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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圖分類號】G206【文獻標識碼】A
第八屆中國新聞傳播學科研究生學術年會2008年底在復旦大學新聞學院舉行。年會共收到來自北京大學、清華大學、復旦大學、中國人民大學、中國傳媒大學、香港中文大學、美國雪城大學、日本早稻田大學等海內外知名高校研究生的投稿近200篇,入選論文或摘要55篇。年會以“變革與傳播:中國傳媒三十年”為主題,旨在回顧30年來的傳媒改革,探索深化改革之路。會議主要從新聞學的內在規律出發,對改革進程中遇到的傳媒體制、國際環境、消費文化等“語法問題”進行檢視。為迎接2009年復旦大學新聞學院八十周年院慶,年會特設了“研究•視域•變遷”等專場,省察了傳媒改革進程中新聞傳播研究的進展以及新聞傳播學科體系的形成與發展。
一、自由與法制:傳媒體制改革的重要主題
“新聞自由和新聞立法是研究新聞改革最重要的主題?!保▽O旭培,2008)本次年會再次強調了傳媒體制改革過程中自由與法制的核心作用,深入闡發了現有體制下傳媒表達的困境,并在此基礎上思考了推進傳媒體制改革的方法。
華中科技大學新聞與信息傳播學院特聘教授、原中國社會科學院新聞研究所所長孫旭培教授作了主題演講。他認為,如今改革達到新的階段,要再次重申新聞立法,以此來漸進地實現更大程度的新聞自由。他引述了《人民日報》2008年11月3日的評論:“應加快新聞領域立法工作,繼續完善與新聞工作相關的法律法規,為做好新聞工作、提高輿論引導能力提供法律保障?!保ㄈA清,2008)他認為,這預示著新聞立法將是今后進一步推進新聞改革的一個重要方向。(孫旭培,2008)
在此基礎上,孫旭培教授提出了從自由和立法角度研究新聞改革的13個研究議題:新聞自由權的具體研究、新聞自由的維度和尺度、宣傳本位與報道本位、社會穩定與意見多元、新聞法治與社會效益、突發事件與新聞自由度、第二第三國際與新聞自由、清末與民國兩個時期的新聞自由、新聞自由的急進還是漸進、媒介批評的法律規定、憲法中的言論出版自由與媒體創辦、新聞評議會制度、對新聞自由的法律救濟。他希望與會研究生秉承專業精神,能對以上議題規范地進行學術研究。(孫旭培,2008)
華中科技大學博士生盧家銀、崔明伍(2008)在入選論文《新聞媒體在利益表達中的困境》中,通過分析新聞媒體在公眾利益表達過程中遭遇的困境,為新聞立法提供了現實論證。他們認為,新聞媒體在現有體制下既是黨和政府的“喉舌”,又是人民的“喉舌”,這在部分利益沖突的情況下將造成“喉舌”之困――媒體究竟應遵照政府的宣傳策略,還是應該直接表達民意。同時,市場也干預著傳媒的表達。因此,在多元利益的情況下,需要首先建立解決言論糾紛的憲法訴訟制度,為公眾利益表達提供司法保障;同時,建立公眾媒體等各類媒體,將多元利益在傳媒中分割開來,以保障每一方的表達權利。
復旦大學碩士生陰良(2008)也對當下傳媒表達的困境提出了自己的看法。與盧家銀、崔明伍的研究不同的是,陰良選取外國媒體駐華記者這一特殊的群體進行研究,訪談了16個來自不同國家、媒體的外國駐華記者,發現外國駐華媒體受到更復雜的社會控制;同時,研究立足于“人”,而不是直接分析“傳媒”,因此,在組織、行業、社會這三個層面外,還特別強調了個體層面的因素,提出了“傘兵記者”(parachute journalists)與長期駐華記者(resident journalist)這兩種不同的派遣方式造成了個體認知差異,并最終影響記者的表達。
清華大學博士生唐建英研究了歐盟《視聽媒體服務指令》,提出了可供國內參考的依據“線”和“非線”這兩種不同服務性質來區分內容規制程度的新思路。文章分析了歐盟新媒體內容規制政策的演進過程,闡述了《視聽媒體服務指令》出臺過程中公共利益與產業利益的沖突,以及統一監管與分層監管規制原則的確立。文章指出,歐盟的“規制模式的探索無疑是超前的,其效果還有待在以后的政策實施中來評估”(唐建英,2008)。但目前新媒體的內容規制也是我國政府公共政策和傳媒業面臨的重要課題,因此有較大的借鑒意義。
二、開放與霸權:傳媒全球化進程的現狀分析
傳媒改革的進程與國家的開放程度是緊密聯系的。30年來,中國媒體的國際環境發生了怎樣的變化?在奧運會、世博會等“焦點時刻”,中國傳媒應該如何把握機遇走向世界?
本次年會入選論文中,有2篇在海外高校就讀的中國研究生撰寫的文章。文章通過介紹、闡述、分析海外媒體,直接或間接地揭示了中國媒體當下的國際環境。
美國雪城大學(Syracuse University)碩士生侯靜慧、馬瑜晶(2008)對1978年至2006年《紐約時報》關于中國報道進行了內容分析。研究采取了分層抽樣的方法,“年份”為抽樣“層”(strata),每層中隨機抽取10篇新聞報道,得樣本290篇。研究用GDP和進出口總額來測量經濟實力,其乘積作為自變量;報道量(quantity)與報道效價(valence)作為因變量。研究發現:隨著中國經濟實力的增長,報道的數量顯著增加,而其中負面報道的比重也隨之增大。結合霸權理論,研究認為這種負面報道增多的現象是因為西方國家的權力階級需要綜合利用大眾媒介中文化和意識形態方面的各類信息,以求保證民眾的思想與現有社會秩序達到一致,即實現“媒介霸權”(media hegemony)。
日本早稻田大學的碩士生畢佳穎(2008),結合美國互聯網的政治表現,分析了“個體內容出版者”(individuation content publication)對政治的多元影響。文章認為,“hegemony of the United States is also powered in a soft way(美國霸權以一種柔化的方式得到強化)”,即將“媒介霸權”隱藏在個體政治背后,通過技術控制以加強自身的權威性。文章對中國互聯網的發展趨勢進行了展望,中國會不會走“美國道路”,互聯網的發展會對目前中國的民主政治建設產生怎樣的影響,文章希望能在今后的實踐中給出解答。
同樣關注霸權問題的還有同濟大學的碩士生肖云帆(2008)。她分析了美國、英國、加拿大、俄羅斯、澳大利亞、新加坡、馬來西亞等不同國家地區的10種有代表性的英文報刊雜志關于2000年德國漢諾威世博會(Hanover World Expo 2000)”、“2005年日本愛知世博會(Aichi World Expo 2005)”和“2010年中國上海世博會(Shanghai World Expo 2010)”籌備情況的報道,比較了報道側重點的不同:西方主流媒體報道上海世博會時,側重于宏觀的經濟與產業、商業的報道,也有部分政治主題的負面報道,幾乎沒有文化和科技領域的報道,而對愛知和漢諾威世博會的報道則有顯著差異。與侯靜慧等人不同,肖云帆提出了積極應對西方“媒介霸權”、改善國家媒介形象的傳媒策略,包括提供多元議題、綜合運用多媒體、整合傳播模式等。
北京大學碩士生劉暢與中國傳媒大學碩士生鄭宇鈞,以《筑夢2008》為個案,從修辭學角度研究了紀錄片跨國界意義共享的策略。文章指出,“北京奧運的紀錄片要在‘全球化’的普世價值和‘本土化’的民族特質中尋求一個平衡點,這個平衡點就是‘球土化’策略(glocalization)”,即展現“全球化了的”本土與“本土化了”的全球,以達到跨國界的意義共享。(劉暢 鄭宇鈞,2008)文章分別從本體修辭、積極修辭、非常規修辭等角度研究了“球土化”策略具體的表現形式,為中國今后的紀錄片制作提供可參考的發展方向。
復旦大學碩士生呂芳雅(2008)運用戰略管理和產業經濟學的理論對中國電影產業如何“走出去”進行了研究。文章分析了好萊塢模式與日韓模式等可借鑒的運營模式,對今后中國電影產業的發展提出了幾點建議:關注泛亞市場,而不單是西方市場;加快建立自己的海外發行渠道;進行制度調整,等等。
三、商業化與大眾化:傳媒文化觀念的變遷
《文化癥候與文學期刊的影視趣味》(周根紅,2008),闡述了純文學期刊《收獲》1990-2008的歷史演變。隨著《收獲》逐漸成為影視文化風尚的引領者,并推出了關于影視明星的《一個人的電影》專欄,周根紅認為,《收獲》已逐漸失去純文學理念,成為大眾文化生產的一個重要環節,通過生產影視文學與大眾傳媒緊密勾連。作者對“影像霸權”的形成表示了憂慮,并表達了對純文學期刊原有的獨立性與先鋒性的向往。
《女足的媒介再現:“適時而現”的鏗鏘玫瑰》(褚悅聞,2008)探索了商業化與高度社會性別化的話語機制對中國女足媒介再現的影響。研究運用內容分析的方法,對奧運年2004年1月-9月間267天《東方體育日報》的報道篇數、照片數量、頭版報道等相關參數進行統計,發現:在沒有重大賽事的情況下,女足再現為“玫瑰”;而涉及奧運盛事,女足則彰顯“鏗鏘”,被賦予男足未能擔負的民族精神和使命,其在艱苦環境中奮力進取的風貌受到媒介的反復強化。文章分析了現象背后的深層原因:彈性的、分層的、有目標的媒介再現,是媒介以爭取收視率的新聞娛樂模式追求利潤最大化的操作;在商品化的媒介中出現的女性,乃適應商品化的、被重新社會化的、被再創造的公式化形象;性別是一種社會范疇,體育活動的社會性別化,區隔并規定了女性氣質和霸權的男性氣質特征的客體和行為;團體性的體育項目承擔起了建構民族認同的文化意義。
在商業化環境下,受眾的消費習慣和認知觀念也發生了很大變化。這又反過來促進了商業化媒體的定位轉變。清華大學碩士生李華穎(2008)對消費者購買暢銷書的原因進行了問卷調查?;谥X價值理論與計劃行為理論調整和修正過的模型,研究發現:知覺品質越高,主觀規范越高,知覺行為控制越高,就越可能購買暢銷書;而知覺犧牲并未起到較大的影響力。因此,作者認為,暢銷書作為大眾文化的產物,不易因消費者成本影響人的購買行為,“暢銷”本身對書本的功能、品質或品牌等的肯定讓消費者不計太多代價地購買。這一研究也暗示了未來暢銷書定位與定價的發展趨勢。
在年會的新聞沙龍環節,同一話題在網絡傳媒領域中也得到了討論?!稄闹袊夏昃W站的建設看虛擬社區的發展――以中國的老小孩網站為例》作者、香港中文大學博士生吳歡,通過對“老小孩”網站的個案研究,探討了商業網站通過共建成員的精神認同獲得商業收益的方式。吳歡特別強調了成員的個體認同與社區認同之間的互動、網下社區和網上社區的相互支持。她認為,虛擬社區,尤其是老年群體的虛擬社區不可能脫離現實世界,要通過與現實社區相互作用,促進人與人之間的溝通。(吳歡,2008)老小孩網站創辦人、復旦大學新聞學院教師張志安博士介紹了“老小孩”的運營方式,也指出了通過上網給老年人精神慰藉的創辦理念。
四、繼承與創新:新聞傳播學科理論體系的構建
傳媒改革從“語詞革命”向“語法革命”轉變,為新聞傳播學理論創新提供了新的內容。在復旦大學新聞學院學術委員會主任童兵教授的主題演講中,他以研究生的學術研究為視角,總結了30年傳媒改革帶來的新聞學科的發展。他強調,研究生群體的學術研究與我國新聞傳播理論的發展是高度一致的,從老一輩的學科領軍人闡發新聞學基本原理、建構新聞學理論框架、走出新聞史學研究新路徑,到80年代繼往開來的中堅提升新聞學科的科學性,再到90年代開拓學科新領域,到新世紀夯實基礎理論、開創新媒體研究,研究生群體始終積極參與了新聞學科改革與發展的歷程,積累了豐厚的學術研究成果。童兵教授希望,今后研究生在研究過程中,要注意構建新聞傳播學理論體系,產出更多標志性成果,廣泛開展中外合作研究,走好傳播學本土化之路,培育新聞傳播學大師和新聞傳播學中國學派,研制中長期(2009-2020)中國新聞傳播學研究規劃。(童兵,2008)
復旦大學碩士生滕育棟(2008),則從微觀層面著手,思考了30年來新聞思想的轉變。他以《我們對于新聞學的基本觀點》一文為切入點,通過考察1978年以來公開出版的新聞史著作對其描述、評價話語的變遷,揭示了三種不同的新聞史著寫作方式:服從宣傳需要的歷史寫作,突出文獻新聞學理意義的寫作,作為新聞改革歷史基礎的寫作,闡發了其背后的新聞思想。作者強調了新聞理論的發展在中國新聞史的寫作中的推動作用,認為中國新聞史的寫作能為我國新聞理論的發展提供許多寶貴的思想資源,希望更多的人回歸到新聞史研究中。
蘇州大學碩士生張震(2008)梳理了30年學界對于新聞客觀性的看法變遷。從新聞客觀性的來源、內涵、主觀態度、宏觀操作方式、微觀操作方式等角度進行了梳理,指出了今后研究的議題與趨勢。南京大學碩士生溫海玲(2008)對1988-2007年組織傳播研究論文進行了歷時性分析,根據其研究走向:“學科介紹原理闡釋應用分析學科建設”分析了每一時段的歷史特征,并提出了加強組織傳播學科建設的想法。蘭州大學碩士生華汝國(2008)綜述2005-2007年我國網絡傳播研究情況,歸納了其中所體現的研究熱點及形成的重要觀點,并進行了評價。
此外,本屆年會論文還對往屆年會的學術成果進行了繼承與創新。本屆年會入選論文《瘦身減肥廣告中性別因素對第三人效應的影響》(梁靜、黃艷姍、艾依璇,2008)與上屆年會入選論文《不同媒介素養的大學生第三人效果研究》(周海晏、王帆、邢榮、馬、王祥穎,2007)同樣是對“第三人效果”(third person effect)的研究,但側重有所不同。上屆論文的主要價值在于將媒介素養的概念引入了第三人效果的研究,并測量出不同媒介素養的大學生存在第三人效果差異。而梁靜等人將媒介素養中的廣告關注度作為中介變量,用以詮釋性別因素與第三人效應之間的關系,在一定意義上是對上屆論文研究的深化與補充。
注釋:
[1]語法革命,是指“在現有要素和功能基本不變的情況下,通過規則的改變、關系的改變以及制度、機制、運動模式、盈利模式、與受眾關系、技術要素層面的改變,形成新的發展機會”。(喻國明,2008)對于傳媒改革而言,要從要素擴增到結構重組、規則改變和發展模式轉型。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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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溫海玲.(2008,November).改革開放三十年我國組織傳播學研究的變遷――對新聞傳播視野下組織傳播學術論文的歷時分析.“第八屆中國新聞傳播學科研究生學術年會”入選論文,上海.
[16]吳歡.(2008,November).從中國老年網站的建設看虛擬社區的發展――以中國的老小孩網站為例.“第八屆中國新聞傳播學科研究生學術年會”入選論文,上海.
[17]肖云帆.(2008,November).媒體力量在國家形象對外傳播中的應用――漢諾威、愛知與上海世博會實證分析.“第八屆中國新聞傳播學科研究生學術年會”入選論文,上海.
[18]陰良.(2008,November).社會控制對新聞生產的差異性影響――以外國媒體駐華記者報道傾向為分析視角.“第八屆中國新聞傳播學科研究生學術年會”入選論文,上海.
[19]喻國明.(2008).傳播的語法革命和傳媒競爭力構建.傳媒觀察,1,15-17.
詞頻分析可以歸納出某一研究領域文獻中詞匯的出現頻率,通過統計高頻詞可以分析出該領域的研究熱點和發展動向。我們對2010年度傳媒經濟的312篇論文的題目、摘要、關鍵詞進行了詞頻分析,剔除無意義的虛詞后共篩選出傳媒經濟研究的50個實詞高頻詞(見表1)。
統計結果表明:
(一)媒介類型:總體上,四大傳統媒介仍然是學界研究的重中之重,但新媒體對于學術研究的影響巨大,圖書出版業位列第三,手機媒體成為研究新寵。
如果我們從媒介類型的角度將詞義意義相近的熱詞進行進一步的歸類合并,我們可以看到,盡管以網絡為代表的新媒體(“網絡”、“新媒體”、“互聯網”、“手機”)是學術界研究的熱點(總詞頻數為218),但是對4大傳統媒介的研究依然是學術界研究的重中之重(總詞頻數為356),是新媒體研究總數的1.63倍。當然,新媒體之于傳統媒體的影響是巨大的,絕大多數對于傳統媒體的研究都是在新媒體影響背景下所做的范式轉型、規則變化、操作對策等方面的研究。
就單一媒體類別的研究而言,期刊(含科技期刊165)研究占據首位;網絡(含互聯網)的研究居第二位(114);而出版研究(含圖書、出版社、出版業,共計112)則居第三位。傳統意義上媒介研究重點的報紙(含報業,112)、電視(79)忝列其后;此外,手機媒體的研究也開始成為學術研究的新寵(49)。
(二)熱點議題:出版因改制動作巨大而成為學術界熱議的第一議題;其次,傳媒產業和傳媒市場也是人們最為關注的一級議題。此外,在去年的學界視野中,營銷、改革、品牌、廣告、管理、競爭也是人們熱議的研究主題。
如果我們將媒介類型之外的熱詞看作是學術界研究的熱點議題的話,在將其按照詞頻數做三分法分析,我們可以看到,排列在學界熱切研究第一陣列的有:出版、產業和市場;第二陣列的研究議題是:營銷、改革、品牌、廣告、管理、競爭。與人們一般印象形成鮮明對照的是,某些政策上、實踐領域大轟大嗡的議題,在學術界的研究視野中熱度并不很高,比如:三網融合、轉企改制、文化產業 、版權以及產業鏈等。此外,中國的媒介經濟學研究在研究中國傳媒經濟問題時參照、借鑒最多的是美國的傳媒業,同時也較多地借用了經濟學的理論或方法。
二、2010年學術界如何研究傳媒經濟:基于內容分析的研究方法分析
本課題組結合內容分析得到的統計數據,對2010年年度傳媒經濟的研究方法與學科交叉情況進行了客觀的描述,以期從宏觀的角度整體把握本年度傳媒經濟研究的總體狀況。
(一)定性研究為主,重視個案分析和調查研究
2010年年度的傳媒經濟實證研究中,定性研究數量是定量研究的2.7倍。有學者曾通過內容分析法對比了中國與美國的新聞傳播學研究方法,研究結果是“與美國相反,中國的新聞傳播學研究方法中定性研究方法處于絕對主導地位(80.8%)而定量研究很少(15.6%)”??。相較而言,傳媒經濟的定量研究量高于國內新聞傳播學的總體水平,更偏重于研究的精確性和可量化性。
在定性研究方面,傳媒經濟以個案研究法(34%)、文獻分析法(16.1%)為主,而新聞傳播學則更偏重于文獻分析法(38.2% ),這說明傳媒經濟更加重視對個案和典型的研究。在定量研究方面,傳媒經濟以調查法(60.4%)、內容分析法(18.9%)為主,此外也有部分研究引入了模型分析(18.8%),而新聞傳播學中內容分析法占據顯著地位。與新聞傳播學相比,傳媒經濟研究更注重于大量實際數據的收集,研究難度與研究投入較大,但在定量研究的數據處理方面,仍以簡單的頻數(13.3%)、描述統計(55.6%)為主,數據的深入挖掘和解析有待提高。
(二)產業經濟學、微觀經濟學視角占主流,技術成為關注焦點
2010年年度涉及學科交叉的傳媒經濟論文有105篇,學科交叉論文比例為34%,與經濟學(69%)、管理學(25%)的交叉最多。由于傳媒經濟構架于不同的經濟學理論和分析方法之上,因此經濟學理論是研究傳媒經濟問題的基礎理論,較常用的研究視角包括微觀經濟學、宏觀經濟學、產業經濟學、制度經濟學和政治經濟學。2010年傳媒經濟學的產業經濟學視角最多(45%),其次為微觀經濟學(41%),制度經濟學(9%)、宏觀經濟學(2%)、政治經濟學(7%)涉及較少。
經濟、技術、制度是影響傳媒經濟發展的重要力量,涉及宏觀環境對傳媒業影響的論文有143篇。數字化、三網融合、電子書、微博等新的媒介技術和形式的爆發使技術(33.6%)成為對傳媒經濟研究涉及最多的宏觀領域,整體的經濟形勢(經濟29.4%)和政府規制(政治26.6%)也是研究者在研究中涉及的重要因素,而傳媒經濟對社會因素(10.5%)關注不多。
三、年度研究熱點與研究趨勢:基于社會網絡分析
圖1是對2010年入選的所有傳媒經濟學科的論文的關鍵詞、題目和摘要做的社會網絡分析,使用的軟件為NetDraw2.054版本。
(一)核心層、中間層、邊緣地帶:傳媒經濟研究分層明顯
結點(node)大小表示的是度數(degree),結點每與另外一個結點發生一次聯系(無論是主動還是被動、是流入還是流出)即為1度,結點越大表示與別的結點之間的聯系度越高。從圖中可以看出,傳媒、出版、融合、廣告等為今年傳媒經濟學研究的焦點和重點。每兩個結點之間線條的粗細程度表示的是兩者的關系密切度,兩個結點之間的線條越粗表示兩者之間的聯系越緊密,從上圖可以看出,數字―出版、媒介―融合、三網―融合、科技―期刊、植入―廣告等關鍵詞之間的緊密度很高,這也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今年傳媒經濟學科研究的興趣和前沿。
在以上分析的基礎上,本研究還對關涉的關鍵詞進行了K-cores分析,不同結點的顏色代表意義不同,可以看出,整個網絡有三層構成:核心層、中間層和邊緣地帶,紅色的結點處在整個網絡的核心層,主要有以下關鍵詞:傳媒、出版、融合、模式、營銷、整合、數字、出版、媒介、改革、體制等;藍色的結點處在整個網絡的中間層,主要有以下關鍵詞:廣告、報業、手機、集團、轉型、三網、競爭力等;黑色的結點處在整個網絡的邊緣層,包括制度經濟學、風險投資、電子閱讀、關系社會等,說明傳媒經濟學研究的議題還主要基于傳統議題的基礎上,對新的研究議題和對象的擴展度不夠。
(二)研究熱點:微博客、植入廣告、媒介融合
由于2010年年度的論文很難以被引用的次數(一般而言,論文被引率高點發生在發表后的3―4年)來判斷其重要性與關注度,但從CNKI的下載頻次多少這一指標,可以在相當程度上說明某篇傳媒經濟研究論文及其所代表的研究領域的被關注程度。一般而言,下載頻次越高說明其影響力越大,關注程度高,有可能成為未來研究的熱點。以下為下載頻次在300次以上的論文,共18篇。??(見表2)
結合前文詞頻分析的結果、社會網絡分析結果以及18篇高下載頻次論文的研究內容可以發現,本年度傳媒經濟研究的媒體熱點是微博客。表2論文中以微博為研究對象的論文有3篇,平均下載頻次為736次,并且“微博價值:核心功能、延伸功能與附加功能” 下載量超過了千次,此外還有眾多論文從微博媒介性質、盈利模式、營銷應用等方面對這一新的媒介形式展開了研究。本年度媒介產業的研究熱點是媒介融合,3篇有關媒介融合的文章下載頻次為352,并且“媒介融合”一詞出現的詞頻也達到了52次,三網融合背景、產業視角和綜述性回顧是本年度媒介融合研究的亮點。2010年年度廣告方面的研究熱點是植入廣告,2篇論文的平均下載頻次為457次,對新的植入方式的探究和對其廣告效果的評價研究使植入廣告的研究趨于成熟。此外媒介規制與體制、新媒體對傳統媒體的沖擊及傳統媒體的轉型研究等傳統仍舊是傳媒經濟研究者持續關注的話題。
注釋:
??《中國傳媒發展指數報告(2011)》項目組由中國人民大學新聞學院教授、中國人民大學新聞與社會發展研究中心副主任喻國明主持,本文由宋美杰完成初稿,喻國明修改并定稿。本文中內容分析部分的數據采集和統計分析由宋美杰、劉佳瑩、許子豪、朱爾皓、陳瑾、陳宇完成,李彪對于本文的社會網絡分析圖的形成也有貢獻。
??本文選取了2010年CSSCI收錄的新聞傳播核心期刊15本,輔助以2008年北大圖書館中文核心期刊G0/G21信息與傳播、新聞學、新聞事業期刊15本,30份期刊消除重疊后獲得了樣本選取期刊:編輯學報、國際新聞界、新聞與傳播研究、新聞大學、現代傳播、編輯之友、編輯學刊、當代傳播、出版科學、中國編輯、出版發行研究、中國出版、廣告大觀、現代廣告、新聞愛好者、新聞界、青年記者、新聞戰線、新聞與寫作、新聞記者、中國記者、中國報業、電視研究、傳媒觀察等。選擇以上期刊中已經被CNKI收錄的(截止日期為2010年12月23日)2010年度全年的與傳媒經濟研究相關的論文,此外以傳媒經濟、傳媒業等為關鍵詞在CNKI中進行搜索,獲取了未在以上期刊上發表的論文。通過上述途徑獲得的論文為研究的初步樣本,在此基礎上剔除了會議消息、研究隨筆等性質的文章,共獲得有效論文312篇。
1早期經濟理論視角下的“離散式”媒體規制:市場機制與科斯定理在傳統的紙質與廣播電視媒介時代,媒體的信息傳播在很大程度上受制于物質媒介本身的傳遞以及隨之形成的影響力,媒介的運作模式與相應的媒介規制都體現出了結點式、離散式的特點;不同的媒體基于其物理特征,各自為不同用戶群提供信息服務,而未聯接成類似于互聯網媒體的、連續的“媒介場域”或形成滲透入個人生活的媒介空間。在這種情況下,如何運用自由主義市場經濟中“看不見的手”提升媒體運作和媒體規制的效率,成為了當時西方國家的經濟學界與傳播學界所共同關注的問題。
科斯是新制度經濟學的奠基人。他于1959年發表的“聯邦通信委員會(Federal Communication Commission,FCC)”為經濟學領域傳統的產權理論研究帶來了根本性的變化,也沖擊了美國FCC規制傳播媒體的傳統模式,即基于委員會聽證并頒布營業許可證,以分配廣播頻譜的頻譜分配方法[4]。科斯認為,廣播頻譜的分配應該交予市場中供求關系的運作來完成。依據市場規律拍賣頻譜資源,可以提高運營方優化服務的積極性,從而在現有資源的調配下使大眾獲得更高質量的信息傳播服務[5]。在這一自由市場相互匹配的過程中,政府過多的干預和控制反而會導致資源配置的低效率:一方面是公眾的文化消費與信息需求沒有得到充分地滿足;另一方面則是頻譜資源在低效率人為調配下的浪費。
不可否認的是,社會成本與負面外部性問題是完全自由市場經濟的弊端,市場失靈的現象也在經濟活動的部分特殊領域中時常出現,尤其是公共服務領域??扑固岢?,在政府明確各方權利與義務的前提下,經濟中的非效率可以通過當事人的談判與斡旋得到糾正,從而使社會效益趨于最大化。這也就是著名的“科斯定理”[6]?;诖死碚摽梢哉J為:在媒體規制的過程中,政府、媒體運營商以及受眾等各方因素可以在既有的權利義務關系中進行談判和博弈,進而協調好信息傳播背后的頻譜等資源調配規則,達到政府規制、用戶使用以及機構服務三者之間的納什均衡狀態。
作為傳統紙質與廣播媒介盛行時代所提出的規制理論,科斯定理及其產權理論為廣播媒介中的頻譜資源分配提供了具有獨特創見的寶貴方案。然而,作為經濟學視角下的媒體規制理論,科斯定理著重理順了媒介資源中的供求關系管理思路,但卻并沒有在信息傳播的內容層面投入足夠的關注。由此可見,媒體規制在這一理論的觀照下更多地體現為媒體市場中主體間供求關系的規制,而不是面向內容標準、傳遞渠道、以及各主體間的權力與義務關系等多個方面的整體性規制。在數字媒體大發展的時代,媒體與信息、文化的結合日益緊密,媒體中的信息傳播也在更大程度上擺脫了物質載體和基礎設施的客觀限制,為理論上的“言論自由”提供了諸多的實踐契機。在這種情況下,規制者若僅僅從市場經濟的角度討論媒體的經濟效益,忽略對數字媒體在文化傳播、知識分享等公共效益方面的探討,則已偏離了媒體發展的整體趨勢,不符合數字媒體規制的客觀發展規律。
2數字媒體規制的新理論定位:區別于經濟、社會規制的文化規制數字媒體與傳統媒體不同,它指的是:運用數字化技術手段進行信息采集、加工、處理,并借助計算機數字信息網絡技術傳播和提供信息服務的組織。這類組織一般具有專業媒體性質,但與一些具有特定用戶群及專門信息服務內容有所不同的是,其信息服務面向一般的互聯網用戶,因而更具有廣泛性。根植于數字化網絡技術的數字媒體與傳統媒體比較而言,具有更強的信息生產、組織與傳播能力,其包含的信息內容因而也具有更大的影響力。在這種情況下,規制政策的制定者在關注數字媒體的經濟性與社會性特征的同時,也更應著眼于其信息內容的文化軟特征。在媒體規制中對其文化特征的關注,通常被稱為文化規制的視角。
在規制的分類與內容研究中,文化規制是指:規制者(政府或其他組織)對微觀文化主體實施的文化控制。這種控制往往與普通法的司法干預、以及政府在宏觀調控中借助一系列政策工具所進行的間接干預不同,它通常是在政府的主導下,以直接的行政干預形式出現[7]??扑乖谄浣洕碚摲治鲋校\用了市場、博弈以及均衡等經濟學理論工具探討了媒體規制的一般規律與基本方向。但基于頻譜資源分配這一問題情境建立起來的科斯定理已不能滿足現代數字化,特別是大數據背景下的媒體規制問題。相比于量上的“無差別”的資源積累與分配理論,數字媒體規制實踐亟需文化視角下偏向質的內容的新規制框架。在多種媒介互聯互通、人群與網絡日益融合的情境下,數字媒體作為信息分享與文化傳播的重要載體,依據前文中對規制理論的定義,應歸入文化規制的范疇之中。
面向傳統媒體的規制往往關注于其一般性的經濟與社會影響。因此,就傳統的規制分類而言,規制通常被分為經濟性規制與社會性規制[8]。經濟性規制是指:在資源分配出現壟斷現象、市場失靈(Market Failure)以及市場競爭不充分的情況下,規制者為了緩解自由市場的負面效應、促進社會公平而采取的一系列經濟性調節與規制。由此可見,政府通過立法形式制約經濟壟斷行為(如《反壟斷法》的頒布),以保障市場中的自由充分競爭,就是典型的經濟性規制。社會性規制是以保護個人健康、公共安全、生活環境以及社會穩定等涉及群體性公共利益的規制類型。在美國,社會性管制通常被限定在健康、安全與環境保護3個方面,因而也被稱為HSE規制(Health,Safety and Environmental Regulation)[9]。關于HSE規制的經濟性與均衡問題吸引了很多經濟學領域學者的關注[10],并被放置到了一系列標準化的經濟模型中進行推導與分析,得出了各有側重的理論框架:例如環境模型(Environmental Model)與物質平衡模型(Material Balance Model)等[11]。與上述兩種規制不同,文化規制作為一種面向文化傳播與文化交流的“軟性”規制,通常被分散在經濟性規制與社會性規制的子領域中進行研究,或是被歸為社會性規制的組成部分進行探討,而不作為具有特殊性與明確邊界的完整研究范疇被單獨地提取出來。
文化本身在跨領域、跨地區、跨時間的條件下是具有多元性與特殊性的。ICT的高速發展與大數據環境的有力支持,則更加速了多元文化的交流與傳播,增進了不同文化領域之間的溝通與了解?;谶@種本質特征與發展背景的考慮可以發現,包含數字媒體規制在內的整個文化規制不應只是經濟性與社會性因素的產物,更是信息與文化交流本身的要求下出現的產物[4]。文化多樣性特征下的文化規制除了面對傳統的經濟性與社會性沖擊(例如文化產業規制、傳統民間文化資源的開發與利用等)之外,還要適應一系列涉及文化交流的特殊問題(例如文化霸權主義與國家認同等),在全球化的潮流中基于媒體這一關鍵視角協調不同地區和不同領域的文化實踐[12]。
文化所蘊含的固有特征要求文化規制作為一種相對獨立于經濟性與社會性“二分”規制結構的規制類型而存在。數字媒體作為互聯網時代信息與知識傳遞的領頭羊,其在文化傳播中的規制應該符合文化規制的特殊性要求。規制者(如政府的縱向規制或其他組織的橫向規制等)應該更多地關注數字媒體的文化性影響(例如數字媒體的傳播內容如何影響主流價值觀與輿論導向,數字媒體的傳遞形式如何改變了人們對傳統文化的認知等),而非僅僅關注于數字媒體運行的經濟性和社會性側面(如數字媒體中的盈利模式與廣告傳播規制,數字媒體運營商的商業活動規制等),使數字媒體的文化性規制又滑向了傳統的經濟型與社會性規制思路。由此可見,文化傳遞與文化資源流動借助現代化數字媒體的平臺變得更加快捷、高效,各種形式的文化內容也因此逐漸溢滿了個人的生活空間。這不僅對數字媒體的管理與規制水平提出了要求,更是使包含更大研究范圍與應用領域的文化規制面臨了新的挑戰。
3網絡環境下的數字媒體規制:理論分歧與規制融合現代數字媒體技術(例如博客網站、微博、微信等)是依托于互聯網,尤其是移動互聯網技術所構成的整體情境實現快速發展的。隨著數字媒體內容的豐富與技術的多樣化,媒體本身與互聯網的結合也日益緊密:一方面,數字媒體的內容建構與傳播都需要依靠互聯網中的虛擬平臺才能完成;另一方面,互聯網技術與物聯網趨勢不斷地滲透進大眾生活的各方面細節,人們在日益嵌入“線上生活”的同時,也不可避免地受到了數字媒體的全方位影響。與傳統的報紙、電話、電視等媒體不同,就媒體形式的泛在性、即時性以及內容傳播的不可控性(現代互聯網具有泛在性,接入網絡就意味著接入媒體)而言,數字媒體對公眾的影響在一定程度上回歸了流行于20世紀40年代的“魔彈論”中對媒介作用的闡釋[13]。在涉及社會問題的負面信息傳播方面,數字媒體的“魔彈效應”往往體現得更加明顯。
美國是新媒體發展最為迅速的國家,而數字媒體則是新媒體的主要表現形式之一。圍繞著網絡環境下如何對數字媒體進行規制的問題,網絡自由主義者、網絡聯邦主義者以及網絡現實主義者各抒己見,并展開了激烈的觀點交鋒[14]。網絡自由主義者認為,網絡所構成的虛擬空間與現實世界是有根本區別的。從網絡無政府主義學派的立場來看,網絡本身比現實世界更具有民主性、自由性與開放性,人們可以根據自己的情感或實際需求生活在這樣的自由空間之內,網絡空間既不需要也不適用于政府的管護[15-16]。網絡無政府主義的代表人物之一約翰·佩里·巴洛(John Perry Barlow)認為,網絡中媒體對文化的塑造比其他任何東西對文化的塑造都要顯著,人們可以在網絡空間的基礎上,自由地創造出一種新的文明。網絡聯邦主義者并不認同絕對自由的激進觀點,他們認為:網絡是復雜而有邊界的,面向網絡空間的規制與管護在理論上是可能的;政府無法有效管理網絡中的信息創造與信息傳播,網絡中的數字媒體規制只能依靠主體自身和相關的虛擬社區。因此,針對網絡本身以及數字媒體的規制應該依據其自身的特點與規律,基于虛擬空間中的主體自身進行規制,政府不應通過傳統的行政管理方法干預網絡空間與數字媒體的運作。網絡現實主義者在網絡與現實世界之間的關系問題上,與上述兩種立場有根本性的不同。勞倫斯·萊斯格(Lawrence Lessig)認為:網絡無論如何虛擬,都是物理空間的映射,網絡空間中的行為和問題都與物理空間中的特定現象存在對應關系。因此,無論是數字媒體還是整個網絡虛擬空間,應該受到網絡法律的規制,隸屬于真實空間中的政府[17-18]。在現實世界中,網絡與數字媒體也正在邁向一個政府管理與巨頭壟斷的時代。
從整個社會對網絡技術與互聯網世界的理解來看,上述3種觀點的交鋒與更迭過程也反映出了人們對互聯網和數字媒體的認識逐漸從早期烏托邦式的激進與開放回歸到了成熟與理性的狀態[14]:互聯網領域或賽博空間為用戶提供了更便捷的交流空間與表達平臺,但這并不意味著對一切合理調控或規制的否定。在相對靈活自由的網絡空間下,數字媒體的發展的確獲得了更多的動力與可能性,但隨之而來的問題也漸漸暴露。這些問題除了來自于網絡環境的自身特征以外,更多的則是現實環境中受管制的行為在缺乏規制的情境下被肆意投射到了網絡空間與數字媒介平臺之中,例如網絡欺凌問題(Cyberbullying)[19-20]。在心理學與信息系統領域的研究中,諸如網絡欺凌等對數字媒體用戶產生負面影響的現象越來越多地受到了關注。遺憾的是,這些研究最終的落腳點多半在于信息系統設計、用戶的人機交互指導等范疇,面向整個數字媒體平臺的全局性視角與宏觀層面的規制卻基本與該問題的研究處于脫節的狀態,個體研究的進展也因此很難為宏觀的規制政策研究提供有價值的啟示或方向指導。
進一步地,脫離互聯網情境的限制,從而在更為宏觀的視域下觀照網絡數字媒體的研究與實踐,可以發現:隨著ICT技術的蓬勃發展,電子網絡、電信網絡以及計算機互聯網的融合為數字媒體規制的研究與政策實踐提出了新的挑戰[4]。由傳統媒介規制的長期實踐延伸而來的“分而治之”的規制思路在多種媒體融合的情境下變得矛盾重重。就媒體發展與政策實踐的具體關系而言,媒體融合的主要挑戰在于網絡運營監管和內容監管的沖突,甚至失效[21]。傳統的廣電監管對地面無線網絡、有線電視網絡和衛星直播網絡的運營進行嚴格的管制,以達到特定的社會政治目標。該監管體制根本不可能照搬到電信部門,而且電信網絡也不屬于廣電監管的范疇。互聯網上的節目可能來自全球任何一個地方,國內的“分離式管制”法規很難有效監管境外機構。此外,政出多門,多頭管理,造成了一些管制沖突、低效率以及內容監管的失效,監管框架無法應對層出不窮的新業務和新特點,如互聯網廣播電視的業務有的國家將其當作電信業務監管,如丹麥、荷蘭、日本等。有的國家將其作為廣播電視節目監管,如挪威、瑞典等。我國則將其分為內容與產業分別監管,并產生一些矛盾和沖突。
技術發展與政策實踐的內在矛盾往往可以為相應領域的學術研究提供新的增長點,媒體融合機制下的傳統規制變革問題也因而成為了近年來學術界關注的一個熱點問題。在該研究領域中,諸多學者認為基于媒體融合實際的“規制融合”或者“政策融合”是大勢所趨。面對媒介融合的現實困境與發展規律,英國學者佩特羅斯·羅斯費迪斯(Petros Losifidis)[22]提出了“規制融合”(Regulatory Convergence)的概念,認為“規制融合”,其實意味著通過展開一系列因應媒介技術融合、市場融合和產業融合的媒介規制變革,從而“建立一個能夠適應所有融合領域的共通的規制框架”。在邁阿密大學傳播學院的加里森(Bruce Garrison)和杜帕勒(Michel Dupagne)[23]設計的“媒介融合”模型中,數字媒體的融合既可以是技術融合作為經濟融合(即市場或產業融合)和規制融合的先決前提,也可以是經濟融合和規制融合帶來技術的融合。但無論是哪一種模式,融合效果的最后產生都是技術、經濟以及外生性規制因素三重作用的結果。歐洲學者庫倫貝格(Cuilenburg)和斯拉(Slaa)認為[24],立足科技和經濟雙重影響促使廣播電視和電信產業之間的關聯甚至融合這一事實,就規制政策的制定而言,廣播電視和電信政策的管制分離已經不再必要,對媒介政策和電信政策進行融合是實現廣播電視傳播和電信事業共同發展的惟一良方,并提出政策融合(Policy Convergence)的概念。在政策實踐領域,隨著政府和公眾對數字化網絡中虛擬世界的認知不斷深入,數字媒體的規制問題也逐漸脫離了“絕對自由”或嚴格管控的誤區,開始進入規范化與程序化的發展階段。從發達國家的實際做法來看,大多采取了機構整合策略,其中實施最早的是美國的聯邦通信委員會(Federal Communication Commission,簡稱FCC),該委員會早在20世紀初廣播媒體出現之后就開始組建,1934年《通信法》的出臺,成立了該委員會,取代聯邦無線電委員會,其后1984年《有線通信政策法》使FCC獲得對有線電視的規制權力,1996年《電信法》讓FCC進入對互聯網傳播領域進行規制。FCC對電信網、互聯網和廣播電視網絡實行三網融合的統一規制體制,由于通過對無線電、有線電視、電報和電話、互聯網傳播服務等業務實施一體化規制,從根本上消除了美國電信行業和廣電行業可能存在的政出多門、條塊分割的規制現象。
2003年7月,英國議會通過《通信法》,設立了通信辦公室(Office of Communication,以下簡稱OFCOM),該辦公室融合代替了過去5個彼此分立部門的職能:電信辦公室(Office of Tele-Communications,OFTEL),廣播標準委員會(The Broadcasting Standard Commission,BSC),廣播局(The Radio Authority,RA),獨立的電視委員會(The Broadcasting Standards Commission,ITC)以及無線電通信局(The Radio Communication Authority,RCA),該機構的成立使英國在規制層面去除了電信業與廣電業之間的藩籬,使得“媒介融合在技術中立(Technology Neutrality)的旗號下得以順利展開”[25]。規制機構上是日本總務省主管。效仿美英規制機構融合模式,2001年由原郵政省、自治省和總務廳合并成立總務省,下設信息通信政策局和綜合通信基礎局職能部門,電波監理審議會和信息通信議會作為總務省的常設咨詢機構,參與和協調職能部門對日本電信業和廣播電視業行使規制職能[26]。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宏觀層面的數字媒體規制理論需要與基于各項具體現象的個體研究相結合,才能獲得更為扎實可靠的經驗土壤與分析基礎,以最終支持數字媒體規制的政策實踐。
4回歸數字媒體規制的邏輯起點:規制動機的理論分析如上文所述,在數字媒體規制的研究范疇中,無論是基于經濟、文化或是其他視角出發,政府對網絡和媒體進行規制的合理性都是所有相關理論建構的原始邏輯起點,而這一起點通常蘊含在兩個前提假設之中:一方面,政府有能力對網絡和媒體進行規制,維護數字媒體的合理運行。這也是網絡現實主義者所主要倡導的觀點[17-18];另一方面,由于市場存在失靈現象,政府的規制有利于減弱自由市場中負面的外部性,協助數字媒體情境下的社會收益達到最大化。這是宏觀調控等一系列政府干預合理性的最主要理論根基,也是規制俘獲理論打破傳統規制理論的首要突破口。
亞當·斯密在《國富論》中所倡導的自由放任市場經濟體制與“看不見的手”,對西方各國的經濟體制建設與經濟學研究都產生了重要而又深遠的影響。在英美等發達資本主義國家相繼爆發經濟危機之后,經濟學家認識到了市場機制本身的局限性,單純依靠市場調節無法保證經濟的平穩運行。在這種情況下,支持政府干預與宏觀調控的凱恩斯主義在經濟學界誕生。該學派的理論認為:市場本身存在失靈(Failure)與低效的可能,政府調節有利于緩解市場失靈時出現的負面外部性,降低經濟損失,提高社會效益。早期的公共利益理論與凱恩斯主義相似,他們都將政府描述為市場失靈的調節者和解救者。如果沒有政府規制的存在,市場往往會運行得沒有效率,從而限制了社會福利的最終提高。與此同時,政府的規制也有利于促進社會分配的公平,緩和階級之間的矛盾,維護社會穩定[27]。
規制公共利益理論在20世紀70年代開始受到諸多批評,原因在于:一方面,規制是立法者與執行機構的行為,公共利益理論只是建構了規制者的規制動機,而沒有說明社會利益與規制行為之間的互動博弈關系,因而只是一種無法驗證的假定[28];另一方面,很多傳統經濟領域的壟斷與惡性競爭現象證明,政府的規制有時并不能扼制市場失靈,反而會加劇社會不公與資源浪費現象[29]。
1.從計算到數據新聞:計算機輔助報道的起源、發展、現狀
2.大數據與新聞報道
3.新媒體語境下的新聞敘事模式
4.著作權法中不受保護的“時事新聞”
5.全球視野下的“數據新聞”:理念與實踐
6.重造新聞學——網絡化關系的視角
7.整體轉型:關于當前中國新聞傳播學科建設的一點想法
8.影響公民新聞活動的三種機制
9.“理想”與“新媒體”:中國新聞社群的話語建構與權力關系
10.作為開放新聞的數據新聞——英國《衛報》的數據新聞實踐
11.中國新聞從業者的社交媒體運用及其影響因素:一項針對上海青年新聞從業者的調查研究
12.新媒體時代的新聞生產:理念變革、產品創新與流程再造
13.作為社會史與新聞史雙重敘事者的闡釋社群——中國新聞界對孫志剛事件的集體記憶研究
14.搜索類新聞聚合APP的侵權認定分析
15.新聞媒體報道與資本市場定價效率——基于股價同步性的分析
16.微信公眾平臺:新聞傳播變革的又一個機遇——以“央視新聞”微信公眾賬號為例
17.新媒體革了新聞專業主義的命?——公民新聞運動與專業新聞人的責任
18.新聞社群的專業主義話語:一種邊界工作的視角
19.公民參與時代的新聞專業主義與媒介倫理:中國的問題
20.大數據分析與可視化技術:新聞傳播的新范式——“大數據與新聞傳播創新”研討會綜述
21.從出現到擴散:社會實踐視角下的數據新聞
22.數據新聞:大數據時代新聞可視化傳播的創新路徑
23.中國大陸新聞傳播學研究十五年:1998—2012
24.數據新聞:“講一個好故事”?——數據新聞對傳統新聞的繼承與變革
25.中國新聞類APP的市場競爭格局及其盈利模式探討
26.新聞漫畫多模態隱喻表征方式研究——模態配置的類型、特點及理據
27.虛擬/增強現實技術的興起與傳統新聞業的轉向
28.實踐新聞專業性 實現新聞公共性——基于新聞觀的視角
29.試論《人民日報》官方微博新聞評論的話語方式
30.一種基于特征演變的新聞話題演化挖掘方法
31.當代中國主導新聞觀念的可能選擇:發展新聞專業主義
32.數據新聞:一個亟待確立專業規范的領域——基于國內五個數據新聞欄目的定量研究
33.語言語境與新聞理解——英語硬新聞語篇評價策略解讀
34.基于語料庫的英語財經新聞漢譯本的詞匯特征研究
35.眾籌新聞:變革新聞生產的權力結構
36.基于增強現實媒介的新聞敘事創新策略探索
37.新聞專業主義的本土化探索
38.新聞業的未來:網絡新聞
39.媒介融合時代的中國新聞傳播教育:基于18所國內新聞傳播院系的調研報告
40.新聞從業者的工作自主性及影響因素研究——基于新媒體環境下的考察
41.“共”時代的開創——試論新聞傳播主體“三元”類型結構形成的新聞學意義
42.數據新聞:價值與局限
43.自媒體力量的想象:基于新聞專業主義的質疑
44.自媒體時代對新聞專業主義的建構和反思
45.突發公共事件輿情傳播特征與規律研究——以新浪微博和新浪新聞平臺為例
46.數據新聞:大數據時代新聞生產的核心競爭力
47.困境中的重構:新媒體語境下新聞專業主義的轉向
48.“大數據”時代:新聞業面臨的新震蕩
49.“數據新聞學”的發展路徑與前景
50.創新與堅守:美國經驗與新環境下國內新聞教育路徑探索
51.關于當前新聞傳播幾個理論問題的思考
52.大數據時代的數據新聞生產:現狀、影響與反思
53.媒介融合時代新聞傳播人才培養的理念與路徑
54.媒體融合背景下新聞聚合的著作權法規制——以網絡商業模式的創新為視角
55 .移動新聞推薦技術及其應用研究綜述
56.財經新聞報道中數據的功用——以彭博新聞社財經報道為例
57.“風險規避”邏輯下的新聞報道常規——對國內媒體社會沖突性議題采編流程的分析
58.大數據對于新聞業態重構的革命性改變
59.新聞話語表征的形式、功能和意識形態
60.2014年中國的新聞傳播學研究
61.記者為什么成了不可愛的人?——兼論網絡時代新聞生產者、使用者的“沖突”
62.大數據與新聞理念創新——以全球首屆“數據新聞獎”為例
63.大數據方法與新聞傳播創新:從理論定義到操作路線
64.移動化、智能化技術趨勢下新聞生產的再定義
65.新聞權威、職業偶像與集體記憶的建構:報人江藝平退休的紀念話語研究
66.“他者”的媒介鏡像——試論新聞報道與“他者”制造
67.“國際新聞”與“全球新聞”概念之辨——兼論國際新聞傳播人才培養模式創新
68.偽新聞:虛假新聞的“隱存者”
69.新聞生產即記憶實踐——媒體記憶領域的邊界與批判性議題
70.大數據時代的數據新聞報道——以英國《衛報》為例
71.未來新聞的知識形態
72.新媒體與新聞生產研究:語境、范式與問題
73.新媒介環境下新聞真實論視野中的幾個新問題
74.新媒體時代時政新聞如何突圍——也談澎湃新聞的競爭策略
75.新媒體環境下我國電視新聞的嬗變與發展
76.塑造新聞權威:互聯網時代中國新聞職業再審視
77.澎湃新聞,能否成為新聞客戶端的標桿?——對澎湃新聞的幾點思考
78.《新聞聯播》簡史:中國電視新聞與政治的交互影響(1978-2013)
79.“再敘事”視閾下的英漢新聞編譯
80.淺議重大公共危機事件中新聞發言人的發言與輿論的關系
81.中國新聞傳播學研究的國際發表現狀與格局——基于SSCI數據庫的研究
82.面向Web新聞的事件多要素檢索方法
83.重建新聞的公共性共識是否可能?——從近期的傳媒倫理爭議談起
84.一種中文微博新聞話題檢測的方法
85.網絡新聞“標題黨”的現狀與敘述策略——對8家網站新聞排行榜的定量分析
86.新媒體語境下新聞傳播教育面臨的困境與革新
87.《新聞聯播》:從信息媒介到政治儀式的回歸
88.新聞客戶端:信息聚合或信息挖掘——從“澎湃新聞”、《紐約客》的實踐說起
89.為什么我們沒有“新聞法”——反思我國新聞傳播立法研究
90.網絡新聞從業者的基本構成與工作狀況——“中國網絡新聞從業者生存狀況調查報告”之一
91.翻譯中的超文本成分:以新聞翻譯為例
92.社會化媒體時代中國新聞從業者的認知轉變與職業轉型
93.數據新聞學的發展現狀與功能
94.學術文獻的文體特征及其檢索意義——計算機科學文獻與相關新聞報道文體的比較研究
95.眾籌新聞:網絡時代美國新聞業的創新及啟示
96.新聞編譯中意識形態的翻譯轉換探索
97.新聞工作者微博應用的困境及其根源
關鍵詞:大眾文化;媒介融合;電視劇;新特征
千呼萬喚始出來,《愛情公寓》第四季開年引發收視點播熱潮,不光各大衛視爭相播出,而且從愛奇藝、PPS的數據顯示,該劇創下了超過20億的網絡點擊量。除此之外,該劇一經播出就占據了百度、新浪等話題排行榜。作為時代的產物,這部高點擊、高關注、高票房的國產劇的成功一定程度上受到了媒介的影響。
一、立足于多媒體平臺進行表達
當代媒介發展最為重要的一個關鍵詞就是“媒介融合”。這一概念最早由美國馬薩諸塞州理工大學的浦爾教授提出來的,是指各種媒介呈現出多功能一體化的發展趨勢。
隨著網絡的飛速發展及其優越性,不少人認為在“媒介融合”的趨勢中會出現傳統媒體消亡,網絡媒體獨霸天下的局面,杰?尼爾森等理論家就堅持“傳統媒體終結論”。這類觀點顯然帶有激進色彩,但事實上,微電影、個人即拍短片等新媒體影視劇的確吸引了大多數年輕受眾。作為傳統媒體的產物――電視劇,在這種背景下想要吸引獨立、個性的年輕受眾,利用新媒體是不容忽視的手段。
《愛情公寓》從第一季就利用網絡平臺與電視配合播出,第四季回歸更是被奇藝、pps高調賣斷,獨家播出。同時奇藝、pps都有app應用,只要有wifi手機也可以隨時看。這樣擴大了電視劇覆蓋面,也擴大了受眾群。
多媒體平臺共同播出是當代電視劇發展的一大趨勢,但同時如何協調解決版權問題也是值得大家注意的。
二、跨媒體的話語形式
不同媒體有其獨特的話語形式,而媒介的融合淡化了不同話語形式間的界限。
首先,從話語內容上說,傳統的電視劇作為一門綜合性很強的藝術,它的語言具有理性、文學性、藝術性的特點。而網絡語言產生于網絡這個平民化平臺,它更加的開闊包容、感性和多元化。
《愛情公寓》中的不少段子來源于網絡,如貓撲、天涯等,而其自創的經典臺詞現也成為了風傳的網絡用語。媒介融合促成的語言融合,而語言的互用,也豐富了媒介自身的語言。
其次,從話語形式上來說,電視劇一般采用要是根據面對面交流的特點和“引戲員”的結構方式制作,同時以真人真場景為內容。網絡作為新媒體,以網絡為平臺傳播的影像其傳播形式多種多樣,從傳播內容、傳播方式、受傳者感官等各個方面進行延伸。
《愛情公寓》中有大量的動畫元素,劇情中加入的特效、幻想等元素,使得傳統紀實性情景喜劇更具吸引力。這是將網絡媒體傳播手段融入在了傳統媒體之中。
在媒介融合的背景下,《愛情公寓》通過利用網絡媒體的傳播手段、傳播技術以及傳播形式,豐富了傳統電視劇的表現形式,達到了吸引受眾的目的。
三、開放式結尾與參與式劇情的互動形式
與傳統電視劇講述一個完整的故事不同,情景喜劇是一種喜劇演出形式,有著一條或多條故事線。作為情景喜劇,《愛情公寓》也秉承這一模式,但值得注意的是,從第二季末開始,《愛情公寓》就采取了開放式承接結尾,即不給予明確的答案,而是待定,并且真正結尾是下一季開始的契機,因此,這就促使觀眾參與其中,觀眾呼聲越高的結局,往往成為結局,以此來吸引受眾。但同時,又不完全否定另一種結局,以此滿足另一群受眾的審美需要。
1967年,美國學者J?A?巴隆在《哈佛大學法學評論》上發表了《接近媒介――一項新的第一修正案權利》一文中提出“媒介接近權”。隨著網絡媒體、新媒體的不斷發展,受眾越來越有機會并渴望接觸媒體,并發表自己的觀點,除了公共事務,大眾文化也越來越多的出現了受眾的身影。上文提到微電影、個人即拍短片等新媒體作為小眾化傳播并不能完全滿足受眾表達的心理。而在媒介融合的背景下,《愛情公寓》也正是跨越了傳統的電視媒介,通過網絡、新媒體等渠道給受眾提供了在大眾媒體上表達觀點意愿的渠道。
四、網站廣告與植入性廣告共同營銷
“植入式廣告”這一名詞并不陌生,從馮小剛賀歲電影到全民春晚,從國產劇《奮斗》到國際大片變形金剛,植入性廣告處處皆可見。所謂植入性廣告就是指,把產品及其服務具有代表性的視聽品牌符號融入影視或舞臺產品中的一種廣告方式,給觀眾留下相當的印象,以達到營銷目的。
在如今商業化的社會中,“植入性廣告”已成為當前影視劇中的常態,但隨著近年來植入性廣告不斷增多,并生硬植入引起了受眾反感。如何創新“植入性廣告”形式,成為了討論話題。
《愛情公寓》中植入性廣告非常多,大到汽車、電子產品,小到牛奶、手抓餅,有實體、也有網站。除了傳統的臺詞植入、扮演植入等,《愛情公寓》采取了一種新的植入式,網站視頻緩沖期間的廣告冰銳正是《愛情公寓》主角們最常選用的一款飲料。年輕受眾易跟風劇中主演所使用的產品,而緩沖期間的廣告提供了明顯的指示,因此達到有效的營銷目的。
這種結合網絡及電視的營銷手段,是建立在網絡及電視各自的運營手段,如網絡視頻網站中緩沖是個廣告播放,而《愛情公寓》正是利用了這一運營方式,達到了強化“植入性廣告”的傳播效力。
五、相關產品的出現推動全文化產業發展
伴隨著電視劇的播出,其官方同名手游《愛情公寓》也于2014年1月26日正式與觀眾們見面。同時,還有其相關的網絡游戲《開天辟地》之愛情公寓特別版。這一營銷手段即可促使受眾接受相關產業,從而獲得經濟效益。同時,隨著手機媒體的逐漸擴大,App應用的受眾群范圍越來越廣,通過游戲從而關注電視劇的受眾也大有人在,可以說這是一個雙贏的策略。
隨著網絡媒體、手機媒體的發展,各類網游、手游如雨后春筍,成為消費者閑暇之余娛樂和消遣的重要渠道,也成為的大眾文化中不可小視的產業。而電視劇和游戲間也有了越來越多的互動。電視劇出相關的游戲,游戲改編成電視劇等。這種互動在強化自身受眾印象外也擴大了雙方的受眾群。
可以看到的是,隨著媒介融合的不斷深入,各媒介自身所產生的大眾文化產業間也再互相交融,其各自獨特的表現形式也在相互借鑒相互融合。如何在媒介融合大趨勢下取其精華發揚自身,是各種形式的大眾文化需考慮的問題。(作者單位:新疆師范大學文學院)
指導教師:胡肖鋒
參考文獻
[1]《媒介融合概論》宮承波,中國廣播電視出版社,2011年版,專著
[2]《傳播學教程》郭慶光,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8年版,專著
[3]《數字傳媒概要》閔大洪復旦大學出版社,2003年版,專著
一、移動通信媒體已經成為“第五媒體”
媒介的定義是信息的一個載體,凡是能夠把信息從一方傳到另一方的工具、手段稱之為媒介。商業媒介通常具有以下特征:
一是大眾的行銷服務媒介必須是面對大眾傳播的,因此商業廣告中的媒介指的是大眾媒介;二是可控制性,投資行為的本質是以較少量的投入換取較大量的回饋,即是投資行為,在投資上必須具有可控制性;三是付費,商業媒體的另外一個特點為商業性,所謂商業性的意義是媒體依賴廣告為主要盈利來源,所以具有付費特征。
從以上媒介的定義和特征來看,移動通信媒體亦即手機媒體已經具備了媒介的所有要素,并且人們也已經普遍認可手機作為報紙、廣播、電視、網絡之后的“第五媒體”的地位。興起于20世紀90年代的網絡媒體,具備數字化、網絡化、多元化、全球化、小眾化、實時性、交互性、廣容性、易檢性等特點,已經對以報紙為代表的傳統媒體產生了強烈的沖擊。在中國,2005年以后,報紙業出現了整體不景氣的情況。那么在手機媒體突然興起的今天,會不會促成媒體結構新一輪的新陳代謝呢? 還有待檢驗。
二、移動通信媒體的特點
移動通信媒體亦即通常所說的手機媒體,可以理解為一種集網絡和信息傳播功能于一體,通過數據傳輸技術,把各種文字、圖像、音頻、視頻信息數字化,然后傳輸給廣大用戶的嶄新媒體。無線網絡的發展讓手機同時具備了網絡媒體所具有的幾乎所有優點。而由于其介質手機的特點,手機媒體也具備兼容性、整合性、貼身性和便于互動,成為一種“帶有體溫的媒體”。它具備以下其他媒體無法抗衡的特點。
1、廣泛性
早在2008年底,中國手機用戶已經超過6.4億,2010年10月更是突破了8億,手機媒體的用戶已經不僅僅集中在25歲到45歲之間、知識水平較高、經濟基礎較好的人群,它已經向上擴展到65歲而向下延伸到15歲,手機幾乎已經成為對應于每個活躍的社會元素的存在。幾乎人手一終端,這是其他媒體不可能具備的。
2、覆蓋性
手機網絡在大多數地方都可以實現覆蓋,無論是辦公室還是家中,甚至電梯、汽車、火車上。它的覆蓋能力遠遠超過其他媒體。
3、跟從性
“手機時代,人們在裸奔”。通過現行的基站,手機定位誤差在200米,3g時代,誤差可以縮小到10米。2010年1月13日,北京西城區西單商業街透露將考慮開設手機信息平臺,只要進入西單地區,就可獲得商場購物及相關打折信息等。
4、可統計性
“裸奔”的概念不只是地理上的,通過受眾所用機型、話費、手機漫游情況、網頁瀏覽狀況,運營商可以精確的區分受眾,在此基礎上豐富受眾信息,建立詳細的受眾數據庫,將為廣告精準化營銷打下了很好的基礎。
5、即時互動性
廣告投放效果將不再是盲目計算的。通過促銷活動等吸引反饋的手段可以準確地計算。
6、可支付性
手機已經可以進行方便的小額的電子支付。而和金融業的融合,使其變身為下一代的支付方式,同時代替錢包和信用卡,從理論上講也是可行的。
人們從廣泛性和覆蓋性意識到移動通信媒體的價值,在發展到一定程度以后,人們意識到手機媒體的更重要價值來源于它可以精確的區分受眾。而且,手機還具有隨身性、反應速度、區域能力、互動能力等其他媒體很難具備的特征,更使其可以進行精準甚至一對一的傳播。廣告將不再是單一的你投我放模式,而是與營銷緊密結合的交互式溝通過程。隨著手機上網資費的降低,人們使用無線網絡的頻率越來越高,而國家正在推行的三網融合會加速這一潮流,手機廣告的形式也將大大豐富。在互聯網時代,google、百度等僅用了十幾年的時間就超越了眾多的媒體公司,而移動通信媒體時代的到來,又為運營商、互聯網企業、傳統媒體乃至終端機器生產商提供了一個再次競爭的舞臺。
三、移動通信媒體應該加強服務性
由于移動通信媒體所具有的優點,其在人群中的普及速度也是非常驚人的。我國手機用戶突破8億,手機報的普及率已經達到39.6%。而隨著手機媒體的發展,早期群發短信式的模式已經遇阻,應當意識到受眾不缺少信息,缺少的是及時的、對他自己有用的信息。
在這一點上,日本的實踐比較成功。日本最大的移動通信公司ntt docomo于1999年2月22日推出數據業務i-mode,現在是全球最成功的無線互聯網服務。手機媒體研究的先行學者匡文波總結,它成功的關鍵是以內容為王:首先,它必須是新鮮的,即時更新;其次,它必須有深度;再次,應該鼓勵用戶多次訪問;第四,用戶應該能夠看到這種用手機上網方式的好處。i-mode結合日本國民心理,量身定做了各種娛樂業務吸引用戶,重點提供了諸如漫畫、游戲、圖片下載和音樂等服務,結合對內容提供商的嚴格考核,保證了i-mode業務內容的豐富化和個性化。而移動通信媒體還有一個與傳統媒體非常大的不同,即它的發展非常依賴于技術的發展,而移動通信技術的發展無疑是非??斓?。
四、移動通信媒體業的博弈與發展
移動運營商進軍手機媒體業務的步伐已經勢不可擋,它與報社、電臺、電視臺、獨立wap網站之間也因此產生了矛盾。移動運營商并不甘心只做網絡和渠道,而是要憑借自己在市場、用戶、渠道、信息網絡等方面的諸多優勢,力圖整合內容提供商、網絡服務商、設備系統和終端制造商以及終端用戶,形成以自己為主體的產業鏈。由此,移動運營商與報社、廣電企業和wap網站之間產生了激烈的爭奪。為了減少不必要的損耗,加速我國在這一輪信息技術變革中的腳步。在2010年1月13日主持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中,決定加快推進電信網、廣播電視網和互聯網三網融合。
所謂“三網融合”,是一種廣義的、社會化的說法,在現階段它并不意味著電信網、計算機網和有線電視網三大網絡的物理合一,而主要是指業務應用的融合。三大網絡通過技術改造,能夠提供包括語音、數據、圖像等綜合多媒體的通信業務。這也就意味著,只要通過一部機器,人們就可以完成日常所需的信息處理。手機體積或者屏幕面積會適度增大,而筆記本電腦等則會適度縮小,手機媒體也將正式進化為移動通信媒體。原本存在于電視媒體、手機媒體、網絡媒體之間的界限將進一步模糊。同時也意味著,移動通信媒體進入了一個更加高速發展的時代,并且將加速對傳統媒體產業的解構,僅僅是“第五媒體”的定位,恐怕已經不能準確評價它的價值了。
【論文摘 要】 隨著移動通信技術的發展,移動通信媒體的作用日益重要。目前,中國的手機用戶數量已逾8億,手機用戶的增加無疑加快了移動電子商務的發展。也說明移動通信媒體進入了一個更加高速發展的時代,并且將加速對傳統媒體產業的解構。
一、移動通信媒體已經成為“第五媒體”
媒介的定義是信息的一個載體,凡是能夠把信息從一方傳到另一方的工具、手段稱之為媒介。商業媒介通常具有以下特征:
一是大眾的行銷服務媒介必須是面對大眾傳播的,因此商業廣告中的媒介指的是大眾媒介;二是可控制性,投資行為的本質是以較少量的投入換取較大量的回饋,即是投資行為,在投資上必須具有可控制性;三是付費,商業媒體的另外一個特點為商業性,所謂商業性的意義是媒體依賴廣告為主要盈利來源,所以具有付費特征。
從以上媒介的定義和特征來看,移動通信媒體亦即手機媒體已經具備了媒介的所有要素,并且人們也已經普遍認可手機作為報紙、廣播、電視、網絡之后的“第五媒體”的地位。興起于20世紀90年代的網絡媒體,具備數字化、網絡化、多元化、全球化、小眾化、實時性、交互性、廣容性、易檢性等特點,已經對以報紙為代表的傳統媒體產生了強烈的沖擊。在中國,2005年以后,報紙業出現了整體不景氣的情況。那么在手機媒體突然興起的今天,會不會促成媒體結構新一輪的新陳代謝呢? 還有待檢驗。
二、移動通信媒體的特點
移動通信媒體亦即通常所說的手機媒體,可以理解為一種集網絡和信息傳播功能于一體,通過數據傳輸技術,把各種文字、圖像、音頻、視頻信息數字化,然后傳輸給廣大用戶的嶄新媒體。無線網絡的發展讓手機同時具備了網絡媒體所具有的幾乎所有優點。而由于其介質手機的特點,手機媒體也具備兼容性、整合性、貼身性和便于互動,成為一種“帶有體溫的媒體”。它具備以下其他媒體無法抗衡的特點。
1、廣泛性
早在2008年底,中國手機用戶已經超過6.4億,2010年10月更是突破了8億,手機媒體的用戶已經不僅僅集中在25歲到45歲之間、知識水平較高、經濟基礎較好的人群,它已經向上擴展到65歲而向下延伸到15歲,手機幾乎已經成為對應于每個活躍的社會元素的存在。幾乎人手一終端,這是其他媒體不可能具備的。
2、覆蓋性
手機網絡在大多數地方都可以實現覆蓋,無論是辦公室還是家中,甚至電梯、汽車、火車上。它的覆蓋能力遠遠超過其他媒體。
3、跟從性
“手機時代,人們在裸奔”。通過現行的基站,手機定位誤差在200米,3G時代,誤差可以縮小到10米。2010年1月13日,北京西城區西單商業街透露將考慮開設手機信息平臺,只要進入西單地區,就可獲得商場購物及相關打折信息等。
4、可統計性
“裸奔”的概念不只是地理上的,通過受眾所用機型、話費、手機漫游情況、網頁瀏覽狀況,運營商可以精確的區分受眾,在此基礎上豐富受眾信息,建立詳細的受眾數據庫,將為廣告精準化營銷打下了很好的基礎。
5、即時互動性
廣告投放效果將不再是盲目計算的。通過促銷活動等吸引反饋的手段可以準確地計算。
6、可支付性
手機已經可以進行方便的小額的電子支付。而和金融業的融合,使其變身為下一代的支付方式,同時代替錢包和信用卡,從理論上講也是可行的。
人們從廣泛性和覆蓋性意識到移動通信媒體的價值,在發展到一定程度以后,人們意識到手機媒體的更重要價值來源于它可以精確的區分受眾。而且,手機還具有隨身性、反應速度、區域能力、互動能力等其他媒體很難具備的特征,更使其可以進行精準甚至一對一的傳播。廣告將不再是單一的你投我放模式,而是與營銷緊密結合的交互式溝通過程。隨著手機上網資費的降低,人們使用無線網絡的頻率越來越高,而國家正在推行的三網融合會加速這一潮流,手機廣告的形式也將大大豐富。在互聯網時代,Google、百度等僅用了十幾年的時間就超越了眾多的媒體公司,而移動通信媒體時代的到來,又為運營商、互聯網企業、傳統媒體乃至終端機器生產商提供了一個再次競爭的舞臺。
三、移動通信媒體應該加強服務性
由于移動通信媒體所具有的優點,其在人群中的普及速度也是非常驚人的。我國手機用戶突破8億,手機報的普及率已經達到39.6%。而隨著手機媒體的發展,早期群發短信式的模式已經遇阻,應當意識到受眾不缺少信息,缺少的是及時的、對他自己有用的信息。
在這一點上,日本的實踐比較成功。日本最大的移動通信公司NTT DoCoMo于1999年2月22日推出數據業務I-MODE,現在是全球最成功的無線互聯網服務。手機媒體研究的先行學者匡文波總結,它成功的關鍵是以內容為王:首先,它必須是新鮮的,即時更新;其次,它必須有深度;再次,應該鼓勵用戶多次訪問;第四,用戶應該能夠看到這種用手機上網方式的好處。I-MODE結合日本國民心理,量身定做了各種娛樂業務吸引用戶,重點提供了諸如漫畫、游戲、圖片下載和音樂等服務,結合對內容提供商的嚴格考核,保證了I-MODE業務內容的豐富化和個性化。而移動通信媒體還有一個與傳統媒體非常大的不同,即它的發展非常依賴于技術的發展,而移動通信技術的發展無疑是非常快的。
四、移動通信媒體業的博弈與發展
移動運營商進軍手機媒體業務的步伐已經勢不可擋,它與報社、電臺、電視臺、獨立WAP網站之間也因此產生了矛盾。移動運營商并不甘心只做網絡和渠道,而是要憑借自己在市場、用戶、渠道、信息網絡等方面的諸多優勢,力圖整合內容提供商、網絡服務商、設備系統和終端制造商以及終端用戶,形成以自己為主體的產業鏈。由此,移動運營商與報社、廣電企業和WAP網站之間產生了激烈的爭奪。為了減少不必要的損耗,加速我國在這一輪信息技術變革中的腳步。在2010年1月13日主持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中,決定加快推進電信網、廣播電視網和互聯網三網融合。
所謂“三網融合”,是一種廣義的、社會化的說法,在現階段它并不意味著電信網、計算機網和有線電視網三大網絡的物理合一,而主要是指業務應用的融合。三大網絡通過技術改造,能夠提供包括語音、數據、圖像等綜合多媒體的通信業務。這也就意味著,只要通過一部機器,人們就可以完成日常所需的信息處理。手機體積或者屏幕面積會適度增大,而筆記本電腦等則會適度縮小,手機媒體也將正式進化為移動通信媒體。原本存在于電視媒體、手機媒體、網絡媒體之間的界限將進一步模糊。同時也意味著,移動通信媒體進入了一個更加高速發展的時代,并且將加速對傳統媒體產業的解構,僅僅是“第五媒體”的定位,恐怕已經不能準確評價它的價值了。
一、兩種以網絡聊天為載體的典型違法行為
(一)“網絡”
那么何為“網絡”,我們一般將其定義為:一種憑借網絡平臺(聊天軟件)并依靠攝像頭,向其他不特定群體暴露自己的行為。下面我們將對網絡行為的構成要件來進行解析。
1.網絡能否視為聚眾罪。這個爭論的焦點在于何為“”。一般而言聚眾被認為是發生于自然空間中的聚眾行為,而網絡聊天發生的空間卻是虛擬存在的。我們可以看到聚眾罪其對象僅能夠發生在自然空間內。對于網絡這種虛擬空間能否滿足聚眾罪的構成要件,我認為是存在爭議的。若持有將網絡聊天行為定性為聚眾罪的概念,則可以類推出同時又網絡,網絡殺人等眾多罪名,因此該觀點是不妥當的。
2.如何定性網絡行為。簡單的認定網絡行為是犯罪或者是無罪都是不合理的?!缎谭ā返?65條的內容規定了組織表演罪的以下主要表現形式:(1)組織者組織多人為不特定多人進行表演的;(2)組織多人一對一為他人進行表演的。可以看到在犯罪主體可以是一個人或少數人同時面對不特定多數人進行表演,也可以是獨立的一個人面對另一個人進行表演。那么也就是說組織表演罪追究的就應當是組織者的刑事責任,相反被組織的個人則不應承擔刑事責任。綜上認定該罪名的重要一步就在于其主體是不是“組織者”。但是還有一種特殊情況,就是無組織者,雙方自愿進行網絡視頻,從構成要件來看,雙方自愿的限于兩人間的視頻沒有對社會道德風尚造成侵犯,而且沒有涉及到損害第三者的利益的情形,那我們可以認為該行為不成立犯罪。
(二) “網絡謠言”
各國學者對謠言的定義各有不同,通常我們認為的謠言就是缺乏事實依據的言論,美國社會心理學家奧爾波特做出的定義相對更貼近我們的理解:“謠言是一個與當時事件相關聯的命題,是為了使人相信,一般以口傳媒介的方式在人們之間的流傳,但是卻缺乏具體的資料以證實其確切性”。
謠言的危害性無法準確界定,無論何種危害程度的謠言,一經傳播,尤其是出現在網上,小到可能損害某個人的名譽,大到可能破壞社會秩序。為了防止這種情形,我國建立完善關于網絡謠言的法律體系勢在必行。
(三)我國關于網絡謠言法律規制方面的缺陷
我國在網絡謠言方面的法律主要存在以下兩點缺陷:
第一,違法人承擔的法律責任太輕。對于通過造謠、誹謗、侮辱等方式損害他人利益、國家政權和社會主義制度的行為,我國《刑法》均有規定,一般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很顯然《刑法》中對于沒有事實依據的有危害性言論的人的制裁并不嚴重。結合現實生活中的真實案例:2011年福島核電站事件期間,“搶鹽風波”的始作俑者被行政拘留10天,處罰金500元;2010年山西“地震謠言”使得百萬人上街避難,五名造謠者中,最低行政拘留5天,最高的行政拘留10天罰款500元;2011年鹽城響水鄉“爆炸謠言”引發了群眾大規模出逃,其間造成了多起車禍,四人死亡多人受傷,四名編造傳播虛假恐怖消息的人分別被刑事拘留和行政拘留等。結合案件中對于網絡謠言事件的處理方式來看,我國法律對于網絡謠言的懲處力度不大,法律威懾不強,并沒有引起廣泛的關注,這也就解釋了為什么這類事件在社會中層出不窮。
第二,受害人難以維權。網絡作為一個虛擬空間,在網絡聊天中,陌生網友之間一般不會透露彼此真實的個人信息。因此在發生侵權事件后,由于網絡聊天的匿名性,被侵權人無法獲得侵權人的真實身份,導致公安機關不受理案件,被侵權人無人可訴。
二、網絡聊天法律規制的必要性
言論自由是公民的基本權利,但是自由需要在合理的范圍內才能稱得上自由,孟德斯鳩說“自由是做法律所許可的一切事情的權利,如果一個公民能夠做法律所禁止的事情,他就不再有自由了,因為其他的人同樣也會有這樣的權利?!本W絡聊天亦是如此,人們在網絡上的表達應當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進行。
(一)對公民權利的侵犯
在網絡環境中,大多數人都是以匿名的方式存在的,而網民的個人信息,一般都處于保密狀態或者是虛假的。那么當人們在網上產生了某種聯系,就會有很大可能將個人信息傳遞出去,這其實就已經給自己的個人權利保障埋下了隱患。比如有人會竊取網友的財產,或者盜用網友的個人信息進行詐騙等。還有更典型的網絡侵權行為是“人肉搜索”,這一行為的初衷雖然是好的,意在將應當受到社會譴責的人公之于眾,借助輿論的力量維護公平正義,但是由于法律對網絡規制的局限性,“人肉搜索”這一行為開始偏離初衷,波及到了其他公民,使很多人的個人權利受到侵犯。
(二)對司法權威的影響
社會輿論的影響力我們是有目共睹的,現如今關心時事的人群數量龐大,每一起司法案件都會引起廣泛關注,那么當人們在網絡上對司法裁判隨意評判,傳播錯誤的司法價值觀,妄圖挑戰中國的司法權威,便會給司法帶來極其不利的影響,甚至破壞司法的威信、動搖法律的威嚴。
三、網絡聊天行為難以規制的原因
(一)網絡聊天立法尚不完善
由于我國互聯網的發展時間不長,且網民數量眾多,對網絡環境的規制和發達國家相比難度更大。雖然我國已經對網絡有了很多規定,但是一旦發生網絡侵權,被侵權人的合法權益依然很難得到保障。問題主要出在以下方面:
第一,雖然我國對網絡規制的辦法和條例頒布了很多,但是很零散,不同位階的法規在應用時還會發成沖突,所以我國缺少一部核心法律將這些零散法規整合以完全發揮出法律應有的威力。
第二,我國對網絡的監管工作多是由政府執行,而政府和公民的交流太少,以至于在制定網絡規制的法律法規時,無法考慮到公民的利益,便也無法使制定的法律法規在網絡監管過程中發揮應有的作用。
第三,受限于我國的國情,法律對公民自由的認可程度和發達國家相比依然有不小差距,法律的實際開放程度與網絡環境的自由程度不相符,造成網絡言論缺乏有效的法律規制也是不可避免的了。
(二)網絡言論監管困難
由于網絡環境與現實生活的不同,我國以往制定的法律對媒體的監管無法涉及監管的灰色地帶。網絡言論監管的難點來自于三方面:一是承載網絡聊天行為的平臺數量大,聊天信息數量巨大。二是網絡言論的真實性分辨困難,監管人員工作難度較大。三是網絡言論違法行為取證難度高。網絡作為虛擬空間信息的流動性及即時更新性使得證據不易保存。
(三)公民的網絡法律素質不高
我國公民關于網絡聊天的法律意識總體上較為淡薄,網絡的虛擬性以及眾多網絡聊天行為的匿名性也不利于提高公民網絡聊天的道德素養及法律素養。
四、網絡聊天法律規制的幾點建議
(一)明確網絡聊天法律規制的基本原則
法律原則是法律規則訂立與發展、完善的基礎。因此,想要將網絡聊天的法律規制進行完善,首先就要明確網絡法律法規的基本原則。
1.合法性原則。對網絡聊天自由的限制應符合我國強制性法律規定,嚴格按照各項法律法規執行,不得存在規定模糊,限制范圍過寬過光等現象,公民應從各項法律法規中明確得知自己在網絡聊天行為中的各項權利義務。規定的內容應該是“可獲知”和“可預見”的。
2.比較衡量原則。網絡作為法律應用的新領域,其復雜性和虛擬性特點使得法官需要較高水準的自由裁量,法官需要對網絡聊天行為中的各方利益進行比較衡量以得出保護公益與私益的平衡點,使正當利益得到保護,不當行為受到限制。
3.公共利益原則。公共利益是有關網絡的法律所要保護的最大利益,任何公民在網絡聊天行為中不得損害公共利益,作為權利人在主張網絡言論自由的時候不得對抗公共利益。
(二)加深有關網絡實名制的法律法規建設
1.擴張網絡實名制的覆蓋范圍。現代社會,網絡實名制已經成為規范網絡秩序最有效的手段,針對網絡的虛擬性特點,網絡實名制通過確認網絡使用人真實身份來實現對網絡環境的有效監控。但當今我國網絡實名制主要集中在網絡游戲產業,針對保護未成年人的心理身體健康所實行的網絡實名制并不能對網絡聊天進行全面有效的監督,網絡實名制應落實在各個社交軟件中,通過實名認證的社交軟件不僅提升了公民在網絡聊天中的自覺性,也為執法部門對網絡聊天違法行為的查處提供了快速有效的證據手段。因此,擴張網絡實名制的覆蓋范圍是使其能夠發揮有效監督作用的必要手段。
一、問題的提出
(一)政府的傳統憲法觀念
從歷史上看,“憲法并不能適用于私法領域”是有著世界范圍內的深遠淵源的。
傳統的大陸法系憲法學理論認為,憲法作為公法之首,應當首先成為公私法劃分的約束對象。憲法本身主要規定了國家權力與國家權力之間、國家權力與公民權利之間的關系,而對私人權力之間的關系,憲法無意調整和干涉。憲法對公民的各項基本權利的規定也是基于對公權力侵犯的防衛。“國家之權利行使,須與節制,而人民的(自由)基本權利,原則上是無所限制的”,“憲法基本權利之規定,是完全針對國家而發,基本權利條款的本身,就富有純粹針對國家性質,而非針對人民性質”。
英美法系不存在公私法之劃分,同樣認為憲法的功能是限制政府權力。根據美國的憲法理念,憲法是公民與政府的契約,是公民用來約束政府權力的武器。美國成立之初的制憲者認為,只有政府權力的危險性才能達到以憲法對其加以約束的程度。
由此可見,傳統憲法理論認為憲法產生于國家和公民二元化對峙的假設之上。憲法對基本權利的保護是防止政府的不法侵害。對于政府與公民之間在司法領域的糾紛,以及公民之間關于基本權利的糾紛,很難通過憲法途徑直接得以解決。
(二)困境的產生
現代社會的如下逐漸而重大的變化使傳統的憲法觀念面臨困境:
第一,意思自治、平等自由的純私法界限已經越來越模糊,越來越多的民事糾紛中夾雜了非平等和類權力因素:第二,國家權力本身向市民社會日益滲透,政府對公民經濟社會生活的干預日漸加深,公民對人權保護的要求越來越迫切;第三,憲法的基本權利由消極權利向積極權利轉化,由傳統的三大權利延伸到經濟、文化和社會權利等等。上述事實使兩大法系法系都不得不承認公共領域和私人領域之間界限的不確定性,而將憲法中基本權利的保護限定在公共領域之中。
二、基本權利私法化
通過對其他國家的研究我們可以發現,對基本權利效力的保護一般有兩個途徑,或者說有兩種糾紛解決的機制:
(一)美國的“國家行為”理論與司法審查結合
一般情況下,當公權力侵害公民基本權利之時,通過違憲審查的方式來保護其基本權利。美國司法審查制度非常發達,正是在這一制度的基礎上,美國發展了“國家行為”理論來解決司法領域中基本權利受到侵害的問題。
隨著美國社會的不斷發展,國家機關為規避憲法的適用,往往采取私法的形式調整公法關系,以此侵犯公民的基本權利。為了更好的保護公民的合法權利,最高法院通過擴大對“國家行為”理論的解釋,將符合一定標準的私人糾紛納入了憲法調整的范圍。對國家行為的理解不再僅僅局限于國家機關從事的行為,其他從事具有公共職能、并受國家多方面管制與監督的行為都被視為國家行為。
美國人以擴大“國家行為”理論解釋的方式將私人行為看作是國家行為,從而通過成熟而發達的司法審查制度為私人之問基本權利的糾紛提供解決方案,從而既保持了憲法只規范國家行為的立憲傳統,又使公民的基本權利得到了有效保護。
(二)德國的“基本權利對第三人效力”理論直接將憲法私法化
“基本權利對第三人效力”理論就是指憲法上的基本權利在私法上的適用。對于基本法能否介入私法領域問題,德國學界基本持肯定態度,但在以何種方式介入的問題上,則存在直接效力與間接效力的爭論。
直接適用說的代表人物尼伯代肯定憲法基本權利在私人法律關系中具有直接效力,他主張憲法的基本權利是最高層次的規范,如果憲法中的基本權利條款不能直接在私人間具有拘束力的話,則憲法基本權利條文將淪為僅具有“絕對的宣示性質”。。雖然這~理論受到了不少的批評,但目前德國勞工法院在保障人類尊嚴和人格尊嚴條款(基本法第l條)、言論自由、出版自由條款(第5條)等方面仍采納直接效力說。
間接適用說的基本內容是:基本權利是首要規范,應該在法律的所有領域內獲得實現。此首要規范是其他次級規范的基礎,而且該次級規范是由首要規范衍生的。因此在私法領域內,基本權利的適用就可以借助一定的私法條款(尤其是所謂的“概括條款”,如公序良俗等)來發揮效力。。根據這種理論,憲法基本權利成為法官對民法基本原則等概括性條款的解釋前提,從而憲法基本權利效力“輻射”而非直接作用到私法領域。最終聯邦采納了憲法基本權利對第三人的間接效力理論,并逐漸成為學術界的主流學說。
這兩種理論在基本權利適用于私人領域的范圍,對私人關系的效力程度,基本權利發生效力的方式等方面都存在著重要差異。
(三)對各種理論的評價
1.直接適用說
正如德國學者沙茲衛伯所說:“憲法也并未要求每個國民都過著理智及道德的生活?!彼裕惨獙伊α孔⑷胨饺松?,造成私人間關系的平等,無疑侵害了自由權利。鑒于國家和公民二元對峙的模式以及公私法分離自治的法律設計,憲法基本權利不能直接在私法領域發揮效力,因此直接適用說不可取。
2.間接適用說
間接適用說作為經德國通過判例確認后成現代的通說。它具有極縝密的邏輯,既與德國《基本法》第l條第3款規定“基本權利是直接有效的法律”相契合,尊重以憲法為基礎的法律秩序的統一性,又尊重私法秩序的獨立性與固有準則,避免了直接運用憲法基本權利可能對“私法自治”造成威脅,在兩者協調中尋求和諧,因而成為通說但是問題在于內容更為具體之基本權利條款卻要通過原則、抽象的民法概括條款等媒介來實現,其內容顯然難以充分落實,利用憲法基本權利條款來解釋民法基本原則等概括性條款,本身也就具有憲法基本權利適用的行為,實際上已經將憲法基本權利直接用于私法領域。憲法基本權利要通過私法的媒介發生效力,如果沒有私法上的媒介可以借助,此時,憲法基本權利如何發揮間接效力?這值得我們認真思索。
3.準國家行為說
準國家行為說的優點在于:第一,相比直接適用說,它固守了公私法界限,避免了憲法基本權利直接深入私法領域的弊端;第二,比德國間接適用說的調節效果好。比如“國家行為”在很大程度上也存在著公權行使的情形,因此,美國準國家行為對國家的規制相比德國要有效的多。第三,如果堅持憲法基本權利只調節公權行為的做法,那么國家可能通過向社會轉移職能來逃避憲法責任,而社會組織則由于傳統理論的缺陷而得不到直接調整,因此是不利于人權保障和發展的。美國的“準國家行為”考慮了這種可能性,有利于憲法基本權利在最廣的公法意義上發揮直接效力。
準國家行為說的缺點在于其認定的可操作性不強。紛繁的標準與界限不僅沒有將準國家行為厘清,標準與標準之間的沖突、個案與個案之間的不一致、法院立場的搖擺不定都使得美國的‘國家行為’理論成為了所謂‘理論上的災區’;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在進行司法審查中,將大量的精力都用于分辨什么是“國家行為”以確定憲法訴訟的范圍。可見,美國法院及法官的高水平、高權威是該理論得以適用的獨特條件。同時,美國的“準國家行為”雖可能無處不在,但也未必處處都在。當美國法院不能在私法糾紛中適用“準國家行為”時,對此糾紛憲法基本權利就沒有效力。因此,對它的借鑒最好和其他相關理論補充來用。
三、中國的選擇
(一)我國的現實背景
改革開放以來,隨著市場經濟改革,社會經濟生活狀態的急劇轉變以及貧富分化的加劇,強勢對弱勢的侵犯與欺壓屢見不鮮,這種侵犯在很多時候是隱性的,因而也是無法用私法法律規范來調整的。這是世界各國在經濟社會發展到一定階段的必然現象,也是各國憲法理論發展的必由之路。
憲法是用來調整國家與公民關系,中國的立憲思想與西方的“主流思想”存在著明顯的不同,不僅公民的基本義務在憲法中設專章加以規定,即使在公民的基本權利中,也可以看到對公民義務的要求,如憲法第36條對自由的保護,第40條對公民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的保護,第49條對婚姻家庭的保護等都直接或間接的規定了個人的義務結合我國憲法的現實狀況,不論從憲法具體規定上講,還是從中國實際情況出發,單純的照搬美國模式或德國模式并不可取。
(二)我國憲法基本權利私法化的設計
德國憲法基本權利對私法領域的直接效力說不應為我國所用,否則可能導致“個人與國家的二元對峙結構”的稀釋化,有悖立憲主義的精神。結合我國的國情,我國應當借鑒德國的“問接適用說”并以“準國家行為理論”作為補充。
首先,在國家行為介入的情況下,憲法基本權利應該在公法上具有直接效力。公民和國家之間的公權糾紛,可以通過憲法基本權利發揮直接作用。當嗣家侵犯公民的基本權利時,如果符合憲法訴訟的條件,則公民可以相應提起憲法訴訟來維護自己的權利,特定法院也可以通過對憲法基本權利的適用來進行違憲審查。
中圖分類號:G229.24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2-8122(2012)07-0033-03
一、引 言
當下中國電視公共領域的研究逐步轉向對綜藝類、娛樂類節目的關注,出現兩種對立的觀點。一些人肯定電視綜藝節目公共領域的存在,他們認為電視綜藝節目體現了公眾平等參與和自由表達等特征,貼合了哈貝馬斯所描述的空間。另一些人則將娛樂與公共領域、公共知識分子與平民階層對立起來,質疑電視綜藝節目建構公共領域的能力[1,2]。包括電視綜藝節目在內的娛樂節目是否具備建設公共領域的可能性存在很大爭議,然而學界對“可能性”本身缺少詳細研究和學理論證。我們認為,研究當下中國電視綜藝節目建設公共領域的可能性必須基于這樣的事實,就是政治、經濟、文化為電視綜藝節目的發展提供何種空間?電視媒介本身發生了何種轉型?與電視媒介密切相關的受眾發生了何種結構性變化?某種意義上說,社會、媒介、受眾三個方面決定了電視媒介建設公共領域的可能性。
二、服務公共利益是當下中國電視綜藝節目發展的方向
當下中國電視綜藝節目出現一些新現象和新問題,例如,創新與模仿、高雅與媚俗、本土化與國際化、理性與非理性、政府規制與商業利益、娛樂與公共利益等二元對立現象,當下中國電視綜藝節目的發展陷入了困境。2011年9月16日,湖南衛視新聞發言人李浩透露,國家廣電總局因《快樂女聲》節目處罰湖南衛視2012年停辦一切群眾選秀類節目[3]。廣電總局出臺了諸如“省級衛視限娛令”等政府規制說明了電視綜藝節目發展的進入了關鍵時刻,同時也顯示了政府、社會、受眾對電視綜藝節目發展的期求,其中一個重要內容即是綜藝節目如何體現公共利益,滿足廣大觀眾多樣化多層次高品位精神需求的問題。
以《超級女聲》為例,廣電總局了兩個文件:《廣電總局關于進一步加強廣播電視播出機構參與、主辦或播出全國性或跨?。▍^、市)賽事等活動管理的通知》和《廣電總局關于同意湖南電視臺舉辦活動的批復》,其中一個重要內容是廣電總局對公共利益的強調:《通知》要求“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堅持三貼近原則,各類賽事活動要積極向上、健康高雅,愉悅身心,陶冶情操,體現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播出的節目要力戒庸俗、低俗的現象,不能迎合少數觀眾的獵奇心理、審丑心態”?!杜鷱汀芬蟆白袷匦麄骷o律,要把社會效益放在首位,使活動健康有益地順利開展,防止負面效應”,“賽事活動的評選過程、評選標準、賽事規則都要體現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防止出現商業欺詐、商業賄賂”。政府對于電視娛樂節目的規制體現了政治利益與公共利益的雜糅,但規制有利于避免商業利益對公共利益的侵蝕和干擾,保證娛樂節目最大限度內體現公共利益。可以說,當下政府規制為電視綜藝節目公共領域建設提供了契機,同時公共領域建設有利于避免“三俗”,使當下中國電視綜藝節目走出發展的困境。
三、“草根”階層的崛起改變了“人”與傳媒的關系
不可否認,精英階層是電視公共領域建設的一支重要力量,而“草根”階層及其平民大眾的崛起,則自下而上的影響了電視媒介的公共領域建設。對于電視而言,一方面它發展了很多面向草根階層的節目類型,例如各類真人秀節目;另一方面,平民崇拜也促使電視媒介的大眾化、草根化、娛樂化[4],如果說這是電視俯就大眾,不如說這是大眾力量與傳媒力量的匯合乃至一定程度的合謀。草根的民間文化、民間智慧、民間資源為電視發展提供了文化資源,電視也為民間文化提供了展現的平臺,為草根階層的自我表達提供了空間??梢哉f,草根文化突破了傳統,形成了一種新的人與媒介的關系形式。這里的問題是,當下“人”與媒介的新型關系中,受眾是以何種形式參與電視節目討論?受眾之間又形成了何種關系,是個體、集體還是社群團體的形式?
張錦華在探討哈貝馬斯的公共領域時提出多文化主義理論,具有重要的啟示意義。在他看來,公共領域的“自由、公開、與理性”,并未真正付諸實踐,自由主義雖然強調尊重不同的多元團體,但是缺乏權力沖突的觀點,忽略社會弱勢團體與主流優勢團體的差異與權力的結構壓迫,使得所謂的“自由、理性、平等”的原則難以實踐。張錦華引入多文化主義,強調重視社群或族群權力的差異,也就是說,媒體實現多元對話的原則在于“容納”不同意見者,更開放的呈現反對或挑戰權威的意見,免除排他性的霸權心態,尊重并凸顯不同社群的立場[5]。
張錦華認識到個人作為主體通過社群參與公共領域,尤其是弱勢群體通過社群獲得自我身份的認同,進而推動媒體關注他們的利益訴求和呼聲,這既避免了推崇自由主義的極端做法,也彌補了個人與公共領域之間的裂痕。
社群主義主要強調共同的身份歸屬感,既承認個體的主體性尊嚴,又強調人的社會性存在,其關鍵之處在于人與社會的關系。在中國的社會結構下,是否存在政治學意義上的社群主義不是我們所要探討的問題,但可以從社群的構成上將其分為三種“構成性社群”:其一,地區性社群,即以地理位置為基礎的社群;其二,記憶性社群,即共有一個具深刻道德意義的歷史的不相識的人的社群;其三,心理性社群,即為信任、合作與利他主義意識所支配的、面對面的有人際交往的社群[6]。
例如,《星光大道》設置了一個“家鄉美”的環節,通過才藝展示,選手既是作為一個個體進行表演,同時又作為一種地方文化符號代表著“家鄉”;對于受眾而言,地理位置造成的文化差異可以生成各種社會話題,激發討論的興趣。在綜藝節目中,個體參與的背后常常獲得了家庭成員、親朋好友、家鄉父老、粉絲社團的支持,形成了記憶性社群和心理性社群。
記憶性社群和心理性社群的形成與中國的特殊國情有關。中國傳統文化非常重視宗族、血緣、朋友等初級關系對于形成人際關系的重要作用,因此,宗族、血緣、朋友等初級關系成為草根階層參與電視公共領域建設的一個重要形式,也是調動草根階層積極參與公共對話和交流的重要力量源泉[7]??梢哉f,中國傳統文化在現代性的碰撞之下以新的形式建構電視綜藝節目的中國特色,更重要的,通過這些初級形式,“人”與媒體的主體間性關系得以形成。這不僅打通了作為受眾的個體性與公共領域的群體性之間的關系,而且為弱勢群體參與公共領域提供了可能性途徑。
四、生活世界是綜藝節目建設公共領域的現實基礎
哈貝馬斯提出了“生活世界”的范疇。他說:“生活世界不是什么個體成員組成的組織,也不是個體成員組成的集體,相反,生活世界是日常交往實踐的核心,它是由扎根在日常交往實踐中的文化再生產、社會整合以及社會化相互作用的產物”[8]。
哈貝馬斯突出了日常生活世界的交往行為在建設公共領域過程中的重要作用。當下中國電視綜藝節目展現的是平民大眾的日常生活世界,整合了社會、文化以及個性結構,在這一整合過程中,言語者與他者在社會、文化、個性結構三個方面形成某種觀點、態度、認識,進而激起日常生活世界中的各種議題。
下面將從兩個方面考察電視綜藝節目的受眾參與、交往行為與話題生成的關系,分析生活世界與電視綜藝節目建設公共領域之間的聯系。
(一)電視的日常生活化為平民受眾參與、激發公共話題提供了可能
“日常生活世界的語境包括家庭、技術和鄰里關系的日常經驗,以及公共和個人神話和儀式的日常經驗,這些經驗界定了我們文化經驗的基本模式”[9]。同時,日常生活經驗也在不斷改寫電視文本與受眾之間的關系,當下電視受眾地位的變化說明了這一點。受眾地位的提升,不僅吸引觀眾積極參與,而且最大程度上導致節目在編播過程中廣泛吸納和融入觀眾的日常生活經驗。
事實上,很多電視綜藝節目倘若沒有觀眾的積極參與及其日常生活經驗的重新書寫,作為一種文本很難獨立完成。按照麥克盧漢的說法,電視是一種冷媒介,信息的清晰度低,這決定了電視需要觀眾的高度參與,對于電視綜藝節目而言,更是如此。
觀眾在參與電視節目的過程中,將自身的日常生活經驗融入電視的諸多環節,電視綜藝節目的文本才最終形成。例如,《中國達人秀》在評委設置方面已經注意到這一點。兩男一女的評委搭配中,女性評委負責挖掘選手背后的故事。故事講述也是電視交談的方式[10],選手以這一方式講述日常生活經驗,形成節目議題。電視“不適合燙手的問題和清晰高度的、有爭議的主題”[11],電視綜藝節目亦是如此。不過,對于電視綜藝節目而言,其交談、表演等行為與日常生活經驗相融合,經過積淀、變形,進而反作用于受眾,結果受眾也會對日常生活經驗發表看法,最終形成公共話語,乃至媒介“事件”。
可以說,電視綜藝節目以娛樂為主要內容,但娛樂與公共領域并不矛盾,甚至有助于公共領域發揮應有的作用,正如赫爾曼所言,“娛樂節目也能提出嚴肅的大眾問題,也能鼓勵人們去思考,去爭論。而公共領域的節目也僅僅可能是宣傳,或乏味得令人生厭或刻意避免得罪人而難以達到為大眾服務的目的”[12]。
(二)日常生活世界的理性問題,這是電視綜藝節目建設公共領域的核心和關鍵
哈貝馬斯在其公共領域理論中強調交往理性,這是一種精英主義的公共領域理論,其生活世界理論也是基于精英主義建構的。
然而,1990年他在其著作的序言中作了部分修正,他說:“將文化和政治方面業已動員起來的下層階級排擠在外,這本身即已表明,公共領域一開始就是多元的。在居統治地位的公共領域之外,還有一種平民公共領域,和它唇齒相依”[13]。
電視綜藝節目是以平民大眾的參與為基礎,其能否建構“平民公共領域”,關鍵在于它能否形成理性精神,換言之,電視綜藝節目所展現的日常生活世界,其中的理性是嚴肅理性抑或娛樂的非嚴肅理性?倘若是后者,“平民公共領域”中的理流是否能夠以新的方式存在?一般而言,在嚴肅理性那里,日常生活世界是作為一個無法被“精神”和“理性”所統攝的混亂和低俗之所在,日?;畋慌懦庥凇袄硇浴敝?,這實為一種誤解。
我們認為,對于電視綜藝節目這一特殊娛樂形態,需要打破傳統的狹隘思維,直面事實,重新反思日常生活及其娛樂中的理性問題。論文提出,理性的呈現方式是多元和多層次的,有精英話語的理性與平民大眾的理性,有嚴肅形式的理性和非嚴肅形式的理性,它們之間不是一種先驗的簡約關系,而是相互交錯、重疊于一體的。理性的多元性與多層次性為日常生活世界形成理性提供了可能性。
電視的日常生活化為受眾參與電視綜藝節目提供了動力源泉,也為節目話題的形成提供了現實基礎,其中,娛樂理性同樣可以為受眾提供有關日常生活經驗的認同、共享、反思的可能,即是說,電視綜藝節目具有生成公共話題的能力。
五、“公共領域”理論有多維度和包容性
(一)“公共領域”理論具有多維度
首先我們要達成這一共識,即公共領域是多種維度的。哈貝馬斯在《公共領域的結構轉型》一書中,區分了古代公共領域、代表型公共領域、資產階級公共領域和晚期資本主義公共領域、平民公共領域與精英公共領域,甚至包括當代學者討論的男性公共領域與女性公共領域,等等。公共領域是否具有普適性有待進一步探究,但也不能因此而否認公共領域在不同時期不同地點以不同形式加以形構的可能性。
1998年,哈貝馬斯回溯公共領域概念時說:“資產階級公共領域是一種特殊的歷史形態,它盡管與其在意大利文藝復興時期城市中的前身具有某種相似之處……劇院、博物館、音樂廳,以及咖啡館、茶室、沙龍等等對娛樂和對話提供了一種公共空間。這些早期的公共領域逐漸沿著社會的維度延伸,并且在話題方面也越來越無所不包:聚焦點由藝術和文學轉到了政治”[14]。從公共領域的發展歷史來看,公共領域并非僅有政治話題,其中還包含了娛樂、藝術、文學等社會話題。韋斯特拉滕也這樣認為,“是哈貝馬斯將公共領域概念化并將其指向政治維度”[15]。這就意味著公共領域隨著時間和地點的不同,其結構形態、主要內容、表現形式也有不同的變化,我們應該充分認識到公共領域作為一種理論的普適性與特殊性之間的關系。
(二)“公共領域”理論具有包容性
當然,我們在探究當下中國電視綜藝節目的過程中,尤其重視其中的復雜性,要把握公共領域的存在與應然的二元關系。史蒂文森說:“我們必須把呼吁規范(完美的)公共領域與相信規范已經事實存在明確區分開來,或者毋寧說,與相信現代社會中存在的公共領域的有效作用區分開來”[16]。
同樣,我們探討電視綜藝節目的公共領域建設問題,并非說公共領域作為一種規范性存在,且已經發揮了它的有效性,而是從理想狀態看待電視綜藝節目的發展及其社會功能的發揮問題,公共領域僅是一個可供選擇的方案而已。
在政治體制之內,中國建成具有完備功能的規范的公共領域還有待其他機制的配合,建設的道路上還存在很多困難,但這并不妨礙我們對公共領域建設問題的探討,并不能否認公共領域對于發展中國電視事業的理論價值。
六、小 結
綜上所述,就政府規制而言,公共利益是當下電視綜藝節目發展的客觀要求;就受眾而言,草根階層的崛起重塑了受眾與媒介的關系,同時,平民的日常生活世界為電視綜藝節目提供了話題生成、交流的現實基礎;就公共領域理論本身而言,具有多種維度,其理論張力為電視綜藝節目的發展提供了一種理論規范。以上內容顯示了當下中國電視綜藝節目具有建設公共領域的可能性,當然,中國電視綜藝節目公共領域建設最終取決于政治體制和傳媒體制改革所提供的空間和自由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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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飛速發展的信息化時代,傳統媒體已經不能滿足于大眾的需求,現代的社會正是一個新媒體時代,新媒體的出現更加方便了人們的生活,尤其是新媒體中的移動媒體。但是,在移動媒體一步步發展的過程中,也出現了很多弊端。
本論文主要是從移動媒體的運營模式和監管情況來兩個方面分析移動媒體在市場中的發展情況,并從這兩方面有效改善移動媒體的不文明現象。
一、中國移動媒體的經營現狀
在信息化時代的背景下,傳統媒體和新媒體的競爭越發激烈,隨著網絡技術的發展,新媒體則更勝一籌,很多傳統媒體如報紙、期刊等也紛紛像新媒體靠攏,以至于現在手機報、公交移動電視、PDA等移動終端為載體的數字化傳播媒介的出現。移動媒體對于人們的影響將更大,尤其是手機移動媒體,但是這并不意味著傳統媒體就自此消失,而是將傳統媒體逐漸向網絡化、信息化的方向發展,使當今的移動媒體既能結合傳統媒體的真實性,又能結合新媒體的時效性、網絡性、廣泛性,以非凡內蘊和特性引領信息化時代的發展。
傳統媒體與新媒體對人們的影響都是在于傳播各種信息、新聞,服務于大眾,新媒體中的移動媒體更是受大眾的青睞。近年來,移動媒體發展迅猛,但是在我國仍然是處于初級階段,我們要想將這一產業做大做強,就必須改進我國移動媒體的經營模式、產業結構,重點向網絡化、數字化、人機互動的方向發展。
我國移動媒體發展迅速,但技術上的落后、廣告宣傳力度欠佳等因素都很大方面的制約了我國移動媒體前進的步伐。盡管如此,我國消費者數量多,可以利用這一點加大廣告業的發展,比如利用車載顯示屏、移動電視、手機媒體等移動終端設備進行大力宣傳,逐步建立一個龐大的客戶群。
二、中國移動媒體的監管現狀
中國移動媒體在監管存在很多缺位,移動媒體的系統性、多主體性、環境復雜性、對象多邊形致使監管難度加大。移動媒體是一個系統性很強的設備,各個運營商、服務商之間有著密切的聯系,各部分緊密的聯系導致對移動媒體的管理難度加大;移動媒體有著多個主體,要保證移動媒體終端設備的正常運行,就需要用戶、提供商等多多個主體的共同努力;環境復雜性更加制約著移動媒體的監管,現代的世界是一個整體,國與國之間的聯系日益密切,移動媒體有具有很強的傳播性,用戶使用時更加方便快捷,從而使得在復雜的環境中,用戶對所傳播信息的安全意識不高,甚至涉及國家安全問題,各媒體對輿論的傳播更加肆無忌憚,在這個虛擬的世界中,復雜的環境可能會將普通的輿論話題經大眾傳播之后,轉變成會給當事人造成人身傷害、心理傷害的輿論暴力事件等。
中國移動新媒體的監管模式由五大體系構建,分別是新媒體管理組織體系、新聞生產責任體系、媒介素養教育體系、新聞監控技術體系、危機傳播預案體系五大體系,其中,新媒體管理組織體系是保障,媒介素養教育體系是根本,新聞生產責任體系和新聞監控技術體系是主體,危機傳播預案體系是重點。正是這五大管理體系之間的相互配合、密切聯系才使得現在中國移動媒體可以正常運營,但是隨著技術的進步以及新媒體多重因素的影響,目前中國移動媒體的監管問題依然十分嚴峻,仍處于起步階段,需要有更好的整治移動媒體領域的新策略。
三、中國移動媒體的經營監管策略
運營環節是移動媒體的核心環節,重視移動媒體的運營環節,注重調整業務模式和運營模式。調整移動媒體的經營模式,借助經濟的調整模式,防止兩極分化,促進共同發展是完善監管的重要措施。加大對緩慢的移動媒體終端設備的宣傳力度,更加注重這部分人才的培養,國家提高重視度。另外,部分移動媒體業務的收費情況可相應的減少,使其更加大眾化。移動媒體自身的傳播性就很強,可以利用這一點,對各大移動媒體終端設備進行大力的宣傳,充分發揮我國龐大客戶群的優勢。全球正在向人機結合新時展,目前發展的還并不成熟,人機交互在我國移動媒體內容中更是一個發展緩慢的領域,國家可以在這一領域投入大量的精力,重視這一新領域,加大人機交互領域人才的培養。
隨著網絡技術的發展,新媒體相比傳統優勢更加突出,尤其是新媒體中的移動媒體更是逐漸博得了更多人的喜愛,新媒體的特點主要是:覆蓋面廣,傳播速度快,費用低,更新快,易于檢索。另外,新媒體的形式多種多樣,包括網絡、數字雜志、電子閱讀器、PDA、手機短信、車載移動電視、數字電視、觸摸媒體等。如此多種多樣的移動終端設備,更使得中國移動媒體的監管形式遭到打擊,傳統媒體的監管模式已經不能夠制約移動媒體,這就需要分析如何在新媒體迅猛發展的背景下成功的應對移動媒體。本論文認為可以從移動媒體的傳播媒介和傳播方式、移動媒體廣告、移動媒體相關的法律法規幾方面加強中國移這些單位、廣告商更加肆無忌憚。應制定合理的法律法規,完善法律在移動媒體方面的缺陷,減少有損人們身心健康的信息在電腦上出現的頻率。
移動媒體的傳播媒介和傳播方式眾多,各個媒介之間的相互配合才能使移動媒體的監管問題得到有效改善。移動互聯網媒體中也可能存在虛擬社會與意識形態的變化,這些都會導致移動媒體監管問題加大。在虛擬的社會中,不同的意識形態表達出來所用的語言也是不同的,這就需要各媒體、記者等處于這一領域的人事有較高的道德素質和科學文化修養。降低關于、暴力、低俗等不健康內容的泛濫程度,遏制惡意毀謗、謠言等不良信息的傳播;減少個人隱私被泄露,版權等合法權益得不到有效處理的情況。我國移動媒體廣告監管部門應嚴肅的審視移動媒體廣告,在移動媒體這個虛擬的社會中,低俗、不健康的廣告層出不窮。傳統媒體正向移動媒體靠攏的階段,我國對移動媒體的相關法律法規制定的并不完善,大量的違法廣告、違法報道的出現,在法律上這些報道的發表者并沒有受到處罰,從而導致業的發展軌跡對未來的發展前景做出合理的推測,為移動媒體產業投資者給予新的投資方向和投資機會,為企業了解移動媒體行業提供可靠的參考依據,便于企業合理化的投資,并促進中國移動媒體的進一步發展。
結論:
合理的經營模式以及有序的監管體系正是推動中國移動媒體快速發展的催化劑。注重業務模式,提高創新意識,更加突出移動媒體時效性、覆蓋面廣、易于檢索、傳播速度快的特性,正確發揮移動媒體的網絡化、信息化、數字化。加大對移動媒體的傳播媒介和傳播方式的監管力度,合理制定相關的法律法規,以規范移動媒體廣告、傳播信息,使其更加具有真實性,實現人機交互技術。著重為企業、開發商提供中國移動媒體行業正確的發展軌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