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2-09-17 23:5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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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保險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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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標記或發票號碼 | 保險貨物名稱 |件 數| 提單或通知單號次 | 保 險 金 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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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 輸 路 線| 自 經 到 | 地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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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保險別:基本險 附加險別 基本險費率 ‰ 附加險費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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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保單位簽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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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年 月 日 |
一、本保證書為無條件不可撤銷的保證書,擔保金為________________元整(大寫),以及貸款項下所發生的借款利息和費用。
二、本保證書保證歸還借方在________字第________號借款合同項下不按期償還的全部或部分到期借款本息,并同意在接到貴行書面通知后十四天內代為償還借款方所欠借款本息和費用。如我單位不能履行上述擔保責任,接受你行委托我單位開戶行從我單位賬戶中扣收全部借款本息和費用。
三、本保證書在貴行同意借款方延期還款時繼續有效。
四、本保證書是一種連續擔保和賠償的保證,不受借款方接受上級單位任何指令和借款方與任何單位簽訂的任何協議、文件的影響,也不因借款方是否破產、無力清償借款、喪失企業資格、更改組織章程以及關、停、并、轉等各種變化而有任何改變。
五、本保證人是經上級主管部門批準成立、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發給營業執照的法人,并有足夠償還借款的財產作保證,保證履行本保證書規定的義務。
六、本保證書自簽發之日起生效,至還清借款方所欠的全部借款本息和費用時自動失效。
保證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中暑本身是一種疾病
要了解這個問題,我們首先需要明確中暑究竟算是疾病還是意外。
據有關專家介紹,中暑是一種疾病,表現為體溫調節中樞功能障礙、汗腺功能衰竭和水電解質喪失過多為特征的疾病。通常,顱腦疾病的病人以及體質較弱的老人、產婦等容易發生中暑。
既然中暑是一種疾病,那么意外傷害保險也就無法直接對其予以保障了。一般而言,對中暑的醫治歸屬于門(急)診醫療保險的責任范疇,而這就需要門(急)診醫療保險進行保障。由于個人通常無法投保此類保險,只有團體保險的客戶才能享受,因此,要享受這類保障,只能由供職企業出面投保。
實際上,隨著人們對門(急)診醫療待遇的重視,不少企業在為員工投保時,已經將這一險種納入了保障范圍,只是員工本人可能并不清楚。這里,我們也建議廣大在職人員,對自己所在公司所提供的福利待遇做個詳細了解。由于保險理賠一般均需要被保險人提出索賠申請后方可處理,因此大家可別錯過了原本能夠享受的保險項目。
意外險賠償中暑后意外事故
雖然意外傷害保險不能對中暑事件本身提供保障,但是由于中暑引起的意外事故,卻可以獲得賠償。
身邊比較常見的例如,在馬路上由于中暑昏厥后引起的撞傷、扭傷等都可以由意外傷害保險進行賠付。專家表示,若因中暑發生意外傷害并產生相關的醫療費用,一般可以納入附加意外醫療保險的責任范圍,意外事故較嚴重者,還可以獲賠殘疾保險金、身故保險金。
除了意外事故,中暑后還有一些比較嚴重的患者必須接受入院治療。對于住院治療的有關費用,則需要由住院醫療保險來承擔。
我們知道,住院醫療保險一般有津貼型與補償型兩種,前者根據住院天數決定賠償金額,而后者則是按比例對醫療費用進行賠償。這兩種產品目前在市場上都有銷售,而且受歡迎程度也很高。需要注意的是,前者可能會遇到住院天數較短,免賠期較長,從而實際獲賠金額較少的情況,而后者則需要病人提供完整的治療證明、發票等,否則理賠也無法順利完成。
應用纖維膽道鏡進行保膽取石術和膽囊息肉摘除術是近幾年膽道外科開展的一項新技術,與傳統的膽囊取石相比,具有創傷小、操作方便、恢復快等優點;與腹腔鏡取石相比,病人痛苦少,且保留原有器官,術前又不需要腸道準備,不用插胃管、尿管,不打氣腹,這樣大大降低了術后感染幾率和并發癥的發生。我院自2003年開始,成功應用該技術對156例膽石癥患者實施了保膽取石術、對31例膽囊息肉患者實施了膽囊息肉摘除術,效果滿意?,F將手術配合體會報道如下:
1 資料與方法
1.1 臨床資料
本組共187例患者,其中男性107例,女性80例,年齡21~69歲,病史1~20年。全組患者術前均做了B超檢查,配有口服造影劑膽囊片一張?;颊咧写_診膽石癥156例,膽囊息肉31例,其中膽石癥伴息肉患者11例。
1.2 手術方法
采用氣管插管麻醉,取去枕平臥位,常規消毒皮膚,鋪無菌手術巾,行右肋緣下切口,2~3 cm。切開表皮,電刀逐層切開皮下脂肪、肌肉等組織,注意止血。電刀輸出功率不宜過大,以防止刀口延期愈合。用方頭拉鉤拉開切口,暴露術野尋找膽囊。用5 ml無菌注射器抽取少許膽汁(約1 ml),確定膽囊,用4×12小圓針、0號絲線,縫3針指示線,線端用蚊式鉗夾緊固定,用11號尖刀切開膽囊約1~3 cm,刀口根據B超提示的結石、息肉大小而略有變化,后用膽道鏡取出結石或息肉,同時用0.9%的生理鹽水沖洗囊腔,完畢用0/4薇喬可吸收線縫合膽囊,逐層縫合各層組織,全程20~40 min。
2 術前準備
2.1 心理護理
本組患者病程長短不一,但都接受過多種治療,效果不佳,尤其是息肉患者,總擔心惡變的可能,思想負擔很重,對手術存在恐懼心理。護士于手術前1 d向患者著重介紹手術室環境、手術成功的病例,穩定患者情緒,使其堅定信心,配合手術。
2.2 藥品的準備
手術前1 h,靜脈滴注抗生素,以提高患者的機體抗菌能力。
2.3 物品器械的準備
使多功能高頻電刀、吸引器、膽道鏡等處于應用狀態,各項物品齊備。
3 術中配合
3.1 器械護士
將臺上物品準備齊備,提前30 min刷手;了解手術程序,準確快速地傳遞各種器械,避免浪費時間,增加患者的感染幾率;保留好取出的膽石等物品,對于息肉等需快速冷凍的組織應及時請巡回護士送出。
3.2 巡回護士
去病區接患者,核對準確無誤;帶好病人術中需要的物品,如B超單等;將病人固定在手術床上,盡可能使病人舒適;連接各種設備,使之處于完好的備用狀態;將負極板等貼于患者肌肉豐滿處,且盡量在離術野較近處;配合麻醉師施麻;與器械護士共同清點器械、紗布等物品,做好詳細記錄;隨時供應臺上所需物品;術畢,送病人回病房,與病房護士做好交接。
二、信息披露:投資型保險說明義務的延伸
雖然保險人的說明義務對保險產品的全面信息進行了解釋說明,但是僅憑這一點還不能有效地維護投保人的利益。保單合同中記載的投資事項只是單純反映投資型保險的基本內容。涉及投資事項以外的信息,在保單合同中極少表述。因此,有必要對保險人的說明義務加以延伸,保險人應當將自己的投資經營方式、賬戶財務狀況、資金流動方向等涉及投資的其他事項向投保人及時披露。國際保險監督官協會要求保險人的信息披露原則具有及時有效性和全面性。④保險市場上的信息在數量上和質量上有著很大的差異性,信息不對稱是保險人與投保人之間最大的不平等。“投保人無法準確掌握保險合同的全部信息,致使他們在保險交易過程中一定成為弱勢群體?!雹菪畔⒉粚ΨQ突出表現在保險人掌控著更多的關于投資經營和產品保單的全部信息。作為非一般意義上投資者的投保人對產品的需求,較為看中投資利益,忽視投資風險和保險人的經營風險。保險人必須將產品重要事項中的保險公司投資回報率、產品獨立帳戶的運行情況等信息全面地向投保人進行披露。因此,在保單條款的設計上應該將保險人說明義務做以延伸,設計信息披露事項,使得投保人全面了解相關產品信息,保護投保人利益免于損失。從信息披露內容上看,我國投資型保險主要側重于披露投資收益,披露形式單一,屬于靜態披露。而涉及投資重要事項的投資方式、運營管理和資金流動等動態披露鮮有法律約束。信息披露的不及時影響著投保人對產品的認知與調整。從維護保險市場安全穩定和保護投保人利益角度來看,保險人的信息披露義務有著重要作用。合理的信息披露有助于投保人獲知可能承擔的風險。在設計投資型保險的信息披露規則內容時,應該要求保險人遵循以下原則:第一,真實可靠性。保險人的信息披露不僅應該如實地反映涉及投資事項的基本內容,而且也要反映整個投資交易的過程?!八袑嵸|性信息都應當是可核實的、中性的(不至于產生實質性錯誤或偏差)和充分的。”①投保人從保險人那里應該可以獲得真實完整的信息披露。真實可靠性要求信息對投保人必須準確,理解程度以在民法上具備完全民事責任能力的人所接受清楚為標準。第二,及時有效性。保險人應該根據市場的變化及時信息,使投保人清楚地了解到自己投資產品處于何種營運狀態。保險人應當以可行的方式定期或不定期報告有關重要信息。這使得投保人能夠在知曉信息的前提下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損失。新加坡《關于投資連結壽險保單的通知》中規定:“保險公司應當在變化發生一個月前,通知現有保單持有人關于產品將要發生的任何重大變化,包括投資連結壽險子基金管理人、投資目標或基金關閉等方面的變化?!雹诖艘幎ㄊ前旬a品將要發生的變化進行披露,而我國的信息披露只是事后披露。從風險分擔平衡角度來說,應增設對未來投資變化的披露,使投保人以最小的成本根據保險人及時披露的內容,對市場的現狀做以理性的判斷,實施有效措施。保險人的信息披露要保證質量,國際保險監督官協會規定了七項信息披露質量標準。③這七項標準的應用某種程度上有助于保險市場的平穩,減輕市場的波動強度。第三,全面實質性。保險人應當披露投資事項的所有信息。信息披露不得誤導和隱瞞投保人。保險人向投保人宣傳介紹保險產品的過程中,不能隨意夸大產品投資功能,也不能刻意隱瞞產品的投資風險。涉及到對投保人合法權益有重大影響的產品信息更不得有任何隱瞞和遺漏。保險人的信息披露必須充分有效,盡量避免將沒有實質性內容的信息浪費在有效地披露時間內。投保人通過全面實質的信息披露對所購產品信息以及相關其他事項有一個總體認識,并做出合理的選擇和調整。
北京考試報訊(記者 曹金良) 2009年北京成考現場確認已經結束。北京教育考試院成招辦提醒,考生要妥善保存報名復核單,在隨后的專業課加試報名、領取準考證等環節還要用到。
考生在現場確認時,區縣成招辦會根據其網上報名時填寫的個人信息、報考信息等內容,為每位考生打印出報名復核單,經考生現場核對無誤后簽字確認。報名復核單上有考生當年參加成考的完整信息,也是考生獲得北京成考報名資格的重要憑證。如果復核單丟失,將無法補辦。
根據規定,需要參加專業課加試的考生,報名復核單是其到校報名的重要依據??忌驅W校出示報名復核單,學校即可了解到該考生個人和專業信息,確定其是否需要參加專業課加試。如果考生沒有報名復核單,將無法報名參加學校的專業課加試。
報名復核單也是考生領取準考證的憑證。報名復核單上,印有各區縣發放準考證的確切時間。考生領取準考證時,要出示報名復核單、身份證等證件。
據了解,報名復核單是考生順利通過北京成考報名的標志。有的招生院校在新生報到時,也會根據實際需要,要求考生出示報名復核單。因此,如果復核單丟失,還會給考生被錄取后的入學報到注冊帶來麻煩。
1、我國淡水資源總量較多,但按人口、耕地平均占有水平很低與世界上許多國家相比,我國淡水資源問題比較嚴重,盡管我國河川徑流總量居世界第六位,僅低于巴西、蘇聯、加拿大、美國和印度尼西亞,但是由于我國國土遼闊,人口眾多,按人口、耕地平均,人均和畝均占有量均低于世界平均水平。人均占有量為世界人均占有量的1/4左右,畝均占有量僅為世界畝均占有量的3/4。據對149個國家和地區的最新統計,中國人均占有量已經退居世界110位。因此,正確處理好水及人和人及于水兩方面的關系比世界上任何一個國家都艱巨復雜。
2、我國淡水資源在地區上分布不均,水土組合不平衡。我國的水量和徑流深的分布總趨勢是由東南沿海向西北內陸遞減,并且與人口數耕地的分布不相適應。81%集中分布在長江及其以南地區,而耕地面積僅占全國的36%;淮河及其以北地區耕地面積占全國64%。
3、我國降水及河川的年內分配集中,年際變化大,連豐連枯年份比較突出。我國主要河流都出現過幾年來水較豐和幾年來水較枯現象。例如黃河在過去幾十年中曾出現過連續9年(1943—1951)的豐水期;在近幾十年內也曾出現過連續28年(1972—1999)的少水期,其中斷流21年,而且在1991到1997年間是年年斷流,總斷流時間是717天,平均每年斷流102.4天。降水量和徑流量在時程上的這種劇烈變化,給淡水資源的利用帶來困難。要充分利用淡水資源勢必修建各種類型的水利。
4、是淡水資源污染波及全國。如果從淡水資源人均占有量上說,中國缺水主要是指北方區域的話,那么,淡水資源的污染卻是一個具有全國性的問題。而且,越是豐水區和大城市,越是人口密集地區,往往污染越是嚴重。結果豐水區出現水質性缺水的現象。這是中國淡水資源更為嚴重的問題。最近,中國水利部門對全國約700條大中河流近10萬公里的河段進行水質檢測,結果是近1/2的河段受到污染,1/10的河段被嚴重污染,不少河水已失去使用價值。另據調查,目前全國有90%以上的城市水域,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在部分流域和地區,水污染已從江河支流向干流延伸、從地表向地下滲透、從陸域向海域發展、從城市向農村蔓延、從東部向西部擴展。近年來中國廢水、污水排放量以每年18億噸的速度增加,全國工業廢水和生活污水每天的排放量近1.64億噸,其中約80%未經處理直接排入水域。
5、用水效率低和過度開發并存。首先是用水效率低,而且,越是缺水的地方,效率就越低。比如,嚴重缺水的黃河流域,農業灌溉大量采用的還是大漫灌方式。寧夏、內蒙灌區,每畝農地平均用水量都在1000立方米以上,比節水灌區高幾倍到十幾倍;農業用水利用率普遍偏低,目前,生產單位糧食的用水量是發達國家的2倍~2.5倍。農業用水如此,工業用水也是如此。目前中國工業用水重復利用率遠低于先進國家75%的水平,單位GDP用水量是先進國家的十幾倍到幾十倍,一些重要產品單位耗水量也比國外先進水平高幾倍,甚至幾十倍。
6、對淡水資源過度開采的情況日趨嚴重。比如海河流域,海河流域是中國人口最密集的地區之一,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大部分地區和山東、山西、內蒙、河南部分地區,區域內有26個大中城市。這個地區也是中國最為缺水的地區,人均只有293立方米。這些年來,這里的社會經濟的狀況發生了很大變化。同20世紀50 年代比,人口增加一倍,灌溉面積增加6倍,GDP增加30多倍,使得總用水量增加了4倍,大大超過淡水資源的承載力。結果,地表水、地下水長期過度開采,開采率達到98%,遠遠超出40%的警戒線。據水利部提供的數據顯示,全國地下水超采區已從20世紀80年代的56個,擴展到目前的164個,超采面積也由8.7萬平方公里擴展到18萬平方公里;年均地下水超采量超過100億立方米,有6萬多平方公里的地面出現不同程度的沉降。一方面,中國的淡水資源就不夠豐富;另一方面,用水的浪費,水質的嚴重污染,使得可用淡水更加緊張。從上個世紀80年代以來,中國的缺水現象由局部逐漸蔓延至全國,對農業和國民經濟帶來了嚴重影響。據統計,在正常年景下,中國缺水總量估計已達400億立方米,“十五”期間,農田受旱面積年均達到3.85億畝,平均每年因旱減產糧食350億公斤。全國農村有3.2億人飲水不安全。有400余座城市供水不足,較為嚴重缺水的有110座,缺水和水的污染,對環境和人的身心健康都產生嚴重的影響。
二、淡水資源開發利用和保護措施
面對淡水資源的嚴峻挑戰,中國的決策層和普通百姓都開始行動起來。在“十一五”規劃中我們可以看到,中國政府已經清醒地認識到中國淡水資源對社會經濟發展的制約和挑戰,告誡人們要增強憂患意識,并提出了樹立科學發展觀、改變經濟增長方式等非常重要的、有針對性的指導方針。值得注意的是,“十一五”規劃,第一次提出了有關淡水資源必須完成的具體管理指標,比如,單位工業增加值用水量降低30%,農業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系數提高到0.5,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減少10%。
(一)是加快南水北調工程進度。
中國鬧水荒,主要是指北方。特別是近20年來的自然變化和人類活動的影響,淡水資源南多北少的趨勢更加嚴重。這種由自然、地理、氣象等因素所形成的淡水資源分布情況,單用軟科學的辦法是很難解決問題的。必須用硬辦法。正在進行中的南水北調工程,就是硬辦法之一?!笆晃濉币巹澝鞔_提出,要加快南水北調工程。
(二)是進一步全面推進節水型社會建設。
建設節水型社會,是“十五”計劃就提出的一項戰略措施。并且取得了明顯成效。它是解決中國干旱缺水問題最根本、最有效的戰略舉措,也是促進經濟增長方式轉變的重要手段和基本途徑。進入“十一五”以后,同過去相比的一個顯著特點,就是在深化節水型社會的建設中,特別強調了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和改變經濟增長方式,不再是GDP決定一切,而是把包括節水指標、治污指標在內的綜合性指標,作為考核干部政績的依據。
(三)是加快淡水資源管理體制改革和機制創新。
1、完善流域管理與行政區域管理相結合的淡水資源管理體制。重點是合理劃分流域與區域管理的事權。加強流域取用水總量控制、水功能區監督和水量調度管理職能,探索建立流域科學決策民主管理機制。同時,加快淡水資源統一管理進程,對有關資源管理的職能進行歸并,強化各區域淡水資源監督管理的能力。鼓勵用水戶參與用水管理,通過多種形式使用水戶參與到水量分配、水價制定等水管理事務中來,促進政府調控、市場引導、公眾參與的節水型社會管理體制的形成。
2、推進水務體制改革。重點是,建立健全政企分開、政事分開、責權明晰、運轉協調的水務管理體制。在國家政策指導下,積極推進水務產業化與市場化進程,逐步建立政府主導、社會籌資、市場運作、企業開發的水務良性運行機制。建立多元化、多渠道、多層次的水務投融資機制。加強政府對水務市場的監管,構建有利于水務行業市場化、產業化發展的宏觀政策環境和配套改革措施。整合水務產業,培育跨區域的大型水務集團,推進水務行業產權制度改革。
3、創新淡水資源管理的內在機制。其中包括,充分發揮市場在淡水資源管理中的作用,通過經濟手段的運用,促進全社會建立節水防污的內在激勵機制。積極推進水價改革,建立科學合理、促進淡水資源高效利用的水價形成機制。開征中央電廠和農業用水淡水資源費,研究制定促進節水的淡水資源費收取機制。合理提高水利工程供水水價和城市供水水價。全面開征污水處理費,并調整費用水平。實行用水超計劃、超定額累進加價制度,適當拉開高耗水行業和其他行業用水差價。制定水權交易市場規則,規范水權轉讓價格,推進水權有償轉讓,實現超用加價、節約有獎、轉讓有償。據了解,到2010年,中國將初步建立起我國節水型社會的法律、行政、經濟技術政策、宣傳教育體系,萬元GDP用水量降低20%;全國農業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數從0.45提高到0.5,全國農業灌溉用水基本實現零增長;單位工業增加值用水量降低30%;服務業用水效率接近同期國際先進水平。我們堅信,這些目標一定能夠達到。
護手與槍管
伯萊塔1301戰術半自動霰彈槍仍采用活塞導氣式自動方式,導氣組件(活塞筒與活塞)設置在護手中。聚合物護手非常長,護手兩側都有凹槽,方便射手握持,下方的大面積防滑紋可以讓射手帶著手套也能握住,設計得非常巧妙。護手前方的聚合物彈倉帽頂端制有安裝背帶環的圓孔。當然如果有需要,彈倉前端可加裝彈倉延長筒,使得容彈量增加2發(彈殼長70mm 12號霰彈)。
高品質槍管由冷鍛制成,內部進行鍍鉻處理,提升了槍管的壽命。槍管前端安裝有伯萊塔公司最新的內置喉縮,有助于提高散布精度。傳統的珠狀準星被取消了,取而代之的是帶有護翼的準星。準星后部安裝有白色氚光管照門,配合后方的“鬼環式”(ghost)覘孔照門可以快速實施瞄準。槍管后方刻有伯萊塔公司的信息和口徑銘文。 機匣組件
鋁合金機匣外觀為傳統的黑色,機匣右側刻有伯萊塔商標,前方刻有“1301戰術”字樣,機匣左側則刻有“1301戰術”和“意大利制造”字樣,機匣上方安裝有一段導軌,用于安裝光學瞄準鏡,后方的“鬼環式”照門并沒有安裝在導軌上,而是用兩顆螺釘直接固定在機匣上。機匣右側最明顯的就是加長加大的拉機柄,便于射手更加快速地拉動。這款拉機柄的外觀十分獨特,其略呈錐形,頂端直徑較大,越接近槍身處直徑越小。另外,整個拉機柄上有6條環狀防滑槽。這款拉機柄是根據很多警員的使用經驗而設計的。
機匣右側、拉機柄下方有一個長條形按鈕,這便是空倉掛機解脫鈕,以前的半自動霰彈槍上是一個圓形按鈕,而長條形按鈕更能讓射手在匆忙和緊張的情勢中快速按下以解脫空倉掛機。
該槍扳機行程較短,可以快速進行射擊。扳機護圈前上方的盾形保險沿用了公司傳統的樣式,不過也是在外形上加大了,方便射手操作。 槍托
槍托仍采用聚合物制造而成,乍看上去和公司老款半自動霰彈槍的槍托沒什么區別,但其實這款槍托也進行了重新設計。槍托頂部并不是一條平行的直線,而是從前向后有一定傾斜角度,這樣能減少射手貼腮時臉部與槍托接觸時產生的不適感,讓射手更容易進行瞄準。槍托整體比較粗糙,且在槍托握持的下半部分又制有菱形防滑紋。槍托握持部分前方底部刻有伯萊塔公司的商標,非常美觀。槍托后部下方設有背帶環安裝孔,與護手前方彈倉帽上的背帶環安裝孔配合安裝槍背帶,槍托尾部安裝了橡膠緩沖墊。 推出狩獵型號
伯萊塔公司還特別推出了1301狩獵型,去掉了“鬼環式”照門,在槍管上方設有瞄準助條,并在槍管口部設有珠狀準星,與傳統的狩獵霰彈槍瞄具類似。目前,伯萊塔1301狩獵型霰彈槍有兩款,一款是610mm槍管型,另一款是533mm槍管型,兩款槍只是槍管長不同,其余則安全相同。 靶場測試精度及可靠性
3、對于用鹽水腌制的咸蛋,煮熟前不宜長期浸泡在腌制罐里,把生咸蛋拿出煮熟并晾干后可以再放回到鹽水里,隨吃隨取,這樣既能保證熟咸蛋長時間放置不變質,也不會讓鴨蛋越放越咸。
1、煮熟的咸鴨蛋能放多長時間與溫度有關,常溫下煮熟的咸鴨蛋要在保鮮袋中放置保存,在10攝氏度下可以保存20天,在20攝氏度環境下能保存10天,一旦放在冰箱冷藏,溫度在0-2度就可以保存2個月。
2、如果煮熟的咸鴨蛋切開了,它的保質期會很短,特別是咸味不足的,很快就會變質,放在冰箱也是多能保存4至5天。煮熟的咸鴨蛋原則上是味道越咸保存時間越長,味道越淡保存時間越短。還有一個土方法,將煮熟的咸鴨蛋,放在鹽水里,也能長時間的保存。隨吃隨取,不易變味變質。
(來源:文章屋網 )
擔保物權制度是商品經濟高度發展的產物,在保障債權的實現,促進資金融通和商品流通等方面有著不可取代的積極作用。擔保物的所有人為了充分地實現擔保物的融資功能,往往希望在最大限度范圍內對擔保物的擔保價值進行利用,因此,在實踐中常常會出現同一標的物上存在數項擔保物權的情況。此時,應如何確定各擔保物權的行使序位,對各擔保權人的債權實現有著重大影響,我國《擔保法》及相關的司法解釋未對此作出明確的規定,本文將通過對各擔保物權間不同形態的沖突及其解決機制的分析,就擔保物權效力沖突及其實現談談個人的一些看法。
一、擔保物權效力沖突問題概述
(一)擔保物權效力沖突、擔保物權效力沖突實現的概念
擔保物權效力沖突指在同一標的物上成立數項擔保物權且其效力間發生矛盾的現象,其本質就是多個擔保物權間效力的爭優或相斥的關系,又有學者稱之為“擔保物權的競合”、“擔保物權的競存”。
在數個擔保物權發生效力沖突之時,各擔保物權人為實現自己的債權,都希望能優先行使自己的權利,如果沒有行之有效的效力排序規則,數權利間就必然會產生矛盾,極可能導致各債權人無序地分割標的物,不利于各債權人合法利益的順利實現,有悖于民商事法律公平效率原則的精神。擔保物權效力沖突的實現就是一種沖突解決機制,指為化解擔保物權效力沖突、平衡各方利益而設定的各擔保物權人行使權利的規則,保證債權的公平合理、順暢有序地實現,最終充分體現擔保物權作為“商品經濟安全閥”的社會價值。
(二)擔保物權效力沖突要件
數個擔保物權間發生沖突需要具備以下條件:
1.兩項或以上擔保物權存于同一擔保物之上。只有在同一標的物上存在兩個或以上的擔保物權時,才會發生數個擔保物權間產生沖突的情形,存在于不同擔保物上的數個擔保物權不發生沖突問題。
2.存于同一擔保物上的數個擔保物為合法有效,即各擔保物均為合法有效且其共存為法律所許可。
3.共存的數項擔保物權因不同的法律事實而成立且存續期有交叉。同一個法律事實不可能引起兩個擔保物權的產生,自然不可能發生沖突,且產生沖突的不同法律事實須構成兩個或以上彼此獨立的擔保法律關系,所擔保的債權須為不同。同時,并存的數個擔保物權還須在存續期內發生交叉,在前一擔保權滅失后再設定新擔保或原有兩個擔保物權其中一個滅失的情況下,均不存在擔保物權沖突問題。
4.共存的數項擔保物權間,須發生或可能發生效力上的沖突。如果各擔保物權間不存在效力上的沖突,則不存在如何實現及序位問題,也無須對其進行討論。
5.有學者認為數項擔保物權人須為不同人,筆者持不同觀點。因為不同的擔保物權的實現方式不同,效力強弱也不同,哪項權利優先行使往往會影響擔保權人最大化地實現其各項擔保權。
(三)擔保物權效力沖突的分類
擔保物權初肇于羅馬法,包括信托質、質權、抵押權三種,后為了保護弱者,維護公平正義,還設立了妻之嫁資返還優先權和受監護人優先權,后來發展成優先權。優帝時期信托質歸于消滅?,F代各國民法大多沿襲了羅馬法的上述規定,只是個別之處有些許不同,但總結各國的立法實踐來看,擔保物權基本可以歸納為四種:抵押權、質權、留置權和優先權。其中前三種為理論界的通論,而對于優先權是否屬于擔保物權學術界存在爭議。因此,本文未將優先權納入討論范圍。
根據相沖突的擔保物權是否同種,可將其可分為兩大類,一是同種擔保物權間的沖突,包括數個抵押權間、數個質權間及數個留置權之間的沖突;二是異種擔保物權間的沖突,包括抵押權與質權、抵押權與留置權及質權與留置權。但由于優先權有不同于其他擔保物權的特殊性,因此將其單列出來進行論述。
二、擔保物權效力沖突的比較研究
(一)同種擔保物權間的效力沖突及其實現
1.抵押權間的效力沖突的發生及實現
為充分發揮抵押物的擔保效用和融資功能,各國均承認抵押人得以同一財產向兩個以上債權人抵押,由此產生抵押權沖突,并從立法上對抵押權的順位排序問題加以規定。
各國對各抵押權的順位排序問題進行了規定,均以登記作為抵押權的公示方法,但對于登記的效力,則有登記要件主義和登記對抗主義之分。如《瑞士民法典》就采用了登記要件主義,日本民法典則采用了登記對抗主義,我國《擔保法》借鑒了臺灣地區民法的做法,根據抵押物的性質與種類的不同,規定了強制登記和自愿登記兩種抵押方式,采用登記要件主義為原則、登記對抗主義為例外的公示方法。因此,抵押權間沖突的類型有三種:已登記的抵押權間的沖突;未登記的抵押權間的沖突;已登記的抵押權與未登記的抵押權間的沖突。
數個已登記的抵押權發生沖突時,無論是登記要件主義國家還是登記對抗主義國家通常都按“先登記原則”和“同時同序原則”來確定抵押權人的受償順序。我國《擔保法》采用了上述兩個原則,規定“抵押合同以登記生效的,按抵押物登記的先后順序清償;順序相同的, 按債權比例清償”。
已登記抵押權與未登記抵押權發生沖突時,依非登記簿的對抗原則,理論上及立法上各國多采用“登記在先原則”,即登記的抵押權優先于未登記的抵押權,我國《擔保法》也采用了此原則,規定“抵押物已登記的先于未登記的受償”。
數個未登記的抵押權發生沖突時,理論上和立法上有“設定在先”和“次序等同”兩種觀點。我國《擔保法》第五十四條也采用此原則,規定“抵押合自簽定之日起生效的,……,未登記的,按照合同生效時間的先后順序受償,順序相同的,按債權比例清償”。多數學者反對該原則,認為該原則賦予未經登記的抵押權對抗后位抵押權的效力,有悖于“非經登記不得對抗第三人”的“登記對抗主義”精神。最高人民法院隨后出臺的《關于適用〈擔保法〉若干問題的司法解釋》第七十六條改采用“次序同等”原則,規定“同一動產向兩個以上債權人抵押的,當事人未辦理抵押物登記,在實現抵押權時,各抵押權按債權比例受償”。
2.質權間的效力沖突的發生及實現
質權有動產質權、權利質權,因此質權間發生效力沖突的情況有三種:質權與轉質權間的效力沖突、動產質權間的效力沖突、權利質權間的效力沖突。
轉質,是指在質權存續期間,質權人為擔保自己的債務,將質物移交于其債權人而設定的新質權。質權與轉質權間的效力沖突是一種特殊的擔保物權效力沖突,與其他同類擔保物權效力沖突不同的地方在于原質權與轉質權的債務人不是同一人。各國對轉質權的規定不同,德國、法國及我國均承認轉質權的效力,但對轉質是否須得到原出質人的同意而分為承諾轉質與責任轉質兩種,但不論是承諾轉質還是責任轉質,都認為質權人轉質的行為本身就意味著其放棄了對轉質權的對抗力,故在此種情況下,轉質權的效力當然優先于原質權。
對同一動產之上能否設立兩個以上的質權,各國態度不同。允許以指示支付的方式設定質權的國家一般采取肯定說,如德國、瑞士、日本等國,并規定數質權間存在效力沖突時,依質權設定的時間先后順序受償。我國擔保法規定質權以質物轉移占有之時成立,但對該占有是否包括間接占有沒有明確規定,而在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中承認了間接占有的方式設定質權。但我國學者對此多持否定態度,理由有三:一、依指示交付的方式設定質權,不符合質權的特性及擔保機能。質權的優勢就在于質權人通過直接占有控制質物對出質人產生心理壓力從而促使債務的積極履行,同時在債務屆期未能履行的情況下可靠地保障債權的實現。如果采取依指示交付的方式設定質權,質權人不直接占有質物,就會導致這一優勢的喪失。二、動產物權的的享有與變動以占有為公示,允許以指示交付的方式設定質權違反了物權法的公示公信原則,他人無法從外部特征知曉質權的存在,不能保護質權人與善意第三人的權利。三、允許以指示交付的方式設定動產質權會帶來一系列難以解決的現實問題,如質物占有人擅自就質物出質時,質權人有何救濟措施、如何防止當事人惡意串通虛設質押,以對抗排斥他人的抵押權或其它正當權利的現象、質物保管不善的責任由誰承擔等。筆者也認為從保證質權人利益和維護交易安全的角度出發,應否定以指示交付的方式設定質權。
同意在同一動產上設立兩個以上質權的國家一般都承認在同一權利質權標的設立兩個以上權利質權。我國擔保法對此亦無明確規定。筆者認為權利質權與動產質權的標的物及公示方式不同,權利的轉移占有靠登記公示,同一權利可以登記數次,而同一動產在不承認間接交付的情況下不可能同時為兩人占有,因此,為了充分實現權利質權在現代社會的融資功能,應允許在同一權利上設置兩個或以上的權利質權。
3.留置權間的效力沖突的發生及實現
同一動產上是否可以同時共存數個留置權,理論界存在爭論,焦點與動產質權間的沖突一樣,即留置權中的占有是否應當包括間接占有。我國擔保法也未對數個留置權能否共存于同一留置物之上進行明確規定,給實踐帶來困擾。筆者認為數個留置權同時存在是可能的,對其加以承認也是符合社會最大利益的,但并非所有相繼發生的留置權都能同時共存,前一留置權是否因后一留置權的產生而滅失要看前留置權人是否仍對留置物享有支配權。至于數個共存留置權的效力次序問題,筆者認為,由于留置權的產生往往以留置物價值的增加為前提,后成立的留置權往往是為了在前一個的基礎上增加留置物的價值,且前留置權人將標的物交給后手留置權人也意味著其已認可后手的優先地位,因此,應以后發生的留置權優先。
(二)異種擔保物權間的效力沖突的實現
1.抵押權與質權間的沖突及其實現
絕大多數國家對抵押權與質權能否同存于同一物上未作明確規定,但在立法解釋或司法實踐上均對此予以承認。我國的《擔保法》未對此作出規定,但司法解釋就承認抵押權與質權可以同存于同一物上,同時規定,抵押權優于質權,如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擔保法〉若干問題的司法解釋》第七十九條規定:“同一財產法定登記的抵押權與質權并存時,抵押權人優于質權人受償。”由于抵押權的成立需要登記,而質權僅以交付作為成立要件,這一解釋就防止了抵押人與第三人惡意串通,設定虛假質權以逃避實現抵押權損害抵押權人權利的情形。但有學者提出交付的質權與已登記的抵押權均是依法成立的擔保物權,僅因兩者的公示方法存在差別就規定后者優于前者與法理不符。⑥筆者同意后一說法,質物在質權人占有和控制之下,質權人出于保證自己債權實現的目的會盡最大努力保管質物,若規定抵押權優于質權受償不利于質物得到妥善保管,歸根結底就會不利于抵押權及質權的最終實現。另,立法雖然保護了抵押權人的利益,但卻忽視了對質權人的保護,在抵押人與第三人惡意串通設定虛假抵押時,質權人的利益得不到保護,對質權人不公。有學者為解決此難題,提出廢除動產抵押,以動產質權代替動產抵押。但筆者認為此法不妥,抵押與質權在轉移占有方面相異,在動產抵押的情況下,抵押權人不必承擔對抵押物的保管風險,抵押物也可以繼續在原持有人——抵押人的手中發揮使用價值,與質權中債務人將質物交給質權人占有使用保管不同,若廢除動產抵押,則不能適應現代經濟生活中不同的需求,不利于擔保物的充分利用,妨礙經濟的發展。筆者認為,對抵押物的剩余擔保價值再予出質或對質物的剩余價值再予抵押都能充分發揮物的擔保效用,符合擔保法的立法旨意,因此,對于先抵押后質押或先質押后抵押都應予以承認。在抵押權與質權發生沖突的情況下,對占有和登記兩種公示方法應一視同仁,按同時同序原則,以成立的先后決定受償順序,同日成立的按比例受償。在抵押權未進行登記之時,則無論成立時間先后,已轉移占有的質權有對抗第三人的效力,應優先于抵押權受償。
2.抵押權與留置權間的沖突及其實現
抵押權無需交付即可成立,因此其與留置權發生沖突的情形在實踐中時有發生,如甲在所有物上設立抵押權后,又將該物送去乙處維修,因不能清償維修費用而發生留置,此為先抵押后留置;又如,甲將所有物放于乙的倉庫進行保管無法償還保管費后,又將此物作為欠丙債務的抵押物,此為先留置后抵押。由于留置物只能是動產,因此抵押權與留置權間的沖突只存在于動產擔保物上。對于抵押權與留置權間的沖突的實現,各國有不同規定,多數國家根據“法定擔保物權優于意定擔保物權”的原則,無論是先抵押后留置還是先留置后抵押,均規定留置權優先于抵押權。我國在司法解釋中明確規定:“同一財產抵押權和留置權并存時,留置權人優先于抵押權人受償?!币灿袊乙幎ㄔ诹糁脵嗳松埔獾那闆r下,留置權才優于抵押權,否則就次于后發生的抵押權。如臺灣的《動產擔保交易法》和美國的《統一商法典》均有類似的規定。筆者認為,留置權的優先地位不須以留置權人的善意為條件。首先,留置權往往是留置權人在正常的生產服務業務過程中產生的,法律并未規定留置權人在同意對標的物進行加工、保管或運輸等服務前有義務對標的物上是否有其他權利負擔進行審查,其次,留置權人收取的費用往往少于其附加在留置物上的增值部分,留置權的優先行使對抵押權造成的影響極之有限。最后,即使留置權人知道標的物上已設抵押之事,也不影響其接受業務同意對抵押物進行加工、維修、保管、運輸等服務,否則這不但不利于市場經濟條件下各服務行業的發展,也必將導致留置權制度功能逐漸減弱甚至消失。
抵押權與留置權發生沖突還有一種情況,就是留置權人以留置物向第三人設定抵押,此時,有學者認為該抵押行為無效,也有學者認為在第三人為善意的情況下抵押行為有效,抵押權優先于留置權。筆者同意前者,留置權人僅就留置物享有優先受償權,并不享有留置物的所有權和處分權,此時若承認其有權以留置物設定抵押,必然損害所有人利益。
3.質權與留置權間的沖突及實現
只有動產才能同時成為質權和留置權的標的,由于動產質權與留置權均以占有為生效條件,因此,在同一個債務人與數個債權人間一般不會發生質權與留置權的沖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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