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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近十幾年來,我國公共財政管理制度出現重大變革,隨著改革的深入,現實中出現很多新情況,依靠舊版的會計制度無法有效的解決存在的問題。第一,部門預算向統一化方向發展,即一個主體一本預算,這意味著高等學校也應將會計上獨立核算的基建項目等收支預算納入到高等學校整體預算中,而舊版的會計制度則是基賬和事業賬相互分離。第二,新建立的國庫集中收付制度,即一個主體需要開設一個零余額賬戶,這要求高等學校必須新增加會計科目來反映零余額賬戶相關信息。第三,20 世紀 90 年代以來高等教育管理體制的變革導致高校資金來源方式發生變化。高校自主管理的權力得到增強,高校學費收入成為主要的經費來源,并且捐贈、聯合辦學、校辦產業等收入比重逐漸增大,這都要求高校會計制度作出相應的調整,以適應新環境的要求。
其次,舊版高校會計制度在某種程度上與現實情況脫節。第一,收入實現制存在無法滿足多元化的信息需求的缺陷,如高校已經承擔但尚未支付的款項不能及時計入賬簿,使得高校存在潛在的財務風險、不能全面反映高等學校的財務收支及資產負債情況、無法提供高等學??冃Э己说男畔?、無法區分資本性支出和收益性支出導致會計信息失真等。第二,固定資產容易高估和無形資產信息無法得到準確反映。舊版會計制度對固定資產不計提折舊,不計提減值準備,容易高估固定資產價值。舊版會計制度對無形資產及攤銷沒有嚴格規定,造成高校對無形資產的信息披露不準確。第三,基建會計核算與事業會計分設兩賬的方式進行,前者執行基本建設會計制度,后者執行高等學校會計制度,造成高校內部形成兩個會計主體,每個主題只反映高校經濟活動的一個方面,違背了會計核算反映會計主體的整體經濟活動的原則,也不能全面反映高校資產、負債狀況。通過將基建業務納入到事業賬,有助于統一會計報表體系,解決了會計主體多元化的問題,從整體上全面反映高等學校會計活動。
二、新高等學校會計制度變化的意義
第一,有助于促進公共財政改革和高等學校的發展。新的高校會計制度依據的是 2012 年財政部修訂的《事業單位財務規則》、《事業單會計準則》、《高等學校財務制度》等規章制度,符合了高校近年發展的實際情況,新增和調整的部分會計科目與國庫集中支付、國有資產管理、政府收支分類等財政改革密切相關,有利于財政改革的切實推進和貫徹落實。
第二,有助于科學反映高等學校會計信息的準確性和完整性。新的高校會計制度新增了累計折舊、累計攤銷、固定資產清理、待處理資產損溢等科目,便于在使用期限內分攤成本,有效的反映固定資產耗費狀況,有助于準確地反映出高校資產的賬面價值,防止出現虛增固定資產原始價值的現象,確保會計信息真實準確,加強高校對資產的管理。此外,新的高等學校會計制度要求基建數據并入學校財務在建工程科目,實現了基建賬和事業賬的一體化,這不僅有利于會計主體的統一,也有利于完整的反映高等學校資產、負債以及收支等整體經濟狀況,降低潛在的財務風險。
第三,有助于財政補助收入的精細化管理。新高校會計制度重新調整了收入、支出類科目,重點反映了財政補助收入、財政補助支出,并新增了財政補助結轉、財政補助結余兩個科目,并在會計報表中新增財政補助收入支出表,有助于全面清晰的反映財政補助收入、支出、結轉等狀況,有利于提高財政補助的透明度,也有助于財政補助收入的專項管理。
第四,有助于符合會計國際慣例。新版高等學校會計制度通過新增、刪除、調整會計科目,使之與國際接軌,符合會計國際慣例,如將現金修改為庫存現金,取消了資產負債表中的收入、支出項目等,這些改變使得高等學校的會計體系更加與會計國際慣例接軌,提高了其科學性和合理性。此外,新版高等學校會計制度更加符合高校實際情況,也更具有實用價值,滿足信息使用者的需求。
三、新高等學校會計制度的變化內容
1.會計制度總說明的變化
通過對比新舊兩版高等學校會計制度,可以發現在出臺的會計制度總說明中發生了三方面的變化。第一,會計制度依據的變化。舊版規定依據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事業單位會計準則(試行)》,新版的會計制度還結合了《高等學校財務制度》的規定。第二,會計核算基礎的變化。這個變化主要體現在收入實現制向權責發生制傾斜。舊版會計核算一般采用收付實現制,但經營性收支業務的核算采用權責發生制。新版會計核算要求一般采用收付實現制,但部分經濟業務或者事項的核算應當按照本制度的規定采用權責發生制。強調權責發生制為核算基礎能夠更加準確的反映高校的資產狀況、償債能力、運營成本等。第三,設置會計科目的自由性的變化。舊版會計制度規定不可減少或合并會計科目。新版會計制度則規定可以不設因沒有相關業務不需要使用的會計科目。這從側面反映了會計操作原則性和靈活性相結合。
2.會計科目的變化
新版會計制度中會計科目的變化比較明顯,與舊版相比,有增有減有調整,科目編碼也由原來的三位數字改成了四位數字。第一,資產類科目的變化。在新版高等學校會計制度中,新增了零余額賬戶用款額度、財政應返還額度(財政直接支付和財政授權支付)、累計折舊、累計攤銷、固定資產清理、在建工程、待處理資產損溢等會計科目;將現金、材料等會計科目分別改為庫存現金、存貨;將校辦產業投資等調整為短期投資和長期投資;用應收賬款、預付賬款、其他應收款代替應收及暫付款并刪除了借出款。第二,負債類科目的變化。相對于舊版會計制度而言,新版會計制度中新增了應付職工薪酬等;將借入款項、應付及暫存款調整為短期借款、長期借款、應付賬款、預收賬款、應交國庫款等;此外,將原有的應交稅金改為了應交稅費。第三,凈資產類科目的變化。在新版中,刪除了固定基金,新增了非流動資產基金、財政補助結余、財政補助結轉、非財政補助結轉等科目。第四,收入類科目的變化。舊版的教育經費撥款、科研經費撥款以及其他經費撥款合并為新版的財政補助收入;將附屬單位繳款調整為附屬單位上繳收入。第五,支出類科目的變化。在新版會計制度中,新增了行政管理支出、后勤保障支出、離退休支出以及其他支出;減少了結轉自籌基建、撥出經費;并將附屬單位補助科目調整為附屬單位補助支出科目。
3.會計報表的變化
中圖分類號:F23文獻標識碼:A
收錄日期:2014年5月4日
新《高等學校會計制度》,已于2014年1月1日起實施,依據高校特點,新《高等學校會計制度》在會計核算基礎、科目設置、支出結構、報表組成形式、虛提折舊、基建賬套合并等方面進行了一系列的變革,建立了以權責發生制為基礎的財務會計系統,將高校的全部資源及對外責任義務、全部財務收支活動納入核算范圍,全面、完整、系統的反映財務狀況和財務活動結果。取消借入款項新增長期借款和短期借款,充分體現了高校債務風險意識的提高及有效控制舉債規模。事業支出的進一步細分,對于核算高等學校辦學成本、資金運營績效考核提供了更加合理的信息平臺。改革舉措將促使高校的財務狀況、事業成果、預算執行情況得到更為全面、真實、合理的反映,對于提升高校會計信息質量和財會管理水平、強化高校資金的科學化管理、促進高校健康可持續發展將發揮積極作用。但是,因制度設計本身過于理想化,以致在實際操作中,對一些經濟事務的賬務處理不能夠真實、合理反映高校的資金運營及財務狀況。本文立足于《制度》運用實踐者的視角對新《高等學校會計制度》設計缺失及解決設想作初步探討。
一、存在的問題
(一)新《高等學校會計制度》虛提折舊概念的提出,從制度上真實反映了高校資產的消耗水平,有利于加強資產精細化管理,為進行成本核算提供信息支持。但是,在制度出臺的同時,固定資產目錄尚未出臺,固定資產使用年限、折舊計提辦法還未作統一規定,使得各高校無所適從,無法將固定資產計提折舊賬務處理落到實處,如果高校各自制定自己的折舊計提年限,結果將是高校財務信息缺乏可比性。
(二)無形資產成本構成不完整。依據《高等學校會計制度》規定:自行開發并按法律程序申請取得的無形資產,按照依法取得時發生的注冊費、聘請律師等費用確定成本,確定的成本中沒有包括自行開發過程中支出耗費,不能夠體現無形資產真實成本。
(三)基建賬套與財務賬套合并的賬務處理過于繁瑣,不利于高等學校實際操作。制度規定:高等學校執行新《制度》后,應當至少按月根據基建賬中相關科目的發生額,在“大賬”中按照新《制度》對基建相關業務進行會計處理?;ㄙ~數據定期與財務大賬并賬的基本原理是:將本期基建賬中發生的經濟業務或事項劃分類別,對每類經濟業務或事項所涉及的基建賬相關科目的本期發生額進行分析,據此按照新《制度》規定在“大賬”中進行賬務處理?;ㄙ~數據并入“大賬”的主要賬務處理,并依此為根據在《新舊高等學校會計制度有關銜接問題的處理規定》列舉事例予以說明。事例顯示存在的問題如下:一是基建賬套和財務大賬賬務處理同步進行,財務大賬支付工程款須到月底根據基建匯總再作賬務處理,結果是財務大賬記賬不及時,也不能滿足目前公共財政體制改革中國庫集中支付體系的要求。二是敘述繁瑣,不利于執行者操作等。
(四)固定資產部分業務處理規定不合理。制度規定:購入固定資產扣留質保金的,應當在取得固定資產時,依據是否全額開具發票,進行不同的賬務處理。
以實行國庫集中支付且授權支付的高校為例:購入不許要安裝的教學設備價值15萬,質保金5%,質保金在設備驗收合格后1年內付清,按制度規定賬務處理如下:
1、取得全額發票,并支付設備款:
借:固定資產15萬
貸:非流動基金―固定資產15萬
同時:借:教育事業支出15萬
貸:零余額賬戶14.25萬
貸:其他應付款0.75萬
支付質保金時:
借:其他應付款0.75萬
貸:零余額賬戶0.75萬
2、取得發票金額不包括質保金,并支付設備款:
借:固定資產 15萬
貸:非流動基金―固定資產15萬
同時:借:教育事業支出14.25萬
貸:零余額賬戶14.25萬
支付質保金時:
借:教育事業支出0.75萬
貸:零余額賬戶0.75萬
以上賬務處理規定存在以下不慎妥當之處:
1、“其他應付款”科目運用不妥,應使用“應付賬款”科目核算高校因購買材料、物質等而應付的償還期限在1年內的款項。同理,如果償還期在1年以上的款項,應使用“長期應付款”科目核算。
2、取得發票不包括質保金的處理方式將虛增高校的凈資產,同時報表將顯示負債率的降低,不利于正確估計財務風險。
二、解決思路
(一)財政部等相關部門應盡快出臺有關高校固定資產目錄、計提折舊等相關規定,使得高校固定資產建賬、明細核算、計提年限標準統一,財務數據具有可比性。高等學校進行全校范圍的清產核資,摸清家底,統一國資、財務固定資產明細核算類型,為計提折舊搭建可行性基礎操作平臺。對標準以下需核銷的固定資產應嚴格報備、審批手續,防止國有資產流失。
(二)允許高校自行開發的無形資產研發支出費用資本化,完善無形資產計價成本核算。依托高校資金項目管理核算,自行開發的無形資產,按照謹慎性原則,在未形成無形資產之前,據實列支,在申請專利權時,如果能夠提供真實、完整的財務支出信息,經財務專家評估確認,通過會計程序將其確認為項目形成的資產,作為無形資產價值的一部分記入無形資產成本,真實、完整、合理地完善無形資產成本的核算。
(三)基建賬套與財務大賬合并,考慮目前各高校的實際情況和國庫集中支付改革的要求。簡便易行的財務并賬處理思路是基建賬套科目余額每月增量部分與財務大賬合并?,F以一般高等學校常規基建業務為例:
一是年初并賬采取表1列示進行并賬。(表1)
二是當年業務處理原則
1、動用基建賬套銀行存款支付基建款項,會計分錄如下:
基建賬套:
借:建安投資、設備投資、待攤投資、預付賬款、應付工程款等
貸:銀行存款,財務賬套不用作賬務處理
2、支付基建工程款,并形成基建撥款,會計分錄如下:
基建賬套:
借:建安投資、設備投資、待攤投資、預付賬款
貸:基建撥款
同時,財務賬套:
借:教育事業支出、行政事業支出
貸:零余額賬戶、銀行存款
三是月末依據基建賬套會計科目余額表本月增量,與財務大賬并賬。(表2)其中,基建撥款分解原則:1、交付使用資產增量部分與財務大賬非流動基金固定資產合并;2、基建賬套在建工程增量部分與財務大賬在建工程和非流動基金在建工程合并;3、基建撥款剩余部分區分財政資金和非財政資金依次轉入財政補助結轉和非財政補助結轉。
(四)購置固定資產扣除質保金的業務處理,不再區分是否取得全額發票。當取得固定資產并驗收合格付款時,依據構成固定資產成本作如下會計分錄,通過以下賬務處理可解決虛增凈資產和正確反映高校資產負債率。
設備驗收合格支付設備款時:
借:固定資產15萬
貸:非流動基金15萬
同時,借:教育事業支出15萬
貸:零余額賬戶14.25萬
貸:應付賬款0.75萬
支付質保金時:
借:應付賬款
貸:零余額賬戶
中圖分類號:F284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673-291X(2014)05-0143-02
一、高校會計制度改革的必要性
現行《高等學校會計制度(試行)》自1998年1月1日起施行,對規范高等學校會計核算、服務高等學校預算管理發揮了積極的作用。近年來,隨著我國公共財政體制的建立和完善以及高等教育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化,高等學校的內外部環境都發生了深刻的變化,《高等學校會計制度(試行)》已經滯后于我國公共財政體制改革的進程,難以滿足高等學校改革和發展的需要,在運行中顯露出不少問題,亟待改革。(1)不能客觀反映資產和負債的情況;(2)不能真實反映單位的收支結余;(3)不能全面反映資金運動的全過程。再加上其他一些原因以及核算方法的不完善,導致高校在資產、負債、凈資產、收入、支出、結余等方面的核算都存在不能真實反映會計信息及高校真實運營狀況的問題。
二、新舊制度比較
總的來說,相對于舊制度新制度在以下六個方面有所不同:一是新增了與國庫集中支付、政府收支分類、部門預算、工資津補貼、國有資產管理等公共財政改革相關的會計核算內容;二是為了真實反映資產價值、合理確定教育成本,要求計提固定資產折舊;三是為了增強會計信息的完整性,要求將基建會計納入“大賬”;四是對收入支出類會計科目的設置進行了調整,以更好地反映高等學?,F實的收支情況;五是要求平行設置財務會計科目與預算會計科目,既提供績效評價需要的權責發生制的財務信息,也能提供預算管理需要的預算收支信息;六是規定高等學校財務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收入費用表、預算收支表、基建投資表及報表附注,并相應重新設計表中項目構成(如取消了現行資產負債表中收入、支出項目),改進了報表格式,完善了報表體系。
(一)新舊制度會計核算基礎的比較
舊制度規定,高校的會計核算主要以收付實現制為基礎。雖然高校教育資源的投入和學生的培養進度不可能是完全同步的,但隨著國家對教育事業重視程度越來越高、教育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化,高等學校的資金來源也越來越具有多元化發展趨勢,不僅有政府財政撥款與事業收入,也有開展經營活動所取得的一定的經營收入,同時還存在借入資金和社會無償捐贈等。因此,以收付實現制作為高校會計的核算基礎形成很多弊端。
新制度使用修正的權責發生制,也就是在舊制度中引用了權責發生制,同時兼顧了預算管理、財務管理、資產管理、績效評價的信息需求。以學費收入為例,新制度要求采用權責發生制予以確認,即在每一教學年度,根據教務部門提供的學生注冊數以及報到人數,按照有關部門核準的收費標準將全部應收學費、住宿費等辦理相應的入賬手續。為了準確地核算學費的收入,將在收付實現制原則下設立的“應收及暫付款”科目改成“應收賬款”、“其他應收款”等一級科目。這樣,一方面,可以提供更為準確的高校應收各項款項的數據信息,以便教務部門、學生部門及時催繳收回學費、住宿費,減少不必要的壞賬損失;另一方面,可以全面如實地反映資產、負債、收入、支出等會計要素增減變化的數據資料,為學校提供全面、真實的會計信息,科學地反映財政事業資金的運動過程和工作業績。
(二)新舊制度會計科目設置的比較
舊制度科目的設置不盡合理,只考慮到滿足國家的信息需要,而未充分考慮到其他利益相關者的信息需要,不利于高校會計核算的規范發展及會計信息質量的提高,導致高校會計不能如實反映高校的資產狀況。
1.資產類科目的比較。新舊制度中有些科目保持基本一致,如庫存現金、銀行存款、應收票據、固定資產和無形資產科目的設置,同時也增加了許多新的科目。(1)“在建工程”科目。舊制度基建項目在辦理竣工決算前不在單位“大賬”中核算,不符合政府收支分類和部門預算改革精神,也造成高等學校會計信息不完整,不利于加強高等學校基建項目的財務管理和監督。舊制度沒有設置“在建工程”科目,大量的在建工程和部分因為一系列原因沒有辦理竣工決算手續的工程,就不能列入“固定資產”科目里來核算。新增了“在建工程”科目,高校在撥付每一筆工程款時就能夠清楚地記錄,在每年年終,可以根據“在建工程”科目的累計發生額或者期末余額確定其固定資產價值,不會影響到固定資產價值的結轉問題。(2)“固定資產清理”科目。由于舊制度沒有設置“固定資產清理”科目,導致高校固定資產在出售、報廢或發生毀損時直接沖減“固定資產”和“固定基金”科目,取得的價款或變價收入就直接計入“專用基金——修購基金”科目。這種處理方法不能全面地反映固定資產清理中的收支以及清理后的凈損益。新制度中新增了“固定資產清理”這個科目,能夠及時反映上述問題,同時,固定資產減少所形成的盈虧,計入“其他收入”或者“其他支出”。
2.負債類科目的比較。負債類科目主要是對“借入款項”科目的改革。1999年,我國高校開始了擴招工作。隨著高校的不斷擴招,各個高校學生的人數不斷上升。與此同時,高校需要投入大量的資金改善辦學條件來滿足辦學需求。由于政府的補助僅僅只占很少的一部分,大部分的建設資金就只有通過銀行貸款和向其他金融機構借款來解決。所以這部分借入的款項通常稱為基本支出借款;而一些用于項目支出的借款則稱為項目支出借款。兩者之間的差別就是:基本支出借款的時間往往在一年以內,而項目支出借款的時間通常在一年以上。因此高校會計為金融機構提供反映基本財務狀況的會計信息就顯得尤為重要。金融機構迫切希望了解高校的償債能力和債務風險。而現行的高校會計制度下,在會計報表中很難反映,因為無論是基本支出還是項目支出的借款,都一并放入借入款項科目來進行核算的。新制度中將“借入款項” 科目作了進一步的劃分,根據到期日的長短分為“長期借款”科目和“短期借款”科目。這樣一來不僅有利于金融機構更加有效的防范風險,而且也有利于高校本身合理安排支出及還款,還能夠明確高校貸款的責任、審批程序和貸款資金的管理辦法,有效調度高校內部的資金,減少不必要的財務風險。盡管與資產類科目相比較,負債類科目變化不是很大,但也新增了一些科目,如“應付職工薪酬”、“預收賬款”、“其他應付款”、“長期應付款”等,新增加的這些會計科目適應了權責發生制的要求。
3.收入和費用類科目的比較。(1)收入類科目的比較。高校的收入和支出也是一直備受外界關注的內容,無論是從國家、政府還是對高校本身而言,樹立正確的效益觀念是非常重要的。因此,科學客觀地通過核算來反映高校的收入和費用有利于高校的發展。從收入的來源看,高校的收入包括財政補助收入、上級補助收入、科研業務收入等。通過新舊制度的比較,能夠很直觀地發現,新增了“基建撥款”、“財政調劑收入”、“后勤收入”,取消了“經營收入”,同時也調整了一些科目的核算范圍,如原來的“附屬單位繳款”也納入了“其他業務收入”的核算范圍,新制度中的“其他收入” 就不僅僅是單一的其他收入了,而是把投資收益、固定資產出租收入等科目也納入“其他收入”的核算范圍。(2)費用類科目。在費用類科目中最大的變化在于增設了 “以前年度盈余調整”科目。在實際高校財務工作中,高校年終結算后,往往會存在有調整事項涉及結余的會計差錯。根據現行的《高校會計制度(試行)》有關規定:年末結賬后,如果發生了以前年度會計事項的調整或者變更,涉及到以前年度結余的,凡是有國家規定的,就按規定進行調整,沒有規定的,應直接通過“事業基金”科目來進行調整,并在當年的會計報表附注上進行一定的說明。使用該方法無形之中就影響了“結余分配”。新制度中就參照了企業會計中“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科目,在發生調整事項以及會計差錯時,就可以先通過“以前年度盈余調整”科目來核算,然后將其轉入“結余分配”。這樣一來,不僅能夠規范會計處理,又便于理解。
(三)新舊會計制度對固定資產折舊處理方法和會計報表的比較
現行《高校會計制度》規定,對高校的固定資產不計提折舊,只能按事業收入和經營收入一定比例計提修購基金,不減少固定資產賬面價值,不能真實反映資產價值。凈資產不實 、教育成本核算數據不準確、固定資產有償使用缺乏依據。
舊制度要求高校編制的基本報表有資產負債表、收入支出表和支出明細表。目前高校的會計報表體系,反映的側重點在于已經發生了的經濟活動,缺少對未來的財務情況以及收支事項的預測。其中一個重要的原因在于各個報表是在收付實現制的基礎下進行核算的,實際的收支結余與報表顯示的結余未必一致。
1.會計報表內容反映不夠全面與完整。舊制度中,報表不但不反映預算情況,而且高校的財務狀況往往被忽略,提供的會計信息過于簡單,因此提供的一些信息只能作為財務數據的統計。
2.會計報表項目的設置不夠科學嚴謹。在資產負債表中,由于借入的款項沒有區分短期的還是長期的就一并列入其他負債,很容易影響會計信息的真實性,不僅影響報表使用者對財務信息的理解,也會給高校帶來一定的財務風險,不利于高校財務工作的進行。
3.會計報表體系不夠完整,對象比較單一。舊制度中的高校會計報表按照政府財政管理的要求進行編報,無法滿足社會各界對會計信息的披露要求。
新制度中財務報表增加了新的內容,包括資產負債表、收入費用表、預算收支表、基建投資表和報表附注。新的財務報表體系可以為報表使用者提供更多的信息:預算收支表可以提供高校的預算收支情況,直接為編制決算來服務;基建投資狀況表可以直接反映高校與基建投資相關的財務信息。
參考文獻:
一、轉變觀念,充分認識到學校財務管理制度的重要性
對于高等學校而言,一般工作的重點都會放在學校的教學工作,只有提升了教學質量,學校才會得到外界的認可在。這樣一來學校財務管理制度就會存在重視程度不足的問題,導致各種財務管理的問題,因此應該及時的進行高等學校會計制度的改革。學校財務管理制度盡管不與學校的教學工作直接相關,然而卻在促進高等學校又好又快發展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學校不同于一般的盈利性組織,其費用來源較為特殊,因此在學校的財務管理與內部控制方面會更加容易出現懈怠的地方。為了促進學習的不斷發展,就應該做好學習的財務管理工作,其中最應該做的就是轉變傳統觀念,高度重視學校財務會計管理制度所發揮的重要作用。只有對學校財務管理有了正確的認識,才能采取正確的手段與方式,促進學校的財務管理工作,以及內部控制系統的完善。學校觀念的轉變,就能夠給予財務管理以足夠的認識,有了端正的態度才能做好各方面的工作。
二、提升學校內部財務管理的相關從業人員的綜合素質
對于高校而言,學校的財務管理工作都是由專門的工作人員負責,因此相關工作人員的素質情況,將直接的影響到學校的財務管理工作。為了保證校方財務管理工作的準確性,應該著力于提高學校財務管理人員的綜合素質。對于財務管理人員素質的分析主要包括兩個方面,首先是關于工作人員的專業技巧的提高。對于學校的財務管理工作,相關的從業人員應該擁有過硬的專業技巧。只有專門的會計專業的人才,才能夠很好的完成學校的財務管理工作,因此學校在進行財務工作管理人員招聘的時候,應該注重工作人員的專業技能。另一方面關于財務管理工作人員的綜合素質就是工作人員本身,工作人員能不能認真的對待財務工作,在工作中是否會出現的狀況等等。因此,應該定期的進行財務管理人員的素質提高培訓,不斷的提升財務管理人員的綜合素質。
三、建立和完善學校內部財務管理體系促進學校各方面工作進行
為了學校的長遠發展,就應該做好學校的財務管理工作。針對當前不同的學校,校方應該采取具體問題具體分析的方針,根據自身學校不同的特點以及發展情況,結合相關法律法規,制定出適合與本校發展的財務管理政策措施。這就涉及到兩方面的內容,首先是根據本校的實際情況建立起學校的財務管理體系,以促進學校的財務管理工作。另一方面就是,在學校財務管理體系已經建立的情況下,隨著社會的不斷發展,當前的管理體系已經不能適應社會的需求,這就需要根據社會發展的具體要求,對當前學校的財務管理體系進行完善和更新,這樣才能促進學習的財務管理工作。同理而言,對于學校的內部控制體制,也是為了促進學校的財務管理工作。對于學校內部控制體系的發展也包括兩方面,一方面就是根絕學校的實際發展情況,建立適合本校的內部控制體系,另一反面就是不斷的改革和已有的內部控制體系,以適應新時期學校財務管理的需求。
四、多方面入手,建設節約型校園
節約型社會的建設已經成為的當今時展的潮流,對于學校的發展而言,應該積極的順應這個時代大潮,積極的打造節約型的社會。在學校會計管理制度改革的過程中,更加應該注重節約問題,和節約型校園的建設工作。對于高校節約型校園的建設而言,主要從開源,節流,可持續發展三個方面進行。首先在學校的公共設施方面,應該結合學校的實際情況,在滿足教學計劃和學生們學習需求的前提下,盡可能的減少能源資源的浪費,比如在一些教室內,應該人走關燈,并注意學校水資源的節約利用。同時在學校而言,應該積極的科研工作,盡可能的承接國家項目,在全體師生的努力下完成國家交給的項目,同時可以獲得項目的資金支持以及項目完成后的獎勵,這對學校的財務而言是一筆可觀的收入。學校的財務來源較為特殊,應該更應該注重會計制度改革中的節約型校園的建設工作。
五、結束語
校園財務管理對于高校的發展有著重要的影響,做好高校的財務管理工作,才能夠更好的促進高校的長遠發展。通過調查分析可以看出,在當前的高校會計管理中存在者較為嚴重的問題,因此,應該積極的進行高校會計制度的改革。學校的財務來源不同于一般的盈利性企業,具有其自身的特殊性,因此,在促進財務管理制度改革方面,更加應該實事求是,以促進高校的整體發展。本文通過對當前高校會計制度的分析,主要從四個方面展開對高校會計制度改革的探討。首先應該轉變觀念,充分認識到學校財務管理制度的重要性,這是做好高校財務管理制度改革的基礎。同時要不斷的提升學校內部財務管理的相關從業人員的綜合素質,并建立和完善學校內部財務管理體系,以促進學校各方面工作進行。當然還應該注重節約型校園的建設,順應時展的潮流。
參考文獻
[1]酈解放,饒寶紅.美國大學的財務報告公開制度與啟示——以加州州立大學長灘分校為例[J].比較教育研究,2009(01).
[2]梁芳.我國高等學校會計制度變遷及改革路徑[J].西安石油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06(03).
一、高等學校會計制度改革的背景
現行高等學校會計制度為1998年1月1日起施行的《高等學校會計制度》(試行)版,它對規范高校核算、加強預算管理起到了積極的作用。近年來,隨著我國社會經濟的飛速發展以及教育體制、公共財政體制和高等學校辦學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化,高校經費來源渠道多樣化、后勤社會化改革不斷推進、校辦產業生機勃勃。這些變化無疑對高校的財務管理、預算管理、資產管理、績效評價等方面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為適應內外部環境變化,解決不同會計制度所產生的差異,滿足社會對高等學校會計信息的需求,2009年8月,財政部會計司下發了《高等學校會計制度》(征求意見稿),對現行《高等學校會計制度》進行了全面修訂。新制度在兼顧預算管理、財務管理、資產管理、績效評價信息需求的同時適當引入了權責發生制原則,對現行高等學校會計制度進行了大膽的改革?!陡叩葘W校會計制度》(征求意見稿)的適時推出,是高校會計制度改革中一次質的飛躍。
二、現行《高等學校會計制度》在實踐中暴露出的缺陷是高校會計制度改革的必然
現行高校會計制度自1998年施行起,發揮了積極的作用,但隨著高校辦學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化,對會計信息質量要求的不斷提高,其自身的缺陷也逐漸暴露出來,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現行會計制度執行的會計核算基礎無法準確核算收入和費用
收付實現制與權責發生制確認收入與費用的時點不同。收付實現制容易造成對實質上已經確認但尚未收到的收入不予確認,實際已承擔但尚未支付的負債,在賬簿和報表中無法體現,不利于準確提供財務會計信息,防范財務風險;對于跨年度的收入和支出在實際收付時予以確認,不能在不同年度分期確認,導致事業結余不實。收付實現制下不區分支出性質,不能反映發展與積累的比例關系,只能確認已經收到的學雜費、住宿費等收入,不能反映應收未收學住費的有用信息,造成會計信息的缺失。
(二)固定資產與無形資產會計計價不準確
現行的高等學校會計制度中,固定資產不計提折舊,無形資產不進行攤銷,這樣的會計核算體系會造成資產和凈資產信息失真、教育成本核算不實。2005年國家發改委明確提出:固定資產應計提折舊作為教育培養成本的一部分,這與現行高校會計制度不符,因此改革勢在必行?,F行會計制度對于無形資產及攤銷是這樣規定的:進行成本核算的單位,無形資產在其使用期限內攤銷;不進行成本核算的單位,無形資產一次性計入費用。這些規定過于簡單,可操作性不強。很多高校在會計核算中未啟用“無形資產”科目,更談不上加以攤銷,造成提供的會計信息不真實。
(三)在同一單位事業賬戶、基建賬戶形成了兩個會計主體
事業單位會計準則規定:“事業單位有關基本建設投資的會計核算,按有關規定執行,不執行本制度?!笔聵I賬執行事業單位會計制度,基建賬執行建設單位會計制度,這就造成高校基建會計獨立于高校事業經費核算之外,期末高校分別編制事業決算表和基建決算表兩套會計報表,分別報送不同的對口主管部門,事實上每一套都不能單獨反映高校資產、負債和收支的全貌。另外,高?;窘ㄔO資金涉及的貸款本金和利息的歸集界定不夠明確,造成基建成本的計算和自建固定資產成本的核算不夠準確。
(四)現行制度會計科目設置簡單
在公共財政體制改革的大形勢下,與部門預算、國庫集中收付等相關的會計科目在高校會計實務中已經應用,但現行高校會計制度沒有匹配的相關內容;未設置反映固定資產折舊、無形資產攤銷、資產減值準備等相關科目,無法真實反映資產價值;未設置固定資產清理科目,無法核算出售、報廢、損毀固定資產的業務。在負債中設置“借入款項”,對長期借款和短期借款不作區別,難以準確評價高校償債能力。
(五)報表體系相對復雜,提供的會計信息量較少
現行會計制度規定高校報送的各類主表、附表、補充報表多達20張,內容互相重復,耗時耗力但提供的有用信息量不大,達不到預期的效果;沒有建立健全公開披露制度,高校財務報表只能滿足政府對會計信息的需求,而不能滿足其他相關利益人對高校信息的需求;獨立核算校辦產業的會計信息未納入報表反映。
三、《高等學校會計制度》(征求意見稿)的出臺是高校會計制度改革的重要舉措
為適應高校會計制度改革的形勢,2009年8月,財政部會計司下發了《高等學校會計制度》(征求意見稿)。《高等學校會計制度》(征求意見稿)的適時推出,是高校會計制度的重大革新,征求意見稿解決了現行高等學校會計制度存在的主要弊端,從核算基礎到報表體系進行了全面的改革,但同時也存在一些不盡完善的地方,需要進一步加以完善。
(一)《高等學校會計制度》(征求意見稿)的新舉措
1.為適應財政管理體制改革,新增部分會計科目
新制度增加了與國庫集中支付、政府收支分類、部門預算、工資津補貼、國有資產管理等公共財政改革相關的會計核算內容,同時對應設置了零余額賬戶用款額度、財政應返還額度、財政直接支付、財政授權支付、累計折舊、文化文物資產、在建工程、基建工程、固定資產清理、累計攤銷、待處理財產損溢等會計科目。
2.采用權責發生制為核算基礎,合理確定資產價值與教育成本
為了真實反映資產價值、合理確定教育成本,要求計提固定資產折舊。存貨、固定資產、長期投資設置“減值準備”,無形資產設置“待攤費用”,保證會計信息的有效性。
3.將基建會計納入“大賬”,保障會計信息的完整性
為了加強基本建設資金管理,理順核算關系,新會計制度增設了基建工程科目,基建工程下設建筑安裝工程投資、設備投資、待攤投資、其他投資等明細科目。將基建資金納入高校整體的經濟活動,納入高校事業賬統一核算,能真實地反映資產、負債和收支情況。
4.對收入支出類科目進行重新調整,更好地反映高校收支情況
收入類科目設置了財政補助收入、基建撥款、財政調劑收入、上級補助收入、財政返還教育收入、科研業務收入、其他業務收入、后勤收入、其他收入等七個一級科目,涵蓋了高校收入的全部類型,更真實地反映了高校的收入狀況。支出類科目設置了教學支出、科研支出、其他業務支出、后勤支出、行政支出、資產折耗、財務費用、其他費用、以前年度盈余調整等十一個一級科目,支出科目按支出類別進行劃分,為教育成本的分攤、核算做好了數據準備。
5.進一步完善了財務會計報表體系
財務報表由資產負債表、收入費用表、預算收支表、基建投資表及報表附注組成,并相應重新設計表中項目構成,改進了報表結構、完善了報表體系。
(二)《高等學校會計制度》(征求意見稿)存在的問題及建議
1.會計目標定位不明晰
會計目標亦稱會計目的,是要求會計工作完成的任務或達到的標準,是溝通會計系統與會計環境的橋梁,是連接會計理論與會計實踐的紐帶。現有的高等學校會計目標是什么,目前理論界、實務界的認識并不統一。一直以來,對高等學校會計目標的爭論主要體現為受托責任觀和決策有用觀?!陡叩葘W校會計制度》(征求意見稿)對高等學校的會計目標也未有明確的闡述。建議盡快明確高等學校會計目標,以發揮其有效配置高校資源,提供有用的會計信息的職能。
2.權責發生制引入的“度”的問題
征求意見稿與現有的會計制度相比,最明顯的改革就是適度引入了權責發生制,主要體現在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等的核算中。但高校的收入核算部分還依然采用收付實現制,并沒有在高校會計核算中全面引入權責發生制,收入部分的會計核算仍按收付實現制進行,這勢必導致高校會計報表反映的信息不夠準確、科學。有學者將其稱為“修正的”權責發生制,指其介于收付實現制和權責發生制之間。這就意味著高等學校會計制度是兩種會計核算基礎的融合,既不能完全實現與企業會計準則的趨同,又放棄了事業單位原有的“以預算為中心”的核算體系,容易造成會計核算中的“雙重標準”。建議盡快確立權責發生制的主體地位,實現會計核算基礎完全化、單一化。
3.新制度中部分會計處理與事業單位相關規定不匹配
高等學校屬于事業單位,其資產管理要依照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辦法執行?!妒聵I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第二十九條規定:事業單位國有資產處置收入屬于國家所有,應當按照政府非稅收入管理的規定,實行“收支兩條線”。而《高等學校會計制度》(征求意見稿)規定:處置長期股權投資,其賬面余額與實際取得價款的差額計入當期損益。按照實際取得的價款,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按照所處置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余額,貸記本科目;按照尚未領取的已宣告分派的現金股利或利潤,貸記“其他應收款”科目;按照其差額,借記或貸記“其他業務收入”科目。由此看出《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中對處置長期股權投資有關處理方式與新制度規定不同。因此,建議依照《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規定,充分考慮利用現金、實物、無形資產對外投資形成的股權及其處置收入的性質進行賬務處理。部分長期股權投資的處置,要通過“應繳財政專戶款”核算。
4.科研業務收入期末結余的會計處理欠妥
科研項目有其各自的研究周期,一般情況都會跨會計年度,年度末形成的未使用科研經費,與一般意義上的“盈余”有本質不同,因為科研經費結余可能會在科研項目完成后被收回;即使不收回,科研經費也有其固定的用途。如果將科研經費結余一并納入“盈余”核算,會影響年末結余的真實性。因此,建議在凈資產類科目中增設“未結項科研項目”,用于單獨反映未完成科研項目的結余。
四、結語
《高等學校會計制度》(征求意見稿)借鑒了現行制度中的優點,摒棄了糟粕,同時按照財政管理體制改革的要求增設部分內容,進一步規范了高校會計核算,為實現我國高校會計核算向全面性和真實性的目標邁出了扎實的一步。同時,也要根據時代的發展、形勢的變化,在實踐中不斷加以完善,以更好地發揮其效用。
【參考文獻】
[1] 姜彤彤,武德昆.高等學校會計制度改革探析——兼評《高等學校會計制度》(征求意見稿)[J].財務與金融,2010(5).
一、新制度的創新點
(一)會計核算基礎略有變化
新制度總說明第四條“高等學校會計核算一般采用收付實現制,但部分經濟業務或者事項的核算應當按照本制度的規定采用權責發生制”。權責發生制的核算范圍由原來的“經營活動”擴大為“經濟業務或事項”,部分事項的核算變得更加科學合理。例如,新增的應收應付款項,采用權責發生制,充分反映了高校財務狀況,有利于財務風險管理。
(二)部分會計科目得到了合理的調整
新制度調整后的會計科目比較完整,比較真實地反映了資產負債情況。以前沒有備抵賬戶的固定資產和無形資產,新制度要求分別“計提折舊“及”累計攤銷“,比較真實的反映了資產狀況,避免虛增資產;以前基建會計游離于高校財務會計之外,不能全面反映高校資產、負債和凈資產情況,新制度新增了“在建工程“科目,調整了與其相關的應收應付和預收預付等款項。新制度還將借入的款項按照“短期借款”和“長期借款”分別核算,有利于高校內管理層及債權人等清晰地了解高校的負債結構,依此對高校財務合理管理;也有利于外界對高校財務狀況進行正確評價。
(三)會計報表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完善
新制度調整了會計報表的結構,其中,資產負債表更具說服力。舊制度中的資產負債表按照會計恒等式“資產+支出=負債+凈資產+收入”,采用動靜態要素結合的方式列示,既不符合國際慣,也不利于報表使用者進行決策分析。而新制度采用了“資產=負債+凈資產”,僅用靜態指標反映資產負債表,使得資產負債清晰明了,便于報表使用者理解。
二、新制度的不足之處
(一)收付實現制存在弊端
新制度并未采納一、二意見稿中關于以修正的權責發生制或權責發生制為會計核算基礎的提議,仍以收付實現制為核算基礎,雖然權責發生制夸大了核算范圍,但新制度并未明確說明具體應核算什么,容易造成兩種核算方式使用上的混亂??蓮馁Y產負債表中看出:資產和負債類科目采用權責發生制,而凈資產的結余科目間接運用了收付實現制,可能導致“資產≠負債+凈資產”,而且收入支出表中的核算采用收付實現制,總體看來還會影響后期的高校教育成本核算的準確性。
(二)固定資產的分類標準及折舊年限不清
新制度中的固定資產是這樣定義的“固定資產是指高等學校持有的使用期限超過1年(不含1年)、單位價值在規定標準以上,并在使用過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質形態的資產”。其中,沒有說明規定標準是多少,不利于固定資產與存貨等其他科目的劃分。固定資產被分成了“房屋及構筑物;專用設備;文物與陳列品;圖書、檔案;家具、用具、裝具及動植物”六大類,其中,規定文物與陳列品;圖書、檔案及動植物不用計提折舊。但并沒有具體說明其他計提折舊的固定資產的折舊計算年限,新制度在“累計折舊”核算中只是明確“高等學校應當根據固定資產的性質和實際使用情況,合理確定折舊年限。省級以上財政部門、主管部門對高等學校固定資產折舊年限作出規定的,從其規定”??梢姡糠仲Y產的折舊年限和方法取決于高校財務人員的職業判斷,主觀性強,沒有統一的口徑,不利于各大高校固定資產的核算及信息披露的可比性,影響了相關利益者的決策行為。
(三)資產的價值計量屬性單一
按照新制度的要求,高校主要采用歷史成本對資產、負債等進行計量,歷史成本計量客觀性強,操作簡單,不符合現今物價變動會計對真實性的要求,使得會計信息缺乏正確性、公允性。
(四)會計報告體系不夠完善
新制度的財務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收入支出表、財政補助收入支出表及附注,沒有采納一、二意見稿的預算支出表和基建投資表,其中,新制度規定基建投資單獨建賬,并未要求編制報表,在新舊制度銜接的初期階段,這樣易導致財務大賬與基建賬合并時,兩賬之間資金混亂,更甚者,某些高校借機違規操作隱藏部分賬目的事實。新制度也未采納二稿引入現金流量表的意見,不利于有效地進行高校的償債、支付及籌資等能力分析。
三、結合新制度的不足提出幾點建議
(一)確立權責發生制的基礎核算地位
國外發達國家(如美國)政府層面、事業單位以及高校主要以權責發生制為會計核算基礎,為了我國高校更好地面向世界、面向未來、面向現代化,與國際接軌,具有可比性,建議采用權責發生制,也可以避免隱藏一些真實重要的會計信息。
(二)合理確定固定資產的分類標準及折舊年限
為了合理的劃分固定資產與存貨等其他科目,可采納二稿中要求固定資產的單位價值標準為2 000元的規定,使得固定資產的確定合理有據,更具說服力。對于固定資產“房屋及構筑物;專用設備;家具、用具、裝具”折舊年限和方法上存在的問題,制度中需明確統一的折舊年限和方法。鑒于國外高校對房屋及構筑物的折舊年限不超過50年及我國工業企業的折舊年限為35~45年,筆者認為我國高校房屋及構筑物的折舊年限可統一規定為40年,采用直線折舊法?!凹揖?、用具、裝具”折舊年限統一規定在8年,對于更新快的采用加速折舊法,而對于使用年限長的采用直線折舊法。高校“專用設備”一般用于科研等專項活動,其更新換代快,根據產品說明及供應商開出的有關證明確定折舊年限,采用加速折舊法。
(三)引入全面的資產價值計量屬性
隨著高等學校體制改革的進一步深入,那個學校教育資金來源的日益廣泛,利益相關者對高等學校的財務管理的要求不斷提高。新的《高等學校財務制度》的頒布適應了新的變化要求,為高等學校的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工作提供了指導思想。為了使高等學校的財務管理和具體的會計核算相一致,2013年12月財政部等部門聯合頒布新修訂的《高等學校會計制度》(以下稱新高等學校會計制度),這是繼新《高等學校財務制度》之后進一步推動高等學校會計制度改革強有力的舉措。本文結合《高等學校會計制度》(試行)(以下稱舊制度),從宏觀思想和微觀核算兩個方面,對新高等學校會計制度的新變化進行以下幾個方便的具體分析。
一、新修訂《高等學校會計制度》宏觀思想的變化
新修訂的《高等學校會計制度》在整個核算的指導思想上,較之之前的制度最突出的變化在于強化內部控制思想和引進權責發生制兩個方面。
(一)強化內部控制思想。高等學校作為社會公共教育資源的提供者,屬于非營利性的事業單位,其投資、借貸等方面的業務受到嚴格的管束。所以說高等學校內部控制思想的實施不同于盈利性質的企業側重于風險的控制,而是更多地側重于預算的制定、專項資金的收入和使用等方面。新修訂的《高等學校會計制度》要求高等學校對來自于財政的補貼收入進行明細劃分,從來源上劃分為同級政府補貼收入和非同級政府補貼收入;從內容上劃分為專項資金和非專項資金。明細劃分的目的就是在于嚴格控制財政補貼的收入和使用,使其真正的用于提高高等學校教育水平和科研能力上來,切實發揮高等學校的教育功能。
(二)引進權責發生制思想。高等學校引入權責發生制的會計核算思想,是適應新形勢需要的必然選擇。高等學校權責發生制思想的應用主要體現在固定資產和無形資產計提折舊、攤銷以及高等學校非獨立核算的經營項目兩個方面。計提固定資產和無形資產的折舊、攤銷能夠的反映高等學校資產的真實情況,使得高等學校財務報表反映出的信息更加完整真實。同時折舊額和攤銷額的分類歸集可以更加真實的反映高等學校的教育成本和日常管理費用情況,這也與強化高等學校內部控制的要求相一致。
二、新修訂的《高等學校會計制度》微觀實務方面的變化
由于新修訂的《高等學校會計制度》的宏觀的指導思想方面發生的新變化,導致在具體的實務操作中也有了非常大的變化,本文將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分析論述。
(一)適應的對象。一方面,新高校會計制度明確規定此制度只適用于普通高等學校和成人高等學校。而至于舊制度中涉及的普通中等專業學校、技工學校、成人中等專業學校應經不適用新的高校會計制度。使會計制度的應用更加的明確,這也與高等學校等事業單位的改革趨勢相一致。另一方面,將基本建設投資納入“大帳”,新高校會計制度規定“高等學校對基本建設投資的會計核算執行本制度的同時,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基本建設會計核算的規定單獨建賬、單獨核算”,結合“累計折舊”等科目綜合核算,較之于舊的高校會計制度有了更加明確的規定,也可以更加全面的反映高等學校的資產狀況,這也與新的高校財務制度的要求相符合。
(二)高校財務報表的編制。高等學校財務報表是利益相關者和社會公眾了解情況高等學校財務狀況和收支情況、指導高等學校預算執行工作的重要書面資料,也是編制下年度高等學校財務收支計劃的基礎。
新高等學校會計制度中規定“高等學校的財務報表由會計報表及其附注構成。會計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收入支出表和財政補助收入支出表”。而舊的高等學校會計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收入支出表、附表及收支情況說明書等。新修訂的高等學校會計制度中強化了對各級政府財政補貼使用情況的監督管理力度,特別是財政專項款項的使用情況明確要求在使用過程中進行明細核算,直接體現在新增的財政補助收入支出表中而不是像舊制度中要求的那樣在最后的決算中進行分拆分類分析。所以說財政補助收入支出表的應用強化了對高等學校在專款專用方面的監督,在很大程度上加強了高等學校財務內部控制,更有利于后期的財務績效評價工作的進行。
(三)會計科目的設置和使用。會計科目是進行核算經濟業務和事項的最基本工具,正確設置和使用會計科目是理解和掌握政策的表現,也是保證會計信息全面、及時和準確的基本保障。具體的變化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第一,會計科目設置的規定。新舊高等學校會計制度規定的不同體現在,新高等學校會計制度規定“可以根據實際情況自行設置本制度規定以外的明細科目,減少或者合并本制度規定的明細科目”,而舊制度規定“在不影響會計核算要求和會計報表指標匯總,以及對外提供統一會計報表的前提下,可以結合實際情況分設一級科目,并報主管部門備案?!毙赂咝嬛贫戎腥∠烁叩葘W校自主設置一級科目的權利,這樣子有利于避免因高等學校過度利用自由裁量權造成的會計信息的失真,而出現高等學校財務危機,有利于不同高等學校之間的橫向對比,有利于教育主管部門對高等學校的財務狀況進行集中的管控,控制教育成本,厲行節約辦學的宗旨。第二,具體會計科目的設置。新高等學校會計制度較之舊的制度而言,在資產、負債、凈資產、收入、支出等方面均有較大的變化,表現為會計科目的分、撤、和、增,更加全面、及時的反映高等學校的財務狀況,使得高等學校的財務管理向著精細化方向發展。例如,在資產類別中增設1201財政應返還額度的一級科目以及120101財政直接支付和120102財政授權支付兩個明細科目,用來核算實行國庫集中支付的高等學校應收財政返還的資金額度;設置“1301存貨”科目集中核算舊制度中“材料”、“產成品”等科目的核算內容以及因固定資產標準的變化而不符合固定資產標準的資產;撤銷“借入款項”科目,分為“長期借款”和“短期借款”兩個科目;增設“累計折舊”、“累計攤銷”,引進權責發生制的思想,用來客觀實際的反應高等學校的固定資產和無形資產的價值等。第三,會計科目核算內容的變化。新高等學校會計制度在會計科目的調整變化,必然導致會計科目在核算內容上發生較大的變化,這些變化在“凈資產類”、“收入類”和“支出類”科目中表現的尤為突出。例如,新高等學校會計制度中的“事業基金”科目的核算內容增加了短期投資方面的內容,而將長期投資的內容在“非流動資產基金”科目核算;“財政補助收入”只反映從同級政府中獲得各類財政撥款,包括基本支出補助和項目支出補助,而從其他政府部門獲得撥款分不同的用途分別在“教育事業”和“科研事業”等科目中核算反映;“經營收入”科目核算的內容進一步縮減,將之前在此科目下核算的“高等學校收取的學費、住宿費、委托培養費、考試考務費、培訓費”等內容轉移到“教育事業收入”科目中核算,而本科目只保留高等學校開展的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收入。這樣子的變化正好反映了權責發生制運用在高等學校會計制度中的要求。
結束語
面對新修訂的《高等學校會計制度》的諸多新變化,我們需要積極應對,做好以下幾方面的工作。首先,認真學習新修訂的《高等學校會計制度》,全面把握制度中的新變化和新要求,做好2014年的賬務調整工作,為以后的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礎。其次,優化升級高等學校財務信息化管理系統。應對新制度中對于會計科目設置的新要求,必須優化升級已有的財務信息化管理系統,為準確核算高等學校的經濟事項打下強有力的物質基礎。再次,加強高等學校會計人員的教育培訓。結合新修訂的會計制度,加強對會計人員的教育培訓工作,進一步增強會計人員的工作技能水平和責任意識,保證工作的順利進行。
【參考文獻】
關鍵詞 :會計;高等學校;權責發生制
我國的高等學校使用的會計核算方法一貫以收付實現制為主,造成了許多問題,運用權責發生制是解決問題的有效手段,然而,由于歷史沿革等種種原因,高等學校會計制度中的權責發生制是逐步引入和運用的。
一、權責發生制在高校會計核算中引入和運用的歷史回顧
(一)第一階段1988 年版高等學校會計制度
1988 年12 月,我國高校會計史上第一部獨立的《高等學校會計制度》正式出臺。其中第十六條規定:“高等學校會計核算,一般實行收付實現制。對外服務和科研項目的核算,經主管部門批準,也可采用權責發生制。高等學校所屬獨立核算的經營性單位,原則上以權責發生制為基礎進行會計核算”。這種各高校主管部門批準進行的權責發生制,造成某幾個高校使用權責發生制,其余大部分高校使用收付實現制進行會計核算,使得各高等學校橫向的會計信息不具備可比性。
(二)第二階段1998 年版高等學校會計制度
1998 年,財政部與教育部聯合頒布了《高等學校會計制度(試行)》,其中第五條規定:“高等學校會計核算一般采用收付實現制,但經營性收支業務的核算采用權責發生制”。這避免了1988年版本造成的會計信息不具備可比性的問題。然而由于固定資產不計提折舊,無形資產不進行攤銷,虛增了資產和凈資產。使得會計信息失實,高校財務狀況反映不真實。
(三)第三階段2013 版高等學校會計制度
2013 年12 月30 日,財政部修訂印發了《高等學校會計制度》(以下簡稱“新制度”),自2014 年1 月1 日起施行。其中第四條規定:“高等學校會計核算一般采用收付實現制,但部分經濟業務或者事項的核算應當按照本制度的規定采用權責發生制”。
二、新制度在權責發生制的運用方面存在的問題
(一)費用與收入不配比,不利于成本核算
我國高校一般秋季入學,每個學年從9 月份開始,學生每學年繳費一次,學生所繳的學費包含兩個學期的學費,其中第一學期是在當會計年度,而第二個學期是在下個會計年度,但在確認收入時,均確認為當期收入。然而學生培養工作卻是經過兩個會計年度的,與所收到的學費相關的教育支出有相當大部分是到下個會計年度才發生,這使得收入和支出缺乏配比,扭曲了高校各個時期業務的真實信息,從而影響高等學校財務信息的準確性和科學性,不利于高校的財務決策和管理。
(二)對于尚未產生現金流量流出的債務在賬面上不體現
目前高校的大額采購、維修、基建通行的做法是按照合同進度進行付款,在此之前先由中標單位或工程公司墊付工程款,然后再根據合同進行結算,尚未結算的工程公司墊付款金額巨大,但在收付實現制基礎下無法進入高校的負債賬簿。又比如借入資金的利息、職工的應付工資、公積金等,按照收付實現制也是在實際支付時才作出賬務處理。這些業務往往金額巨大,對當期財務報表影響很大,這些不在當期財務報告中體現,將會虛增可支配資金,導致財務信息失真,掩蓋財務風險,學校的有可能決策錯誤。
(三)新制度新增的采用權責發生制核算的業務有固定資產計提折舊和無形資產進行攤銷兩項
資產的折舊和攤銷解決了1998 年版高校會計制度的資產價值不實問題。但是,權責發生制引起的資產的折舊和攤銷起到兩個作用,一使得資產價值符合實際,二使得資產的消耗分期計入成本和費用中而不是在購買時一次性計入。新制度雖然解決了原收付實現制核算帶來的資產價值不實的問題,但購置固定資產實質上是經濟資源存在形態從流動資產變為非流動資產,資產額并未發生減少,收付實現制下與資產初次計量有關的固定資產支出在購置時直接借記有關支出類科目,而不是將資產按照某種消耗方式計入成本費用,使得費用支出被虛增,減少了事業結余,影響了結余分配,使會計信息失實。
三、上述問題的解決辦法分析
(一)費用與收入如何進行配比
高校的收入主要包括兩部分,一是學費、住宿費收入,二是其他收入例如租金收入,高校的收入應采用權責發生制進行核算。
學費、住宿費收入收入的核算應新設“遞延收入”和“應收賬款———學費(住宿費)”兩個科目。由于學生是每年9 月開學報到時就預先交了一學年的學費和住宿費,所以在每學年開學時,學生應交的學費和住宿費借記“應收賬款———學費(住宿費)”科目中核算,形成學校的債權;同時應收的學費和住宿費所對應的時間屬于當前會計年度有4 個月,屬于下個會計年度有8 個月,故將應收的學費和住宿費的三分之一確認為當前會計年度的收入,貸記“教育事業收入”將應收費用的三分之二確認為下個會計年度的遞延收入,貸記“遞延收入”。
其他收入比如高校的租金收入等,當租賃合同已簽訂或租賃實際發生,但對方還未支付租金時,就應該體現在賬務處理中,可以借記“其他應收款”科目下相應的明細科目,貸記“其他收入”。當收到租金時,借記“銀行存款”,貸記“其他應收款”。
(二)如何在賬面上體現尚未產生現金流量流出的債務
高校的大額采購、維修、基建項目以及借入資金的利息、職工的應付工資、公積金等大額應付款,應采用權責發生制核算。當高校付款的現時義務被承擔時,應借記支出類等科目,貸記“其他應付款”相關明細科目。付款時,借記“其他應付款”相關明細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這樣,高校的大額采購、維修、基建項目以及借入資金的利息、職工的應付工資、公積金等大額應付款就體現在賬務中,并最終通過財務報告進行報告。
(三)關于固定資產購置如何計入支出
與資產初次計量有關的固定資產支出在購置時不一次性計入支出而是將資產的消耗分期計入成本和費用。購置固定資產計入“長期待攤費用”,同時增加“固定資產”和“非流動資產基金———固定資產”。當期計提的折舊計入期間費用,同時減少“非流動資產基金———固定資產”。采用權責發生制的方法來處理固定資產購置支出,不僅可以更客觀地反映固定資產的現時價值,不會高估凈資產,而且不會虛增費用,事業結余將更符合客觀實際。
參考文獻:
[1]楊蔚,廖曉莉,劉曉紅.高等學校會計制度改革研究.
與原有的高校會計制度相比,新制度的科目設置和體系更加科學規范,增加了會計信息的相關性、有用性和報表的可讀性,從而更適應政府公共財政體制改革和高等教育體制改革的需要。新制度的變化主要體現在以下方面。
(一)進一步完善了權責發生制的核算內容,使會計要素計價更為科學 新制度增加了“應收賬款”、“預付賬款”、“其他應收款”、“應付賬款”、“預收賬款”、“其他應付款”、“長期應付款”等權責發生制核算科目,對原有的“應收及暫付款”、“借出款”和“應付及暫存款”科目進行了細化。增加了“應付職工薪酬”科目,使職工薪酬的核算更符合配比原則?!皯U稅費”科目的設置進一步規范了原有的“應交稅金”科目,使反映內容更為完整。新增“累計折舊”和“累計攤銷”科目,作為“固定資產”和“無形資產”科目的備抵科目,使資本性支出遞延攤銷到相應的收益期,真實反映了資產的價值。這些科目的完善,進一步對收付實現制進行了修正,使會計要素計價更為科學。
(二)進一步區分了要素項目的流動性,使會計反映更為準確 新制度進一步區分了要素項目的流動性,將原有的“對校辦產業投資”、“其他對外投資”科目劃分為“短期投資”和“長期投資”科目,分別核算1年以內(含1年)的投資和超過1年的投資業務;將原有的“借入款項”科目劃分為“短期借款”和“長期借款”科目,分別核算1年以內(含1年)的借款和超過1年的借款業務;將資產占用的金額分為“事業基金”、“專用基金”和“非流動資產基金”科目,分別核算高校擁有的非限定用途凈資產的金額、按規定提取或設置的凈資產金額和長期投資、固定資產、在建工程、無形資產等非流動資產的金額。經過區分,使會計反映更為準確。
(三)增加了“待處置資產損溢”會計科目,使資產處置更為規范 新制度增加了“待處置資產損溢”科目,核算高校待處置資產的價值及處置損溢。主要內容有:按規定報經批準予以核銷的應收及預付款項、長期股權投資、無形資產;盤虧或毀損、報廢的存貨、固定資產;對外捐贈、無償調出存貨、固定資產、無形資產;轉讓(出售)長期股權投資、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等。高校處置資產時,應將相應資產的價值轉入“待處置資產損溢”科目,報經批準后再轉銷。一方面使資產處置更符合程序,另一方面完整地反映了資產的處置過程,使資產處置更為規范。
(四)增加了基建賬套并入“大賬”的會計處理,使會計信息更為完整 新制度取消了“結轉自籌基建”科目,規定高校的基本建設投資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單獨建賬、單獨核算,同時至少按月并入“大賬”的相關科目。這樣就解決了原制度下學?!按筚~”反映經濟業務不全面的問題,使會計信息更為完整。
(五)收支科目的設置更加科學規范,使會計核算更為清晰 新制度將原收入科目的“教育經費撥款”、“科研經費撥款”和“其他經費撥款”合并為“財政補助收入”科目,將原支出科目的“教育事業支出”和“科研事業支出”統一為“教育事業支出”、“科研事業支出”、“行政管理支出”、“后勤保障支出”、“離退休支出”等五項支出,并增加了“其他支出”科目,與“其他收入”科目對應。收入科目區分財政、非財政類,財政類分為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非財政類分為專項資金和非專項資金;支出科目區分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基本支出分為財政資金、其他資金,項目支出分為財政資金、非財政資金和其他資金?!敖洜I收入”仍與“經營支出”科目對應,按類別、項目進行核算。這種設置明確了各類資金的性質,將財政、非財政類,專項、非專項類,經營、非經營類資金進行了界定,使會計核算更為清晰。
(六)進一步區分高校業務結果,使各類資金性質更加明確 新制度進一步將高校業務結果分為“財政補助結轉”、“財政補助結余”、“非財政補助結轉”、“事業結余”、“經營結余”等,對財政、非財政類,專項、非專項類,經營、非經營類資金的運營結果進行了界定,與收支科目的設置相呼應,使各類資金的性質更為明確,會計信息更加清晰明了,增加了報表的可讀性。
(七)會計報表增加了校內獨立核算單位收支合并及附注的規定 新制度規定在年度收入支出表中,將各校內獨立核算單位的收入、支出并入報表。對于具有后勤保障職能的校內獨立核算單位,應將本年收支相抵后的凈額并入“其他收入”項目金額;對于不具有后勤保障職能的其他校內獨立核算單位,應將其收入、支出并入報表相應項目,并抵銷高校內部業務的影響。會計報表還增加了附注內容,規定了有助于理解和分析報表需要說明的重要事項。這些規定增加了報表的有用性。
二、新舊《高等學校會計制度》建賬銜接
(一)主要會計科目銜接轉換 (1)將原“現金”科目余額轉入“庫存現金”科目,新增“零余額賬戶用款額度”,核算實行國庫集中支付的高校根據財政部門批復的用款計劃收到和支用的零余額賬戶用款額度。
(2)將原“材料”科目余額轉入“存貨”科目,“存貨”科目核算高校為耗用而儲存的各種材料、燃料、包裝物、低值易耗品及達不到固定資產標準的用具、裝具、動植物等的實際成本。
(3)增設“待處置資產損溢”科目,核算高校待處置資產的價值及處置損溢。增設“累計折舊”和“累計攤銷”科目,作為“固定資產”和“無形資產”科目的備抵科目,增設“在建工程”科目,核算高校已經發生必要支出,但尚未完工交付使用的各種建筑和設備安裝工程的實際成本。增設“非流動資產基金”科目,核算高校非流動資產占用的金額。
(4)將原“對校辦產業投資”和“其他對外投資”科目余額中,1年以內(含1年)的投資金額轉入“短期投資”科目,超過1年的投資金額轉入“長期投資”科目。
(5)將原“應收及暫付款”和“借出款”科目余額中,購入物資、勞務、固定資產和無形資產等預付給供應單位的款項轉入“預付賬款”科目,因開展經營活動銷售產品、提供服務而應收取的款項轉入“應收賬款”科目,其余各項應收及暫付款項轉入“其他應收款”科目。
(6)將原“借出款項”科目余額中,1年以內(含1年)的借款金額轉入“短期借款”科目,超過1年的借款金額轉入“長期借款”科目。原“應交稅金”科目余額轉入“應繳稅費”科目。新增“應付職工薪酬”科目核算高校按有關規定應付給職工及為職工支付的各種薪酬。
(7)將原“應付及暫存款”科目余額中,因購買材料、物資等而應付的償還期在1年以內(含1年)的應付款金額轉入“應付賬款”科目,跨年度分期付款購入固定資產的價款轉入“長期應付款”科目,如有符合“應付職工薪酬”和“預收賬款”性質的內容應單獨轉入“應付職工薪酬”和“預收賬款”科目,其他各項償還或結算期限在1年內(含1年)的應收及暫付款轉入“其他應付款”科目。
(8)取消原“教育經費撥款”、“科研經費撥款”和“其他經費撥款”科目,將原“科研經費撥款”科目核算的內容并入“科研事業收入”科目,“科研事業收入”科目核算從非同級財政部門取得的科研經費,以及從其他非財政渠道取得的科研收入,如開展科研協作、轉化科研成果、進行科技咨詢等取得的收入。新增“財政補助收入”科目,僅核算高校從同級財政部門取得的各類財政撥款。
(9)在原“教育事業支出”和“科研事業支出”科目的基礎上,增加“行政管理支出”、“后勤保障支出”、“離退休支出”三個科目,從不同方面反映事業支出的核算內容。增設“其他支出”科目,與“其他收入”科目對應,核算其他業務收支。
(10)增設“財政補助結轉”、“財政補助結余”、“非財政補助結轉”、“非財政補助結余分配”科目,以反映不同資金的結轉結余。原“事業基金”科目下設“一般基金”和“項目管理費及間接費”明細科目,取消原“投資基金”明細科目。將原“投資基金”明細科目余額轉入“非流動資產基金――長期投資”,會計處理為“借:事業基金――投資基金,貸:非流動資產基金――長期投資”。
(11)將“非流動資產基金”科目余額補齊。原“固定基金”科目余額轉入“非流動資產基金――固定資產”,會計處理為“借:固定基金,貸:非流動資產基金――固定資產”。按照“無形資產”科目余額,進行會計處理為“借:事業基金――一般基金,貸:非流動資產基金――無形資產”。
(二)建賬中核算項目銜接轉換 會計核算中主要考慮按照資金來源建立項目字典。高校資金按照來源分為:代管資金、專用基金、預算安排收入、非預算科研收入、主管部門和上級單位補助收入、附屬單位按照規定上繳收入、經營收入和其他收入。會計科目的設置分別為“代管款項”、“專用基金”、“財政補助收入”、“教育事業收入”、“科研事業收入”、“上級補助收入”、“附屬單位上繳收入”、“經營收入”和“其他收入”。建賬的具體操作可按以下方法:
(1)“代管款項”應按照接受委托代為管理的各類款項建立項目,“專用基金”應按照提取或設置的具有專門用途的凈資產建立項目,日常報賬時要連帶具體的項目。
(2)“財政補助收入”和“教育事業收入”屬于預算安排資金,其項目設置應與學校內部控制預算項目一致。會計核算時這兩個科目不控制項目,所有項目收入通過預算科目下達。如設置:6001 預算下達,6002 預算分配,6003 預算結余。會計處理為“借:預算下達,貸:預算分配”。但是,事業支出科目即:“教育事業支出”、“科研事業支出”、“行政管理支出”、“后勤保障支出”和“離退休支出”科目要控制項目,日常報賬時要連帶具體的項目。這樣,預算項目的期末結轉結余應為全年預算下達的項目收入與報賬支出的差額。
(3)“科研事業收入”、“上級補助收入”、“附屬單位上繳收入”、 “經營收入”和“其他收入”屬于非預算安排資金項目,這些科目核算時應控制項目,日常報賬時要連帶具體的項目。其項目設置應區分專項資金和非專項資金。有限定用途的專項資金要建立具體的項目,以反映各專項資金的收支、結余。非專項資金可以建立一個學校性的項目,以反映學??梢詣佑玫馁Y金。如:經營收入有2筆,1筆為某學院的服務性收入,另1筆為學校銷售產品收入。實際操作中可以分別建2個項目,“21001 ×學院××收入”和“20000 學校經費”。相應的支出類科目,即“教育事業支出”、“科研事業支出”、“上繳上級支出”、“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經營支出”和“其他支出”等,日常報賬時要連帶具體的項目。這樣,非預算項目的期末結轉結余應為全年核算項目收入與報賬支出的差額。
(4)“財政補助結轉”、“財政補助結余”、“非財政補助結轉”、“事業結余”、“經營結余”和“事業基金”科目應為部門和項目控制,以便反映學校各類收入項目年終結轉結余。
(5)事業支出類科目即:“教育事業支出”、“科研事業支出”、“行政管理支出”、“后勤保障支出”和“離退休支出”科目所控制的項目應為相應業務部門和相關業務內容項目,不應包括行政管理部門項目開支。如:教務處、科技處、后勤處、離退休處等行政管理部門開展行政管理活動的開支項目,如辦公費、差旅費、交通費等,應計入“行政管理支出”科目,而不應計入“教育事業支出”、“科研事業支出”、“后勤保障支出”和“離退休支出”科目。
(三)基建賬套并入“大賬”會計處理 基建賬套并入“大賬”的會計處理可以參照以下方法:
(1)在“在建工程”科目下設置“基建工程”明細科目,核算由基建賬套并入的在建工程成本?;ㄙ~套按月并入本科目及其他相關科目。
(2)并賬時,按照基建賬套“建筑工程投資”、“設備投資”、“待攤投資”、“其他投資”科目余額,“借:在建工程――基建工程”;按“基建撥款”、“基建自籌”科目余額,“貸:財政補助結轉、財政補助結余或非財政補助結轉”。其余基建賬科目余額并入相應“大賬”科目余額。
例如,某高校201×年基建賬套科目余額如表1:
[1]財政部:《事業單位會計準則》(財政部令第72號)。
[2]財政部:《事業單位財務規則》(財政部令第68號)。
[3]財政部:《高等學校財務制度》(財教[2012]48號)。
[4]財政部:《高等學校會計制度》(財會[2013]30號)。
高等學校所處的會計環境已經發生了歷史性的變化,社會對高等學校會計信息需求與現行高等學校會計信息供給產生尖銳的矛盾,現行高等學校會計明顯滯后于高等學校的發展。本文詳盡論述了如何改革高等學校會計制度,以滿足社會對高等學校會計信息需求。
一、高等學校會計運行環境的歷史性變化
(一)高等學校管理自主化
自1995年9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頒布實施以來,政府逐漸將控制在其手中的人、財、物權下放給高等學校,較之計劃經濟時期,高等學校在專業設置、課程改革、招生計劃、人事工資、機構設置、管理體制、資金分配等諸多方面已經擁有相當多的自力。所有這些業務活動的價值方面都應該通過會計信息得到綜合反映。從價值角度客觀、全面、準確反映這些業務活動,以使高等學校管理當局通過對這些價值信息的分析,實現科學決策、有效管理是高等學校會計的重要任務,然而,現行高等學校會計運行模式無法提供高等學校自主決策所必需的有用信息。
(二)高等學校資金來源多元化
在以往的計劃經濟時期,高等學校管理當局既無籌資壓力,又無經濟責任,也不必考慮資金使用效益。隨著我國高等學校公費生與自費生收費并軌改革和高等教育大眾化進程的不斷推進,政府撥款占高等學校全部資金的比重逐步下降,學生繳納的學雜費已經成為高等學校經費的重要來源。除此之外,迫于辦學規模擴大和資金緊張的雙重壓力,高等學校不斷謀求企業贊助、社會捐贈、校企合作、科研開發、社會服務等多種渠道的資金資助,甚至大規模地向金融機構舉債。至此,高等學校在資金來源方面已經形成了以財政撥款為主、多渠道籌措資金的多元化格局。與此同時,關注高等學校資金運用情況的主體由過去的政府拓展為政府、學生家庭、銀行、捐贈者、投資者、納稅人等眾多的部門、單位和個人。會計相關性原則決定高等學校會計必須滿足多元的信息需求。
(三)高等學校辦學趨勢國際化
1995年1月1日世界貿易組織成立后,作為最重要的法律框架《服務貿易總協定》(GATS),對其成員國規定市場準入的12個基本服務部門中,就包括了教育服務(Educational Services)。2001年12月11日,我國成為WTO的正式成員時對包括高等教育在內的5個教育服務項目(特殊領域除外)作出了對外開放的承諾,既允許外方在我國提供高等教育服務,也允許中外合資辦學。自此,中外合資辦高等教育的辦學模式開始出現。隨著我國的進一步開放,中外合作辦學、合資辦學將成為一種普遍現象,在高等教育領域的國際交流將越來越多,高等學校辦學呈現出國際化趨勢,這就要求我國高等學校會計與國際接軌。
(四)高等學校擴張發展融資化
政府對高等學校的撥款水平受國家經濟發展水平和財政能力的制肘,學生繳費水平受社會居民收入水平的制約,而其他渠道籌資對高等學校實現規模擴張、滿足高等教育大眾化發展所需要的巨大的資金需求來講是杯水車薪。為實現跳躍式發展,高等學校不得不尋求與金融機構的合作,向金融機構借貸。風險自擔的金融機構迫切需要高等學校會計為其提供反映其基本財務狀況的會計信息,以準確判斷高等學校的償債能力和債務風險。而現行的高等學校會計提供的信息對金融機構來說,無法通過這些信息對高等學校的財務狀況進行正確判別。
二、高等學校會計信息供求矛盾
高等學校運行環境變化對高等學校會計信息提出了新的要求,現行高等學校會計制度的會計信息供給至少在以下六個方面與社會對高等學校會計信息的需求存在難以調和的矛盾。
(一)無法提供高等學校履行財務受托責任信息
高等學校資金來源的多元化,使眾多高等學校資金提供者開始關注高等學校資金的使用方向、用途和結構,與資金提供者的要求和意圖的符合程度。學校有責任定期向資金提供者提供其資金使用情況的信息,以使資金提供者對高等學校資金使用的績效進行考核,監督高等學校受托財務責任的履行情況。在現有高等學校會計核算模式下無法解決這一問題。
(二)無法提供高等學校事業持續發展能力信息
一所學校是否能實現良性的持續健康發展,是包括政府、高等學校自身以及社會各界最為關注的問題。高等學校的持續健康發展固然決定于許多因素,但其中最為重要的莫過于其所擁有資源是否能支撐其持續發展,即高等學校所擁有的資源保值增值。更直接地講,凈資產體現高等學校所擁有的財富,凈資產如果從長期趨勢看呈不斷遞增的態勢,就為高等學校的持續健康發展奠定了物質基礎。然而,令人頗為尷尬的是,現行高等學校會計制度所提供的凈資產是飽含水分的信息。
(三)無法提供高等學??冃Э己艘罁畔?/p>
高等學校面臨新的形勢,應盡早實現從目前預算執行考核為主向績效考核為主的轉變。而實現這一轉變的前提是保證各項會計要素核算客觀準確,會計科目設置科學合理,在此基礎上將反映單位績效的相關會計要素進行比率、趨勢、結構分析,進而對單位經濟效益、社會效益作出客觀評價。但現行高等學校會計制度由于以收付實現制為基礎,導致會計要素信息失真,收入、支出要素機械按現金收付為標準,完全忽視了事物內在規律所決定的權利義務關系,扭曲了收入支出要素的權責內涵,也使收支失去了比較意義。
(四)無法提供高等學校學生培養資源耗費水平信息
在高等教育有償收費服務的大背景下,不同層次、專業、規格的人才培養資源耗費水平信息不僅是包括學生家庭在內的社會各界特別關心的信息,也是政府物價部門極為關注的信息,更是學校管理當局需要了如指掌的信息。這一信息牽涉教育公平、收費定價、內部管理等諸多社會所關注的重要方面。在高等學校將以收支會計要素比較為主的管理方式轉為以費用消耗、辦學效益為主要考核內容的管理方式下,培養學生消耗資源水平的信息尤顯重要。然而,面對如此重要的會計信息,現行高等學校會計制度卻無能為力。
(五)無法提供國際認同的統一的高等學校會計語言信息
高等學校辦學國際化趨勢要求高等學校應采用國際通用的會計語言,以保證各國有合資、合作辦學意向的高等學校無障礙的交流?!懊绹鳩ASB第116號準則規定:高等學校以權責發生制為基礎確定收入的費用,反映高等學校各會計期間的收入狀況,準確反映高等學校教育成本?!雹俣覈叩葘W校以收付實現制為基礎,這使得國內外高等學校之間無法使用統一的會計語言進行交流,一定程度上影響了高等學校之間的國際交往與合作。
(六)無法提供高等學校資金安全指數信息
高等學校擴張發展中的融資行為,使金融機構自始至終關心高等學校的資產、負債類別、質量和結構,并通過這些指標分析高等學校的資金安全狀況,評價高等學校的長短期償債能力。而由于高等學校會計核算所提供的各會計要素的內涵和質量,使這些必要指標的測算變得遙不可及。
三、化解高等學校會計信息供求矛盾的對策
高等學校會計信息供求矛盾的根源在于高等學校會計核算基礎是收付實現制,在收付實現制會計核算基礎框架內是無法解決現行會計模式所存在的問題的。因此,必須改革會計核算基礎,在高等學校實行權責發生制,并在此基礎上設計會計賬戶體系。具體設想如下:
(一)關于減值準備類賬戶的設置
在市場經濟體制下,高等學校資產減值是無法回避的事實。如果按目前正在執行的企業會計制度的要求,很多資產早已達到計提壞賬和減值準備的標準,但在我國目前高等學校會計核算模式下,由于不考慮壞賬損失、資產不計提折舊、不計提減值準備等,資產信息進而凈資產(這里暫且按現行制度規定表述)信息嚴重失真。這與資產要素概念也是嚴重背離的,極大地違背了高等學校會計信息的客觀性、相關性、謹慎性等多項會計一般原則要求。資產減值的部分已經不能給高等學校帶來任何經濟利益,理應從資產金額中剔除。這樣才能使資產的計量與資產要素概念表述相一致,資產信息失真問題才能得到根本解決。為此,應該對已經發生減值的資產計提壞賬(或跌價、減值)準備,與之相適應設置壞賬準備、存貨跌價準備、固定資產減值準備等賬戶。
(二)關于涉及固定資產核算全過程的賬戶設置
在我國目前的高等學校會計核算模式下,涉及固定資產全過程賬戶體系的設置不符合高等學校的業務特征。事實上,高等學校的固定資產從取得、使用到報廢是一個客觀過程,為正確反映這一過程,對于通過自建方式取得的固定資產應設置“在建工程”賬戶核算,核算自營或發包方式增加固定資產的全過程。固定資產在使用過程中會發生價值的轉移,這些轉移的價值應計入高等學校教育服務成本。為此要設置“累計折舊”賬戶,專門核算固定資產轉移至高等學校教育成本費用中的價值。對于固定資產退出生產的過程,應設置“固定資產清理”賬戶,核算固定資產清理過程的損益。
(三)關于權益類賬戶的設置
現行高等學校會計制度通過設置凈資產要素核算政府、法人、自然人投入至高等學校的資產所代表的利益。事實上,權益的表現形式多種多樣,權益要求的內涵也十分豐富,對利潤紅利的要求是權益,對投入資金的使用要求是權益,對被投資方發展前景的關心關切是權益,對所投資產保值、增值的要求也同樣是權益。權益既可表現為有形的利益,也可以表現為無形的要求。但企業投資人追求利潤的權益與高等學校投資人對所投資產關心關切的權益畢竟有本質的區別。每一個投資人、撥款人都希望他所投資的學校越來越強,都關心學校資產的保值、增值,都希望其所投資金會在學校賬目上有所記載,都關心其對高等學校投入資財的使用方向符合要求。這正是高等學校投資人、撥款人權益要求的表現,也是高等學校會計所應該完成的受托責任。“高校資金提供者,一般要求將其投入的資財使用到指定用途上,客觀上要求對基金主體單獨核算和披露相關信息” ② 。我國應借鑒國外的做法,設置“基金”總賬科目,下按用途、類別設置明細賬,這樣才能較好地提供受托責任信息。
(四)關于收入(益)類賬戶的設置
高等學校應按收入類別設置“政府撥款收入”、“學生交費收入”、“接受捐贈收入”、“有償服務收入”和“其他收入”等賬戶。在權責發生制下,高等學校的收支并非一定相等,年度中發生結余或虧缺均屬正常現象,尤其是高等學校并不以盈利為目的,虧缺的現象更是常見。但管理者應對結余與虧缺做到心中有數,長期持續虧缺必然導致高等學校資源的枯竭,高等學校管理者應將結余或虧缺與高等學校的長遠發展目標相結合作出戰略性的安排。為此,高等學校有必要設置“結余”類賬戶,年終將所有收入、成本、費用轉入 “結余”賬戶,再將所有結余轉入 “基金”類賬戶下“結余積累”明細賬。
(五)關于成本費用類賬戶設置
為核算高等學校學生的培養成本,要按資金用途和責任歸屬設置“培養成本”、“培養費用”、“輔助費用”、“管理費用”等賬戶。通過這些賬戶的設置,既要明晰成本構成內容,又要分清成本控制責任。因高等學校收費在先且按學年收取,培養學生收入已經實現,因此,應將培養成本直接轉至“結余”賬戶,而不必像企業會計那樣必須將收入已經實現的產品成本轉至主要業務成本賬戶,再將主營業務成本轉至“本年利潤”賬戶。
【主要參考文獻】
[1] 趙炳起.論高校會計制度改革[J].集團經濟研究,2005,(7下).
[2] 孫霞. 高校會計制度改革與思考[J].決策與探索,2007,(5上).
[3] 冼小芳.新會計準則對我國高校會計核算影響[J].財會經緯,2007.
[4] 廖忠友.高等學校財會管理改革認識與實踐[M].重慶大學出版社,2005.
經過數年的行政事業單位會計制度修訂工作,2014年1月1日新《高等學校會計制度》(以下簡稱“新制度”)正式落地實施,這標志著我國高校會計制度有了更深層次的完善,高校會計工作又會有突破性的改革與發展。另外,會計實務也開始了不斷完善自身、落實制度要求的新旅程。
一、新制度的總體變化
新會計制度在舊會計制度的基礎上改變加大,主要表現為:在會計制度中添加了與國庫集中支付、部門預算、國有資產管理等方面的相關內容;新會計制度納入了“虛提”固定資產折舊與無形資產的攤銷;新會計制度明確指出要將基建數據不斷納入高校會計“大賬”;不斷深入細化事業支出的分類與核算;明確指出要將獨立核算單位會計信息歸入到高校內年度財務報表反映中;在過去的基礎上強化了資產的計價與入賬管理;在過去的基礎上不斷完善了會計科目體系與賬務處理業務;系統改進財務報表結構和體系。
二、新制度對高校的作用
新制度將促進高校財政法規政策的貫徹落實,更好地指導高校實務操作。在具體工作中,新制度的作用體現在三個方面,一是有利于更加真實地反映資產價值、進一步真實、詳細的凸顯了當前高校的支出結構;二是有助于高校內部成本費用科學、規范化管理,提升高校資金管理的科學化規范化水平、確保國有資產的安全完整;三是進一步提高財務報表的通用性和實效性 ,增強高校會計信息的完整性和可比性。
三、新制度下的會計實務要求
為順利推進新制度的實施,就應該進一步做好其銜接工作,強化日常會計控制工作,以保證高校會計工作能夠合理有效地推進。
(一)新舊制度的銜接工作
1、新舊制度銜接總要求
編制原賬的科目余額表,在此基礎上,按照新制度規定,調整舊制度各科目余額(包括新舊結轉、補提折舊、基建并賬調整),相應編制出規范的、詳細的科目余額表,來作為新賬各個科目的期初余額,同時,編制出資產負債表。設立新賬,及時更新和調試會計核算軟件、會計信息系統,正確實現數據轉換,確保新舊賬套的有序銜接。
2、將原賬科目余額轉入新賬
由于新制度對部分原科目進行了增設、取代、拆分,在轉賬過程中,就要對原賬中各科目余額加以分析,轉入新賬中的相應科目中。特別注意,設立新賬時,對高校會計中固定資產的余額還需要依照實際情況來進行處理,首先,針對部分與標準相差較大的固定資產作為低值易耗品轉入新賬“存貨”科目,就需轉入新賬“存貨”科目。其次,部分已領用出庫的,就應該依照所花費的成本一次性攤銷,并做好實物資產的登記管理工作,在新設立的賬目里,標注借記“事業基金”科目,貸記“存貨”科目。同時,增設“累計折舊”科目,通過核查固定資產的原價、使用期限等因素,計算、補提固定資產應計提累計折舊。同時,注意將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在建工程、長期投資等相關資產科目余額與凈資產的“非流動資產基金”科目余額的對應。
(二)把握好收支科目的新變化
為了直觀反映高校承擔的教育、科研兩大任務對學校收支情況的影響,原事業收入拆分為“教育事業收入”、“科研事業收入”,實務中需要區分資金來源,分別核算和反映。配合《高等學校財務制度》逐步細化成本核算的要求,新制度將支出拆分為“教育事業支出”、“科研事業支出”、“行政管理支出”等科目,分別歸集核算教育、科研、管理等各項費用,這要求在會計處理時,根據部門屬性歸集人員經費和部門費用支出,需要協調人事部門,做好人員的歸口統計。
(三)做好日常會計監督
會計監督是會計的職能任務之一,在會計工作過程中,進一步發揮會計監督職能,能夠有效的、科學的維護高校財經紀律與經濟秩序,做好會計基礎工作。日常會計監督的內容主要包括:
1、做好原始憑證的審核和監督
《高等學校財務制度》第三十條規定,“高等學校應當依法加強各類票據管理,確保票據來源合法、內容真實、使用正確,不得使用虛假票據?!边@就要求高校財務部門加強支出審核控制,全面審核各類票據,重點審核單據來源是否合法,內容是否真實、完整,使用是否正確,是否符合預算,審批手續是否齊全。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不予受理。
2、加強實物、款項的監督
督促資產管理部門加強資產的實物管理,做到定期清查盤點資產,確保賬實相符。財會、資產管理、資產使用等部門或崗位應當定期對賬,倘若會計人員在工作里查找出賬本記錄與實物款項不一致,就需第一時間找出原因,并根據實際情況正確處理,倘若發現其最終原因涉及到會計機構、會計人員職能范圍之外的內容,就需要第一時間向部門領導匯報,并作出反應。
3、嚴格財務收支監督
在會計工作中發展有審批手續不簽的財政支出時,工作人員應該退回其相關手續,要求相應人員將手續補充齊全,仔細更正。對一些與國家統一財政、財務、會計制度相違背的財務收支,拒絕辦理。對于部分工作人員在工作中不納入單位統一會計核算,并與國家的財政、財務、會計制度相違背的財務收支相違背的行為及時制止,倘若制止無效,還需立即向上級負責人通過書面意見的形式請求及時處理。針對部分違反企業、單位、機構內部會計制度的行為,應該及時制止。倘若當事人不聽勸告,還需要向上級領導匯報,請求處理。
四、結束語
在新制度下,會計實務工作任重而道遠,需要我們會計工作人員在實際操作中不斷加深對新制度的理解和運用落實,以切實提升高校會計信息處理能力,保證高校會計信息真實、準確,保證高校穩步、健康發展。
參考文獻:
[1]林鋼.高等學校會計制度改革研究――基于財務會計和預算會計二維體系[J].會計之友,2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