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2-02-17 06:10:05
序論:速發表網結合其深厚的文秘經驗,特別為您篩選了11篇法律考試總結范文。如果您需要更多原創資料,歡迎隨時與我們的客服老師聯系,希望您能從中汲取靈感和知識!
(一)試題的設計體現了相關學科的相互聯系,即財務成本管理要求有良好的會計基礎。側重考查考生應具備的財務成本管理的基本知識,同時也重視對財務會計知識的分析、應用、評價和綜合能力的測試。如2003年計算分析題分配聯產品加工成本要求采用成本與可變現凈值孰低法分配;2004年綜合題要求計算投資活動現金流量凈額及其項目構成和籌資活動現金流量凈額及其項目構成;2007年計算分析題涉及凈經營資產利潤率、稅后利息率、凈財務杠桿、杠桿貢獻率和權益凈利率的計算和分析,2007年綜合題涉及編制價值評估所需的預計利潤表和資產負債表等,要求考生對新會計準則下的會計報表項目和經濟含義熟悉。對于以上問題,如果沒有良好的會計基礎將很難作答。這一方面體現了今后注冊會計師執業方向(除法定業務外的管理咨詢);另一方面對非專業人士群體進入注冊會計師行業設置了準入門檻,為注冊會計師隊伍輸送、選拔具有良好專業素養的合格人才。
(二)覆蓋面廣、重點突出。試題主要突出了財務成本管理的重點,如投資決策、籌資決策、財務分析、流動資金管理、財務預測、企業價值評估、期權估價和成本計算等。
(三)試題設計具有很強的綜合性和復雜性,體現在試題的設計跨章節,知識的融合上具有一定的廣泛度,這對非會計專業考生有較大難度。如2005年綜合題第1題有關各類成本費用的歸集和分配、生產費用在完工產品成本與月末在產品成本之間的分配和產品成本計算的方法等融合在一起;2007年綜合題第1題把第三章預計利潤表和資產負債表的編制,第二章會計報表的改進,第十章企業價值評估中實體現金流量、股權現金流量和經濟利潤的計算,實體現金流量法、股權現金流量法和經濟利潤法下的股權價值的計算等結合在一起出題。
(四)試題在考核基礎理論的同時,注重測試考核實務操作能力,減少了對記憶和理解能力的測試,重視應用、分析、綜合與評價能力的測試。在財務成本管理以及其他的注冊會計師考試科目中,試卷上已經出現越來越多根本平時在教材上見不到的陌生題目,表明注冊會計師考試的方向已經越來越貼近考查一種真正的能力,一種從書本提升到實際處理和應用的能力,而不是以往靠背書的能力。
(五)注重考查教材的新增和新變化內容。從財務成本管理考試以往命題的規律來看,凡是新增加的內容,歷來是考試出題的重點內容。所以考生應加強對教材新增加和變化部分的理解和運用,這對考生能否順利通過考試有很大的影響。如2003年教材第4章新增的關于相關系數的計算和值的計算作為當年的考試重點考了兩個計算分析題;2004年教材第10章新增企業價值評估一章中,考了3個計算分析題和3個客觀題共計22.5分;2007年教材第2章新增改進的綜合財務分析體系,考了1個計算分析題;2007年教材新增第11章期權估價考了2個判斷題和1個綜合題共計19分。
(六)試題總體難度降低,但主觀題題量增加。2007年主觀題題量(計算分析題由2006年的4個題增加到2007年的5個題)增加,題量增加要求考生對相關內容的熟悉程度進一步提高,沒有非常熟練的答題速度根本做不完。
(七)題目的條件更具有隱蔽性并充滿陷阱。近幾年的財務成本管理考試,試題中給出的條件,越來越側重變形,主要是運用一種考生平時未見過的表達方法,將某一考點表示出來,所以大家要跟上出題者的思路,不能學死。這種出題思路,在2003年的考題中能非常充分的體現出來。例如多項選擇題中的可持續增長率公式的變形;判斷題中的贖回條款的考查;計算分析題第1題的“平均在15天后付款”,這是一個非常模糊的概念,我們假設存貨是均勻購入,款項也是均勻支付,所以,當期購貨只需付現50%,下月付現50%。這些都是對原來解題思維模式的一種變化,如果學的不靈活就很難適應。大家要充分注意,其關鍵點還是要基礎扎實,各章節內容聯系起來學習。
二、學習方法
在我平時的教學中,經常有朋友問如何學好財務成本管理,我的經驗就是要把書本學透,把知識學活,達到一個較高的認知和思考水平。通過考試有3個要素很重要:毅力、方法、智慧。毅力就是強調堅持不懈、腳踏實地一步一個腳印積累基礎知識,打下扎實的基礎,知識的積累和沉淀靠日積月累,不可一蹴而就,尤其是大家戲稱的“注會魔鬼考試”,你一腳邁進魔鬼大門,就要準備打持久戰,就要摸著黑一路勇敢堅毅地走下去;方法是強調學習方法要得當,如果方法得當會事半功倍,當然好的方法沒有定論,因人而異;智慧是指是否具備注會考試應有的知識儲備和知識結構,或者說你是否適合這種考試,不是說人定可以勝天,你花了8年的時間考過去又有何意義呢?我們考過注會一方面是為了體現自身價值,但考慮更多的是希望把所學知識轉化成生產力,以改變我們的生活現狀。所以,我的觀點是不要在一棵樹上吊死,走適合自己的路,這是一個方向問題,否則會耽誤寶貴的時間和青春。
財務成本管理的學習,重要的是把它學活,要從教材中的知識點和做過的習題中,概括總結形成自己的知識體系,形成自己的見解,能夠獨立解決財務問題。要從被動的學習狀態進入到有自己認知的主動狀態。不能永遠停留在只會做你見過的試題,而要能夠舉一反三,靈活應對。要想獲得上述活學活用、應對考卷的能力,最根本最有效的就是刻苦學習。一些合理巧妙并且適合自己的方法與經驗可以起到很好的促進作用,但絕不可以本末倒置,所有考生都在苦苦追尋一條最通暢、最快捷、最有效的捷徑,但最捷徑的路還是腳踏實地地看書、做題和思考。就具體的學習來說,下面的幾個環節很關鍵。
(一)熟知教材內容,排除疑難問題階段
認真閱讀教材內容,首先從頭到尾一字不漏地把教材看一遍,不用太記憶,只是把書中內容都看到,不一定都看懂。通過第一遍看書主要是對教材內容有一個感性的認識,做到心中有數,知道教材中講了哪些內容,哪些內容估計對自己有難度,如果自學而不參加培訓是否能夠啃下來。這一階段需要做的主要工作有:
1.對章節知識的整體把握。在對教材內容有了基本了解的基礎上,還要結合手頭的輔導用書了解本章歷年考試情況,對考試重點和相應分值進行把握,將本章在全書中所占的分量做到心中有數,全章內容框架、邏輯架構、總體脈絡有個更感性的認識,在這個基礎上進行有的放矢的學習。
2.劃分層次,以點帶面。教材內容中有重點和非重點的區別,但絕沒有考和不考的區別,針對教材中不同的考點采取不同的策略,針對重點采取集中時間徹底攻破,就是在短時間內速戰速決;針對難點采取迂回曲折中循序漸進,一次不行就再來一次;針對熱點采取反復閱讀中慢慢掌握,每次反復中不斷加強;在突出重點、把握難點、強化熱點的過程中,對于承前啟后的基礎點已經漸漸滲透,以點帶面地將全書的內容串連起來,對全書進行回顧的時候,就會發現整體知識基本盡收眼底,重點難點層次清晰。
學會做題,眾所周知,CPA考試以其題量大、難度高、通過率極低而著稱,為更好地適應這一考試現狀,平常一定強度的訓練必不可少。選擇一些質量高、具有一定難度的習題進行反復演練是順利通過考試的一個重要前提。但在不同階段要分別進行不同層面的訓練,這一階段的訓練主要是章節同步訓練。在復習當中,看書是基礎,但要想將本章考點深刻掌握,并在考場上靈活應用,必須做一些習題。看完一章后配合著做一些章節同步習題,在做題中掌握和記憶有關的內容,攻克有關難點,不要成為下一步學習的攔路虎。完成本章節習題后還要有針對性再看一遍書,通過這樣的反復,把看書過程中許多似是而非、似懂非懂的考點具體化。做題既檢驗了本章節內容的掌握程度,又避免了因看書不細造成的漏洞。
練習題到底做多少為宜,這是好多朋友關心的問題,我的觀點是因人而異。對于那些基礎較好、領悟能力較強、而又報考科目較多沒有太多時間的朋友,那只能有選擇地做一些綜合性和難度較大的題目,以達到以點帶面、融會貫通,便于歸納出規律和方法的目的。但在教學中發現至少80%以上的朋友是非會計專業或在職學習的,因此要盡快把握財務成本管理的精髓,必須要保證相當數量的練習,通過強化練習可以增強對相關內容的理解能力,把原來沒有理解的內容理解了;增加知識點,把原來不了解的內容了解了;增強記憶力,把一些過去沒有記憶下來的重點內容通過練習強化記憶;增強歸納總結能力,強化練習有利于系統地歸納和總結題型或專項問題,大部分總結都需要習題來驗證;增加熟練性,平時的強化練習臨場才會解題迅速,爭取時間,適應變化。
通過兩遍看書和做題或者通過參加培訓以后,將教材中的疑難問題解決了,重點問題明確了,但這僅僅還是一種只見樹木不見森林的狀態。這是學習的第1階段。
(二)總結提高,融會貫通階段
在扎實掌握基礎知識的基礎上,要學得靈活、擅于變化,要前后各章節聯系起來,刻舟求劍肯定是行不通的。對書中內容與基本習題有了基礎學習之后,就要從整體上把握這門課程。先看每一章都講了什么內容,可以總結為幾個大的知識點,每個知識點又涉及哪幾個公式、哪幾種方法、有幾大塊理論等等。每一塊的核心內容又是什么,自己是否已熟知。如果尚有欠缺,就要重新認真閱讀此章,直到清楚了解為止,如第4章財務估價涉及投資組合標準差的分析中有這樣一句話:“如果A、B完全負相關,組合的風險被完全抵消,如果A、B完全正相關,組合的風險不減少也不擴大”,實際上這句話是有前提的,即A、B標準差相同,投資比例相同,如果放在一般情況下,這層意思應這樣表述:完全負相關(r=-1)的兩只股票構成的投資組合,風險并不是全部抵消,風險(標準差)等于兩種證券標準差加權之差的絕對值;完全正相關(r=1)沒有任何抵消作用,風險不減少也不擴大,注意這個不減少也不擴大是相對于加權平均標準差來說的(r=1時組合標準差等于加權平均標準差),相對于A、B來講,并不是不減少也不擴大,而是比低者高,比高者低,這層意思要注意理解。到了這一程度,解題應開始逐步建立自己的邏輯思維,應該是對基本知識已有比較熟練的掌握,可以從整體上有自己的處理主張的階段。這一階段要從機械地學習書上的知識點轉到可以有自己的熟練思考、分析、判斷和運用。當然開始很吃力,但慢慢就會好很多,慢慢就能在不斷完善之中建立起廣闊的思考模式,能夠融會貫通。這一階段的訓練主要是跨章節習題訓練,通過做跨章節綜合性大題,將大章化為小節,將一本書當做一章來重新貫穿一下,不斷刷新改進自己的知識體系。達到從整本書以自己靈活的思路來把握每一道題,而不只是以見過的題型往上套。這是學習的第2階段。
(三)進行模擬測試,考證歷年試題階段
經過前兩個階段的學習以后,第3階段就需要進行模擬測試,考證歷年試題,然后對專項問題、重點題型進行歸納和總結。這階段應在把教材內容學透、學扎實、前后融會貫通的基礎功底牢固之后,系統而快速地提高學習效率。
1.考前模擬測試。經過前兩個階段的學習之后,對全書整體內容有了較好的理解并具備了一定的解題技巧,此時進行考前模擬測試是必不可少的一個環節。在進行模擬測試時要注意:一是閉卷,不借助教材,不翻閱參考答案,養成獨立思考的習慣;二是計時,開始時間和結束時間在卷首做記錄;三是完全模擬考試狀態,在可能的情況下將每一個題目做完;四是記錄成績,通過核對答案和解析對測試進行評分并記錄,以便做橫向比較;五是測試總結,著重是分析錯誤找出差距,進行有針對性的拾遺補缺。
五、銷售自產貨物提供增值稅應稅勞務并同時提供建筑業勞務的征稅問題
自產貨物的范圍包括金屬結構件,如活動板房、鋼結構房、鋼結構產品、金屬網架等產品、鋁合金門窗、玻璃幕墻、機器設備、電子通訊設備、防水材料等。
稅務處理的相關內容:
1.納稅人以簽訂建設工程施工總包或分包合同方式,銷售自產貨物、提供增值稅應稅勞務并同時提供建筑業勞務,同時符合以下條件的,對銷售自產貨物和提供增值稅應稅勞務取得的收入征收增值稅,提供建筑業勞務收入征收營業稅:
(l)具備建設行政部門批準的建筑業施工( 安裝)資質;
(2)簽訂建設工程施工總包或分包合同中單獨注明建筑業勞務價款。
凡不同時符合以上條件的,對納稅人取得的全部收入征收增值稅,不征收營業稅。
實際上是一種混合行為的特殊處理,如果單位符合上面的兩個條件,混合行為按兼營處理:貨物交納增值稅,建筑業勞務交納營業稅。
2.扣繳分包人營業稅的規定
不論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總承包人是銷售自產貨物、提供增值稅應稅勞務并提供建筑業勞務的單位和個人,還是僅銷售自產貨物、提供增值稅應稅勞務不提供建筑業勞務的單位和個人,均應當扣繳分包人或轉包人( 以下簡稱分包人)的營業稅。
如果分包人是銷售自產貨物、提供增值稅應稅勞務并提供建筑業勞務的單位和個人,總承包人在扣繳建筑業營業稅時的營業額為除自產貨物、增值稅應稅勞務以外的價款。除此規定以外的分包人,總承包人在扣繳建筑業營業稅時的營業額為分包額。
六、銀行營業稅計算總結
1.一般貸款業務,全額計稅:營業額=貸款利息收入+加息+罰息。
2.外匯轉貸業務營業額:
(1)中國銀行系統從事的外匯轉貸業務,上級行差額納稅,下級行全額納稅。
(2)其他銀行從事的外匯轉貸業務,上級行實際利息支出與核定利息支出差額為營業額,下級行利息收入與核定利息支出差額為營業額。
3.金融商品轉讓業務:余額計稅
營業額=賣出價(不扣除任何費用)-買入價(不含各種費用和稅金,買入價格中可以扣除持有期間的利息和股利)。同年度不同納稅期出現的正負差可相抵,注意相抵的一定是同一投資品種。
4.融資租賃:余額計稅
本期營業額=(應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實際成本)×(本期天數÷總天數)
實際成本=貨物購入原價+關稅+增值稅+消費稅+運雜費+安裝費+保險費+支付給境外的外匯借款利息支出和人民幣借款利息
5.金融經紀業務和其他金融業務(中間業務)按全額計稅,營業額為手續費(傭金)的全部收入。
金融企業從事受托收款業務,如代收電話費、水電煤氣費、信息費、學雜費、尋呼費、社保統籌費、交通違章罰款、稅款等,以全部收入減去支付給委托方價款后的余額為營業額。
6.(1)金融企業發放貸款( 包括自營貸款和委托貸款,下同)后,凡在規定的應收未收利息核算期內發生的應收利息,均應按規定申報交納營業稅;貸款應收利息自結息之日起,超過應收未收利息核算期限或貸款本金到期( 含展期)超過90 天后尚未收回的,按照實際收到利息申報交納營業稅。
(2)對金融企業2001年1月1日以后發生的已繳納過營業稅的應收未收利息,若超過應收未收利息核算期限后仍未收回或其貸款本金到期后尚未收回的,可從以后的營業額中減除。
7.人民銀行對金融機構的貸款業務不征收營業稅。人民銀行對企業的貸款或委托金融機構貸款的業務應征收營業稅。
8.金融機構往來業務暫不征收營業稅。金融機構往來,是指金融企業聯行、金融企業與人民銀行及同業之間的資金往來業務,不包括相互之間提供的服務。
9.銀行銷售金銀的業務不征收營業稅。
10.金融機構接受其他單位或個人的委托,為其辦理委托貸款業務時,如果將委托方的資金轉給經辦機構,由經辦機構將資金貸給使用單位或個人,在征收營業稅時,由最終將貸款發放給使用單位或個人并取得貸款利息的經辦機構代扣委托方應納的營業稅,并向經辦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解繳。扣繳義務發生時間為委托發放貸款的金融機構代委托人收訖貸款利息的當天。
11.對金融機構的出納長款收入,不征收營業稅。
七、一般進口貨物以成交價格為基礎的完稅價格
進口貨物完稅價格=貨價+購貨費用(運抵境內輸入地起卸前的運輸、保險和其他勞務費用)。
1.如下列費用或者價值未包括實付或應付價格中,應當計入完稅價格:(1)由買方負擔的除購貨傭金以外的傭金和經紀費;(2)由買方負擔的與該貨物視為一體的容器費用;(3)由買方負擔的包裝材料和包裝勞務費用;(4)可以按比例分攤的,由買方直接或間接免費提供,或以低于成本價方式銷售給賣方的或有關方的貨物或服務的價值,可以理解為以勞務、實物支付價款;(5)與該貨物有關并作為賣方向我國銷售該貨物的一項條件,應當由買方直接或間接支付的特許權使用費。但是在估定完稅價格時,進口貨物在境內的復制權費不得計入該貨物的實付或應付價格之中;(6)賣方直接或間接從買方對該貨物進口后轉售、處置或使用所得中獲得的收益。
2.下列費用,如能與該貨物實付或應付價格區分,不計入完稅價格:(1)廠房、機械、設備等貨物進口后的基建、安裝、裝配、維修和技術服務的費用;(2)貨物運抵我國境內輸入地點之后的運輸費用;(3)進口關稅及其他國內稅。
簡單的記憶規律就是:一般貨物的成交價格就是貨物在漂洋過海入關前發生的除購貨傭金以外的所有費用!
八、城建稅主要考點匯總
1.城市維護建設稅是一種附加稅,本身沒有特定的、獨立的征稅對象。以納稅人實際繳納的增值稅、消費稅和營業稅額為計稅依據。
2.城建稅不適用于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
3.城建稅采用地區差別比例稅率:在市區的稅率為7%;在縣城、鎮的,稅率為5%;非市區縣城、鎮的稅率為1%。由受托方代扣代繳納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的單位和個人,其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的城建稅按受托方所在地適用稅率。流動經營等無固定納稅地點的單位和個人,在經營地繳納“三稅”的,其城建稅的繳納按經營地適用稅率。
4.納稅人違反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規定被加罰的滯納金和罰款不能作為計征城建稅的計稅依據。
違反上述3稅法規定被處罰時,同時對其城建稅也應進行處罰,按拖欠或偷漏的城建稅金為依據計算滯納金或罰款。
5.進口產品不征城建稅,出口產品退還增值稅、消費稅,不退還已繳納的城建稅。
九、城鎮土地使用稅主要考點匯總
1.計稅依據:為納稅人實際占用的土地面積。納稅人實際占用的土地面積按下列辦法確定:(1)凡有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的單位組織測定土地面積的,以測定的面積為準;(2)尚未組織測量,但納稅人持有政府部門核發的土地使用證書的,以證書確認的土地面積為準;(3)尚未核發出土地使用證書的,應由納稅人申報土地面積,據以納稅,待核發土地使用證以后再作調整。
2.年應納稅額=實際占用土地面積(平方米)×適用稅額
3.要求考生能夠正確區分法定免繳土地使用稅的優惠由省級地方稅務局規定的減免稅。注意有關企業方面的稅收優惠問題和計算題目的結合。
4.熟悉納稅義務發生時間。
十、房產稅主要考點匯總
1.凡在我國境內擁有房屋產權的單位和個人都是房產稅的納稅義務人。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暫不繳納房產稅。
2.房地產開發企業建造的商品房,在出售前不征收房產稅;但對出售前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應按規定征收房產稅。
3.征稅范圍:城市、縣城、建制鎮、工礦區。不包括農村房屋。
4.稅率:房產稅適用比例稅率,計稅依據不同,適用的稅率不同。①經營、自用房,按房產余值計算,從價計征,稅率1.2%;②出租房屋,按房產租金計算,從租計征,稅率12%;③個人按市場價格出租的居民住房,用于居住的,可暫減按4%的稅率征收房產稅。
5.應納稅額的計算:從價計征的計算年應納稅額=房產原值×(1- 扣除比例)×1.2%;從租計征的計算年應納稅額=全年房產租金收入×12%
6.稅收優惠要熟悉,注意客觀題目。
7.熟悉納稅義務發生的時間。
十一、保險機構代收代繳車船稅和滯納金的計算
1.特殊情況下車船稅應納稅款的計算:對于境外機動車臨時入境、機動車臨時上道路行駛、機動車距規定的報廢期限不足1年而購買短期“交強險”的車輛,保單中“當年應繳”項目的計算公式為:
當年應繳=計稅單位×年單位稅額×應納稅月份數/12
其中,應納稅月份數為“交強險”有效期起始日期的當月至截止日期當月的月份數。
2.欠繳車船稅的車輛補繳稅款的計算:(1)對于2007年1月1日前購置的車輛或者曾經繳納過車船稅的車輛,往年補繳=計稅單位×年單位稅額×(本次繳稅年度-前次繳稅年度-1)。其中,對于2007年1月1日前購置的車輛,納稅人從未繳納車船稅的,前次繳稅年度設定為2006。(2)對于2007年1月1日以后購置的車輛,納稅人從購置時起一直未繳納車船稅的,往年補繳=購置當年欠繳的稅款+購置年度以后欠繳稅款,其中,購置當年欠繳的稅款=計稅單位×年單位稅額×應納稅月份數/12,應納稅月份數為車輛登記日期的當月起至該年度終了的月份數。若車輛尚未到車船管理部門登記,則應納稅月份數為購置日期的當月起至該年度終了的月份數。購置年度以后欠繳稅款=計稅單位×年單位稅額×(本次繳稅年度-車輛登記年度-1)。
推動領導干部學法守法用法,要豐富普法方式,多組織諸如參與行政復議、旁聽案件審理之類的實踐教學,多采取典型案例、視頻課件等生動教學方式;必須切實解決監督不力的問題,既在立法層面不斷完善法律法規,又要建立剛性的考核機制,運用紀律和組織等手段督促領導干部“真學、善用、堅守”。
(一)立法上保障。在立法層面上有關部門不妨出臺領導干部學法用法、監督獎懲等方面的法律法規,從源頭上保障對領導干部普法的規范化、程序化,打好領導干部率先尊法維權的牢固基石,樹立起全社會崇尚法治、維護法治的良好風尚。同時,健全完善領導干部普法教育重點對象的學法用法工作機制,著重抓好領導干部學法用法分級考試考核制度的落實,積極推行領導干部任職前法律知識考試制度;注重對領導干部依法決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能力的考查,把學法用法情況作為領導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內容和任免、獎勵、晉升的重要依據,充分發揮領導學法用法的示范引領作用。
(二)形式上保障。在學法形式上各部門可根據各自工作實際,結合新頒布的有關法律法規,聘請專家學者為廣大公務員和領導干部開設法制專題講座。還可以依托各級黨校開展集中培訓,圍繞改革發展大局,充分利用黨校的有利資
一、成立機構,加強組織領導
為確保專項教育培訓活動順利開展,取得實效,大隊把此次教育培訓活動作為實施“三基”工程建設的一項重要內容來抓,成立了以大隊長范劍英為組長,教導員苑紅賓為副組長,其他副大隊長為成員的專項教育培訓活動領導小組,制訂了專項教育培訓活動實施方案,進一步細化教育培訓措施,量化教育培訓任務,明確教育培訓責任,定時間、定任務、定人員,在全隊形成了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格局,確保了專項教育培訓活動時間、人員、內容、效果的四落實。
二、細化步驟,精心組織開展
一是集中學習,提高認識。大隊召開專題會議,認真傳達貫徹公安部關于開展“牢固樹立執法為民思想嚴格規范執勤執法行為”專項教育培訓活動的通知精神,組織民警集中學習支隊專項教育培訓活動方案內容,使民警充分認識到公安部在全國交警系統開展專項教育培訓活動的重要意義,進一步增強民警端正執法為民思想、規范執勤執法行為的積極性和自覺性。二是深入排查,認真剖析。大隊結合工作實際,在全隊范圍內深入排查隊伍建設和業務工作中存在的問題,認真剖析原因,扎實進行整改。通過開展執法大檢查活動,找出民警執法形象不佳、執法態度不好的問題,找出車輛和駕駛人收費不規范、考試制度不落實的問題,找出執法違法、索賄受賄的職務違法違紀行為;通過開展民警談心活動,掌握民警隊伍的思想狀況,掌握民警工作、生活上的存在困難;通過下發調查問卷,聽取基層民警反映的真實情況,聽取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及社會各屆群眾對交通管理工作的意見建議,并對這些問題進行全面分析,及時制訂整改計劃加以整改。三是強化教育,組織培訓。大隊采取“以集中培訓為主,崗位練兵為輔”的方式,對民警進行有針對性的思想教育和業務培訓。首先是組織民警認真學習全國“兩會”精神和總書記關于“八榮八恥”社會主義榮辱觀的重要闡述,深入開展“從警為什么,在崗干什么”的討論活動,樹立民警正確的人生觀、世界觀、價值觀,全面提高民警的政治思想素質;其次是進一步建立和完善績效考核、崗位輪換、業務監督、警務公開等各項規章制度,在程序上、制度上、管理上形成有效制約,促使民警不愿、不敢、不能違法違紀;再次是抓好業務培訓,通過舉辦法律法規培訓班、案例評析會、經驗交流會等各種形式,集中對一線民警進行法律法規和業務技能培訓,促使民警的執法管理水平普遍得到提高。文秘站版權所有
三、加大力度,強化督察考核
探究問題之一:法學學科的特點是什么?法學專業培養目標與類型是什么?
法學專業是一門理論與實踐相結合的學科,盡管學科內部有多種不同的類型,但總體的培養目標是,學生在全面的法學理論基礎上有較強的邏輯分析能力與應用能力,能夠在一定程度上解決實踐中的法律爭議、處理法律事務、防范法律風險,此為培養目標的共同點。
法學學科培養目標下可以進一步細化,比較大的分類應該是理論型與應用型兩種。理論型人才著重在于研究法學內部的規律以及與外部的聯系,是從具體到抽象的過程,當然從外部而言,可以為司法實踐中疑難問題提供最終的理論支持;應用型^、才著重在于處理與解決司法實踐中各種法律問題,是從抽象到具體的過程。
探究問題之二:成績不佳的學生有哪些常見的問題,如何因材施教?
教學過程中存在的問題錯綜復雜,本文僅圍繞法學專業本科培養目標與類型,結合筆者教學情況與經驗就學生常見問題進行闡述。
第一種情況,學生缺少規劃與目標,消極被動型。這類學生最大問題是缺乏職業規劃,更深遠的講是缺乏人生目標。對大學的專業學習甚至是大學生涯抱著得過且過的心態,處于消極被動的學習狀態。
學生產生這種狀態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大背景是當前高等教育整體水平不容樂觀,學科成績放水現象較多,取得學位的難度不大,學生厭學情緒較嚴重,加上學習之外各種因素的干擾與誘惑,例如游戲、物質享受等,使得正值青春年華的學生抱著以及格為目標,甚至不及格也無所謂的態度,不思進取荒廢學業。對于法學專業而言,消極被動的學生勢必不會取得好成績,尤其是在競爭激烈的就業環境中、法律資格考試嚴格且通過率非常低的情況下,他們無疑是被淘汰的首批學生。
對于此類學生,改變整體高等教育氣候是根本所在,但這與國家總體的發展以及相當長時間的改革有著密切關系,本文僅從教師個人力所能及的角度出發進行探討。
這類學生最大問題在于缺少人生規劃,沒有建立人生目標,缺乏壓力與動力。學校在入學初期就應該開始并持續進行就業規劃與指導的教育之外,專業教師在教學過程中,要將人生職業規劃意識滲透其中,讓學生清楚法學專業就業的方向與分類,意識到四年法學本科學習的重要性,同時要有明確而具體的目標,如考研或法律考試方向,以目標為動力,擺脫消極被動的負面狀態。
第二種情況,學生有比較明確的規劃與目標,但是懶惰拖延型。這類學生最大問題是缺乏行動力與執行力,尤其是面對法學專業課程學習中的各種困難,不能付諸行動去解決。而法學專業是一門知識體系龐雜,特別需要記憶與理解的學科,教師應該針對此類學生在教學過程管理中進行督促與引導,通過作業、習題、課堂提問等環節強化他們的行動力,特別關注此類學生的完成情況。
第三種情況,學生態度端正學習投入,但是事倍功半型。他們往往沿用中學死記硬背的學習方法去應對大學本科的法學學習,以為記住法條就可以解決問題,而結果往往不盡如人意,投入與收獲反差較大。
這類學生最大問題是思維模式錯誤,學習方法不合理,學習效率不高。法學這門學科法條的學習是基本功,但僅靠記憶力記住法條是絕對不夠的。法學專業講究的是法律邏輯與思維,與理工科的思維模式是不同的,尤其是法理的掌握與運用對學生有極好的促進作用,因此在法學教學中針對死記硬背、不能融會貫通的學生,要特別強調法律邏輯思維與法理的學習。在此基礎上應該向學生傳授“三結合”方法:教材、法條、法律考試真題相結合,學習效率才能顯著提高。
探究問題三:成績優秀的學生有哪些類型,如何因材施教?
事實上成績優秀的學生表現的類型也因人而異,不盡相同,需要教師根據其自身特長,結合就業意愿與人生規劃,做適當引導。
第一種,是思維敏捷,學習能力強,理論基礎扎實,應用能力也較強的學生。這類學生是未來法律人才中翹楚,需要教師慧眼識珠。
如前所述法律人才的專業方向有所不同,如應用型人才:律師、法官、檢察官、公證人員,還有理論型人才:如法學教師、專家學者、各司法機關調研人員等等,對于此類學生需要進一步加以區分,教師應當善于發現其特長,如書面表達能力、口頭表達能力、應變能力、理論研究能力、綜合分析能力等,再結合性格特征,可以對其擇業進行指導與建議。同時在教學過程中應為他們提供各種機會予以提升,例如模擬法庭的角色帶入、司法文書的寫作等等。
需要指出的是,其他類型的學生也應該做這方面的區分與指導,只是他們需要完成的基礎學習、彌補的短板較多,文中側重點不同,不復贅述。
第二種,是勤能補拙的學生,雖然在悟性與靈氣上遜色于第一種,但是靠著勤奮學習的精神,攻克學習過程中的難點問題,并有一定的應用能力。
前面所述的第一種類型的拔尖人才畢竟永遠是少數,第二種類型的學生占有較大比例,教師在給予肯定的基礎上,應當有針對性地發現存在的短板與問題,例如學生在閱讀大量指導性判例或經典判例時,只是被動地接受審判結果,缺乏批判精神,不太鉆研背后的法理,舉一反三的能力有所欠缺等等。
第三種,學生悟性很高直覺很準,或知識面廣,有一定學科專長如哲學、營銷、財經、國際關系等等,但理論基礎偏弱,解決某類法律事物較強,廣度不夠,或者在處理手段與結論上比較準確,但缺乏論證與提煉歸納。
這類學生有著其他學生無法比擬的天賦,但也存在明顯的短板,分析法律問題的手段和方法往往另辟蹊徑,但法理根基不深,在教學過程中應側重這方面的強調與培養,在就業指導方面可考慮法律與其他專業結合的方向,比如企業法律顧問或在個人愛好范圍內直接創業等等,他們所掌握的法律知識可以在創業過程中起到保護與維權作用。
第四種,學生成績一直比較優秀,但成績與能力明顯不對稱的情況。他們記憶力強,擅長考試,在聽課過程中能夠準確地捕捉到要點、考點,考試成績比較突出。但在解決實際問題時缺乏綜合分析能力,不能把理論中的知識點與實踐中問題進行很好的融通與銜接。甚至在某些問題上僵化理解,不能全面務實立體地看待問題解決問題。
1.深入學習宣傳全面依法治國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進一步推動鎮黨委理論學習中心組開展全面依法治國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專題學習活動。
2.深入學習宣傳貫徹黨的四中全會精神。按照全會《決定》中關于加大全民普法工作力度的要求,繼續深入宣傳全會精神。
3.持續深入開展憲法法律和黨內法規宣傳教育活動。推動村(社區)和鎮直單位常態化學習宣傳憲法,精心組織2020年度“12·4”國家憲法日和憲法宣傳周集中宣傳活動。繼續開展“江淮普法行”活動和“法律六進”活動。推動鎮直各部門開展憲法法律考試、憲法宣誓、舉辦學習報告會、法律知識競賽等形式,持續推動憲法法律和黨內法規的學習宣傳。
二、切實提升服務中心服務大局的能力水平
4.大力開展肺炎疫情防控法治宣傳教育工作。深入貫徹落實中央、省、市、區關于堅決打贏肺炎阻擊戰的一系列決策部署,組織開展“防控疫情、法治同行”專項法治宣傳行動,組織開展傳染病防治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宣傳和以案釋法活動,為疫情防控提供法治保障,營造良好輿論氛圍。
5.繼續深入開展“服務大局普法行”活動。督促指導相關單位做好重點法律、法規和規章宣傳工作。深入開展“服務大局普法行”活動,進一步加強脫貧攻堅中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加強掃黑除惡專項斗爭中的法治宣傳教育,圍繞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加強法治宣傳教育。利用各種重要時間節點,開展各具特色的法治宣傳活動。圍繞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風險、精準脫貧、污染防范三大攻堅戰,圍繞文明城市創建、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征地拆遷等,加強有關法律學習宣傳。組織開展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安全生產、消防安全、森林防火、婦女兒童維權、老年人合法權益保障等相關主題法治宣傳活動,營造濃厚法治氛圍。
三、著力推動法治宣傳工作提檔升級
6.切實落實“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督促責任單位制定公布普法責任清單并組織實施。強化“誰執法誰普法”“誰主管誰普法”“誰服務誰普法”主體責任。統籌協調責任單位,針對不同普法受眾群體,開展分眾式、差異化普法。推動行政執法機關、司法機關在執法、司法過程中普法,推動全程說理式執法。加強對落實普法責任制的督查考核。積極開展以案釋法,做好案例征集、審查、展播、報送工作。
7.抓好“關鍵少數”學法用法。推動落實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嚴格落實黨委中心組學法、述法制度。繼續開展“機關法律學習月”活動。加強和改進干部任前法律知識考試制度。舉辦領導干部法治講座。
8.抓好青少年法治宣傳教育。認真貫徹落實《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綱》,切實把法治教育貫穿幼兒教育、義務教育、高中教育各個階段,分學段分重點開展。
9.與時俱進改進普法宣傳方式。推進“互聯網+普法”,加強新媒體在普法宣傳教育中的運用,探索運用微博、微信、抖音等直觀、生動、便捷的普法形式開展智能化、可分享、可互動、可體驗的普法宣傳教育,滿足人民群眾對法律知識的多元化需求。推廣使用“智慧普法”系統。加強普法志愿者、法治副校長、普法講師團等普法隊伍的建設。
四、扎實開展多層次多領域依法治理
10.全面推進法治鄉村建設。抓好《關于加強法治鄉村建設的意見》貫徹落實,認真落實《省關于加強法治鄉村建設的實施意見》和《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區)動態管理細則》。積極參加市區級“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區)”評選表彰活動。大力推進農村“法律明白人”“法治帶頭人”雙培養工程。推進農村法治文化陣地建設。
11.深化部門行業依法治理。提升多層次多領域依法治理水平。持續推進道路交通、網絡詐騙、環境污染、食品藥品、建筑工程、校園欺凌等重點領域和黨委政府關注、群眾關心的熱點難點層面的依法治理工作,提升社會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
五、不斷激發法治文化創新活力
一、統籌推進依法行政工作。及時調整依法行政工作領導組,確保了全區依法行政工作的連續性。嚴格落實法治政府建設情況年度報告制度,代區政府起草了《市區人民政府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設情況的報告》,報送市政府、區委和區人大,并及時通過政府門戶網站向社會公開。以考核為抓手持續推進依法行政建設,對全區各部門、鄉鎮街進行2020年度考核,評選出先進鄉鎮街3個,先進區直單位5個,先進個人10名。
(一)深入學習宣傳全面依法治國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認真學習貫徹落實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第三次會議精神,進一步推動全面依法治國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作為中心組學習內容,推動領導干部發揮示范帶頭作用,增強全局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的自覺性和堅定性。
(二)深入學習宣傳貫徹黨的四中全會精神,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和縣委的要求和部署,深入基層、深入群眾,結合普法工作,大力宣傳我國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促進廣大干部群眾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全會精神上來。
二、堅持把服務大局作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核心要求
(三)開展疫情防控法治宣傳。深入貫徹落實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第三次會議精神,做好開展“防控疫情、法治同行”專項普法宣傳工作,大力宣傳與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相關法律法規,營造依法防控的法治氛圍。深入宣傳全國普法辦編印的《病毒肺炎疫情當前防控工作有關法律知識問答》,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引導全局依法行動、依法行事。
(四)深入開展“服務大局普法行活動”。主動融入局中心工作開展普法與依法治理工作,組織開展針對性普法宣傳活動。
(五)迎接做好全國法治宣傳教育第七個五年規劃考核驗收工作。認真對照縣人大常委會決議和縣“七五”普法規劃要求,查找薄弱環節,籌備落實各項工作。組織開展好“七五”普法規劃實施情況總結、檢查、驗收工作。
(六)開展憲法學習宣傳。深入開展尊崇憲法、學習憲法、遵守憲法、維護憲法、運用憲法學習宣傳教育,深入落實《關于完善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制度的意見》,加強對領導干部和國家工作人員的憲法知識和憲法意識教育,牢固樹立憲法法律權威。組織開展好2020年“12?4”國家憲法日暨憲法宣傳周宣傳活動。
三、堅持把推動“誰執法誰普法”責任制落實作為工作重點
(七)圍繞與人民群眾切實利益密切相關的領域,利用關鍵時間、重要節點開展主題法治宣傳。結合各類紀念日、新法頒布時機、重大公共事件,重點宣傳憲法、民法、刑法、國家安全法、傳染病防治法、突發事件應對法、野生動物保護法、環境保護法、食品安全法、禁毒法、保密法、安全生產法等法律法規,分時段明確宣傳重點,營造良好的法治氛圍。
(八)著力將法治宣傳融入執法、司法過程,推動執法、司法過程中的實時普法。推動國家工作人員到法院旁聽庭審活動常態化、制度化,組織開展好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旁聽庭審活動。
(九)著力提升領導干部法治意識和法治能力,探索建立領導干部學法清單制度,開展領導干部述法、舉辦憲法報告會、開展憲法學習培訓、組織憲法法律考試,有序推進法律學習宣傳。
總體要求:
緊緊圍繞市局工作目標,充分發揮科室職能作用,通過大力加強法制建設和培訓、強化執法檢查和監督、積極開展政策調研和綜合協調工作、進一步建立完善工作制度,推進依法治稅工作上臺階。
工作要點如下:一、以貫徹落實依法行政實施綱要為主要內容,強化依法治稅,加強稅收執法檢查和監督。
(一)制定執法檢查規則。按照《綱要》和省局的要求,結合懷化實際,積極探索懷化地稅依法行政的目標、任務,以及實現目標的措施和辦法,制定懷化地稅執法檢查規則,為全面提高全市地稅依法治稅提供較長時期的藍圖。
(二)抓好普法工作。深入開展好“四五”普法工作,組織對“四五”相關法律考試和驗收,確?!八奈濉逼辗üぷ黩炇蘸细瘢幭冗M。同時結合懷化實際,加強對“五五”普法工作的思考,提出相應的工作方案。有計劃有重點的開展行政許可法以及稅收相關法規的教育培訓。
(三)推進“窗口”建設。深入開展依法辦事示范窗口創建活動。堅持一抓“維護”,二抓“創新”,對已創立的示范窗口加強回訪和動態管理,努力維護和保持已創建單位的榮譽,同時交流推廣其經驗以典型引路,積極開展“爭創活動”,力爭今年再有一批單位(5-6個)達標掛牌。
(四)認真落實行政許可法操作規程,積極配合總局和省局開展對取消和下放的審批項目后續管理措施落實情況的調查與檢查。二、認真落實執法檢查規則,強化稅收執法監督。
(一)加強各級地稅機關執法檢查和監督工作。落實考核評議辦法,開展稅收執法質量考核評議,按照市局執法檢查規則稅收執法質量考核評議試行辦法,有計劃地對各縣(市)區局進行執法檢查和執法質量考核,今年計劃抽查4-5個單位或結合市局統一安排,全面進行一次稅收執法檢查。
(二)加強部門依法行政的監督。細化量化局機關有關科室行政執法考核標準和辦法,健全完善執法責任制。
(三)加強“源頭”把關。認真落實稅收規范性文件會簽和備查備案辦法。努力從“源頭”上把好關,防止和糾正涉稅違規文件。
(四)加強政策公開工作。積極配合做好系統政務公開工作,認真抓好法規匯編的宣傳工作,為納稅人提供了解地稅、了解政策的便捷渠道。三、以依法治稅和落實優惠政策為主要課題,加強調查研究工作。
(一)深入了解和總結我市依法治稅的做法成果和經驗,為全省依法治稅工作會議做好準備。
(二)加強行政許可法實施過程中有關問題的調查,進一步貫徹落實行政許可法。
(三)加強對下崗職工再就業稅收優惠政策的跟蹤管理和情況分析,進一步促進該項工作。四、以與時俱進的時代要求,加強法規部門建議。
緊緊圍繞市局工作目標,充分發揮科室職能作用,通過大力加強法制建設和培訓、強化執法檢查和監督、積極開展政策調研和綜合協調工作、進一步建立完善工作制度,推進依法治稅工作上臺階。
工作要點如下:
一、以與時俱進的時代要求,加強法規部門建議。
1、創建務實、高效的學習型機構。開展“創建務實、高效的學習型機構”活動。以市局的培訓為龍頭,帶動法規隊伍的學習和培訓,提高整體行政能力。全年計劃舉辦二期培訓班。
2、加強機構建設,落實省局關于縣市局稅政科(綜合業務科)加掛政策法規科牌子和農村分局試行法制監督員制度。
3、進一步明確各級法規工作職責,規范工作規程,完善工作制度,實現法規工作的規范化、制度化。從規范性文件、會簽把關、執法檢查,資料上報、信息反饋以及復議應訴等幾個方面進一步量化和細化指標,完善政策法規工作考核標準。并通過平時與年終考核相結合予以落實。
二、以貫徹落實依法行政實施綱要為主要內容,強化依法治稅,加強稅收執法檢查和監督。
1、認真落實行政許可法操作規程,積極配合總局和省局開展對取消和下放的審批項目后續管理措施落實情況的調查與檢查。
2、制定執法檢查規則。按照《綱要》和省局的要求,結合懷化實際,積極探索懷化地稅依法行政的目標、任務,以及實現目標的措施和辦法,制定懷化地稅執法檢查規則,為全面提高全市地稅依法治稅提供較長時期的藍圖。
3、抓好普法工作。深入開展好“四五”普法工作,組織對“四五”相關法律考試和驗收,確保“四五”普法工作驗收合格,力爭先進。同時結合懷化實際,加強對“五五”普法工作的思考,提出相應的工作方案。有計劃有重點的開展行政許可法以及稅收相關法規的教育培訓。
4、推進“窗口”建設。深入開展依法辦事示范窗口創建活動。堅持一抓“維護”,二抓“創新”,對已創立的示范窗口加強回訪和動態管理,努力維護和保持已創建單位的榮譽,同時交流推廣其經驗以典型引路,積極開展“爭創活動”,力爭今年再有一批單位(5-6個)達標掛牌。
三、認真落實執法檢查規則,強化稅收執法監督。
1、加強各級地稅機關執法檢查和監督工作。落實考核評議辦法,開展稅收執法質量考核評議,按照市局執法檢查規則稅收執法質量考核評議試行辦法,有計劃地對各縣(市)區局進行執法檢查和執法質量考核,今年計劃抽查4-5個單位或結合市局統一安排,全面進行一次稅收執法檢查。
2、加強部門依法行政的監督。細化量化局機關有關科室行政執法考核標準和辦法,健全完善執法責任制。
3、加強“源頭”把關。認真落實稅收規范性文件會簽和備查備案辦法。努力從“源頭”上把好關,防止和糾正涉稅違規文件。
4、加強政策公開工作。積極配合做好系統政務公開工作,認真抓好法規匯編的宣傳工作,為.版權所有 納稅人提供了解地稅、了解政策的便捷渠道。
四、以依法治稅和落實優惠政策為主要課題,加強調查研究工作。
1、深入了解和總結我市依法治稅的做法成果和經驗,為全省依法治稅工作會議做好準備。
2、加強行政許可法實施過程中有關問題的調查,進一步貫徹落實行政許可法。
大慶石化公司高度重視法律工作,圍繞生產經營中心工作,切實加強法律控制,為預防公司經營風險,降低公司成本、提高效益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公司先后榮獲大慶市、黑龍江省、全國“守合同,重信用企業”、“黑龍江省民主法治示范單位”、“黑龍江省連續二十年守合同,重信用企業”稱號。
2003年7月,大慶石化公司律師事務部正式掛牌成立。公司對律師事務部的工作給與大力支持,加強公司律師隊伍建設,強化專業培訓、提高業務素質,為公司律師試點工作的順利開展奠定了基礎。依托于已有的法律事務工作,我們確立了“傳播法律知識,積累法律文化,弘揚法治精神”的工作理念,明確了律師事務部的工作目標:從提高公司競爭力出發,加快完善法律工作職能,全面提升法律工作質量,建立具有大慶石化公司特色的法律工作業務體系、管理體制、運行機制、工作方式,為公司的持續穩定地發展提供法律保障。
1.發揮法律工作的預防職能,加強合同管理,依法規范經營管理行為
合同管理覆蓋的范圍、層次、環節涉及企業管理的方方面面,是依法管理的重點。我們以預防法律風險、保障交易安全為目標,嚴格合同管理流程,細化工作環節,不斷完善統一管理、歸口把關、各負其責、相互配合的合同管理運行機制,規范了交易行為,維護了經營安全。一是實行市場準入制度,依法把好入口關。對初次入圍的廠家進行實地考察,公司律師參與考察廠商1251家,審查合同資質原件6453項,否決合同對方138家。二是優選合同簽約主體,依法把好招投標關。公司的物資采購、工程項目、加工承攬、檢維修、技改等項目,凡具備招標條件的全部實行了招標,幾年來,通過招標節約資金逾億元。三是嚴格法律約束,依法把好談判關。公司律師積極參與到合同談判工作中,從法律角度爭取最佳談判效果,有效降低了法律風險。四是嚴格合同審查,把好合同文本貫。通過嚴格審查合同,增強合同主體的責任意識,規范合同文本的內容,提高合同文本的質量。公司律師先后審查合同23558份,未發生合同糾紛。五是嚴格執行合同結算付款法律審查制度,依法把好履行關。并認真對合同履行情況進行統計分析,及時發現合同管理中的薄弱環節和問題,進一步規范合同管理。
2.發揮法律工作的救濟職能,認真承辦訴訟非訴訟案件,依法維護公司合法權益
通過承辦訴訟非訴訟案件,維護公司合法權益,是公司律師的重要職責。公司律師承辦訴訟案件170件,通過運用法律手段為公司避免損失5000余萬元。
在承辦案件的過程中,我們一方面致力于研究已發案件的和應訴,努力提高案件勝訴率;另一方面,認真總結經驗教訓,通過加強管理,控制因我方過錯引發案件的數量,切實達到維權和優化管理的目的。同時,從依法治企的角度,突出從制度和工作流程上加強規范管理,健全訴訟案件預防制度,提出防范措施和改進管理的建議,增強員工的法律風險意識和責任意識。
3.以提高公司員工整體法律素質為目標,積極開展普法工作
公司律師積極投入到法制宣傳教育工作中,努力提高全體員工的法律意識和法律素質,提高領導干部和管理人員的依法經營、依法管理和依法決策能力。一是在工作理念上創新。在工作上,由單純普法向全方位開展依法治理轉變;在對象上,由普通員工向領導干部、重點崗位經營管理人員轉變;在組織領導上,由法律部門唱主角向黨政工團齊抓共管轉變。二是在推進機制上創新。健全公司、二級單位、車間三級普法網絡,解決有人抓、管得好的問題;落實責任制,把激勵、約束機制引入普法工作中來,解決有部署、落不實的問題;試行干部任前法律考試制度,把是否掌握擬聘職務所必備的法律知識,作為聘任條件之一,從根本上解決學法用法的效果問題。三是在方式方法上創新,把灌輸教育與自我教育結合起來。充分利用石化電視臺、石化報、公司局域網等,加大宣傳力度,擴大普法覆蓋面,豐富法制宣傳教育的內容,提高法制教育效果。
4.發揮法律工作的服務職能,積極參與公司重大決策,為公司實現依法治企提供法律支持
按照股份公司提出的“以利益最大,風險最小,作為法律工作的最高境界”的要求,我們以“法律不禁止的行為都是合法的”為原則,力求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拓展法律工作的活動空間。在公司律師工作實踐中,努力實現由一般咨詢型向籌劃設計型轉變,由被動型論證向主動型論證轉變,由參謀型向實務型轉變,為公司發展提供優質高效的法律服務。一是通過參加經營例會、清欠例會、調度會、總經理辦公會以及相關專業會議等,為各類會議所涉法律問題提供法律意見。二是積極開展日常法律咨詢,保障公司在經營活動中的合法權益最大化。通過公司網頁法律咨詢欄目、面對面答疑等方式,為解決公司生產經營遇到的法律問題提供法律依據。三是積極為公司領導決策提供法律意見,確保決策有可靠的法律依據,避免決策的法律風險。幾年來,共撰寫各類法律意見書290件,法律意見的采納率達80%以上。五是通過修改、審核有關規章制度參與企業經營決策,加大規章制度的法律審議力度,確保了規章制度的合法和有效。
二、實行公司律師制度的幾點體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