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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信息:
影響因子: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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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經史哲研究思想政治教育研究文學與藝術研究語言與翻譯研究教育教學研究
a.范圍:包括但不限于學術研究、學術評論與評論、學術心得與經驗分享、學術會議報告摘要等。
b.稿件文責自負。依照《著作權法》規定,結合具體情況,編輯部有權對文章的文字做修改、刪節和加工。
c.標題層次一律用阿拉伯數字連續編號,不同層次的數字之間加下圓點相隔,最末數字后不加標點,如第一級標題用“1”、第二級標題用“1.1”、第三級標題用“1.1.1”等。
d.間接引文通常以“參見”或“詳見”等引領詞引導,反映出與正文行文的呼應,標注時應注出具體參考引證的起止頁碼或章節。標注項目、順序與格式同直接引文。
e.摘要內容從研究“目的”、“方法”、“結果”及“結論”之后分別填寫。寫成報道性文摘,盡量用量化指標進行描述,請勿籠統泛談。
f.來稿所關涉的課題及向有關人員表示的謝忱等內容,應以腳注①的形式標在正文首頁下方,同時注明課題的批準編號。
g.數字請按國家標準GB/T15835-1995《出版物上數字用法的規定》書寫。計量單位按我國法定計量單位、國際單位的計量單位名稱與符號表示,生化指標按國際單位制。
h.參照“中國學術期刊檢索與數據規范”的要求撰寫;首頁底腳標名第一作者姓名、出生年份、性別、籍貫、工作單位、職稱、學位、研究方向;文末注明作者聯系地址、電話、郵政編碼。
i.本刊歡迎各類省部級以上基金資助項目投稿,省級以上立項的課題(項目),請注明項目名稱與編號。
j.在參考文獻中,請作者一律用中、英文對照著錄。原文有英文信息項的,必須按原文的英文信息項著錄,不允許作者自行翻譯;原文沒有英文信息項的,作者可按中文信息項翻譯。
《昌吉師專學報》現更名為《昌吉學院學報》。
昌吉學院學報(季刊)知識豐富,內容廣泛,貼近大眾,自1985年創刊以來廣受好評,注重視角的宏觀性、全局性和指導性,在業界形成了一定影響和良好口碑。
《昌吉學院學報》是昌吉學院的一本學術期刊,致力于推動學術研究和知識傳播。宗旨是促進學術交流、促進學校學科建設和人才培養。旨在發表原創的學術研究成果,涵蓋多個學科領域,包括科學、工程、人文社科等,以學術性、原創性和獨立性為標準,堅持嚴謹的學術審稿流程,保證學術論文的質量和水平。目標是成為學術界廣泛認可和重要的學術期刊,為學術界提供一個交流、合作和學術成果展示的平臺。通過不斷提高學術論文的質量和豐富期刊內容,以及積極擴大國內外影響力,該雜志力求成為學術界的重要刊物之一。
《昌吉學院學報》作為一本注重學術研究質量、提供學術交流平臺的學術期刊,旨在促進學術交流和學科建設,為學者提供展示研究成果和分享經驗的機會。
只有符合自己論文方向和單位要求的正規期刊能用于評職稱。該雜志是昌吉學院主管,昌吉學院主辦,國際刊號:1671-6469,國內刊號:65-1226/G4的正規期刊,您可以根據以上信息評估是否能用于評職稱。
該雜志是一本省級期刊。它的審稿時間一般為1個月內,影響因子為0.29。是一本具有相當知名度和認可度的學術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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