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2-06-27 19:31:29
序論:速發表網結合其深厚的文秘經驗,特別為您篩選了11篇案件剖析報告范文。如果您需要更多原創資料,歡迎隨時與我們的客服老師聯系,希望您能從中汲取靈感和知識!
關于開展標本兼治以案促改工作的整改報告
為充分發揮執紀審查的治本功能,近日,高新分局召開標本兼治以案促改工作動員會,成立領導小組,并印發《堅持標本兼治推進以案促改工作實施方案》,以本系統案例典型為突破口,剖析案件原因,做到防微杜漸。
一、明確工作流程。對十以來查處的本系統典型案例進行篩選,選擇有代表性的個案進行深刻剖析,找出癥結及監督管理漏洞,達到警示震懾教育效果,不斷筑牢黨員干部拒腐防變的思想道德防線,剖析共性崗位。圍繞腐敗問題多發易發的崗位,查找案發的共性規律,研究防控對策,剖析重點部門,對案件多發或易發的部門,必須下大力氣開展以案促改,科學配置權利,強化監督制約。
二、做好原因剖析。堅持問題導向,深刻剖析案件發生的深層次原因,找出癥結及制度漏洞,形成本單位案件剖析報告。研究發案規律,深挖案件反映出的思想教育、監督制約、體制機制等方面存在的問題,查找關鍵環節、重要崗位、重點人員的廉政風險點,并及時調險等級。通過案件倒查,劃清責任,又要以案促改,對權力進行科學分解和配置,規范權力運行,強化監督制約。
三、及時整改落實。建立整改臺賬,制定整改措施,明確整改時間和責任人,做到以查促改,以查促建,以查促管。及時將整改任務分解落實到各個部門、崗位和環節,嚴格責任考核和責任追究,針對典型案件暴露出來的問題,對現有制度進行全面審查、評估和清理,查漏補缺,建立完善相關制度,確保整改取得實效。
職務犯罪案件剖析會召開后一年內,發案單位整改措施的落實情況、建章立制情況如何納入檢察機關的監督范圍內?如何避免職務犯罪在重點行業和關鍵部門、關鍵人員的“前腐后繼”?如何實現預防職務犯罪工作的長效化和常態化?
工作方法
與以往的案例剖析會召開后預防工作就結束的做法不同,海曙區院根據實踐探索,在浙江省率先推出《寧波市海曙區人民檢察院關于職務犯罪案件剖析會跟蹤反饋實施細則》。職務犯罪案件剖析會跟蹤反饋,體現了預防職務犯罪工作的社會化和專業化的有機結合。職務犯罪案件剖析要契合實際,點到要害。在案件剖析會召開后的一段時間內,應該對發案單位的整改措施、建章立制情況進行跟蹤反饋,實施監督,延伸職務犯罪預防的功能,防止職務犯罪案件的回潮和反復。
步驟一:明晰案例剖析會跟蹤反饋的范圍和內容
職務犯罪案件剖析會召開一年內,檢察機關應當對發案單位的建章立制情況以及整改措施落實情況進行跟蹤反饋。
跟蹤反饋的主要內容是:對發案單位在案件剖析會上提出的整改措施落實情況進行檢查;對發案單位針對制度漏洞所做的建章立制情況進行定期回訪;對發案單位再次發案的風險及落實各項職務犯罪預防措施情況作出客觀評價;對發案單位整改過程中出現的問題提出相應的檢察建議。
步驟二:科學劃定案例剖析跟蹤反饋組織分工
職務犯罪案件剖析會跟蹤反饋在院黨組統一領導下、以院預防工作領導小組為平臺開展具體工作。職務犯罪預防部門是檢察機關案件剖析會跟蹤反饋工作的主要實施部門,職務犯罪案件偵查部門應當予以配合。
檢察機關職務犯罪預防部門在案件剖析會跟蹤反饋工作中的主要職責是:根據本地區職務犯罪懲治和預防年度報告提出的要求,對發案單位預防職務犯罪工作進行具體指導;督促并具體落實對發案單位的預防宣傳、預防咨詢、警示教育以及行賄犯罪檔案查詢工作;在職務犯罪案件剖析會召開后的一年內,對發案單位的整改措施落實情況和建章立制情況進行定期回訪并出具評價意見;對發案單位整改措施落實不力以及建章立制不完善的,向發案單位或者其上級主管部門發出檢察建議書;負責職務犯罪案件剖析會以及跟蹤反饋會議的相關籌備工作和材料報備工作;其他應當由預防職務犯罪部門負責的相關溝通協調工作。
檢察機關職務犯罪偵查部門在案件剖析會跟蹤反饋工作中的主要職責是:及時反饋發案單位在職務犯罪案件剖析會召開后一年內有無職務犯罪線索舉報、檢舉揭發以及案件查處情況;配合職務犯罪預防部門對發案單位開展職務犯罪預防宣傳、咨詢、警示教育等工作;其他需要協調配合的事項。
步驟三:設定案例剖析會跟蹤反饋的程序和方法
職務犯罪案件剖析會跟蹤反饋的具體工作步驟:一是在職務犯罪案件剖析會召開后三個月內,檢察機關對發案單位進行第一次回訪,初步了解發案單位對整改方案的落實情況以及建章立制情況,重點檢查發案單位重大事項集體討論決定制度,重大工程建設、物資采購招投標制度,重點崗位和人員的廉政教育制度是否完善并運行等情況。二是在職務犯罪案件剖析會召開半年內,檢察機關對發案單位進行第二次走訪,深入檢查相應的整改措施落實情況和建章立制情況的相關臺賬。具體方式可以通過與相關人員交談,檢查文件、臺賬,召開座談會等方式進行。三是在職務犯罪案件剖析會召開一年內,檢察機關針對新建立的有關規章制度的運行情況進行評價,對整改措施的落實情況作出評價并書面反饋發案單位;對發案單位整改過程中出現新問題的,提出相應的檢察建議。
職務犯罪案件剖析會召開后滿一年并完成規定的相關工作后,檢察機關應當與發案單位溝通,并確定召開職務犯罪案件剖析會跟蹤反饋會議的具體時間。職務犯罪案件剖析跟蹤反饋會議的主要議題為,通報發案單位一年來對整改措施和建章立制的落實情況。檢察機關在職務犯罪案件剖析會跟蹤反饋會議結束后,應將發案單位的整改落實以及建章立制情況上報區委、區政府,并具體反饋到該年度的本地區懲治與預防職務犯罪年度報告中。
當前,我們大多數黨員領導干部對反腐倡廉的制度的學習是重視
的。但事實上在一些黨員領導干部中存在著這樣三種傾向:一種是有的人過于自信,覺的自己在廉潔從政方面沒有任何問題,一切腐敗的東西都離自己很遠,沒有心要學習這些制度。另一種是那些思想不純、為政不廉的人,他們從骨子里排斥各種反腐倡廉制度的,一提這些制度就不愉快、皺眉頭,根本不可能潛心學習,即使學習也是為了妝點門面、應付檢查。第三種,由于工作敏忙等原因,學也學了,但是淺嘗輒止、一知半解。
這三種人,由于輕視學習,往往會導致嚴重后果。第一種人,因為沒有自覺地增強抵御腐敗病毒的免疫力,在物殊條件下往往由于一念之差犯下錯誤。第二種人會執迷不悟地在腐的道路上越走越遠。第三種人對制度的許多規定不甚了解,最終也會違紀違法。
二、解決措施
(一)、與大宣講相結合
針對去年的多起違法違紀案件,為了使廣大黨員干部能知法、知紀、懂法、畏法,全面開展了知法明紀大宣講活動。從紀委、宣傳部、組織部、黨校等部門單位抽調精干力量,組建了反腐倡廉宣講團,以《廉政準則》為教本,結合身邊發生的廉潔自律方面的典型案件,在各部門單位,對照《廉政準則》禁止、52個不準的相關條文深入地分析、講解,針對發案的不同崗位特點,在不同的部門單位,選擇重點宣講內容,重點進行剖析、講解,使領導干部知道什么可為,什么不可為,增強教育的針對性和實效性。同時,以貫徹落實《廉政準則》為契機,進一步貫徹落實縣委、縣政府出臺的“促進觀念和作風轉變三十條”,在全縣上下倡導“創業創新”等十個觀念,干部隊伍力戒“不思敬業、得過且過”等十種不良作風,領導干部嚴守“不準進高檔娛樂場所”等十條紀律,要求廣大黨員干部認真學習《廉政準則》,對照“三十條”認真查擺問題,轉變觀念,改進作風。還聯合有關部門編寫《政鑒》、《廉鑒》、《德鑒》等干部教育讀本,把《廉政準則》的標準具體化、本土化,真正使基層黨員干部明白到底應該倡導什么、摒棄什么,支持什么、反對什么,哪些可為、哪些不可為。
(二)、與警示教育相結合
為了以案促教,警示違反《廉政準則》的人和事,我們發放了領導干部遵守《廉政準則》問卷調查表,收集了違法違紀人員錄音、部分懺悔書、對幾個典型案件進行了剖析、邀請了專門講課老師,在月底將組織召開全縣副科級以上干部都參加的警示教育大會,大會將通過通報案例、看警示教育片、聽違紀違法人員錄音、讀個別違法違紀人員懺悔書、個別案件當事人現身說法、案例剖析、說法點評、講廉政課等活動對全縣黨員干部進行警示教育。同時要求全縣黨員干部結合自身工作崗位的特點,對照《廉政準則》的規定,進行自查自糾,認真查找自身存在的問題和差距,形成高質量的自查報告。各部門單位:
1、召開單位黨員干部、職工代表、離退休干部和社會服務對象參加的各類座談會,廣泛征求方方面面對本單位執行《廉政準則》存在的問題和建議。
2、召開領導班子專題民主生活會。對照《廉政準則》的各項要求,積極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做到有則改之、無則加勉。
3、召開個人自查匯報會。每名黨員領導干部要將個人自查報告,在單位組織的黨員干部大會上進行匯報。在開展自查自糾和對照檢查的基礎上,對征求到的意見、建議和存在問題進行梳理分類,仔細分析問題根源,認真制定整改方案,明確整改目標、整改時限和整改責任人,確保整改效果,并形成整改報告。
(三)、與制度建設相結合
關于張堅案的個人檢查剖析材料
張堅一案體現出在我們法院組織隊伍中,有的同志出現了理想信念喪失,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處心積慮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出入私人會所接受宴請;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收受禮金,縱容親屬利用其職務影響謀取私利;執法犯法、以案謀私,大肆干預插手司法執法活動,甚至違規幫助涉黑涉惡罪犯減刑假釋、再審改判,破壞司法公正,損害司法公信力,在刑罰執行、案件審理、企業經營等方面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利,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等多種問題。
作為法院隊伍中的一員,應以張堅案為典型,以案釋德、以案釋紀、以案釋法,按照院黨組理論學習安排,通告本院和本庭室各項學習會議,我認真學習了關于張堅案的剖析報告,充分認清司法腐敗案件的嚴重危害性,切實增強防范司法廉潔風險的警惕性和自覺性。
通過一系列的學習活動,我認識到,第一,要堅守理想信念不動搖。黨員干部之所以走上犯罪道路,最根本的原因就在于理想信念動搖,沒有真正解決好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問題。從全國政法系統查處的各類典型案件,包括張堅案,我們能發現他們也曾有過理想、有過奮斗、有過追求,也做過不少有益于國家和人民的事,但是,隨著權力越來越大,職位越來越高,私欲不斷膨脹,最終走向犯罪的深淵,一失足成千古恨,組織惋惜、家人痛惜、自己悔恨,代價慘重。因此,我們必須從查處的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訓,努力提高拒腐防變的意識,自覺做到防微杜漸,倍加珍惜來之不易的工作和生活。第二,要堅持道德修養不放松??v觀張堅案以及許多類似案件,都有一條道淪陷的明顯軌跡,或趣味低級,追求享受;或貪婪成性,欲壑難填;或目無法紀,膽大妄為;或妄自尊大,獨斷專行。以案為鑒,只有不斷加強自身修養,嚴守紅線,才能不忘初心,牢記使命。第三,要始終堅持黨對政法工作的絕對領導,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制道路??v觀張堅案,其早已忘記作為一個黨員同志,作為一個政法工作者的基本底線。我一定在黨的領導下做好本職工作,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
為緊緊牽住司法改革的“牛鼻子”,廣東省廣州市海珠區檢察院積極采取三項舉措進一步推進司法責任制改革,力求實現“誰辦案誰負責、誰決定誰負責”的總體目標,確保依法獨立公正行使檢察權,具體做法如下:
一是理清權力清單,突出辦案主體地位。探索制定《主任檢察官改革方案》,擬建立“主任檢察官責任制”專業化辦案模式,細化主任檢察官的職權與責任,對其選任、免除條件及相應待遇作出規定,厘清不同專業小組的職責范圍,明確賦予主任檢察官“對所承辦的以及負責審批的案件,獨立作出、退查、延期、補充證據的決定”等11項權利,充分調動檢察人員的主觀能動性。
二是加強權力監督,規范內部運行機制。完善案件質量保障機制,依托案件管理系統、紀檢監察系統以及檢察指揮管理中心等內部監控平臺,通過定期案件評查、個案質量考評、每月辦案(事)質量與風險報告、錯案重大瑕疵案件剖析會、自偵案件訊問同步監督等制度,建立起立體監督網絡,實現對案件的流程監管、風險防控、跟蹤監督,以信息化手段實現對所有案件的集中統一管理,將辦案活動置于有效監督管理之中,從而加強對辦案人員的監督制約。完善司法責任監督追究機制,全面推行廉政風險防控機制建設,嚴格執行“一案三卡”制度,建立干警司法檔案和個人月工作業績檔案,實行錯案追究和安全事故、涉檢案件責任倒查等制度,加強對司法辦案活動的檢務督察。完善接受外部監督機制,堅持重大事項、重大問題、重大案件等及時向黨委和人大常委會請示報告,自覺接受人民監督員、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社會各界的監督,主動接受法院、公安機關的制約,在全國率先探索建立律師遠程會見工作機制,認真聽取律師意見,確保檢察權依法規范行使。
三是排除權力干擾,確保依法獨立行使。研究制定了該院《關于內部人員過問案件記錄和責任追究的規定》,并建立“清單制度”,排除辦案干擾。統一制作《領導干部干預、插手案件和內部人員過問案件登記表》,并隨卷宗流轉至各訴訟環節。出現內部人員過問案件情況的,即由案件經辦人負責填寫,做到一案一表、一流程一記錄。登記表須詳細填寫過問案件人員姓名、單位、內容、時間,并由經辦人簽名,切實做到全面、如實記錄,確保案件全程有據可查,強化對案件經辦人的履職保護。要求對出現過問案件的情況及時上報紀檢監察部門;明確案件管理部門責任,要求通過電子卷宗實時跟蹤掌握《登記表》的記錄情況,并在原有“案件質量與風險月報表”中增加“內部人員過問案件情況”欄,于月底上報紀檢監察室,防止出現遺漏現象;明確紀檢監察部門責任,嚴格落實案件終身負責制,對違反規定的情形及時處理,公開通報。
一、制定《聘請法官、律師、人民監督員評查案件的規定》,不定期對該院所辦理的案件進行評查。
二、評查方式采取書面審查為主,結合座談、調查、聽證、組織論汪等多種形式開展。
通過開展聘請外部人士參加案件評查活動,檢察機關的執法公信力和人民群眾的滿意度進一步提高。
(樊永紅)
四項舉措全面助推檢務公開
近年來,寧夏回族自治區石嘴山市惠農區人民檢察院緊緊圍繞“強化法律監督,維護公平正義”的檢察工作主題,自覺接受人民群眾和社會各界人士監督,以四項舉措推動檢務公開、有效地開展:暢通檢務公開工作渠道,拓展檢務公開平臺,落實工作報告制度,強化法律和檢務宣傳。(孫丹)
實現執法為民服務全公開
寧夏回族自治區石嘴…市惠農區人民檢察院注重強化案管大廳的對外窗口服務功能,要求公安、法院人員將案卷、判決書等統一送至案管中心,實現“一個窗口對外”的接待模式。同時,案管中心統一負責案件查詢、律師閱卷以及律師、辯護人、訴訟人會見接待等工作。案管人員秉承六個理念,即語言美、態度好、微笑多、脾氣小、推辭少、工作細。(樊永紅)
多措并舉確保規范執法活動落到實處
寧夏回族自治區石嘴山市惠農區人民檢察院在規范執法提升年活動中,多措并舉,真抓實改,將規范執法貫徹到底。一、制定規范執法操作標準,進行制度約束。二、開展業務競賽,鼓勵先進、激勵后進。三、統一業務軟件培訓,規范辦案源頭。四、案件評查有獎有罰。五、召開案例剖析會,促改促學。(張金萍)
三個規范完善窗口單位建設
寧夏回族自治區石嘴山市惠農區人民檢察院強化“窗口”服務意識,以三個規范完善窗口單位建設工作。一是規范建設,打造一流的接待環境;二是規范接待,實行著裝、掛牌服務;三是規范辦案程序。(孫丹)
自覺接受外部監督提高執法公信力
2014年9月23日,寧夏回族自治區石嘴山市惠農區人民檢察院主動邀請人大代表等10人,對檢察院偵監、公訴、自偵部門2014年辦理的20余件典型案件進行評查,促使干警在思想上提高規范執法意識,切實改變規范執法作風,把每起案件都辦成經得住歷史檢驗的鐵案,讓老百姓在每起案件中都能切身感受到公平正義。(馬鵬)
預防職務犯罪工作得到市人大領導的肯定
最近,銀監會和上級主管部門下發了一系列關于加強防范操作風險、加強內控制度建設的文件,要求各級金融部門高度重視,堅決遏制案件多發勢頭。為此,全體員工要正確對待本次案件專項治理工作,提高認識,同時要增強對近期金融業高發案件的緊迫感和責任感,主動關心本部門工作人員有無違規違制現象,主動洞察本部門內控制度是否存在漏洞、各項操作是否有章可循。為加強對案件專項治理工作的組織領導,一是成立案件專項治理防范工作領導小組,由××任組長,×××為副組長,其他科室負責人和營業部負責人為成員;二是加強對全體員工的培訓和教育,除每月定期的中層干部案件剖析防范學習會議外,還要擴大到全體員工,要提高培訓的參與率和頻率,保衛和稽核部門要將培訓直接灌輸到每位職工腦中,通過分析和剖析各類案例來警示和教育員工樹立正確的三觀。使員工經得起各種誘惑,自覺筑起各種防線,使全員自覺嚴格執行各種法規制度成為一種習慣;三是分層管理,明確職責,嚴格問責,信用社主任為全社案件防范和查處的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為第二責任人,各科室、分社負責人為第三責任人,同時各科室、分社負責人又為所在部門的第一責任人,實行案發部門領導責任追究制度。
二、開展內控制度專項清理工作
信用社將對現有各崗位職責、各業務操作環節的規章制度進行全面清理,對不全面以及不適應業務發展需要的規章制度要進行完善、修訂和補充,保證操作風險的可控制性,該項清理工作由財務稽核科牽頭,其他各職能科室配合;同時要依據銀監會下發的《商業銀行內部控制評價試行辦法》逐項逐條進行全面清理,對無規章制度的業務操作,要立即責成相關部門制度規范完善的操作規程和制度,杜絕風險控制“斷層”和“盲區”。上述工作必須在7月底完成。其中10個工作日清理信貸管理崗內控制度,20個工作日清理一線業務操作內控制度,15個工作日清理其他部門崗位內控制度(辦公室、資金組織科、資保科),7個工作日清理內部審計部門崗位內控制度,5個工作日清理保衛部門內控制度。對新制定和修改完善后的內控制度交由各崗位人員進行討論,對討論后的規章制度統一匯編印制裝訂成冊,同時加強全員對內控制度的學習貫徹,每年開展一次全員內部控制制度知識測試。
三、開展操作風險防范的專項自查
根據上級要求,信用社將加大對案件易發崗位和部門的專項稽核檢查力度和頻度,實施全面稽核和專項稽核相結合的稽核方式,對違規違制行為加大處理力度,切實改變制度只是寫在紙上、掛在墻上、說在嘴上,未落實在行動上的現象。操作風險防范自查的主要內容有:信貸資產管理,抵債資產的管理經營、業務授權授信、電子聯行資金管理、會計結算管理、賬戶開立銷戶管理、計算機操作系統管理、內部審計等等,檢查各項規章制度是否能夠覆蓋到所有部門、業務領導域、崗位和操作環節,各項業務是否制定了詳細的操作規程,各項制度是否得到有效的實施貫徹。一是稽核部門除做好對上述內容的檢查外,還將按計劃分步驟開展7個方面的專項稽核檢查:個人住房按揭貸款專項檢查、汽車按揭貸款專項檢查、抵貸資產經營管理專項檢查、表外科目專項檢查、檔案管理專項檢查、各崗位人員交接專項檢查、銀企、銀客、銀銀適時對賬制度執行專項。專項稽核檢查工作要在10月底前完成。二是保衛部門要建立對重崗人員和敏感環節人員的股票買賣等行為內部報告制,其次是設定本次案件專項治理排查表,對全員是否有參與“黃、賭、毒”活動以及有經商辦企業、從事未報告股票買賣法動、不正當交友、不良行為等問題和現象的進行排查,排查工作要在5月份完成。
為確?;顒幽軌蛟鷮嵣钊氲剡M行,我們先后召開三次科務會進行動員部署:一方面進行思想發動,進一步提高大家對查找差距階段重要性的認識,教育干警這一階段是正規化管理活動的關鍵和核心,要敢于正視自身的“瘡疤”,不能避重就輕、避實就虛,使大家以高度負責、積極認真的態度投入到活動中去;另一方面充分調動大家的積極性,以能夠把問題找準、查深、擺透為原則,對實施方案進行充分論證,確保方案和措施的針對性和科學性。
(二)自查與互查相結合。
我們通過開展自查與互查,從現象到本質、從表象到原因地進行梳理和剖析,由問題找原因,由原因論危害,全科每一位同志都形成了書面材料。然后,集中全科同志針對偵查監督工作和個人工作存在的問題進行座談和集中查擺,進行了深刻反省和深入剖析。
(三)將查擺問題與下步整改相結合。
在認真查問題、析原因、論危害的同時,我們還及早動手,超前思維,將查擺問題與下步整改緊密結合起來。對問題較為明顯、較易改正的我們邊查邊改,及時糾正,把工作做到前頭;對涉及方面較多,一時難以解決的問題,我們也未雨綢繆,提出初步思路和設想,以便對癥下藥,為下步的集中、系統整改奠定基礎,指明方向。
二、存在的問題
(一)執法觀念方面:一是個別干警執法思想陳舊,現代法治理念還沒有完全樹立,仍不同程度存在“重口供、輕證據”、“重實體、輕程序”思想,受傳統的有罪推定的影響,未牢固樹立疑罪從無的法治理念,漠視訴訟參與人的合法權益;二是個別干警為民執法的思想尚未牢固樹立,缺乏服務大局意識,滿足于完成繁重的工作任務,就案辦案,沒有設身處地為群眾排憂解難;三是一些干警注重辦案的法律效果,輕視辦案的政治和社會效果,個別案件不能達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
一、關于紀檢監察工作高質量發展方面
大部分單位能夠高度重視紀檢監察工作的重要性,加強組織領導,認真落實“兩個責任”,各項工作任務整體穩步推進,但還存在一些問題。查辦案件案卷質量不高,力度不大,對發生的違紀問題在定性上不夠清晰,語言陳述不到位,案件審理適用條例規定、法律條款方面還不夠精準,監督執紀“四種形態”運用發面還有待進一步提高,“同志式”談話室各項硬件設備基本配備到位,但使用的比較少,出現閑置現象。
二、關于審查調查方面
案卷資料有些單位還不是很完整規范,個別還存在已辦理完結的案件沒有裝卷、形成規范卷宗。初核前工作方案沒有制定,缺失審查調查工作方案,無個人悔過書,被核查人任職資料不夠完善,對被核查人“兩代表一委員”的主體身份沒有明確,同時對于發生的違紀問題沒有進行認真剖析,形成案件剖析材料。開展“走讀式”談話前,沒有做到事前有準備,做到“六必知”,無“手遞手”交接單,審查調查安全防范預案還不夠細致,對可能發生的突況沒有進行預判及制定應急處置措施,取證方面工作還不是很細致,證據復印件上取證日期、復印人、提取人等信息不夠完善。
三、關于掃黑除惡專項斗爭中監督執紀問責方面
黨(工)委、紀(工)委對掃黑除惡專項斗爭進行了安排部署,成立了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工作領導小組,制定了實施方案,有相應的會議記錄和學習筆記等資料。存在大多數單位線索摸排能力不強,沒有排查出有關掃黑除惡方面的問題線索,沒有突破掃黑除惡問題線索“零記錄”,掃黑除惡案件查辦“零記錄”。
四、關于中央脫貧攻堅專項巡視反饋意見整改方面
黨(工)委、紀(工)委對脫貧攻堅工作進行了安排部署,有相應的會議記錄、實施方案和學習筆記等資料,紀委對脫貧攻堅工作監督檢查常態化,建立了問題線索和案件臺賬。存在排查出來的扶貧領域違紀違法問題線索比較少,需加大摸排力度,進一步拓寬問題線索搜集渠道,存在開展脫貧攻堅宣傳報道工作力度不大,宣傳氛圍不強,宣傳稿件少。
五、大棚房治理方面
督查單位按照市上有關要求積極開展大棚房整治工作,明確了包抓領導,進一步細化了包抓干部落實大棚房整治工作的各項責任,加大巡查力度,加強整治力度,配合相關職能單位積極推進整治工作。存在對大棚房整治工作的業務知識還不夠精通,摸排出的大棚房問題線索比較少。
六、收送禮品禮金專項整治方面
根據工作安排,今年7月份省人大常委會將聽取和審議全省法院立案工作開展情況的報告。為做好審議前的準備工作,省人大常委會成立了調查組,在聽取報告前分別赴松原、延邊對全省法院立案工作開展情況進行專項調查。6月4日上午,調查組在長春聽取了省法院關于此項工作情況的介紹。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周化辰、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張文顯參加了會議。
周化辰說,近年來,省法院高度重視立案工作,明確了立案工作堅持以人為本,堅持質量第一,堅持“公正尚善”的基本原則,逐步建立起了公開、高效、規范、有序的立案工作新機制;全省各級法院嚴格按照“三大訴訟法”和最高法院有關司法解釋的規定,進一步規范了立案工作,確保受理、登記、移送等各個環節都合法有據;不斷調整充實立案隊伍,全面提升立案隊伍整體素質;充分利用社會多元糾紛解決機制,將矛盾糾紛化解在訴前。
周化辰希望全省各級法院要積極面對、冷靜思考當前形勢,能夠做到熱情接待,使群眾訴求有傾訴的渠道;能夠認真傾聽,了解群眾訴求的權益內容;能夠翔實剖析,明辨群眾訴求虛實,有效分流化解。周化辰要求調查組成員要認真學習與研究相關法律法規,圍繞省人大常委會調查方案確定的調查內容,結合實際,有重點地開展調查。對立案過程中反映的社會焦點問題和立案工作中遇到的重點、難點問題,要進行認真總結和梳理。要深入基層、深入群眾,采取多種有效的方式,全面掌握真實情況,實事求是地提出意見和建議,為常委會審議提供一個較全面的調查報告,推動全省法院進一步做好立案工作。
據了解,2008年以來,全省法院大力加強立案工作,把立案工作的服務職能最大程度地延伸到人民群眾身邊,切實發揮司法為民的窗口服務作用,盡最大努力化解涉訴矛盾糾紛。四年多來,全省各級法院共受理各類案件125.2萬件,通過立案受理切實保障了當事人的訴訟權利。全省各級法院把做好立案調解工作作為立案機構的重要職能,在立案環節深入貫徹“調解優先、調判結合”原則,設立了先行調解程序。全省法院共成功調解262012件一審民事案件和300多件群體性訴訟案件。目前,全省已有95%以上的法院將立案接待窗口建成了集立案、、法律咨詢、訴前調解和其他輔助于一體的“訴訟服務中心”,實現了硬件標準化、軟件規范化、服務親情化、設施人性化的“四化”標準。全省各級法院全部實現了立案公開,提供“一站式”服務,對老弱病殘進行上門服務,營造和諧溫馨的訴訟服務環境。
一、存在的問題?anlang=en-ugt;
(一)執法觀念方面:一是用“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統領刑偵工作有差距,圍繞公正執法深化刑偵改革步伐不快,創新意識還不強。二是個別干警執法思想陳舊,現代法治理念還沒有完全樹立,仍不同程度存在“重口供、輕證據”、“重實體、輕程序”思想,受傳統的有罪推定的影響,未牢固樹立疑罪從無的法治理念,漠視訴訟參與人的合法權益;三是個別干警為民執法的思想尚未牢固樹立,缺乏服務大局意識,滿足于完成繁重的工作任務,就案辦案,沒有設身處地為群眾排憂解難;四是一些干警注重辦案的法律效果,輕視辦案的政治和社會效果,個別案件不能達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
(二)執法水平方面:一是公訴到法院的個別案件定性有偏差,偶有出現部分定罪證據未被審判機關認定的現象;二是個別案件的審查報告制作不規范,承辦人對案件的事實及證據沒有進行綜合分析,給領導審批決斷帶來困惑;三是對新形勢下職務犯罪規律研究不夠深入,突破案件的辦法不多,個別案件初查不夠深入細致,證據收集和固定證據不力,導致個別案件質量不高;四是個別辦案人員粗心大意,法律文書制作不規范,內卷材料不全,卷宗歸檔不及時。
(三)執法作風方面:一是個別辦案人員沒有嚴格遵守辦案紀律,保密意識不強,偶有出現有意無意泄露案件秘密的現象;二是個別干警在辦案過程中,特別是在訊問犯罪嫌疑人、詢問證人時,依法表明身份不明確,有時沒有完全告知當事人的有關訴訟權利;三是在辦案中過分強調案件的“神秘性”,一些應該公開的事項沒有及時公開,一些當事人有權知情的事項沒有及時予以解答說明;四是個別干警接待來訪群眾態度生硬,對無理糾纏的來訪人,有時不能作好耐心細致的解釋說明工作;五是個別干警不注意維護刑偵警官的職業形象,在某些場合不注意自己的言行舉止,損壞了刑偵機關的良好形象。
二、產生問題的原因:
(一)沒有徹底端正執法觀念。近年來,通過各類主題教育活動,我隊執法觀念和執法思想在整體上有了很大的改觀,一些舊的執法觀念和錯誤作法被摒棄,與法治文明相適應的執法理念正逐步得到普及。但是,少數干警的執法思想和執法行為仍不能完全適應形勢發展和執法工作的新要求,一些陳舊、落后的思想和觀念在一些干警頭腦中根深蒂固,重打擊輕保護,重實體輕程序,重辦案輕監督,“只要辦成了案子,追究了犯罪,其它問題可以忽略不計”的錯誤思想在一些干警頭腦中仍沒有剔除,自覺不自覺地沿用不合時宜的習慣做法辦案,導致執法中出現各種錯誤和偏差。
(二)宗旨觀念沒有牢固樹立。某些干警執法為民意識淡薄,“為誰掌權、為誰執法”的問題沒有徹底解決,沒有時刻把群眾利益作為工作的出發點和歸宿。沒有時刻把群眾的冷暖疾苦掛在心上,沒有把對上負責與對下負責統一起來,沒有擺正公仆位置,認為到群眾中去是找麻煩,浪費時間、人力、物力;認為調查取證可以走群眾路線,處理案件就不一定要走群眾路線;認為群眾不懂法,走群眾路線是走形式,不起作用等等。
(三)刑偵干警文化素質和業務水平與當前不斷變化的新形勢的要求有一定差距。部分刑偵干警的文化素質不能完全適應新時期刑偵工作的高要求,知識理論水平不高。隨著經濟的發展,科技的進步,經濟交往頻繁,社會經濟關系日趨復雜,違法犯罪手段也更加先進和隱秘,要求執法人員有過硬的業務能力,而現在執法人員業務技能還有相當差距。
(四)執法監督制約機制需要進一步健全,規章制度難以落實。
(五)執法環境不夠理想。法律在社會生活的一切重要領域中應具有的崇高權威和地位并沒有在人們頭腦中真正形成牢固的觀念,現實生活中“以權欺法”的事屢有發生。
三、下一步改進措施:
(一)提高思想認識,落實專人負責。支隊成立了由支隊長為組長,其他班子成員參加的執法工作領導小組,并建立了支隊法制工作專班及法制員制度,明確一名支隊領導主抓法制工作。同時層層簽訂執法質量目標管理責任書,將工作目標、任務、權責細化分解,具體落實到每個探組和每位民警身上,形成了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其他領導主動抓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