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2-11-25 19:3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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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為統領,按照“創新城市管理體制,落實城市管理責任,健全完善社會參與機制,形成政府主導、社會組織和公眾共同參與社會管理新格局”的工作要求,大力推進城市管理重心的下移,通過建立區、街、居三級管理體系,實施責權利統一的城市環境衛生長效管理機制,突出街道辦事處組織協調和監督檢查的職責,強化職能部門的日常管理責任,發揮社區居委會的社會監督作用,有效形成區級指導推動、街道辦事處組織指揮、部門齊抓共管、居委會協同配合,左右銜接、上下聯動的城市環境衛生長效管理的新格局,努力把我市城市建成為環境優美、功能齊全、社會文明、經濟繁榮的現代化區域中心城市。
二、基本原則
本著有利于健全和完善城市環境衛生長效管理機制,有利于城市環境衛生全方位清掃保潔的工作思路,按照費隨事轉、人財物相隨、責權利統一的原則,通過強化各層級之間的目標任務和工作職責,實行分級分權的屬地綜合管理,實現城市環境衛生的長效管理。
三、具體實施意見
(一)建立長效管理的新機制
通過實施理順城市環境衛生管理體制改革,將全市背街小巷和主干道環境衛生由市里單級管理轉變為三級管理模式,即通過劃分職能部門、街道辦事處、社區居委會的責任區域,明確職能部門、街道辦事處、社區居委會的管理范圍和職責任務,切實構建起區級指導推動、街道辦事處組織指揮、部門齊抓共管、居委會協同配合,左右銜接、上下聯動的城市環境衛生長效管理的新格局。
1、認真落實管理職責。按照條塊結合、城市管理重心下移的要求,各街道辦事處要積極開展工作,嚴格監督檢查各基層單位清掃保潔行為,保證各街域范圍內環境衛生管理工作的及時有效落實,對廣大居民反映的熱點、難點問題及時處置,堅持做到日常管理到位、規范整治到位。
2、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各街道辦事處要對轄區背街小巷和部分主干道的環境衛生管理工作負總責,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成立由主要領導任組長、分管領導任副組長的領導小組,并設立專門的管理機構,切實加強對環境衛生的管理。要履行對社區居委會和環境衛生清掃保潔單位的清掃工作進行組織、協調、監督和檢查的職責。
3、各社區工作站、居委會要擔負起對本轄區環境衛生管理的監管責任。要組織發動廣大人民群眾參與環境衛生管理和服務,監督檢查社區環境衛生的質量,協助街道辦事處做好環境衛生工作。
(二)全面承擔城市環境衛生管理清掃保潔任務
1、關于主干道的清掃保潔工作。主干道的環境衛生清掃保潔工作由所在街道辦事處負責管理,全區清掃保潔面積為300184平方米,其中城南辦負責團結路(人武賓館至新鋼中學)、解放路、人民路、通濟路四條主干的清掃管理,面積為114489平方米;城北辦負責長林路、平安路、茶山路、豐源路四條主干道的清掃管理,面積為100315平方米;袁河辦負責團結路延伸段(新鋼中學至鋼絲廠),面積為85380平方米。
2、關于背街小巷的清掃保潔工作。各街道辦事處要按照各自管理范圍,對轄區內背街小巷的所有面積實施保潔。同時,要確定清掃保潔模式,是由社區負責清掃保潔,還是對外招投標由清掃保潔公司負責,由各街道辦事處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確定。全區背街小巷清掃保潔面積為1223280平方米,其中城南街道辦事處清掃面積為513868平方米,城北街道辦事處清掃面積為697674平方米,袁河街道辦事處清掃面積為11738平方米。新增面積以后由市、區及街道辦事處核定后,另行向市政府行文請示,相關清掃保潔經費區政府另行確定,但各辦事處要承擔新增面積的清掃保潔工作,做到任務不變、責任明確,確保責任區清掃保潔工作到位。
3、關于保潔經費的測算及下撥方式。
(1)財政經費測算情況。市環衛處移交到我區清掃保潔面積為1523464平方米,按有關文件精神和政策測算,每平方米街面每年清掃費為1.394元,市財政共下撥給我區清掃保潔經費為212.37萬元。
(2)關于臨街店面衛生費的收取。按照“誰服務,誰收費”的原則,由所在街道辦事處組織人員收取。各街道辦事處要組織人員對所管轄的作業范圍內的臨街店面、個體經營業主、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賓館、酒店等單位的衛生服務費進行統一收取,用于彌補清掃保潔、袋裝垃圾收運作業經費的不足。
四、適應城市環境衛生管理的新要求,建立環境衛生保潔管理的新秩序
全力抓好街道辦事處、社區居委會與市環衛處的城市環境衛生交接工作,健全、完善街道辦事處城市環境衛生管理與環衛清掃保潔服務機制,有效落實街道辦事處、社區居委會城市環境衛生管理職責,組織搞好社區清掃保潔工作,著力抓好社區環境衛生熱線投訴的辦理和反饋工作,及時有效調處解決轄區范圍內存在的各類城市秩序和環境衛生問題,堅決防止各類問題的回潮反復,全力確保環境衛生的干凈、整潔,努力保持環境秩序的井然有序,真正實現分項包干、責任到人,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共建格局,確保各項工作件件有著落,事事有回音,項項見成效。利用社區報欄、櫥窗等宣傳陣地,采取入戶動員等多種有效形式,廣泛發動社區居民積極參與社區管理和城市環境清整工作,積極組織開展好城市和環境衛生法律法規宣傳教育、愛國衛生運動和城市環境衛生清整活動,消除病媒生物孳生和棲息環境。
按照“培訓有制度、執法有機制、過程有監督、過錯有追究、效能有評估、獎懲有措施”的工作原則,有效建立街道辦事處、社區居委會綜合執法長效管理責任制,努力在“管理全方位、執法全天候、責任全明晰、整治全到位”上創新思路、完善舉措,堅持標本兼治、疏堵結合的原則,逐步消除各街域內違章,對社區內出現的私搭違章、私開門臉、亂擺亂賣、亂圈亂占、占壓綠地等行為,及早發現、及時處理;對社區內的亂貼亂畫、亂堆亂放、亂扔垃圾雜物,及時予以清除。
五、實施步驟
第一階段(年3月20日前):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圍繞城市環境衛生接管工作進行深入調研,起草形成《關于認真做好城市環境衛生管理接交工作的實施意見》,并廣泛征求各有關單位和部門的意見與建議,制定下發《渝水區城市環境衛生管理考核辦法》。
第二階段(3月21日-30日):按照《意見》的內容要求,全面做好接交工作,完成保潔隊伍交接、任務移交等各項工作,及時協調解決有關問題和矛盾。
第三階段(從4月1日起):按照新的作業管理模式開展工作,力爭在最短的時間內使各街域的城市環境衛生面貌發生明顯的變化,產生顯著的效果,實現和保持街域環境衛生的潔、凈、亮、美、序。
六、措施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
各街道辦事處和各有關單位都要從講政治的高度,正確認識城市環境衛生管理體制改革的重要意義,切實將其納入重要議事日程,主要領導要親自抓、負總責,分管領導要具體抓、見成效,確保改革工作的順利實施。各有關職能管理部門在協助街道辦事處開展工作的過程中,一定要服從街道辦事處的統一指揮和協調,并按要求抓好各項工作的及時有效落實。
(二)明確責任,嚴明紀律
圍繞城市環境衛生管理體制改革的任務和目標,各辦事處、各有關部門既要明確責任、各負其責,又要密切配合,搞好銜接,要妥善處理改革工作中的有關問題,嚴格遵守組織紀律和財經紀律,保證人、財、物到位,實現區、街、居聯動,堅決防止和避免推諉扯皮現象的發生,逐項逐條抓落實,一項一件抓到位,切實做到管理無空白,責任無疏漏,考核無盲區,努力形成齊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三)精心組織,平穩過渡
各街道辦事處、各有關單位在落實環衛體制改革工作中,要妥善處理好改革與日常工作的關系,確保改革和日常工作兩不誤、兩促進,既要保證城市環境衛生管理體制改革工作進度的落實,也要確保全區城市秩序和環境衛生質量不滑坡。
(四)加強宣傳,營造氛圍
各街道辦事處要努力在發動群眾、依靠群眾、動員廣大群眾積極參與上做文章、下功夫,積極采取多種有效宣傳形式,唱響“人民城市人民管,管好城市為人民”的主旋律;要通過在全區范圍內廣泛開展宣傳教育活動,激發全區人民熱愛新余、建設新余、發展新余的責任感和使命感;要通過街道辦事處、職能部門、居委會共同為社區居民搞服務、解難題,贏得廣大群眾的理解、支持和配合,進而形成各方齊上陣、共建美好家園的濃厚氛圍。
(五)強化督查,務求實效
二、工作目標
繼續深化落實《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國務院關于堅持科學發展安全發展促進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的意見》等一系列文件精神,認真貫徹落實部、省、市安全生產工作會議要求,全面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快速推進建設工程施工安全質量標準化建設,不斷加強安全文化建設,進一步夯實安全基礎,實現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產形勢持續平穩,杜絕較大及以上事故和重大影響事故。
三、工作要點
1.嚴格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根據國家和省、市相關文件精神,企業必須嚴格遵守和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制度與技術標準,依法依規加強安全生產工作,進一步建立健全安全責任體系,不斷完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認真落實領導帶班、隱患排查、應急值守等各項安全制度,積極應用《市建設工程現場管理人員LBS無線定位管理系統》,嚴格落實企業負責人和項目負責人現場帶班制度,強化現場安全管理。層層分解落實安全生產目標責任,堅持建設、施工、監理三方安全生產共保制度,堅決實行“安全生產一票否決”制,加大對未執行帶班制度企業和人員的查處力度,進一步強化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
2.深化建設工程施工安全專項整治和“打非治違”專項行動。認真貫徹落實住建部《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辦法》,強化重點工程、重點環節、重要時段安全監管,突出深基坑、高支模、腳手架、大型施工機械設備等專項整治,加強專項施工方案編制、論證、審核、審批、實施環節的監管。開展建筑施工領域安全生產“打非治違”專項行動,集中嚴厲打擊建筑施工領域各類非法違法行為,堅決治理糾正違規違章行為,進一步規范建筑安全生產秩序,保持打擊安全生產違法違規行為的高壓態勢。
3.扎實開展“安全生產月”活動。認真總結以往工作經驗和做法,根據省、市開展“安全生產月”活動的統一部署和工作要求,緊密結合本地實際,不斷創新工作思路和方式方法,加強組織領導,科學籌劃,精心組織,深入企業、深入工地現場,大力宣傳科學發展、安全發展理念,傳播建筑施工安全生產知識和安全文化。加強安全教育培訓,宣傳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宣傳國務院和各級住建部門的工作要求,宣講事故的危害和慘痛的教訓,提高安全意識和安全技能。加強應急救援演練,提高應對建筑施工領域突發事件能力。
4.深化安全隱患排查治理。認真落實住建部《房屋市政工程生產安全重大隱患排查治理掛牌督辦暫行辦法》、市政府《市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暫行辦法》等相關文件,牢固樹立隱患就是事故的觀念,組織建設工程參建各方主體建立建設施工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的工作機制,積極開展“事故隱患集中整治月”活動,引導和組織企業開展施工安全隱患的自查自糾,組織專項檢查,落實安全隱患整改,切實消除安全隱患。
5.大力推進建筑施工安全標準化工作。緊密結合建筑施工安全生產實際,貫徹落實建設部《關于開展建筑施工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的指導意見》等相關文件精神,加強對《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2011)等新規范培訓學習,加強建筑施工安全生產基層和基礎工作,提速建筑施工安全標準化、規范化進程,有效促進建筑企業安全生產長效機制建立,建筑安全管理整體水平有新提升。
6.著力提高安全教育培訓質量。堅持以人為本理念,把教育人、培養人、保護人作為安全生產工作的首要任務,加大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的力度,不斷創新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方法手段,進一步增強安全教育培訓科學性、針對性和實效性。加強企業安全文化建設,形成人人講安全、處處防事故的良好局面。加強企業安全管理人員(“三類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培訓和再教育。充分發揮企業和施工現場民工學校在安全教育培訓中的前沿陣地作用,組織和指導企業開展全員安全培訓,突出施工一線作業人員、新進場和轉場員工的安全教育培訓,強化班前安全交底和班組安全教育,筑牢安全防線,夯實安全生產基礎。
7.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動態監管。加大對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條件降低行為的監管力度,進一步核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安全管理人員配備、安全生產機構、制度建立等情況,堅決依法對達不到法定安全生產條件的施工企業清出建筑市場。認真貫徹落實部、省相關文件精神,廣泛運用LBS無線定位系統,督促企業落實企業負責人和項目負責人施工現場帶班制度。對現有《市建設工程起重機械設備管理系統》進行升級提升,不斷完善起重機械設備管理系統,并完成與省系統對接工作。
8.加強建筑施工揚塵污染防治。積極推進綠色施工創建工作,加快綠色施工步伐,完善綠色施工的相關制度,加強綠色施工宣傳和培訓。認真貫徹落實《市揚塵污染防治管理辦法》和《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揚塵污染控制管理辦法》,著重圍繞“四節一環保”、“四新一化”,加大對建筑施工揚塵污染、噪聲控制的力度。加強對重點區域、重點工程、重要時段、重點污染源的監管監控,加強綜合執法行動,嚴格獎懲制度,強化施工企業現場負責人揚塵污染防治第一責任人的責任。
9.加強保障性安居工程安全管理。繼續把保障性安居工程作為安全監管重點,形成監管合力,提高安全監管效益。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住建部及省市關于做好保障性安居工程安全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強化各參建單位的安全主體責任。堅持監管與服務并重,各地住建部門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要積極部署、督促檢查、切實解決問題。加強施工建設安全監管工作,強化建設施工過程中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的督查和施工安全隱患的排查整治,嚴格依法處理安全責任不落實、現場安全隱患整改不力等行為。
10.加強軌道交通工程建設安全監管。繼續深入研究,科學總結,深化認識和把握軌道交通工程建設安全監管的內在規律性,增強防范和控制的科學性、前瞻性和針對性,提高軌道交通建設工程安全監管實效。堅持認真貫徹落實軌道交通工程建設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按照程序和規范標準組織建設施工,全面落實軌道交通工程各參建單位的安全主體責任。強化安全風險管控,完善風險管理體系。加強專業應急隊伍建設,組織定期演練,建立預警和應急協調保障機制。不斷學習國內外先進安全管理經驗和技術措施,提高軌道交通工程建設安全生產管理水平。
11.加大市政工程安全監管力度。嚴格按照住建部《關于遏制市政工程、人工挖孔樁施工(維護)中毒事故的通知》、市安委會《轉發省安委辦〈關于在腌漬池、污水池旁設立警示標志的緊急通知〉的通知》的要求,加大安全教育培訓的力度,對市政企業管理人員、施工一線作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培訓教育,有針對性地開展預防施工(維護)中毒事故的專項整治,遏制市政污水管道(井)施工中毒事故的發生。
建立健全城鄉低保監管工作機制,實現城鄉低保公平、公正、公開,是踐行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要求的具體體現。明確責任主體,落實監管責任,健全工作機制,嚴格規范管理,推進低保工作規范化建設,有效杜絕低保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維護低保工作的公平公正和透明公開,切實保障低保對象的合法權益。
二、基本要求
(一)落實管理責任。街道是審核低保工作的責任主體,負責本轄區低保工作的組織管理和實施。辦事處主任負總責,分管領導、民政辦主任是具體的組織管理、實施者和直接責任人。受街道辦事處的委托,村(居)民委員會承擔日常的監督管理責任,開展入戶核查、民主評議、張榜公示以及低保戶動態管理、信息上報等工作。街道與村(居)簽訂低保工作責任書,明確責任分工和行為規范。
(二)加強低保動態管理。加強動態管理,采取多種方式,定期跟蹤核查城鄉低保家庭收入等變化情況,對于需要進行調整的及時報縣民政局。對低保家庭實行分類管理,按照類別建立臺帳并及時更新有關信息。對于無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又無法定贍養、撫(扶)養義務人的“三無人員”和家庭成員中有重病、重殘人員且收入基本無變化的低保家庭,每年核查一次;對于家庭經濟狀況和成員基本情況相對穩定的家庭,每半年核查一次;對于收入來源不固定、成員有勞動能力和勞動條件的家庭,原則上實行城市按月、農村按季核查。
(三)落實低保備案制度。在低保經辦過程中,要嚴格落實基層干部近親屬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備案制度,申請人與低保經辦人員有近親屬關系的,要按有關規定進行回避,公示時要注明其關系。對已受理的基層干部近親屬的低保申請,應當進行單獨登記管理。備案內容主要包括家庭基本情況、與有關基層干部的關系、享受低保的原因、享受金額等。
三、工作措施
(一)實行集體審批。街道成立由分管領導任組長,紀檢、財政、民政、農業等部門為成員的城鄉低保工作集體審批領導小組,在完成入戶核查等工作后組織專人審核相關材料,召開專題會議進行集體審批。每次集體審批時可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以及社區、村(居)民代表參加。
2012年我街城市管理工作總體思路是:爭取三個突破(環衛規費的收取有突破、環衛所經費收支實現平衡;執法中隊正規化建設有突破,各項指標達到市級標準;打擊非法行醫有突破,年終爭創無非醫街道)。保持四個亮點(基本無“三亂”街道;無違章占道街道;無新增違法建設街道;背街小巷干凈整潔)。完成五大目標(全年“雙創”成績平均80分;1個社區評為市級優勝社區,2個社區評為區級優勝社區;拆除違法建設1500平方米;政務平臺投訴案件按時辦結率95%;整治油煙、噪音擾民10處)。
二、主要工作任務
(一)全力抓好“雙創”工作。以“干凈、整潔、通暢”為創建標準,在繼續加大對7條市民滿意路創建力度的同時,重點抓好社區和集貿市場周邊的環境衛生整治工作。進一步完善檢查考核制度,落實責任制,堅持精細化、長效化管理,加強清掃保潔,加強守點布控,加強對社區占道經營、出店經營的管理,繼續發動居民群眾參與治理“三亂”。認真開展“市容環境長效管理優勝社區”的創建活動,全年9個社區全部達標,至少3個社區進入市、區優勝社區行列,街道進入全市一類優良街道行列。
(二)開展違法建設的查處和控管工作。加大對新的違法建設的巡查與控管力度,發現一處,拆除一處,確保全年無新增違法建設;對壓占基礎設施管網、消防通道的違法建設,組織力量堅決予以拆除;對歷史存量的違法建設,要繼續進行實地調查,分類歸檔與處理,并有計劃的逐步拆除。
(三)組織開展愛國衛生運動。以創建國家衛生城市為重點,積極開展第二十一個“愛國衛生月”活動,發動轄區單位、機關干部及居民群眾參與愛國衛生運動。繼續開展以清理陽臺、樓道、屋頂、衛生死角為主要內容的周末義務勞動,加大春秋兩季除“四害”力度,治理蚊蠅孳生地,落實滅鼠滅蚊(蠅)滅蟑螂工作。繼續開展創建市、區衛生先進單位活動,注重原始資料的收集整理與歸檔,為迎檢工作打下良好基礎。
(四)積極開展綠化、美化活動。按照區綠委會下達的綠化目標,結合街情,實行見縫插綠和補栽,全年新植樹木100株,垂直綠化100米,新增綠地200平方米,力爭拆墻透綠100米,屋頂綠化200平方米。加強新植樹木和綠地的管理,按區域實行社區承包責任制,確保樹木成活率和綠地衛生整潔。
(五)積極推進轄區內基礎設施建設。繼續協調區建設局、水務局等部門,對轄區內影響環境質量的部分破損道路、老化的下水設施進行維修改造。積極爭取區職能部門和省中山醫院的支持,將唐家巷打造成市、區有一定影響的“文明示范路段”。
(六)做好政務平臺投訴案件的按時處置工作。政務平臺受理市民投訴案件是政府的一項貼近民眾生活、為民排憂解難的重要措施,絕大多數投訴屬于城市管理的工作內容,因此,要建立辦理案件聯動責任制,做到責任明確,相互協調,既分工又合作。在辦理過程中,一是接收案件要準;二是承辦案件要細;三是回復案件要快。全年投訴案件辦結率達100%,按時辦結率達95%,群眾滿意率達95%。
(七)認真開展對無證非法行醫的整治工作。各社區要保持和繼續爭創“無非法行醫”社區,在取締完無證非法行醫后,社區要加強對無證行醫戶的監管力度,做到發現一起,制止一起。街城管辦要配合區衛生監督所加強對無證行醫的執法力度,堅決取締非法行醫。今年全街9個社區要全部達到“無非法行醫”社區。
(八)積極開展環保綜合整治。配合區職能部門大力開展環保綜合整治工作,繼續加大對占道夜市排檔油煙噪音擾民的整治力度,取締油煙擾民的占道燒烤,重點對長堤街“牛肉蘿卜湯”、漢正街口等夜市排檔進行嚴格管理。同時對“成功酒家”、“朱氏餐館”等10家餐飲店及周邊進行綜合整治。
(九)加強食品安全衛生監督工作。充分發揮各社區信息員的作用,暢通食品安全衛生監督信息渠道,對無證小作坊、小攤點,不符合衛生條件的生產廠家,積極配合執法部門加強執法和管理,確保人民群眾的食品安全。
(十)切實加強無償獻血工作。加大《市獻血條例》的宣傳力度,動員組織轄區單位、居民、外來務工人員積極參加無償獻血。要強化組織目標管理,落實責任,全面完成區下達我街的61名無償獻血任務。
三、主要工作措施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充分發揮社區城管工作站在城市管理中的基礎性作用,加快推進“社區城市管理網格化”試點,做到城市管理“小事不出社區、大事不出街道、難事不出”,推進社區城市管理工作敏捷、高效、長效開展,為建設“宜居、靚麗”提供可靠的保障。
二、總體目標
通過在協民社區、太康社區、美湖社區、隱秀苑社區、糜巷橋社區、水鄉苑二社區、仙河苑三期、和平社區和花匯苑社區9個社區開展“社區城市管理網格化”試點,為2013年在全區范圍內全面開展社區城市管理網格化工作積累經驗、打好基礎。
三、網格劃分
社區網格劃分按照“任務相當、方便管理、界定清晰”的原則,以道路、樓棟、河道、市場、工地、企業、自然村及重點場所等獨立單元為基本網格,將社區劃分為若干片區網格,確保網格劃分科學規范,區域邊界閉合清晰、無縫覆蓋。
四、職責分工
1、區城市管理局。是“社區城市管理網格化”體制的信息樞紐,主要任務是抓督查、抓考核,對街道、社區城市管理網格化進行指導,并根據實施推進情況,進一步完善社區城市管理網格化工作體制。
2、街道(鎮)。全面負責社區城市管理網格化的落實、協調、督辦等工作。各街道要成立專門的“社區城市管理網格化”工作領導小組,加強領導,落實資金,抓好宣傳,制定“社區城市管理網格化”方案、考核標準、獎懲措施,督促社區扎實開展網格化管理;協調街道一級的工商、公安、交通、衛生、建設、水利、房管等部門,強化對社區城市日常管理的聯勤聯動。
3、城管(中隊)辦。協調、處置、督促發現問題的落實整改,指導社區、城管工作站開展工作;配合做好“文明城市”創建、“太湖杯”城管創優、“優勝街道”、“兩整兩創”等工作;負責社區違法建設、車輛拋灑、無證設攤等違章行為的查處、整治工作。
4、社區。負責具體落實社區網格化工作,梳理社區城市管理中遇到的各類問題,及時抓好整改;排查摸清社區網格內具體管理對象,根據社區實際合理劃分網格責任片區,并公示詳實的網格劃分示意圖;加強管理、處置、作業力量配置,落實責任到人,設立網格化管理責任牌,公布責任人姓名、聯系方式、責任內容、監督電話,主動接受相關部門和居民監督,形成與市民的良好互動機制;對整改確有難度的問題,及時上報街道,并由街道根據實際情況協調、處置。
5、物業公司。對所在居住小區履行物業管理責任,協助和配合社區做好相關工作。
6、社區城管工作站。協助社區做好轄區城管相關工作,重點是發現問題、反饋情況等。每天組織工作人員,對社區實行不間斷巡查,發現問題及時與相關責任人聯系,可以立即解決的立即完成,一時不能完成的,上報社區予以組織完成;對問題涉及市場化服務的,督促服務單位盡快完成整改;對涉及工地擅自開工、單位擅自設置戶外廣告、違法建設等執法類的城管工作,要在第一時間予以勸阻,同時上報街道城管中隊。
五、工作內容
1、容貌管理:轄區無“三亂”,無暴露垃圾、殘土積存,無私搭亂建,無亂擺亂放,無亂堆雜物,設施完整無損壞;戶外廣告設置規范,按要求放置垃圾桶,無亂倒裝修垃圾或亂扔破舊家具現象。
2、秩序管理:無店外占道經營、作業;沿街店面無占道清洗車輛和新增無證洗車場;主要路段店面無經營鋁合金(木器)加工、摩托車修理等業務;無亂停車,停車劃線規范到位。
3、環境管理:責任區域環境整潔,垃圾收集管理規范,無散倒垃圾污物,無殘土廢料堆積,無新增廢品站;冬天除雪及時無積存;廁所、果皮箱等環衛設施整潔無缺損;便民攤點有明顯標識牌,管理統一規范。
4、市場管理:無占道經營、無證設攤存在,出入口秩序良好,無外延等現象;有專職保潔人員,經營場地及周邊環境整潔。
5、綠化管理:花草樹木無纏繞吊掛、無枯死;無擅自占用破壞綠地、樹木現象;綠地內無種菜、垃圾、雜物,無殘土堆積;綠化設施完好無損,無泥土,無缺株死株。
6、市政管理:人行道板平整無缺損;路面無積水外溢;各類井蓋、護欄、緣石等設施完好無缺損,雨污管按要求疏通;道路平坦、暢通,出現坑凹、隆起等要及時修復,無違章挖掘道路;開挖道路等市政工地周圍環境整潔;建筑物無殘墻斷壁、無破損、立面清新亮麗。
7、工地管理:嚴格遵守“六不開工”原則;工地周邊無亂堆亂放物料,建筑垃圾、生活垃圾隨產隨清,無污水外流;車輛無帶泥上路現象。
8、河道管理:河道、水岸要保持通暢、清潔,無岸坡、岸腳垃圾,不得向河道傾倒廢棄物,水面漂浮物應每日打撈清除。
六、工作措施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根據市改革和加強城市管理工作的意見精神,按照城市管理重心下移、以塊為主、條塊結合的原則,進一步完善城市管理體制,通過明確區與鎮(開發區、街道)的管理職責,形成適應我區的相互銜接、功能互補、資源整合、齊抓共管的長效機制。
二、管理內容
轄區范圍內市管、區管、鎮(開發區、街道)管城市道路(不含縣、鄉農村公路)的市政設施(包括隨路橋梁、雨水管、雨水井<窨井蓋>等附屬設施)、環衛設施、綠地及其他設施。
三、部門(單位)職責分工
(一)區城管局:在區委、區政府的領導下,貫徹執行城市公用事業管理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編制全區城市道路的市政、環衛、綠化行業管理規劃及年度管養計劃;負責區管城市道路的市政、環衛、綠化驗收接管工作,并負責組織政府購買服務的市政養護、環衛保潔、綠化管養作業權招投標工作;制定行業作業標準,按照相關養護規范和管理要求對作業質量進行監管、考核;負責對各鎮、開發區、街道的市政、環衛、綠化管理工作進行指導、監管、考核。
(二)各鎮、開發區、街道:負責轄區范圍內市管、區管以外城市道路的管護。對有產權主體的城市道路,由所在鎮(開發區、街道)負責協調、督導管理主體進行市政設施管理和綠地養護;對無建設單位、無管理單位、無養護單位的城市道路,由所在鎮(開發區、街道)負責落實管護。
四、城市道路管護權責及經費渠道
在現行財政體制下,根據市、區有關文件精神及轄區內城市道路等級和職責分工,明確相關城市道路的管護權責及經費渠道如下:
(一)市管城市道路
由市行業主管部門負責管養,市財政承擔管養經費;區城管局負責做好對接聯系,協同加強管理。
(二)區管城市道路
1.市事權下放道路、市級投資建設由區政府管理的道路、太湖新城封閉運作委托管理道路:由區城管局負責接管,市財政、太湖新城建設指揮部分別按《市政府辦公室轉發市財政局等部門關于下放市屬城市管理權有關經費的通知的通知》、《關于太湖新城中區、西區城市管理工作協調會議紀要》規定承擔管養經費。
2.區政府投資新建或改擴建的次干道及以上等級道路:由區城管局負責接管,區財政承擔管養經費。
3.河埒片區改造次干道及以上等級道路:由區城管局負責接管,管養經費由區財政撥付接管單位,年終統一與片區改造平臺結算。
(三)鎮(開發區、街道)管城市道路
1.太湖國家旅游度假區、山水城、蠡園經濟開發區轄區內城市道路(除市管、區管外):實行屬地管理,自行解決所需管養經費。
2.其他鎮(街道)轄區內城市道路(除市管、區管外):
(1)區政府投資新建或改擴建的次干道以下等級城市道路:由所在鎮(街道)接管并落實管養經費,年度經區統一考核后予以適當補貼。
(2)河埒片區改造的次干道以下等級城市道路:由所在街道接管并落實管養經費,年度經區統一考核后予以適當補貼。
(3)鎮(街道)投資(或封閉運作)新建或改擴建的城市道路:由所在鎮(街道)接管,管養經費納入鎮(街道)財政預算,年度經區統一考核后予以適當補貼。
3.開發商代建城市道路:在前期手續完善的基礎上,由屬地接管。屬太湖國家旅游度假區、山水城、蠡園經濟開發區轄區內的,由屬地落實管養經費;其他轄區內的,由屬地落實管養經費,年度經區統一考核后予以適當補貼。
五、保障措施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加強我區城市道路綜合管護工作,是進一步完善投資環境、提升區域形象的重要保障。各有關單位和部門要高度重視,確保全區城市道路綜合管護工作有序開展。
(二)規范流程,分類接管。區財政承擔管護資金的城市道路接管流程:道路接管前由建設單位提出移交申請區城管局根據規劃建設資料核定道路性質和等級區財政局按有關文件確定經費渠道區政府分管領導、主要領導審定區城管局會同區財政局參與建設單位組織的驗收區城管局接管。各鎮、開發區、街道接管或自行建設、自行管理的城市道路,參照制定接管流程。
針對目前我市城鎮建設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代表們提出了以下建議:
一、進一步完善城市規劃體系。堅持高起點、高標準的原則,加快編修城市綜合交通規劃和停車場規劃等配套的專業規劃,抓緊修編鄉鎮總體規劃和重點村莊規劃,科學編制舊城改造規劃,使其具有前瞻性、系統性和科學性,以形成完整的城市規劃體系。規劃一經批準,就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人任何情況下都不能隨意變更。繼續加大對城市規劃法和城鎮規劃的學習宣傳力度,不斷提高廣大干部群眾的規劃意識和法制觀念。全面推行“陽光規劃”,廣泛接受群眾監督,對違反規劃和違規建設的人和事要依法查處,切實維護規劃的法律權威。
二、進一步加快城市建設步伐。以改善人居環境、提高群眾生活質量為目標,開拓城市建設工作的新思路、新舉措,逐步建立公開、透明的市場化運作新機制,鼓勵和吸引多種經濟成份參與建設城市基礎設施,實現城市建設投資主體的多元化、服務運營的市場化。突出抓好垃圾無害化處理廠、停車場、公共交通設施等市政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建設,不斷完善城市功能。加快開發區和城東項目區建設步伐,增強城市發展活力。要樹立精品意識、特色意識和品牌意識,做到精心設計、規范施工,打造精品工程。實施大改造、大整治、大建設戰略,加大城中村和舊城改造力度,把“一事一議”的舊城改造政策轉為“簡明、統一、有特殊問題特殊解決”的開發政策,積極做好群眾工作,維護好群眾利益,使城市面貌實現新飛躍。為確保工程建設順利進行,建議從財政、規劃、土地、房管、建設、城管、公安、街道等有關單位抽調得力人員,組成聯合辦公室,具體負責舊城改造的組織、協調、管理、監督、檢查、指導、驗收等工作。重點抓好假日廣場、舜華園小區、金屋小區和開發區諸馮村改造等建設項目,使舊城改造工作有一個良好的開端。
近年來,我市組織完成了大量市政建設項目,改善了城市環境面貌,提高了綜合服務功能,促進了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但部分項目在實施過程中,還存在執行國家基建程序不規范、資金管理不到位等問題。各區縣政府和各有關單位要從落實科學發展觀、保障國家和人民利益、維護政府良好形象的高度,牢固樹立“責任重于泰山”的意識,增強做好市政建設項目管理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積極采取各項有效措施,求真務實,長抓不懈,進一步優化完善市政建設項目的方案設計,嚴格執行工程基本建設程序,確保工程建設質量;嚴控工程建設造價,提高建設資金的使用效益。
二、嚴格程序,規范行為,加強監管
市政項目建設必須嚴格執行《規定》,強化工程基本建設程序管理,嚴格審批程序,統籌安排和科學使用建設資金,提高政府投資效益,確保工程質量安全。
建設單位應當保證工程建設前期各項手續合法有效,嚴格履行法定建設程序,保證工程建設的合理工期和費用,按照市住建部門的要求,按時登記填寫市政建設項目基建手續辦理情況表,定期報工程建設進展情況和存在問題。
住建、發改、規劃、國土資源、環保、安全生產等部門要根據項目的規模和性質,按照各自職責加強對市政建設項目的監督檢查,依法履行各項審批程序。住建部門等要加強建設程序的執法監管,加大對違法違規行為的查處力度,對嚴重違反法定建設程序的建設項目,要依法責令停止施工、限期整改,切實制止以加快建設等為借口不履行法定建設程序的行為。
嚴格控制市政建設項目投資,加強全過程投資控制。住建、財政、審計、監察等部門應當按照職責,加強對市政建設項目國有資金的使用、監督、管理,嚴格執行概算和決算審批制,推行建設投資的跟蹤審計制。
加強質量安全管理,認真執行施工管理規定。住建部門和建設單位要加大對市政建設項目的巡查、互查,提高責任主體和各類執業人員質量安全責任意識,強化企業內部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教育培訓制度,嚴格落實質量安全責任,強化質量安全過程控制,有效防范和遏制重大質量安全事故。加強對建筑企業的動態監管,對取得資質證書后降低安全生產條件的企業依法追責。進一步強化文明施工,做到場容場貌整潔,環境保護有效。
三、加快改革,培育競爭,提高效益
積極推進建設項目前期工作模式的改革,重大市政建設項目在確定建設單位前,應委托前期儲備專業單位超前組織開展設計工作,充分論證和完善方案設計。
積極推進建設實施方式的改革。對非經營性的市政建設項目,加快推行項目代建制;對經營性、有專門政策確定資金來源的市政項目,加快推行項目法人制。項目代建單位和項目法人要經過公開、公平競爭,利用招投標等方式確定,以進一步規范建設管理行為,提高管理水平和投資效益。
本意見自2012年3月1日起實施。2004年10月15日的市政府批轉市建委《關于進一步加強市政建設項目管理的若干意見》的通知同時廢止。
附件:
市市政建設項目管理若干規定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市政建設項目管理,嚴格審批程序,統籌安排和節約使用建設資金,提高政府投資效益,根據國家、省、市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市國有投資或者國有資金占主導的市政建設項目的建設和監督管理適用本規定。
第三條市、區(縣)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市政建設工作的領導。
發改、住建管理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做好市政建設項目的監督管理工作。
財政、審計、監察、國資等管理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加強對市政建設項目國有資金使用的監督、管理。
第四條發改、住建管理部門應當依法執行基本建設程序,建立完善責任明確、風險可控、運作順暢的內部制約和監督機制,建立重大項目集體審議、重大項目專家評審和公示、招標采購監督管理、工程變更監督管理、項目資金使用管理、績效評估等制度,規范建設管理行為,控制項目建設風險,提高管理水平和投資效益。
第二章前期管理
第五條區(縣)人民政府、市有關部門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城市總體規劃和產業布局規劃,編制市政建設項目儲備計劃,報市發改、住建部門審批后執行。未列入儲備計劃的大中型市政建設項目,一般不列入年度建設計劃。
第六條對非經營性的市政建設項目實行項目代建制,建立健全項目代建單位和項目法人招標制度。
第七條嚴格執行市政建設項目審批程序規定。大中型市政建設項目應當履行立項、報建、環評、規劃許可、房屋征收、設計文件審查、施工許可、竣工驗收等審批和備案程序。項目立項前,設計方案應先期組織論證,編制項目建議書和可行性研究報告,由發改、住建等部門組織專家或者委托有資質的中介機構進行評估論證。評估論證結果作為立項的重要依據。
市政建設項目的初步設計編制規模、設計標準、建設地點應當與可行性研究報告批準的內容一致。
第八條重大市政建設項目實行專家評審制度。重大建設項目的方案設計經住建、發改、規劃部門會審后,由發改、住建等部門組織專家或者委托有資質的中介機構進行評估論證。評估論證結果作為政府決策的重要依據。
第九條與公眾利益密切相關的市政建設項目實行公示制度,其設計方案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第十條市政建設項目執行概算審批制度,按照“估算控制概算、概算控制決算”的要求進行投資全程控制。
建設單位擅自改變建設規模、建設內容超過概算的,概算不予調整。
第十一條嚴格審核房屋征收概算。市政建設項目需要依法實施房屋征收的,房屋征收實施部門和區(縣)人民政府根據前期調查結果和項目概算的相關情況,組織論證,擬訂合理的征收補償方案。房屋征收概算應當報征收行政主管部門審核。
第三章建設管理
第十二條市政建設項目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以及采購與工程建設有關的重要設備、材料,依法實行招標。
第十三條訂立市政建設項目相關合同,應當有質量要求、履約承諾、管理要求、價格結算依據和違約責任條款。
第十四條市政建設項目的設計遵循“先勘察,后設計、先初步設計,后施工圖設計”的要求和國家規定的標準,做到設計成果科學、可行,合理控制建設成本。
第十五條勘察單位在勘察作業時,應當嚴格執行操作規程,采取措施保證各類管線、用地周邊建筑物和構筑物的安全。
第十六條初步設計和施工圖設計文件應當報市住建委組織審查,批準后不得擅自修改。
因建設需要變更設計,在合同約定范圍內的,經建設、設計、監理、施工相關單位協商一致后施行。在合同約定范圍以外的,建設、設計、監理、施工相關單位協商一致后,由建設單位上報原批準部門審查。設計變更建設規模、標準,調整額大于50萬元的,報原批準部門審查前,應當組織專家論證。
第十七條市政建設項目未經初步設計審批擅自開工的,不予撥付建設資金。
施工圖設計文件未經審查或審查不合格的,不得用于施工。
擅自變更設計造成工程投資增加的部分不納入決算。
第十八條建設單位應當加強對監理、施工單位的管理。設計施工圖審查通過后,設計單位應向監理、施工單位提供詳盡的技術規范資料并予說明。
第十九條嚴格施工變更的資金監管。對項目內容和工程量增加造成施工變更(施工單位造成的除外)的,實行資金現場簽證管理,5萬元以內的,經施工單位申報監理單位審核、建設單位同意后納入工程決算。5萬元以上的,由建設單位報投資或項目主管部門批準后,納入工程決算。
第二十條因設計變更或者不可抗力原因調整投資的,一般不得超過概算的10%,并報原概算審批部門核準。
第二十一條建設單位應當依法辦理工程質量手續,并統籌市政建設項目范圍內各類管線的同步建設,避免道路重復開挖。
施工、監理單位應當按照規定設置工程項目管理機構,配備相應資格的項目管理人員。
用于工程建設的建筑材料、構配件和設備應當符合設計要求和產品質量標準。進入現場的原材料經復試合格后方可使用。
嚴格執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和分部項工程驗收規定。未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不得進入下一道工序施工。
第二十二條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檢測單位,不得在工程建設中違反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壓縮合理周期、降低工程質量。
第二十三條建設、施工單位應當按照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文明施工管理的有關規定和標準,落實揚塵、噪聲防治措施,加強施工現場管理。
第四章竣工驗收和后評估
第二十四條市政建設項目建成后,按照國家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有關規定進行竣工驗收。工程竣工驗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并報市住建部門備案。
施工單位提交工程竣工驗收報告時一并出具質量保修書。建設工程在保修范圍和保修期限內發生質量問題,施工單位應當履行保修義務并承擔責任。
第二十五條市政建設項目實行質量終身負責制。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建設單位應當在建筑物明顯部位設置永久性標牌,載明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單位的名稱和主要負責人姓名。
第二十六條市政建設項目實行決算審批制度。項目建設單位未按規定履行審批手續的設計變更和工程簽證,決算中不予認可。
第二十七條市政建設項目實行后評估制度。建設項目交付后,由項目批準部門組織建設單位對項目前期決策審批管理、實施內容、功能技術、質量安全、資金管理、投資效益、環境效益、社會效益方面進行自我評價,形成后評估報告,報項目批準部門備案。
項目竣工并投入使用一年內,項目批準部門根據項目的相關批準文件,對工程質量、投資效益和環境影響相關方面進行綜合評估,形成后評估報告。重大市政建設項目評估報告報市人民政府。
第五章監督管理
第二十八條市政建設項目嚴格按照國家基本建設程序進行,嚴禁邊勘察、邊設計、邊施工的行為。
第二十九條規劃、住建、國土、環保等部門應當加強對市政建設項目的監督檢查。對不履行建設項目審批程序、不符合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規定的,不予辦理相關審批手續。
第三十條建立健全市政建設項目資金使用管理各項規章制度,建立專賬專戶,做到??顚S?、全程監管,資金支付與項目進度相匹配。
實行財政資金直接撥付的項目,財政等部門應當加強資金撥前審核把關,防止工程進度款超支。
第三十一條住建、發改、財政等部門應當加強市政建設項目竣工決算審批,跟蹤審核、監管市政建設項目相關費用使用情況,加強房屋征收資金使用的監管,防止征收成本過高上升。
第三十二條審計部門依法對重點市政建設項目實施跟蹤審計,對建設項目資金使用實行全程監督檢查。
第三十三條建設單位、施工單位、開戶銀行應當按照約定,落實建設資金收付專戶進出、對賬審核。住建、財政部門應當加強監管,確保??顚S?。
第三十四條市政建設工程竣工后,施工單位按合同要求編制和上報工程結算,建設單位報財政、審計部門審核前,應當審查核對,并對其真實性和完整性負責。
第三十五條嚴格市場準入退出制度。建筑業企業和注冊執業人員應當在資質、資格許可范圍內從事相關建設活動,嚴禁無資質、資格或超越資質、資格等級和業務范圍承攬業務。對不符合資質標準、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發生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的企業,以及出租出借執業證書、不履行執業責任的執業人員,依法予以查處;情節嚴重的,依法撤銷或吊銷其資質、資格,清出建筑市場。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進一步加強城管隊伍隊容風紀建設,不斷提升執法人員自身素質和執法水平,努力打造開拓進取、不怕困難、敢打硬仗、紀律嚴明的嶄新形象。
二、組織領導
局成立執法人員軍事暨業務培訓工作領導小組,成員為:王新民、王筠、汪宏銀。下設辦公室,具體負責軍事暨業務培訓日常工作。辦公室主任由汪宏銀兼任,局法規科、人事科、辦公室有關同志為成員。
三、參訓人員
淮河以南四區城管行政執法局、局督察機動大隊、開發區、山南新區城管行政執法大隊(包括領導班子成員和城管協管人員),共計420人。具體人員由上述單位安排確定,并報局人事科備案。各單位每批受訓人員數量另行通知。
四、時間地點
培訓的時間自11月3日起,共分3批,每批6天。培訓地點為公安警察培訓學校(下稱培訓學校)(九龍崗高速公路連接線農場段南側)。
五、內容安排
軍事訓練科目包括隊列訓練等,教官為培訓學校教官。
業務培訓主要內容為:法律法規類。主要是《行政處罰法》、《行政復議法》、《行政許可法》、《市城市管理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暫行辦法》及安徽省和市城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等,主講人為市法制辦、局法規科有關人員。思想教育類。主要由局領導作開訓動員講話、專題授課等。
六、幾點要求
1、培訓實行封閉管理,參訓人員一律按規定統一在培訓學校食宿,并按照規定的培訓計劃內容按時參加培訓。
2、參訓人員須嚴格遵守培訓紀律和作息制度,服從調度安排。參訓期間,一律不得請假或擅自外出。
3、參訓人員要切實端正態度,樹立不怕吃苦的思想,刻苦學習,圓滿完成培訓各項任務。培訓結束,還將舉行培訓知識考核考試,考核考試成績納入學員本人年度考評內容。
第三條縣市容園林局作為綠化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我縣城市綠線的管理工作??h市容園林局(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負責我縣城市綠線的行政執法工作??h規劃建設和住房保障局、縣國土局、縣公安局、縣環保局、縣交通運輸局、縣水務局、縣農業局、縣林業局等部門配合縣市容園林局實施城市綠線管理工作。
第四條縣規劃建設和住房保障局配合縣市容園林局,根據城市總體規劃編制戶縣城市綠地系統規劃。
第五條縣市容園林局應根據縣人民政府批準的城市綠地系統規劃,向社會公布所有綠線,并接受公眾監督。
第六條下列區域應界定為城市綠線。
(一)現有和規劃的公園綠地、廣場綠地、居住區綠地、生產綠地、防護綠地、單位附屬綠地、其它綠地;
(二)城市規劃區域內的河岸及道路兩側等城市景觀生態控制區域;
(三)其它對城市生態和景觀具有積極作用的區域。
第七條戶縣城市綠線應當按縣人民政府批準的城市綠地系統規劃進行規劃建設和控制。
第八條已界定城市綠線的綠地,由縣市容園林局、縣國土局、縣規劃建設和住房保障局登記造冊,進行控制,并由縣人民政府確定管理單位,其中,林業、水利、公路等綠地的綠線管理,分別由其行政主管部門負責。
第九條城市綠線內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新建不符合綠化規劃要求的各類建筑物、構筑物及其它設施,不得修壩攔河、取土采石、設置垃圾堆場、排放污水及其它對生態環境構成破壞的活動。
城市綠線內現有的不符合規劃要求的建筑物、構筑物及其它設施應當限期遷出,臨時建筑物及構筑物應限期予以拆除。
第十條房地產開發企業對外銷售商品房時,必須按照綠化行政主管部門批準的綠化面積向消費者公示本居住區及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附圖應載明綠線位置、綠化面積、綠地率,不得將綠線以外的臨時性綠地作為規劃綠地對外宣傳。居住區規劃建設的綠地不得擅自改作它用。
第十一條縣市容園林局參與建設項目規劃,對建設項目的綠化工程進行監督檢查,達不到綠化規劃標準的,不得投入使用。
第十二條在城市綠線范圍內禁止下列行為:
(一)傾倒廢棄物;
(二)攀折、損毀植物;
(三)擅自搭建臨時設施或永久性建筑物、構筑物;
(四)擅自排放污水,堆放雜物;
二、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目標任務
一)指導思想。認真實踐科學發展觀,以解決市民最關心的熱點和難點問題為重點,進一步優化城市管理程序,整合城市管理資源,創新城市管理體制和機制,擴大市民參與,不斷提高城市管理效率和管理水平,努力創造良好的城市人文環境、生活環境和生態環境,促進城市經濟社會協調發展。
二)基本原則。
1統一領導,分級管理。堅持在市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實行市、縣(區)街道三級管理,進一步明確各級各部門的管理職責和職權。
2強化法治,規范管理。堅持依法行政,切實規范城市管理行為,綜合運用法律、經濟、科技和必要的行政手段解決城市管理中的問題。
3以人為本,全民參與。始終把維護廣大人民群眾根本利益作為加強城市管理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努力促進人與人、人與城市相和諧。組織人民群眾參與城市管理,使城市管理服務于民,讓廣大人民群眾充分享受城市管理的成果。
4標本兼治,重在治本。既要抓緊解決當前城市管理工作中存在突出問題,又要積極探索依靠改革和發展來逐步解決不利于社會和諧的深層次問題,建立城市管理的長效體制和創新機制,進一步完善統籌協調機制、投入保障機制、屬地管理機制和輿論監督機制。堅持疏導與防堵相結合,以疏導為主;教育與處罰相結合,以教育為主。同時,通過加大城市管理和服務體制改革步伐,引入競爭機制,提高城市管理工作效率。
5因地制宜,注重實效。各縣(區)政府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從實際出發,研究制定符合本地實際的工作措施和目標任務,不搞相互攀比,不做表面文章。
三)目標任務。
年,全市按照省政府要求基本建立起符合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要求的城市管理體制及運行機制。不斷完善城市服務功能,使全市城市環境臟、亂、差,污水、垃圾處理滯后等狀況得到基本好轉。力爭使全市城市建成區供水普及率達到80%以上;燃氣從無到有,年率先通氣,各縣也要積極爭取燃氣建設項目;綠化覆蓋率達到27%以上;污水處理率、達到60%以上;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達到30%以上。
三、切實加強城市規劃工作
堅持以科學發展觀指導城市規劃編制工作。按照“政府組織、專家領銜、部門合作、公眾參與”要求,積極轉變城市規劃修編方式,廣泛征求有關部門、專家學者和廣大人民群眾的意見,確保城市規劃修編既符合經濟社會發展的基本規律和城市規劃的專業要求,又能體現地方特色。規劃理念上要以人為本,促進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規劃方法上要善于統籌兼顧,促進城鄉、區域、經濟社會、人與自然和諧協調發展;規劃內容上,突出強制性內容,有效配置資源,保護資源環境;規劃體系上,要形成功能清晰、銜接協調的城鄉規劃體系。要努力實現城市規劃編制的三個轉移”即:從重確定開發建設項目向重保護和合理利用各類資源、明確空間管制要求轉移;從靜態規定城市性質、規模、功能定位向動態控制合理的環境容量和確定科學的建設標準轉移;從單純平面規劃設計向立體三維空間整體規劃轉移。
加強對規劃綱要和規劃成果的審查工作。編制城市總體規劃,必須首先制定規劃綱要,明確編制思路和方法,提出重大項目方案,經審查通過后,方可開展規劃成果的編制工作。城市總體規劃成果須依法經同級人大或其常委會審查同意后方可上報審批。強化對城市規劃實施工作的監管,確保城市規劃得到有效實施。嚴格落實城市規劃的空間管治要求,凡已納入城市規劃“紅線“道路保護范圍)藍線“水系保護范圍)綠線“綠地保護范圍)紫線“歷史文化遺產保護范圍)黃線“基礎設施用地保護范圍)管治的空間,必須依法加強控制,不得另作他用。
進一步強化建設項目的規劃選址許可管理,提高建設項目選址的科學性、合理性。以劃撥方式提供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的各類建設項目在頒發土地使用證和報發改部門審批、核準和備案前,必須按項目建設程序,由城鄉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出具選址意見書。國家和省有關部門審批(核準、備案)建設項目,省級以上風景名勝區和歷史文化名城(保護區)重點保護區等特殊保護區范圍內的建設項目選址,逐級上報至省城鄉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出具選址意見書。各類建設項目竣工后,城鄉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應加強監管,并將選址意見執行情況納入竣工驗收內容,使其建筑物按照規劃許可的用途使用,有關部門依此核發房屋產權證明等文件。
四、加大對城市基礎設施運行的調控和監管力度
加強城市水源和水質管理,加快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源地污染整治,依法取締一級飲用水源保護區的排污口和二級飲用水源地的直接排污口,嚴防污染城市飲用水源水質。抓住國家支持的政策機遇,搞好水質監測改良設施配套和管網改造項目建設,逐步改善和提高城市供水水質,確保城市供水安全。西和、徽縣等有缺水跡象的縣城,要從城市長遠發展的戰略出發,通過勘探和科學論證,尋找可靠的水源,力爭從根本上解決供水不足的問題。同時,要大力全社會倡導節約用水。
加強對城市污水處理設施和垃圾處理設施的維護與監管,武都、已建成的城市污水處理設施必須安裝環保在線監測裝置,并確保其正常運行,達標排放。加強城區河道、排洪道的維護和管理,對侵占城區河道、排洪道、棚蓋河道的行為限期予以清理。結合實施城市“綠線“管治制度,搞好排洪道兩側的綠化建設,提高城市景觀效果。加強對城市燃氣和城市集中供熱供應與使用的監控,確保市民用氣用熱安全。
城市新區開發和舊城改造中,要加強商業網點規劃布局,推動城市商業及社區商業有序發展,完善新區商業服務功能,優化老區商業結構布局,為市民創造便捷的消費環境。規范舊城改造中的房屋拆遷管理,認真落實補償政策,維護拆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對舊城區保留建筑較多的區域應盡可能增設各種公共服務設施和公共綠地,滿足市民生活需要。政府應安排專項資金支持此類公共服務設施建設。
進一步建立健全應對城市突發事件預警應急機制,增強城市綜合防災減災能力,確保城市安全。加大對盜竊、破壞城市市政公用設施案件的偵破力度,依法打擊違法犯罪活動。
五、大力開展城市環境綜合整治
加強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重點整治城區主干道路、建筑工地、集貿市場、園林景點、親水平臺、居住小區、企業和學校周邊地段、城鄉結合部、車站、廣場、城市出入口等區域的臟、亂、差。規范城區公共衛生管理,逐段逐片落實城區環境衛生清掃保潔和生活垃圾收集、清運責任制,全面落實“門前三包”衛生工作責任制,及時清理臟源點和積存垃圾,消除公共衛生死角。改進垃圾收集方式,實行袋裝收集,有條件的可逐步實行分類收集。建設規范的垃圾收集站,撤除城區主干道的垃圾方箱、垃圾臺。強化城鄉結合部、城市出入口、鐵路、公路沿線、排洪溝道等易臟區域的衛生管理,嚴禁在上述地段傾倒生活垃圾和其他固體廢棄物,確保其干凈、整潔。
規范城區交通秩序、治安秩序和市容市貌管理,加大對城區亂停車輛、亂設攤點、亂貼廣告、亂養寵物等違規行為的整治。加快集貿市場和停車場建設,堅決取締以路代市、以路代場。要加快城市交通規劃編制工作步伐,確立公共交通在城市交通中的主體地位。進一步整頓城區交通秩序,完善城市道路交通網絡建設,科學合理地編制交通運行方案,有效提高城區路網整體通行能力。城區交通網絡要做好與城市出入口、過境高速公路的銜接,過境公路應靠近城區但不進入城區。加強車輛停放管理,糾正不文明交通行為。戶外廣告、牌匾、燈飾等要堅持統一規劃,嚴格控制設置規格和色彩風格,突出地方特色,提高材質檔次,提升設置標準,加大亮化、美化力度,并保持安全、完好、整潔、美觀。各類夜市、燒烤、小吃攤點,應在城市規劃確定的區段集中設置,限時經營,限時清理廢棄物。各類餐飲酒店的泔水等廢棄物應定時集中收集處理,不得隨意排入城區排水管道。運輸易拋灑物料的車輛,必須加蓋苫布。市民飼養寵物,必須實行嚴格的許可登記制度,并做好預防接種工作。縣(區)政府應結合本地實際,盡快制定疏導和約束市民飼養寵物活動的管理規定,積極引導其遵守公共道德和保護環境,防止擾民、傷人事件的發生。節假日,允許流動商販在不影響城市道路交通和公共衛生的前提下,從事臨時性的便民經營活動。
加強城市空氣質量監測,加大機動車尾氣和煙塵、粉塵、揚塵等污染物的治理力度,繼續鞏固和完善煙塵控制區建設,提高城市大氣環境質量。全面開展城市噪聲綜合整治,積極開展城市安靜小區創建活動,切實解決夜間施工、鳴放煙花爆竹等噪音擾民問題,營造清靜的人居環境。
六、加快法制建設,強化依法管理
縣(區)政府可按照城市管理的上位法規,結合實際制定城市供排水與污水處理、城市生活垃圾清運與處理、城市市政設施、城市管理監察等方面的地方法規、規章及實施細則,逐步建立和完善城市管理規章制度體系。
積極推行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加強城市管理綜合執法隊伍建設,嚴格按照國家公務員標準進行考試,擇優錄用,并完善培養教育制度,以保證城市管理綜合執法隊伍素質得到持續提升。執法隊伍要統一執法標識,統一執法文書,統一處罰程序,統一上崗資格,提高文明執法水平。建立綜合執法監督制約機制,由同級政府法制部門牽頭,組織相關部門,對執法程序、執法質量、執法水平進行年度監督考核,并將考核結果予以公布,作為干部選拔任用和獎懲的依據之一。建立問責制,對、濫施處罰、粗暴執法、嚴重損害群眾合法權益的行為,要依法依紀追究有關單位及人員的責任。完善城市管理綜合執法運行機制,進一步明確綜合執法與專業管理的職能分工,加強綜合執法與專業管理的銜接,建立綜合執法與專業管理適當分離而又有機結合的協調運行機制。積極探索城市管理綜合執法信息化運作機制。建立綜合執法與市民的信息交流平臺,公開執法標準,方便市民投訴,及時公布處理結果,提高政府執法的透明度,使城市管理從傳統的以行政手段為主向以法律手段為主的方向轉變,逐步形成“依法管理、全面覆蓋、綜合執法、一專多能、部門協作、上下聯動”城市管理執法新體系。
七、積極創新城市管理體制
按照統一領導、分級管理、條塊結合,以塊為主、責權一致、講求實效的原則和科學有序、協調高效的要求,進一步強化城市管理職能,形成城市管理與城市規劃、建設相互協調、相互促進的新機制。進一步完善“兩級政府、三級管理、四級網絡”新體制,逐步建立政府統一領導,部門各負其責,社會廣泛參與的城市管理體制,把城市管理工作真正落實到基層,拓展到社區,整合城市管理資源,發揮城市管理效能,建立健全“權責明確、范圍清晰、責任落實、運轉協調、監管到位”城市管理新模式。要按照重心下移、屬地管理、條塊結合、以塊為主、責權一致、講求實效的原則和到基層、進社區、屬地化、網格化的基本思路,突出縣(區)城關鎮(街道辦事處)社區在城市管理中的主導、載體和行政隸屬作用,強化城關鎮(街道辦事處)和社區居委會在城市管理中的基層、基礎地位,賦予城關鎮(街道辦事處)負責轄區內市容整治、環境衛生、道路秩序、公共設施、園林綠化等方面的城市管理、監督和維護職能,其所需工作經費列入同級財政預算。要充分發掘街道、居委會、物業部門的管理潛力,落實各層面管理職責,形成立體交叉管理網絡,通過疏堵結合和源頭控制,變突擊整治為長效管理。
進一步健全城市管理工作的監督考核機制,要把城市管理工作作為層級監督和效能監察的重要內容,加強法律監督、行政監督、社會監督。進一步完善城市管理投入機制,合理控制政府城市建設負債規模,推行特許經營權制度,運用市場機制,多方引導國內外各類社會資金參與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和運營。要以城市管理信息化為突破口,優化管理秩序,整合管理資源,推進體制機制創新,擴大市民參與面,繼續抓好以投訴解難為主要內容的服務熱線建設,積極創造條件,推進“數字”城管,綜合運用經濟、法律和宣傳教育等多種手段拓展城市管理的廣度和深度,做到市區與郊區、治標與治本、整治與疏導并舉,努力營造宣傳輿論有力、市民認識到位、公眾監督廣泛、社會共駐共建”城市管理新氛圍,基本形成規范有序、結構合理、開放透明、統一協調、足以保障城市安全高效運行、市民安居樂業的長效管理體制和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