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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根據《農林機械關于安全的第1部分總則》相關規定,在外的危險運動件必須要加設相應的防護裝置。而有些農機產品在外的旋轉件沒有防護裝置,或者防護裝置的強度以及剛度不符合要求。其次,防護裝置安全距離不合要求。農機產品的防護裝置若采用剛性網,或者采用柵欄時,其防護罩的網孔過于大,安全距離的預留不夠。那么,手指很容易透過網孔接觸到運動件,從而造成傷害。最后,有些農機產品沒有安全防護裝置,或者裝置不符合規范。如果防護罩太小,就不能有效地罩住轉動件。如果轉動件(鏈輪、帶輪或齒輪)進入嚙合區,并且沒有防護裝置,也就是說局部防護不到位,很容易對人身造成嚴重的傷害。
1.2安全標志不符合有關強制性標準
(1)安全警示標志未明顯在危險部位標識。按GB10395.1的規定,即使機器采用安全設計和防護裝置,但是仍有潛在危險存在時,則必須在機器醒目位置處標注相應安全標志。如發動機排氣管等發熱部件應設相應危險警示標志。(2)有關強制性標準要求安全警示標志須永久性存在。安全警示標志應在使用壽命內具有可視性,即使日曬雨淋也不褪色且不脫落。(3)產品使用說明書中安全操作的內容缺失?;蛘弋a品說明書中明示擔保寫得不夠明確,使得有些指標過高而誤導消費。
1.3重要部位連接不符合標準要求
一些高危險農機具的重要部位沒有按照要求使用高強度的螺栓。農機具工作時在各種外力作用下容易松動從而對機體造成危害,對人身、財產安全帶來極大的安全隱患。
2.1對國家規定的強制性標準理解偏差導致產品不合格
由于企業對GB10396一1999規定的農機危險圖形總則理解片面,使得實際操作時安全標志危險圖形和顏色不符合規定,最終導致不合格產品的出現。有些農機生產者不懂工藝、安全和標準這些方面的知識,在編寫使用說明書時,把有關安全使用注意事項編寫得缺東少西,含糊其辭,使得說明書指導農機產品正確使用的實際效用微乎其微。
2.2片面追求經濟效益,降低安全防護技術要求
很多農機制造商,其技術水平和生產能力都很有限。但是為了爭奪市場就放松了質量的檢測。材料上以次充好,制作防護裝置本該采用強度剛度較好的材料,卻私自降低要求用了質量較差的代用料。本應是全防護的只采用了半防護,本應是半防護的而沒有防護。這些私自降低安全防護要求的情況屢禁不止。
2.3主管部門與檢測機構把關不嚴
農機產品的管理應該有新的探索,發展也應有新的創新。應該加大質量檢測部門的資金投入力度。完善相關通用檢測設備。大力培訓相關檢測人員,提高業務素質。增大對偽劣農機產品的檢查力度。及時反饋產品質量問題,使生產企業能及時改善產品質量,從源頭上控制偽劣產品流入農機市場。另外,目前農機市場缺乏專業的宏觀調控,所以市場運營會有些零亂,目標不明確。主管部門應明確監管職責,對那些假冒名牌產品沖擊市場的小企業應采取手段堅決予以取締,規范市場管理,完善市場質量監督體系。
2.4企業對產品質量安全重視不夠
一些個體農機生產企業和私營業主受利益驅動以次充優。單純地追求農機產品只要好用就行,產品以次充好、粗制濫造。他們為了片面地追求經濟利益而漠視產品質量,不但使農機產品在質量安全方面存在嚴重問題,而且嚴重制約了農機新產品的開發。
選擇我院的8個血站作為本次研究對象,對我院2014年血源安全管理情況進行核查。
1.2方法
通過血庫工作規范對我院2014年血源安全管理情況進行核查,通過核查結果完善和健全相應的血源管理制度,對各血液采集點的血源質量進行把關,建立配套的供血管理和安全使用流程,并對血源管理中的漏洞進行分析與整改。具體的措如下。嚴格控制獻血者病毒檢查:在各個血站,對于無償獻血者血液篩查的過程應該嚴格按照檢驗標準,選擇身體健康的群眾進行血液采集,已經檢測過(血液健康)的優先獻血。全程根據《供血者健康檢查標準》的相關規定展開檢查,對獻血者的心肺功能、血壓、血糖等指標進行篩查,獻血證的證件必須齊全。從源頭上控制血源。做好采血環境的衛生防疫工作:根據衛生管理規定對醫療器械和采血環境的做好衛生防疫工作,進行全面的消毒。所有血液采集時使用的棉簽、毛巾、注射器均為一次性用品,使用后集中處理。血液的采集按照流程進行,先消毒后采集。做好血液的儲存與管理:在血液采集后立即放入冰柜,運輸采用專用車輛,車輛里必須配備血液冷凍冰柜,對冰柜的溫度進行嚴格的測定,必須要達到血液保鮮的冷凍標準。血液監管人員需要定期對血液樣本進行檢查,保證血液的新鮮以及質量。血液標本出現問題需要及時進行處理,不能給患者使用有問題的血液。提高血液樣本的化驗檢測技術:在血液才幾點具有配有有國際質量認證體系的配套檢驗設備,血液的采集點設備配置需要逐漸完善。在醫院內采用互聯網技術對血液的采集情況進行及時的更新,提高和完善管理的水平。對于衛生部規定的ABO與RHD血型定型、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丙型肝炎病毒抗體、艾滋病病毒抗體、梅毒螺旋體抗體、丙氨酸氨基轉移酶一共6項實驗室檢測的所有相關實驗程序,從樣品條碼錄入、加樣體積、反應時間、反應溫度到結果報告等全部的環節全部采用計算機來完成,這樣能有效避免人工操作誤差的出現,同時也保證血液篩查過程不會發生失誤的情況。應用血液白細胞過濾檢驗技術:因為血液中的白細胞會對獻血真產生較多的影響,特別是輸血過程中,極易引發一系列不良反應,而白細胞的質量變化會導致獻血者體內的非溶血性反應、免疫系統反應和血小板標準出現各類不同的情況,對其造成一定的影響。在一般的情況下,血液采集后24h內必須采用冷藏的方式進行保存,這就使血液中的部分白細胞出現活性喪失的情況,但是白細胞基質內已經存在的病毒會在很大的程度上影響都其他相關血液的成分,這就會極大影響到血液的正常使用情況。因此醫院在血液采集的過程中需要對壞死的白細胞基質進行濾除,如果出現了不能濾除的白細胞基質部分,要采取措施及時進行清理,避免遺留在血液中。
2結果
對本院的血源和供血進行安全規范管理后,血源管理中配套流程中存在的缺陷問題得到了有效解決,保障了醫院的供血安全。
2工程質量安全監督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2.1建筑單位對安全生產重視程度不夠
很多建筑單位在工程實際施工中,往往只對經濟利益格外關注,當完成投中標工作之后,就立即開始施工,對施工人員缺乏必要的專業技能和安全知識的培訓,同時也沒有安排專門的安全管理人員。從整體上看,施工團隊整體素質不高,而且缺乏一定穩定性。缺乏安全意識的主要表現為,施工人員在施工過程中沒有帶安全帽、施工之前隨意飲酒、不穿安全工作服、穿拖鞋高空作業等不安全現象經常發生,甚至有些施工單位在安裝腳手架等基礎性設施時沒有設置安全網和鋪設腳手片,因而存在極大安全隱患,給施工人員的生命安全帶來威脅[2]。當建筑監管單位例行檢查時,多數施工單位只是簡單的掛幾幅安全警示語,臨時性要求施工人員帶上安全帽來應付安全檢查工作,未能把安全工作落實到實處。
2.2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機構定位不清晰
現階段,我國的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機構基本都是接受當地政府部門的委托,要根據建設單位的主體質量安全行為,著重對工程地基基礎、主體結構以及建設環境質量等進行及時監督。但是,由工程監督機構的本身的性質可以將其定位成是經濟來源自收自支形式的獨立法人,因而在自身利益的驅使下,很可能會導致監督管理機構背離政府的委托,謀己私利。除此之外,工程質量監督機構既作為獨立法人,又作為建筑市場上的執法主體,這兩重身份在一定條件下會存在矛盾。這種模糊性的角色定位,會使工程質量的安全監管效果產生影響。
2.3工程監理單位工作落實不到位
我國的工程建設監理單位在工程質量控制工作中,主要是要對工程項目的質量進行詳細規劃,主動采取一些控制性措施,尤其是在那些較為隱蔽性的工程項目,監理單位需要在整個項目建設中發揮出連續性作用。然而,由于工程項目的監理單位沒對工程質量等級進行確認的權利,因而監管力度不強。另外,在很多客觀因素的影響下,會出現質量安全監督控制不嚴的情況。例如,監理日志記錄不全、監理通知清單缺失,工程現場監理人員配備不夠、例行公事,出現質量問題督促檢查不及時等等。
3加強工程質量安全監督工作的措施
3.1規范建筑工程市場
針對當前在工程質量安全監督工作中存在的問題,首先要對國內的建筑市場進行規范與整頓,加強監管力度。需要對建設施工單位的資質進行嚴格審核,從源頭上降低不達標工程項目的數量,提高建設施工單位對安全施工重要性的認識;進一步加強對建筑市場的監管,把所有關于工程項目建設的內容都要納入到質量安全監督的范圍之內;加大懲處力度,對于逃避質量安全監管的工程單位要給予嚴厲罰處,全面開展質量安全監督工作,減少安全監督的盲區與死角,從源頭上嚴格把控監管關口。
3.2建立健全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管理體制
完善的管理制度是一項工作順利開展的要保障。因此,一定要健全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管理體制,強化監督執法力度。根據建筑市場實際情況,科學合理的制定出質量安全監管制度,并要認真落實,促使工程質量安全監督工作程序化、規范化,從而提高工程質量安全監督執法的有效性和權威性;要明確規定監管機構執法權限,必須嚴格遵照法律進行委托和授權,保證執法懲罰公開透明性,真正落實監管職責;加強日常監督,重點工程重點監察,可以采取定期全面檢查或者不定期抽查的方式,但要保證每年至少有一次以上的工程質量安全監督執法檢查工作;加強對建設過程中各方責任主體質量行為以及質量責任制落實情況的檢查,經常組織開展專項、綜合、聯合執法檢查,確保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檢查的實效性[3]。
3.3強化監理單位監督管理
建設工程監理單位的工作對保證工程項目的質量具有重要意義。因此,一定要強化監理單位的監管工作。對于監理單位和監理人員的安全生產職責需要明確規定,監理單位需要細化和真正落實安全生產監理責任;監理單位要把安全監理的內容完全納入到監理規劃之中,施工單位和工作人員的資質資格進行嚴格審查,重點對施工單位的安全生產保證體系、現場安全防護措施、安全技術以及危險性較大的工程作業情況等進行嚴格檢查,在督促施工單位加強安全防護等方面,要明確建設單位在施工準備、施工及工程竣工等階段監理單位安全監理工作的程序和措施,要充分發揮出監理單位的監督作用。
在施工的過程中建筑企業往往容易片面趕進度,要甚至要求提前完工,縮短工時。細工出慢活,在追求速度的同時往往難以兼顧工程的質量,建筑工程的質量安全令人擔心。員工一方面抓緊追趕進度,著急之余容易偷工減料;另一方面在員工緊張施工的過程中容易發生意外,不但忽略工程質量,還危害了員工的身心安全。
1.2建筑單位工作人員的工作素質有待提高
除了政策法規方面的不健全、施工單位的追求進度,在建筑工程中員工的素質也是極為重要的。在施工中部分單位未能規范的對員工進行有關培訓,使員工缺乏安全意識,在施工中也存在不規范的行為。專業知識缺乏,在施工中容易出現錯誤,直接導致安全問題的發生。
2建筑工程質量安全管理的有效措施
2.1提高建筑單位工作人員的工作素質,加強安全管理意識
員工是企業中相當重要的因素,做好安全管理要從工作人員入手,為建筑單位的安全施工創造良好的內部環境。質量安全管理不是一項簡單的工作,企業要對員工進行全面健全的安全培訓,培養員工的質量安全基本知識,培養員工對施工中突發狀況的處理能力與應變能力,更要培養員工的細心與耐心,加強安全防范意識。未經教育培訓或者考核不合格的人員,不得上崗作業。從事特種作業的施工人員應當持證上崗[2]。對于首次上崗的施工作業人員,施工單位或者勞務分包單位應當在其正式上崗前安排不少于三個月的實習操作。對初次進入建設工程勞務市場的施工作業人員,由建設行政管理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采取措施,開展建設工程質量和安全的相關教育培訓。
2.2規范建設單位的主管部分的行政行為,完善安全監督職能
建設行政管理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應當通過建設工程監督管理信息系統向社會公布建設工程的基本情況、主要參與單位、施工許可、竣工驗收等信息。任何單位和個人對違反建設工程質量和安全管理的行為,有權向建設行政管理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舉報。接到舉報的部門應當及時調查、處理。建設單位對建設工程質量和安全負有重要責任,應當負責建設工程各階段的質量和安全工作的協調管理,并按照合同約定督促建設工程各參與單位落實質量和安全管理責任。本市鼓勵建設單位委托項目管理單位,對建設工程全過程進行專業化的管理和服務。建設行政管理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應當采用試樣盲樣檢測的方式實施監督檢測。涉及建設工程結構安全的監督檢測,檢測比例應當符合本市有關建設行政管理部門確定的標準,保證建筑工程的施工安全。
2.3嚴格執行建設程序,按步驟穩步實施工程
從事建設工程活動,應當嚴格執行建設程序。本市有關行政管理部門應當按照法定的權限和程序審批建設工程項目。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要求壓縮建設工程的合理工期。建設工程發包前,建設單位應當根據建設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和建設工期定額,綜合評估工程規模、施工工藝、地質和氣候條件等因素后,確定合理的勘察、設計和施工工期。在建設工程招標投標時,建設單位應當將合理的施工工期安排作為招標文件的實質性要求和條件??辈?、設計和施工工期確定后,建設單位不得任意壓縮;確需調整且具備技術可行性的,應當提出保證工程質量和安全的技術措施和方案,經專家論證后方可實施。
2.4政府等相關部門積極配合,嚴格監督
從事建設工程活動,應當嚴格執行建設程序[3]。本市有關行政管理部門應當按照法定的權限和程序審批建設工程項目。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要求壓縮建設工程的合理工期??h建設行政管理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建設工程質量和安全的監督管理。本市發展改革、安全生產監督、財政、公安消防、質量技術監督、規劃、經濟信息化等行政管理部門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協同實施本條例。
建筑工程主辦單位為了節省開支,對工程的投入成本低,工程項目的施工單位不得不克扣工程安全生產成本,使得安全設施設備配置不完備,施工單位在施工期間不能確保建筑工程施工的安全性;資金投入少,無法保證建筑工程的安全穩定,極易引發工程質量安全事故。
(二)建筑工程的工期不合理
建筑工程的主辦方為了自己的經濟利益,不切實際的讓施工單位提前完工,縮短施工期限,而施工單位為了在規定期限竣工,施工人員不得不日夜趕工,超負荷的工作使得施工人員身心疲憊,在施工期間不能用認真仔細的態度對待,從而也增加了施工的安全隱患。
(三)建筑工程安全管理體系的不健全
建筑工程的主辦方只注重工程項目的進度,對于建筑工程的安全并不在意,而施工單位也缺乏相應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制度,主辦方與施工單位之間沒有完善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制度來約束雙方,也不能確保各個階段施工的安全,即使發現安全隱患也不能及時制止,促使工程的安全隱患越來越嚴重。
(四)施工人員缺乏安全意識
現如今,建筑工程的施工人員大多是從農村來到城市打工的農民工,他們接受的教育有限,知識水平較低,缺乏安全意識,而施工單位也未對他們進行安全教育,他們不知道在施工過程中應如何安全施工,不知道如若發生安全事故應如何保護自己,不懂得如何運用法律來維護自己的權益,導致主辦方對建筑工程施工的安全采取置之不理的態度,這也進一步導致施工安全事故頻發。
(五)施工安全事故的應急制度不完善
建筑工程的各個單位沒有明確的安全責任,不顧惜國家和人民的生命財產,只是一味地逃避責任;而當發生安全事故時,施工單位沒有相應的應急制度予以救援處理,導致許多問題頻發。
(六)工程質量意識不高
為了自己的經濟利益,施工單位會偷工減料,從中謀取私利,不注重工程質量,且施工材料承包商提供老舊的設施設備,不能確保工程質量的安全穩定,極易引發工程質量安全隱患。
二、工程質量安全的控制措施
(一)加強建筑工程質量安全監管
近幾年,建筑工程相關單位開始注重質量安全監管,不僅注重住宅建筑物的質量安全,而且還注重其他商業建筑物的質量安全監管,擴寬了質量安全監管的范圍。1、建立質量安全監管體系?,F如今,建筑項目監管雖有些改善,但對于市政府工程、園林建設、城市規劃等方面仍欠缺,對建筑手續未及時辦理的建筑項目監管力度不夠,容易引發質量安全事故。在未得到施工許可以及安全監管手續時擅自開工,這樣只會造成重大事故的發生。因此,我們要轉變傳統的觀念,加強建筑工程項目的質量安全監管,加大監管力度,對不同地區采取不同監管體系,做到靈活運用,重點勘察,建立起監管范圍廣、高水平的質量安全監管。2、加強監管工作。專業水平的提高、專業化的加強,使得質量安全監管既注重施工現場又注重建筑工程項目的全過程,監管的程序越來越嚴謹,對每個階段都進行質量安全監管,使質量安全事故的發生率減小。一些不遵循建筑工程建設程序的建筑工程主辦方為了謀取利益,在未經許可的情況下施工并使用,工程的質量安全未得到保障,極易誘發質量安全事故的發生。
(二)加強對建筑工程的質量安全監管
規范建筑工程各單位的行為,對建筑工程項目的每一個環節都進行質量安全監管,監督建筑工程各單位遵循法律法規制度做事,履行自己的職責,依照正規合理的程序進行建設,一切以“法”為準,使建筑工程各個單位擁有質量安全意識,擔起質量安全責任,嚴謹行事,嚴格遵守法律法規,保障建筑工程的安全穩定。1、重視創新,注重行為。對于質量安全監管而言,如若一味循規守矩,是不得以進步的,現在社會發展迅速,老舊止步不前的監管制度已經不適于如今的建筑工程監管,因此,需要加大科技投入,對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生產進行創新開發,與教研單位、高等院校進行合作研究開發,“取其精華,去其糟粕”,研制出創新科技,對其進行分析研究,做好檢測,使質量安全監管工作更加有效地進行。在重視創新的同時,也要注重監管行為,用好的制度來引導約束,從而保證質量安全監管的行為正確,確保建筑工程的質量安全的實施。2、質量安全監管制度。其一,要完善市場準入制度,通過調查分析,得出結果,制定該企業建筑工程質量安全管理的規范,分析企業所具備的作為市場準入的重要條件,不僅要保障建筑工程質量安全,而且還保障各個單位的權益;其二,建立市場誠信機制,建立以道德為支撐、法律為保障的建筑工程市場誠信制度,建立起完備的市場信用體系,監管建筑工程各個單位的行為,全面監督,并記錄其不良的行為,完善信用體系;其三,建立建設工程保險制度,通過建立建設工程保險制度來保障建筑工程質量安全,進一步降低工程質量安全風險,促進誠信體系的建設;最后,建立定期培訓制度,對于建筑工程的新技術、安全教育等,定期對施工人員、工作人員進行培訓,提高他們的工程質量安全的能力,使他們跟上快速發展的社會潮流,滿足質量安全生產的需求。
2果品質量安全的現狀
現階段,在我國農業方面,使用農藥比較多,而且大部分是化學農藥。近年來雖然我國提出了“無公害食品”的理念,并且對于治理害蟲提出生物治蟲的措施,但是由于使用農藥和化肥可以促進植物比較快的生長發育并且可以有效地消滅害蟲,因此果農們一直使用化學農藥治蟲。目前,我國相關管理部門通過對果園土壤的檢測發現,果園土壤中的鉻、鉛和鎘等重金屬都存在著超標現象。而且檢測人員也在土壤中發現了被禁用多年的DDT農藥殘留。在眾多的果產品中,蘋果廣泛存在著重金屬超標和農藥殘留的現象。與此同時,我國的大氣環境由于汽車尾氣、工廠廢氣的排放和森林的濫砍亂伐而變得越來越差,大氣污染也直接的影響了果產品的安全質量。
3林業果樹種植技術存在的問題
目前,我國的林業果樹種植技術還比較落后,因此存在著一些問題。我國的果樹種植生產期太過集中,而且由于栽培技術和種性問題,我國的林業果樹果實的酸含量有所增加,而糖含量則有所降低,同時果實色澤較差,果實個頭也偏小,果實的畸形率也有所提高。這些問題都很大程度上影響了果農的經濟利益。一些果品,比如櫻桃成熟上市的時期一般是在3~4月份,李子、桃、還有杏子一般都是在每年的4~6月份上市,元旦與春節前夕通常只有草莓是時令水果,時令的限制降低了人們的選擇范圍。而且由于地域、氣候、土壤的不同,導致一些果樹不能正常的存活。比如:榴蓮、火龍果、荔枝等一些水果只能在熱帶生長,無法適應北方寒冷氣候。不過,由于現在的科學技術比較發達,大棚種植已經緩解了時令限制的問題,便利的運輸業也可以把南方的水果很快的調運到北方,使各地的人們一年四季都能吃到種類繁多的新鮮果品。但是,大棚種植的水果雖然個頭很大、色澤光鮮,但是口感上完全比不少時令水果,因此,我們仍需潛心研究出更好的林業果樹的種植與培育方法。果農對林業果樹的管理技術需要增強。我國現階段的林業果樹管理技術還相對落后,很多果農還不能對果園的土壤進行科學的分析,因此,無法根據土壤的不同栽種適合的果樹。另外,我國優質、低能耗以及高效科學的林業果樹的土肥水管理技術還沒有全面普及,現在果農采用的土肥水管理技術還相對粗放,雖然果農們對果園的培育付出了大量的人力、物力,但是很多果園的投資效益都不是很高。
4提高林業果樹種植技術的措施
為了增強果品的質量安全,我們應該加強對林業果樹種植技術的研究,研發出更好的培育林業果樹的措施。提供給果樹更好的生長環境,從而調節果樹的成熟期,提高果實的品質與產量,保證果品可以全年供應,這樣,也可以提高果品的商業價值。然后,應該向果農大力推薦生物治蟲的方法,充分利用天敵防治的方法治理害蟲,降低甚至減免果品中的化學農藥殘留,進一步的提高果品的質量安全水平。果農們必須嚴格按照“綠色食品”的技術生產規范標準,對果園進行謹慎的選擇,對果樹進行良好的培育,多使用有機肥和農家肥,以及妥善管理花果期,果農們要合理的使用化學農藥,選擇低毒和低殘留的國家允許使用的化學農藥,使用時要降低農藥的濃度。同時要加強普及果品安全生產的相關技術措施,以此來保證果品安全質量全面達標。
二、塑料餐飲具產品中主要有害物質
1.塑化劑
塑化劑,也稱增塑劑。增塑劑是工業上被廣泛使用的高分子材料助劑,在塑料加工中添加這種物質,可以使其柔韌性增強,容易加工,可合法用于工業用途。塑化劑事件灣廠商用增塑劑DEHP(后陸續檢出DINP、DNOP、DBP、DMP、DEP等十多種)代替棕櫚油配制起云劑以起到同乳化劑相似的增稠效果。但是,由于DEHP、DINP等塑化劑并不屬于食品香料原料,因此,DEHP不僅不能被添加在食物中,甚至不允許使用在食品包裝上。大量攝入塑化劑可能干擾內分泌,影響生殖和發育。因此,塑化劑禁止用于食品,也不可用于脂肪性食品以及嬰幼兒食品的包裝材料。某些塑化劑的分子結構類似荷爾蒙,被稱為“環境荷爾蒙”,是臺灣環保署列管的毒性化學物質。若長期食用可能引起生殖系統異常、甚至造成畸胎、癌癥的危險。
2.熒光增白劑
熒光增白劑(FWA)是一種無色或淺色的有機化合物,它能吸收人體肉眼看不到的近紫外光(λ=(300-400)nm),再發射出肉眼可見的藍紫色熒光(λ=(420-480)nm),FWA能顯著提高基體本身的白度和光澤度,因此被廣泛用于紡織、造紙、塑料及合成洗滌劑等工業。FWA用于塑料制品中,能增加本身略帶黃色的塑料制品的白度和亮度,能使彩色塑料制品更加鮮艷奪目,能增加黑色塑料制品的亮度。熒光增白劑一旦與人體中的蛋白質結合,就很難通過正常代謝排出體外。同時,熒光劑會極大削弱免疫力及傷口愈合能力,一旦在人體中積蓄過量,除了對肝臟等重要器官造成嚴重危害之外,還會誘發細胞癌變,是潛在致癌因素之一。
3.重金屬和類金屬
重金屬和類金屬元素,當被過量攝入人體后,會造成人重金屬中毒。其中攝入過量鉛對人體健康可造成多系統損害,如神經系統、智力系統、造血系統和腎、心血管系統等;鎘可引致前列腺癌、肺癌和肝癌,吸入鎘化合物微粒或煙霧,可導致喉干咳嗽、頭痛、嘔吐、胸痛、極度不安靜、肺炎和支氣管炎等;鉻化合物吸入體內可導致肺癌和鼻腔癌,誤服鉻化合物,可能會嚴重刺激胃腸道和導致腎臟受損;汞和汞化合物的微塵能迅速被呼吸道、胃腸道和皮膚吸收,嚴重者會損壞腎臟;流行病學研究表明,長期接觸砷與皮膚癌、肺癌的發生有明確的因果關系,并與肝癌、膀胱癌等內臟癌的發生密切相關。
4.初級芳香胺
初級芳香胺(PrimaryAromaticAmines)可以通過呼吸道、胃腸道和皮膚進入人體,經過一系列活化作用使人體細胞的DNA發生結構與功能的變化,導致人致病甚至致癌。相關流行病學調查指出:某些芳香胺可誘發癌癥,如間苯二胺、二氨基二苯甲烷等能誘發泌尿系統的癌癥。除了突變性和致癌性之外,芳香胺還有其它生物毒性,例如4-氨基聯苯、2,6-二甲基苯胺和3,3-二甲基聯苯胺會抑制許多腸道細菌生長,這種作用會影響腸道菌群的平衡。初級芳香胺是一類典型的有毒有害物質,2,4-二氨基甲苯和4,4-亞甲基二苯胺被國際癌癥機構公認為可疑致癌物質。食品接觸材料中芳香胺的遷移溶出是影響其衛生安全的重要方面。近兩年來,歐盟預警通報中多次提到中國出口的制品中被檢出芳香胺超標并采取了市場控制或者拒絕進口等措施,對企業造成了巨大的經濟損失,引起了我國政府部門和相關企業的高度重視。
5.多氯聯苯
多氯聯苯(PolychlorinatedBiphenyls)是聯苯1~10位上的氫原子被一個或者一個以上的氯原子取代后形成的氯代烴類化合物,它由一系列氯化聯苯的異構體組成的一大類有機含氯化合物,其同分異構體和同系物多達209種,通常簡稱PCBs。多氯聯苯一般不溶于水,易溶于脂溶性物質或吸附于顆粒性物質表面。該類物質一旦進入生物體后很難排出體外,可能在生物體中富集到一定的濃度并對生物產生毒性,所以對生物體尤其是人體健康構成了極大威脅。由于多氯聯苯性能穩定,具有良好的化學穩定性、熱穩定性、阻燃性、導熱性、絕緣性。自發明并實現工業生產后長期以來被廣泛應用于各種生產領域。但是,由于多氯聯苯的理化性能穩定,非常難以降解(其半衰期長達40年左右),加上其長期累積以及其中某些異構體和同族體高度的生物富集性和毒性,PCBs已造成全球性的污染。
三、建議
減小塑料餐飲具產品中有害物質對消費者的危害,對于監管部門和生產企業提出以下建議:
(一)建議相關部門完善塑料餐飲具產品相關標準法規,制定增加重金屬和類金屬、初級芳香胺和多氯聯苯等塑料餐飲具產品中存在的有害物質的限量標準及檢測方法標準。
(二)相關監管部門加大監測力度,根據相關標準加強塑料餐飲具產品監督抽查工作,加強預警防控。
(三)建議塑料餐飲具產品生產企業盡量選用優質企業生產的原材料,優質的原材料加工成型后有害物質的殘留量也相對較少。
為了消費者的健康,避免受到該類有毒有害物質的影響,建議消費者在購買和使用塑料餐飲具產品時注意以下幾點:
(一)盡量選擇在正規賣場購買知名企業生產的合格產品。在選購產品時,盡量選擇不添加或少添加著色劑的塑料餐飲具,少選擇顏色鮮艷的塑料餐飲具。
(二)如果塑料餐飲具在給小孩子使用時,應適當的引導小孩子在使用時,不要將塑料餐飲具習慣性放入口中長時間啃咬,以免把有毒有害物質帶入口中。
雖然內蒙古的旗(縣)級地區均設立了飼料監管部門,但有的地區設有單獨編制的飼料辦或飼料管理站,有的地區則是由畜牧部門兼職。盡管旗(縣)地區的飼料監管部門在保障當地飼料質量安全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但是由于這些部門普遍存在專職工作人員少、經費缺乏、執法水平不高等問題,導致監管力量薄弱,因此無法對飼料質量安全進行全面而有效的監管。
1.2飼料質量安全檢測體系建設不完善
自2008年三聚氰胺事件發生以后,內蒙古的各個盟(市)均設立了飼料質量檢測機構,但是,由于這些機構缺乏綜合能力較高的專業技術人員,且檢測儀器配備不健全,因此,只能開展飼料中水分、粗蛋白、粗纖維等常規營養成分檢測和三聚氰胺等少部分違禁添加物的初步篩查,不能對農、獸藥殘留及各種違禁添加物進行檢測和準確定量。目前,內蒙古的旗(縣)級地區還未建立飼料檢測機構,因此,這些地區對飼料的相關檢測只能送到盟(市)級或自治區級飼料質檢部門,這不僅會影響飼料質量安全監管的時效性,還會制約其快速應對飼料質量安全事件的能力。
1.3對養殖場安全使用飼料情況難以做到全面有效的監管
由于盟(市)和旗(縣)飼料監管人員較少、工作經費不足,而養殖場的數量卻較多,導致飼料監管部門對養殖場的日常監督檢查次數較少、抽樣檢測頻率較低,無法對養殖場安全使用飼料情況做到全面有效的監管。養殖場在安全使用飼料方面主要存在以下問題:不遵守《飼料添加劑安全使用規范》(農業部1224號公告)和《飼料藥物添加劑使用規范》(農業部168號公告),濫用飼料添加劑,超劑量使用飼料添加劑;對購進的飼料和飼料添加劑及飼料原料把關不嚴,甚至購進假冒偽劣飼料、變質原料等。
1.4飼料產品的粗蛋白含量檢測值低于飼料標簽
標示值粗蛋白含量是飼料質量監測中的主要指標,它不僅是飼料營養成分的最重要指標,還是決定飼料及原料成本的主要因素。因此,一些飼料生產企業為降低生產成本,常在生產中偷工減料,減少蛋白原料投入量,導致飼料粗蛋白含量不足。以鄂爾多斯市飼料產品質量安全監測檢測結果為例,2012年檢驗的104批次樣品中,有19批次的粗蛋白含量檢測值低于飼料標簽標示值,是檢測總批次的18.3%;2013年檢驗的121批次樣品中,有15批次的粗蛋白含量檢測值低于飼料標簽標示值,是檢測總批次的12.4%;2014年檢驗的101批次樣品中,有14批次的粗蛋白含量檢測值低于飼料標簽標示值,是檢測總批次的13.9%。
2加強現階段飼料質量安全監管的對策
2.1從法律法規的層面來保障飼料質量安全監督
檢測工作經費投入盟(市)、旗(縣)要切實加大飼料質量安全監督檢測工作經費投入力度,將飼料監管部門、檢測機構工作經費納入正常財政預算。保障飼料監管部門、檢測機構工作經費要有法律法規的保障,建議將《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管理條例》第四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統一領導本行政區域飼料、飼料添加劑的監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監督管理機制,保障監督管理工作的開展”修改為“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統一領導本行政區域飼料、飼料添加劑的監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監督管理機制,保障監督管理工作的開展,將監督管理所需經費納入本級財政預算”。
2.2加強旗(縣)飼料質量安全監管隊伍建設,提高監管能力和水平
增加旗(縣)飼料監管部門的編制及專職監管工作人員的數量,加強專業技術和飼料質量安全相關法律法規的培訓,以提高工作人員的監管能力和執法水平。建議將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機構與飼料質量安全監管機構等涉及農畜產品質量安全的機構整合,增強監管機構力量,充分發揮現有人力資源的最大效用。
2.3完善飼料質量安全檢測體系建設
2.3.1依托國家相關項目,加快飼料質量安全檢測體系建設:盟(市)要依托國家農產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體系建設項目,將現已建成的飼料質檢機構資源與將要建設的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機構整合,建成能開展飼料、農藥等農業投入品以及農畜水產品中農藥、獸藥殘留、有害有毒物質、有害微生物等定性定量分析的綜合檢測機構,以避免重復建設和資源浪費。旗(縣)級飼料質量安全檢測機構建設也要依托國家農產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體系建設項目,以農業技術推廣體系現有的檢測力量為基礎進行規劃建設,以建成具備快速檢測和反應能力的綜合檢測機構。
2.3.2加大對飼料檢測機構的經費投入:通過加大經費投入,對原有檢測儀器設備進行更新,對所缺相關儀器進行裝備,擴大飼料監測范圍,增加飼料監測項目,增加檢測參數,提升監督檢驗檢測的綜合能力。
2.3.3加強檢測專業技術人員隊伍建設:增加盟(市)飼料質檢機構中分析化學、儀器分析等專業本科以上檢測技術人員的數量,定期對檢測技術人員進行培訓,并通過實驗室比對、能力驗證等方法提高檢測技術人員檢測能力。
2.4加強對養殖場飼料質量安全的監管
加強對養殖場生產技術人員科學、安全使用飼料的培訓和宣傳,增加對養殖場日常監督檢查的次數,提高飼料監督抽樣檢測的頻率,擴大飼料監測范圍。為了加強對養殖場自行配制飼料的監督管理,建議相關部門盡快制訂出臺《養殖場自行配制飼料使用規范》。
符合國家標準的保鮮劑、儲藏劑通常價格相對較高,與之相比,一些違禁化學劑的成本則較低。例如,一車10t的蔬菜,用冰瓶的儲藏成本為35元,用風筒的儲藏成本為80元,但如果用甲醛來保存,成本約為3.5元[1]。因此,在經濟利益的驅動下,許多不良商販在運輸途中大量使用有毒有害的化學制劑充當保鮮劑、防腐劑,不僅破壞了農產品原有的品質,甚至會導致農產品產生一些對環境、人體有害的物質,嚴重威脅消費者的健康和生命安全。
1.2保鮮劑、儲藏劑的超標使用
在流通領域內使用的保鮮劑、儲藏劑,其用量和殘留量必須嚴格控制在國家規定的標準范圍之內,過量使用往往有害無利,以荔枝、龍眼這類水果為例,適量的二氧化硫可以起到一定的保鮮作用,并不會引起質量安全問題,但過量使用則會導致食用者出現頭暈、惡心、嘔吐等癥狀,嚴重者其肝腎的代謝功能會受到損傷。雖然我國食品安全標準中對保鮮劑、儲藏劑的使用已有明文規定,但由于我國農業從業者文化水平大多較低,質量安全意識淡薄,對保鮮劑、儲藏劑的使用往往存在許多不科學的地方。過量使用保鮮劑、儲藏劑會對食用農產品的質量安全產生影響,從而為害到消費者健康。
1.3生物毒素的為害
生物毒素是食用農產品的三大為害之一,存在多樣性和復雜性等特點,高脂肪、高蛋白或高淀粉類的農產品特別容易受生物毒素的污染。生物毒素還會通過作為飼料的農產品進入動物體內,從而影響動物健康,而人類也因為食用了這類農產品而受到生物毒素的威脅。生物毒素主要產生于食用農產品的流通和儲存環節。食用農產品流通對溫度、濕度、儲藏方式等都有相對較高的要求,而目前我國的農產品運輸條件相對落后,在流通過程中并不能對生物毒素的產生進行有效控制。
2流通環節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問題產生的原因
2.1從流通主體角度分析
①從業者文化水平低,責任意識淡薄農業從業者是食用農產品的流通主體,但我國農業從業者的科技文化水平較低,在農產品流通過程中的法制觀念和責任意識較為薄弱。而隨著我國城市化進程和人口老齡化速度的加快,農業從業人員文化水平低下問題更為突出。受科技文化水平和責任意識的限制,生產者對農產品的追求仍簡單地停留在數量層面,質量安全意識比較淡薄。從業者文化水平低、專業知識技能不足、責任意識淡薄,加大了食用農產品在流通過程中的質量安全風險。②從業者盲目追求利潤在我國農產品的物流成本一直較高,流通環節的自身特點、設施落后、損耗嚴重等都是導致農產品物流成本居高不下的重要原因。農產品的流通成本在農產品最終價格中占較高比重,生豬、肉雞的流通成本占總成本的比重達到13%和23%,而蔬菜的流通成本占總成本的比重更是高達54%,是世界平均水平的2~3倍[2]。為降低成本,追求利潤,從業者們通常會違規使用保鮮劑、儲藏劑等保證農產品的新鮮度,以此來提高價格,獲得更高的利潤。
2.2從政府角度分析
①農產品政策、制度不完善目前,我國的標準體系很不完善,在頒布的兩萬多項國家標準中,農產品相關標準所占比例不到10%。以蔬菜為例,目前我國常用的蔬菜有12類89種,但其中擁有質量標準的卻不到20種[3]。此外,我國在批發市場、冷鏈等基礎設施方面的政策扶持也不到位,這不僅在一定程度上阻滯了我國農產品流通方式的發展,影響了流通先導功能的發揮,還加大了經營主體和消費者的成本負擔。②政府監管方面存在漏洞2013年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掛牌成立,我國開始了由衛計委、農業部門、食藥監總局共同負責的綜合監管模式。農業、衛生質量監督等部門均在自己的領域內設立了具備一定檢測檢驗條件的機構來進行食品質量安全方面的監管[4]。但在某些中西部地區、欠發達地區和廣大農村地區,由于人力不夠、經費不足、設備老化等問題,農產品質量安全的全程監管仍然不能真正有效實施。從另一角度來說,如果監管部門內部的權力制衡機制存在缺陷,往往會影響到政府監管的力度。③法律法規不完善我國雖然在食品質量安全方面形成了一套包括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在內的法律法規體系,但其中仍有不少邏輯缺陷,比如《食品安全法》與《農產品質量安全法》就存在銜接協調問題。我國法律在質量安全管理方面的重點主要是食品質量安全的立法和質量標準的建設,對于法規、標準的可執行性考慮不夠,國家將更多的精力投向監管體系的建立,但忽視了市場信息不對稱和監管體系背后的管理信息不及時和效率低下等問題[5]。
2.3從流通形式角度分析
流通形式的落后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生物毒素產生的概率與數量,而生物毒素對農產品的污染是非常嚴重且不可逆轉的。為了降低農產品的損耗,保持農產品的新鮮度,人們往往會選擇在農產品上噴灑保鮮劑和儲藏劑,從而影響到食用農產品的質量安全。
3解決流通環節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問題的對策
3.1提高參與者的質量安全意識、文化水平
一方面,需要加大對普通農業從業者的宣傳教育,提高農業從業者的責任意識和文化水平。政府可以通過舉辦培訓班、組織送法下鄉、發放宣傳材料等方式進行撒網式的廣泛宣傳。對于特定的農業從業者則開展一些比較有針對性的管理方式,比如對于農業流通領域內的管理者要加強生產管理系統技術的培訓,提高管理者的質量安全意識;對于農民、農業企業、合作社等要正確引導,努力解決目前制約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方面的重點問題。另一方面,有關部門應當重視職業教育,加強農業有關的學科專業的建立與發展,鼓勵更多的優秀人才從事農業工作,促進農業現代化,加快農業向知識型、信息化方面轉變。
3.2加大設備設施的投入,改善流通形式
流通形式的改善,可以更大程度地保證食用農產品的新鮮程度等,降低流通過程中保鮮劑、儲藏劑的使用。我國應加大財政支出力度,強化食用農產品流通過程中的各項技術,比如加強對冷鏈物流的發展,改變我國食用農產品流通領域內以常溫物流和自然物流為主的局面;完善物流技術標準,保證農產品流通監測有章可循;建立健全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體系;在農產品生產流通的各個領域內推廣認證工作,如種植養殖領域內的GAP認證,加工領域內的HACCP認證,產地和產品領域內的無公害、綠色、有機農產品認證。
3.3加強政府與社會監管,逐步形成社會共治
首先,完善政府監管需要提高監管的效率,加大行動的執行力。我國在食品質量監管方面的“大部制”改革已經開始,今后要真正做到職能明確、分工協調、權力制衡,逐步建立起明確的約束機制與激勵制度。其次,需要加強監管的透明度,減少信息不對稱帶來的負面影響。同時,還應加強對消費者的宣傳教育,引導消費者對農產品質量安全樹立正確的判斷標準,有效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系統,結合政府、媒體、行業協會和消費者4個方面來共同監管食品質量安全[6]。隨著社會信息化程度的提高,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早已不再局限于政府一家,而是社會各團體、群眾的共同職責。一方面,媒體等機構需要發揮“人民喉舌”的作用,對監管過程中的行為積極進行披露、報導,承擔起政府與群眾之間消息傳遞的橋梁;各食品質量安全的社會協會、組織也需要積極做好質量監管的社會監督工作,切實保護消費者的利益。另一方面,人民群眾需要提高自身的質量安全意識,對發現的食品質量安全問題勇于舉報,逐步形成以政府監管為主,消費者、新聞媒體、社會組織共同參與的社會共治體系。
二、從田間到車間,逐步規范農產品生產過程質量追溯管理
建立加工經營臺賬,通過統一包裝標識和編碼制度,記錄生產、加工、運輸、銷售等整個鏈條信息,實現產品“身份”有據可查。目前,樂陵市國強亞聯、山東飛達、中谷淀粉、希森馬鈴薯等多個企業均可實現農產品質量安全可追溯流程,逐步實現生產記錄可存儲、產品流向可追蹤、儲運信息可查詢,形成產、供、運、銷一體化的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信息網絡。
三、擴大檢測平臺,基本滿足全市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需求
企業均已建立了自己的檢測中心,實現自檢自控,其中飛達集團的實驗室獲得辣椒出口公共服務檢測中心稱號,在自檢自控的同時還能服務周邊企業。成立農產品質量綜合監測站,配備專門的檢測人員,負責職能區域內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監管工作,可隨時抽檢農產品的農藥殘留,在全市建立起布局合理、功能完備、服務便捷的農業質量監督檢測網絡,不斷提高我市在農業產地環境、農業投入品和農產品質量安全等方面的檢驗檢測水平,至今,共抽查果蔬樣品720份,合格率100%。
四、統籌多方力量,構建多層次立體化執法監管網絡體系
農產品生產基地、批發市場、農貿市場和超市的例行監測工作,并定期農產品農藥殘留、獸藥殘留等質量安全監測信息,充分發揮輿論監督和社會監督的作用,對農產品質量安全問題突出的區域,加大跟蹤督查力度,促進落實整改措施。
自2009年以來,南澗縣先后開展了農產品質量安全整治、農產品質量安全暨農業綜合執法年、農產品質量安全整治行動等多個專項整治活動。通過活動的全面開展,使全社會農產品質量安全意識有所增強,質量安全水平穩步提升。
1.2農業投入品監管步入法制化軌道
目前,全縣基本形成了由農業執法、動物衛生監督等單位及人員組成的縣、鄉兩級農業投入品質量安全監管體系,能依法開展動物衛生檢疫、獸醫獸藥、飼料及飼料添加劑、化肥、種子、農藥等農業投入品的日常監管。
1.3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體系基本形成
全縣基本形成了以縣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站為重點、基地和現場檢測點為補充的農產品質量安全快速檢測體系,為全縣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提供了良好的技術保障,檢測范圍覆蓋各鄉鎮市場,大型超市、重點農貿市場,年檢測各類蔬菜60余批次1000多個樣品,農殘超標控制在5%以內。2012年正式列入國家“十二五”規劃中的縣級農產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體系建設項目順利完成。
1.4“三品”認證穩步推進
2014年末,全縣認定無公害農產品產地48834hm2,畜禽養殖規模362.06萬頭(只),通過有機產地認證有733hm2,出口基地備案667hm2。全縣共創建云南省著名商標5個,云南名牌2個,云南名牌農產品2個。共有2個企業2個產品通過了國家“無公害”農產品認證,2個企業18個產品通過了國家“綠色食品”認證,6個企業通過“有機”產地和認證,取得地理標志證明商標1個。
2農產品質量安全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
2.1對農產品質量安全的認識還不夠高
從行政職能來看,個別地方對農產品質量安全的重視程度不夠,機構形同虛設,工作不實,相關工作不能完全落實到位。
2.2農產品檢測體系不健全
一是縣級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站剛剛建設完成,生產企業、批發市場、重點農產品生產基地的產品自檢體系尚未建成,縣、鄉兩級檢測網尚未完善。二是鄉鎮目前處于無確認機構,無人員、無工作經費的狀態。三是專業檢測人員緊缺,不能適應當前工作的需要。檢測方式以速測為主要手段,普遍存在“檢不了、檢不出、檢不準”的問題。
3提高農產品質量安全的對策及建議
3.1加強領導,明確責任
縣農業局要發揮行政職能,做好牽頭、協調工作,系統內部要形成整體合力,做好各項具體工作。再次,要落實生產者的主體責任,增強生產者的法律法規意識,規范農藥、獸藥、化肥等投入品的使用,嚴格執行農業標準化生產,共同推進全縣農產品質量安全管理工作。
3.2積極推進農業標準化生產
一是要把“農業標準化作為今后農業和農村工作的一個主攻方向”,牢固樹立“沒有標準化就沒有質量,沒有質量就沒有市場,沒有市場就沒有農民的增收”理念。二是要依托生態南澗建設,充分發揮龍頭企業、農民專業經合組織的載體帶動作用,積極創建標準化示范園區,提高標準化種養比重,加快農業標準化進程。三是要圍繞我縣高原特色生態農業建設目標,加大農業標準化生產操作規程和技術的宣傳、推廣與標準化知識的普及力度,建立健全生產記錄與檔案,擴大標準化生產覆蓋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