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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前我國高校法學專業本科生畢業考核主要采取撰寫畢業論文的方式。本科生畢業論文經歷選題、開題到撰寫完成交由指導教師審查、通過答辯等各個環節,據此認定被考核的學生是否符合法學專業本科生的畢業要求。由于畢業論文能夠訓練學生收集資料、調查研究、案例分析、邏輯思維等方面的能力,同時能夠在檢驗大學生專業素質、學習能力、學科知識和實踐能力等方面起到重要作用,所以畢業論文一直是大學教育教學計劃中的重要組成部分,是考察法學專業學生對法學理論掌握情況、能否運用法學思維分析和解決問題的重要方式。
但是,當前法學專業本科畢業考核以論文為主要方式,而且多為理論性研究論文,學生的論文存在無問題意識、無創新觀點等問題,教材表述式和資料堆砌式的論文較多;畢業論文拼湊、應對甚至抄襲的情況嚴重。這些問題已經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法學專業本科生的評價標準,也影響著法學專業畢業生的質量及其社會評價,甚至有人提出取消法學本科教育。
二、法學專業本科生畢業考核方式的多樣化
法學是一個應用性較強的學科,對學生理論與實際相聯系的要求相對較高。筆者認為,改善法學專業本科生畢業考核方式過于單一的辦法就是設定更為多元的考核方式,給予學生足夠的選擇空間,使其能夠按照興趣和意愿選擇適合自己的考核方式。結合我國法學教育的現實,可以從以下幾種方式進行探索。
以個人考核與團體考核為標準,可以將畢業考核分為“獨立完成型”和“團體協作型”。
第一,“獨立完成型”可采取調研報告、專題研究、案例分析、法律文書寫作等方式。
調研報告方式較適用于具有交叉學科背景,如法社會學、法經濟學類的選題。同時也適用于法理學中人權保護情況、憲法實施問題等須要進行社會調查、聯系實際情況說理的選題。與畢業論文方式相比,調研報告重在對數據進行統計、對調查結果進行分析的基礎上提出結論,更注重考察學生是否掌握了調查的方法、手段,以及通過一手資料對實際情況的進行總結和分析。表面上看,理論難度比不上論文,但是它能較好地考察學生的動手能力、溝通能力和分析能力。
專題研究方式較適用于對特定法學領域中的具體問題的研究。如消費者反悔權問題、證券交易合適性原則等等。專題研究要求對具體問題的產生、發展、現狀、存在問題、解決方法、域外借鑒等作詳細研究,由一點向縱深挖掘。與畢業論文方式相比,更具有針對性、務實性,更能突出學生對問題細節的考量。
案例分析方式即以現實生活中影響較大、較為典型案例作為分析樣本,通過對此案例的分析說明法理、論證制度、提出建議,進行法律分析,較適用于刑法、經濟法、知識產權法等法律專業的選題。作為畢業考核方式的案例分析不應局限于法條的解釋和適用,而是應結合具體情況,提出既有案例對法律適用的疑問和挑戰,從而尋找解決問題的方法。
法律文書寫作是法學專業本科畢業生可以選擇的一種較具特色、也較符合“職業教育”目標的考核方式。法學專業的技能教育“既是一種職業操作技藝培養,也是引導學生像法官、律師等法律職業者那樣思考的邏輯訓練”。法律文書寫作的重要性不言而喻。由于法律文書包括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等各種法律文書,所以留給學生選擇空間也較大。學校也可以根據不同法律文書的難易程度和考察重點,對作為畢業考核方式的法律文書寫作進行一定質與量的限制,如限定在公訴書、判決書、仲裁委員會的裁決書中選擇。
第二,“團體協作型” 可采取模擬法庭、法律援助專項項目等方式。
近年來,模擬法庭已作為法學專業必備教學方式和教學內容在各法學院校普及開來?!澳M法庭的建設與運行使其充當實訓基地建設的主力軍應為理所當然”,時也可為考核方式多元化提供必要支持。以模擬法庭作為法學專業本科生畢業考核方式,可由教師指導學生挑選典型案例,由即將畢業學生自愿結成小組,準備相關材料、分飾法庭或仲裁庭的各方主體。在“考試”過程中可通過考察學生們的起訴書、判決書、辯護意見以及模擬法庭程序等是否符合法律規定,說理是否準確、法條運用是否得當,證據與使用是否正確等判斷參加學生是否符合合格標準。這種考核方式不僅能夠考察學生掌握基礎知識的情況,也是對學生通過專業訓練習得法律實務能力的一種檢閱。
中圖分類號:G424 文獻標識碼:A
1 傳統模式運行現狀分析:“法學院”內畢業論文存廢之爭
進入21世紀以來,有關“本科畢業論文存廢之爭”一直受到媒體與學界關注,成為中國高等教育的熱點話題。而《光明日報》在2012年5月7日、8日和18日分別刊載《取消本科畢業論文答辯可不可行》、《本科畢業論文存亡不應一刀切》、《畢業論文應加強而非取消》三篇文章,則直接讓這一場“存廢之爭”白熱化。相比其他人文社科專業,法學教育天然具有學術研究性和職業技能性雙重性特點,則直接導致各大高校法學院將這場“存廢之爭”延伸到實踐。
支持者認為,“本科畢業論文的問題不是應不應該取消,而是應該如何加強,對以培養應用型人才為主的地方高校,同樣不例外”。①但大部分認為畢業論文制度應該堅持,但應該改良,是“對學生如何運用知識解決問題的綜合訓練,它能有效地培養學生的文獻檢索與運用、邏輯思維、動手、寫作能力”。②大部分高校法學院實踐中也持這種態度。取消者認為,“法律的生命在于經驗,而不在于邏輯”,應用型人才目標定位下高校法學教育應該重視對學生實踐能力的培養,視科研創新為生命的畢業論文與法律實踐性和應用型培養目標相悖。悖論下畢業論文已是“人神共怒”,“與其目前這種尷尬局面,不如放棄”。③2008年底西南財經大學法學院宣布取消畢業論文,以案例分析取代畢業論文。折衷者認為,應該對待畢業論文應改變原來“二元對立”的思維模式,改革傳統畢業論文模式,適應法學教育對科研創新能力和職業應用能力的雙重要求。代表性模式是武漢東湖學院法學院實施的“雙軌制”。
正如有學者言,孤立地爭論畢業論文的“存”抑或“廢”本身沒有任何意義。畢業論文只是高校人才培養目標實現的一環,任何脫離高校人才培養目標定位的爭論都是空談。換句話說,如果畢業論文有利于高校人才培養目標的實現,則應該堅持加強;反之,則應該改革甚至取消。高校教育大眾化趨勢下,我國高等教育人才培養目標逐漸分化。獨立學院以培養應用型人才為目標,其法學教育定位為培養法律實務應用型人才的培養,相比研究性法律人才,應更重視學生法律實務操作能力的培養。至于傳統畢業論文模式是否可以適應獨立學院法學教育的需要,筆者以為將模式放到獨立學院培養目標下重新評析至關重要。
2 模式創新的必要:傳統畢業論文模式評析
2.1 與培養目標不合
獨立學院作為我國高等本科辦學的新生力量,更多是依母體高校優質教育資源托建而成。然相比母體的法學院系“研究型”或“高端應用型”法律人才的培養,獨立學院法學專業人才培養目標卻存在本質的差異,更多應定位為“普通應用型”或“高端輔助類”法律人才,具體包括基層法官、檢察官、律師、公證員、律師助理、司法執行人員以及在公司企業等其他機構從事法律業務的人員等。顯然應用型培養目標下,各獨立學院法學院專業應該強調的是對學生法律實務能力的培養,即運用法律知識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而非照搬母體院校模式強調學術創新能力。故視學術創新為生命的傳統畢業論文模式與獨立學院應用型人才培養目標不合。也正如有學者言:對本科生畢業論文的要求,說到底是對大學培養不同人才的要求,需要區別對待。不同的大學定位,不同的人才培養目標,對畢業論文的要求也應有所不同。④
2.2 與重實踐理念不合
畢業論文屬于學術論文范疇,學術論文“不是寫出來的,是做科研做出來的,不進行科學研究寫出的文章不是學術論文”。⑤科研能力的培養是不能一蹴而就,“不是畢業論文寫作一門課程能解決的,不是指導老師一個人能解決的”,⑥而是需要大量的“前伸性”工作,即把撰寫法學本科畢業論文的科研能力培養拓展并延伸到整個法學教育培養過程,在日常教學工作的各個環節都應重視對學生科研理論創新能力的培養。顯然這種能力培養理念,是與傳統“研究型”大學“重理論”教學理念相一致的。而隨著“應用型”人才培養目標的確立,獨立學院教學理念由傳統“輕實踐”轉變為“重實踐”已成趨勢與必然。當下獨立學院法學教育改革,課程設置、教學方法、師資隊伍建設等都重在圍繞“實踐性”展開,突出法學實踐教學的質量決定了法學本科教育的質量??傊訌姫毩W院學生實踐能力的培養已經成為重中之重,顯然不是畢業論文所強調的科研創新能力。
2.3 與學生智力不合
獨立學院生源特點是獨立學院“獨”特性之一,與普通高校招收的“一本”、“二本”學生相比,他們在基礎知識、知識結構、綜合素質方面存在一定差距。但傳統畢業論文模式的目標定位上顯然還是按照“一本”、“二本”的生源特點進行要求與設定,以此來指導獨立學院學生的畢業論文工作,勢必會挫傷學生的自信心,打擊學生對畢業論文寫作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只能感到力不從心。正如有學者言,“幾乎所有高校都要求畢業論文具有創新性。其實“創新”別說對大學生,對我們大學生的老師一生也未必能完成幾個。我們可以鼓勵創新,但不能把社會對高等教育中拔尖人才的期冀當成大學本科生的基本目標?!雹吖P者以為,忽略生源特點地強調畢業論文創新,強調“教育公平”是不切實際的,畢竟不可能讓所有大學生都寫出有創新、有學術價值的畢業論文。
綜上所述,傳統畢業論文模式難以適合獨立學院法學教育應用型人才培養目標的需求,必須對其進行比較徹底的改革和創新。應用型人才培養目標下,構建一套更強調應用型和實踐性的畢業論文模式,顯得尤為重要。
3 模式創新的途徑:案例型畢業設計模式構建
案例型畢業設計模式,將學生畢業設計與法學專業學生在司法機關、律所的畢業實習結合起來,圍繞實習過程中接觸的經典案例,采用案例選擇、文書設計、模擬審判、案例分析“四步走”模式。相比傳統畢業論模式,實踐性是案例型畢業設計模式的靈魂。一方面,強調整個設計以具體案例為中心,要求學生從原告、被告、法官等多種角色的視野去閱讀案例,并運用所學理論去分析和解決案例中發現的問題,目的性強,有效地避免脫離實際的傾向,真正起到強化學生實踐能力培養的目的。另一方面,強調把設計與畢業實習結合,突破往?!伴]門造車”,要求學生在法院(或檢察院、律所)實習時去發現問題、分析問題、解決問題,不僅提高了畢業實習質量,也加強了“法律人”素質的培養。
3.1 案例選擇
案例型畢業設計模式強調對學生法律實務能力的考核。按照這一模式,不僅對學生實務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給教師的指導也提出了更大的挑戰。案例選擇是整個模式的基礎,所選案例的實踐與理論價值將直接決定整個畢業論文設計的質量。相比法學教學中案例教學法、模擬法庭中案例選擇注重專業性、典型性、現實性,以達到緊扣專業課程教學具體內容,解決教學中的重點難點,提高學生課堂學習氛圍的目的,案例型畢業設計模式下的案例選擇考慮綜合性、疑難性、不確定性三個因素,這樣才有助于對獨立學院法學專業學生法律實務應用能力的綜合考核。
其一,綜合性。畢業(論文)設計是對法學專業學生四年法學知識與技能學習的整體考核。我國著名法學教育家孫曉樓先生認為,法律人才需具備三個要件:一是法律的學問;二是法律的道德;三是社會的常識。所選擇的案例涉及的知識應該有一定的跨越度,可以學科之間有跨越,也可以部門法之間跨越。其二,疑難性。過分簡單的案例讓學生覺得容易,無法激起學生畢業設計的興趣,也容易導致整個設計模式“走過場”;但是太難,又容易導致學生無所適從,整個模式停滯不前。所以指導老師在指導學生選擇案例的時候,應該把握好“度”,合適的案例應該是能讓學生經過認真思考和分析后,運用所學的法學專業知識解決案例中存在的法律問題。其三,不確定性。案例的選擇必須具有一定的不確定性,不要強調一律得出一個正確的結論,正如一位美國法官所說“我們能夠做出最終判決并非因為我們判決正確,相反,我們之所以判決正確,是因為我們有終審權”。案例的不確定性能為學生多重視角、多角度分析案例埋下伏筆,便于最大限度激活學生的思維并進行考核。
3.2 文書設計
法律文書被稱作“看得見的正義”,以其為載體所體現的司法直接體現法律的權威。在當代,法律文書作為一種重要的精密的司法技術,日益凸顯其重要性。⑧故對這一技術能力的掌握,將直接體現獨立學院法學專業法律應用型人才培養的質量。獨立學院對法學專業學生文書設計能力考核時,筆者以為應該強調文書設計的完整性和規范性。
其一,完整性。案例型畢業設計模式文書設計階段要求學生對整個案例所涉及的訴訟文書進行設計,因此對學生設計文書進行考核的第一個要素就應該是其所設計文書是否完整。而一個案例所設計的文書是否完整,又直接取決于案例的性質與案情需要。指導老師在指導時應該把握好,也為指導老師對法律實務能力的掌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其二,規范性。文書設計的規范性,一方面體現在格式規范性,不同種類的法律文書有不同的格式要求,此點較易把握;另一方面體現在文書語言規范性,此點更難把握,對學生法律應用能力和綜合素質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具體而言,文書用詞規范性應從以下四個方面考核:表意準確、質樸莊重、嚴謹意賅、邏輯嚴謹。⑨
3.3 模擬審判
通過模擬法庭進行模擬審判一直高校法學專業提高學生法律實務應用能力的重要手段,也是法學實踐性課程教學的重要一環節。模擬法庭被定性為高校培養“法律人”的“職業訓練場”,從“法學院到法院的橋料”。但是相比模擬法庭,除了在角色分配、開庭程序等相同外,畢業設計模式下模擬審判有兩個重要的不同點上:其一,案例的二次選擇性。畢業設計模式要求每個學生都要根據自己實習的單位進行案例選擇、文書設計,但對模擬審判案例進行選擇時,要求指導老師在學生提供的案例進行二次選擇,依據指導的人數在本組指導學生提供案例中選出一兩個更典型、更能對學生法律審判實務能力考核的案例進行角色分配和審判。其二,審判的“實戰性”。相比傳統模擬法庭教學,更多是圍繞教學需要(尤其是訴訟法教學),重視附著在“法庭審理”的“程序性”上面的“表演性”,設計模式下的模擬審判,不僅要求學生熟練掌握整個庭審程序,還更強調對學生法律審判實務應用、應變能力的考核,故應該重視過程的“實戰性”或“對抗性”,而畢業設計案例選擇環節要求案例的不確定性,也為“實戰”預留了空間。
3.4 案例分析
模擬審判的結束并非意味整個畢業設計的結束,還要求學生根據選擇或參與的案例選擇角度進行分析總結,一方面考核學生發現、解決問題的能力,另一方面也促使學生更深入地學習、研究法律知識,提升法律實踐技能,具備現代法律人素質。而根據選取的角度不同,案例分析可以包括評述型、分析型。
其一,評述型。這種類型要求學生從案例選擇到模擬審判的整個過程自行評述總結,如案例的選擇是否具有綜合性、不確定性、疑難性,文書的寫作是否規范、案例審判時證據是否確實充分、辯論是否有理有據、運用法律是否得當等等??隙ǔ晒?,指出不足,啟發以后更深入地學習,也進一步提升了學生法律實踐技能。其二,分析型。學生在圍繞案例進行畢業設計時對其中的某一個問題感興趣,然后把問題挖掘出來,結合專業深度討論,提出觀點。這一類型不僅注重對學生分析問題、解決問題能力的考核,還強調觀點創新,要求學生有創新思維。分析型一方面適應了對獨立學院法學專業學生能力“多元化”的需要,部分學生經過四年法學知識學習后具備一定理論創新能力,甚至考上了研究生,即將跨入“研究型”法律人才培養模式,分析型案例分析為這部分學生畢業考核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另一方面也避免了對傳統畢業論文模式進行改革,追求“一元化”、“一刀切”帶來的弊端。
高等教育大眾化背景下,高等教育出現多層次性、多類型性、專業差異性,因此,對畢業論文的要求和形式,也應“因校制宜”、“因業制宜”。獨立學院 “應用型”人才培養目標的定位,決定了其畢業論文模式考核指標的“應用型”。法學專業案例型畢業設計模式的提出和構建,為獨立學院畢業論文模式的改革與創新做出了建議性的嘗試。
基金項目:江西省教育廳2011年高等學?!案咝*毩W院畢業論文模式的改革”教學改革研究項目(JXJG-11-86-11)
注釋
① 鞏建閩.畢業論文應加強而非取消[N].光明日報,2012-05-15:002.
②③江勝清.論“本科畢業論文存廢之爭”對當前地方高校本科畢業論文的影響[J].宿州學院學報,2012.27(4):93-96.
④ 郭立場.本科畢業論文存亡不應一刀切[N].光明日報,2012-05-08:002.
⑤ 楊曉旗.論創新型國家發展戰略下大學生科研能力的培養——關于當下本科畢業論文現狀的反思[J].中國科教創新導刊,2009(8):6-7.
⑥ 汪濤.本科畢業論文質量提升的路徑分析——以襄樊學院法學專業為例[J].襄樊職業技術學院學報,2012.11(1):118-121.
關于社會調查課程之于現代法學教育的意義,專家學者已經達成一致,其研究成果也已浩如煙海,本文不再贅述。然而鮮有學者從實踐教學的整體出發,研究在法學本科實踐教學這一系統中,社會調查課程的地位,以及與其他法學實踐課程的關系。
目前,各大高校法學本科專業的集中性實踐教學環節主要包括法律見習、法律辯論、社會調查、學年論文、畢業實習、畢業論文。其課程設置基本如下:第二學期法律見習,第三學期法律辯論,第四學期社會調查,第五學期學年論文,第七學期畢業實習,第八學期畢業論文。從課程設置的時間順序來看,社會調查屬于中間環節,從法律人職業技能培養的邏輯來看,社會調查屬于承上啟下的關鍵一環。
法律見習的教學內容是觀摩法院、檢察院、律所等機構核心業務的實際運行流程,教學目標是讓接受多年基礎知識教育的大一新生,對法學職業執業情況形成直觀的感性認識,有利于大學生跳出僵化的書本知識和單一的課堂環境,逐步適應系統化、科學化的專業素養教育,調整心態面對學校與社會的對接。教學過程中學生的學習任務不大,趣味性比較強。法律辯論的教學內容是選擇法學各專門學科領域中有爭議的熱點專題,讓學生自愿結組形成正反兩方,并就各方主要觀點展開對辯。該課程教學目標是提高學生對法學前沿知識的涉獵與研究,培養學生的法學專業思維能力和論辯能力。社會調查正是在法律辯論課程成果較扎實的基礎知識與邏輯思辨能力的基礎上,培養學生開放性的思維能力,彌補法律辯論課程的不足,提升學生的思維水平與實踐技能。大學學習需要一定的適應過程,中學灌輸式的教學,學生的思考固定在單向、被動模式中老師教習知識點,老師提問,根據老師講的知識點回答問題、完成作業。而不進行主動的、拓展式的思考。與其說學生發現問題的能力偏低,不如說學生缺乏發現問題,問個為什么?的思維邏輯。不懂而且不知道需要進行發散思維,觀察社會現象,探討其發生原因,從而做出獨立的判斷,因其缺乏獨立思考能力和調查研究能力。
所以法學本科社會調查課程的教學內容是,緊密結合社會調查方法的基本概念、基本內容與實際操作過程,讓學生較好地掌握從紛繁復雜的法律現象、社會現實與歷史文獻中總結出、抽象出問題即調查選題,并設計出合適的調查方法,整理、分析搜集的資料,并最終完成調查報告。從而有效地銜接好法律辯論課程,并為學年論文選題的確定、書寫打好基礎。
而學年論文是從事科學研究的初步訓練,為進一步進行專業學習、科學研究和實踐活動創造條件,理所當然地是畢業論文和畢業實習的前提與基礎。
綜上所述,社會調查是法學本科系統性實踐技能培養最關鍵的一環,既是法律辯論效果的鞏固,又是保證學年論文實踐課程教學效果的基礎。
二法學本科社會調查課程教學效果不佳的原因
本人從事多年的法學實踐教學工作,擔任社會見習、法律辯論、社會調查、專業實習的課程教學,以及學年論文與畢業論文的指導?;趯嵺`教學過程與效果的評估,本人認為法學本科社會調查課程的教學效果不佳。社會調查的概念、主要內容、基本方法等理論知識蜻蜓點水、淺嘗輒止,而實際操作更是盲目、混亂,完全偏離了系統化、科學化、明確化的要求。下文從三個角度出發,分析社會調查課程教學效果差強人意的主要原因。
(一)課程未受到充分重視,課程安排不合理
自上世紀70 年代末恢復法學教育以來,作為熱門學科的法學專業,如雨后春筍般迅速開遍國內各大高校。很難想象僅僅 30 多年的時間,法學本科教育培養模式從理論教學到實踐訓練已經發展到盡善盡美的程度,很顯然,大部分學校并沒有探索出既穩定又符合本校特征的培養模式,仍然停留在對其他學校的模仿上,尤其是實踐教學方案與環節的設計,基本上都處于模仿甚至照搬的階段,這從各個學校法學人才培養方案上就可以一窺一二。
1 沒有形成體系,缺少配套課程
與法律辯論一樣,社會調查是法律人職業技能培訓的重點,也是法學本科人才培養方案中集中性實踐教學的基本課程與重要環節。然后二者受重視的程度顯然不同,以本校近5年不同版本的人才培養方案為例,為了保證法律辯論的教學目標的實現,培養方案中不僅配套了理論課程法律辯論技巧,1.5 個學分,24 學時;而且還設置了模擬審判1 和模擬審判2 這兩門課程來鞏固和強化教學效果。
然而社會調查沒有設置與其相對應的理論課程,來指導社會調查的實踐過程,更沒有強化其效果、鞏固其成果的實踐教學課程與之配套。
2 學分學時太少,指導教師任務重
如果將法律辯論課程作為一個整體來看,其學分達到了6.5 個學分,其學時量達到了104 個。而社會調查僅僅1 個學分,16 學時,只及法律辯論的15.3%。在這少得可憐的課時里,指導老師必須擠出時間闡述清楚社會調查的基本理論知識,并指導幾十個學生,分成十幾個組,完成整個社會調查的全部過程。很顯然學時遠遠不夠,而一個課程指導老師的安排就將社會調查課程教學目標的實現變成了不可能完成的任務。
3 一周時間完成,時間跨度太短
根據課程設計,社會調查的教學一般都是安排在學期中間的一周來時間集中完成。然而稍微研究社會調查課程,就不難分析出,社會調查的任何一個環節都很難在一周內就完成,每一個環節都需要大量的調查研究和資料整理過程。所以這種一周集中上課的方法只能使每一調查環節都敷衍了事。
(二)實踐教學系統化不強,實踐課程聯系不緊密
如前文所述,法學本科實踐課程的設置并不完善,實踐教學系統化不夠,實踐課程之間在具體教學過程中各自孤立,聯系不緊密,這就使實踐教學教學效果大打折扣。事實上,實踐教學是一個整體,應當系統化統籌,并注重每一個環節的銜接,尤其是社會調查課程,在沒有理論課程配套的理論教學和強化效果的其他實踐課程而課時量又嚴重偏少的情況下,再失去跟其他實踐課程的緊密聯系,其教學效果再次降低。
按照法學實踐教學培養的邏輯,實踐課程的安排應當層層遞進,并且貫穿整個大學四年,根據實踐教學環節的特征和規律,結合法律人實踐技能培養目標,其課程設置的邏輯順序應當為上文所述。然而根據本校法學專業最新版的人才培養目標,法律辯論和社會調查同時設置在了第三學期,上課時間安排在接連的2 周。前文提過,社會調查是法律辯論的鞏固與提升,需要在吸收和總結法律辯論課程的知識和經驗的基礎上,開展社會調查的教學。而毫無喘息機會的課程設計,必將使2 門課程的學習都受到影響。
另外,根據慣例,學年論文的指導老師與畢業論文的指導老師是一致的,這就使得指導老師可以充分了解學生的學習方法與效果,科學性、系統性、連貫性地指導學生完成學年論文與畢業論文。但是社會調查指導老師只有1 人,并沒有與其相鄰的實踐課程進行導師對接,極大地影響了教學效果。
(三)資源匱乏,支撐力不夠
每年都有學生結合本校校級活動(比如暑期三下鄉活動),或者暑期社團活動,進行社會調查,并完成社會調查報告,反觀法學專業化社會調查課程中,卻鮮有滿意的社會調查活動與優秀的調查報告。根據對法學本科社會調查課程情況的分析,除了上文提及的兩個原因外,還在于資源的匱乏,沒有支撐力,導致學生積極性不夠,社會調查不能很好地開展。另外,人員的不足也是直接導致了資源的匱乏,如果以學年論文的模式,由一個指導老師帶3~4 名學生,那么可以利用指導老師的課題經費來解決一部分資金的問題,否則,以一名教師之力,是難以解決社會調查的資金短缺問題的。
三三學期制模式下法學本科社會調查課程改革探索
(一)三學期制模式的基本內容
為了深化本科教育教學改革,進一步完善高素質復合型人才培養體系,我校自今年九月份開始正式實施三學期制模式?;緝热萑缦拢?/p>
1 三學期制模式的學期劃分
我校現在實行的是二學期的學期制模式,即秋季學期(20周)+ 寒假(5 周)+ 春季學期(20 周)+ 暑假(7 周)。實行三學期制后,學期制模式改為兩長一短三個學期,即夏季學期(4周)+ 秋季學期(18 周)+ 寒假(約5 周)+ 春季學期(18 周)+ 暑假(約7 周),總教學周數為40 周,寒暑假的放假時間基本維持不變。
2 三學期制模式的教學安排
實施三學期制條件下,各專業(年級)的理論教學主要安排在秋季學期和春季學期,實習、實訓、課程設計、綜合試驗等實踐教學環節可安排在夏季學期。學校還將利用夏季學期,安排更多的跨校區開設的輔修課程和公共選修課程。
3 三學期制模式下實踐教學改革措施
加大對實習實訓實踐教學的經費投入和機制保障,建立教學管理部門、學生管理部門和教學單位合作與聯動的機制,共同推進復合型、實踐型的人才培養。強化實踐教學環節的制度規范,建設一批教學實習和就業實習的基地。加大改善實驗室建設條件的力度,加強實驗室管理的制度建設,以保障學生夏季學期集中訓練和暑期科研的順利開展。
通過對三學期制基本內容的分析,這種獨立出專門的實踐學期的創新模式,一方面有利于本科教育課程體系的整體優化,進一步完善課堂、實驗、實踐等主要教學環節,提高學生的自主學習能力和綜合素質。另一方面也有利于推動開放性辦學機制的進一步完善,三學期制為學生參與社會實踐、參與教師的科研項目、從事創新性實驗和學術研究、進行教學實習和就業實習,提供了更多的時間和空間條件,以培養實踐能力和創新能力,提高社會適應性和就業競爭力。短學期的設置,使教學工作的安排更具靈活性。
(二)三學期制模式下法學本科社會調查課程改革路徑
1 強化重視程度,合理設置課程
充分認識社會調查在法學本科系統實踐教學中的地位,并合理設置社會調查課程,是法學本科社會調查課程改革的首要問題。沒有合理的課程設計,所有教學效果與改革,都是空談。
(1)增加配套的理論教學課程與相應的實踐課程
在專業選修課程中設置理論課程社會調查方法,與實踐操作課程社會調查相輔相成,配套完成社會調查的目標。社會調查方法是文科學生必備的學習和研究的工具性知識和能力。開設該課程,通過系統、全面地介紹社會調查的原理和方法,幫助學生掌握相關的理論知識,使學生在掌握現代社會調查研究的基本規律、基本理論和基本知識技能的同時,逐漸樹立起認真、合作、嚴謹、求實等與社會調查有關的職業道德觀念,培養他們從事社會調查研究必須尊重科學的思想方法,為社會調查的具體操作與實踐,提供系統完善的理論指導,實現教學效果與目標。
社會調查方法課程宜安排1 個學分,16 課時,與社會調查實踐課程1 學分、16 課時相對應,形成2 個學分、32 課時的學分學時量,既沒有超過法學本科主干核心課程的學分課時量,過分拔高社會調查課程的地位,也沒有過分低于普通專業選修課程的學分課時,從而提高對社會調查課程的重視。
(2)適當增加指導教師的數量
盡量增加指導老師的數量,一方面降低實踐課程教師的工作量,有利于老師全面、細致與系統地指導學生開展社會調查活動;另一方面,也有利于指導老師跟進社會調查的每個環節,及時調整工作方向,督促學生認真完成社會調查活動,提高調查研究的成效。
(3)拉長社會調查實踐的時間跨度
三學期制模式將實習、實訓、課程設計、綜合試驗等實踐教學環節都統一安排到夏季學期,共4 周19 天,大大拉長了社會調查課程的時間跨度。社會調查活動的指導老師可以有計劃、有步驟、科學地設計整個調查活動:5 個工作日確定選題(包括預選與討論修正),5 個工作日完成調查(包括調查方法的選取與實際調查),4 個工作日進行資料的分析和整理,5個工作日完成調查報告的撰寫。從而從時間上保障社會調查活動的每一個環節順利開展。
2 系統化實踐教學環節,增強課程聯系的緊密度
強化法學本科集中實踐課程的系統化程度,形成一個層層遞進,科學地職業化實踐技能培訓的整體,使實踐教學環節每一單獨課程效果的簡單相加,轉為彼此協調運轉,相輔相成地實現法學專業素養的訓練,完成實踐教學課程的課程目標與集中實踐教學的整體目標。
根據社會調查課程的特點與地位,以及與其他實踐課程的關系,首先可以將所有實踐課程系統化、捆綁化。在確定好實踐課程開設的邏輯順序與時間安排后,根據前一實踐課程的通過情況,來獲得下一實踐課程的選修資格,這樣有利于把握每一個實踐環節的教學效果,并促進系統化實踐教學的整體效果,從而達到培養合格的法律人的目標。
其次,社會調查課程與其他實踐課程的聯系還可以體現在,把社會調查與學年論文、畢業論文串成一個整體。目前學年論文和畢業論文銜接非常緊密,體現為學年論文的指導老師與畢業論文的指導老師是一致的,這一安排有利于對學生專業論文寫作能力以及科研能力的培養與提高,那么我們可以將這三門課程的指導老師都銜接起來,統一化,讓指導老師從社會調查階段就開始介入,從社會調查的選題開始指導,經過學年論文的寫作,直致畢業論文的完成。這種安排一來可以解決社會調查這門課程資金匱乏、指導老師不足的實際問題,另一方面,也有利于整體協調與系統化法學本科實踐課程的整體教學。
中圖分類號:G642.47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673-291X(2009)12-0225-03
中國高等教育改革已進行多年,高等教育應為社會發展需要服務已毋庸置疑。當前中國的法治建設進程與司法制度改革不斷加快,法律專業化程度迅度提高,社會需要大批與法制現代化相適應的法律職業隊伍。這一社會需要直接觸動并引發了法學教育的改革。在如何確立法學本科教育培養目標、如何改革法學課堂教學模式以及對西方法學教育模式的探究等方面,不僅有眾多學者的詳盡研究與著述,更有一些高校已著手試點,將改革成果實際應用于法學教育之中,以探索旨在培養“法律人”的新型法學高等教育模式。 畢業設計雖有別于課堂教學,包括理論教學和實踐教學,但其仍為本科教育教學之環節之一。對于法學本科畢業設計如何改革。如何通過畢業設計過程,提高學生法律思維能力、應用能力、創新能力等問題以及如何將畢業設計改革與高等教育的其他改革措施相配套,還少有學者論及。筆者認為,在法學本科教育中,應建立新型畢業設計理念,以導學模式規范畢業設計環節,才能克服畢業設計現狀中存在的不足,從而提升畢業設計的有效性。
一、法學專業畢業設計現狀與弊端
長期以來,由于受傳統教育模式和體制的影響,中國法學專業本科畢業設計形式一直是單一的論文形式。從畢業論文的完成過程式來看,首先在選題方面,學生自選或教師指定的選題多數不能與司法實踐相關聯或非為法學理論研究的前沿問題,論文研究領域也多為眾多專家學者作過充分的論述;其次在論文的完成過程方面,學生自擬論文草稿后,教師在格式、文字表達、邏輯、觀點指導修改,最后定稿上交。論文成績僅根據論文寫作水平,參考論文答辯情況得出。對學生通過畢業設計在法律思維及應用能力等方面得到多少提高沒有評價,對教師指導的過程與效果沒有評價。
上述畢業論文的完成現狀帶有普遍性,造成如下弊端:學生完成畢業論文的主動性、積極性差,多數是為了畢業而完成。畢業論文完成要么閉門造車,要么抄襲他人作品,要么論文制作粗糙,質量低劣,既不具有司法實踐指導意義,又不具有理論創新,畢業設計這一重要的教育環節嚴重貶值。究其原因,筆者認為,現行法學畢業設計理念滯后是根本原因。那種認為畢業設計只是對四年高等教育的總結。是決定學生能否達到畢業水平的因素的觀念,與現行高等教育改革理念不符,與教育改革手段相脫節,導致畢業設計一直不能擺脫走過場、形同虛設的尷尬境地。缺乏完善的畢業設計質量保障模式是造成畢業設計質量低劣的直接原因。各高等院校現有的保障畢業設計質量的措施,僅為制定畢業論文寫作基本要求及向學生講授畢業論文的寫作方法及注意事項,在畢業設計選題確定、指導教師選任及責任、畢業設計完成過程監督等方面均缺乏行之有效的保障措施。
畢業設計現狀造成法學教育與社會需求脫節、學校教育與社會對法學人才培養和需求之間的差距加大;學生的應用能力、創新能力、實踐能力較弱,遠不能適應社會發展對創新人才的要求,更不能成為衡量學生各種能力的客觀尺度。為此,旨在提高畢業設計的有效性的改革勢在必行。高等教育改革已進行多年,但畢業設計改革卻猶抱琵琶。司法實踐需要能夠正確適用法律處理糾紛,能夠運用法律知識防患未然,能夠通過創造性的司法解釋解決司法實踐中出現但法無明文規定的法律問題的法律人。而畢業設計不但是實踐教育、創新教育模式中的關鍵環節,也是檢驗實踐教育、創新教育成果的具體評價指標。因此,改革畢業設計現狀、建立新型畢業設計理念、完善畢業設計質量保障模式、不斷拓展畢業設計形式具有重要意義,對法學專業如何實現實踐教育、創新教育具有舉足輕重的作用,對推進高等教育改革具有十分重要價值。
二、導學理論對提升法學本科畢業設計有效性的啟示
在分析畢業設計特點,尋找能夠克服以往畢業設計不足,提高畢業設計有效性的方法過程中,現代導學理論為法學畢業設計改革提供了許多啟示。畢業設計是由學生完全獨立完成,是在所有教學過程中,需要學生獨立性、積極性、主動性學習最強的一個環節。而以往畢業設計,在選題方面,教師指定的論文題目或者不屬于學生興趣范圍,或不屬于學生熟悉或有一定探究能力的范圍;在寫作過程中,指導教師也因不十分了解學生的學習基礎與研究能力,往往不能進行針對性強的指導,導致大多數學生對完成畢業設計沒有熱情,在完成過程中積極性、主動性差,最終導致畢業設計質量得不到保障。而現代導學理論對于克服上述不足具有可借鑒之處。
縱觀古今中外教學模式與理論,可觀導學理論之精髓。戰國時期的著名教學論著《學記》中提出的啟發誘導的思想:“君子之教,喻也,道而弗牽,強而弗抑,開而弗達”,也就是說,優秀的教師總是善于用誘導的方法,引導學生而不是牽著他們走,嚴格要求他們而不是施加壓力,開個端倪而不把道理和盤托出。教師的導應做到“及時而導”、“有序而導”、“循序施導”。古希臘著名的哲學家、教育家蘇格拉底所倡導的“產婆術”教學法,運用了詰問、定義、助產這樣的策略,教師先從學生已有的知識或學生所熟知的具體事物和現象,逐步引向預定的結論,最終依靠學生自己找到最正確的答案。產婆術教學法十分重視培養學生主動學習的精神。通過這種問答式的產婆術,可以充分調動學生學習的積極性和主動性。現代教育理論如建構主義學習理論、羅杰斯的人本主義學習論、布盧姆掌握學習教學理論中,都蘊涵著導學思想。如建構主義認為,學習是建構內在心理表征的過程,學習者并不是把知識從外界搬到記憶中,而是以已有的經驗為基礎,通過與外界的相互作用來獲取建構新知識的過程。學生要主動建構客觀事物及其關系的表征,但這種建構不是外界刺激的直接反應,而是通過已有的認知結構包括原有知識經驗和認知策略)對新信息進行主動加工而建構的。無獨有偶。在羅杰斯看來,促進學習的最有效的方法之一,是讓學生直接體驗到面臨實際問題、社會問題、倫理問題和哲學問題、個人問題和研究問題等。他認為,當學生自己選擇學習方向,參與發現自己的學習資源,闡述自己的問題。決定自己的行動路線,自己承擔選擇的后果時,就能在最大程度上從事意義學習。而布魯姆的掌握學習理論,其所展示的學習過程為,掌握什么一嘗試掌握一幫助掌握一督促掌握,也與導學式教學從明確目標、出示問題,到自學嘗試解決問題、講解提升這一教學
過程相一致。
在任何一種教育教學模式下,學生都是完成畢業設計的當然主體,這是畢業設計與其他教學過程的最大區別。在畢業設計中,學生處于完全的主動地位,以畢業論文形式的畢業設計為例,從選題、收集資料、分析論證到完成寫作。從格式到內容,都由學生自主完成、獨立完成,指導教師在整個過程中只起幫助、輔助作用。由于畢業設計這一特點與導學理論相契合,因此,筆者認為應將導學模式從課堂教學向畢業設計延伸。在畢業設計過程中,指導教師應自覺、充分、合理地運用導學模式,才能提升畢業設計的有效性。
三、導學模式在畢業設計環節的應用
教學方法改革應以教育目標改革為指引。在分析西方法學教育模式的基礎上,結合我國實際情況,法學教育應以促進法律職業為目標取向,改革目標應為“從培養學生的法律思維人手,在加強學生法律理論知識教育的同時,側重訓練學生運用法律的方法和邏輯來分析各種法律問題,把法學的博雅教育與職業教育結合起來,提升學生的職業道德和職業倫理水平,使學生成為適應我國社會主義法治文明需要的職業人才,從而形成我國特色的法律職業隊伍?!碑厴I設計的完成過程不僅是學生綜合素質的展現過程,更是訓練和提高學生運用法律的方法和邏輯創造性地分析、解決各種法律問題的能力,提升學生職業道德和職業倫理水平的重要過程。以往畢業論文的完成過程,雖從表面上看似學生主動學習、教師側面指導,與導學模式相似,但究其實質,與導學模式的作用與效果完全不同。
畢業設計成果如同企業的最終產品,企業保證產品質量的手段即是對生產產品的過程建立一整套完善的質量監控體系與制度,從而保證最終產品的質量??梢?,提高畢業設計成果的質量主要在于畢業設計完成過程質量的提高。導學模式是以導學理論為基礎,體現為對具體教學過程的規范要求。在畢業設計環節適用導學模式,就是將畢業設計劃分諸多精細環節,如研究方向、涉及領域的確定、開題、分析研究過程中具體問題的確定、解決問題或研究角度的確定、論文的撰寫與修改過程等,對各環節中的導與學雙方應當完成的工作進行體系規范,確定評價指標,從而使畢業設計過程與結果的質量實現可控制。
1 法學專業畢業論文的導學模式。在畢業設計的各個環節,畢業論文的導學模式由導、學、研、修四個結構組成。在確定畢業論文研究方向環節,導師應進行三種分析,第一種是分析學生,通過分析導師解決如下問題:(1)有哪些類型和層次的學生;(2)學生的學習程度如何;(3)學生的需要和起點能力如何。第二種是分析環境,通過分析導師了解學生生活、學習環境及社會發展環境,從而明確學生完成畢業論文的現實環境與最佳環境;第三種是分析資源,通過分析導師應明確學生完成畢業論文可利用的總體資源。而學生應在分析的基礎上,向導師說明自身學習情況、興趣、擬確定的研究方向或領域、研究環境與資源。然后是師生共同分析。反復修正,共同確定適合學生從事的研究方向和領域,在研究方向的確定上,可以考慮與學生今后生活、工作相關,這樣有利于保持學生的持續學習動力,這也與全社會提倡的終身學習相適應,使教育真正成為一種需要。在開題環節,學生自行撰寫選題的目的、意義、國內外研究現狀后,導師在與學生共同進行研究后,進行必要的補充與修正。在進入正式研究階段,學生依選題分期向導師匯報階段性研究成果,導師依據學生情況分期給予由淺及深的恰當指導,并在這一過程中師生應共同研究、分析、論證,反復修證理解與觀點,直至最后達成共識。在論文的撰寫與修改階段,學生自學論文寫作格式要求并自行撰寫論文草稿,導師從格式、內容方面指出存在的問題,與學生共同研究修改辦法。在前述各個環節上,導、學過程都應制定具體評價指標,將導、學過程的原始記錄與評價指標進行對照,由導師、學生自評,結合畢業答辯小組對論文與答辯的評價,最終給出畢業論文成績。導學模式應用于法學畢業設計,與法學教育模式改革目標與教學模式相一致、相配套,進而實現提升法學畢業設計的有效性。
中圖分類號:G642文獻標志碼:A文章編號:1002-0845(2007)04-0048-02
法學是一門實踐性、應用性極強的學科,對學生的實踐能力進行培養和訓練是法學本科教育 的重要內容和培養目標。近年來,我國許多高校法學專業 突破了傳統的理論灌輸型教學模式,在實踐性教學環節及能力培養方面做出了種種努力和探 索。但在具體的教學過程中仍存在著重理論輕實踐、重知識傳授輕能力培養的弊病,且實踐 性教學環節沒有相應地形成科學體系,缺乏必要的規范,未能有效地發揮積極作用,難以達 到 其培養規格的要求。本文根據我國現行法學教育的實際和社會對法律人才的需求狀況,對法 學專業本科實踐性教學環節進行系統的探討。
一、法學專業本科實踐性教學環節的具體內容
目前,許多高校的法學本科專業盡管都或多或少地進行了實踐性教學活動,但其實踐性教學 環節究竟包括那些內容,至今未見權威的、規范性的明文規定。理論上雖有學者對于實踐性 教學環節的內容進行探討,但至今未形成定論。
筆者認為,應該依據法學專業本科教學大綱的要求,結合學生的實際及課堂所學課程內容, 針對21世紀的發展機遇和挑戰,確定法學專業本科實踐性教學環節的內容。具體應包括以下 內容:
1.開設法律診所課程
法律診所課程應該是整個法學教育中最具事務性與實踐性的一門課程。法律診所課程又稱診 所式法律教育,它起源于上世紀60年代的美國, 借鑒了醫學院為學生提供臨床實習,從實踐中學會診斷和治療的診所教育的模式,沿用了診 所的稱謂。它的目標有兩個,一是通過為貧困當事人提供無償的法律服務,為司法平等以及 司法公正的實現創造條件;二是通過承辦真實的案件,使學生學會如何運用法律,倡導“在 實務中學”的學習模式。在診所課程中,學生接觸了真正的當事人,真正地開始運用法律和 相關知識去“診斷”和“治療”“法律的疾病”,從而對社會大眾的法律需求有了不同程度 的了解,自己也不同程度地得到了鍛煉,有了不同程度的收獲⑥。診所式法律教育在2000 年已被清華大學等七所大學引入。
2.模擬法庭
“司法”這一視角本身就是實務與學術的關注點,而且也是 法律文化的突出體現。模擬法庭就是展現法律文化的很好方式。模擬法庭實踐教學模式不同 于一般的實踐性教學模式,其目的在于在仿真的狀態下,讓學生熟悉司法審判的實 際過程,熟悉與案件相關的實體法和程序法,訓練學生的實際操作技能。它具有多渠道傳遞 信息,培養大學生創造性思維,發揮教師主導作用與學生主動性相結合,以及實現傳播知識 與培養能力相統一等特點。該方式適合于法學專業大部分應用性課程。
3.旁聽法院審判
教師帶領學生到法庭現場聽取、觀看實際案子的審判全 過程,感知審判程序的操作過程及步驟,了解怎樣適用實體法。該方式適合于法學專業大部 分應用性課程。但是,去法院旁聽后一定要有相關討論,針對發言情況給學員評定成績。
4.法律義務咨詢
在適當的公共場合設點,就法律問題對前來求詢的群眾做出解答,提出意見。其目的是讓學 生運用所學的法律知識無償地回報社會,為有法律疑難的公民或者單位提供法律幫助,同時 通過實際法律問題來檢驗、衡量學生學業學習中的長處和不足。
5.見習
學生到司法部門或律師事務所進行短期的、專項的實踐活動。見 習包括法律見習和專業課程見習。法律見習的目的是通過實案了解和學習專業知識。法律見 習的主要形式是庭審旁聽。由實踐教學協作單位組織一到兩次有典型性的案件進行公開開庭 ,由學校組織學生和部分專業課教師到庭旁聽。專業課程見習的目的是讓學生在協助法律從 業人員處理個案中,初步運用所學的法律知識,按照民法、刑法、行政法、律師實務的順序 依次進行實踐。
6.實習
學生到司法部門或律師事務所等地方從事一定的實際工作,時 間相對較長,有更為完整的安排,其重點是訴訟事務實習,要點是學習和掌握辦案技巧,案 子要有所選擇,最好是民事案、刑事案等都能親身涉及。除此之外,還應包括非訴訟事務, 可行的有審查合同、律師見證等,力求全面親自歷練,為日后走向社會多作鋪墊。
7.公眾法律意識調查和社會調查
由教師就公眾的法律意識問題及有關法 律問題組織學生進行專門調查。通過公眾法律意識調查和社會調查,使學生廣泛地認識社會 并提高社交能力和文字表達能力。
8.畢業論文寫作
學業即將結束的最后學期,由教師擬定或學生自擬論 文題目,要求學生進行畢業論文寫作。大學生撰寫畢業論文的目的,主要有兩個方面:一是 對學生的知識能力進行一次全面的考核;二是對學生進行科學研究基本功的訓練,培養學生 綜合運用所學知識獨立地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為以后撰寫專業學術論文打下良好的 基礎。
二、科學規范實踐性教學環節的建議及措施
1.制定教學大綱
在教學過程中,不僅理論課程要制定教學大綱,實踐課程也要制定教學大綱。在大綱中將實 踐性教學環節的具體內容、學時及實踐的具體時間段加以確定。
在法律診所實踐課程中,學生開始接觸真正的當事人,真正地開始運用法律和相關知識去“ 診斷”和“治療”當事人的“法律的疾病”。所以參加法律診所的學生一般應是學業壓力相 對較輕、有較多可支配時間、有社會實踐需求、有一定社會閱歷并掌握一定法律基礎知識的 高年級本科生。一般來說,法律診所實踐的時間應安排在本科三年級下半學期和四年級上半 學期比較適宜。
見習包括法律見習和專業課程見習。法律見習每學期安排兩次:一次是利用典型性案件組織 學生進行模擬公開開庭,一次是對法院審理的典型性公開開庭案件進行旁聽。專業課程見習 以一周為宜,一般安排在相關課程講授三分之二之后較為適宜。
法律義務咨詢是學生運用所學的法律知識為有法律疑難的公民或者單位提供法律幫助,所以 應在三、四年級的大學生中進行。時間安排在節假日較妥。
公眾法律意識調查和社會調查由于所需時間較長,因而應安排在假期進行。一至四年級的大 學生均可從事該項實踐。
目前,大部分院校都把實踐性教學環節安排在本科教學的第八學期,而且時間一般為二至三 個 月。筆者認為,本科教學的第八學期學生面臨畢業,大部分學生在為就業奔波,根本不把精 力放在實習上,所以建議將實習放在本科教學的第七學期,時間三至六個月較為適宜。
2.建立穩定的實踐場所
要保證實踐性教學環節的順利進行,設立穩定的實踐場所是必需的。從目前而言,采取校外 和校內實踐基地相結合的方法為宜。具體應當在法院、檢察 院、律師事務所等單位建立長期固定的校外實踐基地,學校與實踐基地簽訂學生實習的合同 ,以保證教學實踐基地的穩定。制定學生實踐環節的聯絡表,實習結束后,由實習基地給學 生做出鑒定,以保證學校對學生實習情況的了解。在本校內建立自己的律師事務所、法律援 助中 心、法律診所和校內模擬法庭,為學生提供經常性的實踐場所,可為實踐性教學順利實施提 供可靠的保障。
3.設立負責實踐性教學環節的專門機構
制訂了實踐教學的具體計劃后,必須有具體的組織機構負責落實。因而,建議在學校的法學 院(系)內,設立專管實踐性教學環節的機構,具體負責聯系、組織、監督、考核等實踐教學 各個環節的工作,以保障各實踐性教學環節的具體實施。該機構可由3~5人組成。
4.配備高水平的、具有雙師資格的指導教師隊伍
配備一支高水平的指導實踐教學的師資隊伍,是搞好實踐教學的決定性因素,也是學生實踐 能力得以提高的重要保證。從事實踐教學的指導教師不僅要有豐富的課堂教學知識和經驗, 更要具備豐富的實踐教學的能力和經驗,否則就無法指導實踐教學的各個環節。因而作為指 導實踐教學的教師,應具有雙師資格和雙師的素質。除專任教師外,也可以從司法部門中聘 請一定數量的高水平的具有豐富司法實踐經驗的法官、檢察官、律師擔任指導教師。
5.健全實踐性教學環節的監督、管理和考核機制
要提高實踐教學的質量,還必須健全實踐性教學環節的監督、管理和考核機制。學校要進一 步 規范實踐教學管理,建立和完善實踐教學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做到目標管理與過程管理相 結合,質量控制與質量保障相結合,確保實踐教學秩序穩定,教學質量全面提高。法學院( 系)要制訂教學計劃,規定各實踐性教學環節的質量標準,建立實踐教學基地教學質量評估 制度 ,確保實踐教學基地教學質量的穩步提高。健全教師實踐教學工作考核評價制度,加強對實 踐教學指導教師的考核與管理,建立起有效的實踐教學教師隊伍考核評價激勵機制,把教學 態度、完成教學任務情況和教學能力作為考核的重要內容,考核結果與個人晉升、晉職、津 貼、獎金掛鉤,充分調動實踐教學教師工作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同時,也要健全對參加實踐 的學生的管理制度,在實踐的各環節中,切實加強對他們的教育和管理,確保實踐教學質量 的提高。
三、結束語
本文對法學專業本科實踐性教學環節的含義、內容及具體的規范措施的探索,為目前國內各 高校法學本科專業開好實踐教學提供了思路與模式。我們相信,依據該思路與模式進行實踐 環節教學,使學生真正把知識學習和能力培養結合起來,將會進一步提高實踐教學的質量, 提高學生的社交能力和應用理論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以更好地適應我國21世紀法制現代化 對人才的需求。
參考文獻:
一、案例選擇
案例型畢業設計模式強調對學生法律實務能力的考核。按照這一模式,不僅對學生實務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給教師的指導也提出了更高的挑戰。案例選擇是整個模式的基礎,所選案例的實踐與理論價值將直接決定整個畢業論文設計的質量。相比法學教學中案例教學法、模擬法庭中案例選擇注重專業性、典型性、現實性、熟悉性,以達到緊扣專業課程教學具體內容,解決教學中的重點難點,提高學生課堂學習氛圍的目的,案例型畢業設計模式下的案例選擇考慮綜合性、疑難性、不確定性三個因素,這樣才有助于對法學專業學生法律實務應用能力的綜合考核。
其一,綜合性。畢業(論文)設計是對法學專業學生四年法學知識與技能學習的整體考核。我國著名法學教育家孫曉樓先生認為,法律人才需具備三個要件:一是法律的學問;二是法律的道德;三是社會的常識。所選擇的案例涉及的知識應該有一定的跨越度,可以學科之間有跨越,也可以部門法之間跨越。通過這種知識領域的跨越,即考核學生對法學思維、知識掌握應用的能力,又考核了學生將各類知識整合運用的綜合素質能力。其二,疑難性。過分簡單的案例讓學生覺得容易,無法激起學生畢業設計的興趣,也容易導致整個設計模式“走過場”;但是太難,又容易導致學生無所適從,整個模式停滯不前。所以指導教師在指導學生案例選擇的時候,應該把握好“度”,合適的案例應該是能讓學生經過認真思考和分析后,運用所學的法學專業知識解決案例中存在的法律問題,同時調動學生的思維積極性,去觸類旁通地整合運用其他的相關知識。其三,不確定性。案例的選擇必須具有一定的不確定性,不要強調一律得出一個正確的結論,正如一位美國法官所說“我們能夠做出最終判決并非因為我們判決正確,相反,我們之所以判決正確,是因為我們有終審權”。案例的不確定性能為學生多重視角、多角度分析案例埋下伏筆,便于最大限度地激活學生的思維并進行考核。
二、文書設計
法律文書被稱作“看得見的正義”,以其為載體所體現的司法直接體現法律的權威。法律文書寫作形式上的格式化包含著遠遠超過形式主義的法律內容,它是法律專業知識的積累、復制與繁殖,是文書制作者按照邏輯規則整合和實際運用法學知識的能力,是文書制作者在司法實踐中的品格和創造性思維,其根本目的是通過建立法律語言的話語權威實現國家法治。在當代,法律文書作為一種重要的精密的司法技術,日益凸顯其重要性。故對這一技術能力的掌握,將直接體現法學專業法律應用型人才培養的質量。對法學專業學生文書設計能力考核時,筆者以為應該強調文書設計的完整性和規范性。
其一,完整性。案例型畢業設計模式文書設計階段要求學生對整個案例所涉及的訴訟文書進行設計,因此對學生設計文書進行考核的第一個要素就應該是其所設計文書是否完整。而一個案例所設計的文書是否完整,又直接取決于案例的性質與案情需要。指導教師在指導時應該把握好,也為指導教師對法律實務能力的掌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其二,規范性。文書設計的規范性一方面體現在格式規范性,不同種類的法律文書有不同的格式要求,此點較易把握;另一方面體現在文書語言規范性,此點更難把握,對學生法律應用能力和綜合素質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正像原最高人民法院院長鄭天翔曾指出的那樣:“現在有些司法文書,包括最高法院的一些司法文書,水平不高。有的語句不通,甚至有錯別字;對事實的敘述邏輯性不強,層次不明;對使用法律的理由表達不充分,有的不準,有的甚至出現嚴重差錯?!本唧w而言,文書用詞規范性應從以下四個方面考核:表意準確、質樸莊重、言簡意賅、邏輯嚴謹。
三、模擬審判
通過模擬法庭進行模擬審判一直是高校法學專業提高學生法律實務應用能力的重要手段,也是法學實踐性課程教學的重要一環節。模擬法庭被定性為高校培養“法律人”的“職業訓練場”,從“法學院到法院的橋梁”。但是相比模擬法庭,除了在角色分配、開庭程序等相同外,畢業設計模式下模擬審判有兩點重要的不同:其一,案例的二次選擇性。畢業設計模式要求每個學生都要根據自己實習的單位進行案例選擇、文書設計,但對模擬審判案例的選擇時,要求指導教師對學生提供的案例進行二次選擇,依據指導的人數在本組指導學生提供的案例中選出一兩個更典型、更能對學生法律審判實務能力考核的案例進行角色分配和審判。其二,審判的“實戰性”。相比傳統模擬法庭教學,更多是圍繞教學需要(尤其是訴訟法教學),重視附著在“法庭審理”的“程序性”上面的“表演性”,設計模式下的模擬審判,不僅要求學生熟練掌握整個庭審程序,還更強調對學生法律審判實務應用、應變能力的考核,故應該重視過程的“實戰性”或“對抗性”,而畢業設計案例選擇環節要求案例的不確定性也為“實戰”預留了空間。
四、案例分析
模擬審判的結束并非意味整個畢業設計的結束,還要求學生根據選擇或參與的案例選擇角度進行分析總結,一方面考核學生發現、解決問題的能力,另一方面也促使學生更深入地學習、研究法律知識,提升法律實踐技能,具備現代法律人素質。而根據選取的角度不同,案例分析可以包括評述型、分析型。
其一,評述型。這種類型要求學生從案例選擇到模擬審判的整個過程自行評述總結,如案例的選擇是否具有綜合性、不確定性、疑難性,文書的寫作是否規范、案例審判時證據是否確實充分、辯論是否有理有據、運用法律是否得當等。肯定成果,指出不足,啟發以后更深入的學習,也進一步提升了學生法律實踐技能。其二,分析型。學生在圍繞案例進行畢業設計時對其中的某一個問題感興趣,然后把問題挖掘出來,結合專業深度討論,提出觀點。這一類型不僅對學生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進行考核,還強調觀點創新,要求學生有創新思維。分析型一方面適應了對法學專業學生能力“多元化”的需要,部分學生經過四年法學知識學習后具備一定理論創新能力,甚至考了研究生,即將跨入“研究型”法律人才培養模式,分析型案例分析為這部分學生畢業考核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另一方面也避免了對傳統畢業論文模式進行改革,追求“一元化”“一刀切”帶來的弊端。
高等教育大眾化背景下,高等教育出現多層次性、多類型性、專業差異性,因此,對畢業論文的要求和形式,也應“因校制宜”“因業制宜”。法學專業案例型畢業設計模式的提出和構建,為高校畢業論文模式的改革與創新做出了建議性的嘗試。
參考文獻:
[1]孫曉樓.法律教育[M].北京: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1997.
中圖分類號:G424 文獻標識碼:A
1 問題的提出
美國法學家霍爾姆斯曾經說過:“法律的生命始終不是邏輯,而是經驗”。法學專業是一門應用性和實踐性很強的學科,實踐教學是法學人才培養的基本途徑和重要組成部分。所謂法學實踐教學旨在培養培養學生的實踐能力和創新精神的教學方式。實踐教學體系涵蓋了實踐教學活動的目標、內容、管理、保障及評價等環節。目前,英美法系國家和大陸法系國家都非常重視實踐教學在法學教育中的重要地位。在我國,長期以來,法學本科教學模式受前蘇聯影響,偏重于法學理論知識的學習,缺乏對學生實踐能力和基本技能的訓練,實踐中出現了理論教學與實踐教學嚴重脫節的現象,所培養的學生無法適應社會經濟發展對法律人才的需要。
對此,教育部、高教司及有關部門先后出臺系列規范性文件,對實踐教學提出了指導性意見。2007年3月,教育部頒布的《關于進一步深化本科教學改革,全面提高教學質量的若干意見》中要求:各高校通過降低必修課比例、加大選修課比例、減少課堂講授時數等,賦于大學生更多的學習自。司法部在《法學教育“九五”發展規劃和2010年發展設想》中明確指出,我國的法學教育應“重點培養高層次、復合型、外向型法律人才和職業型、應用型法律人才”的教育培養模式。隨著我國法學教育界對實踐教學的探索和改革,法學實踐教學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總體來看,效果并不理想。因此,在法學本科教學過程中,如何強化實踐教學環節,提高學生的實踐能力和創新能力,已經成為法學本科教育面臨的重要課題。
2 我國法學本科教育中實踐教學的現狀分析
2.1 實踐教學的內在價值尚未得到足夠的認識
在傳統教育理念支配下,我國的法學本科教育長期以來注重法學基本理論的傳授,忽視對學生實踐能力的培養,法學理論教學與法律實踐嚴重脫節。從培養方案課程設置來看,絕大多數院校法學專業理論教學的學時數明顯高于實踐教學。目前在法學本科教學中,十六門法學主干課程的理論教學處于絕對主導地位,模擬法庭、畢業實習、社會調查等形式的實踐教學未能得到真正重視,實施的過程中存在明顯缺陷。因此,如何正確認識和定位理論教學與實踐教學兩者之間的關系,進一步提高實踐教學在法學教育中的地位,適應實用型法律人才培養的需要,即成為一個十分緊迫的問題。
2.2 實踐教學目標不清晰,課程設置缺乏規范性
首先,實踐教學目標不清晰。實踐教學目標體系是法學實踐教學體系構建的前提和依據。長期以來,由于缺乏系統、完整的實踐教學目標體系,影響了實踐教學體系的科學構建和有序運作。其次,實踐教學課程設置和實踐教學模式運行缺乏系統性和規范性。實踐教學的課程設置,各種實踐教學模式應如何具體運作,以及實踐教學的考核等都缺乏科學的、系統的理論指導。國家教育部門對法學專業實踐環節的要求也僅有極其簡單的方式列舉,對于各種方式如何開展則缺乏剛性規定,也沒有提供相關的標本模式供各院校參考。由于實踐教學缺乏系統和規范,導致實踐教學流于形式。
2.3 實踐教學缺乏強有力的保障體系
截至2010年4月,全國設立法學本科專業的普通高校已達620多所,在校法學本科生將近30萬人。與急速增長的學生數量相比,高校的實踐教學資源無法滿足實際需求,成為影響法學教育質量提升的重要因素。
首先,缺乏必備的師資。法學實踐教學對法學教師提出了很高的要求,承擔實踐教學指導任務的教師,一方面要有厚實的專業理論知識,同時要有比較豐富的實踐經驗。但實踐中,我國法學院?!半p師型”教師嚴重缺乏。其次,缺乏必要的資金投入。相對于理論教學而言,法學專業實踐教學需要大量的經費投入,但目前大多數高校在實踐教學方面存在著資金缺乏的問題。此外,專業實習基地的建設中存在的問題,一方面基地數量不足,另一方面,已經建立的實習基地,由于雙方交流合作的領域和深度仍非常有限,實效性還沒有很好地體現出來。
2.4 實踐教學缺乏科學的評價模式
完善的評估監督體系是促進法學實踐教學規范開展的重要保證。目前存在的問題是評估指標體系有待于進一步的調整和完善,評估指標需要進一步合理化和細化?,F階段,實踐教學在教學成果的評價模式上,一般比較注重對學生最終學習成績的考核,而忽略對學生實際操作能力與創新能力的評價。在對專業教師的評價體系中,由于“重科研輕教學”的現象普遍存在,特別是以科研成果作為衡量標準的職稱評定等制度,導致教師將更多時間、精力投入科研,不重視實踐教學的研究與改革。這樣的評價模式不利于學生整體綜合實踐能力的提高。
3 重構法學本科實踐教學體系的思考
3.1 明確法學專業實踐教學的目標體系
確立法學本科實踐教學培養目標是重構法學實踐教學體系的邏輯起點。該目標應分為總體目標和具體目標。
3.1.1 總體目標
法學專業實踐教學體系的總體目標應該圍繞著法學本科教學的目標而確立。我國法學專業實踐教學體系的總體目標和要求應該是:適應多樣化法律職業要求,堅持厚基礎、寬口徑,強化學生的法律職業倫理教育,提高學生法律實務技能,培養學生運用所學知識解決實際法律問題的能力,促進法學教育與法律職業的銜接。
3.1.2 具體目標
設定具體目標是科學地為實踐教學定性、定位、定量,促進實踐教學目標化、系統化和規范化的必然要求。在實踐教學中,應結合不同的教學模式和教學內容設定具體目標,實踐教學具體目標可分為:基礎技能的培養;專業技能培訓;創新技能培養。
3.2 構建科學的實踐教學課程體系
實踐教學課程體系的科學構建是保障實踐教學質量的重要前提。教學課程體系,根據實踐教學內容不同,一般可以分為基礎技能模塊、專業技能模塊和創新技能模塊。
3.2.1 基礎技能模塊
基礎技能課程設置的目的在于培養為社會所需要的高層次人才應具備的基礎技能,具體包括語言表達能力訓練、社會調查能力訓練、寫作技能訓練、案例評析能力訓練等課程來完成。(1)語言表達能力訓練。職業屬性決定了培養的人才需要具備較強的語言組織能力和邏輯思維能力。本課程在本科較低年級開設為宜。(2)社會調查能力訓練。該課程的目的是使學生了解和認識社會,養成從法律的視角觀察和思考社會現象。本課程可安排在低年級的寒暑假為宜。(3)寫作技能訓練。該課程可采取學年論文和專業習題論文的方式進行。(4)案例評析能力訓練。通過對司法實踐中出現的疑難案例的討論,培養學生運用所學的基礎理論知識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該課程可以課堂教學和專題討論為載體。
3.2.2 專業技能模塊
專業技能課程設置旨在深化基礎技能的平臺上檢驗和提升學生對專業知識的掌握程度和處理處理法律問題的能力。該課程模塊一般應包括庭審觀摩、模擬庭審、法律咨詢和專業見習等。(1)庭審觀摩。通過該課程使學生了解案件審理的程序和過程,了解訴訟參與人的角色特點和功能作用。該課程安排在低年級為宜。(2)模擬庭審。該課程的主要目的在于,通過模擬具體法律案件的處理,檢驗學生法律知識掌握的扎實程度,培養學生將理論知識和實際操作相結合的能力。(3)法律咨詢。法律咨詢是指學生在專業教師的引導下,通過對社會大眾提供無償法律咨詢幫助的實踐教學形式。此課程一般安排在大三的第一學期和第二學期。(4)專業見習。該課程通過安排學生跟隨法律工作者進行具體案件的處理,使其熟悉規范流程,掌握實用技能。該課程安排在大三的假期為宜。
3.2.3 創新技能模塊
創新技能模塊是在上述兩個模塊基礎上,對學生知識水平、專業技能和職業素養的進一步提高。通常運用的方式包括該診所法律教育、法律援助、畢業實習、畢業論文等課程。
(1)診所法律教育。該課程以具體的真實案例為對象,讓學生在真實案件中理解法律原理,提高職業技能。該課程一般在大三開設為宜。(2)法律援助。該課程的實施要求在專業教師參與下,學生以義務法律援助者的身份為家境貧困和特殊案件的當事人提供法律援助。一般可安排在大三、大四學期進行。(3)畢業實習。該課程重點在于提高學生對處理法律事務的流程的熟悉程度,學習和掌握辦案的方法和技巧。一般在大四第二學期進行,時間為2至3個月為宜。(4)畢業論文。該課程主要任務是全面提升本科生的科研創新能力和科研論文的寫作能力。
3.3 加強實踐教學保障體系的建設
實踐教學保障體系包括:實踐教學的制度規范;實踐教學基地和實驗室;“雙師型”實踐教學師資隊伍;實踐教學教材建設等。本文主要就師資建設和實習基地建設談幾點建議。
3.3.1 加強實踐型師資隊伍建設
改進的具體措施如下:(1)建立專業教師與法律工作者之間的職業互換制度。通過高校與法律實務部門的合作,可以使實踐經驗豐富的法律工作者到法學院系擔任一些實務性較強的課程。同時,專業教師通過從事一定時期的法律實務工作,提高其自身的實踐能力。(2)建立專業教師定期到法律實務部門掛職鍛煉的制度。專業教師在完成學校核定的教學工作量后,可以申請到實務部門掛職鍛煉,提升自己的實務操作能力。(3)加強國際合作。通過搭建國際合作平臺,為教師提供外出學習和進修的機會,提高其業務素質和教學水平。同時,積極引進海外的優質教學資源,充實實踐教學師資隊伍。
3.3.2 建構專業實習基地“雙贏”模式
當前實踐教學基地運行不順暢的重要原因之一,是法學實踐基地建立在單向性基礎之上,實務部門對實踐基地的運行積極性不高。在“雙贏”模式下,普通高校為實務部門獲取有關專業信息、進行職業培訓和選拔優秀人才提供便利條件,充分發揮高校法律人才的資源優勢,實務部門則為法學專業的學生提供學習和實踐的平臺。雙方可以在教學、科研、實踐經驗與資源優勢方面等展開全面合作,從而達到互惠互利、共同發展的“雙贏”目的。
3.4 完善實踐教學評估體系
該體系主要包括評價原則;評價依據和標準;成績評價等。
3.4.1 實踐教學的評價原則
實踐教學的評價原則主要包括統籌性原則和差異性原則。(1)統籌性原則。首先,堅持統一考核與獨立考核相結合。實踐教學中的教學內容分別采取統一考核與獨立考核。其次,堅持對學生的考核與對教師的評價相結合。(2)差異性原則。由于法學專業實踐教學形式的多樣化,因此實踐教學評價必須考慮課程性質、教學目的、培養目標、辦學特色、人才定位等因素,采取不同的評價方法??己朔绞揭部伸`活多樣,根據實踐教學活動形式、內容不同,豐富多樣,可采用活動記錄、總結報告、論文等書面方等綜合考核方式。
3.4.2 評價依據和標準
然而與理論性課程相比,實踐性課程尚處在配角地位,內容零散,缺乏統一明確的標準,急需
實踐教學在民族院校法學本科教育中的嘗試
經過近幾年來法學教育的改革和發展,西藏民族學院法學教育在實踐教學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一方面,案例分析、實習、畢業論文等傳統的實踐教學得到了發展;另一方面,模擬法庭、法律咨詢、法學講座等新型實踐教學形式不斷涌現,豐富了法學實踐教學的內容。目前,西藏民族學院法學本科教學中采用的實踐教學模式主要有以下幾種:
1.案例分析教學。案例分析是法學教學中常用的教學手段,基本上貫穿于法學教學的始終。法學是一門實踐性很強的學科,在學習了基本的法學理論以后,必須進行實際操作,否則就達不到預期的效果。案例分析就是將法學理論與實踐通過身邊發生的真實案件結合起來,達到培養學生實際分析問題的能力。據筆者了解,大部分法學教師在教學過程中,都會根據教學目標和內容的需要,選取一些典型的案例,幫助學生理解、鞏固所學的法學知識。案例分析在法學教學中的運用,不僅激發了學生的學習興趣,而且培養了學生分析、解決問題的能力,受到了學生的歡迎。
2.模擬法庭教學。模擬法庭教學是以模擬法院開庭審理的方式,學生根據教師提供的案例資料,分別扮演不同角色,依照法院開庭的程序,親自參與案件的審理,將課堂中所學到的法學理論知識、司法技能等綜合運用于實踐,實現理論與實踐相結合的法學教學模式。自1998年西藏民族學院建立模擬法庭以來,在每學期期末,為了鞏固所學的知識,讓學生全面參與,都會舉行一兩次模擬審判。模擬審判的案件既涉及刑事、民事,還涉及行政案件,目的是讓學生全面的了解與案件有關的實體法和程序法,訓練學生實際操作技能。
3.法律咨詢。法律咨詢是西藏民族學院法學社最主要的活動方式之一。學生利用休息時間,在公共場合設法律咨詢點,對前來咨詢群眾的法律問題做出解答,提出意見。法律咨詢活動既檢查了學生對理論知識掌握的程度,又培養了學生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
4.觀摩教學。為加深學生對法學理論知識的理解和應用,西藏民族學院與相關部門聯合,分別在咸陽與西藏共建立了10個教學實習基地。實習基地涵蓋公檢法司等部門。通過對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卷宗材料的查閱、通過旁聽人民法院的審判活動等,學生對所學知識有了一個感性認識。觀摩教學的運用,使學生對司法機關的工作程序有了更直觀、更深入的了解,從而提高了學生學習的積極性。
5.畢業前實習。實習就是讓學生深入到公、檢、法院或律師事務所協助公安人員、檢察官、法官或律師辦理實際案件。畢業前實習是西藏民族學院法學教學的一個實踐環節,每一位學生必須參加,實習時間是在大四第一學期的9月份到10份,為期一個月。實習地點由學生自己選擇,可以去實習基地,也可以自己聯系實習單位。在實習結束后,每一位學生必須上交一份實習報告、一份實習單位鑒定表以及一份實習日志(這是由學校統一制作,發給學生的)。最后由法學教師對實習報告予以評改。
6.畢業論文寫作。畢業論文是在學生完成實習任務后,根據老師擬定的或自擬題目,在老師指導下,進行論文寫作。畢業論文寫作是學生綜合知識的反映,是培養學生獨立分析、獨立解決問題能力的一個手段。
7.實踐教學課程的設置。2008年,西藏民族學院對05級法學本科學生開設了民商法、刑法案例評析等一些專門的實踐教學課程。不僅如此,還改革了過去法學課程全部講授的方法,專門留出一部分學時作為實踐教學。以筆者講授的34學時的侵權行為法為例,在2007年以前,34學時均為講授,現在講授30學時,實踐教學4學時。
經過近幾年實踐教學在法學本科教育中的嘗試證明.實踐教學是法學理論教學的延伸,是教學中的重要環節。運用實踐教學模式,對于幫助學生鞏固所學的理論知識,培養學生的綜合判斷能力和創造性思維能力,調動學生學習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實踐教學在民族院校法學本科教育中實施的障礙
盡管民族院校法學教育在實踐教學方面做出了種種努力和探索,但因種種原因,仍存在著重理論輕實踐、重知識傳授輕能力培養的弊病。
1.課堂人數規模過大,實踐教學環節難以推進
隨著我國教育規模的擴大,法科學生招生數量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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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迅猛增加。西藏民族學院2004級法學本科292人,2005級則達到了321人。面對如此龐大的學生規模,學校只能安排大班授課,一個教室聽課的學生常常在1 00人左右,從而導致推進諸如課堂討論,模擬法庭、法律咨詢、觀摩教學相當困難。
2.學時安排較少,實踐教學難以開展
根據教育部的要求,西藏民族學院為法律專業本科生開設了必修的14門核心課程,同時為了使他們能夠具備豐富的法律知識,并適應民族地區法制人才的需要,在14門主干課程之外,又開設了大量的專業選修課。核心課程和選修課分配在七個學期中,每門課的課時是非常有限的。有限的課時,只能夠對法學概念、原理等基礎知識進行講授,所以目前法學本科教育仍以課堂理論教學為重心,教學過程也以教師為主體,學生只是被動的接受者,教學方法仍是“填鴨式”,教學考核還是期末一次性的閉卷考試。雖然在教學改革后,本文由收集整理每門課程中都計劃有實踐教學時間,但實際上都被理論知識講授所占據,實踐教學難以開展。
3.實習、畢業論文流于形式
集中一個月的實習,雖然可以讓學生親自去體驗案件的處理,但公、檢、法這些機關工作都有嚴格的規程,學生們在實習中大多只負責裝訂案卷、隨同取證、庭審旁聽等事務性的工作,學生感到實習枯燥無味。再加上學校并不要求學生集中實習,而是自行聯系實習單位分散實習,有些不自覺的、或者要復習考研、聯系工作的學生就只實習很短時間,甚至根本不實習,結果使得實習流于形式。學生撰寫畢業論文,都是利用網上資源,粘粘貼貼拼湊而成,缺乏實際的調查和相關數據,畢業論文質量較差,根本達不到畢業論文寫作的目的。
4.實踐教學方式缺乏統籌安排
法學實踐教學方式雖然多種多樣,但不同的實踐方式適用不同的學生。如觀摩教學適合不具備系統法學理論知識的低年級學生,而模擬法庭由于要求學生儲備較為豐富的實體法程序法知識適合于高年級學生。西藏民族學院法學實踐教學形式雖然較多,但卻對實踐教學方式沒有系統規劃,缺乏統籌安排。不管是低年級還是高年級的學生,都組織去觀摩,開展模擬法庭,進行法律咨詢。表現出的是學生對實踐教學的積極性并不高,走過場、混學分的現象比較嚴重,致使實踐教學的效果大打折扣。
5.教師自身的實踐能力差
教師是法學實踐教學的指導者,法學實踐教學的效果在很大程度上取決于教師的素質。據筆者對西藏民族學院法學教師的了解,15位專業教師大多是從學校到學校,知識結構一般為純理論知識,缺乏法律實踐工作經驗。其中兼職從事律師工作的僅有2人,13人從未實際從事過實踐工作,這必然對西藏民族學院法學專業的實踐教學產生很大的影響。
實踐教學在民族院校法學本科教育中實施的思考
實踐教學在民族院校法學本科教育過程中所遇到的障礙,阻礙了實踐教學功能的積極發揮,使得培養民族地區素質型法律人才的目標難以實現。如何通過教學改革強化法學學科的實踐教學,是民族院校法學本科教育面臨的重大難題。通過反復探索,筆者認為,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人手打破制約實踐教學功能有效發揮的瓶頸。
1.統籌規劃,建立三層次的實踐教學體系
為調動學生參加實踐教學的積極性,民族院校法學教學大綱應針對學生的實際情況,對實踐教學統籌規劃,建立起三層次的實踐教學體系。第一層次,在一二年級,以法學理論知識為基礎、以案例教學等方法為手段,結合觀摩、見習等方式,培養學生的法律意識和對法律的感性認識;第二層次,在二三年級,依托模擬法庭、法律診所課程,進行實驗教學,訓練學生的職業能力;第三層次,在三四年級,通過實習、畢業論文寫作、參加法律咨詢等活動,鍛煉學生思維能力、表達能力,培養學生的社會責任感和事業心。
2.設計、制定實踐教學內容的具體實施方案
針對各專業課中規定的實踐教學時數只是表現在紙上,而未落實到課堂上這種情況,我們應在各專業課程教學大綱中,不僅對理論教學的內容進行設計,而且也對實踐教學的內容進行設計并對該內容的具體實施提出方案,對學生這方面內容的練習和掌握提出要求,同時,還應當對此內容進行檢查考核的方式進行規范,從而使實踐教學真正落到實處。
3.建立對學生實習指導與監控機制
對法學專業實習的監管不力是引起當前法學專業實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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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于形式的主要原因。為提高實習質量,我們應加強實習中的指導與監控。首先,實行教師實習指導責任制。把學生直接分給法學教師。由教師負責掌握學生的實習情況。教師平時要去抽查,一方面檢查學生在實習單位遵守紀律的情況,另一方面掌握學生實習任務的進展與完成的情況。從真正意義上做到對所負責的學生進行指導、督促和檢查。其次,發揮實習教師的作用。由于法學專業實習具有分散實習的特點,單靠校內指導教師的作用顯然難以保證實習的預期效果,因此,還必須充分發揮實習教師的作用。由他們對實習學生進行考勤、工作管理。
一、普通本科院校法學教育存在的問題
1.就業難,就業率低、失業率高
《2009年中國大學生就業報告》顯示:法學大類畢業生就業率排名倒數第二,僅法學一個專業失業人數在全部本科專業小類中排名第一;高職高專畢業生法律大類就業率排名也是倒數第一。法學專業成了就業率最低、失業率最高的專業。確實目前法學專業學生就業存在著困境:就業環境方面,應屆畢業生考公務員面臨著多省聯考的機會限制、具備基層工作經驗的資歷限制、通過司法考試的資格限制和生源地限制,公務員考試競爭越來越激烈;就業競爭力培養方面,學生眼高手低,求職就業的能力訓練不夠;再加上地方本科院校沒有地緣優勢,社會影響力和輻射力遠不及其他本科院校,法學專業學生就業難顯得尤為突出。
2.法學教育與法律職業相脫節
實際上,在西方法治國家,法學教育與法律職業緊密聯系。法學教育是從事法律職業的必備條件。例如德國、法國等國家,接受法學教育是從事法律職業的前提條件,英國美國等國家,法學教育本質上是職業教育,接受法學院教育是從事法律職業的必由之路。而在我國,法學教育與法律職業處于分離狀態是不爭的事實,例如:部隊轉業人員可以安置到司法機關工作,法學教育不是法律職業的必備條件,不管什么專業,只要能夠通過司法考試,就具備從事法律職業的條件,法律職業也不是法學教育的目標。調查發現普通本科院校法學專業畢業生從事法律職業的不到50%,形成了學習法學的人數眾多而從事法律職業的人數有限的尷尬局面,造成法學教育資源的浪費。
3.法學教育與社會需求相脫節
我們調查發現在法學專業學生就業過程中存在著人找工作和工作招找人的矛盾,曾經有一則新聞報道說一個法學博士到法院工作后竟然連一起離婚案件也審理不了。形成這一局面的原因錯綜復雜,筆者認為應用型法學教育模式的缺失是關鍵。我國屬于大陸法系,教學注重對法學理論的研究,但是,法律工作卻尤為注重實踐經驗。學生畢業后,無論是到企業干法務,還是到律所當律師,再或者到法院、檢察院工作都需要大量實踐經驗,這也是現行法學教育和法律職業脫節的地方。
二、地方普通本科院校法學教育的定位
我國目前法學教育規模大、層次多。全國除了五所專門的政法院校,幾乎所有綜合型大學都有法學院,除此以外,還有電大、自考的法學專業,涉及到???、本科、碩士等層次。我國傳統的法學教育是培養學術型法學人才,形成了重知識、輕能力的明顯傾向,從近幾年法學專業學生的就業情況來看,存在培養出的法律專業人才與社會實際需要相脫節的弊端。關于本科法學教育的定位成了法學教育改革關注的焦點,對這一問題主要存在三種觀點。
1.精英教育
即認為普通本科法學教育應當是精英教育。美國對法學教育的要求比其他教育要求更高、更嚴格,其法學教育是典型的精英教育,這種培養方式要求學生在學習法律之前已經獲得了必要的人文社科知識,報考法學院的學生通常已經取得了學士學位,并且要通過法學院的考試。相當于我們國家的研究生教育起點。這種精英式教育源于美國人民對于法律近乎宗教般的信仰和對法治的真正制度要求。就我國目前的條件來講,照搬這樣的制度是不合適的。
2.職業教育
即認為普通本科法學教育就是培養法律職業人才的職業教育。這是借鑒西方國家的經驗,把法學教育當作職業教育,采用投師見習制(也稱師徒傳授制)的法學教育制度,在教學上一般采用判例教學法,法學教育帶有濃重的行業主義和實用主義色彩,特別注重對學生動手能力的培養使學生能夠掌握法學基本理論知識。
3.復合型教育
即認為普通法學本科教育既培養學生的法律職業素養和能力,還進行相關學科基礎知識的傳授,為其進入研究生教育從事高層次的研究奠定良好的基礎。不論是在英美法系國家還是在大陸法系國家,一個完善的法律人才培養體制,既包括通識理論教育又包括職業技能教育。
筆者認為:我國傳統的本科法學教育是培養學術型法學人才,但目前法學教育的規模如此龐大,是不可能都進行學術化培養的,絕大多數本科畢業生將直接走向工作崗位,面對法學專業嚴峻的就業形勢,作為普通本科院校來講不應坐享其成或者坐以待斃,應找準定位,形成特色,以法律職業要求為導向定位本科法學教育,探索應用型法學人才培養模式,切實提升法學本科畢業生的就業能力,解決法律專業人才與社會實際需要相脫節的矛盾。本科法學教育的定位應該是分層次的,地方本科院校的法學教育應主要是為地方的經濟發展、法制建設服務,立足于實際,形成辦學特色,實現可持續發展,在法學教育的定位上不能照抄照搬。 轉貼于
三、本科院校應用型法學人才培養模式的思考
法律職業具有突出的行業背景和特殊性,我國新修訂的《法官法》、《檢察官法》、《律師法》對法律職業人員的從業資格有統一規定,要求都必須通過司法考試,自2002年開始實施的統一司法考試制度體現了法律職業內在規定性和同一性。法律職業共同體不僅是法律知識的共同體,而且還必須是法律職業素養和法律職業技能的共同體。一體化法律職業人才的培養模式缺失,結果導致盲目的人才高消費,專業不對口和萬金油式的人才過剩的現象并存。一體化法律職業人才培養是一項系統而復雜的工程。世界主要法治國家法律人才的培養體制包括四部分:一是法律的學科教育;二是統一的法律職業資格考試;三是統一的法律職業培訓;四是終身化的法律繼續教育。筆者認為本科法學教育作為一體化法律職業人才培養的一個重要環節既不能越位也不能錯位,根據法律職業的內涵應定為于培養應用型法學人才。具體實現路徑如下。
1.課程設置方面
我國現行的本科法學教育只考慮到法學教育的教育屬性和一般共性,將法律職業按照一般的社會職業對待,沿用社會通用人才的培養模式和采用普通的教育制度,其結果是所培養的人才不能適應法律職業的需要。因此筆者建議開設專業導讀課程,建起具有政法特色的全程化、專業化、體系化的就業指導體系;將就業指導的普及性與提高性相結合;將知識指導與能力訓練相結合。
2.教學內容方面
許多本科生畢業后不會辦案、不會起草合同,其原因在于法學本科教育缺乏必要的法律職業教育和法律實務訓練。因此筆者建議加大專業實踐課程的比例,應用型法學人才培養的一個重要目的在于對有志于從事法律實務的人進行科學且嚴格的職業訓練,使他們掌握法律的實踐技能及操作技巧,能夠嫻熟地處理社會當中各種錯綜復雜的矛盾。這就要求轉變教學觀念,加強實踐教學在整個教學體系中的比重。完善實踐教學的方式和內容。②建設高質量的實踐教學基地直接關系到實踐教學質量、是培養應用型人才的必備條件,法學院應加強和當地的公、檢、法機關的合作,在當地的司法機關建立學生的校外實踐教學基地。
3.教學方法方面
在各年級學生的法學專業課教學中使用案例教學法,在本科階段的二年級,組織學生到法院、檢察院、律師事務所旁聽、觀摩法律實務活動;定期開展法律宣傳咨詢;進行法律文書寫作的集中訓練。三年級,開展模擬法庭審判;許多大學在實踐中摸索出了在校內建模擬法庭的成功經驗,從而使學生在學校里就能夠接受實踐能力訓練。建立模擬法庭輔助教學的目標是:通過模擬法庭演練,增強學生的法律應用能力,提高其法律職業技能。借鑒英美法系的診所式教學,法學專業學生就像醫學院的學生在診所實習一樣,可以接觸到真實的案件,在教師指導下學習處理,為以后從事法律職業積累實踐經驗。在掌握了一定專業理論知識的基礎上,這個階段可以在各實踐教學實踐教學。四年級,組織畢業實習;完成畢業論文的寫作。綜合采用多種教學方法,有效地組織各個教學環節,提高教學質量。
4.師資隊伍建設方面
加強法學專業雙師型教師的培養,提高教師實踐能力;有助于提高教學的實效性,避免紙上談兵,使學生能夠掌握法學基本理論知識,并得到邏輯推理和法律技巧的訓練,從而培養學生解決實際法律問題的能力。兼職教師是提高學生實踐能力的一個手段,法學院可以聘請富有經驗的法官和律師,擔任實踐教學的指導教師,講授與實踐緊密結合的課程,讓法官和律師等指導教師將鮮活的經驗傳授給學生,使學生接觸到真實的法律實踐。
題目有三個要點:一是選題要??;二是選題要專業;三是選題要新。
選題太大是很多同學失敗的原因。小到什么地步:本科生,到一個具體條文的立法、司法或執法;碩士生也不要大于三個條文以內的立法、司法與執法。當然,也可以是法律條文中的一個概念。
但無論如何,本科生與碩士生不要來一個制度的設計。在一萬字或五萬字內完成一個制度的設計,一般而言,不可能。網絡法律問題研究、公司資本法律制度研究等,是一本書的題目,太大。題目大了,就避免不了一大二空,就難以實在了。
社會問題與法律問題不是對應的,社會問題不能做論文題目。這就是選題專業的問題。如“人肉搜索”的法律問題研究,這個題目不專業,因為它涉及民商法問題如侵權責任、涉及刑法問題和行政法問題。選這種題目表明,你還沒有確定你想研究什么,你還不知道其中法律問題的復雜性。在法學上,只有具體到部門法上的制度,才有可能成為專業的、詳盡的研討。你應當先將一個社會問題對應于某一個具體部門法制度。
選題最好在新的領域,因為從中容易發現新法律問題與新解決方案。新領域沒有開發過,容易找到空白處,填補空白是最容易的事情之一了。誠實信用原則等選題,至少問題已經老了,你難以發現新的問題,也難以找到新的解決方案。容易開發的已經被人開發了。對新手而言,新領域的選擇是很重要的省力技術。不過,老手不應當太趕熱鬧,東一槍西一炮、專門選熱點問題去寫,是很忌諱的事。老手可能更應當注重傳統領域特別是主流制度的突破。
題目字數不能太多。所有標題都這樣。如果多了,說明你提練得不夠:你還沒能簡明扼要地表達你的問題與解決方案。
二、摘要與關鍵詞
摘要是文章的要點、亮點的摘編。
它與中心思想不同,因為可以是亮點與要點。與中心思想相同的是,它能夠表達文章的中心思想。本選題在當今形勢下如何重要、本文將如何論述或論述什么等,不是摘要,只是選題的重要性與研究思路等,別搞錯。
文章的標題相加,往往就是你的摘要。如果不是這樣,要么是你的摘要不摘要,要么是你的標題缺乏連貫性。摘要為文章提供了框架和指導。老手往往是先寫摘要再寫正文的,因為只有這樣,才做到了先理順宏觀思維,再展開細節。
關鍵詞是文章討論的關鍵性專業詞匯,包括核心術語、制度與理論。
它往往在文章標題之中,如果不是這樣,那么,要么你的標題不準確,要么你的關鍵詞有錯誤。
關鍵詞一般3-5個,多了說明你的文章太雜。注意,即使是創新很大的文章,也最好只有一個新術語和一個新理論。否則,太新了人家受不了。
三、提綱
其格式和內容一般如下:
一、什么現狀與什么問題
(一)現狀(存在弊端的現狀)
(二)既有的文獻(對策)及其缺陷
(三)本文擬討論的問題與思路
二、分析問題(找出對策失敗的原因并尋求破解)
三、解決思路(正面論證自己的模式或路線)
四、實施方案(立法、執法或適用的具體建議)
對此提綱,有幾點說明:
任何人寫論文,必須要遵守這種提出問題、分析問題與解決問題的基本模式。日后熟悉了論文寫作的方法,可以對此有所變化,但內在的思路總是這樣的。
反對沒有問題就開始寫作的做法。如今寫教材也不能那樣了。
提綱必須有直觀性,即僅僅從提綱就能知道作者的核心思想、邏輯與寫作進路。如果不能這樣,提綱就失敗了。
提綱必須具體,不要用“現狀與問題”之類的題目,而必須寫出具體的現狀與問題,下面也是這樣。論文的標題必須具有特別性,即不是別人能用的,不能用于其他論文的。有同學喜歡用“國內文獻、國外文獻”之類,這種標題任何論文都能用,是沒有特別性的。
注意,將中外既有研究寫入第一部分的文獻綜述中,不搞專門的比較研究,更不作為一大部分。如果你覺得中外研究太多,在文獻綜述中寫不下,那不是寫不下的問題,而是你所確立的問題不明確,以至于自己都不能把握什么是真正相關的文獻。簡言之,文獻太多,說明選題太大,無法把握核心。里程碑式的文獻是極為有限的!
四、文章第一部分:必須綜述文獻再提出問題
第一部分最前面,可以寫一個選題的緣由。也就是選題的重要性之類。千萬別在這部分說正文的內容,也不將這部分寫得太長(200字以內,最好的50個字左右),也不要在此提出問題。這只是一個引子。
對新手而言,第一部分最好按如下順序寫:現實問題(如銀行存款丟失)、作出的判決書或具體行政行為、相關法律制度(國內外)、關于某一問題的既有觀點綜述(國內外),既有觀點的問題,本文想研究的問題,研究思路。
在以上內容中,要注意的是:
第一,現實問題不等于本文想研究的問題,對策(即文獻)仍然沒有解決的問題才是真正的問題。很簡單,很多現實問題已經有了很好的解決方案,至少你無法提出新的觀點。再說,現實問題可以從社會學、經濟學等其它學科去研究,你無意于此。
注意,現實問題不是真正的問題,判決與執法的問題不是真正的問題,法律制度的問題也不是真正的問題,只有既有解決方案的問題才是你真正的問題。銀行存款丟失不是真正的問題,相應的法律制度有漏洞也不是真正的問題,判決書的問題也不是真正的問題。為什么?可能人家早已給出了上述三個問題的解決方案。往往如是!激動地發現了一個問題,可是這個問題已經被人家解決了,而你卻發現自己沒有可以超越他的新方案。
第二,必須有文獻綜述(即國內外既有觀點、立法、適用等的述評),指出其不足,本文的真正問題才能產生,才有自己論文想闡述的問題。否則,無法得到本文所研究的問題。即使開始了研究,也可能毫無價值。文獻綜述最核心的部分往往是對現實與法律制度問題的既有解決方案。文獻綜述包括簡述、評與轉三方面。述,介紹其觀點;評價,說出文獻的發展脈絡。述要簡潔準確;評要說出后一個文獻與前一個文獻相比,觀點的進步或退步之處。在評價的后面,要對所有文獻作出總結,即轉。這種轉,往往是肯定其貢獻,指出其不足,轉向自己的想討論的問題。
既有的司法、執法文件等,這是必須綜述的。否則,你只是關注了現實問題,而沒有關注它的解決方面的現狀。
法律制度也是文獻。這是立法現狀與歷史方面的文獻。有人將國外的制度與觀點放在后面的比較法研究之中,這是很多學生的做法,比較之后得出啟發。這樣是不好的。國外的做法也會有問題的,也是需要評述的,它不能直接成為我們的標準。
只有你發現了他人解決方案的問題,才找到自己真正的問題,才能開始真正意義上的論文寫作。
文獻綜述是重要的,它可以避免重復勞動和狂妄。蘇力曾經高呼法學論文應當注意尊重前人成果,要作注釋。正是因為這樣,學校往往將文獻綜述作為獨立的附件上交。可是,這些年,我看到了很多無知無畏的做法:根本不作文獻綜述,或者根本不提出問題。這就太可怕了。試想,沒有綜述前人的觀點,你的觀點是什么呢?是前人沒有的觀點,還是重復?只能是傲慢與偏見啊。也有同學作了文獻綜述,但將之放在附件之中,而文章之中沒有,這就無法理解了。還有些同學不作文獻綜述,直接提出問題,就開始寫作,那也太可怕了。更有同學,根本不來文獻綜述和問題,直接像編教材那樣寫作,那就不是論文了。
在上述文獻綜述的基礎上,你應當指出既有文獻的問題,從中選出一個問題作為本論文的問題。恭喜你,你有了自己真正的問題,你的論文可以開始了。你應當說一下下文的研究思路,讓人明白你是如何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
于此再次強調,任何沒有認真作過上述文獻綜述的人,他的所謂論文不是真正的學術論文。它無法區分于閑聊與酒桌上的議論。
應當說,任何正規的論文應當如上,但是,從高中的論文開始,我們就學會了橫空出世,這確實是一個根深蒂固的惡習。我愿意告訴我的朋友、學生和后輩:不要那樣,人應當尊重前人的觀點,這是不自欺欺人的基本功,也是我們作為人生存的標志所在。
此后晚輩要討論任何嚴肅話題,都應當知道,你先說別人有什么樣的觀點,他們的觀點有什么好與不好,再談你自己的觀點,你不要將別人的觀點暗暗當作自己的,你是一個獨立的人,你應當有自己的觀點。否則,去做點別的事情吧。
本科生很難指出文獻的缺陷,也不太可能提出自己的觀點?經常聽到如此說。我不太贊同。每個人都有自己的觀點,這是一種本能。只是現今的教育不重視這種本能的開發,才導致只會記憶。退一步說,局部性建議總會有吧?這也比橫空出世好一萬倍。
科斯曾經說,那些混亂抄襲之作,最好付之一炬。據說杜牧晚年剛剛生病,就將自己的詩作焚燒了大部分。
五、第二三部分:深入的論證
分析人家觀點缺陷或失誤的原因,特別是其后match理論基礎的缺陷;提出自己的解決理論,進行論證。
這就是分析上一部分提出的問題,并提出解決問題的理論(而不是具體方案)。
如果上文提出的問題足夠準確,這兩部分是容易把握的。
具體分析的方法應當找一兩篇好論文來學習。
這兩部分要注意:問題、分析問題、解決理論三者應當對應,不一定一一對應,但必須對應;要運用各種新的、具體的理論來分析和得出你的解決理論,例如程序獨立性價值理論、刑法謙抑性理論、關系契約理論等,要從既有的法理學或部門法理學理論之中推理出你的理論,而不是簡單的“我覺得”、“我認為”,也不能僅僅根據誠實信用原則等過于抽象的理論得出你的結論;最好在每一自然段前面或后面給出中心句;自然段之間必須環環相扣,不能有大的跳躍;從幾個方面論證時,這幾個方面的分類要周延,分類本身要有依據(為什么是這三個理由而不是另外的三個或四個?)
六、最后:具體解決方案
根據上文解決問題的理論,給出法律制度包括立法、司法、執法等上的具體解決方案,寫出方案名稱、內容、特點(與既有方案的比較)、與其它方案的關系(如與現有制度的關系,重新立法還是法律解釋?)、方案的可行性等。這部分要具體。
七、論文的規范性
有注釋且內容規范。作者、作品、所在刊物年期或出版社和時間、譯者、頁碼等。注意查找文獻時一次性記錄下來。
中圖分類號:G64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3-2851(2011)03-0066-02
目前,我國高等學校的法學專業設置主要有三種情況:一是專門的政法類大學,如中國政法大學、西南政法大學等;二是綜合性大學里的法律系或法學院,如北京大學法學院、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等;三是以專門院校里的法學院系,如吉林大學法學院、東北財經大學法學院等。通常政法類院校是以培養法律應用型人才為特色的,綜合性大學以培養理論型人才為特色,而專門類院校法學教育的培養目標應該與其他院校有所區別,體現自身的特色,即要培養出專門、專業法律人才。本文僅就專門院校專業法學本科課程改革談本人之粗淺看法。
一、專門院校法學本科專業課程改革的意義
總理在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出高等學校要辦出特色,要提高教育質量。高等學校要有特色、高水平,這不僅是國家發展的要求,是未來發展的趨勢,也是高校自身的選擇。從現實情況來看,我國法律人才為數眾多,但高層次、高素質、專門法律人才短缺卻尤為嚴重,培養法學專才已成為大勢所趨。專門院校法學專業本科課程改革意義重大,主要表現如下:
(一)專門院校法學專業本科課程改革是《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的要求?!秶抑虚L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以下簡稱《綱要》)要求“高等教育承擔著培養高級專門人才、發展科學技術文化、促進現代化建設的重大任務……到2020年,高等教育結構更加合理,特色更加鮮明,人才培養、科學研究和社會服務整體水平全面提升……。”《綱要》還要求:“……著力培養信念執著、品德優良、知識豐富、本領過硬的高素質專門人才和拔尖創新人才?!币囵B高素質法學專門人才和拔尖創新人才,專門院校專業法學本科課程改革是當務之需。
(二)專門院校法學專業本科課程改革是合理配置法學教育資源。據不完全統計,全國1000余所普通高校中已有650余所設置了法律院系或法律專業?!?009年北京市大學生就業報告》顯示,北京市2008屆本科畢業生畢業半年后失業或離職量最多的10個專業,占本科失業量的44.0%。失業或離職者最多的5大專業依次是:法學、工商管理、計算機科學與技術、英語、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其中2008屆法學類本科畢業生就業率為79%,遠低于當年本科畢業生的平均就業率(88%)。專門院校法學專業如果不根據現實的需要、改革課程設置,只能造成法學教育資源的巨大浪費,加劇法學專業大學生就業負擔。
(三)專門院校法學專業課程改革是市場經濟的需求。筆者由于職業的關系每年都能接觸到來自專門院校法學專業的學生,感觸頗深:建筑大學法學專業的學生分不清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醫科院校法學專業的學生不懂醫療糾紛舉證責任倒置;財經院校法學專業的學生竟搞不清中國銀行與中國人民銀行的區別……可想而知專門院校法學教育的失敗。而在司法實踐中,這一現象也比較突出:稅收案件中法官、律師不懂增值稅發票;建筑糾紛中法官、律師不懂建筑主體結構、承重結構;醫療糾紛中法官、律師不懂醫療常識……社會急需專門、專業化的法律人才。而專門院校對專業法律人才的培養有著得天獨厚的條件,專門院校的法學專業要揚長避短,走專門化特色化的法律專才培養模式,改革現有課程設置。只有這樣專門院校的法律專業才有生存的空間與市場的需求,滿足市場經濟對法學專業大學生的需求。
二、專門院校法學本科專業課程設置存在的問題
(一)法學本科課程設置不合理。專門院校法學本科課程設置應當考慮到社會對專門、專業法學人才的實際需求。不少專門院校的法學課程開設沒有專業特點,基本上是人家開什么可我們就開什么課程。沒有對專門院校的法學課程的開設進行可行性分析,致使已開設的課程比較混亂,沒有做到與法學專業的融合與銜接。以財經院校法學專業為例,法學專業的課程設置基本上照搬、照操政法類、綜合類大學的法學課程體系,其結果,專門院校培養的學生法學不僅基本功底不及其他政法類及綜合大學,專門、專業法學知識也沒有凸顯出來。一方面,造成了法學專業的大學生就業困難,另一方面社會對專業法學人才的需求也沒有得到滿足。
(二)專業基礎課程內容所占學分或課時的比重明顯偏輕。要做到專門院校法學專門化,專業基礎課程的開設尤為重要。以財經院校為例,要打造特色財經法學人才,財經類基礎課程應該納入學科基礎課程當中。比如,財經院校應當把宏觀經濟學、微觀經濟學、管理學、財政學等學科納入學科基礎必修課程范圍之內。設想在沒有開設金融學、會計學、稅收學等學科基礎課程或在所開課程學時嚴重不足的情況下,給學生開設金融法、會計法、稅法等課程,只能使學生掌握的法律規范與經濟學理論相脫節。
(三)專門院校專業法學課程嚴重缺失。專門院校的法學專業,應當將本專業的法學課程作為開課的重點,開全專業法學課程。這樣培養出來的學生才可能凸顯專業特長,又可使法學專業符合本專門院校的特點,滿足于本專業的法律需求。但在實際上,各專門院校對本行業的法律課程重視不夠。以財經院校為例,目前財經院校中,體現財經法學特色的財經類課程的設置比較混亂,沒有一個科學的、統一的財經類法學課程類別劃分。各院校雖都開設財經類法學課程,但課程類別各不相同,有的為必修課、有的為選修或任意選修課,還有的為必修與選修相結合。同時財經類課程在教學時間的安排上隨意性較大,財經類核心法學課程開設時間較晚,大部分學校在第三學期才開始安排此類課程。財經類課程沒有結合相應的法學課程開設。
三、專門院校法學專業課程改革對策
(一)準確定位本專門院校的專業法學本科人才培養目標
專業人才的培養需專門院校應該在辦學過程中準確定位,一是學校類型定位。學校要根據區域、行業的需求,選準自己的定位。二是辦學層次定位。如財經院校法學專業,在市場經濟條件下非常熱門,許多高校都爭辦這個專業,競爭非常激烈。在這種情況下繼續保持特色和優勢,就要做到人無我有、人有我強。三是在辦學規模上要考慮把資源集中到學生培養、提高質量上。學科建設始終是學校的龍頭,學校如何保持優勢的特色學科,是學校特色非常重要的內容。以財經院校為例,財經院校的法學專業應當注意在經濟、管理的學科交叉中尋找特色,凸顯優勢。
(二)優化課程結構,強化法學專業特點
以財經院校為例,財經類院校應該根據各自的人才培養目標,適當調整適合本校的必修課、限選課和任選課的比例,使課程結構既科學、合理、相對穩定,又具有一定的彈性。因此,應細化大專業下的小專業,體現財經特色的課程設置,重新整合專業方向課,以突出財經類法學的優勢。將限制性選修課作為專業方向課的學校,應增加其總的學分和學時,在總量上提升財經類法學專業方向課的比重。
(三)合理設置課程體系及開課時間
為了培養法律專才,專門院校法學專業課程應當有別于專門法律院校。筆者認為,專門院校法學專業課程可分為通識課程、法學基礎課程、法學專業課程三大模塊,這三大模塊中又按照重要程度分成選修課、必修課等,開課的次序、時間應當本著先一般通識課、后法學基礎課、最后到專業法學課程這樣的程序進行。具體對策如下:
1.通識課程
通識課程是指按照教育部的規定,不分院校、專業,所有高校必須開設的課程。比如,思想道德修養、軍事理論、體育、思想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基本原理、中國近代史、哲學、政治經濟學、外語、計算機等。對法學專業而言,為了給后續的法學教學打下基礎,法學基礎理論、中國法制史、也應當列入通識課程范疇。專業院校的法學專業應當將這些通識課程劃分為通識必修課和通識選修課,思想道德修養、軍事理論、思想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基本原理、中國近代史、哲學、政治經濟學等都可作為學生的通識選修課;而法學基礎理論、外語等則應作為通識必修課。同時對通識必修課和通識選修課必須規定必修的學分。除外語、計算機課可在以后學期根據需要繼續開設外,其他全部通識課程均應當在大學一年級修完。
2.法學學科基礎課
專業院校法學專業的學科基礎課除了要開設法理學、憲法、中國法制史、刑法、民法、商法、知識產權法、經濟法、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民事訴訟法、刑事訴訟法、國際法、國際私法、國際經濟法14科核心課程外,還應開設司法文書、外國法制史、律師法、法官與檢察官法等課程。這些法學學科基礎課也可以分成必修課和選修課??蓪⒎▽W專業的14科核心課程作為必修課,其他課程作為選修課,同時對必修課和選修課必須規定必修的學分。全部法學基礎課程應當在大二全學年修完。
3.專業法學課程
如果說專業院校中通識課程和法學學科基礎課程設置沒有差異的,那專業法學課程將是打造法學專才的核心與關鍵。各專門院校完全可以根據市場經濟對本行業、部門法學人才的需要,設置法學專業專門化的課程體系。以財經院校為例,財經院校的法學專業應當開設并強化財經特色,以經濟生活中主要法律規范作為課程開設的重點??蓪⒔洕梢幏秳澐譃榻洕M織法、宏觀調控法、市場秩序法、經濟管理法、社會保障法等。作為經濟組織法內容包括公司法、各種企業法等。作為宏觀調控法,包括財政預算法、稅法、價格法、金融法等。作為市場秩序法主要包括產品質量責任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廣告法等,作為經濟管理法包括會計法、合同法等。作為社會保障法包括勞動法、社會保險法等。每一部分又可根據本院校的實際情況再做細分。比如,金融法,內容可含銀行法、票據與結算法、擔保法、保險法等。這些課程也可分為專業必修課、專業選修課。這些課程授課時間應當安排在大三及大四第一學期。其他院??梢越Y合本專業法學的實際需要選課、開課。
當然,專門院校要培養出專業法學人才,對策及措施還有很多,比如,論文寫作和實習環節。論文寫作應要求寫本專門院校相關行業法律論文,醫學院校法學專業的學生畢業論文就可以圍繞醫療法,而建筑大學的法學專業則可以建筑法為方面來確定選題撰寫論文。畢業實習也應當有針對性的到醫療、建筑公司等單位實習……這樣就能比較好的將所學專業與實踐有機、有效的結合起來。
市場經濟的發展需不僅要一批具有一定法律理念、精通和熟悉市場經濟法律專業知識的復合型法律人才,更需要既通曉本行業、專業知識又懂法律的法律專才。專門院校法學本科專業可利用自身的學科優勢定位法學人才的培養目標,而目標的實現重在課程設置的改革。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