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2-03-19 03:2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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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來,工商銀行認真執行信貸政策,不斷優化貸款結構,努力提高信貸質量,減少不良貸款。截至6月底,不良貸款余額4549.1億元,比年初減少425.2億元,不良貸款率1.30%,比年初下降0.28個百分點。與此同時,商業銀行撥備覆蓋率進一步提高,達186.0%。從不良貸款的結構看,損失類貸款余額649.1億元,可疑類貸款余額2226.7億元,次級類貸款余額1673.3億元;從分機構類型看,主要商業銀行不良貸款余額3839.8億元,比年初減少424.7億元,不良貸款率1.30%,比年初下降0.29個百分比。充足的信貸投放有力地促進經濟起暖回升。在外需萎縮、消費需求不足的情況下,信貸資金拉動投資迅速增長,固定資產投資大幅上升,基礎設施建設成為各地政府投資項目主體。在新一輪大項目建設的帶動下,企業的投資信心正在恢復,民間投資熱情逐步激發。然而在信貸總量激增的背后,信貸資金結構尤其值得關注。在信貸投放中,有大部分資金用于支持地方政府融資平臺項目的建設,而這些項目多為鐵路、公路、機場等大型項目。大量信貸資金涌入政府融資平臺,在保證各地經濟恢復增長的同時,卻也積累了一定的信貸風險。大企業、大項目資金多,但大量中小企業正是面臨技術改造,生產線升級換代的關鍵期或是尋找新項目的建設期,卻苦于沒有資金。銀行在內控與合規建設方面還存在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如,部分制度在操作上有缺陷,缺少上下溝通,制度的相關規定和要求落實到崗位環節不協調,導致崗位職責不清、責任模糊等問題,有些缺乏必要的、經常性的檢查,使一些基本制約最終難以有效落實;部分員工紀律制度觀念淡薄,業務操作中不能嚴格按規章制度和流程操作,以習慣代替制度,“三查”制度流于形式、人情貸款、關系貸款屢禁不止,屢查屢犯,越權放貸時有發生,有的甚至對嚴重違規問題視而不見或隱瞞不報,客觀上助長了一些人肆無忌憚地違規違紀,導致不良貸款不斷出現。
二、經過深入分析,存在以上問題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幾點
(一)基層銀行的授信權限上收
前幾年,由于轄區銀行金融資產質量較差,不良貸款居高不下,上級銀行為加強信貸風險管理,建立了嚴格的授權、授信管理體制,貸款的審批權限逐步上收,大批基層行尤其是縣級支行不再享有實質性的貸款審批權限,相對制約了銀行的信貸投入。
(二)信貸準入標準不斷提高,信貸投向定位趨向集中
近些年,銀行對貸款客戶的要求不斷提高,貸款投向的客戶評級大都在A級以上,對標準以下的客戶逐步實行信貸退出機制,同時信貸投向由分散經營向集約化經營轉變,信貸投向朝“大”傾斜,普遍實行“雙大”(大行業、大企業)和“四重”(重點行業、重點企業、重點地區、重點產品),信貸投放集中在為數不多的大企業。
(三)社會信用環境不盡理想,銀行債權落實不到位
前些年,一些企業在改制過程中不能有效落實銀行的債權,極大地挫傷了銀行貸款的積極性,改制后的企業自然難以得到信貸再支持,而且部分企業信用意識淡薄,惡意逃廢、懸空銀信機構債務的現象時有發生,信用環境的欠缺,使得銀企之間失去了相互信任的基礎,促使銀行信貸投放更趨于謹慎,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銀行業務范圍的拓展及業務品種的創新,加之訴訟執行難、受償率低等問題的存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銀行對中小企業貸款的積極性。
(四)銀行內控制度存在缺陷。內控制度在部門與部門間缺少責任制約關系,各部門在內控制度建設執行標準的掌握上不統一。各基層單位由于對各職能部門所制定的內控制度理解程度不同,執行程度和效果也相差較大;部分基層農村合作銀行違規經營、違章操作的現象仍然存在,以信任代替管理、以習慣代替制度、以情面代替紀律的問題仍較突出,部分聯社即使違規操作行為少些,也是處于一種“被動合規”的狀態。
三、對策建議
(一)進一步優化貸款行業結構
要嚴格按照“區別對待、有保有壓”的原則,不斷優化信貸結構,推動產業結構調整,力促經濟發展方式轉變。嚴格控制對鋼鐵、水泥、平板玻璃等高耗能、高排放行業和產能過剩行業的貸款,確保做到三個“一律”:除國家4萬億元經濟刺激計劃確定的中央投資項目和國務院或國家發改委批準的以外,其余國家級項目,一律不再投放信貸。對于多晶硅以外的五大產能過剩行業,除國家發改委批準的新上項目外,其余新上項目一律不得發放貸款。對于續建項目,凡不符合規定標準和程序的,一律不得發放貸款。
要積極實施行業聚焦、客戶細分和專業化經營戰略,積極推出綠色金融業務,使企業貸款的行業結構得到進一步的優化。要加大對交通、能源電力(特別是新能源)、鋼鐵、城市基礎設施、環保、高新技術產業等優質行業的支持力度,對國家和省市級立項的高新技術項目、對自主創新產品出口所需的流動資金貸款要根據信貸原則優先安排,重點支持;對資信好的自主創新產品出口企業可核定一定的授信額度,及時提供多種金融服務;改善對中小企業科技創新的金融服務,與科技型企業建設穩定的銀企關系。要繼續加大對園區經濟、重點企業、重點項目和農村經濟的支持力度。抓住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契機,積極支持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訂單農業和科技農業的發展,加大對農村基礎設施建設的信貸投入。
(二)進一步優化貸款利率結構
貸款利率是重要的政策工具,相對而言,存款利率處于從屬的地位,它主要是根據貸款利率而調整,并不是貨幣政策向經濟整體傳導的必經之路。經過六次加息以及公開市場操作、上調存款準備金率,央行比較成功地降低了信貸的增長速度,資金從銀行流向企業和投資的速度放緩。信貸對于投資、通脹等的影響已經減弱,并不是控制了信貸就能完全控制投資和通脹。以往流動性主要是通過銀行系統和信貸產生,但現在企業和居民擁有大量存款,而且金融市場初步發展起來,流動性可以通過多種途徑、多種方式產生,即使信貸增長放緩,流動性也可以通過其他途徑快速增長。即使得不到寬松的銀行貸款,固定資產投資也能在自籌資金的推動下快速增長;居民存款則通過證券公司和基金公司流入股市,推動股指上揚。
要使加息起到對癥下藥的作用,需要改變貨幣政策的傳導路徑,不能只是控制住銀行信貸,而要全面控制流動性的形勢,對產生流動性的各個途徑和各種方式都產生影響。實現這個目標的關鍵在于建立合理的利率結構,使得各項利率能夠反映各自領域的流動性稀缺程度,而且相互之間具有良好的相關性和聯動性,央行只需要抓住其中的基準利率,就能對所有的市場利率都產生影響,從而全面控制流動性形勢。為此,央行采取了不對稱加息的方式,存款利率的調整幅度要大于貸款利率。央行的不對稱加息,將使利率結構更為合理。當然,合理利率結構的形成,最終還是要靠市場的力量,需要推動多層次資本市場的形成和發展,在此基礎上,央行放寬對利率的管制,給予金融機構更大的自,金融機構在市場競爭中形成合理定價的能力。
(三)進一步優化貸款期限結構
在穩步推進利率市場化的同時,要進一步優化利率期限結構,發揮利率杠桿在優化資源配置中的作用,鞏固宏觀調控成果。要充分運用利率浮動政策,進一步建立和完善風險定價制度,根據貨幣政策取向和貸款風險等因素,合理確定貸款利率,提高信貸資金的配置效率。要加強主動負債管理,發行長期負債工具增加長期資金來源,推動中長期貸款證券化試點,以改善資產負債期限錯配的狀況,優化利率期限結構,提高貨幣政策傳導效率。要靈活運用多種貨幣政策工具,保持貨幣信貸合理增長,引導銀行著力優化信貸結構,加快推進金融企業改革,增強競爭力,進一步推進金融市場發展,優化資源配置,保持人民幣匯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穩定。
(四)進一步優化貸款客戶結構
要牢固樹立“以市場為導向、以客戶為中心、以效益為目標”的經營理念,努力拓展優良客戶和低風險貸款市場。
1.是要努力抓住黃金客戶必須把拓展、培養和鞏固優良客戶作為信貸經營的基本原則,要在嚴格信用評級的基礎上,選擇一批優良客戶實行公開統一授信。對已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市場的前景好的重點骨干企業,要加大貸款投入力度,主動滲透,爭取辦理“銀團貸款”,使其成為績優客戶。
2.是要主攻重點地區為了保障信貸資源優化配置,要吸取以前超負荷經營的教訓,以客戶為標準配置信貸資源,對符合信貸條件、資金需求量大、信用環境好的地區,發揮系統調控優勢,集中資金重點建立“高效安全信貸區”。
——消費信貸業務方面,截至2016年12月26日,結余46022.39萬元,年凈增11412.91萬元,完成年計劃的76.09%。逾期160.94萬元,較年初下降60.6萬元,逾期率0.35%;不良金額83.66萬元,較年初下降59.81萬元,不良率0.18%。
——個人商務信貸業務方面。截至2016年12月25日結余15860萬元,年凈增-4878萬元,完成市分行下達凈增進度的-40.65%。逾期567.91萬元,較年初減少600.63萬元,逾期率3.58%,不良金額570.30萬元,較年初減少707.68萬元,不良率3.60%。
二、零售信貸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小額信貸業務:抓基礎、搭平臺,穩中求進發展小額貸款。
一是通過專合社、科協、畜牧局、新希望、通威、鐵騎力士等多種渠道,收集篩選目標客戶資源,加強平臺合作,將我行小額貸款新制度及時宣傳到農戶,本年共計召開推薦會9次;積極與鐵騎力士對接,召開對接會,累計發放“公司+農戶/商戶”7筆,287.3萬元。
二是持續開展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走訪、老客戶回訪工作,利用新產品優勢做好宣傳營銷,同時調研市場需求,提供針對性產品服務。
三是積極推進銀會、扶貧、創業貸款業務開辦,行領導帶隊反復與政府及相關職能部門溝通協商,2016年7月18日與德陽市經濟技術開發區個體勞動者協會簽訂銀會貸款合作協議;2016年10月底開立扶貧貸款保證金賬戶,2016年11月15日首批保證金30萬元已到賬,年內已實現扶貧貸款正式發放2筆5萬元。同時力爭2017年1月實現創業貸款保證金賬戶的開立、注資。
(二)消費信貸業務:強服務、促營銷,消費信貸成效初顯。
一是狠抓消費貸款項目營銷,通過轄內樓盤網點自主認領營銷,支行加大營銷激勵,本年成功開發一手住房按揭貸款項目2個(碧桂園B地塊、明康·華庭陽光),獲批額度11000萬元,為2016-2017年消費貸款的增長打下了基礎。
二是強化額度類消費貸款業務宣傳,充分利用我行綜合消費貸款、信用消費貸款優勢,對政務類、企事業單位客戶進行短信、上門宣傳營銷,提升了產品的認知度,使額度類消費貸款增量有了一定的提高。
三是定期與轄內開發商、二手房中介開展聯誼活動(如6月8日與萬達合作聯合召開大客戶回饋活動、萬達商鋪酬賓活動、萬達開盤點燈慶典等),深化合作關系,增強業務資源穩定,推進我行房屋貸款業務的同時,延展其他各項綜合業務產品的服務領域。
(三)個人商務信貸業務:明目標、優結構,穩步推進個人商務貸款。
一是穩健發展個人商務貸款業務市場,加快結構性調整,繼續支持個體私營經濟中的優質客戶,逐步退出“散小差”個人客戶,逐步淘汰了一批經營效益差、信用度不高的客戶;
二是大力宣傳,提高貸款產品知名度,積極營銷新客戶。通過上門拜訪、網點宣傳海報、宣傳折頁、LED宣傳我行貸款產品,積極營銷新客戶。
三、零售信貸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一)小額信貸業務
一是本年小額貸款業務增量情況不佳,貸款投放明顯乏力,未實現早投放早創收;二是后期客戶資源仍顯零散,未能反應出行業性、集中性開發態勢,不足以支撐未來的業務增量;三是銀會貸、再就業貸款遲遲未能啟動,新業務的拓展有待加強;四是資產資量管控有待進一步提高。小額貸款逾期和不良的金額達176.35萬元,逾期率和不良率均為6.03%。
(二)消費信貸業務
一是樓盤項目開況不理想,后期業務增長無充足的儲備資源;二是與房產經銷商、二手中介的合作仍有待加強,業務量的穩定存在很多不確定性;三是額度類、汽車消費貸款業務量增長情況與市場需求不成正比,對單位集團開發及汽車經銷商的營銷準入還需制定有效方案。
(三)個人商務信貸業務
業務營銷有待加強,個人商務貸款發展緩慢,對大客戶和優質客戶的搶挖以及新產品市場拓展有待進一步加強;客戶經理業務處理能力有待進一步提升。
四、零售信貸工作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總的來說,我行個人零售信貸業務需要做好以下幾方面工作 :
1.梳理并進一步維護老客戶,結合業務發展和節假日、客戶生日等綜合時間契機,做好老客戶挖潛及以老帶新工作。提高服務質量,做好客戶綜合營銷、綜合開發工作。
2.大力宣傳,進一步提升重點產品知名度,一是利用網點LED、DM單、X展架進,做好重點信貸產品的宣傳力度,提升我行知名度;二是利用員工微信圈,手機報等宣傳工具做好重點產品的宣傳工作。
3.做好資產質量管控。一是做好客戶準入工作,二是做實做細貸后管理,三是嚴格執行上級行的各項制度。
4.加強業務培訓,提高信貸人員整體素質。隨著業務部門及專職客戶經理的改革,在日常管理中要以查代訓、業務培訓加考試等方式逐步提高客戶經理的專業知識和規范業務操作流程能力。
5.做好支行業務進度跟蹤,做好限時業務辦理的監督,提高業務處理效率。
(二)具體到各個貸種,主要從以下幾方面著手:
一、我國利率市場化進程
1996年至2014年,我國曾頒布多次的利率市場化改革措施,終于在2014年末迎來了實質性突破。2014年11月21日,中國人民銀行將存款利率浮動上限由2012年規定的基準利率的1、1倍提升至1、2倍,同時簡化了存貸款基準利率的期限檔次;2015年2月28日,央行再次將浮動區間擴大至1、3倍;2015年5月11日,又將1、3倍調整為1、5倍。存款利率浮動區間上限的進一步擴大,擴寬了金融機構的自主定價空間,有利于進一步鍛煉金融機構的自主定價能力,促進其加快經營模式轉型并提高金融服務水平,為最終放開存款利率上限打下更為堅實的基礎;同時也有利于資金價格能更真實地反映市場供求關系,推動形成符合均衡水平和客戶意愿的儲蓄結構,進一步優化資源配置,促進經濟金融健康發展。
此外,2015年6月2日,中國人民銀行宣布即日起實施《大額存單管理暫行辦法》。根據《辦法》規定,30萬元以上的個人存款,將擺脫目前的存款基準利率和上浮區間的限制,實行市場化定價。該《辦法》一方面有利于有序擴大負債產品市場化定價范圍,健全市場化利率形成機制;另一方面有利于進一步鍛煉金融機構的自主定價能力,培育企業、個人等零售市場參與者的市場化定價理念,為繼續推進存款利率市場化進行有益探索并積累寶貴經驗。
綜上所述,我國利率市場化進程已接近尾聲,預計2015年下半年或2016年初存款利率上限將被徹底取消。
二、利率市場化下零售貸款業務的挑戰與機遇
1、利率市場化下零售貸款業務的挑戰
利率市場化使得銀行利差收窄、盈利能力承壓。從已公布年報的11家上市銀行來看,各家銀行業績均面臨著盈利增速放緩的局面。除平安銀行及浦發銀行外,其余9家A股上市銀行2014年凈利潤同比增幅均跌至個位數時代。金融市場化改革的快速推進要求零售銀行改變主要依靠存貸利差的傳統經營模式,進一步提升產品創新和風險定價能力。
2、利率市場化下零售貸款業務的機遇
與此同時,利率市場化也為零售銀行強化內部能力,促進差異化競爭,提升服務和創新水平帶來了前所未有的機遇。
(1)利率市場化改革,銀行貸款業務轉型
在經濟轉型形勢下,貸款企業風險增加;在以利率市場化為代表的金融改革的背景下,大中型企業直接融資渠道越來越完善,銀行利潤空間也大幅壓縮。
銀行應以新一代的資產負債經營策略為方法,提高貸款收益,降低資金成本,實現貸款業務轉型。需要建立對各個客群風險調整后的貸款收益和資本消耗,以及不同類型的存款融資成本的洞析,并主動選擇最符合自身情況的零售銀行資產業務結構,發展高收益零售貸款業務,主要包括小微企業貸款業務、個人經營性貸款業務、消費貸款業務、信用卡業務。
(2)個人存款增速放緩,制約銀行個人貸款放貸規模
利率市場化的推進導致存款流失、資金成本上升成為銀行不可回避的問題,目前,絕大部分銀行面臨穩定、低成本資金來源的吸儲難題。
2014年以來,銀行資金緊張局面愈演愈烈,多家國有銀行、股份制銀行存貸比逼近75%,其中四大行零售存款占比基本高于45%,但股份制銀行平均僅20%。個人存款增速放緩越來越限制個人貸款的放貸規模。
(3)去銀行化趨勢加劇,零售信貸業務挑戰升級
隨著利率市場化的推進,銀行資金成本提升,且財富管理類產品的普及程度和可選范圍不斷擴寬,個人金融資產結構的去存款化過程將延續至未來10年。盡管中國大多數銀行只有不到30%的資金來自于零售存款,但毋庸置疑,未來對零售存款的爭奪將更加白熱化。市場實際存款利率已明顯上升,這些代價高昂的資金來源帶來的實際收益極其有限,零售銀行的利潤率將會受到持續的沖擊。
微小企業貸款,又稱微貸款,是指專們提供給中低收入階層、貧困人口和以家庭或個人為中心的微小企業提供經營性可持續的小額貸款。按照世界銀行給出的定義規則,微小型企業完全是兩種不同等級的概念定義,微型企業的規模和雇傭人數的總合應少于十人,企業的固定總資產和每年的銷售業績都應該持續在一百萬美元以下,而小型企業的雇用人數在十到十五人之間,總資產和全年的銷售業績在一百萬到三百萬美元之間。
一、國外微小企業貸款發展史與主要經營模式
在上世紀五十年代開始,由于缺乏科學的管理體制,一些慈善類的基金援助不具備可持續性發展的條件,不足以滿足微小企業的可持續性發展需求,直到七十年代末開始,孟加拉國的尤努斯博世開始逐步額認識到小額貸款的收益利率是未來發展的一個重要步驟,于是,尤努斯博世開始常嘗試性的多一些分困著提供一些小額的信譽貸款,自此以后,國際社會才重新的認識到小額貸款,于是,國際社會也正式的開始了小額貸款的發放,尤努斯博士不光在小額貸款領域取得了舉世矚目的成績,格萊珉銀行也隨之建立,其后的幾年,尤努斯博士更是被譽為“小額貸款之父”,2006 年“諾貝爾和平獎”正式的頒發給了這位小額貸款之父。在八十年代初期,一些非政府組織的金融機構以及政府協助組織的金融機構也正式的發展起實施小額信貸項目的立案,一時間,多種不同的信譽貸款模式應運而生,隨后的幾年時間里,微小企業貸款把研究方向轉為貸款項目在財務上的自立,開始強調逐步實現擴展業務規模。
微小企業貸款的模式
(1)非政府組織模式;
(2)正規金融機構模式;
(3)金融機構和非政府組織緊密聯系的模式;
(4)合作銀行模式和鄉村銀行模式;
(5)國家級小額信貸批發基金模式。
二、國內微小企業貸款業務的發展過程
大企業富國,小企業富民。從八十年代開始,國內才開始展開小額貸款業務的嘗試,但這種實驗性的項目最終不了了之,直到九十年代中后期,中科院才開始模擬尤努斯博士的格萊珉銀行模式進行了扶貧合作試驗,2000年初開始至今,在政府的號召領導下,各銀行相繼的提出了信貸策略,各地的農村信用社也大力的發展小額信貸和小額的聯保貸款業務,小額貸款已經進入了超高速發展階段。特別是近幾年,國家監管部門更是鼓勵民營和提倡海外集資的企業將腳步一同邁進到小額貸款的領域,于是一些為微小企業提供貸款的公司也迅速的發展起來,同時,以國家銀行為代表開發出來的微小企業信貸業務模式,也取得了較好的經濟效益,如:各大銀行展開的“藍海戰略”,其主要針對的就是微小型企業。
三、我國商業銀行發展微小企業貸款的模式選擇
微小企業貸款是兩種完全不同的貸款模式,從銀行的經營來看,只要開發成群客戶,業務集中管理批量處理的模式來開展業務,但就目前的發展趨勢來看,絕大多數的商業銀行現在擁有的資源都難以支撐起全方面的微小企業貸款業務。因此,國內的商業銀行運作模式,應該進行進一步的改進:
從目前國內的微小貸款現狀來看,完全是依賴技術數據,以及金融工程來開展一些企業貸款的業務,還有一種是微小企業貸款,一家一審的方式。這種方式不光時間較長業務成本也太高。所以首先要改進的第一要素,就是要找到一套適合銀行本身運營操作特點的微小企業貸款模式,如:藍海戰略。
要建立一套權限下放,簡單短暫的業務流程。由于微小企業貸款業務的特點是客戶對象多,規模小、分布廣,他們本身對融資需求額度小、期限短、需求少,并且大多數的用戶普遍的存在缺少抵押物和完整的財務狀況報表。因此,微小企業貸款當適當的下調審批手續這道門檻,給予貸款人更多的方便,同時,銀行大可以賦予機構內的客戶經理一定特殊權限,以及放款的決定權。
創立一套不雜亂且多樣化的微小企業貸款產品體系,或是貸款產品套餐,根據客戶的逐步成長空間,客戶的信譽記錄特征,客戶的財務狀況以及抵押物狀況,了解這些以后,才能更好的設計出更多種適合微小企業發展需求的金融貸款產品。
開發一套適合微小企業貸款業務可持續發展的IT系統,只有有了專業的管理評估系統作支撐,才可以科學的提高經營利益。
積極培養和引進微小企業貸款業務人才。因為微小企業貸款在我國還算式一種全新的業務。最后,國內從事貸款業務的業務專員以及業務代表的短缺是造成微小企業貸款發展的最大制約因素。
四、結束語
從國家開發銀行為代表的政策來看,現階段的國內銀行主要的服務對象還是以大中型企業為主,很少會涉足到微小企業貸款的領域之內,部分銀行開展了一定創新的業務流程,這是值得效仿的,比如:阿里巴巴與建和銀行公堂聯合推出的網絡銀行計劃,它們將電子商務信用作為客戶的評價重要依據,以便為客戶提供更多更直接的信貸業務。隨著我國金融市場逐步穩定的發展,微小型貸款業務也面臨著有史以來最嚴峻的挑戰,我國商業銀行應該及早的對傳統業務進行及時的戰略調整,將微小型企業貸款重新定位,全面的開啟信貸業務的藍海戰略。
參考文獻:
我國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小企業促進法》中明確規定:本法所稱中小企業,是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設立的有利于滿足社會需要,增加就業,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生產經營規模屬于中小型的各種所有制和各種形式的企業[1]。從中可以看出,中小企業的設立能滿足社會的需要,增加就業,符合經濟發展的要求,但是中小企業在發展過程中慢慢的走入了困境,我國中小企業長期面臨融資難的問題,中小企業的融資主要依賴于農村信用社和民間借貸,商業銀行為規避風險,大多放棄對中小企業的貸款業務。然而,中小企業在經濟發展中的作用越來越得到肯定,另外,國內很多大型企業都是由中小企業發展而來的,國家也出臺了相應的對中小企業的資金扶植政策,并且積極引導商業銀行對中小企業的信貸支持,中小企業最終會成為商業銀行拓展業務的新市場,因而,對于商業銀行來說對中小企業貸款業務的探究就顯得十分必要。
1.中小企業貸款風險的成因
融資難是因為貸款風險高,首先,應該全面分析我國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原因,主要原因還是中小企業自身存在的局限,中小企業規模小,機構設置不健全,缺乏科學管理,信用評級差,抵御風險的能力不足,貸款違約風險高;另外,政府、銀行的一些行為也加劇了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問題。
1.1中小企業自身原因
首先,中小企業有其自身的局限性,貸款風險包括:經營風險、制度風險、信用風險、管理風險、道德風險以及市場風險等。中小企業是相對于大型企業而言的,顯然,其在規模和抵御風險的能力上明顯存在不足。中小企業一般不是技術密集型產業,同類企業分布相對集中,面臨的競爭也十分激烈,管理人員的管理觀念落后,管理水平低下,企業的競爭力不足,并且,大多數中小型企業家比較容易滿足,企業難以開拓廣闊的市場。
此外,中小企業的機構設置不健全,缺乏有效的監督和管理,尤其是中小企業對財務管理缺乏正確的認識,財務制度不健全,缺乏有效的財務管理活動。不可否認,我國大多數中小企業家的文化水平相對較低,對科學的財務以及成本管理缺乏正確的認識,不能認識到財務管理的重要性。調查發現,有的企業甚至不設置賬簿,有的即使設置了也是賬目混亂,再好一點的也只是停留在對經濟業務記錄的水平。另外,中小企業的財務制度的不健全使其提供的財務信息的缺乏真實性。無法把握中小企業的經營狀況,這也是商業銀行不愿意對中小企業放貸的重要原因之一。
很多中小企業信用缺失,不良貸款,逾期還款的現象普遍存在,信譽差也導致大多銀行不愿貸款給中小企業。這是行業信譽缺失造成的。
1.2銀行行為加劇中小企業貸款風險
我國商業銀行對貸款的審批,有特定的嚴格的程序,相對大型企業而言,中小企業的資信水平明顯較低、貸款數額也無法和大型企業相提并論。但是,銀行依然按照大型企業的實力水平和審批程序來要求中小企業,這顯然是不合理的。另外,大型企業的財務信息相對公開,相應的企業的經營狀況也比較容易把握,中小企業的經營信息相對不透明,提供的財務信息真實性有待考證,因而經營狀況難以準確把握,要收集這些信息就要增加銀行的運營成本,花較多的成本貸款給經營狀況不明朗的企業,大多銀行是不愿意做的。銀行應該設立針對中小企業的放貸標準。中小企業貸款的特點是:期限短、數額少、次數頻繁、時效性強。銀行的貸款審批程序繁瑣,從申請到放貸經歷的時間長,對于中小企業來講,很可能拿到貸款的時候已經錯過了商機,這無疑制約了中小企業的發展。
近年,商業銀行不斷增多,市場競爭的加劇也導致了各個銀行之間的競爭,面對有限的市場資源,有些商業銀行人為地放寬準入條件,對于條件欠缺的客戶也給予貸款;另外,對于一些抵押不足的貸款或者企業之間相互擔保的貸款給予發放,這將導致銀行的信貸資金失去保證,對銀行是一種潛在的威脅,銀行只追求一時的業務增長,只看重眼前的利益,為銀行的經營買下了隱患,也加重了銀行對中小企業的貸款風險。
1.3政府在中小企業管理中的缺失
中小企業的貸款風險中也有政府應該承擔的一部分。政府有關部門對中小企業的管理服務明顯不足。首先,沒有建立健全針對中小企業信用的管理服務體系,致使中小企業的經營信息不透明,金融機構難以獲取,致使中小企業貸款成本較高,商業銀行對中小企業放貸難。
我國,企業向金融機構申請貸款必須提供擔保,擔保的形式有抵押、質押等。中小企業規模小,信用低,貸款擔保是一個難題,貸款缺乏擔保是中小企業融資難的一個重要因素。另外,由于我國的擔保程序復雜,歷時長,成本高等原因也使眾多企業望而生畏,這是由于我國的擔保體系不健全造成的。雖然。政府出臺了一些措施,引導商業銀行加強對中小企業的信貸支持,但是,銀行不可能不考慮自身風險對本身經營風險較大的中小企業進行放貸,這時,政府應該出面,為中小企業作擔保。我國的貸款擔保體系噬待完善。還有,我國沒有積極完善對中小企業的貸款風險補償的制度,不利于調動商業銀行對中小企業提供信貸支持的積極性。
2.銀行對中小企業貸款風險的認識
銀行的貸款業務本身就存在風險,銀行貸款給誰都會面臨風險。而目前的實際情況是,銀行對中小企業的貸款風險的認識并不十分準確,銀行過分顧忌了中小企業貸款的風險,其實,這些風險大型企業也存在,因為在經營過程中任何企業都會面臨業績差,償債能力弱的情況,所以,在某種程度上,銀行對中小企業貸款風險的認識是不準確的[2]。
貸款的風險按照產生的原因分為:信用風險、流動性風險、經營風險、利率風險、匯率風險和國家風險,其中前三者屬于非系統風險,剩下的屬于系統性風險。銀行決定是否放貸主要考慮貸款業務的非系統風險,而我國商業銀行過分強調中小企業貸款的非系統風險中的信用風險,這是銀行普遍不愿貸款給中小企業的重要原因。
信用風險又包括道德風險和企業風險。其中,信息不對稱是道德風險產生的主要原因,信息的不對稱主要是銀行對中小企業的經營狀況不能很好地了解和把握。企業風險主要取決于企業自身的經營狀況,企業的經營狀況受到來自自然、社會、政治、經濟各方面的影響,企業經營狀況的不確定導致了企業風險,這是任何企業都要遇到的。商業銀行應該幫助企業科學經營,努力防范中小企業貸款風險而不會是放棄這一市場。
3.防范中小企業貸款風險的措施
中小企業信貸市場的潛力巨大,解決好中小企業的融資問題將對企業、銀行以及整個國民經濟的發展起到巨大的推動作用。如何防范中小企業的貸款風險是至關重要的。下面從不同的主體入手,談談應該才去的措施:
3.1政府應該采取的措施
上述提到,我國沒有一個統一的針對中小企業的信用管理體系,對中小企業的信用監管沒有形成統一的規范,也沒有專門針對中小企業的貸款擔保體系和貸款風險補償制度。要想從根本上解決中小企業的融資問題,政府應該出面建立專門的中小企業征信系統,對中小企業的資信水平給予科學的認定;設立專門為中小企業提供貸款擔保的管理機構,中小企業的資產規模小,在貸款的過程中常常出現沒有足額擔保而貸款困難的情況,建立由政府信用作擔保的貸款擔保體系,可以簡化擔保程序,提高效率,這樣能減輕銀行的貸款成本和風險,鼓勵銀行加強對中小企業的信貸支持,有利于建立統一的規范,確保中小企業能夠及時地得到融資。國外很多由政府出面為中小企業提供貸款擔保,支持中小企業的發展,取得了很好的成效,我國可以有針對性的汲取一些先進經驗。
3.2商業銀行應該采取的措施
我國商業銀行的貸款主要針對大型企業,貸款的審批程序也是按照大型企業的標準制定的,這對經營規模較小的中小企業并不適用,對此,銀行應該建立中小企業信用分析系統,專門為中小企業的信用進行合理的評價,在這些方面可以借鑒國外的先進經驗,降低中小企業信用評級的成本,簡化貸款擔保程序,以風險管理為核心,選擇合理的系統指標,引進先進的分析工具和管理流程,提高效率的同時使評價結果能真正反映企業的信用水平。
商業銀行應加強對貸后資金的監管。中小企業缺乏科學的管理,管理機構不完善,財務制度不健全,缺乏財務以及成本管理的意識,商業銀行在發放貸款前要進行認真地篩選,應該加強同符合放貸標準的企業的合作,對中小企業的經營管理做出指導,當好企業的財務顧問,認真監督資金的用途,這樣可以及時掌握貸出資金的運作情況,另外,管理水平的提高能增強企業的競爭力,企業經營狀況良好償還債務就有了保證。
另外,加強在中小企業貸款業務方面的人力投入。目前,商業銀行在中小銀行貸款方面的人才還比較缺乏,從事信貸業務的人員對貸款企業的發展狀況和行業特點缺乏了解,中小企業貸款還存在次數頻繁的特點,基于中小企業巨大的潛在信貸市場,商業銀行應該培養一批經驗豐富的、了解中小企業經營狀況、善于進行風險管理的信貸人員,專門負責中小企業的貸款業務。
商業銀行在還款方式上可以加以創新,根據中小企業的特點設計更加靈活的還款方式,更好的滿足中下企業的資金需求。
3.3中小企業自身應該采取的措施
中小企業的貸款風險的主要原因還在于自身發展存在問題,這是不可否認的,解決中小企業的融資問題必須依靠中小企業自身的發展,這樣才能從根本上解決問題。
首先,企業管理者應自覺接受教育,增強法律意識和道德意識,重新建立企業誠信,財務人員要做嚴格按照法律法規進行財務管理,加強財務和成本核算,使會計信息能夠真實反映資產的價值,管理者根據有效地信息進行決策,使企業達到科學有效的管理水平,增強企業競爭力。
管理者要主動接受先進的管理觀念,以人為本。在信息時代,企業應注重對信息的把握,建立全面、準確、有效地信息搜集、分析系統,加強信息管理,及時甄別和利用有效信息,抓住商機,促進企業發展。員工是為企業創造價值的主體,企業應重視人的力量,實行科學的獎懲制度,有效激勵員工,使員工參與到企業的民主決策,以調動員工的積極性[3]。
企業應該加強風險防范意識。由于企業機構設置還不太健全,企業的信息得不到有效地把握,管理者的決策就存在盲目性,所以企業尤其應該健全財務制度,提供真實有效地財務狀況和經營信息。
中小企業在國民經濟展中扮演著日益重要的角色,銀行應加強對中小企業貸款業務的科學研究和管理,加強對中小企業的信貸支持,幫助解決中小企業的融資問題,達到共贏的最終效果。
參考文獻
中圖分類號:F832.45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4-4914(2014)10-158-02
一、當前商業銀行個人住房貸款業務信用風險概述
(一)商業銀行個人住房貸款業務現狀
中央銀行公布的《2013年三季度金融機構貸款投向統計報告》顯示,截至9月末,金融機構人民幣房地產貸款余額14.17萬億元,同比增長19%,增速比上季末高0.9個百分點,顯示房地產貸款依舊保持較為快速的增長。值得指出的是,房產和地產的開發貸款出現截然不同的變化趨勢。其中,9月底房產開發貸款余額3.43萬億元,同比增長14.9%,比上季末回升3.9個百分點;但是地產開發貸款余額1.08萬億元,同比增長13.1%,增速卻比上季末回落4.1個百分點。同時,個人購房貸款余額9.47萬億元,同比增長21.2%,增速比上季末高0.1個百分點;1~9月增加1.37萬億元,同比多增6931億元。在整個房地產貸款里,增速最快的依舊是保障性住房貸款。截至9月末,保障性住房開發貸款余額6863億元,同比增長31.3%,增速比上季末低6.2個百分點;1~9月增加1134億元,占同期房產開發貸款增量的28.1%。央行初步統計,9月末金融機構人民幣各項貸款余額70.28萬億元,同比增長14.3%,增速比上季末高0.1個百分點;1~9月增加7.28萬億元,同比多增5570億元。報告同時公布了企業中長期貸款和短期貸款的變化、趨勢,從其間可窺得中國經濟體的經營活躍度正在回升,感知實體經濟回暖。
(二)商業銀行個人住房貸款業務的風險
房地產業是我國國民經濟發展中的一個重要支柱產業,具有關聯性、帶動性強的特點,關系到國民經濟的健康穩定和金融安全。
個人住房貸款被認為是銀行最為安全的貸款品種之一,銀行貸款有房產作為抵押,個人住房貸款作為一項中長期貸款品種,是各家銀行利潤的重要來源,但其風險具有隱蔽性、滯后性、社會性等一些特征?,F在個人住房貸款已占到銀行消費信貸業務量九成左右,但近年來我國銀行實際運作情況表明,個人住房貸款的資金安全不容樂觀,貸款風險正在日益增加。眾所周知,在個人住房貸款業務中至少存在著涉及三方當事人的四種法律關系,即購房者與開發商之間的房屋買賣關系;購房者(借款人)與銀行之間的借款關系;借款人(抵押人)與貸款銀行(抵押權人)之間的抵押關系;開發商與貸款銀行之間的擔保關系,這其中每一方當事人在某一環節出現問題,都有可能給銀行帶來風險,具體而言,個人住房貸款業務中的風險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來源于開發商的風險。由于開發商的原因,導致開發項目出現重大問題,具體來說又包括如下情況:項目報建手續不全,因未足額繳納土地出讓金而未領取《土地使用權證》;開發商自身實力不足,資金不到位,或缺乏開發經驗,不熟悉流程等等?;蛘哂捎陂_發商的欺詐行為,開發商取得貸款后,可能將貸款挪為他用甚至攜款逃走。開發商組織一批假的購房者到銀行辦理按揭手續,或者開發商出具虛假的首付款證明從而放寬實際的首付限額,從而達到套取銀行現金的目的,也即我們通常所稱的“假按揭”。
2.來源于購房者的風險。購房者的風險往往是信用風險,又稱違約風險。本文探討的個人信用風險,僅指購房者故意違約,本來沒有還款能力而騙取銀行貸款;或者具有還款能力而惡意拖欠銀行的貸款等。
常見的是因經濟利益而故意違約,這一點在投資型購房者身上表現尤為明顯。目前市場上小戶型購房者中投機淘金的占很大比例,特別是近年來,在投資高回報的示范帶動下許多普通市民也加入到投資小戶型的行列,推動小戶型的價格快速上漲。購房者往往將小戶型房屋用以出租,一旦租金達不到預期水平,違約的風險便大大增加。還有因個人情況發生變化而違約,一些購房者因家庭變故,無能力償還銀行貸款,從而導致拖欠;有的購房者因工作關系或其它原因到外地定居,原來所購的房屋實際已無人居住,往往會忽略向銀行按期歸還貸款。
3.資本價值風險。房地產的資本價值在很大程度上取決于預期的收益現金流和可能的未來經營費用水平,然而,即使收益和費用都不發生變化,資本價值也會隨著收益率的變化而變化。房地產投資的收益率也經常變化,這些變化也影響著房地產的資本價值。預期的資本價值與現實的資本價值之間的差異即資本價值的風險。個人住房貸款業務中按揭住房的資本價值風險,是指該住房的預期市場價格與現實的市場價格之間的差異。
4.個人住房貸款資金的流動性風險。個人住房貸款的借款期限長達10~20年,貸款資金的流動性問題如不能解決,個人住房貸款抵押的一級市場必然出現自身無法解決的難題。資金占用的長期性與資金來源的短期性問題;住房抵押貸款市場的巨大需求與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資金來源有限的矛盾,使銀行的長期資金使用和短期資金來源發生嚴重失衡,大大增加了商業銀行的資金壓力,從而讓個人住房貸款業務難以開展下去。
5.法律風險。個人住房貸款的法律風險,常見的是合規性問題。即個人住房貸款手續是否完備、合法和有效,以及抵押住房的權利瑕疵,辦理個人住房貸款業務,要求按揭住房不存在權利瑕疵,如果按揭住房還存在其他抵押權人、典權人或買受人,則銀行的貸款缺乏安全有效、足值的抵押擔保品,銀行的貸款風險就很大了。
6.銀行的管理風險。個人住房貸款業務的檔案管理非常重要,因為在如此長的借款期內,銀行工作人員必然產生變動,領導或客戶經理都會更換,目前已發生了因工作人員變動而造成個人住房貸款業務檔案流失的情況。若銀行內部有人與外部勾結,則問題更為嚴重。若出現個人住房貸款業務檔案的失真、失實,則銀行的貸款就面臨極大的風險。
二、商業銀行個人住房貸款業務風險防范措施
結合我國商業銀行個人住房貸款業務發展中出現的信用風險,商業銀行應采取一系列防范和化解個人住房貸款信用風險的管理措施,實現個人住房貸款業務的健康有效發展。
(一)強化對開發商的審查和監管
1.加強開發商的貸款申請審查主要包括:(1)資信審查,如開發商是否依法設立,是否具有相應的資質等級,公司的資金是否到位,公司以往的經營情況及商業信譽等;(2)開發項目的審查,如要求開發商提供開發項目的設計、項目開發資金情況、商品房預售業績情況以及開發項目的進度等。
2.強化開發商的擔保責任。在香港的樓盤按揭中,開發商和銀行之間不存在任何直接的法律關系,按揭合同當事人一般僅是購房者和銀行,與開發商無關系。而在我國的商品房按揭中,除了購房者將房屋本身抵押給銀行之外,開發商還要承擔如代位償付或回購等保證責任。筆者認為,這種保證責任是很有必要的。從市場經濟的發展來看,競爭越來越激烈,銀行貸款的安全性越來越差,單獨的房地產抵押已經不能適應銀行對貸款安全性的需求。為減少貸款風險,在抵押的基礎上再設立一種保險機制,以求達到雙重保險已經是房地產抵押的趨勢。在房地產抵押貸款十分發達的美國,也出現了“押上加保”的方式,所以,要求開發商提供保證,不僅符合房地產抵押貸款發展趨勢,而且符合我國經濟發展水平和企業、個人信用等各方面的實際情況。
(二)加強銀行自身對貸款風險的監控和管理
銀行應建立一套全面評估貸款行為的風險監控體系,加強對抵押物的資產評估,加強對房地產市場的研究分析,加強對銀行內部的員工和檔案管理,以保證房地產金融市場的良性運作。
1.建立個人住房貸款前期評估制度。通過對按揭項目的建設條件評價、市場前景分析、開發商信譽和業績評價,項目的財務盈虧平衡分析和風險分析,可以判斷項目是否具備給予按揭支持的條件,從而擇優選擇好項目;同時對擬提供貸款支持的按揭住房的期房價格進行市場評估,經銀行確認后,確定合理的貸款成數。
2.做好商品房預售貸款合同的簽訂工作。對開發商的協議中應明確按揭貸款的房源、質量、貸款資金的使用計劃,開發商應協助銀行和購房者作好房地產抵押登記等事項。在與購房者簽訂的按揭貸款的合同中,要明確利率是固定的還是浮動的,同時要求開發商為購房者按期還款付息提供擔保,直至回購。另外,還要明確借款人與開發商之間的買賣合同關系,確保其自愿性和合法性,在與借款人簽訂合同時,還應強化購房者的違約責任,約定一旦購房者違約,銀行即可告知貸款提前到期并加收實現債權的費用等,以加大購房者違約成本,使其不愿輕易違約。
3.強化對個人住房貸款業務檔案管理工作。銀行應由專人負責保管個人住房貸款業務檔案,實現電腦和文件資料(原件)的雙重管理,加強內部監督、內部牽制,以保證業務檔案不失真、不失實和不流失。通過電腦化管理,對每月拖欠銀行貸款的借款人進行及時催收,并納入“黑名單”,加大貸后工作力度。
(三)建立科學完善的個人信用體系
要建立科學完善的個人信用體系,最主要的應是建立個人信用制度,即能證明、解釋與查驗自然人資信,并能夠監督、管理與保障個人信用活動的一系列具有法律效力的規章制度與行為規范。個人信用制度的建立應包括多個方面。
1.制定完善的個人信用制度評估標準。在個人住房貸款業務的受理過程中,客戶經理對貸款申請者的個人信用評估是不可缺少的環節。因此,建立一套實用、客觀、定性、定量的個人信用評估體系,對于防范住房貸款中的信用風險是非常重要的。
2.營造良好的個人信用環境。加強宏觀調控力度,調控市場需求,優化市場結構,從而避免房地產市場大起大落,并對那些信用記錄不良的客戶,加大監督檢查的力度,并在放貸時嚴格按條件執行。
3.完善個人信用體系的法律環境。通過法律手段維護個人信用系統的正常運行,制定相關法律法規,對違背誠信原則的個人給予嚴厲懲罰,使個人違約成本大于違約收益,降低個人住房貸款的違約風險。對情節嚴重的個人要追究其刑事責任;對情節較輕的個人,應設置不同規模和方向的限制條件;對守約的借款人,根據其信用評定等級,給予延長貸款期限、降低利率水平的優惠政策。
(四)推廣全面實施個人住房貸款保證保險制度
將貸款風險轉移給專業保險公司。提高貸款行為的安全保障,選擇高資質的保險公司,投保房屋財產險,以保障貸款抵押物的安全,增強貸款的信用度,保證資金安全貸放。
總之,風險并不可怕,只要你去了解它,熟悉它,掌握它,那它還有什么可怕的呢?圍繞著我國商業銀行個人房貸業務的各類風險也是如此,只要你有信心,有決心,有智慧,早行動,從完善制度建設,嚴密內控監督,嚴格制度落實,加強獎罰措施力度,防范和控制個人住房貸款業務風險是水到渠成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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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商業銀行加大個人貸款業務的發展力度,為確保個人貸款業務健康快速發展,必須加強內部控制體系建設。內部控制是商業銀行為實現經營目標,通過制定和實施一系列制度、程序和方法,對風險進行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監督和糾正的動態過程和機制。根據《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商業銀行內部控制指引》、《個人貸款管理暫行辦法》等,擬從銀行個人貸款操作風險層面,用案例探討的形式,從內部控制環境、風險識別與評估、內部控制措施、信息交流與反饋、監督評價與糾正五因素分析個人貸款內部控制存在問題,并針對上述問題從銀行內部控制角度對個人貸款業務風險防范措施進行探討。
一、個人貸款內部控制存在問題分析
(一)內部控制環境
1.重制度建設,輕貫徹落實,使內部控制制度流于形式?!坝姓虏谎?,違規、越權發放貸款”的現象在一些基層機構普遍存在,是形成操作風險和導致不良貸款形成的主要原因。商業銀行盡管按照銀監會規定制定出臺了一系列內部控制方面的規章制度,但仍有一些經辦銀行貫徹落實不到位。例如,A銀行在開展個人貸款業務時,在上級行批復的項目協議中尚不存在個人商用房貸款合作范圍的情況下,仍違規辦理個人商用房貸款28筆,放貸金額逾千萬元,實際操作中A銀行客戶經理將其辦理成個人住房貸款,以規避上級行檢查,其中部分抵押權屬登記未落實、借款人資料嚴重不符;違反上級行批復規定,擅自提高貸款成數、延長貸款期限、超出合作協議的貸款總額,已形成不良貸款。
2.重業務發展,輕風險管理。有些基層機構只顧眼前利益,片面追求業務發展,為完成上級行下達的業務發展指標和績效考核指標,忽視銀行風險管理。例如,A銀行在拓展個人貸款業務時,為片面追求業務的發展,對一些不符合銀行公司授信業務準入條件的小企業,采用化整為零、改變貸款合同用途的方式,通過同時向多個關聯企業員工發放個人投資經營貸款,而實際卻是用于企業投資經營,或通過借新還舊情況規避相關風險管理規定和上級行監督。
3.人員素質和能力參差不齊。人員素質和能力參差不齊,不同程度上制約了個人貸款業務的發展和內部控制的執行力度。在個人貸款業務產品體系中,主要的產品線包括個人消費類貸款(如個人住房按揭貸款、個人汽車按揭貸款等)、個人投資經營類貸款(如個人商用房按揭貸款、個人投資經營貸款等)和循環貸款。其中個人投資經營貸款屬于高風險品種,同時由于個體戶、個人獨資企業等小企業報表規范度低、報表信息不透明等原因,對其判斷的復雜程度加劇,要求個人貸款經辦人員具備相應的財務知識、專業知識、從業經驗和相關分析能力(如信貸人員對宏觀經濟、借款人的經營狀況、經營前景進行分析判斷等),而部分個人貸款從業人員缺乏對企業經營狀況等復雜情況的分析判斷能力。
(二)風險識別與評估
以銀行操作風險為例,風險識別和評估未能根據業務發展和環境變化進行及時調整,未能涵蓋到所有的個人貸款業務品種、業務流程等領域;操作風險評估模型的數據庫信息還有待完善,IT系統對業務流程的風險識別和評估的支撐能力仍需進一步加強。
(三)內部控制措施
先導入一則案例:B銀行在辦理個人汽車按揭貸款業務中存在下列情況:(1)貸前調查流于形式。B銀行未嚴格審查借款人資料;未審查貸款的真實性;未審查C汽車經銷商的項目準入和擔保資格;未對項目實地核查;未嚴格審查借款人的償還能力;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發放貸款。委托C汽車經銷商對借款人進行調查,汽車抵押登記、車輛保險、合同公正等手續均交由C汽車經銷商代辦;使得C汽車經銷商有可乘之機,利用大量虛假借款資料簽訂個人汽車按揭貸款合同騙取車貸,經查,借款人身份證、機動車輛銷售發票、機動車輛登記證、機動車輛行駛證、車輛購置稅完稅證明、機動車輛保險單等貸款要件均系偽造,還款由C汽車經銷商集中償還。(2)貸時審查把關不嚴,盡責審批的獨立性受到嚴重影響,貸后管理不到位,未落實車輛抵押登記;未對借款人執行借款合同情況、資信情況、收入情況、抵(質)押物現狀及擔保人情況進行跟蹤和動態監控;未對C汽車經銷商的資金賬戶進行監控;無貸后跟蹤和檢查報告、無貸后催收記錄或臺賬。(3)基層機構負責人法制觀念淡薄,,越權審批和授權。(4)監督管理部門未能定期和不定期對經辦行個貸業務經營管理狀況及規章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監控和評價,未能及時發現內部控制存在的問題,使得C汽車經銷商輕而易舉突破B銀行風險防范關口,騙取銀行貸款,造成銀行資產巨大損失。
由上述案例分析得出,個別基層銀行機構的內部控制存在嚴重缺陷,業務經營與風險管理相背離,未嚴格實行審貸分離和授權審批等,基層機構負責人的個人權利未受制約,越權審批貸款,崗位職責不明確,崗位之間未能實現相互制約,監管不到位,導致銀行損失巨大。
(四)信息交流與反饋
未建立有效的信息交流和反饋機制。未建立有效的信息溝通和反饋渠道,或溝通渠道單一傳導過于緩慢,相關的政策法規、文件精神等未有效傳達到各層面員工,基層機構在業務開展、流程操作、風險管理等方面發現的問題也未及時反饋到上級行,使上級機構職能管理部門未能及時調整發展戰略、授信政策、內部控制措施等,導致各機構對政策的理解出現偏頗,執行力大打折扣,嚴重阻礙業務的發展和內部控制措施的執行。
(五)監督評價與糾正
目前監督評價體系普遍存在對基層機構業務指導監督多檢查少,發文多但對其執行落實情況的督導不到位,對基層機構缺乏垂直監控力度,缺乏有效的日常風險監控報告制度,缺乏有效的現場和非現場檢查監控體系,對基層網點負責人的監控管理不力,致使各基層機構未及時發現、評價業務發展中的潛在風險。
二、加強商業銀行個人貸款內部控制的對策
(一)完善內部控制體系
1.完善個人貸款內部控制制度。根據《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商業銀行內部控制指引》和《個人貸款管理暫行辦法》等相關規定,不斷完善商業銀行個人貸款產品和風險的政策制度,個人貸款內控制度建設,如《銀行內部控制指引》、《個人貸款業務操作風險指引》、《個人貸款崗位合規手冊》、《基層經營性分支機構操作風險指引》、《個人貸款責任認定》等,確保規章制度體現內控合規要求,并深入全面地貫徹執行。
2.營造良好的內部控制文化氛圍。營造良好內部控制文化氛圍主要從五個方面著手:(1)合規培訓方面,組織員工學習《商業銀行內部控制指引》、《銀行員工行為手冊》、《個人貸款審批手冊》等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特別是高風險崗位、新進員工、轉崗員工培訓率應達到100%;(2)通過內控合規網站、征文比賽、合規知識競賽等多種形式,營造良好的內部控制環境;(3)與員工簽定書面合規承諾書;(4)考核機制及能力建設,對機構和員工實施百分制的內控考核制度,如將發案率等列入基層機構績效考核指標等,財務費用分配及資源配置不僅與業績掛鉤,還要與內控執行力考核結果掛鉤,避免基層機構人員片面追求業績而發生違規放貸,形成正向激勵和引導內控機制;(5)健全個人貸款業務責任追究機制,嚴格問責。責任認定應涵蓋個人貸款貸前調查、貸中審查、貸后管理等各個環節。
(二)風險識別與評估
1.開展自我評估,識別個人貸款業務流程中的潛在風險。開展對個人貸款業務操作風險的自我評估,建立以個人貸款各業務品種和業務流程為風險評估對象的常態化風險評估工作機制。使用標準化工具及時識別和評估個人貸款業務流程中的潛在風險,并根據環境和條件的變化,收集與風險變化相關的信息,進行風險識別和風險分析,定期評估自身的風險狀況和控制措施,及時調險應對策略,確保風險識別與評估能涵蓋到所有的個人貸款業務品種、業務流程和風險管理等領域。采取有效措施,全面深入進行整改,有效防范風險,避免大額不良貸款發生。
2.加強個人貸款風險預警機制建設,增強個人貸款風險管理的主動性和前瞻性。通過建立各類風險的預警監測分析機制,提升風險預警和管控能力。一是推進個人貸款業務關鍵風險指標體系建設;二是持續開展個人貸款數據收集和統計分析工作,如個人貸款客戶數據庫、重大損失、事件數據收集等,提高數據質量和分析能力,加強風險分析、評估、檢測;三是定期監控分析個人貸款資產質量,實施個人貸款風險預警機制;四是提升IT系統對業務流程的支持。
(三)內部控制具體措施
1.明確崗位職責,崗位之間相互制約。個人貸款授信環節包括個人貸款發起、信息核查、盡責審查、審批、放款審核、催收保全、檔案管理,各環節分別按其職能承擔相應責任。下發《個人貸款客戶經理崗位合規手冊》、《個人貸款盡責審查崗位合規手冊》、《個人貸款催收保全崗位合規手冊》等各崗位合規手冊,讓個人貸款各崗位經辦人員不違規越權。確保盡責人員實施獨立的盡責審查,個人貸款審批人員按照授權獨立審批貸款等。
2.業務流程再造,做到審貸分離。推行個人貸款業務流程再造,在一級分行成立個貸中心,實現集中審批模式??稍趥€貸中心分設審批團隊、盡責審查團隊、放款團隊、催收保全團隊、檔案管理團隊。將目前基層機構的個人貸款授信決策權限(經辦行經辦主管分管行長)統一集中到個貸中心,進行個人貸款業務流程再造(經辦行經辦主管分管行長信息核查個人貸款中心盡責審查審批人員審批放款審核貸后管理),實現集中盡責、集中審批,集中放款、集中貸后管理的個人貸款模式,做到審貸分離。
3.優化授信審批流程,明確個人貸款審批權限。分別對個貸風險總監、專業審批人以及個貸評審小組,授予不同的審批權限,嚴控風險。如授予個貸風險總監個人消費類貸款200萬元以內的審批權限;授予專業審批人個人消費類貸款100萬元以內的審批權限;個人投資經營類貸款由于風險高,無論金額大小均須經個貸評審小組進行評審等。
(四)拓寬信息交流與反饋渠道
建立各級行、各部門和員工之間有效的溝通渠道。通過培訓、討論等方式,及時溝通和反饋政策咨詢、業務發展、業務流程、風險管理及內控現狀等各方面的意見和建議;同時,借助信息網絡平臺,通過公文、郵件、《個人貸款業務風險提示》、《個人貸款業務案例分析》、“內控合規網”、《個人貸款業務風險監控數據》、“個人貸款數據庫”等渠道建立內控合規信息網絡平臺,做到經驗交流、信息共享,提高信息共享度。
(五)監督評價與糾正
1.加強內部監督檢查機制。根據經濟金融形勢和業務發展,加強內部審計和個人貸款職能管理部門的監督檢查,如開展放款環節、貸款真實性等專項檢查。通過系統化和規范化的方式,監督、檢查、評價個人貸款業務的開展情況、風險管理、內部控制的適當性和有效性,監管規章制度的貫徹執行;加強對基層機構負責人的監控管理;運用現場與非現場檢查(如動態監控清單)相結合的方式,加強對重要領域、關鍵業務環節的檢查和監控;加強對問題的追蹤整改和責任追究力度。
2.積極配合外審部門的監督檢查。積極配合銀監局、會計師事務所等外審機構的內部控制現狀審查,并根據外審機構提供的《內部控制建議書》擬定整改計劃,明確責任部門,明確整改內容,開展評估、監控、及時督導和后評價等工作,提高風險控制水平。
【參考文獻】
[1] 鐘鼎禮.西方商業銀行操作風險管控對我國商業銀行的啟示[J]. 金融與經濟,2012(7).
[2] 銀監會.個人貸款管理暫行辦法[S].2010.
中圖分類號:F832.4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3-9031(2009)06-0082-02
一、國內商業銀行異地貸款業務的現狀
1.國內銀行區域分支機構的經營范圍輻射多個行政區域。商業銀行總行設立的區域性分行,業務范圍輻射周邊尚未設立其分行的其他中心城市,甚至周邊省域,為分行開拓異地貸款業務提供了必要條件。許多商業銀行分行在本行所在城市開辦業務的同時,積極向未設立分行的省市拓展經營業務。
2.分行所在地融資供求不平衡促使向異地拓展業務。近年來,商業銀行的流動性普遍較好,資金供給比較充裕,有些金融機構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和優化資產結構的空間很大。在本地競爭相對飽和的前提下,商業銀行留存的富余資金開始流向異地優質客戶。
3.客戶私有化推動了異地貸款規模的增長。當前,我國商業銀行的產品、服務同質化現象較為嚴重,商業銀行自身的特色不明顯,客戶資源的私有化痕跡較為顯著。正是基于這種考慮,新興的股份制商業銀行在設立分行時,都把中心城市作為首選對象,以利用其獨特的區域優勢,吸引系統內其它地區的資源型人才加盟。在客戶經理制的考核激勵機制下,形成了一部分以客戶經理來源地為中心的客戶關系體系,推動了異地貸款規模的增長。
4.商業銀行總行的授信政策影響。商業銀行總行出于對各分行風險控制能力、經營能力的權衡,以及總行經營戰略的調整,有時會把優質集團客戶授信業務或信貸項目轉貸或分拆給經營管理完善的異地分行,以提高信貸資產的管理能力,或輔助異地分行提高其區域內的核心競爭力。
5.商業銀行業務結構畸形發展的間接推動。鑒于我國商業銀行中間業務拓展困難,中間業務及零售業務的盈利能力無法與外資銀行抗衡,各行普遍將營銷力量集中于信貸業務,想盡辦法在貸款上做文章,異地優質客戶自然就成為各行營銷的重要對象之一。
二、異地貸款業務開展及實施監督管理面臨的問題
各商業銀行機構對異地貸款業務均制定了異地客戶授信業務管理辦法,采取積極謹慎的貸后管理方式和手段,把異地客戶作為貸后管理的重中之重。但隨著異地貸款業務的快速發展,其業務風險及監管方面的問題也逐步顯露出來。
1.總行授信與異地貸款業務的關系需要進一步厘清。商業銀行總行出于各種考慮擴大了部分分行異地貸款的規模,對所在地分行正常的營銷秩序造成了一定的影響。以集團客戶為例,目前對集團客戶實行屬地管理已成慣例,異地分行的過度介入將給屬地行未來調控貸款規模帶來困難;而對異地行來說,異地貸款客戶的維護不便也將影響其業績。異地投貸分行與屬地分行業務交叉,利益相悖,總行對雙方責、權、利等關系有待于進一步厘清。
2.異地貸款容易導致授信集中度風險。由于異地貸款在管理方面存在先天不足,客戶聲譽和所處行業成為商業銀行異地授信業務審查的首要因素(而目前還以還款能力和能否落實有效的抵質押物為重要考慮因素),因此異地貸款多集中于優勢和壟斷行業,客戶類型多集中于集團客戶和上市公司,風險集中度較高。
3.異地客戶私有化對商業銀行分行資產結構的穩定性產生影響。客戶私有化給商業銀行帶來的直接影響是使業務穩定性變差,異地貸款更是如此。實際情況表明,高管人員和客戶經理在區域內及區域間各金融機構的流動給商業銀行業務規模和對外形象上帶來了很大的影響。
4.信息不暢,使異地商業銀行存在經營風險。一方面,受地域、時間的限制,辦理異地貸款業務的貸款銀行與客戶建立的信用關系不穩定,往往難以有效了解異地企業真實的經營、財務、信譽等狀況,貸款投入的盲目性較大。商業銀行信貸人員難以進行貸后跟蹤管理,了解企業的經營動態。另一方面,異地客戶多為集團客戶和上市公司,這些客戶普遍存在對外經營形象好、關聯交易眾多、財務狀況復雜和融資鏈過長等問題,既容易使商業銀行放松警惕,又使商業銀行感到無力可施,最終導致“貸款三查”流于形式[1]。
5.中國人民銀行和銀監部門實施有效管理存在較大的難度?!顿J款通則》第五十九條明確規定:貸款人發放異地貸款或者接受異地存款,須報中國人民銀行當地分支機構備案?!躲y行信貸登記資訊管理辦法(試行)》第四條也規定:貸款卡由借款人持有,貸款卡在全國通用。有關法律法規對異地融資作了許可性的規定,但對其如何進行監督管理卻沒有任何相關的規定,使得實際操作受到了很大的限制。
三、防范異地貸款業務風險、加強異地貸款監督管理的建議
1.完善相關法律法規,加強對異地貸款的監測。有關部門應盡快出臺相關法律法規,抓緊對《貸款通則》、《銀行信貸登記咨詢管理辦法(試行)》的修改完善和頒布實施。建議對異地貸款監測管理范圍、方式和措施進行明確的規定;對貸款人或借款人進行異地融資時,應當向中國人民銀行和監管部門備案做出明確要求;進一步完善人民銀行和監管部門統計報表制度,加強動態統計功能,明確反應異地融資的發生額和余額[2]。
2.健全企業征信體系,為商業銀行貸款決策服務。目前大多數商業銀行錄入的企業重要信息還不完整,特別是企業異地融資信息和非銀行融資信息缺失,不利于貸款商業銀行全面準確掌握企業的生產經營和和信用狀況。建議中國人民銀行各級機構加強企業征信系統的監督管理,督促銀行在系統中及時準確錄入信貸信息,充分運用其實時監測功能。
3.加強對大中型企業授信統一管理,防止信貸過于集中的風險。建議對大中型企業進行評級授信,由中國人民銀行征信部門牽頭組織中介部門對企業統一評級授信。銀監部門要督促金融機構完善異地貸款授信管理流程,健全信息溝通和監督機制,建立嚴格的問責制和責任追究制度,同時定期進行異地貸款風險提示,抑制信貸過度擴張,切實防范信貸風險。
4.建議銀監會各級機構利用統計信息進行風險提示。屬地商業銀行加強對轄內異地貸款及異地商業銀行加強對轄內客戶貸款情況監測,對集中程度較高的客戶和商業銀行進行必要的風險提示。同時,各地銀監分支機構應加強信息溝通,如對各轄區內有信用不良記錄的客戶在系統內進行通報。
5.各商業銀行總行要建立完善的考核機制和責任追究制度。商業銀行總行應當加強對各分支行客戶和客戶經理的管理,以優質的服務吸引客戶,以科學的考核機制規范客戶經理行為。通過改進異地客戶資源營銷模式,規避客戶私有化給商業銀行帶來的不利影響。對于總行統一授信審批的,要明確主辦行和協辦行之間的權利、責任和義務[3]。對于分行授信權限以內的,分行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強對集團客戶的動態監測和風險預警。
6.建議貸款投放商業銀行切實加強異地貸款的跟蹤管理。成立商業銀行異地貸款信貸管理部門或崗位,建立大額異地融資信貸員駐廠跟蹤管理制度,加強動態監測和風險預警。建立異地商業銀行與當地企業信息管理部門之間的信息溝通機制,借貸雙方共同保證異地融資的健康發展?!?/p>
參考文獻:
上述兩個部門,爭論的焦點應該是:(1)誰是從事房地產估價合法機構資質認定的管理部門;(2)包括房地產價格評估業務在內的中介服務業務,物價部門價格認證中心是否可以承擔;(3)包括房地產價格在內的仲裁案件涉及的價值進行價格鑒定、認證、評估由誰承擔。其實,兩個部門職能之爭的問題只不過是早應該解決而未解決的問題罷了。
早于贛價調字[2001]56號文之前,在2000年10月13日,國務院清理整頓鑒證類中介機構領導小組就以國清[20001 3號文《關于印發〈關于規范價格鑒證機構管理意見〉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下發國家計劃委員會的文件,文件明確了兩點:(1)積極做好價格鑒證機構退出中介,強化管理的相關工作;(2)繼續從事社會中介評估業務的價格鑒證機構,應按照51號文件精神與各級物價部門脫鉤,歸人相應的評估行業管理,不在從事涉案物品價格鑒證工作?!锻ㄖ犯郊?000年9月5日國務院清理整頓經濟鑒證類社會中介機構領導小組《關于規范價格鑒證機構管理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指出:“凡涉及到需要對案件標的物進行價格鑒證的,都應由司法機關指定的價格鑒證機構鑒證,非價格鑒證機構不得承辦涉案物品價格鑒證業務”:“價格鑒證機構從事涉案房地產、土地價格等鑒證業務時,可不要求機構具備相應的評估資質,只要具有符合相應評估行業規定數量及條件的評估專業人員并在鑒證報告上簽字,其鑒證結果應予認可”。
之所以還要保留價格認證中心涉案評估的理由,正如《意見》所說:“由于涉案物品價格鑒證工作直接服務于司法和行政執法,直接到罪與非罪的判定和‘罪刑相適應原則’的實現,政策把握性很強,時限性要求高。市場發育還很不完善,市場競爭也很不規范,社會監督體系不健全,放開涉案物品價格鑒證業務,將價格鑒證機構推向市場的條件還不成熟。在這種情況下,價格鑒證機構的清理整頓任務主要是如何加強和規范管理問題,總體原則是:”保留機構、性質不變、退出中介、統一名稱、保障生存、強化管理“‘。
二、幾點思考
鑒于上述情況,在《意見》出臺前,應該看到物價和房管部門各自涉及到房地產估價機構資質管理和評估業務范圍,均有各自的、部門法規作為依據,實際上各自不同程度上也在從事房地產估價業務活動,并不存在“誰合法、誰非法”的問題。正因為如此,如有關部門不將此方面職能分解理順,將會重新回到《意見》所指出的“執業范圍定位不清”、“容易混淆價格鑒證機構與中介機構的界限,給管理工作造成一定的混亂”。為此,筆者認為;有關銀行、物價、建設等部門應該跳出部門的圈子,按《意見》要求聯合下文,進一步重申銀行、物價、房管部門在辦理抵押貸款業務中各自的職責。主要有:
1、各地價格認證中心應根據目前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批準各地價格認證中心《價格鑒證機構資質證》所指明的資質范圍“在所屬行政區域內,具有對刑事、民事、經濟、行政以及仲裁案件涉及的各種扣押、追繳、沒收及糾紛財物(包括土地、房地產、資源性資產、理賠物、抵押物、應稅物、無主物、事故定損、工程造價及其他各種標的)的價值進行價格鑒定、認證、評估的資質”,認真履行職責。并退出從事社會中介評估業務。
2、各地房管部門應加強對當地房地產評估機構資質認證管理;加強對評估業務人員執業管理和業務監督。特別是要落實建設部以建住房[2000]96號文發出關于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脫鉤改制的通知要求,全面檢查從事房地產價格評估的中介服務機構,原隸屬或掛靠政府部門的,是否在人員、財務、職能、名稱等方面與之徹底脫鉤;如已發現從事房地產價格的中介服務機構,存在“假脫鉤”現象、或“變相假脫鉤”現象,應依法追究當地房管部門領導責任和及時取締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資質和評估人員執業資格。同時還要規范房地產抵押登記工作,以維護房地產評估市場秩序,促進房地產業健康發展。
3、各地銀行部門特別是各國有商業銀行應主動爭取物價、房管部門的支持與配合,嚴格按照操作規定和程序盡可能地簡化手續,降低門檻,方便群眾,做好銀行貸款抵押等金融工作,促進資金融通,降低貸款風險,保障債權實現。主要措施是把好銀行貸款抵押物評估的貸前、貸中、貸后三道關:
(1)貸前關。各地銀行部門在辦理銀行抵押貸款業務前,應擬定貸款對象的抵押房地產價值確認是否一定需要由房地產評估機構評估。如抵押物價值比較容易確認的,經抵押當事人協商議定,就可以減少評估的程序,并非一定要履行評估手續,方可進入下道程序,由房地產交易所進行抵押登記,房屋產權發證部門換發《房地產他項權證》后,辦完抵押貸款手續。
(2)貸中關。各地銀行部門在辦理抵押貸款手續中,應注意各地房地產評估機構資質的合法性,執法人員的合法性,如發現上述中介機構在人員、財務、職能、名稱等方面“假脫鉤”或“變相假脫鉤”的,不能作為金融機構予以辦理抵押貸款手續的依據。
一、問題的提出
筆者最近發現,各地不同程度地存在著銀行貸款抵押工作中涉及房地產價值評估業務管理比較混亂的問題:集中表現在物價部門價格認證中心與房地產評估中介機構各自執業范圍定位不清,給房地產中介服務管理帶來了困難。2001年11月6日,江西省物價局、中國人民銀行南昌中心支行以贛價調字[2001l 56號文聯合下發了《關于進一步加強銀行貸款抵押、以資抵債物品實行價格認證的通知》。其要點是:(1)各地價格認證中心可根據有關金融機構的要求,對其貸款抵押物進行價格認證,所出具的《價格認定結論書》作為各有關金融機構予以辦理貸款手續的依據;(2)價格認證機構出具的《貸款抵押、以資抵債物價格認定結論書》作為帳務處理的依據;(3)繼續做好對各級人民法院在依法收貸工作中強制扣押、追繳、沒收等用于還貸的涉案物品估價工作。然而在執行中,卻引起了各地房地產管理部門的強烈反映,2002年1月25日江西省建設廳以贛建房[2002]6號文下發了《關于對銅鼓縣房地產管理局〈關于房地產抵押價值評估有關問題的請示〉的批復》,其要點是:房地產價格評估(含房地產抵押評估)必須由取得建設部或者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房地產評估資質證書的機構進行評估。物價部門的價格認證中心不具備從事房地產評估的合法資格。否則不予辦理房地產抵押登記。據悉,物價部門也將向房地產主管的建設部門交涉,論證其機構從事包括房地產在內的評估資質的合法性……
上述兩個部門,爭論的焦點應該是:(1)誰是從事房地產估價合法機構資質認定的管理部門;(2)包括房地產價格評估業務在內的中介服務業務,物價部門價格認證中心是否可以承擔;(3)包括房地產價格在內的仲裁案件涉及的價值進行價格鑒定、認證、評估由誰承擔。其實,兩個部門職能之爭的只不過是早應該解決而未解決的問題罷了。
早于贛價調字[2001]56號文之前,在2000年10月13日,國務院清理整頓鑒證類中介機構領導小組就以國清[20001 3號文《關于印發〈關于規范價格鑒證機構管理意見〉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下發國家計劃委員會的文件,文件明確了兩點:(1)積極做好價格鑒證機構退出中介,強化管理的相關工作;(2)繼續從事社會中介評估業務的價格鑒證機構,應按照51號文件精神與各級物價部門脫鉤,歸人相應的評估行業管理,不在從事涉案物品價格鑒證工作。《通知》附件:2000年9月5日國務院清理整頓經濟鑒證類社會中介機構領導小組《關于規范價格鑒證機構管理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指出:“凡涉及到需要對案件標的物進行價格鑒證的,都應由司法機關指定的價格鑒證機構鑒證,非價格鑒證機構不得承辦涉案物品價格鑒證業務”:“價格鑒證機構從事涉案房地產、土地價格等鑒證業務時,可不要求機構具備相應的評估資質,只要具有符合相應評估行業規定數量及條件的評估專業人員并在鑒證報告上簽字,其鑒證結果應予認可”。
之所以還要保留價格認證中心涉案評估的理由,正如《意見》所說:“由于涉案物品價格鑒證工作直接服務于司法和行政執法,直接到罪與非罪的判定和‘罪刑相適應原則’的實現,政策把握性很強,時限性要求高。市場發育還很不完善,市場競爭也很不規范,社會監督體系不健全,放開涉案物品價格鑒證業務,將價格鑒證機構推向市場的條件還不成熟。在這種情況下,價格鑒證機構的清理整頓任務主要是如何加強和規范管理問題,總體原則是:”保留機構、性質不變、退出中介、統一名稱、保障生存、強化管理“‘。
二、幾點思考
鑒于上述情況,在《意見》出臺前,應該看到物價和房管部門各自涉及到房地產估價機構資質管理和評估業務范圍,均有各自的、部門法規作為依據,實際上各自不同程度上也在從事房地產估價業務活動,并不存在“誰合法、誰非法”的問題。正因為如此,如有關部門不將此方面職能分解理順,將會重新回到《意見》所指出的“執業范圍定位不清”、“容易混淆價格鑒證機構與中介機構的界限,給管理工作造成一定的混亂”。為此,筆者認為;有關銀行、物價、建設等部門應該跳出部門的圈子,按《意見》要求聯合下文,進一步重申銀行、物價、房管部門在辦理抵押貸款業務中各自的職責。主要有:
1、各地價格認證中心應根據目前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批準各地價格認證中心《價格鑒證機構資質證》所指明的資質范圍“在所屬行政區域內,具有對刑事、民事、經濟、行政以及仲裁案件涉及的各種扣押、追繳、沒收及糾紛財物(包括土地、房地產、資源性資產、理賠物、抵押物、應稅物、無主物、事故定損、工程造價及其他各種標的)的價值進行價格鑒定、認證、評估的資質”,認真履行職責。并退出從事社會中介評估業務。
2、各地房管部門應加強對當地房地產評估機構資質認證管理;加強對評估業務人員執業管理和業務監督。特別是要落實建設部以建住房[2000]96號文發出關于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脫鉤改制的通知要求,全面檢查從事房地產價格評估的中介服務機構,原隸屬或掛靠政府部門的,是否在人員、財務、職能、名稱等方面與之徹底脫鉤;如已發現從事房地產價格的中介服務機構,存在“假脫鉤”現象、或“變相假脫鉤”現象,應依法追究當地房管部門領導責任和及時取締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資質和評估人員執業資格。同時還要規范房地產抵押登記工作,以維護房地產評估市場秩序,促進房地產業健康發展。
3、各地銀行部門特別是各國有商業銀行應主動爭取物價、房管部門的支持與配合,嚴格按照操作規定和程序盡可能地簡化手續,降低門檻,方便群眾,做好銀行貸款抵押等工作,促進資金融通,降低貸款風險,保障債權實現。主要措施是把好銀行貸款抵押物評估的貸前、貸中、貸后三道關:
中圖分類號:F832.1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3-9031(2010)11-0079-03
DOI:10.3969/j.issn.1003-9031.2010.11.21
2010年5月末,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銀監會”)下發通知明確禁止銀行業金融機構為企業發行債券、短期融資券、中期票據、發行股票以及股權轉讓等提供搭橋貸款。市場對于“錯殺”債務融資工具搭橋貸款反響強烈,現階段叫停銀行債務融資工具搭橋貸款業務弊大于利,建議短期內應規范而非嚴禁債務融資工具搭橋貸款業務,中長期應加快完善債務融資工具市場體系。
一、收緊搭橋貸款業務的背景是監管層對政府融資平臺貸款全線嚴控
(一)放行搭橋貸款業務是“保增長”政策導向下的監管支持政策
2009年1月,銀監會出臺了《關于當前調整部分信貸監管政策促進經濟穩健發展的通知》(銀監發[2009]3號),在十個方面調整了有關監管規定,其中明確提出“對符合國家宏觀經濟政策導向、項目業主信譽良好、相關政府部門已同意開展項目前期工作或已列入國家發展改革委規劃的項目,在項目資本金能按期按比例到位、各類風險可控及貸款回收安全的前提下,允許銀行業金融機構在一定額度內向非生產性項目發起人或股東發放搭橋貸款?!?/p>
(二)政府融資平臺公司成為搭橋貸款業務最主要的融資主體
搭橋貸款投向限定為“非生產性”領域,表明它不能用于一般企業的生產性投資擴張,只能投向公共基礎設施建設等領域,而該領域主導者多為地方政府。借款主體限定為“項目發起人或股東”,而非項目公司,恰恰適用于政府融資平臺融資。因此,政府融資平臺成為搭橋貸款放行一年多來的主要投向。
(三)叫停資本金搭橋貸款意在控制政府融資平臺貸款風險
國家4萬億投資計劃啟動后,國內項目投融資需求集中釋放,但與此同時,國家開發銀行商業化改革后政策性的軟貸款業務被禁止,項目資本金短缺問題日益突出。地方政府融資平臺通過搭橋貸款方式解決資本金缺口、滿足貸款條件成為常見作法,這變相提高了政府融資平臺項目的杠桿率,削弱了資本金對投資者的風險約束,滋長了地方政府投資沖動。2010年5月末,銀監會印發了《關于規范銀行業金融機構搭橋貸款業務的通知》(銀監發[2010]35號,以下簡稱“《通知》”),要求銀行不得發放項目資本金搭橋貸款以及財政性質資金搭橋貸款,對2009年初出臺的十項信貸監管政策進行修正,體現出嚴格政府融資平臺貸款監管的政策意圖。
(四)一并叫停債務融資工具搭橋貸款業務令市場頗感意外
《通知》對于禁止性搭橋貸款業務的口徑并沒有沿用當初十項信貸監管調整政策的標準,除禁止發放資本金搭橋貸款以及財政性質資金搭橋貸款外,還將短期融資券、中期票據等債務融資工具搭橋貸款業務也一并納入嚴禁范疇,出乎市場各方預料。
二、債務融資工具搭橋貸款存在客觀需求,潛在規??捎^
(一)為債務融資工具發行人提供搭橋貸款是國內銀行業通行作法
發行人在兩期債務融資工具之間為避免資金鏈驟然收緊普遍存在過渡性融資需求[1]。以北京地區為例,據中國人民銀行營業管理部初步統計,2010年上半年轄內中資銀行共發放搭橋貸款220.3億元,其中發放債務融資工具搭橋貸款46億元。同期北京地區企業累計發行短期融資券和中期票據融資3396億元,占同期全國發行量的53%。從賬面上看,相對于短期融資券和中期票據發行規模,轄內銀行債務融資工具搭橋貸款規模較小。
(二)銀行潛在或變相債務融資工具搭橋貸款規模可觀
銀行承銷短期融資券或中期票據業務一般由總行投資銀行部門統一負責相關工作,而搭橋貸款授信承諾一旦付諸實施則大多會落在發行人所在地分行,出于監管要求等方面的考慮,此類授信承諾一般不會直接在募集說明書等發債文件中體現。之所以目前賬面顯示債務融資工具搭橋貸款規模相對較小,主要是出于兩方面原因:一是近年來債務融資工具發行環境整體狀況良好。近年來銀行間市場流動性整體充裕,短期融資券年均保持34%的增長率,債務融資工具發行環境相對寬松,順暢滾動發行保障了發行主體資金循環平穩,搭橋貸款需求相對較弱。二是中期票據搭橋貸款需求將集中在2011年以后陸續體現。中期票據自2008年4月推出以來累計已發行1.1萬億元,由于其融資期限為3-5年,因此上述債務工具最早也要到2011年4月到期,相關搭橋貸款需求目前并未顯現。
三、叫停債務融資工具搭橋貸款會對市場產生多方面影響
從積極方面看,叫停債務融資工具搭橋貸款有利于在直接融資市場與間接融資市場之間建立“防火墻”,避免以銀行信用為債務融資工具發行人提供隱性擔保,同時也符合監管部門“受托支付”等信貸管理新規要求。但與此同時,叫停債務融資工具搭橋貸款對于金融市場各主體以及金融市場本身發展產生的影響與制約也不容忽視。
(一)影響金融市場向深度和廣度發展
一是有悖于國際慣例。搭橋貸款或過橋貸款是國際金融市場常見的金融工具,多用于擬上市公司流動資金貸款,企業兼并、重組中的短期融資以及使用債務融資工具過程中的過渡性融資安排等,一般由具備混業經營能力的投資銀行提供。國內券商等投資銀行類機構沒有搭橋貸款業務資質,無法向短期融資券、中期票據等發行人提供流動性支持,因此由銀行承擔了這一職能,成為促進債務融資工具發展的重要推動力量[2]。二是可能降低市場活躍度和創新力。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披露的數據顯示,截至2010年6月末,我國債務融資工具累計發行額已達3.2萬億元,在活躍金融市場、推動金融創新、優化融資結構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債務融資工具市場在缺乏流動性支持的情況下活躍度和創新力難免受到挫傷。三是將加大債券市場投資風險。突然叫停債務融資工具搭橋貸款可能給部分發行人到期兌付債券帶來資金困擾,如果不能及時借助其他有效渠道緩解短期流動性緊張局面,部分發行人可能會陷入無法按時兌付到期債券的境地。四是將降低相關機構參與熱情。債務融資工具募集資金可以用來償還銀行貸款,但銀行貸款不能用于償還到期債券,以強制性政策切斷資金循環可能削弱各市場主體對于市場公平的認同感。
(二)對銀行業務經營將產生多方面影響
一是限制銀行信貸業務發展。商業銀行反映債務融資工具搭橋貸款業務屬于常規性低風險信貸業務,具有單筆業務金額大、融資期限短、收益水平高的特點,叫停相關搭橋貸款將在一定程度上限制銀行優質信貸業務發展,同時也增加了銀行維持客戶關系的難度。二是制約銀行投資銀行業務收入增長。債務融資工具承銷手續費收入是銀行投資銀行業務收入的重要來源。據建設銀行2009年年報披露,2009年該行債務融資工具承銷收入6.7億元,同比增長1.9倍。
叫停搭橋貸款將增加發行人債務融資工具發行難度,有可能導致發行人因成本增加而放棄滾動發行,從而減少銀行債券承銷業務收入。三是影響銀行負債業務發展。禁放搭橋貸款將使得企業自有資金大量用于償付或備付到期債券、票據,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存款流動性,限制了企業資金結算等相關業務發展。四是影響銀行金融資產配置。禁放債務融資工具搭橋貸款可能削弱企業發債積極性,進而致使債務融資工具市場規模受限,銀行證券投資領域縮小。據工商銀行2009年年報披露,2009年該行短期融資券等債務融資工具投資余額約占其證券投資總額的15%。
(三)對發行人影響更為突出
一是影響投融資計劃。據銀行反映,叫停債務融資工具搭橋貸款后將促使發行人不得不調整發行或續發短期融資券、中期票據等融資計劃,部分有上市發行股票計劃或股權并購計劃的企業也因搭橋貸款業務暫停放緩了資產清理整合進度。二是增加財務成本?,F金流并不充裕的發行人或者債務融資工具發行規模較大的發行人,由于無法通過搭橋貸款來獲得短期流動性支持,發行人需要在兌付前提前做好資金安排,通過事先儲備自有資金或通過其他融資渠道來籌集本息兌付資金,相應縮減了債務融資工具募集資金的有效使用期,由此將在一定程度增加發行人的財務成本,同時也對發行人提出更高的財務管理水平要求。三是增大債券續發難度。由于發行人無法通過搭橋貸款來獲得短期流動性支持,同時也喪失了發行短期融資券、中期票據的隱形擔保,債務融資工具到期續發將會面臨更多困難。
四、政策建議
一是短期內應規范而非嚴禁債務融資工具搭橋貸款業務。在當前國內金融市場體系下,禁止銀行發放債務融資工具搭橋貸款將致使該類業務完全喪失生存空間,不符合我國金融市場客觀發展實際,并可能會導致部分銀行繞過政策限制變相為發行人提供階段性融資。同時,對于中小企業集合債等債務融資工具,更需要銀行提供及時、穩妥、安全的過渡性融資安排,以推動創新性業務發展。因此在當前市場條件下,符合客觀實際的作法應是對銀行債務融資工具搭橋貸款的期限、投向、抵質押擔保等方面進行明確規范,而非采取“一刀切”的禁止性規定。二是中長期應加快完善債務融資工具市場體系。明確債務融資工具各市場主體功能定位,探索創建適合我國國情的債務融資工具發行人流動性支持產品和支持機構,避免發行人對于銀行等承銷商的隱形擔保依賴。規范發展債務融資工具市場信用評級機構,健全買方信用評級機制,探索雙評級及再評級模式。三是應做好金融市場管理政策與銀行監管政策的溝通協調。央行和銀行監管部門應妥善安排重大監管政策出臺時機、實施力度以及對金融機構和金融市場運行的影響,提高金融管理政策的科學性和有效性。
1996年至2014年,我國曾頒布多次的利率市場化改革措施,終于在2014年末迎來了實質性突破。2014年11月21日,中國人民銀行將存款利率浮動上限由2012年規定的基準利率的1.1倍提升至1.2倍,同時簡化了存貸款基準利率的期限檔次;2015年2月28日,央行再次將浮動區間擴大至1.3倍;2015年5月11日,又將1.3倍調整為1.5倍。存款利率浮動區間上限的進一步擴大,擴寬了金融機構的自主定價空間,有利于進一步鍛煉金融機構的自主定價能力,促進其加快經營模式轉型并提高金融服務水平,為最終放開存款利率上限打下更為堅實的基礎;同時也有利于資金價格能更真實地反映市場供求關系,推動形成符合均衡水平和客戶意愿的儲蓄結構,進一步優化資源配置,促進經濟金融健康發展。
此外,2015年6月2日,中國人民銀行宣布即日起實施《大額存單管理暫行辦法》。根據《辦法》規定,30萬元以上的個人存款,將擺脫目前的存款基準利率和上浮區間的限制,實行市場化定價。該《辦法》一方面有利于有序擴大負債產品市場化定價范圍,健全市場化利率形成機制;另一方面有利于進一步鍛煉金融機構的自主定價能力,培育企業、個人等零售市場參與者的市場化定價理念,為繼續推進存款利率市場化進行有益探索并積累寶貴經驗。
綜上所述,我國利率市場化進程已接近尾聲,預計2015年下半年或2016年初存款利率上限將被徹底取消。
二、利率市場化下零售貸款業務的挑戰與機遇
1.利率市場化下零售貸款業務的挑戰
利率市場化使得銀行利差收窄、盈利能力承壓。從已公布年報的11家上市銀行來看,各家銀行業績均面臨著盈利增速放緩的局面。除平安銀行及浦發銀行外,其余9家A股上市銀行2014年凈利潤同比增幅均跌至“個位數”時代。金融市場化改革的快速推進要求零售銀行改變主要依靠存貸利差的傳統經營模式,進一步提升產品創新和風險定價能力。
2.利率市場化下零售貸款業務的機遇
與此同時,利率市場化也為零售銀行強化內部能力,促進差異化競爭,提升服務和創新水平帶來了前所未有的機遇。
(1)利率市場化改革,銀行貸款業務轉型
在經濟轉型形勢下,貸款企業風險增加;在以利率市場化為代表的金融改革的背景下,大中型企業直接融資渠道越來越完善,銀行利潤空間也大幅壓縮。
銀行應以“新一代的資產負債經營策略”為方法,提高貸款收益,降低資金成本,實現貸款業務轉型。需要建立對各個客群風險調整后的貸款收益和資本消耗,以及不同類型的存款融資成本的洞析,并主動選擇最符合自身情況的零售銀行資產業務結構,發展高收益零售貸款業務,主要包括小微企業貸款業務、個人經營性貸款業務、消費貸款業務、信用卡業務。
(2)個人存款增速放緩,制約銀行個人貸款放貸規模
利率市場化的推進導致存款流失、資金成本上升成為銀行不可回避的問題,目前,絕大部分銀行面臨穩定、低成本資金來源的吸儲難題。
2014年以來,銀行資金緊張局面愈演愈烈,多家國有銀行、股份制銀行存貸比逼近75%,其中四大行零售存款占比基本高于45%,但股份制銀行平均僅20%。個人存款增速放緩越來越限制個人貸款的放貸規模。
(3)“去銀行化”趨勢加劇,零售信貸業務挑戰升級
隨著利率市場化的推進,銀行資金成本提升,且財富管理類產品的普及程度和可選范圍不斷擴寬,個人金融資產結構的“去存款化”過程將延續至未來10年。盡管中國大多數銀行只有不到30%的資金來自于零售存款,但毋庸置疑,未來對零售存款的爭奪將更加白熱化。市場“實際”存款利率已明顯上升,這些代價高昂的資金來源帶來的實際收益極其有限,零售銀行的利潤率將會受到持續的沖擊。
(4)新增信貸規模現結構化差異,粗放循環模式難以持久
傳統零售銀行業務拓展一直以存款至上為重心,業務結構單一。在零售業務發展新形勢下,銀行零售業務應走差異化的發展路徑,調整零售業務結構及相應資源投入,從而匹配客戶結構及整體大環境的改變。零售銀行應以發展潛力高、收益大的零售貸款新業務為切入點,尋找新的利潤增長點,推動商業銀行利潤結構優化。
三、利率市場化下零售貸款業務的發展策略
1.產品策略:發展高收益資產業務,做“高收益信貸銀行”
零售及小微企業貸款,將成為未來5年中國零售銀行業收入的增長引擎之一,零售銀行業務轉型的產品策略即是做卓越的“高收益信貸銀行”,以優秀的零售信貸產品拉動和綁定客戶,在風險可控的情況下,不斷優化貸款結構,提升貸款收益,彌補資金成本高漲帶來的盈利壓力。
(1)以信用卡和互聯網金融拓展消費金融版圖及創新
當前信貸市場上,個人客戶已成為主要客戶群體,從信用卡消費信貸業務來看,消費金融更是進入“黃金發展期”,而信用卡分期業務豐富的消費信貸選擇及便捷的多渠道辦理和流程優化,使得客戶群體不斷擴大,傳統消費貸款業務正逐步被信用卡分期業務替代,未來信用卡分期業務將日漸成為占領消費金融的高地。消費金融業務應在有形優惠下尋找差異化路線,拓寬收入渠道,進而提升其業務的綜合盈利能力。
(2)以專業技術創新微貸金融,由放貸向綜合金融轉變
2014年,各家銀行小微信貸業務增幅約為10%-20%,增速與前兩年的50%以上相比明顯放緩。首先,2014年我國經濟處于下行周期,小微企業訂單普遍減少20%-30%,導致有效信貸需求萎縮;其次,小微企業風險不斷暴露,不良貸款持續上升;最后,越來越多的機構進入小微市場,競爭愈演愈烈,銀行分得“蛋糕”的份額相應變小。
近幾年來,各家銀行都以小微企業業務為發展重點,小微企業受到空前關注的同時,市場份額被不斷攤薄。在新形勢下,商業銀行以往靠小微信貸業務以價格、規模覆蓋風險的效益模式難以為繼。
同時,隨著信息科技的快速發展,尤其是互聯網和移動互聯網技術的迅速普及,小微企業的傳統經營方式、業務拓展模式、員工管理和生產流程等也出現顯著變化。商業銀行必須緊跟時代潮流,加強金融與科技的融合。
因此,銀行在發展小微信貸業務過程中,不僅需注重小微業務的“量”,更需挖掘小微業務的附加值,從單純的“微信貸”向“微金融”發展,通過對小微客戶的需求挖掘進行交叉銷售,以專業信貸技術創新微貸金融,有效覆蓋小微業務風險,達到小微客戶價值最大化。
2.體制策略:體制創新,助力零售貸款業務多元發展
(1)構建特色專營體系,提升專業能力
構建零售貸款業務專業化運營機構模式,如設立小微金融中心、個人貸款中心、個貸審批中心、信用卡中心、消費信貸中心、汽車金融中心等。通過設立業務專營體系,專業化地為零售信貸業務提供審查、審批、放款及貸后管理操作,提高審貸效率和風險控制;專職開展營銷推動和業務運營。
(2)開辟綠色通道,搭建平臺批量獲客
積極探索外部合作模式,開展零售貸款業務。通過搭建合作平臺,開辟綠色通道,達到批量獲客的效果。第一,與銀行集團內部子公司,特別是非金融子公司在居民消費和非金融投資相關領域合作;第二,與第三方機構合作的營銷體系,其一為房地產開發商、汽車經銷商和大額商品商場等消費商戶,其二為房地產、留學機構等中介機構,其三為政府、協會等各類信貸平臺。
(3)增強業務定價能力,提升審批效率和風控水平
零售銀行貸款業務向小微、消費金融、信用卡等領域傾斜,應提升貸款定價能力、改善盈利能力,還應提高風控水平、客戶綜合貢獻度等。
小微業務應建立獨立的、差別化的風險定價體系。個人信貸業務在貸款利率定價上也應注重根據不同客戶采取靈活的定價策略,健全內部風險評估系統,構建有效的商業性貸款利率定價機制。
(4)建立授信模型,強化垂直管理及信用風險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