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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部門在日常工作中,可隨時匯總相關登記信息,將所掌握的市場主體登記存量、注銷、年檢等方面的內容依法予以公開,使市場主體知悉哪些屬于增量行業,哪些屬于飽和行業,指導市場主體選擇合適的設立模式,避免盲目進入,減少準入風險。并通過分析國家經濟發展信息,根據市場主體的投資意愿予以及時的政策指導,指導市場主體的資金投入、確定投資方向,盡可能地避免盲目性,增加經營成功的機率,既使其取得投資機會,又使政府的產業政策及宏觀調控得以實現。
二、運用行政指導,引導企業實施商標品牌戰略
工商機關應立足扶持發展職能,積極對當地商標情況進行認真調研,引導企業積極主動申報商標注冊。采取深入支柱產業、重點企業,宣傳品牌的重要性和作用、介紹外地創牌的經驗和作法、發放《行政幫扶書》等方式,增強企業的“品牌經營意識”,指導企業正確辦理商標注冊,申報馳名、著名、知名商標,利用商標戰略促進企業做大做強。
三、運用行政指導,服務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
對返鄉農民工申辦個體、私營企業和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工商部門發揮行政提示功能,開設“綠色通道”,專人專件辦理,主動服務,材料齊全的當場辦結。材料一時不齊全的,跟蹤服務盡快辦結。對返鄉農民工申請個體工商戶登記的,除從事需前置審批的經營項目外,可申請試營業,而且只需憑所在村委會、居委會的有關證明,辦理有關登記手續,免收登記費和工本費。在事前、事中、事后三個方面對農資市場進行流程式、規范化監管。深入田間地頭宣傳涉農利農政策和合同知識,提供現場指導與幫助,督促企業踐諾守信,打擊坑農騙農行為,保護農民的合法權益,同時著力培育和幫扶涉農龍頭企業和農村經濟組織,確定知名農產品加工企業為重點“訂單戶”,使涉農企業成為帶動當地農業發展的龍頭企業,為“訂單農業”普及發展提供有力支撐。
四、運用行政指導,促進和諧監管
他們想企業所想,急企業所急,幫企業所需,為企業提供零距離服務,指導當事人遵章守法、誠信經營,引導和協助企業規范生產經營行為,解決生產經營中的困難和問題。對未造成危害后果,經營者能夠主動整改,情節較輕能夠自行糾正的行為,注重通過“一聯絡、二提示、三幫扶、四告誡”的柔性措施,達到既確保監管成效,又減少監管沖突的效果,引導行政相對人合法、規范、有序經營。通過行政指導,樹立“規范與引導并重”的理念,初步實現由“被動執法”向“主動服務”的轉變,真正實現工商執法為經濟發展保駕護航的宗旨。
五、是把握尺度,靈活監管
(一)把握科學監管的尺度,確保工商執法暢通
思想是行動的先導,認識問題是當前影響監管執法水平的最直接因素,工商部門必須把握好監管執法的尺度,理清市場監管思路,主動轉換觀念,才能充分發揮工商職能,保障工商執法暢通無阻。一是處理好監管執法與發展的關系。監管執法是工作的手段,促進發展是工作的根本目的。要實現監管執法與發展的和諧統一,不能孤立強調監管,脫離了發展;也不能監管手軟,滯后于發展;更不能為處罰而監管,從而危害了發展。必須把握好監管執法的新要求,緊緊圍繞“發展”這個第一要務,與時俱進地抓監管執法。二是處理好嚴格執法與熱情服務的關系。嚴格執法是工商工作的核心要求,熱情服務是工商工作的本質體現。熱情服務要以嚴格執法為原則,嚴格執法要由熱情服務來促進。堅決糾正嚴格執法、淡化服務和熱情服務、放松監管兩種傾向,在熱情服務中做到嚴格執法,在嚴格執法中凸顯人性化服務,使法律的嚴肅性與服務行為的親民性和諧統一于執法行為之中。
(二)把握履職能力的尺度,提高隊伍綜合素質
提高隊伍的綜合素質是新形勢下工商工作的根本。工商部門執法工作綜合性很強,要高質量地完成執法任務,不僅要求執法人員有較高的法律素質,而且要有較高的專業素質和政治素質,但事實上目前的一線執法隊伍中,執法人員干部的知識層次、業務技能、執法水平參差不齊,部分執法人員對法律法規缺乏系統深入的掌握,就有些辦案能手與新時期市場監管要求仍有相當大的差距,整體上不愿不敢開拓執法辦案新領域,滿足于一般性的案件。在執法過程中還帶有一定的隨意性,我們基層一些執法人員在辦案中,為單純追求辦案罰款指標,亂罰款,亂拉贊助,方法粗暴,態度蠻橫,招致地方政府、有關部門和執法相對人的不滿和抵觸,形成上訪、告狀,影響工商人員執法形象,損害工商部門信用。在這方面,用履職能力的尺度量一量,關鍵還是人員素質和工作方法問題,放松了執法人員的管理。因此,必須抓教育,全方位地提高隊伍的思想、業務、作風、紀律素質。一是提高政治素質。著力解決“為誰掌權、為誰執法、為誰服務”的問題。二是提高業務素質。解決專業水平不高和辦案能力差的問題,著力提高全員依法監管、依法辦案和現代化監管的能力,樹立執法權威。三是提高作風素質。要增強執法責任,改進執法作風,切實樹立起親民型的執法形象,杜絕“摧殘性”的執法方式。四是加強隊伍教育整頓。通過重點查糾執法人員的違法行為,敢于亮“黃牌”,嚴肅執法紀律,嚴格規范執法行為,使不作為、亂作為有一個有效的處置。
(三)把握監管到位的尺度,強化考評獎懲機制
監管執法的到位有賴于科學合理的管理,評判“干的怎么樣”是長期以來存在的難點。在此過程中,工商部門主要是推行了執法責任制和考核評議制,但是在執行過程中,有的地區考評獎懲機制松緊不一,有的發現問題后不敢真落實,甚至找各種客觀理由推脫責任,責任落實不到位,形不成強有力的約束力。實現職能到位,必須把執法責任、目標貫穿于工作始終,推行行政執法年終考核和平時動態考核相結合的辦法,建立網上考評系統,加大對干部的評議考核力度;必須全方位構筑責任追究的有效平臺,規范執法責任機制,嚴格獎優罰劣的保障機制,以鐵的手腕獎優罰劣。從而全面地增強干部責任意識,有效地促使監管執法“要”到“我要干”的根本轉變,讓在其位不謀其政,在其崗不辦其事的執法人員“下課”,堅決扭轉干和不干一個樣、干好干壞一個樣的不良風氣。
(四)把握發揮效能的尺度,建立有效的銜接機制
工商部門在日常工作中,可隨時匯總相關登記信息,將所掌握的市場主體登記存量、注銷、年檢等方面的內容依法予以公開,使市場主體知悉哪些屬于增量行業,哪些屬于飽和行業,指導市場主體選擇合適的設立模式,避免盲目進入,減少準入風險。并通過分析國家經濟發展信息,根據市場主體的投資意愿予以及時的政策指導,指導市場主體的資金投入、確定投資方向,盡可能地避免盲目性,增加經營成功的機率,既使其取得投資機會,又使政府的產業政策及宏觀調控得以實現。
二、運用行政指導,引導企業實施商標品牌戰略
工商機關應立足扶持發展職能,積極對當地商標情況進行認真調研,引導企業積極主動申報商標注冊。采取深入支柱產業、重點企業,宣傳品牌的重要性和作用、介紹外地創牌的經驗和作法、發放《行政幫扶書》等方式,增強企業的“品牌經營意識”,指導企業正確辦理商標注冊,申報馳名、著名、知名商標,利用商標戰略促進企業做大做強。
三、運用行政指導,服務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
對返鄉農民工申辦個體、私營企業和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工商部門發揮行政提示功能,開設“綠色通道”,專人專件辦理,主動服務,材料齊全的當場辦結。材料一時不齊全的,跟蹤服務盡快辦結。對返鄉農民工申請個體工商戶登記的,除從事需前置審批的經營項目外,可申請試營業,而且只需憑所在村委會、居委會的有關證明,辦理有關登記手續,免收登記費和工本費。在事前、事中、事后三個方面對農資市場進行流程式、規范化監管。深入田間地頭宣傳涉農利農政策和合同知識,提供現場指導與幫助,督促企業踐諾守信,打擊坑農騙農行為,保護農民的合法權益,同時著力培育和幫扶涉農龍頭企業和農村經濟組織,確定知名農產品加工企業為重點“訂單戶”,使涉農企業成為帶動當地農業發展的龍頭企業,為“訂單農業”普及發展提供有力支撐。
四、運用行政指導,促進和諧監管
他們想企業所想,急企業所急,幫企業所需,為企業提供零距離服務,指導當事人遵章守法、誠信經營,引導和協助企業規范生產經營行為,解決生產經營中的困難和問題。對未造成危害后果,經營者能夠主動整改,情節較輕能夠自行糾正的行為,注重通過“一聯絡、二提示、三幫扶、四告誡”的柔性措施,達到既確保監管成效,又減少監管沖突的效果,引導行政相對人合法、規范、有序經營。通過行政指導,樹立“規范與引導并重”的理念,初步實現由“被動執法”向“主動服務”的轉變,真正實現工商執法為經濟發展保駕護航的宗旨。
五、是把握尺度,靈活監管
(一)把握科學監管的尺度,確保工商執法暢通
思想是行動的先導,認識問題是當前影響監管執法水平的最直接因素,工商部門必須把握好監管執法的尺度,理清市場監管思路,主動轉換觀念,才能充分發揮工商職能,保障工商執法暢通無阻。一是處理好監管執法與發展的關系。監管執法是工作的手段,促進發展是工作的根本目的。要實現監管執法與發展的和諧統一,不能孤立強調監管,脫離了發展;也不能監管手軟,滯后于發展;更不能為處罰而監管,從而危害了發展。必須把握好監管執法的新要求,緊緊圍繞“發展”這個第一要務,與時俱進地抓監管執法。二是處理好嚴格執法與熱情服務的關系。嚴格執法是工商工作的核心要求,熱情服務是工商工作的本質體現。熱情服務要以嚴格執法為原則,嚴格執法要由熱情服務來促進。堅決糾正嚴格執法、淡化服務和熱情服務、放松監管兩種傾向,在熱情服務中做到嚴格執法,在嚴格執法中凸顯人性化服務,使法律的嚴肅性與服務行為的親民性和諧統一于執法行為之中。
(二)把握履職能力的尺度,提高隊伍綜合素質
提高隊伍的綜合素質是新形勢下工商工作的根本。工商部門執法工作綜合性很強,要高質量地完成執法任務,不僅要求執法人員有較高的法律素質,而且要有較高的專業素質和政治素質,但事實上目前的一線執法隊伍中,執法人員干部的知識層次、業務技能、執法水平參差不齊,部分執法人員對法律法規缺乏系統深入的掌握,就有些辦案能手與新時期市場監管要求仍有相當大的差距,整體上不愿不敢開拓執法辦案新領域,滿足于一般性的案件。在執法過程中還帶有一定的隨意性,我們基層一些執法人員在辦案中,為單純追求辦案罰款指標,亂罰款,亂拉贊助,方法粗暴,態度蠻橫,招致地方政府、有關部門和執法相對人的不滿和抵觸,形成上訪、告狀,影響工商人員執法形象,損害工商部門信用。在這方面,用履職能力的尺度量一量,關鍵還是人員素質和工作方法問題,放松了執法人員的管理。因此,必須抓教育,全方位地提高隊伍的思想、業務、作風、紀律素質。一是提高政治素質。著力解決“為誰掌權、為誰執法、為誰服務”的問題。二是提高業務素質。解決專業水平不高和辦案能力差的問題,著力提高全員依法監管、依法辦案和現代化監管的能力,樹立執法權威。三是提高作風素質。要增強執法責任,改進執法作風,切實樹立起親民型的執法形象,杜絕“摧殘性”的執法方式。四是加強隊伍教育整頓。通過重點查糾執法人員的違法行為,敢于亮“黃牌”,嚴肅執法紀律,嚴格規范執法行為,使不作為、亂作為有一個有效的處置。
(三)把握監管到位的尺度,強化考評獎懲機制
監管執法的到位有賴于科學合理的管理,評判“干的怎么樣”是長期以來存在的難點。在此過程中,工商部門主要是推行了執法責任制和考核評議制,但是在執行過程中,有的地區考評獎懲機制松緊不一,有的發現問題后不敢真落實,甚至找各種客觀理由推脫責任,責任落實不到位,形不成強有力的約束力。實現職能到位,必須把執法責任、目標貫穿于工作始終,推行行政執法年終考核和平時動態考核相結合的辦法,建立網上考評系統,加大對干部的評議考核力度;必須全方位構筑責任追究的有效平臺,規范執法責任機制,嚴格獎優罰劣的保障機制,以鐵的手腕獎優罰劣。從而全面地增強干部責任意識,有效地促使監管執法“要”到“我要干”的根本轉變,讓在其位不謀其政,在其崗不辦其事的執法人員“下課”,堅決扭轉干和不干一個樣、干好干壞一個樣的不良風氣。
(四)把握發揮效能的尺度,建立有效的銜接機制
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深入發展,我國城市建設發展迅速,作為現代化城市標志之一的高層建筑、超高層建筑已大量投入使用。根據調查,截止至1991年底止,全國已經建成的高層建筑共有13000余幢,其中高度超過100米的高層建筑近70幢?,F在各大城市的高層建筑與日俱增近幾年,隨著電子信息產業飛速發展,高層建筑物消防設施的智能化程度也越來越高。
二、高層建筑消防設施驗收常見問題。
(一)消火栓給水系統:
1、消防水池:有效容量偏小、合用水池無消防專用的技術措施、較大容量水池無分格措施。
2、消防水泵:流量偏小或揚程偏大,一組消防水泵只有一根吸水管或只有一根出水管,出水管上無壓力表、無試驗放水閥、無泄壓閥,引水裝置設置不正確,吸水管的管徑偏小,普通水泵與消防水泵的偷梁換柱。
3、增壓設施:增壓泵的流量偏大。
4、水泵接合器:與室外消火栓或消防水池的取水口距離大于40m、數量偏少、未分區設置。
5、減壓裝置:消火栓口動壓大于0.5Mpa的未設減壓裝置、減壓孔板孔徑偏小。
6、消防水箱:屋頂合用水箱無直通消防管網水管、無消防水專用措施、出水管上未設單向閥。
7、消火栓:閥門關閉不嚴,有滲水現象;冬季地上室外消火栓凍裂;室外地上消火栓開啟時劇裂震動;室內消火栓口處的靜水壓力超過80mH2,沒有采用分區給水系統;室內消火栓口方向與墻平行(另外,目前新上市的消火栓口可旋轉的消防栓質量有一部分不過關,用過一段時間消火栓口銹使,影響使用);屋頂未設檢查用的試驗消火栓。
8、消火栓按鈕:臨時高壓給水系統部分消火栓箱內未設置直接啟泵按鈕,功能不齊。(常見錯誤有4種類型:消火栓按鈕不能直接啟泵,只能通過聯動控制器啟動消防水泵;消火栓按鈕啟動后無確認信號;消火栓按鈕不能報警,顯示所在部位;消火栓按鈕通過220V強電啟泵。)
9、消火栓管道:直徑?。徊捎缅冧\管,有的安裝單位違章進行焊接(致使防腐層破壞,管道易銹蝕爛穿,造成漏水)。
(二)火災自動報警系統:
1、火災探測器:選型與場所不符;安裝不牢固、松動;安裝位置、間距、傾角不符合規范和設計要求;探測器的確認燈未朝向便于人員觀察的主要入口方向;探測器編碼與竣工圖標識、控制器顯示不相對應,不能反映探測器的實際位置;報警功能不正常。
2、手動火災報警按鈕:報警功能不正常;報警按鈕編碼與竣工圖標識、控制器顯示不相對應,不能反映報警按鈕的實際位置;安裝不符合規范和設計要求;安裝不牢固、松動、傾斜。
3、火災報警控制器:未選用國家質量認證的產品,安裝不符合要求,柜內配線不符合要求,火災報警控制器電源與接地形式及隔離器的設置不符合要求,控制器13種基本功能(供電、火災報警、二次報警、故障報警、消音復位、火災優先、自檢、顯示與記錄、面板檢查、報警延時時間、電源自動切換、備用電源充電、電源電壓穩定度和負載穩定度功能)不能全部實現,主、備電源容量、電源電性能試驗不合格。
4、火災顯示盤:未選用國家檢測中心檢驗合格的產品,安裝不符合要求,電源與接地形式不符合要求,火災顯示盤的8種基本功能(報警、二次報警、消音復位、故障報警、面板檢查、電源轉換、延時時間、記時功能)不完全符合要求,電源容量、電源電性能試驗不合格。
5、系統工作和保護接地不符合要求。
6、消防聯動控制設備:未選用國家質量認證的產品,安裝、配線不符合要求,13種基本控制功能(為其相連的設備或部件供電、接收并發出火災報警信號、發出聯動控制信號、輸出和顯示相應控制信號、完成相關功能、手動或自動操作方式、單路受控設備的手動控制、故障報警、本機自檢及面板檢查、總線隔離器設置、手動復位不應改變原狀態信息、電源轉換、顯示和記錄、編程時不應引起程序意外執行)不能完全符合要求,電源容量、電性能試驗不符合要求。
7、布線不符合要求。
(三)自動噴水滅火系統:
1、消防水池、消防水泵、水泵接合器、消防水箱(可參見消火栓系統)另外,消防水箱出水管處設置的止回閥與水箱底的垂直距離太?。ㄍǔ2蛔?m),放水試驗時,水流指示器不能報警。
2、穩壓系統:穩壓泵的流量偏大,穩壓泵的位置設置不符合要求(在高位水箱處設置穩壓泵,就近接入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的立管頂部)。
3、減壓裝置的設置不符合要求。
4、濕式報警閥:設置的地點不適宜,供水控制閥未設置。
5、水流指示器前未安裝信號閥或與水流指示器間的距離小于300mm。
6、末端試驗裝置(試驗閥、壓力表、排水管),試驗管徑小于25mm。
7、系統聯動試驗時,末端試驗閥打開,壓力表讀數小于0.049Mpa。
8、噴頭:選型不符合要求,與大功率發熱燈具和通風管風口距離近。
9、泄壓閥:在水泵的出水管上未裝設泄壓閥。
10、有的安裝中未按規定對管網進行沖洗、試壓、保壓試驗,有的管道接頭有滲漏水現象,有的管道內有雜物,容易堵塞噴頭。
11、套管與所穿管道間隙未用相關材料進行填充。
12、壓力開關、水力警鈴誤報警。
(四)氣體滅火系統:
1、圍構物件的抗壓強度不足。
2、火災時,氣體滅火系統的聯動控制不能做到關閉開口、停止風機等功能。
3、火災時,氣體滅火場所排煙聯動控制不能關閉排煙設施。
4、噴嘴的安裝位置及間距不符合設計要求。
(五)防火分隔系統:
1、用于疏散通道上的防火卷簾兩側未設置火災探測器組,且兩側未設置手動控制按鈕。
2、疏散通道上的防火卷簾不能實現“兩步”降。
3、用作防火分隔的防火卷簾,火災探測器動作后,卷簾沒有下降到底。
4、同一防火分區內用作防火分隔的防火卷簾,火災探測器動作后,多樘卷簾沒有群降。未按著火層和上、下層同時動作的要求進行調試。
5、防火卷簾控制裝置未采用消防電源供電。
6、防火卷簾動作后的反饋信號在消防控制室內不能顯示。
7、單片式卷簾未加水幕保護。
8、防火門聯動控制時,防火門不能自動關閉且不能向消防聯動控制裝置反饋動作信號。
9、常開式雙扇防火門未裝設閉門器和順序器等。
(六)防排煙、空調通風系統:
1、機械排煙系統的排煙量偏小,機械防煙系統的正壓送風量偏小。
2、高層建筑的不具備自然排煙條件的防煙樓梯間、合用前室未設機械防煙設施。
3、建筑高度超過50m的一類公共建筑和超過100m的居住建筑的樓梯間及前室采用自然排煙,而未設置機械防煙設施。
4、設置機械排煙的地下室未設置送風量不小于排煙量50%的送風系統。
5、地下室機械排煙系統的排煙口與排風口不能聯動切換。
6、排煙口、送風閥打開不能聯動風機啟動。
7、通風、空調系統的風管穿越防火分區、穿越通風空調機房及重要的或火災危險性大的房間隔墻和樓板處未設防火閥。
8、廚房、浴室、廁所等垂直排風管道,未采取防火回流的措施,未在支管上設置防火閥。
9、防排煙風機遠程不能停止,并未設手動直接控制,原有的大部分工程防排煙風機遠程控制均能啟動,但遠程停止不能實現。
10、同一樓層的幾個送風閥(排煙口)的反饋信號并接而未串接。
11、排煙風機入口處和在排煙支管上未設排煙防火閥,排煙防火閥未與排煙風機聯鎖,平時不能自動關閉。
12、送風口設置位置偏高,排煙口設置位置偏低。
13、一類高層建筑和建筑高度超過32m的二類高層建筑的建筑面積超過100m2的地下室未設機械排煙系統。
14、一類高層建筑和建筑高度超過32m的二類高層建筑的無直接自然通風,且長度超過20m的內走道或雖有直接自然通風,但長度超過60m的內走道未設機械排煙系統。
15、正壓送風系統的新風入口設置位置不當。
16、高層建筑的裙房部分不具備自然排煙條件的前室(或合用前室)不宜設置局部機械排煙設施,應設置局部正壓送風系統。
17、防排煙間前室的正壓送風系統應在其加壓風機的吸入管上設置止回閥或與風機開啟連鎖的電動閥,中庭的機械排煙系統也應在排煙風機的吸入管上設置止回閥或設置常閉排煙閥(排煙防火閥聯動時打開)
18、防煙樓梯間和合用前室共用同一加壓送風系統,在通向合用前室的支風管上未設壓差自動調節裝置。
19、防排煙風機設計位置不當。
20、機械加壓送風系統的吸入口未設置止回閥或與風機聯鎖的電動閥。
21、通風和空氣調節系統穿過防火墻、變形縫各2m范圍內的風管保溫材料,未采用非燃材料。
22、控制室不能顯示通風和空氣調節系統防火閥的工作狀態,且不能關閉聯動的防火閥。
(七)火災應急照明、疏散指示和消防通訊、火災事故廣播及火災警報裝置:
1、火災應急照明、疏散指示數量小、照度不足、安裝位置不當。
2、消防外線電話、專用電話、消防電話插孔和火災警報裝置的設置不符合要求。
3、控制中心報警系統,火災時不能在消防控制室將火災疏散層的揚聲器和公共廣播擴音機強制轉入火災事故廣播狀態,應急廣播未按著火層和上、下層同時動作的要求進行調試。。
4、控制中心報警系統,消防控制室不能監控用于火災事故廣播時的擴音機的工作狀態,且不具有遙控開啟擴音機和采用使揚聲器播音的功能。
(八)消防電梯:
1、井道未按規范要求獨立設置(有的消防電梯與客梯合用井道,相互之間無有效防火分隔)。
2、消防電梯機房與其他電梯機房之間未按規范要求進行有效防火分隔。
3、井底未設排水設施或排水井容量小于2.0m3或排水泵的排水量小于10升/秒。
4、首層未設供消防員專用的操作按鈕。
5、有的電梯迫降后,不能繼續投入運行。
(九)消防供電:
1、在一級負荷的供電系統中,二路獨立供電的高壓單元回路,任一回路故障,其高壓側母聯開關只靠手動不能聯鎖投入。
2、當一路高壓供電而另一路為自備發電機供電的一級負荷系統,當市電高壓故障,而自備發電機往往只能靠手動投入到低壓側母線供電。
3、一類高層建筑自備發電,應設有自動啟動裝置,并能在30s內供電,但多數發電機未設電壓監視裝置,故只能靠手動啟動。
4、有些控制箱未設置在消防控制室直接手動啟動的引出端子及相應設備。
5、消防控制室無法監視重要消防設施的供電電源。
6、有的重要消防供電回路開關不具備選擇性。當啟動消防泵時,因啟動電流大,控制箱自動開關未跳閘,反而越級跳到電源側或配電室低壓母線側。
7、水泵、防排煙風機、消防電梯等設備,其供電線路未選用耐火型電纜。
8、樓梯間集中供電的疏散照明燈,在火災時不能自動點亮。
9、在火災時繼續工作的場所(如配電室、水泵房等)應急照明時間不夠,且照度低。
10、有的系統不能滿足二路供電的要求,有的雖配備了發電機,但容量偏小,不能滿足負荷要求。
11、配線安裝不符合要求。
驗收中出現的諸多問題,究其原因有:一是一些設計單位領導對消防設計重視不夠,沒有建立嚴格的審查制度;有的雖有制度,但流于形式;有的設計人員對相關規范不熟悉,憑印象、經驗設計。二是由于公安消防機構從事建筑防火審核的人員少,但工程項目多,有些人員對自動消防設施設計圖紙審核不仔細,沒有及時發現問題。三是施工安裝單位工程技術人員配備不到位,有的沒有固定的施工安裝隊伍,接到工程隨意轉包;有的單位甚至出賣資質,隨意讓人掛靠。四是一些社會閑散人員通過關系接到工程后,臨時招兵買馬,找個單位一掛,就開始施工安裝,到了驗收時一問三不知,特別是一些隱蔽工程,在檢測驗收時根本無法檢查,給建筑的安全使用留下了隱患。
三、嚴把高層建筑消防設施驗收關及驗收應把握的重點:
竣工驗收是在建筑物模擬火災狀態下對消防設施功能的一次全面檢閱。抓好建筑消防設施的竣工驗收,是防止給建筑遺留隱患的前提。消防監督部門應要求消防設施在驗收前必須首先經檢測合格。在竣工驗收時,消防監督部門要按照有關消防設施驗收規范和設計要求,對消防設施進行全面仔細地檢驗和評定,對任何存在問題,必須責令找出原因并徹底改正。如果一次驗收通不過,一定要堅持原則,按規定要求進行整改,并重新組織驗收,直到全部通過為止,而不能喪失立場賣人情、圖私利,“睜只眼、閉只眼”,充耳不聞,糊涂把關。
(一)消火栓給水系統驗收應把握的重點:
1、圖紙、資料的審查:初始設計圖紙、施工圖紙、設計變更及竣工圖,水泵、室內外消火栓、消防水泵接合器及閘閥等主要設備的性能指標的資料和產品合格證書,隱蔽工程的施工驗收記錄、管道通水沖洗記錄、管道打壓試驗記錄、水泵等消防用電設備的試運轉記錄、工程質量事故的處理記錄。
2、系統安裝情況的一般性檢查:主要檢查消防水泵、水泵接合器、消防水池取水口、室內外消火栓及閘閥等主要設備的安裝與圖紙是否相符,使用是否方便,有無正確的明顯標志,有無外觀損壞及明顯缺陷;系統中各常開或常閉閘閥的啟閉狀態是否符合原設計要求;在氣候較冷的地區,驗收時一定要注意檢查地上消火栓在安裝時管線是否在防凍層以下;消火栓周圍是否保證有足夠的泄水區,以防止系統意外凍壞。
3、系統綜合試驗:根據原設計的不同要求,對消防水泵分別進行自動、手動、遠程和泵房內就地啟泵的試驗;消防水泵組的主泵與副泵互為備用功能的相互切換試驗;系統壓力試驗和供水試驗;對系統最不利點和系統重點保護部位的消火栓使用水帶、水槍進行出水試驗。
(二)火災自動報警系統驗收應把握的重點:
1、圖紙、資料的審查:初始設計圖紙、施工圖紙、設計變更及竣工圖,火災探測器、報警控制器、火災顯示盤、手動火災報警按鈕、消防聯動控制設備等主要設備及線路的性能指標的資料和產品合格證書,隱蔽工程的施工驗收記錄、報警系統檢測報告等。
2、一般性檢查:實地查看或用相應工具(鋼卷尺、千分尺、測距儀、電子傾斜儀、試驗器等)測量系統的布線、系統的接地、系統每個回路導線的絕緣電阻值、管路的保護材料,火災探測器安裝位置、間距及確認燈、手報的安裝位置、間距、數量,火災報警控制器的安裝、柜內布線、電源與接地形式,火災顯示盤安裝位置、柜內布線、電源與接地形式,聯動控制設備的安裝、配線。
3、系統綜合試驗:火災探測器模擬報警試驗及核實編碼,火災報警控制器和火災顯示盤的自檢等其他功能、電源轉換、消音、復位操作、電源容量、電源電性能、隔離器設置檢驗,聯動控制設備的故障報警、自檢、控制、火災信號接收功能和電源容量、電性能檢,核實手動火災報警按鈕編碼。
(三)自動噴水滅火系統驗收應把握的重點:
1、圖紙、資料的審查:初始設計圖紙、施工圖紙、設計變更及竣工圖,噴頭、水流指示器、報警閥組、消防水泵、消防水泵接合器及閘閥等主要設備的性能指標的資料和產品合格證書,隱蔽工程的施工驗收記錄、管道通水沖洗、打壓試驗記錄、水泵等消防用電設備的試運轉記錄,工程質量事故的處理記錄。
2、系統安裝情況的一般性檢查:檢查消防水泵、水泵接合器、消防水池取水口、及閘閥等主要設備的安裝與圖紙是否相符,使用是否方便,有無正確的明顯標志,有無外觀損壞及明顯缺陷。現場查看、測量噴頭類型、布置間距、數量,管網的管材及管徑、管網連接形式和質量、管道安裝的位置及配水管設置的噴頭數量,末端試水裝置,管道減壓措施,系統排水裝置等。
3、系統綜合試驗:根據原設計的不同要求,對消防水泵分別進行自動、手動、遠程和泵房內就地啟動的試驗;消防水泵組的主泵與副泵互為備用功能的相互切換試驗;根據有關要求進行水壓試驗和氣壓試驗;對報警控制裝置功能進行檢驗(如:濕式、干式系統的噴頭動作后,是否由報警閥組的壓力開關直接連鎖控制并自動啟動供水泵。消防控制室(盤)能否控制水泵、電磁閥、電動閥等的操作,并能顯示水流指示器、壓力開關、信號閥、水泵、消防水池及水箱水位、有壓氣體管道和電源等是否處于狀態的反饋信號);報警閥功能試驗(打開報警閥,查看測量報警動作狀態,輸出信號情況和消防水泵啟動、聯動、控制盤顯示情況是否符合檢驗要求;打開放水試驗閥,測量水的流量和壓力應符合檢驗要求);
系統聯動試驗(模擬火災信號,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應發出聲光報警信號并啟動自動噴水滅火系統;啟動末端試水裝置處放水)。
(四)氣體滅火系統驗收應把握的重點:
1、圖紙、資料的審查:初始設計圖紙、施工圖紙、設計變更及竣工圖,滅火劑貯存容器、集流管、選擇閥、滅火劑輸送管道、噴嘴的型號規格等主要設備的性能指標的資料和產品合格證書,隱蔽工程的施工驗收記錄、管道水壓強度密封性試驗記錄,工程質量事故的處理記錄。
2、系統安裝情況的一般性檢查:現場查看、測量貯存容器的外觀和壓力表、滅火劑充裝量和充裝壓力,集流管、驅動裝置的安裝,選擇閥、噴嘴、滅火劑輸送管道外觀與安裝,安全要求(是否設置切斷自動控制系統的手動裝置、火災和滅火劑施放的聲報警器、事故照明和疏散指示標志、機械排風裝置等),系統控制與操作裝置。
3、系統綜合試驗:緊急切斷和模擬啟動、自動噴氣、手動噴氣試驗。
(五)防火分隔系統驗收應把握的重點:
1、圖紙、資料的審查:初始設計圖紙、施工圖紙、設計變更及竣工圖,防火卷簾、防火卷門機或普通卷門機、防火卷簾控制裝置、防火玻璃、防火門及安裝在門上的鎖、合頁、插銷等五金配件性能指標的資料和產品合格證書,隱蔽工程的施工驗收記錄,工程質量事故的處理記錄。
2、一般性檢查:現場查看、測量防火卷簾板嵌入導軌深度、卷門機性能、防火門安裝要求。
3、系統綜合試驗:控制裝置試驗(現場操作按鍵盒的上升、停止、下降操作指令,控制裝置能否接收火災探測器感煙、感溫報警及實現邏輯動作功能試驗),消防聯動控制裝置控制及反饋試驗。
(六)防排煙、空調通風系統驗收應把握的重點:
1、圖紙、資料的審查:初始設計圖紙、施工圖紙、設計變更及竣工圖,機械加壓送風機、機械排煙風機、排煙防火閥、防火閥等主要設備性能指標的資料和產品合格證書,隱蔽工程的施工驗收記錄,工程質量事故的處理記錄。
2、一般性檢查:現場查看、測試機械加壓送風機和機械排煙風機安裝、運轉及電源切換,加壓送風口、排煙口、排煙管道安裝,通風、空調系統設置,排煙防火閥和防火閥的設置及性能。
3、系統綜合試驗:機械防煙、排煙和通風和空氣調節系統聯動控制功能試驗。
(七)火災應急照明、疏散指示和消防通訊、火災事故廣播及火災警報裝置驗收應把握的重點:
1、圖紙、資料的審查:初始設計圖紙、施工圖紙、設計變更及竣工圖,火災應急照明、疏散指示標志、揚聲器、備用擴音機、火災警報裝置等設備性能指標的資料和產品合格證書,隱蔽工程的施工驗收記錄,工程質量事故的處理記錄。
2、一般性檢查:現場查看、測試火災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標志安裝、功能及照度,外線、消防專用電話、消防電話插孔的設置,火災事故廣播、揚聲器、火災警報裝置、備用擴音機的設置及性能。
3、系統綜合試驗:火災廣播控制功能試驗。
(八)消防電梯驗收應把握的重點:
1、圖紙、資料的審查:初始設計圖紙、施工圖紙、設計變更及竣工圖,隱蔽工程的施工驗收記錄,工程質量事故的處理記錄。
2、一般性檢查:現場查看、測試消防電梯數量、位置、性能要求及防水措施,火災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標志安裝、功能及照度,外線、專用電話、電話插孔的設置,火災事故廣播、揚聲器、備用擴音機、火災警報裝置的設置及性能。
3、系統綜合試驗:消防電梯的控制功能(手動、控制室、聯動控制)試驗。
(九)消防供電:消防供電驗收應把握的重點:查看技術資料,現場查看、測試消防電源負荷級別、切換方式、自備發電的啟動方式、消防配電線路。
四、高層建筑消防設施維護保養的現狀及存在的問題。
(一)大中城市的高層建筑消防設施基本上落實了維護保養,與具有資質的消防技術中介服務組織簽定維護保養合同,明確廠雙方職責。目前,在部分城市建立了火災報警監控網絡系統,在消防監控和滅火救援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如天津,凡全市具有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的單位都與消防中介組織(北方信息產業有限公司)實現了火災自動報警監控聯網,簽定了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合同,明確了職責,整體提高了消防設施的維護水平。
(二)隨著電子技術的快速發展,消防電子產品種類繁多,一個城市內高層建筑消防設施的消防電子產品種類也很多,技術支持要求高。一個消防維護公司維護幾十棟高層建筑消防設施是常有的現象,對維護公司的人員素質和內部管理提出了很高的要求。
(三)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合同簽訂期限受到制約?,F在普遍簽定的合同都是一年期限,造成維護公司對消防設施的技術性能不愿過多地去了解,對消防設施存在的技術問題不愿下功夫認真解決,采取應付拖時間的策略,對出現的問題治標不治本,造成維護保養合同年年簽,維護公司年年換,消防設施越維護問題越多的現象。
(四)維護技術無定事,維護報表不明確。消防設施的維護是從技術上的維護和責任上的落實,如何反映出來,維護報表及報告是核心?,F在維護報表及報告通常用“一切正常”的語言來反映,無一些技術參數來說明消防設施的運行狀態。
(五)隨著市場體系的不斷完善,消防設施維護保養也納入了招投標的范圍。往往出現投標單位消防設施維護保養費相差懸殊,造成招標單位無法按程序進行。少數投標單位以價格戰惡意競爭,給正常的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市場帶來不利因素。
(六)消防部門對消防設施維護的監督力不從心,表現在消防監督人員的素質和監督檢查的手段上。建筑消防設施涉及到自動化系統、強弱電系統、給排水系統、建筑結構和暖通空調系統等方面的基礎知識,要融會貫通非一朝一夕之功夫,消防監督人員的個人素質是根本。在建筑消防設施的監督檢查中,往往采取眼觀手摸的簡單手段,判斷建筑消防設施的正常與否,降低了消防部門的權威性。
(七)檢查中發現存在比較突出的問題具體表現有:一是個別單位建筑消防設施損壞、故障。例如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的部分探測器失效、防排煙系統某個送風口打不開或風量不足、報警系統主機故障、消防水泵不能啟動,一旦發生火災,消防設施形同虛設;二是設施停用。一種是故意停用的,如火災報警系統因經常誤報而被業主嫌煩關掉的;娛樂場所為降底照明度而關閉出口燈、指示燈,為使用方便而常開防火門、常閉排煙窗的。另一種則是無意停用的,如消防水泵出水口閥門關閉,氣體滅火系統、風機、水泵被停電的。三是設施缺少。一種是歷史遺留的大問題,如缺少自動噴水滅火系統,室內消防栓系統,因此整改難度相當大;另一種是被拆除的表層設施,如防火門、應急燈等。四是消防設施質量不過硬。一種是隱蔽工程類,如某高層建筑裝修改造時發現,吊頂內自動噴水系統支管通過橫梁時,需繞梁彎曲,施工人員為安裝方便,把支管斷開,橫梁兩邊支管相互不通,導致每層有一半區域的噴水頭無水。第二種是消防產品的質量問題,如應急燈的照明時間、防火門的耐火極限與實際不符。
五、如何對現有建筑消防設施的維護保養加強管理,筆者認為應采取以下主要措施:
(一)培育和規范維護保養消防中介的行為。
1、強化建筑消防設施維護保養資質管理,實行市場準入制度。定期對消防中介服務組織進行抽查、測試、考核,形成優勝劣汰的機制。
2、隨著建筑消防設施維護保養招投標機制的不斷完善,維護保養收費定額標準迫切需要有關部門制定市場指導價格,增加維護保養市場透明度,以防惡意競爭,使建筑消防設施維護保養成本公平合理。
3、統一維護保養技術標準,定期向消防部門報告建筑消防設施維護保養的狀況。消防部門應會同有關部門盡快制定建筑消防設施維護保養技術標準,以技術參數為核心定量定性地反映建筑消防設施的運行狀態和維護保養的情況,整體提高維護保養的水平。
(二)消防設施單位制度要健全、管理要跟上,做到軟件不軟。
l、內部建立責任制,落實責任人,按“誰主管、誰負責”原則來管消防設施。一是明確責任人,落實責任人。單位法人代表是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是具體責任人,管理使用者是直接責任人。二是簽訂責任狀。主管部門同所屬單位簽訂,法人代表與分管領導簽訂,分管領導與具體責任人簽訂,一級管一級,一層抓一層,級級負責、層層落實。三是賦予責和利,每個管理者既要承擔責任又要有相應權利,尤其要明確獎懲措施,做到獎優罰劣,賞罰分明。
2、建立一檔二薄三查制。一檔,即是防火檔案,按照重點單位管理做法,建立消防設施防火檔案。二薄,即設立日查登記薄、月查登記薄,每個單位每日都應進行檢查,并認真填寫登記,也作為值班記錄。月查登記薄一式兩份,一份送當地消防監督部門備查,一份送本單位領導審查。三查,即實行日查、周查、月查。針對不同規模和不同類型的消防設施,由單位消防負責人制定相應的日查、周查、月查的內容和方法,并組織實施。
(三)消防監督部門要加強消防設施監督檢查的力度和監督手段。
切實有效的消防監督也是保證自動消防設施常久好用的一個重要因素。作為消防監督部門的一個監督重點,消防部門必須花較大精力監督各單位消防設施的管理情況。消防監督部門對消防設施實施有效監督,必須注重提高業務、宣傳指導、依法處理三個環節。
1、提高業務。高層建筑消防設施擁有較高的技術含量,要加強對消防設施的監督,就必須首先提高消防監督人員的自身業務素質。消防監督人員要通過各種渠道,積極主動地不斷學習新知識,掌握新技術,努力提高自己的業務技術水平。不能想象,面對蘊含消防技術的消防設施,一個知之甚少、甚至一無所知的人是如何去監督指導的。事實上,當前消防部門還不可否認地存在著整體監督水平欠高的不足,因此,尤其有必要強調提高業務技術,提高監督能力,為加強對消防設施的監督打下扎實的基礎。
2、宣傳指導。不懂消防設施的先進技術,是導致維護保養差的一個主要方面。為此,消防監督部門在對高層建筑消防設施實施監督的同時,還必須對相應的管理操作人員進行針對性的培訓指導,通過培訓班、消防技術講座等形式來建立一支懂管理、會操作的建筑消防設施管理隊伍,實現建筑消防設施操作管理持證上崗。
3、依法監督。在監督單位自查自改的同時,公安消防機構也應加強檢查,加大執法力度。每次消防設施監督檢查要盡可能全面,特別是聯動、啟動風機,水力警鈴和雙電源切換等單位消防員日常不敢自查的設施,更應認真檢查。嚴格落實專業檢測制度,每年按期上交檢測報告。對建筑消防設施有重大缺陷的單位,應建立專檔,跟蹤督查,做到不消除隱患不銷檔。對那些消防設施方面存在隱患又拒不整改的單位和個人,要充分履行監督職能,堅持以事實為依據,按照消防法規和有關規定堅決懲辦。
隨著社會技術的進步,建筑消防設施本身的技術水平也必將越來越高,在預防重、特大惡性火災事故方面必將做出了更大的貢獻。只要在運用建筑消防設施的過程中,做到“硬件過硬”、“軟件不軟”,并輔之以切實有效的監督,保證建筑消防設施良好的運行狀態和可靠性能,可以預料,在不遠的將來,我國的建筑自動消防設施必將擔負起建筑防災的重任。
參考資料:“”版權所有
[1]《高層民用建筑設計防火規范》(2001年版)GB50045-95
[2]《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設計規范》(GB50116-98)
[3]《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施工及驗收規范》(GB50166—92)
[4]《自動噴水滅火系統設計規范》GB50084-2001
[5]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施工及驗收規范GB50261—96(2003年版)
[6]《建筑消防設施檢驗規程》(寧夏隆泰華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7]杜紅編著《防排煙工程》(人民警察高等教育規劃教材)
中班新教師計劃1做為一名幼兒園老師,深深的懂得一個合格優秀的教師是要有愛心、勇于立異和思考的智能型教師,這樣的人也是新時代對幼兒教師的要求。我在日常平常的工作中經由過程實踐,不竭總結經驗,嚴格按照一名優秀幼兒園老師的尺度來要求自已,用愛心去愛他們,用細心照顧他們,用真心擁有他們,用誠心打動他們,讓可愛的孩子們擁有更多美好的童年記憶!在20--年的新學期中,我會專心關注每一位幼兒的成長,還會開展一些有我園特色的教育教學課程。為了更好的開展新學期的工作,本人擬定以下20--年個人工作計劃:
一、教育教學工作
1、培養幼兒講禮貌的習慣,與人談時說普通話。
2、每周按時完成教學內容,激發幼兒樂趣,使幼兒積極地介入,從學習中體會快樂。
3、開展有趣的主題,讓幼兒多動腦,發揮想象力,發現有用經驗,培養幼兒愛動腦、愛動手的良好習慣。
4、多開展一些有意的活動,營造一個幼兒大膽表達、展示自己的空間。
依據《綱要》的精神,本學期開展主題和學科相連系的活動,同利用本園的場地優勢,開展好體育活動和戶外組織.抓晨間磨煉,充實調動幼兒按時來園的積極性,對經常遲到的幼兒,與家長取得聯系,獲得家長的配合與撐持.
5、培養幼兒做好小小值日生工作,自己收拾餐后桌面,培養孩子的自力性和自覺性.
6、認真剖析本班幼兒的個人差異,因材施教,力爭使每位幼兒在原有的水平上獲得較好的提高.
7、時時刻刻把安全放在第一位,開展安全教育的活動,讓幼兒受到教育.
二、幼兒衛生保健工作
1、在進餐、上廁所、做操時,讓幼兒有秩序地進行,不打不鬧;
搞好班級衛生工作,做到不時通風,日日消毒,為幼兒創設一個衛生,整潔的環境。
2、在穿、脫衣服午睡時,能自己的工作自己做,提高自理能力;
3、不帶危險物品入園,與其他小朋友能和和睦善相處;
4、組織開展多樣化的體育活動,讓幼兒磨煉身體、健康成長。
教育幼兒愛潔凈,勤洗手,做好風行病的預防,提醒幼兒少到人多的場所.配合保健醫給幼兒測查身高,體重和護齒的工作.保證進餐午睡質量,日常平常多注重提醒幼兒喝水.
四、積極和家長溝通因為是個新的班級,新的幼兒,新的家長。
所以家長工作由為重要,只有做好家長工作,才能促進班級的管理,我會積極和家長取得溝通,和家長共同探討制定適合每個幼兒的教育方法,使家,園結成教育伙伴,充分發揮教育的潛能.認真聽從家長的意見和建議,滿足家長的合理要求,縮短家長和老師之間的距離。以上是本學期的工作計劃,在今后工作中,我將爭取更大的進步!也希望各位同事及領導加以督導和指正。謝謝!
中班新教師計劃2一、班級情況分析:
大部分孩子已經在幼兒園生活和學習兩年多了,他們的自理能力都有了很大的提高,基本都能自我服務,學習上有了自覺性,主動性,探索性,生活行為習慣好,文明有理,尊重長輩,尊重老師,團結同伴,能和睦相處,但是仍存在一些問題,如繼續加強幼兒午睡的自覺性,繼續加強幼兒安全,衛生知識,提高幼兒自我防范,自我保護意識。
二、教學工作計劃。
1、老師之間互相學習,互相探討教學,取長補短,提高各自教學水平,提高幼兒的學習興趣,開發和培養幼兒體`智`德`美全面發展。
2、有目標地制作各科的教學具,及充分地利用本園的有利條件,通過剪、撕、折,來培養幼兒的動手操作能力,手腕靈活性,培養幼兒的觀察能力,和想象能力。
3、加強體育鍛煉,保證每天一小時體育活動時間。
通過體育游戲等形式,培養幼兒參加體育活動的興趣,增加幼兒體質。舉行親子運動會。
4、每周一張貼好一周教學計劃,預先備好課,課前做好教學工具準備。
5、開展培養幼兒動手能力的科研課題及數學教研活動。
6、五大領域:
〈1〉健康----身體運動智能,隨兒歌指令移動身置促進身體反應敏捷性;運用不同的動作表現音樂旋律,增進動作的協調性:學習運用工具玩球嘗試投籃,并獲得投籃的經驗與樂趣;學習穿衣,養成自己事情自己做的習慣;根據指示做動作,發展幼兒身體的平衡感。
〈2〉社會----人際關系智能;人能主動與人打招呼;知道朋友的重要性,探討成為別人好朋友的原因;知道自己進步的地方;交流成長的經驗,增進對運動安全與游戲的認識,培養互助合作的團隊精神;欣賞中華文化中的刺繡和編織藝術;知道京劇是一種獨特的中國戲劇。自我認識智能,知道各種慶祝生日的方式,體驗過生日的樂趣;學習照顧植物,培養對植物的愛,體會玩葉子的樂趣;養成自己事情自己做的習慣;體驗形體扮演的樂趣。
〈3〉語言----語言智能,理解有情節的兒歌內容,感受中國兒歌連鎖調的形式特點;學習閱讀;按照情節發生順序,講述圖片故事;要集體面前講述自己改編的故事,提高創造運用語言的能力。
〈4〉藝術---音樂智能;培養使用樂器的能力,能用樂器制造不同的樂音來表現自己的心情;培養對律動的感受力,學習創編新詞,演唱新歌曲;體會音節的節奏,做不同的動作;在音樂游戲中,培養對樂曲結構的敏感性。參加幼兒園舉辦的律動比賽。
〈5〉數理邏輯智能。觀察辨別空間線索,培養初步的推理能力;初步獲得年和月的概念;嘗試用不同的工具和方式進行測量;培養比較和配對,推測的能力;增進數數能力,學習簡易統計方法并對討論結果進行歸類;比較各種不同特征的線,培養敏銳的觀察力。
三、安全工作:
1、利用各種形式引導幼兒用電、交通、游泳、放火、防震、放毒等各項安全教育。
如教育好幼兒上落樓梯向右走,不準在教室追逐,大少便與喝茶要排隊,教室張貼安全標志,教育幼兒不準亂摸電插座,教育幼兒當遇上危險時請打110向警察叔叔求助,或大聲向外叫救命。
2、堅持每周進行一次常規安全大檢查及衛生檢查,并每周五向幼兒進行衛生,常規,安全的教育。
3、利用音樂組織幼兒,調動幼兒的自覺性。
四、衛生保健工作:
1、做好幼兒冷熱工作,能夠及時為幼兒增減衣服,午睡注意幼兒的睡意,發現異常立即做好應變辦法。
2、每天早上做好晨檢,做好病號登記,特別要吃藥的幼兒名單。
3、充分利用陽光,空氣水等自然因素組織幼兒鍛煉,培養幼兒良好的個人衛生習慣。
注意幼兒的心理衛生和心理健康。
4、每周檢查幼兒的手指,要求幼兒不準留長指甲,隔天就要洗頭,每天要更衣。
5、教育幼兒要多喝水,多吃蔬菜,不要挑吃,均勻飲食,有助身體發育。
五、家長工作:
1、堅持家園聯系制度,以面談、電談與網絡的形式與家長溝通,讓家長更加了解幼兒一日在園的生活,學習等情況,積極主動地向家長反應幼兒在園學習情況,生活等情況。
如每天早上用親切的微笑迎接家長與幼兒,了解幼兒在家的情況,在下午放學就把幼兒的一天生活學習反應給家長知。并堅持兩月發放一次家園聯系冊,以取得家長教育與幼兒園教育的一致。
2、本學期結合教學開展一次親子秋游活動及親子運動會,積極參與社區教育,文明建設活動,使幼兒園,家庭,社會三方面教育有機結合。
3、利用家園天地向家長宣傳育兒經驗。
4、利用網絡與家長進行聯系。
中班新教師計劃3一、努力提高自己的專業素質
首先,在理論學習中成長:
1、通過多種途徑:幼教刊物、多媒體技術、觀摩、聽講座等,吸取教育學科的新知識、新技能。
2、進一步學習課題研究方法,積極參與課題的研究。
其次,在實踐中成長:
1、積極參加專業學習培訓和教研活動。
2、尊重孩子、走進孩子,用一百中語言去詮釋孩子在日常生活中的想法和做法。
3、探索適合中班的教育內容、教育方法,
4、學習在工作中發現問題、反思自己的教學,每周記錄教育教學中的困難及相關資料的收集和反思。
5、在活動中學習觀察幼兒的一言一行,及對事物的反應、行為態度、學習狀況,并進行一些記錄,提高教師的觀察、記錄技能。
6、認真做好教養和閱讀筆記,積累自己一些學習或工作上的經驗。
二、多學習。
人類積累的文化財富浩如煙海,教科書中的知識信息不過是滄海一粟。21世紀,知識將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增長和淘汰、人類社會現有的知識,只代表過去的認識水平,可能陳舊,可能將由于新的發現而更新。因此作為教師應不斷的學習。
1、學習先進的教育教學理論,轉變教育教學觀念,準確定位自己,用先進的理論充實自己、武裝自己、提高自己。
2、學習身邊老師的寶貴經驗,提高執教學水平,使自己的課堂真正成為生動、高效的課堂,教學上形成自己的獨特風格和特色,在教育科研、創新教育教學研究方面有所建樹。
3、學習專業知識,用淵博的知識、個性的教學風格吸引幼兒,用真誠的態度吸引家長。
無論是一個優秀的教師還是管理者,都必須有深厚的文化底蘊,在今后地工作生涯中,我將利用教學實踐、業務進修、校本培訓等不同的學習機會,讓學習成為自己的習慣,使自己發展成為具有多種業務知識、多種職業情感、多種教學技能的復合型教師。唯有如此才能做到:給學生一杯水,我不僅有一桶水,而且有長流水。
4、勤于學習,不斷充實自我。
“辛勤的蜜蜂永沒有時間悲哀?!?布萊克)勤于學習,充實自我是成為一名優秀教師的基礎。教師跟其它專家不一樣,需要多方面的知識,一個知識面不廣的教師,很難給幼兒人格上的感召。孩子年齡越小,他們對教師的期望越高,他們越把教師當作百科全書。在他們眼里,教師是無所不知的,而如果教師是一問三不知,他們就非常失望。所以,教師最重要的任務是學習,是完善自己的知識結構。
5、寫好周計劃,備好每一堂課,上好每一堂課。
三、多反思
自我反思是提高業務水平的重要途徑,對自己的教學行為、幼兒的活動方式、教學目標的制定、教學內容的選擇……及時進行反思、總結、改進,從而做“經驗型”的教師。
1、不斷進行師德自查,反省自己的行為,規范自己的言行,做到身正為師,學高為范。
2、在自己的教學過程中,時刻做到三個反思:教學前反思,從培養幼兒實踐能力著手,拓展教學內容,優化教學過程;
教學中反思,及時自動地在行動中反思,培養反思和自我監控地習慣;教學后反思,隨時審視,隨時修正,形成自己的教學個性。
四、多實踐
1、努力探索、大膽實踐,用新的教學藝術充實課堂教學。
在自己的課堂教學中,努力營造尊重、贊賞、寬容的師生關系,加強師生的對話交流,力爭完成從教學的“主角”轉向“平等中的首席”、從傳統的知識傳授者向現代學生發展的促進者的轉變。
2、積薄發、開拓創新,做教育教學的研究者。
積極參加各類的教育教學活動,提高自己的理論水平,不斷的磨練自己,在挫折中不斷的成長完善。
3、不斷挑戰自我。
一位理想的教師,應善于認識自己、發現自己、評價自己,從而樹立自信。自信使人自強。只有自信,才能使一個人的潛能、才華發揮至極致,也只有自信才能使人得到“高峰體驗”。教師要不斷地挑戰自我,不斷地追求成功、設計成功,甚至要撞擊。
以上是我的個人發展近期規劃,希望在園領導的培養下、在自己的努力下,有所收獲有所成長。
中班新教師計劃4一.本學期,在思想工作上,我仍將以一名優秀的學習教師去要求去規范自己的言行,熱愛本職工作,熱愛幼兒園,自覺遵守幼兒園的各項規章制度,關愛每一位幼兒,坦誠面對每一位家長,積極認真研讀幼兒教育的相關書籍,認真準備、組織每一次教育活動,按新《綱要》的理念創設適合幼兒發展的心理、物質環境……多反思,多聽,多做,勤于實踐,促進自身專業素質的提高與發展。
二.這回帶的是中班了,責任越來越大了。在能力發展上,我一定吸取教訓、總結經驗,爭取從以下幾方面獲得提高:教學方面,我將認真準備幼兒活動所需材料;寫好每一次教育活動計劃;多學習,把先進的幼兒教育經驗運用到自己的教學中;多反思,結合自己班幼兒情況實施收效好的教育方法;在平常一有機會就多到平行班級走走、看看、聽聽、取長補短,促進幼兒發展;多和有經驗的教師交流,爭取獲得她們的指導、幫助。課題實踐中,細心記錄專家們的教育理念,認真揣摩,多提問,使自己在教學工作中的疑惑得到有效指導并付諸實踐。生活中,熱情待人,友愛助人,謙虛為人,團結向上,爭取和同事們成為朋友。特色教學中,細心分析幼兒情況,認真準備音樂磁盤、道具,提前編排好幼兒舞蹈、律動,根據幼兒掌握情況實施作出調整。班務工作中,嚴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則地做好班長工作。正好這回開展了‘教師一幫一’的學習活動,作為還在一個在路上奔跑的我,更要努力.虛心.認真的去學習每一點,從而使我得到更大的進步。師傅,我來啦!
三.有了目標,工作才不會迷失方向,才具有提高與發展的意義。所以,本學期我的努力方向,首先就是踏實努力地做好本職工作,認真努力的去計劃上好每一節課,人后做好記錄,慢慢學習積累,爭取做一個優秀的幼教老師!
四、在出勤方面,嚴格要求自己,保證工作時間,做到一學期不請假,不無故遲到,不礦工;用飽滿的熱情對待工作。
要學的,要說的太多太多,光說是不夠的,那么就看看我的努力吧!我一定努力去完成,也希望各位同事及領導加以督導和指正。謝謝!
中班新教師計劃5本學期,我們中二班將認真貫徹好園的工作,把保育工作做得更科學、更具體,使每個都有進步;在教學上,認真抓好每各項,向要質量,讓在“動中學”,提高的學習興趣;并進一步加強班級的常規管理,培養良好的生活和學習習慣。
一、班級情況分析:
本學期我將和黃晶老師、周芳老師兩位優秀的老師以熱心、耐心、細心的工作態度,使孩子們不但能較快適應中二班的學習生活,還要讓他們特別喜歡上幼兒園!本班共有21名幼兒,其中,男孩14名,女孩9名。從這三天以來與班里小朋友的接觸,我基本上了解了本班孩子的習慣,孩子們都能聽懂普通話,對老師提出的常規要求在不斷提醒下基本能完成;喜歡游戲,且玩得非常投入。有部分寶寶自理能力較差。本學期需進一步的做好家長的各項工作,讓家長對本班工作有著深入的了解和認識。并制定出班級服務承諾“平等對待每一個孩子,用心關愛每一顆心靈?!?/p>
二、保育方面:
1、重點抓好養成習慣
從開學一直以來,我們把的養成習慣作為重點工作來抓好,讓養成好的習慣,如:我們抓的喝水習慣、飯后用小毛巾洗臉的習慣,每天不用老師再提醒,都能夠主動完成好;我們繼續把說話輕輕、拿放椅子輕輕,飯前便后要洗手的習慣,及禮貌習慣,看書、玩玩具等習慣認真抓好。
2、把的能力培養作為重點。
能力培養是促進的大腦的發展,在本學期中,培養自己疊放好衣服、擦屁股作為重點來抓,教會疊衣服的方法;學會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
3、培養的品德教育
愛祖國、愛國旗,升旗時,知道不講話;知道祖國的傳統節日。知道為集體爭光,不做有損害班級的事情。
4、生活衛生常識
(1)知道保護視力,看書、繪畫要保持正確姿勢。不在光線太強、太弱和陽光下看書、繪畫。
(2)知道保護牙齒的一般衛生常識,用正確的方法刷牙。
(3)知道一些預防蛔蟲和腸道疾病的一般常識,不吃不潔凈的食物。
(4)知道天氣變化和運動前后及時增減衣服,飯前飯后不做劇烈。
5、安全常識
(1)不玩危險游戲,不去危險地方。
(2)懂得交通安全。
(3)會處理可能遇到的簡單危險。
(4)有自我保護的意識。
6、生活衛生習慣及生活能力
(1)正確、迅速地洗手、洗臉。
當筆者在探討公物管理中的法律問題時,首先面臨的一個難題是行政主體或社會公眾對公物(直接服務于特定公共利益的財產)享有何種權利。這是大陸法系國家一直爭論不休的問題。經過進一步研究,竟然發現它與理論上鮮有研究的行政地役權或公共地役權是如此相似,那么行政地役權理論對于我們剖析公物上的財產權結構將有什么幫助呢?本文擬對此作些探討。
一、行政地役權概念的構建
在優士丁尼法中,役權這個詞從總體上是指對他人物的最古老的古典權利,包括人役權(servitutes personarum)和地役權(servitutes rerum)。地役權是一類以不動產為對象的、有限度的享益物權,他們一般表現為一塊土地(需役地)的所有主在有限的范圍內利用鄰居土地(供役地)滿足自己的利益的權利。[1] “地役權是為一塊被稱為需役地的土地而設立的,它幾乎被視為該需役地的附屬品和它的一種品格。這種權利當然歸需役地和所有主所有,權利隨需役地所有主的更迭而更迭?!盵2]地役權最初產生于羅馬農業經濟生活的需要,集中體現為通行權和用水權等鄉村地役權。后來,為了維護需役地所有主或建筑物所有主的一般生活需求,保障或改善其生活環境,出現了排水役權、加高或限制加高役權、禁止妨礙采光或觀望役權、搭梁役權等城市地役權。
在傳統民法中,當兩個不動產所有人或者使用人的不動產相鄰,一方為自己土地利用的便利,必須使用對方土地時,有相鄰權制度和地役權制度可供利用?!叭辉谙噜応P系,為法律上當然發生之利用調節,可認為所有權本身之范圍,而在地役權,則系超過此法律所規定最小限度之調節,依當事人之意思,為較大之調節,而有由外部從屬于所有權之特權性質。”[3]這就是說,相鄰權制度乃出于法律的強制性規定,其運用范圍有限,所能包容的僅限于傳統地役權,基本上可以用法定地役權稱之,有學者主張用“鄰地權”概念來取代[4]。但是當需要超出相鄰權的范圍利用他人土地(相互之間的土地并不相鄰)時,則應通過合意方式設立地役權以解決利用他人土地的特別需要,這種地役權可稱為協定地役權?!暗匾蹤嗟目腕w范圍廣泛,權利內容也不確定,為當事人靈活協議、更好地進行土地資源利用提供了空間?!盵5],彌補了物權法定原則的不足,適應了社會進步的需要。因此,許多國家都陸續將地役權予以法定化,如《美國財產法重述(1944)》第450條就規定:
“地役權是對于他人占有的土地的一種權益,它(a)使得該權益的所有人有權對該權益所在的土地進行有限的使用;(b)使他有權獲得保護,免受第三人對此使用的干涉;(c)不受土地占有人意志的限制;(d)是這種權益的所有人占有土地的一般附隨特征;(e)可以通過轉讓行為設立?!盵6]
行政地役權概念取自傳統地役權概念,又稱為公共地役權[7],是指為了公共利益或公眾利益的需要,使不動產所有者或使用權人(下稱“供役人”)容忍某種不利益或負擔, 從而使國家或公眾(下稱“受役人”)取得一種要求不動產所有人或使用權人承擔某種負擔的權利。[8]美國的保護地役權(conservation easement)或保存地役權(Preservation easement)制度就是成功設立行政地役權的典型。以保護地役權為例,所謂“保護地役權”,是指“為了實現諸如野生動植物棲息地、美麗風光或農地保護等特定的保護目標,而在土地所有者和地役權持有者之間簽訂的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協議,土地所有者因地役權而負擔義務,而地役權持有者則有權限制土地的開發用途?!盵9]作為協議的這種保護地役權目前已經成為西方國家設立行政地役權的重要方式。在美國保護地役權制度中,地役權持有者一般為各州政府,受益人為全州公民,例如美國俄勒岡州的一個法律就明確規定:
“……
(2)立法機關認識到多年以來公眾對于與公共高速公路和州休閑區域相鄰的土地的經常和不間斷的使用,并進一步認識到這種使用已經通過貢獻、時效取得、授權或其他方式取得了公眾對土地的地役權,將這些公共地役權作為俄勒岡州休閑資源的永久部分予以保護,符合公眾利益。
(3)因此,立法機關在此宣布,本條第(2)款規定的對于這些土地的公眾權利和地役權完全屬于俄勒岡州,并應該相ORS 390.720中規定的土地那樣持有和管理……”[10]
法國的行政地役權有廣義和狹義之分。狹義的行政地役權僅僅指為了公產的利益而對毗連的不動產規定一些特別義務的權利;廣義的行政地役權則是為了包括公產利益在內的公共利益目的而對不動產所有者規定義務,因而包括為了公共利益而存在的行政地役權以及為公產利益而存在的行政地役權等。[11] 行政地役權制度作為保護私有不動產免于商業開發的工具,被廣泛運用于保護農地、文化遺產、自然資源與環境等領域。
行政地役權起源于傳統地役權,是對傳統地役權的擴張,且兩者都是為滿足長期的需要而設立并對他人財產權施加限制的權利。然而,兩者畢竟是相互獨立的、由不同的法律部門規范并保護的權利,兩者的區別主要表現在:
1.兩者的性質不同。傳統地役權屬于民事權利,而行政地役權則屬于公權力或公權利。關于行政地役權的性質,目前主要有公權力說和公權利說兩種理論。持公權力說的學者認為,行政地役權是個抽象的權力,是由政府作為公眾代表,為了維護公共利益,以公權力的形式限制供役人容忍某種不利益或負擔。[12] 例如,1978年美國佩恩中心運輸公司訴紐約市案中,紐約市政府將原告所擁有的火車站大樓列為“紀念建筑物”而不能改建,限制了該私有建筑物所有人對財產權的處分而不需要支付補償,[13]充分體現了行政地役權“公權力”的性質。持公權利說(public right)的學者認為,行政地役權是全體公民為確保擁有良好的生態或生存環境等而利用他人財產的共享權利,美國農業保護地役權購買計劃[14]就是很好的例證,因為只有權利才能有償轉讓。
2.兩者產生的社會背景與所規范的財產范圍不同。傳統地役權制度源于經濟發展的需要,所規范的財產僅限于土地等不動產。而行政地役權制度則源于人們對于防范工業化所帶來的生態危機的需要,所規范的財產范圍要廣于普通法上的地役權,[15]且超出了傳統地役權對相鄰性的要求。一方面,行政地役權的對象不限于不動產,還包括某些動產,例如私人所有的宋代花瓶一旦被國家確定為文化遺產,就可以成為行政地役權的對象。另一方面,行政地役權還超出了相鄰性的要求,因為許多行政地役權的設立并不當然以存在需役地為要件,例如將城市的某幢建筑列為城市的地標而禁止改建,或者根據城市規劃將電力供應線路架設于私人不動產之上,都意味著在該不動產上設立了一個行政地役權,但這里并不存在需役地,因而不需要以所謂相鄰性要求作為成立要件。
3.受役人的范圍不同。傳統地役權的受役人往往是特定的人,且名義上的(或法律上的)受役人與實質上的受役人為同一主體。而行政地役權的受役人則區分為名義上的受役人與實質上的受役人。名義上的受役人為行政主體,依照法律規定,接受全體人民委托,為維護財產的公益用途而行使行政地役權。實質意義上的受役人則為全體人民,既包括當今世代的人和組織,也包括未來世代的人,純享受利益而不負管理之責,但在行政主體濫用權力、或未盡善良管理人義務、或損害受托人利益、或不能公平地對待受益人時,參照保護地役權的第三方執行制度,[16]則任何公民可主張權利,要求行政主體履行受托人義務。
4.兩者的目的與可轉讓性不同。與傳統地役權設立的目的是為了土地利用的方便、更好地發揮土地的經濟價值因而允許轉讓不同,行政地役權具有公益目的性和不可隨意轉讓性。也就是說,行政地役權存在和行使的目的只能是為了維護特定的公益用途,如野生動植物保護、清潔水和空氣的保護、風景美保護、公共娛樂用途的維護和歷史文化的保護等。由于行政地役權的設立系為滿足公共利益以及供公眾使用的需要, 因而與根據私權而設定的地役權不同,行政機關對之不得隨意放棄或轉讓,它也不能成為法院強制執行的標的。
5.兩者的取得方式不同。民法地役權的取得方式除了法定地役權由法律規定外,還包括依合同有償取得、依時效或習慣無償取得等。例如,《法國民法典》第639 條規定:“地役權的產生, 或由于現場的自然情況, 或由于法律規定的義務, 或由于所有人之間的契約?!倍姓匾蹤嗳〉玫姆绞絼t以無償取得為主、以有償取得為例外,且一般不能依時效和習慣取得。例如,臺灣學者就認為不得以民法上的地役權時效取得為理由解釋對私人土地的公共通行權。由于公共通行權不是私法關系, 而是公法關系,因而在使用法律時不應以民法的規則為準據法。[17]不過,美國俄勒岡州的法院和立法機關卻認為公眾可以通過時效取得對私人土地的地役權,在俄勒岡州v.海的案件中,法院還通過習慣理論支持了公眾將俄勒岡州海岸的干沙區用作休閑目的的權利[18],我國臺灣地區也曾出現過因習慣使用而取得私人道路上的公共地役權的判例。[19]
6.兩者的救濟途徑不同。行政地役權具有警察權力(如許可、處罰等)保護[20],行政地役權在受到政府違法發放許可證或不作為等侵犯后,還可以通過第三方(與行政地役權協議當事人以外的團體或個人)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獲得救濟。而傳統民法上的地役權不能獲得警察權力保護,且只能通過協商、調解或民事訴訟途徑獲得救濟。
二、行政地役權的設立模式
行政地役權的設立指的是通過買賣、贈與、添附、取得時效、征收(或征用)、管制等方式,在他人財產上設立直接或間接供公眾使用的使命并因而限制他人財產權的行為。它主要有以下幾種模式:
(一)管制模式
管制模式主要是指政府為了公益目的依職權對特定區域的土地進行登記、公告并對私人土地施加強制性的禁止或限制。在20世紀中期,大部分國家在行政地役權設置上使用了管制模式,隨著社會的進步,管制模式在保護生態方面的作用已經越來越小。盡管目前一些國家在立法上仍然采用管制模式,但很少有國家在單獨使用管制這一方式來保護地役權。我國目前設立行政地役權所采用的最主要方式就是管制,例如根據《自然保護區條例》第26條的規定,除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外,不得在自然保護區內進行砍伐、放牧、狩獵、捕撈、采藥、開墾、燒荒、開礦、采石、挖沙等活動,這就極大地限制了自然保護區內集體土地的用途。
管制模式的優點是,因為有公權力作為后盾,政府在操作上易于行事,因而有利于提高行政效率。但這種模式是以對社會個體利益的剝奪為前提的,往往與財產權人的意愿相違背,因而注定缺乏廣泛存在和長期推行的群眾基礎和社會認同感,易引發不服從甚至沖突,尤其是容易引發強加行政地役權的管制是否構成征收而必須補償的爭議[21]。
(二)行政合同模式
行政合同模式指的是,為了保護自然資源和生態環境等公共利益,乃由政府在其轄區內具有保護意義的私有或集體不動產上設立保護地役權,并加以購買,不動產權人在出售保護地役權后,無權對其不動產進行與保護目的相違背的開發活動。購買的對價有兩種方式:一是以地易地,即政府與不動產權人協商,用鄰近之公有土地與私有土地進行交換。二是現金購買,即政府按照設立行政地役權后不動產貶值的多少給予現金補償,以購買不動產權人對其不動產的開發用途。
在生態問題產生之初,人們為保護文化遺產、農地以及公園、湖泊、河流、濕地等自然資源與環境免遭破壞,更為推崇公法手段的運用,但公法手段作為一種典型的外部控制手段,往往機械地、直接地扼殺了相對人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帶來了高昂的運行成本。因此,在美國等國,以協商代替命令、以獎勵代替強制而設立行政地役權的合同模式,逐漸取代了傳統的管制模式。這一模式由于體現了公平自愿的協議精神,最大限度地降低了不動產權人的抵觸行為,因而產生了良好的社會效果。
(三)捐贈獎勵模式
捐贈獎勵模式,又稱聯邦慈善捐贈稅收減讓(Federal Charitable Contribution Deduction),是指政府以法律的方式規定,如果私人申請向政府捐贈行政地役權,政府在批準后將對地役權價值進行評估,并將評估價作為稅減的基礎值,對捐贈土地的所有權人或使用權人給予稅收優惠,將捐贈土地者的應繳財產稅(主要是所得稅和遺產稅)按比例逐年抵扣,從而以稅收補償的方式鼓勵土地所有權人或使用人踴躍捐贈其財產上的保護或保存地役權。例如,1976年的美國聯邦稅法允許符合標準的地役權捐獻者獲得所得稅、遺產稅和贈予稅的抵減,此后許多州還相繼立法確認了捐贈地役權者應享受的稅收優惠。[22]
由上可見,不管在私人財產上通過何種模式設立行政地役權,私人財產上都出現了由受役人行使的行政地役權和供役人保留的“剩余財產權利”兩種不同性質的財產權利,這就為我們認識公物所有權的性質提供了新的思路。
三、公物上行政地役權與私法財產權并存的二元產權結構
按照法國的公產(或公物)理論,行政主體擁有一種對公產的信用上的所有權,但關于這種所有權的性質是民法所有權還是行政法上的公所有權卻一直爭論不休,目前主要有三種觀點:
一是民法所有權說。該說認為,這種公產所有權仍然是民法(或私法)所有權,由于供公共使用的緣故而承擔了一種公共役權,并受到行政法的很多限制,因而具有不同于民法所有權的特點。[23]
二是公所有權說。該說認為把公產的公共使用的使命看成一種存在于所有權以外的役權是不正確的,因為從行政主體的公務用公產來看,行政主體不能既是所有者,又是役權人,在行政主體執行各種公務時,公產的所有權和公共使用是一個不可分離的整體,[24]另外,公產的公共使用的設定和廢除,在法律沒有規定時,是根據所有權而采取的,不受私法的支配,因此公產所有權是一種公法上的所有權。
三是混合所有權說。該說認為公產所有權實際上具有民法所有權和行政所有權的混合性質。該說認為,“將事物的用途設定為公用對所有權不會產生任何影響,這些被設定用途的財產只不過是處于使用部門的監管中。對公產用途的設定并沒有改變公產不可轉讓的性質??傊淮嬖谝粋€行政所有權主體,卻有兩大塊財產,即被設定為公用的財產和未被設定的財產?!盵25]
事實上,要真正解決有關公物所有權性質的爭論,必須深入到這種所有權的結構之中,弄清行政主體與作為公物的財產的原始所有者各自享有的權利范圍和相互關系。筆者認為,行政地役權理論完全可以成為開啟公物所有權結構的鑰匙,因為行政主體和社會公眾對公物的權利與行政地役權在特點上根本沒有區別,例如行政主體將私有財產(如私有古宅)命名[26]為公物的行為,實際上就是在私有財產上設立行政地役權的行為。該行為的法律后果是,古宅所有者的財產所有權受到限制,他只在不損害公物保護或保存目的的范圍內保留私法財產權,即只能行使“剩余財產權利”。這就是說,行政主體對命名為文化遺產的古宅的權利,只在供公眾使用的范圍內才存在,例如行政主體可以要求古宅的原始所有者不得改變房屋的結構、顏色和形狀,不得改建,且有義務對其加以維修,而“公產成立以前的權利只在不妨礙公共使用目的的范圍內繼續存在,對于不能存在的部分,可由行政主體給予補償”,[27]對于可以繼續存在的部分,例如居住的權利,則依然由古宅的所有者行使。這就表明,私有公物包含了行政地役權和私法財產權并存的二元產權結構,前者由政府代表社會公眾行使,后者則由私人行使。
同理,即使是國有或集體所有的公物,也存在類似的結構:一是對公物的行政地役權,即為維護公物的公共用途而對使用者的使用活動進行管理的權力,可授權一個專門的公物管理機構行使;二是在不損害公物本來目的的前提下依然保留給原始所有者的“剩余財產權利”[28],原始所有者可以為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而對公物進行商業開發或為私人設立私法上的物權。這樣的二元產權結構,事實上已得到了英美國家的公共信托理論(public trust doctrine)[29]的確證。根據這一理論,公共信托資源中的權利具有雙重性質:一方面,公眾有權使用和享有土地和水域——信托物——進行諸如商業、航行、捕撈、游泳等活動,這叫所謂的公共權利。另一方面,既然美國1/3以上的公共信托財產是由私人控制而非公眾控制,那么私人財產權利也可以存在于這樣的土地和水域,這叫所謂的私權利。[30]這就是說,在公園、河流、湖泊、濕地等公共信托資源上可以存在公共權利(即行政地役權)和私權利兩種不同性質的權利。
由于行政地役權的設立本來就是用來排擠私法所有權的,因此行政主體對公物的行政地役權理當優先于私法所有權,并排擠私法所有權。英國學者L·M·海勒在1787年專門撰文指出,保護和維持公眾的捕撈及航行地役權是國王的特定義務,國王對作為私有權的海岸予以轉讓時,應當服從公共權利(jus publicum),且只能在國王的潮間域范圍內實行轉讓。[31]這一理論后來被稱為公共權利理論,包含有兩層意思:一是屬于國王所有的公物必須服從于公共權利,因而不能象一般人那樣在轉讓公物時妨害共通的利用。二是國王雖然可以自由轉讓作為公物的財產,然而由于該財產烙上了供公眾使用的使命,因此,受讓人的私權利(jus privatum)應當服從于公共權利(即行政地役權)。在美國威斯康星州最高法院審理的一個案件中,為了保護項目早期建設過程中逐漸出現的一個“意外草床”("emergent weedbed"),州行政機關作出了拒絕授予當事人為完成湖邊碼頭最后工程而申請填土許可的決定,這一決定后來得到了法院的支持。法院認為,公共信托理論要求州擁有受支配財產的所有權,只留給土地所有者使用和進入草床的河岸權利,且這一權利還必須讓位于公眾的優先權利(superior rights)。[32]
四、結語
根據行政地役權的有關理論,我們可以得出以下幾點結論:
一是我們應當以非強制性的行政合同或捐贈獎勵模式取代原來為實現特定公共利益而采取的管制模式。這樣做的好處是,可以通過獲得相對人的服從和配合,降低行政地役權的保護成本,減少抵觸行動,避免政府的管制措施是否構成征收而需要補償的爭議。
二是為了維護特定的公共利益,我們沒有必要過多關注公物的所有權屬于國家、集體還是個人,我們應當關注的是財產本身的用途是否服務于社會公眾。公有財產可以私用,私有財產可以公用,已經為無數的事實所證明。因此,即使是基于重大公共利益的需要必須利用集體所有、個人所有的財產,我們也沒有必要一概通過征收方式將財產的所有權強制轉移給國家而增加國家的補償支出和管理上的負擔,有時我們有必要通過設立行政地役權的方式,僅將私人或集體財產權利的一部分轉移給國家所有,財產權人依然保留其剩余的財產權利。
三是基于公物上存在行政地役權和私法所有權(即“剩余財產權”)并存的二元產權結構,從分權制約的角度來看,行政主體對于國有公物不能同時行使這兩種不同性質的權利,一般應由供役人和受役人分別行使,且供役人對剩余財產權的行使應當受到行政地役權的限制。另外,在公用目的被廢除之前,作為集體公物或私有公物的財產無論輾轉到誰之手,都要受到行政地役權的限制。
四是應根據國有財產所服務的目的不同,將國有財產區分為國有私物、國有公物和國有混合物。國有私物,如石油、天然氣等,主要以追求國庫利益最大化為目的,主要受私法調整;國有公物,如河流、湖泊、公園、公路等,直接服務于社會公眾,以追求公共利益最大化為目的,主要受公法調整,政府只能接受全體人民的委托為維護其公共用途而進行管理,不得隨意改變其用途。對于其他用途難以明確的國有財產,則視為國有混合物,可以同時追求國庫利益和公共利益目的,且可以通過設立行政地役權的方式,解決兩類利益之間的沖突。
注釋:
[1] 黃風:《羅馬私法導論》,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3年版,第223頁。
[2] 黃風:《羅馬私法導論》,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3年版,第223頁。
[3] 史尚寬:《物權法論》,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0年版,第221頁。
[4] 王利民:《我國用益物權體系基本概念研究———兼評〈物權法征求意見稿〉規定之不足》, 載《法學論壇》2005年第2期,第75-76頁。
[5] 李益民、劉濤、梁娟娟:《論地役權對物權法定原則之補充》,載《河北法學》2006年第2期,第84頁。
[6] 約翰.E.克里貝特、科溫.W.約翰遜、羅杰.W.芬德利、歐內斯特.E.史密斯:《財產法:案例與材料》,齊東祥、陳剛譯,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3年版,第454頁。
[7] 參見John L. Hollingshead, Conservation Easements: A Flexible Tool for Land Preservation, 3 ENVTL. LAW 319(1997),pp. 330-311.
[8] 參見Jeffrey M. Tapick, Threats to the Continued Existence of Conservation Easements, 27 Colum. J. Envtl. L. 257(2002),pp. 285–86.
[9] Nancy A. McLaughlin:Increasing the Tax Incentives for Conservation Easement Donations--A Responsible Approach,31 Ecology L.Q. 1(2004),p.4.
[10] 約翰.E.克里貝特、科溫.W.約翰遜、羅杰.W.芬德利、歐內斯特.E.史密斯:《財產法:案例與材料》,第492頁。
[11] 王名揚:《法國行政法》,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1999年版,第330-331頁。
[12] Andrew Dana and Michael Ramsey, Conservation Easements and the Common Law, 8 Stan. Envtl. L.J. 2(1989), p.22.
[13] Penn Cent. Transp. Co. v. New York City, 438 U.S.104(1978),pp.136-138.
[14] 美國農業保護地權購買計劃的特點是,采用定量的分級系統對申請參加農地保護地役權購買計劃的農地進行選擇,購買資金主要來源于州政府,其次是財產稅收和聯邦基金,該計劃運行時間較長,是目前保護私人農地免遭城市化蠶食的最受歡迎的方法,有時成為地方政府土地利用政策的補充。參見張迪、顏國強:《美國農業保護地役權購買計劃概述及對我國的借鑒》,《國土資源情報》2004年第8期,第9頁。
[15] Andrew Dana and Michael Ramsey, Conservation Easements and the Common Law, 8 Stan. Envtl. L.J. 2(1989), p.22.
[16] 根據美國的法律,不僅供役人、受役人有權向法院起訴要求執行、修改、終止保護地權役協議,而且有第三方執行權利的人(如政府檢察總長或者公民)以及法律授權的其他人也有這一權利。見Jessica E. Jay,Third-Party Enforcement of Conservation Easements,29 Vt. L. Rev. 757(2005),p.760.
[17] 蔡志方:《行政救濟與行政法學》(二),三民書局1993年版,第314頁。
[18] 約翰.E.克里貝特、科溫.W.約翰遜、羅杰.W.芬德利、歐內斯特.E.史密斯:《財產法:案例與材料》,第494-495頁。
[19] 翁岳生:《行政法》(下),中國法制出版社2002年版,第1763頁。
[20] 王名揚:《法國行政法》,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1999年版,第331頁。
[21] 一般而言,確定政府強加行政地役權的管制是否構成征收,往往需要綜合考慮政府行為對財產權人的經濟影響大小、政府行為的性質、手段與目的之間的聯系、社會的一般觀念等因素。
[22] 沈海虹:《美國文化遺產保護領域中的地役權制度》,載《中外建筑》2006年第2期,第53頁。
[23] 王名揚:《法國行政法》,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1999年版,第315頁。
[24] 王名揚:《法國行政法》,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1999年版,第315-316頁。
[26] 公物命名指的是行政主體作出的開始公物公用的意思表示行為,又稱公物公共使用目的的設定。
[27] 王名揚:《法國行政法》,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1999年版,第336頁。
[28] 如果這里的原始所有者屬于國家,則“剩余財產權利”可以由國務院國資委代表國家行使。
[29] Zachary C.Kleinsasser,Public and Private Property Rights:Regulatory and Phisical Takings and the Public Trust Doctrine,32 B.C. Envtl. Aff. L. Rev.421(2005),pp.421-427.
(一)堅持政治建警強警,不斷提升民警整體素質
1、強化政治學習。根據年初大隊制定的政治學習計劃,積極開展“大學討論”及“解放思想科學發展”主題實踐活動,以“兩整頓兩規范”為主題,緊密結合思想和工作實際,深入剖析,查擺問題,制定整改措施,切實加以整改,從根本上轉變民警的執勤執法理念,牢固樹立宗旨意識、服務意識、大局意識,為樅陽經濟建設服務。
2、落實開門接訪。對來信來訪,大隊安排專人熱情接待,針對群眾反映的交通管理熱點、難點問題,集中討論,落實具體措施,切實回應群眾的新期盼。建立了值日警官制度,實行首問負責制;對每一起群眾上訪案件,組織民警認真調查核實,妥善處理,做好息訪工作,積極爭取了群眾的理解與信任,進一步和諧了警民關系。
3、拓寬納諫渠道,廣泛聽取諍言良策。通過大隊領導帶隊到機關、企業、學校開展調研,召開警風警紀監督員座談會及政協委員民主評議會等形式,就交警隊伍正規化建設、執勤執法、路面管理等熱點難點問題廣泛征求社會各界意見,并及時召開支委會、班子會,進行整理、回復,爭取社會對交管工作的了解、支持和幫助。
全年,全隊共開展政治業務學習20次,組織專題業務培訓 9 期,選送民警參加上級主管部門業務培訓80余人次。
(二)強化交通安全管理,努力創建和諧交通環境
1、奪取了“防雪阻,保暢通”全面勝利。元月12日以來,為排除雪阻,保障道路暢通,確保全縣30多萬民工春節前平安歸來,面對50年不遇的暴雪襲擊,大隊民警和協警人員發揚特別能吃苦、特別能戰斗、特別能奉獻的精神,舍小家保大家,夜以繼日地奮戰在抗災一線,確保了全縣主干道路交通有序暢通,交通安全形勢平穩,為奪取全縣抗雪救災的全面勝利和維護社會穩定作出了積極貢獻。期間,共出動警力1960人次,警車460臺次,疏導交通堵塞42起,排除車輛險情27起,護送20多萬臺車輛安全過境,僅亡人事故發生2起,同比下降66.6%。大隊被評為全市公安機關抗雪救災先進集體,民警尹吉陽同志被評為“全省公安系統抗雪救災先進個人”。
2、認真做好春運工作。一是落實春運道路交通隱患摸排和完善安全責任制。元月7日、8日,在縣政府安委會統一組織下,大隊會同公路局、農機局、縣鄉公路管理所對境內的銅安路、桐樅路及全縣主要縣道上的危橋險段進行了一次全面清理排查,元月18日前在14處危橋險段設置了28塊警告標志牌,在禁止客車夜間通行的山區公路設置了6塊警告標志牌。 二是開展春運安全宣傳教育和車輛臨檢。從元月14日至18日,共舉辦客運駕駛員教育學習班10期,有578名客運駕駛員參加了學習,并領取了《春運教育合格證》,完成了對全縣從事春運的9座以上客運車輛和出租車的《春運證》核發工作,共審核車輛264輛,駕駛人545人,簽發《春運證》264張。三是強化春運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在路面管控勤務上,全縣境內設置春運固定執勤點5處,對合銅路實行24小時管控,對銅安路、桐樅路實行12小時管控,以確保路面管控到位。春運期間,全縣道路沒有發生因勤務不落實造成交通堵塞事件,全縣道路暢通;僅亡
人事故發生7起死亡7人,與去年同期比起數和死亡人數均下降22.2%,有效地遏制群死群傷事故發生,全縣道路沒有發生一起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特大交通事故。3、積極開展專項整治。一是開展集中整治縣城道路交通秩序行動。為迎接全市文明衛生縣城創建考評工作,打造我縣縣城良好的道路交通環境,大隊自4月7日起至4月12日止,集中整治縣城道路機動車輛闖紅燈、亂停亂放、“馬自達”違反單雙號行駛規定、客運車輛城區漫游攬客、無證駕駛、駕乘二摩不戴安全頭盔等交通違法行為,共糾處各類交通違法行為560余起,依法暫扣車輛162輛,確保了迎評工作的順利進行。二是重點整治摩托車交通違法行為。摩托車給廣大城鄉群眾出行帶來便捷的同時,引發的亡人傷人交通事故也屢見不鮮。為此,大隊多次集中警力開展城鄉聯勤整治行動,在掌握摩托車出行規律的基礎上,采取彈性勤務機制,強力整治駕乘摩托車不戴頭盔和無牌無證等交通違法行為,全年共查處摩托車交通違法行為1860余起,摩托車事故高發的勢頭得到有效遏制。三是開展校園周邊交通秩序整治。遵照上級公安機關要求,大隊主動與教育主管部門聯系,聯手對轄區中小學、幼兒園學生出行特點和校車使用情況進行摸底排查,建立單獨臺帳,規范校車及駕駛人的日常管理;加強對學生上下學高峰、周末接送高峰等校車運行重點時段和路段的巡邏管控,大力整治校車超員、超速以及報廢車、非載人交通工具、不符合安全技術標準車輛搭載學生等交通違法行為。四是積極開展奧運道路交通安全攻堅戰。精心組織 “平安迎奧運、有序交通我參與” 主題宣傳活動,組織民警進客運場站、單位、學校、社區及省縣道沿線村莊,通過播放電視游走字幕、展覽典型事故圖片、上交通安全課、懸掛宣傳橫幅、開放警營等形式,大張旗鼓開展交通法規和交通安全常識宣傳。奧運期間,大隊全警動員,全力以赴,依托橫埠服務站和官橋服務站,采取定點執勤與巡邏管控相結合的方式,嚴格對過往7座以上營運客車、大型貨車(?;愤\輸車)及駕駛員進行逐車、逐證檢查、比對、登記,重點查處客車超員、疲勞駕駛、酒后駕駛以及無牌無證、假牌假證等嚴重違法行為,開展了機動車涉牌涉證、農村道路交通安全、危險化學品運輸交通安全、中小學校幼兒園校車交通安全等集中整治行動,創造了良好的奧運道路交通環境。奧運期間,我縣共發生道路交通事故2起,比上年同期減少5起,下降71.43%;死亡0人,比上年同期減少4人,下降100%;受傷4人,比上年同期減少1人,下降20%;直接財產損失200元,比上年同期減少3300元,下降94.29%。五是預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百日行動”取得階段性勝利。9月21日起至12月31日止,全國范圍內開展“預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百日行動”。大隊從公路安全隱患排查及整改、客運企業監管、路面管控抓起,組織警力對全縣客運企業客車進行了一次臨檢,應檢客車262輛,實檢客車262輛,檢驗率達100%,從而進一步夯實了源頭,有效地扼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發生,截止目前,全縣公路營運客車沒有發生一起亡人的交通事故,取得了階段性的勝利。
(三)全面完成“三基”工程建設
1、全力加強基層基礎設施建設。大隊以“一所一隊一崗位”示范單位建設為標準,按照警力向一線傾斜、經費向一線投入的要求,以創建等級化車管所、公巡中隊正規化和交通事故處理崗位正規化建設為載體,全面推進隊伍正規化建設和執法規范化建設,“三基”工程建設取得階段性勝利。三中隊原危房全部拆除,新建的綜合辦公樓及附屬設施全部啟用,統一了大隊、中隊、車管所外觀標識,安裝了指示標牌、燈箱等設施。新建了會宮交通治安卡點,其林和橫埠兩處卡點正在擬建中。為各執勤中隊增配了錄音筆、電腦等警用裝備,配齊了單警裝備。全力開展等級化創建工作,確保二、三、五、城關中隊達標,并力爭先進等級。車管所建設上,根據劃定的縣級車管所業務范圍,統一崗位設置和監督管理職責,制定推行車駕管業務崗位目標管理責任制度。統一機動車登記、入戶、過戶和駕駛人考試發證工作程序,杜絕違規辦理機動車年檢、掛牌和駕駛證,保證數據錄入質量,差錯率控制在0.2‰以內。圍繞車管所等級評定標準,精心安排,補缺補差,確保順利通過等級化評定。按照支隊關于車駕管業務向基層執勤中隊延伸的要求,大隊在二、三、五中建成了規范的車管業務廳和考試場所,配齊了相關設備,在權限范圍內可辦理相關業務。事故處理崗位建設上,以事故處理工作雙“零過錯”為目標,認真貫徹《交通事故處理崗位正規化建設標準》的要求,進一步明確民警的工作職責、流程、標準和執法依據、權限、責任,規范民警執法行為。
2、加大科技經費投入,深入推進信息化工程建設,堅持走科技強警之路。在原有11處視頻監控系統的基礎上又增設交通信號燈3處,投資20余萬元的合銅公路橫埠、周潭、陳瑤湖和銅安路謀道等5個路口的視頻監控系統已投入使用。4月份,大隊還新建了交警視頻會議系統。重新漆劃城區主干道交通標志標線,增劃人行橫道線,保證了行人的交通安全,對金山西路的交通安全基礎設施進行了規劃設計,規范設置了指路標牌、交通安全警示標牌、太陽能警示燈,全程漆劃了熱熔反光標線,同時改建了物資大廈路通信號燈,在金山西路與銅安路交叉路口增設了交通信號控制系統,將金山西路打造成為城區“亮點路”。七月份為配合縣政府十件實事民生工程湖濱廣場建設,投資30萬元在新百大廈路口改建交通信號燈和路通渠化工程。9月,樅桐公路會宮中學路口的警示燈安裝工作圓滿完工,徹底解決了該中學出口處存在的交通安全隱患。進一步強化交通違法信息交換平臺的應用,交通違法行為非現場處罰率日益提高,今年1-10月份共對2800 多起超速、不遵守交通信號燈、違法停車等交通違法行為進行了非現場處罰,有效地拓展了管理空間。
3、執法質量進一步提高。大隊按照上級公安機關要求,規范建立起民警個人和單位執法
檔案,落實民警執法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定期開展個案評析、典型案例分析,各部門法制員嚴把執法案卷審核關,誰簽字誰負責,有效地促進了執法辦案質量的進一步提高。大隊經常性地組織專兼職法制員開展執法案卷的檢查考評工作,對事故處理、違法行為處理的案卷進行互查互評。今年的全市交警系統季度執法質量考評中,大隊的名次一直靠前。4、苦練基本功活動深入開展。大隊從內務管理制度、素質教育、業務知識和技能培訓抓起起,以“三懂五會”為主要內容,以公安機關“四考”為契機,與縣局聯合建立了“以戰促訓,輪值輪訓”民警戰訓基地,保證了民警教育培訓時間不少于15日;開展了“崗位練兵、崗位標兵、執法能手”活動,建立了目標管理考核機制,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激發了民警學習和練兵熱情。積極安排民警參加各類業務培訓、縣局及大隊組織的基本法律法規和計算機操作技能考試考核,參考民警及格率達到百分之百,不斷提高各崗位民警的執法水平和業務素質。
5、建立和完善 “三基”工程建設迎檢臺帳,充分展示了三年來“三基”工程建設成果。大隊組織專人按照上級公安機關考核標準,從工作方案、經費保障、營房建設、車輛標識、教育培訓等五個方面整理和歸納了三年來“三基”工程建設臺帳資料,完成了迎評“四個一”工程,即一套臺帳資料、一套展板、一本畫冊、一個演示文稿?!耙凰魂犚粛徫弧币舶凑找惶着_帳、一本畫冊、一套展板準備了“三基”迎檢臺帳。
(四)圍繞交通管理工作中心,開展交通安全宣傳教育
1、開展“五進”宣傳。(1)在全縣農村、學校、社區、車輛單位、客運企業深入開展交通安全宣傳活動,大隊交宣股和路面中隊不斷完善交通安全“五進”宣傳臺帳,對全縣確定的農村、學校、社區、單位、家庭等的交通安全宣傳教育任務逐一量化到全隊每一個民警,并實行目標量化考核;全年開展活動100多次,接受交通安全教育群眾、學生達20萬人次;(2)繼續深化交通安全村、學校、社區的試點創建工作,對確定的試點,立足軟硬件建設,努力達標;(3)開展“迎奧運,文明出行”道路交通安全知識競賽答題活動,大隊于5月1日在《安慶日報·樅陽新聞周刊》刊登了競賽試題,社會各界人士踴躍參賽,社會效果十分明顯,提高了群眾安全出行意識。(4)精心組織了奧運攻堅戰主題宣傳日和“百日行動”統一宣傳日活動。(4)全年共制做交通安全宣傳展板90塊,散發宣傳材料 25000余份,在全縣開展巡邏宣傳的同時,還開展贈送宣傳畫、光盤活動,進一步擴大宣傳面,密切與社會各界和廣大群眾的關系。
2、拓寬社會面宣傳。全年大隊民警在市以上新聞媒體刊播新聞稿件90多篇,其中省級30篇,市級45余篇。
(五)抓源頭管理,筑牢預防道路交通事故第一道防線
駕駛人管理上,繼續通過嚴格審核申領駕駛證人員申領資格和嚴把考試關確保駕駛員的業務素質。機動車管理上,通過嚴格檢驗和加強相關查詢比對工作,確保機動車登記手續合法規范。同時,為進一步做到路面執法與源頭管理相結合,為廣大群眾提供便捷服務,大隊充分發揮“流動車管所”作用,每月下鄉達16次,將車輛管理業務最大限度向鄉鎮延伸,全年,“流動車管所”累計下鄉達160次,為偏遠鄉區老百姓辦證1300本,有效地提高了機動車上牌率。今年來,車管所共受理申領縣管駕駛證6700人,審驗駕駛員7656人,辦理縣管機動車注冊登記9975輛,檢驗機動28392輛;20__年11月1日正式啟動非機動車登記工作以來,已辦理非機動車登記2600余輛;在機動車駕駛員考試中,理論考試一律實行微機無紙化考核,場地考試由三名民警同時擔任,相互監督、相互制約,嚴格按照規定進行考試。
(六)抓機制建設,全力提高交通事故預防水平
1、建立道路交通事故預防對策研判機制。由分管大隊長及事故處理中隊、路面執勤中隊負責同志參加的道路交通事故預防分析小組,堅持每月例會制度,重點對交通事故發生的規律、特點進行分析研判,以找準事故下降點,提出對策措施,為道路安全隱患的整改和加強路面管理勤務的針對性、實效性提供科學依據。
2、建立周邊地區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偵破協作機制。為切實加強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的偵破工作,嚴厲打擊交通肇事逃逸違法犯罪行為,維護社會穩定和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加強區域周邊地區公安交管部門之間的關聯互動, 9月18日,大隊召開了周邊地區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偵破協作會,就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偵破協作有關問題進行磋商,形成了會議紀要,建立了協作機制。安慶交警支隊、銅陵市交警支隊、廬江縣交管大隊相關部門負責人參加了會議。
3、建立健全相關工作預案機制。針對我縣實際情況,大隊制定了《惡劣天氣條件下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預案》、《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突發事故處置工作預案》、《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現場處置工作預案》等工作預案,有效地提升了突發事件的快速處置能力。今年抗雪災期間,我大隊及時啟動惡劣天氣下工作預案,主動與公路管理部門聯系,組織民警、路政等人員上路,采取了撒鹽融冰、人工掃雪和疏導交通等應急措施,確保雪災期間全縣主干道路安全暢通。
4、積極推行派出所協管交通工作。在縣公安局高度重視下,按照公安部《關于農村派出所參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精神,大隊各執勤中隊積極聯合轄區派出所以及其他警種開展聯勤整治,深入縣、鄉道和“村村通”公路沿線嚴厲查處農村地區重點交通違法行為,加大對無牌無證車輛上路行駛等違法行為查糾力度。截止目前,全縣各派出所共查扣無牌無證車輛250臺,為預防農村公路交通事故起到了重要作用。
二、公安交管工作面臨的形勢和存在的問題
(一)全縣道路交通安全形勢依然嚴竣。今年1至10月份,共處罰各類交通違法行為14862起,全縣道路共發生交通事故575起,死亡29人,受傷321人,直接財產損失45.924萬元,與去年同比事故起數下降 9.2%,死亡人數下降30%,受傷人數下降 19.6%,財產損失下降 28%,四項指數與去年同期相比,雖然大幅下降,預防交通事故各項工作措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事故總量仍然居高不下,全縣道路交通安全形勢依然嚴竣,不容樂觀,突出表現在:1、我縣境內主干道路交通事故依然頻發??h內省道等主干公路沿線村莊、叉道密布、安全沖突點多的現狀一定程度上增大了路面管控難度,交通事故預防工作始終面臨著巨大壓力。2、農村地區道路交通事故呈上升態勢,交通安全形勢日趨嚴峻。隨著“村村通公路”建設步伐的不斷加快,摩托車及低速載貨汽車保有量的逐年增加,農村地區摩托車事故高發,電動自行車、三輪車事故攀升,我們的工作面臨著新的壓力與挑戰。3、非客運車輛載客營運現象突出。因公共交通事業發展相對滯后、廣大交通參與者安全意識不強等方面原因,拖拉機、低速載貨汽車等非客運車輛載客違法行為屢禁不止,安全隱患時時存在。中小學生的出行安全也因此不能得到有效保障,校車管理工作任重道遠。
(二)公安交管科技設施應用效率亟待提高。近年來,大隊加大投入,不斷加強科技設施建設和科技裝備的配置,可是其應用情況并未達到預期效果。具體表現在:交通管理信息平臺應用過程中典型戰果不多;公路卡口、數碼像機、電子警察、視頻監控等科技裝備應用效率不高,作用發揮不充分等。此外,民警信息化應用能力較低、信息分析能力不強、技術人才匱乏等問題也較為突出。
(三) 警力不足和經費短缺的困難日益突出。面對當前的道路交通安全形勢和上級公安機關的嚴格要求,公安交管工作將日趨繁重,大隊警力不足,警齡老化,工作任務重,壓力大,一線警力長期得不到補充,長期處于疲憊狀態,直接影響到整體工作成效。與此同時,因“三基”工程建設需要,大隊經費不足的困難今年尤顯突出,捉襟見肘,在一定程度上制約了公安交管水
平的進一步提高。(四)少數民警群眾意識宗旨意識還不夠強。不規范執勤執法,方式方法簡單,作風漂浮,群眾投訴仍有發生。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進一步鞏固“三基”工程建設的成果。認真總結“三基”工程三年建設經驗,進一步加強基層基礎建設,嚴格隊伍管理;進一步依托科技設施,立足工作實效,不斷拓展信息化應用范圍,提升公安交管科學化水平。
新槍未啟 新彈先行
其實早在SR-2M研制之前,該槍配用的新彈就已經由中央精密機械科學院開發完成。最早該院接到的任務是改進傳統的9×18毫米馬卡洛夫手槍彈,使之在保證通用的前提下,大幅度提高侵徹力。但到1990年代早期,俄國人發現馬卡洛夫手槍彈的威力已經挖掘到了極限,同時俄國新型軍用手槍選型工作正在緊張進行。最終采用何種彈藥,軍方一度舉棋不定,但首要的一點就是必須保證未來的新彈可以做到手槍、沖鋒槍通用,而且彈頭在穿透西方二級防護標準(俄國對應的標準為GOSTR50744-95)的防彈衣后,還能保持足夠的殺傷力,并且對有生目標的停止作用不低于9毫米巴拉貝魯姆手槍彈和,45柯爾特手槍彈。上述要求對于手槍彈來說,不可謂不高,最矛盾之處就是在保證有較高的侵徹力同時還能有足夠的停止作用。在經過~套科學嚴謹的計算后,科研人員最終確定了新手槍彈的技術指標:槍口初速400~450米/秒、彈頭重6~7克。正是基于這一指標,該院最終推出了9×21毫米新彈的設計方案。1991年秋,代號為RG052的9×21毫米大威力手槍彈樣彈問世。它以特殊的彈頭結構滿足了設計要求,這種船尾形前收口鋼芯彈頭無論是侵徹力還是停止作用都非常優秀。針對身穿二級防彈衣的有生目標,該彈由沖鋒槍發射時有效殺傷距離為200米,由手槍發射時有效殺傷距離為100米,威力大大高于用同樣槍管長度的槍械發射的現有任何一種普通手槍彈。
新彈的誕生也為后續研制新型手槍和沖鋒槍鋪平了道路。經過一系列研制工作,中央精密機械科學院推出了代號為RG055的新型自動手槍。新槍具有結構緊湊輕便、彈匣容量大、射擊精度好等優點。1993年,俄聯邦安全部隊對RG055自動手槍進行了測試,結果顯示新型手槍和新彈在有效射程、侵徹力和停止作用等方面均明顯優于現役手槍和彈藥系統。國家安全部門顯然對此相當滿意,此后又與中央精密機械科學院簽訂一份研制合同,要求在RG055手槍的基礎上研制SR-1“維克托”(Vector)自動手槍和SR-2“維列斯克”(Veresk)微型沖鋒槍(SR為俄語“特別設計”的縮寫)。中央精密機械科學院在研制兩種新槍的同時,還對槍彈進行了改進。實驗結果表明,彈頭初速需要略微降低一些,改進的彈頭鋼芯采用了不同的鋼材。新彈內部代號為RG054,于1996年開始列裝,俄軍的公開代號為SP-10(SP為俄語“特種彈”的縮寫)。與RG052原型相比,SP-10的散布減小了一半,大大提高了射擊的有效性。為了拓展新型槍械的用途和提高戰術效能,中央精密機械科學院還在SP-10手槍彈的基礎上相繼研制出了多種新型槍彈,采用不同種類的彈頭以滿足不同需要,并且它們的彈道特性基本一致,可以保證通用性。主要包括:配用全被甲鉛芯普通彈頭的SP-11,能有效防止碰撞硬目標時發生跳彈,非常適合室內近距離作戰;配用半被甲空尖彈頭的SP-12軟尖彈,為保持彈頭外形在彈尖部設置了一個白色塑料帽,該彈專為警察部門開發,碰撞目標后會迅速膨脹變形,能有效地提高停止作用并防止過分穿透目標,適用機機艙這類對穿透力有限制要求的特殊場合;SP-13穿甲曳光彈,該彈外形與SP-10外觀一致,只是鋼芯略短一些,彈頭底部裝有曳光劑,屬于多用途彈頭,除了具有穿甲性能外,還能指示彈道。1996年,SR-1自動手槍在通過了全面試驗后,開始裝備俄聯邦安全部隊,1997年又進行了進一步改進,定名為9毫米“謝爾久科夫”自動手槍(俄文縮寫為“cnc”,英文為“SPS”),并經國防部批準后列裝部隊。同時彈藥代號也進行了更新,SP-10鋼芯彈改為7N29,SP-11全被甲鉛芯彈改為7N28,sP-13鋼芯曳光彈改為7BT3。
9×21毫米系列手槍彈的最大優點是體型適中,可以在手槍和沖鋒槍上通用。不過,這一尺寸的彈藥并不是首次出現,此前以色列IMI公司就研制過一種9×21毫米民用彈,試圖為民間射手和軍隊提供一種比普通9毫米巴拉貝魯姆手槍彈威力大,但尺寸增加不明顯的新型彈藥。IMI的新彈彈殼略有加長,增加了裝藥量,由于仍采用傳統結構彈頭的緣故,該彈的實際性能并不出眾,使用面也不夠廣泛,最后與該公司的41AE手槍彈一樣,成為民用市場上曇花一現的匆匆過客。
至于中央精密機械科學院是否參考過前者,那就不得而知了,不過兩者的彈殼尺寸的確非常近似。俄國人的新彈最大優勢是采用了一種全新結構的彈頭,由此帶來了出色的綜合性能,最終使之成為一個新的成功彈種。
需要說明的是,這種彈頭結構最早也不是出現在7N29上的,而是更早研制成功的9×19毫米7N21手槍彈。后者是為了提高普通9毫米巴拉貝魯姆彈的威力而設計的,發射藥量較大,因此膛壓偏高,達到美國“+P+”彈的水平。7N29鋼芯彈延用了7N21的彈頭設計,但將彈殼長度改為21毫米,在保持較高威力的同時降低了膛壓。7N29的彈殼和彈頭被甲均用雙面覆銅鋼板沖壓加工而成,配用無凸緣直筒形彈殼和伯爾丹底火。該彈使用的弧形平頂彈頭是全彈最大的亮點,其結構也屬于三件式設計,由被甲、聚乙烯襯套和鋼芯組成,由于不含鉛,算得上是一種環保彈頭。與一般的后收口鋼芯彈彈頭不同,這種彈頭采用前收口設計,鋼芯的尖部暴露在被甲前端。其鋼芯為弧形平底平頂的圓柱形,但所用材料不是普通鋼芯彈使用的軟鋼,而是經過熱處理的硬鋼芯,以便在貫穿硬目標時減小鋼芯的變形,提高侵徹力。包裹在鋼芯與被甲之間的聚乙烯襯套相當于一般三件式彈頭中鉛套的作用,可以使鋼芯和被甲結合緊密,并能緩沖彈頭擠進膛線時的壓力,減緩對膛線的磨損。鋼芯露在被甲外面的部分涂有黑色密封漆,防止生銹并阻隔水分等雜質進入鋼芯和被甲的間隙內。
這種鋼芯外露的前收口彈頭,由于鋼芯最先碰撞目標,因此減小了普通三件式彈頭的鋼芯在穿透被甲和鉛套時的能量消耗,可以增加侵徹能力,同時鋼芯的平頂設計能防止小著角時產生跳彈。這種彈頭在侵徹軟目標時鋼芯不會變形,但前收口被甲的邊緣會因為受到阻力而翻卷開來,彈頭直徑在貫穿過程中會逐漸增大,因此大大提高了彈頭對軟目標的停止作用。該彈可以在70米以內保證對4毫米厚合金鋼板實現100%穿透,這種威力一般手槍彈望塵莫及,在近距離內的停止作用也是比利時5.7×28毫米彈和德國4.6×30毫米彈所無法相比的。
從SR-2到SR-2M
由于有了性能優異的新彈,因此俄國人心目中的新型單兵自衛武器(當然名稱上仍叫“沖鋒槍”)的研制工作相對來說可謂是一帆風順。新槍的主要技術指標由俄羅斯聯邦安全局提出,要求體積重量盡可能小,同時火力要猛烈、精度要高。由于9×21毫米新彈威力較大;新槍如果采用傳統的自由槍機原理,必須增加槍機的重量,不僅很難控制整槍的體積和重量,同時加重槍機來回運動時造成的震動,使得射擊精度無法保證。所以從一開始,中央精密機械科學院就放棄了這種結構,一并舍棄的還有俄國一向很少采用的半自由槍機原理。
俄國人選擇了最省時省力的方案――新槍的動作原理和基本結構直接套用了中央精密機械科學院此前研制的VSS微聲狙擊步槍。VSS是一支采用導氣式自動原理、槍機回轉閉鎖的半自動槍械,其機匣設計得格外小巧,因此套用其結構模式設計出一支可選擇發射方式的微型沖鋒槍是完全可行的。最早的設計草圖是在VSS的基礎上直接改進的,取消了原有的消音器,縮短了槍管、機匣和槍機,以便發射較短的9x21毫米槍彈,同時重新設計了護木,將固定槍托改為金屬沖壓折疊槍托,此外還采用了一種向后傾斜的雙排雙進的盒式直彈匣。但這一設計并未轉化為樣槍,主要原因是該方案缺少亮點,只是一支換用了新彈的縮小版的VSS而已,整個布局和普通沖鋒槍沒有多大區別,特別是其彈匣位于握把前方,不適合單手射擊。
新一輪設計進行了有針對性的修改,將小握把與彈匣座合為一體,扳機移到彈匣前部,同時更改了護木形狀,便于雙手持槍,槍托改為類似美國M3沖鋒槍的鋼絲折彎伸縮槍托,縮回后剛好位于機匣尾部。這種類似于烏茲和MP169將彈匣和小握把合為一體的沖鋒槍設計布局,優點是大大縮短了全槍長度,方便更換彈匣,比較適合單手射擊,SR-2沖鋒槍的整體布局模式由此敲定。
最早的SR-2樣槍結構安排大體與VSS微聲狙擊步槍相同,但增加了快慢機,以實現單、連發射擊,槍管護木為木質的上、下兩瓣的式樣,小握把設計成與扳機護圈一體的結構,由工程塑料制成;發射機構位于下機匣小握把的后部,機匣左側有快慢機選擇扳手,右側有保險扳手,后者類似于AK的式樣,向上推到保險位置時能將拉機柄槽蓋住,起到防塵蓋的作用;拉機柄和拋殼口均位于機匣的右側;使用機械瞄準具,照門安裝在機匣蓋尾部,有護翼保護。
該型樣槍在多次試驗后,又作了一定的修改,推出了第二種樣槍,主要改動之處包括:一是改用類似于標準型UZI沖鋒槍的兩段式鋼板沖壓折疊槍托,折疊后槍托剛好位于機匣尾部的下方;二是拉機柄改為可以活動的,使用時將其向下扳至水平位置,攜帶時可以向上折疊成豎直狀態,這種設計的好處是能減小槍械寬度,隱蔽攜行時避免突出的拉機柄扯掛衣物;三是簡化了后瞄準具設計,在上機匣蓋上焊接了瞄準具導軌,使之能安裝各種瞄準具。
經過這些改進后,新槍已初步成型,不過俄聯邦安全部隊試用后,覺得樣槍的槍托設計稍嫌復雜,折疊、展開動作不夠迅速,整槍的外觀還帶有試驗品的色彩,要求設計單位進一步改進。新一代的樣槍又改回最早設計的鋼板沖壓上折式槍托,槍托折疊后平躺在槍身上方,同時重新設計了前護木的外形,改由與握把相同的工程塑料一次整體注塑成型,大大提高了槍械外觀一致性。同時護木兩側還預留了數個螺釘孔,可以安裝附加導軌,方便在護木兩側安裝各種特種作戰用附件。該設計還增加了一個較短的槍口裝置,能夠起到防跳和消焰的作用。此外,更改了快慢機扳手和保險扳手的外形,使之更方便操作。這時的樣槍已經與后來定型裝備部隊的SR-2沖鋒槍基本一致了。2000年SR-2沖鋒槍正式定型時,又在前護木下方做了個小小的更改,為防止托著前護木的手指滑到槍口處造成意外,在原本為直線形的護木前端下方增加了一個帶防滑紋的圓柱形突起,借以提高使用時的安全性。
該槍的研制與SR-1手槍幾乎是同步進行的,由于其間先后經過四代樣槍的變化,所以最終定型時間要略晚一些。該槍最早于1999年對外界公開,次年定型后開始批量生產,大量裝備俄國各支特種部隊和強力部門。目前最新的改進型號是SR-2M,其最大的變化是在前護木下增加了可以折疊的小握把,同時改變了槍口裝置的形狀,在裝置下方增加了一個突起,目的也是用來保護握持前握把的手不致受傷。而且新的槍口裝置可以直接安裝大型消音器,便于在特種作戰場合使用。另外一處變化就是護木兩側直接安裝附件導軌,在機匣蓋導軌上則安裝了專門設計的KP-SR.2型紅點瞄準具,大大提高了射擊的準確度。
近觀SR-2M六大組成部分
SR-2沖鋒槍的幾種型號內部構造完全一樣,只是外形和局部細節上略有區別。因此本文以最新的SR-2M為例,來詳細介紹這支槍的結構原理和設計特點。
SR-2M屬于采用導氣式活塞長行程自動原理,槍機回轉閉鎖、平移擊錘式發射機構的微型沖鋒槍,可以用單發和點射火力有效殺傷200米以內擁有二級防護的有生目標。全槍可分為機匣組件、槍機組件、前護木、活塞筒,紅點瞄準具和彈匣六大部分。
機匣 這是全槍最為復雜的一個組件,起到連接全槍所有零部件的作用,可細分為槍托組件、機匣本體組件、小握把組件、機匣蓋組件和前護木組件。槍托可分為槍托支桿、槍托底板、槍托底板轉軸和槍托底板簧,結構雖然簡單,但卻不乏巧妙之處。
其中槍托支桿由整塊鋼板沖壓折彎而成,斷面呈“Ⅱ”形,剛度較好,支桿底面開有大型方孔,既能減輕自重,還能在槍托折疊到機匣上方時為機匣上方的瞄準具導軌讓位。為了在槍托折疊后不至于遮擋照門,槍托上還壓有方形凹槽。槍托支桿前部左、右各有一個連接突起,分別通過轉軸與機匣后端相連,支桿可以自由轉動,轉軸兩端鉚成半球形、不能拆卸,其中槍托左側的轉軸外側還單獨鉚接了一個鋼板沖壓成的后背帶環,為了方便背帶穿過,背帶環一側特意向機匣外側翹起。槍托支桿左、右兩側有向內沖壓的弧形凹陷,凹陷端面在槍托打開到位后剛好抵在機匣后端,是承受后坐力的受力點,而支桿的前部底端面上開有一個半圓形孔,用于和槍托卡筍頭部配合,起到鎖定槍托的作用。槍托底板也為鋼板沖壓成型,截面同樣為“Ⅱ”形,但左、右兩側有短翻邊,底板下部被設計成一個斜面,整個底板開口面向后用于抵肩,而底平面與槍托支桿相對,用于承受支桿傳遞來的后坐力,二者通過轉軸相連,轉軸上還裝有扭簧,能使槍托底板在槍托打開后始終保持豎直位置。這種設計的缺點在于,槍托上的定位面和鎖定面均為鋼板截面,厚度不足,使用日久難免會有磨損,而槍托和卡筍的設計不能自動補償磨損,故在長期使用后槍托難免會出現一定程度的松動。
機匣內部安裝有發射機構,同時連接槍托、小握把、槍管節套和上機匣蓋等各個組件。機匣本體由鋼板沖壓成型,斷面為簡單的矩形。后端面焊接有一個立板,起到加強后端面、承受槍機后座力的作用,立板上部開有與復進簧導桿底部突起相配合的圓孔,用于鎖定上機匣蓋。機匣上部兩側有向內的折邊,兼作槍機和平移擊錘運動的導軌。機匣中后部裝有發射機構,由于采用平移擊錘,所以發射機構高度很低,零件也較少,這對控制下機匣的高度很有利,盡可能地減小槍管軸線與槍托受力線之間的距離,有助于減小槍口跳動、提高連發射擊精度。
發射機構靠兩個軸固定:前面一個為快慢機軸,左側與機匣左邊的快慢機扳手相連,右側同時也是控制扳機的轉軸,二者中間分開,旋轉時不會互相干涉。前置的扳機通過連桿與轉軸右側上部的帶動突起相連??炻龣C軸在左側貼近機匣內壁位置上還同軸安裝有不鋼板沖壓成型的不到位保險,該保險前部有扭簧托住使其始終上抬,后部有個向右的折彎,剛好擋住擊錘左側突起。當槍機復進到位后,會壓下該保險的前部,進而使其后部抬起,此時折彎部分就會對準擊錘左側的讓位槽,這樣擊錘就不會受到阻擋,不到位保險隨即解除。后一為保險軸,與機匣右側的保險扳手相連,保險軸上裝有2個阻鐵,左側為單發阻鐵,右側為連發阻鐵,兩個阻鐵后部由安裝在保險軸上的雙臂扭簧托住,使之后端始終上抬。左側的連發阻鐵扣合面要比單發阻鐵扣合面略靠后一點,這樣可以防止兩個阻鐵與擊錘之間發生干涉,提高發射機構的可靠性和安全性。左側的單發阻鐵前部較長,伸到快慢機軸前下部,其左側有一個向右的折彎突起,剛好壓在扳機后軸的前部,可被扳機后軸上的突起控制,同時也能被左側的快慢機軸控制。扳機后軸略靠后方有個突起,位于連發阻鐵前部的下方,當扣動扳機時,扳機后軸順時針(從槍右側看)旋轉,所以軸后側的突起抬高,使連發阻鐵逆時針旋轉,進而后部與擊錘的扣合部下降,釋放擊錘。兩側的扳手由鋼板沖壓而成,形狀與AK步槍類似,左側的快慢機扳手向上推到位為連發位置,對應標記為3個呈“品”字形排列的白點,向下推到位為單發位置,對應標記為一個白點。右側保險扳手向上推到位為保險狀態,此時快慢機將拉機柄槽完全蓋住,起到防塵蓋的作用,對應位置標記為“Ⅱ”,向下推動到位為射擊狀態,對應標記為“o”。
值得一提的是,該保險扳手的設計較為特別,采用了兩段式結構,這是因為該槍的拉機柄槽較長,而保險轉軸又比較靠前,同時下機匣高度低,保險扳手轉動角度不大,若設計成整體式樣,那么扳手的后部不能完全離開拉機柄槽,進而會干涉到向后運動的拉機柄。而SR-2M將保險扳手前部設計得較短,保證保險扳手扳到下方時,扳手的最高點低于拉機柄槽,而在保險扳手中部用連接軸連接一個可以活動的擋片,這樣在扳手推動到保險位置時,擋片會被帶動擋住拉機柄槽。而當扳手推動到下方時,連接軸也會把擋片拉到下方,即使后部仍舊沒有完全脫離拉機柄槽,但是前段已低于拉機柄槽,當拉機柄向后運動時也會將擋片壓下,通過這一設計巧妙地解決了拉機柄槽的遮蓋與打開問題。
機匣最前部裝有節套,其形狀比較復雜,為整體銑削成形,然后通過兩側的4顆鉚釘鉚接在機匣前部。節套后部加工有閉鎖槽,與機頭上的閉鎖凸筍配合完成閉鎖動作。閉鎖槽上方還加工有供活塞筒通過的通孔,最頂部為銑削加工成的固定式矩形照門,與前部準星配合,構成簡單的機械瞄準系統。照門下部有個軸孔,安裝有機匣蓋連接軸,通過此軸將機匣蓋組件固定在節套上,使機匣蓋只能旋轉打開而不能分離,這點設計與AK74U短突擊步槍相同。其目的是保證機匣蓋與節套連接的定位精度,間接保證了固定在機匣蓋上導軌上的瞄準具位置不至于出現很大偏差。槍管通過靜壓配合壓入節套后,再通過前后兩根銷子從節套上方加以固定。節套下方安裝有扳機和扳機拉桿,扳機通過扳機銷固定在節套下方的機匣上。槍管上還裝有導氣箍、準星座組件和槍口裝置。導氣箍裝在槍管的中部,導氣箍端面為“8”字形,自下向上鉆有豎直的導氣孔,上部為容納活塞筒的盲孔,朝向槍口一端是封閉的,下部有一與槍管配合的通孔,導氣箍與槍管靜壓配合后也同樣用兩根銷子固定在槍管上。為了簡化結構,SR-2沒有氣體調節裝置。
準星座組件由準星座、準星滑座、準星、前握把組件、定位銷和定位銷簧等組成。準星座為一整體結構,由整塊金屬銑削加工而成。準星安裝在準星座頂部的兩側護翼中心,護翼為典型的俄國式樣,準星擰在準星滑座內,準星下部開口有一定的彈性,擰在準星滑座內不會松動,用專用工具可以調整準星高低和左右位置。準星座左側還加工有固
定的前背帶環孔,由于體積限制,外形比較小。準星座中心有與槍管配合的通孔,準星座壓在槍管口部,然后由一個銷子從下方固定在槍管上。
準星座下方有個略向后的突起,用于安裝前握把組件,前握把組件由握把本體、定位銷、定位銷簧、解脫扳手和解脫扳手軸組成。握把本體是一個由工程塑料整體注塑成型的空心管狀體,表面有多道較粗的防滑紋,上部左、右兩側卡住準星座下方的突起,通過一個轉軸連接到準星座下方,為了提高前握把連接軸部分的強度,該部位注塑時鑲嵌有金屬件。握把底面前部安裝有一個解脫扳手,由一個空心銷固定在小握把上。該扳手可以控制握把內部的定位銷,使小握把在展開和折疊時能解脫定位銷進而使握把旋轉。在槍管前端加工有螺紋,連接有一個簡單的槍口裝置,其外表面沒有開槽或孔,只有一個起到消焰作用的膨脹腔。為防止手指意外移動到槍口前造成意外,槍口裝置下方加工了一個弧形的突起,此外還加工有減輕重量的槽孔。槍口裝置下靠后方有一個定位槽,當旋轉到位時,準星座前下部的定位銷剛好伸入此槽固定住槍口裝置,若要分解槍口裝置,則必須要先壓回此定位銷。
小握把組件雖然固定在機匣上,但屬于單獨的一個部件,最后才安裝到機匣上的,其本體由工程塑料注塑而成,表面沒有加工防滑紋路,而是做成類似噴砂處理過的效果,這種設計有利于簡化模具和方便零件脫模,但是對握持有一定影響,尤其是在有污泥的濕滑環境下。握把上部靠近彈匣供彈口的位置內設有鋼板沖壓成的加強支架,與握把注塑成一體,除可以增加供彈口部分的強度外,還能提高塑料握把與金屬機匣的連接強度。整個握把通過握把后部的一個突起伸入機匣內部,再由扳機護圈內的前后兩個鉚釘固定連接到機匣下方。
握把上安裝的唯一組件就是彈匣卡筍組件。對于其他的彈匣設在握把內的沖鋒槍,像烏茲或MP169,都存在彈匣卡筍不能兼顧左右手使用,也不能單手快速釋放彈匣的缺點,而sR-2M的彈匣卡筍通過優化設計,卻能夠同時滿足這兩點要求。SR-2M將彈匣卡筍設置在扳機護圈的后部,向前旋轉即為釋放彈匣,彈匣卡筍較寬,握把兩側均有突出部分,用持的拇指或食指就能操作。特別是單手釋放彈匣這一功能對PDW來說尤為重要,緊要關頭能迅速更換彈匣、保持持續火力往往是致勝的關鍵。但sR-2M在此方面卻有一個小遺憾,那就因為體積和結構的限制,沒有在握把或機匣內設置空倉掛機機構,無法有效提示射手彈匣已經打空。不過這也是俄國武器的一貫設計風格,不是十分必要的機構一概省略,把省下來的精力用來提高槍械的可靠性才是最主要的。
槍機組件
槍機組件由槍機框組件、槍機芯、擊錘、復進簧組件和擊錘簧組件5個部分組成。槍機框組件包括槍機框、拉機柄和拉機柄軸,槍機框由整塊鋼銑削加工而成,截面成梯臺形,機框頂部裝有與槍機框固定為一體的活塞,活塞與槍機框頂后部的通孔配合后再用一銷釘固定?;钊麨榭招膱A柱形,頭部略粗,與導氣箍氣室配合,活塞頭部端面為錐面,整個活塞表面全部鍍鉻,以增強耐燒蝕能力,同時便于擦拭。這種分體式結構有助于簡化槍機框加工工藝,提高生產效率和金屬利用率。槍機框中部有槍機芯安裝孔,孔內加工有開閉鎖導槽。槍機框右前側有安裝拉機柄的兩個突起,突起內加工有銷釘孔,拉機柄本身為圓柱形,裝于兩個突起中間,用一個銷釘固定在槍機框上,可以上下旋轉。槍機框底部加工有較窄的壓彈突起,最后面有兩個短導軌,使槍機運行時不會脫出機匣導軌。
槍機芯為圓柱形,外形比較復雜,頭部閉鎖部分在外圓上分布有4個大小、外形均不相同的閉鎖凸筍,最下部的凸筍較大,兼起到推彈凸筍的作用。槍機芯彈底窩較深,右下方銑有拋殼挺讓位缺口,左上方安裝有外露的大型拉殼鉤。其中左、右閉鎖凸筍上各加工有相反的預轉斜面,與節套內的預轉斜面配合,使槍機實現預轉。該槍開閉鎖凸筍不像AK步槍那樣加工在閉鎖凸筍的外圓上,而是加工在槍機芯后部較細的外圓面上,類似于比利時FNC步槍和中國95式步槍的設計。不同之處在于SR-2M的槍機開閉鎖凸筍是對稱的兩對,外形為螺旋狀的突起,在略靠后的位置上還銑有一個直槽,將凸筍分為前后兩部分。這種對稱式布局使得槍機旋轉時受力均勻,可靠性更好,而每個銑出來的直槽正好形成閉鎖凸筍的帶動平面,使槍機在復進時不會產生楔緊現象,而預轉斜面可以保證槍機快復進到位時解脫左、右閉鎖凸筍上的帶動平面,使槍機芯順利旋轉而實現閉鎖。同時,這種設計大大降低了槍機的高度,并且最大限度地減小了活塞軸線與槍機旋轉軸線的間距,使得活塞在受力帶動槍機后座時產生的翻轉力矩減小,對于減小槍口跳動、提高射擊精度有很大好處。缺點是槍機芯和槍機框加工較復雜,尤其是開閉鎖凸筍和槍機框內部的開閉鎖導槽加工難度較大。另外,SR-M2的槍機芯與VSS微聲狙擊步槍的槍機芯設計也有區別,前者有獨立的安裝在槍機芯上的擊針,而后者的擊針是直接加工在平移擊錘的頭部。另一個不同是SR-2M由于槍機芯直徑限制的緣故,放棄彈性拋殼挺而改用剛性拋殼挺,拋殼挺固定在機匣內壁左側,而VSS槍機芯使用的是類似于M16槍機的彈性拋殼挺,直接安裝在拉殼鉤對面的槍機芯內。
SR-M2的擊錘為圓柱狀,尾部有與機匣配合的短導軌,底部有一平面,用于和阻鐵配臺形成待擊狀態。為了簡化加工和節約金屬材料,圓柱形的擊錘體和擊錘尾部的導軌是分成兩個部分單獨加工的,加工好后再壓接成一個整體。為防止出現因擊錘孔內積存污物、導致擊錘無法打擊到位造成啞火的情況,擊錘頭部外圓特意銑削出幾個平面,用來容納污垢,以提高擊發的可靠性。
復進簧組件采用類似AK步槍的兩段伸縮套管式的模塊化設計,由復進簧套管、前導桿、端帽和復進簧組成,平時這個組件不用分解。其復進簧套管的尾部較粗,有~突起的圓柱形凸臺,與擊錘簧座頂部的復進簧座孔配合,可將機匣蓋鎖定。
擊錘簧組件也是類似于復進簧的兩段伸縮套管式結構,不同的是擊錘簧要細一些,擊錘簧套管與擊錘簧座固定在一起,在擊錘簧座前部還裝有由聚氯酯材料制成的緩沖墊,用于減緩槍機后座到位時對機匣的撞擊。
前護木
由工程塑料整體注塑而成,下部完全敞開,用來容納折疊后的前握把。護木前上部突起卡在準星座后部,后部兩側被機匣蓋導軌上的半圓形突起卡住,當機匣蓋蓋住機匣時,半圓形突起剛好壓住前護木,當機匣蓋打開至豎直狀態時,半圓形突起解脫對護木的限制,此時將護木后部向斜后上方抬起,即可將護木分解下來。
活塞筒 是一個整體加工而成的筒狀件,形狀非常簡單,主要起到封閉從導氣孔導出的火藥燃氣的作用。與一般的導氣式武器不同的是,SR-2M的活塞筒上沒有開設泄氣孔,活塞頭部也沒加
工有助于減緩火藥氣體后泄的環槽,只是對應部分加工精度較高,直接與導氣箍內的活塞孔配合?;钊脖旧砬昂蠹庸び?個方形突起,前部的可以將活塞筒鎖定在節套上,后部的則用來定位。
瞄準具 KP-SR.2紅點式瞄準具是專為SR-2M設計的一種外紅點式瞄準具,安裝在機匣蓋上部的導軌上。該瞄準具全重只有300克,體積為140×32×50毫米,既小巧又堅固耐用。安裝紅點瞄準具后可進行更為精確的瞄準,同時在光線欠佳的環境中,瞄準效果要大大優于機械瞄準具。
彈匣 SR-2M使用20發、30發兩種容量的雙排雙進彈匣,兩者結構相同,只是容彈量不同而已。20發彈匣主要供隱蔽攜行時使用,方便把整個槍械隱藏在衣物里面。彈匣由彈匣體、托彈板、托彈簧和彈匣底板組成。彈匣體為鋼板沖壓焊接結構,下部左、右兩側各沖壓有2個定位突起,彈匣體前上方加工有彈匣卡筍缺口。彈匣底板通過托彈簧最底下一圈的突出部分與底板上的缺口配合固定,省去了托彈簧底板這個零件。SR-2M還設計有一個專用的彈匣連接器,可將兩個彈匣底部相互連接成“L”形,可以進一步節約更換彈匣的時間。
SR-2M動作原理剖析
SR-2M微型沖鋒槍的使用十分簡單,首先插入一個實彈匣,然后展開槍托并打開保險,接著選擇需要的射擊模式(單發或連發),拉動拉機柄向后到位并松開,將槍彈上膛,接下來扣動扳機即可開始射擊。假設保險已經打開,快慢機扳手位于單發位置上,槍彈已經上膛,整槍處于待發狀態,此時從槍身的右側觀察,該槍實現單發、連發和保險的動作過程具體如下:
單發過程 此時扣動扳機,扳機發生順時針旋轉,帶動上部的扳機連桿向前運動,而扳機連桿帶動扳機后軸順時針旋轉,使扳機后軸后部的突起上抬,連發阻鐵發生逆時針旋轉,后部逐漸脫離與擊錘的扣合,擊錘在擊錘簧的作用下向前運動,打擊擊針并擊發槍彈。當彈頭經過導氣孔時,一部分火藥氣體進入導氣箍,推動活塞向后運動?;钊麕訕寵C框向后運動,槍機框向后運動同時壓縮復進簧并帶動擊錘壓縮擊錘簧,當走完自由行程后,槍機框內的兩個開閉鎖導槽與槍機芯上的開閉鎖螺旋突起相互作用,使槍機旋轉開鎖。拉殼鉤抽出膛內空彈殼,當經過機匣左側的拋殼挺時,拋殼挺撞擊彈殼的左下側,使其以拉殼鉤為轉軸向右側拋出。槍機框繼續后座,并帶動擊錘壓縮復進簧和擊錘簧,直至槍機框與擊錘撞擊到擊錘簧座后部的緩沖墊,方才停止運動。隨后在復進簧的作用下,槍機框又帶動槍機芯向前運動,擊錘也在擊錘簧的作用下向前復進。槍機芯在經過彈匣時會將彈匣口部的一發彈推入彈膛,而槍機芯頭部進入節套后,兩側閉鎖凸筍上的預轉斜面會與節套內部的預轉斜面相互作用,使槍機芯后部開閉鎖螺旋面上的帶動突起避過槍機框上的帶動面,進入槍機框內部的開閉鎖螺旋面,進而迫使槍機芯旋轉閉鎖,槍機框一直要碰到節套后才會停止運動。當槍機框運動到位后,會壓下機匣內部左側的不到位保險,擊錘繼續前進,直至被單發阻鐵掛住。
由于扣動扳機帶動扳機后軸順時針旋轉后,扳機后軸前部的突起就會下降,不再限制單發阻鐵前部,因此在單發阻鐵簧的作用下,單發阻鐵后部上抬、前部下降。這個動作是在扣扳機解脫連發阻鐵時同時進行的,這也是單發阻鐵為什么將位置設計得略微靠后的原因,這樣當解脫掛在連發阻鐵上的擊錘上時,由于擊錘位置相對靠前,即使單發阻鐵抬起,也不會與擊錘扣合,不會干涉射擊過程。至此,如果不松開扳機,則槍械完成了一個單發射擊循環。若松開扳機,則扳機后軸會作逆時針旋轉,扳機后軸左前部突起逐漸上抬,頂起單發阻鐵的前部,使其后端下降,同時扳機后軸右后側突起下降后連發阻鐵后部會上抬,這樣一旦松開扳機,單發阻鐵會釋放擊錘,但連發阻鐵已經抬起,擊錘前進一小段距離后又會被連發阻鐵掛住。此時再次扣動扳機,就會重復前面的循環,完成下一發彈的發射。
連發過程 當快慢機扳手位于上方連發位置時,快慢機軸會將單發阻鐵前部頂起,使其后端保持下降狀態,不會掛住擊錘。
扣動扳機后,扳機順時針旋轉,帶動扳機連桿向前運動,同時扳機后軸發生順時針旋轉,扳機后軸后部突起上抬,又帶動連發阻鐵逆時針旋轉,后部逐漸脫離與擊錘的扣合,擊錘在擊錘簧的作用下向前運動,打擊擊針并擊發槍彈,重復前述的自動循環。當槍機框帶動擊錘后座到位后,槍機框和槍機芯逐步向前運動,而擊錘則在經過不到位保險時會被其掛住,槍機框繼續推彈入膛完成閉鎖后,逐步壓下機匣內左側的不到位保險前部,使其后部上抬,然后其后部突起解脫對擊錘的扣合,擊錘在擊錘簧的作用下再次向前打擊擊針、擊發槍彈,由于扳機一直扣住不放,所以連發阻鐵不會上抬,而單發阻鐵又被快慢機軸限制住不會掛住擊錘,因此槍機會一直按前述動作前后運動,直至將彈匣內槍彈打完后停在前方。若中途松開扳機,則連發阻鐵后端會向上抬起,當槍機框復進到位后,雖然解脫了不到位保險,但由于連發阻鐵的限制,擊錘會被掛住,停在待發位置上,直至再次扣動扳機,才能繼續發射過程。
保險原理 SR-2M保險由手動保險和不到位保險組成。手動保險由機匣右側的保險扳手控制,當扳手推動到保險位置時,會封閉拉機柄槽,同時擋住槍機使之不能后退,同時內部保險軸上的圓柱面會擋住前面扳機后軸上突出部,以此限制住扳機后軸的旋轉,此時扳機無法扣動,形成保險狀態。這種保險只鎖定了扳機,阻鐵還是自由的,雖說連發阻鐵較輕、阻鐵簧力較大,可以保證一般情況下的安全,但還是存在阻鐵因強大沖擊產生慣性力而解脫擊錘的可能。
不到位保險由不到位保險、擊錘和槍機框共同完成。當槍機框運動到位時,會壓下機匣左側的不到位保險前部,使后部上抬對準擊錘左部的通槽,擊錘能夠自由通過不到位保險,當槍機框未復進到位時,槍機框不能完全壓下不到位保險的前部,不到位保險的后部上抬不完全,不能對準擊錘左側的通槽,擊錘就會被不到位保險掛住,由于不到位保險要比連發阻鐵靠后些,所以無論此時是否扣動扳機,都不能釋放擊錘,借此形成不到位保險狀態。
英國有句古老的格言:“正義不僅應當得到實現,而且應以人們能夠看得見的方式加以實現”(Justice must not only be done,but must be seen to be done)。這句法諺大體意思是說正義應當通過公開的程序加以實現。相反,“沒有公開則無謂正義”[1],因為“一切骯臟的事情都是在‘暗箱作業’中完成的,追求正義的法律程序必然是公開的、透明的”[2].然而審視我國司法實踐,可以發現所謂隱形程序大量存在,這些隱形程序雖對彌補訴訟立法不足起到一定的作用,但其負面效應卻大得多。長期以來,這一問題并未引起足夠的重視,致使隱形程序大有愈演愈烈之勢。本文擬就隱形程序問題作詳細剖析,以期對我國的司法改革有所裨益。
一、隱形程序:程序正義的背離
(一)、隱形程序的含義
所謂隱形程序是指在司法機關內部通行或者認可的但未向外界公布的辦案規則與程序。之所以稱之為“隱形”,是因為這些辦案規則與程序未經有權機關正式予以頒布,外界既無法查閱也無從知曉;之所以稱其為“程序”,是因為其在訴訟中幾乎與國家頒布的訴訟規程有著同等的效力和功能,甚至有時成為辦案人員辦案的首選規則。這些“隱形程序”在靜態上主要是以內部紅頭文件、請示、批示、指示、通知、講話、經驗總結、工作報告、慣例等形式表現出來;在動態上,主要表現為“暗箱操作”。
(二)、隱形程序的基本特征
隱形程序除了具有不言自明的秘密性、非法性之外,還具有以下基本特征:
1、單方性
公正的程序應當保障那些對裁判結果有利害關系的人能夠參加到訴訟中去,使其有機會發表自己的觀點和提出支持該觀點的證據,以及反駁對方提出的觀點和證據,從而對裁判結果的產生發揮積極的影響。這就是所謂程序多方參與性原則,一般認為,它是正當程序(Due Process)最基本的內容和要求,也是滿足程序正義的最重要條件。[3]根據這一原則,裁判者的裁判活動必須在控辯雙方同時參與下,通過聽取各方的陳述、舉證、辯論等方式來展開,而禁止裁判者同訴訟的一方當事人進行單方面的接觸。然而在隱形程序中,“單方面接觸問題”比較嚴重,如在庭審前,承辦案件的法官為防“不測”同檢察官查閱案卷討論案情;承辦法官對于庭上難以查清的案件事實予以“調查核實”時,幾乎是清一色的單方行為:“三同現象”[4]等等。
2、多樣性
由于隱形程序是看不見、摸不著的、缺乏監督與制約的“地下活動”,因此,何人在何時何地出于何種目的采用何種方式開啟該程序都存在極大變數,因而具有多樣性。(1)隱形程序的參與者既可以是雙方當事人、司法機關,也可以是與案件毫無關系的局外人和機關;(2)隱形程序可以發生在立案、偵查、審查起訴、審判、執行的任何一個階段,甚至在立案之前也可能存在;(3)隱形程序既可以在司法場域之內出現,也可以在司法場域之外產生;(4)隱形程序的出現極可能基于司法機關的原因,如辦案人員為轉移錯案風險大肆進行案件請示匯報等,也可能基于訴訟當事人甚至案外人的緣故,如一方當事人為了獲得對己有利判決而恣意進行“AMP交易”[5];(5)隱形程序的表現形式多種多樣、豐富多彩,如通氣會、搞協調、打招呼、批條子、走關系、定調子等。
3、隨意性
訴訟是指司法機關在訴訟當事人及其它訴訟參與人的參加下,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序,解決糾紛的一種活動。而程序是主體參與決策活動的過程、順序、方式和方法等方面的總和。[6]這表明規范性是訴訟活動的基本特征,它要求訴訟的進行應嚴格依照訴訟法規定的程序進行,而不能由司法機關、訴訟參與人隨心所欲、恣意妄為。具有規范性的程序與恣意相對立,它能保證司法機關有條不紊地、合乎理性地定紛止爭。而在隱形程序中,由于具有多樣性、非法性的特點,使得辦案人員、訴訟參與人的訴訟活動不受程序法的調整和約束,常常游離于法律規定的訴訟程序之外,沒有統一的行為模式,至于是否啟動、如何啟動該程序完全取決于實施者,因而隱形程序具有較強的隨意性。
4、非理性
訴訟程序應當具有理性,因為合乎理性的程序往往會產生合理、正確的判決結果。即使這種程序不能產生正確的結果,也“能使程序參與者有機會獲知程序的進程、判決結果的內容以及判決得以形成的理由和根據,從而更能從心理上接受判決結果;同時,理性的程序能夠對判決結果作出充分的合理性證明,使程序參與者確信自己受到了公正的對待”[7].為保證程序符合理性原則,程序應當按照公開性、多方參與性、說理性、親歷性等特征進行設計。而在隱形程序中,“暗箱操作”現象不僅直接違反程序的公開性,使訴訟的一方或雙方喪失了解、影響程序的進程的機會,從而導致公開爭辯、公開求證難以形成,而且使裁判結論根本無法從程序過程中產生,而是來源于程序之外的沒有親歷整個訴訟過程的某種權威力量。因此,從本質上講,隱形程序是一種非理性的活動。
由此看來,隱形程序無論從哪個角度上講都是對正當法律程序的直接背叛,因為只有具備公開性、多方參與性、自治性、理性的程序才是正當性法律程序。故說隱形程序是對程序正義的恣意踐踏實在不為過。
(三)隱形程序的負面效應
隱形程序與正當程序結伴而行、相伴而生,在我國司法實踐中普遍存在,它作為一種異化的訴訟程序所展現出來的負面效應十分明顯。我們認為,隱形程序的危害性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1、隱形程序是滋生司法腐敗的溫床
“一切有權力的人都容易濫用權力,這是一條萬古不變的經驗”,[8]而不受監督與制約的權力更是如此。由于隱形程序是一種“地下活動”,因此使司法活動未受到廣大人民群眾、新聞媒體以及訴訟參加人的監督與制約,這給好利惡害的機會主義者可趁之機,不惜動用各種資源如金錢、權力、人情、美色等對司法人員進行狂轟濫炸,有血有肉甚至半推半就的司法人員哪能抵擋得了這種誘惑!在這種情況下,金錢案、人情案、關系案等司法腐敗現象怎能消除!
2、隱形程序是誘發司法不公的源泉
近年來,司法不公和司法腐敗成為人們最深惡痛絕的社會丑惡現象。而罪魁禍首就是隱形程序,它猶如一座加工廠,源源不斷地制造不公正的司法。首先,在司法腐敗的情況下,很難想象還能保證司法公正。俗話說“拿別人的手軟,吃別人的嘴短”,司法人員怎能“忘恩負義”而不“禮尚往來”?其次,隱形程序剝奪了或弱化了訴訟當事人參與訴訟程序、影響裁判結果的機會和權利,從而使他們產生強烈的不公正感,這種感覺源于他們的權益受到忽視,他們的人格遭到貶損。[9]
3、隱形程序是貶損司法權威的表征
司法作為社會正義的最后一道屏障,應當具有權威性,這是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必然要求。司法權威的前提條件是要有公開、公正的司法。然而,隱形程序一方面使廣大人民群眾無法充分了解司法權力及整個訴訟程序的運作方式,無法親眼目睹實現正義的全過程,從而不利于增強社會公眾對司法的認同感,使公眾對司法產生懷疑,喪失信心,另一方面隱形程序所產生的司法不公、司法腐敗現象很容易使公眾誤認為權力、金錢、關系比司法更重要、更有效,從而導致司法完全成為“地下交易”的“遮羞布”。
4、隱形程序是降低司法效率的誘因
在現代訴訟中,司法效率和司法公正一個都不能少。為使司法具有高效率,必然要在保證司法公正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減少司法資源的消耗。但是隱形程序的出現卻大大增加資源消耗,從而降低司法的效率。首先,司法不公產生波斯納所說的“錯誤消耗”,因為司法不公可能使鍥而不舍為權利而斗爭的人卷土重來,這勢必增加一次或多次司法予以救濟,而每增加一次司法就意味著司法資源的增長;其次,當地下“AMP競賽”出于勢均力敵時,訴訟的一方為了搶得“先機”可能會加大投入力度;最后,司法活動中不必要的請示、匯報、協調、審批等制度無疑會進一步增加司法資源的消耗。
二、隱形程序:司法的一大病灶
近年來,針對司法不公與司法腐敗問題,我國進行了司法改革,然而普遍認為收效不大,甚至有人申稱作為司法改革突破口的庭審方式改革已基本上宣告失敗。司法改革是一項龐大的系統工程,并非一蹴而就。筆者以為,司法改革之所以步履維艱恐怕在于其未擊中“靶心”,而在我國司法實踐中,隱形程序的泛濫無疑是其中“靶心”之一,舉其犖犖大端者有:
(1)、“三長會議”[10]、“協調定案”制度。眾所周知,我國在各級黨委內部,專門設立一個政法委員會,統一領導公、檢、法、司各部門的工作。然而,在一些地方,往往以“事關大局”為由,由政法委牽頭,動輒召開所謂“三長會議”,實行“聯合辦公”,對所謂“本地區有影響、有振動”的大案要案進行“協調定案”。
(2)、聯合偵查。一是濫用“兩指”、“兩規”。我國《行政監察法》第20條規定,監察機關在調查違反行政紀律行為時,可以根據實際情況,責令有違反行政紀律嫌疑的人員在指定的時間、地點就調查事項涉及的問題做出解釋和說明,即“兩指”。在黨紀檢查文件中,“兩指”變成為規定時間內、規定地點,即“兩規”。于是,在實踐中,為“避免師出無名”[11],精明的偵查人員(反貪的偵查人員居多)常常利用上述模糊性規定,聯合行政監察機關或者黨紀檢察部門,對所謂涉嫌犯罪的有關人員長期實行“兩規”、“兩指”,以這種長期“變相拘禁”方式去贏取時間,以便獲取“口供”。一旦獲取所謂“口供”即犯罪證據,馬上就對其予以立案,直到這時,“兩規”才宣告結束,偵查活動才開始由“地下”轉為“公開”。[12]二是檢察機關起訴部門為了所謂“證據把關”,提前介入公安機關的偵查活動,同偵查人員一道“并肩作戰”。
(3)、庭前或庭外活動中心化、實質化。一是上下級法院的監督關系異化為領導關系,上級為了給下級把關搞所謂“批示”、“指示”;下級為了避免錯案搞所謂“疑案報請”。二是在法院內部行政化管理模式情況下形成所謂案件審批制度,以及審判人員在法庭審理之前或之后就如何判決問題向庭長、院長或審判委員會匯報,由后者進行審批之后才能定案。這種“審者不判、判者不審”所帶來的結果就是合議庭形式化、庭審形式化、庭前活動中心化、實質化。
(4)、監督異化、領導異化、外界干預。在我國目前政治體制下,人大掌握法院人事權,政府掌握法院財權,而各級黨委掌握法院領導權。在這種背景下,常常產生監督異化、領導異化。監督異化是指人大對法院的抽象監督異化為具體的監督、個案監督,領導異化是指黨委對法院的政治領導、組織領導、思想領導異化為事務性領導。因此,法院審判往往受到這些部門的不正當干預,實踐中所謂“批示”定案、“條子”定案、“指示”定案、“招呼”定案、“電話”定案等現象比較普遍。
(5)、第二審程序、再審程序、死刑復核程序中書面審理現象普遍。根據我國訴訟法有關規定[13],可以確定我國二審審理是以直接審理方式為原則,以庭外調查訊問方式、書面審理為例外。由于公開審理原則是我國審判的基本原則,它應貫徹于整個審判程序,因此二審的審理方式也可以理解為以公開審理為原則,以不公開審理為例外。但遺憾的是,我國有相當多的法院以所謂的“訴訟效益”為借口,將二審的審理方式演變為“以不公開審理為原則,以公開審理為例外”。再審的審理情況也與此相似。其次,由于我國刑事訴訟法對死刑復核程序只規定了書面審核的方式,因此,審判公開在死刑復核程序中根本無法貫徹落實。
(6)檢察官、法官相互串通。一是檢察官“咨詢起訴”?;蛟S是由于審判階段是刑事訴訟程序的最后一個階段的緣故,在許多檢察官的心目中,“以法律為準繩”已經被“以法院為準繩”所替代。于是有的檢察官對于一些吃不準的案件,常常攜卷前往法院向承辦法官“請教”,或者進行“電話討論”,在“談妥”之后,檢察官才以承辦法官的“意思”向法院提起公訴。二是法官“提前介入”,打探案情。即“刑事案件尚在審查起訴甚至偵查階段,承辦案件的法官就向警官、檢察官了解案情,詢問證據情況,甚至直接前往檢察機關或者公安機關,與警官、檢察官查閱案卷材料,或者討論某一問題”[14].
三、改革路徑:從隱形走向公開
(一)、隱形程序的生長原因
任何事物的存在都有其理由,隱形程序作為一種異化的訴訟現象也不例外。唯有找到隱形程序的生長原因,才能對癥下藥,求得司法改革的出路。我們認為,隱形程序在我國司法實踐中大行其道主要與以下幾個因素有關。
1、法律漏洞的客觀存在為隱形程序的生長提供了肥沃的土壤。首先,為了實現社會公平和正義,不得不允許法官擁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權甚至法官造法以填補法律漏洞。不可否認,法官造法、自由裁量能在一定程度上彌補立法的不足,但前提條件必須是法官要保持公平、公正與理性。如果法官屈服于權貴或私利,那么造法、自由裁量必將成為某些人攫取私利的工具,此時隱形程序的產生不可避免。其次,相對穩定的法律(尤其是成文法)同瞬息萬變的社會相比不可避免地具有滯后性,正因如此,案件的處理本身就是一個仁者見仁、智者見智的問題,這無疑會給訴訟當事人串通甚至收買法官以便爭取有利于自己的判決提供契機與動力,其結果必然是法官以隱形程序來完成他們之間的“幕后交易”。最后,由于我國程序立法上的不完善,尤其是違反訴訟法的程序性法律后果的缺失,使得辦案人員、訴訟參加人敢于規避程序法的規定而大量采用隱形程序。
2、司法共同體[15]遠未真正建立起來,程序難以自治[16],司法外因素常常成為主角,使裁判結果往往形成于程序之外。這主要是下面兩個原因造成的。(1)我國司法地方化、行政化、官僚化、邊緣化運作趨向使司法活動喪失獨立個性,使司法成為一種被任意蹂躪、恣意干預的場所。(2)長期以來,我國司法實踐中,由于受種種因素的影響,無論是訴訟程序還是訴訟結果都存在很大的變數,“朝令夕改”,具有不確定性,甚至淪為某些人玩弄的游戲,使得“司法最終處理原則”無從體現,正義無處得到伸張,司法權威的喪失使許多“為權利而斗爭”的人不得不乞求于某些司法外因素成為必要的動機選擇。
3、世俗社會的影響。西方普遍認為,為了保證司法公正,法官應當與世俗社會尤其是與所在社區保持一定的距離,以避免千絲萬縷的關系網、人情網的干擾。如著名的學者兼法官波斯納認為,“訴訟所涉及到的人們與法官通常有不同的社會距離,與法官關系越近就會得到越多同情的回應,而與實際的過錯無關?!盵17]所以為了實現司法公正,就應該適當割斷法官與世俗社會之間過多的聯系,以營造相對獨立的“隔音空間”,而“隔音空間”的營造將會大大壓縮隱形程序的生存環境。但遺憾的是,在我國看到的卻是另一幅景象。首先,中國無訴、和諧性法律文化向來主張“法與情諧”、“情法同在”,在司法上強調“執法原情”、“準情定讞”[18],這為隱形程序在我國人情味甚濃的關系社會中的施展提供了極為廣闊的舞臺。其次,中國的法院和法官背負的社會承載過于沉重:一方面,他們要定紛止爭,為改革開放保駕護航,另一方面,要帶頭送法下鄉、扶貧支教、摧糧討債、抗洪搶險,以便和人民群眾打成一片,實現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莊嚴承諾。這種滿足與被滿足之間使法律或司法權威滅失,隱形程序使得法律或程序虛無主義生成。
4、自古以來,以農業經濟為主、商業經濟不發達的中國使社會中間層消失,使得政府不得不直接面對民眾,“官本位”、“百姓崇尚權威、服從心理”由此而生,于是大眾民主觀念、參與意識淡薄,很容易使他們認為“訴訟”是國家官員的事情與己無關,國家如何進行訴訟只能服從而無需異議,而權力極易被濫用,因此,非司法化、非程序化的處理方式成為官方“愚弄百姓”的良好的劑。特別是中國正處于社會轉型時期,社會諸多因素尚存在極大變數,使得“在許多場合,社會變動的實踐迫使嚴格的訴訟程序要求撤退,轉而采用較有彈性的方式來處理糾紛?!盵19]上述非司法化、彈性的處理方式無疑會對隱形程序的滋生和蔓延起到推波助瀾的作用。
5、中國法官的素質狀況是隱形程序的誘發因素。如果說立法上有缺陷還能靠高素質的法官予以彌補的話,那么,司法一旦由素質低劣的法官或者比法官還外行的監督者所操縱則會步入“膏肓”。因為低素質的法官不僅無法滿足司法必須公開、公平、公正、理性的需要,而且會反過來侵蝕司法活動的公正性。而中國恰恰是在這方面出現了問題。據統計,截止1997年底,在全國法院系統25萬多名法官中,本科層次占5.6%,研究生僅占0.25%.[20]低素質的法官對引發隱形程序的作用十分明顯。首先,法官的業務不精會迫使他們轉移錯案風險,不厭其煩地將案件向上匯報、請示。其次,法官的職業道德較差會大大降低他們的抗腐蝕能力。最后,低素質的法官往往在觀念上更容易固守程序工具論、重實體輕程序,在執法上總是企圖擺脫正當程序的束縛而求救于隱形程序。
(二)、隱形程序的改革路徑
從前文的分析不難看出,隱形程序已成為我國司法改革道路上的一大障礙。為確保司法改革的順利進行,必須找到渠道通暢的路徑。筆者認為,當前的司法改革,除了繼續積極穩妥地進行政治體制改革、經濟體制改革以改善大環境以外,還應當明確從隱形程序走向公開的改革思路,具體說來應當做到以下幾點。
1、改革司法管理體制、領導體制、人事制度、財政制度,理順司法權與黨的領導、行政權、司法權之內在關系,確保司法獨立,樹立司法權威,重塑程序自治性,以便“通過排除各種偏見、不必要的社會影響和不著邊際的連環關系的重荷,來營造一個平等對話、自主判斷的場所”[21].
2、盡快修改和完善我國訴訟法與訂立證據法。主要包括:(1)、確立非法證據排除規則、實行證據開示制度;(2)、賦予律師訊問在場權,擴大律師閱卷范圍、為律師會見當事人疏通渠道;(3)、嚴格限制第二審程序、再審程序、死刑復核程序中書面審理方式的適用,擴大審判公開范圍;(4)、建立保障警察、證人、鑒定人出庭作證制度;(5)明確規定“三長會議”、協調定案制度、聯合偵查、疑案報請、審批制度等隱形程序非法,并規定違反訴訟法的程序性法律后果,確立司法審查制度或者第四種司法裁判形態[22].
3、貫徹落實《法官法》、《檢察官法》、《警察法》,加大司法人員的培訓力度,把好司法隊伍“入口關”,提高司法隊伍的整體素質。
4、繼續大力推進警務公開、檢務公開、審判公開;提高司法工作的科技含量,開發多媒體法庭出示系統,加快司法信息化、網絡化建設,加大民眾旁聽力度,方便民眾查閱訴訟文書,實行“陽光”作業。
通信地址:華東政法學院研究生院研樓507室郵編:200042
電子郵件:achaowang@sohu.com電話:021-620714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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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簡介]:王超(1973―),男,河南信陽人,華東政法學院碩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為訴訟法學、司法制度。
[1] [美]伯爾曼:《法律與宗教》,梁治平譯,三聯書店1991年版,第48頁。
[2]王利明:《司法改革研究》,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第52頁。
[3]可參閱[日]谷口安平:《程序的正義與訴訟》,王亞新、劉榮軍譯,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1996年版,第13頁;陳瑞華:《刑事審判原理論》,北京大學出版社1997年版,第61-65頁;[美]戈爾?。骸斗烧軐W》,三聯書店,1987年版,第240-243頁;[英]彼得。斯坦、約翰。香德:《西方社會的法律價值》,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出版社,1990年版,第97-98頁。
[4]目前,由于法院辦案經費緊張加之又要法官包攬調查取證任務,法官只能從當事人身上想辦法,實踐中大量存在的“誰出錢為誰辦案”的現象以及法官與當事人實行“三同”(同吃、同住、同行)的主要原因也就在此。參考王利明:《司法改革研究》,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第385頁。
[5] A代表Affection,人情;M代表Money,金錢;P代表Power,權力。
[6]汪進元:《論憲法的正當程序原則》,載《法學研究》2001年第2期,第54頁。
[7]陳瑞華:《刑事審判原理論》,北京大學出版社1997年版,第67頁。
[8] [法]孟德思鳩:《論法的精神》(上冊),商務印書館1997年版,第154頁。
[9]根據美國學者馬修的尊嚴價值理論,正當性法律程序的設計和運作應從不同的角度維護當事人作為人的尊嚴,使他們真正成為積極參與裁決制作過程,主動影響裁決結果的程序主體,而不是消極等待官方處理、被動承受追究的程序客體,從而具有自主地決定個人命運的選擇機會。否則,就是對他們的尊嚴的貶損,使他們受到不公正的對待。參閱陳瑞華:《程序正義的理論基礎——評馬修的“尊嚴價值理論”》,載《中國法學》2000年第3期,第144-152頁。
[10]三長即公安局長、檢察長、法院院長。
[11]實踐中,偵查人員根據一些線索,往往對于涉嫌犯罪的有關人員掌握一定的證據,但又不符合立案標準,因此,在這種情況下,偵查人員顯然不能對其采取強制措施和進行訊問。于是,偵查人員聯合行政監察機關或者紀檢部門,并以后者名義開始進行“變相”偵查,因為后者對涉嫌人員實施“兩規”往往是不需要理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