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2-09-15 07:45:03
序論:速發表網結合其深厚的文秘經驗,特別為您篩選了11篇大學生勤工儉學范文。如果您需要更多原創資料,歡迎隨時與我們的客服老師聯系,希望您能從中汲取靈感和知識!
2.維護大學生勤工儉學權益的重要保障。大學生勤工儉學的重要目的,就是為了獲取一定的經濟利益,并由此實現多方面的收獲。大學生勤工儉學收益,也是公民基本權利,理所當然受到法律的保護。十八屆四中全會提出,要“依法保障公民權利,加快完善體現權利公平、機會公平、規則公平的法律制度,保障公民人身權、財產權、基本政治權利等各項權利不受侵犯,保障公民經濟、文化、社會等各方面權利得到落實,實現公民權利保障法治化”。對于大學生而言,實現勤工儉學過程中的“權利公平、機會公平、規則公平”具有實際意義。無論是同工同酬,還是消除勤工儉學中的各項歧視,都是目前加強大學生勤工儉學法律保護的重要內容。大學生一方面作為具有較高學歷的社會群體,但一方面又沒有完全的社會民事行為能力,社會經驗不足,容易受到歧視,合法權益有時容易受到侵犯,這是公民權益保護不足的表現。而公民權益的維護,是我國推進現代法治的基點和目標。因此,加強大學生勤工儉學法律保護,維護大學生合法權益,也是我國推進法制建設,實現國家法治,維護公民權益的重要途徑。
二、大學生勤工儉學缺乏法律保護的原因
應該說,隨著社會的發展,我國法律建設的進步,高校學生勤工儉學權益越來越受到法律保護,但仍存在不足,主要體現在以下方面:
1.高校學生勤工儉學不適用于《勞動法》。在我國的法律應用中,《勞動法》不將大學生勤工儉學的行為列入其保護范圍,這就從根本上限制了高校學生勤工儉學的法律保護。根據規定,我國《勞動法》所規定的勞動形式比較單一,只保護傳統勞動關系中勞動者的權益,忽視了大學生勤工儉學這一越來越具有普遍意義但又帶有特殊性的問題。根據相關法律,大學生勤工儉學不構成勞動關系,因此不受勞動法保護,從而導致勤工儉學得不到法律層面的保護。針對大學生勤工儉學法律保障存在空白的現狀,有觀點提議用非全日制用工進行規制,提議大學生勤工儉學可以適用《勞動合同法》中的非全日制用工。但是,大學生勤工儉學的時間有平常課余時間和寒暑假的差異,帶有很強的彈性,因此,勤工儉學不能被非全日制用工所涵蓋,難以適用《勞動合同法》中有關非全日制用工的規定。
2.高校勤工儉學本身存在著諸多問題。一是勤工儉學體制不健全和不規范。高校大學生的勤工儉學目前大部分通過高校管理機構來實施,但也有很大部分沒有納入到高校管理體系之中,由學生個體自行處理。從目前已有的情況來看,雖然高校均設有大學生勤工儉學中心,但沒有獨立管理機構和專職老師,多由高校學工管理系統的教職工來兼管。這樣,由于體制的不規范、不健全,管理的深度和廣度也不能保障到位,導致勤工儉學工作發展緩慢。二是勤工儉學秩序較為混亂。例如,校外勤工儉學多由學生自行聯系,但自行聯系的機會對廣大學生來說不是很容易。因此,以提供信息與介紹打工而收取傭金的中介機構就產生了。由于政府對此類中介機構缺乏相應的監督和規制,大多數中介機構市場很是混亂,形形的中介機構濫竽充數,混水摸魚,勢必嚴重損害廣大學生勤工儉學的權益。三是缺乏勤工儉的學校外救助機制。在校外進行勤工儉學很容易不受老師的控制,學生權益很容易遭受到侵害。根據我國現行的法律法規,勞動糾紛一般不適用于解決校外勤工儉學權益遭受的侵害。再有,政府沒有成立專門的機構對此進行調解和管理,學生只能依據基本的勞務糾紛提起侵權損害賠償的民事訴訟來維護自身權益,因此有必要構建校外勤工儉學的權利救助機制。
三、完善高校勤工儉學法律保護的途徑
高校勤工儉學法律保護是一項系統工程,需要各界共同努力加以維護。一方面,政府部門應加強立法,針對大學生勤工儉學的特點,完善相關法律法規,使其能夠“有法可依”;另一方面,社會、高校等方面結構應加強相互合作,加強溝通和聯系,形成聯動機制,維護好大學生勤工儉學的基本權利。
究其原因,一般認為有以下四個方面:(1)相關立法不夠完善.1995年勞動部出臺的《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以下簡稱95《意見》)第12條規定:在校生利用業余時間勤工儉學,不視為就業,未建立勞動關系,可以不簽訂勞動合同.作為特別法,《意見》專門否認了大學生的勞動者地位,使得大學生勤工儉學不能適用勞動法,而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下簡稱《勞動合同法》)對此也沒做明確規定.(2)大學生法律意識及維權意識不強.大學生在勤工儉學過程中,很少有意識要簽訂合同,就算簽訂合同,基本對合同內容也無法提出保護己方權利的有力條款.調查顯示:一旦出現糾紛,權益受到侵害后采取司法救濟的只占18%?.另據中國質量萬里行促進會的一項調查,大學生維權比例只占10%舊1.(3)公權部門缺位導致保護缺失.與勞動維權相關的公權部門主要包括勞動部門和工商部門.勞動部門的職能局限在保護、調整正式用工關系中的勞動者身上,缺乏足夠的精力對大學生勤工儉學權益加以保護;而工商部門的職權則有其自身的局限性,工商部門自身的法定職能并不涉及對大學生勞動糾紛的解決.工商部門對勞動用工的管理主要體現在注冊登記、營業執照的辦理、違法經營內容的查處上,與大學生的權益維護沒有太大的相關性.(4)高校相關就業指導部門缺乏適當的指導與幫助.目前,各高校一般都設有就業指導部門和學生權益維護部門.前者基本上是為畢業生服務的機構,而后者則為學生校內自治組織,很難在學生與用人單位的糾紛中起到實質性作用.
二、大學生勤工儉學行為分類及適用勞動法之法律依據
為了在法律上厘清大學生勤工儉學行為到底能否適用勞動合同法,有必要首先搞清常見的大學生勤工儉學行為有哪些類別.由于大學生勤工儉學主要為課外兼職,時問有限及經驗缺乏使其常常局限為幾種:家教、產品促銷、餐飲服務、散發廣告宣傳單等.以上行為從法律關系的角度基本可以分為兩類:(1)介于大學生與雇主個人之間的法律關系.主要表現為家教,大學生受雇于自然人雇主,以提供一定的智力勞動為內容而與雇主之間發生的法律關系.這種法律關系一般認為不屬于受勞動法調整的勞動關系,而是屬于合同法調整的雇傭合同關系.(2)介于大學生與用人單位之間的法律關系.如前文所述之散發廣告宣傳單、產品促銷等.在這種法律關系中,一方為大學生,另一方為單位而非自然人.一般認為其合乎勞動合同法關于勞動關系的相關表述,因而屬于勞動法調整的勞動合同關系.關于大學生勤工儉學適用勞動法之法律依據問題,我們認為:
(一)《勞動合同法》并未排除適用大學生勤工儉學行為《勞動合同法》第二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組織(以下稱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適用本法.該條可以被理解為關于訂立勞動關系的主體的規定.結合第二款之規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與其建立勞動關系的勞動者,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依照本法執行.”可以看出,《勞動合同法》并沒有限制大學生的勞動關系主體身份.《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以下簡稱《實施條例》)中也無相關禁止性規定論文.
勞動法理論上一般認為,適格勞動者應當符合四個標準,即年齡標準、體力標準、智力標準、行為自由標準‘“.大學生勞動者無論提供家教服務還是促銷服務均符合這里的四項標準,理應具備勞動法主體資格.《勞動合同法》第三節關于非全日制用工之規定,解決了大學生勤工儉學適用勞動法之類別對接上的困境.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時計酬為主,勞動者在同一用人
單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4小時,每周工作時間累計不超過24小時的用工形式.第六十九條規定:非全日制用工雙方當事人可以訂立口頭協議.從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勞動者可以與一個或者一個以上用人單位訂立勞動合同;但是,后訂立的勞動合同不得影響先訂立的勞動合同的履行.第七十一條規定:非全日制用工雙方當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隨時通知對方終止用工.終止用工,用人單位不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從上述兩條規定來看,大學生勤工儉學的性質是非全日制用工,實踐中大學生雙重法律關系的建立也有了法律依據.大學生可以與多家用工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即建立雙重或多重勞動關系,并且雙方在勞動關系存續期間可隨時解除勞動合同.拿上述幾種勤工儉學的典型行為即家教、產品促銷、餐飲服務、散發廣告宣傳單等來分析,均可能存在多重勞動關系并存在隨時終止用工之現象,其與法律之規定恰好對接. (二)勞動部95(意見》并未否認大學生勞動者身份勞動部95(意見》規定:在校生利用業余時問勤工儉學,不視為就業,未建立勞動關系,可以不簽訂勞動合同論文.
首先,其出臺有特定之背景.1995年前后,國家關于大學生勤工儉學的態度是保護學生的就業權.當時大學生勤工儉學的情況開始出現.該條文重點在強調“不視為就業”.因為當時的大學生仍由國家包分配,如果把這種打工視為就業的話,學校就無需為學生分配工作了,實際上就會造成對勤工儉學者就業權利的不公.勞動部的這個意見有明確的立法取向,就是要保護勞動者的利益.對大學生的這種規定不是要限制和損害大’≯生的合法權益,而是旨在保護大學生的合法權益.
其次,“可以不簽訂勞動合同”,這是一個選擇性條款,可以不簽,也可以簽.如果大學生不是勞動主體,怎么還能簽訂勞動合同呢?因此,有學者指出該條款不僅不能證明大學生是沒有勞動者主體資格的,而且恰恰證明了大學生是有勞動者主體資格的.法律關系的主體資格是法律授權產生的,不能因為人的選擇而改變.資格要么有,要么就沒有.
最后,同是該部法律,95{意見》明確規定了幾種不適用勞動法的主體,第一種是國家公務員;第二種是參照國家公務員制度的工作人員,即指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第三種是農村勞動者;第四種是現役軍人;第五種是家庭保姆.這五類人員根據95《意見》第4條之規定,被嚴格限定為不受《勞動法》規范,而在校大學生并未被包含在內.隨后在2003年的時候,勞動部又給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頒發了《關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問題的意見》,該意見規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時計酬、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5小時,累計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30小時的用工形式.”勞動部的此項規定,也只是提到“勞動者”,而并沒有進行區分,沒有將大學生兼職排除在外,就是說凡是在用人單位平均每日工作不超過5小時累計的,都屬于《關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問題的意見》之適用范圍.既然憲法規定我國公民有勞動的權利,下位法未作排除性規定即應視為對勞動者勞動權利的肯定.
(三)大學生勤工儉學適用勞動法符合勞動法立法之宗旨《勞動合同法》開宗明義,第一條規定:為了完善勞動合同制度,明確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構建和發展和諧穩定的勞動關系,制定本法.一言蔽之,其立法宗旨乃在于“構建和發展和諧穩定的勞動關系”.
實踐中將大學生勤工儉學行為排除在勞動法適用范圍之外,恰恰有違和諧勞動關系的建立.大學生和用人單位的用工關系中,學生一方明顯處于弱勢地位,將大學生納入勞動法的調整范圍,符合一般法理關于保護弱者的基本原則.
把大學生納入勞動法的調整范圍,賦予兼職大學生簽訂勞動合同的權利,對違反勞動合同的雙方當事人之法律責任具體化,并規定雙方的救濟途徑和程序有以下三方面的作用:第一,事前減少用人單位對大學生侵權的可能性.一旦兼職大學生屬于勞動法的調整范圍,相應地大學生就有和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的權利.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因此會給合同雙方當事人特別是給用人單位一種威懾力,從而有利于減少侵犯大學生勞動者合法權益行為的發生.第二,可為大學生提供更為便捷的救濟途徑.和司法救濟相比,勞動仲裁在解決勞動糾紛方面具有快速、經濟等特點.一旦用人單位發生拖欠、克扣工資等侵權行為,大學生可以向當地的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而不至于被勞動仲裁委員會以大學生勤工儉學不屬于勞動法的調整范圍加以拒絕.第三,有利于相關部門對保護大學生勞動權益的重視.作為處理勞動糾紛的勞動監察部門和勞動仲裁委員會,由于大學生的勞動侵權糾紛成為其工作范圍以內的事情,其自身必會更加重視.這有利于最終解決各類侵權事件.與此同時,還應加快職業中介組織立法的進程,加強對中介市場的規范和管理.如此,才能凈化職業中介機構的服務環境,提升其服務水平,才能從制度上保障大學生合法權益不受非法侵害.
三、雇傭關系中的勤工儉學對勞動法的適用及例外論文
實務及理論上均有人質疑雇傭關系是否適用勞動法,對此,筆者認為:雇傭關系在性質上與勞動關系的相似度高于與合同關系的相似度,因而,在勞動法中規范雇傭關系似乎更合乎法理及邏輯.毋庸置疑,雇傭關系中包含人身性質與財產性質的內容;同時其平等性與隸屬性兼具,勞動力使用權與所有權分離的特征,均與勞動關系相似.而合同關系中一般并不存在主體間的隸屬,人身性質的內容也很少見.鑒于民事訴訟法關于勞動合同糾紛的訴訟采用特殊的舉證責任倒置的做法,出于保護弱勢群體的目的,將雇傭關系中的大學生勤工儉學納入勞動法管轄范圍更有利于維護大學生的合法權益,及實現勞動法保護弱者的立法宗旨.
關于例外,華東政法大學的董保華教授認為:大學生勤工儉學不能適用勞動法的最低工資規定.理由有二:其一,大學生不是勞動者,因為大學生的主要職責在學習而非勞動;其二,最低工資標準包含了根據贍養系數計算的贍養花費‘“.對此,筆者不能茍同.首先,如前所述,大學生作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理當擔負自我供養的責任,其父母已無法律上的撫養之責.同理,大學生作為成年人,也理當擔負贍養之責.現行教育法上關于學分制的規定,關于休學創業的規定等保證了大學生行使勞動權的可行性,也從一個側面反映了其合法性.
當前我國針對大學生勤工儉學的權益保護工作做得并不到位,還沒有專門的法律法規來保護大學生勤工儉學的合法權益。大學生勤工儉學情況比較特殊和復雜,大學生在校學生的身份使得法律保護工作需要針對學生實際情況做出解釋和調整?,F有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關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意見的規定》《勞動合同法》并沒有考慮到大學生勤工儉學遇到權益侵害的情況。此外《高等學校勤工助學管理辦法》雖然保護了在校大學生勤工儉學的合法權益,但是隨著社會的不斷發展,越來越多的大學生選擇到校外去勤工儉學。而學生到校外去勤工儉學遇到的問題是《高等學校勤工助學管理辦法》管理不了的。另外1995年原勞動部《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的第12條規定:在校生利用業余時間勤工儉學,不視為就業,未建立勞動關系,可以不簽訂勞動合同。這些都使得大學生在校外勤工儉學遇到問題的時候很難有一個方便的渠道解決問題。當前,我國《勞動法》并沒有專門針對校外大學生勤工儉學問題的條款,此外對于社會對大學生的市場需求也并沒有專門的機構還有法規進行協調和規范。
(二)求助選擇不多
當前大學生在校外勤工儉學出現權益受到侵害的情況能夠求助的對象比較少。一般來說,勞動、工商還有公安和輿論是大學生的主要求助對象。但是我們應該認識到,這幾個方面的主要職責并不是幫助解決大學生勤工儉學的問題。因此在求助的時候大學生很可能遇到各種各樣的問題。首先是勞動部門。勞動部門要按照《勞動法》行使職責,但是校外勤工儉學的大學生并不是企業的正式員工。其次是工商部門,工商部門的介入一般來說很少有主動的,只有在企業出現問題的時候才會介入。而其主要的管理內容是企業單位的登記還有營業執照的辦理等,和大學生的權益問題關系并不大。再次是公安機關。公安機關保護的是學生的生命財產安全,而一般來說企業或者單位很少會欺詐和威脅大學生。如果出現了這樣的情況就屬于嚴重問題。最后是輿論,而輿論的作用是警醒他人,防止出現類似的情況。所以說當前如果大學生在勤工儉學的時候出現問題,他們能夠選擇的求助對象并不多,而且求助效果也都不是很理想,
二、勞動法的適用范圍
按照我國當前的法律規定,《勞動法》主要是調整勞動關系,要進入勞動法的適用范圍首先要滿足這樣幾個條件的一個。首先是勞動關系要屬于社會主義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等單位。其次,勞動關系屬于城鎮勞動群眾社會主義集體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再次,勞動關系屬于混合所有制企業。最后是勞動關系屬于城鎮個體工商戶和個人合伙同所招用的少量幫手和學徒。另外勞動關系屬于私營企業和外商投資企業也在保護范圍之內。我國曾經長期實行計劃經濟體制,因此在勞動法之中計劃經濟的色彩也比較濃厚?!秳趧臃ā芬幎ㄖ挥袑儆谏鲜鑫宸N關系之一才能夠進入勞動法的保護范圍。但是實際上《勞動法》的保護范圍相對來說是比較狹隘的。我國的實際勞動者之中有不少都是沒有達到法定年齡的,而《勞動法》并沒有將這些人劃入勞動保護的范圍之內。其保護的是達到法定年齡的、依法形成勞動關系的勞動人員。比如說我國的國家機關、事業單位還有社會組織里面的工勤人員、企業化管理體制的事業單位里面的非工勤人員。但是隨著社會的發展我國《勞動法》也在不斷完善?!蹲罡呷嗣穹ㄔ宏P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明確規定對于雖然沒有達到法定勞動年齡但是實際上已經產生勞動關系的勞動人員也要進行保護。
三、大學生勤工儉學的法律關系
大學生勤工的法律關系一直比較復雜,這也是為什么大學生勤工儉學問題一直沒有得到妥善解決的重要原因。
(一)關于大學生勤工儉學法律關系的兩種意見
首先是勞動關系。不少專家認為大學生勤工儉學的時候,實際上是和用人單位形成了勞動關系的。在這一意見之中將大學生和用人單位的關系當成具有從屬性質的關系。也就是說直接將大學生看成是勞動者。所以他們提倡大學生勤工儉學問題應該屬于《勞動法》保護,根據實際情況擴大《勞動法》的使用范圍,將大學生勤工儉學納入《勞動法》的保護范圍。筆者認為,這樣的意見雖然考慮到了大學生勤工儉學具備有一定的勞動關系的特點,但是大學生勤工儉學問題的復雜不僅在于此,相比較于其他勞動者來說學生顯得比較特殊,他們屬于在校學生范圍,因此不是正式在編職工。所以對用人單位來說,他們不需要承擔勤工儉學大學生的社會保險義務。另外,大學生勤工儉學也享受不到法定的最低工資。這主要是因為大學生不滿足適用社會最低工資標準的要求。其次是勞務關系。部分專家認為大學生不滿足法律意義上關于勞動者的要求。因此在處理大學生勤工儉學問題的時候不能按照勞動者關系問題來處理。堅持這種觀點的專家堅決反對將大學生勤工儉學問題劃入到勞動者問題之中。他們提出了這樣一種意見,即大學生的勤工儉學問題應該是民事雇傭關系問題。但是如果采納這種觀點,許多大學生的權益就都得不到保障了。比如說勞動待遇、工傷還有保險等。此外因為大學生勤工儉學和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的關系不一樣,因此當大學生與用人單位之間出現矛盾糾紛的時候就不能通過勞動仲裁程序解決問題。但是如果大學生選擇通過民事訴訟的方式解決問題的話,那么大學生不僅要付出昂貴的訴訟費還需要花費大量的時間和精力。這對于不少本就家境貧寒的勤工儉學的大學生來說無異于雪上加霜。因此他們往往選擇忍氣吞聲、息事寧人。
(二)大學生是否是法定意義上的勞動者
其實這兩種觀念爭論的焦點不是別的,就是勤工儉學的大學生是否是法定意義上的勞動者。這一問題直接決定了大學生和用人單位之間的關系。筆者認為,勤工儉學的大學生和用人單位之間的關系比較復雜,因此在考慮他們是不是勞動者的時候應該根據實際情況有選擇地進行確定。首先我們分情況進行討論。如果勤工儉學的大學生和用人單位之間的關系是穩定而且長期的,即大學生會在固定的時間、到固定的地方去參加工作,并且按照正常的流程取得報酬、并且其所做的事情和他的專業關系比較大的話,那么這些勤工儉學的大學生是可以被當成法定勞動者看待的。
四、改進大學生權益保障工作的質量的建議
(一)完善立法,給大學生法律保障
改進大學生權益保障工作的質量首先就要求我們完善立法,給大學生提供強有力的法律保障。我們可以將大學生看成是非全日制的勞動者,并且根據大學生的實際情況進一步完善非全日制勞動者用工保障制度。其實就是將勤工儉學的大學生當成是主體之一進行考慮。再進一步的話就是將《勞動法》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調整,擴大其適用范圍,將大學生納入《勞動法》的保障范圍之內,給予勤工儉學的大學生簽合同的權利。這樣一來勤工儉學的大學生在維護自己權益的時候就能夠做到有理有據。此外我們還應該就調整的《勞動法》進行科學的解釋,并且出臺正規的司法解釋。最后,我們要在制度這一高度保障大學生勤工儉學的權益。要求用人方和勤工儉學的大學生簽訂書面合同以進一步完善保障制度。除了立法之外,政府部門也要積極介入大學生勤工儉學問題解決之中。首先,勞動部門應該主動介入到這一問題之中,主動監督用人方的工作有沒有做到位。筆者認為,勞動部門應該建立健全科學合理的監督和檢查制度。在這一點上我們可以學習國外先進的經驗,比如向法國勞工視察組織、工會等學習經驗。其次,政府還應該加強對中介機構的檢查和管理工作,防止中介騙取大學生的錢財。此外司法也可以考慮大學生勤工儉學問題的實際情況,出臺相應的法律法規,將大學生勤工儉學訴訟問題簡單化、快捷化,為大學生維護自己的權益提供強有力的幫助。
(二)大學生和學校應該注意的地方
大學生應該加強自我保護意識,提高警惕性。此外大學生還應該對《合同法》和《勞動法》有比較深入的了解,這樣當自己遇到問題的時候就不至于手足無措、毫無辦法。另外大學生在尋找中介機構的時候也要好好考察中介機構的合法性,查看中介機構是否符合法律要求,要盡量選擇那些名聲比較好、誠信度比較高的用人單位。此外大學生在勤工儉學的時候要盡可能地和用人方簽訂合同,這樣有利于保障自己的合法權益。就學校而言,學校應該加強對學生的思想教育,提高學生的安全意識。在必要的時候對學生進行相關法律知識的普及。
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學生):____________
為便于甲乙雙方更好的發展,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協議,本協議書具有法律效應,享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合同法保護。
1.甲方不得收取學生管理費用或中介費用。
2.甲方應保障學生的人身安全,學生同時應聽從公司及廠家的統一安排。
3.甲方必須保證乙方工作在無毒無害無危險的工作環境。
4、甲方應保證學生在三天內正式培訓上班,甲方如不能安排其上崗,應承擔補償學生往返路費及體檢費,另需賠償學生誤工費和在務工期間的吃住費用。
5.甲方必須保證學生工資的及時發放,工資發放時間以工廠規定時間為準,統一辦理銀行卡,工資直接轉賬至個人賬戶內。
6.甲方保證學生30個工作日工資不低于4500元。
7.住宿條件:6-10人標準間,內有衛生間,沖涼房,熱水。
8.
用餐標準:三菜一湯,法定節假日另有加餐。
9.甲方應在每家企業根據人數安排1—10名駐廠老師,負責學生辦理入職、離職手續及協調、解決學生在工作及日常生活中遇到的問題。
10.如果條件不屬實或單方面違約,將受到法律的制裁并給與一定的賠償,如遇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若未達成一致,則可提交當地仲裁機構裁決。
11.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勤工儉學,在《現代漢語大詞典》中被定義為:“利用學習以外的時間做工,把所得工資作為學習費用”。它以“工”為前提,以“學”為目的,其實質就是通過勞動獲得報酬以改善學習和生活條件的行為。在當今的高校,勤工儉學已經被越來越多的大學生所接受。
濰坊地區高校林立,以濰坊學院、濰坊醫學院等八所高等院校為主,在校大學生人數眾多,來自農村籍的學生在數量上占據絕對的優勢,這部分學生都有通過勤工儉學賺取生活費,減輕家庭負擔;改善生活質量,豐富課余生活;廣泛接觸社會,提前實現“就業”的意愿。勤工儉學的隊伍不斷壯大,同時也曝露出了許多的弊端:工作與專業不掛鉤,理論與實踐難以有效結合;拖欠工資、人身安全、如何處理學習與工作的關系等等。對學生的健康成長、和諧校園的構建帶來了莫大的影響,諸如此類的問題迫切需要得到各方的重視。
一、大學生勤工儉學過程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機會和崗位少,獲取信息的途徑不健全且甄別難度大
勤工儉學主要分為校外和校內兩個場地,校外勤工儉學以家教、兼職、零工為主要形式,而家教領域早已呈現出“僧多粥少”的局面,以發傳單、搞促銷、當服務生等為主要形式的零工兼職也表現出了時間短、偶然性強等固有的缺點。然而,校內勤工儉學崗位由于數量少、門檻高等因素,很多學生只能望“位”興嘆。目前,駐濰高校在校學生獲取勤工儉學信息的主要途徑是校園內隨處可見的野廣告和屈指可數的營利性質的自發學生組織,其信息的真實性、可靠性很讓人質疑。
(二)大學生勤工儉學的功利心太強
大部分勤工儉學的同學都有諸如賺錢購買筆記本電腦、外出旅游的“小算盤”,相比較而言很少有人僅僅是為了促進學習而去找一份兼職工作。在攀比心理的驅使下,他們更看重物質生活的簡單改善而不是精神價值的滿足。這種功利心不可避免的導致“勤工逃課”、“勤工輟學”現象的發生,嚴重影響了大學生高效的學習。
(三)欠缺法律知識,自我保護意識差,心理素質不過硬
在勤工儉學的大學生隊伍中幾乎沒有人與用人單位簽訂合同,甚至根本就沒有考慮到這個問題。即使上當受騙了,他們也寧愿選擇自認倒霉、息事寧人的解決方法。勤工儉學往往只能提供技術含量少、層次較低、報酬微薄的勞務性、服務性和事物性的工作,和大學生理想中的“完美工作”產生太大的落差,使得部分學生怨天尤人,自暴自棄。
(四)勤工儉學機構不完善,后續服務不到位
部分高校受客觀條件或重視程度等原因,導致高校沒有配備獨立的辦公場所和具有相關專業知識的專職老師,沒有形成對學生統一的組織和管理。雖然有些高校提供了一定數量的校內工作崗位,但監督管理不到位,沒有形成良好的運行機制、監督機制,后續服務的欠缺導致普遍的消極怠工、逃工現象。
二、大學生勤工儉學問題的解決舉措
基于大學生勤工儉學中出現的諸多問題,大學生、學校、社會等各方都應采取措施改善現狀,以滿足學生自身提高和學校培養學生全面發展的意愿以及用人單位對人才的需求。
(一)大學生要不斷完善自身
1.明確目的,端正態度,選擇合適的工種
大學生要明確勤工儉學目的,端正勤工儉學態度。大學生不應該把賺錢作為首要的、唯一的目的,我們要充分認識到勤工儉學在滿足精神、拓展能力等方面的積極作用。只有明確目的,端正態度,我們才能抵得住誘惑,堅持住立場,實現自己的價值。
大學生選擇工種時不能好高騖遠,要理性的去尋找自己適合、適合自己的工作。盡可能尋找與自己專業相近或感興趣的工種,不能簡單地為了嘗試 “吃苦”的滋味,刻意的去從事一些高強度、超負荷的勞動。面對一些極具充滿誘惑力的工作,我們要擦亮眼睛,認真甄別其真偽,摒棄“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錯誤心態。
2.提高效率,堅持適度原則
作為一名在校大學生要明確自己的首要任務——學好知識和本領,堅決避免“勤工輟學”、“勤工逃課”等現象的發生。正確處理好勤工儉學與學習的關系,第一,要學會提高學習和工作效率,制定計劃,充分利用好時間,向效率要產能。第二,堅持適度原則,把握好分寸,安排、協調好學習和工作的時間。大學生還是應以學業為主,因勤工儉學而逃課,甚至是荒廢了學業就本末倒置,得不償失了。這就要求我們大學生分清主次矛盾,把握好“度”,避免為了所謂的“工作”而影響到自己的學業。
3.學習相關法律知識,提高自我保護意識
勤工儉學大學生要學習相關的法律知識,提高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的意識。參加勤工儉學時,應盡量與用人單位就工作性質、工作時間、勞動報酬、勞動內容等問題形成書面協議。大學生在從業的過程中,要時刻注意自己的人身、財產安全,正所謂“防人之心不可無”。尤其是女生,避免一個人去比較偏遠的地區工作。做家教或其他兼職要試探性的考察一下雇主的素養,盡量的確定該雇主是否存在人格上的缺陷。倘若大學生在工作過程中受到有意或者無意的傷害,要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二)從學校和社會角度看
1.拓寬渠道,加強宣傳力度,規范宣傳秩序
學校應該在現有宣傳渠道的基礎上廣開門路,充分利用校園廣播、各院系學生會組織、“校企合作”模式和勤工儉學經驗交流會等途徑,不斷拓寬信息宣傳渠道,加強宣傳力度。使得各項宣傳有序的開展,尤其是要加強校園野廣告的綜合治理,分門別類的設置信息宣傳欄,盡可能避免帶有虛假、欺詐等有害信息的宣傳進入校園。
2.完善機構建設,引進競爭機制
高校要完善機構建設,設立專門職能部門,配備具備相關素質的專業老師,統一組織和管理。為了避免消極怠工情況的出現,可以引入勤工儉學淘汰制和輪崗制,建立勤工儉學檔案,加大過程監控力度,按照一定的周期進行輪崗,打破“鐵崗位”的思想,利用競爭杠桿消除“消極怠工、逃工”現象。
3.完善立法,加強監督管理
由于現行的法律制度存在著漏洞,導致很多用人單位鉆空子的現象時有發生。隨著社會的發展,勤工儉學大學生的比例越來越高,有必要完善相關的法律條款,以維護大學生的合法的“勞動者”權益。在完善法律法規的基礎之上,要及時建立監督機制,設置監督機構、投訴機構。
雖然當下的勤工儉學體制還有待于進一步完善,但我們不可否認大學生通過勤工儉學活動提高了實踐能力,開闊了眼界,增長了新的知識和才干,綜合素質得到了很大的提高。
我們有理由相信,在各方的努力下,大學生勤工儉學將會有序進行,大學生的綜合素會進一步提高,和諧校園建設將會指日可待。
參考文獻:
【中圖分類號】G647
勤工儉學是一邊求學讀書,一邊工作、勞動。它是學校實施勞動教育活動的形式之一。它與教學活動、科技活動、文體活動和公益勞動一樣,都是學校教育活動的一種。隨著國家教育體制的改革和素質教育的全面鋪開,勤工儉學成為大學生社會實踐活動的重要環節,它將幫助大學生順利完成學業,及時而又滿意地就業或更好地創新創業。勤工儉學將不僅幫助大學生掌握系統的理論知識,提高實踐能力,順利完成學業,而且使他們把握在勤工儉學過程中帶來的契機,培養創新意識、凝聚創造能力,為將來就業創業打下良好的基礎,成為國家建設的棟梁之才。參加勤工儉學的大學生大部分是家境相當貧寒的學生,為了緩解家庭的經濟壓力,自覺找兼職維持生活,也有一部分家境較好的學生,他們找兼職的目的是為了增加自己的社會經驗,豐富閱歷。勤工儉學作為素質教育的重要手段,作為社會實踐的重要組成部分,早已得到并將一直得到國家政府和教育職能部門以及高校的高度重視。
一、將勤工儉學納入大學生社會實踐學分管理的必要性及可行性
雖然大學生勤工儉學對于大學生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但我們現有的勤工儉學制度卻存在著非常明顯的缺陷;主要缺陷在于勤工儉學的運行體制不健全和不規范。各高校的勤工儉學中心,一般為設在學生處或團委的下屬職能部門,并制訂有系列的管理條例和規章制度。但不少高校沒有配以獨立的辦公場所和專職老師,多是由團委或學生處的老師兼管勤工儉學工作。①而當前社會用人需求量較小,相對勤工儉學的學生很多,供需矛盾突出,這就更需要有效的管理。這種因體制的不健全和不規范,管理的廣度與深度均不能充分到位,致使勤工儉學發展緩慢。針對上述問題我們認為是否可以嘗試將大學生勤工儉學納入到其完成學業所必需完成的社會實踐科目的學分管理之中;
根據長江大學新近制定的《長江大學關于制訂2012級本﹑??茖I人才培養計劃的原則意見》的內容,校、各院(系)必需開展第二課堂活動。學生可通過參加社會實踐、科技文化活動、學科競賽、發表學術論文、研制出實用產品或取得專利等來獲得課外學分。學生畢業除完成專業人才培養計劃規定的最低學分外應至少獲得10學分的課外學分(??粕?學分)。各院(系)在全校性第二課堂活動及學分安排的基礎上,應視具體情況制訂各專業獲得課外學分的內容、形式及要求。目前我院對勤工儉學只有學工部門一個老師具體負責,很難對申請勤工儉學的學生信息進行準確的核實,也無法對學生勤工儉學的過程及效果進行動態的評估與考核,這里造成的結果就使得大學生勤工儉學變成了單純的校內打工掙錢的活動,出現“勤工儉學”變成“打工誤學”②的情況,這無疑背離了這一制度設立的基本宗旨。嘗試著通過將勤工儉學與學生完成學業的必修學分相掛鉤,可以從根本上改變勤工儉學制度體制上的不健全與不規范的情況;極大的提高了對其進行管理的廣度與深度。
由于我院實行的是學生管理的素質導師制,素質導師直接負責學生的日常管理工作,有關大學生勤工儉學的某些基礎性工作應當也能夠由素質導師參與管理,這可以大大提高勤工儉學制度的針對性與有效性;同時如果將勤工儉學納入學分管理,則可以將學院對學生的教務管理與學工管理有機地聯系起來,屆時就改變了目前我院勤工儉學的“一維管理模式”,而代之以“多元管理、集體負責”的管理模式。管理職能的橫向聯系以及管理主體的多元化的意義在于改變了以往對大學生的單一的評價體制,這將有利于提升我院學生的綜合素質。
二、將勤工儉學納入大學生社會實踐學分管理的幾點建議:
1、高校教育理念應有所轉變。隨著高校勤工儉學人數的不斷攀升,不再停留在“勤工儉學僅僅是為解決貧困學生經濟困難而進行的有償勞動”這一層面,要充分認識到勤工儉學既有助學、又有育人的雙重功能。③將大學生勤工儉學和人才培養相結合,將其作為正規教學和人才培養的重要方式。要加強對大學生勤工儉學的調研,加強和社會的溝通、聯系,擴大勤工儉學選擇的空間,豐富勤工儉學活動的內容,創造更多渠道,搭建更寬廣的平臺,促使學生在多樣化的選擇中成長成才。
2、要建立規章制度, 進一步規范對勤工助學的管理。與直接的扶助資金相比, 勤工助學作為間接的扶助形式在高校扶貧助困工作中發揮著越來越重要作用,引起了社會各界的廣泛重視。勤工儉學主管部門應制定一系列的管理條例和規章制度,配以具有豐富工作經驗的專職教師,全面負責管理勤工儉學崗位的設置、培訓、考核等工作,促使勤工儉學工作走向有序有效,并在保障學生的合法權益和安全方面狠下功夫,更好地為大學生提供優良的服務;邀請用人單位到校設崗招聘、形成兼職市場,雙向選擇。
3、充分發揮學工部、素質導師和教學事務部的作用。三個管理主體應當分工負責、密切配合,共同承擔起對大學生勤工儉學工作的管理與服務。具體而言,由學工部門負責勤工儉學的相關規章制度的制定、勤工儉學崗位的設置及培訓、勤工儉學工作過程及效果的考核;由素質導師負責提供參加勤工儉學工作學生的準確信息、參與勤工儉學工作的過程管理及服務、初步審核由用人單位所出具的勤工儉學考核材料;教務部門負責制定將勤工儉學納入大學生社會實踐學分管理的具體規定及考核辦法、具體評定參加勤工儉學的學生是否能夠獲得相應學分等;
勤工儉學作為一項特殊的社會實踐活動,在新形勢下被賦予新的內涵:“大學生以獲得或改善學習條件為目的,將理論與實踐緊密結合,培養學生知識和能力的一種有償的實踐活動”[1]。《高等教育法》第五十六條明確規定: “高等學校的學生在課余時間可以參加社會服務和勤工儉學活動”,“高等學校應對學生的社會服務和勤工儉學活動給予鼓勵和支持, 并進行引導和管理”。勤工儉學因對培養學生多方面的能力、提高學生綜合素質具有重要作用而得到國家政府和教育職能部門及高等院校的重視。隨著市場競爭的日益激烈,勤工儉學將逐步成為大學生的自覺行動。目前大學生勤工儉學的途徑主要是家教、兼職、零工等幾種類型和工學交替、半工半讀等模式,具體因人而異,各有所長。近幾年,我系組織學生利用每年暑假約2個月時間,集體到廣東東莞、深圳和江門等地的電子企業參加勤工儉學活動,均取得了成功,這是一種新型多邊合作的產教結合的勤工儉學途徑和模式。
一、組織大學生暑假到企業勤工儉學的實踐
受市場供求關系的影響,很多企業的生產不平穩。一年之中,有淡旺季之分。相應地對勞動力的需求也有淡旺季之別。一些企業在每年6-8月需要特別多的勞動力;而由于自立意識增強或家庭貧困,許多大學生希望通過勤工儉學活動來鍛煉自己并獲取勞動報酬。這二者相輔相成,為暑假組織大學生勤工儉學活動創造了客觀條件。
1.與企業簽訂協議是前提
學校既是勤工儉學活動勞動力的供應方,又是勤工儉學活動的組織者,學校與作為勞動力需求方的企業簽訂一份合情合理、符合實際、不違犯法律的協議,是確保學生與企業雙方利益、確保勤工儉學活動取得成功的前提。為此,我系成立了勤工儉學辦公室。系黨總之書記任辦公室主任,下設干事一名,秘書一名,以及帶隊老師若干名。辦公室主任總管全局。在每次組織學生到企業勤工儉學之前,通過勞務中介獲得用人企業的信息,了解其基本情況,從中篩選出擬勤工儉學企業。系部派人親臨這些企業調查、考察,了解它的生活條件、工作環境、工作性質、信譽程度等等。然后選取符合條件的企業簽定合作協議。協議對勤工儉學學生人數及工作崗位、工資及發放方式、食宿、作業時間及加班、廠證、工傷事故處理等細節作了詳細的約定,同時規定了廠方不能安排學生從事險、毒性質的工作,為學生爭取合法的經濟權益和人身安全保障。值得一提的是,協議雙方只能是學校和企業,而不是中介公司與企業,也不是中介公司與學校。一定要讓準備參加勤工儉學的學生看到學校與企業所簽訂的協議書的原件或復印件,讓學生心中有數,自覺自愿報名。
2.組織好學生報名是基礎
我系自2005年開始組織大學生暑期到企業勤工儉學活動以來,已取得了很大的成功。參加該活動的大學生由2005年的280人,增加到2006年的800人,今年又進一步增加到2000余人。其中既有本系的,也有其他系的,甚至還有其它高校的學生。這一成果的取得除了與我們確保組織勤工儉學中介費透明、確保學生工資按時足額發放以及前兩次勤工儉學學生獲得可觀的工資性收入的帶動效應以外,作為勤工儉學的組織方,最基礎的工作是要組織好學生報名。在與企業簽訂協議之后,辦公室干事或秘書就通過網絡、海報等形式勤工儉學時間、勤工儉學企業、提供的崗位數、從事的工作性質、工資的計算方式和有關注意事項等信息,組織學生自愿申請、報名。以班為單位,班中的主要學生干部負責本班報名。對于外系或外校學生,采取“連帶關系報名法”,即通過其在我系的同學到該同學所在班報名。這樣便于勤工儉學過程的管理。報名匯總后,再根據與各企業所簽協議的崗位數作適當調整。
3.杜絕安全事故發生是關鍵
安全隱患主要存在于工作過程和旅途過程。至于工作過程中的安全問題,由帶隊老師通過監督企業按協議不安排學生從事有安全隱患的工作來解決。因此,旅途過程中的安全問題是最令人擔心的,如掉隊等。為防止該類情況發生,除了要求大學生在報名時即與系部簽訂《勤工儉學安全協議》外,還采取了以下措施:第一、參加勤工儉學的大學生,每10人編一組,每10組編一隊。每組選定一個組長;每隊指派一個老師負責,并指定兩個得力學生干部協助。第二、要求提前一個半小時到站乘車,人員先到齊的組先上車;下車后人數不缺的組先出站。第三、每隊隊首高舉隊旗,隊旗上有醒目的標志。另外,參加勤工儉學的學生還統一著裝,便于識別。
4.做好思想工作是保證
雖然勤工儉學活動完全是大學生自愿而為,他們也作好了吃苦的心理準備,但是到了企業后,天天面對同樣的環境、重復的工作,三四天下來,感覺又累又困,枯燥乏味;加上住宿條件、飯菜口味、工作時間等或多或少地與他們原來想像的有一定的差距,尤其是在企業急于交貨的時候,每人都必須加較長時間班,一些沒吃過苦的大學生,易產生煩躁情緒和思想動搖,因而可能會產生中途退廠念頭。在勤工儉學期間,大學生與公司之間建立了“準雇傭”的勞動關系,大量學生中途辭工,將違反協議。此時就需要帶隊老師去做細致的思想工作,給學生精神上的支持、關心、愛護。特別是要找有問題的學生談心,正是這極少數學生的動搖,可能就會影響整個勤工儉學隊伍的穩定。要和他們多交流思想,分析原因,要多引導少強求、多理解少責備、多鼓勵少批評。讓他們明白,有這種反應是正常的;也要讓他們明白,艱苦的環境可以培養人的毅力、磨練人的意志,只有付出才有回報;還要讓他們明白,萬事開頭難,做任何事情都有一個適應的過程。同時要明確告訴學生,提前返回是違反學校與企業所簽協議的。一般而言,大學生只要堅持五、六天時間,就能適應所從事的工作。同時對個別實在堅持不了的,要尊重他們的選擇,設法讓他們安全返回。
二、對組織大學生暑假到企業勤工儉學的思考
大學生為何愿意放棄一個輕松愉快的假期,尤其是放棄與家人團聚的機會,而偏偏選擇到企業勤工儉學,且參加的人數逐年迅速上升。作為每年勤工儉學活動的組織者和服務者,對這三年來勤工儉學活動進行了剖析,引發了許多思考。組織大學生暑假到企業勤工儉學有如下意義:
1.勤工儉學的普遍意義
如同其它勤工儉學模式一樣,大學生暑假到企業勤工儉學不僅具有解困助學的經濟作用, 也擴展了思想品德課的教學空間,是當代高等教育中一條育人的新途徑,有利于大學生樹立自強、自立意識以及培養他們的實際工作能力、社會能力和吃苦耐勞的精神,使他們的思想素質有很大提高。另外還增強了他們的節儉意識,絕大多數學生通過勤工儉學后都體會到賺錢的艱辛, 開始體諒父母,不亂花錢, 而是把勞動所得用到最需要的地方。實踐證明,目的明確管理完善的勤工儉學,通過“工”“學”結合、實現“教”“勞”結合,是新時期高校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培養德智體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人才的一項有重要意義的實踐。
2.到企業勤工儉學的意義
到企業勤工儉學有利于大學畢業生就業,因為該活動為大學生和用人單位提供了零距離接觸機會,讓大學生了解了社會,了解了企業,積累了一定的工作經驗,提高了就業競爭力,快速實現由學生向職工的角色轉換。到企業勤工儉學有利于企業人才的招聘,因為勤工儉學結束后,企業可以根據需要直接留用畢業生,獲得所需要的優秀人才,從而節約人力工資成本和教育培訓成本。大大縮短了企業與大學生雙向選擇的時間,提高了就業和招聘的效率。
3.暑假勤工儉學的意義
大學生平時勤工儉學如家教、兼職、零工等,常常與學習發生矛盾,此時許多學生都選擇兼職上班,由于耽誤了上課和自習,成績自然會受到影響。利用暑假時間進行勤工儉學活動,可以克服兼職對學業帶來的沖擊,不會出現“勤工逃學”和“打工誤學”的現象;更不會為了賺錢而參與非法傳銷、在歌廳陪酒陪舞等活動,因而可以確保學生有充足的時間完成學業。尤其是暑假勤工儉學活動返校后,上課遲到、早退現象減少了,遵守紀律的意識增強了;上網聊天、睡懶覺的減少了,到圖書館、教室自習的增多了。
4.學校統一組織的勤工儉學的意義
學生個人利用假期到社會勤工儉學,因閱歷淺,容易上當受騙,如一些中介機構或個人以介紹工作為名騙取押金、信息費等;一些雇傭者把大學生視為廉價勞動力,隨意延長工作時間,任意克扣拖欠工資報酬,使大學生應得利益得不到保障,身心也受到傷害。由學校統一組織大學生到企業的勤工儉學,具有團隊優勢和規模效應,可以有效管理和溝通。由于校企雙方簽有協議對各方利益進行保障,且有經驗豐富的帶隊老師監督執行,因而可以防止上當受騙,確保學生利益。前兩年,我系利用每年約2個月的暑假時間,組織大學生到廣東企業開展勤工儉學活動,學生們共創造了約4000萬元的生產總值,帶回了約400萬元的工資收入。
大學生暑假到企業勤工儉學組織工作可從一下兩方面進一步完善[2]:第一、設置勤工儉學管理部門。建議高校安排主抓勤工儉學的校領導,每個系部配置單獨的場地,由專職老師負責;教育部門或其它政府機關要成立勤工儉學指導委員會。第二、建章立制, 規范管理。建立行之有效的勤工儉學信息反饋制度;建立完善的獎懲制度。在學生完成工作時要及時檢查、及時糾正可能出現的錯誤, 對工作表現好的學生及時予以肯定、給予表揚, 同時將勤工儉學情況作為參加社會實踐和思想品德考核的內容之一,以增加學生的工作責任感,培養良好思想品德,增強他們的工作熱情和工作積極性,增強主人翁精神。
作者單位:湖南工學院電氣與信息工程系
為保障學生勤工儉學的順利進行,更為了保障雙方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xx省人事廳人才服務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友好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
一、協議的目的及意義:
二、甲方的權利及義務:
2、甲方保證對乙方學生進行進廠前的安全及廠規、廠紀的宣傳教育工作。
3、甲方保證乙方學生進廠實習前,講明實習廠家的實習情況,保證學生的知情權不受侵犯。
4、甲方保證實習廠家按時發放工資,如廠家未能及時發放或故意拖欠工資,甲方負責追回。
5、甲方負責協調乙方與實習廠家的爭執,由學生個人原因引起的爭執除外。
6、甲方保證學生在去往實習廠家的過程中的安全。保證乙方安全順利的到達實習廠家。
三、乙方的權利及義務:
1、如果甲方未能履行上述義務,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履行本協議約定的義務。
2、乙方保證參加社會實踐期間,服從實習廠家的安排與規定,按時、按量的完成廠家所交給的任務。
3、乙方保證到實習廠家的過程中聽從帶隊人員的安排,不掉隊,不托隊。到實習廠家之后要有自我保護意識,做到不因好奇或其他因素到廠家禁止的或有危險的地方去。否則,出現問題由個人承擔。乙方未經過甲方即廠家同意,不得擅自離崗,否則,一切問題由個人承擔。
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至實習的最后一個工作日結束。
[2]百度百科“勤工儉學”詞條,[EB/OL],http:///view/488559.htm?fr=aladdin,2014年5月17日訪問。
中圖分類號:G647 文獻標識碼:A
一、大學生校內勤工儉學激勵管理制度的重要意義
1.校內勤工儉學激勵管理制度是順應時展的需要
以往進行勤工儉學的學生多為貧困生,所以高校常常采取比較簡單的方法進行管理。學校主要以救助作為主要的工作宗旨,無論學生的工作情況如何,均會付給相同的酬勞,從而無法有效提高學生的工作積極性。同時目前勤工儉學不再是學生獲得報酬的唯一途徑,但依然是學生獲得生活經驗、提高實踐能力的重要方式。
2.校內勤工儉學激勵管理制度是滿足學生需求的途徑之一
對于進行校內勤工儉學的學生而言,勤工儉學可滿足自身的基本生存需要,因此學生會出現更高層次的需要。而進行崗位激勵,可以使學生得到心理上的滿足,從而提高學生的工作積極性,獲得更多的實踐經驗。另外,當工作能力得到肯定的時候,學生可以有效激發自身的創新能力,會采取各種方法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問題,最終滿足自我實現的需要。因此進行校內勤工儉學激勵管理對滿足學生的各種需要具有重要作用,需要將其落到實處,使學生可以愉悅地工作。
二、大學生校內勤工儉學激勵管理制度的有效措施
1.加大勤工儉學的宣傳力度,提高學生的認同感
各大學只有加強勤工儉學的宣傳力度,才能逐步獲得學生的認可,因此需要采取有效措施進行宣傳。第一,需要向全校進行宣傳,使老師和學生可以對勤工儉學有清晰的了解。同時認可勤工儉學對學生個人成長的作用,從而將勤工儉學的工作開展好,使學生得到鍛煉的機會。第二,需要加強教育,使學生形成正確的勤工儉學價值觀。因此在開展勤工儉學的時候,不但需要讓學生通過工作獲得報酬,更加需要培養學生的動手能力,促使他們形成較強的責任心和勞動意識。第三,高校需要意識到勤工儉學對學生成長的重要性,從而提高對勤工儉學的支持力度。
2.實行人性化管理,創建良好的組織環境
為了解學生的心理需求變化,高校不僅需要進行物質獎勵,還需要對其進行情感激勵,使其提高積極性,得到更多的收獲。
首先,需要對學生采取人性化的管理手段,以學生的需要為依據確定管理內容,并且建立完善的組織文化,使學生在工作當中學會與人相處的方式,提高學生的溝通能力。其次,需要創造愉快的工作氛圍,開展各種組織活動。即在進行勤工儉學過程中,管理部門需要適當開展一些娛樂活動或者集體聚會,使學生和其他工作人員能夠很好地交流,并且不斷吸取他人寶貴的生活經驗,從而掌握工作技巧,使學生形成健全的人格。最后,需要將民主管理落實到底。足夠民主的管理方式,可以使學生擁有比較愉快的工作心情,因此具有較強的激勵效果。
3.完善勤工儉學管理制度,實現全面激勵管理
完善勤工儉學管理制度可以使工作中的許多細節得到大家的重視,使學生從中得到鍛煉。第一,需要完善崗位競爭機制。在勤工儉學工作當中,可以根據學生的工作表現,給予不同的崗位獎勵,使其可以不斷往更高的崗位提升。第二,需要建設完善的考評機制。通過對學生勤工儉學工作情況進行考評,可以有效樹立學生的競爭意識。第三,可以開展評比活動,選出最優秀的勤工儉學典范,并且對其進行表彰。這樣不僅可以激發學生的競爭意識,也可以促進學生不斷積極進取,獲得更好的發展。
三、結語
為了改變學生不愿參加勤工儉學的現狀,使學生可以積極參加勤工儉學活動,提高學生的實踐能力,高??梢约哟笄诠€學的宣傳力度,對學生進行民主化管理,完善勤工儉學管理制度,使學生可以從勤工儉學活動當中獲得成就感,從而積極參加勤工儉學活動,健康成長。
古語云“天行健,君子以自強不息”,勤工儉學是大學生在校園生活中體會社會生活的重要途徑。許多學生都是在自己辛勤勞動的過程中才慢慢體會到勞動的艱辛、認識到賺錢的不容易,從而開始體諒父母,也開始珍惜來之不易的辛苦錢,把勞動所得用到最需要的地方。有調查表明:大多數參加勤工儉學的學生都比較成熟,且能夠體諒父母,想利用勤工儉學途徑走上自力更生的道路,希望通過自己的勞動減輕父母的負擔,不再依靠父母或他人資助上學;也有調查表明:有些學生是為了提前體驗社會、鍛煉能力,為以后建功立業做準備而參與勤工儉學。但不管怎樣,大學生參加勤工儉學,都會有一定的經濟收入,并對此有自主的支配權,消費結構有所改變,不再局限于購買生活必需品等簡單消費,有些同學會安排自主的結伴旅游,或者會通過已積累的資本進行小規模的再擴大,做一些自己感興趣的項目,而交友可能已成為大學生的主要消費。
大學生參加勤工儉學,已不再是為了解決某種需要,更多的是在鍛煉自己如何獨立完成工作這個過程,是個人融入社會的一個前奏,促進了大學生自立、自強意識的形成。
二、促進大學生了解社會,增強社會責任感。
當代大學生絕大部分都是獨生子女,從小便備受長輩們的呵護,過著模式化生活,學習、生活幾乎都是預先列好的清單,缺乏對社會的深入了解和真實體驗,影響了對理論的深入理解與掌握,使他們認識問題多浮淺、片面,分析問題易于絕對化,對個人前途或者理想化或者悲觀化。參與勤工儉學使大學生走出校園,深入了解和接觸社會,與更多的人交流,用自己的眼光和思維去判斷問題、處理事件,從被安排走向主動安排,真正感受到個體與他人、社會、外在世界的聯系,從而更客觀地評價自我及社會。
社會責任感不是天生就有的,它是在社會實踐活動中通過教育和實踐逐步形成的。大學生在勤工儉學的過程中加深對國情、民情和社情認識,并根據社會需要對自己的學習目的、生活方式進行選擇,明白自己該做什么、不該做什么、該怎樣做和應負的各種責任。同時,大學生走出校門,便會受到社會規則的約束,他們需要履行工作職責,接受社會監督,在崗時做到恪盡職守,認真做好分內的工作,這些都有助于大學生形成社會責任感。此外,面對社會大染缸里各種不良風氣和習俗,增強自身免疫力、抵制不良風氣侵蝕的過程也是培養社會責任心的過程。
勤工儉學作為一項特殊的社會實踐活動,讓大學生有意識地去認識社會,對于促進大學生了解社會、奉獻社會、增強社會責任感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三、進一步完善大學生的知識結構和綜合能力。
成長在應試教育下的當代大學生,其理論知識豐富實踐能力往往不足,怎樣將理論融于實踐成為當前大學生面臨的重要問題。傳統的學校教育只依靠書本和課堂而不聯系實際,容易導致學生知識結構的偏奇,使他們不能客觀地認知社會、定位自己,但是大學生參加勤工儉學彌補了這一教學中的缺陷。首先,大學生通過勤工儉學把所掌握的理論知識用于實踐,主動與社會實踐相結合,實現由理論到實踐的飛躍,使所學的知識得到檢驗和發展。其次,大學生走出校園,進入社會參與勤工儉學,能清晰、直觀地認識社會,了解社會形勢,并針對自己的情況作出相應的改變與發展,順應形勢發展,將學校的理論知識體系更好地完善。最后,在知識快速更替的信息時代,大學生通過勤工儉學提前接觸社會,并在此過程中吸收最新的知識和信息,豐富了社會閱歷,學到了書本上難以獲得的知識,延伸了知識領域,而這些知識都將成為將來人生中的一筆財富。日益激烈的就業競爭把用人單位的門檻越抬越高?,F在很多公司在招聘時往往提出要有工作經驗的要求,這對于大學生而言就會失去很多機會,勤工儉學彌補了這一不足,使大學生在進入社會后可以盡快走上正軌。勤工儉學對于培養學生的實踐能力也有重要作用。而且在實踐過程中,社會成員所體現出來的集體主義精神、職業道德等對大學生責任感的養成起著潛移默化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