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2-06-04 14:05:25
序論:速發表網結合其深厚的文秘經驗,特別為您篩選了11篇合同范文。如果您需要更多原創資料,歡迎隨時與我們的客服老師聯系,希望您能從中汲取靈感和知識!
雙方一致同意約定如下:
第一條 委任與接受
在本協議有效期內,賣方指定商為本協議第四條項下商品的獨家商,在第三條所規定的區域內招攬顧客的訂單。商同意并接受上述委托。
第二條 商的義務
商應嚴格遵守賣方隨時給予的任何指令,而且不得代表賣方作出任何擔保、承諾以及訂立契約、合同或作其他對賣方有約束力的行為。對于商違反賣方指令或超出指令范圍所用的一切作為或不作為,賣方都將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三條 區域
本協議所指的區域是:____________(以下簡稱區域)。
第四條 商品
本協議所指的商品是____________(以下簡稱商品)。
第五條 獨家權
基于本協議授予的獨家權,賣方不得在區域內,直接地或間接地,通過其他渠道銷售、出口商品。商也不得在區域內經銷、分銷、或促俏與商品相似或有競爭性的商品,也不能招攬或接受或區域外銷售為目的訂單。在本協議有效期內,對來自于區域內其他顧客有關商品的訂單、詢價,賣方都應將其轉交給商。
第六條 最低額和價格
在本協議有效期內,如果賣方通過商每所(12個月)從顧客處收到的貨款總金額低于____________,則賣方有權提前30天書面通知商解除本協議。
賣方應經常向商提供最低的價格表以及商品可以成交的條款、條件。
第七條 訂單的處理
在招攬訂單時,商應將賣方成交的條件、合同的一般條款充分通知顧客,也應告知顧客任何合同的訂立都須經賣方的確認。商應將其收到的訂單立即轉交給賣方,以供賣方選擇是否接受訂單。賣方有權利拒絕履行或接受商所獲得的訂單或訂單的一部分,而商對于被拒絕的訂單或其中的一部分,無任何傭金請求權。
第八條 費用分擔
除另有約定外,所有的費用和支出,如電訊費、差旅費以及其他有關商品銷售的費用,都應由商承擔。除此以外,商還應承擔維持其辦公處所、銷售人員以及用于執行賣方中有關商的義務而發生的費用。
第九條 傭金
賣方接受商直接獲得的所有訂單后,就應按商品凈銷售額的百分之______,以________(貨幣)支付給商傭金。傭金只有在賣方收到顧客的全部貨款后,每6個月支付一次,以匯付方式支付。
第十條 商情報告
賣方和商都應按季度或按對方要求提供有關市場信息的報告,以盡可能促進商品的銷售。商應向賣方報告商品的庫存情況、市場狀況及其他商業活動。
第十一條 商品的推銷
在區域內,商應積極地充分地進行廣告宣傳以促進商品的銷售。賣方應向商提供一定數量的廣告印刷品、商品樣本、小冊子以及商合理要求的其他材料。
第十二條 工業權保護
在本協議有效期內,商可使用賣方的商標,但僅限于商品的銷售。如果在本協議終止后,商地銷售庫存商品時,仍可使用賣方的商標。商也承認使用于或包含于商品中的任何專利、商標、版權以及其他工業產權,都屬于賣方所有,并且不得以任何方式提出異議。一旦發現侵權,商應及時通知賣方并協助賣方采取措施保護賣方產權利益。
第十三條 協議期限
本協議經雙方簽字生效。在本協議終止前至少3個月,賣方或商應共同協商協議的續延。如果雙方一致同意續延,在上述規定的條款、條件下,附上補充文件,本協議將繼續有效另外________年。發生續延,本協議將于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終止。
第十四條 協議的中止
在本協議有效期內,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履行合同或違反本協議的條款,如第五、六、十一條,雙方當事人應爭取及時解決爭議的問題以期雙方滿意。如果在違約方接到書面通知后30日內問題仍不能解決,非違約方將有權中止本協議,由此造成的損失、無力償付債務、清算、死亡以及被第三人兼并,另一方當事人可提出中止本協議,而無需書面通知對方。
第十五條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對由于下列原因而導致不能或暫時不能履行全部或部分協議義務的,不負責任:
自然災害、政府采購或禁令以及其他任何雙方在簽約時不能預料、無法控制且不能避免和克服的事件。但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盡快地將發生的事件通知對方,并附上證明材料。
第十六條 準據法
本協議有關貿易條款應按___________解釋。本協議的有效性、組成以及履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第十七條 仲裁
對于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一切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無法解決爭議,則應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北京),依據其仲裁規則,仲裁費應由敗訴一方承擔,仲裁委員會另有規定的除外。
本合同由雙方代表簽字后生效,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________________公司
雙方一致同意約定如下:
第一條 委任與接受
在本協議有效期內,賣方指定商為本協議第四條項下商品的獨家商,在第三條所規定的區域內招攬顧客的訂單。商同意并接受上述委托。
第二條 商的義務
商應嚴格遵守賣方隨時給予的任何指令,而且不得代表賣方作出任何擔保、承諾以及訂立契約、合同或作其他對賣方有約束力的行為。對于商違反賣方指令或超出指令范圍所用的一切作為或不作為,賣方都將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三條 區域
本協議所指的區域是:____________(以下簡稱區域)。
第四條 商品
本協議所指的商品是____________(以下簡稱商品)。
第五條 獨家權
基于本協議授予的獨家權,賣方不得在區域內,直接地或間接地,通過其他渠道銷售、出口商品。商也不得在區域內經銷、分銷、或促俏與商品相似或有競爭性的商品,也不能招攬或接受或區域外銷售為目的訂單。在本協議有效期內,對來自于區域內其他顧客有關商品的訂單、詢價,賣方都應將其轉交給商。
第六條 最低額和價格
在本協議有效期內,如果賣方通過商每所(12個月)從顧客處收到的貨款總金額低于____________,則賣方有權提前30天書面通知商解除本協議。
賣方應經常向商提供最低的價格表以及商品可以成交的條款、條件。
第七條 訂單的處理
在招攬訂單時,商應將賣方成交的條件、合同的一般條款充分通知顧客,也應告知顧客任何合同的訂立都須經賣方的確認。商應將其收到的訂單立即轉交給賣方,以供賣方選擇是否接受訂單。賣方有權利拒絕履行或接受商所獲得的訂單或訂單的一部分,而商對于被拒絕的訂單或其中的一部分,無任何傭金請求權。
第八條 費用分擔
除另有約定外,所有的費用和支出,如電訊費、差旅費以及其他有關商品銷售的費用,都應由商承擔。除此以外,商還應承擔維持其辦公處所、銷售人員以及用于執行賣方中有關商的義務而發生的費用。
第九條 傭金
賣方接受商直接獲得的所有訂單后,就應按商品凈銷售額的百分之______,以________(貨幣)支付給商傭金。傭金只有在賣方收到顧客的全部貨款后,每6個月支付一次,以匯付方式支付。
第十條 商情報告
賣方和商都應按季度或按對方要求提供有關市場信息的報告,以盡可能促進商品的銷售。商應向賣方報告商品的庫存情況、市場狀況及其他商業活動。
第十一條 商品的推銷
在區域內,商應積極地充分地進行廣告宣傳以促進商品的銷售。賣方應向商提供一定數量的廣告印刷品、商品樣本、小冊子以及商合理要求的其他材料。
第十二條 工業權保護
在本協議有效期內,商可使用賣方的商標,但僅限于商品的銷售。如果在本協議終止后,商地銷售庫存商品時,仍可使用賣方的商標。商也承認使用于或包含于商品中的任何專利、商標、版權以及其他工業產權,都屬于賣方所有,并且不得以任何方式提出異議。一旦發現侵權,商應及時通知賣方并協助賣方采取措施保護賣方產權利益。
第十三條 協議期限
本協議經雙方簽字生效。在本協議終止前至少3個月,賣方或商應共同協商協議的續延。如果雙方一致同意續延,在上述規定的條款、條件下,附上補充文件,本協議將繼續有效另外________年。發生續延,本協議將于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終止。
第十四條 協議的中止
在本協議有效期內,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履行合同或違反本協議的條款,如第五、六、十一條,雙方當事人應爭取及時解決爭議的問題以期雙方滿意。如果在違約方接到書面通知后30日內問題仍不能解決,非違約方將有權中止本協議,由此造成的損失、無力償付債務、清算、死亡以及被第三人兼并,另一方當事人可提出中止本協議,而無需書面通知對方。
第十五條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對由于下列原因而導致不能或暫時不能履行全部或部分協議義務的,不負責任:
自然災害、政府采購或禁令以及其他任何雙方在簽約時不能預料、無法控制且不能避免和克服的事件。但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盡快地將發生的事件通知對方,并附上證明材料。
第十六條 準據法
本協議有關貿易條款應按___________解釋。本協議的有效性、組成以及履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第十七條 仲裁
對于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一切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無法解決爭議,則應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北京),依據其仲裁規則,仲裁費應由敗訴一方承擔,仲裁委員會另有規定的除外。
本合同由雙方代表簽字后生效,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________________公司
1.合同的標的;價格和總價
外貿公司在俄中國界車上交貨條件下按本合同附件1向公司提供商品。商品以美元計價,系俄中國界車上交貨價,包括包皮、包裝和標記的費用。
根據附件1由俄羅斯向中國供貨的總值為____美元。
公司相應地在中國俄國界車上交貨條件下按本合同附件2向外貿公司提供商品。商品以美元計價,系中俄國界車上交貨價,包括包皮、包裝和標記的費用。
根據附件2由中國向俄羅斯供貨的總值為________美元。
2.供貨期
售方應在本合同附件規定的期限內交貨。售方有權按雙方商定的數量和金額提前供貨。購方有義務按合同規定接收貨物。
3.結算
本合同所供貨物之價款,在易貨基礎以上美元計價,不通過銀行記帳。貨物交接后,由售方商務代表到購方結算,或將結算憑證寄給購方進行結算,并憑下列單據辦理:
(1)發貨帳單2份;
(2)蓋有發貨站戳記的鐵路運單副本1份
(3)明細單2份
(4)品質證明書1份
購方接到上述單據核對無誤后給售方出以等值易貨貿易結算憑證予以確認。
4.包裝
賣方應在包裝貨物時采取所有預防措施以保證貨物在儲存、海運、陸運、吊裝時完好無損。
5.商品的品質和保證
所供商品的品質應由品質證明書加以確認,該證書確認商品品質符合生產國的技術條件和國家標準。
所供商品的品質性能應與標準樣品相一致,標準樣品在簽訂合同時交給買方,在保證期內留存買方并在對供貨品質發生爭議的情況下供雙方使用。
保證期為供貨后九個月。
6.索賠
購方可按1990年3月13日“由中國向蘇聯和蘇聯向中國交貨的共同條件”所規定的期限和程度在下列方面提出索賠。
(1)貨物的數量
如貨物數量與明細單注明的數量不符,在包裝完整和沒有外部損傷(內部短缺)的情況下,購方有權憑檢驗證書提出索賠。
如果貨物的發運系按發貨人確定的重量發出,而國境交接站雙方鐵路交接中發現不足,并從實際情況看來,不是鐵路方面的過失??筛鶕p方鐵路方面編制的商務記錄提出索賠。
(2)貨物的質量
如貨物品質與合同規定不符時,可根據商品檢證或無利害關系的權威機關的代表參與制成的記錄提出異議。
如售方所供貨物的品質,不符合合同規定的技術條件或與雙方確認的樣品不符時,購方有權要求售方或者削價、或者更換貨物。如果售方自收到異議之日起60天內不作最后決定,或不同意檢驗證書中確定的削價百分之比時,則購方有權將品質不合格的貨物按售方提供的地址退給售方。售方應在本合同規定的異議審理期限內將返回地址通知購方。
如果在每批貨物中發現殘次品占____%以上,收貨人則將退回全部貨物。由于質量原因退回貨物時所產生的全部費用由售方承擔。
在這種情況下,售方沒有免除向購方補發數量相同并符合合同規定的貨物的責任。
在終點檢驗貨物的數量和/或質量所需要的一切費用由購方承擔。
7.不可抗力條款
由于發生不可抗力情況(如:火災、水災、地震等),而直接影響本合同的履行時,售方對本合同的部分義務或全部義務無法履行的責任不予承擔。經雙方協商,履行本合同義務的期限也可相應推遲。發生不可抗力情況一方應自災情結束之日起,十日內將有關發生不可抗力情況的性質、毀壞程度及影響合同履行的情況書面通知對方。如對方有異議,發生不可抗力情況一方憑其國家有關機關的認證書豁免責任,中方為中國貿促會,俄方為俄羅斯工商會。
8.仲裁
由本合同所產生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糾紛,應盡可能通過雙方談判解決。如雙方不能達成協議,可通過被告國對外貿易仲裁機關審理。
9.其他條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1990年3月13日“由中國向蘇聯和由蘇聯向中國交貨件”辦理。
對合同的一切修改與補充意見只有以書面形式形成并經雙方鑒定后才生效。經雙方確認的往來信函、傳真、電子郵件等,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一式兩份,以中、俄兩種文字書就,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雙方法定地址:
售方:__________ 購方:________________
承攬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一、項目名稱、任務量、酬金、完成期限、備注
項目名稱
任務量(工時)
酬 金
完成期限
備注
包 干
工資/小時
合計人民幣金額(大寫)
(注:空格如不夠用,可以另接。)
二、項目的內容及質量技術要求
────────────────────────────────────────
三、技術資料、圖紙提供辦法及保密要求
───────────────────────────────────────
四、驗收標準、方法和期限
────────────────────────────────────────
五、結算方式及期限
────────────────────────────────────────
六、違約責任
────────────────────────────────────────
七、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
八、雙方協商的其它條款
────────────────────────────────────────
定 作 方
單位名稱(章)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人:
電 話:
電報掛號:
開戶銀行:
帳 號:
郵政編碼:
承 攬 方
單位名稱(章)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人:
電 話:
電報掛號:
開戶銀行:
帳 號:
郵政編碼:
鑒(公)證意見:
經 辦 人:
鑒(公)證機關(章)
年 月 日
您了解借貸合同和實踐合同么?借貸合同是指借貸雙方約定的貨幣所有權轉讓的合同;實踐合同是要求交付標的物才能成立的合同,兩者在定義上有所重合。那么,借貸合同是實踐合同嗎? 贏了網將為您深度剖析實踐合同于借貸合同的定義與特征,幫您判斷借貸合同的性質。
一、什么是實踐合同
實踐合同又稱要物合同,是指除當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外,還須交付標的物方能成立的合同。諾成合同與實踐合同區分之意義在于確定合同是否成立以及標的物風險轉移時間。
二、實踐合同的特征
1、買賣合同是體現意思自治最全面的合同,買賣合同是雙務合同、諾成合同、不要式合同、有償合同。
2、贈與合同是單務合同、不要式合同。
3、借款合同一般是要式合同、有償合同。
法律咨詢s.yingle.com
4、租賃合同是有償合同、諾成合同。
5、承攬合同為諾成合同、有償合同、雙務合同、要式合同。
6、建設工程合同是要式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
7、運輸合同原則上為雙務合同、有償合同、諾成合同、格式合同。
8、技術合同是雙務合同、有償合同。
9、技術開發合同是雙務合同、有償合同、諾成合同、要式合同。
10、保管合同是實踐合同、不要式合同、雙務合同。
11、倉儲合同是諾成合同、雙務合同、有償合同、不要式合同。
12、委托合同是諾成合同、不要式合同。
13、行紀合同是雙務合同、有償合同、諾成合同、不要式合同。
14、居間合同為有償合同、諾成合同、不要式合同。
法律咨詢s.yingle.com
三、借款合同是實踐合同
企業借款合同,是企業之間約定一方將一定種類和數額的貨幣所有權移轉給他方,他方于一定期限內返還同種類同數額貨幣的合同。其中,提供貨幣的一方稱貸款企業,受領貨幣的一方稱借款企業。借款合同又稱借貸合同。按合同的期限不同,可以分為定期借貸合同、不定期借貸合同、短期借貸合同等。
保管合同與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被我國學者公認為實踐合同。既然將這兩類合同歸為實踐合同則這兩類合同必然具有某種內在的共性,需要法律加以特殊的規定。但卻未發現這兩種合同之間的內在共性。唯一使這兩種合同與其他有名合同相區分的特征是" 交付物才成立或生效" ,這種共性的缺乏與特征的存在顛倒了因果關系的邏輯性。而且,中國合同法中對保管合同與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規定有所不同。根據中國《合同法》第 367條" 保管合同自保管物交付時成立,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而《合同法》第210條" 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自貸款人提供借款時生效。"
借貸合同是實踐合同嗎? 小編的回答是“是”。實踐合同的成立要件是標的物的交付,在標的物交付的時間,合同成立。借貸合同就是如此,借貸合同的標的物是一定數量的貨幣的所有權,當所有權由一方移交到另一方,合同成立。在法律規定中,借貸合同是公認的實踐合同,它符合
法律咨詢s.yingle.com
實踐合同的特性,因此是實踐合同。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咨詢贏了網。
根據《合同法》的規定,贈與合同為諾成性合同,自當事人意思表示一致時成立,同時也規定在一定情形下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的意思表示?!逗贤ā分詫①浥c合同規定為諾成性合同,是為了實現誠實信用原則和保障受贈人利益的需要。因為如果將贈與合同規定為實踐性合同,則贈與人作出贈與的意思表示后可不受任何約束。不僅不符合誠實信用原則,而且會使受贈人因相信贈與而為接受贈與所作出的準備、付出的花費得不到救濟,這對于受贈人顯然不公平。所以贈與合同應為諾成性合同。同時也為了顧及贈與人的利益,允許贈與人在一定條件下可撤銷贈與。我國合同法確立了贈與人的任意撤銷權,贈與人行使任意撤銷權必須具備兩個條件:一是贈與物權利尚未轉移,即對動產而言贈與人尚未交付,對不動產而言贈與人尚未辦理登記;二是非經公證之贈與以及非具社會公益、道德義務性質之贈與。依我國臺灣地區多數學者之見解,贈與之撤銷以贈與合同完全成立即生效為前提,在意義上相當于合同的解除權。由此可見,贈與的任意撤銷制度的存在以贈與合同已有效成立及贈與物尚未交付或辦理登記為基礎。因此,只有在贈與合同具有諾成性的前提下,才有任意撤銷制度存在的必要。反之,如果贈與合同為實踐合同,則因贈與物之交付或辦理登記與贈與合同有效成立必須同時發生,任意撤銷制度不可能存在。從這個意義上來說,贈與的任意撤銷制度本身就是贈與合同為諾成合同最直觀的標志。
二、贈與合同的撤銷制度
贈與合同的撤銷,是指贈與人在贈與合同生效后,依照法律的規定撤銷該贈與合同,使之歸于無效的行為。由于贈與合同是單務無償合同,為保證贈與人的利益,法律賦予贈與人有撤銷贈與合同的權利。我國合同法規定了贈與的任意撤銷、法定撤銷、窮困撤銷(又稱窮困抗辯、緊急需要抗辯、拒絕贈與之抗辯或贈與履行之拒絕)。
贈與人的撤銷權(也有學者稱“撤回權”)在性質上屬于形成權。立法之所以賦予贈與人以任意撤銷權,其主要原因在于贈與合同的無償性。因為在贈與合同中,贈與人不獲對價而負擔給付義務,其對贈與人的拘束力應比有償合同低才較為公正,并且表意人受其意思表示的拘束固然是民法的基本原則,但在無償的贈與合同中,若贈與人贈與的表示系出于輕率,則使其如一般的表意人那樣受其意思表示的拘束,不但對贈與人不利,而且使贈與人獲得額外的利益也欠缺正當性基礎,因此,在贈與合同業已經雙方當事人的合意成立以后,應允許贈與人的反悔,即在一定條件下收回其意思表示,可以說,建立于無償與輕率保護基礎上的任意撤銷權實際上就是允許贈與人“說了再吞回去”。這與解除權具有類似性。而對于贈與人的法定撤銷權來說,立法在受贈人有忘恩負義、不履行附負擔贈與中所附義務等行為時賦予贈與人以撤銷權,使其得以提前消滅已生效的贈與合同的效力,在這個意義上,贈與人的法定撤銷權在性質上也類似于解除權。
(一)贈與合同的任意撤銷
合同法規定,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這就是贈與的任意撤銷。該撤銷之所以有“任意”之名,在于對于非經公證之贈與以及非具有社會公益、道德義務性質之贈與而言,在贈與物權利轉移前,贈與人無須任何理由,即可撤銷。
一般情況下,合同依法成立后,債務人即負有給付義務,債權人享有給付請求權。但對于贈與合同來說,由于其具有無償性,贈與人無對價而支付利益,受贈人不負擔任何對待給付義務即可獲得利益,雙方地位嚴重違反均衡正義。我國學者謝哲勝先生所言“僅一方當事人即利益出讓方負給付義務,不符合交易公平,不符合正義,亦不符合人性”。因此,法律盡可能采取各種措施優遇贈與人,維護其利益從而使贈與人與受贈人之利益趨于平衡。立法賦予贈與人任意撤銷權就是優遇贈與人的措施中的一種。也就是說,任意撤銷權實際上是通過緩和贈與合同的約束力來實踐優遇贈與人的目的,最終獲致公平正義。
贈與合同的任意撤銷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贈與的財產權利尚未轉移
贈與的任意撤銷在時間上只能是贈與合同履行完畢之前,即贈與的財產權利沒有轉移之前。為什么贈與能否任意撤銷以權力轉移為標準呢?這因為有的情況下,贈與合同成立后,受贈人在已經為接受贈與財產作出物質上、經濟上或者精神上準備的情況下,贈與人撤銷贈與,特別是在受贈人已經接受贈與的時候,贈與人又把贈與的財產要回的情況下,贈與人撤銷贈與,既對受贈人不公平,也違背誠實信用的原則。雖然贈與是贈與人單方的無償行為,但在此種情況下,贈與人撤銷贈與也可能會對受贈人造成一定的損害,對社會道德也是一種沖擊。因此,為了平衡贈與合同雙方當事人的利益,維護社會關系的穩定,合同法對贈與人在贈與合同成立后撤銷贈與作了必須在贈與財產權利轉移之前進行的限制性規定。“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的情況,既包括贈與財產未交付給受贈人,也包括應當辦理而未辦理財產所有權轉移手續,還包括贈與財產已交付給受贈人,但應當辦理而未辦理財產所有權轉移手續的情形。贈與的財產已轉移其權利的,贈與人不得任意撤銷贈與。如果贈與的財產一部分已轉移其權利,任意撤銷贈與僅限于未轉移其權利之部分,以維護贈與合同當事人雙方權利義務的穩定。
2、須非為具有救災、扶貧等社會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或者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
《合同法》對贈與人行使任意撤銷權的范圍進行了限制,即具有救災、扶貧等社會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或者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贈與人不得行使任意撤銷權。對于有社會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來說,贈與人不僅負有承諾贈與的法律義務,而且負有賑災扶貧救困的道德義務。為了維護這類贈與法律關系的穩定,完成道德義務,本條款明確規定具有救災、扶貧等社會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不適用在交付贈與財產之前可以撤銷贈與的規定。對于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合同法》之所以規定不得撤銷,一方面主要是考慮到贈與人若采取此種方式與受贈人訂立贈與合同,經過公證人員的解釋和說明,則應當已經考慮周詳,如果再授予贈與人以任意撤銷權,既有失合同的嚴肅性,也使受贈人處于明顯不利的地位。另一方面,從公證的效力來說,具有債權內容的合同經過國家公證機關的公證,直接具有申請法院執行的效力。所以,這種合同不得撤銷。這對于嚴肅國家公證機關的公證力,維護合同的嚴肅性,保證財產權利關系相對穩定是必要的。
(二)贈與合同的法定撤銷
贈與合同的法定撤銷,是指在出現法律規定的可以撤銷的特定情形時,贈與人取得撤銷贈與合同的權利。根據《合同法》的規定,當發生下列事由時,贈與人或其繼承人、人可以行使撤銷權撤銷贈與:
1、受贈人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的近親屬
受贈人如果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贈與人的近親屬時,這表明贈與合同賴以存在的感情基礎將不復存在,與之相適應,贈與合同也將失去存在意義,因此,法律賦予贈與人有權撤銷贈與。這一要件要求:第一,須受贈人實施了侵害行為。受贈人的侵害行為不以直接侵害贈與人或其近親屬的個人法益為限,受贈人有侵害國家利益或社會法益之罪,例如妨礙選舉、誣告、偽證、偽造文書等,因其間接或同時侵害個人法益之罪,亦有適用。第二,須侵害的對象是贈與人或者贈與人的近親屬。第三,須侵害行為達到嚴重的程度,而不是輕微的、一般的侵害行為。何謂嚴重侵害,我國合同法并未明確予以界定,造成實踐操作中的困難。我國臺灣地區的民法規定受贈人的行為須為應受刑法處罰的程度,若僅為一般侵權行為而不構成犯罪,則不發生贈與人的撤銷權?!斗▏穹ā芬幎?,“受贈人對于贈與人犯有虐待罪,輕罪或侮辱罪時”,贈與人才得以受贈人有負義務行為而撤銷贈與。《意大利民法》規定,“只有在受贈人犯有本法第463條第1項、第2項和第3項規定的罪行的情況下,或者在受贈人故意嚴重傷害贈與人或故意使贈與人的財產遭受嚴重損害的情況下,……才允許以忘恩負義為由提起撤銷贈與的訴訟。”我們認為,凡是受贈人實施的、足以危害贈與合同賴以存在的感情基礎的任何行為,均為此處的嚴重侵害行為,不僅包括受贈人對贈與人及其近親屬實施的犯罪行為,而且也包括受贈人對贈與人及其近親屬所實施的嚴重有損道德名譽等行為。
2、受贈人對贈與人負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
如果受贈人沒有扶養能力或喪失了扶養能力的,則其不履行扶養義務有客觀原因,贈與人不具有撤銷贈與的法定權利。
3、受贈人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
這一要件要求:贈與合同約定了受贈人負有一定義務;贈與人已將贈與財產交付于受贈人;受贈人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在附義務的贈與合同中,受贈人應當依約定履行其所負義務。在贈與人向受贈人交付了贈與財產后,受贈人如不依約履行其義務,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也有學者認為,所附義務非因受贈人之事由不能履行或者不必要履行的,贈與人不得撤銷贈與,我國《合同法》第192條并未區分不履行約定義務事由,有不妥之處。在此,筆者也認為,當受贈人不履行合同約定義務是由于不可歸責于受贈人的事由所致的,贈與人不得行使撤回權。
4、受贈人實施違法行為致使贈與人死亡或者喪失民事行為能力
本條對受贈人所實施的違法行為未作限定,因此只要受贈人所實施的違法行為致使贈與人死亡或者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無論其是出于故意還是過失,贈與人的繼承人或法定人就可以行使撤回權。不過應注意,贈與人的死亡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必須與受贈人的違法行為之間具有因果關系,若贈與人的死亡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并非受贈人違法行為的直接結果,則贈與人的繼承人或法定人不得行使撤回權。
世界上許多國家或地區將受贈人故意妨礙贈與人行使撤銷權也作為法定撤銷權行使的事由之一,如《德國民法》規定,“贈與人的繼承人只有在受贈人故意和不法行為……妨礙撤回時,才享有撤回的權利”。我國臺灣地區民法也規定:“受贈人因故意不法之行為,……妨礙其為贈與之撤銷者,贈與人之繼承人,得撤銷其贈與。”對此,我國合同法尚未規定,實為法律的漏洞。因此,有學者認為,在受贈人故意妨礙贈與人行使撤銷權時,應當類推適用受贈人實施違法行為致贈與人死亡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時由贈與人的繼承人或法定人行使撤銷權的規定,賦予贈與人的繼承人或者法定人以撤銷權,以達到同樣的不向受贈人為贈與的目的。
(三)贈與合同的窮困撤銷
甲方招聘合同制職工,按有關規定,已報請有關部門批準。甲方已向乙方如實介紹涉及合同的有關情況;乙方已向甲方提交勞動手冊。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平等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為____年(或____個月),從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二條試用期限
試用期限為____個月(或____年)。即從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試用期限的長短,有關部門有規定的,按規定執行;有關部門無規定的,由招聘方根據受聘方的工作能力和實際水平確定。)
第三條職務(或從事某工種的工作)
甲方聘請乙方擔任____職務(或從事某工種的工作)。
第四條工作時間
每周工作____天,星期____休息。每天工作時間為____小時。上下班時間按甲方規定執行。
(以完成一定工作量為期限的合同,工作時間由雙方商定。)
第五條勞動報酬
(一)乙方在試用期間,月薪為____元。試用期滿后,按乙方的技術水平、勞動態度和工作效率評定,根據所評定的級別或職務確定月薪。
(以完成一定工作量為期限的合同,亦可按工作量確定報酬,實行計件工資的,按計件付酬。)
(二)乙方享受的崗位津貼和獎金待遇,與同工種固定職工相同。
第六條生活福利待遇
(一)補貼待遇:乙方享受交通費補貼、糧食補貼、取暖費補貼等與固定職工相同。
(二)假日待遇:乙方享受節日假、婚假、產假、喪假與固定職工相同,工作滿一年以上需要探親的,可享受____天(包括在路途中的時間)的探親待遇,工資照發,路費報銷。
第七條勞動保護。
(乙方的勞動保護按國家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八條乙方患病、傷殘、生育等待遇以及養老保險辦法。
(本條國家有規定的,按規定執行;無規定的,由雙方商定。)
第九條政治待遇和勞動紀律要求
(一)乙方在政治上享有同固定職工一樣的權利,如參加民主管理企業的權利,參加黨、團組織和工會的權利等。
(二)訂立有一定期限的勞動合同的乙方,在擔任領導職務以后,如職務是有任期的,在勞動合同期限短于領導任期的情況下,可以將合同期限視為領導職務的任期;如果職務是沒有任期的,可以視為改訂沒有一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三)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單位各項規章制度,遵守勞動紀律,服從分配,堅持出勤,積極勞動,保證完成規定的各項任務。
第十條教育與培訓
甲方應加強對乙方進行思想政治教育、遵紀守法教育、安全生產教育,根據工作和生產的需要進行業務、職業技術培訓。
第十一條勞動合同的變更
(一)發生下列情況之一者,允許變更勞動合同:
1.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并不因此而損害國家和社會的利益;
2.訂立勞動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規定已經修改;
3.由于甲方單位嚴重虧損或關閉、停產、轉產確實無法履行勞動合同的規定,或由于上級主管機關決定改變了工作任務、性質;
4.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當事人雖無過失但無法防止的外因,致使原合同無法履行;
5.法律規定的其他情況。
(二)在合同沒有變更的情況下,甲方不得安排乙方從事合同規定以外的工作,但下列情況除外:
1.發生事故或自然災害,需要及時搶修或救災;
2.因工作需要而進行的臨時調動(單位內工種之間、機構之間);
3.發生不超過一個月時間的短期停工;
4.甲方依法重新任命、調動、調換訂立沒有一定期限勞動合同職工的工作;
5.法律規定的其他情況。
第十二條勞動合同的解除
解除勞動合同,除因乙方違法犯罪或乙方不履行合同給甲方造成損失,或者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和本單位管理章程的規定被開除的,以及乙方擅自解除勞動合同的以外,甲方應按規定發給辭退補助費和支付路費。
解除勞動合同時,雙方應按規定辦理解除手續。甲方應按規定將解除合同的情況報告有關機關核準。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一)甲方無故辭退乙方,除應發給辭退補助費和路費外,應償付給乙方違約金____元。
(二)甲方違反勞動安全和勞動和勞保規定,以致發生事故,損害乙方利益的,應補償乙方的損失。
(三)乙方擅自解除合同,應賠償甲方為其支付的職業技術培訓費,并償付給甲方違約金____元。
(四)乙方違反勞動紀律或操作規程,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按處理固定職工的規定予以處理。
第十四條本合同期滿后,甲乙雙方一致同意,可以續訂合同。
第十五條其他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于年月日起生效。甲乙雙方不得擅自修改或解除合同,合同執行中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合同執行中如發生糾紛,當事人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可按()解決:(1)依法向勞動合同的管理機關請求處理,(2)依法向人民法院。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報主管機關、勞動合同管理機關(本合同如經公證,則應交公證處留存一份)……等單位各留存一份。
擔保人:
出借人:
本合同各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等規定,本著平等、自愿、誠實守信、協商一致的原則,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簽訂本合同,并保證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 借貸條款
第一條 借款用途:本合同項下之借款必須合法使用。
第二條 借款金額:借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 元整,小寫:¥ 元(大小寫不一致時,以大寫為準,下同)
第三條 借款期限:借款期限為 個月,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到 年 月 日止。
第四條 借款利率:借款期限內的 利率為銀行同期貸款利率的四倍。即 利率 %的四倍。
第五條 還款方式:借款到期時一次性還清全部本金。
第六條 如出現下列情形,出借人有權隨時要求借款人在約定的期限內提前清償部分或全部貸款本息:
1.借款人將所借款項用于非法活動。
2.擔保物毀損或滅失,不足以實現本合同擔保之目的,借款人和擔保人不能提供出借人可予接受的其他擔保的。
3、借款人或擔保人的資信出現危機,有可能導致出借人無法收回借款的。
第七條 借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1.如實提供有關證件、證明和其他材料,并接受出借人的監督和檢查;
2.保證本借款不用于非法活動;
3.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取得借款本金,并按時償還借款本息。
第八條 出借人的權利和義務
1.保證資金來源合法;
2.在本合同簽訂之日向借款人支付借款;
3.有權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收取借款本金和利息,有權按照約定行使擔保追索權。
第二部分 擔保條款
第九條 擔保人
為確保借款人正當履行還款義務,擔保人自愿以其所有權并有權處分權的全部財產(含夫妻共同財產)擔保給出借人,作為借款人歸還借款的擔保。
本合同項下擔保財產為:
擔保人保證:所擔保的自有財產滿足擔保條件,并同意受本合同約束。 但保人所承擔的擔保為連帶責任擔保。
第十條 擔保范圍
為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違約金以及出借人實現債權的所有費用(包括訴訟費和律師費等) 當借款人未按照本合同約定履行其還款義務時,無論出借人對本合同項下的債權是否擁有其它擔保,出借人均有權直接要求擔保人承擔擔保責任。
第三部分 違約責任及其他約定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下列情況均構成違約,違約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1.借款人提供的證件、證明等有虛假、非法的情況,出借人可要求借款人立即償還全部借款及相應利息,可依法行使對本合同項下的擔保權。
2.借款人在還款期限屆滿時,未能足額償還借款本息的,視為嚴重違約,應另行向出借人支付全部貸款本金 %的違約金,并承擔出借人為實現債權支付的全部費用(包括訴訟費和律師費等)
3.擔保人因隱瞞擔保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已擔?;蛘咭殉鲎獾惹闆r,或故意隱瞞其自身在簽訂本合同時已經不具備擔保能力的,而給出借人造成損失的,應當向出借人承擔賠償責任。
4.本合同項下的借條為本合同附件。
第十二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原告居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三條 生效、變更、解除、終止
1.在簽訂本合同前,合同各方已完全理解并接受本合同的內容,在本合同項下全部意思表示均真實有效。合同自各方簽字后生效。
2.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和相關費用全部清償完畢后,本合同終止。
3.本合同如需要變更或解除,應由合同各方共同達成書面合同。
借款人 (簽字、手印或蓋章)
出借人 (簽字、手印或蓋章)
擔保人 (簽字、手印或蓋章)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反擔保合同范本二____銀行:
甲方(名稱)與乙方(名稱)于____年__月__日就____項目簽訂之____號合同(下稱"合同")。應甲方要求,貴行與甲方于____年__月__日簽訂了第____號擔保契約,并于____年__月__日開立了以乙方為受益人,金額為____萬____的第____號保函(上述擔保契約和保函以下稱"擔保")。應甲方要求,對上述擔保,我們____公司(下稱"擔保人")同意出具反擔保,特在此不可撤銷地和無條件地向貴行作出下述保證事項:
一、我方同意上述擔保契約和保函的全部條款;我方保證甲方按期履行"合同"和擔保契約的全部義務;對甲方在擔保契約項下的一切應付款項,包括貴行按保函規定向保函受益人支付的任何或全部款項及由此產生的墊付利息和費用(下稱"應付款項"),我們保證承擔連帶償付責任或/和連帶賠償責任。
二、如乙方未能按契約規定履行支付義務,貴行即有權直接向本保證人索償,而無須先向甲方追償或/和處理抵押品,本擔保人保證在收到你行第一次書面索付通知后10天內,即無條件按通知要求將上述甲方所欠款項,以擔保契約規定的幣種主動支付給貴行,其中墊付利息額計算至本擔保人實際支付日。上述索付通知書作為付款憑據,對本擔保人具有法律約束力。
三、如果本擔保人未能按前條規定期限履行上述連帶保證責任,由此造成對你行的延付利息及其他經濟損失概由本擔保人承擔;同時,你行有權從本保證人存款賬戶中扣收上述所欠款項及延付利息,本擔保人保證不提出任何異議和抗辯。
四、如果甲方未能按期履行合同項下義務,而貴行以貸款方式間接履行擔保責任,我們保證無條件對該貸款按貴行規定格式另行出具擔保書。
五、如果發生下列任何一種或數種情況時,無論是否事先通知本擔保人,本保證書第1、2、3條規定的連帶償付責任或/和連帶賠償責任絲毫不受影響,本保證書繼續有效。
1.本保證項下所有當事人變更各自的名稱、地址、合資合同、章程法定代表人、經營范圍、企業性質,或乙方合并、分立、停止、撤銷、解散、破產等;
2.貴行延緩行使擔保契約項下的任何權利,或對"應付款項"的償付給予任何寬限;
3.保函項下權利被讓與或轉讓;
4.保函有效期應甲乙雙方要求予以延展;
5.擔保契約的任何修改和補充。
六、如果保函金額發生更改,本擔保書的擔保責任不變,仍按最高不超過原保函金額承擔本擔保責任。
七、在上述"應付款項"全部得到清償之前,本擔保人不能行使由于履行本擔保書項下義務而獲得的任何索償權。如果甲方向本擔保人提供抵押品,非經貴行書面同意,本擔保人也不應行使抵押項下的權利;如果經貴行同意處理抵押品,其所得全部款項保證首先用于向你行償付上述"應付款項"。
八、本擔保人將按你行要求定期提供有關的財務報表,并將第4條第1款中本擔保人的變更情況及時通知貴行。
九、本擔保書自開立之日起生效,直至貴行在上述保函項下的擔保責任完全解除或擔保契約項下應付款項全部得到清償之日失效。
十、在履行本擔保書的過程中如有爭議,應盡量通過協商解決,經協商未能圓滿解決時,將向貴行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本擔保書正本一式4份,貴行執2份,甲方及本擔保人各執一份。
擔保人名稱:
(法人公章)
簽發人:
職務:
掛靠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深化企業改革,提高勞動生產率,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為發包方裝飾工程承包方(以下簡稱:發包方)。發包方通過規定的程序最終確定以__________為代表的(個人、合伙人、企、事業單位法人子公司,作為本合同規定掛靠期限內獨立承接的家裝工程的掛靠方(以下簡稱:掛靠方)。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掛靠經營是在堅持企業的社會主義全民所有制的基礎上,按照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離的原則,通過選拔經營者,并以掛靠合同形式確定發包方、掛靠方二者責、權、利關系,使企業真正成為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社會主義生產者。
第二條?掛靠經營期間,子公司必須堅持社會主義方向,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法規、法令。
第三條?掛靠經營期間,子公司獨立核算,照章納稅,自主經營,自負盈虧。所有制、原有行政隸屬關系及財政、稅收渠道不變。
第四條?掛靠經營期間,子公司必須堅持原有經營方向,在此基礎上可以實行多種經營。
第二章?掛靠的期限、形式和主要指標
第五條?子公司本次實行承包經營的期限為________年,即從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第六條子公司本次掛靠經營的形式為:保上交掛靠費,保技術改造投資,掛靠經營責任制。
第七條?子公司本次掛靠經營的主要經濟技術指標為上繳利潤、技術改造投資、貸款歸還、企業上等級目標。具體如下:
第一款?以“實行自負盈虧,自主經營”為原則,掛靠經營期間上繳利潤總額為工程總造價的_______%。
第二款?掛靠經營期間,發包方為掛靠方提供信息和技術方面和業務(含蓋章,開發票等)的必要支持。
第三章?掛靠方的權利與義務
第一節?掛靠方的權利
第八條?掛靠經營期間,掛靠個人或合伙掛靠的第一掛靠人(以下簡稱:第一掛靠人)為該子公司的負責人,當然總經理,享受總經理負責制和本合同賦予總經理的全部權利。
第九條?掛靠在承包期間,對子公司的經營管理有如下權利:
第一款?有權按國家規定自主聘任副總經理及副經理級管理干部,組成子公司的領導機構,并報總公司備案,承包期滿或合同解除后,該領導機構即告解體。
第二款?有權決定子公司的機構設置、人事任免和專業技術人員的聘任。
第三款?有權依照有關規定獎懲、招用職工和辭退違紀員工。
第四款?有權改革子公司內部分配制度,在上級核定的工資總額范圍內有權自選工資形式,自定工資標準。
第五款?有權根據實際需要購置新設備。
第六款?在不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的前提下,有權開展新的經營業務。
第十條?掛靠方有權依據本合同規定,取得其應得的合法收入。
第二節?掛靠方的義務
第十一條?掛靠方在掛靠期間應盡義務如下:
第一款?對子公司的物質文明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負有全面責任。
第二款?必須依照國家有關規定,按期如數繳納應繳納的各種稅、費和統籌基金。
第三款?應完成發包方給掛靠方下達的各項指令性計劃。
第四款?應負責繼續履行子公司與其它單位已簽訂的一切有效經濟合同。
第五款?自覺接受總公司和子公司員工的監督,尊重和保護子公司員工的民主權利,定期向子公司報告工作,聽取員工的意見和建議。
第六款?維護子公司員工的合法權益,改善員工的勞動條件,在不斷提高經濟效益的前提下,逐步提高子公司員工收入,不斷改善員工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掛靠方必須全面履行本合同中應由承包方履行的全部條款。
第四章?發包方的權利與義務
第十三條?發包方的權利如下:
第一款?有權維護國家利益和子公司利益不受損害。
第二款?有權監督子公司的經營方向。
第三款?對子公司有財務監督權、審計權和工程質量檢查權。
第四款有權按國家法律、法規和本合同規定維護子公司員工的合法權益。
第十四條?發包方的義務如下:
第一款?不得違反本合同規定,干涉掛靠方的經營自主權。
第二款?不得平調子公司資產。
第三款?必須按本合同規定保障掛靠方的合法權益。
第四款?必須全面履行本合同中應由掛靠方履行的全部條款。
第五章?掛靠方的收入
第十五條?掛靠經營者在掛靠期間的收入按與本合同規定的各項經濟技術指標掛鉤考核的原則確定。
具體規定如下:
第一款?掛靠經營者如完成本合同規定的各項年度經濟技術指標,其收入子公司以分紅形式結算。
第二款?發包方如認為掛靠經營者作出特殊貢獻時,可另給予特殊獎勵。
第三款?員工人均年收入的計算范圍按____勞字____號文件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掛靠包的收入每月月底結算一次,年底結算之前,承包經營者只能按每月____元的標準預支生活費(不含國家規定的補貼)。年底結算以后,掛靠經營者的個人收入及子公司收入一次性結清,
第六章?合同的變更、解除或終止
第十七條?本合同生效后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發包、掛靠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本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時,須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新的書面協議,在新的書面協議未達成之前,本合同依然有效。
第十八條?本合同履行期間,如國家有關政策與本合同簽訂時相比發包、掛靠任何一方利益受到重大影響,受影響的一方可以提出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十九條?掛靠方如經營管理不善或經營決策嚴重失誤,給發包方造成重大損失,發包方有權解除合同,不負違約責任,并保留向承包方要求賠償損失的權利。
第二十條?發包方如違反本合同規定,干擾掛靠方的經營管理活動,使承包方無法繼續經營下去,或使掛靠方的合法收入得不到保障,掛靠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發包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二十一條?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使本合同無法完全履行或無法履行時,須發包、掛靠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二條?本合同規定的掛靠期滿,發包掛靠雙方的權利、義務履行完畢后,本合同自行終止。
第二十三條?本合同期滿三十日以前,掛靠方應接受發包方派出的審計機構對其掛靠情況進行審核,確定無誤后,雙方代表在審計意見書上簽字后,掛靠方方可離職。
第七章?違約責任
第二十四條?發包、掛靠雙方應全面實際履行本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的應負違約責任。
第二十五條?掛靠方如未按期完成本合同規定的各項經濟技術指標,應承擔違約責任和相應的經濟處罰,具體規定如下:
第一款?掛靠經營者如未完成本合同規定所上繳利潤指標,可從總公司分管子公司財務扣除,酌情處罰3倍罰金
第二十六條?發包方如違反本合同第十八條的規定,應承擔違約責任,賠償違約給掛靠方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并須向掛靠方支付其所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的百分之________的違約金。發包方的賠償金和違約金應在違約年度的次年________月以前交付掛靠方。發包方如有滯納行為,則須從滯納之日起至補齊之日止,以天為單位按滯納數額的百分之________向掛靠方支付滯納金,此項滯納金由發包方自理。
第二十七條?發包、掛靠雙方發生糾紛時,應按《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承包經營責任制暫行條例》執行。
第八章?附則
第二十八條?合伙掛靠的原定第一掛靠人(或企、事業法人承包的原指派承包經營者)如發生意外事故,無法繼續履行本合同,則由承包合伙人(或企、事業法人)另行推選(或指派)第一掛靠人(或掛靠經營者),經發包方認定,繼續履行本合同。
第二十九條?本合同期滿后,如發包商仍實行招標掛靠經營,且掛靠方履行本合同情況良好,掛靠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再承包的權利。
第三十條 在掛靠過程中,子公司所出現的一切責任性事件(民事訴訟、經濟糾紛、債權、債務、法律訴訟等)都由掛靠方承擔。
第三十一條 在掛靠其間,發包方為子公司出具一名會行政監視,負責子公司財務日常運作監督檢查,和日常工作管理。
第三十二條?本合同由發包方代表、掛靠方代表簽字,并經____公證處公證后生效。
第三十三條?本合同正本____份,發包方、掛靠方和____公證處各執一份。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副本若干份,報企業掛靠指導委員會、發包方成員單位備案。本合同副本與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簽字蓋章)
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日
第一條 自________起,由貸款方向借款方提供____________(種類)貸款(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 ,用于_____________,還款期限至_____________止,利率按月息_______‰計算。如遇國家貸款利率調整,按調整后的新利率和計方法計算。具體用款、還款計劃如下:
分期用款計劃
分期還款計劃
年
月
日
金額
年
月
日
金額
第二條 貸款方應在符合國家信貸政策、計劃的前提下,按期、按額向借款方提供貸款。否則,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與逾期貸款的加息同。
第三條 借款方愿遵守貸款方的有關貸款辦法規定,并按本合同規定用途使用貸款。否則,貸款方有權停止發放貸款,收回或提前收回已發放的貸款。對違約部分,按規定加收______%利息。
第四條 借款方保證按期償還貸款本息。如需延期,借款方必須在貸款到期前提出書面申請,經貸款方審查同意,簽訂延期還款協議。借款方不申請延期或雙方未簽訂延期還款協議的,從逾期之日起,貸款方按規定加收______%的利息,并可隨時從借款方存款賬戶中直接扣收逾期貸款本息。
第五條 貸款方有權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了解借款方的計劃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借款方對上述情況應完整如實地提供。對借款方違反借款合同的行為,貸款方有權按有關規定給予信貸制裁。
貸款方按規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貸款,可直接從借款方存款賬戶中扣收。
第六條 借貸雙方發生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下列第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
第七條 其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規及銀行有關貸款規定辦理。
第九條 本合同從借、貸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借、貸雙方各執一份。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單位:(公章)______________
(公章或合同專用章) 經辦人:(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章)_____________
負責人:(章)_________________
經辦人:(章)_________________
一、 汽車金額:
汽車品牌型號顏色價格備注
二、交車方式:
交車地點: 交車時間:
付款方式:付款時間:
三、質量維修:
1、出賣人向買受人出售的汽車,其質量必須符合國家頒布的汽車質量標準。
2、出賣人向買受人出售的汽車,必須是在《全國汽車、民用改裝車和摩托車生產企業及產品目錄》上備案的汽車。
3、出賣人向買受人出售汽車時要真實、準確介紹所銷售車輛的基本情況。
4、出賣人在買受人購買車輛時必須向買受人提供:(1)銷售發票;(2)(國產車)車輛合格證、(進口車)海關進口證明和商品檢驗單;(3)保修卡或保修手冊;(4)說明書;(5)隨車工具及備胎; (6)
5、買受人在購車時應認真檢查出賣人所提供的車輛證件、手續是否齊全。
6、買受人在購車時應對所購車輛的功能及外觀進行認真檢查、確認。
7、汽車在購買后,由出賣人負責與生產廠家的維修站聯系、解決。
8、如屬于在汽車售出前流通過程中出現的質量問題,出賣人未向買受人時示的,依法承擔責任。
9、如買受人使用、保管或保養不當造成的問題,由買受人自行負責。貿易合同:汽車買賣合同由精品信息網整理!
四、違約責任:
五、爭議解決: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提交蘇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六、合同文本: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七、合同效力:本合同經買賣雙方簽章后生效。
買受人(簽章): 出賣人(簽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