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2-11-14 01:11:03
序論:速發表網結合其深厚的文秘經驗,特別為您篩選了11篇衛生村申報材料范文。如果您需要更多原創資料,歡迎隨時與我們的客服老師聯系,希望您能從中汲取靈感和知識!
市愛衛會:鄉村位于市西部山區的林山河流域,全村共有6個居民組,10個自然村,1007口人。近年來,村支村兩委在上級衛生部門的具體指導下,在鄉黨委、政府的正確領導和大力支持下,扎實開展全民愛國衛生運動,取得了顯著成效。
我們一是成立組織,加強領導。成立了由村支部書記為組長,居民組長、育齡婦女小組長為成員的衛生工作領導小組,明確責任分工,實行村兩委成員包組、組干部、群眾代表包場所、包路段工作責任制,為衛生工作的開展提供了組織保證。二是宣傳動員,提高認識。村兩委多次召開村兩委成員、居民組長、黨員、群眾代表、育齡婦女小組長、全體村民等不同形式、不同層次的動員會,層層宣傳發動,使廣大黨員干部群眾充分認識到搞好環境衛生整治、消滅蚊蠅鼠害是預防各類傳染病傳播蔓延的有效辦法,干凈衛生是社會進步、文明程度提高的具體體現。三是措施得力,強力推進。采取“拆舊村、遷小村、并大村、建新村”等措施,建成“統一門面、統一墻體顏色、統一屋頂式樣、統一座向”的“四統一”的住宅小區3處、120戶。抓住“百村富民工程”建設機遇,建成了村中心游園綠地和高標準文化大院,實現了“新住宅、新設施、新環境、新面貌”的“四新”目標。四是開展全民健康教育活動。在鄉宣傳、婦聯的具體指導下,我們聘請鄉衛生院的同志給村民授課,印發有關衛生健康知識宣傳學習資料,建立家庭健康檔案,使村民的衛生健康意識普遍提高。五是健全完善衛生工作制度。鞏固環境衛生整治成果。通過衛生整治,村容村貌煥然一新,道路平整,溝渠暢通,空氣清新,生產生活用品擺放井然有序。為了鞏固環境衛生整治成果,我們進一步健全了公共及個人衛生“五不準”、“五經常”,衛生定期評比檢查,衛生區責任制等規章制度,使我村的衛生工作納入了經?;⒅贫然?、規范化管理軌道。
根據我村實際情況,經村兩委研究決定,特此申報省級衛生村。
自2009年以來,該村堅持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在上級部門的關心與支持下,嚴格按照創建江門市衛生村標準目標要求,認真制定創建計劃,并將創建各項任務層層分解落實到具體負責人,創建工作有序開展。干部積極發動,群眾熱情參與,該村生產生活環境和農村衛生環境得到極大的改善,村民素質得到較大提高,創建市衛生村取得良好成效。主要做法如下:
一、健全組織,明確責任
該村把創建市衛生村納入總體規劃,成立了以村長陳春井為組長的創衛工作小組,制定工作計劃,定期召開會議,聽取村民意見;充分發揮村老人協會作用,協調組織關系,爭取社會各界支持;落實各人責任,明確目標與任務,保障了創建工作全面開展。
二、加強硬件設施,改善農村生產、生活和衛生環境
自2009年以來,通過村經濟投入和各級部門、社會各界的支持,該村共計投入200多萬元用于改善村內環境條件。
1.全村70%以上村道完成了下水道改造工程;60%以上家庭進行了農村衛生戶廁改建與新建;
2.兩年來投入30多萬元用于綠化村道,改善村容村貌;
3.投入24萬元于村內小河邊建造總長800多米的不銹鋼防護欄;
4.投入近80萬元建成格山文化樓及其周邊設施,并根據風水學原理,于文化樓兩個路口建立石敢當、百福圖;
5.投入10萬元用于建造聯通村道與水田的竹園橋;
6.投入8萬多元建成380米長、3米寬的環村道路;
7.投入35萬元,完善村內主要河道近500米長、2.5米高的水坑石岐改造,改善排洪狀況;
8.投入18.7萬元建成省道麻陽線至西康村牌樓的西康橋;
9.現階段村內已經選好地點,正在建設垃圾收集屋與衛生健康宣傳欄,進一步提高村環境衛生與村民素質。
三、加大環境整治力度,形成長遠機制
為了確保村內村容村貌整潔衛生,該村組織專門負責人,定期對村內道路兩旁進行清潔,整治衛生死角。通過衛生健康宣傳欄與宣講等多種形式,引導和教育村民增強健康意識、衛生意識、環境意識,逐步養成科學、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努力實現村容整潔。
四、今后計劃
西康格山村的衛生村建設工作,得到領導、各界朋友的重視與支持,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對照要求還有一定的改善空間,還需在今后的工作中進一步努力:
1.爭取資金,在村道兩旁加裝路燈,方面村民出入;
2.著力完成剩余部分村道的下水道改造工程,進一步改善村民的衛生環境;
一、指導思想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按照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以及“干在實處、走在前列”的要求,全面、客觀、公正地評價村(社區)衛生工作水平和人群健康狀況,積極落實市農村公共衛生工作的各項任務,積極開展直接面向居民的三大類12項公共衛生服務。從整體上提高居民的健康水平和生活質量,促進農村衛生事業進一步發展。
二、創建目標
以村(社區)為單位,開展創建活動,全面促進基層衛生基礎設施、公共衛生隊伍建設,努力滿足廣大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醫療衛生服務需求,提高人民群眾健康水平,確保在2010年前街道完全達到衛生強街道標準,并通過驗收。
三、考核內容及標準
考核內容及標準:主要為領導重視、責任落實、社區衛生服務、合作醫療、食品安全管理、健康教育、婦幼保建、環境衛生、愛國衛生、臺賬資料和社會評價等11個方面。具體考評標準和辦法見附件。
四、申報程序
(一)衛生強村(社區)
1、必須是已獲得海寧市級或以上衛生村(社區)稱號的;
2、按考核指標得分在85分以上才可申報衛生強村(社區)。
3、申報前一年公共衛生工作考核得分不低于90分。
4、二年內沒有各類傳染病因防控不力,而導致重大傳染病暴發流行或重大食物中毒等公共衛生事件。
(二)自評
村、社區經過自評認為已附合申報衛生強村(社區)條件的,可填寫衛生強村(社區)申報表,并將自評后的資料報送街道創建辦。
(三)街道創建辦受街道辦事處委托,創建辦將對村、社區申報材料進行審核后,組織有關人員對申報村、社區進行實地調研。
(四)衛生強村(社區)每年申報一次,三年之內村、社區必須全部達到。
(五)對考核后符合衛生強村(社區),由街道辦事處命名,并給予一定的獎勵。
五、創建要求
認真貫徹科學發展觀,堅持“政府組織、部門協調、群眾參與、民建公助、因地制宜、科學改廁”的原則,積極推進農村改廁,不斷提高無害化衛生廁所普及率,努力開創全區農村改廁工作新局面,為促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奠定堅實基礎。
二、目標任務
按照市愛衛會下達的年度農村改廁中央、市級建設項目,我區應在本年度內新建和改建農村廁所2000座,使其達到國家規定無害化廁所標準。各鄉鎮(街道)和工業園區具體目標任務見附件1。
三、資金保障
中央資金按照每座廁所300元的標準進行補助,鄉鎮(街道)和工業園區按照與中央1:1的比例落實配套資金。
四、項目實施對象
根據農村改廁目標要求和無害化衛生廁所的普及狀況,各鄉鎮(街道)和工業園區項目實施對象應符合下列條件:
(一)村民已經飲用了自來水或有較好的用水條件;
(二)以鄉鎮(街道)和工業園、村委會、學校、衛生院(站)所在地、旅游公路(景點)或鎮、村主干道沿線較為集中居住村民為主;
(三)鄉鎮(街道)和工業園區級配套資金應落實相應工作經費,用于保障執行部門開展培訓、技術指導、健康教育、監督檢查等工作。在同一農戶不得同時安排國債沼氣建設項目和農村改廁項目;
(四)群眾積極參與。群眾對農村改廁具有需求和愿望,積極支持農村改廁,愿意并有能力提供必要資金或承擔義務工。
五、工作步驟
(一)宣傳發動階段
1、各鄉鎮(街道)和工業園區按照《年度區農村改廁實施方案》要求,制定本鄉鎮(街道)和工業園區農村改廁實施方案,成立農村改廁領導小組和技術指導小組,于9月30日前上報區愛衛辦。
2、鄉鎮(街道)和工業園區要召開改廁工作專題會議,對農村改廁工作進行全面部署安排,區級要對農村改廁進行技術培訓。
3、組織督導國家農村改廁項目鄉鎮(街道)和工業園區、村啟動前準備情況。
4、將申報材料于前上報區愛衛辦。申報材料包括:正式申報文件;項目任務申報承諾書(格式見附件2);項目任務申報匯總表(格式見附件3)。
(二)組織實施階段
1.下旬,各鄉鎮(街道)、工業園區正式進入組織施工階段。
2.下旬,召開農村改廁工作推進會議。
3.前完成改廁項目,上旬對改廁項目進行鎮級評估。
(三)總結驗收階段
1.各鄉鎮(街道)和工業園區組織自查驗收,寫出農村改廁工作總結材料,于前報區愛衛辦。
2.中旬區愛衛會組織對各鄉鎮(街道)和工業園區改廁工作進行全面考核。
六、組織領導
(一)組建項目協調小組,由區政府分管副區長任組長,區衛生局局長、區愛衛辦主任任副組長,區財政局等有關職能部門負責人為小組成員。項目辦公室設在區愛衛辦,胡順曉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具體負責農村改廁實施工作。
(二)組建項目技術指導小組,由區愛衛辦、區疾病控制中心人員組成。具體負責衛生廁所改廁的技術培訓及指導、督導檢查、改廁效果評價等。
(三)各鄉鎮(街道)和工業園區組建項目協調小組,確定分管領導和職能科室,具體負責項目的組織實施。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農村改廁是一項功在當代,利在千秋的民心工程,也是落實科學發展觀的重要舉措,各級各部門要切實增強責任感,嚴格按照本方案明確的目標任務,加強領導,落實人員,全力推進,保證效果。各鄉鎮、街道和工業園區要根據項目實施對象的具體要求,將改廁任務明確到村,具體落實到戶,實行領導包片、鄉鎮(街道)和工業園區干部包村、村干部包戶,做到任務明確、責任具體。同時,要把農村改廁與新居建設、危房改造結合起來,納入鄉鎮(街道)和工業園區、村建設統一規劃,嚴格審批,確保新建房全部達到無害化衛生廁所要求。
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繼續堅持“政府組織、分級負責,部門配合、全民參與,科學治理、社會監督”的愛國衛生工作方針,緊緊圍繞市委、市政府“福民強市”戰略目標和作風轉變年工作要求,結合紀念愛國衛生運動周年、城鄉環境衛生整潔行動,努力改善城鄉環境衛生面貌,提高城鄉公共衛生水平,保護人民健康,促進城鄉一體化進程。
二、工作目標和主要任務
(一)縣(市)創建工作
各縣(市)要加大衛生創建工作力度,鞏固提高省級衛生縣城水平。在鞏固省級衛生縣城(城市)成果的基礎上,“十二五”期間要進一步動員領導,發動群眾,群策群力,積極爭創國家衛生縣城(城市)。
1.力爭創建國家衛生縣城(城市)1─2個。
2.市、縣要順利通過省級衛生城市、省級衛生縣城三年復審驗收。
(二)鄉鎮創建工作
各縣(市)要加強衛生鄉鎮創建及成果鞏固的指導工作,以縣促鎮,以鎮帶村,縣鄉村協調、聯動發展。
1.縣鎮、南鄉,縣鄉、故縣鄉,市鎮,縣鎮、鄉,縣鎮要順利通過省級衛生鄉鎮三年復審驗收。
2.縣鄉,縣鎮、鄉、鄉,市鄉,縣鄉要順利通過市級衛生鄉鎮三年復審驗收。
3.力爭創建國家衛生鄉鎮1-2個,創建省級衛生鄉鎮(新申報)2-3個,創建市級衛生鄉鎮(新申報)3-4個。
4.縣、宜陽縣要實現省級鄉鎮創建零的突破。
(三)基層“三小”創建工作
修訂完善市本級衛生創建激勵性政策,引導基層單位和干部群眾積極參與愛國衛生運動,深入開展各級(衛生單位、衛生村、衛生小區)創建活動。
1.各縣(市)區積極爭取各地激勵性政策,引導基層創建參與性,提高創建積極性。
2.全市力爭創建省級衛生小區(新申報)5個,省級衛生單位(新申報)60個,省級衛生村(新申報)15個。
3.全市力爭創建市級衛生小區(新申報)15個,市級衛生單位(新申報)30個,市級衛生村(新申報)20個。
三、保障措施
(一)提高認識,強化領導
各級黨委、政府要高度重視愛國衛生創建工作,把創建工作納入經濟社會發展的總體規劃進行統籌安排,擺上政府工作的議事日程,制定創建工作方案,列入政府目標管理體系,主要領導要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采取切實可行的措施,確保各項創建目標的實現。各有關部門要按照“塊塊為主、條條負責、條塊結合”的原則,加強部門合作,齊抓共管,把創建任務與本部門職責相結合,各司其職,各負其責。
(二)規范流程,嚴格把關
認真學習、規范執行《省衛生鎮(縣城)考核命名和監督管理辦法》、《市衛生縣城、衛生鄉鎮、衛生村、衛生先進單位標準暨考核命名和監督管理辦法(試行)》。嚴格執行各級各類衛生創建程序,按照規定時限及要求完成申報、指導工作。
1.申報工作。規范指導各級各類衛生創建城鎮、單位(小區、村)按照相關創建標準,扎實進行衛生創建。創建成熟后,由創建城鎮、單位(小區、村)提出驗收申請,縣(市、區)愛衛辦經初驗合格后報市愛衛辦。各縣(市、區)申報材料經市愛衛辦初審合格后,須先行接受有關專家暗訪,暗訪合格后,方可接受市級初驗(或驗收)。國家級、省級各類經市級初驗合格后,按照規定程序及時限上報省愛衛辦。
2、監督管理。各級衛生縣城、衛生鄉鎮、衛生單位、衛生村、衛生小區在顯著位置懸掛“*級衛生縣城(鄉鎮、村、單位、小區)”牌匾,接受社會監督,衛生城鎮每年度要向上一級愛衛會上報自查工作報告。各縣(市、區)愛衛辦公室按照分級管理的原則,加強對衛生縣城及所轄衛生鄉鎮、衛生村、衛生單位、衛生小區的日常管理,進行督導檢查、暗訪,并于每年11月底前向市愛衛辦提交年度檢查報告。
3.日常鞏固。已創建成的鄉鎮、村、單位、小區,每周要進行一次專項自查,并做好記錄。城市區愛衛辦要每半月組織一次檢查,市愛衛辦每月對城市區組織一次專項檢查,并對檢查結果排序;各縣(市)要參照城市區衛生創建成果鞏固機制,制定符合縣城實際的成果鞏固長效機制,并認真執行,做好記錄。對已創建成的縣城、鄉鎮,縣(市、區)愛衛辦要每月組織一次檢查,市愛衛辦每半年組織一次專項檢查(或暗訪),明查暗訪結果將作為屆滿復查的累計參考意見。
(三)廣泛宣傳,營造氛圍
各縣(市、區)要進一步加大宣傳力度,充分利用報紙、電視、廣播、網絡等各種媒體、各類大型公益廣告、宣傳欄等形成輿論氛圍,使群眾充分認識到愛國衛生創建活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并充分運用好已有的省市級衛生創建激勵性政策,教育引導單位、群眾積極投身創建工作。要建立健全健康教育專業組織機構,廣泛開展公眾健康教育、學校健康教育及醫院健康教育等行業健康教育,增加群眾的衛生意識和自我保健意識,提高社會各界和廣大群眾創建的主動性和自覺性。
(四)依法創建,確保質量
一是認真開展領導干部“三解三促”活動。根據《市委辦公室關于調整全市領導干部下基層“三解三促”活動聯系點的通知》文件精神。對聯系掛鉤的村、企業和社區進行認真調研,了解具體情況,通過座談、走訪等方式,認真制定促進發展保持穩定服務民生的思路和方法,積極幫扶農村進社區的困難戶,落實定期聯系走訪慰問制度,認真組織“中心”工作人員參與社區衛生環境整治。2014年,領導班子成員共走進基層10次,走訪困難戶9戶。解決永豐鎮四塔村幫扶資金3萬元,五岳社區共建資金5000元,9戶貧困戶每戶500元扶貧資金。活動的開展進一步增強了中心的服務理念,改進了工作作風,提升了辦事效率。
二是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增強全體工作人員廉潔從政意識。為鞏固行政審批改革成果,穩步推進“中心”各項工作,“中心”把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作為基本準則常抓不懈。通過定期或不定期組織各類形式的黨風廉政建設教學活動,增強了“中心”工作人員的廉潔意識和防腐能力。加強對窗口工作人員的廉潔自律,勤政為民培訓,堅決杜絕吃、拿、卡、要,不辦事行為。今年以來,“中心”工作人員無違法違紀和行為發生。全面樹立了高效、廉潔、文明的服務新形象。
“中心”嚴格按照《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認真貫徹落實干部人事制度,強化對選拔任用干部的監督管理。在中層干部任用中,嚴格實行民主推薦、民主評議、公開公示、集體研究、任前談話等程序,切實把好選人用人關,有效提高了用人質量,推動了干部任用工作的健康有序發展。2014年,共選拔任用中層干部4名,其中,科長1名,副科長3名。形成了以群眾公認為基礎、以德才表現為準則、以工作實際為尺度的干部選拔機制。
一是“三集中三到位”工作推進不夠到位。個別進駐單位人員進,業務不進,對窗口授權程度不高,個別窗口存在辦事群眾“兩頭跑”現象。
二是并聯審批工作有待進一步加強。行政服務職能交叉,部門強調各自的辦事程序,并聯審批工作推進較慢。
三是少數窗口工作人員素質不高。個別部門不嚴格要求選派窗口人員,人員述職參差不齊,給“中心”的管理帶來一定難度。
(一)繼續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建立完善窗口審批機制,優化審批流程,精簡申報材料,壓縮承諾時限,強化日常管理。進一步落實“一窗受理、內部流轉、同步審批、限時辦結”的并聯審批工作機制,減少流轉環節,提高審批效率;努力打造“審批環節最少、辦事效率最高,行政成本最低、投資環境最優”的政務服務中心。
(二)大力推進政務服務體系建設。一是加快“中心”新辦公用房的建設進度。力爭在2015年上半年開始建設,到2016年搬入新大樓辦公。二是加大對鄉鎮便民服務中心的指導和規范。
(三)繼續推進“三集中三到位”工作。認真貫徹落實省委常委、常務副省長李云峰在“三集中三到位”工作推進會上的講話精神
,全面實現行政許可職能向一個科室集中、審批科室向政務服務中心集中、權力事項向網上大廳集中;許可事項進駐政務服務中心到位、窗口授權到位、電子監察到位。
(四)強化審批服務隊伍建設。一是強化服務現場管理,推行親切服務,規范服務行為。二是教育引導窗口人員牢固樹立大局意識、創新意識和服務意識。三是完善考核評價,發揮考評工作的引導和激勵作用。
1.“一窗口”受理。在政務服務中心設立“項目會辦中心”,負責行政審批申請的受理、辦理牽頭組織工作。取消涉建項目的部門行政審批事項受理崗位,由受理窗口統一受理,并在審批辦結后統一發證。
2.“一票制”收費。全面清理涉及項目建設中各類審批收費事項,進一步規范收費項目、收費依據、收費標準,并予以公布,未經公布的收費項目,不得收費。實行“一票制”收費制度,將各部門的收費事項進行“打包”,統一優惠標準,統一票據、統一結算,節省收費辦理時間,規范涉企收費行為,杜絕亂收費現象。
3.“一枚章”審批。(1)實行“委托審批”。將市級機關涉及項目建設的行政審批權以“委托”方式交予市政務辦行使,由市政務服務中心組織入駐中心的有關部門履行審核手續,審批辦件統一使用“__市人民政府行政審批專用章”。對市政務服務中心作出的行政審批決定事項,有關審批手續需加蓋各部門行政公章的必須無條件辦理。(2)實行并聯審批。按照“流程整合、一窗受理、信息共享、同步審批、限時辦結”要求,將“串聯”遞進模式改為“并聯”推進模式。使并聯審批從一事一議性的個性化服務變為有章可循的正?;贫?。(3)實行“容缺預審”。涉建項目基本審批條件具備、申報材料主件齊全,在其他條件和申報材料暫缺的情況下,市政務辦可先予以受理預審,待申請人在承諾時限內補齊材料后作出審批決定。(4)試行“模擬審批”,對重大項目提前介入,超前謀劃,聯合預審,能辦的事提前辦,能走的程序提前走好,最大限度節省審批時間,全力推進重大項目順利開工建設。
為進一步便民利企,提升鄉鎮服務企業和群眾的能力,延伸服務末梢。近日,麟游縣行政審批服務局組織鄉鎮政務服務專員,分三批在政務服務中心大廳跟班學習,大廳各窗口工作人員就各類下放事項進行全面培訓,全力保障下放事項工作順利推進,確保下放事項接得住、銜接好。
在培訓過程中,縣行政審批局相關股室和業務骨干圍繞食品、個體、農專、再生育、公共衛生許可等下放事項,從政策法規、辦理流程、申請條件、申報材料規范、注意事項及業務辦理實際操作、現場踏勘等方面逐一進行講解、演示。各位學員非常珍惜這次學習的機會,無論是理論培訓,還是實踐操作,都盡心盡力,沒有絲毫松懈。
經過三天的培訓,學員都感觸頗深,一致認為行政審批項目繁雜多樣,很多事項自己作為業務人員也是一知半解,通過這次培訓,把以前很多業務知識斷層都彌補了起來,一些理解比較模糊事項也掌握清楚了,對我們的鄉鎮行政審批工作是一次質的提升。
下一步,縣行政審批服務局將持續做好對鎮村服務專員的業務指導和溝通銜接,確保各項下放業務真正“下得去”、“辦得好”、“有成效”。
一、加強領導抓創建
為順利推進文明村創建工作,**中心村成立了以村黨支部書記***同志任組長,村主任***同志任副組長,村兩委其他班子成員為組員的創建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創建工作的組織、協調、管理,并按照創建的內容,制定了創建和具體實施方案,使創建工作真正做到了有組織、有領導、有目標、有責任、有檢查、真正落實在行動上。
二、明確思路抓創建
聘請福州市規劃設計研究院,深入調研,做好中心村建設規劃,積極引導群眾參與,堅持把文明村創建工作同鞏固發展環境與經濟協調發展相結合,按照“生態宜居村莊美,興業富民生活美,文明和諧鄉風美”的原則,堅持“高起點、高品位、高標準” 編制完成了**中心村建設規劃。一期**中心村建設規劃478畝,建筑面積7.3萬平方米,可容納人口1664人,住戶484戶。目前,一期建設已基本完成,有序推進了**中心村建設。
三、創新舉措抓創建
一、立戶、分戶登記
(一)非農業家庭戶立、分戶
1、登記對象
依法擁有私有住宅房屋所有權或房管部門直管住房等公有住房使用權,以家庭關系為主共同居住生活或單身居住在該套住房,需在該房屋所在地址立戶的公民。戶主一般由戶內擁有本住房所有權或使用權的人擔任。未成年人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人一般不能擔任戶主。
戶內已滿18周歲的成年人因發生婚姻、分家等變化,且具備以下情形之一,需要辦理分戶的:
已在房屋管理部門辦理房產證(或公房租賃契約)分戶手續;私房析產、贈與以及繼承手續的;經法院判決或調解的離婚當事人或房產糾紛當事人有房屋居住權,且確實在此居住的。
一個地址一般只能立一戶。戶內夫妻之間、未成年子女與父母之間,一般不得分戶。
2、申報材料
立戶:提交申請表、居民戶口簿或準予落戶的材料(指在辦理戶口遷移、補登等落戶業務時一同提出立戶申請的,應提交的相應落戶申報材料或審批機關批準落戶的《落戶通知單》或《準予遷入證明》及《戶口遷移證》等,具體詳見戶口遷入、補登等相應規定)、居民身份證及以下材料之一:房屋權屬證明;公有房屋租賃使用證明或國土資源、建設(房地產)等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有關房屋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的相應憑證;其他能夠證明房屋所有權或者使用權屬于申請人的證明。
分戶:提交申請表、居民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結婚證或離婚判決(協議)書等婚姻(分家)變化證明材料、私房房產證或公房租賃契約或其他證明申請人擁有房屋所有權(或公房使用權)的法院判決書(或公證書)等證件證明材料。
3、受理審批機關及辦理程序時限
由申請人本人或監護人或戶主提出申請。擬立、分戶地所屬派出所受理并登記,材料齊全的當場辦結。
(二)集體戶立戶
1、登記對象
擁有私有住宅房屋所有權或使用權(或公有住房使用權),房屋供單位職工居住且居住集體宿舍人員數量較多(一般不少于10人)、確有設立集體戶必要并有專人負責協助管理集體戶的機關、團體、企業、事業、軍隊、學校、寺廟、宮觀等單位。一個單位一般只設立一個集體戶。集體戶戶主由所在單位指定。
每個派出所可以在派出所或者街道(鄉、鎮)所在地址設立公共集體戶,條件成熟的社區居委會也可設立公共集體戶,用于掛靠符合當地落戶條件但又不符合家庭戶單獨立戶條件且無處掛靠戶口公民的戶口。
2、申報材料
申請表、私有住宅房屋產權證或公有房屋租賃使用證明或辦理了出租房屋登記手續的私有住宅房屋租賃協議。
3、受理審批機關及辦理程序時限
由所在單位提出申請,一般由單位負責人或戶口專辦員負責具體辦理。擬立戶地派出所受理,分區縣市局審批后派出所登記。自受理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辦結(派出所自受理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報分區縣市局,分區縣市局自受理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審批)。
二、出生登記
(一)登記對象
限未滿3周歲的未登記常住戶口的嬰、幼兒(以下簡稱嬰兒,含非婚生育和超計劃生育)。3周歲以上人員申報登記常住戶口的按戶口補登規定辦理。
(二)落戶原則
1、新生嬰兒登記常住戶口,按隨父隨母自愿選擇原則,由父親或母親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登記戶口。
2、嬰兒父母一方為出國(境)人員、軍人、外國人等在國內無常住戶口人員或高等院校學生集體戶口的,由另一方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登記戶口。
3、嬰兒父母雙方均為出國(境)人員、軍人等在國內無常住戶口人員或高等院校學生集體戶口的,由嬰兒祖(外祖)父母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登記戶口。嬰兒父、母雙方均為軍人的,也可在部隊集體戶所在地或在父母擁有住宅房屋所有權的房產所在地派出所登記戶口。
4、收養未登記常住戶口的嬰兒,由收養人或收養機構所在地派出所登記戶口。
(三)申報材料
公民在申報出生戶口登記時,應提交申請表,并根據不同情況提交相應的申報材料:
1、在國內出生的嬰兒:提交《出生醫學證明》和父母雙方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結婚證。
父母系現役軍人的,提交軍人身份證件。父母系出國(境)人員,在國內無常住戶口的,提交中國護照。父母一方系外國人的,提交外國護照。系非婚生育無法提交父母雙方身份證件及結婚證的,提交一方的戶口簿、身份證。將嬰兒落戶在祖(外祖)父母戶口所在地的,提交祖(外祖)父母的戶口簿、身份證以及祖孫關系證明。
對沒有獲得《出生醫學證明》的嬰兒,可憑公安機關(或具有鑒定資質的醫療機構)出具的DNA親子關系鑒定書,或者接生證明和村(居)委會證明等相關證明,經社區民警實地調查核實后為其辦理出生登記。
2、在國(境)外出生的嬰兒:國外出生的提交國外醫療機構出具的出生證明及具有翻譯資質的翻譯機構出具的出生證明翻譯件、嬰兒回國時持用的中國護照或《中華人民共和國旅行證》、父母雙方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或回國時持用的中國護照或《中華人民共和國旅行證》、結婚證。
香港、澳門出生的提交港澳醫療機構出具的出生證明、經港澳公證部門公證的自愿放棄該子女港澳永久居民身份的聲明及公證書、父母雙方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如父母一方為港澳居民的,提交港澳身份證件)及結婚證。
臺灣出生的提交臺灣醫療機構出具的出生證明、父母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如父母一方是臺灣戶籍居民的,還須提交臺灣戶籍部門出具的該子女未取得臺灣戶籍的證明)及結婚證。
父母一方系外國人的,應當提交外國護照。系非婚生育無法提交父母雙方身份證件及結婚證的,提交一方的戶口簿、身份證。將嬰兒落戶在祖(外祖)父母戶口所在地的,提交祖(外祖)父母的戶口簿、身份證以及祖孫關系證明。
3、公民個人依法收養未登記常住戶口的嬰兒(對于公民不符合收養相關規定,未能依法辦理收養登記而私自收留的棄嬰,應由社會福利機構申報登記集體戶口):民政部門出具的《收養證》和收養人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4、社會福利機構收養社會棄嬰:社會福利機構或公安派出所出具的相關證明材料。
對于本規定第二-(三)-1和2規定的情況,派出所在辦理出生登記時應協助查驗生育證或者社會撫養費征收票據,沒有生育證或社會撫養費征收票據的,也應當依法為其辦理嬰兒出生登記,但應在30日內通報所在鄉鎮或者街道計生辦。對于父母一方為外國人的,派出所應當協助查驗其是否持有有效中國簽證(未入境的除外),屬非法入境或非法居留人員的,應當依法為其辦理嬰兒出生登記,但應將情況立即報所屬分區縣市局出入境部門依法處理。
(四)受理審批機關及辦理程序時限
新生嬰兒戶口登記由新生嬰兒父親、母親或其他監護人提交申請,由落戶地派出所受理并登記,材料齊全的當場辦結。
收養嬰兒戶口登記由收養人或收養機構所在地派出所受理,分區縣市局審批后派出所登記,自受理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辦結(派出所自受理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報分區縣市局,分區縣市局自受理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審批)。
(五)登記事項相關要求
1、姓名:嬰兒可以隨父姓或隨母姓,允許采用父母雙方姓氏。嬰兒只能登記一個姓名,姓名登記項目應當使用規范漢字填寫。人名用字應使用《通用規范漢字表》中的字。對申請人在申報出生登記時欲變更姓名(不按《出生醫學證明》記載的姓名)登記的,由戶口登記機關按照《出生醫學證明》記載的姓名辦理出生登記后再按照有關規定為其辦理姓名變更手續,將《出生醫學證明》記載的新生兒姓名登記為曾用名。
2、性別:填寫男或女。
3、民族:民族應根據嬰兒父母的民族記載進行登記,如果嬰兒父母不是同一民族的,可根據父母的意愿,在兩種不同的民族中選定一個民族。
4、出生日期:按照公歷,用阿拉伯數字填寫嬰兒出生的具體時間(具體到時、分)。
5、出生地、籍貫:出生地、籍貫均指市、縣級行政區劃。嬰兒的出生地登記,應當以嬰兒出生醫院或出生時所在的市、縣級行政區劃進行登記。
籍貫原則上應填寫嬰兒祖父的居住地。不能確定祖父居住地的,隨父親籍貫而確定,不能確定父親籍貫的填寫嬰兒出生地。
6、監護人:填寫嬰兒父親、母親等監護人的姓名。
7、監護關系:按監護人與新生嬰兒的血親關系或收養關系寫明具體稱謂,如父親、母親等。
8、住址:填寫本戶常住戶口所在地住所的詳細地址。
9、公民身份號碼:由人口信息管理系統根據戶口登記機關所在地行政區劃代碼、嬰兒出生日期、性別等項目自動生成,同時,戶口登記機關應對生成號碼在省級和部級人口信息管理系統中進行檢索,確保號碼的唯一性。
10、登記時日記載:在何時何因由何地遷來本市(縣)欄內注明某年某月某日因出生(補報往年出生)登記。
11、收養嬰兒有關登記項目:收養嬰兒的姓名、出生日期、民族等項目,根據嬰兒具體情況認定。收養嬰兒的出生地、籍貫不詳的,以收養人或收養機構所在地為其出生地,以收養人籍貫或收養機構所在地為其籍貫。
三、死亡人員戶口注銷
(一)注銷對象
事實死亡或法院宣告死亡的公民。
(二)申報材料
戶口登記機關在注銷死亡人員戶口時,須憑申請表,死亡公民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有關單位出具的合法有效的死亡證明材料辦理。對事實死亡,不提交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的,由社區或村委會出具死亡證明,社區民警實地調查核實,形成詢問筆錄及調查材料后派出所可予以死亡注銷。
死亡證明材料包括以下幾種:經醫療衛生單位確認死亡的,憑《居民死亡醫學證明(推斷)書》;對公民正常死亡無法取得醫院出具的死亡證明的,憑社區、村委會或衛生防疫部門出具的證明;非正常死亡或衛生部門不能確定是否屬于正常死亡者,憑公安、司法等有關部門出具的死亡證明;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憑人民法院出具的死亡宣告判決書。
(三)受理審批機關及辦理程序時限
由死亡居民的親屬或者社區、村委會工作人員提交申請。由死亡人員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受理登記,材料齊全的當場辦結。
四、非農業戶口遷非農業戶口、農業戶口轉非農業戶口遷入登記
(一)登記對象
1、夫妻投靠落戶:夫妻雙方戶口不在同一戶口登記機關,其中一方投靠另一方居住生活并申請將戶口遷入到另一方(非大中專院校落集體戶口的學生)戶口所在地的。
2、父母投靠成年子女落戶:父母投靠成年子女(非大中專院校落集體戶口的學生)共同生活并申請將戶口遷入被投靠子女戶口所在地的。
3、未婚子女投靠父母落戶:未婚子女要求隨父或母(非大中專院校落集體戶口的學生)共同生活并落戶的。
4、長株潭地區未成年人投靠祖(外祖)父母落戶:長沙、株洲、湘潭地區的未成年人(未滿18周歲、已滿18周歲不滿22周歲的在校學生)祖(外祖)父母戶口在我市,申請投靠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并落戶的。
5、離婚回原籍落戶:以前因夫妻投靠將戶口遷往配偶戶口所在地,后因離婚返回原籍地居住生活并申請遷回原籍的。
6、收養落戶:公民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法》收養的已登記了常住戶口的未成年人。
7、干部、職工調動、錄用落戶:縣、市以上人事、勞動部門或實行垂直管理部門批準調動、錄用的干部、職工及隨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
8、家屬隨軍落戶:要求隨軍人在部隊所在地登記常住戶口的現役軍人的家屬。
9、投靠軍人配偶父母落戶:夫妻一方為義務兵或上士以下士官(已因參軍服兵役注銷了戶口),另一方投靠軍人一方父母居住生活,并申請將戶口遷入軍人一方父母戶口所在地的。
10、務工人員落戶:在芙蓉區、天心區、岳麓區、開福區、雨花區、高新區(以下簡稱長沙市區)有合法穩定職業并有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參加城鎮職工社會保險滿兩年的人員,或在長沙縣、望城區、瀏陽市、寧鄉縣(以下簡稱四區縣市)有合法穩定職業并有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的人員,申請將本人及隨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的戶口遷入我市的。
11、專業技術資格人員落戶:取得中級以上職稱或高級以上技工職業資格證書并在我市有合法穩定職業的人員,申請將本人及隨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的戶口遷入我市的。
12、獲勞動模范等榮譽稱號人員落戶:被評為縣級以上勞動模范、先進工作者、見義勇為先進個人以及被評為優秀農民工的人員,申請將本人及隨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的戶口遷入評選推薦地落戶的。
13、投資興辦企業落戶:在我市投資30萬元以上或安置就業10人以上的企業法人代表,申請將本人及隨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戶口遷入我市的。
在我市創業、累計納稅5萬元以上或安置就業5人以上的個體工商戶,申請將本人及隨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戶口遷入我市的。
14、大中專學生錄取落戶:大、中專院校(含技工學校)錄取的新生,入學時自愿將戶口遷入就讀學校學生集體戶的。
15、大中專畢業(肄業、轉學)生落戶:因畢業、肄業(退學)、轉學等原因,需將戶口遷入入學前戶籍所在地、其父或母現戶籍地、工作單位所在地、轉入學校所在地的大、中專院校(含技工學校)學生。
16、復員、轉業和退伍安置落戶:因退出現役,申請到安置地或配偶所在地登記常住戶口的復員、轉業和退伍軍人及隨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
17、軍隊離退休干部安置落戶:因離退休,申請在部隊駐地、原籍地(入伍地)或配偶、子女、父母所在地登記常住戶口的軍隊離退休干部及隨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
18、刑釋解教人員落戶:以往因被判處徒刑或被決定勞動教養被注銷了戶口,現已刑滿釋放(含假釋、保外就醫)或解除勞教要求登記戶口的人員。
19、留學回國人員落戶:以往出國(境)前已注銷常住戶口、且未在國(境)外入籍、定居,現回國落戶的留學人員。
20、其他原因回國(入境)落戶:因留學以外的其他原因出國(境)被注銷戶口、且未在國(境)外入籍、定居,現回國落戶的;華僑回國定居的;港、澳、臺同胞來內地定居的;外國人、無國籍人在我國境內定居并被批準加入或者恢復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人員。
21、購房落戶:在我市通過購買、受贈、繼承、自建、單位分配等途徑,獲得了私有住宅房屋所有權并實際居住的人員,申請將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戶口遷入我市的。
(二)申報材料
公民申報遷入登記,提交申請表,并按以下類別(對象)提交相應的憑證材料(對于年滿16周歲的省外遷入人員或在省級人口系統無照片的省內遷入人員,還須提交近期標準證件照片2張):
1、夫妻投靠落戶:提交夫妻雙方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結婚證。
2、父母投靠成年子女落戶:提交投靠人和被投靠人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父母子女關系證明。
3、未婚子女投靠父母落戶:提交投靠人和被投靠人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不滿16周歲可免交)、父母結婚證、父母子女關系證明、超過法定結婚年齡子女的未婚證明。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離異的,還須提交父母離婚判決書或協議書,申請表(或申請報告)須父母雙方簽名。
4、長株潭地區未成年人投靠祖(外祖)父母落戶:提交投靠人的居民戶口簿和被投靠人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親屬關系證明,已滿18周歲不滿22周歲的在校學生還須提交在讀學校學籍證明。未成年人父母離異的,還須提交父母離婚判決書或協議書,申請表(或申請報告)須父母雙方簽名。
5、離婚回原籍落戶:提交遷入人員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離婚證明、原籍地戶口登記機關出具的原戶口遷出證明(包括《戶口遷移證》存根、系統軌跡或其他戶籍檔案)。
落戶在自己房產處的,須提交房屋權屬證明或按購房落戶政策辦理;落戶在親屬戶口處的,須提交原籍地接收其落戶親屬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親屬關系證明;落戶在朋友戶口處的,須提交原籍地接收其落戶朋友的書面申請、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原籍地無房產無親友的,可遷入派出所(街道、社區)公共集體戶。
6、收養落戶:提交被收養人的居民戶口簿和收養人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民政部門出具的合法收養證明。
7、干部、職工調動、錄用落戶:提交人事、勞動、垂直管理部門的調動、錄用證明和遷入人員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有家屬隨遷的,還須提交隨遷人員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親屬關系證明、超過法定結婚年齡子女的未婚證明。
落戶在單位集體戶口的,須提交單位的集體戶口和落戶介紹信;落戶在自己房產處的,須提交房屋權屬證明或按購房落戶政策辦理;落戶在親屬戶口處的,須提交接收其落戶親屬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和親屬關系證明;落戶在朋友戶口處的,須提交接收其落戶朋友的書面申請、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無單位集體戶無房產無親友的,可遷入單位所在地派出所(街道、社區)公共集體戶。
8、家屬隨軍落戶:提交部隊師(旅)級以上單位政治部門批準軍人家屬隨軍的證明材料和遷入人員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親屬關系證明。
9、投靠軍人配偶父母落戶:提交投靠人與被投靠人的居民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軍人身份證件、結婚證、被投靠人與軍人為父母子女關系的證明。
10、務工人員落戶:在四區縣市落戶的,提交與用人單位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已在房屋管理部門登記備案的住宅房屋購房合同或公有房屋租賃使用證明或辦理了出租房屋登記手續的私有住房租賃協議或居住單位集體宿舍的證明,遷入人員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有家屬隨遷的,還須提交隨遷人員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親屬關系證明、超過法定結婚年齡子女的未婚證明。在長沙市區落戶的,除提交以上憑證材料外,還須提交參加長沙城鎮職工社會保險滿兩年的證明。
落戶在單位集體戶口的,須提交單位的集體戶口和落戶介紹信;落戶在自己房產處的,須提交房屋權屬證明或按購房落戶政策辦理;落戶在親屬戶口處的,須提交接收其落戶親屬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和親屬關系證明;落戶在朋友戶口處的,須提交接收其落戶朋友的書面申請、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無單位集體戶無房產無親友的,可遷入單位所在地派出所(街道、社區)公共集體戶。
11、專業技術資格人員落戶:提交中級以上職稱證明或高級以上技工職業資格證書、遷入人居民戶口簿或《戶口遷移證》(省內網上遷移的為本人戶口簿內頁)、居民身份證、與用人單位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有家屬隨遷的,還須提交隨遷人員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親屬關系證明、超過法定結婚年齡子女的未婚證明。
落戶在單位集體戶口的,須提交單位的集體戶口和落戶介紹信;落戶在自己房產處的,須提交房屋權屬證明或按購房落戶政策辦理;落戶在親屬戶口處的,須提交接收其落戶親屬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和親屬關系證明;落戶在朋友戶口處的,須提交接收其落戶朋友的書面申請、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落戶在就業指導中心、本地人才服務機構集體戶上的,須由市級以上就業指導中心或人才交流中心統一申請辦理。
12、獲勞動模范等榮譽稱號人員落戶:提交評定證書或評選推薦單位的證明、遷入人員的居民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有家屬隨遷的,還須提交隨遷人員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親屬關系證明、超過法定結婚年齡子女的未婚證明。
落戶在單位集體戶口的,須提交與用人單位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單位的集體戶口和落戶介紹信;落戶在自己房產處的,須提交房屋權屬證明或按購房落戶政策辦理;落戶在親屬戶口處的,須提交接收其落戶親屬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和親屬關系證明;落戶在朋友戶口處的,須提交接收其落戶朋友的書面申請、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13、投資興辦企業落戶:提交工商登記證明、納稅票據或社保憑證、遷入人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有家屬隨遷的,還須提交隨遷人員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親屬關系證明、超過法定結婚年齡子女的未婚證明。
落戶在自己房產處的,須提交房屋權屬證明或按購房落戶政策辦理;落戶在親屬戶口處的,須提交接收其落戶親屬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親屬關系證明;落戶在朋友戶口處的,須提交接收其落戶朋友的書面申請、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無房產無親友的,可遷入企業所在地派出所(街道、社區)公共集體戶。
14、大中專學生錄取落戶:提交《戶口遷移證》(省內網上遷移的為本人戶口簿內頁)、教育部門的招生信息表(或勞動部門的錄取花名冊)和居民身份證。
15、大中專畢業(肄業、轉學)生落戶:
畢業、肄業(退學)學生回原籍落戶的,提交《戶口遷移證》(省內網上遷移的為本人戶口簿內頁)、居民身份證、畢業證或肄業證或學校退學證明、原籍地戶口登記機關出具的原戶口遷出證明(包括《戶口遷移證》存根、系統軌跡或其他戶籍檔案)。落戶在自己房產處的,須提交房屋權屬證明或按購房落戶政策辦理;落戶在親屬戶口處的,須提交原籍地接收其落戶親屬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親屬關系證明;落戶在朋友戶口處的,須提交原籍地接收其落戶朋友的書面申請、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原籍地無房產無親友的,可遷入派出所(街道、社區)公共集體戶。
畢業、肄業(退學)學生到其父或母現戶籍地落戶的,提交《戶口遷移證》(省內網上遷移的為本人戶口簿內頁)、居民身份證、畢業證或肄業證或學校退學證明、其父親或母親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親屬關系證明。
畢業生到就業地落戶的,提交遷入人居民戶口簿或《戶口遷移證》(省內網上遷移的為本人戶口簿內頁)、居民身份證、畢業證、與用人單位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就業協議)和就業報到證(包括勞動部門出具的就業證)。畢業超過兩年的畢業生可免交就業報到證。落戶在單位集體戶口的,須提交單位的集體戶口和落戶介紹信;落戶在自己房產處的,須提交房屋權屬證明或按購房落戶政策辦理;落戶在親屬戶口處的,須提交接收其落戶親屬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和親屬關系證明;落戶在朋友戶口處的,須提交接收其落戶朋友的書面申請、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落戶在就業指導中心、本地人才服務機構集體戶上的,須由市級以上就業指導中心或人才交流中心統一申請辦理。
轉學學生到新轉入學校落戶的,提交《戶口遷移證》(省內網上遷移的為本人戶口簿內頁)、居民身份證、教育部門的轉(升)學證明。
16、復員、轉業和退伍軍人安置落戶:提交縣級以上復員、轉業或退伍軍人安置辦公室出具的證明材料(《落戶介紹信》、《軍隊轉業干部落戶登記表》等)、居民身份證(無居民身份證的,須提交《軍人公民身份號碼登記表》,無公民身份號碼的,還須提交部隊師級以上單位政治部門出具的未編碼的證明)、原籍地戶口登記機關出具的原戶口注銷證明(包括注銷通知、系統軌跡或其他戶籍檔案)。有家屬隨遷的,須提交隨遷人員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親屬關系證明、超過法定結婚年齡子女的未婚證明。
落戶在單位集體戶口的,須提交單位的集體戶口和落戶介紹信;落戶在自己房產處的,須提交房屋權屬證明;落戶在親屬戶口處的,須提交接收其落戶親屬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親屬關系證明;落戶在朋友戶口處的,須提交接收其落戶朋友的書面申請、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無單位集體戶無房產無親友的,可登記在安置地派出所(街道、社區)公共集體戶內。
17、軍隊離退休干部安置落戶:提交縣級以上軍隊離退休干部安置辦公室出具的證明材料(《落戶介紹信》、《軍隊離休退休干部落戶登記表》等)、居民身份證(無居民身份證的,須提交《軍人公民身份號碼登記表》,無公民身份號碼的,還須提交部隊師級以上單位政治部門出具的未編碼的證明)。有家屬隨遷的,須提交隨遷人員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親屬關系證明、超過法定結婚年齡子女的未婚證明。
落戶在自己房產處的,須提交房屋權屬證明;落戶在親屬戶口處的,須提交接收其落戶親屬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親屬關系證明;落戶在朋友戶口處的,須提交接收其落戶朋友的書面申請、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無房產無親友的,可登記在安置地派出所(街道、社區)公共集體戶內。
18、刑釋解教人員落戶:提交釋放(含假釋、保外就醫)證明或解除勞教通知書、原籍地戶口登記機關出具的原戶口注銷證明(包括注銷通知、系統軌跡或其他戶籍檔案,需注明原戶口登記的主要事項)。
回原籍地的,落戶在自己房產處的,須提交房屋權屬證明;落戶在親屬戶口處的,須提交原籍地接收其落戶親屬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親屬關系證明;落戶在朋友戶口處的,須提交原籍地接收其落戶朋友的書面申請、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到非原籍地的,落在親屬戶口處的,須提交接收其落戶的配偶或父母、子女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親屬關系證明。
落戶接受單位的,須提交單位接收證明和單位集體戶口。
原籍地無房產無親友無單位的,可登記在派出所(街道、社區)公共集體戶內。
19、留學回國人員落戶:在原戶口注銷地或原籍地派出所恢復戶口,或因有住房、直系親屬、原工作單位等正當理由需要在我市其他派出所轄區登記戶口的,提交留學人員最后一次回國時持用的中國護照或《中華人民共和國旅行證》、原籍地戶口登記機關出具的原戶口注銷證明(包括注銷通知、系統軌跡或其他戶籍檔案,應載明戶口注銷前戶口登記的詳細內容)。在就業地登記戶口的,除提交以上憑證材料外,還須提交與用人單位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
落戶在單位集體戶口的,須提交單位的集體戶口和落戶介紹信;落戶在自己房產處的,須提交房屋權屬證明;落戶在親屬戶口處的,須提交接收其落戶親屬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親屬關系證明;落戶在朋友戶口處的,須提交接收其落戶朋友的書面申請、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無單位集體戶無房產無親友的,可登記在原籍地或單位所在地派出所(街道、社區)公共集體戶內。
20、其他原因回國(入境)落戶:未在國(境)外入籍、定居的出國人員回原籍地恢復戶口的,提交當事人最后一次回國時持用的中國護照或《中華人民共和國旅行證》、原籍地戶口登記機關出具的原戶口注銷證明(包括注銷通知、系統軌跡或其他戶籍檔案,應載明戶口注銷前戶口登記的詳細內容)。
華僑回國定居的,提交當事人回國持用的中國護照和省或市級人民政府僑務部門簽發的《華僑回國定居證》。
其他被批準入境定居、加入或恢復中國國籍的,提交當事人入境時持用的有效證照及相關批準定居、入籍的有效憑證。
落戶在單位集體戶口的,須提交與用人單位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單位的集體戶口和落戶介紹信;落戶在自己房產處的,須提交房屋權屬證明;落戶在親屬戶口處的,須提交接收其落戶親屬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親屬關系證明;落戶在朋友戶口處的,須提交接收其落戶朋友的書面申請、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無單位集體戶無房產無親友的,可登記在原籍地或單位所在地派出所(街道、社區)公共集體戶內。
其他取得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大中專畢業生需在本市登記戶口的,按照本規定第四-(二)-11和第四-(二)-15中關于畢業生到就業地落戶的規定辦理。
21、購房落戶:提交我市的私有住宅房屋產權證(按揭房提交銀行蓋章確認的房屋產權證復印件)、遷入人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有家屬隨遷的,還須提交隨遷人員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親屬關系證明、超過法定結婚年齡子女的未婚證明。
(三)受理審批機關及辦理程序時限
由申請人本人或監護人或戶主提出申請。本規定第四-(一)-1至5類對象由遷入地派出所受理、審批、登記,材料齊全的當場辦結;6至20(14、18除外)類對象由遷入地所屬分區縣市局受理、審批,審批后由遷入地派出所登記,材料齊全的當場辦結;14、18類對象由遷入地派出所受理,所屬分區縣市局審批,審批后由遷入地派出所登記,自受理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辦結(派出所自受理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報分區縣市局,分區縣市局自受理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審批);21類對象由市局受理、審批(四區縣市的購房落戶由所在區縣市局受理、審批),審批后由遷入地派出所登記,材料齊全的當場辦結。
其中,本規定第四-(一)-1至13(4除外)類對象、第四-(一)-21類對象屬同一市、縣范圍內遷移(由四區縣市戶口遷入長沙市區以及四區縣市之間跨地區遷移除外),且不發生戶口性質變化的,由遷入地派出所直接辦理,材料齊全的當場辦結。其他特殊情況的同一市、縣范圍內遷移,由遷入地派出所受理,報所在分區縣市局審批后派出所登記,自受理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辦結(派出所自受理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報分區縣市局,分區縣市局自受理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審批)。
五、遷出及注銷登記
(一)登記對象
因夫妻投靠、父母投靠成年子女、未婚子女投靠父母、收養、干部或職工調動(錄用)、專業技術資格人員、家屬隨軍、務工、投資興業、購房、大中專學生錄取、畢業(肄業、轉學)等原因申請將戶口遷往外省,或因參軍服兵役、赴港(澳、臺)定居、失蹤等原因申請注銷戶口的居民。
(二)申報材料
提交遷出人或注銷人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提交申請表,并按以下遷出或注銷類別(對象)提交相應材料(省內遷出由遷入地公安機關直接進行系統操作):
1、夫妻投靠、父母投靠成年子女、未婚子女投靠父母、收養、干部或職工調動(錄用)、專業技術資格人員、家屬隨軍、務工、投資興業、購房等人員戶口遷出:提交遷出人員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遷入地公安機關簽發的《準予遷入證明》。
2、大中專院校(含技工學校)錄取、畢業、肄業、轉學學生戶口遷出:提交遷出人員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錄取的學生還須提交錄取通知書;畢業的學生還須提交畢業證、就業報到證(或勞動部門出具的就業證、用人單位簽訂的就業協議);肄業的學生還須提交肄業證明材料;轉(升)學的學生還須提交轉(升)學證明材料。
3、公民參軍服兵役:提交注銷人員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和《入伍通知書》。
4、公民赴港、澳、臺定居:提交注銷人員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赴港、澳定居的,還須提交省公安廳出入境管理部門簽發的《前往港澳通行證》;赴臺定居的,還須提交臺灣簽發的載明事由為定居的《入出境許可證》或臺灣身份證或臺灣戶籍謄本等定居(或批準、同意定居)證明。
5、失蹤人員戶口注銷:由戶主或家屬提交申請報告和人民法院失蹤宣告判決書。
(三)受理審批機關及辦理程序時限
由申請人本人或監護人或戶主提出申請。遷出、注銷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受理,手續齊全的當場辦結。
六、變更與更正登記
(一)姓名變更、更正登記
1、登記對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方可受理:
(1)宗教名與世俗名改換的;
(2)收養或解除收養、父母離異或再婚等原因需要將子女姓名變更的;
(3)在同一學?;蚬ぷ鲉挝粌刃彰耆嗤o生活、工作帶來不便的;
(4)姓名用字實屬不雅,字音字義有辱人格的;
(5)名字中含有冷僻字的;
(6)因戶口登記機關工作失誤,造成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及人口信息管理系統記載的姓名不一致的;
(7)其他特殊原因的。
新命名、更名的人名用字應使用《通用規范漢字表》中的字。對依法被剝奪政治權利,或正在被通緝、接受刑事追訴、服刑的人員,一律不予更改姓名。
2、申報材料
未滿18周歲的未成年人,提交申請表,父母雙方(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當場簽名確認的書面意見,未成年人居民戶口簿、父母雙方居民身份證,屬在校學生的還須提交就讀學校學籍管理部門出具的接受其變更姓名的證明。
年滿18周歲以上的成年人,提交申請表,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屬在校學生的還須提交就讀學校學籍管理部門出具的接受其變更姓名的證明,有工作單位的還須提交本單位人事部門出具的接受其變更姓名的證明。
3、受理審批機關及辦理程序時限
由申請人本人或監護人提出申請。由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受理,分區縣市局審批后由派出所登記,自受理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辦結(派出所自受理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報分區縣市局,分區縣市局自受理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審批)。
(二)出生日期更正登記
1、登記對象
對于戶口登記的出生日期與實際出生日期確實不一致的,憑相關證明材料申請更正出生日期。原則上只更正一次。
但公務員、在編的國有企(事)業單位干部、教師、醫生及其他一切由國家財政統一發放工資的在編工作人員本人要求確定或更改出生日期的,一律不予受理。
經核實,屬公民個人弄虛作假,以虛假信息落戶造成出生日期等項目差錯而申請更正的,或以前更正過出生日期等項目現再次申請更正同一項目的,相關當事人須依法接受相應處罰后,方能受理其申請。
2、申報材料
提交更正出生日期的申請表,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同時根據下列不同情況,提交相關憑證材料:
(1)戶口登記的出生日期與原落戶憑證《出生醫學證明》記載的出生日期不一致的,提交原始的《出生醫學證明》及原開具《出生醫學證明》單位提供的出生檔案等證明材料。
(2)戶口登記的出生日期與原落戶憑證《戶口遷移證》記載的出生日期不一致的,由戶口登記機關負責查驗留存檔案室的《戶口遷移證》、《戶口遷移證》存根或遷移異動登記冊。
(3)戶口登記的出生日期與其他合法落戶憑證記載的出生日期不一致的,提交相關原始落戶憑證。
(4)戶口登記的出生日期與原戶口登記的出生日期不一致的,提交記載了正確出生日期的居民身份證。
(5)戶口登記的出生日期確有錯誤的,在以上證明材料缺失的情況下,可提交以下材料作為輔助憑證,形成證據鏈,由社區民警實地調查核實形成調查材料后辦理:記載了正確出生日期的居民戶口簿;具有鑒定資質的醫療機構出具的骨齡鑒定等醫學鑒定結果;關聯人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本人或父母結婚證;生育證、住院記錄、獨生子女證、兒童預防接種證明等計生醫學證明;學生證、畢業證、學生檔案等學習證明;檔案館、工作單位人事檔案、退休證、社保查詢單等證明材料;族譜、社區和村委會歷屆人口普查檔案等。
3、受理審批機關及辦理程序時限
由申請人本人或監護人提出申請。由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受理,分區縣市局審核,報市局審批后由派出所登記,自受理之日起25個工作日內辦結(派出所自受理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報分區縣市局,分區縣市局自受理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報市局, 市局自受理之日起25個工作日內審批)。
(三)民族變更、更正登記
1、登記對象
申請變更、更正民族的公民。個人的民族成份,只能依據其父或其母的民族成份確定。
2、申報材料
提交變更、更正民族的申請表,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同時根據下列不同情況,提交相關憑證材料:
(1)因戶口登記機關登記錯誤而申請更正的,提交記錄了正確民族信息的《出生醫學證明》、《戶口遷移證》等落戶憑證或原戶口簿證。
(2)申請變更民族的,提交長沙市民族宗教事務局出具的《湖南省更改民族成份證明》。
3、受理審批機關及辦理程序時限
由申請人本人或監護人提出申請。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受理并登記。更正錯誤民族信息的,由分區縣市局審批,自受理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辦結(派出所自受理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報分區縣市局,分區縣市局自受理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審批);變更民族成份的,由分區縣市局審核后報市局審批,自受理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辦結(派出所自受理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報分區縣市局,分區縣市局自受理之日起8個工作日內報市局,市局自受理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審批)。
(四)性別變更、更正登記
1、登記對象
申請更正、變更性別的公民。
2、申報材料
提交變更、更正性別的申請表,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同時根據下列不同情況,提交相關憑證材料:
(1)因戶口登記機關登記錯誤而申請更正的,提交記錄了正確性別信息的《出生醫學證明》、《戶口遷移證》等落戶憑證或原戶口簿證。以上材料缺失的,可憑醫院出生檔案、戶籍檔案、學籍檔案、獨生子女證等輔助憑證,由社區民警實地調查核實形成調查材料后辦理。
(2)性別因故發生變異需要變更登記的,提交國內三級以上醫院出具的性別鑒定證明和公證部門出具的公證書或司法鑒定部門出具的證明。
3、受理審批機關及辦理程序時限
由申請人本人或監護人提出申請。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受理并登記。更正性別的,材料齊全的當場辦結;變更性別的,由分區縣市局審核后報市局審批,自受理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辦結(派出所自受理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報分區縣市局,分區縣市局自受理之日起8個工作日內報市局,市局自受理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審批)。
(五)身份號碼變更、更正登記
公民身份號碼是每個公民唯一的、終身不變的身份代碼,由公安機關按照公民身份號碼國家標準編制。除因重號、錯號、出生日期更正、性別變更與更正等原因確需變更、更正的情形外,其他情形一律不得變更。
1、登記對象
因重號、錯號、出生日期更正、性別變更與更正等原因確需變更、更正的公民。
2、申報材料
(1)重號、錯號人員:根據部、省關于重、錯號糾錯相關文件要求辦理。
(2)出生日期更正、性別變更與更正人員:根據市局或分區縣市局相應的審批意見辦理。
3、受理審批機關及辦理程序時限
由申請人本人或監護人提出申請。由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受理,分區縣市局審核,報市局審批(性別更正除外)后由派出所登記,自受理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辦結(派出所自受理之日起1個工作日內報分區縣市局,分區縣市局自受理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報市局,市局自受理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審批)。
(六)其他輔項變更、更正登記
1、登記對象
申請變更、更正文化程度、婚姻狀況、血型、身高等輔項信息的公民。
2、申報材料
提交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學歷證、結婚證、離婚證、醫學證明等憑證。
3、受理審批機關及辦理程序時限
由申請人本人或監護人提出申請。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受理并登記。材料齊全的,當場辦結。
七、戶口補登
(一)登記對象
1、3周歲以上從未申報過常住戶口的無戶口人員(未滿3周歲的從未登記常住戶口的人員申報戶口登記,按出生登記規定辦理)。
2、原已登記常住戶口,因錯誤注銷、計算機信息丟失等歷史原因造成在湖南省人口管理信息系統中查找不到戶口信息,現申請補登戶口的人員。
3、公民或社會撫養機構依法收養的3周歲以上未登記常住戶口的未成年人。
4、公民因被法院宣告失蹤(或死亡)注銷了常住戶口,現被尋回或返回申請恢復戶口,但在湖南省人口管理信息系統中無法進行恢復操作的。
(二)申報材料
提交申請表,并按以下類別(對象)提交相應憑證材料(年滿16周歲的公民須提交近期標準證件照片2張):
1、已滿3周歲未滿16周歲從未登記常住戶口的人員:提交出生證明材料(或公安機關、具有鑒定資質的醫療機構出具的DNA親子關系鑒定書)、社區民警與補登人員見面談話的筆錄及調查意見,調查意見應當注明經調查核實,當事人提交的某證件或證明真實有效,確系補登非農(農業)戶口人員,并由兩名責任民警簽字。補登農業戶口的,還須提交村(居)委會證明該人確在此居住的證明。
2、16周歲以上從未申報過常住戶口的無戶口人員或原已登記戶口現查找不到戶籍信息的人員:提交記載了補登人員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號碼、相片的原始憑證,例如原居民身份證、結婚證等。如果無法提交以上原始憑證,可提交以下輔助憑證,形成證據鏈:常住人口登記表、原居民戶口簿(蘭、紅)、《戶口遷移證》、《準予遷入證明》;《出生醫學證明》或其存根、公安機關(或具有鑒定資質的醫療機構)出具的DNA親子關系鑒定書、生育證、住院記錄、獨生子女證等計生醫學證明;學生證、畢業證、學籍檔案、教委招生名冊等學習證明;檔案館檔案件、工作單位人事檔案、育齡婦女檔冊、退休證、社保查詢單、林權證、土地承包責任書、建房許可證、傷殘證、退伍證等能證明補登人身份的憑證。16周歲以上從未申報過常住戶口的無戶口人員補登農業戶口的,還須提交村(居)委會證明該人確實在此居住的證明,社區民警與補登人員及關聯人員見面談話的筆錄及調查意見,調查意見應當注明經調查核實,當事人提交某證件或證明真實有效,確系補登非農(農業)戶口人員,并由兩名責任民警簽字。
對具有離開原籍在外流浪、外出打工多年,長期不居住在本地等特殊情況的補登人員,還須提供刑偵部門的指紋比對結果。
3、收養3周歲以上尚未登記常住戶口的未成年人:公民個人收養的,提交民政部門出具的《收養證》和收養人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社會福利(救助保護)機構收養的,提交社會福利(救助保護)機構或公安派出所出具相關證明材料(須包含證實2年以上未找到父母的情況及落戶人員的姓名、性別、出生日期、民族等項目信息)。
4、人民法院宣告撤銷失蹤(死亡)的人員:提交人民法院撤銷失蹤(死亡)的證明(需注明原戶口登記的主要事項)。
(三)受理審批機關及辦理程序時限
由申請人本人或監護人提出申請。根據登記對象類型,由本人居住地或監護人戶口所在地、收養機構或收養人戶口所在地、原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受理,分區縣市局審批后由派出所登記,自受理之日起12個工作日內辦結(派出所自受理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報分區縣市局,分區縣市局自受理之日起12個工作日內審批)。其中,本規定第七-(二)-2中已滿16周歲未滿60周歲從未申報過常住戶口的無戶口人員補登戶口的,須逐級上報市級公安機關審批,自受理之日起25個工作日內辦結(派出所自受理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報分區縣市局,分區縣市局自受理之日起12個工作日內報市局,市局自受理之日起25個工作日內審批)。
八、戶口恢復
(一)登記對象
1、湖南省人口管理信息系統中顯示,申請人已辦理遷出業務,但在擬遷入地未落戶,現申請人要求在本市辦理恢復戶口業務的公民。
2、湖南省人口管理信息系統中顯示,原已登記常住戶口,因戶口登記機關操作失誤,造成申請人信息被刪除,需要恢復戶口的公民。
3、湖南省人口管理信息系統中顯示,被法院宣告失蹤(或死亡),或戶口登記機關因操作失誤造成申請人戶口被注銷(因死亡等原因),現被尋回或返回申請恢復戶口的公民。
(二)申報材料
提交申請表、居民身份證,并按以下類別(對象)提交相應材料(年滿16周歲的公民須提交近期標準證件照片2張):
1、遷出恢復:憑《戶口遷移證》、《戶口遷移證》存根或系統軌跡辦理遷出恢復業務。
2、刪除恢復:如系戶口登記機關操作失誤造成申請人戶口信息被刪除,憑系統數據予以恢復;如系一人多戶工作過程中刪除的戶口,應當按照部、省關于一人多戶 處理的相關規定進行核實調查,如確系誤刪除,憑公安機關調查材料及系統數據予以恢復。
3、注銷恢復:提交人民法院撤銷失蹤(死亡)的證明或由社區民警實地調查核實取證、與當事人面見談話、形成詢問筆錄及調查材料后辦理注銷恢復業務。
(三)受理審批機關及辦理程序時限
由申請人本人或監護人或戶主提出申請。擬恢復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受理,分區縣市局審批后由派出所登記,自受理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辦結(派出所自受理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報分區縣市局,分區縣市局自受理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審批)。如需報湖南省公安廳人口與出入境管理局處理的情況(如身份號碼空尾碼、協調其他地市等),不計入辦理時限。
九、注釋
1、本規定所稱以上、以下、(以)內,均包含本級、本數。
2、本規定所稱未婚證明,須由當事人戶籍地縣級以上民政部門出具,未婚不包括離異、喪偶。
3、本規定所稱親屬關系證明,包括結婚證、出生醫學證明、公安機關(或具有鑒定資質的醫療機構)出具的DNA親子關系鑒定書、公證書、法院判決書、申請人或關聯人戶籍所在地戶口登記機關或工作單位(僅限國家機關、軍隊、人民團體、國有企(事)業單位)出具的親屬關系證明等。如在湖南省人口管理信息系統中能確認親屬關系的,可免交證明材料。
4、本規定所稱直系親屬,包括配偶、父母、子女、祖(外祖)父母、孫(外孫)子女。
5、本規定所稱長株潭地區,包括長沙、株洲、湘潭三市市區及其所轄區縣市。
6、本規定所涉及的憑證及證明,屬于非法定證件的,原則上應提交原件存檔;屬于法定證件的,應當核驗原件后留存復印件歸檔。對于外國主管部門或公證部門出具的婚姻證明、出生證明、親屬關系證明、姓名等資料變更證明等,應當經中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
7、本規定所涉及的隨遷人員(家屬)辦理落戶需提交的申報材料,應當按照本規定關于夫妻投靠、父母投靠成年子女以及未婚子女投靠父母落戶的相關政策執行。
十、戶籍檔案資料管理
1、立戶、分戶檔案資料:擬立、分戶地戶口登記機關須保存申請表、前面明確的立、分戶所有類別(對象)需申報材料的復印件。
2、出生登記檔案資料:落戶地戶口登記機關須保存申請表、嬰兒父母的結婚證、《出生醫學證明》、親子關系鑒定書等復印件及接生證明、村(居)委會證明等。
3、注銷戶口檔案資料:注銷戶口登記機關須保存申請表、《居民死亡醫學證明(推斷)書》、《入伍通知書》、定居證明、失蹤宣告判決書等復印件,及被注銷戶口人員的居民戶口簿內頁、居民身份證原件等。
4、遷入戶口檔案資料:遷入地戶口登記機關須保存申請表、《準予遷入證明》第三聯(或《落戶通知單》)、《戶口遷移證》(或原戶口簿內頁)。按誰審批,誰保管的原則,由遷入地戶口審批機關保存前面明確的遷入所有類別(對象)需申報材料的復印件。
5、遷出戶口檔案資料:遷出戶口登記機關須保存申請表、《準予遷入證明》第二聯、《戶口遷移證》存根(或《網上戶口遷移函》)及遷出人員的戶口簿內頁。大中專院校招生或畢業遷出的,還須保存學校錄取通知書或畢業證等相關資料的復印件。
6、變更、更正檔案資料:包括申請表、前面明確的主項信息變更、更正登記需申報材料的復印件和原戶口簿內頁、居民身份證原件。按誰審批,誰保管的原則,由審批機關統一保管。
7、戶口補登、恢復檔案資料:包括申請表、前面明確的戶口補登、恢復所需申報材料的復印件。按誰審批,誰保管的原則,由審批機關統一保管。
8、審批中止或不予批準的檔案資料:應當按照誰審批、誰保管的原則,由中止審批或做出不予批準決定的機關進行統一保管。對于群眾要求收回的證明原件,原則上不予退回,由保管檔案的機關為群眾提供復印件,加蓋原件與復印件一致的簽章及單位公章。
上述資料保管期限均為永久。
十一、附則
1、常住戶口具體登記管理工作必須由取得戶口管理崗位任職資格的在編、在職民警負責承辦。
2、對于群眾申請辦理戶口業務符合政策規定,材料齊全的,受理部門應當受理并出具受理回執,計入辦理時限;手續材料不齊的,受理部門要提供書面清單,經群眾簽收,一次性全部告知群眾需補充事項。凡非申請人本人提交申請的,受理部門應當核驗申請人身份證、被委托人身份證及委托書或通過電話、視頻等方式與申請人取得聯系確認辦理事宜。
3、公安機關在辦理戶口登記時,發現登記對象情況存疑、需進一步核實的(如撤銷失蹤、補登戶口人員身份存疑、婚姻狀況存疑、所交憑證真實性存疑等情形),可以采取面見談話并制作詢問筆錄、發函協查、實地調查等方式開展調查,調查時間不計入辦理時限內。經查證屬實,當事人確有偽造身份、假結婚、假離婚、提交虛假證明、證件等行為的,依照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4、凡辦理時限非當場辦結的,相關單位要在規定的辦理時限內作出批準或不批準或退回補充材料的決定,并通知申請人。對于不批準或退回補充材料的,還應當履行書面告知程序和申請人簽收手續(簽收存根或臺帳應納入戶籍檔案資料妥善保管)。
5、建立疑難戶口問題解決糾正機制,對于確實存在明顯錯誤但群眾確又無法提供足夠憑證材料的戶口遷移、應登未登、戶口登記項目差錯等歷史遺留、疑難戶口問題,要主動通過查閱人口信息管理系統或戶籍檔案、走訪有關單位和相關當事人等方式進行調查取證,逐級報市級公安機關集中會商審核后,據實進行解決糾正。
6、本規定自發文之日起執行。市局之前制定的相關文件規定與本規定不一致的,以本規定為準。其中,涉及農業戶口遷移政策(包括農業戶口立分戶、非農業戶口轉農業戶口、農業戶口遷農業戶口),市局將結合長沙實際另行制定相關規定,報請市政府批準和省廳備案后實施。相關文件正式下發之前,仍按長公辦[20xx]265號、長公通[20xx]568號等現行有效文件執行。
7、本規定未明確的戶口登記業務及其他相關事項按國家和省、市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8、執行本規定過程中如遇特殊情況,逐級報市級公安機關決定。
戶口出生登記(1)新生兒出生一個月以內,新生兒父母或監護人憑《出生醫學證明》、持《居民戶口簿》到新生兒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
(2)超計劃生育出生的嬰兒戶口申報
對超計劃生育的嬰兒戶口,由當地計劃生育部門對其父母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罰后,嬰兒可在其母常住戶口所在地申報戶口。
(3)非婚生嬰兒戶口申報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七大和中央、省、市經濟工作會議精神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以人為本,著力改善民生,構建和諧社會,扎實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緊緊依靠群眾,通過政府適當補助、政策扶持、社會扶助等措施,努力改善我區農村困難群眾生產條件和人居環境,全面提高廣大農村住房的防災抗災能力,為全面啟動我區農村危房改造工程提供示范性經驗。
(二)基本原則
1、堅持科學規劃,統籌協調安排。我區農村危房改造要與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小城鎮建設和人居環境治理相協調,與推進扶貧開發、改善群眾生活相統一,與當地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村鎮體系規劃、鄉村規劃、公共基礎設施布局相銜接,與我區正在實施的國有煤礦采煤沉陷區綜合治理和棚戶區改造等重大民生項目相結合,注重保護舊有的建筑風格,突出地方和民族特色,統籌搞好規劃,科學選址設計,提高防災避險能力。
2、堅持政府引導,群眾自建為主。政府對建房困難戶給予適當補助和特定優惠支持政策,積極整合各方資源,廣泛動員社會力量參與農村危房改造工作,有計劃、分步驟地推進全區農村危房改造。充分調動和發揮農民群眾的主動性、積極性和創造性,充分尊重群眾意愿,引導他們自力更生建設美好家園。
3、堅持經濟實用,加強防災減災。根據各地自然地理條件和經濟發展水平,在充分考慮群眾承受能力的基礎上,立足當前、著眼長遠,因地制宜、科學選址,分類指導、引導幫助群眾建造減災抗災能力強、造價適中和安全適用的房屋。異地搬遷集中重建要合理配建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方便群眾生產生活,美化居住環境。
4、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強化社會監督。必須堅持政策公開、對象公開、補助標準公開和民主評議,張榜公布,全過程接受社會監督。
二、擴大試點對象及任務
(一)擴大試點對象
按照《貴州省農村危房評定暫行標準》,有下列二類情形的(以下簡稱二類危房)列為擴大試點對象:
1、中、輕度危房中的五保戶;
2、重度危房的低保戶、困難戶和一般戶;
(二)擴大試點任務
全區共安排400戶試點任務,其中市下達給我區任務數為375戶,為確保此任務的全面完成,區政府在此基礎上再預增加25戶(全部安排給大河鎮實施),分別在大河鎮、大灣鎮、老鷹山鎮、月照鄉等4個鄉鎮實施,各鄉鎮的具體任務為:
1、老鷹山鎮117戶。重度(一級)危房低保戶56戶,重度(一級)危房困難戶61戶。
2、大灣鎮111戶。中度(二級)危房五保戶3戶,輕度(三級)危房五保戶2戶;重度(一級)危房低保戶41戶,重度(一級)危房困難戶65戶。
3、月照鄉80戶。重度(一級)危房低保戶10戶,重度(一級)危房困難戶20戶,重度(一級)危房一般戶50戶。
4、大河鎮92戶。重度(一級)危房低保戶13戶,重度(一級)危房困難戶29戶,重度(一級)危房一般戶50戶。
三、建房方式、要求和時限
(一)建房方式
建房可分為拆除(恢復)集中重建、分散重建和局部修復等方式。地質災害危房戶和自然村寨重度危房超過10戶以上的,原則上應統一規劃、集中連片建設。建房設計規劃應經建設規劃部門批準。全區400戶危房改造試點擴面任務,分散建房339戶,集中建房56戶(老鷹山鎮木橋村),維修房屋5戶(五保戶)。
(二)建房要求
1、本著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的原則,4個試點鎮鄉要選擇部分交通便利、基礎條件好的村作為農村危房改造示范點,各示范點應優先考慮公路(月照鄉獨山公路、水小路等)、鐵路沿線和旅游點、民族村寨的危房改造工作。
2、各鎮鄉及相關部門要按下達任務數20%的比例并結合新農村建設要求,積極協調、整合資金,有計劃、有步驟地對公路主干線的農村房屋進行維修改造,逐步改變我區農村面貌。
3、各鎮鄉要加強引導,注意把握建房標準,控制建房規模,確保工程質量。建房面積一般不少于人均20平方米(不含附屬設施)。
(三)工作時限
2008年12月中旬正式啟動全區農村危房改造擴大試點工作,2009年4月底全面完成試點任務。主要分為三個階段:
1、建設準備階段(1月10日—1月14日)
(1)1月10日—14日:各鎮鄉確定試點村、按程序確定建房對象、安排建房方式、擬定擴大試點方案。
(2)1月10日—14日:建設部門負責編制規劃方案及相關資料,并報省、市備案。
(3)1月10日—14日:財政部門負責安排整合建房資金,并及時下撥。
2、工程主體施工階段(1月14日—4月20日)
(1)1月14日—2月20日:層層簽訂責任書和協議書,組織群眾或施工隊伍拆除危房,進行“三通一平”和備料,集中重建點動工。
(2)2月21日—4月5日:實施主體工程建設。
(3)4月6日—20日:開展沼氣、水、電、圈舍、道路等配套公共設施建設。
鎮鄉按進度發放建房補助款。
3、總結驗收階段(4月21日-4月30日)
(1)4月21日—25日,區級按擴大試點實施方案、規劃方案、村莊整治規劃等組織全面驗收和總結。
(2)4月26日—30日,接受市級評估驗收,工程全面完工。
四、補助標準與資金籌集
(一)資金籌集
1、省、市根據我區試點任務數375戶和人均財力狀況共安排擴大試點資金442萬元,其中,省級補助資金302.4萬元,市級補助67萬元,區財政按照市農村危房改造工程領導小組的要求,安排補助資金72.6萬元。另外,區政府在上級安排建房任務數的基礎上預安排的25戶重度危房困難戶建房資金由區財政先行承擔,資金數額為30萬元,并安排8萬元工作經費,區財政共配套資金110.6萬元。
2、在上級財政補助的基礎上,有條件的鄉鎮應發動社會捐助、部門幫扶等措施,多方籌集資金,切實減輕農民負擔,各試點鄉鎮應根據工作情況安排相應的工作經費。
(二)補助標準
按照群眾自建為主,政府給予適當補助的原則,政府對各類對象的補助標準為:低保戶重度危房為1.6萬元;五保戶中、輕度危房分別0.6萬元、0.35萬元;困難戶重度危房1.2萬元;一般戶重度危房0.675萬元。試點鄉鎮可根據建房戶貧困程度、住房狀況、籌資能力等因素適當調劑到戶補助標準。具體補助標準由各試點鄉鎮根據經濟狀況和人均財力等因素確定。
五、項目申報與審批
(一)集中連片建房的項目申報與審批
1、程序
集中連片建房按照建房對象申請,村組民主評議,鄉(鎮)、區逐級審核申報,市級危改辦審批,省級備案的程序進行。
2、鄉(鎮)報區危改辦申報材料
(1)建房對象申請;
(2)試點村組建房方案;
(3)區危改辦所需其他資料。
3、區危改辦報市危改辦申報材料
(1)《危房改造試點建設規劃方案》;
(2)《貴州省農村危房改造集中建房項目審批表》;
(3)《貴州省農村危房改造戶審批表》;
(4)房屋平面圖、立面圖。
(二)分散建房的申報與審批
1、程序
分散建房按照建房對象申請,村組民主評議,鄉(鎮)審核,區審批,市級備案的程序進行。
2、鄉(鎮)報區危改辦申報材料
(1)建房對象申請;
(2)試點建房方案;
(3)區危改辦所需其他資料。
3、區危改辦報市危改辦備案材料
(1)《危房改造試點建設規劃方案》;
(2)《貴州省農村危房改造戶審批表》。
六、職責分工
(一)部門責任
1、區危改辦負責危房改造資金的調度、撥付及監管,統籌協調各職能部門落實職責,負責整個工程的實施、監管和牽頭組織驗收。
2、區建設局負責規劃設計、工程質量監督,集中建房和分散建房的規劃、設計。規劃設計要根據試點村組的民族特點,體現民族特色;免費制作工作所需圖紙、資料;加強對試點村組消防建設的指導;制定危房改造試點建設規劃方案、房屋的平面圖、立面圖;制定工程質量監督管理辦法,負責對工程質量督促檢查,減免有關費用。
3、由區民政局牽頭,區扶貧辦、區農辦配合。負責危房改造戶基本情況的核查,幫助困難建房戶解決生活問題。
4、由區農辦牽頭,涉農部門配合。負責新農村建設資金整合,配套串戶路硬化和民居改造、沼氣池、圈舍建設資金補助,幫助建房戶發展生產;組織實施人畜飲水配套工程;減免育林費,對用于危房改造的自有木材免費辦理相關手續。
5、由區交通局牽頭,衛生、供電等相關單位配合。負責試點村水、電、路等基礎設施建設,保障試點村組有良好的交通條件;負責農村危房改造試點村組電網改造,對農村危房改造對象電表安裝費給予減免;負責試點村組的衛生防疫及衛生基礎設施建設。
6、由區國土分局牽頭,區建設局配合。負責在宅基地審批上,把落實舊宅基地恢復農田與新址占地相結合,對宅基地的審批給予特殊照顧,簡化手續,方便搬遷,并減免土地占用費;負責集中連片建房的選址,組織具有資質的專業部門進行地質評估。
7、由區發改局牽頭,民政、國土、農辦、水利、農業、林業、交通、財政、殘聯、扶貧等相關部門配合。負責對項目資金的整合,把與農村危房改造有關的資金調整到試點村并組織實施。
8、由區財政局牽頭,監察、民政、審計等相關部門配合。負責制定農村危房改造工程資金使用管理辦法,切實加強對工程進度及資金使用的監督檢查,嚴肅紀律,確保資金高效使用;按照規定及時足額撥付農村危房改造專項資金和匹配資金、工作經費等所需資金;幫助解決試點村組群眾建房小額信貸。
9、由區委宣傳部牽頭,區文廣局和新聞媒體配合。大力宣傳農村危房改造相關政策及試點工作做法、成效、總結試點經驗,做好典型宣傳報道;積極配合擴大農村廣播電視覆蓋面;收集相關資料,制作匯報光碟。
10、由區農信社牽頭,幫助解決群眾建房小額貸款。
11、由區鄉企局牽頭,區經貿局、區建設局等部門配合,積極協調各駐區各建材企業對農民建房所需的磚瓦、木材、水泥等原材料給予幫助支持,盡量按優惠價供給。
以上各組要根據本組工作職責制定相關工作實施細則;除做好本組工作以外,要積極完成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各項工作任務。
(二)區領導包保分工
1、月照鄉實施組
區包保領導:*(區政府區長)
牽頭單位及責任人:*(區危改辦)
實施小組組長:*(月照鄉黨委書記)
副組長:*(月照鄉黨委副書記、鄉長)
成員:區建設局(1人)、財政局(1人)、民政局(1人)、國土分局(1人)、扶貧辦(1人)、殘聯(1人)、農辦(1人)、農業局(1人)、水利局(1人)、發改局(1人)、文廣局(1人)、交通局(1人)、團區委(1人)和月照鄉政府抽人組成。
2、大灣鎮實施組
區包保領導:*(區政府常務副區長)
責任人及牽頭單位:*(區危改辦)
實施小組組長:*(大灣鎮黨委書記)
副組長:*(大灣鎮黨委副書記、鎮長)
成員:區建設局(1人)、財政局(1人)、民政局(1人)、國土分局(1人)、扶貧辦(1人)、殘聯(1人)、農辦(1人)、農業局(1人)、水利局(1人)、發改局(1人)、文廣局(1人)、交通局(1人)、團區委(1人)和大灣鎮政府抽人組成。
3、老鷹山鎮實施組
區包保領導:*(區政府副區長)
責任人及牽頭單位:*(區危改辦)
實施小組組長:*(老鷹山鎮黨委書記)
副組長:*(老鷹山鎮黨委副書記、鎮長)
成員:區建設局(1人)、財政局(1人)、民政局(1人)、國土分局(1人)、扶貧辦(1人)、殘聯(1人)、農辦(1人)、農業局(1人)、水利局(1人)、發改局(1人)、文廣局(1人)、交通局(1人)、團區委(1人)和老鷹山鎮政府抽人組成。
4、大河鎮實施組
區包保領導:*(區政府副區長)
牽頭單位及責任人:*(區危改辦)
實施小組組長:*(大河鎮黨委書記)
副組長:*(大河鎮黨委副書記、鎮長)
成員:區建設局(1人)、財政局(1人)、民政局(1人)、國土分局(1人)、扶貧辦(1人)、殘聯(1人)、農辦(1人)、農業局(1人)、水利局(1人)、發改局(1人)、文廣局(1人)、交通局(1人)、團區委(1人)和大河鎮政府抽人組成。
各包保實施組工作職責:整合資金投入農村危房改造試點工作,按要求完成項目實施鎮鄉的農村危房改造試點任務;按新農村建設要求完善串戶路硬化、民居改造等基礎設施建設工作;按項目申報與審批程序,做好資料收集,搞好檔案管理,按時報送相關資料;完成區包保領導交辦的工作任務。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農村危房改造擴大試點工作是全區全面推進危房改造的重要工作環節,各鎮鄉黨委、政府及相關部門要高度重視,把農村危房改造擴大試點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切實抓緊抓實抓好,為省、市、區全面推開農村危房改造工作提供示范性經驗。
(二)健全機構。在區政府和區農村危房改造工程領導小組領導下,區危改辦要充實力量,抽調成員單位人員集中辦公,并解決相應工作經費和車輛;鄉鎮政府要設立危改辦公室,抽調相關人員,統籌抓好危改工作。
(三)落實資金。要將民政、財政、發改、建設、民宗、國土、農業、水利、扶貧、農辦、林業、文廣、殘聯、電力等部門資源和資金進行整合,本著“渠道不亂、投向不變、統籌安排、各記其功”的原則,健全和完善分級負責、部門分工合作的工作機制,形成整體合力。
(四)社會動員。充分發揮基層組織作用,采取自建、援建和幫建相結合的方式,發動親幫親、鄰幫鄰,調動村組積極性,開展社會互助,動員機關單位、工商企業、社會各界捐款捐物,幫助農村困難農戶開展危房改造。
關于印發《羅店鎮2014年村級公益事業建設一事一議財政獎補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委會、鎮直有關部門:
經鎮政府分管領導批示同意,現將《羅店鎮2013年村級公益事業建設一事一議財政獎補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各村遵照執行。
附:羅店鎮2014年村級公益事業建設一事一議財政獎補工作方案
2014年6月15日
羅店鎮2014年村級公益事業建設
一事一議財政獎補工作方案
根據縣綜改辦《關于印發京山縣2014年村級公益事業建設一事一議財政獎補工作方案的通知》(京村獎補辦〔2014〕4號)文件精神,結合我鎮實際,制訂羅店鎮2014年村級公益事業建設一事一議財政獎補工作方案(以下簡稱一事一議財政獎補工作方案)。
一、 總體工作思路
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按照鎮委、鎮政府“建設現代農業強鎮”總目標,依托一事一議財政獎補政策,積極推進美麗鄉村試點工作;整合涉農項目建設財政資金,繼續加大村級公益事業建設力度,建設一批群眾急盼急需解決的生產生活基礎設施項目;進一步完善財政獎補項目申報審批制度、財政獎補資金分配制度和考核管理辦法。
二、 基本原則
(一)堅持規劃先行,政策引導,議事為主,籌補結合的原則。結合本地實際,各村要科學編制村級公益事業建設年度計劃和3-5年規劃;對當年公益建設項目,必須嚴格執行相關政策規定,按照議事程序,以農民民主決策、自愿籌資、直接受益為前提,政府給予獎補,使政府投入和農民籌資出勞相結合,全面發展農村公益事業。項目得到規定數量的村民認可通過后,才能納入當年公益建設項目。
(二)堅持村申報,鎮審核,縣審批的原則。按照一事一議財政獎補申報程序和審批程序,村級負責申報,鎮集中審核后上報縣審批。
(三)堅持突出重點,注重實效原則。一事一議財政獎補項目要重點選取群眾需求最迫切、反映最強烈、利益最直接的村級公益事業作為切入點,務求取得實效。全鎮一事一議財政獎補村個數控制在50%以內,確保項目工程質量和經濟社會效益。
(四)堅持規范管理,陽光操作原則。進一步完善各項制度,確保議事程序規范化,制度科學化,資金申請真實化。做到公開透明,公平公正,自覺接受村民監督。同時,適當兼顧上年度未納入的村及縣扶貧部門認定的貧困村。
(五)部門協作,社會參與,共同扶持的原則。對納入一事一議財政獎補的行政村,將加大財政資金整合力度,要按照鎮委、鎮政府統一部署,開展部門協作,積極整合各類項目和資金,共同推進美麗鄉村建設。
三、獎補對象
一事一議財政獎補對象分為四類:一是村級公益建設項目。村級按照程序申報一事一議財政獎補建設項目并經鎮審核、縣審批后納入財政獎補的公益建設項目。二是美麗鄉村建設項目。主要是經縣批準后已納入2013年度美麗鄉村建設試點村項目。三是優秀等次村。2013年度被評為一事一議財政獎補優秀等次的村,按照縣綜改辦文件精神,在原有基數上上浮15%比例予以獎勵,其獎勵資金全部用于2014年財政獎補項目建設。四是村莊環境整治項目。從財政獎補資金中剝離一部分資金用于全鎮各行政村環境衛生建設。
四、獎補范圍
2014年一事一議財政獎補項目申報仍以村內道路、農田水利基礎設施為主,嚴禁將村組公路以外的公路建設項目納入獎補范圍。今年申報內容主要包括:(1)村內道路(行政村到自然村或居民點)。(2)小型農田基本水利建設。包括村內水渠、支渠以下的斗渠、毛渠;堰塘、橋涵、小型排灌站或排澇設施、泵站等。(3)村民認為迫切需要且直接受益的其他公益事業項目。
五、獎補資金測算依據
2014年度對村級公益事業建設項目財政獎補以縣村獎補辦制定的三個方面為依據;即以2012年度縣統計局年鑒為依據,以村級人口、勞力和版圖面積為基礎,其測算方法為,人口按每人平15元、勞力按每勞平48元、版圖面積按每平方千米1550元分別測算一事一議財政獎補資金。各村人口、勞力以2012年縣統計局年報為準,版圖面積以縣國土局分村數為準,不含村級以上水庫、漁場、國有林場及鎮城區面積在內。
六、獎補程序。一事一議財政獎補工作程序按照“先規劃、后申報,先審批、后建設,先實施、后獎補”的原則,實行自下而上,先建后補的獎補程序。
1、確定項目。由村兩委根據大多數群眾意愿和可籌補資金的總體盤子,提出一事一議項目預案,提交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討論決定后,形成一事一議項目方案。方案應包括項目建設內容、資金預算、資金來源、完成時限等內容。
2、項目申報。村民委員會根據村民一事一議籌資籌勞程序,確定財政獎補項目并提出補助申請。填報以下資料:一事一議籌資籌勞財政獎補申請表,村“兩委”召開會議根據多數群眾的意愿提出預案,村委會召集村民大會或村民代表會議對預案進行議事記錄,代表會議表決簽字記錄,一事一議項目規劃設計報告,項目工程預算方案,村民自籌資金銀行存款對帳單等。資料由村兩委上報鎮村級公益事業建設一事一議財政獎補辦公室審核。
3、項目審批。鎮對村級申報獎補項目的合規性、可行性和有效性進行審核,鎮審核同意后,簽署意見連同申報材料匯總上報縣獎補辦,縣級相關部門進行審核匯總后,報縣人民政府審定批復,縣獎補辦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鎮組織實施。
4、項目實施。經批準的一事一議財政獎補項目,在鎮人民政府統一管理和縣級有關部門的指導下,由村民委員會負責實施。村務監督委員會具體負責對一事一議項目實施進行全程監督。對專業性較強、安全性要求高的項目,由鎮政府組織有關部門配合村民委員會或村務監督委員會,對項目的設計施工及安全進行管理監督。
10萬以上(含10萬元)的項目原則上應由鎮或村采用公開招標方式進行;10萬元以下的項目,可根據具體情況,采用公開招標以外(議標)的方式進行。所有項目必須實行合同管理,由村民委員會與施工單位(或個人)簽訂正式合同。項目完工后,必須編制竣工決算書。
5、項目驗收。鎮政府建立對一事一議財政獎補項目考核驗收制度。對專業性技術較強、安全性要求高的項目,由鎮申請縣獎補辦組織相關部門進行驗收;一般項目由鎮村獎補辦組織考核驗收??己蓑炇者^程中必須有村民委員會干部、村務督理委員會成員。驗收結束應由驗收單位或部門出具驗收報告,并有村務監督委員會全體成員、鎮質量監管人員、鎮紀檢干部和分管領導簽字。
6、項目審計。鎮人民政府組織驗收項目結束后,由鎮財政所組織專班對一事一議財政獎補項目進行專項審計。鎮財政所按照審計結論撥付項目工程款,項目結余資金全額轉為一事一議財政獎補項目工程管護經費,按相關規定使用。
7、資金管理。村民籌資、村集體資金、社會捐贈等用于一事一議項目資金,由鎮進行專戶管理,分村專賬核算,經村務監督管理委員會審核同意并報村委會批準后,按工程進度和合同要求,預付給施工單位(或個人)。項目竣工驗收后,以行政村為單位,經驗收組成員驗收簽字,各村審核簽字報鎮審核同意后,填報財政獎補資金審批表,與施工合同、審計報告一并報縣獎補辦審核,縣獎補辦審批,及時將資金直接撥付到鎮一事一議財政獎補資金專戶,由鎮財政所將資金支付給施工單位(或個人)。
8、檔案管理。鎮和村應根據管理權限,建立健全一事一議財政獎補項目檔案,將村民一事一議會議記錄、村民簽字、籌資籌勞方案、項目報告、公示結果、項目獎補申請、竣工驗收報告、審計報告等相關原始材料匯總歸檔,做到一項一檔,規范管理。
七、實施步驟
(一)宣傳發動(2014年5月)。召開全鎮動員會議,傳達上級關于村級公益事業建設一事一議財政獎補工作的相關政策,提高認識,統一思想,明確目標任務,對一事一議財政獎補工作進行全面部署。
(二)項目報批(2014年6月)。各村結合本村實際和一事一議籌補資金額度,確定村級公益事業建設申報項目,并向鎮村獎補辦報送項目申報材料,由鎮人民政府進行初審,完成之后報縣獎補辦進行審核。
(三)項目實施(2014年6月—11月)。項目村根據縣審定批復的方案組織實施,鎮做好指導、督促和檢查等工作,研究解決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困難,確保獎補政策兌現落實,取得實效。
(四)考核驗收(2014年12月)。根據有關考核驗收辦法,在鎮對竣工項目進行初驗的基礎上,申請縣獎補辦對全鎮一事一議財政獎補項目進行全面驗收。
八、配套措施
(一)建立健全一事一議民主議事機制。按照《湖北省村內興辦集體公益事業籌資籌勞條例》規定,規范議事程序和范圍,在嚴格執行一事一議政策,尊重村民意愿的前提下,確保農民籌資籌勞及時到位。議事過程和結果接受群眾全程監督,不得超過規定范圍向農民籌資籌勞,不得以行政命令方式下達籌資籌勞任務。
(二)建立健全監督制度。建立一事一議公開制度。一事一議項目建設規劃、實施內容、籌資籌勞數量、獎補資金應及時向村民公布或公示,接受群眾的監督,建立村民委員會監督機制。充分發揮村務監督委員會、村民代表以及村內老黨員、老模范、老干部、老同志的監督員作用,實行村民議事全過程監督,確保一事一議財政獎補項目公開透明。
(三)建立村級公益設施管護制度。按照“誰投資、誰受益、誰所有、誰養護”的原則,明確一事一議公益設施的所有權,落實養護責任主體。建立一事一議村內公益設施管護機制,一事一議財政獎補形成的資產,歸項目議事主體所有,由村級組織負責管理和養護??沙闪⑾鄳霓r民專業合作組織,承擔項目的日常管理養護責任。鼓勵社會各界投資農村公益事業,對現有的農村小型公益設施,可通過承包、租賃等形式實行市場化運作,提高公益設施的使用效率和養護水平。
九、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由鎮委分管農村工作的副書記任組長、分管副鎮長任副組長、相關人員為成員的羅店鎮村級公益事業建設一事一議財政獎補項目實施領導小組,堅持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層層落實責任。要全面動員部署試點工作,做到上下聯動、齊抓共管,確保試點工作取得實效。
(二)明確工作職責。項目實施領導小組要切實擔負起村級公益事業建設的組織規劃、指導協調、宣傳引導、管理監督等工作,確保政策落實;要加強農村基層組織建設,提高村級管理水平,進一步落實村務公開、財務公開等制度,鼓勵和引導農民開展好一事一議工作。
(三)宣傳引導,營造氛圍。開展村級公益事業建設一事一議財政獎補工作是加強農業基礎建設、統籌城鄉發展,加快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有效途徑。各村要加大宣傳力度,充分利用廣播、村務公開欄等廣泛宣傳。同時要加強對鎮村基層干部的培訓,全面掌握開展一事一議財政獎補工作的程序、方法和有關政策規定,使一事一議財政獎補工作合法、有序、規范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