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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動物飼養、屠宰、經營、隔離、運輸以及動物產品生產、經營、加工、儲藏、運輸等活動加大檢查力度;檢查對染疫或者疑似染疫的動物、動物產品及相關物品進行隔離、查封、扣押和處理的情況,防止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等重大動物疫病發生;檢查對依法應當檢疫而未經檢疫的動物實施補檢的情況;檢查對依法應當檢疫而未經檢疫的動物產品,具備補檢條件的實施補檢,以及不具備補檢條件的予以沒收銷毀的情況;檢查檢疫證明、檢疫標志和畜禽標識以及與動物防疫有關的資料等;嚴厲查處違反《動物防疫法》的違法行為。
二是強化飼料獸藥執法監管。
重點監督檢查獸藥生產、經營企業實施獸藥GMP、GSP情況、產品標簽、生產許可證、經營許可證、產品批準文號、獸藥產品“二維碼”追溯、落實獸藥處方制度等情況,強化獸藥使用單位落實獸藥安全使用規定及獸藥處方制、執行獸藥休藥期、喂藥間隔期的執法檢查,檢查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生產企業的生產許可證明、飼料標簽、產品標準、原料的采購檢驗查驗使用記錄、產品生產記錄、留樣觀察記錄、產品銷售記錄;檢查飼料、飼料添加劑經營者的資質條件、產品購銷臺賬以及禁止經營“三無”產品、嚴禁拆包、分裝等情況;加大對違反規定添加克倫特羅、萊克多巴胺、沙丁胺醇、呋喃唑酮、呋喃它酮、呋喃西林、呋喃妥因、喹乙醇、喹烯酮、卡巴氧、硫酸粘桿菌素、氟苯尼考、恩諾沙星、環丙沙星等違禁藥物、“瘦肉精”行為。
三是強化畜禽屠宰執法監管。
嚴厲打擊養殖、屠宰環節銷售、屠宰病死畜禽違法行為,對發現的出售動物不按規定申報檢疫、非法制售病死動物及動物產品等違法行為的,依法嚴肅查處。
為切實加強食品安全監管工作,確保“中秋”“國慶”期間的飲食消費安全,按照市農委《關于加強“兩節”期間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的通知》、區食安委《關于做好“中秋”“國慶”期間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的通知》(青開食安委辦〔2011〕25號)文件精神,嚴格執法,有序規范,嚴厲打擊,確保在重大節日期間不出現危害人民生命、生活健康的食品質量安全問題?,F將兩節期間我局食品安全質量監管工作情況總結如下:
一、認真履行職能,確保工作到位
我局各職能單位在兩節期間能夠認真履行食品安全監管責任,切實加大管轄范圍內的食品安全工作檢查力度,結合各自實際制訂了專項檢查工作計劃,明確了工作目標,完善了工作措施,強化了工作責任,確保了專項檢查行動落實到位。
二、嚴格督導檢查,排除安全隱患
深入貫徹落實《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管理條例》、《獸藥管理條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及《國務院關于加強食品等產品安全監督管理的特別規定》等法律法規規定,嚴厲打擊在生鮮乳生產、收購、運輸環節中違法添加三聚氰胺和使用泔水飼喂動物等有毒有害物質的行為,依法規范獸藥、飼料、種畜禽市場、農資經營市場經營秩序,嚴厲打擊在獸藥、飼料、種畜禽、玉米種子、蔬菜種子等投入品中添假、制假行等為,重大案件查處率達到100%。堅持一手強化質量監管,一手強化宣傳培訓工作,監督與指導并重,增強全程監管能力,切實推動長效機制建設,全面提升畜禽養殖環節物質使用水平、獸藥飼料生產經營環節、種子銷售環節產品質量水平,從而保障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
(一)嚴厲查處獸藥、飼料等投入品違規生產使用為重點環節。
一是以禁用獸藥為重點,開展獸藥專項檢查。整頓和規范獸藥及獸用生物制品、種子銷售經營秩序,堅決打擊銷售非法獸藥產品、玉米種子、蔬菜種子行為,確保了對查獲的假劣產品做到100%銷毀,獸藥經營單位所經營的產品GSP認證率達到100%,重大動物疫病疫苗生產企業監督檢查率要達到100%。二是以“瘦肉精”、“蛋白精”等違禁化學物質為重點,開展飼料專項檢查。重點查處生產銷售配合飼料、濃縮飼料、蛋白飼料的企業添加三聚氰胺、三聚氰酸、羥甲基羧基氮、肽樂欣等違禁化工產品的行為,確保飼料添加劑生產許可證獲證企業的檢查率要達到100%。
(二)加強畜禽養殖、農資市場的日常監督管理檢查。
一是檢查監測畜禽養殖環節使用瘦肉精、萊克多巴胺、禁用獸藥和蘇丹紅等化學物質的行為,現場檢查藥品房和飼料庫是否有違禁藥品和飼料。二是主要養殖場要納入日常工作監管范圍,由動物衛生監督所對其監管,要求落實到人,每星期至少進行兩次監督監管。三是主要養殖場建立畜禽養殖檔案,要求檔案中明確記錄畜禽獸藥、飼料及其他物質使用情況,期間共出動執法人員300余人次,未發現有違法行為發生。四是督促指導農藥經營店落實高毒農藥定點銷售制度和兩帳兩票一卡一書制度,實行可追溯管理。加強對我區高毒高殘留農藥經營行為的監督管理,從源頭上確保農產品質量安全,對2家高毒高殘留農藥定點銷售單位,并實行定點銷售制度,建立了銷售臺帳,并經常檢查,確保了在蔬菜、水果上不使用高度、高殘留農藥。五是開展了農藥專項檢查,重點檢查農藥經營店,及時清除了一批標簽不合格、過期和無生產日期的農藥。檢查期間清繳甲拌磷、甲基異柳磷等10公斤。
(三)做好抽樣工作。
做好對我區生產環節豬產品質量安全監測抽樣工作,對我區生產環節的豬產品“瘦肉精”殘留進行監督抽查,陽性樣品的追溯率要達到100%,截止目前共采取豬產品樣品329份,檢測合格288份(剩余樣品正在待檢),對茶葉等進行了3次農殘抽樣檢測(樣品正在待檢)。
(四)開展生鮮乳專項整治行動。
嚴厲打擊在生鮮乳銷售、運輸等環節違法添加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物質的行為。針對生鮮乳生產過程中違法添加非食用物質和濫用食品添加劑的行為開展調查,發現一起,打擊一起,期間共出動執法人員150余人次,未發現有違法行為發生。
(五)開展整治使用餐廚廢棄物養豬集中行動。
為有效解決使用未經無害化處理的餐廚廢棄物飼喂畜禽問題,切實保障畜牧業健康發展和畜產品質量安全,區動物衛生監督所嚴格按照《***市畜禽養殖環節餐廚廢棄物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的要求,在前一階段動員部署和調查摸底的基礎上,針對突出問題、薄弱環節,長江路基層動監站檢疫員、4名村級防疫員,每天下午對長江路辦事處薛辛莊社區的15家養豬場,采用蹲點監守、暗訪與突擊檢查相結合的方法展開了集中整治,通過現階段的集中整治,當前15家養豬場已全部由飼喂餐廚廢棄物改為飼喂飼料。
(六)加強對集市、農貿市場和超級市場的監管。
為保證市民吃上安全無疫的“放心肉”,我所檢疫人員每天做好對轄區內各農貿市場、集市動物、動物產品的檢疫、監督工作,每周不定期的對轄區內利群、佳世客等超級市場的監督監管工作。期間,查處涉嫌貯藏依法應當檢疫而未經檢疫動物產品案一起,并進行了立案調查。
三、加強宣傳,開展培訓,優化消費環境
一是以獸藥、飼料及飼料添加劑等投入物質規范使用為重點,通過明白紙、舉辦培訓班、科技人員聯系養殖場戶等多種形式,加強對養殖場戶的培訓,指導養殖場戶科學用藥,完善記錄檔案,規范生產行為,依法生產經營,期間共發放明白紙180余份,發放《農產品禁限農藥知識手冊》50冊,指導農民合理使用農藥。二是加強對執法人員和從事畜牧業投入品經營人員的培訓和教育,做好對有關法律法規特別的學習和宣傳,規范執法行為,提高依法經營意識,共發放明白紙200余份。三是設置公開欄、舉報箱,公布了投訴電話,做到了對群眾投訴、舉報受理及時、查處及時、反饋及時,答復群眾滿意率達到100%,以實際行動維護了黨和政府的良好形象。
第二條各級農牧行政管理機關和獸藥監察所從事獸藥藥政、藥檢工作,必須遵守《獸藥管理條例》、《獸藥管理條例實施細則》和本辦法。
第二章藥政工作職責
第三條農業部主管全國獸藥管理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監督《獸藥管理條例》的實施。根據《獸藥管理條例》,制定、修訂《獸藥管理條例實施細則》和各項管理辦法、規定等藥政法規,并監督實施。
(二)行使對全國獸藥生產、經營、使用的監督管理權,獸藥質量通報。會同有關部門協調、規劃獸藥的生產和布局。
(三)組織獸藥典委員會制定、修訂國家獸藥標準,審批、國家獸藥標準,廢止不適用的獸藥標準,并監督實施。
(四)審批第一、二、三類新獸藥和新生物制品,并頒發《新獸藥證書》。
(五)組織獸藥審評委員會審評獸藥,決定淘汰獸藥品種、禁止使用品種、飼料藥物添加劑允許使用品種。
(六)負責進出口獸藥監督管理工作,受理注冊、審批進口獸藥,核發《進口獸藥登記許可證》和《進口獸藥許可證》,公布《進口獸藥注冊目錄》,批準國外獸藥在中國進行臨床試驗。
(七)負責審批開辦生物制品生產企業,決定部管產品品種,核發批準文號。
(八)負責菌、毒、蟲種的管理和進出口的審批。
(九)負責協調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畜牧(農牧)廳(局)的藥政工作和各級獸藥監察所的監察、檢驗工作。
(十)組織仲裁獸藥生產、經營、使用以及進出口中的重大質量事故和糾紛。
(十一)組織培訓全國獸藥管理人員。
(十二)國家授權有關獸藥管理的其它事宜。
第四條省、自治區、直轄市畜牧(農牧)廳(局)主管本轄區獸藥管理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獸藥管理條例》以及國家有關獸藥藥政法規。
(二)監督執行國家獸藥標準,組織制定、修訂、審批、地方獸藥標準,并監督實施。負責審批獸藥新制劑。
(三)行使本轄區獸藥生產、經營、使用的監督管理權,通報獸藥質量情況。
(四)負責考核獸藥生產、經營企業以及獸醫醫療單位的制劑室,核發《獸藥生產許可證》、《獸藥經營許可證》、《獸藥制劑許可證》,會同有關部門規劃轄區內的獸藥生產、經營布局。
(五)審批已有國家獸藥標準和地方標準的獸藥品種的生產,決定發給或撤銷標準文號。
(六)審批國家已注冊的國外獸藥的進口、核發《進口獸藥許可證》;負責出口獸藥的出證工作。
(七)處理、仲裁獸藥生產、經營、使用中的質量事故和糾紛,決定行政處罰。
(八)審批獸藥廣告。
(九)指導地區、市、縣畜牧(農牧)局的獸藥管理工作和獸藥監察所的監察、檢驗工作。
(十)組織培訓獸藥管理人員、獸藥監督員。
第五條地區、市、縣畜牧(農牧)局主管本轄區獸藥管理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獸藥管理條例》以及國家有關獸藥藥政法規和上一級農牧行政管理機關的有關獸藥管理規定。
(二)行使本轄區獸藥生產、經營、使用的監督管理權。
(三)調查、處理獸藥生產、經營、使用中的質量事故和糾紛,決定行政處罰。
(四)向上級農牧行政管理機關反映獸藥生產、經營、使用中存在的問題。
第六條獸藥監督員應具備藥劑師或助理獸醫師以上技術職稱,熟悉獸藥管理和檢驗技術知識,并在國家藥政、藥檢部門任職。
第七條獸藥監督員是在各級農牧行政管理機關領導下代表政府對獸藥管理行使監督、檢查的專業執法人員,其主要職責是:
(一)宣傳貫徹《獸藥管理條例》以及國家有關獸藥藥政法規,監督轄區內獸藥生產、經營、使用單位和個人執行獸藥藥政法規。
(二)向所屬農牧行政管理機關反映獸藥生產、經營、使用情況及存在問題。
(三)對獸藥生產、經營、使用單位或個人違反獸藥管理規定的事件進行檢查,并向農牧行政管理機關提出處理意見。
(四)對生產和市場銷售的獸藥質量進行監督、檢查,發現質量可疑的獸藥,有權按規定抽樣送獸藥監察所檢驗處理,并嚴格取締假劣獸藥。
(五)對獸藥廣告的宣傳品進行監督,發現違反規定的,向本轄區農牧行政管理機關和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提出處理意見。
第三章監察、檢驗工作職責
第八條中國獸藥監察所是農業部領導下的國家獸藥質量監督、檢驗、鑒定專業技術機構。各級獸藥監察所受同級農牧行政管理機關領導,在業務技術上受上級獸藥監察所的指導。
第九條中國獸藥監察所的主要職責是:
(一)負責全國獸藥質量的監督,抽檢獸藥產品和對獸藥質量檢驗、鑒定的最終技術仲裁。
(二)參與國家獸藥標準的擬訂和修訂。
(三)負責第一、二、三類新獸藥、新生物制品和進口獸藥的質量審核及復核試驗,并提出報告。
(四)負責獸藥檢驗用標準品(對照品)、參照品和生產、檢驗用、毒、蟲種的研究、制備、標定、鑒定、保管和供應。
(五)開展有關提高獸藥質量、制訂獸藥標準、檢驗新技術的研究,承擔國家下達的其它研究任務。
(六)負責國家獸醫微生物菌種保藏工作。
(七)調查獸藥檢驗工作,了解生產、經營、使用單位對獸藥質量的意見,掌握全國獸藥質量情況。
(八)指導省、自治區、直轄市獸藥監察所和生物制品廠監察室的質量監督工作。
(九)培訓獸藥檢驗技術人員、推廣檢驗新技術。
(十)開展國內外獸藥學術情報交流。
第十條省、自治區、直轄市獸藥監察所的職責是:
(一)負責本轄區的獸藥質量監督、檢驗、技術仲裁工作,并定期抽檢獸藥產品,掌握獸藥質量情況。
口岸獸藥監察所還負責進口獸藥的質量檢驗工作。
(二)負責制定和修訂獸藥地方標準,參與部分國家獸藥標準的起草、修訂工作。
(三)負責獸藥新制劑的質量復核試驗,提出試驗報告。
(四)調查、了解本轄區的獸藥生產、經營和使用情況。
(五)指導轄區內獸藥生產、經營企業和制劑室質檢機構的業務技術工作,并協助解決技術上疑難問題。
(六)負責本轄區獸藥檢驗技術交流和技術培訓。
(七)開展有關獸藥質量、獸藥標準、獸藥檢驗新技術、新方法的研究工作。
第四章獸藥產品的審批
第十一條獸藥生產廠生產獸藥產品,必須向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畜牧(農牧)廳(局)申請批準文號,申請批準文號須提交下列資料、樣品:
(一)獸藥產品生產申請表(一式三份);
(二)配方及原料、輔料的標準(一式兩份);
(三)生產工藝(一式兩份);
(四)產品說明書和標簽的樣稿(一式兩份);
(五)三個批號的產品樣品,送檢量為一次檢驗量的3-5倍(附生產單位質檢部門檢驗報告書)。
第十二條省、自治區、直轄市畜牧(農牧)廳(局)對申請資料進行審查。必要時應檢查該企業的生產設備和檢驗設備。受理的,經簽章后送省、自治區、直轄市獸藥監察所進行質量復核檢驗。
省、自治區、直轄市畜牧(農牧)廳(局)應在30天內做出是否同意受理的決定。
第十三條獸藥監察所收到畜牧(農牧)廳(局)已審核的獸藥產品生產申請表和送檢樣品后,按規定的獸藥標準復核檢驗產品樣品,并提出檢驗報告送畜牧(農牧)廳(局)和申請企業。合格的,經畜牧(農牧)廳(局)審核批準后,發給批準文號。
獸藥監察所應在收到獸藥產品生產申請表和送檢樣品后60天內完成復核檢驗工作。畜牧(農牧)廳(局)應在收到檢驗報告后30天內做出是否發給批準文號的決定。
第十四條獸藥監察所對送檢的產品樣品要留樣觀察。有效期限的產品應保存到有效期后1年,一般藥品應保存3年。
第十五條獸藥生產企業制定的獸藥優級品企業標準,經省、自治區、直轄市畜牧(農牧)廳(局)認定及獸藥監察所質量復核合格的可申報省優產品。被評定為省優產品的,經中國獸藥監察所質量復核合格后,可申報部優產品。
第五章獸藥質量監督、檢驗
第十六條各級獸藥監察所應通過產品檢驗、生產現場調查和抽檢生產、經營、使用單位的獸藥,進行獸藥質量監督。
第十七條獸藥監察所檢驗的獸藥必須填寫檢驗報告單,列出各項檢驗結果及數據。對檢驗不合格的,應提出處理意見,連同檢驗報告單報農牧行政管理機關,由農牧行政管理機關做出處理決定,通知生產單位。
第十八條抽檢外地生產的獸藥,發現不合格的或質量有疑問的,應報本轄區省、自治區、直轄市畜牧(農牧)廳(局)。由畜牧(農牧)廳(局)做出處理決定或會同產地省、自治區、直轄市畜牧(農牧)廳(局)做出處理決定。
第十九條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獸藥監察所之間對獸藥產品的檢驗方法或獸藥質量的評定有分歧意見時,可共同會檢或報送中國獸藥監察所仲裁。
第二十條獸藥監察所對轄區內生產的獸藥產品,應建立質量檔案,內容包括:產品質量標準、配方、生產工藝、生產情況、不良反應、用戶反映、質量情況和質量事故及其處理結果等。
第二十一條為保證獸藥監察工作順利進行,獸藥監察所應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
(一)工作計劃、檢查和總結報告制度;
(二)技術責任和崗位責任制度;
(三)檢品收辦、檢驗、報告、登記、收費制度;
(四)技術資料檔案管理制度;
(五)標準品、標準溶液保管、制備制度;
(六)品、毒劇藥品保管制度;
(七)精密儀器、設備使用、管理、維修保養制度;
(八)藥品、試劑、器材供應、管理制度;
(九)動物飼養管理制度;
(十)安全保密制度。
第六章獸藥質量的仲裁
第二十二條獸藥生產者、經營者、使用者三方,對獸藥質量有爭議時,可在藥品有效期內或負責期內,向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畜牧(農牧)廳(局)申請質量仲裁。如果獸藥爭議涉及兩省、自治區、直轄市以上的,由爭議方省級畜牧(農牧)廳(局)協商解決;如仍有爭論的可向農業部申請仲裁。
第二十三條省、自治區、直轄市畜牧(農牧)廳(局)接到獸藥質量仲裁申請后,根據申請仲裁的內容,可直接裁決或指定獸藥監察所進行仲裁檢驗后裁決。
第二十四條獸藥監察所接到畜牧(農牧)廳(局)指定的檢驗仲裁任務后,要向與仲裁相關的各方進行調查,了解發生爭議的實際情況,制定仲裁檢驗方案,并通知爭議各方。
第二十五條抽檢樣品要根據仲裁檢驗方案,從發生質量爭議產品的同批未開封包裝中抽佯。如果投產品已用完,可抽檢生產企業留樣觀察的樣品。如果生產企業不按規定留樣觀察,無法驗證產品質量時,仲裁機關可根據申請仲裁一方提供的樣品檢驗結果進行裁決。
獸藥監察所應會同爭議各方共同進行抽樣。抽樣必須從同批產品中隨機取樣,產品殘存數量較多時,應從5個包裝中分別抽樣,混合后檢驗,樣品要有代表性。
第二十六條獸藥監察所根據仲裁檢驗方案,必須按該產品標準(以國家藥品標準、地方標準的順序)規定的檢驗方法進行檢驗,并提出檢驗報告單,報送畜牧(農牧)廳(局),同時分送有爭議的各方。
第二十七條畜牧(農牧)廳(局)應根據獸藥監察所的檢驗結果(如需做動物試驗的,還應根據動物試驗結果)作出裁決。對違反《獸藥管理條例》及其實施辦法有關規定的,應同時作出行政處罰決定。
受理質量仲裁申請的畜牧(農牧)廳(局),應在收到檢驗或試驗結果后,30天內作出仲裁決定。
第二十八條爭議中的一方,對省、自治區、直轄市畜牧(農牧)廳(局)的裁決不服時,可向農業部申請復裁,由中國獸藥監察所進行最終仲裁檢驗,報農業部裁決。
第二十九條裁決機關受理仲裁案件后,對有爭議的殘存產品,在仲裁期間應予封存,不準銷售或使用。
第三十條仲裁經費(包括產品檢驗費和動物試驗費等),應由責任一方承擔。如雙方都有責任,由伸裁機關裁定,按雙方應負的責任分別承擔。
第七章違章獸藥的處理
第三十一條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縣以上各級農牧行政管理機關處理本轄區內違反《獸藥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所規定的違章獸藥案件。
第三十二條各級農牧行政管理機關對沒收的假劣獸藥,應會同有關部門并有當事人在場的情況下,監督銷毀處理。
第三十三條對查處質量有疑問的獸藥,應先行封存,待取得檢驗結果后,再按規定處理。
農牧行政管理機關對封存待查的獸藥應在收到檢驗報告后的30天內作出處理的決定。
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以保障城鄉居民畜產品消費安全為出發點和落腳點,以確保不發生重大畜產品質量安全事件為目標,以畜產品質量安全問題隱患和薄弱環節為重點,加強組織領導,落實監管責任,堅持標本兼治,突出工作重點,夯實監管基礎,完善監管機制,全面提升畜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能力和水平。
二、工作目標
進一步強化畜產品質量安全的組織領導,完善網格化監管模式,建立生產經營者的“第一責任人”的意識,提高依法行政的執法水平,確保我區生產的畜產品“瘦肉精”抽檢合格率達到100%,生鮮乳中三聚氰胺等違禁物質檢測合格率達到100%,畜產品中違禁獸藥殘留檢測合格率達到98%以上,飼料獸藥等養殖投入品生產經營行為進一步規范。
三、整治任務
(一)“瘦肉精”專項整治
1.具體目標?!笆萑饩北O測合格率達到100%,“瘦肉精”監管長效機制進一步細化、完善。
2.整治重點。重點產品:生豬、肉牛、肉羊。重點單位:生豬和肉牛、肉羊養殖場戶,飼料獸藥生產經營企業,活畜收購販運商。
3.主要措施。一是開展養殖環節整治。督促養殖場(戶)完善、規范養殖檔案,建立活畜養殖安全承諾制度和出欄保證制度;加強養殖場(戶)日常監督檢查,活畜“瘦肉精”按場(批、戶)逢出必檢;加強養殖場(戶)宣傳教育,使“瘦肉精”有關法律法規知曉率達到100%,提高其畜產品質量安全責任意識。二是開展飼料環節整治。開展《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管理條例》及配套規章普法宣傳;組織開展飼料生產企業監督檢查,督促嚴格執行質量安全管理規范和制度;組織開展飼料經營門店大檢查,督促建立健全購銷臺賬,嚴禁銷售“三無”飼料產品和拆、分裝飼料。三是開展收購販運環節整治。重點是對轄區內活畜收購販運人員實行動態登記管理,并簽訂安全承諾書。
(二)生鮮乳違禁物質專項整治
1.具體目標。生鮮乳收購站和運輸車全部持證經營,收購站標準化管理水平進一步提高。生鮮乳質量安全監測合格率保持在100%。
2.整治重點。重點單位和區域:生鮮乳收購站、運輸車和奶畜養殖場。
3.主要措施。一是開展生鮮乳收購拉網式大檢查。上半年和下半年各開展1次。上半年在4月份組織實施,重點是查找問題和管理缺項及不規范項,對檢查不達標的奶站,下達書面整改通知書限期整改或停產整頓;下半年在10月份組織實施,按照《生鮮乳生產收購管理辦法》和《生鮮乳收購站標準化管理技術規范》要求,重點檢查問題整改的落實情況,使生鮮乳生產、收購、運輸各個環節的管理更趨規范、完善。二是加強生鮮乳質量安全監測與監督執法。積極開展生鮮乳質量安全隱患排查,掌握質量安全新動向,及時發現和消除隱患,嚴厲打擊各種違法違規行為。三是加大生鮮乳質量安全監督檢查和培訓。檢查奶畜養殖與生鮮乳生產收購環節對有關制度的執行情況,推動建立生鮮乳質量安全監管長效機制;結合奶牛標準化規模養殖、良種補貼、生產性能測定等項目,做好相關培訓工作,切實提高奶業從業人員生產技能和質量安全意識。
(三)獸用抗菌藥專項整治
1.具體目標。獸用抗菌藥生產、經營和使用行為不斷規范,生產、經營和使用主體誠信自律意識、質量責任意識和守法意識進一步增強,獸用抗菌藥產品質量得到提升,養殖場(戶)超劑量、超范圍使用獸用抗菌藥現象明顯改善,使用違禁藥物問題基本消除,獸藥殘留檢測合格率達到98%以上,休藥期制度進一步落實。
2.整治重點。重點環節:獸藥、飼料生產經營單位和養殖場(戶)。重點品種:假劣違禁獸用抗菌藥與假劣飼料產品、未經批準使用的抗菌藥物。
3.主要措施。一是整頓和規范抗菌藥生產銷售行為。落實獸藥生產質量監管責任,監督檢查獸用抗菌藥生產企業執行獸藥GMP情況,嚴厲查處擅自改變組方、非法添加未經批準使用的抗菌藥物、生產禁用獸藥的違法行為;結合獸藥GSP清理和規范行動,嚴厲打擊非法經營行為,重點查處獸用原料藥拆零銷售行為,清繳未經批準使用的抗菌藥物;加強動物診療機構監管,規范診療用藥行為,嚴厲查處動物診療機構銷售未經批準使用的抗菌藥物行為。二是整頓和規范畜禽養殖抗菌藥物使用行為。強化對飼料企業添加抗菌藥物的監督檢查,督促企業建立藥物添加安全自控制度,嚴厲查處飼料生產過程中超劑量、超范圍添加藥物飼料添加劑以及添加未經批準藥物飼料添加劑的行為;加強畜禽養殖環節安全用藥監管,督促養殖場(戶)健全、規范養殖檔案和用藥記錄,嚴格落實休藥期制度,指導養殖場(戶)科學使用獸藥、飼料等養殖投入品,依法查處養殖環節違規使用原料藥、抗菌藥和人用藥。
(四)獸藥飼料打假專項治理
1.具體目標。嚴厲打擊制售假劣飼料、獸藥等坑農害農違法行為,獸藥飼料打假案件執法查處率達到100%。
2.整治重點。獸藥飼料生產經營企業。
3.主要措施。一是強化監管力度。開展獸藥飼料生產經營主體清查,督促獸藥飼料生產經營單位嚴格執行產品質量管理制度;加強對獸藥飼料經營環節的監督檢查和獸藥飼料產品推銷商販的監管力度,堅持和完善檢打聯動機制。二是嚴查違法行為。對不合格獸藥飼料產品及時組織查處并追溯制假售假源頭,加強案件線索排查梳理,切實做好畜牧獸醫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堅決打擊假劣飼料、獸藥制售源頭,遏制違法犯罪行為。
四、工作安排
(一)1-3月份,開展為期2個月的“瘦肉精”和含“瘦肉精”飼料獸藥清查收繳活動。
(二)3月中旬,組織開展“2012年放心獸藥、飼料下鄉進村宣傳周”活動。
(三)4、10月份開展生鮮乳生產、收購、運輸環節的拉網式大檢查。
(四)3、6、9、11月份組織開展獸藥飼料質量安全專項檢查工作。
(五)每月組織開展畜產品質量抽樣工作。
五、保障措施和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落實監管責任。各街道和局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進一步加強對畜產品質量安全的組織領導,切實擔負起畜產品質量安全管理責任和監督責任。
(二)細化整治方案,明確保障措施。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結合各自職能,制定具體的工作計劃,明確工作進度和時間安排,確保完成各項工作任務。
豬場選建在地勢高燥、排水良好、易于組織防疫的地方,豬場周圍3千米內無大型化工、石礦、屠宰場或其他畜牧場污染源,距離交通干線、城鎮、居民區1千米以上,周圍有圍墻和防疫溝,并建有綠化隔離帶;飼養區不得飼養其他動物,實施“全進全出”飼養模式,嚴格執行生產區與生活區、行政區相隔離的原則。
2 引種標準
不得從疫區引進種豬及苗豬,需要引進種豬時應從有種豬經營許可證的種豬場引進,并按GB16567規定進行檢疫,引進的種豬隔離觀察15——30天,經獸醫檢查合格后方可供繁殖使用;只進行育肥的生產場,引進仔豬時,應首先從達到無公害標準的豬場引進。
3 防疫措施
制定科學合理的免疫程序并按有關規定進行免疫接種,免疫程序及免疫記錄完整;制訂疫病監測方案,接受有關動物防疫監督機構的疫病監測及監督檢查,對口蹄疫、豬水泡病、豬瘟、豬丹毒、布氏桿菌病等進行監測;檢測㈩規定疾病的,取消其無公害豬肉生產基地資格,若發現病情應立即向當地動物防疫監督機構報告,接受獸醫防疫機構指導,采取果斷措施控制、撲滅疫情,病死豬按GB16548—1996規定進行無害化處理;有滅鼠、滅蚊、滅蠅等工作計劃和措施。
4 衛生保障
場內應制定嚴格完整的消毒制度和消毒程序,配備相應的消毒設施;消毒劑要選擇對人和豬安全、沒殘留毒性、對設備沒有破壞、不會在豬體內產生有害積累的;建立完整的消毒記錄;豬飲用水應符合NY5027—2001標準,并經常清洗消毒飲水設備;有糞尿處理設施,糞便經堆積發酵后用作農田肥料,豬場污水經發酵、沉淀后用作液體肥。
5獸藥使用
按照NY5030—2001有關規定,合理使用獸藥。嚴禁使用未經獸藥行政部門批準的產品;嚴禁使用禁用藥物,如玉米赤酶醇、氯霉素、呋喃唑酮、安眠酮等;嚴格剔除高殘留獸藥。出欄前兩周內用過藥的生豬須轉入專門治療圈,不準隨同出欄,且停藥14天后才可宰殺。做好獸藥進購及使用登記工作。
6 飼料及飼料添加劑使用
使用的飼料原料和飼料產品必須來源于無疫病地區,無霉爛變質,未受農藥或某些病原體感染;飼料原料、預混料、飼料添加劑、全價飼料必須定點供應,產品成分清楚;嚴禁使用影響生殖的激素、具有激素作用的物質、催眠鎮靜藥、腎上腺索類藥,如克倫特羅等;飼養場加藥飼料和不加藥飼料要有明顯的標志,并做好飼料更換記錄。出欄前嚴格按休藥期規定換喂加藥飼料;使用自配料的應建立詳細的飼料生產記錄。
7 加工運輸
7.1屠宰加工依據動物產地檢疫證明、出縣境動物檢疫合格證明及無公害生豬養殖基地飼養周轉卡收購生豬;屠宰加工企業應有機械化屠宰生產線,具有相適應的冷藏沒備和污水處理設施,衛生應符合規定;對無公害養殖基地生產的生豬單獨集中屠宰,按照GB12694、GB/T17237的要求采取懸掛不落地加工,屠宰加工用水必須符合NY5028—2001的規定,加工后胴體經過規定時間預冷處理;有屠宰加工記錄。
7.2檢疫檢驗屠宰加工廠應設有專門的肉品質量檢驗室,進行微生物指標、理化指標和藥物殘留的快速檢驗;屠宰車間內設有規范的檢疫室,法定資質人員按國家生豬屠宰檢疫規程,對每頭生豬進行豬囊蟲、旋毛蟲等項目的檢疫檢驗;建立詳細的檢疫檢驗記錄。
(二)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整頓。組織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例行監測、監督抽查和專項抽檢,深入開展蔬菜、水果、茶葉、食用菌、食用筍、干果、畜禽產品、水產品中農獸藥和禁用藥物殘留監測。繼續深化以農藥、種子(種苗)、肥料、獸藥、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等為重點的農資打假專項整治,強化農資市場準入管理。加大農藥生產經營監管力度,加強農藥質量監督抽查,依法查處違法違規生產經營單位。加強飼料質量安全監測,嚴厲打擊在飼料原料和產品中添加有毒有害化學物質及養殖過程中使用“瘦肉精”等違禁藥物行為。加強獸藥GMP(良好生產規范)后續監管,積極推行獸藥經營質量管理規范制度,實施動物產品獸藥殘留監控計劃,打擊制售假劣獸藥違法行為。深入開展水產苗種專項整治,加強水產品質量抽檢,打擊水產養殖環節違法使用硝基呋喃類、孔雀石綠等禁用藥物和有毒有害化學物質行為。繼續抓好產地準出示范工作。以標準化為載體,穩步做好“三品一標”(即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農產品和地理標志)工作。
(三)加強食品生產加工環節整頓。嚴格食品生產許可制度,完善食品生產企業申證、換證、年審等環節工作機制,推進食品生產許可網上審批平臺建設。加強生產加工環節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依法落實食品企業主體責任,督促企業建立健全食品可追溯制度和食品召回制度,查處企業生產不符合安全標準食品的行為。組織開展對桶裝水、乳制品、豆制品、食品包裝產品、食品添加劑等食品及食品相關產品專項整治工作。打擊制售假冒偽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產加工食品的行為。取締無生產許可證、無營業執照的非法食品生產加工企業。進一步規范食品加工小作坊監督管理,鞏固深化小作坊整治成果,建立完善長效監管工作機制。
(四)加強食品流通環節整頓。嚴格食品流通許可制度,完善食品市場主體準入機制,完善流通環節食品安全抽樣檢驗和退市制度,建立銷售者主動退市和工商部門責令退市相結合的監管機制。加強食品安全源頭監管,進一步完善和推進配送制、備案制、索證索票制和一票通制等長效管理制度。繼續推進經營者自律五項制度〔經營者進貨臺賬制度、進貨查驗制度,不合格食品退市、無理由退(換)貨、商品質量信息公示制度〕。突出抓好重點地區、重點場所和重點品種的監管,繼續深入開展專項執法檢查。加大食品市場分類監管和食品市場日
常巡查力度,依法查處和取締無證照經營和超范圍經營食品的違法行為,打擊銷售過期變質、假冒偽劣和不合格食品的違法行為。全面完成小食雜店、小菜場整治和規范,引導農村食雜店向“萬村放心店”工程示范店轉化提升,對示范店實行動態監管。
(五)加強餐飲服務環節整頓。嚴格餐飲服務許可制度,查處餐飲系統無證經營行為。規范餐飲服務許可行為,提高餐飲服務準入門檻。以學校食堂、幼兒園食堂、建筑工地食堂、農家樂、旅游定點接待或旅游景區餐飲單位等為重點對象,以食品加工及儲運溫度、時間控制和餐飲具清洗消毒等為重點環節,以春節、中秋、國慶等節假日和學校開學前后為重點時段,組織開展餐飲服務環節專項整治和專項檢查。加強餐飲服務單位原料溯源管理,落實食品原料進貨驗收和臺賬登記,強化索證索票,監督學校食堂及大、中型餐飲單位建立所有食品原輔料的進貨臺賬,小餐飲單位建立食品添加劑、豬肉及食用油的來源登記臺賬,查處采購和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及其制品、劣質食用油等行為。繼續推進小餐飲食品安全整治和規范,基本完成三年整規目標任務,提升小餐飲食品安全水平。組織開展餐飲服務環節監督抽檢。
(六)加強禽畜屠宰整頓。嚴把市場準入關,清理整頓生豬定點屠宰廠(場),全面開展屠宰企業的審核換發證工作。加強對生豬定點屠宰廠(場)的日常監管,進一步落實無害化處理的管理制度和監管措施,健全和落實生豬宰前“瘦肉精”檢測制度、肉品品質檢驗制度、可追溯制度,加快建立屠宰企業監管檔案和信用記錄。組織開展集中整治行動,查處違法屠宰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質的豬、出廠未經品質檢驗或經品質檢驗不合格的豬肉產品等行為。強化活禽和生豬產地和屠宰檢疫,查處出售和屠宰病死畜禽的行為。督促企業建立和完善畜禽肉質量安全全程監管體系,打擊加工、銷售病死病害畜禽肉和注水肉等行為,嚴防病死、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質、未經檢驗檢疫或檢驗檢疫不合格肉品進入加工、流通、餐飲消費環節。
(七)加強保健食品整頓。開展保健食品違法添加藥物專項檢查,查處制售假劣保健食品行為。開展保健食品生產企業標簽、說明書專項檢查。查處通過公益講座、健康診療、學術交流、會展銷售等方式變相銷售假冒偽劣保健食品的行為。加強保健食品廣告監管,加大對虛假違法廣告的處罰力度。整治普通食品聲稱具有特定保健功能和保健食品夸大療效和功能的行為。
(八)認真執行食品安全標準。組織開展食品安全標準的宣傳貫徹,動員社會、企業和消費者積極參與食品安全標準實施,跟蹤評價食品安全標準實施情況。
(九)加強食品安全檢測能力建設。加快推進檢驗能力建設,嚴格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和檢驗人員管理,推進檢驗檢測資源和信息共享。
(十)推進食品生產企業誠信體系建設。積極推進食品生產企業誠信體系建設工作。在企業中建立生產經營檔案制度,鼓勵支持食品企業建立食品安全可追溯系統。督促行業協會組織對食品企業從業人員進行培訓、考核,培養具備良好職業道德、較高業務水平和較強實踐能力的專職食品安全人員。建立食品企業誠信不良記錄收集、管理、通報制度和行業退出機制。加強食品生產企業和經營者質量信用建設和信用分類監管。
二、有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落實工作責任。各鄉鎮(街道)、有關部門要進一步加強對食品安全整頓工作的組織領導,認真履行職責,采取有力措施,依法加強治理整頓。要結合本地區、本部門實際,分解整頓工作任務,明確各環節、各階段的整頓目標和完成時限,落實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員。要將集中整頓與日常工作相結合,及時總結整頓工作中的典型做法和經驗,形成食品安全監管的長效機制。統籌安排監管力量,切實保障經費投入,抓好整頓任務落實,全面完成整頓工作目標。
(二)加大查處力度,嚴懲違法行為。各鄉鎮(街道)、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投訴舉報受理工作,注意發現食品安全事故和案件線索并及時進行調查處理。要完善快速反應機制,及時妥善處理食品安全事故。要加強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的銜接,對涉嫌犯罪的,要及時移交司法部門,堅決克服以罰代刑的現象,加大對食品安全領域違法犯罪行為的打擊力度。強化行政監察和行政問責,嚴肅查處監管部門失職、瀆職行為。嚴格實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報告、舉報、通報制度,對行政機關遲報、漏報甚至瞞報、謊報食品安全事故的,依法依紀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
至20__年底,__區農業局共出動農業執法人員1060人次,檢查農藥(化肥)經營企業108家次,種子代銷點8家,獸藥經營企業88家次,查獲各類假劣農資80多公斤。完成農作物種子標簽抽查40個,合格40個,合格率100%;農藥標簽抽查70個,合格56個,合格率80%;獸藥標簽40個,合格30個,合格率75%。全區查處農資經營案件13起,罰沒款1.12萬元。其中農藥立案查處6起,罰沒款0.64萬元;獸藥立案查處7件,罰沒款0.48萬元。本局所立的案件已全部結案,未發生一起行政復議或行政的案件。
一、加強專項整治
一是強化了獸藥市場專項整治。按照省農業廳轉發農業部關于組織開展假獸藥查處活動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局對已列入農業部通報中的非法企業名單及其不合格獸藥名單及時印發給各鄉鎮(街道)及獸藥經營單位,督促本轄區內獸藥經營使用單位,自覺清理非法企業生產的假獸藥產品,并保證不再經營、使用不合格的獸藥。與此同時,我局還主動聯合區農資打假成員單位開展獸藥經營、使用情況的專項整治行動。此次專項檢查活動,我局共出動執法人員400人次,重點抽查獸藥經營點88個,畜禽養殖場5個。檢查中,尚未發現有通報中列指的非法企業生產和涉嫌假冒合法企業生產的假獸藥產品。但對檢查中發現的其他違法行為,我局依據《獸藥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給予嚴厲查處。今年以來,全區獸藥立案7起,沒收各類不合格獸藥約45公斤,罰沒款0.48萬元。同時對經營獸藥不規范單位及時作出責令整改通知書5份,責令業主對照通報中的假獸藥名單,繼續自覺清理不合格獸藥品。同時,為貫徹落實__市食安辦《關于徹查消毀問題奶粉的緊急通知》文件精神,我局及時對轄區內的10家奶牛養殖場和5家飼料生產企業進行了全面的檢查,在檢查過程中,檢查人員還向業主們宣傳了《農產品質量安全法》、《動物防疫法》、《畜牧法》等有關的法律法規,發放了違禁藥物清單等宣傳材料300多份,強調了違法添加三聚氰胺等違禁物質的社會危害性和法律責任,要求養殖單位要自覺遵守相關法律法規進行生產經營,排除了安全生產隱患。通過整治,進一步提升獸藥質量,規范獸藥市場秩序,促進了我區養殖業穩定健康發展。
二是開展生鮮乳專項檢查。我局高度重視對問題乳粉及含乳產品的核查、清查及清繳工作,按照省、市、區食安辦的“關于開展問題乳粉核查、清繳工作的緊急通知”的要求,積極組織開展清查及清繳工作,落實相關責任。出臺了《關于成立__區農業局“問題乳粉“清繳工作領導小組的通知》(莆城農〔20__〕155號)文件,成立了“問題乳粉”清繳工作領導小組,并設置舉報電話(2686709)。及時組織動監所、畜牧站、飼料辦等技術人員,深入檢查轄區內6家飼料生產企業和5家奶牛養殖戶,未發現企業倉庫存有“問題乳粉”和使用“問題乳粉”作為飼料原料的現象。同時向飼料生產企業和奶牛養殖戶宣傳在飼料中添加三聚氰胺等違禁添加物的危害性,提高他們的農產品質量安全意識。在清繳階段,與6家飼料生產企業、5家奶牛養殖戶簽訂責任狀,并把“公告”貼在顯眼位置,確保清繳工作落實到位。
三是開展認證產品專項檢查。強化對認證的4個無公害農產品監督管理。重點檢查認證農產品的資質、產地認定條件、生產過程和產品質量安全狀況。一是檢查認證管理的有效性。全面檢查各級管理機構認證管理制度建立和運行現狀情況,同時檢查“三品”認證申請者資質變化后有無及時申請變更。二是檢查生產經營的規范性。按照“環境有監測、操作有規程、生產有記錄”的要求,調查、了解和查閱獲證單位的落實情況。三是檢查產品質量的安全性。狠抓原料、添加劑、農業投入品的使用情況檢查,從源頭上保障“三品”質量安全。
二、開展技術指導和宣傳培訓
為營造農產品質量安全工作的氛圍,我局采取多種形式,廣泛開展技術指導和宣傳培訓工作。主要采取了以下幾項措施:
一是印發明白紙。制作并發放《給農民朋友的一封公開信》、《關于嚴厲打擊瘦肉精等違禁添加物的通告》、《禁用農藥和限用農藥清單》、《購買放心農藥簡明掛圖》、《農藥科學選購和合理使用》、《農藥安全使用規定》、《農業政策法規手冊》、《食品動物禁用的獸藥及其他化合物清單》等宣傳材料5200多份;并把部分假劣農藥、獸藥陳列出來,向農民傳授識假打假知識達630多人次;
二是懸掛宣傳條幅。在鎮街主要街道、種養重點村、東圳庫區懸掛了20余條橫幅,宣傳《農產品質量安全法》和國務院《特別規定》等內容;
三是搞好技術培訓。根據我區實際情況,我們將農產品質量安全技術培訓和全國基層農技推廣體系改革與建設示范縣項目、新型農民科技培訓、測土配方施肥技術培訓等統籌安排,共同進行。20__年共舉辦了7期龍眼培訓班,參加人數260人次;組織龍
眼果農進行現場基地觀摩3場次,參加人數160人次;印發果樹安全生產農業科技簡報6期、食用菌科技簡報1期;在畜禽養殖主產區舉辦技術培訓班3期,參加人數300多人次;同時通過多媒體向廣大種養戶講授了《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獸藥管理條例》、《獸藥經營質量管理規范》、《獸藥標簽和說明書管理辦法》、《動物防疫法》、《省動物防疫和動物產品安全管理辦法》、《科學使用農藥》、《科學施肥》、《農業標準化生產》、《建立規范農業生產記錄》、《動物產地檢疫和屠宰檢疫》、《農資生產經營活動應當追訴的七種罪刑》等法律法規和農業生產技術。在農業技術人員繼續培訓班上,進行農產品質量安全知識講座等。通過開展技術指導和宣傳培訓,廣大群眾對農產品質量安全意識得到提高,農產品生產企業和種養殖大戶對農產品質量安全的法制觀念得到了加強。
四是重視宣傳報道。在抓好重點整治工作的同時,我局也十分重視農產品質量安全的宣傳報道。20__年,我局在中國農業推廣網等宣傳媒體上刊登信息40多篇、圖片27 幅,__電視臺播出新聞1條,__區委《__信息》等10多篇宣傳報道。
三、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是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經費不足。農業標準化推進、檢測機構建設、監督抽查、例行監測和農業行政執法等工作所需經費嚴重不足。比如法律規定應當開展的監督抽查經費沒有納入財政預算。監測的農產品品種、區域范圍、抽樣數量非常有限,不足以監控全區量大面廣的各類市場和農產品?,F有檢測設備簡陋,只能開展果蔬殘毒速測。
二是生產經營分散,監管難度大。生產經營的組織化、規?;藴驶潭鹊?,不利于統一品種、品質和規格,不利于推廣標準化技術和打造品牌,制約了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的提升。農產品從生產到餐桌,涉及農業產地環境,農業投入品使用,儲藏運輸,保鮮包裝等多個環節,生產系統開放,供應鏈條長,監管難度大。
三是宣傳覆蓋面不夠,還沒有形成全社會的共識。由于我區農村人口多,分布廣,居住散,能夠運用的宣傳資源相對有限,《農產品質量安全法》尚未達到家喻戶曉,人人皆知的程度,關心重視和維護農產品質量安全還未形成全社會的共識。
四是農產品質量安全執法力度有待加大。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力量配備與監管對象面廣量大不相適應,對生產、銷售不合格農產品行為缺乏強有力的手段和措施,對分散農戶違法使用農業投入品的監管問題沒有得到根本解決。
四、下一步工作計劃
為了深化農產品質量安全整治成效,必須建立有效的長效機制,我局今后著重抓好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
近年來,圍繞農業增效、農民增收這一目標,努力提高應對國外綠色壁壘能力,從2007年開始,我市在全國率先提出并實施了農產品質量安全區域化管理,確保了農產品質量安全,提高了農業產出效益,促進了現代農業持續健康發展,被省和國家質檢總局譽為“模式”,在全省乃至全國推廣。
通過推行區域化管理,我市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不斷提高,市場競爭能力不斷增強,促進了農業增效、農民增收、農村發展。先后有78家農產品加工企業和合作社,為中直機關以及魯商集團、上海聯華、百貨集團等國內大型超市配送農產品30多萬噸。繼獲得供港、供澳、供博蔬菜直供資格后,又成為唯一的廣州亞運會蔬菜直供基地。今年4月初,省委書記、省人大常委會主任姜異康來我市調研時,特別對我市深化提升區域化管理“模式”,促進現代農業率先發展、打造優質安全農產品“品牌”的創新性舉措給予了高度評價。市十五屆人大四次會議上,“全面推廣‘模式’,推進農產品質量安全區域化管理全覆蓋”,寫入了市政府工作報告。我市先后被評為省農產品質量安全示范區、全國農產品質量安全示范區。2011年,全市實現農產品出口創匯2.8億美元,同比增長36%;農民人均純收入7680元,比上年增加1630元。
(一)逐步完善了政府主導、科學指導、部門聯動、龍頭帶動、全民行動的“兩導三動”工作推進機制。市政府成立了由32個部門和單位組成的食品農產品出口質量安全區域化建設領導小組,組長由市長擔任,并下設辦公室負責具體工作。鎮級也成立相應機構,配備專業人員,對區域化建設在政策和技術方面進行指導和督促檢查。
(二)建立健全了組織領導、質量標準、控制管理、科技服務和檢驗檢測“五個體系”。在嚴格實施已有國家級和省級標準的同時,參照日本、歐盟等國際農業操作規范,研究制定了與農產品質量標準相配套的生產技術操作規程33個,參照出口國食品衛生標準,制定生產標準200多個。按照“基地規模化、形式多樣化、生產標準化”的要求,已建成通過認證或備案的標準化種植基地70萬畝、養殖基地775個。對基地建立管理檔案,實行統一生產資料供應、統一技術指導、統一組織生產、統一質量檢測、統一收購銷售的“五統一”管理模式,確保農產品生產、加工、流通各個環節全部嚴格實施標準化。
(三)從農產品產前、產中、產后三個環節入手,基本形成了環環相扣的質量安全監管防線。對生產經營國家明令禁止的農業化學投入品進行嚴打和整治,對現有農業化學投入品銷售網點,進行全面規范,依托社區服務中心,實行備案和準入制度,推行連鎖加盟、定點直供的經營模式。目前,已建成市級農藥電子交易市場1處,市級獸藥配送中心1處,市級化肥配送中心1處,鎮村農藥連鎖直營店819處,獸藥連鎖直營店69處,社區化肥直營店120處。先后核準了217家農藥生產企業的1177個產品和175家獸藥生產企業的1451個產品,作為農獸藥專品予以備案。設立市級農產品質量檢測中心,在重點蔬菜生產區建立12處快速檢測點,外貿食品公司投資2000多萬元成立全省首家自有出口蔬菜檢測中心,并取得國家實驗室認證資格。
二、存在的問題
雖然我市在區域化管理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績,但也還存不少問題,主要表現在:一是標準化基地雖然初具規模,但受土地、水資源等客觀條件的限制,基地發展不平衡;二是隨著種植養殖基地的不斷發展,檢驗檢測能力不足的問題越來越突出;三是農業化學投入品專營專供體系需進一步完善,地下農業化學投入品的交易規范難度仍然很大;四是隨著農產品交易量的擴大,現有的交易市場功能、設施等已不能適應實際需要;五是監管力量不足,責任落實不夠到位。
三、下步工作建議
一是大力實施品牌農業戰略。“農產品出口第一縣”、“放心菜”目前已經成為我市的品牌。要繼續在發展有機、綠色、無公害“三品”認證產品、擴大基地面積、爭取地理標志產品上下工夫,大力培育國家、省名牌產品。要積極引進國際著名品牌,將建成國際食品農產品生產企業的原料供應基地。在鞏固國際貿易市場的基礎上,全面開拓國內中高端市場,促進市場多元化發展,爭取國際市場出貨值、國內高端市場銷售量都大幅增長。要高度重視龍頭企業的培植和發展,充分發揮好示范帶動作用。
強化組織領導
全面落實屬地管理責任
為確保省級農產品質量安全示范縣創建工作有序開展,自去年5月份起,大荔縣分階段召開了創建工作動員會和推進會,下發了創建工作實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計劃,成立了由縣政府主要領導任組長,分管領導任副組長,縣政府辦、農業、經發、公安、財政、林業、水務、市場監管(工商、食藥監管、質監)、糧食、環保、廣電等部門及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負責人為成員的大荔縣農產品質量安全示范縣創建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創建工作的指導和統籌協調。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農業局,負責創建各項具體日常工作。
與此同時,縣政府還把創建工作納入縣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規劃及年度績效考核評價范圍,并與各鎮(街道)、各相關部門簽訂了目標責任書,明確了各自工作職責??h財政每年列支200余萬元專項經費,用于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抽檢、執法檢查、科普宣傳及“三品一標”認證企業或合作社的獎勵等,并根據工作實際需要進行年度增長,保障了監管工作的持續有效開展。
依法監管
落實生產經營主體責任
圍繞農產品質量安全誠信體系建設,以農產品生產銷售企業、專業合作社、家庭農場、專業大戶和商品收儲、運輸主體等為重點,大力開展生產經營條件質量安全審查,依法建立和落實了生產記錄、進貨查驗,產品自檢、質量承諾、一對一監管、“黑名單”等多項制度。定期組織對納入監管名錄的農產品生產經營主體及相關從業人員進行培訓,牢固樹立企業法人為農產品安全第一責任人的意識。指導企業嚴格執行禁限用農獸藥管理、農獸藥休藥期(安全間隔期)等規定,全縣納入監管的農產品企業(合作社)400余家、畜禽養殖戶200余家,經營主體建檔率、責任告知率和培訓率均達到100%。同時,全面落實畜禽屠宰企業的質量安全主體責任,派駐專業檢疫人員駐場監督指導屠宰企業建立并認真落實進場檢查登記、肉品品質檢驗、“瘦肉精”監測等制度,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達到100%。
加強源頭治理
做到監管有效有力
不斷加強農藥、獸藥、肥料、飼料及飼料添加劑等農業投入品市場準入管理,全面推進農藥經營主體備案登記、進貨查驗、進銷臺賬、索證索票、高毒農藥定點經營與實名購買等制度,嚴格實施獸藥良好生產和經營規范,全縣771家農資門店(其中,中低毒定點經營門店168家、高毒27家)、29家獸藥門店的農業投入品100%納入信息平臺管理。以“荔民模式”為示范,全面推行農資連鎖、統購、配送等營銷模式,積極開展農資經營示范門店創建,持續加大高效低毒農獸藥推廣力度,推動實現了放心農資下鄉進村到基地。建立了農業投入品質量常態化監測制度,定期對縣域內主要生產基地,交易市場的投入品開展監督抽查,及時發現、依法懲處違法經營行為。2015年,共檢查農(獸)藥門店980家次,出動執法人員456人次、執法車輛165輛次,立案查處農(獸)藥案件3起,當場處罰350起,查處各類違法經營農(獸)藥產品850公斤。同時,不斷加強農業投入品使用技術指導,廣泛宣傳農獸藥等投入品使用規范和要求,積極開展化肥、農藥使用量“零增長”行動,引導生產者安全合理用藥用肥。
健全監管體系
扎實推進質量安全監測工作
按照“完善縣級、強化鎮級、健全村級(基地)”的要求,在全縣建立起了縣、鎮(街道)、村(基地)三級縱向到底、橫向到邊的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體系,實行農產品質量安全“網絡化”管理,有效確保了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無盲區??h上成立了縣級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中心,作為全縣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的常設機構,牽頭負責農業生產環節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履行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綜合協調職能。目前,縣實驗室項目建設全部完成,招聘對口專業技術人員2名,檢測工作已正常開展。鎮(街道)上建立了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站,負責開展日常巡查、速測和指導服務等工作,共確定監管人員59名,并為首批5個鎮配備了速測儀器和設備。各村建立了農產品質量安全工作站,由村組干部、信息員、食品安全監管員兼任協管員。生產基地確定了內檢員14名,對基地開展巡查和自查。在此基礎上,常態化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抽檢,及時公開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抽查、投入品監管、質量安全風險監測等信息。2015年,共定期抽檢農產品樣品數量4203個,合格率達100%。
強化專項整治
不斷加大執法監管工作力度
圍繞糧、果、畜、菜、漁等縣域特點主導產業,不斷加強農業投入品生產經營和農產品生產、收購、儲運、屠宰、批發、零售市場等重點環節執法檢查,嚴厲打擊制售假劣農資、生產銷售使用禁用農獸藥、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質、收購銷售屠宰病死畜禽、私屠濫宰、虛假農產品質量安全認證、偽造冒用“三品一標”產品標志等違法違規行為。2015年,縣政府組織在冬棗主產鎮村開展了為期三個月的以“規范管理技術、生產綠色產品、保護冬棗品牌、促進群眾致富”為主題的“大荔冬棗質量安全百村百日行”活動,期間共出動巡查檢測車輛180余次,抽調人員240人次,查處違法犯罪案件9起,處理銷售糾紛40多起,檢測樣品305個,合格率為100%。同時,為加強對全縣肉品質量安全的監督管理,確保廣大群眾吃上“安全肉”,2015年初,縣食安委組織縣農業、公安、食藥等部門在全縣范圍內開展了為期一個月的、以“打擊私屠濫宰,確保肉品質量安全”為主題的“驚雷”行動,期間共出動執法車輛20余次、執法人員61人次,查處3戶肉鋪經營的無檢疫檢驗證明的豬肉42.5公斤,銷毀病害豬肉100公斤,取締私屠濫宰窩點1家,立案查處1起,涉案肉品價值0.256萬元。同時,建立健全了線索發現和通報、舉報獎勵等機制,充分調動群眾參與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的積極性。2015年,共接到舉報50余起,為群眾挽回經濟損失30余萬元。
推進“三品一標”認證
全面實行標準化生產
在有效開展產地環境和污染狀況監測治理的基礎上,以“三品一標”認證為抓手,積極推行統防統治、綠色防控、配方施肥、健康養殖和高效低毒農獸藥使用等技術,不斷加強先進適用技術的培訓、指導和服務,引導廣大群眾科學合理調整優化產業結構和區域布局,按照標準化生產操作規程進行生產,做大荔農產品質量安全生產的自覺踐行者。培育壯大涉農龍頭企業、專業經濟合作組織、家庭農場等市場主體,按照統一品種、統一投入品、統一技術規程、統一品牌、統一包裝、統一銷售的模式,發展適度規模的標準化種養基地,推動實現特色主導產業的標準化生產、精細化管理和產業化發展。同時,加強證后監管和標識管理,健全補貼獎勵和退出機制,持續推進農產品生產基地穩定發展。2010年,全縣通過了農業部無公害農產品產地整縣環評。2015年,由大荔縣和中國標準化研究院等單位聯合起草的冬棗生產國家標準通過審定,標準轉化率、入戶率達到100%。截至目前,全縣認證無公害農產品36個,面積8.5萬畝;綠色認證6個,面積30.54萬畝;有機認證9個,面積3700畝;認證國家農產品地理標志產品4個(大荔冬棗、高石脆瓜、大荔花生、大荔西瓜),沙苑紅蘿卜、沙底辣椒2個農產品地理標志認證已通過省級現場核查和品質鑒評;建成市級以上標準化養殖場20個;建成標準化池塘2萬畝,創建部、省級水產健康養殖示范場8個,認證無公害水產品5個、產量4224噸;注冊了“秦苑”黃花菜、“高石”脆瓜等30多個品牌;“大荔冬棗”、“常春藤”雞蛋、“沙底”辣椒、“綠苑”紅棗等榮獲陜西省著名商標。大荔黃花菜、大荔冬棗申報注冊為國家區域公用品牌證明商標;“大荔冬棗”躋身“2015中國農產品區域公用品牌價值榜百強”,品牌價值達33.44億元。
建立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平臺
確保農產品質量實現全程監控
2015年,大荔縣與西安承信網絡公司合作建立了大荔縣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平臺,與陜西省優質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網實現了鏈接共享,利用信息化手段建立起了一套記錄完整、標準規范、全程監管、三位一體的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模式,并從全縣范圍內篩選了大荔縣文嶺科技育苗有限公司、陜西尊天農業有限公司、大荔縣羌白遠信果業專業合作社、大荔縣綠源農莊冬棗專業合作社等8家企業(合作社)做為追溯平臺試點。在農產品質量追溯平臺上,企業(合作社)通過“企業平臺”,錄入各自的企業簡介、產品展示、生產記錄、質量控制措施、生產標準、安全承諾等信息;縣農產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中心通過“監管平臺”,初步審核農事生產記錄,檢查是否有高毒、禁用農藥,生產安全間隔期是否符合要求等內容。審核通過后,組織監管人員深入基地采取樣品,產品檢測合格后授權企業打印“大荔縣農產品二維碼”,粘貼在包裝盒(產品)上上市銷售;消費者則可通過掃描二維碼直接獲取該產品的所有相關信息,真正做到了“生產有記錄、信息可查詢、流向可追蹤、責任可追溯”,實現了從“農田到餐桌”的農產品質量全程控制,確保了人民群眾舌尖上的安全。
采取切實有效措施,解決農產品質量安全存在的突出問題,進一步維護好農產品生產經營秩序,堅決遏制生產、銷售假冒偽劣和有毒有害農產品違法犯罪活動,有效防范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特別是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發生,不斷提高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確保我縣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
二、整頓任務
1、開展乳制品、火腿及食品添加劑等重點產品的整治與規范。繼續按照《**安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開展打擊違法添加非食用物質和濫用食品添加劑專項整治行動的通知》(**政辦[**]55號)要求,抓好整治和規范乳制品、火腿及食品添加劑等重點產品的生產、經營和使用行為,進一步落實企業第一責任人責任,加大產品質量的監督抽檢和日常監管,嚴厲打擊在農產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質和濫用食品添加劑的違法犯罪行為,著力建立農產品質量安全的長效監管機制。
2、深化鮮奶生產清理整頓。繼續開展生鮮奶整治,嚴厲打擊在生鮮奶中添加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物質的違法行為。
3、整頓農藥、獸藥等農業投入品市場。加強對違規生產經營甲胺磷等五種禁用高毒農藥和違法違規使用禁限用農藥、獸藥等行為的打擊力度,加強對生產經營假劣過期獸藥等違法行為的查處力度
4、加強飼料及飼料添加劑的監管。嚴厲查處在飼料原料和產品中添加有毒有害化學物質及在養殖過程中添加瘦肉精等違禁藥物、有毒有害物質的行為,堅決取締無生產許可證、無產品批準文號、無產品標簽的"三無"飼料生產企業。
5、規范農資市場。強化農資市場準入,清理整頓不合格市場主體,進一步打擊制售假劣農資坑農害農違法行為。全面推進小農資整治,發揮試點單位示范作用,加快小農資規范和提升。開展放心農資進村下鄉示范鄉鎮建設。
6、狠抓"三品"監管。開展對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食品生產單位及基地的檢查,對偽造、冒用、超范圍使用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食品標志的行為要進行嚴肅處理。
7、加大監測抽檢力度。結合農產品質量安全整治及執法年活動,組織實施農產品質量安全例行監測和監督抽檢,大力開展飼料及飼料添加劑、獸藥的監督抽檢,加大對蔬菜、水果和茶葉中農藥殘留,豬肉產品中喹惡啉類、硝基咪唑等促生長劑藥物殘留,禽肉產品中硝基呋喃類、喹諾酮、磺胺類藥物殘留和蜂產品中抗生素藥物殘留的監督檢查和監測力度。
三、工作安排
第一階段:工作部署階段(2009年7月下旬前)。
1、印發《**安縣農產品質量安全整頓工作方案》。
2、按照《xx市農產品質量安全整頓工作方案》要求,上報《**安縣農產品質量安全整頓工作方案》。
第二階段:整頓與督查階段(2009年7月下旬-**年11月中旬)。
1、局屬各單位要按照《**安縣農產品質量安全整頓工作方案》要求,全面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整頓工作。
2、根據《**安縣農產品質量安全整頓工作方案》的目標和任務,組織開展農業企業及農產品基地自查及執法檢查,確保農產品質量安全整頓的各項工作落到實處。
3、結合農產品質量安全整治及執法年活動開展對重點區域、重點環節、重點單位、重點品種的農產品質量安全整頓工作暗查暗訪、有針對性的查找我縣農產品質量安全隱患和薄弱環節,及時通知相關單位進行整改。
4、**年9月,做好農產品質量安全整頓工作自查評估,迎接省、市政府及上級主管部門督查評估工作。
第三階段:總結提高階段(**年11月中旬-**年12月底)
認真做好農產品質量安全整頓工作總結,分別于2009年12月20日前和**年10月底前向市農業局質檢處上報總結材料。
四、工作要求和措施
1、加強領導,落實責任。
局屬各單位要按照《**安縣農產品質量安全整頓工作方案》要求,結合實際制訂具體工作計劃,明確目標任務,組織力量開展檢查。要嚴格落實監管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對因監管不力造成嚴重后果的有關科室及責任人,要嚴格依法依紀追究。要加強行業自律,切實落實企業是第一責任人責任。
2、加強宣傳,營造氛圍。
堅持農產品質量安全宣傳教育面向全民和"五進"、"三貼近"的原則,大力宣傳《食品安全法》、《農產品質量安全法》、《乳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條例》和農產品質量安全整頓工作的重大意義,繼續結合農業科技培訓及科技下鄉,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宣傳教育活動,及時報道農產品質量安全整頓工作的措施、進展、成效。注重農產品質量安全知識的宣傳,提高農產品生產、經營者的安全保障意識。加大對重點農產品生產基地從業人員的培訓,使他們熟練掌握有關農產品質量安全保障的各項規定。要加大宣傳力度,正確把握輿論導向,引導媒體正確報道農產品質量安全工作,形成強大宣傳聲勢,營造安全生產、消費的良好社會氛圍。
3、加強檢查,務求實效。
采取切實有效措施,解決農產品質量安全存在的突出問題,進一步維護好農產品生產經營秩序,堅決遏制生產、銷售假冒偽劣和有毒有害農產品違法犯罪活動,有效防范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特別是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發生,不斷提高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確保我縣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
二、整頓任務
1、開展乳制品、火腿及食品添加劑等重點產品的整治與規范。繼續按照《安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開展打擊違法添加非食用物質和濫用食品添加劑專項整治行動的通知》(政辦[]55號)要求,抓好整治和規范乳制品、火腿及食品添加劑等重點產品的生產、經營和使用行為,進一步落實企業第一責任人責任,加大產品質量的監督抽檢和日常監管,嚴厲打擊在農產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質和濫用食品添加劑的違法犯罪行為,著力建立農產品質量安全的長效監管機制。
2、深化鮮奶生產清理整頓。繼續開展生鮮奶整治,嚴厲打擊在生鮮奶中添加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物質的違法行為。
3、整頓農藥、獸藥等農業投入品市場。加強對違規生產經營甲胺磷等五種禁用高毒農藥和違法違規使用禁限用農藥、獸藥等行為的打擊力度,加強對生產經營假劣過期獸藥等違法行為的查處力度。
4、加強飼料及飼料添加劑的監管。嚴厲查處在飼料原料和產品中添加有毒有害化學物質及在養殖過程中添加瘦肉精等違禁藥物、有毒有害物質的行為,堅決取締無生產許可證、無產品批準文號、無產品標簽的"三無"飼料生產企業。
5、規范農資市場。強化農資市場準入,清理整頓不合格市場主體,進一步打擊制售假劣農資坑農害農違法行為。全面推進小農資整治,發揮試點單位示范作用,加快小農資規范和提升。開展放心農資進村下鄉示范鄉鎮建設。
6、狠抓"三品"監管。開展對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食品生產單位及基地的檢查,對偽造、冒用、超范圍使用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食品標志的行為要進行嚴肅處理。
7、加大監測抽檢力度。結合農產品質量安全整治及執法年活動,組織實施農產品質量安全例行監測和監督抽檢,大力開展飼料及飼料添加劑、獸藥的監督抽檢,加大對蔬菜、水果和茶葉中農藥殘留,豬肉產品中喹惡啉類、硝基咪唑等促生長劑藥物殘留,禽肉產品中硝基呋喃類、喹諾酮、磺胺類藥物殘留和蜂產品中抗生素藥物殘留的監督檢查和監測力度。
三、工作安排
第一階段:工作部署階段(2009年7月下旬前)。
1、印發《安縣農產品質量安全整頓工作方案》。
2、按照《市農產品質量安全整頓工作方案》要求,上報《安縣農產品質量安全整頓工作方案》。
第二階段:整頓與督查階段(2009年7月下旬-年11月中旬)。
1、局屬各單位要按照《安縣農產品質量安全整頓工作方案》要求,全面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整頓工作。
2、根據《安縣農產品質量安全整頓工作方案》的目標和任務,組織開展農業企業及農產品基地自查及執法檢查,確保農產品質量安全整頓的各項工作落到實處。
3、結合農產品質量安全整治及執法年活動開展對重點區域、重點環節、重點單位、重點品種的農產品質量安全整頓工作暗查暗訪、有針對性的查找我縣農產品質量安全隱患和薄弱環節,及時通知相關單位進行整改。
4、年9月,做好農產品質量安全整頓工作自查評估,迎接省、市政府及上級主管部門督查評估工作。
第三階段:
總結提高階段(年11月中旬-年12月底)
認真做好農產品質量安全整頓工作總結,分別于2009年12月20日前和年10月底前向市農業局質檢處上報總結材料。
四、工作要求和措施
1、加強領導,落實責任。
局屬各單位要按照《安縣農產品質量安全整頓工作方案》要求,結合實際制訂具體工作計劃,明確目標任務,組織力量開展檢查。要嚴格落實監管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對因監管不力造成嚴重后果的有關科室及責任人,要嚴格依法依紀追究。要加強行業自律,切實落實企業是第一責任人責任。
2、加強宣傳,營造氛圍。
堅持農產品質量安全宣傳教育面向全民和"五進"、"三貼近"的原則,大力宣傳《食品安全法》、《農產品質量安全法》、《乳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條例》和農產品質量安全整頓工作的重大意義,繼續結合農業科技培訓及科技下鄉,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宣傳教育活動,及時報道農產品質量安全整頓工作的措施、進展、成效。注重農產品質量安全知識的宣傳,提高農產品生產、經營者的安全保障意識。加大對重點農產品生產基地從業人員的培訓,使他們熟練掌握有關農產品質量安全保障的各項規定。要加大宣傳力度,正確把握輿論導向,引導媒體正確報道農產品質量安全工作,形成強大宣傳聲勢,營造安全生產、消費的良好社會氛圍。
3、加強檢查,務求實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