強調的是:國家在這里充當主體,并非本文所指的權利主體,因為進入公有領域的一切作品,其所有權歸屬國家,所以國家在此向境外侵權者主張權利,并無不妥。
(三)民間文學藝術的權利內容
1.精神權利
署名權,此項權利對于權利主體至關重要,它有利于對創作者聲譽的提高,(民間文學表達形式保護條約)(草案):一切使用者在使用有關民間文學表達形式時,必須指出它們的來源(不僅要指出作為居民團體的來源,如部落,還須指出作為地理位置的來源,如某國、某省);文化尊嚴權(保護作品完整權),由于民間文學藝術對外往往代表著該民族等群體,對這種藝術形式的肆意濫用、破壞常會傷害民族自尊心,所以有必要賦予權利主體此項權利,以保護民間文學藝術不受歪曲;修改權,作為民間文學藝術創作者的群體應當享有修改或授權他人修改的權利,以利于民間文學藝術的進步和發揚光大。
2.經濟權利:按現有多數保護民間文學藝術作品的國家的作法,保護到授予權利主體(只能是群體,不可能是個人)以“復制權”及“翻譯權”兩項,職稱論文以及與之相應的“傳播權”與“付酬權”,是沒有多大爭論的,爭論集中在是否授予“改編權”[10]由此可見,群體至少享有四項經濟權利,至于改編權,筆者認為有必要授予權利人。針對目前民間文學藝術被任意改編,改編者利用改編作品獲得暴利,而原創人(群體)卻分文不得,實為不公平。
3.權利的行使:如前所述,民間文學藝術的權利行使主體為類似于“民間文學藝術保護委員會.,的民間團體,但對于精神權利的行使,一般由群體自己行使,無須代行,唯一存在問題的是當該類權利受到侵害時,則須由行使主體向司法機關請示救濟;對于經濟權利,自始至終由行使主體行使,所得收益用于保護、開發、推廣、發揚本區域的傳統文化。
四、民間文學藝術的法律保護體系
探討民間文學藝術的法律保護問題,英語論文必然考慮民間文學藝術的主體群體性和客體藝術形式的多樣性。民間文學藝術到底保護什么?進而民間文學藝術應由哪些法律予以保護?
民間文學藝術需要保護的不僅是具有版權特征的民間文學藝術作品,也需對尚未形成作品的其他民間文學藝術形式通過專利、技術秘密等加以全面保護。這就是為什么<保護民間文學表達形式,防止不正當利用及其他侵害行為的國內法示范法條>使用“表現形式”的措詞,而不用“作品”的原因所在,以免將民間文學藝術的保護僅限制在民間文學藝術作品的版權保護上。
所以對于民間文學藝術的法律保護,應當根據其特殊性,給予綜合考慮,形成以版權法為主體,多種法律法規如專利法、文物法等全面予以救濟的法律保護體系。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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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民間藝術資源在幼兒藝術教育中有效運用的建議
1.加強民間藝術教育的宣傳活動
有些經濟發展落后、不注重孩子民間藝術教育的地區,大部分人們對民間藝術的形式都不知道,這充分說明我們在民間藝術教育的宣傳活動方面做得不足。因此,筆者建議各地區的教育部門要經常開展民間藝術教育的宣傳活動,比如可以定期開展民間藝術品的展覽活動,普及民間藝術教育的知識,宣揚民間藝術教育的重要價值,使民間藝術形式深入人心,引起他們對民間藝術資源在幼兒教育過程中運用的重視。
2.培訓專業人才,增強師資力量
有些地區的幼兒園老師對民間藝術知之甚少,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我們對民間藝術專業人才的培訓做得不夠。在幼兒教育中,老師充當著一個橋梁的作用,是孩子在民間藝術學習方面的指路人,沒有一個專業的老師,孩子們便無從對民間藝術有一個全面直觀的了解。因此,培訓專業人才,增強師資力量迫在眉睫,也勢在必行。在專業人才培訓方面,筆者認為要做到以下幾方面:
(1)幼兒園應不定期組織老師進行民間學習,了解不同地區的文化,學習不同地區的藝術,做到對民間藝術有一個清晰全面的認識。
(2)幼兒園應該不定期地請專家蒞臨觀摩老師們的民間藝術教學課堂,并提出合理有效的意見,經常組織民間藝術交流會,使老師對民間藝術得到充分的交流,以明白并改善自己民間藝術教學的不足之處。
(一)凸顯簡易程序特征的需要。我國民訴法對簡易程序雖作了專章規定,從方式,受理程序,傳喚方式,審判組織、審限均作了比普通程序簡化的規定,這些簡便、靈活、快捷的要求,在過濾大量無爭議或爭議不大民事案件,方便當事人訴訟,方便人民法院辦案均起到積極作用。但整章中只有5個條文,簡易程序本身的特征不明顯,在配套制度上與普通程序沒有嚴格、明確的界限。如訴訟費收取標準,歸檔卷宗材料要求,審級救濟機制,裁判文書制作方面完全相同,使得簡易程序的優勢沒有凸顯,不被重視和看好,最終導致設立簡易程序的目的未能充分實現。
(二)推進法治建設進程的需要。隨著依法治國方略提出,法治建設被日益提上重要議程。作為法治建設的一項重要內容,為了確保司法公正,樹立司法權威,必然要求提高司法資源的合理利用和訴訟效率,要求提供便利快捷的司法救濟途徑,要求一種更加便捷高效、成本低廉的訴訟程序。尤其是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過渡后,民事活動頻繁,民事案件劇增,如果不能以靈活、快捷,節省的程序解決大多數簡單民事案件,一方面,必然導致訴訟拖延,造成大量積案;另一方面,要實現對復雜民事案件的慎重裁判也是不可能的。這樣一來,司法公正,法律權威都將成為一句空話。因此改革簡易程序本身也是符合市場經濟對訴訟程序的需求,同時更是與國際上對訴訟效益和效率追求接軌的需要。
(三)規范審判方式的需要。《人民法院五年改革綱要》出臺后,關于司法制度的改革論著不斷涌現。減輕當事人及人民法院的訟累,簡化訴訟程序,加快訴訟節奏已成為實務界和理論界的研究重點。2001年2月中國人民大學和北京海淀區法院還共同主辦了中國民事訴訟簡易程序研討會。為緩解訴訟案件猛增與審判人員不足的矛盾(而根據最高法院的改革構想,法官人數在相當長的時間里還不可能實現快速增長),各地法院都進行了積極的探索。廣東省高級法院還專門制發了《廣東省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民事案件規則(試行)》。雖然學術界和實務界觀點鮮明精辟,呈現了百家爭鳴,百花齊放的景觀,但由于沒有統一的操作規程和執法標準,各地法院各出奇招,各自為政,造成全國范圍內適用法律的不統一,直接影響了法制的統一性和權威。為改變這一混亂局面,最高法院將擴大簡易程序適用范圍作為今年重點研究課題,并將擇期出臺相應司法解釋。因此,在這個時期,深入探討簡易程序改革和完善更具有現實意義。
二、簡易程序的價值及功能。
對一項訴訟制度提出改革和完善的建議,首先必須認清其在訴訟制度中的地位和作用,必須理清其本身具有的價值和功能。具體來說,民事簡易程序功能主要表現在以下幾方面:
(一)有利于貫徹“兩便”原則。兩便原則包括便利人民群眾參加訴訟和便利人民法院辦案兩個方面。世界人權宣言明確規定:任何人都有利用訴訟制度,請求法院審判的基本權利。因此,在對訴訟制度進行創建和改革之前,首先必須考慮到,是否有利于真正實現司法救濟的權利。而簡易程序的改革,正是基于這一前提,使得司法救濟途徑從繁雜、冗長的訴訟程序走出來,讓更多的公民可以接近司法資源,獲取國家司法資源的幫助,從而保障公民參加訴訟的權利,保障法院充分保護公民的合法權益。
(二)有利于貫徹訴訟經濟原則。訴訟經濟原則是每一項訴訟機制必須包含的原則和價值。以訴訟經濟的原則要求,在保證訴訟公正的前提下,要充分地體現訴訟周期的縮短,訴訟程序的簡化,審級層次的減少,以及相應訴訟費用和成本的降低。簡易程序正是通過上述途徑,使得原本稀缺的訴訟資源能夠發揮出最大潛能,最大程度節省人力、物力、財力,實現訴訟經濟的目的。
(三)有利于提高人民法院的威信。擴大簡易程序適用范圍,一方面可以使大量事實清楚,權利義務明確,爭議不大的輕微民事案件,以快捷高效的程序消化掉,提高辦案速度,實現“簡出效率”。另一方面,可以保證人民法院有更充裕的時間和精力來審理比較重大、復雜、疑難的案件,保證案件審判質量,達到“繁出精品”。不僅如此,還也可以抓住典型,以案釋法,公開宣判,進一步擴大辦案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因此,簡易程序的改革,必將有助于法院辦案效率、辦案質量進一步提升,辦案社會效果進一步凸顯,有利于樹立法院威信,增強公民對司法的信心。
(四)體現效率優先,兼顧公正原則。公正與效率是人民法院二十一世紀的工作主題。公正是在效率前提下的公正,正所謂“遲來的公正就是不公正”“正義被耽擱,就是正義被剝奪”;效率又是在公正前提下的效率,倘若無公正,效率即失去意義。一般而言,司法的理念是“公正優先,兼顧效率”,但對于民事訴訟,則采取優勢證明標準,突出的是效率。尤其是針對簡易案件,更沒有必要適用復雜的訴訟程序來解決,而應代之以簡便化的訴訟程序。那種因程序的繁雜,導致訴訟遲延,不僅令當事人無法忍受,也讓法院和全社會無法忍受。因此,在強調公正與效率兩者不可偏廢的同時,還應強調“效率優先,兼顧公正”之原則。
三、簡易程序的改革與完善。
進行一項司法制度改革,總是牽一發而動全身。民事簡易程序的改革也不例外,起碼應從兩個方面著手進行,一是從現有簡易程序操作方式之簡化入手,二是從改革簡易程序相關配套制度入手。
(一)簡易程序操作方式的改革與完善
1、科學界定簡易程序的適用范圍。民訴法第142條規定:基層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審理事實清楚,權利義務明確,爭議不大的簡單民事案件。最高法院對此也做了進一步的司法解釋,同時明確時被告下落不明等三類案件不得適用簡易程序。但總的來講,這些規定過于籠統,以致于法官做出程序選擇的余地仍然太大,不利于實踐中開展繁簡分流的具體操作。而如何科學界定簡易程序的適用范圍呢?有兩方面的資料可以借鑒:第一方面是我國刑事訴訟法中簡易程序案件的界定方法。具體分析其所考慮的因素有三:一是量化標準(可能判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二是類別標準(告訴才處理的案件等);三是控訴方的意見(經人民檢察院建議或者同意)。第二方面是國外立法例。如我國臺灣民事訴訟法第427條規定,適用簡易程序的案件:一是對財產權的訴訟,標的金額或價額在10萬元以下;二是規定10類案件,不問其標的金額,一律適用簡易程序;三是依當事人合意適用。相應的也體現了上述三個考慮因素。再如日本簡易裁判所受理的案件是90萬日元(不足人民幣7萬元)以下等等。由此,筆者認為我國界定簡易程序的適用范圍可以從三個方面著手:
⑴對于債權債務等純財產權益性質的爭議案件,以明確的標的額或價值作為界定標準。根據我國幅員遼闊的特點,具體可兼采原則性與靈活性相結合的辦法。即由立法機關或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釋明確確定,標的在10萬元以下的財產權益性質案件,一律適用簡易程序;同時授權給省、直轄市、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根據不同地區經濟發展水平可以劃定不同的適用標準。
⑵以案件性質或類別為界定標準。一是采取列舉式的方法確定適用簡易程序的案件范圍。如審判實踐中已積累的:追索贍養費、撫養費、撫育費;確認和變更收養、撫養關系;責任明確的損害賠償等7類案件;以及一方當事人沒有勝訴的可能或案件事實不存在真正爭點的案件;一方當事人認為案件不存在實質性事實爭議,只有法律上爭議的案件,明確適用簡易程序。二是借鑒或兼采廣東省高院用排除法規定5種禁止情形不得適用簡易程序,其它案件都可以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做法。
⑶賦予當事人相應的程序選擇權。這主要是針對案件的難易程度并不完全取決于爭議金額的大小和案件類別。有些爭議標的大的案件,法律關系并不復雜;有的案件類別相同,而法律關系復雜程度卻天壤之別;有的案件雖然復雜,但是當事人雙方均有誠意共同到法院請求解決等等。當然,若將來立法已明確簡易程序適用范圍,那么應適用簡易程序的案件,法院只能強制適用,當事人不能作出拒絕的選擇。值得注意的是,當事人除了具有程序選擇權外,在適用簡易程序中也應當允許當事人選擇言詞審理或書面審理的機會,這有利于進一步提高訴訟效率。
2、規范程序選擇,準確繁簡分流。簡易程序適用范圍被明確后,由什么主體,在什么時間作出適用程序選擇,當前民訴訟并沒有進行界定。審判實踐中做法不一,一種是立案庭審查立案后,統一移交業務庭庭長選擇是否適用簡易程序,再交付經辦人。一種是立案庭移交業務庭登記后,直接交付經辦人,由經辦人在審理過程中,自行做出適用程序的選擇。一種則是由立案庭作出適用程序選擇,而后移送業務庭登記,再交付承辦人審理。三種做法均有利弊:第一種做法可發揮業務庭長熟悉業務,熟悉承辦法官審判技能的優勢,準確做出適用程序的選擇,但容易造成業務庭長滯留案件和濫用選擇權;第二種做法,雖減少把關的環節,但賦予經辦人程序選擇權,不利于監督;而第三種做法則有效地克服了前兩種做法之不足,一方面,立案庭嚴格依照簡易程序適用范圍選擇程序,繁簡分流,可實現當即交付經辦人手中;另一方面,通過立案庭和業務庭長雙重監控,可確保承辦人嚴格按簡易程序進行審理,實現快速便捷立案和設立簡易程序之初衷,因此,筆者傾向于第三種做法。
3、訴訟請求和證據固定制度。2001年12月6日最高法院作出的《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簡稱《證據若干規定》)第34條第1款規定:“當事人應當在舉證期限內向人民法院提供證據,當事人在舉證期限內不提交的,視為放棄舉證權利。”第3款規定:“當事人增加、變更訴訟請求或提起反訴的,應當在舉證期限屆滿前提出。”上述規定就是訴訟請求和證據固定制度的立法依據。《證據若干規定》還規定,舉證期限可以由當事人協商一致,適用簡易程序不受“指定期限不得少于30日”之限。因此,筆者建議:簡易程序中當事人應在法庭辯論結束前,就將訴訟請求和證據進行確立并固定下來,法庭辯論之后,不得再變更訴訟請求或提交新的證據。這樣一來,如果當事人一同到法院請求解決的,訴訟請求和證據均可當即予以固定;而其他的情況,則要求在送達受理通知書和應訴通知書時,應一并告知當事人訴訟請求和證據應于法庭辯論結束前固定,以免因訴訟請求突然變更或調查證據而延展期日。
4、嚴格簡易程序向普通程序轉化的條件?!蹲罡叻ㄔ宏P于適用<民訴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70條規定,在審理過程中,發現案情復雜,需要轉化為普通程序審理的,可以轉為普通程序。該法條對于“案情復雜”沒有界定,使之過于寬泛,缺乏可操作性,容易造成審判人員轉換程序的隨意性。完善的方法有二:一是由最高法院明確界定轉化的條件。諸如:當事人變更訴訟請求或提起反訴,使案件明顯不符合適用簡易程序的條件等等。二是嚴格轉化的報批程序。如主審法官經開庭審理后,發現不宜適用簡易程序的,應于次日提出書面申請轉換適用程序,報經庭長或分管院長審批,并報立案庭備案。獲準后,方可適用普通程序審理。通過加大監督力度,防止承辦人員在法定期限內不能結案而隨意轉換適用程序,或變相超審限結案,從而確保簡易程序的安定。
5、確立當庭宣判視為送達和調解簽名生效制度。長期以來,調解書、裁判文書送達難一直是困擾法院審判實踐的一個問題。簡易程序以調解方式結案占相當大的比例,而法律規定調解書未經當事人簽收不生效,即賦予當事人對調解的反悔權。這樣一來,調解書送達前,不僅調解達成的協議不具有穩定性,而且容易造成履行義務的延誤。尤其是當庭宣判的案件,敗訴一方當事人往往拒不到庭簽收裁判文書,致使上訴期日、生效期日無從計起。為此建議:⑴調解達成協議的,以當事人在調解協議上簽名視為調解書送達,取消當事人在調解書送達前的反悔權。⑵雙方當事人或人均到庭,當庭宣判的,宣判之日即視為裁判文書送達之日;定期宣判的,宣判之日應當庭送達裁判文書,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接受宣判的,以宣判之日視為裁判文書送達之日。⑶對原、被告一方未到庭參加訴訟的,裁判文書送達之日仍以實際送達之日為準。
(二)簡易程序配套制度的構想
1、設立專門適用簡易程序的機構和人員。就目前我國基層法院的現狀來看,把基層法院改革成單一的簡易法院,專門審理簡易案件,并不現實。但在保留現行兼采適用簡易和普通兩種程序的情況下,在基層法院專門設立適用簡易程序的簡易庭,配備專門的獨任法官,獨任法官僅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不再參與普通程序案件審理。這樣一來,不僅可以克服同一法官兼具簡易和普通程序的任務,造成程序適用上的界限不清和混用,而且比較符合我國國情和法院機構設置的傳統。這是一種比較可行,也比較切合實際的改革方案。
2、改革簡易程序訴訟收費的標準?!度嗣穹ㄔ涸V訟收費辦法》和《最高法院適用〈民訴法〉若干問題的意見》中關于訴訟費用收取的條款,并沒有對適用簡易程序和普通程序加以區分。訴訟費中受理費具有稅收和懲罰雙重性質,一則訴訟標的越大,收費也應當越多;二則在一定程度上避免當事人濫用訴權。但是對于選擇了適用簡易程序的民事案件,其本身對司法資源的耗費較少,相應的,國家收取的訴訟費也應當較少。這才符合費用相當性原理,也有利于鼓勵當事人多選擇簡易程序。具體簡易程序應收取什么標準的訴訟費才合理和相當呢?筆者認為:適用簡易程序所征收的訴訟費用應當高于同樣金額訴訟的撤訴案件,低于同樣金額訴訟的普通程序案件,可以考慮在同樣數額普通程序案件的二分之一至三分之二之間作出選擇。
3、確立簡易程序一審終審制度。我國簡易程序和普通程序的審級救濟機制并無二致,這與世界各國民訴法采取的區別制大不相同。事實上從效率優先的角度,或訴訟經濟原則來考慮,均不宜賦予簡易程序與普通程序相一致的救濟機制。一種可供借鑒的方案是實行一審終審制,當事人不得提起上訴。若當事人對判決不服的,允許其在法定期限內向原審法院提出異議,由原審法院重新指定一名獨任法官進行審查。若異議成立,由原審法院啟動再審程序,組成合議庭進行審理,依法改判,判決為終局判決;若異議不成立,裁定依法予以駁回,裁定為終局裁定。
4、縮短簡易程序所需時間。民訴法第146條規定,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這個期限相對于普通程序已顯然縮短,但相對于目前各地基層法院推行擴大簡易程序適用范圍來講,仍顯得太長。如薌城區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平均結案日僅為21日。而怎樣才能在確保公正司法的情況下,既利用簡易程序簡單、快捷的一面,又將其對時間的浪費限制在最小限度內?最主要的辦法就是縮短所需時間。筆者認為,根據當前各地法院擴大簡易程序適用范圍的成效來看,有45天的時間就足夠了,而且不允許延長,除非轉換為普通程序審理。
5、簡化裁判文書、調解書的制作。民訴法第89條規定,調解書應寫明訴訟請求,案件的事實和調解結果。事實上,調解協議是雙方當事人合目的性的一種自愿行為結果,調解書的制作可僅體現調解結果,而不必再詳盡訴訟請求和案件事實。民訴法第138條規定了判決書應具備的內容及事項,也沒有對適用簡易程序和普通程序加以區別。當前為防止法官擅斷,確保裁判文書質量和司法公正,對裁判文書制作的改革,均提出了應當進一步強化證據認定和說理部分。這對于適用普通程序的復雜案件來說,是完全必要的,但對于適用簡易程序的簡單案件來說,快速、方便是基本要求,制作復雜的裁判文書,則有多余累贅之嫌?!蹲C據若干規定》還規定,簡易程序裁判文書制作不受“應當在裁判文書中闡明證據是否采納的理由”之限。況且,《最高法院關于適用<民訴法>若干問題的意見》規定,某些簡易的民事案件不用制作裁判文書。因此對于該類案件可簡要概括出案件事實,后對判決主文敘述準確,清楚即可。甚至可以更大膽借鑒國外作法,根據不同種類案件的特點,事先制作格式化的判決書、裁定書,以備庭審后當即填寫裁判主文時適用,進一步簡化裁判文書,提高制作速度,提高訴訟效率。
二、西域民間藝術傳承與現代設計發展的新趨勢
西域民間藝術作為中國民族傳統藝術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中國傳統文化的重要形式之一,西域民間藝術展示出中華民族悠久的歷史畫面,透視出中華民族獨特的情感世界和人文精神,只有真正了解包括西域民間藝術在內的少數民族區域文化藝術才能了解中國傳統藝術的全部。我們對西域民間藝術的發展不能是單純的重復性傳承,而是將其繼續創新、沖破陳規、擺脫約束,從而形成嶄新的藝術特色,尤其是在西域文化中,飛天藝術以及伊斯蘭教的穆斯林文化圖案是我們繼承與發展的重要元素,傳統的西域民間藝術其傳播者大多數為佛教、伊斯蘭教信徒以及生活在西域地區的少數民族,而如何做到符合現代人的審美眼光及需求,就必須由現代設計師通過現代手法重新發展和傳播西域特色,才能將西域民間藝術進一步弘揚與發展,讓更多人去接受西域的偉大藝術。本世紀隨著世界科學技術的飛速發展,大工業生產革命的推動、人類文明已經進入信息時代,然而世界文化藝術的突飛猛進,在現代設計多元化發展的大趨勢下,隨著生存方式上新觀念的介入,思維的引導和情感的表達方法的不斷更新,以及尋求合理化的視覺空間要求不斷提高,對中國設計師帶來了一定的挑戰,而中國的平面設計藝術領域在觀念上、功能上、語意和形式表現上,都備受東西方文化思潮和藝術風格的影響,在短短的幾十年里,中國的現代設計師吸取西方藝術精華,并學習、模仿西方現代設計師的特點,以最快的速度,最短的時間內不斷學習和創新,探索出一條符合中國現代設計藝術理念的新道路。同時在國際化的浪潮下,東西方文化思潮和藝術風格對相對比較保守的中國傳統設計,產生了巨大的沖擊性的影響,中國本土藝術設計的發展不只需要走出吸收外來文化藝術,同樣需要在我國浩如煙海的傳統藝術中深刻發掘。此時,相對較為獨立、較為保守的西域藝術來到我們的視野中。此外,西域民間藝術在被現代設計所借鑒和使用中,由于藝術傳播所具有的活態流變的性質,是繼承與變異、一致與差異的辯證結合,是再一次藝術理念上的革新,在這一過程中,我們就要面對“變異”與“發展”的問題,“發展”中是完全保留原狀,還是在“變異”中尋找突破,實際上,在西域民間藝術的傳播中,始終保持與歷史時代的文化、民族特色相互融合,從而呈現出傳承與發展并存的狀態,故而在現代設計中的西域民間藝術雖然有變異,但仍然存在基礎的一致性,保持著應有的特質。因此,在社會發展過程中要想對包括西域民間藝術在內的民族傳統藝術進行傳承和發展,必須以全面的文化、知識為起點,全面地審視民族傳統藝術,通過多方面、多層面的交流與碰撞完成對民族傳統的認識和理解,并不斷運用最新的方法論,全局性的反復審視,確保保存的全面,發展的科學。同時,要把握藝術本身是人類感情的創造性表達方式,創新是藝術發展的本質特征和不竭動力,因此藝術發展的過程是不斷創新的過程,優秀的民族傳統藝術是創新的積累和結晶,不斷創新是民族傳統藝術得以延續和發展的決定因素,創新與繼承是統一的,是歷史發展的兩個環節,民族傳統藝術保存與發展需要融合創新因素,才能隨社會發展共同前行。
二、師資隊伍的建設
總所周知,培養民間藝術高職高專人才,面臨的另一大難題就是師資隊伍的建設問題。教師的來源可以包括:正宗的民間藝人、行業或政府部門評選出的民藝大師、藝術類院校畢業的學生等等。建議采用專兼職這種相對靈活的方式不斷壯大師資隊伍。教師招聘過程中,應當注意以下幾點:一是這些教師要精通某一類民藝技法,最好是民藝傳人或是享有一定社會聲譽的民間藝人,他們一般具有很強的動手實踐能力,可以很好地指導學生進行實訓實踐;二是要具有較強的語言表達能力,善于溝通,能夠較好地傳達民藝知識和實訓要求給學生;三是要具有吃苦耐勞的精神,真正做到深入民間,經常帶隊下農村體驗生活,幫助學生體會到“民間藝術”的意義。教師招聘進來之后必須不斷進行師資培訓,爭取早日建成一支優秀的雙師型教師隊伍。因為來自民間的民藝傳人往往文化基礎較差,課堂教學能力比較薄弱,相關部門必須不定期舉辦培訓班,培養他們傳道授業解惑的能力。而來自藝術院校的畢業生,往往缺乏民間生活體驗,則應該要求他們參加各種掛職鍛煉,深入民間體驗生活,不斷提高民間藝術修養,以便更好地開展實踐教學。
三、課程體系的設計
民間藝術專業的課程一般包括基本素質課、專業基礎課和職業能力課。學校根據不同的選修方向設置相應的專業基礎課和職業能力課。專業基礎課重在培養學生的專業基本知識和專業技能基礎等通用能力;職業能力課則是直接訓練學生完成工作任務獲得崗位能力的關鍵性技能課程。比如學習地方戲曲,就要學習聲樂、器樂、發音、形體和服裝等專業基礎課程,還要學習劇目創作、劇目演出等職業能力課程。職業能力課一般采取項目導向,為學生提供大量的實踐實訓機會。學校要安排學生至少有半年時間在民間藝術工作室或手工作坊頂崗實習,與企業合作開展應用研究和技術開發,使企業在分享學校資源優勢的同時,參與學校的改革與發展,不斷創新人才培養模式,不斷突破民間文化中原有的狹隘的小農意識,用寬廣的胸懷來傳承民藝,為其注入新鮮的活力。
四、建設民間藝術工作室或校內外實訓基地
為使民間藝術工藝得到有效的傳承,學校應在校內開設各類民藝工作室或實訓基地,對照工作場所布置環境,聘請民間藝人傳授技藝。工作室采取靈活的上課方式,民藝大師一般采取項目導入的方式教學,工學結合,通過大師們的言傳身教,不斷提高學生的實踐能力和綜合素質。在校外,建立各種實訓基地,加強校企一體化合作關系,為學生提供各種實訓或定崗實習的機會。
五、相應的政策與制度保障
高職院校設置民間藝術專業,必須考慮到此類專業的特殊性,在政策上和管理制度給予保障。首先,要獲得政府與相關部門的的資金扶持,為民間藝術的傳承與傳播提供資金保障。其次,由于大部分民間藝術專業的教師來自民間,他們擁有高超的技藝,但是文化基礎比較薄弱,因此在職稱評定上必須給予照顧,鼓勵他們專心傳授民藝技能,不用為評職稱浪費過多的精力。其三,在工資待遇上必須給予傾斜,使得他們不用為生計發愁,把更多的精力用于研究技藝要制訂相應的管理制度,要求大部分的教師尤其是青年教師深入農村掛職鍛煉,深入民間汲取營養,不斷提高藝術修養。
六、利用一切形式擴大影響力
如何吸引更多年輕人加入民間藝術傳承的隊伍,如何用現代傳播手段來擴大民間藝術的影響力和魅力,如何實現傳統與現代的對接,如何推進其與市場接軌,使民間藝術真正實現產業化,擁有新鮮的活力,也是高職院校的研究課題。
在目前經濟全球化的環境下,西方文化同質化趨向尤為突出,高校音樂教學內容多以西方音樂為主,理論知識上重視西方樂理、音樂史,音樂實踐中又以美聲唱法、鋼琴、西方交響樂等更受關注,而關于中國音樂史、民族民間音樂教育內容比較少。這種觀念導向使得學生對中國傳統民間音樂認知有邊緣化的傾向。
2.社會和家庭對傳統音樂文化重視程度較低,未形成良好的學習氛圍
歷代封建統治者對民間音樂都持鄙視和壓制的態度,因而其長期以來處于自生自滅的狀態,民間音樂更多是民眾自娛自樂的一種形式。家庭教育也存在諸多問題,在實用功利的驅使下,父母認為“學好數理化,走遍天下都不怕”,而傳統音樂文化對現代社會的適用度不高。長期漠視導致大學生對民族藝術、民間音樂文化缺少認同感,人文素養淺薄,精神家園缺失。
3.大學音樂課程設置單一,缺乏創新性與獨立性
普通高校較少提供民間音樂相關方面的專題選修課程,導致學生對民間音樂認知度較低,感情淡漠。此外,民間音樂因為缺少與現代音樂的結合,缺乏創新性和獨立性,難以適應學生對音樂欣賞的要求,也是導致學生對民間音樂興趣不高的原因之一。
4.人數眾多的大班授課制,難有教學互動和交流
大學音樂課都以“欣賞”為主,大班授課學生一般都在80-300人不等,傳統教學方式是“按部就班”進行大量的知識傳授,教師以“我教你學,我講你聽”代替了很多本該學生在音樂實踐中體驗感受、體悟到的審美經驗的積累。忽視了學生的態度、獨立思考和獨到見解,禁錮了大學生的思維,以及自由想象和創造的空間。大學生缺少同音樂的直接交流,很難激發和培養對音樂的興趣,音樂課的魅力也難以展現。
5.學科地位不高,學科屬性不明確
一般高等院校只把音樂課程當作附帶學科,有些理工科學校甚至沒有開設音樂課程,更別說專修民族民間音樂了。為了應付檢查,也只是作為選修課或只面向部分專業的學生。并且多數高校音樂教材少有創新性,缺乏本地區風格和特色的音樂作品。
二、民間音樂在高校藝術素質教育中的作用
1.弘揚民族音樂藝術,讓其重新煥發生命的活力是大學生的使命
民間音樂教育是傳承和保護文化遺產的重要方式,通過高校這一有效平臺,開發民間音樂與提升高校學生藝術素養相結合,可以實現地方傳統音樂文化的傳承與高校學生素養提升的互動共贏。每個人都誕生于不同的文化搖籃,吮吸著民族文化精神的乳汁而成長。當媽媽哼唱著帶有鄉音的搖籃曲和童謠輕撫孩子入睡時,民間音樂的甘露便悄悄浸潤著孩子們的心田。而今,民間音樂中的許多品種出現了斷流,瀕臨滅絕。在民間音樂將要失去生態環境的情況下,讓每個大學生都會演唱自己家鄉的民歌,熟悉家鄉的民間音樂,不僅是對民間音樂的傳承,同時也是對文化遺產保護的重要方式。讓民族音樂煥發新的生命力,這是大學生不可推卸的責任和使命。
2.民間音樂是感情真摯、自然美好,最具豐富內涵的音樂形式
民間音樂比起其他傳統音樂來,更具有優美動聽的旋律、豐富多彩的風格、鄉土氣息鮮明濃郁的特點。感人肺腑的藝術表現力以及勃發旺盛的生機,使得民間音樂掙脫一切狹隘審美理想的束縛,而追求真摯的感情、鮮明強烈的表現手段和樸素自然美好的音樂藝術形式,是我國傳統音樂中最具豐富內涵的音樂種類。大學生在民間音樂的學習中,情感得到陶冶的同時,可以培養他們豐富想象力、審美力、創造力,特別有利于提升大學生的藝術素養。開展民間音樂采風還有利于增強師生對民族音樂藝術的自信心和自豪感,樹立理論聯系實踐的良好學風,提升對知識的感知、理解和實際運用的能力。
3.民間音樂是傳統音樂的核心,學習民間音樂有助于大學生養成正確的審美觀
民間音樂是傳統音樂中最古老最基礎的音樂形式,宮廷音樂、文人音樂和宗教音樂往往是對民間音樂改制、選擇、吸收和精致化的結果。如宮廷燕樂取材于民間音樂,宗教音樂吸收了民間音樂的成分,中國文人音樂,多以民間音樂素材為基礎創作發展,其即興性與鄉土性的特征與民間音樂相同。文人賢士常在直接參與民間音樂的創作和表演中豐富文人音樂的內容,使得有些音樂形式———如昆曲就融匯了民間音樂和文人音樂的特點,備受人們的青睞。西安鼓樂三大流派之一的“俗樂”———何家營鼓樂便是民間音樂與唐代宮廷音樂及道家音樂的結晶。
三、利用民間音樂提升大學生藝術素養的對策
1.完善相關課程設置,創建大學地方藝術特色課程
陜西傳統文化積淀深厚,音樂文化的地域特征鮮明。目前陜西省的民間音樂研究,已經有許多成熟的民間音樂作品和形式,可以直接運用到高校音樂教學和藝術活動中。如陜北的信天游,酒曲、嗩吶、大秧歌、腰鼓等,關中的秦腔、皮影戲、秧歌、跳戲、曲子等,陜南的號子、山歌、端公、鑼鼓草、佛曲等,以及由五大類十一個曲種組成的陜西曲藝音樂,如絲弦清曲類、說書類、道情漁鼓類、踏歌走唱類等也是陜西民間音樂體系中的一個重要組成。可以開設以陜北民間音樂、關中民間音樂、陜南民間音樂和陜西曲藝音樂專題欣賞課,將本土民間音樂的研究成果引入高校公共音樂課教學,此形成普通高校進行民間音樂教學的一個重要特色。
2.組建大學生藝術社團,并納入課程管理中
民間音樂的學習重在實踐活動,只有欣賞類的課堂教學,難以讓學生真正體驗感受理解民間音樂的魅力。大學生藝術社團是一個學校校本教研的側面體現,藝術社團的組建和其活動的有序開展應納入到學校校本教研和課程管理的范疇。將藝術社團建設與課程觀、教學觀、學習觀聯系起來,避免將藝術社團和常規意義上的各類興趣小組混為一談。如本院相繼成立的“大陜北”音樂社團,“秦韻”女子合唱團等。在社團活動時記考勤,表演演出作為考評成績的一部分。還可以組織高校學生走進社區搭臺唱戲的廣場藝苑,讓學生參與更多的藝術實踐活動。
3.采用靈活多樣的授課方式,以及多種教學方法及評價方式相結合的模式
我國民間音樂文化豐富多彩,而非音樂專業大學生因為對此了解甚少,因而不太感興趣,所以要打破只有課堂授課、以教師為中心的單一灌輸式教學方法。授課以鑒賞、講座、觀摩等多種方式相結合。鑒賞不能只是單一聆聽,更應加強感受、理解和創造的環節。如對山歌不同地域唱腔的理解,高腔(如陜西民歌)、平腔(如云南民歌)、矮腔(如江蘇民歌)山歌體現了不同的旋律和節奏特點。陜西民歌以高腔為主,可以讓學生們演唱陜北民歌,以獨唱、分組對唱等展開。還可以讓學生學習簡單的曲調,借曲填詞,任意發揮創造性演唱。講座式可以聘請當地民間音樂藝人到大學課堂,向師生們傳授知識。讓學生、教師、民間音樂藝人有機互動,加強師生對民間音樂的認識。同時對民間音樂文化的功能、內涵、種類、風格和作品資源有更真切、客觀和進一步的理解。如2005年邀請陜北歌王王向榮在本校進行講學時,校園刮起了陜北民歌風。原生態的民間藝術走進教室,使課堂呈現出了多姿多彩、激情互動的特點。觀摩式指利用地方民間音樂藝術活動,讓大學生觀賞或參加地方民間音樂表演,或組織大學生觀看由文化部門組織專業人員演出的專場“本土民族民間音樂”演出,引導學生從多方面走近民間藝術,激發學生的學習興趣,拓展學生的民族音樂視野,而從中受到感染與熏陶。開放型的課堂、多類型的教師、互動性的教學、原生態的內容催生出絢麗多彩的藝術教育之花。教學形式上還可以將課堂教學與課外藝術社團活動相結合。將學生社團活動的成果引入到高校公共音樂課教學中,新生看到和她們同樣身份的師哥師姐在民間音樂的浸染中享受到音樂的快樂,定能引起強烈共鳴,不但拓寬大學生音樂視野,更激發出他們學習民間音樂的興趣。課堂上采用師生互動為中心的園丁式、交流式,豐富教學內容,增強教學內容的新穎性、趣味性和綜合性。在傳授本地區民歌過程中,可以結合當地的民間生活,將歌曲與情景劇、表演相結合。評價方式采用形成性評價和終結性評價有機結合。形成性評價注重大學生學習興趣的培養、自信心的樹立以及學習策略的形成等方面,同時也是檢測教師教學過程設計是否合理,教學手段是否多樣,教學內容安排是否豐富,這是促進教學相長的一個重要方式。將大學生平時課堂上的表現及在音樂社團活動中的學習和實踐狀況結合起來作為形成性評價,分數可以占到50%-60%。終結性評價注重考察學生對民間音樂基礎知識和基本技能的掌握和運用情況。該評價有利于學生了解自己的學習成效,以及教師了解所教學生群體及個別的差異,進一步完善教學目標的制定,優化或調整教學內容、過程、方法及手段[5]。這一部分占總評的50%-40%。
4.倡導大學生進行音樂采風和社會調研活動,開展民間音樂教學
長期以來,我國高校教育因為對民族音樂缺少足夠的重視,所以民間音樂文化的保護和傳承更多依靠民間社團和當地文化館來進行。通過組織師生到各民族各地區進行采風,走訪當地文化館相關音樂研究者,收集、整理當地民間音樂素材,改編為適合大學音樂教學內容。把這些教學內容編入教材,對民間音樂也起到了保護和傳承的意義。還可以利用當地民間音樂文化資源,邀請民間音樂社團與大學生社團聯誼合作,方式上可以采用“走出去”,讓大學生課余參與到民間音樂社團活動中,大學生社團成員拜民間藝人為師學習;或者采用“請進來”的方式,邀請民間音樂藝人來學校做教師,傳授相關器樂的演奏方式,通過與民間藝人零距離對話,開展民間音樂的教學活動。
5.倡導大學生在繼承的基礎上推陳出新,在民族音樂中融入時代元素,發展大眾音樂文化
民族音樂之所以有頑強的生命力,就是因為它的民眾性和廣泛性。但由于當今信息時代的沖擊,大學生對自己民族音樂藝術陌生了,只有讓他們重新熟悉,喚醒他們對民族瑰寶由衷的熱愛,才可能繼承和發展。因此可以嘗試,融入時代元素,如民間音樂與流行音樂的結合。
6.加強教師的民間音樂教學能力,完善藝術課師資隊伍建設
民間音樂內容豐富,涉及面很廣,因此要求教師既要有深厚的民族民間音樂文化底蘊、扎實的知識儲備,還得有一定的演唱和器樂技能技巧方可勝任。因此,對于普通高校音樂教師來說無疑是巨大挑戰。這就要求教師們必須在工作中不斷完善自身的知識結構,提高自身文化藝術素養和業務能力水平。除了教師自身刻苦鉆研外,國家教育部門對此應高度重視,借助社會和地方民間團體舉辦各種各類培訓班。聘請相關專家和民間藝人開設不同專題、不同地域,不同民族特色的教學課程,對全國高等學校相關音樂教師進修培訓,以此更快更好的提高音樂教師的民族民間音樂素養、能力及業務水平。
7.投入必要的經費,建立健全相關制度,將民間音樂教學管理納入良性循環的軌道
民間美術的審美性在人們的腦海中一直是極富藝術形態的,其具有獨特的造型藝術、色彩藝術等,比如民間美術的剪紙、刺繡等就體現了“吉祥如意”之情,其圖案多為富有意象化的福娃,燕子等,在色彩上普遍采用傳承中國喜慶歡樂氣氛的紅色,總而言之,民間美術具有獨特的審美性。
1.2民間美術的民俗性
民俗是一種特定的文化現象,不同的民族各具民族風俗,是對人們社會生的一種不同詮釋,而這種詮釋,卻成就了民間美術另一種藝術特征,例如,民間美術中的風箏、年畫等,早就不僅僅是原有的功能和形態,而是經過民間美術的雕琢,成為了一種特殊的民俗文化形態,在祈福、祭祀等活動中經??梢钥吹健H藗冇蒙守S富的風箏來驅走一年的霉運,用年畫娃娃來祈禱來年的福氣,這些都體現了濃濃的民俗風情。
1.3民間美術的實用性
民間美術來源于民間文化,因此一直保持著民間生活最原始的形態,民間美術的“本元性”使其與人們生活中的衣食住行息息相關,所以民間美術是生產者的藝術,是將生活中最真實的一面以藝術的形態來展現。如在民間飲食文化中,面花成為了民間藝術造型的典型,這是一種用簡單的面來創造藝術形態的一種方式,體現了濃濃的生活氣息。
2民間美術對現代藝術設計的啟示
2.1造型設計啟示:道法自然
造型和形象是藝術設計的第一大特征,而中國民間豐富的藝術造型是非常值得現代藝術設計借鑒的,由于民間美術造型講求視覺獨立性,其獨特性體現在其取材和造型體系不僅僅來源于單純的自然取法,而是在其基礎上,充分發揮主觀想象力和創造力,是一種自由而又隨意的創作過程,作者通過作品將其觀念暗寓其中?,F代藝術在造型上可以充分借鑒民間美術的造型。首先,在設計思想上,應充分借鑒民間美術“不拘一格“的造型風格,生活中的點點滴滴都可能是創作靈感的源泉,再通過主觀的審美進行二次創造,使民間美術融入現代藝術設計中,形成獨特的風格。其次,在造型的取材上,可以借鑒民間美術的造型意象,為冷硬的現代藝術設計增添些許生活氣息和人文情懷。
2.2色彩運用啟示:配色鮮艷
色彩是藝術設計的精髓所在,現代藝術設計在色彩上也要借鑒民間美術色彩的精髓之處。民間美術源于民間生活,民間生活隨著時間的變遷形成了具有民族特征的色彩,例如我國的年畫、剪紙、皮影、木偶、臉譜刺繡等都呈現出色彩豐富的文化底蘊。中國的五色觀源于傳統的五行觀念,將“東、西、南、北、中“的空間觀念搭配五種色彩,形成東方主青色,西方主白色,南方主赤色,北方主黑色,中央主黃色的獨特五行色彩組合。其次,中國傳統的文化觀念將“吉祥如意”也延伸到了色彩中,以“紅紅綠綠”來體現吉祥如意,譬如節假日的年畫,對聯等,都以紅色作為主色調,突出節日的紅火熱鬧。這種將風俗愿景與藝術形式相結合的方式,不僅能感受到節日的喜慶吉祥,更能體味濃郁的藝術氣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